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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1 09: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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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法

篇1

中图分类号:F74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0)12010607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愈加汹涌的背景之下,世界经济结构正在发生着深度变革,以金融及信息革命全球化发展为特征的科学技术革新浪潮正在推动世界服务业加速发展。如今服务业占各国经济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服务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发达国家已达70%,中等收入国家接近60%,而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也达到40%左右。随着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发展,国际间的服务交换规模也在日益扩大,2009年,世界服务出口额达到了3.省略

相比1970年的不足710亿美元增长了45倍,目前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贸易总出口额的1/5。同时,面对此次金融危机对全球贸易的影响,服务贸易占比较大的国家在后危机时代较快地出现了复苏势头,其恢复速度快于依赖货物贸易的国家。由此可见,服务贸易成为世界贸易的主流趋势已是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中美服务贸易比较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服务贸易出口国,服务业高度发达。2009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已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的15.4%,表现出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强劲优势地位。另外,中国服务贸易也一直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势头,服务业产值占GDP比重年均增长0.6%,但由于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起步较晚,服务产品竞争力较弱,在与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双边服务贸易中一直处于失衡状态,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在整体服务贸易水平还是在部门结构等方面与美国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

1.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发展持续稳定,国民经济贡献度较高

服务业对美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大,以2005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美国GDP的70.93%,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72.47%。自1984年开始,美国服务业产值占当年GDP比重就已超过60%,可见,伴随美国服务业发展,其服务贸易在美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也日益显著。

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4 220.2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8 799.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8.3%。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3年间平均维持在28%左右,2004年达到30%并维持了4年,由于经济缓慢复苏,2009年小幅上升,达到33%。就服务贸易出口额总体而言,美国呈现上升态势,仅2009年有小幅下降。其中,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 560.9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5 091.8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1.99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达到15.4%,世界排名第一位。美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8年间平均维持在16%左右,仅1997年、2005年和2006年在16%以下,其余均大于16%,2009年明显提高达到19.2%。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其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1 659.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3 707.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2.23倍。2009年服务贸易进口虽有小幅下降,但其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达到11.9%,世界排名第一位。

(2)中国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较快,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对中国的GDP及就业影响较小,以2009年为例,服务业产值占中国GDP的42.6%,当年从事服务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33.2%。中国经济结构中,由于第一、二产业占较大比重,第三产业比重较小,致使中国服务贸易虽然增长速度较快,但其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

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997年的522.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2 86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34.5%,是美国年均增长率的4倍多。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在1997―2002年间平均维持在10%以上,2003年下降为9.57%并保持到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再次下降,降为8.7%左右,2007―2009年又小幅上升并维持在9%左右。就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而言,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仅有2009年相比2008年下降12.11%。其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由1997年的245.0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286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25倍。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为3.88%,世界排名第五位。然而,中国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仅是美国的1/4。中国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在1997―2007年间由16.30%下降至11.91%,2008―2009年稍有上升维持在12%以上。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与出口额类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由1997年的277.3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582亿美元,13年间扩大了5.7倍。虽然2009年在世界服务贸易进口前十位国家中,中国是惟一与2008年相比没有出现下降的经济体(德国和英国进口额分别为2550亿美元和1600亿美元排名第二、三位,美德英进口额同比均出现10%左右的降幅),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比重为5%,世界排名第四位,但服务贸易总量只占到美国的1/3。

2.服务贸易结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各部门发展比较平衡

美国服务贸易自1971年起持续保持顺差状态。其中,1986年服务贸易顺差仅103亿美元,1997年则达到较高历史水平,增至902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7倍左右。2007年服务贸易顺差突破千亿美元,为1 296亿美元,其中,服务贸易出口5 048亿美元,进口1 296亿美元。2008年和2009年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持续增加,2009年服务贸易顺差额相比2008年虽下降了4%,仍达到1 384.2亿美元。

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出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运输和金融服务,其出口额各自分别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4.17%、17.63%、16.75%、15.65%和11.82%。同时,政府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通讯、建筑服务分别占比4.15%、3.18%、2.58%、2.09%、1.75%和0.24%,合计在15%以下。2007年,美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分别是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和保险服务,其进口额分别占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25.27%、21.62%、13.91%和11.31%。同时,政府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通讯服务分别占比9.64%、6.62%、5.01%、3.92%和2.09%,而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建筑服务比重较小,分别是0.45%和0.16%。综合美国服务行业进出口所占比重,各个服务部门发展符合美国经济特点,没有出现比重极大的部门,即部门间发展未表现出严重失衡现象。同时,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的新兴服务部门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突出,在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处于主体地位。

(2)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持续扩大,各部门发展有所失衡

中国服务贸易在1984―1995年间保持小额顺差,1995年开始出现逆差,后进入持续逆差状态,并且自2002年开始逆差规模逐年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服务贸易逆差更加显著。其中,2004年服务贸易逆差额达到最高值95.5亿美元,2004年以后服务贸易逆差呈现小幅缩小之势。但2008年和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进一步扩大,分别达到115.6亿美元和296亿美元,2008年服务贸易逆差额比2007年增长51.9%,2009年比2008年增长56.1%。2009年中国服务贸易主要逆差行业为运输、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保险和旅游,逆差额分别是230、106、97和40亿美元。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中,旅游服务贸易占比第一,2000年达到53.34%,自2004年之后呈现递减趋势。运输服务贸易占比第二,且在2000―2008年间占比逐年上升[1]。而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通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贸易占比最小。可见,中国一直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与传统服务贸易相比差距较大。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呈现逐年缩减趋势,如旅游服务部门,而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部门占比逐年递增,尤其是咨询服务,2008年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12.33%。2008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结构中,进口比重超过10%的部门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分别是31.67%、22.75%和14.55%,合计70%左右。同时,咨询、保险与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分别占比8.52%、8.02%和6.49%,而建筑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占比2.75%和1.99%。通讯、金融、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占比较小,合计为2%以下。综合中国服务行业进出口占比,部分行业占比极大,中国服务部门出口出现严重不平衡现象。

3.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多元,涵盖多个经济体类型

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墨西哥、爱尔兰、法国、瑞士、中国和荷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出口市场,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55.19%。在前十大出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五席,包括英国、德国、爱尔兰、法国和荷兰,合计占美国服务出口总额的27.77%。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百慕大、法国、墨西哥、瑞士、印度和爱尔兰是2008年美国前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地,占美国服务总进口额的56.29%。在前十大进口市场中,欧盟成员国占据四席,包括英国、德国、法国和爱尔兰,合计占美国服务进口总额的26.45%。事实上,欧盟、加拿大、日本、墨西哥和瑞士分别是美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

欧盟是美国服务出口最大的目标市场,2008年,欧盟27国进口美国服务项目占全美服务出口总额的37.3%。同时,欧盟也是美国服务进口的最大来源国,从欧盟进口服务的增长率也高于从其他国家的进口增长率。就地区性而言,西欧和中欧国家是美国服务贸易的主要伙伴,交易多集中于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及通讯服务。加拿大和日本是美国服务第二和第三大出口市场,分别占比8.71%和7.84%。加拿大与美国无论是地理位置、生活方式还是经济环境都有极大相似之处,因而加拿大不仅是美国服务输出的主要接受国,还是美国服务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这在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方面体现尤为显著。近年来,伴随着美国日益重视亚洲和环太平洋服务市场的拓展,韩国从1987年开始逐步成为美国生产出口的最大国家,同时,新加坡、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服务市场增速很快。据WTO统计,2008年美国与中国双边服务贸易额为260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占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7%。其中,美国对中国服务出口160.9亿美元,同比增长13.3%;进口99.2亿美元,同比增长12.8%。美国对中国服务贸易顺差额为61.7亿美元,同比增长14%。

综合看来,欧盟、加拿大、日本、瑞士、墨西哥和中国等国家在美国十大服务出口目标国之列,也是美国十大服务进口来源国的一部分。可见,美国服务贸易市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同时也包括墨西哥和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呈现出市场多元化特点。

(2)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集中,侧重发达国家和地区

2008年,香港地区、美国、欧盟、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出口市场。香港地区、欧盟、美国、日本和东盟是中国前五大服务进口来源地。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集中在香港及发达国家和地区,近年来东盟各国市场在中国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才有所提升。

香港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政治、经济因素等特点,一直是中国服务出口主要目标市场,在旅游、运输、建筑服务和咨询服务方面体现尤其明显。在旅游服务方面,中国旅游市场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区、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占比60%左右,其中香港地区是旅游服务中的最大进出口市场。在运输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也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占中国运输服务出口总额的33%。在建筑服务方面,香港地区不仅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也是中国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仅次于东盟。此外,香港地区是中国咨询服务第一大出口市场,在咨询服务进口方面,香港地区和欧盟占据中国咨询服务市场50%的份额。近年来,伴随着东盟的日益强大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东盟不仅逐步成为中国货物贸易的主要市场,而且逐步成为中国服务贸易的重要伙伴,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服务市场增速较快。与此同时,伴随中国经济增长,欧盟逐步超越美国成为中国服务贸易重要合作伙伴,在建筑、保险、咨询和计算机及信息服务方面贸易联系日益紧密。

4.服务贸易体制法规比较

(1)美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较健全

美国服务业长期保持的比较优势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与美国重视服务贸易发展密不可分,表现为美国完善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的法律法规。鉴于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不能通过关税措施对服务贸易实施保护,所以一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规范对该国服务贸易发展意义重大。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美国服务贸易管理机构主要是商务部和贸易代表办公室[2]。其中,商务部负责服务贸易的具体管理工作,如统计服务贸易数据、制定服务贸易政策等,贸易代表办公室则具体参与和负责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谈判和协调等事务。这种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强大的谈判能力不仅能将有利于美国自身的贸易政策贯彻到世界服务贸易体系中,还能加强美国对服务贸易的执行与监督能力。第二,实现贸易促进和贸易救济相结合,在积极促进和扩大服务出口的同时,能够快速针对服务进口及国外服务企业对国内服务业带来的损害采取多种救济措施。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美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以国会和联邦政府行政命令为主[3],包括了对外贸易综合法案中的部分条款、对各个服务部门立法的相关条款和针对部分行业专门规定的市场准入制度等,但是各州也会单独对服务贸易立法,如保险业和专业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限制法令就是由美国各州各自制定的[4]。此外,美国各州也会依据自身优势行业制定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如针对证券交易、企业产权等方面分别制定了《证券交易法》、《商标法》等。

(2)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不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中国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处于世界中下游水平,究其原因是中国经济结构存在失衡,配套的立法工作没有快速、全面展开,导致中国还未形成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服务行业。所以,改革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健全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服务贸易未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在服务贸易管理制度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战略和政策主要由商务部通过服务贸易司具体制定和协调,隶属于商务部的服务贸易司还承担第三产业利用外资、双边及多边国际谈判等事务。但在实际中,以上大部分工作是由中央其它部委及地方政府执行。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服务贸易整体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之间衔接不到位,降低了服务贸易管理效率,不利于中国服务贸易与国际市场接轨。第二,多头管理现象导致中国对服务业的划分标准、统计口径等缺乏统一性,这与世界发达经济体间缺乏一致性,在贸易往来中易引发摩擦[5]。

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方面,中国服务贸易立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核心,以国家颁布的外资法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各部分制定的具体规定为支撑,具体规范中国服务市场。一直以来,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比中国发展速度严重滞后。中国虽然在近几年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海商法》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但互联网通讯、电子商务等许多领域仍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此外,在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之间,仍然存在有漏洞、有矛盾的现象,这严重削弱了中国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综合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服务贸易的领先优势来源于其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间已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态势。具体而言,美国高度发达且结构合理的服务业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并保证了美国服务贸易的全球持续领先地位。服务出口的不断扩大吸引了国际更多资本和人才流入各个服务行业,这样既有利于先进技术和各个生产要素有效结合,保证了服务业竞争优势的最大发挥,也进一步推动了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提高,美国服务贸易在原来基础上逐步趋向于服务贸易方式的网络化、服务贸易内容的广泛化和多元化以及服务贸易区域的国际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简言之,就是“国内经济领先―服务业发达―服务贸易发展”的循环路线。当然,美国服务贸易和服务业的全球领先地位,与健全的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服务业立法是分不开的。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全球服务贸易虽然有所波动,但就服务贸易本身而言,其受到世界和国家经济的影响程度要远远小于货物贸易,换言之,国际金融危机只是暂缓了各国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贸易蓬勃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后危机时代世界服务贸易将会呈现如下趋势。

1.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

国内外诸多学者研究表明,发展服务贸易可以搞活经济,增强经济的灵活性,这样能有效应对外界冲击,实现经济结构的平衡发展。通过此次危机,各国充分认识到发展服务贸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世界产业结构将继续作用于服务贸易,驱动其快速发展。第一,随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加快,国际产业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将持续扩大。一是服务业较不发达的国家,其转移重心将从制造业转向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二是服务业发展有一定水平的国家,其服务业转移重心更倾向于从劳动密集型转向金融、保险和咨询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这些服务业也会成为后危机时代全球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第二,伴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分工更加细化,许多原本依赖于制造业的服务行业逐步独立出来,使世界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第三,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世界范围内能源竞争加剧,环境问题日趋严峻,这给世界贸易发展带来巨大挑战。服务贸易自身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高经济贡献度、吸纳就业人数多的特点正好符合世界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各国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新动力。

因此,危机过后,伴随着各国越来越重视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新兴服务贸易,当前以货物贸易及传统服务贸易占较大比重的局面将得到明显改善,全球服务贸易结构将更加平衡。

2.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此次危机中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促使发展中国家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并逐步开放各自服务市场,涉及旅游、运输、保险、咨询、金融、计算机和信息等服务市场,吸引外国资本和国际人才注入本国服务业,通过提升行业资本构成和人力资本构成,全面融入到全球服务市场中。近年来,亚洲地区普遍的开放性政策为亚洲各国自身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机会,推动亚洲地区逐步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市场。后危机时代,无论是各国出于自身发展需要主动开放服务市场,还是外部因素作用被动开放服务市场,毋庸置疑的是世界各国服务业将更加开放,各国将逐步实现“服务业―服务贸易―国内经济”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格局。

伴随着服务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逐步开放,市场呈现多元化态势,尽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服务业竞争力差距较大,但这种差距最终会越来越小。为了扩大服务市场份额,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全球服务市场上,伴随着服务提供者逐渐增多,出现同一市场存在多个服务提供者的局面,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3.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

当代国际贸易已经从原来传统的货物贸易拓展到了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更广泛的领域。同时,伴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日益突出,服务贸易成为各国政府贸易保护的重点领域。第一,世界各国逐步开放相关服务业,服务业整体开放度不断上升,伴随全球服务业的发展,全球服务业各部门间融合度不断提高,新的服务贸易摩擦应运而生,这些摩擦不仅来源于发达国家,也来源于发展中国家。第二,由于国际服务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服务需求的复杂化、服务范围的广泛化,世界服务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各国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为保护本国银行、保险、信息等敏感部门免受外来竞争纷纷设立贸易壁垒。第三,危机过后,在世界经济从衰退走向缓慢复苏的进程中,由于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进程的差异性,部分国家为提高国内就业率和保护国内市场,贸易摩擦也从货物贸易各项产品向服务贸易单个部门及整个行业扩散,这对未来产业遭受损害埋下隐患,由此进一步体现出服务贸易壁垒广泛化的趋势。

后危机时代,无论是世界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导致的服务贸易摩擦增多,还是由于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经济和国内市场设立服务贸易壁垒,其涉及服务业内容将更加广泛,服务贸易壁垒将更加普遍。

三、后危机时代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全球进入后危机时代,在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更加平衡、服务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服务贸易壁垒更加广泛的背景下,中国应依据国情,加快国内相关服务业的发展,缩小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在提高服务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度的同时,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真正提升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1.加快国内服务业发展,强化微观主体竞争能力

中国无论是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力度,还是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拉动力度均不足,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无论是出口方面还是进口方面均较弱。因此,中国若想从根本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竞争力,缩小与美国在服务业及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必须从提高微观主体竞争力着手,在加大服务业科技研发及自主创新力度的同时,重点关注服务业人才培养。第一,加大服务业各部门技术投资,鼓励自主创新。技术投资具体表现为相关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如经济技术数据库、信息共享系统等,为技术创新奠定良好基础。此外,在引进先进技术过程中,服务业不能一味引进而不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要保证科学技术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所以,结合中国自身经济特点,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实现有效的再创新,真正达到“科学技术―服务业―服务贸易”三者的循环效应。第二,注重服务业人才引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先进技术的引进必须与人力资本有机结合才能发挥出最大效应,才能促使中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发挥出来。因此,一是针对中国现有服务人员进行多层次培训,多渠道设立职业培训机构。二是依据中国服务业从业人数特点及其分布状况,有计划、有目的地适时调整高等院校及职业类院校相应专业设置。三是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多渠道引进高级短缺人才。通过人才培训、人才培育、人才引进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专业服务人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

2.缩小国内服务贸易逆差,把握服务业开放速度

服务业拉动经济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中国服务业只有个别部门如旅游、运输、建筑等发展突出,大部分行业及部门拉动经济发展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在信息技术、金融、保险和资讯类等新兴服务业表现尤为明显。所以,中国应以缩小服务贸易逆差为目的,积极扩大传统服务贸易出口的同时,分层次、有重点地开放中国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6],并控制服务业开放速度。第一,维持中国传统服务贸易固有优势,积极扩大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一是加大传统服务部门的营销力度,提升传统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提高传统服务部门对经济的拉动能力。如将旅游和文化相结合,衍生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旅游服务产品,借助中国丰富旅游资源,扩大旅游服务贸易出口。二是重点发展运输服务贸易中的海运服务贸易。运输服务贸易是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最大来源,而海运服务贸易在运输服务贸易中占比最大,2003年开始这一比重就已超过60%。伴随着中国海运运力的快速上升,积极调整海运结构,加大海运领域国货国运的比重,在遵循海运逐步自由化的原则下,政府通过引导海运企业联合与重组,提升中国海运乃至运输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第二,适度开放资本、技术、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掌握服务业各部门开放速度。一是适度开放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开放的同时,完善这些行业的竞争机制,提高其在市场机制下承受考验的能力。同时,通过采用和引进国际标准,促进国内智力、技术密集型服务业相关标准的规范化。二是关注经济安全。服务业掌控大量资金、技术、信息的流进流出,影响着国内市场的稳定。如果本国服务业尚未具备国际竞争能力,过快开放可能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在服务业开放的问题上,做到履行承诺但不做出超承诺的让渡。

3.拓展服务贸易地理方向,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服务贸易无论是出口市场,还是进口来源地都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呈现市场单一化特点,这对后危机时代服务贸易寻求大发展极为不利。一旦贸易伙伴中个别区域经济遭受严重冲击,中国服务贸易及相关服务业必定受到牵连,这将阻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加快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和签订的进程,有效扩大市场半径,并拓展中国服务贸易地理方向,有效地分散服务贸易市场过于集中和单一的风险。第一,对于已经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应强化其所涉及的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如在中国与新加坡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主要服务合作领域包括医疗、教育和会计等服务业,因此中国要根据自由贸易协定侧重点的不同,合理利用区域贸易合作机制,有效促进中国卫生医疗、教育和财务会计等服务业的发展。第二,对于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中国与海合会、澳大利亚、冰岛和挪威等,一是在谈判进程中,加强并拓展服务业合作领域,保障双方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做出重要承诺。二是积极推进谈判进程,争取早日实现自由贸易区对服务贸易的促进作用,使双边服务贸易额迅速增长,实现其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第三,对于那些尚未与中国建立优惠制度安排的国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启动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如在金融、保险、咨询等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中日本和韩国与中国有诸多合作,且日韩双方在以上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所以,中国在积极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基础上,需重点关注日韩具有优势而中国缺乏竞争力的相关资本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

4.健全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完善服务贸易救济制度

中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法律法规的制定也并不符合GATS要求。因此,制定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实际又不违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法律法规是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当务之急。就服务贸易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言,实现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性,同时,在贸易救济政策制定方面,经过全球经济危机后,更应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第一,从中国国内经济和就业增长出发,优先制定那些有利于环境、信息、能源、卫生医疗、交通物流及金融、保险等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以提高这些代表新经济的服务部门的竞争力。无论是对现存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还是新制定相关政策,需要通过引入国际竞争政策推动这一进程。第二,完善现存服务贸易的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一是针对服务贸易风险分布的主要行业,及时跟踪国外相关产业及部门的政策变化,密切关注国外对中国某些行业进行知识产权调查的动向,迅速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从商务部到地方政府再到企业的顺利传递,同时实现预警信息从地方向中央政府的有效反馈。二是针对国外对中国服务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的不合理、不公正做法,中国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应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制度进行申诉。三是中国政府应积极争取国际谈判主动权,要求外国取消具有歧视性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同时,对国内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业和敏感业制定具有保护性质的法律条款,达到保护国内服务业和就业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霄,蒋庚华.中国服务贸易商品结构分析[J].东北师大学报,2009,(4).

[2] 杨丹辉.美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及其启示[J].亚太经济,2007,(2).

[3] 焦克.中美服务贸易对比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J].北方经济,2009,(11).

[4] 谢康,陈燕,黄林军.美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及政策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4,(12).

篇2

(1)过境提供,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在本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是指一成员国的人员在另一成员国境内接受服务。

(3)商业存在,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成员国建立商业实体的方式向该成员国消费者提供服。

(4)自然人移动,是指一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

2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已经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呈现多样化发展,服务贸易在对外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大幅度上升,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总体来说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之态良好。尽管我国对外服务贸易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由于我国对外服务贸易起步较晚,发展基础不稳定,与发达国家的对外服务贸易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在实践中,我国的对外国际服务贸易还存在着很多不能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主要问题:

(1)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地区不平衡。我国的对外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收支主要集中在几个特定的发达城市和地区,例如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和大连等。而在经济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对外服务贸易份额较少。同时贸易交易项目和交易伙伴也是不平衡发展的,这就形成了中国目前对外服务贸易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的局面。

(2)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比较滞后。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方面存在很多缺陷。不同级别的管理机关在服务业方面都有着自己的政策和规定,然而这些规定存在着差异,就会导致各级机关多头管理、责权不清的情况。服务业的管理不透明,导致我国服务业管理秩序混乱。

(3)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专业人员比较缺乏。目前世界国际服务业属性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一个经济产业性质会决定该贸易活动的性质,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地在扩大。目前,我国的人力资源资本状况不太理想,我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专业人员非常缺乏,尤其是新型的服务业和知识贸易方面的专业人才更是缺乏,这将会影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笔者认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存在以上问题有以下三方面原因: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基础不稳定;对外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我国有关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笔者将根据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主要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有关国际服务贸易制度进行分析。

3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

为了保障快速发展的对外服务贸易,我国也加快了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的步伐。但是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存在一个具体统一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对外服务贸易的有效运行。我国在《对外贸易法》规定了有关对外贸易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详细规定,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我国调整对外服务贸易还依赖于单行法规和具体的行业规范、商业管理等,例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调整金融服务的法律规定,《海运条例》、《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外国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企业暂行规定》、《民用航空法》等调整运输服务的,《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管理条例》等主要调节专业服务活动的相关法律。这些法律法规为规范市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现有的现有法律法规是从不同领域和角度进行规范的,必定会存在很多的交叉重叠,也回有很多方面存有空白之处,这会导致制度之间的不协调,从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顺利有效地开展。

我国服务贸易现行立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之间存在冲突。我国的国际服务业发展起步比较晚,每个时期都会根据当时的需要制定不同的对外开放政策,根据对外开放政策也会制定相关的法规调整某一个特殊服务贸易,而不能使整个行业的立法适应新情况的出现。我国采取不同部门分别管理的方式对对外服务贸易进行管理,每个部门在制定相关的法规时都会从本部门自身利益出发,制定出来的行政法规和兴业规范之间就会出现重叠和矛盾,不利于执法工作的进行,同时还可能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2)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不统一。虽然说我国的《宪法》和《对外贸易法》中都有关于调节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基础原则性的规定,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以《对外贸易法》为核心的统一法律体系,对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活动做出具体的规定。还有,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只是对商业存在这种服务贸易做出相关的规定,对于《服务贸易总协定》调整的其他三类服务贸易活动规定甚少,在国际服务贸易实践活动中,往往存在很多服务贸易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空白地带,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现有体系中,大部分的法律都是来调整服务贸易中商业存在贸易的,对其他三种贸易提供方式规定的比较少,这样不利于其他三种贸易活动在我国的发展。

4新趋势下完善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对策

(1)我国要加快国际服务贸易立法进程,建立统一、健全的国际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目前在我国内服务贸易理发的工作跟不上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步伐,很多服务贸易部门都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存在许多空白地带。因此,为了发展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我们应该加强对有关国际贸易条约、规则的研究,GATT、GATS、WTO等都是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国际规则,我们要重视对其的研究,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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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服务贸易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1.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

依照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国际服务贸易包括四个方面:(1)过境交付: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的境内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3)商业性存在:通过一成员的法人在另一成员境内的商业性存在提供服务;(4)自然人流动:由一成员国的自然人在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服务贸易涉及范围很广,根据IMF编制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服务贸易主要包括以下11个部分:(1)运输:(2)旅行;(3)通讯服务;(4)建筑服务;(5)保险服务;(6)金融服务;(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8)特许权的使用和许可费用;(9)其他商业服务;(10)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11)别处未包括的政府服务。

2.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状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服务贸易一直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1990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02.05亿美元,1995年上升到443.52亿美元。2003年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为1020.40亿美元。2004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345.67亿美元。200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增长,达到 730.14 亿美元。从1990年到2004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1.8%,其间增长了13.12倍。1990年~2004年世界服务贸易平均每年增长8.71%,我国的增速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但就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而言,2004年出口仅占全球出口总额的2.8%,进口仅占全球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3.3%。我国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上依然无足轻重。

二、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贸易逆差持续增加,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较弱

自1995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持续出现逆差。1995年为-60.92亿美元。2000年至2005年上半年,依次分别为 -56.00亿美元、-59.31亿美元、-67.83亿美元、-85.72亿美元、-96.99亿美元和-39.32亿美元。在服务贸易总额增加的情况下,贸易逆差的增加总的比较稳定,但并没有改变不利的局面(2005年上半年逆差缩小,但由于时间较短,难以说明我国服务贸易状况得以改善)。

衡量一国贸易竞争力通常使用两种指数指标:贸易竞争力指数(TC)和比较优势指数(NER)。前者指某国产业或产品的进出口差额与总额之比。TC的绝对值小于1,当其值为正说明贸易竞争力较强,当其值为负说明贸易竞争力较弱。后者是行业结构国际竞争力分析的一种工具,其计算公式为:NXij=(Xij-Mij)/(Xij+Mij),其中,NXij为比较优势指数,Xij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出口,Mij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进口。比较优势指数取值范围为[-1,1],当其值接近0时,说明比较优势接均水平;大于0时,说明比较优势大,且越接近1越大,竞争力也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竞争力也小。

王国安等(2005)计算了1998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的TC指数,各年TC指数依次为:-0.05、-0.09、-0.08、-0.08、-0.08、-0.07。康承东(2001)根据比较优势指数计算公式计算了我国1997年和1998年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指数。1997年和1998年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分别为-0.1043和-0.0928。无论是从贸易竞争力指数的结果还是从比较优势指数的结果看,我国服务贸易在整体上都处于比较劣势,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

2.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相对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

在我国服务贸易总进出口结构中,所占份额最大的前三位是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2001年~2004年旅游和运输的进出口(除2003年的出口)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均超过60%。扣除其他商业服务,其他服务贸易如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利服务等出口所占的比重却比较低。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的低附加值项目,而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产业,发展速度却相对缓慢。

各服务贸易进口或者出口的结构反映了服务贸易顺差和逆差的来源,同时也反映了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产业结构。2001年~2004年我国服务贸易持续逆差。服务贸易的顺差主要来源于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而服务贸易的逆差则主要集中在运输、保险、专利权和特许权服务及咨询服务等领域。近年来保险、专利权和特许权服务及咨询服务进口增长比较明显,比重逐年增加,成为贸易逆差主要的新增来源。而其他服务行业的进出口变化不大。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主要集中在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或资源密集型服务,进口主要集中在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尽管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出口也有所增加)。

我国服务贸易无论是从总进出口结构看还是从各服务贸易进口或者出口的结构看,我国在国际竞争中都处于比较劣势。我国服务贸易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进行长期的结构调整。

3.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1998-2000年服务业各行业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比重的3年平均值,超过10%的只有房地产业,为13.2%;超过5%的只有社会服务业,为6.1%;其他行业都很低,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3.3%、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为2.4%、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为0.2%、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为0.2%。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然而于商业性存在方面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限制。尽管运输业中的海运运输和速递业务、会计服务业和分销业中的零售业已有很高的开放程度,但大部分重要的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低。

4.是服务贸易立法不健全

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严重滞后。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和《律师法》等法规,但与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现有立法未成体系,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处于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仅立法层次较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1.立足比较优势,增强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

按照比较优势理论,我国在国际产业体系中的定位理应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专门生产并出口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和服务。我国服务贸易在旅游、运输、国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着比较优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首先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国内政策可以适当向旅游、运输等优势行业倾斜,使之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从而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也可以通过改善旅游环境,提高劳务输出素质,使我们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

一国要确定自身的对外贸易优势,仅仅靠比较优势是远远不够的,起决定作用的是其竞争优势。为此,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必须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重点发展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权和特许权服务及咨询服务等具有高附加值服务。与此同时,应大力实施服务品牌战略,提升各种服务的内在价值。

2.合理利用WTO规则,积极稳妥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实现服务贸易整体增长

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逐步开放零售服务业、物流运输、电信、银行业、保险业、教育、医疗等方面服务。中国应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积极稳妥地开放国内服务业市场。《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市场开放问题上,采取有计划、逐步开放的灵活政策。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充分利用WTO规则和条款,实行渐进的开放政策。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TS),发展中国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国的幼稚产业进行保护。在GTS原则下,我国应对我国国内需求较大的处于劣势的服务行业,根据李斯特的幼稚产业理论,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加以保护,进而实现我国服务贸易的均衡发展。同时,按照入世承诺和各服务行业的发展状况,优先开放一些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行业。通过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通过与国外同业的充分竞争,发展和壮大这些行业。利用率先开放的服务行业的技术外溢效应和示范效应,带动滞后开放的服务行业发展,从而实现服务贸易整体增长。

3.打破服务行业的垄断,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我国电信、金融、保险、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广播电视等大部分服务行业由政府垄断经营,市场准入限制十分严格,国有企业占绝对主体地位。市场在服务业的资源配置中还没有发挥基础性作用。大多数服务产品的价格还是由政府制定和管理,市场机制在服务领域尚未完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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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97年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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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贸易规模偏小

据WTO统计,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4%,虽比2005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但仍排名世界第八位,而进口排名也保持第七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重极不相称。

2.服务贸易差额扩大

在我国服务贸易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服务贸易的逆差也成逐年扩大的趋势。这些逆差主要存在于运输、保险、专利特许、咨询和电影音像等服务项目中。一直以来,运输业都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扩大,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加大,我国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业项下的贸易逆差也呈逐年扩大趋势,逆差的长期存在和扩大将严重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未来的发展。

3.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竞争力较低

一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结构都是以劳动和资源禀赋密集型服务贸易为主。虽然近年来新兴服务贸易的比重有所增加,但服务贸易格局仍然呈现出低水平发展的态势。以2004年的贸易结构为例: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的比重分别为33.35%、27.2%、18.15%,而保险、金融、计算机与信息服务、技术专利使用和特许费用等新兴服务贸易产业比重分别为4.83%、0.17%、2.14%、3.54%。这种贸易格局与欧美发达国家正好相反,表明我国处于服务贸易国际分工中附加值较低的环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较低的现状。

4.管理体制与法制建设不够完善

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对服务业的管理不够统一;法制建设比较滞后,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但却未能形成完整的服务贸易立法体系,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内部文件立法层次较低且缺乏协调性,与GATS的接轨也尚未实现;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还不够,虽然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交通、电讯、文教、能源等基础设施都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总的来看仍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增长速度高于货物贸易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世界经济复苏增长,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服务的国际间流动逐步兴起,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贸易增长点。1980年~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从3650亿美元增至27559亿美元,26年间增长了6.6倍,占世界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从七分之一上升到近五分之一。但与服务业的GDP占比相比,2006年,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仍较小,表明全球服务贸易还不够发达,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还处于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的初始阶段。同时也说明,服务贸易还是一片未充分开发的“处女地”,并注定成为各国竞相圈地的焦点地带。

2.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

服务贸易发展速度惊人,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部门越来越多,涉足的领域也日益广泛。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不断发展,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建筑设计服务,计算机信息外包服务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凋整。据有关数据显示,长期以来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传统服务项目,如运输、旅游服务在发展中份额现在正逐年呈下降趋势,而其他新型服务(包括通讯、金融、信息、专利许可和其他商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行业)则增长较快,其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据《华尔街日报》称,IBM准备把美国本土4730个编程工作岗位转移到印度、中国等国家,即将编程服务外包到成本更低的地方,同时将高薪职位大量输往海外。惠普、甲骨文、埃森哲、美国在线、英国诺维奇保险公司等大型跨国公司也都计划将部分服务业务转移到印度或中国。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展仍不平衡,但差距正在缩小

目前,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体地位。从规模上看,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上对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顺差。而从结构上看,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与经济实力、制度优势,以及规则的制定权利,在发展迅猛的知识含量高的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存在绝对的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在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劣势,只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旅游及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有一定的竞争能力。比较乐观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贸易的趋势,这一趋势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

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是以强大的国内服务业为前提保障的。目前我国国内服务业相对发展落后,严重制约了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有重点、有步骤地大力优化服务行业结构。首先,对于投资少、收效快、就业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商业、物资业、金融业、保险业、饮食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业和文化卫生业等,国家需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加大发展力度。其次,加大对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加速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如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的行业。再次,坚决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如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和公共事业等。此外还应重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行业的发展。同时,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服务产品质量不仅对服务企业本身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础。

2.实施以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我国可以按照服务业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地位确定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顺序,同时根据竞争力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以实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和优化,从而获得动态比较利益。尽管我国的服务业总体上落后于各发达国家,但在某些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服务领域仍具备一定优势。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同时逐步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引进国外竞争,促进国内服务业行业学习先进技术经验。但是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个渐进过程,在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时,应结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根据我国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开放。

3.建立和完善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

服务贸易涉及许多部门,与国家和国家经济安全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服务管理体制,确定统一协调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优质服务,搞好投资软环境建设。首先,要明确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我国商务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管理部门,其管理职能主要是规划进出口的发展战略,参与制定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与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关系,并落实GATS的有关条款。其次,要继续规范服务贸易进口,把握好对外商投资服务贸易必要的审批权,避免和防止对我国经济和产业的损害。再次,继续完善对服务贸易出口的管理,防止服务贸易出口外汇的流失。应该把占我国服务贸易外汇收入比重达70%的旅游外汇管理、国际货运管理和境外承包工程外汇收支管理作为重点,加强检查和管理的力度。同时,加大扶持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力度。我国的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因此应注意发挥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拓宽劳务输出市场,扩大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规模,多渠道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收入。

4.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对服务贸易实行保护。我国服务业基本上属于“幼稚产业”,除了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建筑、旅游、运输等传统产业外,涉及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业发展都不够成熟,目前还无法与外国匹敌。GATS对发展中国家做出了很多保留与例外,特别是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逐步自由化,以及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援助方面予以很大的灵活性。因此,要认真研究掌握GATS的各项规则,充分利用这些例外,这些保护“幼稚产业”,提高发展速度。

5.加强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

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市场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加强对GATS、WTO有关条款的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人原则及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在立法的同时,要注意与国际接轨,在指导原则、立法精神等方面,向国际标准靠拢,废除妨碍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法规,修改、完善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率和法规。

综上所述,随着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继续推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还将不断上升。但就服务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而言,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尚不成熟,世界服务贸易利益新格局还尚未形成。为顺应这一趋势,我国需不断调整国内经济政策,争取打破服务贸易垄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同时要加快法务立法,建立系统的法规体系,并加强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1]邓世荣: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M].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03)

[2]郑吉昌:国际服务贸易.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05)

[3]赵永宁:浅析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2001,(8):182-183

[4]马牧云: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及我国的对策[J].党政干部学刊,2002,(9):19-29

篇6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贸易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一个国家在服务贸易上赢得的先机和主动,决定其在未来的全球经济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因此,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和把握这种趋势,对积极推动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新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加速化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服务贸易进入稳定增长期,服务贸易的增长不但较快,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从20世纪70、80年代的20%左右上升到90年代25%左右,21世纪初则达到33%。未来几年,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世界服务贸易将继续保持这种快速增长势头,服务业将代替制造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高科技化

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业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结构也日益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其中,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业将成为未来各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强大动力。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在不久的未来,在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

3、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垄断化

尽管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导甚至垄断地位。从更能体现服务贸易国际地位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量看,自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出口前五名。2007年,这五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7.2%,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仅有中国、印度两个发展中国家。即使从服务贸易进口总量看,发达国家也占据绝对垄断优势,发展中国家仅有中国入围前十强。

4、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自由化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及服务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均已超过65%,其服务贸易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70%以上。发达国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WTO多哈回合谈判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这也充分说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已出现自由化的趋势。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

自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首次出现贸易逆差(除个别年份)后,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尤其是近年来贸易逆差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

2、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滞后,结构也欠合理。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生了深刻变化,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尽管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速,但目前这些行业规模偏小,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3、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但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限制。

4、服务贸易立法不够健全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有较大改观,现已颁布了一批涉及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海商法》、《保险法》、《中央银行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构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通行规则需要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同服务贸易广泛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符合国际运作惯例,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5、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

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分布不均衡。现代服务业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而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缺乏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及度不高使很大一部分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本,造成潜在的人力资本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人力资本往往聚集在经济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地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还较低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出现了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三、我国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的对策

1、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在旅游、运输、国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比较优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首先,企业要有创新精神,通过对服务需求的分析及对服务市场的细分,努力开拓新市场,在新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其次,企业要主动与竞争者竞争,通过竞争提高自己的实力。最后,引进国外先进的服务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交流。

2、健全服务贸易的相关法律体系

应尽快完善服务贸易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强化相关司法工作,同时应规范已有的部门规章,减少相互冲突之处及其中漏洞;完善立法还应从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出发,注意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制度相接轨。

3、在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国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传统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对一些目前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还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服务部门,也可发挥比较优势,在亚洲邻国和非洲、拉美较落后的国家寻找机会,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我国的服务企业应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实现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的转变,抓住对外开放机遇,有效利用外资与外国先进技术,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增强大企业实力,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

4、扩大开放的同时注意适度保护

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可吸收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新的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水平,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有利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但中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总体水平低,许多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完善过程中,服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服务企业竞争力弱,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内还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服务业进行竞争。所以,只能在适当的贸易保护条件下,逐步开放国内市场。

5、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

要加快培养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工程管理咨询专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工程承包商等,要在大学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中加开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有条件的院校、科研院所要积极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加紧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国际贸易的规则及我国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提高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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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服务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部门,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其兴旺发达的程度成为衡量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如何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逐步构筑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成为当今社会研究的课题。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特征

1.服务贸易的涉及的领域日趋扩大化

服务贸易通常分为三大重要类别,即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发展中,贸易结构不断走向高级化,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所占比重下降,而以其他商业服务为代表的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增长强劲。伴随着以信息高速公路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为标志的世界信息经济时代的来到,生产业已经成为国际服务贸易中最主要的一类服务,以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为特征的新兴服务贸易逐渐发展壮大。

2.世界服务贸易的地理分布不平衡

由于各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是以各国的服务业的发展为基础的。而各国资源禀赋迥异,经济结构存在不同,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存在差异,造成了世界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性。当然值得肯定的是,亚洲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很快,拉美及亚洲国家国际服务贸易的年均增长速度高于世界平均增长速度,国际服务贸易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

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存在显著差异

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与经济实力、制度优势在知识、技术与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中占有绝对的竞争优势,发展中国家则总体在服务贸易结构上存在明显劣势,只是传统服务部门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如旅游业、运输业,而在银行、保险、通讯服务、咨询等与科技发展结合紧密的部门则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这主要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限,配套的基础设施缺乏以及法律、知识产权等制度不完善。

三、我国服务贸易出现的问题

1.高等生产要素相对贫乏,国际竞争力薄弱

随着科学技术、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基础要素的重要性日益下降,而高等要素的作用却越来越重要。我国是一个资金相对不足、高素质人才短缺、教育发展滞后、劳动生产效率较低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电讯网络、高科技人才、高校研究机构和领先学科等高等要素的供给水平大幅度提高,但竞争力还较弱。

2.政府的辅助作用比较弱化

政府作用主要表现为政府对产业、行业、企业创造能力、创新能力的孵化与激励,以及对竞争规则的完善与监督。但是我国政府并没有全力投入到对教育、研究、开发的指导,这对国家竞争优势的构建很不利。但我国经济规模和综合国力日益提高,政府完全有能力也必须全力以赴地增加教育、科研投入,尤其是对高新技术项目的投入。同时还应建立和完善相互配套的科研评估与检测机制,提高开发、研究质量,保证优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我国的相关法制不健全

随着经济的发展,服务贸易出现了一些新型的贸易壁垒,例如知识产权壁垒等。而我国长期以来关于服务贸易的立法严重滞后。发达国家都有比较健全的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虽然我国近年来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但在航空、电信、金融等直接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还没有完整的立法。而且所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仅立法层次较低,而且缺乏协调性,从而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四、促进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1.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我国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

目前我国比较缺乏服务贸易方面的专业人员且我国服务部门的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这极大的削弱了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能力。为解决这一不足,我们应在一些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培训更多高层次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就要要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多渠道多层次培养人才,积极引进并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发挥其创造性。

2.强化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业市场秩序

首先,政府应制定措施,加大对服务业基础设施的投入,鼓励各种经济形式对服务业进行投资,从总体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其次,要大力推进服务业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手段在服务领域的应用。最后,要改善服务供给。打破国家对一些服务业的垄断,允许国内非公有制形式对这些行业的投资或参与经营,鼓励国内民营资本涉足这些服务领域,并强化竞争机制。

3.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由于许多服务业涉及一个国家的基础结构,同时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服务贸易逆差扩大问题,因此我国政府应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服务业的法律法规,要尽快的制定在服务贸易领域内尚未建立起来的法律法规,扩大服务业政策的透明度,及时对外公布我国颁布的新的有关服务业及对外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

从战略意义上看,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从而逐步构筑国际服务贸易国家竞争优势,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新型工业化,更加有效地参与国际分工、提高国际经济地位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柳新元.利益冲突与制度变迁[M].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2]林钟高等.公司治理与公司会计[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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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方向,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极大地促进了高科技研发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与应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作为衡量国家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标准,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议题,探讨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途径,对于改变我国在世界贸易格局中的地位意义重大。

一.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相关概要

(一)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概念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指企业或公共单位致力于知识创造、经营与传播的经济贸易活动,其知识密集度较高,多依靠新兴技术与发明,是具备专业知识的商业服务组织。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一般分为生产者服务业与消费者服务业,前者是提供支持活动的商业机构,比如银行与信托等金融服务行业;软件与广告等设计服务行业;会计与法律等商务服务行业;教育与培训等教育服务行业;研发与技术等科研服务行业等等。消费者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则集中在酒店服务、医疗服务、房地产服务、保健服务领域。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建立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基础上,通过商业或自然人流动等形式,提供具备高知识含量、高技术含量、高创新含量的创新产品以获取收益的商业行为。

(二)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特征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相较于劳动密集型服务业而言,往往拥有自身的技术专利,创造了服务的高附加值,它们的产品包含着大量知识,会直接参与消费者的知识创造活动,诸如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咨询等行业,与消费者的知识互动明显,建立了双向学习的需求关系,其行业雇员一般接受过高等教育,他们是消费者创新活动的合作者,在知识的整合过程中起着发起、推动与传播角色。因此,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具有服务的无形性、异质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以及中间投入性等特征。首先,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服务不具备商品确定的与有形的空间形态,绝大多数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供应者无法向消费者表明服务样品的空间形态,且服务效果也只有消费者在购买了该服务以后才能感知到。其次,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环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的生产过程具备时间与空间上的统一。再次,就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消费效果与品质而言,基于服务供应者的技能水平与服务态度差异,以及服务对象针对具体服务的差异需求,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呈现出异质化特征。最后,知识密集型贸易服务容括了生产者服务业与消费者服务业两部分,前者明显多于后者,生产者知识密集型服务往往作为其他商业活动的中间要素出现,承担着提升生产效率,增加商品附加值的中间投入功能,因此以生产者服务业为主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通常不是最终消费。

(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价值

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依靠服务贸易的拉动,2011年世界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为服务贸易,知识经济的出现促使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与品种呈现知识化倾向,推动了各国家产业结构与技术结构的升级,促使世界经济形态向高级阶段转变,这一过程集中表现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品转变,知识应用与科学技术创新成为发展的核心要求,是衡量国家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相较传统服务贸易来说,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产业链以知识技术的形式取代劳动力,其人才构成主要为具备较高创新型人力资本的脑力工作者,对社会大范围产生的就业效应不明显,但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通过对社会生产的拉动间接增加就业机会,如服务外包创造的就业机会,发达国家每年有2%到6%的就业岗位流向发展中国家。由此可见,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关系着国家经济增长、社会就业形势、科学技术进步等方方面面。

二.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产业结构

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总额呈逐年递增趋势,2011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818亿美元,接近2006年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总额的三倍,我国近六年来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的具体分类贸易

我国人口基础大,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使得人力成本较低,随着我国加入WTO,近六年来建筑行业的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增多,由图可见,建筑行业2006年到2011年进出口总额增加了3.8倍;同时由于我国对信息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对IT基础设施、软件系统工程的支持,多年来致力于积极运用计算机技术为改造传统行业服务,使得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的进出口总额增加了3.4倍;在保险行业方面,虽然起步较晚,但巨大的国内市场吸引了众多国外资金的注入,增加了保险行业的进口额度;另外,我国金融服务行业受到体制与政策限制较多,发展非常缓慢;在影视文化产业领域的出口以武装动作片为主,且多为港台、日韩等文化背景相似的亚洲地区,六年来的贸易额度基本持平,处于徘徊不前的状态。图表显示,我国进出口规模较大的知识密集型行业集中在咨询、保险、建筑、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其他项目如金融、电影和音像、广告和宣传的规模较小,产业发展结构的两极化预示着国内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产业链不完整,尚未形成集群化发展效益,产业间的协调功能差。

(二)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服务贸易竞争力普遍采用TC指数,TC指数是指该国(地区)某一产业的进出口贸易差额与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即:

TC=(某商品出口―某商品进口)/(某商品出口+某商品进口)

当TC取自范围大于0时,越是接近1,说明此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越强;反之当取值范围小0时,越接近-1,说明此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越低;当取值接近0时表明此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一般。下图是我国2001年至2010年知识密集型服务分类行业TC指数

如图所示,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指数均值为-0.4左右,国际竞争优势低下,这与我国缺乏全球化的国际企业有关,我国服务行业发展晚,产业化基础薄弱,且垄断现象严重,行业本身的竞争活力不足,政府干涉成分较多,出口少进口多,贸易逆差情况严重。具体到单个行业来说,处于极大竞争劣势的服务业有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较大竞争劣势的服务业为金融服务;微弱竞争劣势的服务业为通讯行业。在竞争优势方面,我国尚没有极大竞争优势行业,较强的优势行业是广告、宣传、计算机与信息服务,电影音像类、咨询类保持着微弱的竞争优势。结合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环境分析,我国信息化服务贸易虽然在国家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战略背景下发展迅速,但规模较小,很难参与国际竞争;金融服务贸易至2005年才全面对外开放,无论是经营条件还是管理水平都无法与国际接轨;诸如保险服务行业,人才素养结构参差不齐,缺乏熟悉国外法律与国际惯例的高素质人才,难以适应国际市场要求;在技术贸易方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极大劣势反映了我国技术贸易发展水平的落后,国内很多产业的核心技术受到国外专利的限制,技术创新与运用呈现被动局面。

(三)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

服务贸易开放度(ODS)是测量某国家某年进出口贸易总额在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的概念,反映了国家经济增长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国际服务贸易。我国2000年至2010年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度如

笔者之所以选取2000年至2010年十年间作为考察阶段,是因为我国在2001年12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逐步开放对服务行业的限制,包括削减关税水平,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完成了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定》,建立了相关的法律系统,致力于调整与优化自身贸易结构。从图中可以发现,2007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达到顶峰。2008年发生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亚洲国家的服务贸易主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图中显示2008年与2009年两年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下降,随着2010年全球经济回暖,再次开始呈现上升趋势。虽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坚持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方面做得不错,但服务贸易管理制度与立法系统还存在着漏洞,主要表现为行业垄断现象、职能部门缺乏统一的协调化管理、部分法律法规的操作性不强、中央与地方的相关政策存在差异等等,造成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呈现出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状况,我国东部省份,如北京、江苏、上海、天津、广东等五个省份的地方性开放度更大,区域发展政策惠及更广,创新型人力资本更集中,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也就更高,占据全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75%以上,相较之下,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水平远远落后。

(四)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创新能力

在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价值构成中,创新能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重要性源于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对高新技术的内在要求,即在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中依赖国民经济的前瞻性驱动力。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创新能力不仅需要高素质人才,还需要获得政府等公共政策机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外部环境的支持。一方面,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创新型人力资源存在政策环境的基础障碍与体制障碍。我国大城市对创新型人才的聚集效应明显,但中小城市经济不发达,高等教育与科研院所不足,造成人才地理性分化严重,且我国人才培养的体制落后,缺乏专业化、开放化的指导思想,高校办学与市场需求脱节,重理论轻实践,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适应力较低。另一方面,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育迟缓,科技中介机构不仅自身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还担任着促进行业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的催化剂角色,根据2010年我国科技情报调研项目报告,我国科技中介结构的类型、组织规模、成立时间如下图所示:

我国科技中介机构成立于三年以内的超过80%,属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组织规模方面,机构人数在二十人以内的超过70%,组织规模小意味着组织系统不健全,运行机制落后,且服务内容单一。从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类型来看,接近70%的科技中介机构的工作性质为情报咨询、项目评估、创业支持范畴,对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来说最重要的专业技术研发机构仅占16.8%,可见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尚且无法适应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对知识与技术运用的核心需求。

三.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路径

(一)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产业结构优化应坚持协调发展,关注产业成长性。纵观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软件业的渗透性较强,可以与传统产业相结合,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革,其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也能很好地带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因此我国可通过软件业加速知识密集型行业的人才集聚效应,为制造业提供知识生产的有效平台,形成市场技术研发与人才配置的良性滚动。再比如,近年来我国网络服务业迅猛发展,可利用网络服务业为工业生产服务,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产业结构增长方式的转变。另外还可利用网络服务为地方专业市场服务,地方专业市场一般为国家地方性特色经济市场,网络服务可影响传统特色经济的运作方式,既能激活新形势下的经济活动,又能开发传统特色行业的国际竞争优势。除此,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着区域性发展失衡现象,一方面,防止发展失衡需要寻求合作。比如东部知识密集型产业较多依托科技创新基地,是打造出口产业的集聚地,而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资源丰富,可引导相关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形成产业链的延伸。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帮助中西部服务业引资、引技,以及引智,建设好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在政策上鼓励外商投资,促使行业机会的显现。

(二)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国际化策略

提升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应从改善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现状入手。一是信息产业,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这一差距是我国信息产品缺乏造成的,提升我国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需要在核心领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当今诸如手机芯片等领先技术均属于国外。因此我国信息服务行业强大人才储备,提升自身创新研发能力是发展关键;二是金融行业,我国应继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通过经济调控与行政调控相结合,规范国内市场,重在打破我国金融行业的垄断现象,鼓励有序竞争。面对金融国际化,国家应完善汇率机制,坚持适度保护与有序开放的原则,促使国外金融业的先进水平为我国金融业发展起到示范与激励作用,扶持国内金融业积极研究与创新产品,逐步适应国际市场要求;三是技术服务贸易,我国技术服务贸易落后,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严重,其根源在于国内市场的技术创新动力缺乏,以及将技术转化为产业的能力不足。高新技术产业是知识经济的支柱,我国政府应向高技术产业实施政策倾斜,鼓励民用科技计划,重视吸收国外科技人才参与项目合作,促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以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的投产提升我国技术服务的整体竞争力。

(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体系

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度有赖于立法制度的健全。首先,国家应强化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立法原则,在逐步开放服务领域的同时坚持稳定国内市场与维护国家,保障对外开放过程中的国家经济与政治安全。在此原则上,依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签订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确立多边协商原则,制度服务贸易基本法。其次,我国服务行政部门的种类繁多,统一性较差,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冲突频频发生,服务贸易基本法的制定应考虑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实际发展情况,与其发展制度、发展规律相互衔接,切实面向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开放需求,既确保科学合理,又突出可操作性。再次,改善外资立法体系。我国外资立法应遵循WTO协议,立足于基本国情与外资利用的实际背景,完成与全球多边贸易法律体制的接轨,比如修改对国外服务行业投资的股权限制,强化外资法规的透明度,改变外贸立法中自相矛盾的现象,合理简化外资审批制度,从而改善投资软环境。最后,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要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政府方面应强化《知识产权协议》的执行力度,整顿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知识侵权行为,通过对公平竞争原则的坚持,维护知识密集型服务企业的经营自与自主知识产权。除此,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企业自身处于技术开发与贸易的中心位置,提升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树立员工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意识必不可少,对于专有技术除了防止泄密外,应积极申请专利,促进技术转让,扩大影响。

(四)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创新能力培养

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创新能力培养需要解决人才问题,走产学研究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一是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企业的职能相互统一,例如高校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结合,科研活动与地方经济建设结合,通过产学结合促使学员投入前沿技术的研究课题,又比如高校面向企业开展学术研究与咨询活动,提升校研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力。二是服务行业为高校人才培养方向把关,比如在高校建立科研基地,实施工学交替的人才供应机制等等。另外,我国科技中介结构的发展滞后,应大力推进科技市场建设。一是打造科技服务的发展平台,可利用网络整合政府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信息资源,提升科技中介服务的信息质量,鼓励科技中介机构之间开展交易洽谈会、成果对接会等互联活动;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牵头扶持重点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帮助机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专业人才,促使重点科技中介机构做强做大。三是政府成立专项资金用于高科技企业孵化与科技成果的推广,同时建立考核与表彰制度,奖励先进,配合宣传,帮助提升优秀科技中介机构的知名度。四是强化组织协商与管理,防止科技中介服务市场的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现象,可召开工商局、质检单位、民政部、人事厅等各职能部门的联合会议,突出协作与配合。

参考文献:

1.金雪军:《中国知识服务业发展问题探析》,《软科学》,2007年第16期。

2.王铁山:《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内涵、效应与发展趋势》,《服务贸易》,2009年第06期。

3.熊正德:《对我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度量》,《统计与决策》,2007年第08期。

4.刘海云:《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与贸易竞争力的实证分析》,《国际贸易问题》,200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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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25.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0-0141-02

1 当前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加速化。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来临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活动,也需要获得全球化的贸易、金融、通信、运输等服务,一些发达国家的生产业也出现了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浪潮。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

第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较大。据调查,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在服务贸易中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

第二,服务贸易的行业差距较大。在国际服务贸易中,金额较大的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等,虽然从发展趋势上看旅游、运输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其总量还是非常可观的。而新兴的服务贸易主要表现在知识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如高附加值服务行业在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比重略有上升,但总量较少。

第三,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这类产品的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更新速度快,因而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发达国家能获得顺差。同时,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循环使得服务贸易在结构、产品和地域上的不平衡性更加加剧,难以获得均衡发展。

(3)国际服务贸易的信息化、高科技化趋势越加明显。技术革命的更新,促使国际贸易呈现出知识化和高科技化的特征。

2 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1)起步晚,但发展速度快。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第三产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为对外服务贸易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使我国对外服务贸易有了较快的发展。

(2)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服务贸易有了很大发展,一些新兴服务业从无到有,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从服务贸易进口上看,已经形成了以金融业、零售商业、旅游业、民用航空运输业、房地产业、租赁业、专家服务和咨询业、基础电讯业为主的服务行业;从服务贸易出口上看,已经形成了以国际旅游业、国际金融业与保险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运输业为主的行业。

3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业总体规模小,发展水平落后,国际竞争力不足。2008年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471亿美元,进口额为1589亿美元,进、出口额都位居全球第五位,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9%,而美国占全球的比重为14%,是中国的3.6倍;英国为7.6%,德国为6.3%,法国为4.1%。说明中国的服务贸易虽然在总量规模上有所增长,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说,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服务贸易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还处于劣势。

(2)服务贸易长期以来处于逆差水平,自由化程度不高。从进出口结构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服务贸易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顺差转为90年代的逆差,并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呈逐步扩大趋势,但服务贸易的逆差说明中国只是一个贸易大国,还不是贸易强国。

(3)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企业竞争力不足。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同时,我国服务贸易结构单一,传统服务行业仍占主导地位。

(4)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逐渐丧失,宏观管理力度不够。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研究。

4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应对策略

(1)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第一,制定合理的产业发展战略,调整和优化服务业的内部结构。国家应当从产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尽快制定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如对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完善财政、信贷等优惠措施,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第二,进行消费需求结构升级,提高服务消费比重。政府和企业应努力引导居民优化消费需求结构,提高服务消费的比重。第三,正确处理好服务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关系。中国服务企业必须“走出去”,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拓展国外市场,积极构建服务贸易自由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第四,建立有利于服务出口的投、融资环境。加大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程度,降低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放开包括银行、邮电通信业在内的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尽快打破行政垄断,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人才加入,促进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加快发展。第五,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从根本上提升服务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2)有步骤、分层次地放开国内服务贸易市场,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贸易自由化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分行业有选择地进行开放。积极推进旅游、水上运输等领域利用外资试点;扩大国内商业、外贸、会计、法律咨询的开放试点范围;有步骤、有控制地进行开放金融和通信领域的试点。二是分地区有选择地开放。我国各地服务业发展并不均衡,东南沿海地区尤其上海、深圳,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比其他地区较大,应在开放服务贸易市场方面先行一步;在后进地区,可通过试点试验,减少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风险。同时,要适当加快对国外第三产业的投资,通过设立服务行业的海外机构,拓宽服务贸易发展的渠道。三是努力构筑科学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服务贸易涉及金融、保险、电信等诸多服务业部门,这就需要建立中央、地方、部门、企业之间统筹协调,相互联动的管理体制。

(3)强化服务企业竞争力。为了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必须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建立有效的企业经营激励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构建一套有效的企业发展的约束机制。

(4)加强和改善服务业宏观管理。第一,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扶持力度。第二,积极鼓励利用外资发展服务贸易。第三,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5 结 论

面对服务业日益成为世界经济主体的新趋势,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发展服务贸易的新思路,一方面结合中国的“走出去”战略,鼓励中国的金融业、旅游业等服务业加大海外投资;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如建立服务贸易出口促进体系,实施服务贸易品牌战略等,像发展货物贸易一样来发展我国的服务贸易,将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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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增长。1989年我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在全世界名列第30位,2000年上升到第12位。但是,由于我国服务贸易起点低、基础差,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服务贸易整体水平差

我国服务业总量不足,在国民经济中比重偏低。2001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3225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3.6%。与中等收入国家的46%—56%、高收入国家的59%—65%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2002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为660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2.3%。而同期美国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的16.5%,是我国的7倍多。从总体上看,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领域处于逆差状态。加入WTO后,服务贸易逆差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2、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1995—2002年,我国服务出口总额中,旅游服务一直居于首位,其比重由27.6%升至36.5%:金融服务所占比重一直在19%左右;运输服务的比重有所下降,由27.1%降为19%。而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兴服务业则是明显的弱项,1995年这类产业在服务进口额中所占比重为22.9%,2001年剧增为52.4%,是使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日益增大的重要因素。

3、服务贸易管理滞后

由于服务业是由许多相关行业组成的产业群,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行业范围极广,国际社会要求一国对其国内的服务业进行整体协调和管理。目前,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存在许多缺陷,如中央与地方在服务业对外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别,服务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甚至相互掣肘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服务业的统计也不规范,行业标准等方面有许多不符合国际惯例。

4、服务贸易立法不健全

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严重滞后,虽然近年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与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仅立法层次较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加入WTO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后,服务业市场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这将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

1、服务贸易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放宽限制、开放市场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加入WTO,部分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将不再仅仅受国内有关部门的控制,而是要执行我国政府对世贸组织的承诺,这将有利于打破国内部分行业的垄断局面,有利于国内行业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使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2、有利于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

投资环境不仅仅体现于公路、通信、电力供应等硬件的好坏,越来越多地体现于金融、分销、专业服务等生产的完备与质量等方面。我国服务业总体上落后,而生产更为落后,这正是外国投资者看中我国市场的重要原因。服务业的对外开旅,将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我国服务业,这将有力地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生产业的快速发展,改善我国投资的软环境,进而带动国内整个经济的发展。

3、有利于引入新的服务种类

我国服务业的落后,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服务种类、品种的缺乏,许多服务领域需要填补“国内空白”。在世界贸易组织划分的143个行业中,我国商业化的税务服务、民意测验服务、信用查询等行业,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在许多行业,具体的服务领域、服务品种还存在大量空白。服务市场的开放和外资的进入,将在相当程度上弥补我国服务业发展中的各种空白,满足国内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各种需要。

4、有利于在更深层次上参与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推动下,全球服务业也在酝酿着世界范围的调整。加入WTO,有利于我国借发达国家向海外转移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之机,吸引外国投资,改善我国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也有利于我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国际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服务贸易出口。

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问题

(一)要深刻认识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值此世界已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已是一国综合国力强弱的体现。

1.开放要适度我国的服务市场,既不能仍关紧大门,也不能四门大开,而应是适度开放。服务业的部门众多,应按各部门的实际发展水平,有的开放度可大些,有的不宜过大或暂不开放,等时机成熟再开放。

2.开放应秩序渐进目前我国对诸如银行业、保险业和电信业的开放,不论在地域或经营品种等方面,都体现了这一渐进原则。

3.国家的必要保护仍需要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有些服务业仍处于幼稚时期,有的还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国家应给予必要的保护,例如对资本项目的人民币业务,为保持国家金融的稳定,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是不宜开放的。

(二)国家应加强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适当调整产业结构政策我国经济建设的宏观政策,长期向工业建设倾斜,对农业生产投入不足,服务业也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从1978年以来,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仅占23—31%,而工业生产则始终占有50%左右。但是,由于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一国的工业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平。因此,要加快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重要因素是国家必须加强对服务业的扶持;并且,除了国家对服务业应增加投入外,还应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发展服务业,要打破某些服务部门的国家垄断和地区封锁。服务业不仅要对民营企业开放,同时应扩大对外开放,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国统

一、公平公正竞争、规范有序的服务市场体系。

(三)在加强发展传统服务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产业以我国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说,我国的服务业总量显然不足,即使是传统服务产业,在我国中西部地区,不论是交通设施、电信、教育和医疗服务、文化娱乐等都严重不足,商业和对外贸易也大有发展潜力。因而当前一方面应进一步发展自然和劳动资源占优势的服务业,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开拓技术、知识型占优势的新兴服务业。应重点发展的产业如下:

1.海运服务业,由于我国造船能力和相关技术不断增强,在世界贸易日益扩大的情况下,发展国际航运服务尚有很大发展潜力。

2.旅游业,旅游业是无烟工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起到积极的拉动作用,在“十五”期间,如进一步加强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我国无疑会由旅游资源大国成为亚洲旅游大国。

3.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服务业,改革开放22年来,我国对外工程承包服务,从零开始,由最初的4家公司发展到现在的1400多家,由于我国工程技术门类齐全,已能承揽包括航空、航天和和平利用原子能等高新科技领域的种类工程设计和建设项目,在当前全球建设投资额已超过3.6万亿美元的巨大国际工程承包市场里,如果我国能进一步把内部力量联合起来,政府在信贷和风险保障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并进一步增益和提高各类专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国际住处交流,则必将大大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承包市场的竞争力。

4.信息服务业大力推进社会信息化,发展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使全社会能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应用程度,是当前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

增强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主要措施

1、优化服务行业结构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科技、咨询、法律等行业,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提高。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如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改组改造传统产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着重改造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餐饮等行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

2、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

改变部分行业垄断经营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严的状况,按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垄断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放宽部分行业市场准入的资质条件,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还要改革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

3、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投资,作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鼓励的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贴息或补助,以更多地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投入。银行要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积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及其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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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全球经济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在一国的经济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已日益成为一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战略替代的工具。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特征与趋势。作为第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如何把握当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特征和趋势显得尤为重要。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主要特征及其比较

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规模差异。由于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和服务贸业发展水平的严重不平衡,各国的对外服务贸易水平及在国际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实力十分悬殊,与国际商品贸易领域相比较,全球各地区和各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对称性更加突出。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东亚三大地区。2005年,仅欧盟25国就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44.3%。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9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为6686.05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70.1%;2005年为18350.2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73.6%,到2006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19876.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2.7%。而1990年、2005年和2006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为1543.5亿美元、5934.3亿美元和6697.5亿美元,分别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8.6%、23.8%和24.5%。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份额还是相当小的。

世界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2005年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位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在2004年和2005年稳居服务贸易进出口前五名。2005年五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8%。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国和中国香港归入发展中国家行列。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差异。本文列举了五个发达国家和五个发展中国家,在美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2005年的运输、旅游和其他服务贸易的比例分别为:17.8%、28.8%和53.3%;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代表国中国2005年三类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9%、39.6%和39.5%,列举的其他国家也会有同样的贸易结构。由此可知,发达国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赞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劣势。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旅游服务贸易额在其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收支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1980~2006年。发达国家一直保持顺差状态,且顺差增加,由1980年的161.52亿美元到2006年的179.108亿美元。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收支逆差状态严重,由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到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具体到国别(或地区)而言,服务贸易顺差国前五名的国家(或地区)除了中国香港地区,其他四个分别依次是美国、英国、西班牙和瑞士,均为发达国家,顺差分别为646亿美元、287亿美元、259亿美元和199亿美元。

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提升

虽然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本文将从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和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四个角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比较分析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发展中国家增速迅猛。发达国家2006年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9876亿美元,是1990年6686亿美元的Z97倍,发展中国家在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额是1990年的4.3倍,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增长速度。从增长速度来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发展中国家在2004~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分别是23.11%、16.75%和12.86%,均高于同期发达国家的增长速度。

在2003年以前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都快于发展中国家,但是从2004年起,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率开始大大提高,且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增长率。当然这里面有发展中国家的原来的基数比较低的原因,但仍然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劲势头。2服务贸易结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均得到优化,但发展中国家转移速度慢于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数据的获取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文将以服务贸易出口额为标准,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进行排名,截取发达国家前五名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前五名为研究对象,对服务贸易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保持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稳定增长的同时,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首先,1990年至2005年。代表发达国家的五个国家,除了法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占比有所增加外,其他四个国家在运输和旅游两项服务贸易方面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发达国家代表之一美国,其在运输服务贸易的占比分别由28.1%(1990)下降到17.8%(2005),旅游服务贸易的占比由37.9%(1990)下降到28.8%(2005)。而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同样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其他服务贸易类型的占比由34.0%(1990)上升到53.3%(2005);在代表发展中国家的五个国家中,除了韩国和中国分别在运输和旅游服务上占比有所上升外,其各类服务占比的变化总体趋势是由传统的服务贸易部门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转移。这都与世界服务贸易由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的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相吻

合。其次,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一个比较,发达国家转移的速度快于发展中国家,例如,在其他服务占比项下,发达国家增加的幅度都保持在10~20百分点,而发展中国家的增幅仅为2~10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