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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日趋完善,清洁能源的应用推广,燃气行业的地位愈发重要。实施强有效的内部管理不仅是国家对于燃气行业发展提出的客观需求,也是燃气行业自我优化提升的关键手段,而财务风险控制则是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城市燃气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城市燃气企业的主要业务包括对城市燃气管网进行投资建设、对城市居民和工商业用户供应天然气,对燃气设施进行运营维护等。城市燃气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政策风险
现今燃气企业不仅受到2016年5月实行的营改增税收政策以及城市燃气企业的经营需要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等相应产业政策的影响,还受到了价格调整相关政策的影响。近些年国家发改委数次就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相应的调整价格政策,强调了国内天然气实际价改需要和国际范围内其他国家油价进行良好接轨,尤其是需要对价格关系进行理顺,并建立价格联动机制。上游相关石油石化企业将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而下游具体调价工作却滞后并受诸多因素干扰。燃气企业的经营发展必然和国家政策要求有密切关系,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之中[1]。
(二)资金管理风险
包括资金回收风险和现金收款风险以及投融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是指由于资金收回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而造成的风险。天然气销售是城市燃气企业的主营业务之一,销售模式一般是以二个月、一个月、或十天为周期,抄表结算后收款,从而会产生天然气销售后资金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城市燃气企业由于经营的特殊性,在收款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营业网点现金收款的情况,存在着现金遗失、挪用、偷盗等风险。近年来城市燃气企业新增投资和设备维护的投入资金巨大,投资工程建设周期长,容易造成由于决策失误而降低投资项目利用率甚至闲置,产生投资风险,而这些投资资金大部分以短期融资方式取得,造成资企业产负债率上升,还本付息压力增大。
(三)经营风险
包括法律风险和自然风险。法律风险,燃气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属于公用事业,具有明显的自然垄断特性,2007年8月的反垄断法和2010年10月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约束了燃气行业的经营行为,对燃气费违约金、预付气款的收取,安装材料选择等等都有限制。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充分考虑法律风险,将会引起工商局、住建委等管理部门的关注,给企业带来损失。自然风险,目前燃气设备受外力损害的现象较为普遍,如燃气管网的自然腐蚀、燃气管网和设备的第三方破坏等。如果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发生燃气管网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则会给城市燃气企业带来巨大的赔偿损失。[2]
二、城市燃气企业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风险意识淡薄
由于燃气行业的垄断性,燃气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无风险意识或风险意识淡薄。管理层更多地关注安全生产风险,对法律风险、市场和经营风险等其他风险关注较少。而员工只从自己工作便利出发,未站在企业管理的角度,没有风险意识。
(二)内部制度不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缺陷。前期城市燃气行业因为缺乏竞争者,使得其对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务信息分析走过场的现象十分严重,分析不能深入业务,仅仅流于表面,只是数据的简单堆积,不能为管理层提供好的建议。监督机制也有待健全。监督工作只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绩效考核体系也存在问题,不能对财务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缺乏内控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内控机构不完善或没有,没有监督和奖罚措施。这些都会导致企业资金管理混乱,成本控制不到位,会计信息失真,甚至会有违反商业道德、公司规定的行为产生。
(三)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的财税政策也在革新。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偏低,缺乏知识更新,没有树立风险管理意识,使得财务管理水平跟不上城市燃气行业发展。[3]
三、浅析燃气企业财务风险控制
(一)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全员参与风险防范
风险管理强调全员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对公司业务流程上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控制。德国人海恩曾说,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二)完善内部制度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制度内容更加科学,条文更加严密明了,在执行过程中更具可操作性,充分发挥防范财务风险的作用。提高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制度的执行力要有奖罚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QHSE18001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在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控制。比如在销售和采购环节,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这一控制点集中在合同条款审批以及合同履约状况跟踪之上,该点的有效把控是法律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良好规避的前提,能够保障燃气企业的合法利益。具体来讲,依托于管理合同范本促使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科学,由此将签订合同方面的法律风险降低;依托于管理资质信用将客户和供应商的合格诚信名录建立起来,由此将合同履约方面的资金管理风险降低;依托于管理合同会签将审批效率实际提升,并将业务流程进行良好规范[4]。在销售和采购环节,除了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还都涉及到与客户供应商的往来账项核对工作。这一控制点可以降低舞弊风险,防止出现违反企业规定和商业道德现象的发生,比如有的客户在支付销售款时不是通过银行转账,而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方式支付,通过往来账项核对,可以防止银行承兑汇票落入个人手中。在核对过程中,对欠款用户可以起到催款的作用,提高企业资金的回收率。通过与客户供应商的沟通,也能减少财务业务处理上的错误。采购环节涉及到采购价格的制定,通过招标办公室,将采购价格和质量要求透明化,可供选择的厂商更多,既降低采购成本,又提高了材料或工程的质量,并享受到最大化的服务。采购环节还涉及到付款,这一控制点集中在审批付款依据是否完整合理以及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合之上,该环节需要财务部门及时处理发票、入库单、费用结算单及付款单据。财务部门依据当前的资金状况以及部门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等进行支付手续办理,此过程中不同金额的款项支付要严格依据财务授权手册办理[5]。销售环节除了上述的两点外,还涉及到价格的制定和销售数量的确定、货款支付方式这三个控制点。当销售价格采取优惠价格时,要严格按财务授权手册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能执行。销售数量的确定,对于燃气企业的主营业务来说,气体销售数量的确定关键控制抄表环节,该环节强调抄表工作的及时以及数据的准确,现今燃气用户分布广,数量多,而上门抄表则属于主要抄表方式,抄表过程中就需要避免错抄以及相应的估抄,并对抄表记录不定期进行抽查。[6]也可以使用手机抄表等先进的方法,提高抄表的准确率和工作效率。其他业务的销售要做好台账管理,便于审计核对。货款支付尽量避免现金支付,特别是上门服务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企业网站,在网上营业厅缴费,降低风险。除了内部制度的完善,还要配套有监督部门和奖罚制度,这样才能更大程度地进行内部控制,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加强培训,建立学习制度,固定学习时间,让财务人员了解公司的政策、国家、地方出台的新的财税政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济业务,指出大家财务业务处理上常见的错误。通过轮岗,使财务人员全面掌握公司的业务处理。明确岗位责任并结合公司的激励机制,促进财务人员的自我提升。通过财务人员退休,招聘高素质的人才。
四结语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只有完善内部管理,全面实现财务风险控制,从而降低财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燃气企业的管理层要提高风险意识,重视财务风险控制工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发展。本文浅显地分析了城市燃气企业财务风险的现状及控制措施,旨在为有效加强燃气企业财务风险控制,促进燃气行业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罗文竹.浅析完善燃气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途径[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2(04).
[2]石慧君.燃气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措施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4(01).
[3]张青春.浅析城市燃气行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学习,2016(01).
[4]杨晓兮.推进燃气集团企业风险导向型内部控制研究[J].财政监督,2011(20).
中图分类号: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2
前言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日趋完善,清洁能源的应用推广,燃气行业的地位愈发重要。实施强有效的内部管理不仅是国家对于燃气行业发展提出的客^需求,也是燃气行业自我优化提升的关键手段,而财务风险控制则是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城市燃气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城市燃气企业的主要业务包括对城市燃气管网进行投资建设、对城市居民和工商业用户供应天然气,对燃气设施进行运营维护等。城市燃气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政策风险
现今燃气企业不仅受到2016年5月实行的营改增税收政策以及城市燃气企业的经营需要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等相应产业政策的影响,还受到了价格调整相关政策的影响。近些年国家发改委数次就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了相应的调整价格政策,强调了国内天然气实际价改需要和国际范围内其他国家油价进行良好接轨,尤其是需要对价格关系进行理顺,并建立价格联动机制。上游相关石油石化企业将天然气价格进行了调整,而下游具体调价工作却滞后并受诸多因素干扰。燃气企业的经营发展必然和国家政策要求有密切关系,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之中[1]。
(二)资金管理风险
包括资金回收风险和现金收款风险以及投融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是指由于资金收回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而造成的风险。天然气销售是城市燃气企业的主营业务之一,销售模式一般是以二个月、一个月、或十天为周期,抄表结算后收款,从而会产生天然气销售后资金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城市燃气企业由于经营的特殊性,在收款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营业网点现金收款的情况,存在着现金遗失、挪用、偷盗等风险。近年来城市燃气企业新增投资和设备维护的投入资金巨大,投资工程建设周期长,容易造成由于决策失误而降低投资项目利用率甚至闲置,产生投资风险,而这些投资资金大部分以短期融资方式取得,造成资企业产负债率上升,还本付息压力增大。
(三)经营风险
包括法律风险和自然风险。法律风险,燃气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属于公用事业,具有明显的自然垄断特性,2007年8月的反垄断法和2010年10月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约束了燃气行业的经营行为,对燃气费违约金、预付气款的收取,安装材料选择等等都有限制。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充分考虑法律风险,将会引起工商局、住建委等管理部门的关注,给企业带来损失。自然风险,目前燃气设备受外力损害的现象较为普遍,如燃气管网的自然腐蚀、燃气管网和设备的第三方破坏等。如果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发生燃气管网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则会给城市燃气企业带来巨大的赔偿损失。[2]
二、城市燃气企业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风险意识淡薄
由于燃气行业的垄断性,燃气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无风险意识或风险意识淡薄。管理层更多地关注安全生产风险,对法律风险、市场和经营风险等其他风险关注较少。而员工只从自己工作便利出发,未站在企业管理的角度,没有风险意识。
(二)内部制度不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缺陷。前期城市燃气行业因为缺乏竞争者,使得其对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务信息分析走过场的现象十分严重,分析不能深入业务,仅仅流于表面,只是数据的简单堆积,不能为管理层提供好的建议。监督机制也有待健全。监督工作只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应有的监督效果。绩效考核体系也存在问题,不能对财务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缺乏内控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内控机构不完善或没有,没有监督和奖罚措施。这些都会导致企业资金管理混乱,成本控制不到位,会计信息失真,甚至会有违反商业道德、公司规定的行为产生。
(三)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的财税政策也在革新。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偏低,缺乏知识更新,没有树立风险管理意识,使得财务管理水平跟不上城市燃气行业发展。[3]
三、浅析燃气企业财务风险控制
(一)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全员参与风险防范
风险管理强调全员参与,只有这样才能对公司业务流程上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控制。德国人海恩曾说,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二)完善内部制度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制度内容更加科学,条文更加严密明了,在执行过程中更具可操作性,充分发挥防范财务风险的作用。提高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制度的执行力要有奖罚措施。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QHSE18001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在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控制。
比如在销售和采购环节,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这一控制点集中在合同条款审批以及合同履约状况跟踪之上,该点的有效把控是法律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良好规避的前提,能够保障燃气企业的合法利益。具体来讲,依托于管理合同范本促使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科学,由此将签订合同方面的法律风险降低;依托于管理资质信用将客户和供应商的合格诚信名录建立起来,由此将合同履约方面的资金管理风险降低;依托于管理合同会签将审批效率实际提升,并将业务流程进行良好规范[4]。
在销售和采购环节,除了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还都涉及到与客户供应商的往来账项核对工作。这一控制点可以降低舞弊风险,防止出现违反企业规定和商业道德现象的发生,比如有的客户在支付销售款时不是通过银行转账,而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方式支付,通过往来账项核对,可以防止银行承兑汇票落入个人手中。在核对过程中,对欠款用户可以起到催款的作用,提高企业资金的回收率。通^与客户供应商的沟通,也能减少财务业务处理上的错误。
采购环节涉及到采购价格的制定,通过招标办公室,将采购价格和质量要求透明化,可供选择的厂商更多,既降低采购成本,又提高了材料或工程的质量,并享受到最大化的服务。
采购环节还涉及到付款,这一控制点集中在审批付款依据是否完整合理以及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合之上,该环节需要财务部门及时处理发票、入库单、费用结算单及付款单据。财务部门依据当前的资金状况以及部门上报的资金使用计划等进行支付手续办理,此过程中不同金额的款项支付要严格依据财务授权手册办理[5]。
销售环节除了上述的两点外,还涉及到价格的制定和销售数量的确定、货款支付方式这三个控制点。当销售价格采取优惠价格时,要严格按财务授权手册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能执行。销售数量的确定,对于燃气企业的主营业务来说,气体销售数量的确定关键控制抄表环节,该环节强调抄表工作的及时以及数据的准确,现今燃气用户分布广,数量多,而上门抄表则属于主要抄表方式,抄表过程中就需要避免错抄以及相应的估抄,并对抄表记录不定期进行抽查。[6]也可以使用手机抄表等先进的方法,提高抄表的准确率和工作效率。其他业务的销售要做好台账管理,便于审计核对。货款支付尽量避免现金支付,特别是上门服务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企业网站,在网上营业厅缴费,降低风险。
除了内部制度的完善,还要配套有监督部门和奖罚制度,这样才能更大程度地进行内部控制,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加强培训,建立学习制度,固定学习时间,让财务人员了解公司的政策、国家、地方出台的新的财税政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济业务,指出大家财务业务处理上常见的错误。通过轮岗,使财务人员全面掌握公司的业务处理。明确岗位责任并结合公司的激励机制,促进财务人员的自我提升。通过财务人员退休,招聘高素质的人才。
四结语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只有完善内部管理,全面实现财务风险控制,从而降低财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燃气企业的管理层要提高风险意识,重视财务风险控制工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发展。本文浅显地分析了城市燃气企业财务风险的现状及控制措施,旨在为有效加强燃气企业财务风险控制,促进燃气行业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罗文竹. 浅析完善燃气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有效途径[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2(04).
[2]石慧君. 燃气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措施探讨[J]. 财经界(学术版),2014(01).
[3]张青春. 浅析城市燃气行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财会学习,2016(01).
公司层面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五个主要方面。
1、不断改善企业内部环境,培育营改增优势土壤。内部环境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反舞弊及内部审计等。
企业高层要高度重视营改增的实施环境。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重构精简、高效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能力,推行法人管项目,实现扁平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制定新的企业发展规划,加快新能源、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利用,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转型升级。?选择实力强,业务互补的合作伙伴开展联营合作,提高建安市场占有率。企业应合理设置职能机构,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统一纳税筹划。对于经常性的大宗交易,应由集团公司统一招标、统一洽谈、统一承揽,各成员企业在合格客户名录中,按公司政策分别与客户签订合同,进行业务往来。
企业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调整管理模式,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人、材、机及工程管理、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重新梳理设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重新修订劳务队伍使用的管理制度,规范劳务分包管理。预防项目部使用无合格资质的劳务队伍带来的风险。调研、论证集团公司成立专业劳务公司的可行性。可以聘请专家,开展营改增政策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增强纳税意识。财务部门应结合企业现状,对增值税的政策规定、业务处理、纳税申报及税务筹划熟练运用。
2、分析营改增带来的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评估是在风险识别和预测的基础上,采用定性或定量方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预计和估算,最终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
营改增对施工行业的影响是全面的、长期的。施工企业应正确评价自身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组织财务、经营、生产、采购、人力资源等部门成立专家团队,必要时聘请有资质和能力强的中介机构予以协助。重新梳理并分析公司实施营改增后面临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及信息系统风险等,识别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并对所有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完善企业风险控制制度,有效防控生产经营中的各类风险特别是对关键风险点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企业整个生产经营和资产运转过程安全、高效、合理。
3、加强增值税信息与沟通管理,实现经济效益最优化。信息与沟通是指各类信息在企业内部各层级、各部门之间以及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股东等之间及时、有效传递。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是一项全新的挑战,任务紧迫,高效、合理地实现这一转换,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部门之间,集团、子分公司及项目部之间的信息沟通,定期召集增值税专业会议,研究、协调、解决营改增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部门之间应密切协作,分析公司的工程施工成本、资产购置情况等,甄别可抵扣的项目及税率,确定最优的税务方案。施工企业还应与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企业和项目部还要积极与甲方、业主以及供应商等就工程施工情况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增值税各类发票的开具和进项税抵扣问题,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4、持续监督营改增的实施过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情况的过程。
施工企业应设置内控部门或内控岗位,在公司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企业营改增实施过程展开内控检查。内审部门也应定期开展营改增专项审计,评价和披露营改增的内容、税负及风险管控情况,对风险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公司在必要时可以聘请有资质和能力强的中介机构予以协助,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完善业务层面控制,切实实现营改增带来的红利。
业务层面控制依据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拟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1、规范会计核算,优化工程合同收入结构。营改增带来工程概预算定额、编制标准和方法等的调整,施工企业的经营部门和市场开发部门应积极收集相关资料,重新梳理市场开发及工程结算等业务流程,加大市场开发的力度和工程结算力度。特别是应就营改增前未关闭的施工项目与甲方沟通、协调竣工结算工作,避免因税制改革发生损失,力争实现互利双赢。企业还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岗位工作流程,尤其是涉税业务,要测算、分析营改增带来的影响,提出应对计划和合理化建议;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制定完善增值税发票收集、核算、管理和申报流程,加强增值税管理,防范涉税风险。涉税风险主要包括无效的扣税凭证、超范围抵扣进项税、特定行为差错导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错过抵扣时限无法抵扣进项税等。企业应进一步改进、完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大信息化处理流程,最大可能避免错误的发生。
2、规范采购业务,实现采购业务最大可抵扣额。施工企业采购贯穿施工生产和施工管理全过程,采购业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企业增值税换扣项的重要来源,同时,施工企业按暂行税率11%缴纳,而采购业务按17%的抵扣额抵扣。因此,施工企业应规范采购业务,实现采购业务进项税最大可抵扣额,减轻企业整体税负。企业采购部门应高度重视营改增带来的变化,梳理企业各项采购事项,结合公司实际,针对营改增政策制订专门的采购策略,包括采购批次、供应商的选择等。同时,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包括授权审批制度及权限级别、客户等级评估及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合同评审会签制度,重点审核签约方主体名称,增值税发票条款等。
在工程施工中,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甲供材料和设备。施工企业应要求对方提供甲供材料和设备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甲方选定供应厂商、材料设备的品种、型号后,由施工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代采购合同,采购商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应在合同专项条款中要求甲供材料和设备的税款应由甲方承担,并以工程结算的形式补偿返还施工企业,尽量避免本企业进项税的缺失。
3、优化企业资金流管理,增强企业支付能力。由于缴纳增值税款和回收资金不一致,营改增增加了施工企业现金支付的困难。因此,企业应加强现金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减少现金支付困难,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施工企业应健全公司的资金管控制度特别是项目部的资金管控调度,加强应收账款控制和回收力度,做好资金预算管理。同时,做好资金预算管理,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的方式监督项目资金的流动以及有关负责人的行为。施工企业还要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对项目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防止资金过渡分散而带来的资金效用低下。建立资金结算中心,通过资金收支两条线对资金集中管理、调度和监控,项目部用资按使用计划采取先审批后使用的资金使用方法进行严格的规范,避免资金使用的浪费。充分调度好资金,降低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一)项目类别
1、按照《若干意见》规定,凡报送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及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报送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增加项目类别(中央项目、地方项目)的建议内容,如项目中有不同类别的子项目也应提出子项目类别的建议内容。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准文件中明确项目类别。
2、项目类别一般按以下原则划分:
(1)中央项目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项目及大江大河的骨干治理工程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流域的引水和国际河流工程项目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对国民经济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2)地方项目是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灌溉排水、河道整治、蓄滞洪区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项目。
3、在《若干意见》之前已经开工或已经审批但未划分类别的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划分原则,由流域机构与项目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提出项目类别意见,报水利部核准。
(二)项目法人组建
1、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前完成项目法人组建。
2、组建项目法人要按项目的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
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建项目法人。流域机构负责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
部备案。
地方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人代表)。
新建项目一般应按建管一体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除险加固、续建配套、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原管理单位基本具备项目法人条件的,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或以其为基础组建项目法人。
一、二级堤防工程的项目法人可承担多个子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法人的组建应报项目所在流域的流域机构备案。
3、组建项目法人需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
(1)项目主管部门名称。
(2)项目法人名称、办公地址。
(3)法人代表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程建设简历。
(4)技术负责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程建设简历。
(5)机构设置、职能及管理人员情况。
(6)主要规章制度。
4、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按照《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法人代表应为专职人员。法人代表应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负责过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能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人员结构合理,应包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大型工程项目法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0%,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25%,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50%。中型工程项目法人具有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参照执行。
(4)有适应工程需要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定员编制,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法人的职责
1、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项目法人在建设阶段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
(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主要行政及技术、财务负责人。
(4)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5)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外部条件。
(6)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
(7)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8)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9)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10)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
(11)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
(12)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是项目法人的派出机构,其职责应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法人制定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征地、拆迁和移民等工作。
(2)组织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及必要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建设。
(3)编制、上报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按批准后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禁止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5)按照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合同管理。
(6)及时组织研究和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按时办理工程结算。
(7)组织编制度汛方案,落实有关安全度汛措施。
(8)负责建设项目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9)按时编制和上报计划、财务、工程建设情况等统计报表。
(10)按规定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11)负责现场应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对项目法人的考核管理
1、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考核管理工作。
2、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经济负责人等岗位的特点,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其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并建立业绩档案。
3、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遵守国家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管理与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年度建设计划和批准的设计文件的执行情况。
(3)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情况。
(4)概算控制、资金使用和工程组织管理情况。
(5)生产能力和国有资产形成及投资效益情况。
(6)土地、环境保护和国有资源利用情况。
(7)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8)信息管理、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9)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4、建立奖惩制度。根据项目建设的考核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可在工程造价、工期和生产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优良的前提下,对为建设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奖金可在工程建设结余中列支;对在项目建设中出现较大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法定代表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五)地方人民政府在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外部条件和与地方有关的征地移民等重大问题。
2、负责按工程投资计划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
(一)加强设计文件审批管理
工程项目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等各阶段文件的审批权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按照有关编制规程审查设计文件,并注意审查建设管理体制是否明确,筹资方案是否落实等。
(二)项目报建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水建[*]27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建设管理
(一)加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管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建设管理职责,严格监督、检查基建程序、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等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和查处。
对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因人为失误给工程项目造成重大损失以及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经济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招标投标管理
1、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34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法人应合理划分标段,分标不得过细。标段的划分应有利于现场管理,有利于公平竞争。
3、项目法人要严格核验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不得让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够的单位参与投标。
4、自行组织招标和不宜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法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可研报告中注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水利部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对招标过程不规范、标段划分不合理、中标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建设监理管理
1、承担水利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经水利部批准并与所监理工程相适应的资格等级。监理单位应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定。
2、项目法人应与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单位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监理单位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
3、监理单位要依据监理合同选派有资格的监理人员组成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派驻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机构要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合同规定的职责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4、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采取旁站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要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上一工序施工质量不合格,监理人员不得签字,不准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监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取费标准和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合同收取费用,项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压减监理费用。
6、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遵循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准则。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公正办事,严禁。
(四)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
1、编制监理、施工合同文件应采用已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水建管[*]47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水建管[*]62号)和《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水建管[*]765号)。
2、签订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加强合同管理。
3、在水利工程中推行合同争议调解制度。
(五)加强施工管理
1、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1)施工企业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业务,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按照《若干意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施工企业的水利水电施工资质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已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在参加水利工程施工投标前,必须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备案)。水利部负责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确认(备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其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确认(备案)。
(3)加强对施工企业资格的预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前,项目法人必须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格预审。即要核验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证书和确认证明,还要核查施工企业是否具有承建同类工程的业绩和技术力量,又要核查所需的施工设备是否落实。
2、施工企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承诺,建立质量承诺制度及生态环境保护承诺制度。
3、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水建管[*]481号),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4、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派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及机械从事中标项目施工,不得用从事修造、房建、服务等施工为主的非水利专业施工队伍,防止以次充好从事水利工程建设。
5、承担一级堤防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承担二级堤防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上述项目经理同时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堤防工程或土石坝施工经历。一、二级堤防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在中级职称技术岗位上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书中填报并经招标单位审查确认的人员。
6、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堤防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项目法人同意,可允许一、二级项目经理同时承担不超过两个相近堤防标段施工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对承建的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7、施工单位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现场检测人员和设备,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
(六)加强对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堤防工程建设的管理
1、一、二、三级堤防工程,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施工队伍承建。如确需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堤防工程建设,地方人民政府(或项目法人)须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堤防工程建设申请报告》,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群众投工投劳只限于取料、运料的施工,摊铺、碾压必须由承包工程的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2、《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堤防工程建设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或项目法人)所指定责任人的基本情况,拟投劳建设堤防工程的范围(堤段桩号)、内容、投劳人数、机械设备名称和数量,施工组织和安排,质量控制措施以及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申请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作为工程施工依据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档案。群众投工投劳施工的工序(取料、运输)须与项目法人签定工序承包协议并接受堤防工程建设施工责任单位的管理。
3、群众投工投劳为主的四级和五级堤防工程建设,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专门的建设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负全责。建设管理机构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报水利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批准。建设管理机构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取料、运料、摊铺、碾压等工序施工进行指导、质量检测记录并负责保存资料。对未按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项目法人和质量监督机构有权要求整改、返工直至停止施工。
4、群众投工投劳进行建设的堤防工程,必须按堤防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检测(如土料的含水量、土方的干密度等指标),并形成质量检测资料或报告等。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和检测资料不完整的堤防工程,不得进行验收。
5、地方人民政府对群众投工投劳进行堤防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负总责,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6、对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建设的工程项目,是否实行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由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七)加强质量管理
1、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各单位要对因本单位的工作质量所产生的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2、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339号)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3、中央项目原则上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其流域分站实施质量监督,地方项目由地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也可采取联合质量监督的方式,但必须明确责方。
由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范围为:
(1)水利部直接组织建设的项目;
(2)流域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项目法人代表的建设项目;
(3)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包括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
(4)水利部和地方政府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进行质量监督的项目;
(5)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需要重新调整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权限)的水利建设项目。
4、建立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制度
(1)对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为合格),必须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
(2)质量缺陷备案的内容包括:质量缺陷产生的部位、原因,对质量缺陷是否处理和如何处理以及对建筑物使用的影响等。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参建单位(人员)必须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
(3)质量缺陷备案资料必须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查资料存档。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必须向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的备案资料。
四、严格工程验收制度
(一)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项目应在验收前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审投发[*]346号)执行。
(三)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初验工作组和竣工验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包括各相关专业的专家,其人数初验工作组不少于2/3、竣工验收委员会不少于总人数的1/3。
(五)验收人员要严格把住工程验收关,并对所签署的验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稽察
(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应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水利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负责对中央投资为主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进度、资金管理以及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稽察和监督,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并督促有关项目法人落实整改意见。
(三)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有工程建设稽察机构的可参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稽察暂行办法》开展工作。
(四)水利部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制订举报问题处理办法,完善举报管理制度。
六、其他
2项目合同管理体系规划
合同管理在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工程合同是协调项目各参建方责、权、利关系的纽带。大型技改项目由于体量大,业主方需要选择发包模式,划分工程标段,往往将项目结构分解为不同工作包,通过与众多的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之间签订形成许多合同契约关系,组织各参建方共同推进项目的建设,所形成的这种合同关系,就是合同的工作分解结构,由于合同间呈网络结构,也称为合同网络。合同管理不仅要针对单份合同,更要针对整个项目分解的合同网络。合同网络是一个很重要的管理概念。它是合同关系建立的基础,从总体上把握整个合同体系,对于业主把握工程管理的主线,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业主方要积极运用集成总控管理的系统思想,应用好合同网络,通过构建合同范围及界面规划、业主方合作管理组织体系、项目合同文件体系、项目采购管理体系,进而形成业主方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2.1做好合同网络规划
业主方处于项目合同管理的核心主导地位,如果没从全局、全过程角度事先进行合同网络梳理,而是在不自觉状态下形成的合同网络关系,往往是不明晰的、盲目的、混乱的,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冲突,浪费管理资源与财力、物力[3]。业主方要对发包之前工作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做好发包总控的策划和控制,首先应考虑根据业主的特点、项目的特点,确定采用的承发包模式及合同结构。然后,考虑项目分解结构、发包标段内在的技术联系、有利于标段之间责任的划分和项目采用的承发包模式及合同结构等因素,对发包任务进行结构性的划分,确定各个发包标段,在此基础上建立与发包分解相应的基础数据[4]。一般应在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立项后的方案设计阶段,业主方就应启动合同网络的构建工作,形成框架性合同网络。在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并获批准后,分析设计出一个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合同网络,最迟要在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前,形成合同网络定稿,作为指导业主方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旦确定,原则上实施过程中不做调整,如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应通过业主方决策层评审批准。
2.2重视合同界面管理
要合理划分合同标段,根据合同网络架构的规划,梳理合同范围和界面,解决好合同接口,使项目所有合同成为统一、完整的合同文件体系,避免合同之间的“错、漏、碰、缺”,既要涵盖所有包含的工程范围和内容,也要避免关联合同中出现重叠。要加强对专业设计的协调,重视对土建与工艺、公用工程安装和工艺设备安装的设计协调,减少设计冲突,做到无缝对接。要进行合同界面的实时跟踪调整,对于合同变更影响到合同界面交接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要迅速做好调整。
2.3科学合理制定合同条款
要合理规范使用合同范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控合同纠纷风险。对于工程计量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重要的合同条款,特别需要慎重考虑[5]。在招标前,要对施工设计图纸的完善性进行确认检查,错漏补缺,对于模糊设计或图纸缺漏项等明显的人为失误,要消除在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摩擦和争议,以及造成不必要的工程变更。
3分级进度计划管理体系
3.1项目整体进度规划
要做好进度管理的顶层设计,一般以建安工程为主线,梳理项目建设内容,充分考虑建安工程总承包与分包、供货、市政、设计等合同工作间界面、逻辑关系,再明确工作任务中土建、公用和专用工程的工作界面,各专业工作子任务之间的搭接逻辑时序,以及相互影响关系,明确各个任务建设工期,规划好项目的整体推进时序,制定统一的整体进度计划,并找出进度计划管理和控制的重点,将不同进度阶段需要重点跟踪和关注进度节点,设立为里程碑,形成并下达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
3.2层级计划分解支撑
在建安工程总承包单位确定后,以里程碑进度计划为“龙头”,由业主方组织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制定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经签认即成为指导业主及参建各方开展各项工作的基准计划,这也是参建各方进度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在此基础上,以项目总进度纲要计划的编制为轴心,结合技改组织结构设计、技改项目特征和环境,层层聚焦,构建分级计划管理模式,形成项目整体进度规划的支撑。
3.3进度计划动态跟踪管理
要注重计划的交底,把责任落实到位,发挥计划的团队协同作用。计划交底的范围不仅包括业主项目实施团队,还包括监理方、施工方、材料供应商等参建单位。要指定落实业主方内部各部门、人员在进度计划管理中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制度,形成涵盖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进度计划管理组织体系。业主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秩序的倡导者,必须发挥在项目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采取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措施,进行分级计划沟通协调跟踪管理,将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基准比对,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进度计划的执行落实。要严谨地进行计划的动态维护调整。对于出现影响到计划执行的重大变更情况,项目实施部门要做好工程信息的沟通、协调和反馈,及时处置,避免影响,必要时进行进度计划维护调整,持续保证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指导协调作用。
4实施全过程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而是始终贯穿于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维护运营阶段等各个阶段。只有实施全过程投资控制,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1做好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设计阶段是对工程项目投资影响最大的阶段,进行投资总控时还应注意关键点控制,对总控者来说,对个别过程应有所侧重,如设计准备过程和设计过程节约投资的可能性最大。从过程控制的角度出发,应把控制的重点放在重要的过程———设计过程[4]。据统计,设计费虽只占整个工程项目投资的约5%,对工程投资的影响幅度达75%[6]。因此,在工程设计阶段管理,进行投资预控是非常必要的。业主方应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等各阶段提交其组织编制的设计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业主方要结合自身组织完成对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进行审核,使提交的设计估算、概算既符合投资控制目标,又与设计相符,为后续设计、采购、施工中的投资控制打好基础。
4.2做好项目投资分解控制
要结合项目设计的情况,将工程的主要成本构成,按合同网络规划,细分成本预算指标,同时要考虑各种因素的动态变化,合理适度设置弹性系数,形成项目分项合同的分解控制额度。在工程招标阶段,分项合同的分解控制额度可作为可承受报价的上限的参考。
4.3做好合同履约控制
业主方要以合同来规范参建各方行为,要求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不折不扣地执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乙方出现的违约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弥补,督促解决。比如,参建单位人力配备不足、备料不足、施工设备不配套等问题。要抓好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把控制的重点放在重点专业、重点分部工程、重点分项工程之上,发挥中标价对结算价的约束作用,明确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把合同价和以后的合同价调整,控制在项目合同的分解投资控制范围内。
4.4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要正确处理好技术和经济对立统一关系,抓住控制工程量和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要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既要反对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工程功能的倾向,也要反对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在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对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和交底,把各专业的交叉和协调列为重点,尽可能把问题暴露在施工之前,一旦发现模糊设计或图纸缺漏项等设计失误,要及时予以纠正,避免施工返工造成更大的损失。在施工中,要加强设计变更的审查和核准,确保变更后技术上先进可靠,经济上造价合理,防止变更未经审批而实施的现象发生。
5施工管理
5.1施工组织协调
业主方在施工现场的工作实质上是一个总体协调和管理者。对监理方,要督促监理方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做好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编制,并为监理开展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充分发挥好监理单位作用,协调好施工活动各方关系,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对施工方,要督促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经济文件,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批准计划,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项规制和措施。在进场施工前,或在分项工程施工前,要组织做好施工方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要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督促参建各方及时报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把过程中的资料控制作为重要的环节去要求,根据技术资料的到位情况、报验情况,督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现场工作,随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费用三大控制的真实情况[7]。
5.2施工质量管理
要做好技术监督工作,抓住关键工序和特殊施工过程的识别、预案编制、论证和措施落实工作,例如混凝土浇灌,桩基工程、防水工程和装饰工程等隐蔽性及重要和关键工序,业主方要会同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严格核实。要加强工程建设材料质量把关,严格实行材料进场报验及验收制度,根据招标要求实行验收会签,合格后才能进场使用,确保优材优质。
5.3施工安全责任管理
要在参建各方进场施工前,及时签订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书中明确的管理规定,对于进入技改区域人员,尤其是外来施工人员,项目实施部门必须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并保存培训记录,以及定期检查考核工程建设全面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