时间:2023-08-02 09:27:0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包含重工业在内的第二产业迅速拓展,资源消耗量逐年增加,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沉重负担,甚至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核心产业、区域建设规模、生态环境等均不相同,农村环境污染在形式、源头、布局、危害等方面独具特点。浙江作为我国经济较发达的东南沿海省份,农村土地面积较大,因农业不合理种植、工业生产等原因而形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凸显,生态环境被破坏,空气、土地、水源等都受到一定的侵害,威胁人体健康的同时也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妥善治理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至关重要,相关研究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社会意义。
一、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一)农业生产污染
农业生产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和核心产业,规模巨大,不合理或不科学的农业生产方式会引发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浙江省农业生产污染主要表现在化肥、农药、农膜污染。
1.化肥污染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对粮食生产需求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化肥。浙江省农田或相关土壤中的氮、磷污染即是因为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与流失。氮肥喷洒于田地内,土壤无法在短时间内有效吸收,若此时进行农田灌溉或遇到雨水天气,氮肥即可溶解并随着水流渗透至地下,污染地下水与河流。磷肥的使用与流失亦会导致上述后果。据调查,磷肥较难被农作物吸收,其吸收度仅为20%,剩余磷肥即会对农田、土壤及附加水源造成破坏与危害。浙江省2016年统计年鉴显示,农村地区于2016年共使用化肥87.52万吨,每公顷播种面积使用量达到359公斤。化肥的持续大量使用必然导致大量流失,不仅造成河流的富营养化、土壤酸化或板结等问题,更可能产生其他有毒物质,如亚硝酸盐。
2.农药污染
浙江省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的目的主要是防治害虫、控制农作物的生长。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为了彻底防患害虫的生长、蔓延,增加产量,农户往往会大量使用农药,农药的不恰当使用、蒸发与渗透等都可能导致环境污染。浙江省统计年鉴显示,农村地区2016年使用农药达5.65万吨,每千公顷耕地的使用量是0.00588万吨。农药在蒸发后可直接随大气流四处扩散,遇水落入土壤或河流中,即可污染水源与土地,并威胁人体健康;农药的喷洒亦会伤害其他有益生物或植物,破坏生态平衡。
3.农膜污染
农膜,即塑料薄膜,是由聚乙烯及其他树脂构成的薄膜。浙江省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将农膜铺设于土壤上,以达到增高温度与湿度的目的,同时抑制杂草形成。浙江省农村具有大量的农作物塑料大棚、温室大棚、蔬菜田等,农膜的使用量逐步增加。浙江省年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2016年使用农膜量分别为5.54、6.75万吨,而当年的耕地总量分别为996.59、960.22千公顷。浙江省农村耕地总量在减少,而农膜使用量却逐年增加。农膜是当前农村环境的主要塑料污染源,农膜无法彻底回收或不回收而埋藏于土壤内,难以被降解,即会导致土壤内的水分流通不畅,对土壤结构造成破坏。
(二)工业生产污染
随着浙江省乡镇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招商引资,大量乡村企业逐步形成,工业生产污染成为浙江省农村地区的另一重要污染源,主要包含废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
1.工业废水的排放污染
浙江作为我国最大的加工制造省份之一,其农村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尤其是中小型的加工制造企业。企业的生产运作离不开水,工业废水若未经过相应处理而直接排放,污水即会流经土地并渗透至土壤下,污染耕地和地下水,直接被排放至河流,会污染饮用水源和农作物灌溉水源。浙江省许多中小型农村企业排放出的污水均未受到一定的处理或中和,多含有大量的重金属,不仅无法被各种植物吸收,还会对附近土壤形成破坏,造成土壤中重金属超标、土壤酸化、板结等。此外,化工、肥料等生产企业甚至会排放出有毒污水,阻碍农作物和有益植物的生长。
2.固体废弃物的堆弃污染
固体废弃物,即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形成的废渣。随着浙江省农村地区加工产业与电力能源、家用电器及塑料模具等机械用品生产行业的发展,各种固体废弃物显著增加。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并未设置相应的排污设施,甚至将废弃物直接堆弃在空地中或排放于河流内,固体废弃物经过雨水冲刷与侵蚀,即可能将大量的有机质和氮磷成分融入土壤中,导致土壤中的重金属超标,污染性物质不断聚集,污染土质或水源。
(三)农村生活污染
农村生活污染作为浙江省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第三大污染源,其问题主要表现在大量的农村生活垃圾,即农村常住人口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垃圾,包含厨余垃圾、废弃物品、人体排泄物等。随着浙江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物质生活逐步丰富,由此而形成的各类生活垃圾逐步增多,生活垃圾的处理与污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目前,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染的关键是生活污水排放量大且分散,污水来源众多,如清洁废水、垃圾堆渗漏等。同时,大部分家庭或村庄并未设置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网,多直接倾倒在土地上或河流内,污水渗透进地下,污水中的氮、磷物质即会破坏土壤结构,污染水源。
二、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基层政府和村民的环保意识淡薄
浙江省农村基层政府、村民仍保留较为传统的生活观念,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一是村民在生活中仍保留着大量破坏环境与生态平衡的不良行为,同时随着农业耕作技术和生产模式的改变,村民为保护农作物、避免受到杂草、害虫的侵害、提高产量、降低劳动量,开始不断使用各种农药、化肥,破坏土壤结构,也污染了河流湖泊。二是农村基层政府环境保护观念不强,过于追求地方经济发展与个人政绩,盲目招商引资,缺乏对企业性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考量,也未设置相应的环卫设施,继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农村地区的生产方式落后
农民因教育背景不足或科学文化水平较低,大多依照传统的生产方式、耕作经验实施农业生产,生产方式仍滞后,并未严格依照不同种子、农药或化肥的使用剂量、使用步骤或章程等,而是各自土地、各自生产。长此以往,这种耗竭式生产模式和随意施用化学制剂、地膜等,会形成大量的废弃物,污染土壤与水源,更会阻碍农作物的生长与人体健康,最终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失衡。农村环境污染因家庭生产经验不同而不同,点多、面广、分散且处理难。
(三)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规章不完善
就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而言,国家并未出台专门的法律规范。虽然浙江省依据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制定了相关规范章程,但是缺乏专业性和细致性,并未严格针对各个农村地区的具体环境污染问题形成防治措施和保护方式。同时,尚未对政府、乡村基层管理组织等在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问题治理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等做出规定,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评价考核制度等,这就增加了环保部门对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难度。
(四)农村环境保护体制的建设滞后
目前,浙江省已形成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制度是以城市和重点污染源为基础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体制的建设较落后,难以满足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滞后不仅使得基层组织在解决当地环境污染问题上缺乏有效的指导和工具,而且造成“环境保护并不重要”的错觉,让当地农村管理组织忽视环境保护问题。乡镇级别以下的政府管理机构基本未设置专门的环保部门或专业的工作人员,农村环境保护设施也较少,设置成本高且使用率低,地方财政投资不足。
三、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环保意识
对浙江省生产生活和经济结构而言,农村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其不仅是城市居民各类生活物质的供应地,更是广大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环境和该省经济体系的关键主体之一。因此,维护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健康、有效防治环境污染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应积极转换观念,给予农村地区环境保护问题以足够的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基层组织和村民的环保意识。
1.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应增强环保意识
强化对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的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增强环保意识,形成科学的农村地区发展观,真正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纳入实际工作体系中。
2.政府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若想在短时间内促进农村居民形成较强的环保意识,政府应主动牵头,通过环境管理、农业生产、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广泛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如科普宣传、文艺汇演等,增强村民的环境管理和保护观念。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规章,完善环保制度
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的缺位,不仅严重影响了区域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更使得地方政府缺乏重视,甚至形成忽视和纵容行为,加剧农村环境污染。因此,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制度是该省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我国已形成的有关环境保护或治理的法律法规,均以城市环境污染或特大污染源为考察基础,针对农村地区的立法则相对空白,部分法律法规或章程中对农村环境问题进行了相关论述,但较分散、缺乏系统性。因此,浙江省在设计形成农村环境保护的法规、章程时应综合考量:以国家已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基础,紧密结合本省农村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特征,有针对性地设立符合当地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活状态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置专业的工作人员,制定监督、奖惩机制,以保障现有法规章程的具体实施和效果。
(三)科学使用农用化学物,发展生态农业
农业生产污染是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应注重科学使用农用化学物、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1.科学施肥,合理把握耕地中的化肥使用量,降低化肥流失造成的污染
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村民收入,恰当使用各种有机肥料,如农作物秸秆、动物粪便等,减少化肥的使用。积极优化农业施肥技术,依据农作物所需肥料的类型和多少、土壤中所含肥料的成分与供应能力等准确评估施肥种类、总量和最佳时间,继而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化肥的效能。
2.科学用药,降低农药渗透的环境污染
村民应严格依据《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规范科学恰当的喷洒农药,积极发展生物农药在浙江省农业生产活动中的应用,减少化学性农药的使用,开发并促进广大农民使用预防害虫形成的农业生产方法。
3.采用降解技术,防治农膜污染
设计形成农膜使用标准与农膜污染防治规范,并制作成册,积极推广至各家各户,促进村民对于农膜污染和农膜危害的了解,严格控制农膜使用量。积极引进光降解、生物降解等农膜降解技术,降低每年农膜在土地中的残余量。
(四)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监管,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相比于浙江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系统显得贫瘠而不完善,尤其是与环境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浙江省各级政府对城市的财政投入往往高于当地农村建设投入,针对保护农村环境、防治污染的资金投入更是不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地区的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因此,浙江省各级政府应加强农村地区的环保设施建设和工业生产监管,提高农村环境治理水平。
1.积极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
在乡政府或重要村落设置垃圾中转站,在各个村里安装一定数量的垃圾箱,安排专人进行整理和清扫,并定期运送至中转站,而后进行科学的焚烧或掩埋。
2.有效治理农村污水
通过改厕、改厨、改栏等方式,治理农村污水,并积极试用湿地处理等先进的污水处理方式。
3.降低工业污染
基层管理组织应制定招商投资标准和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标准,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严格工业生产过程的监管,降低工业污染。
四、结论
浙江省农村环境污染是一个涉及层面较多的复杂问题,不仅影响着农村地区的土壤结构、水源质量、生活状态,而且关系着农作物的生长、产量,以及居民身体健康。各级政府应积极转变观念,将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切实纳入工作体系,制定相关规范章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针对不同污染类型采取不同的防治方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肖合伟.浅谈农村环境问题[J].世界家苑,2012(7).
中图分类号:X53 文献标示码:A
一、会同县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会同县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山区县,境内树木繁多,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随着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其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质量每况日下。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滞后,生活污染日显突出;二是畜禽散养,废水、废渣排入环境造成污染;三是农业生产过程农药、化肥、农膜不合理使用造成面源污染;四是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剧了农村环境污染。这些形成了面源污染与点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农村环境新格局。
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面源污染问题:(1)大量化肥、农药、农用柴油、农膜、生长调节剂等农用产品的不科学使用和处置是农业面源污染来源之一。生长调节剂造成了农村小环境质量恶化、土壤土质及肥力的下降,影响农产品安全。农民在生产中使用的农膜,基本未回收,随便丢弃,造成农村环境中难降解的白色污染。(2)目前会同县共有大中型养殖场10 家,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2237吨,氨氮87.6吨。已成为农村主要污染源,而会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较低,大量养殖废水和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土壤、河道中,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二)农村生活污染:(1)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均产生的垃圾量逐年增加。人口逐年增多,垃圾排放总量也加速增长。据调查,按人均垃圾日产生量为0.5公斤计算。会同县农业人口每天垃圾产生量为160吨,年垃圾产生量约5.86万吨,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废纸、塑料、废衣物、废建材等。其中有机废弃物厨余和废纸占50%以上。生产垃圾主要为秸秆、塑料棚膜、农药瓶等。目前,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程度偏低,垃圾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堤等地方散乱丢弃和堆放,甚至进入河道水体,不仅损害水利设施,还对土壤、水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2)农村生活污水来源主要为人粪便、厨房产生的污水、家庭清洁、生活垃圾堆放渗滤等产生的污水,富含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氨基酸、动植物脂肪、尿素和氨、肥皂及合成洗涤剂等物质。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长,基本都是不经处理直接外排进入农舍附近的沟渠,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3)随着城市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增加。会同县地处偏远山区,境内森林资源较为丰富,成为了造纸、化工、冶炼、建材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理想迁入地,成为了农村新的污染源。由于监督管理不力,企业环境意识较差,利益驱动等因素,导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目前会同县农村工矿企业CODcr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到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0%,污染物处理水平低下,加之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给农村环境容量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三、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1)目前我县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环保意识淡薄,对环境质量缺乏迫切要求。因此,人为破坏环境问题十分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做好几个方面工作:一、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县委党校培养干部,中、小学课堂宣传环保生态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二、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农民参与环保能力。三、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解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必须落实好资金。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我国已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制度。我县去年争取800万中央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筹集资金主要优先用在两个方面:一是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建设。按照中心镇、一般乡镇、村庄区域区分,制定不同标准、分类组织实施。把农村垃圾处理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投资,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处理。二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主要采用净化沼气池,小型人工湿地等方式分散处理。将农村净化沼气池建设与改厕、改厨、改圈结合,提高污水处理率。(3)把现代科技与传统农业技术结合。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引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提倡和推广有机肥料,支持创办规模化养殖场,采用科学化的排污治理手段,把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相关加工业结合起来,建立新型生态农业体系,走循环经济之路,加大实用型沼气工程的建设,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使农业经济走上了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达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的统一。(4)目前全县农村环境监管工作水平刚刚起步,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逐步建立乡、村两级的环境管理体系,加大农村工矿企业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严格执法,认真抓好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减排,不能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限产限排直至关闭,严格环境准入审批制度,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引进生产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项目,遏制农村工矿企业给农村环境造成污染。
首先,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农民是农村环保的主体,其环保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环境好坏。但沿袭已久的农耕方式,环保知识的匮乏,造成广大农民在不直接危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对环境、生态、污染不十分关心。具体行动上,许多农民不注意日常生活中的环保,随意排放生活污水,随意丢弃、堆积生活垃圾,且将此类陋习视为天经地义;一些农民只顾眼前利益,无节制地使用农药、化肥。由于对环保知识和法律的无知,有些农民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环境污染损害后,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其次,提防政府监管不力。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以单一的行政强制和直接控制为主要执法手段,但由于农村环境机构缺失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特殊性,致使现有法律体系往往失去可操作性。监管部门大量、直接采用的简单并略显粗暴的行政控制手段根本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某些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环境污染不检查、不督促,更不愿意投入人、财、物进行治理,致使环保在一些乡村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率,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甚至提出“宁可穷死”的荒谬口号。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忽视项目的环境负面效应,盲目引进,甚至明知污染环境严重,也要引进。
第三,农村环保法规缺失。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保法规体系,但在一些重要领域和环节上还存在一定空白,特别是上述法规大多是针对城市环境污染,尚无一步专项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法规,有关农村环保的法律规定分散在法律文件中,且相当内容属于原则性规定,实践中难以操作。如罚则部分,大都规定得过于简单、笼统,缺乏具体处罚措施、处罚额度,以致难以落实。农村环保法规“少”“散”“软”的状况,客观上导致某些地区非法排污猖獗,环境污染失控。
二、农村环境污染法律规制
根治农村环境污染,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逐步扭转生态失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从法律角度来看,应当着重以下几方面工作:
中图分类号:S8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203
1 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养殖业的发展,现已步入了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养殖的新阶段,然而很多养殖场还是选择将畜禽粪便排泄物等随意堆放在露天环境当中,带来土地污染、水质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
1.1 粪便污染
农村养殖业中,畜禽养殖占了很大比例,如猪牛羊鸡鸭等,这些畜禽会产生大量的粪便。而现代化养殖过程当中,畜禽养殖多为饲料喂养,这使得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氮、磷和有机污染物等。这些粪便随意堆放在露天环境当中,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1.2 水质污染
一些露天堆放的粪便在雨季来临时会随雨水进入水系当中,尤其是一些养殖场故意将粪便堆放在河流附近,这样一来就容易污染到地表水和地下水。当这些污水排入河中后,会造成水质不断恶化。造成水体富营养化。而养殖场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出来的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直接污染到地下水的品质安全。水质污染会严重影响到周边农民的生产生活,在一些污染情况严重的地区,已经严重威胁到集中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1.3 大气污染
在农村,很多养殖场距离居民区比较近,畜禽的排泄物和饲料清扫不及时经高温发酵就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如氨氮、硫化氢、甲烷等,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此外,在养殖场在经营过程也会产生一些难闻的气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
2 原因分析
农村养殖业规模化养殖起步比较晚,很多是在散户饲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就使得农村养殖业的基础并不牢固,如缺乏统一规划、选址不合理、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落后等。为了用水及排污方便,很多农村养殖场将地址选在溪流河沟附近,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废物直接通过溪流河沟排入较大流域当中。究其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发展与农村养殖业的发展不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养殖业的发展进度,缺乏相关部门的引导和监管,使得粪便综合利用率低且在消毒、粪便管理等方面污染防治设施不规范;农村养殖业从业者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并未将养殖业的发展与生态利益联系到一起,人为阻碍了农村养殖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3 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农村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水质污染直接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要高度重视农村养殖业环境污染这一问题,找准源头,切实将农村养殖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纳入环境管理工作中来,建立长效机制,优化农村生活环境。
3.1 科学选址,合理布局
发展农村养殖业必须遵循科学的生态发展规划,有关部门需要制定整套的工作机制,确保养殖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在养殖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紧密贴合农村的环境建设规划,科学划定宜养区、禁养区、限养区等,科学指导养殖业合理规划布局。在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的同时,大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建设,将养殖业纳入到生态农业发展体系中来,实现禽畜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治理双重目标。
3.2 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要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让农民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步引导农民改变传统养殖习惯,建立起科学、健康、文明的养殖方式。同时大力加强环境教育,开展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让农民认识到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必然联系,进而将自身利益与生态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
3.3 加大惩治力度,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协同作业,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增进执法合力,坚持“执法从严,处罚从重”的原则,严查严管,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责成不达标的养殖场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标的要予以停产治理或关闭。
在整个社会非政府组织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农村非政府组织近年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这为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选择提供了新的途径。学界一般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自主管理的、非党派性质的,并且具有一定志愿性质的、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的社会组织”。农村非政府组织主要是指以维护农村社会公益为目的、萌发成长于农村社会的自治性组织,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等特征。
(一)农村非政府组织能够有效弥补农村环境治理的制度设计不足农村非政府组织除了具备非政府组织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地域性特征。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农村的情况各有不同,基于不同的村情社情基础上成立起来的农村非政府组织必定不会像一般非政府组织那样,而是和不同农村特殊的地理环境、风俗习惯等相适应的,其组织架构、人员构成、运作方式也就必然具备一定的地域特征。这种地域性就使得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污染治理上非常接地气,它们能够深切地体会到环境污染给农村带来的危害,也非常清楚造成污染的原因,能够提出并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当前国家环境保护立法层面上相对忽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这一制度设计不足的现实下,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上的意愿和认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因制度设计缺陷所造成的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忽视。
(二)农村非政府组织能够填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缺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我国目前针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出现了主体缺位,即没有特定的组织或团体真正有意识、有担当地承担起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另外,由于农村污染具有随机性、分散性、隐蔽性的特点,而且大部分农户经济水平还很低,单个农户也很难成为有效的责任主体。因此,迫切需要寻找一个新的责任主体,而农村非政府组织就是一个恰当的选择。农村非政府组织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常设性机构,有自身的领导机构和组织原则,实行自我约束和管理,其成立带有志愿性质,其成员大部分是志愿者,参加者都致力于该组织所关注的特定的社会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即是其一。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环境污染中起到非常重要的新的责任主体作用。一方面,该组织可以通过培训强化农民的环保意识,也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改变现有的种植养殖方式,使其变得更加环保;另一方面,通过该组织可以在农户和政府之间架起桥梁,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和农户的各自职能,促进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
(三)农村非政府组织能够有效缓解农村环境治理的投入不足问题在整个国家尤其是城市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指望政府在农村污染治理上投入大量资金是不现实的,即便是政府有所投入,也只是杯水车薪。因此,必须为治理污染找到新的筹集资金的渠道,而通过农村非政府组织中的各个团体的积极参与,能够最大限度地筹集到治理污染所需的资金。把这些捐赠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不足。同时,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治理环境污染中对资金的使用采取民主开放的公众参与机制,直接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相当程度上避免了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农村非政府组织介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现实困境
农村非政府组织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存在也制约着其发展,致使其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面临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农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和保障相对缺位现代化的治理体系是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突破。农村非政府组织参与农村治理,需要以一定的公共权威为基础,但现实中其权威的认同面临挑战。一些乡镇政府,虽然支持发展农村非政府组织,但是把它们当成自己的附属机构,“对非政府组织采取了一种既鼓励发展又强化行政管理和政治限制的谨慎态度”[2]。一旦二者发生冲突,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便荡然无存。一些村民对非政府组织也并不认同,一方面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农村非政府组织自身公信力不足。由于合法性问题的存在,农村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是目前其所面临的一大困境。另外,从立法层面上讲,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相对完整的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文本。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制定了几部关于非政府组织参与行政活动的法律规章,这些法律规章虽然弥补了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空白,但是都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而且少见相应的司法解释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尤其是在实践中,过于强调登记注册程序,实际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对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地位、性质、具体活动原则等规定。这就使得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污染治理中的地位显得尴尬,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直接影响了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优势作用的发挥;同时,也会导致政府对农村非政府组织的随意化管理。
(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农村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有待于加强农村非政府组织要想有成效地致力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就必须在其所服务的对象、当地政府以及捐助者面前具有公信力,有作出承诺并实现承诺的能力。我国的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尚不成熟,广大民众对其了解和认识比较有限,甚至存在部分认识误区,这就使其发展缺乏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民意认可,不利于农村非政府组织的正常运行以及公益活动的开展。另外,相当一部分农村非政府组织是从政府机构中演化而来的,独立开展活动比较困难。其独立性的弱化很容易导致其公益活动具有浓厚的官僚化和商业化色彩,有的甚至开展经营性活动,这就背离了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基本特征,无形中就使得农村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大打折扣,也会使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丧失民众基础和人才支持。
(三)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农村非政府组织的资金、人才相对缺乏经费短缺一直是制约我国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瓶颈”,而人才尤其是专业人才的相对缺乏也限制了其工作的开展。从理论上说,非政府组织的经费来源十分广泛,既有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又有会费和各种附加收入,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当前,我国‘内生型’非政府组织和‘外生型’非政府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经费短缺的情况,约有半数左右的非政府组织活动经费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补贴以及项目经费,而会费仅占20%”[3]。由于经费短缺,农村非政府组织无法吸纳优秀的专业人才,在开展公益活动时总是受到人才的限制。在环境污染治理实践中,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农村非政府组织很少对治理活动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村非政府组织介入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效,使得政府和民众对其治理能力产生怀疑,进一步影响了其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农村非政府组织有效介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路径选择
农村非政府组织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制约着其作用的发挥,但这些困境亦是我们解决的方向和突破口。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通过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赋予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污染治理中的合法性要大力推进非政府组织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关于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与实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建立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其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一方面,在对现行与非政府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基础上,要尽快出台《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对设立非政府组织的相关细则予以规定,使非政府组织建立过程合法化,日常运行公开透明化、公益活动民主规范化,从根本上改变把农村非政府组织当作一般机关事业单位来管理的传统做法,使非政府组织在法制化的道路上健康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充分保证农村非政府组织介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合法性,对其从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为其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通过大力宣传增强农村非政府组织在污染治理中的社会公信力农村非政府组织要想赢得民众的认可和支持,主要途径就是加大对自身的宣传力度,使民众真正了解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宗旨、地位和功能。一方面,农村非政府组织自身与政府要向广大农民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支持和鼓励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政策,并积极介绍其他地方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先进经验,让农民打消对农村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思想顾虑,形成准确的思想定位,从而提高广大农民建立农村非政府组织的自觉性,促进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在农村非政府组织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也要加强宣传力度,邀请农民参与进来,让他们在治理活动的整个过程中能起到过程监督、流程观摩、结果反馈的作用,农民能够切身体会到农村非政府组织对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必然会积极支持,甚至投入农村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中。这样,农村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不但提升了自己的能力,也会得到社会民众的认可和支持,有利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目前我省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围绕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我省不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遏制了农村面源污染进一步加重的趋势,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另一方面,我省农村环境存在的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当前的主要问题有:
1.1农村生活垃圾呈现膨胀趋势
当前,我省农村有5300万常住人口,约占全省常住人口的56%。农村生活污水较为分散,多数农村没有做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而目前全省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能力约为800万吨/天,主要用于收集处理省辖市和县城人口集中区的生活污水。经粗略估算,目前我省农村还有约600--800万吨/天的生活污水未经收集有效处理,直接通过渗漏、入河和环境损益等形式进入生态环境之中。二是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难以发挥作用。河南省2011~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资金审计数据显示,抽查的2011年已完工的248套污水处理系统中,103套闲置、139套不能正常运行,能正常运行的只有6套。正常运行率不足3%。三是生活垃圾清运率低。按我省垃圾处理设计标准(人均垃圾产生量0.8―1.5公斤/天)测算,我省目前还有约6万吨/天生活垃圾堆积在农村。长此以往,农村道路两旁、自然低洼地成了天然垃圾箱,对农村居民地下水的饮用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1.2农药化肥过量使用日趋严重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大省,粮食产量占全国1/10,小麦总产占全国的1/4,商品粮供应居全国首位。同时,我省也是用肥大省,年需化肥实施用量1600万吨左右。2013年全省化肥折纯用量696.4万吨,居全国第1位。自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以来,化肥总用量增加34.4%,包括配方肥在内的复混肥料用量增加99.7%。在河南省肥料协会2014年年会上,河南省土肥站通报了2014年河南省肥料质量春秋两季的抽检结果:春季共抽检肥料产品41个,总合格率为75.6%;秋季共抽检肥料产品75个,总合格率为84%。
1.3养殖业污染日益突出
目前河南已成为全国肉牛业生产第一大省。2012年河南生猪饲养量达9930.2万头,居全国第二位。河南存栏肉禽超过8亿只,肉鸡规模化程度达97%。畜产品生产带来养殖业污染问题也比较突出。我省每年的畜禽粪便产生量为1.70亿吨,尿液排放量为1.02亿吨,是工业和生活污水量的4%;COD排放量106.99万吨、氨氮排放量10.48万吨,分别是工业、生活排放量的1.5倍和1.2倍。目前,河南禽畜粪便利用率为82%左右,污水利用率不足45%。绝大部分养殖场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污染水体,导致河南养殖废水污染问题突出。
2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根据《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明确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思路与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2.1加大立法力度,完善法律体系
建议根据河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的特点制定《河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法规层面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农业生产污染的防治: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引导农民科学施肥,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可降解地膜。二是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对乡镇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制止违规排放;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环境准入,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坚决制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在乡镇企业中引进循环经济理念,推行清洁生产。三是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加快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行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强科技研究,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技术的开发;逐步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2.2出台配套政策,做好因势利导
一是以宏观政策为指导,明确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方向和目标。河南省可制定《河南省土壤防治计划》,有针对性的对河南省土地的使用,治理制定详细的计划。可以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农业产业结构实际要求,建立各具特色的持续平衡的农业生态体系,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兼顾的前提下,探索最少投入、最大产出的各种构成模式(如生态农业、立体农业、有机农业等),提高综合效益,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以经济政策为手段,引导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①建议开征农业资源环境税。②建议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③建议设立农村环境治理基金,专门用于解决乡镇、乡村环境治理。
一、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现状
1、一个典型个案——某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
笔者在湘南某镇工作时,镇政府所在地叫龟石渡,处于湖南境内最大河流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上游。龟石渡工商业尽管不是很繁荣,但仍然是5万多人口的政治、经济中心,聚集着1200多常住人口。由此而来的生活垃圾处理,成为了镇政府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生活垃圾的处理就是抛入蒸水河中。后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垃圾相应增多,在镇政府的要求下,居民把垃圾均倒放在3个集中场地;然后由镇政府承包给一个有手扶拖拉机的农民:每星期拖一次,每次150元,把垃圾运到离龟石渡2公里的荒山坡中倒掉。由于镇政府欠下数百万元债务,财政收不抵支,曾经采取过在工商户和设立在这里各行政事业单位中摊派垃圾运费的办法来支付垃圾的运费,但由于没有法律和政策资源作为保障,摊派的办法难以进行,最后也就不了了之,造成其中一年的垃圾有半年之久没有转运。由于该镇处于交通要道,堆积如山的垃圾发出难闻的臭味,不仅引来了漫天飞舞的苍蝇,而且引起了居民对镇政府的不满和上级领导的注意。镇政府在无奈之下,只得承担拖垃圾运费的支付责任。
从以上可以看出,龟石渡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就是垃圾转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从有人居住的地方转移到无人居住的地方。如果运输距离太长,不仅容易使沿途产生污染,而且会增加运输成本。问题在于,这个无人居住的地方距离龟石渡只有2公里,而且离有人居住的一个农户住宅不到500米。也就是说,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仍然与当地居民相邻,尽管垃圾转移了,但只能掩耳盗铃地改变垃圾对当地人居环境的视觉上污染,却没有在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位于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侧旁,一下雨就会使垃圾污染过的雨水进入蒸水河,特别是一旦山洪暴发,就会使垃圾直接进入蒸水河;这将直接影响到蒸水河下游和湘江两岸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源安全,对河流的水生物和两岸的生态环境也构成了较大的威胁。问题更在于,该镇还有3个小集市和20多个集中居住的中心村,这些地方的生活垃圾任意地堆放着,在村口、田头、河边、房前屋后,一大堆的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连转移也没有进行。
2、从城市到乡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整体情况
笔者工作过的湘南某镇所在的县,不仅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是采取转移的处理措施,而且县城的生活垃圾也同样是转移到与县城相邻的城郊小山沟里进行堆放,并再也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根据笔者调查了解到,不仅该县如此,而且整个湖南省、甚至全国农村地区也大多如此。这种处置方式所造成的后果可能反而是污染源的扩大,因为一到暴雨期,这些污染物又势必会影响到周边地区的环境问题。有媒体报道,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的生活垃圾就被转移到该镇的胡岗村,堆放的垃圾已经堆成了两座体量不小的“山”,方圆数百米远,就能闻到腐臭味,还成了蚊蝇的乐园。离垃圾场只有100多米距离的胡岗村村民一组居住着400多人口,每到下雨天就污水横流,饮水井里压出来的水都有一股怪味。[1]农村生活垃圾普遍处理方式就是这样的不加处理的简单转移。
农村成为了城市转移垃圾的目的地。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带来了城市生活垃圾的迅猛增长,由于城市现有垃圾处理能力有限,城市生活垃圾开始“上山下乡”,呈向郊区和农村转移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576.8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51.7%。[2]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转移到了农村!一些郊区和农村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存放地,占用和毁损了大量的道路、土地,污染了空气和水源,成为农村环境最大的污染源之一。
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原因
1、上级财政无投入而乡村财政无能力
目前,农村环保投入严重滞后。在一些硬件设施的建设上面,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薄弱,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几乎没有乡镇配备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机构的缺乏使得农村环境出现无人管理的局面,涉及环保的部门亦因为经费不足、人力缺乏而只能对环境污染持观望态度,只能“爱莫能助”。比如生活垃圾的收集系统,单凭乡镇自己的力量,靠哪个村或者哪个镇来做显然不太现实。乡镇自身不具备垃圾的处理能力,只有进行简单的转移处理,甚至掩埋都没有进行。因此,即使上有政策,无奈之下基层往往会“下有对策”。
2、农村生活垃圾与现代化市场消费如影随形
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农村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本不存在着农村之外的生活消费品垃圾的进入。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市场主导着农村生产、生活消费的各个方面。消费品主要是工业产品,而且一次性使用品在迅速增加,由于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商品均是廉价物品,作为贫困群体最多的农村,消费群体最广,因而,现代化的市场消费给农村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
3、农村环保治理责任缺失
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十分重视,但对农民健康的保护,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等,似乎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实,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环境卫生了,身体就会更健康;身体健康了,就可以少花医药费。农村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环境保护能力的欠缺,而这种欠缺又会加重农民保护意识的缺乏,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互动效应。农民对所生活地方的环境保护漠然处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把自己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却把垃圾倒在家门之外就不再进行相关处理,弄得到处都是臭气冲天,不堪入目。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加快农村的发展。但是,“人”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人的卫生健康等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发展就失去了意义,新农村建设也就失去了方向。
4、农村环保治理措施缺位
由于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环境保护的重点常常在城市,农村是环境保护的真空地带,环境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严重缺乏,这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上的典型病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指出:“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我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3]显然,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关键是环境治理措施的滞后:由于农村环保是环保工作的盲区,不仅表现在农村环保投入不足,基础建设缺乏,也使得相应的治理措施滞后,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环境污染的根源问题。
三、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危害
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问题,不仅影响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严重威胁城乡居民生命健康。
1、造成水资源的严重破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人口总量的增加,加上农村分散居住的特点,使得农村的生活垃圾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倚赖性高,这些日常用品产生的大量污染都得不到有效处理和排放,加之农村对废弃物的回收率极低,残留地膜和塑料废弃物因其自然条件下降解时间长,对环境产生长久影响。因此,日常生活用品所造成的污染也就没办法得到根除,处理不及时或不当,成为严重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污染占农村环境污染比重达1/3,这些废水排入河流和小溪,造成水资源严重破坏。根据有关资料,农村387.9万人口中饮水不安全的达80.3万,占总数量的20.7%。[4]
2、存在传播疾病的危险隐患
农村生活垃圾,使井水变绿,使河水变臭,使近年来农村患病人数猛增。要么是突发心脏病,要么是突发脑溢血,还经常得一些莫名其妙的怪病。即使转移到垃圾场地,由于现在的生活垃圾成分相当复杂,既没有分类,也没有任何处理,甚至没有掩埋,所散发的废气和造成的污染,无论给运输沿线的农民,还是给垃圾场地附近的农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不容低估的威胁。
3、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
收稿日期:20120331
作者简介:于治远(1953—),男,辽宁新宾人,工程师,主要从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工作。中图分类号:X7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2)05021902
1引言
近年来,通化市在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源保护与管理、自然保护区监管、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有所提高。但农村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农村生活污染、农药化肥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解决。
2农村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2.1生活污染
农村生活污染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通化市农村年产生活污水2 000万t,年产生活垃圾约44万t,长久以来,农村环境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生活污水任意泼洒、畜禽粪便随处可见,对农村水质、大气、土壤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是目前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之一。
2.2畜禽养殖业污染
近年来,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畜禽养殖数量迅速增加,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但与发展不相匹配的粗放型管理方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导致通化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2.3农药化肥污染
通化市耕地面积269 028hm2,种植品种主要以玉米、大豆、水稻为主。全市大部分为山区,坡耕地较多,农药化肥的有效利用率较低,氮利用率在25.3%~628%之间,磷利用率在10.8%~20.8%之间,大部分没有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氮、磷随农业退水及降水径流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长期施用化肥也导致全市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逐渐降低。
2.4乡镇企业污染
通化市乡镇企业主要分布在农副产品加工、矿产、医药、食品、木制品加工、建材、造纸、水电等行业,普遍存在生产工艺落后、经营方式粗放、污染治理资金不足等问题,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加剧了农村的环境污染。
2.5水土流失
通化市地处长白山区,2/3面积是山区,水土流失的原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引起地表土壤侵蚀过程比较缓慢,而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速度快、作用强。多年来,人们乱采滥挖、不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等人为因素导致水土流失严重。
3防治对策
3.1逐步完善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目前,通化市农村仍有部分村庄村民饮用自家打井水,没有必要的水质监测。已采用集中供水的乡镇和村庄对水源的保护和管理还不够规范,水质监测和保护措拖还不够到位。为确保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应加大农村自来水工程的推广力度。要对现有的集中供水水源地加大保护力度,尽早完成水源区划工作,并按照区划做好设立界标、警示牌、护栏,清理整顿污染源等相应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水质例行监测工作,确保让全市农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3.2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目前,农村生活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是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之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工作,抓住机遇,争取资金,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在做好定点存放,集中收集的基础上,要选择合适的场地修建“三防”式垃圾处理场,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可以选择小型人工湿地进行治理、投资小、见效快、易于管护。
3.3改变农业种植结构
长期以来,农业生产大量施用农药化肥对水体、土壤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全市农村要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使用农家肥和生物、有机肥料,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作物,只有逐步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和改变种植结构才能有效地减少农药化肥对环境的污染。
3.4加大监管力度
近年来,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部分粗放经营,管理不严,对环境污染尤为严重。应在全市农村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散养改圈养的力度,逐步改变农民落后的畜禽养殖方式。在农村和养殖场大力推广建设“四位一体”(即温室、畜禽舍、沼气池、厕所一体化)能源生态工程等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成功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监管力度,严把畜禽养殖项目审批关,严禁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新上畜禽养殖项目,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逐步减少畜禽业环境污染问题,最终实现畜禽养殖业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3.5改善水土流失状况
中图分类号:N945.11 文献标识码:A
1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近十年的调查报告显示,可以将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污染问题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1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
我国存在人多地少的现象,土地资源的开发也已经达到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化肥、农药使用量大,从而使蔬菜得生产发展迅猛发展,因此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化肥年使用量平均4637 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 吨/平方公里,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因此设置22.5 吨/平方公里为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等不合理现象,这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而且还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目前,东部已有许多地区面源污染占污染负荷比例超过工业污染,对太湖、杭州湾富营养化的成因分析表明,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污染源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农田的氮、磷流失。其中太湖面源污染物对TN 的贡献率已超过1/3,对TP 的贡献率接近1/3。农药年使用量约130 万吨,但只有约1/3 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 万平方公里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人们的健康。2009年对16个省会城市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表明,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远远超出发达国家的相应检出率。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化肥和农药已经使我国东部地区的水环境污染从常规的点源污染物转向面源与点源结合的复合污染。因为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
1.2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也因此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马路和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例如,每年产生量约为1.2 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量超过2500 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在与日俱增。
1.3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致使工业污染产生。
在中国改革开放 20 年间,农村工业化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表现得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而且还导致污染危害得直接性。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 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由于乡镇企业布局的不合理,倒置污染物处理率明显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与乡镇企业存在相似的污染问题。居民消费能力强和农牧业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指必须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率,使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快速发展。如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大中型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有80%分布在人口比较集中、水系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诸多大城市周围,而整个西部地区仅占总量的1%左右据国家环保总局2002 年对全国23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因为这些地区可资利用的环境容量小(没有足够的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生产地点离人的聚居点近或者处于同一个水资源循环体系中),加之其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注意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同时,在污染排放强度上并不低于工业企业的集约化养殖场,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2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2.1噪声污染日趋严重
噪声扰民的问题已经成为目前城市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普遍现象,其影响而且是十分显著的,正由于人们经常受到噪声的干扰,往往会引起精神上的烦躁甚至于生理、心理上的疾病。城市中其噪声来源主要包括工业噪声源、生活噪声源、交通噪声源、施工噪声源等。尤其是交通噪声都处于交通要道,对于国道、或建筑施工工地附近的房地产项目产生的影响强度最大,而且随着城市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噪声会呈着愈演愈烈的趋势发展。
2.2 环境空气质量差
由于现代城市工业的发达、人口稠密等原因,城市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较高,尤其当大型污染源位于城区上风向时,同时随着环境科学的发展,对环境空气研究的加深,城市环境空气中对人体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种类也呈上升的趋势。]环境空气质量不可避免的要受到所在区域情况及地理条件的影响。
2.3水体污染影响严重
由于大量的生活、生产废水处理不够甚至不加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河道,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和富营养化,水体变黑发臭。这一切既给项目带来环境空气的影响―臭气,而且给项目外观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4 环境风险隐患增加
由于城市存在分区功能不明显的现象,而且房地产项目多集中于“肥地”、“黄金地段”,有些项目还和工厂相邻共处。工厂内存有的一部分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给项目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另外,房地产项目周边存在高压线等潜在的危害,同样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
2.5 生态环境结构欠佳
所谓生态环境就是供人们生活的自然环境,然而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的总体设计大都是先排房子,然而剩余部分作为绿化用地,这种做法重点是突出建筑物的布局而不是生态环境,再加上后期管理中,没有及时进行绿化、植被恢复工作,区域内非生态结构尽量扩大,绿地面积日益减少,生态与非生态结构比例发生根本变化,区域生态系统呈“倒金字塔”型,结果使得生态系统中的种群单调、结构简单,完全失去了自然生态系统自动调节的功能和特性。
3总结
在现代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对城乡环境污染问题,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我们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大力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建设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 使全社会逐步走上生活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一、现有农村水资源的污染状况
水资源,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地球水圈内的水量的总和。包括已经被人类控制利用的可供发电、航运、灌溉、养殖、给水等多种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井、湖泊、港湾和江河等。水资源是每个国家发展经济所必不可缺的重要资源,是人类及一切生物所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
1.工农用水矛盾日益突出
陕西省是一个水资源比较匮乏的省份,位于内陆腹地,大陆性气候,平均每年降水量仅为680毫米。陕西的人均水资源为1332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4%。
因为我国是农业大国,所以我国用水量最多的地方就是广大农村,但是近年来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也在逐年增加。而且随着陕西省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大部分水资源的利用重点将转移到工业等非农部门,进一步降低了农村可用水量,加剧了工农用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了水资源利用中的供需矛盾。
2.农村水污染
由于现代农业中对化肥和农药的依赖和无节制使用,形成硝酸盐,直接破坏了当地的水资源,尤其是对农村应用水的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其次,农村中的生活污水、牲畜和人的排泄物等都不经处理就随便排入水中,容易使水体面临遭受寄生虫的危险;最后,由于地方政府大力鼓励乡镇企业的发展,大量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河、湖、江中,直接造成地下水资源的水质恶化,水体富营养化,从而更加剧了农村水资源的污染。水体污染不仅加剧了水资源利用中的供需矛盾,而且还威胁到了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的安全和农业生产。
二、环境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片面的发展理念
由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一切以经济发展为前提,遵循先污染后治理的方针。所以有些地方的官员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片面增长,对于某些污染严重、排污不达标的乡镇企业,一路大开绿灯,不仅不处理反而还给予保护。
正是由于这种片面的发展理念,把工业发展与环境发展相隔离,片面强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忽视了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的协调性、工业发展与生态发展的统筹性,不仅污染了水资源,从长期来看还遏制了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2.信息透明程度低
我国对于环境信息和水资源信息的透明度存在着不少缺陷,公开程度依然不高。政府掌握了公开信息的主导权,从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角度来决定是否公开政府信息,影响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和执行。尤其是那种排污超标的企业,由于拥有政府的支持和维护,没有公开企业的排污信息,不仅加速了该地区水资源的恶化,也使受害人得不到任何有效赔偿。
3.农民本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我国对于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法律规定太过抽象,没有具体规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具体程序。尤其是在与水资源有关的公共决策中,农民就更是缺乏有效参与的合法途径和程序。正是由于保护农民权益的合法规定太少,其合法权益就更容易受到其他强势利益的侵蚀和损害。
由于农民普遍文化程度偏低,不能形成有效的民间保护机构。当他们在面对水资源遭受严重污染的时候,只能束手无策,或是零散地寻求政府的帮助,而没办法寻求合法途径正确快速地解决问题,而这些弱势群体本应该获得的赔偿,也可能在强势的企业主面前无法实现,农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保护水资源的对策
1.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处理力度,保护湖泊、江河等自然资源,把工业污水的排污标准纳入法律范畴,从法律层面保护水资源。研究新型的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处理质量,从而有效地解决农村水资源的污染问题,提高水资源的再利用率,形成再生水合理利用系统。建立科学的灌溉系统,合理利用农药化肥,降低对农村水资源的污染。
2.政府的扶持
政府应从财政、技术方面加大对农村水资源保护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节水效果。由于我国农村大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模式,大多数农民普遍都难以承受滴灌、喷灌和管道灌溉等高成本投入的灌溉技术,政府应在节水灌溉工程、节水灌溉技术、节水高产抗旱品种技术和节水高产耕作技术等方面加大投入,扩大对农村水资源保护的技术支持。
3.优化产业结构
调整农村的工农产业布局,加大乡镇工业技术改造,限制高耗水高排放的工业发展,压缩用水效率低的产业,淘汰技术落后、排污量大、用水量高的产业。加大对低耗能的技术的研究开发,降低耗能量高、耗水量高的传统加工业在乡镇企业中比例。优化农业的种植结构,调整农作物的布局,发展高产节水农业。尤其是在水资源相对不足的陕西地区, 加快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雨养旱作农业。
4.联合运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提高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相互转化和循环利用,对灌区进行节水改造,通过衬砌等方式改造原有渠道,或是直接将渠道改为管道的输水形式,可大大提高渠系水的利用系数。
5.培养农民的节水意识
培养农民的节水意识,让他们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这是保护水资源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政府应加强宣传力度,在城镇普及节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人们自觉自愿地加入到保护水资源的活动中。
四、结语
正是由于陕西省的水资源严重匮乏且污染严重,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也将势在必行。可以说,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很大程度决定了陕西的经济发展前景。农业是国家之本,对农业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更是不可忽视,一定要加强对农村的工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重视,提高对农村水资源的利用率,因地制宜地发展科学灌溉系统,有效地解决现阶段农村水资源所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于志勇.农村水资源利用中的矛盾分析[J].甘肃农业,2005(6):34-35..
[2]任海波.我国水资源利用现状及水污染防治措施研究[J].科技资讯,2008(18):109.
[3]范志辉,陈颖.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水资源现状及可持续发展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03):280-281.
前言: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至今为止,我国仍需依靠于土地。所以,如果农村问题无法得到重视与解决,将会对我们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同时也不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农村发展的政策要求。所以,政府及相关人士应该积极地就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以求农村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本人将在此就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由于农村在教育上比较落后,政府管理上得不到跟进,所以,农村居民对于农村的环境问题认识不深,认为只要自己种好地,种好菜,能够生活下去就可以了。但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想法,再加上政府管理不够,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当前,我国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农药以及化肥等使用不当
在我国农村中,化肥和农药是农民用以种得良好的农产品的最为主要的方法。但是,在农药和化肥中存在着很多危害环境、破坏土壤质量,甚至是污染水质与大气的成分,所以,如果过多使用,虽然保证了农产品的产量,但同时也不可逆的破坏了环境,降低了土壤的肥力,使得土地使用寿命缩短,最终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农药和化肥还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使患病、中毒甚至死亡。
(二)城市污染大面积向农村转移
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城镇化已经开始大面积地转向乡镇,许多工厂、企业等等开始在乡镇中建立起来,这就导致了农村工业化,也就相当于是把城市里的污染物引入农村。再加上政府的管理力度不够以及农村居民对环境问题了解不够,导致原本就不良的农村环境进一步被破坏,使得农村的土地、水源及空气的污染进一步被加重。而且,农村工业化也会导致农村可用土地面积减少,这样就加剧了农民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民风的建设。
(三)农村垃圾处理不合理
在农村,由于生活原始,信息封闭,村民对于垃圾的处理仍然是采用着原始的方式——焚烧。这样的方式,虽然可以快速地处理垃圾,促进农村环境的整洁,但是,燃烧过程中的一些有毒有害气体会被释放到大气中,从而污染大气,加剧环境负担。不仅如此,这些气体还会危害人体的健康,导致农村居民患上一系列的呼吸道疾病等。而且,通过燃烧垃圾还会使得大量的能量被浪费,得不到良好的利用,同时不符合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缺乏,政府重视力度不够
通过以上的各种现状,我们可以看出,一系列的问题追本溯源,就是因为村民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够,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对于他们的生活来说是多么重要,对于他们的发展是多么的有意义。还有就是政府的重视不够,宣传和教育强度低,对于农村的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低,导致农村环境问题不断加重,而呈现出今日这种状态。
通过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现在的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不可再被忽视,政府一定要加大管理力度,帮助农村恢复到原有的状态。
二、农村环境问题的治理措施
既然,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那么我们就要更快地想出相应的对策来帮助我国农村的发展。本人就此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力度,尽量普及农村居民环保知识
要改变现状,就一定要从根本做起,也就是说,一定要从农村居民的思想抓起,要让他们主动认识到他们是生活在怎样的环境中,让他们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对于维护他们生存是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所以,相关部门应该要做到定期地为村民们提供相应的环保讲座、知识普及大会等等,并可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环保活动周、环保之星评比等来提高农民们环保积极性,从而为环境保护的进行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政府的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条例
在农村环境保护的实施中,政府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只有在政府的参与下,才能够让环境保护在农村中得到落实。那么,政府就一定要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例如制定相关的一些条款条例来约束农民们破坏环境的行为,而且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对于有破坏环境行为的居民进行相应的惩罚。
(三)研究新型种植技术,促进生态建设,提倡农村可持续发展
就农民生产来说,相关人士可以根据农村种植生产的需求,研究并开发出一系列符合农村环境保护要求的能量转化技术以及低毒、低害、高效的,符合农村生态建设与发展要求的农用药品,通过这些新技术和新药品的综合利用减少农村垃圾的堆积焚烧和农药的使用,以此推动农村生产的生态化、清洁化,并同时可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如此一来,不仅促进了农村环境保护的进行,还同时可以保障农村的可持续性发展,达到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统一。
(四)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管理,减少工业对农村的污染
除了农村居民的管理之外,乡镇企业的管理一定要同时得到重视。为了能够严格控制乡镇企业的污染情况,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以此来对乡镇企业污染规范化,同时还要注意乡镇企业的建设位置,以此来对其实施集中管理,对于有污染行为的企业进行大力度的惩罚,从而推动企业发展的清洁化。
面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只是做到以上几点当然是不够的,村民们还要做到自主自觉地保护环境,认真地但其自己对环境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
总结:面对以前的城市的“先发展,后治理”老路,农村的环境问题的解决不能够再次重蹈覆辙,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根据农村发展的特点,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力度,以保证我们的农村可以得到更好、更快、更清洁的发展,走上文明发展的道路,从而保护好属于我们的家园,为我们自身提供一个更加美好、更加和谐的生活环境,让我们能够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成为一个真正的,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
参考文献:
[1]关万里,侯宝强.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分析和防治对策 [J]. 现代农业. 2008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