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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工作建议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04 09: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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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工作建议

篇1

2005年**县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06年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1、建立完善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各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要案。大力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制度。

2、实施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标准体系,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工作。进一步强化畜禽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监管。

3、开展“卫监行动”,加强对宾馆、餐饮业、集体伙食单位的监管。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监测,定期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测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力度。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源头污染治理。深入开展“三绿”工程建设,积极培育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

食品放心工程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市场,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2006年**县市场整顿工作还将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广告市场的整治,还老百姓一个健康、安全的购药环境。

1、加强广告行业管理,规范广告程序。

2、提高广告业的诚信意识,强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的责任。

3、对各类违法广告、虚假广告尤其是虚假药品广告的,要坚决予以追究和惩处。

4、建立完善分级广告监测制度,形成快速反应查处机制。

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组织实施。

三、整顿医疗卫生市场。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对医疗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医疗安全。

此项工作由卫生局组织实施。

四、继续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1、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以日用消费品、农资、汽车零部件、钢材为重点,全面开展市场清理和检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假售假、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项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2、加强税收监管。

以打击偷、逃、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打击虚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行为,推进依法治税。

此项工作由税务局组织实施。

3、加强金融监管。

依法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打击金融领域的“洗钱”行为。整顿保险市场秩序,清理各种非正式保险中介机构。

该工作由人民银行组织实施。

4、整顿交通市场秩序。

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开展非法改装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的清理整顿,确保运输安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工作。

此项工作由公安局、交通局组织实施。

5、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强化对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工作的检查,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拆迁管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和中介市场管理,打击房屋销售过程中的违规和欺诈行为。

此项工作由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组织实施。

五、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行为在我县屡见不鲜,以“消费储值”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中介组织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应严厉查处。同时开展合同欺诈专项治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企业不规范促销、违规经营和各类传销就变相传销行为。规范特许经营,打击服务业违规经营和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各类欺诈行为。逐步建立防范商业欺诈的预警和处置机制。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组织实施。版权所有

六、加强市场规范建设,建立市场监督长效机制

市场整治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常抓不解。规范市场建设,建立市场监督长效机制是2006年**县市场整顿又一工作重点。

篇2

一、基本情况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9月,挂牌成立。根据三定方案,不设内设机构,只设派出机构3个,分别为尕巴松多市场监督管理所、河秀市场监督管理所、唐谷市场监督管理所。在编干部职工共有2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6人),临聘人员共有10人。全县共登记注册市场主体4391户,其中各类企业843家,个体工商户3548户,药店11家,学校食堂67个。全县电梯用户有23家,共33部,疫情期间在用6家10部;全县压力容器有4家8台,均在用;锅炉有3家6台,在用3台。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复工复业情况

根据省、州关于做好复工营业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按省、州、县委要求,研究制定我县经营户有序开业的方法,动员经营户有序开业。一手抓好疫情科学防控,一手扎实推进各类经营户复工复业,确保疫情防控、经营商户复业两不误、两促进。截止3月29日,同德县开工开业市场主体总数3312家,开业率75%。大中小型商超及小商店848家,农贸(集)市场 2家(市场内经营者139家)、餐饮店196家、药店11家、理发店21家、小摊位56家、洗车和修理店65家、手机店23个、民族用品62家,服装店138家,其他1753家(家庭牧场、合作社、宾馆、百货店、建材店、馍馍铺、企业等)。其他经营商户正在有序复业开业中。

    (二)监管执法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对擅自复工复业的,进行劝导教育;对违规违法复工复业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加大对已复工复业企业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守好安全底线。第一季度我局共立案10起,正在办理当中。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监管方面:要求各经营户在入口处张贴温馨提示(入场人员戴口罩);每天消毒至少2次以上,做好消毒记录;并要求从业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要求农贸市场、超市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体温异常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上报措施。疫情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00多家。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对开业的11家药店进行检查,所查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均渠道合法,票帐货相符、供货资质齐全,未发现抬高药品、口罩及消杀用品价格的情况;未发现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并要求药店建立买药人员登记表。

    餐饮服务监管方面:我局对复工营业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经营者落实对经营场所进行“搬家式”卫生清扫,消毒消杀等各项防控要求,与经营者签订了《2020年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承诺书》200多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方面: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海南州第五民族高级中学、同德县第一民族中学、同德县第二民族中学、青海省牧草良种繁殖场学校开展了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全覆盖排查摸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学校食堂切实做好餐厅、操作间环境、设施设备、索证索票、餐用具消毒等关键环节准备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个人防护等工作;建议实行盒饭制等分散就餐形式,杜绝学生就餐时人员聚集。

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方面: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疫情期间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我局联合农牧水利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联合检查集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及电商平台(网站)等,均未发现宰杀、加工、销售野生动物,销售活禽的行为。

特种设备检查方面:对各校的锅炉房、开水房、货运电梯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学校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开展检查,并要求学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自查自纠,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定时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确保安全“零”事故发生。检查前我局还开展了“法律三进”活动,深入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大了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执法力度。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家。 

(三)人员信息掌握情况

为切实掌握住我县外省籍经营户返县情况的动态信息,尤其是切实掌握住对38户湖北籍经营户返县动态,我局开展了摸底排查行动,工作人员对外省籍经营户逐个打电话联系情况,并在还未返县的店铺门口张贴《温馨提示》,提醒经营户在返县后第一时间内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切实掌握信息,持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此次摸排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排查个体工商户558户。

(四)宣传动员情况

根据省、州关于做好复工营业的通知精神,我局迅速制定印发《关于我县经营户从业人员做好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温馨提示》,签订《经营户经营承诺书》2000多份,《食品安全承诺书》700多份,《诚信计量承诺书》20余份,加强复工复业防控政策宣传和市场监管力度。

三、存在的问题

篇3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统揽、协调、指导全局的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副组长按照各自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全体成员具体负责落实相关的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职能科室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经济户口管理的相关工作:

1、办公室负责统筹部署各职能科室提出的专项检查计划;信息中心负责经济户口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监测经济户口机读信息质量,指导相关职能科室开展机读信息的维护,保障网络畅通、网络安全,进行数据备份等工作;

2、人教科负责将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并组织考核;

3、监察室负责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

4、法规科负责对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法制监督与指导;

5、注册科负责登记时重热点行业市场主体的特别标注,管区代码的赋码工作,以及对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指导、督查;

6、监督管理科负责对流通领域危化品经营市场主体、商标印制、广告经营、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指导、督查;根据监管需要、政府及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要求,对有关专项检查进行指导、督促;提出有关检查计划,将检查的内容细化为具体检查项目,并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

7、市场合同科负责对商品交易市场及商品交易市场内的市场主体、农资经营、合同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根据监管需要、政府及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要求,对有关专项检查进行指导、督促;提出有关检查计划,将专项检查的内容细化为具体检查项目,并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

8、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对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及其他商品经营质量检查工作的指导、督促;根据监管需要、政府及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要求,对有关专项检查进行指导、督促;提出有关检查计划,将专项检查的内容细化为具体检查项目,并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

9、经检大队负责对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根据监管需要、政府及上级部门专项检查要求,对有关专项检查进行指导、督促;提出有关检查计划,将专项检查的内容细化为具体检查项目,并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

10、工商分局负责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根据登记机关的委托办理市场主体的登记、年检、验照手续;按规定和监管需要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依法以自己名义或根据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按照《企业登记管理警示制度》、《企业退出督查制度》的规定,对列入警示和退出督查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市场主体的实地检查

1、对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每年对其实施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在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要完成当年检查任务。

2、对热点行业的市场主体,每年实地检查比例为辖区热点行业市场主体总数的35%,每三年对热点行业市场主体全面检查一次。在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要完成当年检查任务。

3、以下市场主体,必须实施实地检查:一是新设立企业(核发营业执照后六个月内);二是警示(三级警示第三、八、九、十项)或年检中要求实地检查的企业;三是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的市场主体;四是案后提示需要回查的市场主体;五是有投诉、举报线索或上级交办线索的市场主体;六是商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市场主体;七是广告监测涉嫌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八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组织的专项检查所规定的市场主体;九是退出督查中要求实地检查的企业(《企业退出督查制度》第四条第二、三、四项)。这类市场主体的实地检查要在法律法规规定、二版提示信息以及检查计划规定的任务时间内完成,严禁应检查而不检查或逾期检查。

4、对无照经营的检查录入,按照上级要求,2013年常规工作中上报的无照数据要与二版软件里面查到的数据基本相符,各分局在平时对无照经营进行查处、抄告、疏领、关闭、限改、检查时,有意识地从监督检查模块录入无照经营信息,确保上报的数据在二版软件中能够得到确切反映。加强无照经营软件的录入工作,坚持“应登尽登、应录尽录”,用数字化的模型反映无照经营的动态,用电子化的手段保存监管痕迹,用信息化的工具推动无照经营处置方式的创新。继续深入推进无照经营处置留痕化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并保管好无照经营处置档案、无照经营底册(或无照经营处置清单)。每月25日之前要上报本月的无照经营处置情况统计表至监督管理科,并对照无照经营处置规范对未纠正、未回查的无照经营数据要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录入回查情况以及处理情况,并保存好书式资料。

5、对分期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要按照《市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能;对分期出资的内资企业的监管,参照外资企业出资的监管办法进行。

6、对列入退出督查的企业,要按照《企业退出督查制度》实施监管。对该制度规定的第四条第二、三、四项所列企业在一年内实施一次实地检查。

7、除上述规定须实地检查的市场主体外,对其他市场主体的检查,由各工商分局根据监管需要自行规定和实施。

四、工作要求

1、有关职能科室要依据《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在年初制定各类市场主体的专项检查计划,由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发,将各类检查计划和专项整治计划进行有机整合,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切实增强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基层重复劳动。

要加强对基层工商分局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自2013年起,在全系统建立经济户口管理交流培训例会制度,由监管科牵头,相关职能科室配合,定期组织基层分局巡查监管人员参加培训、交流。通过经济户流培训例会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全面提升全系统巡查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2、各工商分局要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加强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要做到程序规范、过程留痕、结果真实、归档完整。对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举报记录、检查记录、限改记录、情况说明、处罚记录、抄告记录、反馈记录等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形成有效监管的痕迹证据。

要科学整合内资监管、外资监管、食品监管、广告监管、商标监管等专业责任区,建立起权责统一、职责相当、符合现代监管需要的新型综合责任区。各分局要合理划分责任区范围、整合责任区职能、调配责任区人员。每年年初要根据各分局人员调整等情况对责任区进行重新明确。

要加强执法与监管的统一,用强有力的执法办案来支撑巡查监管工作,以巡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案件线索的来源。

篇4

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劳务、装卸管理的责任人。各村要有劳务管理的协调机构,专门负责劳务和装卸的经营范围、项目、服务质量及运价(力资)等实施管理和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管理范围

1、单位、企业、工厂内除按领取工资的正式工以外,所使用的以工日计算的点工、维修工、杂工等;

2、货物装卸(包括原辅材料、产成品)所使用的劳务工;

3、镇区建筑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所使用的劳务工和建筑材料装卸工。

三、管理要求

1、票据管理。对使用劳务所支付的报酬和搬运力资统一到税务部门开据,使用统一的的劳务、力资、运输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结算。对使用其它票据代替的,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对非法印制、防造、倒卖假票据的要坚决打击,保证各种税费的征收。

2、价格管理。依据市物价局、交通局《关于规范我市搬运装卸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并可在规定幅度内浮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哄抬价格,也不得压制或变相压制价格,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利益。

3、审计监督。审计、财政部门在对单位的财务审计中要突出劳务、力资票据的专项审计。单位财会人员要严把财务关,非专用票据不得入账。违者,其漏少税费金额由经手人或批准人承担。

私营企业的劳务使用和货物装卸也应纳入上述的管理范围,防止国家税费的流失。

人力板车和车夫要自觉服从镇区城管队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篇5

镇成立镇国蟹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蟹市场内,兼任办公室主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国蟹市场2014年度运行进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市场有序运行。

二、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管理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国蟹市场运行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发生交通堵塞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理,对市场内出现治安、消防等问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商分局:严格规范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所有经营户经营时必须挂牌收购、明码标价,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及掺杂使假等行为,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管。明确1名人员驻点市场协助管理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派出所:负责市场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安排足够的警力到市场驻点办公,加强对市场内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业主及时进行整改,现场处置市场内出现的各种治安矛盾,快速查处涉及市场的各类重大治安事件及刑事案件,组织专职消防队对市场内防火安全进行巡查、检查,落实专职消防队员负责市场保安人员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明确2名人员驻点市场协助管理小组办公室工作。

(四)国、地税分局及零散税收办公室:负责各物流企业的日常管理,加强与各物流企业的联系,协调、处理各物流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督促各物流企业按章纳税,对违规经营,拒不纳税的的物流企业予以打击,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个税办明确2名人员驻点市场协助管理小组办公室工作。

(五)交警中队:负责市场内、外路牌警示的设置及停车区域的划分。根据道路交通预警方案安排警力,对国蟹市场门前道路进行巡查,重点对各类过境车辆进行管控、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对违规违法车辆给予严格查处。

(六)交管所:监督检查各类营运车辆经营情况,突出对运输(物流)车辆进行监管,坚决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七)电管站:对市场内电力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排除电力线路安全隐患,严禁私拉乱接,违规用电。对违法用电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八)村建站:加强对国蟹市场内违法建设情况的巡查,依法拆除市场内影响消防、交通安全的违章建筑,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九)城管中队:安排一定数量的城管队员,会同交警、交管等部门在莲花沟红绿灯十字路口、高速公路口、丁扬大桥等处指挥过境车辆及进入市场的车辆有秩序地运行,采取切实有效地管理方式进行管控。明确2名人员驻点市场协助管理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环卫所:负责对国蟹市场内的垃圾进行清运、对死亡螃蟹的填埋,做到日运日清。

(十一)司法所:加强对承租户、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守法经营、依法管理。负责协调、处理国蟹市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全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十二)水产站:负责对国蟹市场死螃蟹填埋处理的跟踪监管,严禁任何人对外出售死亡螃蟹。每天市场价格的相关信息。

(十三)黄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与国蟹市场内各经营户的联系和沟通,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

篇6

一、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责任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建立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明确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行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加快培育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二、严格市场准入,统一行政许可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现有机构开办新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均须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初审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政许可。新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在开办资金、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入人力资源市场。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年度审验制度。对批准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定期开展年度审验工作。年度审验时应携带工作情况报告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记录、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办公场所租赁证明等资料,到注册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年审,经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对审验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吊销行政许可证书,并抄报工商行政部门。

(四)认真做好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作。新的许可证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换发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年度审验工作,对通过年度审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真审核、登记,做好许可证换发的准备工作。“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于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强化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五)加强日常监管,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各级要进一步规范各类人力资源服务行为和用人单位招聘活动,通过加强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打击非法人力资源服务行为,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对春节前后农民工求职高峰期和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前后求职高峰期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求职者权益。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宣传,引导广大求职者树立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六)坚持部门联动,开展集中整顿规范专项行动。要坚持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的制度,结合人力资源市场的实际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集中整顿规范工作,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确保人力资源市场平稳运行。

四、加强指导扶持,促进市场发展

(七)加强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化。各地要积极做好国家标准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的推行工作,推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人力资源市场场所设计和服务功能标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一批功能完善、服务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一步壮大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整体竞争力。

(八)强化管理和宣传,推进诚信服务。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强化社会责任,积极开展诚信服务,树立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典型。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和诚信记录公示制度,对等级较高的诚信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扶持。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加强宣传,引导求职者到合法诚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

(九)完善措施,支持经营性机构参与社会公益。各级要配合就业工作需要,积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活动,积极为求职者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就业促进法》、《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的补贴办法,调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的积极性。

篇7

一、指导思想

本着方便群众、保障市容、促进繁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各相关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职能,保障城市综合管理长效化、规范化。

二、管理时间

夏季西瓜市场专项管理工作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20日。

三、市场设置

在苏浙皖边界市场设置西瓜批发市场,大批量西瓜必须进入批发市场进行交易。凤凰宾馆东侧人行道上、朝阳浴室对面围墙边、煤建路军荣宾馆北侧人行道上、昆仑西苑大门前北侧、荷花桥停车场处、北大街雕塑边人行道上、昆仑花园路南侧停车场内、西后街延伸段厕所旁、中医院对面巷内西边人行道上、人民路往夏桥方向公厕东侧巷内人行道上、濑江路加油站旁西侧人行道上、东大街东平桥北侧往茶厂方向人行道上、建设西路永盛家园接待中心东侧人行道上、东升路肉联厂东侧佛教协会对面等32个点,作为今年西瓜市场交易临时性占用场所,具体销售点按对市容、交通影响较小的原则设置,销售点要远离路口,不影响交通。

四、部门分工

(一)市城管局要对夏季西瓜市场管理实施全方位综合管理。其中:市环卫处要在确保市区夏季垃圾日产日清的基础上,派专业管理人员负责西瓜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在各西瓜临时销售场(点)设置标志和垃圾收集容器,划定板车停放线,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责任制,确保各西瓜临时销售场(点)摊收地净;市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市区非西瓜临时销售场(点)乱设摊点的取缔工作和西瓜临时销售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西瓜临时销售场(点)要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尤其对市区主大街的随意占道交易行为要坚决取缔。

(二)市工商局要全面负责市区西瓜批发市场及各农贸市场内西瓜销售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交易秩序井然、市容市貌整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周围乱设西瓜摊点的取缔工作。

(三)市卫生局要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加强日常检查、监督,严禁无防尘、防蝇设施的切片西瓜上市销售。

(四)市公安局要加强市区交通道口秩序管理和各西瓜临时销售场(点)的治安管理。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各交通道口,严禁装载西瓜的各类机动车擅自驶入市区交易;另一方面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市区主大街的占道交易行为。

(五)溧城镇负责督促各社区、村委对各自社区、居民区内的乱设摊点行为加强日常管理。

五、工作要求

篇8

一、科学规划建设

1.合理布局设置。县城区配建农贸市场,坚持以“方便群众、合理布点、标准建设、规范运营”为指导,坚持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按照服务半径1000米左右和10-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要求,结合小区(或片区)容量、人口等因素配建大、中、小型农贸市场或平价直销店。县商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提出县城规划区农贸市场规划布点方案,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批,新出让地块时,县规划部门作出配建市场规划安排,与建设项目同步组织实施。县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拟建农贸市场的产权关系及在出让地块中的具置、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运营时间等相关内容。县国土部门根据该规划设计要点编制土地出让(划拨)相关文件(合同)。

2.明晰产权属性。根据建设项目规划要点,确认配建农贸市场产权关系。①产权为国有的,农贸市场用地可直接划拨,由县城司或所在镇区按规划要求负责建设、经营。②产权为开发商的,由县商务、工商部门提出建设标准,县规划、国土部门明确竣工和运营时间,住建部门负责工程监管验收。达不到建设进度、标准和验收不合格的,由县规划、住建部门落实限期整改,或暂停本小区住宅房屋销售和权证办理。③产权为第三方的,对招引民资建设的市场,其产权归投资人所有,并由投资人按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建设经营,同样由上述相关部门负责监管。

3.坚持建设标准。新配建的农贸市场,不论产权属谁,都要统一按县商务部门提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市场主体结构,水电安装、卫生环保、消防安全、检验检测、车位设置等公用设施配置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市场内部布局,总体上要按照超市或商场式经营格局设置,其区域划分、门点(摊位)配套建设、安装,要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满足不同商品经营、加工、宰杀的个性要求。具体按照市政府办盐政办发文件明确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安装。按上述标准建成后,由县商务部门牵头,会同规划、住建、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4.推进平价直销店建设。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作为农贸市场的补充形式,要适度配套建设。新建住宅小区住户(连片)超过300户、且周边1000米范围内没有配建农贸市场的,在该小区配建的社区、物管用房中预留50平方米以上的一楼用房,开设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

二、规范运营管理

1.产权为国有的,建成验收后,转由相关镇(区)或城司实行市场化招引的专营公司,负责市场内部及四周门面的招租、经营管理和设施维护改造。

2.产权为开发商或第三方的,建成验收后,由产权人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建成不能正常经营的,由属地镇(区)无偿收回经营权,并纳入规范渠道经营管理。

3.配建农贸市场不论产权属谁、由谁经营,都不得分割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4.配建农贸市场投入运营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场所在镇区为该市场的主管责任单位;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内部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打击违法经营,督促市场经营方履行卫生、秩序、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管理职责;规划与城管部门负责市场外部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县商务部门负责市场的地产品组织供应和农超对接,组织和引导品牌农副产品进场销售;农委负责农产品检测服务;物价部门负责价格指导、监测监管;其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管理。

三、保持政策衔接

1.对县城区新配建农贸市场,实行政策扶持。2013年新开工的配建农贸市场,参照盐城市区的做法,按时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由投资人申报,县商务局会同规划、国土、住建、工商等部门进行核查,报县领导审批,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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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健全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农贸市场经营有序、环境优美、食品安全目标。

二、实施范围

区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

三、实施原则

(一)实施标准化管理:

1.严格贯彻落实《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省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区星级农贸市场标准》等政策,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逐年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消防、安全、卫生、交易器具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建设。

2.建立健全商品准入、快速定性检测、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放心商品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经营者信用评价、消防安全、市场巡查、环境保洁、市场经营者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示,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立市场信息栏、健康教育宣传栏,信息更新及时,让消费者清楚、对经营者警戒。市场内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缺两、哄抬物价等行为。

3.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商品标识规范统一,商品明码标价且摆放整齐,并做到划行归市、分门别类,同时相关信息资料统一备份于电子显示屏中,便于公众查询观看。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

1.市场举办方可根据市场规模、行业分类、经营户数量合理安排市场管理人员,监督经营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同时要建立相关行业组织,开展自我管理与服务。

2.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按照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范围,明确区域管理责任,并纳入年度个人目标考核范围,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3.市场举办方可根据市场内或行业内实际情况,选择若干名经营户作为“示范经营户”,或开展“价格诚信经营户”、“卫生标兵经营户”、“群众满意经营户”等评比活动,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实施契约化管理:

1.相关职能单位要与市场举办方签订《农贸市场规范经营管理责任书》、《食品安全承诺书》、《“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并对市场举办方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严格考核,对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不同处罚。

2.规范市场摊位租赁合同文本,市场开办方须将食品安全、商品准入、消费维权、诚信经营、规范服务、配合管理等内容纳入经营户合同条款,并设立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终止摊位租赁的退市条款,以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

3.市场举办方要树立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当地工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没履行相关规定义务,在市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4.市场举办者应认真监督经营户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自觉引导和督促市场内经营户做好商品索证索票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考核。及时搜集经营户的市场信用情况,并录入市场交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平台,将考核情况、场内经营户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及其他相关情况,在所在市场醒目位置、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披露,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

(四)实施联动化管理:

1.建立联合执法联系制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强化对市场举办方、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在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由工商、公安、消防、农林、卫生、城管执法、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联系制度,采取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信息抄告等协同监管举措,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并逐步构建信息共享、管理同步、协作有力的管理网络。

2.建立农贸市场监管情况通报制度。由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召开农贸市场监管情况通报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市场举办方以及新闻媒体通报市场巡查暗访、专项整治、星级创建、目标考评等情况。同时,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将市场督查作为年度星级市场考评认定的重要依据。

3.建立媒体监督联动制度。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与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合作,开设专栏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及时报道农贸市场监管情况。

4、建立社会互动考评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开放日进市场”等有效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群众代表、市场举办方、经营户代表和监管部门开展正常交流,点评工作业绩和存在问题。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农贸市场重大管理活动,营造阳光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的共建机制,形成“市场管理靠大家,管好市场为大家”的良好局面。

四、职责要求

(一)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市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与辖区农贸市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市场监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的重要议事日程。

2.在上级各项创建评比活动中涉及农贸市场的,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将上级要求和精神及时贯彻到辖区农贸市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场要督促市场及时整改,并达到要求。

3.加强对辖区市场的日常检查,督促市场搞好日常管理,协调市场与周边单位的关系,帮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二)有关职能部门:

1.工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审批和管理;依法开展验照、换照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市场举办方、经营户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牵头组织星级市场考评工作。

2.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市场内扰乱市场秩序不良行为,打击市场内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验收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组织市场消防验收工作,履行管理职责。

3.农林部门:组织开展对上市畜牧、家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查处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开展调进、调入畜禽产品审批把关工作;强化对已检疫家禽等的事后跟踪监管和对狗、羊肉的检疫。

4.卫生部门:组织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参与督促、检查市场熟食经营户、以及涉及食品卫生行业的经营户的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卫生、除“四害”的预防示范工作,督促市场举办方落实卫生安全措施。

5.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强化对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及违章设摊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市场周边、临时便民摊点的规范管理工作。

6.质监部门:定期开展计量器具的检查、检测工作。

(三)市场举办方:

1.加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

2.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举办方经营管理职责。

3.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改变市场“脏、乱、差”现象,市场经营管理有序。

4.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市场食品准入关。

5.重视市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四)市场经营户: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2.自觉履行市场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3.认真履行法定的食品安全经营义务。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15日前):各部门、各市场举办方要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经营户、社会各界宣传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16日至9月30日):一是各市场对照规定标准,查漏补缺,整改完善;二是组织开展对市场举办方和经营户的教育培训;三是召开市场长效管理工作会议,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四是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互评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已完成改造任务市场的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估,对达标市场给予表彰,对未达标市场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市场要按照标准,继续完善工作举措,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健康、有序、舒适、安全的市场购物环境。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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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原则

1.1 全面管理原则,包括全员和全过程管理

施工成本涉及到与施工现场形成有关的各部门、各单位和班组,也与每个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施工现场成本的管理需要大家共同关心。同时,有关的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都要肩负成本责任,把成本目标落实到每个部门乃至个人,真正树立起全员控制的观念。施工现场成本的发生涉及到项目整个周期。因此,项目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从投标开始至中标后实施及竣工验收)都要有成本控制的意识。在投标阶段,做好成本的预测,签好合同;在中标后的施工过程中,要制定好成本计划和成本目标,并采取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有效手段,控制好事中成本;在竣工验收阶段,要办理工程结算及追加的合同价款,做好成本的核算和分析,使施工自始至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1.2 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

成本控制的目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其途径包括降低成本支出和增加预算收入两个方面。这就需要在成本形成过程中,一方面"以收定支",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成本节、超的原因;另一方面,加强合同管理,及时办理合同外价款的结算,以提高项目成本的管理水平。

1.3 目标管理原则

目标管理即目标设定、分解目标的责任到位和执行检查目标的执行结果评价和修正目标,从而形成目标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在实施目标管理过程中,目标的设定应切实可行,越具体越好,要落实到各部门、班组甚至个人;目标的责任应全面,既有工作责任,更要有成本责任。如技术人员在选择施工方法时,要做到技术上切实可行,即工作责任的要求,同时经济上要合理,即成本责任的要求;目标的检查应及时全面,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评价应公正、合理。只有将成本控制置于这样一个良性循环之中,成本目标才得以实现。

1.4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施工现场成本管理过程中,项目经理及各管理人员都负有一定的成本责任,从而形成了整个项目成本控制的责任网络。要使成本责任得以落实,责任人应享有一定的权限,即在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可以决定某项费用能否开支、如何开支和开支多少,以行使对项目成本的实质控制。如物资采购人员在采购材料时,应享有选择供应商的权利,以确保材料成本相对最低。最后,企业领导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各部门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考评,要与工资、奖金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1.5 节约原则

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核心,应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有关财务制度,对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进行限制和监督;二是提高施工项目科学管理水平,优化施工方案,提高生产效率;三是采取预防成本失控的技术组织措施,制止可能发生的浪费。真正做到向管理要效益,向技术要效率,确保成本目标的实现。

2 施工现场成本管理方法

2.1 着重加强控制直接成本

工程直接成本主要是指在施工项目成本形成的过程中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直接费,直接成本的控制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采取量价分离,原则上不突破中标预算费用。

2.1.1 控制材料成本

包括控制材料用量和价格两个因素。

(1)材料用量从以下几方面控制:

①坚持按《消耗量定额》,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班组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期分批领用,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②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料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③在对工程进行功能分析、对材料进行性能分析的基础上,力求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

④认证计量验收。坚持废料、余料回收,提高利用率。

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降低搬运损耗。

(2)材料价格从以下几方面控制:

①买价控制。通过市场行情的调查研究,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购料。

②运费控制。合理组织运输,就近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法,以降低运输成本。

③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减少资金占用,合理确定进货批量和批次,尽可能降低材料储备。

2.1.2 人工费控制

一是要提高生产工人的技术水平和班组的组织管理水平,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减少和避免无效劳动,提高劳动效率,精减人员;二是对于技术含量较低的单位工程,可分包给分包商,采取包干控制,降低工费。

2.1.3 机械费控制

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内部合理调度,力求提高主要机械的利用率。

2.2 精简项目管理机构,合理配置项目部人员

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施工难易程度,按照组织设计原则,因事设职,因职选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选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降低管理人员的费用。当前,特别应控制的是项目部的招待费,要根据工作制定出招待标准,从内部做起,严格控制。

2.3 合理使用资源,有效控制工期

在安排工期时,要注意处理工期与成本的辨证统一关系,均衡有节奏地进行施工,以求在合理使用资源的前提下,保证工期,降低成本。

2.4 强化索赔观念,加强索赔管理

通过索赔,以弥补施工企业不应承受的风险损失,使承包工程的合同风险分担程度趋于合理。

2.5 用好调价文件,正确计算价差,及时办理结算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结算时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地考虑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目前主要采用调价系数和价格差价方法。

如果事先确定好调价公式中的各种价格指数及各种可变因素和不变因素的调价比重,则是一种潜在的、比较客观增加额外收入的方法。

2.6 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2.6.1 清单以外变更项目确定单价依据

(1)根据变更项目的特点从工程量清单中找出类似的项目,从而采用清单中的项目的单价,因此工程清单是确定变更项目单价的首要考虑资料。

(2)当报价单中没有相应的单价或虽然有却明显不合理时,以国家有关权威部门公布的价格表为单价参考依据。

(3)当国家部门的价格表也没有相应的单价时,可以发货票为依据提供价格。

(4)如果采用发票价格也不合理时,监理工程师便提出一个他认为合适的价格。

2.6.2 变更签证手续管理

(1)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时限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工程价款。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工程变更后14 天内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是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监理工程师应在14 天内予以确认,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送达之日起14 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已被确认。

(2)工程变更文件

一项工程的变更从提出到实施,一般要经过承包商、监理、业主多次单独或共同的实地勘察协商,特别为了具体实施、计量支付及交竣工验收的需要,以及建设单位管理检查审计的需要,必须编制完备的手续。同时应明确以下内容:①变更的原因和依据;②变更的内容和范围;③采用的技术标准;④估算工程变更的价格。

2.7 及时加强变更资料的收集管理

凡工程变更都应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盖章及现场人员的签字,设计变更还应有设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签字,有具体的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项目、数量,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如有的变更内容不清楚或过于简单,应核实具体内容情况,补充办理变更签证。变更都应资料齐全,内容表达清楚,收集要及时,便于竣工决算。

3 结束语

以上主要通过对施工现场成本管理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分析和总结,从而为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在实际生产中还要不断总结成本管理经验,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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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好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党组和支部要做好计划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培训,做到不走过场、真学真懂,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

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报告和修正案,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的核心要义,不仅做到自己学,还要带动和影响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同学,迅速掀起全市红十字系统学习贯彻落实精神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