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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研究背景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02 09: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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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研究背景

篇1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以及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每个企业都面临着重新认识自身的外部竞争环境、重新理解竞争与合作关系以及如何取得竞争优势的问题,企业的内涵和外延也同样发生了变化,企业的边界变得更加模糊,而与此同时,企业对市场变化的敏捷反应及柔性结构却日显重要,企业对外部环境的依赖性更强。住宅产业是个系统,是客观存在的一条供应链,在这条供应链里,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单靠某个企业、某个环节的改变是不可能使整个住宅产业得到根本性的变革,也不可能实现住宅产业化。从这个背景来看,住宅产业体系需要重新整合、集成,而构建住宅虚拟企业是其中的突破点。

二、虚拟住宅企业的含义

虚拟住宅企业指的是开发商、建筑企业、建材企业、设备部品制造企业、装修企业等住宅相关企业,为了适应住宅市场快速、多变的需求,采取优势组合策略,充分利用各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先进的信息和通讯手段,进行彼此间的协调合作,开发、生产、销售多样化,个性化的住宅产品,以满足顾客要求的一种住宅企业组织模式。

虚拟住宅企业具有如下特征:(1)组织构成的动态性。虚拟住宅企业是一个为实现市场机遇而临时组成的具有企业功能的组织,它不同于以资产为纽带构建的企业集团,后者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一经组建不会随着某项任务的完成而解散;而前者是以某个住宅开发项目为基础构建的,该项目完成虚拟企业将解散;(2)资源的互补性。虚拟住宅企业中的各个独立的企业都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住宅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为虚拟住宅企业贡献出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构建实现市场机遇所需的所有资源,产生强大的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3)电子信息网络的依附性。通过电子信息网络,把住宅产业化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商、项目策划咨询企业、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材料及部品设备生产和供应商、市场营销中介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各参与方联系在一起,减少信息的过滤,提高企业执行力,最大限度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三、虚拟住宅企业组织结构与运作管理

1、虚拟住宅企业组织模式,传统组织模式中参与住宅开发建设的各方往往更多地关注各自目标的实现程度,很少从住宅产业化的全局出发考虑问题,而且在全过程中由于沟通不够,信息不灵,导致各方之间缺少协调与合作的氛围,不利于产业化目标的实现。而住宅产业化虚拟组织却能通过有效的协作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能实现各成员企业的共赢,而且有利于产业化整体利益的实现。

住宅虚拟企业需要一个起盟主作用的主体企业,由主体企业通过产业供应链的整合,主导整个住宅虚拟企业,对整个住宅虚拟企业的形成、运作起领导核心的作用。由于房地产企业掌握土地、市场和顾客,在与供应链上各企业的比较中处于有利地位,因此最有条件发展成为住宅虚拟企业。虚拟住宅企业的盟主相当于住宅企业的经纪人,是市场机遇的发现者和虚拟企业的组建者。当开发企业发现市场机遇后,便对虚拟工业群中的企业核心竞争力进行分析,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作为其成员企业,从而为将要开发的项目构建出一个企业动态联盟。组建后的虚拟住宅企业是一个以市场机遇为前提,以业务过程为核心,层次多、规模大、结构复杂、因素众多、信息繁杂,但组织有序且功能综合的复杂系统。在虚拟住宅企业的运行过程中,除了利用信息电子网络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沟通和协作外,还需要建立一个协调部门,来专门负责协调虚拟住宅企业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协调部门可以由盟主企业和成员企业共同推选人员构成,或者委托监理部门负责。

2、虚拟住宅企业运作机制。虚拟住宅企业的运营程序是处于核心组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咨询公司在对市场需求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虚拟住宅企业数据库中查找出与市场需求最接近的标准设计方案。通过网络平台,一边向设计企业下达完全满足市场需求的修改任务书;一边组织部品部件供应商、施工企业进行与标准化方案无差异部分的运输、建设;同时通过咨询公司各种营销渠道进行住宅的销售。待设计企业成员修改好满足市场需求的设计后,部品部件供应商按改好的设计进行剩余部分的生产,并及时送往施工现场,交于施工企业进行装配住宅施工。工程验收后,核心组织协调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标准负责物业服务工作。在运营完若干个项目后,网络事务中心通过协议中设定的指标综合评价虚拟住宅企业组织结构和成员能力上的问题,重新设置组织结构和帮助合作伙伴,改进或重新选择新伙伴等方式进行虚拟住宅企业的优化,逐步实现整个住宅产业链的流畅。

3、虚拟住宅企业管理方式。虚拟住宅企业的运作过程就是重组、配置、管理成员企业核心资源的过程,整个运营管理实际上就是以智能化管理为依托,对虚拟住宅企业的资源进行动态的优化和整合。与组织结构相适应,虚拟住宅企业的管理方式也要相应出现改变。传统管理理论侧重于公司内部关系的管理。虚拟住宅企业的管理核心问题则是重塑企业间关系。同传统的住宅企业的管理方式相比,虚拟住宅企业的管理方式将出现较大的突破:

首先,它实现了并行化管理取代顺序化管理,在网络经济时代,由于网络和普遍采用的视窗工作方式,使得工作在空间或时间上的接近不再是至关重要的问题。这样,工作可以有顺序化向并行化发展。这不仅意味着各环节、各职能部门可以同时运转,而且意味着他们之间可以方便地进行有效的协作,这种方式可以基于统一的数据资料库,并在组织机构中建立特定的响应程序,采用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

其次,集中与协作管理方式取代命令与控制管理。虚拟住宅企业是一种全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它是敏捷思想指导下的组织管理行为和市场竞争战略。虚拟住宅企业的组织和管理不仅仅是技术配置、工厂布局和组织设计传统意义上的工业工程问题,而是需要一种能够迅速实现组织、人员和技术的有效集成,获得竞争力的新型的工业工程方法。传统的线性设计模式无法适用于具有变结构、开放性、自组织等的复杂系统特征的虚拟企业。

第三,利用虚拟企业模式,重构企业供应与销售渠道。供应和销售渠道不畅是影响我国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对于供应渠道,同行业的不同企业可以通过联合组建虚拟企业的形式,统一向原材料供应商订货,这样不仅可以

享受更大的价格优惠,而且还可以大大节省订货承包额,对保证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十分有利;对于销售渠道,可以让企业内部的销售部门独立出来,完成企业的销售职能,使总公司的销售职能虚拟化,也可以与同行企业或经销商共同组建虚拟企业,使不同区域或不同优势的销售网络得到共享,达到扩大销售、降低费用的目的。

四、构建住宅产业化虚拟组织的建议

任何新的模式在应用时都会面临许多困难。住宅产业化虚拟组织模式的构建也不例外。因此,我们应将住宅产业化的特殊性与虚拟组织模式的构建经验相结合。为住宅产业化由传统的组织模式向虚拟组织模式过渡营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我国现阶段在构建住宅产业化虚拟组织模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破除传统观念,更新思维方式,虚拟组织在组织结构等方面相对传统组织有着巨大的突破。住宅产业化要运用虚拟组织,必须首先突破现有的习惯于建立完整组织结构的观念束缚。应借鉴虚拟组织的思维方式,即整合内外部优势资源,实现合作竞争的双赢局面。

篇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传统的两税制已经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出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重复缴税的情况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一次,这就需要改革税制,所以,一税制改革必不可少,将会极大促进经济的发展。所以,建筑企业要针对自身的发展情况,还要结合行业的发展趋势,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财务管理,从而促进建筑企业的持续发展。

一、建筑企业推行营改增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企业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传统的两税制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因此,通过采用营改增的政策,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税收深刻影响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发展,因此,建筑企业为了减少税收对它造成的影响,企业往往会筹划纳税的方式,降低税收的支出。但是,在这个操作的过程中,企I却无形中加大了人力、物力的投入,而且很难大幅度降低税收费用,所以,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不利于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国家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之后,这种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观,有效降低了企业纳税的费用,企业可以将更大地发挥人力、物力的作用,合理利用企业的资源,大大提高 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并进一步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新时期背景下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积极影响

1、避免企业重复征税,减小企业的压力

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前,我国实行两税并行制,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它一直推行营业税,其税率比较高,这就加大了建筑企业的负担。我国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有效降低了建筑企业税负的压力,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

2、完善企业资产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建筑企业在推行营改增之后,其为了减少增值税的总额,会采取增加进项税的方式,因此,企业就会寻求更多可以抵扣的项目。所以,企业会寻求购置新的设备,从而可以获得进项税的发票,这有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机械化水平,优化企业的资产结构,使建筑企业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

3、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我国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指出:对于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纳税人可以从销项税额中对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有利于推动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更新硬件设备,不断扩大自己的规模。当企业全面扩围之后,由于转让无形资产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这就推进建筑企业的技术革新,加大研发的力度,积极进行创新,有利于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有利于实现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推进施工企业的精细化发展,实现专业分工

建筑企业在推行营改增之后,避免了重复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企业各项环节都可以实现增值税抵扣,保证了上下游链条的统一,可以推动企业的精细化发展,在企业中实现专业化分工。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负面影响

1、加大了建筑企业的资金压力

建筑企业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工期往往比较长,经常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企业不仅需要缴纳增值税,还面对着工程款项拖欠的压力,而且,企业和供应商会签订买卖合同,但是由于其资金短缺,导致交款的时间拖延,因此,企业不能得到增值税发票,所以,这就导致了资金的流失。

2、增加了企业管理的成本

过去,建筑企业一直施行营业税,这种收费方式比较简单,缴纳时核算即可。但是,在推行“营改增”之后,缴纳环节变得复杂。增值税发票的日常开具、抵扣等都需要一系列复杂的手续,而且更为严格。因此,建筑企业就需要强化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因此,建筑企业需要安排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这一系列的工作,从而可以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所以,这就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管理的成本。

3、“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税负增加

从理论上来说,建筑企业在采取“营改增”政策之后,其税负将会大大降低。但是,对于我国很多建筑企业来说,他们采取的管理方法比较落后,管理比较松散,从而导致忽略了对进项税额的管理。在建筑企业中,企业可抵扣成本中的部分支出不能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加上由于建筑企业为了获取增值进项税,购置了大量的设备,增加了成本,很多企业的税负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

4、企业目前的管理模式容易中断增值税抵扣链条

对于国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其所采用的管理模式主要采取承包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在获得资质之后,会将各个环节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下属的施工单位,因此,这就导致了资金、货物的流向的不一致,从法律来说,这违背了增值税抵扣的要求,从而中断了增值税抵扣的链条。

5、政策衔接的难度加大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施工的周期通常比较长,因此,很多在建设中的工程不能随意更改,因此,在施行“营改增”政策之后,企业面临着较大的衔接难度。很多企业的工程款项拖欠很久,但是几乎没有进项税额扣除,从而加大了资金周转的难度。

三、新时期背景下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一)强化对“营改增”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在施行“营改增”策略之后,面对财务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建筑企业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在推行该政策之后,建筑企业的纳税人发生了一些变化。因此,财务人员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并要逐渐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其次,采取管理人员要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保证税制的衔接工作。

(二)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在推行“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要想实现抵扣,就要获得专用的增值税发票。所以,对于财务管理人员来说,他们要重视对专业发票的管理。而要做好这项工作,就要强化员工的思想意识,将增值税思想贯彻始终,认真负责对待发票的数量、时间等一些问题。同时,企业要依据自身的情况,在不违背国家营改增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恰当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保证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工作,切实强化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三)加强纳税筹划,减轻赋税

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如果企业重视纳税筹划,并且进行了合理的筹,则企业将会有效降低税收,如不能进行合理的筹划,则可能会增加税负。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之后,企业需要明确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减轻自身的赋税,所以,这就需要企业内部的共同商议,尽可能抵扣进项税,从而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另外,企业为了减少进项税额,可以通过一定的劳务购买,合理进行税收的筹划,以便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四)规范企业施工的过程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项目部门和施工班组都是临时搭建的,因此这可能对后期的协调方面产生不利的影响。施工需要购买重要的建设材料,还需要很多周转材料。这些工作都需要建筑施工企业来完成,而不是临时施工队伍。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在购进施工材料时,可以向供货方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可以进一步规范施工作业的行为,减少企业的税负。

(五)完善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

建筑企业在采取营改增政策之后,会计的换算项目发生了变化:财务管理的业务处理步骤发生了转变,企业的财务报表也愈加复杂化。而且,企业采取人员不能依据以前的报表进行编制。所以,这就要求他们适应税制改革的要求,完善报表的列报编制过程,有利于保证财务信息的有效性。

四、结束语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提高,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也需要进行有效的转变。国家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之后,有效降低了企业纳税的费用,企业可以将更大地发挥人力、物力的作用,合理利用企业的资源,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也能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这就需要强化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企业要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完善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而使企业可以进一步减轻税负,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优势。

参考文献:

[1]余建华.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与对策研究[J].财会研究,2015,01:18-20

篇3

作者简介:王许涛(1971-),男,河南平顶山人,河南城建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副教授。(河南 平顶山 467036)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04-0092-02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可和重视及能源结构的调整需求日趋强烈,燃气在能源所占的比重正在急速提升,因此对燃气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量急速增加。河南城建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城市燃气与热能工程专业1998年被批准为教育部第四批试点专业,学校升本后于2003年开始招收建筑环境与设备本科生,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被河南省和教育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经过多年的建设,燃气方向一直是我校的一个特色。燃气方向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方向之一,而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是土木建筑类的二级学科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学科的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教学目标是培养从事燃气供应、供热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方面的开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我校“燃气输配”课程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该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具备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运行调试等综合能力。结合我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办学特色,研究和探讨燃气输配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毕业生的专业技术素养、拓宽学生的就业面已成为必然选择。

一、课程现状

“燃气输配”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燃气基本性质、燃气需用量及供需平衡、管网输送系统、管网的水力工况、技术经济分析、燃气的储存、压送,[1]涵盖了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输配管网等多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知识,同时也有着对工程实践要求比较强的特性。

我校是教学型本科院校,其职能主要是培养高级工程型应用人才,负责为工程一线企业、设计院所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同时也为研究型高校培育和输送研究生人才,所以培养目标方向分支较多(理论推导、设计和工程),造成实际教学时各部分内容侧重度较难把握,从而会影响到对不同方向的学生教学效果。在该课程教学时数不多的情况下,燃气的水力工况计算和不同条件下的模拟部分占去了近五分之一课时,而工程实际中所需要的实习、设计和工程案例却没有充足的课时量,当然这也和燃气输配教材本身理论偏多有关,导致教学中和工程实际相关、相结合的内容相对偏少。因此,学校对学生毕业后适应能力的开拓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自身不断的发展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对教学内容提出新的要求,燃气输配课程较强的工程实践要求的特性也就决定了单纯靠传统的课堂教学是无法很好地落实其教学的目标和效果的,需要引进新的教学手段来适应本行业对燃气输配课程的要求。

二、改革思路

培养学生主动适应和迎合社会当前需求,结合当前燃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来逐步形成燃气输配课程教学的内容和方法为导向,明确教学目标,重视企业选择在教学中作用,加上对教学主客体对课程教学认识的强化,科学确定教学内容,运用合适的教学手段、方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思路来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效果。

1.明确教学目标

明确教学目标就是要确定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问题,从而制定教学内容和目标。“燃气输配”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首先是要在对我校提出的“教学型综本科院校”的定位,本科生的培养主要定位为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培养。针对毕业生所需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程实践和工程设计能力、掌握创新思维方法并具有一定的创造能力和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及协作精神的要求,确定“燃气输配”课程的建设和改革思路:以在学生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基础上,通过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进行教学改革。

2.企业融入教学

企业融入教学也就是给予企业(用人单位)发言权和选择的主动权,重视企业的声音,通过企业对教学的反馈和有效参与,培养更贴近实际、社会更为需要的专业人才。因此,学校要更加重视行业对毕业生的要求和需求的变化,引入社会影响和干预因素,打破“燃气输配”课程理论教学一贯的学校封闭特性,实现“燃气输配”课程对工程实际的敞开和融合,注重用人企业的声音和要求,融合专业一线工程师的经验和对理论教学的意见建议,进行教学内容的增减改变和教学时数的合理分配,引入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实现教学和工程实际对接过程顺利度和对工程实践的适应性。

3.强化教学主客体对课程的教学认识

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教学水平和效果主要取决于教师对课程目标的理解以及其执行能力,所以可以通过教师讨论、观摩和学习等方法强化教师对教学目标的理解和对课程的执行能力,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另一方面,教学目标的实现还取决于教学中的客体(学生)。通过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宣传、专业基础课教学和就业指导课程等强化学生对专业前景的理解,增进他们对专业课程在教学体系中地位的认识,增强他们对专业课程的重视程度,明确专业课程教学目标来提高其学习积极主动性,以提高教学效果。

三、改革的内容

1.教学内容改革

“燃气输配”课程中重要的理论计算是管网流量和水力平衡,这部分的理论和经验公式推导占较大比重,而在实际工程和设计中只需要能够判断计算工况,选择相应的公式和图形工具进行计算。而且,本部分的推导内容多是为专业基础课“流体输配”所涵盖,这需要与专业基础课教师做好沟通,把专业课中所需要的理论推导计算内容尽可能融合至专业基础课中进行,让专业基础课的导向性更强,提前给学生明确的专业课学习的目标,从而统一和深化他们对专业课程、专业的深层次的认识及理解,同时也减轻燃气输配中这部分内容的课时压力。

其次,针对教学型本科院校的定位,在“燃气输配”课程教学中有意识地将学生分为工程应用型、研究探索型和设计创新型三种类型,并根据其不同特点进行侧重教学。其中工程应用型是为工程一线企业培养技术人才,注重工程实际和实验训练,是主要方向;研究探索型是为研究型大学输送研究生,注重理论知识的掌握,思考和研究能力的培养;设计创新型主要是为设计院所培养设计人才,注重和强调专业规范的内容。根据不同的类型,需要教师在课堂上以主要工程一线方向为主,同时课下辅导材料和作业分方向进行。对于工程应用型和设计创新型同学,鼓励他们课余或假期到企业进行实习和参与设计工作,这样既能提高自身的实践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培养本科生应用专业理论的技巧,将设计和实习结合起来进行,还可以很好地解决了课程教学时数不足和课程设计时间短的不足,避免学生设计纸上谈兵的问题。对于研究探索型学生,通过鼓励他们融入教师科研团队,适时、适量参加科学研究,指导他们撰写研究论文,这样不但锻炼他们的坚韧、承受失败挫折、思考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养成捕捉专业和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的习惯,同时也促进科研成果有效地转化为教学资源。

适时调整课内实验项目内容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相应的实验内容调整和改革也是必须的。以前的实验是较为简单的土壤电阻率测试、燃气相对密度的测定等,这和工程实践以及科学研究的要求有较大的差别。因此,以工程中常用的管道、管网连接试压、燃气水力工况调节内容为主,同时设计开放性、设计性实验选修课程,[2]让不同需求的学生都能通过实验室的操作提高他们的实际动手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和思考能力。

2.教学方法改革

教学方法改革要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进行选择组合,以最佳的教学效果为准绳,突出实践、实验和现场教学。

多媒体技术对于“燃气输配”这样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较传统的黑板教学方式有着其巨大的优越性。[3]授课过程中通过多媒体演示收集和制作图片、动画、工程案例等素材大大提高了课程的生动性,让部分理论知识变得更为直观、更易理解,从而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录像教学可以直观地告诉学生技术手段在工程中如何应用、应用效果以及违章操作的教训,培养他们严格、严谨的工作态度。

对于一些诸如施工方案等一些课时不能满足的素材,可以通过电子化方法,通过网络互动来实现对课堂教学的补充。教师可以将教学素材网络共享给学生,倡导学生通过网络与老师讨论问题,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习者为中心”转变,[4]把上课背讲稿的模式向教学生掌握学习方法转变,要加强引进和介绍不同学派观点的教材、信息,讨论行业前沿、新技术和发展趋势,从而实现师生的无缝对接。

现场教学是燃气输配专业课程又一有效教学手段,主要是通过到达项目建设和设备调试现场,现场体验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授课教师讲解来完成学生对工程建设和设备运行的深入理解。由于工程建设和设备维护、调试的随机性,这种教学方式就要求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专题讨论是“燃气输配”专业课程加深学生对专业了解、提高他们的专业思考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有效手段。

四、结语

经过将近十年的探索,目前我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考研录取率已达到近30%,用人单位当年在燃气方向提供岗位与毕业生数量比值大于2,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0%以上,毕业生适应性强,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教学改革的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综合素质高、有专业素养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燃气输配”课程作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应本着适应高校发展规律和行业技术发展规律,面向社会实际需求来进行教学改革,注重工程实际能力(技能)的培养,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就业面。

参考文献:

[1]段长贵.燃气输配[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篇4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3.009

0 引言

城市结构的转变包含了地块的新生、再生与使用用途的改变。旧城区的改造与新城区的扩张是城市化进程高速推动下的必然结果,在这一变革过程中,既存建筑的去留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然而,所占既存建筑面积最大的工业建筑往往首当其冲成为被摧毁的对象。与此同时,在国家产业升级调整政策导向的指引下,借助新兴科技对传统资源的创造与提升、产出高附加值产品、创造就业岗位等特点涌现出大量的朝阳型产业园区,其功能为既存闲置工业建筑循环利用注入新的生机。

1 产业化背景下的园区建设概述

自“十一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以来,中国城市文化创意产业无论在产业发展规模上,还是在拉动城市经济增长、优化城市产业结构和提升城市竞争力方面均发挥了巨大作用。自2006年我国在《“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创意产业”概念至今已10年,文化创意产业在不断地发展演变中经历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三个发展阶段。从一五期间厂房改造的北京798、上海红坊创意区、上海M50等,扩展至上世纪初老旧厂房改造的上海苏州河畔艺术集散地、上海1933,再到深圳创意之都、深圳OCT等上世纪八十年代厂房改建项目。随着产业内涵和规模类型的不断发展,既有闲置工业建筑凭借场地空间灵活性优势,被大量再生应用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从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2008〕128号文件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到201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创业创新产业所带动的既有闲置工业建筑又迎来了孵化园、产业园及众创空间等功能的再生循环利用。

2 我国闲置工业建筑循环再生回顾

在文化创意产业集中的大型城市中,闲置工业建筑越来越多被应用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或衍生文化活动场所,以上海为例,自1999年以南苏州河路1305号2000平方米旧仓库改建为设计工作室为代表,开始尝试为创意产业改建旧仓库及厂房,并在苏州河两岸形成上海创意产业的最早形态。至2009年,上海创意产业聚集区已经达75个。截止目前,依托工业建筑改建为主体,上海已发展形成三批创意产业集聚区。

在传统型工业城市聚集的东北地区,创意产业发展虽不及全国十大文化创意产业城市,但工业遗存循环再利用仍持增长态势。以“一五”计划重点工业基地吉林省为例,现存大量既存工业厂区,随着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省内816家国有企业改制的完成,市区内工业逐步外迁,致使大量未到使用寿命的厂房、仓库等建筑或遗留闲置或灰飞烟灭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之中。仅长春市2006-2008年出让闲置工业用地为172宗,约合700余公顷,并成逐年上升的态势,这无疑是对建筑资源的浪费,对工业文脉延续的破坏。将工业外迁后留下的旧厂房仓库循环再生,保留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建筑,形成具有地方工业文脉特征的创意产业园区,给省内80%以上创业型的创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环境,同时创意群落的密集形成也复苏了地块的使用功效,进而代表东北老工业地域特色,提升地域人文质量。

3 工业建筑循环再生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3.1 改建园区空置率问题

空置率问题是各产业园区开发中所关注的核心问题。虽有政策扶植,但改建园区的功能预判及环境定位失准,规模体量发展存在盲目的增长,不符合产业发展的规律,自然也就出现了空置率。如,上海投资规模近4000万元的八号桥项目,其目标是“场地包租20年,计划5年收回投资”,过于功利和现实的因素致使空置。另外,很多园区业主只是进行简单的旧建筑改造、然后出租,提供单一硬件,缺乏多元化服务,也是园区空置率出现的诱因。

3.2 老旧维护厂房维护问题

以长三角新兴产业密集区域为例,老旧工业厂房在更新利用中多存在房屋渗水反潮等现象。如杭州丝联166项目,园区占地面积6000余平米,创意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分割LOFT形式。园区内按“保留、改造、新建”原则规划,同时体现时尚和现代的特点,为创意者提供尽可能适宜的环境。创意工作区为创意企业及个人开辟的专区,他们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特点,随意分割空间,进行个性化装修,提供个性创意展示空间。中心广场依托天井景观充满意境,使用者可观鱼赏竹,亦可交谈沟通。休闲娱乐区是以咖啡厅、品茶室为主的区域,旨在为创意人士提供休闲、娱乐、交流的空间。功能完善,但在使用中,中心庭院与室外联通,檐口四壁渗水反潮情况严重,甚至滋生植物直接影响内部使用。与主厂房相连的附属建筑改建为蜜桃咖啡,其外墙窗洞口也因多年渗水出现破损剥落现象,如若不及时修缮维护,房屋安全岌岌可危。

3.3 工业建筑循环再生能耗问题

在现有使用的改建产业园区中,通风问题借助原有高侧窗及通风井道等基本等以解决,但采暖问题尤其是在北方地区,仍是厂房改造中能耗难题。如天津C92创业聚集区,将原有仪表集团大空间厂房改建为以联合办公席位及服务的小空间办公室,采暖完全通过中央空调解决,能源消耗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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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经取得积极的成效,因此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作为此次全面“营改增”试点的重要内容,从以往经验看,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均是欠税、发票问题最为突出的领域。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如何防范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欠税、发票虚开、虚抵的涉税风险,将日渐成为国税系统日管和执法风险的重要内容。

一、房地产业、建筑安装I涉税风险的现状

(一)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的特点

房地产业,又称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业,它是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行业;建筑安装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是以砌筑组合安装为手段,使产品与大地相连固定不动的生产活动。建筑安装业是房地产业的前期工作,而房地产业是建筑安装业的后期销售。由于房地产业中的房产建设是由建筑安装业来完成的,所以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有着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是相互邻近的上下游行业,具有较为相似的行业特点。

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具有分包、转包环节多,经营范围广,流动性大,产品多样,施工条件复杂多变,建设周期长,管理困难,资金占用量大等行业特点。

(二)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存在的涉税风险

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由于自身的特征比较特殊,在“营改增”之前普遍存在财务制度混乱、发票管理不规范、虚假发票抵减成本、偷税、欠税的现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一般纳税人将按11%的税率实行进项抵扣制,从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的核算模式比营业税的核算模式更加复杂,如何防范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存在的涉税风险,将成为国税机关的重要研究课题。

第一,偷税、欠税风险高,日常监管难度大。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工程款主要采取两种结算方式:一是预付款的形式;二是进度款的形式。在这两种结算方式下,税款征收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较大波动。在工程前期,收款一般较少,增值税进项相对较多,项目无税可缴;在工程中后期,随着工程款的大量收取,增值税销项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减少,项目开始缴纳增值税,从而使得税款缴纳的波动较大,不良企业甚至会出现“跑路”的情况,容易造成税款流失。

第二,发票管理不规范,存在发票“虚开”“虚抵”隐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开具、保管、认证等的要求比营业税发票更加严格,“金税工程”基本可以杜绝假发票的现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目前普遍存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利用建筑承包商虚开发票、虚增成本等行为将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并有可能担负刑责。由于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无法取得足够发票抵充成本,从而容易催生“代开”“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业链条。

二、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涉税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的行业特点,容易产生偷、欠税风险

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时间跨度较长,从几个月到两年或三年不等,而在实践中,建设资金大都由施工方垫资,并且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也比较普遍。由此,很多纳税人认为,只要建设方不支付工程款就不需要结算收入和缴税。例如,“甲方供材”的问题,建筑企业通常在工程项目全部结束后才与施工企业结算“甲供材料”,但是这些材料已经使用,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应该在使用的时候缴税,因此造成税款缴纳延期,甚至税款流失。

(二)财务制度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普遍存在纳税人申报计税依据真实性不高的问题,有相当部分建筑业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账证不规范,使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和申报表存在虚报现象,申报表上的数据与经营实际存在较大出入。

(三)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作,增添了征管漏洞

税务机关与建委、财政、监察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不够全面,对当地建筑项目的详细信息缺乏交流,增添了税收征收管理的漏洞。例如,建筑业工程项目的承包权通常是采用招标、竞标的方式而取得的,而在这个过程中,建委、公安、消防等部门都会参与其中,对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条件进行审核,但是税务机关却不能加入竞招标的过程,不能从源头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计划进程,从而难以对建筑企业的项目工程进行源头管控。

三、全力防范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涉税风险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涉税政策宣传培训,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

针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纳税人有关增值税相关涉税法律法规欠缺的实际情况,采取发放纳税公告、办税手册、宣传资料等“静态”方式与平面媒体、网络、电视、广播等“动态”载体相结合的方式,对“营改增”政策和相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广泛宣讲,对增值税的基本情况、发票的领用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营改增”问题进行逐一讲解,引导纳税人自觉落实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严把发票领用关,加强企业日常监管

针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发票虚开隐患较高的实际情况,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上,坚持从严管理和限量发放的原则。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严格票种核定和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努力做到“票种合适、票量适量、票面适当”,避免在试点期间超量、超额发售发票。税源管理部门,积极加强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情况进行摸底,对使用过程中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有异常的,要及时跟踪,必要时,立即收缴,切实堵住发票“虚开”的口子。

(三)严把专票证认证审核关,强化注销环节的审查

充分发挥“金税工程”信息管税的功能,针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中的高风险企业,积极开展涉税检查。结合纳税人实际业务、账务处理、申报情况等不定期抽查进项抵扣凭证,对于不符合抵扣条件的异常发票信息,及时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必要时,及时移交评估、稽查部门,严防“虚抵”风险。同时,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企业注销环节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票货不符、账实不符、关联交易等涉嫌发票“虚开”“虚抵”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堵塞企业走逃的最后关口。

(四)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堵塞征管漏洞

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涉及的行业多、部门多、产品范围广,要做好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涉税风险防控工作,就要积极深化国、地税以及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定期开展数据信息交换,努力实现相关各方能够实时掌握税源动态及变化情况,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管理弱化的问题,切实堵塞征管漏洞,防范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涉税风险。

(作者单位为青岛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 靳东升.“营改增”的意义及效果[J].注册税务师,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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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建筑行业;农民工

近年来,农民工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民工荒”的出现,更使人们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来自北京、重庆的调查显示,九成农民工处于非法用工状态,他们的合法收入得不到有效保障。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规范企业用工方面确实已经发挥出了相当的作用。但是农民工群体是否真正在本法以及本条例出台后获利,合同签订状况能否有效改善值得调查和研究。

因此,笔者以北京市建筑业为例,通过走访北京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县的15个工地,调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现状,深入分析现状原因,并提出具体对策。

一、合同订立的现状

随着近年来社会民主法制的发展,农民工权益维护和保护工作的逐步推广、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具有了一定的法律常识,权益保护意识也有了一定的增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后,劳动合同签订率也有一定的提高,但是签订率的绝对数值依然很低,在建筑行业表现尤为明显。根据笔者调查,当前仍有63.73%的农民工没有与所在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据北京市小小鸟打工互助热线介绍,在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承包建筑工程的建筑公司本身所拥有的一些建筑工人。这部分工人有技术。属于建筑工人的核心;另一种是建筑公司委托包工头招来的工人。这部分工人没有技术,但是却在建筑工队里面占大多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后,建筑公司与第一部分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但是与第二部分工人的合同签订率基本保持不变,而恰恰容易出现权利被侵害的农民工往往存在于第二部分工人中。

二、农民工劳动合同低签订率原因

(一)历史形成的固定的用工模式

尽管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但是建筑行业的劳动关系和用工模式等已经成为一种固定的社会现象而存在。无论是建筑公司、包工头还是农民工,都因为自己的各种利益需求而逐渐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尽管法律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但并未对此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二)合同双方地位不平等

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现实格局下,用人单位占据更多的优势地位。农民工的要求很可能成为失去工作的契机。这使得农民工的权利受到很大限制,农民工即便想要签合同也往往不会将这个诉求强烈的表现出来。在调查中,有63.09%的农民工表示想要签订劳动合同。

(三)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不足

由于农民工工作的流动性、不稳定性、自身利益要求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劳动合同缺乏了解,很多农民工并不希望签订劳动合同。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有10.87%的农民工认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所谓,他们表示自己不愿意被劳动合同所限制,希望用工关系随时可以解除。

(四)劳动监督部门监督力度不够

法律的滞后性决定,农民工的权益只有在受到侵犯之后诉诸于法律才能得到相应的保护。因此,更多的权益维护工作应该由劳动监督部门承担。而劳动监督部门却存在对层层转包且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

三、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及解决方式

(一)司法实践中的争议

《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设置了相应处罚措施:

(a)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b)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关的规定很好的规制了合同的签订,但是在实际的法律使用过程中却存在有一些争议。在笔者对朝阳区法院某法官的采访中发现,在司法审判中,法律的适用涉及到的是新旧法律适用的接续问题,即条文能否溯及既往,如果可以溯及既往,那么追溯的年限计算又是一个新的问题。

(二)争议的应对机制

1 司法解释,“定分止争”

有关《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的接续,《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中都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要求各个基层法院将此类问题总结并提交上去。相信不久最高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将会对此问题进行更细致的规定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争议。

2 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协调

尽管司法实践中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也有一定的应对机制,但仍应加大力度提升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这就要求劳动部门加强其行政监督职能。一来减少诉讼;二来在诉讼中也可以减少举证责任,节约司法资源。

另外,二倍工资支付是保证劳动合同签订的条款,但是并未真正发挥作用。据了解,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各法院受理的申请工资二倍支付的案件极少。并不像人们所预测的会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增加最多的案件类型之一。这很大程度上是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固定的劳动模式决定的,而法院属于消极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机关,因此只有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才能真正确保劳动者权利不被侵害。

四、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相应立法

在朝阳区人民法院,笔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征求各基层法院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试图据此制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

自2008年1月1号《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例如对于劳动、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需要经得雇工的同意等在实施之初,就期待更加具体的条文对此加以规定和明晰,以更好地确保《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但是,之后出台的《实施条例》在对于如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缺可操作性,对“两倍工资”的适用仍需要明确。

因此,有关部门还应及时出台劳动合同法配套规章,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细化,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更合理的配置,适当减轻企业义务,增强法律的操作性和科学性。

(二)加强行政职能

司法部门属于消极保护权利部门。但是现在。很多时候人们将法院当作保护他们权利的唯一机关,法院审理的大多数案件其实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能予以避免。行政部门在劳动领域应该发挥一个核心的作用,可现实并非如此。因此,应该加大劳动部门的职能发挥。才能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劳动合同是所有劳动争议解决最有效的依据,只有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才能逐渐规范用工条件和用工环境,从根本上减少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加班等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即使发生也为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最为有效的证明。同时,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监督不能仅仅停留在有无的层面,应该考察其内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劳动者的权利不被侵害。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劳动合同法》已实施一年有余,但农民工对其了解还不甚理想。应认识到,法律的普及和推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相关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结合农民工工作特点改进宣传方法、多方面拓宽宣传渠道,并组织相关培训,从根本上使农民工掌握《劳动合同法》这一维权“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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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业企业融资的内涵

建筑业企业融资是指建筑业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营或财务目标,通过科学的分析、合理的预测,向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募集资金的行为。简而言之,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企业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二、我国建筑业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严重依赖商业银行的贷款

由于建筑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银行贷款的方式非常适合大额资金的融资,而且获得融资也相对容易,但是过分依赖银行贷款,会造成建筑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上升,久而久之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以及长远的经营。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里,银行业收紧存放贷业务,这也加大了建筑业企业的融资难度。

(二)建筑业企业的上市比例小

我国建筑业的上市企业占全部建筑业企业的比例很小,也就是说上市融资的渠道只能被很小一部分企业使用。上市的准备工作需要耗用相当大的精力和时间,所需要的费用也不少,而且很多建筑业企业自身并不满足上市的条件,这也加剧了建筑业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经济政策的指向性调整

目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对于基础设施的投入也回归理性,这加剧了建筑业企业之间的竞争,特别是“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对于淘汰落后产能的意图很明显,规范了建筑业行业的经营模式,提升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那些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来说,想要获得资金的难度加大,融资风险也再加大。

(四)建筑业企业的盈利模式

建筑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资金占用量大、施工周期长、资金周转速度慢。投入的资金大,但建筑业仍然属于微利行业,也正是因为这些特征,造就了建筑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应对建筑业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一)提升建筑业企业自身能力和资质

首先,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增加企业自身的财富积累,分担企业融资的压力;其次,提升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扩大自己承建项目的能力,做好项目,做精项目,提升自己在行业内的口碑和影响力,通过业务能力的提升来增强融资的话语权;最后,建筑业企业要注重自身的信用等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企业信誉的不良事件的发生,信用等越高的企业,其融资的难易程度也就越低。

(二)政府要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

首先,政府要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推进金融体系改革,为金融市场注入活力,让企业有更多融资的选择,让建筑业企业可以上市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等等;其次,政府要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扩大自身的融资渠道,实行多元化融资,改变企业单一化的找商业银行贷款的固化方式,通过多元融资来分散企业融资的风险;最后,在开放金融市场的同时,也要同步推进相关法律的实施,规范融资行为,减少金融风险,建立建筑业企业的信用体系,给融资双方一个公平的选择机会。

(三)规范商业银行融资行为

由于建筑业企业开展项目所需要的资金较大,资金占用的周期也较长,商业银行的融资方式仍然是建筑业企业融资的首选。但是,当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银行自身的不良资产率也很高,银行放贷的意愿不高,放贷资金的量也不多,这也对建筑业企业的融资带来的不便。这也就促使两者之间要有良性的互动,建立起双方都能认可的新型融资方式。

作为银行一方来说,首先,要改善自身的财务状况,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回归到稳健的运行模式上来;其次,通过国家政策性银行,对建筑业企业进行专项支持,给予建筑业企业可靠的资金保障。

作为建筑业企业来说,首先,要提供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给商业银行,不能隐藏部分信息,误导银行做出错误的判断;其实,对于银行来说,任何形式的融资行为都是有风险的,任何形式的外在评估都是有缺陷的,所以,建筑业企业需要走近银行,主动参与到银行的信用评级体系中来,为银行提供详尽的企业信息。相反,银行也可以作为投资者,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来,通过这种方式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资金监督与管理,降低银行资金的风险,实现双方的互利互惠。

特别是由中国主导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对于我国建筑业企业也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我国建筑业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的资金支持,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降低建筑业企业的上市门槛

我国建筑业上市企业的数量不多,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强,融资的手段也有局限性。目前我国政府在大力完善资本市场的同时,也要兼顾为建筑业企业创造直接融资的渠道,鉴于主板市场上市标准过高,很多建筑业企业无法达到,但是可以通过适当降低中小建筑业企业的中小板、创业板的准入标准,也可以通过联合上市,“借壳”“买壳”等方式已达到间接上市融资的目的,还可以在我国一些沿海城市或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建立区域性证券市场,使发展规模较好但是又存在资金缺口的建筑业企业能够通过市场渠道进行上市融资,给予他们一个专项的市场进行融资也是可行的方式。

建筑业企业的上市,不仅可以解决一部分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也可以促使这些企业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完善企业管理,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总结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新常态的阶段,未来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也不少,党和政府加大产业结构优化的力度在加大,特别是供给侧改革的步伐再加快,这些都使我国包括金融市场在内的市场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建筑业企业依托于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融资难的坚冰正在慢慢消融。政府也逐步意识到了当前严重影响企业发展首要问题就是融资难,并陆续出台了各类法规与政策,以解决此类问题,促进建筑业企业良性发展。而建筑业企业不能仅依靠来自政府的相关政策,还应主动适应“营改增”政策,加强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盈利水平,通过科学的资金管理手段,使资金能够合理利用,使资金投资充分发挥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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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目前国内外对于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的研究较少,如马自强等(2003)从企业素质、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五个方面建立了建筑企业诚信评估指标体系;《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从守法诚信角度给出了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目前尚没有从建设工程交易全过程(投标过程-履约过程)角度对建筑业企业诚信进行评价的研究。

鉴于此,本文基于过程思想,考虑工程交易市场和项目实施现场“两场联动”,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问题进行研究。

二、 建筑业企业诚信概念及其影响因素

现代诚信内涵较为广泛,涉及道德、经济、法律三个层面。道德诚信属于人格自律构成的德性范畴,要求人们言语真实、恪守诺言。经济诚信要求货真价实、买卖公平、信守契约,是实现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促进交易有效开展、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手段。法律诚信则是“道德规范法律化”的历史嬗变,是谋求当事人及当事人和社会之间利益均衡的外部约束制度,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人类行为实施他律,以有效反对欺诈、虚假、不恪守诺言等一切损害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生活秩序与安全的行为。简单地说,诚信就是要:“说到做到”。“说到”为事前承诺,“做到”是履约表现,两者的匹配程度即为诚信状况。诚信水准通过外部有形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履行程度等表现出来,具有过程性和积累性。

结合建筑业企业业务特点,将建筑业企业诚信定义为:建筑业企业在获取业务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行为表现满足法律法规、合同要求的程度。

通过文献研究,从"两场"联动和闭合管理角度出发,分析、总结出如下建筑业企业诚信影响因素:

(1)银行信用,包括: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

(2)诚信记录,包括: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诚信,包括:投标意愿、投标能力;

(4)履约诚信,包括:项目机构设置情况、人员设备进场情况、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项目资料归档。

三、 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法构建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

1. 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概念模型。

首先,根据前述所列建筑业企业诚信影响因素,设计了半开放式的“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第一轮调查问卷。通过小范围问卷发放,收集、分析专家意见后,考虑信用(生态)环境影响理论,增加了诚信环境、企业业绩、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等指标,合并了相关性比较大的指标。

其次,通过对建筑业企业在建设工程交易全过程(投标过程-履约过程)中诚信行为流程分析,将投标诚信评价指标细化为:投标身份真实性、投标放弃、低于成本价投标、中标放弃、围标串标、缔约过失行为,将履约诚信评价指标细化为:项目部主要人员到位情况、设备到位情况、转包分包情况、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工期、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工人工资支付、竣工资料完备、保修义务履行。同时将所有指标归类为诚信基础、投标诚信、履约诚信和诚信环境四部分,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概念模型。

2. 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确立。根据构建的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概念模型,设计、发放了第二轮问卷。问卷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问卷调查的背景及主要目的,并阐述了建筑业企业诚信概念;第二部分列出了四部分共32个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第三部分为问卷对象背景资料,包括职称、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学历等。本轮问卷调查共发放电子问卷525份,回收58份,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筑业年会、监理年会现场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484份。其中有效调查问卷为415份,有效率达40.5%。有效问卷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1)问卷调查对象基本情况。有效问卷调查对象中,高级职称的占60.5%,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占63.4%,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占72.8%。调查对象广泛来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科研院所、招标机构、质监站(按样本数量多少排列)。

(2)描述性统计分析。指标的平均值介于3.33~4.35之间,偏度绝对值介于0.204~1.626之间,峰度绝对值介于0~2.654之间,满足“偏度小于2,峰度值小于5”的要求,可以认为样本数据满足正态分布要求。

(3)信度检验。删除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水平、投标放弃、质询证明材料真实性、项目概况等5个因子负荷小于0.50的指标,且删除后有利于提高一致性水平;单个及整体量表的Cronbach α值均大于0.7,表明量表中观测指标具有很高的内部一致性,问卷具有较高的信度,且删除任意指标都会降低问卷的Cronbach α值,故将剩余27个指标全部保留。

(4)效度检验。有效样本数据KMO值为0.923,大于0.50;Bartlett球形检验x2值为7 048.061(自由度为595),达到显著水平(p=0.000

构建结构方程模型,计算得到六个拟合指数x2/df(1.87)、RMSEA(0.078)、GFI(0.91)、NFI(0.92)、NNFI(0.94)、CFI(0.95),显示模型拟合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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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大工地》在导论部分直接以一个非常具体、普通的建筑工人“老徐”的悲惨经历为开端,通过以小见大的方式给读者呈现出建筑工人的悲惨境遇,本书用这样巧妙的结构性安排是为了引出本书的中心议题“建筑工人”。紧接着在大工地上的农民工这一节开始从宏观层面整体性的介绍建筑工人残酷的生存现状,以及改革开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通过这种极端的反差对比,更加突出了“建筑工人”的悲惨境遇。

进行社会学研究,如何恰当选题对于整个研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作者潘毅和她的团队之所以选择建筑业农民工为研究对象,正是因为在当今社会,建筑业农民工从事着目前公认为最脏、最累、最具有高危险的工作,绝大多数建筑工人至今连一份合同都没有,甚至没有保险,缺乏安全防护措施,超强度劳动和工作条件差,甚至有时候拿不到工资。选择建筑业农民工的生存问题作为研究主题对整个社会来说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意义。此外,在关于农民工研究的海量文献里,专门针对建筑工人的文章屈指可数,选择这个问题进行研究也同样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提出研究问题之后,作者开始把研究过程当中的基本概念变量一一引出,从“新自由主义与中国经济改革”、“城市主义与消费革命”到“无产阶级化与马克思”、“未完成的无产阶级化”等,并选取马克思与后理论视角来揭示问题的同时逐步展现出本书的行文逻辑,《大工地》开篇导论部分直接引出“建筑业农民工”这一主题,之后开始将文章以历史演化发展的方式逐步、渐进的剖析这一问题形成的原因、经过及结果。

二、研究的逻辑思路

《大工地》第一章又是缘起于作者在田野调查中调查过的一个地方――“河北尧村”。同样,作者在此处采用以小到大的方法进一步引出本书所提到的“建筑工人阶级化形成”的大背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对于建筑业农民工的研究就更具有合理性。从资本主义的危机与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提出,再到我国推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从我国农村改革陷入困境,再到工业化、城市中心主义走上改革的舞台,作者采用历史发展的方法去分析“建筑工人无产阶级化”的历史合理性,甚至作者还引用了“比较优势理论”进一步阐明这一趋势的必然性。与此同时,作者还运用波兰尼的“双向运动”模式,采用对比比较和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找出了国内问题产生的特殊性。

《大工地》在第二章开始分析“建筑工人”这一问题产生的直接背景和重要原因,即城市化加速、地产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扩张。同时,作者引用大量的数据来描述,在地产资本的超常规扩张情况下,城市富豪的不断催生,以及建筑业工人生活的极度艰辛这一现状。

《大工地》在第三章进一步揭示“建筑业农民工”艰苦生存现状的根本原因即“半无产阶级化”。作者在此章采用的是理论结合实际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的。除此之外,因作者考虑到中国新兴的工人阶级有其独特性,增加了“户籍制度”这一因变量共同参与分析无产阶级化的合理性,也因此分析了“半无产阶级化”形成的原因。紧接着,作者又结合关于工人再生产的理论开始进一步的探讨建筑工人艰辛生存境地的具体原因。还通过采用对比比较的方法论证建筑工人生存艰辛的特殊性以及当前政府在解决建筑业农民工生存现状过程中的缺位。

《大工地》在第四章开始进一步深入的探讨“半无产阶级化”下建筑业农民工悲惨生存境遇的原因,就是“分包制”的实行。其实关于分包制,在历史上还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由于演变异化,使其逐渐的成为剥削工人的手段。作者因此通过历史性的对比分析出当前我国相关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

在文章最后,《大工地》在具体剖析我国建筑业农民工的“无产阶级化”的基础上,通过运用的阶级分析方法,合理的推论出在建筑工人与资方的不断的劳资纠纷的斗争演化中,建筑工人这一新兴的无产阶级的诞生,很显然,这一推论是合理的,是符合客观历史发展规律的。然而,作者在推论出新兴的无产阶级这一结果的同时,对于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并没有提及,这也是本书在研究过程中的缺陷之处。

三、研究方法

《大工地》是一部典型的社会学实证主义著作,研究过程中采用实地研究(田园调查)的基本方式,在方法上主要采用社会学人类学的民族志研究方法。作者和她的团队亲自走进工地去进行参与式观察、深入访谈。本书摆脱了空洞的数字和抽象的描述,还原了建筑工人生动鲜活的形象。正像文中提到的,“从2007年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我们在最初桃源村工地调查的基础上,又扩展到了北京周边四个工地,直接接触了上千名工人,深入访谈了上百名工人。访谈对象主要是男工,也包括少量女工,既有技术工人,也有小工,涉及木工、钢筋工、水泥工、抹灰工、水管工等几乎所有建筑工种”。除此之外,本书的作者和她的团队还访谈了大大小小的包工头、公司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等。为了更深入的了解建筑工人,理解建筑工地上的劳务关系,他们还在农忙时,随同建筑工人一起回到他们的家乡。

四、研究的创新点

1.采用阶级理论视角

从本书的研究逻辑中,潘毅博士采用阶级分析法去分析建筑业农民工身份的特殊性,以及建筑业农民工悲惨境遇的原因,阶级分析法突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利益对立的结构性基础,强调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不可避免的劳资冲突。潘毅博士在书的最后一章提到,“大工地是中国社会生产关系和制度变革的产物,它揭示了三十年改革所造成的全部社会冲突和矛盾。在大工地上,我们俨然看到了一个以地产和建筑资本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到来和迅速膨胀,另一方面,我们也见证了建筑工人在大工地上艰难挣扎求生存的苦难,以及一个新兴工人阶级孕育的艰难历程”。在理论界,本身研究建筑业农民工的文章书籍就少,利用阶级分析法进行研究的文章书籍就更少,《大工地》不论从研究主题上看,还是从研究视角上看,在理论界都算是一种创新。

2.研究过程中未作到价值中立

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是提倡价值中立的。价值中立应是社会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研究过程别要注意的问题,在社会学的参与观察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过程中,研究者必须经历一个“融进去”再“跳出来”的过程,即先和被研究对象打成一片,再从被研究对象群体中的一员的角色转换为研究者角色,必须保持价值中立、价值无涉,但我们在阅读《大工地》的过程中,却很明显的意识到作者是很同情这些弱势群体的。潘毅博士在书中也提到,“我们更自觉地反思和批判了传统社会科学研究价值中立的原则,研究人员和研究对象之间不应该是单纯的信息提取和索取关系,尤其是农民工的研究,研究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就是要回应农民工的实际问题和困境。因此《大工地》作为一部社会学研究的著作,在研究过程中并未作到传统的价值中立,这同样是一种创新。

总之,《大工地》通过田野调查的研究方式,采用参与式观察和深入访谈的方法,为我们展现了一副鲜活的建筑业农民工生存图景,该著作采用了阶级分析法为我们分析了建筑业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工人阶级产生的背景和合理性,同时也深入分析了造成建筑业农民工悲惨现状的根本原因。因此,不论是考虑到该书的社会现实意义,还是考虑到该书的学术研究价值,《大工地》都是一本值得我们阅读的社会学著作。

参考文献:

[1]潘毅,卢晖临,张慧鹏.大工地:建筑业农民工的生存图景[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潘毅,卢晖临,严海蓉等.农民工:未完成的无产阶级化[J].开放时代,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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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全球的气候都在发生剧烈的转变,气候问题也给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首先,全球温度的升高、降水的变化、海平面的升高,这些因素肯定会影响水资源、农业、自然环境以及企业人力等;其次,雾霾这样极端的天气也会影响到企业材料采购、商品生产、销售的运营状况,增大企业生产成本,最终影响到企业的财务、市场、绩效及其可持续发展。因此,施行低碳经济被认为是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保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

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改变。针对低碳经济,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采取了有关的政策,这些政策都对企业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在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对企业开始实行低碳产业政策。首先是缩短各种高碳产业所引申出来的产业链条,把这些产业的上、下游产业“低碳化”。其次是调整高碳产业结构,逐步降低高碳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推进产业和产品向利润曲线两端延伸:向前端延伸,从生态设计入手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向后端延伸,形成品牌与销售网络,提高核心竞争力,最终使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逐步趋向低碳经济的标准。

同时,要推进全国乃至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所谓碳交易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一种交易。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最终要通过实体经济的技术革新和优化转型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而借助碳权交易便成为市场经济框架下解决污染问题最有效的方式。

建筑业作为一种高碳企业,在低碳经济下,也需要进行节能减排,向着低碳企业方向发展。

二、低碳经济下建筑业企业的绩效评价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速,我国建筑业企业的利润总额呈上升趋势,2010年至2013年的利润总额分别为3422亿元、4241亿元、4841亿元、5575亿元(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2010年至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但是,随着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建筑业如果不随之实行低碳建筑政策,这种上升的状况将难以为继。

低碳经济背景下建筑业企业的绩效评价,应该关注未来低碳经济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从财务评价与非财务评价两方面进行。

1、财务评价指标

财务评价指标主要用来反映已经发生的可以计量的经济成果。获利是企业的核心目标,典型的绩效评价财务指标通常是和企业的获利能力联系在一起的。

主营业务利润率是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和全部利润的比率,反映企业经营的稳定程度以及是否有核心竞争能力。一个企业的竞争优势及其持久性只能来源于用比对手更先进的技术、更低的成本、更佳的质量以及更快的速度与更高的效率去发展自己的能力,来源于能够生产出大量具有强大竞争潜力的差别化产品的核心能力。而核心能力强弱的最直接表现,无疑是主营业务利润率。

总资产报酬率是企业利润总额与利息支出之和与资产平均总额的比率,该指标能全面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获取利润的能力,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基本指标,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能力,也是决定企业是否举债经营的重要依据,一般认为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总资产利润率应高于其债务成本率。

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EVA)又称经济利润,是一定时期的企业税后营业净利润与投人资本成本的差额。如果EVA的值为正,表明公司获得的收益高于为获得此项收益而投入的资本成本,即公司为股东创造了新价值;相反,如果EVA的值为负,则表明股东的财富在减少。该指标将经营绩效评价与企业决策联系在一起,从而有利于企业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一目标。

2、非财务评价指标

非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取,是为了弥补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不足,实务中已越来越多地将非财务绩效评价指标融入绩效评价体系之中。

市场占有率是指企业某主导产品的销量占整个行业同种产品销量的比例。这一指标反映公司市场经营方面的绩效,表明企业在现实情况下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市场竞争力,是企业实力的主要表现。

客户满意度是评价企业产品和服务是否满足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客户的欲望和要求。满足客户的期望会带来客户的满足感,超越客户的期望还可带来客户更强烈的忠诚度。

员工劳动生产率是评价员工知识与技能水平的一项指标,包括员工对内部生产过程改进能力和其改进是否符合客户要求等。一般将生产产品的员工和数量同其创造的价值联系起来考察,即用员工创造的价值和生产产品的员工比率来体现。

技术创新投入指标指企业在研究开发新产品过程中的投入,反映企业的长期竞争能力。评价技术创新投入的指标主要有:创新投入占销售额比率、创新投入年增长率、创新人员占企业总员工比率和创新人员年增长率。

三、建筑业企业绩效的影响因素

影响建筑企业绩效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宏观经济增长的波动性直接导致了建筑业企业绩效的好坏,而相同条件下企业所有制类型的不同也可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同时反映众多因素对企业绩效水平的影响是很困难的,但在低碳背景下,这并不影响对企业绩效有较大关联性因素的研究,在本文中,着重研究在低碳背景下对建筑企业绩效有较大影响的因素。

1、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主要构成内容,同时也是企业资本中最活跃、最能动的因素。企业的经营只有依靠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员工的能动性和智力,才能保持竞争优势,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具有相关知识与能力的人才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的企业绩效。一家企业要想在低碳背景下寻求更多的竞争方法,就需要寻求高科技人才。虽然具有绿色低碳技术的人力会增加企业对人力资本的投资额,但是,这些人才所带来的创新型技术会使企业在低碳背景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式,既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也可以保持较低的碳排放量,降低生产成本,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正面影响。同时,高科技人才的加入能提高在岗职工素质,使建筑企业声誉提高,增加社会满意度。

2、低碳技术的研发

对于建筑业来说,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对降低碳排放量,保持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至关重要。对正在向低碳转型的中国建筑业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核心竞争力。低碳技术的研发虽然在研发当年会增加研发支出费用,但是在低碳背景的浪潮下,如果前期不投入,后期的“碳”会更贵且这些研发技术一旦投入生产,极有可能增加企业绩效。换句话说,低碳技术的研发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近几年虽然会使企业的经济增加值等财务指标降低,但是会对以后的企业绩效产生作用。

3、材料的选择

绿色节能建筑将成为未来房地产竞争的利器,绿色节能建筑开发将成为风尚。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建筑材料的选择既要考虑适合建筑物的建筑要求,也要考虑到节能减排。选择正确的绿色材料,看似由于新型材料增加了成本,但是在低碳经济趋势下,更多的建筑业企业将选择绿色材料,势必会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如果先选择了正确的绿色材料,企业就相当于先占领了这一片市场,扩大了市场占有率。并且,国家还设立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加大对企业的扶持,降低了一定的成本。采用绿色建筑材料,不仅能在财务指标上提高绩效,而且可以提高企业公众形象,增加综合社会贡献。

4、建筑垃圾的处理

目前,我国建筑废弃物的数量已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而这些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绩效。如果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处理,这一定算入企业内部的支出。但是各种研究表明,建筑垃圾也是一种可再生利用的资源,它可以替代耕地土做回填材料,也可以用来生产烧结砖等建筑材料。如果一个企业采取了这些处理方法,可以对建筑垃圾进行出售或者自产自用,增加企业的营业外收入,也会影响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与经济增加值。另外,对建筑垃圾进行可回收处理,可以增强企业形象,有一定的宣传作用。

5、可再生循环资源的利用

在施工过程中,对可再生循环资源的利用也会影响企业的绩效。一家建筑业企业在施工时,多利用可再生资源,如雨水、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一次性能源的利用与依赖。这不仅仅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耗能。若按单位GDP节能20%的要求,每年建成量中的10亿平方米为低碳建筑,每平方米减排1吨,可以节约运行费1000亿元。节约的运行费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财务绩效指标。

四、低碳经济背景下建筑业未来发展路径

1、增强人力资本

要招收技术型高素质人才,对员工进行各种低碳方面的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增加企业人力资本积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通过采取激励政策,例如股票计划、薪资计划等,吸引人才并且留住人才。但是,人员不是越多越好,要与企业绩效、企业规模等协调一致,发挥他们的最大效益。

2、注重低碳技术的研发

要加大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积极努力发展各种低碳建筑所需要的技术,例如太阳能技术、地热系统、生物质能系统、高效冷却技术。还需要将这些系统进行综合应用,靠合理的建筑设计、用能系统设计、正确的运行管理,不断推广与改进,做低碳绿色建筑,抢占商机,赢得企业的发展。

3、选择新型环保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选择正确,可以提高建筑质量,建筑速度也随之加快。例如水泥的选择,最好选择散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工作。对于钢筋的选择要推广使用高强钢筋,专业化加工与配送。在安装时要适当选择安装方式,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在墙材方面,要选择新型环保墙材,并且在施工前,要进行总体排版策划,减少材料的浪费。

4、重复利用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中的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过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破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5、加强利用可循环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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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2

营改增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能够避免重复征税推动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从而在某一程度上环节缓解就业压力。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方案是2011年国家税务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一个税制改革方案。营改增在带来许多好处的同时,也给我国一些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自2011年以来,我国营改增方案的工作已经在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几个行业中完成,显然建筑行业也必将实施营改增方案。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建筑行业需要对自己的发展战略进行适当的调整,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也应当作出适当的调整。在此之前,建筑行业需要具体了解营改增给会计核算这一块会带来哪些影响,以下则是对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的影响的具体分析。

一、营改增对建筑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建筑将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营业税属于含税收入额,一般在营业税的缴纳环节才会进行会计核算。[1]但是在营改增之后,其主营业务收入属于税后收入额,会计核算的方法有所不同,并且涉及到的会计核算部分有所增多,例如产品计价等,税金核算更为具体,最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利润率数值也会不同。

而关于营改增对建筑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既有有利的影响也有不利的影响,本文以下则是具体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会计核算工作产生的一些不利影响。

1.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核算产生影响

国家实行营改增对建筑业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收入核算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营改增之前与之后的收入核算是完全不同的。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业缴纳的营业税主要是以整个工程项目的整体造价为依据,而营改增之后,建筑业的收入核算则不包括含增值税的建安项目的工程造价。因此建筑业的收入核算可能会与实际的收入有所不同,整个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以及最后的经济利益也会受到影响。

2.对会计核算中的成本核算产生影响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成本的核算包括了建筑材料的费用核算、建筑施工人员费用的核算等,而在成本核算之下又有更为具体的核算。例如在建筑材料这一块,钢筋、木材、水泥和混凝土等的费用计算;在建筑施工人员这一块,营改增是否要征收人工费的增值税等等。营改增之后,建筑施工企业中会计的成本核算项目更多。从某一层面看,营改增增加了建筑行业的税负,并且会出现成本核算与实际费用不一致的情况,使得建筑行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一定的影响。[2]此外,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当中,涉及到的一些固定资产需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扣除进项税额,这样很容易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

3.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金流产生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实行的是代扣代缴营业税方式,建筑施工企业的现金流并不会受到影响。但是,营改增方案实施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就不能再采用代扣代缴的方式,而是必须有建筑施工企业自行验工计价在当期缴纳增值税。如果建筑施工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就会影响到其现金流的流动,增加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的紧张程度。或者建设单位只对建筑施工企业样计价却不支付工程款,换句话说就是,建筑施工企业先上缴增值税,后收取工程款,这样明显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二、建筑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营改增对策

为适应我国税制改革中的营改增方案,建筑业必须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其会计核算工作也应当作出相应的改变,以下是针对营改增提出的几点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措施。

1.建立完善的建筑业会计核算体系

国家进行税制改革的初衷是推进我国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但是,在实际实施应用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存在与营改增目的与效果相冲突的地方,尤其在建筑行业中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会存在一些问题。[3]对此,可以先建立一个完善的建筑业会计核算体系。在新的建筑业会计核算体系中,应当明确相关税费的计算标准、缴纳相关税费的手续和方式等等。一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建筑业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的相关工作人员的核算过程可以逐渐走向规范化,进而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提高整个建筑业会计核算的质量。在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时,可以利用现代网络以及计算机技术,结合建筑业实际的项目工程财务情况,汇集编制出合理的会计核算工作程序。如此一来,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建筑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也能够得到较快的发展。

2.提高建筑业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我国的建筑业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其发展的内部环境以及外部环境也在不断变化。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形式,建筑业必须向加强自身内部人员的建设。建筑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要适应营改增的环境,其相关的会计工作人员在专业素质上是一定要过硬的,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这就要求会计工作人员对我国营改增相关的税务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营改增的改革内容等方面有相对的了解。当然,建筑业的会计工作人员还需要对会计专业知识以及建筑行业中的相关知识掌握扎实。以上所提到的是对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的要求。

此外,会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也需要得到提高,例如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等。为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开展一些活动培养会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与专业素质,例如定期检查考核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定期培训会计工作人员等。通过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不利影响则可以将低。

3.加强专用票据的管理力度

营改增的内容涉及到对建筑行业票据的使用限制,因此在票据的管理这一块建筑行业可以加强对自己专用票据的管理力度。这项应对措施可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尽量避免某些相关的风险,还可以为企业有序、有效地经营管理自己的项目提供相应的保障。众所周知,不同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种类也不同,发票的性质与纳税的额度也是相关的。因此,会计工作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时依据相关的票据使用管理章程办事,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在加强专用票据的管理力度。加强专用票据管理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对相关的会计工作人员举办知识讲座进行适当的宣传。此外,专用票据的管理还需要先关的会计工作人员与建筑企业其他部门的紧密配合。

就会计工作人员本身来说,在进行票据管理时,建筑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填写发票的金额、单位、期限等,并且要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票据和凭证,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风险。

4.调整纳税筹划工作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影响是非常大的,它涉及到营业税、增值税等的计算以及缴纳税费的方式等,一旦会计工作人员有所疏忽,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全面分析营改增的内容,统筹规划自己的纳税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始之前,可以申请国家的专项资金或者依据相关的条件向银行贷款。在做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前,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先做好招标投标的比价工作,进行合理地避税。建筑行业在开展工程项目时的所有涉及到的税费都要调整筹划,例如建筑材料涉及到的税费、建筑施工队伍涉及到的人工税费等。由于会计核算工作涉及到相关的税费,而所有的资金核算都会影响到后续的工作,因此调整纳税筹划的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建筑行业在纳税的筹划工作得到提升和调整,整个建筑业受营改增的影响就会减小。

三、结语

营改增对建筑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的税制改革,建筑业可以在会计工作的许多方面做出调整和改变。在调整和改变的基础上,建筑业可以得到稳步健康有序地发展。而本文所提到的一些调整和应对营改增的措施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还是希望能给广大从事建筑业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