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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工作规划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08 09:23:04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长期工作规划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长期工作规划

篇1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工作顺利开展,减轻房地产企业工作负担压力,特成立市房产管理局涉企常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单位申报资料备案,报市优化办审批,并做好检查台帐及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涉企常规检查工作压力,提高涉企部门工作水平,强化责任,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的领导责任。

2、建立台帐规范管理。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台帐,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和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1号文件的要求,落实本单位工作计划和资料准备,不得拖拉推诿。要严格按照程序进入企业检查,并出示工作有关证件,不得,,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四、检查范围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二)在建(待建)的开发项目;

(三)2014年开发、物业、中介企业年度核查降质、投诉多、以及遗留问题处理不到位的企业(项目)。

五、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

1、商品房销售场所实行“五证”上墙制度及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制度执行情况;

2、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存在以内部认购、单位团购、VIP卡、认筹、收取订(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形式收取费用的行为;

3、达到预售条件不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炒卖房号、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业主未缴存住宅维修专项资金交付使用的行为;

5、未取得开发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开发资质到期未换证,资质已注销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6、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7、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行为、企业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

8、是否存在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以及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行为;

9、是否存在未经验收交付使用以及《两书》发放情况;

10、收取购房款后,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按要求及时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行为;

11、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开发业绩;

12、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上报情况;

13、房地产统计数据及信息上报情况;

14、商品房竣工后,不按要求组织验收及竣工验收后不按要求及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行为;

15、拆迁项目是否存在违规拆迁补偿,扰乱市场行为;

16、在建(续建)项目是否存在超越规划;是否存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情况;

17、在建(续建)项目是否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以及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建筑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

(二)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

2、物业服务公司在其工商注册地行政区域外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是否在物业所在地成立了分公司;

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和未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4、是否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5、是否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6、物业合同终止时,是否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

7、是否存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情况。

(三)中介管理

1、是否存在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2、房地产中介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备案;

3、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行为,以及在销售商品房时,是否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有关证明文件和委托书;

4、在销售商品房时是否收取除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对外的房源信息是否有户主的委托和协议;

6、是否依法诚实守信进行中介经营活动。

7、不实信息,骗取“看房费”的行为;

8、使用阴阳合同偷逃国家税费的行为;

9、一房多卖的行为;

10、是否存在超范围收取加快费、更名费等费用,扰乱市场交易的行为;

11、中介机构在房屋出租的签订租赁合同后,是否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四)房地产交易类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和商品房预售款项挪作他用的行为;

2、将分摊的公共面积再次出租或出售的行为;

篇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实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跨越式、内涵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语言文字工作是高等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是国家对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学校师生基本文化素质的体现。全校师生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促进学校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1.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2.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明确机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组成人员,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3.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选派热心语言文字工作、有较高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管理队伍中来,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守法、能力较强的管理队伍;增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形成爱岗敬业、精通业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复审员队伍;有计划地开展对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使他们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工作日益拓展、深化的需要。

(三)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

全体师生普遍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用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校的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指示牌、电子屏幕、试卷和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等等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四)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科研工作

进一步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科研工作,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及语言文字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和鼓励学校教师参加相关交流活动。

(五)进一步做好社会推普工作

充分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资源优势,走出校门,面向社会宣传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积极为其它部门、行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优质服务,为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全体教师

(二)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语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了解、掌握相关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校园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篇3

三、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工作规划》和省、市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具体办法。使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及广大党员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坚定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信心,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奠定坚定的思想基础。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在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领导班子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四、做好件的初核工作。

认真执行《工作条例》,加强工作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和线索要认真及时地检查落实。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协助职能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积极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党风党纪工作事项及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以及建议、反映等。

篇4

【摘要】 目的 分析突泉县2010年中小学生龋患流行现状及影响因素,为龋齿防治工作提供依据。方法 收集被调查中小学校2010年的健康监测资料,同时进行问卷调查,计算龋患率和预防龋患指标发生率。结果 总龋患率为46.65%,龋均为1.17,高于国家控制指标;女生龋患率高于男生,乡村高于城镇,小学高于中学。预防控制指标达不到国家规划要求。结论 几年来中小学生龋病防治取得了较好效果,总龋患率、龋均比2005年明显下降,但12岁儿童龋均仍未达到国家控制指标。要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中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把农村和城镇小学作为防治重点,积极组织龋患学生进行窝沟封闭防龋或预防性树脂充填。

【关键词】 龋齿; 患病率; 学生

龋齿是危害我国中小学生口腔健康的最常见疾病。几年来,突泉县按照卫生部颁发的《中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2004~2010年)》开展了很多具体工作,在中小学生口腔卫生行为干预上有了明显的进展,比如集中组织龋患学生填补龋齿或缺齿等。为全面了解突泉县中小学生龋齿患病情况及影响因素,2010年笔者对突泉县中小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抽取县辖学田乡中学、六户镇中学、永安镇小学、杜尔基镇小学,突泉县第二中学、突泉县三街小学共计6所学校,共调查7~16岁学生3378人。其中男1690人,女1688人;城镇1542人,乡村1836人;中学1578人,小学1800人。其中12岁组为当地出生并长期居住,凡由外地迁入或出生后在外地生活一段时间后再转回者不作为调查对象。12岁组做单独统计。

1.2 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即根据各地的经济文化水平、医疗保健服务和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抽取有代表性的学校。检查方法和标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口腔健康检查方法》和卫生部《儿童口腔健康状况及危险因素调查方案》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人员由从事口腔技术的业务人员和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组成。影响因素选择《中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2004~2010年)》中列举的有关项目,以调查表或问卷形式进行。在调查和答卷之前由专人讲解调查表及问卷的项目和要求,以便统一方法、统一尺度,避免误差。

2 结果

2.1 龋齿患病率与龋均 对3378例受检者进行检查,共检出龋齿患者1576人,总龋患率为46.65%,其中中学生41.38%,小学生51.28%;龋均1.17,其中中学生0.98,小学生1.33。患者龋均2.50。见表1。

2.2 性别、年龄与龋患的关系 统计结果看出男性龋患率43.85%(表2),低于女性49.47%(χ2 10.72,P<0.05)。从年龄上看,中学生龋患率41.38%(表1),低于小学生51.28%(χ2 33.09,P<0.05);中学生龋均0.98低于小学生1.33。12岁学生受检401人,龋患133人,龋患率33.17%,龋均1.19,患者龋均3.36。

2.3 城镇、乡村龋患的关系 城镇学生龋患率为40.24%,低于乡村学生51.91%(χ2 46.130,P<0.05)。

2.4 影响因素调查 以口腔保健知晓率、有效刷牙率、氟牙膏使用率、龋失补充填比率为评价指标。其中有效刷牙指每天早晚各一次、每次刷牙不少于3分钟、采用水平颤动拂刷法,属于三者之一即视为有效刷牙。具体统计结果详见表4。统计结果表明,除含氟牙膏使用率以外,其它评价指标的率,中学生全部高于小学生,城镇学生全部高于乡村学生,经统计学检验,差别有显著意义(χ287.74,230.17,160.99,402.92,12.74,91.03,P<0.01)。4项指标率均未达到《中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2004-2010年)》指标。

表1 突泉县中小学生龋齿患病率

表2 突泉县中小学生龋齿患病与性别的比较

表3 突泉县中小学生龋齿患病与城乡的比较

表4 突泉县中小学生龋患影响因素统计表

3 讨论

调查结果显示,突泉县近年来中小学生龋病防治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纵向看,中小学生总龋患率比2005年的57.48%、龋均比2005年的1.72有明显下降[1]。但从国家要求的12岁儿童恒牙龋均达到1.1以下的指标来看,还有一定距离。

本次调查可以看出,中小学生龋患依然很高,被调查学生总龋患率达到46.65%,龋均达到1.17,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乡村学生龋患率明显高于城镇学生,小学生龋患率明显高于中学生,女性龋患率高于男性(即乡女>乡男),与全国调查结果相吻合[2]。这一结论说明城镇学生家长对龋患的重视程度和学生本人的认知程度较高,城镇学校的健康教育开课情况、口腔卫生保健措施的落实情况都好于基层乡镇学校。女性龋患率高于男性,可能与女生较男生喜吃甜食和零食有关。

从影响因素上看,口腔保健知晓率、有效刷牙率、含氟牙膏使用率、龋失补充填比率均达不到国家规划的要求指标。但龋失补充填比率明显高于2005年全国第三次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结果[3],这与当地卫生部门集中组织龋患学生填补龋齿或缺齿有关。

综上所述,被调查地中小学生龋患防治有一定成效,但目前的龋患现状仍不容乐观,要坚持开展口腔卫生宣传,把《中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2004-2010)》落到实处,把重点放到农村和城镇小学当中。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健康教育授课,指导学生掌握正确刷牙方法,定期开展问卷调查,以便掌握学生口腔卫生的工作重点。集中组织龋患学生进行窝沟封闭防龋或预防性树脂充填等[4]。

参 考 文 献

[1] 曹宏.城乡中小学生龋齿患病情况调查.中国公共卫生,2005,21(增刊):51.

[2] 季成叶.我国中小学生龋齿流行现状及龋患程度构成.中国学校卫生,2008,29 (2):114.

篇5

由于受到耕地、石油资源的限制,棉、化纤产量不可能无限制增长,必须要有相应的替代资源出现方能满足增长需要。因此,如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纺织纤维资源的开发力度,拓展可再生纤维资源,成为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3月27日,天竹纤维产品开发协作体系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企业及国内外新闻媒体的百余名代表出席仪式。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孙瑞哲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主任李斌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天竹纤维产品开发协作体系情况及2010年工作规划。

天竹纤维产品开发协作体系是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与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联手共建,旨在推进天竹纤维产业化应用。协作体系的启动标志着天竹纤维的产业化推广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绿色环保纺织品越来越关注。而气候变化问题对全球经济和人类生活方式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纺织行业作为重要的民生行业在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引导人们低碳消费方面将扮演重要角色。孙瑞哲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预计到2020年国内纤维消费总量将超过4000万吨,到2040年,世界纺织纤维需求总量将突破一亿吨,未来我国乃至世界的纤维资源短缺问题将更加突出。同时,由于受到耕地、石油资源的限制,棉、化纤产量不可能无限制增长,必须要有相应的替代资源出现方能满足增长需要。因此,如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纺织纤维资源的开发力度,拓展可再生纤维资源,成为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天竹纤维原料资源来自天然竹材,我国是竹资源丰富国家。竹子生长期短,2~3年即可成材,而且一次种植长期经营,具备原料资源的广泛性和可利用性。天竹纤维具有良好的服用性。应用天竹纤维制成的产品可在土壤中自然降解。可以说,天竹纤维的特性代表着当前和今后纺织原料领域发展的方向。

客观来说,中国纺织并不缺乏有特色兼具产业优势的纺织纤维产品,但在品牌塑造和市场推广方面一直乏善可陈,究其原因是有效的产业协作体系的缺位。孙瑞哲副会长指出,为此必须努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产业链上中下游怎么合作的问题,二是产业和商业合作的问题,三是以什么作为主线来贯彻落实时尚话语权的问题。根据天竹纤维产品开发协作体系的工作规划,2010年合作双方将立足于国家纺织产品开发基地企业,全面开展天竹纤维的产业链应用推广,包括天竹纤维面料的协作开发、天竹纤维成衣协作开发、展会推广及新闻宣传等层面的全方位推进,打造完善的天竹纤维产业链,实现产业链的合作共赢,谋求天竹纤维的时尚话语权。这种立足于产业链协作的集成创新、集约推广的全新模式必将对中国纺织产业产生重要影响,并为中国纺织产业时尚话语权的确立做出积极贡献。

篇6

在此之前,为积极做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遏制我国慢性病快速上升的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卫生部、发改委、教育部等15部门于今年5月联合制定并了《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对呼吸系统慢性疾病预防与诊治,加强社区医疗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医务人员对病患肺功能检查的认知水平。

据了解,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影响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据《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中公布的数据称,我国现有确诊的慢性病患者2.6亿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由于其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病死率和高经济负担,被列为四大慢性病之一,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医疗保健与公共卫生问题。

而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慢性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群众健康意识提高,为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多年来在我国局部地区和示范地区开展的工作已经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并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慢性病预防控制策略和工作网络。但是,慢性病防治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全社会对慢性病的严重危害普遍认识不足,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慢性病防治网络尚不健全,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因此,卫生部要求“十二五”时期是加强慢性病防治的关键时期,要把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尽快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

《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中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效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心下沉。以城乡全体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为干预重点,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患者管理为主要手段,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治作用,促进预防、干预、治疗的有机结合。到2015年达到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国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和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建立慢性病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慢性病防治能力,努力构建社会支持环境,落实部门职责,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减少过早死亡和致残,控制由慢性病造成的社会经济负担水平等的目标。

在此背景下,针对慢性疾病的社区医师的规范化、系统化培训便显得极为重要。因此,北京多家医疗机构与总部位于美国的康尔福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CareFusion)携手合作,面向北京社区医师开展了“社区肺功能规范诊断技术培训”。

据了解,社区肺功能规范诊断技术培训项目是卫生部卫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预防与规范诊治体系建设及适宜技术研究”之“中国成人肺功能现状调查”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华医学会呼吸学会主任委员王辰教授发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及北京呼吸疾病研究所牵头申请。

会上,多名专家出席并围绕肺功能检测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中在地位以及如何早期识别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特别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方面,对来自不同社区近120位医师进行为期两天的现场培训,旨在为社区医疗机构普及传授肺功能检查的规范化方法,结合肺功能仪的临床应用讲解,提升社区医务人员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早期诊断水平。

篇7

针对自身长处,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通过演示、讲解、示范、表演等多种形式普及推广先进社会科学,发放宣传画页20000多张,宣传册15000多本,开展咨询活动15场(次),接待贵宾200多人(次),较好地推广了我馆的社科研究成果。

除了正常的讲解、演示人员,我馆为了提升社科普及活动的质量与深度,特聘了六名高素质、懂专业、德高望重的国家级大师和省级大师;并长期与文化艺术研究部门、政府机关、学校保持着联系与合作。

先后共投入2200万元资金用于博物馆建设,争取上级资金补助20万元,实现了多渠道筹措社科普及活动经费。

篇8

多年来,国家司法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对区的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给予了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今天,市司法局罗昭局长、宣传处处长等领导又在百忙中光临大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对各位领导光临区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过去五年来,我区“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步伐不断加快,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扩展,法律监督体制日趋完善,各项事业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前不久,荣获了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的荣誉称号。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目前,全区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任务还非常繁重。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新的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提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法律实施的目标,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其次,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推动法治实践,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必须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企业的劳动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第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推动公民依法有序参与,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执法的公信力,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

二、突出重点,不断开创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今年,我区按照全国和全市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定了更加突出特色、充分体现创新理念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新规划,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新的规划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使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普法依法治理要始终围绕这个大局,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人民群众是普法依法治理的主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确定重点内容,抓住重点对象、重要环节,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发展。要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对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也要注意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十分注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积极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司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根据时展的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工作手段,形成长效机制。要把法制教育、依法治理与平安社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立足基层、立足社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全面实现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普法依法治区规划落到实处。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政班子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纳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各自普治规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各工作口要充分发挥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的职能作用,统筹兼顾、协调各方、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要努力做到求真务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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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史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服务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方史志是指各级各类志书、年鉴及相关地情文献。

第三条 编纂地方史志应当遵循存真求实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当地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史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史志工作,具体承担下列任务:

(一)规划、协调地方史志工作;

(二)制定地方史志编纂业务规范;

(三)组织、检查、指导地方史志编纂工作;

(四)编纂、审查、验收有关地方史志稿件;

(五)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

(六)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开展地情研究,建设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服务;

(七)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从事地方史志编纂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应当吸收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参加。

第七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冠名的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综合地情文献,由同级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出版。

第八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志书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编纂任务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

第九条 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征集有关地方史志资料,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为其提供便利。地方史志编纂机构可以对资料内容进行查阅、摘抄、复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

地方史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条 为执行本单位的地方史志编写任务或者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收集、积累的地方史志资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归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毁或者据为己有。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全省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志书编纂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承担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志书编写任务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地方史志工作规划,明确相关编写单位或者编写人员,拟定编写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志书志稿实行分级申报、审查、验收制度。

省志报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出版。

设区的市、县(市、区)的志书报上一级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出版。

县(市、区)志报省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由同级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冠名的综合地情文献由同级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

第十五条 有关组织和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纂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志书、年鉴或者其他地情文献。编纂单位应当按照隶属关系或者注册登记关系报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 承担地方史志编纂任务的部门和行业组织,可以根据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对其管理单位的地方史志编写工作进行督导。

第十七条 编纂单位应当在地方史志出版后三十日内向当地和上级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报送样书和电子文本。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冠名的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综合地情文献在编纂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应当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

第十八条 地方史志文献应当向社会公开,地情文献库应当向公众开放。

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利用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查阅、摘抄地方史志文献。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擅自编纂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冠名的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或者综合地情文献的;

(二)损毁单位所有或者持有的地方史志资料或者将其据为己有的;

(三)地方史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未经审查、验收、批准将地方史志交付出版的;

(五)无故拖延、拒绝提供地方史志资料或者承担编写任务的;

(六)拒绝向上级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报送地方史志文献的。

有前款第(一)、(二)项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人民政府史志工作机构、地方史志资料所有或者持有单位和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地方史志的种类年鉴

年鉴是系统汇辑上一年度重要文献资料,逐年编纂连续出版的资料性工具书,年鉴是一种资料性期刊,一年一期,可称为年刊。

年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大众传播媒介。从形式的视角看,它有编年性、连续性和检索性。一年一编,传播事物相对完整和发展变化的信息,并设置有方便读者查找的检索系统。从内容的视角看,它具有科学性、资料性、全面性、权威性和时间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是发挥其使用价值的基本保证。它具有资政、鉴戒、窗口、教育和存史等多种功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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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们对森林资源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各地区林业部门也因地制宜的开展了林业建设活动。但是在以往的营林工作中,部分林业部门存在盲目追求营林数量和森林覆盖面积,忽视了营林质量和绿化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营林绿化建设的应有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森林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因此,要想确保营林绿化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必须要正视以往工作中的不足,全面做好营林绿地规划,为下一步营林造林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营林绿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缺乏科学的认识

营林绿化是一项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要想保证营林绿化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并按部就班的进行贯彻落实。但是部分林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营林绿化相关工作缺乏科学的认识,存在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营林管理等问题,给营林绿化工作的开展质量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营林造林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相关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林业人员对营林绿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开始逐步提升,但是在一些基层林业部分,这一观念的转变还需要较长的时间。

2、 忽视本地实际情况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等因素差别极大。而营林绿化又是一项依赖于自然条件的工作,因此在不同的地区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营林绿化方案。但是一些地区的林业部门,在制定营林绿化规划时,盲目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而忽视了地区之间的环境差异性,导致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林木资源,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浪费,而且给原有的林区植被和生态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对下一步营林绿化工作的开展也产生了干扰影响。

3、资金投入相对不足

我国大多数林区都分布于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山区,在开展营林绿化工程时,由于地方政府很难拿出足够的Y金,因此给营林绿化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困难。例如,营林绿化对道路基础设施要求较高,以便于树苗或其他设备、资源的及时运输。但是山区基础设施不健全,甚至没有一条水泥公路,运输车辆很难进出林区,严重制约了营林绿化工作效率。此外,由于资金问题,地方林业部分只能发动本地区的群众参加到营林绿化的队伍中来,但是这部分群众缺乏营林绿化的相关经验,营林绿化质量不高,后期容易出现苗木死亡或是生长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提高营林绿化工作效果的举措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森林资源统筹管理

在营林绿化工作的开展中关键与基础是首先建立起完善的营林绿化工作的法规与机制,增强营林绿化工作与其他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相关规定能够细化到营林绿化的实际工作中去。此外,在营林绿化的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对于林区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加强对于森林资源的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营林绿化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此外,要加大对于森林资源的统筹规划力度,在森林资源的利用过程中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避免森林资源消耗过量,在营林绿化管理的过程中要对森林的砍伐数量和种类进行一定的限制。此外,在营林绿化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于林地资源的管理,对于随意侵占、损毁林地资源的行为要及时报警,予以相应的处罚,并加强对于林地资源的管理力度,以防止林地被开发为耕地。

2、重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通过对近些年来营林绿化效果的调查分析后发现,现今造成营林绿化效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营林绿化的技术水平较低所导致的,近些年来,随着营林绿化工作的持续深入,营林绿化工作正向着系统化、科学化的方向转变,在新时期应当注意做好营林绿化工作的信息化、技术化方面的建设,积极做好相关营林绿化技术的研究与引进,以便更好地做好林区的营林绿化。做好营林绿化的技术建设不仅仅指的是苗木种植技术,而是一个涉及到营林绿化全方位、全流程的技术,如:营林绿化造林技术、管理技术、抚育技术等,通过构建全方位、系统化的营林绿化流程与技术支持,再加上良好的管理将能够确保营林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现今国家所大力发展的APP科技营林计划就是加强营林绿化技术研发、投入与技术支持的重要一环,通过此项技术的进行与深入将能够对林区营林工作进行良好的技术支持与引导,促进营林绿化向着多层次、生态多样性的方向发展,从而使得营林绿化在生态建设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3、做好营林绿化工作需要良好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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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职业教育的长期性和重要性

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是一个光热水土资源丰富、宜耕宜牧的地方。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木垒县教育落后,交通不发达,信息闭塞,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形成了思想保守,耕作粗放,农业生产一直处于保守的自然经济的水平,农民温饱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使广大农民沦为积贫积弱的群体。县里因财政拮据,成为靠国家扶持的贫困县。

近年来,中央先后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等战略举措。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问题。没有科技支撑,就木垒县而言,要真正将中央提出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是很难想像的。因此,对广大农民持续深入持久地开展科技文化素质培训,是农业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农村是一个国家的根基所在,根深才能叶茂。而作为这个根基主体的农民富了,才称得上国家富了,只有农业实现了现代化,国家才算真正实现了现代化。在这个意义上讲,解决农业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农民存在的问题。从当前木垒的情况看,农民的开放意识、商品意识、科技意识、信息意识虽有所进步,但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的确立,农民面对着千变万化的市场行情和经济活动的纷繁复杂局面,农民想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来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和个人致富需要,唯一的选择是不断提高本人文化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只有这些必备的素养和能力提高了,才能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也才能求得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农村是一个广阔天地,人口辐辏,百业汇集。农村的发展需要懂技术、善经营的农业人才,而这些人才若全由上级部门委派,一是不现实,二是即便这么做了,也只是杯水车薪、权宜之计,解决不了长远发展的问题。要保持农村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本还是要从抓农民技术培训做起。

二、加强农业职业教育的有效措施

对广大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既是全社会应尽的义务,也应是国家的一种政府行为。针对木垒县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要将农民培训活动富有成效地坚持下去,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从上到下建立培训协调的领导机构,全面督导和评估培训工作。

在农村,以农民为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当前,强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言论铺天盖地,但落实到具体工作,由谁去抓,如何去抓,又如何评价培训结果时,其中空档不少。究其原因,一是缺少统一的领导机构提出具体指标要求和培训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二是没有对培训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的时间及要求,造成培训工作无规划、教学管理无头绪。

要保证培训工作按部就班、富有成果的进行,从自治区到地州市县都需要组建以农民为对象的培训领导机构,各县市所制订的本县市农民年度培训计划,经上级领导机构核实后实施,而上级领导机构就要履行检查、督促、评估的义务,以杜绝只说不做或者虚假现象,使培训真正落到实处。

2.要适时、适量增加对培训的经费支持。

我国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国家,农业为国家工业建设提供了原料和人力、物力支持,扶持了国家工业的发展。在改革开放后工业得到飞跃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近些年来,国家重视“三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但是在专门用于农民技术培训方面的投入显得不足。其表现为:一是农业技术培训缺少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是用于培训的经费不足。特别是在广大农民家庭收入尚不富裕的情况下,若让家境较差的农民自费参加培训,无疑会增加家庭负担,挫伤其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培训经费上适时适当给予照顾非常必要。

3.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推行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模式。

近些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行各业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农村普及科技知识、开展“三下乡”活动等,旨在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各行业部门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活动还存在着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培训的无绪和人力、物力的分散,未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事实证明,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和统一的培训规划和要求,造成看起来声势浩大,但效果并不理想的状况。因此,要抓好培训工作,首先要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其次要做好具有前瞻性的培训工作规划和切实落实的方法步骤。从农村和农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对当前农村和涉农教育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是必要和可行的。进行教育资源整合,就是要充分利用农广校、党校、职业学校和各乡镇业余文化学校的培训场所和师资设备,形成合力,再分工协作,共同承担农民培训任务。分层次培训,就是因人而异,宜长则长,宜短则短,既有学历教育,又有立竿见影的一事一时培训。具体实施,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从为农村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永久型人才着手,抓好农村初中毕业生的分流教育培训,开展三加一或者中专层次的职业教育。

(2)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使他们具备一技之长,在家做到懂技务农,在外靠技术打工获取较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