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科技政策与管理

科技政策与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09 09:20:1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科技政策与管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科技政策与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2-0264-02

1 客户关系管理的核心思想

客户关系管理(CRM)的核心理念是“以客户为中心”,核心的方法是“个性化”的营销管理和服务,核心技术是工作流管理、系统集成和个性化技术。这些理念、方法和技术都值得电子政务借鉴。把CRM的这些管理恩想应用到电子政务中,就是将政府类比为企业,将公众类比为客户,把政府工作看成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

2 客户关系管理水平是衡量电子政务成熟度的重要指标

电子政务的核心内容,可通过客户关系管理(CRM)来理解:一方面,可以把政府的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看成是政府的“客户”,改善政府的服务,就是改善政府对公众的关系;另一方面,电子政务在“以客户为中心、更好地提供服务”这个目标上与客户关系管理所倡导的核心理念是一致的。随着电子政务的深入发展,并逐步进入到成熟阶段,CRM水平就显得越来越重要,CRM水平可以说是电子政务未来发展到成熟阶段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在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同时,要充分运用CRM的指导思想。

3 基于客户关系管理思想的电子政务策略

3.1 要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

企业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已经成为业界共识。传统的政府上作模式是以政府的机构和职能为中心,企业和公众围绕政府部门转。基于CRM思想的电子政务运行模式,“以网络为工具,以用户为中心,以应用为灵魂,以便民为目的”。把企业和公众真正作为客户,以用户的需求为出发点,围着企业和公众的需求来提供服务。

3.2 要了解客户并对窖户进行细分

电子政务要体现客户关系管理思想,首先要了解客户并进行客户细分。电子政务的客户可以分为政府上作人员、社会公众、企业单位、其他政府机构、非赢利组织等。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客户的细分也是具有阶段性的,不是一成不变的,细分的原则和标准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政府职能的调整而调整另一方面,客户细分会增加服务的成本,不同地区的电子政务建设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量力而行。

3.3 要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和办事服务

这要求政府网站在完成客户细分的基础上,把信息和服务也进行细分,把个性化的信息内容及时提供给需要的用户。这种个性化服务,目前采用的方式是让用户从一个预定的主题词表中选取,通过用户自选关键词任意指定,通过各种布尔逻辑进行组合,达到用户需求的个性化,山于网上用户填写的随意性,这种方法往往效果不佳。也有一些电子商务系统采用自适应的个性化推荐算法来提供个性化服务。

3.4 要全面考虑客户的生命周期

如同企业的产品有生命周期一样,客户同样也有生命周期。比如,企业从新设立到经营,再到歇业,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所需要的政府的信息服务和办事服务是不同的。

所以,电子政务系统要考虑其用户的整个生命周期,要按照客户的“生活事件”来动态地组织信息和服务内容,并且按照用户所处的不同时期及时调整服务的内容。这就要求电子政务及时维护一个用户信息库,跟踪用户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的个性化信息和服务。

3.5 要创新与整合服务提供渠道

无论公众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网站还是面对面的交流,都要能保证得到一致、标准的服务。同一个客户通过不同渠道与政府交互,在政府看来应该是同一条客户记录。这就需要避免“信息孤岛”,实现渠道和服务后台的全面整合,从而提高政府对公众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水平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希望每个公民都通过互联网与政府打交道是不现实的。因此,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应该充分地考虑到渠道选择的现实性和科学性,在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要制定渠道策略。

3.6 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电子政务所提供的服务有两种形式,一是根据用户请求而提供的被动服务,另一种是主动为用户提供服务、提供价值。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信息公开规定》就把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增值服务,这样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这也对政府和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7 要消灭信息孤岛。实现系统整合

为了实现“一站式”的信息服务,必须整合政府服务内容,实现政府从职能型组织到流程型组织的过渡。使用户只关注服务种类与提供服务流程,而不必了解政府部门的组织结构和各自职能。

具体就是实现“单点登录”的政府门户,用工作流管理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对新建和已经建成的电子政务系统进行整合,同时对各政府部门分别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全面整合。

3.8 要实现类似于商务智能的辅助政策决策功能

基于CRM的电子政务系统也要利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等信息技术,分析广大用户的网上行为,获取用户深层次的信息和服务需求,及时把握用户偏好和需求的变化,调整服务的具体内容,从而达到为行政决策服务的目的。

3.9 要采用市场营销的应用推广策略

电子政务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公众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其应用效果的充分发挥关键在于广泛使用。因此,电子政务也需要进行市场营销。另外,还可采用网络营销的方法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做宣传推广。如网络广告、电子邮件营销等。在电子政务的规划阶段就要确定应用的宣传推广策略。

篇2

从客观角度而言,《财务管理》是高职院校财会专业开设的一门核心课程。当前我国已进入财务管理信息化阶段,《财务管理》课程的传统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材都遭受到各种冲击。所以,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信息化实践对本课程教学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作为一名高职院校的财会专业教师务必将信息化的财务管理思想融入《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中,将该课程的教学和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完全融合起来,培养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应用型财务管理人才,财务会计信息化环境下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课程进行改革迫在眉睫。

一、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存在的弊端

(一)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没有将企业管理信息体系理念作为指导

会计信息化体系与财务管理信息体系皆是企业信息化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会计信息化体系提供在决策层面有效的会计信息,即内外部的会计报告,财务管理信息体系则会充分借助会计报告信息、企业各项业务信息和金融市场信息,借助会计领域的信息工具开展资金方面的管理、资产方面的管理、预算方面的控制以及成本领域的管理,进行财务层面的分析、财务层面的预测与财务层面的决策,从而最大限度实现企业价值目标的最大化。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化体系绝对不能和会计信息化体系完全割裂开而独自存在,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课程教学绝对不能和会计学的教学分开而独自存在。当前形势下,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教学虽然已指出企业在财务层面的管理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利益最大化,可是却十分缺乏企业在管理信息体系的全局理念,没有把握好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之间的逻辑联系。高职院校在《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体系设计进程中通常存在局限性的认识,仅是重视企业在理财领域、估价领域与价值领域的创造,却很大程度上轻视了会计学对财务管理学的重要功效。实际上,即使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所能大面积使用的现金流量模型等方法,也必须借助信息化技术编制成套的预算财务报表的财务预测方法来获取未来现金流量数据。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忽视了借助企业会计报告等会计信息,从而让企业财务管理所制定的决策成为无源之水,最终严重影响了《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效果!

(二)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没有融入现代化的会计信息技术

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一体化,竞争日益激烈,信息化技术迅猛发展,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面临诸多问题: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复杂,企业面对纷繁复杂的海量数据让财务领域的决策变得十分困难,所以需要运用新型会计信息技术来进行辅佐。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往往忽略了会计学对财务管理学的基础功效,致使会计信息化技术很难和该课程教学融为一体,具体而言表现为当前形势下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通常停留于手工层面的计算、运用相关计算器或者借助Excel构建财务模型来处理相关财务问题的阶段,对于ERP、XBRL、财务共享服务平台、大数据、云计算等新颖的会计信息化技术在财务管理信息化领域所获取的进展往往忽略,最终无法借助信息化的相关工具获取上市企业最新会计领域信息数据进行分析与利用,更加不能教会学生在财务管理实践进程中,面对稍纵即逝的现实与大量的信息时应如何科学合理的做出有效的财务决策。

(三)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专业教师会计学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

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专业教师对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够清晰。有些老师将会计学与财务管理课程之间的关系没有认识清楚,有些老师单纯地将财务管理误解为数学方面的计算。对于会计学的不了解、对于会计信息技术的不了解致使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专业教师对于ERP、远程访问、大数据、财务共享服务平台、云计算等会计信息技术的新进展不是很了解,不能利用会计信息技术相关工具在第一时间内获得企业财务管理案例方面的信息,更不能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进展与所面临的现实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内进行研究,影响了学生系统化地学习《财务管理》课程,也很难调动学生学习《财务管理》课程的积极性,最终钳制了学生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会计信息化环境下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改革举措

(一)进一步转变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思想

高职院校在《财务管理》教学理念上务必形成以下观点:彻底摒弃割裂认识财务管理学习的思想,必须从管理信息体系的角度来看待财务管理与会计学之间的关系,构建起会计是一个提供决策有效会计信息的体系,然而财务管理是充分借助外部的相关金融信息、业务信息与相关决策有效会计信息进行决策层面体系化的合理认识。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还必须根据管理信息体系理念,充分认识到会计和财务管理实际上是对整个企业业务领域的信息进行与之相关的确认、记录、计量、报告、分析、决策、预测与操控的体系化过程,进而充分认识到会计与财务学基本的原理、方法与技术领域相关的工具,最终实现企业在价值领域的最大化目标。

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务必要清晰明确,对整个企业价值的评价和价值创造的进程应构建在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对企业在金融市场上的价格进行综合性判断的根基上。清晰地明确此点之后,就完全能够运用高职院校会计学基本的原理、基本的概念与基本方法,并把它与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知识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在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中应该将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完成的相关财务报告与相关财务分析作为根基,并在会计提供的决策有功效的信息――会计报告根基上大力开展财务领域的预测与企业领域的价值评估,以此实现企业在价值领域的创造。如此一来不但体现了管理信息体系中会计信息体系与财务管理信息体系在信息生产领域、传递领域、利用领域的连续性,更能借助《财务管理》课程对会计信息利用的教学进程最大限度发挥它推动会计学等先学课程教学的功效。

(二)在《财务管理》教学中引入新颖的会计信息技术

高职院校《财务管理》课程教学需要进一步继承会计类课程在应用会计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譬如在会计信息化的环境下,相当一部分的财务管理问题都能够借助ERP等企业管理软件的应用来进一步解决,然而会计信息化也能够给《财务管理》课程教学提供新颖的教学手段与便捷的教学工具。要最大限度借助譬如ERP等企业管理软件、云计算、移动互联、远程访问、XBRL、财务共享服务平台等现代化的会计信息技术,提升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的质量。譬如可以在借助EXCEL做NPV方面的计算和EOQ方面的计算,并在构建财务模型的根基上,借助XBRL财务报告工具大力开展对上市企业财报的财务报表分析。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课程教学务必引入新颖的会计信息化技术,向广大学生不断展示会计信息化工具在企业财务管理进程中的运用,引导学生能够运用新颖的会计信息技术完成各项常规的财务管理工作,从而让学生在会计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下走出课堂,把《财务管理》教学和企业实践中的财务管理实务充分结合起来,最终能够尽快使用将来会计信息化情境下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不断提升高职院校《财务管理》专业教师适合财务管理信息化教学要求的能力

在会计信息化日益发展的环境下,不管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研究界都不能对此置若罔闻。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专业教师自己必须在管理信息体系理论的指导下,构建起在会计信息化领域开展财务管理的思想,重新打造一个与时俱进的《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体系,进一步确定新颖独特的教学目的与相关教学内容,运用新颖独特的会计信息化教学手段,以此适应财务管理日益信息化的发展要求。

高职院校《财务管理》专业教师应主动利用XBRL等信息化的财务报告工具,以此解决高职院校会计方面的人才难以去企业实践的困难,进一步指导学生借助XBRL等信息化工具对上市企业的财务报表做财务层面的分析,真正意义上在会计信息化技术的帮助下大力开展财务预测工作与财务决策工作,并且在第一时间内和实践中的企业财务管理情况密切结合起来,甚至还可借助相关研究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

三、结束语

在高度信息化的今天,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课程的传统教学方法已难以适应时展的需要,《财务管理》课程教师如能根据上述建议不断提升自身信息化的水平,实施科学合理的教学法,定能有效提升《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质量!

作者简介:刘建春(1971-),男,汉族,湖南衡阳,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会计师,主要从事财务会计教育研究。

篇3

近年来,新建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1999年至2007年,教育部先后批准建立了208所普通本科院校,占全国740所本科院校的28%。新建本科院校与老牌高校相比,发展历史短暂,经验不足,而且同类院校数量很多,一起步就面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国内环境,竞争日趋激烈,既要逐渐缩短与老牌高校的距离,又要在与同类院校的比拼中取得先机,不落下风,因此,必须在办学资源、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文化底蕴、行政管理体系等各方面加大改革力度。[1] 其中,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首当其冲,而在改革的过程中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因素,这一切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群体的心理冲击较大,他们在工作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心理健康问题。有效调适或解决这些心理健康问题,对于提高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水平,构建和谐校园,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及归因

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特指高校专职从事行政工作的并不包括“双肩挑”的校领导或校部机关、二级院系中层领导(因这些人本身就具有专任教师职称)。[2]新建本科院校基层管理人员在学校跨越式的发展中,工作超负荷运转,心理压力逐渐增强,由此产生了种种的心理健康问题。

1.1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

心理健康问题一般是指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的情绪消沉、焦虑、恐惧、人格障碍等心理状况。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主要有自卑心理、倦怠心理、焦虑心理、压抑心理、压抑心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依赖心理。

(1)自卑心理。自卑心理主要表现为自我价值感弱化,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难以形成积极的自我评价。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因为自己的岗位带有明显的服务性、从属性、辅,认为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自我价值”无法实现,自惭形秽。

(2)倦怠心理。倦怠心理主要表现为职业枯竭。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从事简单、繁琐、枯燥的事务性行政工作,使得无法从工作中找到乐趣,对自己长期从事的职业产生一种疲倦感,具体到工作中,表现为常常会抱怨有干不完的工作加不完的班;会抱怨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会觉得身体疲劳、情绪低落、创造力衰竭、价值感降低、人性化淡漠等。[2]

(3)焦虑心理。焦虑心理主要表现为紧张不安、急躁烦郁,甚至出现易激动、爱发脾气等过激的心理反应。现代社会工作、生活节拍加快,社会竞争的加剧,而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量大,时间长,工作质量要求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期处于紧张焦虑之中,极易产生焦虑心理。

(4)压抑心理。压抑心理表现为情绪低落,态度冷淡,工作缺乏主动和热情,长此以往则可能发展为郁郁寡欢,使人变得颓废、沮丧和消沉。新建本科院校枯燥乏味、循规蹈矩的基层行政管理工作限制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体自由和创造性,极易产生压抑心理。

(5)吃亏心理。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看到同等学历、同时参加工作的同志因从事专任教师工作或从事其他岗位很快就晋升高一级职称或提拔了职务,而自己则是“原地踏步走”,经济收入微薄,生活清苦,认为自己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上吃了亏,心理上产生一种不平衡感,进而愤世嫉俗,怨天尤人,工作缺乏积极性。

(6)依赖心理。依赖心理主要表现为习惯于长期形成的“按部就班”、“惟上是从”的工作方式,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被动与主动的辩证关系,依赖领导,一味地顺从、盲从,即使有不妥之处也不提出异议,工作毫无创造性。

(7)嫉妒心理。嫉妒心理多半是自己与周围环境失衡,某种个人需求得不到满足而迁怒与自己年龄、文化、能力和地位等条件相似,而在某些方面却优于自己的人的消极情绪。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嫉妒大都发生在同事之间,如同事取得成绩,受到表扬,得到提升等,不是见贤思齐,而是把自己的过失与不利归咎于同事,进而产生嫉妒的心理。

1.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消极影响

良好的心理状态是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发挥个人创造性、保持个人身心健康的必备条件之一,反之则会对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消极的影响。

(1)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工作质量。非正常的心理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发挥。心境不好,人的思维活动就会凌乱无序,注意力难以集中。缺乏工作热情,失去内部动力,工作处处被动,不仅工作质量低下,还容易给单位工作造成重大的失误。

(2)影响个人与其他同事的关系。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容易自我封闭,把自己围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与周围环境“隔离”起来。遇到困难和失败不能冷静对待,不能认真地剖析原因,寻找解决的办法,而经常迁怒于他人。不能正确、诚恳的接受领导的批评,误以为领导求全责备,对待自己极尽苛刻,长此以往,必将形成一段“离心力”,损害自己与同事、与领导之间那种真诚的情谊。

(3)影响个人创造性的发挥。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自身特点是琐碎、繁杂、程序性强,长期从事这样工作的人会处在既紧张心理压力又大的环境中,如不能及时缓解由各种因素造成的心理压力就很容易对工作的厌倦和怠慢,逐渐消退对自身价值实现的期望,导致工作创造性不足。

(4)不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一个人如果整天沉闷在焦虑压抑、忧郁愤懑、自轻自贱之中而不能自拔,不仅精神上萎靡不振,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各种疾病也会趁虚而入,最后结果必然是身心俱衰,越来越不适应于工作需要,既是对个人事业的损失,也是对单位发展的损失。

1.3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的归因

新建本科院校基层行政工作的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首先是有着诱发各种群体心理问题的共性因素,也有新建本科院校特有的客观环境因素,同时也有处于特定环境中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一特定人群自身的因素。

(1)队伍构成复杂,人际关系复杂。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多校多层次合并升格的地方院校,目前新建本科院校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原地方性师范院校升格而成,升入本科院校后以教师教育为主;二是由多个高职、专院校合并后组建的综合性新建本科院校。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队伍基本上为合并前各类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这些行政管理人员结构复杂,有的是原大专层次学校的行政人员,有的是原低层次办学实体的内部员工,有的是教学岗位的转岗人员,有的是引进人才的随调家属,随着学校的扩招,还有一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跻身行政管理工作队伍行列。[3]这几种类型的行政管理人员自然而然的分成几个群体,因学校合并、升格后的利益调整不自觉地割裂了上述几个群体,人际关系复杂,带来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不和谐。相对而言,原办学层次较高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占据了较大部分的中层干部岗位,脱离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行列,而一些原来办学层次较低的行政管理人员本来是原学校的中层干部,但合并升格后却成了一般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以上种种使得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滋生了吃亏心理、嫉妒心理和压抑心理,懈怠消极地对待工作中常带有不满情绪,影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官本位意识较强,职位晋升较难。新建本科院校大多是在地方政府行政扶植下组建的,特别是属于“省市共建,以市管为主”管理体制的学校往往被当地市委市政府当作是一个工作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管理中保留了比较浓厚的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痕迹。[1]对高校基层行政人员而言,他们晋升科级、处级职位与专任教师晋升讲师、副教授的道理一样,是解决待遇的唯一途径,许多老牌高校都建立了科学化的制度,使行政人员晋升职位规范有序,充满人文关怀。但是,许多新建本科院校的干部选拔机制忽略了高校的特点,按照地方政府干部任用的理念及方式选拔任用学校的干部,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升难度增大,变数增多,同时,部分学校由于干部职数问题没有与地方政府理顺或是学校组织工作没有常态化,有的学校居然数年时间里没有一名科员晋升科级职位,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尽管工作出色,但由于组织耽搁,到了准备提拔的时候已经超龄,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使他们产生了压抑失落、愤懑倦怠的心理。许多新建本科院校官本位思想依然存在,等级分明,在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上投下了“上尊下卑”的阴影,没有争取到一官半职的觉得低人一等,导致自卑心理较重,自我价值认同感降低。另外,由于自觉位卑言轻,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容易形成依赖心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3)重教学轻管理,缺乏认可与尊重。新建本科院校“重教学科研轻管理”倾向较之老牌高校更明显,一些人认为行政管理是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人人都能做、会做,甚至认为只有无法胜任教学、科研的人员才去做行政,对行政管理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缺少认可与尊重,从而使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认为自己在高校里只是附属品,不过是服务于人的配角,缺乏职业认同感、工作安全感和满足感。

(4)分配政策不均,工作地位与薪酬待遇低。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师资队伍是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因此学校在分配制度上向教学人员大比例倾斜,地方政府也出台了许多提高专任教师待遇的政策,教师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社会上,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如专任教师和中层管理干部;在学生眼里,他们的地位和专任教师也大不一样的。这使得他们心理不平衡,难以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

(5)体制改革步伐加大,工作压力大。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步伐较大,原有的人员结构已不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各高校对机构、人员进行了精简,推出竞聘制度,实行双向选择,优胜劣汰。一方面基层行政管理人员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极易产生焦虑心理,另一方面,有些人不能正视现实,保持良好心态,就会情绪低落、失落迷茫,注意力分散、工作热情减退。[2]

(6)岗位考核不合理,挫伤积极性。新建本科院校许多都处于制度建设中,由于以教学、科研为中心,许多高校关于教学、科研的奖励办法或条例不断推出,却难看到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关的奖励制度。行政管理岗位考核上长期以来一直延用着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过于单一笼统,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着“大锅饭”或“轮流坐庄”的现象,考核效果大打折扣,严重挫伤勤勉工作的行政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产生吃亏心理和倦怠心理,整体工作效率降低。

(7)重使用轻培训,工作能力欠缺。新建本科院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自于不同层次的学校,许多人没有系统地接受高校管理方面的教育,而学校的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的重心都放在专任教师身上,普遍不重视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进修。由于知识结构不合理,学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既不能适应新建本科院校建设发展的要求,也不能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4]

(8)角色认知不准确,自我调节能力低。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对行政工作的服务性、从属性缺乏正确的理解,对个人的角色定位不准确,有的人过分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当自己的某种需要(如尊重需要、待遇需要、名誉需要等)得不到满足时,容易产生心理落差。部分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自我调节能力低,不善于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做出正确分析,不够淡定,对诱惑的东西缺乏免疫力,心理容易被影响,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及时调节心理以适应客观环境。

2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心理健康问题解决策略

针对目前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出现的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学校领导层面必须充分重视、寻找根源,制定对策;同时,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也要立足于自身,在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完善知识储备结构、增强办事能力的同时,努力做好自身的心理调适,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健康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大业中,实现自我价值。

2.1学校层面的解决策略

(1)优化学校环境,畅通晋职渠道。作为新建本科院校,由于是多所多层次学校的整合,因此要兼顾多群体的利益,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形成相互尊重、彼此关心、增进了解、共同成长的良好学校环境。建立符合新建本科院校干部队伍实际的干部选任机制,畅通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晋职渠道,以人文关怀的精神解决干部选任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心理压力。学校要发挥高校在心理学科方面的优势,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要适时为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举办心理健康系列讲座,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宣泄渠道,让他们正确认识压力,学会一定的解压技巧以及策略,让其不良心理得以化解。

(3)合理提高经济待遇,改革考核制度。新建本科院校的分配制度随着学校的发展壮大也在不断的完善中,新的分配制度改革要顾及到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这个群体,合理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缩短与专任教师的距离。在干部队伍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新建本科院校学校应对行政管理人员实行职级制,逐步向专业技术系列靠拢,淡化以官为本的思想。学校要依据工作性质、工作层次、工作特点的差别制定明确、具体、量化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体现岗位与职责挂钩,业绩与待遇挂钩。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管理人员结构复杂,层次参差,高校应发挥自身优势,根据行政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强抵抗心理疾病的免疫力。

2.2个人层面的解决策略

(1)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许多来自较低层次的学校,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有一个重新认识和熟悉的过程,因此,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建立正确的角色认知,认清自己的角色位置,深入认识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职责和任务,增强职业认同感。

(2)掌握人际沟通技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新建本科院校的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来源多样,利益诉求多元化,人际关系复杂,因此,要掌握人际沟通的技巧,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缓解心理障碍和压力。在工作中,同事之间的摩擦、误会是不可避免的,对此应该表现出一种宽大的胸怀,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要团结那些与自己意见不同甚至相反的人一道共事,以锻炼自己的能力。

(3)科学调节不良心理,保持良好心态。不良心理一旦形成,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加以调控和转化。一是转移弱化法,即把自己的注意力转向令人愉快和高兴的心情上来,弱化、淡化不良心情;二是娱乐对抗法,即适当参与一些唱歌、跳舞、体育活动等娱乐性活动中来,促使不良心境自然消失;三是超脱升华法,即跳出原有的圈子,以更高、更广、更远的角度对导致不良心理的心情做出新的理解,使自己的精神得以解脱,并利用新的情绪冲动,把它引向积极有益的方向;四是自我宣泄法,即合理宣泄、自我安慰,及时把自己从不利于心理健康的氛围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相对处于组织的底层,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在正视现实中学会放弃,正确地评价自己的能力、知识水平,善于把握自己的情感心态,学会在竞争中生存。[5]

(4)广泛汲取各种知识,形成健康情趣。常言道:无知滋困惑,有识养精气。基层行政管理人员要通过学习充实自己,增长才干,开发潜能,在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尽可能博学多采,广泛汲取知识营养,培养各种能力,唯有如此,才能较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的挑战,才能树立自尊自信,形成健康的情趣。健康合理的情趣一旦形成,就会对自己起着定向和激励等多方面的作用,对工作产生积极、稳定、持续的影响。

3结语

新建本科院校跨越式的发展,对基层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压力,使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因而,有必要更多地关注高校基层行政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学校要及时出台合理有效的措施,以此提高基层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帮助其缓解和消除压力,使其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有效地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效率和质量。而行政管理人员自身也要树立正确的角色认知,增强职业认同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培养独具魅力的个性和坚强的心理品质,以开朗、稳健、幽默、自制的性格和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及心理调节能力,去迎接和适应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力地推动学校健康、有序、和谐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罗晶.新建本科院校构建和谐校园的意义及策略探究[J].党史文苑,2010(12).

[2] 朱胤.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归因分析及心理调适[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14).

[3] 许振华.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的途径探析[J].当代教育论坛,2011年(12).

篇4

经查实尚未达到脱钩改制政策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申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经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不予换发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附件: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证券、期货市场中的执业行为,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必须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证券许可证”)。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是指证券、期货相关机构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实收资本(股本)的审验及盈利预测审核等业务。

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相关机构,是指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交易所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证券、期货相关机构有权自主选择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但是,证券、期货相关机构一旦确定了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正当理由不得任意更换。

第二章 证券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证券许可证或者符合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提出申请;

(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1年以上;

(四)不超过60周岁;

(五)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在以往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在以往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具有20名以上符合本规定第五条或者第十四条或者第十五条第二、三款相关条件的注册会计师;

(三)60周岁以内注册会计师不少于40人;

(四)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实收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

第三章 证券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向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每年9月受理申请。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意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的文件;

(二)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申请表;

(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由人才交流中心等人事管理中介机构出具的有效人事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

(七)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的文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许可证申请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四)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注册会计师汇总表;

(五)注册会计师申请(变更、恢复)证券许可证申请表等有关材料;

(六)会计师事务所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汇总表;

(七)经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八)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执业情况总结;

(九)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十)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许可证的有关材料,应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本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的要求审查并出具有关文件后,一同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式两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后,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为申请材料不足时,应当及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补充。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监会对申请证券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和其他资格条件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通知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由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授予证券许可证,并对取得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公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颁发证券许可证的有关事宜。

第四章 证券许可证的管理

第十四条 具有证券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离开原具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入其他具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办理证券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注册会计师变更证券许可证,应当由个人提出申请,现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意见,经现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证券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具有证券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离开原具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行业工作,或者转入未取得证券许可证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其原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其证券许可证收回,送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转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在证券许可证上交后3年内重新进入具有证券许可证或者符合证券许可证申报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恢复证券许可证;超过3年的,经过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认可的培训,并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恢复证券许可证。

注册会计师恢复证券许可证,应当由个人提出申请,现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意见,经现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证券许可证恢复手续。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变更、恢复证券许可证,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意注册会计师变更、恢复证券许可证的文件;

(二)注册会计师变更证券许可证申请表或者注册会计师恢复证券许可证申请表;

(三)原证券许可证或者证券资格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五)转所批准文件或转所登记表复印件;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由人才交流中心等人事管理中介机构出具的有效人事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

(八)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取得、变更、恢复证券许可证后,12个月之内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 具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名称,涉及证券许可证变更的,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证券许可证变更手续。

具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分立等行为,涉及证券许可证变更的,应当由合并后或分立后符合证券许可证申请条件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经其所在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后,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决定保留、收回或者变更其证券许可证。

第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证券许可证年检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监会对取得证券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未取得证券许可证或者在暂停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期间,擅自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有前款行为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永久不得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证券许可证的,收回其证券许可证,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有前款行为的,收回其证券许可证,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永久不得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或者吊销证券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中有前款行为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或者吊销证券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所列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决定,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国证监会作出,其中,属于吊销证券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由财政部会同中国证监会作出。

第二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国证监会、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人员,在实施证券许可证管理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篇5

DOIDOI:10.11907/rjdk.162204

中图分类号:TP3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文章编号:16727800(2017)001006702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2014A070708007)

引言

科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科技政策宣讲是科技政策落地实施的重要前提,也是推进科技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1]。科技政策在贯彻宣传过程中存在层级过多、渠道单一、缺乏反馈等问题,从而导致科技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理解不全、执行偏差等情况,影响了科技政策实施效果[2]。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科技单位往往存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短缺等问题,导致科技政策宣讲实效性差、公众参与度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科技政策宣讲需要。一些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企业受信息条件制约,在获取政策、解读政策、落实政策等方面往往存在信息瓶颈,迫切需要一个能够实现政策、解读、分类、反馈和咨询服务的信息平台。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研发了一个面向基层科技主管部门和科技企业的政策宣讲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以科技政策文档资源归整为入口,以构建科技政策专题知识库为核心,实现对各类科技政策的科学分类、快速检索和精准解读,为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企业“学好政策、用好政策”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3]。

1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思路

1.1科技政策宣讲内容设计

科技政策涉及到税收优惠、工程研发、项目申报、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奖励等方方面面,条条块块政策繁多。在科技政策内容体系设计中,本文梳理了国家、省、市各层面的科技政策信息,结合最新的科技管理体系,按照科技计划管理、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科技经费与财务、科技服务与管理、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企业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条件与标准、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等15个不同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处理、加工各条科技政策,形成符合知识库要求的文档资源;基于网络抓取和手工录入等方式完成各类科技政策资源入库,建立相应的知识库系统,实现对各类资源的高效检索和便捷利用。在知识库建设基础上,开发相应的信息服务平台,包括对各类科技政策资源的管理、用户管理、信息定制、移动应用服务等功能。

1.2信息服务平台总体实施方案

科技政策宣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包括资料收集与处理、知识库建设、专题网站建设、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4部分内容,每个部分又具有不同的细化方法与流程。总体技术框架按照资源、知识、平台、服务和管理几部分组成。平台采用基于多层框架结构的平台化策略,广泛使用组件技术,以科技政策宣讲创新服务为目标,以浏览器为操作界面,以政策知识库为核心数据源,全面建立安全、可靠、互动性强的信息平台。信息平台总体技术方案如图1所示。

2相关技术

基于B/S,采用MVC设计模式和ThinkPHP框架,数据库选用MySQL,开发语言为PHP进行系统开发。其中,ThinkPHP框架能够简化企业应用开发,不仅包含了基础架构、类库、缓存机制、数据访问、表单处理等常用组件,而且具备较高的开发效率和扩展性。在科技政策宣讲信息服务系统中应用ThinkPHP框架,开发人员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系统的核心业务逻辑处理上,能有效提升开发效率。

3主要功能实现

3.1知识库构建与实现

通过网络抓取和手工录入方式将各类科技政策按目录分类收录,形成相应的政策资源库。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关键词和政策文档之间的索引映射关系表,实现科技政策资源的高效精准检索。关键词索引关系如表1所示[4]。表1中数字0代表该关键词没有在文档中出现,大于0的数字表示该关键词在文档中出现的次数值,数值越大,表明该关键词出现次数越多[5]。

考虑到每一条科技政策文档在入库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初步分类,且本文研究的政策资源检索不像网络搜索引擎那样复杂。因此,本文简单使用关键词统计方法来进行搜索结果排序。当然,后期也可考虑对一些重要的科技政策文档在索引时就加入比较大的权重值(如发文时间、发文单位级别等),在用户进行相关检索时可以将较高权重排序在前列。知识库检索功能界面如图2所示。

3.2科技政策解读模块

科技政策解读是对各类科技政策进行宣讲的主要形式之一,每条科技政策落实都首先依赖于政策的精准解读,本平台也开发了相应的科技政策解读模块,主要收录、编制对知识库中各类科技政策的解读文档。解读文档形式包括政策解读文件、宣讲活动、视频、图片等,每条政策解读文档都对应一条或多条科技政策文档。同样,每条科技政策也可能有多个不同的政策解读文档。

在辑科技政策解读文档时,首先在科技政策知识库中通过关键字查找到与政策解读文档一致的政策文件,通过这种方式建立科技政策文档与政策解读文档之间的关联关系。然后,按照政策解读文档内容逐条录入解读信息,编辑完成后存入政策解读文档库,基本流程如图3所示。

通过这种方式,用户在检索科技政策文档时,不仅能查看所需的政策文件,还能检索到该政策文件的相关权威解读,有助于用户深入了解、体会政策文件精髓。通过检索一个科技政策文档,系统会相应地把涉及到该政策的相关解读文档一并显示出来。

4结语

本文在收集、整理各类科技政策资源基础上,构建了科技政策知识库和信息服务平台,为基层科技政策宣讲活动提供了信息化基础支撑,以满足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和广大科技企业对科技政策的宣讲服务需求。目前,科技政策知识库还不够全面、完善,后续还要开发出更加智能化的政策文档抓取和分析系统,建立更加高效、精准的科技政策信息服务平台。

参考文献:

[1]项顺伯,徐兵.科技政策宣讲过程及其内容的研究[J].江苏科技信息,2016 (19):7677.

[2]朱丽苹.农村政策宣传渠道与方法研究――以监利县周老嘴镇为例[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3.

篇6

在既定的科技政策实施了以后,就面临着如何对科技政策进行反馈与评价的问题。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评价科研与发展活动的结果――科研成果;二是如何评价指定的科技政策的结果,其一是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其二是对科技政策的评价,这两方面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对科技政策的反馈与评价问题上,科技政策的反馈与评价体系实际上只是全社会的社会经济政策体系的一个子系统。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国际并不直接控制和管理国家的科技部资源,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单独的科技政策,科技政策只是全社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的一个子系统,所以科技政策也是社会经济政策的一种表现形式。

一项政策从制定出来付诸实施到实施结束,其中可能会发生多次修改、调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之所以要这样做,就是要保证所执行的政策能符合当前和未来的一段时间的实际情况,保证所执行的政策能永远充满生机活力,保证所执行的政策能解决客观实际问题,保证所执行的政策达到应有的政策效果。由于政策执行偏差的产生,使政策执行偏离了政策的既定目标,产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耗费了不应浪费的政策资源,造成了政策问题不能顺利解决。这些都必须予以纠正,而纠正的途径就是公共政策执行再决策。政策分析人员重新分析主客观各方面的因素,再次审视原政策,通过对原政策的增删、更新、撤换或修正等形式,对原政策进一步进行完善或针对同样的政策问题重新制定出科学的政策,使它们符合各方面的客观实际,从而起到纠正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的作用。一项政策是否能够顺利实施,成功地达到政策目标,受制于前面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同时也会制约着以后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和结果。因为政策执行再决策的作用是使一项政策的执行能始终顺应主客观的实际情况,灵活地朝着一定的政策目标迈进,使一项政策的执行能在不断的调整过程中趋于完善、合理,从而解决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这样也就为解决以后相关的政策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1 我国反馈评估体系滞后与美国的对比

科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诸多不确定性与风险,例如,系统的惯性和滞后性会导致政策失灵。因此,应对科技政策执行过程进行监控,辨析环境的变化,找出科技政策中的不足之处,并进行调整,反馈控制,逐步完善。

(1)我国

我国科技反馈评价机制起步较晚;基础较差,总的来说仍处于初步阶段,处在逐步的规范化和社会化过程中。当前,我国科技评估机构的组建基本上是由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科技政策的反馈评估工作主要是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服务,科技评估公开化;市场化程度低,缺乏社会化的评估机构。由科技管理部门所属的机构对科技管理部门的有关评估事项进行评估将不可避免地将受到科技管理部门的行政干预和影响,因此难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度;另外,由于科技评估机构仅此一家,缺乏竞争,再加上监督力度不够,评估水平难以提高。我国科技政策制定的反馈评估体系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科技政策针对性比较差,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所在。众所周知,当代的科技的投入非常大,然而任何一个国家在科技上的投入总量都是有限的,那么如何使这些资源效率高的配置而又能解决事关国家和人民切实需要的最关键的问题上,这些都是科技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该加以考虑的。从这方面来看,我国科技政策反馈评估的滞后性导致科技政策制定不能及时调整以适应环境的变化需要:一方面,我国科技政策的反馈评估体系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信息反馈渠道的不畅通。这种不畅通是双向的,例如,政策受众者不知道对一个政策的反馈意见应该向哪里反映,而制定者和评估者也无法及时获得政策执行中的真实信息,这样执行者与评估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协调的。另一方面,我国科技政策的反馈评估模式陈旧,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我国科技政策重视事后的反馈和评估,而忽视了政策制定前和制定中信息的反馈,使政策制定中出现的偏差没有进行及时的修正,一直运转到政策的终结,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和大量的社会资源的浪费。在科技的奖励问题上我国的奖励主体是各级政府,绝大多数奖励都是针对科技研究和和开发项目的。不能满足科学家个体的要求。

(2)美国

美国的学术评价是由整个科学共同体进行的,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微观的,非组织的过程实现的。这个评价过程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各种学术期刊和学术活学术会议的评价。这个评价过程的外部形式也往往是互不相同的,相互对立,争论不休的,正是通过不断的争锋和交流,才形成了科学共同体的意见,实现了对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的评价。而且美国的政治体制和官僚一般很少能够影响科学共同体的决策过程和决策意见。美国的科技政策反馈系统与其他社会经济政策的反馈系统一样,也是独立的和社会化的,决策权,行政权,司法权实行的是代议制形式的三权分立,而监督权则是没有赋予某个特定的组织机构的,监督权是公共的保留权之一,是没有让渡的,是全体国民共同拥有的权利,所以,对国家机构的监督权是全社会化行使的,是社会化的。对科技政策的监督也是社会化的,但其发挥作用的主要形式有很多。普通新闻媒体主要反映民间大众对科技政策的监督功能;国会的听证主要反映社会上有代表性组织对科技决策的监督并能反映各方面的权威观点;学术期刊和学会则主要反映科技界对科技政策的意见和科研成果的评价。这几个方面的监督相互独立,互不隶属,同时发挥作用,能够较快的科技政策或者科技决策中发生的错误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是相互监督的结果也会造成相互牵制和制约,减低了决策的及时性和决策效率。所以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美国的科技奖励体制绝大多数都是由非政府的民间科技协会做出的,包括世界上最著名的诺贝尔奖也是民间性质的科技奖励,而且美国的科技奖励是都是针对科学家个人的,是对人不对事的,是对科学家研究态度和所取得成果的赞赏。

2 总结

科技政策的评价与反馈机制对于正确有效的科技政策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良好的反馈机制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避免发生更重大的后果,同时也能将政策和决策中好的结果进行及时的推广。良好的科技政策反馈与评价系统,必须要满足公平,公正,公开,独立,理性等要求。只有在良好的科技政策环境下,科学技术才能得到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7

1.科技管理体制僵化。兵团是当前我国唯一的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在科研机构管理体制上具有很强的计划性色彩,阻碍了兵团科技创新的市场化进程。由于隶属于兵团行政管理部门,许多科研机构承担着行政委托的非科研职能,科技工作的质量由上级领导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推广工作进退两难;同时由于兵团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起步较晚其管理体制改革很不全面,缺少灵活性。当前,兵团主要是在开发类科研机构的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在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方面尚未真正全面展开。

2.科技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且缺乏良好的激励机制。首先,近几年来,兵团采取各项激励措施,加大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兵团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数总体逐年增加, 但增幅不大。据统计,2006年-2010年兵团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数分别是790人、772、817、851和852人,每年增加的人数很少。在2010年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中,科技管理人员133人;课题活动人员571人;科技服务人员148人。科技管理人员占15.61%。其次,兵团科技人员缺乏良好的激励机制。兵团的科技管理人员,尤其是基层人员工资、事业经费缺乏保障;奖励政策不配套参加产学研项目回报不高。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例,按兵团有关文件规定,师级推广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条件成熟后转为差额拨款,经费纳入师财务预算。但多数师在执行国家和兵团有关文件上存在偏差,部分师推广站定性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经费不足无法保证人员工资,严重挫伤了农业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运行滞后。目前兵团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首先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有比较大的外部性,兵团应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否则企业缺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创业风险投资、产业资本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政策;二是缺乏支持和促进兵团科技企业实施成果转化的扶持政策;三是缺乏针对创业型小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政策。其次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兵团网络化、信息化的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制约了科技成果转化。

4.科技立项管理混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兵团面向需求的科研成果供给较少,兵团科技人员的成就主要以立项、、获奖等级和数量来评价,忽略了其市场价值,造成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虽多,但真正在市场上产生效益或得到应用的却很少。项目依法管理的效果不尽人意,项目立项后均需签订任务书,但在实际操作中,兵团部分项目任务书编制不够完整,导致出现合同违约时项目任务书的执行流于形式。其次,项目依托单位与主管部门的联系不够密切。项目实施后,要赋予项目负责人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淡化了依托单位与主管部门的联系,这样不利于项目负责人最大限度地调动依托单位的科技资源,提高科学研究效率。

二、兵团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的途径

兵团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进行科技发展机制创新。为加快兵团科技进步、促进兵团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工业化、转变兵团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基于兵团“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现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构想:

1.积极推进兵团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第一,逐步改革不利于科技创新的政府管理体制。兵团要推进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必须逐步改革带有计划性色彩的科技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有效”的原则,加快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兵团科技管理方式,合理界定科技管理机构职责,强化其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兵团行政对科技创新的宏观调控能力,把工作重点放到制度建设、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以及统筹协调上来。深化科技管理机构改革,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第二,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管理创新能力。首先,丰富产学研合作形式。为促进“十二五”期间兵团产学研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现有的产学研三方联合申报项目的基础上, 积极探索和丰富兵团产学研合作形式。其次,设立兵团产学研合作专项计划。围绕兵团重大科技专项内容和企业研发需求, 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计划, 鼓励企业与院校联合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再其次,创新兵团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充分考证兵团现有资源优势与不足, 兼顾兵团各师的发展差异, 建立以石河子大学和农垦科学院为中心的北疆产学研战略联盟;同时建立以塔里木大学为中心的南疆产学研战略联盟, 充分发挥南疆资源优势。

2.积极引进培育科技人员逐步完善兵团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第一,健全和完善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加强高端研发人才、高技能人才、技术与经营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培养,培育与兵团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相适应,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科技人才队伍。同时通过培养、培训、交流与引进,逐步形成总量比较充足、结构相对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科技人才队伍;建立科技人才健康成长的激励、考核、监督机制;完善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交流、使用、激励和保障机制,实行灵活的人才政策,大力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现有人才的活力。

第二,完善兵团科技人才激励机制。首先,转变用人观念,营造良好的氛围。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实施人才强兵团战略,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科技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其次,改革薪酬制度, 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转变传统的以岗位和职务为基础的薪酬制度,设计多样化的绩效工资形式,加大绩效工资的比重。再其次,要采取多种措施, 满足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在科技进步奖下,增设二级奖励, 即产学研合作奖或技术创新奖, 增设科学技术普及奖, 其奖励等级、奖金与科技进步奖等同, 颁奖时仍使用科技进步奖的名称, 以进一步强调产学研合作的导向作用。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第一,完善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体系。 目前兵团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可依据的政策法规主要有《兵团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兵团火炬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兵团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兵团科技成果计划推广办法》、《兵团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及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法规对兵团的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这些政策法规的落实层面以及配套措施方面还多多少少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1)完善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和基层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对已经出台的《兵团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兵团科技成果计划推广办法》要在贯彻和落实方面到位,并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如设立成果推广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职称评聘制度、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等。(2)对技术市场的优惠政策应进一步放宽。对四技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均实行免税,大力宣传税收减免政策,并尽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3)制定配套政策。诸如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对在与科研部门进行科技合作中做出贡献的科研人员的奖励规定等。

第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成果信息网络建设,加快科技信息、技术商品信息、科技专家信息的流通,使企业非常方便及时通过信息网络获取有效的成果信息和服务。建立技术市场的准入机制,建立一个高素质、权威性、民间性的科技成果评估机构,政府加强对评估机构的指导、监督,让企业对这些评估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获得正确的信息。

4.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机制。第一,以人为本并注重“法”的约束。科研项目管理的宗旨是提高科技管理绩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这就要求在实施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的管理思想指导下,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和奖惩制度,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充分运用多元化和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如参与科研及经费配置决策。

篇8

随着人类社会迈入知识经济时代,信息资源愈发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经济资源,而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则成为尤为重要的信息资源,所带来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不可替代。对科技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合理开发、最大限度的挖掘科技档案价值,已成为档案事业发展的不可阻挡的趋势。笔者就影响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因素进行了科学认真的分析,就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供大家参考:

一、影响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因素分析

1、政策法规因素

我国科技档案法规从结构上来说,并未形成一个多层次系统化的政策体系结构,仍呈分散状态;从内容上来说,比较狭窄,表现在针对特别领域的具体科技档案法规比较少,宏观方面比较多,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的政策也迟迟没有出台;从实效性上来说,科技档案政策法规建设总是滞后经济技术发展,缺乏先见性,发现问题后才制定相关的政策解决问题的情况居多;从保密方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于科技档案保密方面欠缺法律规定,计算机的管理规定也落后于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从政策手段上来说,以指导性的行政手段为主,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调控明显弱些,降低了科技档案政策法规的宏观调控能力。

2、档案意识因素

我国的科技档案工作,在意识和观念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一方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科技部门对科技档案开发利用工作重视不够,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导致科技档案保存的分散与混乱,损坏和丢失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社会上对科技档案价值认识不足,致使科技档案需求未能充分挖掘。这就影响了科技档案价值的发挥,阻碍了科技档案取得发展与进步。

3、人员素质因素

目前我国,从事科技档案研究的专业人员虽然已有规模,但与已建立的科技档案主体比较,还是杯水车薪。这就造就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专业人员的缺乏导致编制、管理科技档案从业整体水平的降低,从而使科技档案本身的质量和价值降低;另一方面,从业人员素质的降低也影响了科技档案的研究工作,使科技档案的收集、管理、研究、创新越来越困难。这对于科技档案工作的开展和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都产生极大影响。

4、资金投入因素

资金的匮乏始终是制约科技档案开发利用的“瓶颈”。现代社会网络环境下的科技档案开发利用,需要足够先进的软件、硬件的支撑,才能形成完备的数据库,才能采用网络化的开发方法和多样性的服务手段,这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来支持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但由于科技档案开发利用的重视性不够,投入的资金不够,科技档案不得不与许多现代化信息技术脱节,造成科技档案的开发利用严重滞后。

二、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对策

(一)完善科技档案政策法规

首先需要在制定一个总体协调和管理科技档案的总体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多层次、系统化的具体的科技档案政策法规指导科技档案工作,以保证科技部门各项工作有章可依、协调发展;其次,需不断完善科技档案政策法规内容,以及对政策盲点内容加以补充,保证科技档案开发利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再次,需要建立科技档案政策法规制定机构,重视与横向信息机构的沟通和协调,以协调各个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科技信息活动,促进科技档案机构的融合、交流和发展;最后,需丰富科技档案政策法规手段,在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的调控和法律的强制性和规范性的保障。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使科技档案由分散保管向集中存储转变,确保科技档案完整齐全与及时归档,由科技档案部门统一进行科技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提高档案人员综合素质

科技档案工作人员是科技档案开发利用的主体和关键要素,因此科技档案工作人员首先应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和丰富的与本行业相关的科技知识,才能具有流利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辨识科技信息妥善处理科技信息的能力。此外,法律知识和一定的外语也是现代社会科技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如专利法、广告法、技术合同法、商标法、版权法、 产权法等相应知识,以及相关产品的性能、用途、价格和一些专业术语。其次,科技档案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等工作,对科技课题或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路线有详细的了解,并了解各种技术文件的内在联系与因果关系,并能够指导科研人员科学合理归档。最后,科技档案工作人员应及早对新技术、新应用进行学习和吸收。只有具备科技管理系统的开发与使用、科技档案网站的设计与维护、科技档案信息资源平台构建等能力,才能对科技档案资源进行深层次开发,实现科技档案价值。

(三)普及档案意识、增加资金投入

篇9

Abstract: As a Commonwealth R&D funding agency, 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 (ARC)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giving advice on national S&T policy and its coordination while it makes an effort to policy research and strategic planning for its own development. The paper examines policy research and strategic planning in ARC and their effects in-depth in the context of Australian innovation system, in order to learn lessons for R&D management of our government, especially during this socio-economic transition time of China.

Keywords: Australian S&T Policy; Policy Research; Strategic Planning; ARC

科技政策与战略是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技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同的国家或机构从不同时期国家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求出发,制定与其总体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政策与战略,构成了各具特色的科技体制的基石。20世纪下半叶以来,特别是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新变化、全球化进程的加剧以及知识经济的崛起,许多国家的科技政策与战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各国的科技、经济、社会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科技政策与战略的重要性也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其制定过程也逐步规范化与制度化。了解这些制度与方法,对于我国制定科技政策与战略、特别是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一五”科技发展战略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国相比,澳大利亚的研究与发展(R&D)规模相对较小,但其研究领域又呈现出往往是科技大国才会具有的多样性,更接近于如我国等发展中大国可能达到的状况,因此,其R&D管理应当是我们关注的研究对象,而国内现有的研究多以美国、日本等科技大国为主,对澳大利亚的研究相对较少。而且,近年来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澳联邦政府在推动科技为解决国家社会经济重大问题服务以及在科技管理部门推行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和我国转型时期科技体制改革也有相似之处,其科技政策研究和战略制定中的许多方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国内关于澳大利亚的研究多针对其政策战略的具体内容,缺乏对其制定过程及方法的分析。本文试图以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ARC)作为政策研究与战略制定的范例,把对ARC的分析置于澳国家科技政策与战略演变的背景下,深入考察其政策研究与战略制定过程及其产生的作用与影响,提示对我国R&D管理的借鉴与启示意义。

1 ARC的改革与发展

1.1 澳大利亚的科技政策与R&D管理体制

澳大利亚具有较强大的科学基础,在科学发现与技术创新的世界舞台上表现活跃。迄今为止,已有7位澳大利亚科学家获得诺贝尔科学奖,SCI统计数据表明,1993-1997年澳研究人员发表科学论文的数量占世界论文总数的2.7%,平均每百万人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高于美国、德国和法国等科研规模更大的国家。[ ]“澳大利亚的科学基础比许多国家更具多样性,……在地球和环境科学、生物学和医药研究方面特别具有优势”[ ],这与澳大利亚独特的自然资源状况有关。在一定程度上用以说明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间关系的指标——专利对科学论文的引证——显示,在如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知识密集的高技术行业,澳大利亚专利对化学、物理学、工程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高质量论文有很高的引用率,而且,这些专利所引用的澳大利亚论文中有95%产生于公共资金资助的研究。[ ]

澳大利亚政府从20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资助科学研究,但直到70年代初以前,联邦政府没有统一的R&D或科技预算,没有全国性的科学咨询机构,没有一个负责制定科技政策或协调全国研究工作的政府部门。[ ]进入70年代后尤其是8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的科技政策理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认为创新对国家的繁荣至关重要,科技政策逐步从对科学研究的自由放任转变为强调科技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与此同时,政府也加大了R&D的投入和支出水平。澳大利亚的R&D支出从20世纪80年代起保持快速增长,到90年代中期R&D占GDP的比例已接近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1996-1997澳大利亚R&D的总支出为87亿澳元,约占GDP的1.65%,其中公共部门的R&D支出占GDP的0.85%,在OECD国家中排第四位。[ ]近年来,随着政府进一步鼓励公共部门R&D成果的商业化和私人部门向R&D投资,产业界的R&D支出占GDP的比例持续上升,政府及公共部门对R&D的支持也在加大,但公共资金支持的主要领域仍然是基础研究。

澳大利亚的R&D管理体制呈现由联邦政府起主导作用的多元化格局,政府通过投资和政策引导等方式,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同时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繁荣,其活动范围覆盖了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实验开发乃至商业化等R&D的各种类型。目前,澳联邦政府资助R&D活动的主要部门和机构有联邦教育、科学与培训部(DEST)、国防科学技术组织(DSTO)、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CSIRO)、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理事会(NHMRC)、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ARC)、澳大利亚核科学技术组织(ANSTO)等,其中只有ARC是以支持医学研究之外的所有学科的科学研究和研究培训为主的资助机构。

1.2 ARC的成立与发展

ARC的前身是成立于1965年的澳大利亚研究拨款委员会(Australian Research Grants Committee,缩写为ARGC),负责资助大学的高水平科研,澳全国范围的同行评议系统就是自那时起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如前所述,7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的科技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政府开始质疑使用公共资金的科学研究到底为纳税人贡献了什么,要求研究人员走出“象牙塔”,参与更广泛的竞争,为解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服务。[ ]ARC于1988年依据《就业、教育与培训法(1988)》成立,取代ARGC,成为国家就业、教育与培训委员会(National Board of Employment,Education and Training,缩写为NBEET)的组成部分,与原机构相比其职能也得到了拓展,负责资助与管理大学和大学以外的科学研究及其教育计划及项目,完成NBEET和联邦就业、教育与培训部交付的任务,以及就国家优先研究领域或研究政策的协调等问题向NBEET提供咨询。

然而,在ARC成立近10年后,对其整体运行状况开展的评估发现,ARC在履行资助管理和政策咨询这两项职能时不能很好地协调——ARC本身更多地关注资助活动的管理,而负责听取其政策建议的直接主管和决策部门NBEET又对高等教育部门之外的研究政策兴趣不大。[ ]因此,为了使ARC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也是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经验,联邦国会于2001年3月通过了《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法案(2001)》(简称为ARC法案),决定同年7月起,ARC成为联邦就业、教育与培训部(2001年11月26日更名为教育、科学与培训部)下一个法定的独立机构,拥有自己独立的决策部门——ARC委员会,在资助活动及其管理中享有更大的自主权,在国家政策和战略制定中也将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1.3 ARC法案及其影响

根据ARC法案,ARC的作用是对联邦政府的研究资助和科学政策提出建议,并推动开展最高水平的、有益于澳大利亚全社会的科学研究与研究培训。在研究资助方面,ARC继续支持除了临床医学和牙医研究以外所有学科领域内具有高度竞争性的科学研究和研究培训;在政策与战略方面,除了ARC原有的就国家优先研究领域和研究政策协调提出建议之外,政府于1999年12月的白皮书《知识与创新:研究与研究培训的政策声明》,向ARC提出的3项重点要求也仍然适用于作为独立机构的ARC:帮助形成与保持学术界和产业界、政府组织和国际社会的有效联系;促进公众理解科学及其对社会的贡献;比较澳大利亚与其他研究活跃的国家的科研绩效,并评估国家对科研投资的回报。[ ]

新法案实施后,ARC最大的变化是在其组织结构、资助框架和管理模式等几方面。在组织结构方面,作为独立法定机构的ARC有着自己的决策部门ARC委员会,成员由14位来自有关政府部门、联邦研究资助机构、学术界、产业界和相关社会各界代表组成,ARC的日常工作由具有卓越科研水平和突出研究管理能力的首席执行官(CEO)负责。ARC下设三个部门,即:学科与项目管理、政策与计划协调以及合作部门。其中最大的是学科与项目管理部门,分为6个学科群(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工程学与环境科学;人文学科与创造性艺术;数学、信息与通讯科学;物理学、化学与地球科学;社会、行为与经济科学),每个学科与项目管理机构都有一个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研究申请进行同行评议。[ ]

在资助框架的变化方面,新的ARC将原有支持项目、人员、设备和机构的资助类型进行重新整合,避免资助活动中的分散与重复。新的资助框架称为“国家竞争性资助计划”(NCGP),分为两种资助类型“发现”和“合作”——“发现”旨在发展和保持澳大利亚在广泛的学科领域范围内具有国际水准的高水平的科学基础,而“合作”则是试图通过加强澳大利亚国家创新系统内部以及澳大利亚与国外创新系统的联系,鼓励和拓展各种合作方式,以使科学研究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

在管理模式方面,《知识与创新》白皮书提出,新的ARC必须建立计划透明、重在绩效的管理体制。因此,ARC声明每年将提交一份覆盖未来三年的战略计划,设立拟达到的目标,并提出战略实施行动的时间表以及结果形式,以实现真正的绩效管理。[ ]事实上,从2000年到目前为止,ARC共制定两份战略计划,即2000-2002年战略计划和2002-2004年战略行动计划,是ARC资助及管理工作的政策与战略指南。

2 ARC的政策研究与战略制定

ARC不仅在国家科技政策与战略的制定、协调和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ARC也十分重视针对自身资助和管理工作而开展的政策研究和战略制定,以下将分别进行分析。

2.1 国家科技政策研究与战略制定

由于ARC负有向联邦政府提出有关科技活动及其资助政策建议的责任,从成立之日起,ARC就开始了一系列国家科技政策研究和战略制定工作,其中有些是由ARC主持的,有些是ARC参与的工作。

由ARC支持的国家科技政策研究包括政策分析、政策评估和政策建议等多种形式,政策分析重在理论研究,为政策制定奠定理论基础;政策评估重在对已有政策进行评估,为政策调整提供实际依据;而政策建议则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建议。其政策研究多是利用其与学术界(特别是科技政策研究专家)的广泛联系,以委托研究课题方式或由ARC人员牵头、政策专家参与的方式进行,课题或研究任务完成后形成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或政策建议由ARC提交有关部门,其内容涉及国家创新体系的发展、产学研结合、科学研究的资助模式、学科交叉研究、科学研究的评估指标、科学研究及其教育活动的国际化等国际科技政策界也普遍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关于科学研究的商业化问题、知识产权管理问题、科学研究的评估问题等在ARC的政策研究中占到相当的比重,如《将科学研究的效益最大化:ARC和高等教育理事会关于知识产权的联合建议》(1995)、《评估大学的研究:英国和澳大利亚的研究评估实践之比较》(1997)、《学科交叉研究》(1999)、《向未来投资:澳大利亚专利与基础研究的关系》(2000)、《为了国家利益的研究:澳大利亚大学研究的商业化》(2000)、《多样性与集中性:澳大利亚大学的研究资助与研究活动模式》(2000)等。这些政策研究为国家科技政策制定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ARC主持的国家科技战略制定主要围绕资助战略展开,如90年代制定若干前沿学科的国家资助战略,2000年主办基因组学与基因技术国家战略研讨会,2002年制定国家的优先研究领域等。而ARC参与制定的国家科技战略议题广泛,形式多样。以1999-2000年度为例,1999年针对其参与起草的联邦政府关于21世纪发展高等教育部门研究与研究培训的政策性文件《新知识、新机遇》讨论稿,ARC向学术界和产业界广泛征询意见,以完善这一国家科技发展战略;1999年ARC还参与了国家科学技术普及战略和产学合作战略的讨论和制定;2000年3月ARC主席参加了国家创新峰会,负责主持《向思想投资》主题的讨论;同年3月,ARC主席赴欧洲参加欧盟政策研讨会和出席澳大利亚与欧盟科学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会议,推动双方的科技合作;2000年6月ARC主席参与主持了在巴黎举行的OECD全球科学论坛,代表澳大利亚政府提出建立全球创新平台,促进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等等。[ ]可以说,这些战略制定大多是以ARC开展的政策研究为基础的。

转贴于 2.2 ARC政策的评估与研究

在开展国家科技政策研究和战略制定的同时,ARC也十分重视自身决策与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评估是提高决策与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乃至前提条件之一,尤其是随着近十多年来OECD国家科研评估之风兴起和澳大利亚本国政府对绩效评估的重视,因此ARC的政策研究常常伴随有评估。ARC政策领域的研究和评估主要对象有其学科政策、资助政策和管理政策等。

第一类是学科评估与学科发展战略研究。1990-1997年ARC对其在自然科学、工程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几大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24个学科的5年资助结果进行了评估,以说明其“分配资源的管理工作”是否有效。[ ]评估由3-4位专家(包括聘请的国外专家)组成的评估专家组独立进行,内容涉及资助结果和资助过程及管理,如:资助项目的产出和影响如何?受资助方向和人员是否合适?资助强度是否足够?项目遴选和评议工作如何?等等。专家组根据评估结果对ARC所资助的学科研究水平做出判断,并就相关管理问题提出建议。ARC有义务回答评估专家的问题,针对接受的建议提出解决设想,对不接受的建议则需说明理由。因此,评估过程既是ARC了解其资助绩效的过程,也是改进其政策和管理工作的过程。在开展学科评估的同时,ARC也结合评估结果开展学科资助政策研究工作,为制定学科发展战略提供依据。

第二类可称为资助类型的评估与研究。在1992-1998年间,ARC还针对其项目类型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包括研究项目类型、教育项目类型、研究设施资助计划和研究中心资助计划等。以小额项目类型评估和研究为例,其内容主要有:小额项目类型作为一个整体是否合适?与大额项目的关系是否协调、在实现其近期和长期目标方面有效性怎样?该项目类型的整体性(项目人员、规模和用途等)如何?经费分配的机制和准则是否需要改进以及其他与项目运行有关的问题。[ ]

第三类是管理政策的评估与研究,通常委托专业的政策研究专家进行,对象包括ARC的同行评议过程、对学科交叉研究的资助政策、任命学科评审组成员的程序、ARC的组织结构,等等。专家开展这类评估和研究,往往是基于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并进行国际比较,分析ARC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评估ARC的同行评议为例,评估报告分析了同行评议的定义和起源、开展有效的项目申请同行评议所需条件、同行评议的局限与受到的批评等,同时还介绍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和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等相关机构的同行评议,研究了ARC大额项目申请同行评议的情况,最后提出政策建议。[ ]

上述三类政策评估与研究工作在ARC的政策制定和改进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ARC的高度重视。而且,多数评估与研究报告都可从ARC网站获得,从而使得ARC的工作与澳大利亚更多的政府部门、更广泛的科学界和更广大的社会各界公众构成了公开、透明、活跃的互动关系,推动了科学的社会化,也提高了ARC自身的影响力。

2.3 ARC战略的制定

ARC自身战略可分为学科战略和总体战略两个层次,关于学科战略的制定前面已经提及,主要结合学科评估进行,而总体战略的制定如前所述,在《知识与创新》白皮书对ARC提出绩效管理的要求以来已成为ARC工作必不可少的内容。ARC的战略制定从机构的使命出发,首先明确制定战略的指导原则,然后设立主要发展目标,再将总体战略分解为几个主要领域,结合经费预算,形成战略实施的行动时间表,并提出衡量其结果的绩效指标。

以ARC的2002-2004年战略行动计划为例。[ ]其制定战略计划的指导原则为卓越性、集中性、灵活性、战略性、伙伴关系、桥梁作用和绩效管理,与7个主要发展目标相对应的7个战略行动领域是:发现、合作、研究培训与职业发展、研究设施、优先领域制定、公众理解科学和绩效管理。限于篇幅,不可能对这些领域的战略逐一介绍,仅以“发现”领域为例。“发现”的战略目标是“发展和保持澳大利亚在广泛的学科领域范围内具有很高国际水准的科学基础”,这一目标又可分为3个子目标:卓越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在每个子目标下制定不同的投资战略,采取不同的实施措施。(1)在“卓越性”目标下的投资战略是通过同行评议遴选具有高国际水准的研究,确保澳大利亚拥有实现研究卓越性的广泛基础。正在采取的行动包括:继续改进ARC的同行评议,并在保证研究质量的基础上,对学科间的资助经费进行调整;通过提供研究的直接成本,确保ARC的资助达到可与国际竞争的水平。(2)在“灵活性”目标下的投资战略是保持与加强反应迅速的灵活资助机制,以满足不同研究的需求,抓住新出现的研究机会。正在采取的行动是在NCGP框架下保持“发现”领域的资助灵活性,并在广泛的研究领域内保证都有资助活动;从2003年开始的行动是在不同的计划间实现灵活资助,以满足不同学科群的需求;2004年开始的行动是缩短项目申请处理周期,每年实行多轮受理与批准。(3)在“创造性”目标下的投资战略是支持多学科研究和早期研究人员提出的创新性方法,正在采取的行动是,向最优秀和最具创造力的研究人员提供长期项目支持,保留对早期研究人员的资助计划,向创新性研究提供约100万澳元的种子资金资助。

在制定发展目标、投资战略和具体行动的同时,ARC还提出了“发现”领域的预期结果——即促进知识进步以推动新发现与创新产生——以及衡量结果是否成功的指标:(1)“卓越性”的绩效指标有两项:通过国际同行和终端用户的评估显示,并辅以投入-产出定量分析的支持,表明“发现”在广泛的学科范围内产生了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产出与结果;澳大利亚具有竞争优势的研究领域其实力得到加强。(2)“灵活性”的绩效指标也有两项:对ARC受资助者所来自的国别进行调查和分析显示,“发现”吸引国际水平的研究人员来到并留在澳大利亚;对“发现”领域ARC资助计划的灵活性和敏捷性进行调查,人们表示满意。(3)“创造性”的绩效指标为一项:评议报告和国际同行的评估显示,ARC通过申请书评议和项目遴选过程而支持的研究具有新颖性特征,采用了创新方法。

从上述指标的具体化程度可以看出,ARC的战略绝非“大而无当”或“空洞无物”,每个战略目标都有可测度的绩效指标,真正能够发挥“宏观指导、微观操作”之功效。需要强调的是,ARC从2000-2001年度报告起,每年在年度报告中根据战略计划提出的绩效指标,列出本年度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进展,以检验其实现战略目标的绩效情况,使得战略计划最终能够落到实处。

3 结论与借鉴

制定科技政策与战略是政府R&D管理部门和机构的主要职责之一,其公开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是国家R&D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从ARC的政策研究和战略制定可以看到,作为一个政府机构不仅要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而且要重视自身的政策研究与战略制定,以此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并提升自身的影响力;科学合理的评估是制定政策与战略的重要依据,也是检验政策与战略实施结果及效果的手段之一;政策和战略制定的过程可看作是实施的基础,因为政策与战略制定过程中的公开讨论与磋商能够使相关各方的思想进行充分的交流与协调,以求达成必要的共识,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而这正是政策与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对比我国的科技政策与战略制定工作,我国存在重制定、轻实施的现象,在战略制定中又存在重设想、轻论证的问题,在公开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也有许多可改进之处。考察ARC的状况,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可以借鉴。

3.1 战略制定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行绩效管理是近年来发达国家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一大趋势。美国于1993年颁布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GPRA),率先通过法律在联邦政府部门和机构实行绩效管理,要求各部门和机构制定5年战略规划(且每3年修订一次),并每年提交年度绩效规划和绩效报告,年度经费预算的批准与绩效报告的审议直接相关。[ ]澳大利亚也于1997年通过了《财政管理和绩效法案(1997)》,1999年通过了《公共服务法案(1999)》,规定了要对政府的工作实行绩效管理。ARC法案的第6章对“规划和报告”制度作了详细规定,明确指出制定战略计划在其整个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年度报告中必须包括根据战略计划中设立的目标对ARC当年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的内容。因此,对于ARC来说,战略制定不是一种姿态的展示,更不是争取经费的手段,而是法律所要求的实行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制度将其工作置于政府和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结果恰恰是增强了政府和公众对ARC工作的信心,政府对ARC的投资在2001-2005年间将增加一倍!

我国近几年也在公共管理中引入了绩效管理的概念,但实施中只是在局部有所试点,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安排。在战略制定中往往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偏爱制定宏大的中长期规划,缺乏包括具体绩效指标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年度绩效规划,而且,在规划或计划覆盖的时期结束时也不要求开展评估,易造成“虎头蛇尾”的现象。

3.2 评估是制定科技政策与战略的重要依据

ARC凡有重大的政策变动或战略出台,必评估先行,评估已成为政策与战略制定的重要依据乃至必要前提。ARC在2001年转变为独立机构前,对其组织结构、资助计划、评议过程等开展了一系列评估,包括对国外职能类似的组织进行比较研究。在专门针对机构改革而开展的评估中,政策研究专家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对澳大利亚的重要性出发,就ARC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成本等与美国、英国、加拿大、荷兰等国的类似机构进行比较,充分讨论现有体制的利弊,探讨组建新机构的可能性,并提出具体建议。无独有偶,日本国会于2002年秋通过法案,决定从2003年10起将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转变为一个独立机构。此前,JSPS也委托包括国外专家在内的外部评估委员会,于2002年2月开始对JSPS的组织结构及运行状况等进行评估,充分考虑将来作为独立机构的JSPS的地位、组织、功能与作用等方方面面,以此为依据提出政策建议。通过这样的严格评估过程制定出来的政策与战略,自然很有针对性,而缺乏评估的政策与战略制定则如同“盲人摸象”。近年来我国科技界也开展了广泛的评估活动,但评估对象还多限于研究人员、研究机构和研究项目等,以科技政策为对象的评估还不多见。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评估活动也将逐步成为政策与战略制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3.3 公开的政策与战略制定过程是实施的重要保障

现代政治的特征之一就是其公开性,从问题的提出到公众参与的各方讨论,再到政策制定与实施,都要求公开进行。ARC的经验表明,公开的政策与战略制定过程不仅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也是政策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制定优先资助领域战略以及在不同的学科间分配经费一直是政府科研资助机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为每个学科都有其要求增加资助的理由。ARC的策略是,让本机构以外的其他相关政府机构、澳大利亚科学界以外的国外科学家、科学界以外的产业界以及更广泛的公众参与这一过程,通过对其他机构资助活动及重点的了解,对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关键技术和科学问题的把握,以及听取国外科学家的咨询意见,制定的优先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与可行性,不仅得到科学界的理解,也得到公众的支持,保证了优先领域资助战略的顺利实施。而我国以往在科技政策与战略实施中多有不到位的情况,除了政策与战略目标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具体等原因,也和制定过程缺乏公开性和相关各方的广泛参与有一定的关系,这也应是今后改革的一个重点。显然,ARC的策略值得借鉴。

参考文献

[ ] Department of Industry, Science and Resources, Australi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t a Glance 2000,Canberra:Australian Government Publishing Service,2000

[ ] P.J.Sheehan等著,柳卸林等译,《澳大利亚与知识经济》[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7年,p64

[ ] F. Narin等, Investing Our Future:the link between Australian patenting and basic research[R],Canberra:ARC and CSIRO,2000,arc.gov.au/pdf/00_02.pdf

[ ] J Ronayne,Science in Government[M],London:Edward Arnold (Publishers) Ltd,1984

[ ] 同1

[ ] Don Aitkin, Research policy in Australia, 1989-1999: a retrospective[J], Research Evaluation, Vol.8, No.2, August 2000, pp151-154

[ ] Professor David Penington, Review of the Organisational Structure of the 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R], ARC, July 1998, arc.gov.au/pdf/98_11.pdf

[ ] 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 Annual Report1999-2000[R],2000, arc.gov.au/pdf/00_05.pdf

[ ] 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 Annual Report2001-2002[R], 2002,arc.gov.au/pdf/ar_2001-02_chap2.pdf

[ ]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Training and Youth Affairs, Knowledge and Innovation: A Statement on Research and Research Training[R], 1999, detya.gov.au/archive/highered/whitepaper

[ ] 同10

[ ] 同8

[ ] 同7

[ ] Peter Laver, Advice on the Small Grants Scheme, 1992, arc.gov.au/pdf/92_14.pdf

篇10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包括美国在内的海洋经济发达国家都将海洋经济作为本国重要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先进经验,制定了系统的相对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相对于发达国家的海洋经济发展,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时间较短,并且由于底子薄、技术差、经验不足等原因,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样出现了很多问题,“如沿海地区海洋产业同构、海洋渔业资源迅速枯竭、海洋产业附加值低等”。①中美两国对于海洋经济发展十分关注,在财政金融政策、产业区域政策、科技人才政策、生态环境政策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中国政府需要认真总结,学习借鉴海洋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海洋经济整体进程的顺利发展。

美国海洋经济政策简析

财政金融政策。美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财政金融政策对本国海洋经济的刺激作用,颁布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如对海洋渔业提供财政补贴,对渔船提供财政贷款,一方面刺激了美国捕捞船队的扩张并加速了其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其在远海、公海以及他国专属经济区对渔业资源的控制,对美国海洋渔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②

美国政府积极引导个人对于海洋的投资,成立了海洋投资基金,该基金由财政部、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私人投资者共同投资,为海洋事业的投资和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多方面持续的资金支持,推动了美国海洋产业技术的极大提升。2010年11月,美联储正式启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升级版。到2011年6月底,美联储将购买总额高达6000亿美元的财政债券和机构债券,其中高达10%的资金用于海洋产业的发展,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军事发展等方面注入大量资金,保障海洋制造业的实施。③

区域管理政策。美国为了实现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将海洋经济政策细化为区域政策,以便实现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④美国成立了各区域海洋生态系统委员会,进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帮助国家海洋总体规划实现以及制定和监督实施强制性区域海洋管理计划等;各地海洋当局参与美国海洋政策的制定,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保证了最终海洋经济政策服务于区域及本国海洋经济发展;区域性海洋理事会或其适当实体依据海域生态环境、开发承载力等情况,使海域使用管理和治理之间达到了平衡。⑤此外,联邦政府还制定并修改了灾害易发区不适当的发展政策,在防止海洋灾害对海洋经济冲击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⑥

科技与人力资本政策。美国是世界上海洋科技最发达、海洋人力资源最充足的国家,在科技与人力资本政策方面,建立了经常性独立海洋和近海管理科学监督机制和制度;提倡终身海洋教育,利用各州海洋资源进行海洋知识普及和海洋教育,提高国民对海洋开发和保护意识;建立综合海洋观测系统,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建立国家监控网络,加强海岸带和内陆河流湖泊检测,有效抑制了许多海洋污染、内陆污染;⑦对海洋科技进行持续投资,主要为研究者提供数据支持,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推动其海洋经济快速发展。

生态环境政策。美国政府认为海洋环境政策的科学制定与执行是维持其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建立全国海洋保留地体系,区域海洋生态系统理事会在其管辖区内建立海洋保留地,并采取实际行动保护国家重点海域;建立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保持海洋生态系统处于健康的、高生产力的和可恢复的状态;加强沿海流域管理,改善对入海内陆河流流域全境生态保护和污染源的管理或治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防治海洋环境污染,预防海洋环境破坏,发展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系统。加强对外陆架的开发,美国政府及其各州制定了很多有关海岸带开发的相关法律,其中,《国家环境政策法》和《海岸带管理法》是美国海洋带开发最有影响也最适用的法规,保障了美国整体沿海环境。⑧

我国海洋经济政策简析

财政金融政策。我国海洋财政金融政策覆盖面相对较低,从行业角度来看,主要体现在几个典型的海洋产业中。海洋渔业方面表现为降低渔业船舶检验费标准,规范海域使用金减免,实行渔业柴油补贴政策,减轻渔民负担,同时拓展了资金渠道,广泛吸引国内商业信贷、民间和国外资本等资金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渔业投资格局。⑨海洋油气产业方面表现为能源开采设备进口免征关税,调整海洋石油开采税收政策,设立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等政策;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方面表现为对海水淡化重点工程给予资金补助,对海水淡化企业免征资源税,使这类企业更有竞争力,促进了海水淡化成果的发展。⑩

区域管理政策。海洋区域经济持续多年快速发展,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大体上自北向南可划分为环渤海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各个海洋经济区区位、经济基础、人文环境等因素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海洋经济发展定位,初步实现了全国海洋经济区域间协调发展、错位发展、优势发展的战略规划。

环渤海经济区,指以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滨海经济带,同时延伸辐射到山西、辽宁、山东及内蒙古中东部。

长江三角洲北起通扬运河,南抵杭州湾,西至镇江,东到海边,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部、浙江省北部以及邻近海域。

珠江三角洲范围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市和肇庆市,其海洋经济发展定位为以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为主体,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促进珠三角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其海洋经济发展定位为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快海南经济特区发展,国家制定战略规划,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

科技与人力资本政策。我国海洋科技政策强调了发展海洋经济要坚持科技兴海的原则。近年来,遵循“优化结构、转变机制、妥善分流、创新发展”的海洋科技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建立和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国家海洋人才政策有坚持人才为本,大力培养具有海洋专业知识背景的科技型人才;加强海洋人才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海洋人才队伍;完善的海洋教育体系,注重教育投资中的海洋教育投入,创造更好的条件,吸引更多的海洋专业人士投入到海洋教育事业中来,加强海洋科技人才的国际合作交流,这些政策都对适应海洋事业发展形势、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实现海洋强国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生态环境政策。我国政府一贯重视环境保护,近年来的海洋环境污染与破坏,使海洋环境保护得到了非常大的关注。其主要内容有建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及海洋公园,积极推动海洋生态保护技术研发与推广,如海洋渔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生态化海洋工程技术、海岛生态工程建设技术等,加强治理,改进科学技术控制陆源污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海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宏观政策,完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等,这些海洋保障机制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创造了环境保护的综合体系,成为推动我国海洋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中美海洋经济政策的异同

总体上来讲,中美两国均十分重视财政金融政策、产业区域政策、科技人才政策、环境政策以及其他辅助政策对本国海洋经济的促进作用。

财政金融政策。我国与美国相比明显的缺陷就是政策不具有系统性,政策对海洋产业优惠力度不平衡,明显偏向传统产业,再者,我国财政金融政策无论是传统海洋产业还是新兴海洋产业都是以税收减免的方式进行扶持,而不是投资,这可能会使我国财政金融政策不能达到效应,另外,我国财政金融政策对海洋产业扶持较为单一化,没有形成沿岸滩涂、近浅海、远深海等多元化支持局面,这对我国形成健全的海洋产业链有负面影响。

产业区域政策。中美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地方当局的角色,我国地方当局处于从属地位,并且制定各地方海洋经济规划时相对独立,这可能会由于地方在政策制定上协调性不足而导致海洋资源浪费、产业同构等现象发生。

科技人才政策。两国都将海洋科技和人才看做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与美国相比,我国并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海洋教育体系,现阶段只是将“科技兴海”作为兴海战略提出,缺乏具体针对性政策的制定。

生态环境政策。我国现阶段多强调海洋生态保护区及海洋生态技术研发,而美国已经建立了从技术研发到技术应用,从内河污染管理到海洋生态保护,从实施层面到监督层面,全方位立体式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其他辅助型政策。中美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美国辅政策,更具有前瞻性,主要强调了对重要岛屿、交通要道以及战略性海洋资源储备等方面内容,而我国主要强调的是海洋资源开发、海岸带管理等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方面内容。

我国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思考

通过比较分析中美两国之间海洋经济政策,发现了其政策的特点,找到了我国海洋经济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如尽管我们制订了大量的具有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特点的政策措施,但却不具备现实的实施环境,由于制度发展的落后致使市场机制不能完全指导其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管理体制不健全,能够规范其发展的法律制度亦不完善等。但总体而言,我国实行的各项海洋经济政策仍需要继续完善,具体来讲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国家层面发展政策与规划的制定,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指导。引导地方当局对国家整体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参与,为海洋经济整体发展规划提供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地方当局在国家整体海洋经济规划中的作用。

第二,成立专门的管理和协调机构。通过专门机构的设立管理和协调海洋产业的相关业务,不断开发国内海洋经济发展的高科技产品,加强企业、科研部门和学术机构的紧密联系,论证建设海洋资源开发和环境开发的重点项目,协调解决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与问题等。

第三,重视海洋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根据产学研一体化的机制要求,打造先进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服务的高科技平台,促进科学研发与技术应用的紧密结合,实现科技成果高速转化,并不断提升成功率。技术的自主研发与成果的快速转化也是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第四,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不断增加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科技投入,加快科技研发进度,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是海洋经济发展的技术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前提与基础。融集社会各类风险投资,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拓展信贷资本和民间资本多元融资渠道,拓展资金来源,是实现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坚实的物质保障。

第五,注重海洋高科技人才的培养。在海洋经济发展上,人才培养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核心与关键。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让有思想能力,勇于创新创业的高科技人才有发挥的空间与市场是扩展科技队伍,实现人才储备的有效途径。企业不仅要不断创造完善的大环境吸引科技人才,提供优越的研发环境促发科技人才科研热情的发挥,还要制定合理有效的薪酬奖励制度来激发高科技人才进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加强国际合作。本着团结协作、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我国要制定海洋科学研究世界性的综合规划,不仅要加强自身科技进步,还要通过科技提升与设施设备创新实现与世界各国科研团队的资源共享。建立技术研发、设备使用以及人才交流等诸多方面双边和多边的合作机制,形成海洋产业各个领域国际合作,实现多位一体的综合效益。海洋是人类共同的家,只有共同努力才可能实现共同受益。

(作者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注释】

①王殿昌:“陆海统筹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港口经济》,2011年第12期。

②杨林,贾秀明:“从美国加拿大财政支渔政策演变历程看渔业补贴之存在性”,《国外渔业》,2005年第5期,第68~70页。

③李莉,周广颖,司徒毕然:“美国、日本金融支持循环海洋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借鉴”,《绿色经济》,2009年第2期,第88~91页。

④Report of National Ocean Economics Program(NOEP)2009.

⑤徐祥民,于铭:“区域海洋管理:美国海洋管理的新篇章”,《中州学刊》,2009年第1期,第80~82页。

⑥⑨倪国江,鲍洪彤:“美中海岸带开发与综合管理比较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9年第9页,第13~17页。

⑦An ocean blueprint for the 21st century[R]. US commission on ocean policy. 2004. 9~10.

⑧Andrew A. Rosenberg.Changing U.S. Ocean Policy Can Set a New Direction for Marine Resource Management. Ecology and Society. 2009(14).

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海水利用专项规划》,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2008~2015年)(国海发〔2008〕21号)》,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

篇11

财政直接拨款是中国政府部门支持企业发展创新的一个重要形式,其中最为常见的拨款形式是财政专项资助。随着我国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不断加大,政策上的不足也随之体现出来。例如一些企业的寻租行为,打着科技创新的旗号套取更多国家财政拨款,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作用,也降低了财政科技投入的回报率,对社会的经济平衡影响很大。

2.财政科技投入结构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直很重视国内企业在科技上的创新,同时也给予了很大的财政支持,直到2010年我国政府据传的财政科技支持资金就达3250.18亿元,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3.6%。虽然支出比例在逐年上长,但支出的效益并不尽如人意,严重的资金浪费,体现了财政在科技投入方面的结构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企业将享受到的财政科技拨款用到了企业科技活动上,使得逐年增长的财政科技支出得到应有的回报,降低了财政科技投入使用效率,也没有将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入作用发挥出来。

3.财政科技支出管理的现状

目前来看,我国在财政科技支出方面的管理还比较落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财政科技支出仍然实施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我国政府普遍实施多头分散的科技计划管理模式,各管理机构之间呈现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管理现象,一些管理内容又重复交叉,同时掌管资金的财政部门与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有效的沟通,使得在项目申报、审批、财政资金投入等各个环节出现脱节现象;第二,我国政府部门对于科技经费的监督力度普遍松懈,相应的科技经费考核评估机制不够完善。例如科研经费使用未按预算执行,随意使用发票冲抵科研活动,套取科研经费等现象;第三,我国政府虽然出台了多种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方式,例如无偿拨款,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但总体上还是无偿拨款的比例较大,这不但适应不了目前的市场经济形势,同时也加大了政府的财政负担,降低了国家整体的竞争能力。

4.财政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现状

自我国开如重视财政科技支持以来,先后推出了不少财政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税种、政策以及对象也逐步完善起来。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先进技术推广与应用;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等一些优惠政策。虽然所涵盖的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广范,但其在法律、制度以及执行过程中都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税收法律级次低下,税收制度负担繁重,税收优惠方式单一、片面等一系列问题。

二、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措施

1.完善财政科技投入与支出管理体制

财政科技投入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财力保障,应该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多元化和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同时,政府还应该完善相应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根据企业科技创新的规律和特点进行财政拨款,杜绝越俎代庖的财政拨付,对重点产业实施调整振兴的规划,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的支付方式,将投入绩效考核作为拨付财政科技资金审核的重点。除此之外,我国政府部门还应该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创新支持的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提高其工作效率,增强财政科技创新拨款的使用效率。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申报也要进行全程的监管,完善企业科技经费的问责机制。

2.完善财政科技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政府应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研发积极性。企业的科技创新存在很大的风险,政府应该完善相应的法规,尽可以能延长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企业获得的研发支持持续稳定,使不同规模和性的企业都能够在研发中受益。利用完善的风险投资鼓励税收政策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更长期限的免税优惠。

其次,政府应该灵活运用多种税收优惠政策,以事前扶持为主,结合事后鼓励为辅的财政政策支持企业科技的创新。

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逐步完善企业人力资本税前扣除政策,加大企业员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比例,促进企业加大员工培训支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为企业未来的科技创新打下良好基础。

3.加强政府财政科技拨款管理,引导政府构建风险投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