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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0 09:22:31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篇1

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环节

地税征缴环节。地税征缴环节就是企业按月在区地税局报盘缴费,区地税局汇总地税电子票据并上传到市地税局社保处之后发给沈阳市失业保险财务部门,统一导入业务系统的过程。这一环节需要关注的问题是:企业缴费票据缺失的问题;编码错误信息重叠的问题;企业缴费但未参保登记的问题。财政审批拨付环节。财政审批拨付环节就是每月中下旬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财政局提交失业保险金拨付申请,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月末通过盛京银行将失业保险金打入失业职工的个人账户。目前,沈阳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分为本市在领失业人员按月申领和外市转入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两种。

这一环节需要关注的问题是:一是转异地失业人员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此失业保险金无法正常转移问题;二是失业保险金转移过程中,因两地发放标准不同,导致失业保险金待遇出现差异问题;三是外市转入失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导致失业金发放延迟。转入人员的隐形就业、本人无法领取等问题。银行发放环节。银行发放环节就是财政局社保部门在盛京银行开立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每月财政按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拨付申请,将失业保险金从基金财政专户提出打入银行内部开立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户,银行再把钱转账到失业职工的账户。银行发放环节需要关注的的问题是:社保卡未激活,导致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无法进账的问题;非本人银行卡,造成户名不符无法进账的问题;因本人银行卡丢失,导致失业保险金无法进账变成冻结户的问题;本人使用老版银行卡,导致失业保险金无法进账的问题。

二、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效途径

针对上述管理运行环节出现的问题,本着失业保险制度广覆盖、高水平、多层次的原则,笔者提出完善基金管理的改进措施:就业和失业部门的互动。失业保险管理与劳动就业管理相结合,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失业与就业互动的管理机制,对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经办机构在及时掌握失业人员就业情况的同时,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对领取失业金人员应实行“就业优先”原则,鼓励弹性就业,以缓解基金的供需矛盾。

篇2

失业保险作为现代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再是单纯的社会救济行为,而是促进市场竞争顺利进行,保证市场经济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社会条件。市场经济,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失业保险同样要坚持这一原则。失业保险的受益者,在享受权利的前提是为社会作出贡献和缴纳保险费。因而,失业保险的各个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失业保险的主体有国家、集体和个人。就企业而言,有了失业保险,职工失业时能获得物质帮助,后顾之忧解除了,更能发挥其生产和创造能力,为企业带来更多、更好的效益。企业从失业保险中获得了收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向失业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费用。就政府而言,政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时给予一定的补贴,等于是再生产劳动力的投资,为他们的生活、再就业作出贡献,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就个人而言,他们失业时,能得到社会的帮助与补偿,从社会保障中得到了好处,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与责任,向社会保障缴纳一定的费用。

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政府的财政补贴与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有少数从劳动者(尤其是职工)个人身上筹措的。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处于明亏和潜亏状态,只能以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或职工工资的30%左右发放救济金,职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不可能再拿出一笔钱来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效益好的企业往往又不愿参加失业保险。这就造成企业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困难。就政府而言,对失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无论是按国际惯例,还是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来看都是必须的。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国家财政积累有限,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实施和开展,这往往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还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用于失业保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个人收入也逐步增加,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个人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具有下列好处:首先,能开辟失业保险费的征集渠道,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储备和承受能力,适当减轻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其次,有利于打破失业保险金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旧观念,增强职工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和自我保障意识,从根本上改变职工因国家、企业包得过多、统得过死而形成的依赖思想;第三,能引导职工关心失业保险事业,促进更广泛地实行失业保险的群众监督机制;第四,有利于增加职工的就业危机感,更加珍惜就业机会,增强其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效率。

由于部分企业缺乏足够的失业保障意识,借故各种理由拒交失业保险金,增加了资金筹措的难度。为了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可以从法律角度考虑建立一个新税种:失业保险税,通过税收方式对失业保险金进行筹集。与我国现行的统筹缴费模式相比,失业保险税模式的优势在于:(1)更符合效率原则。税务部门负责失业保险税的征收,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失业保险预算,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日常发放,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这样,机构精简,权现分明,任务明确,便于操作和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工作效率。(2)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失业保险税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3)更能体现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目标。失业保险的纳税主体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劳动者,他们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税,其税收收入由国家专设机构安排使用,并且国家有责任对失业保险提供最后保证。这样,使得三方共同负担原则落在实处。同时,失业保险税还可通过起征点、税率等的科学设计,均衡不同纳税主体的经济负担,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用

市场经济存在通货膨胀,这就使失业保险基金存在贬值的危险,如果这部分资金不进行自我增值,单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或提高储畜率,不仅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抵消不了通货膨胀给资金造成贬值的负作用,而且国家的补贴也是很有限的。

失业保险经济活动具有其特殊性,失业保险基金收取在先,支付在后,而且收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支付,总是要形成一部分的“闲置”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总资金的一部分,它的闲置就不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周转,无法从资金周转中获得收益,不利于增加失业保险的后备力量,不利于增强其经济补偿能力。因此,失业保险基金只有进行投资使用,才能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的投资运用,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加速周转的关键也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失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用应该遵循安全性原则,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将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以获得利息收入。这种办法风险小,收益可靠稳定,但存在资金收益低,摆脱不了通货膨胀带来的资金贬值的危险。要克服这一缺陷,需要国家政策支持,给予失业保险基金以优惠利率,要超过物价指数,才能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其次,购买国库券或政府债券。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一般都会高于银行利息。而且国库券和政府债券不存在什么风险,把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这方面的投资应该是非常安全的,符合安全性的原则。第三,成立社会保障银行,专门进行失业保险基金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投资融资世界各国在社保方面一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就是设立社会保障银行,独立于各级政府,实行董事会制度,由政府、劳工、社保三方代表组成,并聘请金融专家。同时建立其监督审查制度,保证基金运用的安全有效。此外,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如将一些有相当收益水平、风险小的项目优先照顾社会保障银行,此外在投资盈利的所得税方面,政府也要给予优惠。

三、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3.1支出内容失业保险金主要只能用于失业救济和失业培训,具体说: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及医疗补助费、失业人员的转业培训费和扶持失业人员的生产自救费、失业保险管理费等。还不够全面,应增加:(1)女性失业者的生育补助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2)专列一项生活困难补助费,让双方都失业的夫妻能够承担起法定的赡养责任,并让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失业者申请使用;(3)为发挥失业保险金促进和鼓励失业者参加培训、重就业的功能,在发放救济金时向这部分失业者实行某些优惠,如:对参加指定的转业训练并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补贴;为鼓励失业者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全部发放。

3.2支出标准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规定: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为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150%。但对工作时间长、家庭负担重的失业人员要适当提高,而且失业救济金应随物价上涨而适当调整,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救济金的发放标准也不宜太高,否则不能调动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且加重国家和企业负担。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还规定:失业职工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这种以五年工龄为界的划分似乎过粗,应当再细分一些。

3.3支出结构失业保险金在各个项目的支出结构比例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及制度的运行。我国推行失业保险制度以来,失业保险基金存在着救济支出比例偏低、管理费支出偏高、生产自救费和转业训练费使用效益差等问题,未能很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应有的功能。我国失业救济金支出额占同期基金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依照国际惯例,失业救济金是失业保险金支出的大头,而我国在管理费支出方面却一直居高不下,连续几年管理费占基金总支出的比例高达20%以上。在国外,管理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一般仅在3—4%。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管理费提取比例高一些是难免的,但长期居高不下,用大笔基金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宿舍及交通工具,显然损害了失业保险制度正常功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郭庆松,杨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研究[J].人口与经济,1997,(4):17~26。

篇3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6〕29号、国发〔1997〕4号、国发〔1997〕26号文件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含人事、劳动部门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和民政部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采取有效的措施,在今年12月底之前要把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简称“两金”)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两金”的征收办法维持现行渠道,征收后全额进预算外财政专户。支出办法暂按现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操作细则,由省财政厅商省劳动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联合制定。总的原则是加强财政监督,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支出。各级审计部门要对“两金”使用加强监督。

三、各级“两金”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从1998年1月1日起,不再从“两金”中提取管理费,改由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编制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财政拨款。

四、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协调,确保按照国务院精神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两金”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

篇4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失业保障在维持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用越来越大。本文通过反思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1.建立阶段

1986年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国务院颁发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暂行规定》虽然对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如实施范围、对象、资金来源、支付标准、管理机构都作了说明,但正如它的名称一样还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其实施范围狭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保障能力有限,失业救济性质明显。

2.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改革的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99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代替1986年的《暂行规定》,但是《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并没有对《暂行规定》有大的突破和超越,失业保险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新的形势下有些问题甚至更加尖锐和突出,从而导致了失业保险在经济改革中没有担当起应有的责任,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改革的进程。

3.巩固阶段

1999年国务院的《失业保险条例》,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强调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对应、体现失业保险的性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无疑有很大的进步。确立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基本宗旨。将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了国家、单位、职工三方负担的筹资机制。在支出项目安排上,强调了失业保险金及其相关支出,增加了职业介绍补贴的开支项目,取消了生产自救费和管理费。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制定。提高了统筹层次,实行了市级统筹。加强了基金管理,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人银行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覆盖范围窄,多数失业者享受不到失业保险金待遇

自《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后,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比过去大,但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和就业岗位有限的实际情况比较而言,还是显得比较窄。我国广大农村还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虽然现行的失业保险条例已把农民合同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中,规定对工龄满1年以上、雇用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合同工,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但是,这不能覆盖大量进城从事短时间打工的农民和每年从大中专院校毕业走向社会,短期内难以就业的毕业生,他们的失业保险问题也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新课题。

2.失业保险金来源渠道狭窄

失业保险金主要来源于征收的失业保险费,而各地的失业保险金以县(市)统筹,在当地使用。可见,失业保险金来源渠道单一,统筹层次低,防范和分散失业风险的能力不高、调剂能力差。

3.失业保险仅限于生活救助

《失业保险条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但是实际上,我国失业保险仅围绕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展开,在如何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没有过多的涉及。面对越来越多的失业人员,没有相应的就业激励机制和再就业培训措施,单靠给予生活救助是不够的,最终会导致保险基金不足,无法保障众多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

1.调整失业保险制度理念,充分认识就业保障的重要性

社会保障应该具有就业保障的功能,其基金的支出,构成社会消费需求,与经济扩张和收缩之间存在着一种反向运动的内在联系。在经济繁荣、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社会消费需求具有扩张倾向性时,社会保障金支出就会减少;反之,社会保障金支出就会增加。因此,只有达到充分的就业,才会从根本上减轻社会保障的负担。因此,应把失业保险制度与积极劳动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就业导向型的失业保障制度,以实现扩大就业的总目标。

2.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

由于失业本身是一种广泛的社会现象,因此要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让所有非自愿而处于失业状态的人都能够享受一定的失业保障并获得就业的机会,使失业保障进一步社会化,做到应保尽保。当前,要尽快将刚毕业暂未找到工作的学生,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被精减下来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农民合同工,农村潜在的失业者等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同时,要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渠道,建立基金来源多元化的失业保障体系,以满足基金不断增长的要求。

3.将失业保险与促进再就业工作联系起来,营造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宽松环境

推动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本身就是失业保险工作的一个有机部分,失业保险除了对失业人员进行救济外,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提高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根本。因此,要将失业保险与促进再就业工作密切联系起来,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做到失业培训工作经常化、有针对性,着力于全面提高失业人员的素质。另外,要营造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宽松环境,做到一要适当降低创业的门槛,减少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资金限额和各种限制条件;二要为创业者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包括实施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息等举措;三要对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降低创业的负担;四要鼓励创办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以缓解就业的压力。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而失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高度的重视。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国家经验,不断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篇5

四川油气田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由西南油气田社保中心统一经办,并负责各项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的继续扩大,石油行业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数量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基金监管的难度。

(一)保险机构层级多,多头管理,监管成本高

四川油气田于1999年开始由原四川石油管理局划分为上市的西南油田分公司和未上市的四川管理局,2004年四川石油管理局撤并重组,2008年持续重组,导致单位众多,截止到2014年年末,目前有70多家参保单位。这70多家单位高度分散,跨越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内蒙等省市以及国外,生产经营情况不一。保险机构层级多,多头管理,监督管理难度大。由于分散管理的层次过多,也相应增加了管理成本。

(二)社保政策的地区差异加大基金管理难度

四川油气田管辖的70家参保单位,分属中石油下属9个局级单位,许多单位由于驻地的不同,参保区域多,同一单位职工要在不同省市参加不同社会保险,如: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四川省统筹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属地标准执行,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类别的不同执行0.5%—2%的标准,尤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还要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执行标准分险种各不同。以上情况举例说明:川庆钻探工程公司下属的川东钻探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部在四川省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分别在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泸州市参保;失业保险在重庆市江北区参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重庆市渝北区参保。由于不同省市社保政策不同,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以及享受的保险待遇都存在差异,导致缴纳的社保基金存在执行多重标准的情况,基金管理的难度大。

(三)保险基金的缴纳不积极,支付不规范,征缴考核指标缺乏统一性

部分单位领导,对社保工作不重视,“重效益,轻社保,重眼前,轻长远”。对于本单位的保险基金征缴是否有欠缴、多缴,漏缴、少缴不甚清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给社保机构,对上级和地方社保机构拨付的各项保险待遇如养老金、工伤待遇,职工补医金门诊药费等是否能及时足额发放到职工个人账户中,有没有虚报冒领的情况等等,没有统一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来考核征缴、发放环节出现的违规逾矩行为。

(四)保险基金核算账户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和实时监控

由于单位分散和历史缘故,四川油气田下属只有8个公共事务中心成立了社保所,有单独的社保核算账套和银行账户管理各类社保基金的收支,其他60多家单位社保资金收支都由财务科代管,保险基金核算账户如此分散,既不利于统一管理,也不能实时监控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否,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五、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流于形式石油企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会计法规要求普遍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岗位之间缺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特别是三级以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常常以人员紧张为由,将一些不相容的岗位和部门并在一起来工作,人员之间、部门之间丧失了相对的独立性,这样势必影响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严肃性。

(六)社会保险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近几年随着石油生产发展的不断变化,社保工作人员变更频繁,从事社保财务工作的人员不稳定,兼职人员多,有个别单位社保定员编制紧缺,人少事多,甚至财务人员都不能配齐,这势必影响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正常运转。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技能水平、工作责任心参差不齐,也是社保财务管理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

(七)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难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相关文件严格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或购买国债。各地购买的国债数额有限,在实践中往往又存在购买难的情况。出于安全考虑,企业社会保险基金只存在银行,导致基金抗通胀能力很弱,更达不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二、加强石油行业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的对策

社会保险的大多数具体业务,都牵涉到“人、事、钱”,尤其是钱,石油行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支付的社会保险基金是企业员工的“养老钱、活命钱”,如何管理好、使用好这项数目庞大的资金,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关键。

(一)提升社保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时下信息的不对称也是社保基金管理凸显的焦点问题。很多员工由于忙于工作,每月各项保险在薪酬表中代扣代缴,也因此常常忽略了自身权利的监督。企业是否按时为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符合社会要求和职工自身的要求,对此很多职工都茫然不知,更不知晓基金管理的真实情况。上级监管部门不知所属管理部门的真实信息,再加上基金的多样性和分散性,造成上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所辖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真实信息也无法掌握,零散和不完整的数据使监督变得困难重重。所以充分运用现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加强社保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监管的信息化建设,适时披露信息,透明社保基金管理,向企业、社保基金监管部门、社保基金受益人(员工)披露社会保险基金季度、年度报告。这些报告不仅要包含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率、欠费率,人均月退休金、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额、年利息收入、年基金收益等主要指标,还可以基于市场的统计和研究,对石油行业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对比分析。

(二)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内控力度

一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首先,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和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基金征收、发放统一核算管理。财会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形成了科室之间、岗位之间、业务流程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互控制度。其次,要搞好社保经办机构的社保基金日常业务工作。必须要强化社保经办组织机构的会计实务基础处理工作。第三,在社保基金财务内控管理机制下,对社保基金的各项业务环节如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资金管理等要实行职务不相容的财务分离机制,财务人员必须要定期轮岗换岗。最后,审计部门也要设立社保基金财务审计专人,并能够按照现行国家财经法规、相关政策去做好社保基金审计监督等事宜,以此才能避免违规逾矩现象发生。

(三)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最大化

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保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社保机构存储的社保基金结余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周转金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定期。对于社保基金结余可以建立一套科学的保值、增值计划。具体来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是要与财务部门建立灵活、多样的信息交流机制,定期通报基金结余情况,及时、多批次地将专户存储的保险基金转存定期;二是对保险基金的增值进行科学的设计和安排,在目前购买国债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增值方式主要放在定期存款。可以对定期存款的档次进行长短搭配,科学配置;对储存在专户的保险基金,在保留两个月周转金的前提下,凡超过200万元就转存一个定期,期限以1年期为首选,每年最少存一个2年期,每月最少转存一次。这样依次类推,一年下来,将形成一个周期,每个月都有新的定期存入,每个月又都有到期的存单,如此利滚利,将能实现保险基金增值的最大化。

篇6

xxx,是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景田管理处一名普通的保洁班长,自1998年进入大众公司以来,一直在保洁员的工作岗位上工作至今。保洁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繁锁性、重复性的工作,但她无怨无悔、任劳任怨,16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勤恳工作。她在工作中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按照要求切实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在她身上充分体现了物业保洁一线员工“辛苦我一个,幸福千万家”的奉献精神,她认真执行公司标准化服务和亲情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成绩得到了同事们和广大业主的肯定和好评,数次得到了公司和集团的年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在日常服务的过程中,把业主当作家人来看待,看到业主有困难,都是积极主动的帮助,因此。xx1栋蔡姓老人因患病行动不便,xx多次看望老人,每当老人买菜或是外出回来,都主动上前帮老人提东西,并搀扶老人回家,老人的晾晒在外的衣被没收,一个电话,老马就送到了家。老人几次提出要给xx写感谢信,都被她谢绝了,XX年,老人主动联系了几户业主,亲自来到管理处表扬xx,他说:“自老马负责他们楼栋以来,他们多次被她的工作热情所感动,她天天清扫,楼道内摸不到灰尘,区域内看不到任何杂物,大厦的地板真是比我家里还干净。”

XX年下半年,管理处为了更好地服务业主,对xx、xx7栋大堂进行全面的翻新、装修。大堂一施工,灰尘到处散落,一到雨天,电梯间、各楼层都是脚印,水迹,xx立即和同事们商量,对原楼层的拖洗从原先的每周三次变为每天一次,随时保洁。xx更是每天提前1小时上班,推迟1小时下班,不但每天擦洗楼道,还要再抹一次墙面瓷片,在她的带动下,保洁员们都行动了起来,有效的保证了大厦的清洁。

XX年,管理处对环境管理部人员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调整,原来近30多人的环境部仅余下28人,除了日常保洁还要兼顾绿化保养工作,部分保洁员因不满意调整,消极怠工,在关键时刻,xx积极发挥先进作用,协助部长做通同事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解释管理处调整的原因,并不计较个人得失,加班加点,原来早上7点上班,提前到5点,原来5:30下班,推迟到7点,原来每周一天的休息,不休了;她个人更是不顾自己双腿风湿病发的疼痛,坚持工作在前线,除了保证自己责任范围内的楼栋的卫生,还协助部长安排其她员工的工作,哪里缺人顶哪里,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保证了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她的带动下,原来消极的保洁员不说话了,默默地回到自身岗位,使得整个小区完全没有因人员减少而导致环境卫生下降。看到她受到风湿病的折磨,老公和一双儿女哭着来到单位求她辞工回家休息,管理处领导也强制性要求她休息,可她只休息了半天就回到工作岗位,她说:“我要一休息,就加大了其他同事的工作量了。”

XX年4月某天晚上8点左右,接护管部同事报告,xx2栋裙楼商户因装修造成主水管爆裂,水顺着楼梯往下蔓延,湿滑地地面给来往的住户也容易造成危险,xx接报后,二话不说,丢下饭碗,带领同事们冲向现场,先配合护管部同事用沙包拦住水流,然后抡起大扫把和同事们一下一下的清扫积水,用拖把一桶一桶的擦干地面,鞋湿了,脱掉,衣服湿了,顾不上。就这样,很快,所有的积水就被清理干净了,事后,商户到管理处来感谢我们及时的处理,xx只简单地说了一句:“如果不快点清扫,把路过人滑倒就不好了。”

篇7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虽然我国在社保基金管理体制和方法上已经有了重大改革,但社保基金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去完善。

一、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还存有诸多的问题,综合看来,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使得资金不集中

造成地区、部门间难以协调和集中运营,扩大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另外,各部门分别设置管理机构,造成机构重置,人员臃肿,效率低,浪费严重。

(二)基金投资渠道单一,难以保值增值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性为主,除保证正常开支外,其结余部分仅限于存入专业银行或购买国债。近几年,银行存款率下调使基金收益率下降,国债的利率也大幅度下调,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效益越来越差,加之通货膨胀,基金的保值、增值就无从谈起。

(三)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力

我国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等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解决机制,事后又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社会保障基金被挪用、挤占和贪污的现象屡屡发生。

(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透明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贴、失业保险金领取、养老保险金发放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项目应该公开化、透明化。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保障基金被挤占、挪用和贪污的现象却屡屡发生。

二、社保基金管理方法探析

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失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机构、财政部门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分别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收入户用于暂存收缴的各项基金收入,除按规定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基金外,一般只收不支;支出户主要用于支付基金开支项目,除按规定接受财政专户拨入的资金外,一般只支不收;财政专户用于存储基金,其作用是接受从收入户划入的资金并向支出户拨付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各项支出必须从支出户中拨付。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的资金应定期全部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按照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按月或季将资金从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拨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出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数额时,由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划拨资金;需要调整预算的,按调整后的预算执行。财政部门除根据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和经办机构提出的用款计划核拨资金外,不得自行安排和使用失业保险基金。

(二)注重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的作用

从目前情况来看,财政部门虽然也参与基金的管理,但并没有发挥其优势。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利于政府统筹规划社会保障事业。同时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有利于实现资金的收支、管理和营运规则化,防止基金的挪用、贪污或浪费。

(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市场化、社会化

作为基金管理的主体――政府只需要制定规章制度,保障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基金的筹集渠道也可以多样化,如通过减持国有股等。

在基金的防损方面加大各个机关之间的相互合作。我国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作为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审核主体,能有效地监督基金的发放。同时,发挥网络的优势,建立一个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网络,与民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信息,杜绝虚报、冒领。

在基金的具体运营方面,可以尝试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机构,或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使基金按照市场规则运营,这既有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又能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发生。

(四)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对基金运营情况的监督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尚未出台,因此及时修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就成为了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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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失业保险费收缴问题。

(一)按照市政府1993年第16号令《北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待安置期间,由建设征地单位持《北京市城镇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费》,到被征地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额为基数,核定、缴纳待安置的农转工人员失业保险费。待安置的农转工人员个人按每人每月2元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建设征地单位代为扣缴。

(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从1994年6月起,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每人每月1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元。

(三)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经市政府各委、办,各区、县政府批准停产整顿的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以持停产整顿批准文件,向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经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在停产整顿期间,可以暂缓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按照《失业保险规定》第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实行失业保险制度的企业(用工单位)中,凡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与企业(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个人,均依照《失业保险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按每人每月2元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核定收缴工作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要求办理。

二、关于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

(一)失业人员户口在远郊区、县,家居偏远地区,在享受失业救济金期间患病的,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可批准其在乡级医院就近治疗。

(二)因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被企业(用工单位)除名的失业人员,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核定其连续工作年限时,从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之日起至本人连续旷工第15天或累计旷工第30天止,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确定其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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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社会保障会计体系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解决了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组建了社会保障基金会计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现行社会保障会计的主要特征有:

(一)强化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财政性

社会保障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不再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所需经费全部由财政列入预算解决。

(二)社会保障会计归口管理,建立了统一的会计管理主体

传统的社会保障会计管理体制是由国务院下属部委负责社会保障会计管理工作,具有“多头领导、分散管理”的特征。1998年国务院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原有由卫生部、人事部、民政部和原劳动部所分管的社会保障基金统一管理,成立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作为社会保障会计管理的主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置了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市的劳动部门也相应设置了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

(三)社会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开管理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既增加了个人参与意识和责任,又保持了社会统筹和社会救济的功能,有利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模式的转移。

(四)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1.通过企业和个人缴费筹集,如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其中单位的缴费率分别为22%,12%,2%;个人的缴费率分别为8%,2%,1%,单位实行全额缴费制度,由其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2.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等渠道筹集。

(五)颁发了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此举规范了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的财务会计行为。

(六)建立了社会保障会计的社会监督体系。社会保障会计社会监督体系由财政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组成,1999年1月国务院颁发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二、以上海市失业保险财务工作为例

(一)设计和开发方面

上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继开发了“劳动力资源管理程序”“非正规劳动组织”“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程序。“失业保险财务”程序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担负着整个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汇集、整理、归纳等工作。根据社会保障会计的现状,笔者参与设计和开发了上海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涵盖了以下理念:

1.操作规范性

自1999年财政部、劳动部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后,从制度上规范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失业保险系统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经办流程、内部监控等一系列技术要求,设计开发了“失业保险财务”程序。

2.管理垂直性

上海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是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经办机构。“失业保险财务”模块是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处理终结阶段。大量财务数据要从此采集,上报劳动部,受到万人瞩目,其管理上实行市级――区级垂直管理。

3.提高效率性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就要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变原先的单机操作形式,统一归口失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化建设,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二)在实务操作方面

笔者参与程序开发时,在依据财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失业保险基金工作的具体特点有侧重地进行了调整。

“失业保险财务”模块是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其他业务程序相互关联的,也是劳动保障部门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的发展,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越来越广,各项经费的支出最终都要通过财务部门支付或核销。财务上大量发放、支出的数据由其他相关业务模块导入,因此,由其他业务程序导入的信息必须执行。

一般财务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在职责范围授权内开展日常工作。在结账和报表生成后若发现差错,只有市级相关人员才能根据统一报错单或更改需求进行撤消回退或要求软件人员开库更正。同时,财务人员若更改与业务关联的数据,各业务系统之间必须同步或沟通。

“失业保险财务”模块与劳动保障其他模块紧密相联、相辅相成,以达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如果财务模块在最后汇总、归集时与其他信息模块的数据产生偏差,不仅要从工作流程上找原因,还要从程序设计上找原因,以达到各部门对外报送的数据统一、准确。

“失业保险财务”模块上拓展了票据打印管理的功能。上海的失业保险基金核算几乎不通过现金核算,全部通过银行账户,日常工作中的票据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银行出票做支出凭证的途径有三种:(1)其他业务模块导入后需要通过银行支付的资金,出纳人员开具银行票据时,在“票据管理”界面下的“支票管理”或“贷记凭证管理”中进行操作,结合财务科目打印票据,完成借贷分录;(2)直接在“票据管理”界面下的“支票管理”或“贷记凭证管理”进行操作,打印票据,完成借贷分录;(3)不通过“票据管理”不打印票据,也能完成借贷分录。所有通过“票据管理”开出的票据都会按顺序排列,作废的票据也有标识。

“失业保险财务”模块增加了与开户银行自动对账的功能。即每月月初,开户银行将上一个月的对账数据导入“失业保险财务”模块中的“票据管理”,经程序筛选后,将方向相反、金额相同的自动去除,会计人员根据票据号码将剩余的作判断、分析,以一借多贷、多借一贷、多借多贷的形式抵销。

尽管市场上的各类财务软件品种繁多,但上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需要开发设计适应上海特色的程序,使劳动保障工作的系列相关流程融入到计算机管理中,其对软件的设计要求就不能仅仅只能用在一个账套上。经过开发和几年的实际操作,“失业保险财务”模块经过调整后可以广泛运用到其他账套上。

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的发展,失业保险基金的应用范围也随之增加。目前界面上的接口不可能满足日益增加的业务需求。而我们开发的模块,只要有一项新业务开展,“失业保险财务”模块接口就会跟上相应的内容,以体现社会保险管理系统的整合性。

(三)监管方面

为加强监管力度,笔者在设计开发程序时在整个系统的监控上力争做到非现场管理,在市级平台上就能掌握基层财务资料的动态变化。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监控人员对各级票据管理是否连续编号、银行对账单是否及时核对、往来账是否及时清理、导入的业务数据是否没有处理等特殊要求了如指掌,若发现有疑问可马上询问有关人员进行异地指导。这也为考核区县及财务人员的工作质量提供了依据。另外,对开设的科目有严格的限制,市级能开设一级、二级科目,区县的财务人员只能在以下增设科目。

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属于垂直管理,经授权的市级监控人员随时随地可以读取市级或各区县的各类报表、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每一笔凭证,随时了解区县的财务动态变化,完全实现了非现场监督的功能。

“失业保险财务”模块可即刻调取某一阶段、某一项目的数据。即使在郊县,只要与我们劳动保障系统联网,即使在街道也可查询。查询时可分阶段,历年的、某一级科目、N级科目、任意一个财务数据都可以在模块中立即搜索到。

三、我国社会保障财务工作改革的对策

从上海市失业保险财务管理工作上看,我国社会保障财务工作有很多方面需要改革,上海市走在了改革的前沿。我们面对改革,应该看到以下几点对策:

(一)加强财务集中化管理,财务工作要重新定位、专业分工

在组织构架上,对分支机构的财务实行垂直管理,业务上实行专门辅导。财务部门内部也要对财务工作进行职责分工,一般分为三大部分:财务会计及财务报告;管理会计及成本管理;预算及预测管理。财务会计及财务报告部分包括总账管理;应付、应收款管理;财务报告;制定会计、财务政策。管理会计及成本管理具体包括管理报告;资金管理;资金分析;财务分析;内部监督。预算及预测管理包括预算编制;预算管理;收支预测;现状及前景预测。

(二)认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财务工作非常重要,财务的稳定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甚至社会保障基金未来的发展。同时,社会保障基金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这要求财务人员要有很高的专业水平、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准。因此,在财务人员配置上应持谨慎和积极的态度。财务人员要遵循科学、严格的程序,明确财务部门各个岗位人员素质的具体要求,并据此通过业绩评价和培训等诸多方面的措施提高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发挥财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科技水平,建立综合、集中的信息处理平台,开发和推广先进的财务信息系统和业务处理流程

国外社会保障事业高度重视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我国的信息系统正处于初试阶段,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通过信息系统的相互勾稽、比对和搜索,可进行筛选和判断;可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查询、统计和分析;上级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状况可实时监控和对比分析;可将资金流情况的编制分散在平时高质量地完成,实现适时编制、适时形成、任意查询。

(四)强化内控意识,注重预算管理

财务管理工作应该给予各项内控管理尤其是财务预算管理以特别的关注。首先,财务人员可以通过所掌握的各种财务预算信息以及建立各种预警指标,进行深入的财务分析,对各类预算指标进行识别、归类、评价和估算,通过分类,财务人员可以分别加以管理。其次,多手段强化风险管理,如加强内部稽核,严格通过程序网络化控制、层层比对、环环相扣、互相勾稽等手段,减少支付风险。最后,通过预算的编制、核销,定期对资金分配、收支能力进行分析、评价,严格按照预算的内容支付相关费用,通过各种有效手段进行财务控制。

(五)要加强《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工作

社会保障法是整个社会保障财务理论体系的基石,是构建社会保障财务理论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是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发放等全过程管理的原则、方法的总称,是制定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理论依据。社会保障财务制度能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经营管理机构的财务行为,加强基金管理,应明确财务人员的工作范围、监管的程度、财务人员对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的法律地位,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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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前,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形成市级主管、县(市)分管的失业保险管理机制,市和县(市)共同承担失业保险基金风险,增强保障功能,提高待遇水平,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工作内容

(一)基金分级征收统一管理

1.实行市本级和县(市)分级征收。各级地税机关负责所辖区域内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参保人员缴费记录等工作。

参保单位最低缴费基数分别以市或县(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职工工资总额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

2.按年度下达征收计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失业保险费征缴任务和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实际情况等因素编制征收计划,经市财政、地税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给各县(市)执行,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完成征缴计划的县(市),其当年失业保险金支出由市统一支付;对未完成缴计划且基金发放出现缺口的,可先设定过渡期以落实计划任务,待过渡期满后仍未完成的,其计划差额部分资金全部由县(市)政府承担,并足额上缴市财政部门。

(二)基金统一缴拨

1.市级统筹后,基金全额缴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县(市)地税部门设立税务征收过渡户,用于归集管理收缴的失业保险费,于每月末将当月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市财政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分别记录市本级和县(市)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2.市本级和县(市)原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和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同属市级统筹基金。经县(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后,县(市)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额划转到市财政部门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各县(市)财政部门不再设立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三)基金统一支付

1.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用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初审及支付工作,于每月5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当月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支出计划。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抽调申领待遇人员档案材料等方式,对申领资格进行复审合格后,对各县(市)失业保险待遇支出计划进行汇总,于每月18日前报市财政部门复核,经复核无误后,于每月25日前将所需基金划入各县(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及审核办法,按市统一程序进行操作。

2.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县(市)两个层次分别提出调整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批准后实施。

3.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的申报及使用。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所辖区域内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拟培训人数、培训专业培训课时、培训标准等情况,提出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使用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批;市财政部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的使用额度,将资金划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拨款后,应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拟培训人数等情况,提出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使用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批。

(四)基金统一财务核算

实行市级统筹后,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统一会计核算,编制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报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五)统一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

市和县(市)失业保险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管理、失业保险费征缴、缴费记录、待遇审核与支付、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等业务,保证经办质量和工作效率。

实行市级统筹后,各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网上运行。县(市)失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与市区一致,参保单位编码按照市计算机系统要求及市统一规则重新编制。实行市级统筹前的参保单位缴费数据和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数据继续有效,与市级统筹后的数据合并计算。并入市级统筹管理后,原始数据封存冻结,不得随意修改。

(六)建立失业调控机制和失业保险预警报告制度

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失业调控机制,建立失业预警报告制度,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施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失业动态,定期对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作出预测,分析基金支出增长因素,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一次性推出失业人数超过20人或者裁减人数超过职工总数10%以上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办理失业保险减员、失业人员待遇审核手续。

(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及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备设备,积极建立适应市级统筹需要的、统一的失业保险工作服务体系和工作机构。市及县(市)财政部门要将失业保险工作机构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

各县(市)实行市级统筹前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责任不变,对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县(市)要按要求和时限予以整改。

三、时间步骤

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各县(市)失业保险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参考当地职工参保率、基金征缴比例、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度等因素,将符合条件的县(市)逐步纳入市级统筹管理。至2012年底前,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四、工作机构

成立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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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审计署的对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审计的3项保险基金2006年收入3128.46亿元、支出2203.14亿元,分别占全国当年基金收支总额的50.7%、46.5%。截至2006年底,3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3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良好,但部分资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审计共发现违规资金71亿元,包括扩大3项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用于弥补“补充医保基金”及借给企业等;用于委托金融机构贷款、对外投资;用于购建办公房及弥补行政经费等。近些年来,国家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逐步完善管理制度。但是,牵动大量人力、付出高昂行政成本组织了这些检查和审计,可一些严重违规和犯罪问题仍然屡禁不止。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国际比较研究

(一)典型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简介

1、美国。美国实施的是审慎性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模式。在美国,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比较广泛,参保是强制的。最主要的社会保险项目是老年、遗属和伤残保险,同时有雇员补偿、失业保险、暂时伤残保险、铁路雇员退休计划等。美国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是向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适当的经济保障。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美国政府强调“事前监管”以杜绝资金被挪用的危险。美国联邦社保基金的各个账户开设在财政部内并由财政部专项管理,征缴的款项相应存入各个基金。

2、德国。德国堪称高度发达的福利型国家,它的社会保障系统基本以保险形式体现,几乎涵盖了所有德国公民。德国社会保险共有5大分支: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失业保险、护理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被称为社会保障体系的3大支柱。德国包括医疗、意外伤害和养老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险机构实行法律上的独立自我管理,并且由保险金的缴纳者,即投保人和雇主共同参与决策。养老保险是德国最大的社会保障系统。德国养老金不用于投资,而是由专门德国养老金保险机构来管理,全民参与监督。

3、智利。智利模式是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将个人工资的10%存入个人账户并进行积累,交由私营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最终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储蓄及增值收益作为个人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保险费完全由个人承担,雇主不承担缴费义务。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结构主要是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即完全由个人缴费,实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由私人机构进行管理,参保职工根据自己的原则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建立法定的资本积累账户。智利模式中政府实行间接式的监管,通过法律法规对公司进入和退出市场、投资项目和所占比例等方面进行监控,以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4、新加坡。新加坡是一个几乎没有社会福利的国家,他没有任何社会福利意义上的收入再分配制度,其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账户为基础,强制储蓄,集中管理,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是中央公积金制度。中央公积金由政府的中央公积金局直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管制。雇员和雇主每月按雇员工资一定的比例缴费。国家通过中央公积金局依法对基金实施管理,中央公积金局既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日常支付,又负责实施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

(二)四国社会保险管理模式的分析比较

1、从法制体系上看,各国社会保险模式都有严密的法律体系。例如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社会保险立法的国家,现今已在社会保险的5个方面分别制定了完整的法律和条例。美国于1935年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案,有关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由联邦政府制定,州政府在不违背联邦法律的情况下,可以制定本州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和条例。

2、从资金筹集方面看,都是多渠道筹资,筹资形式主要有税收和缴费两种。目前世界上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社保基金的来源都是多渠道,有劳动者个人、企业雇主、基金营运增值、社会捐赠、政府预算补贴等等。其中约有60%的国家采取社会保障税的筹资形式。开征社会保障税使资金筹集从形式上更具法律强制性,同时社会保障收支成为政府预算的直接组成部分。

3、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作方面,有由政府行政机关运作、事业单位运作和面向市场运作3种不同的方式。美国的社会保障税和失业保险税全部记入财政信托基金账户。除失业保险由联邦劳工局管理外,德国的社会保险都是划分不同的职业和行业以及险种分别独立管理的。智利的经济改革创造了单一资金来源的、私人管理的退休金制度。政府对私人养老金市场的各项活动,通过各种法律、法令和退休养老基金管理局,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新加坡的公积金运作,全部由中央公积金局负责。内部设有会员服务部、雇主服务部、人事部、内部审计部等。公积金局由劳工部管辖,内设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负责重要的政策制定。比较重大的计划制定,要经劳工部。

三、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

(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中政府的作用

政府参与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要是基金筹集的监管,基金营运的监管和基金给付的监管。由于社会保险金市场上存在着市场失灵,政府就必须要发挥重要作用,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安全营运、基金保值增值等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因此,政府积极作用的发挥,就对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模式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政府应当承担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和监管模式,避免决策上的失误。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人口众多,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还很窄,经济发达程度还不够高,国民的参保意识不强,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模式,使得政府能够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作用而又不会限制市场机制的作用。

其次,政府应当要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计划和措施应当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运用各种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为基金社会的正常发展提供稳定机制。

再次,政府应当制定各种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架构,严格规范社会保险的建立、运行和监管。

最后,政府应当尽可能的为社会保险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和制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以便于社会保险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构架

社会保险基金整个监督体系可分为基金日常管理监督子系统、基金营运监督子系统和基金监督法制体系3个部分。基金管理监督系统社会保险基金日常管理是经常的、大量的,是社会保险制度整体运作的基本链条,是社保基金监督体系中最基本、最宽广的组成部分。基金营运监督系统基金营运的目的是要保障基金的效益性,通过实现效益性而达到保值、增值之目的。对基金营运进行监督就是为确保这一目的实现而采取的手段。基金监督的法制体系基金监督的法制体系是基金管理监督与营运监督得以顺利实行的法律保证,是基金监督体系的法律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系统、基金营运监督系统、基金监督法制体系构成了完整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这3个系统侧重点不同,基金管理监督系统侧重于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其目的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和按时足额支付。基金营运监督系统侧重于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的各环节进行监督,依照低风险原则、适度高回报原则、流动性原则、最优投资组合原则,审慎投资营运,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通过实现效益回报而达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基金监督法制体系为前2者得以落实的依据,是其操作的法律准绳。

(三)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

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社会保险的目标模式应该逐步走向全民保障,其服务形式应走社会化服务的道路,在管理上追求体制的高效、合理、长期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正面作用。因此就要做到不能政出多门;保障类别和水准合理,费用支出在国家、单位、个人的承受能力以内;尽可能降低行政机构、经济波动和少数人的个人行为对社会保险体系正常运行的影响;社会保险体制不仅不能拉经济发展的后腿,不能影响国家政治的正常运转,而且还要通过积累和资金的有效管理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个明显的问题是行政管理与基金运营一直分不开,不仅使有限的基金积累无法获得很好的收益和投资回报,而且由于缺乏制约和监督,管理不善的问题经常发生。因此,应该将监督和经营分开,在此基础上,通过更有效的手段,全面提高投资效益。

但是,仅仅将行政管理与基金经营机构分开还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能够真正地被有效使用,必须建立更有效的基金运营和监督制度。

首先,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体系依据。管理机构不但要依法行政,其自身也要依法接受监督。还要建立高效的管理机构,将分散的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统一到一个专门的机构作为政府机构依法行使各种管理只能、监督及指导职能,并对不同形式和内容的保障及保险进行协调。

其次,管理机构不参与各种形式基金的经营活动,为了使得监管体系本身具有更强的制约机制,还应该考虑建立和发展其他的监督机构。

最后,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监管重点应该集中于金融和财务方面。为了防止营私舞弊的行为,应该将财务公开化,并且进行绩效评估和严格的处罚制度。

总之,要坚强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就要加强基础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挥霍浪费。使社会保险基金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广大人民收益,更好地保证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0.

2、李连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论[M].西南财经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林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