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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2 08: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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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

篇1

一、人员组成及运作模式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街道制定“三长一站”工作方案,根据“网格化”管理范围,结合实际情况划分路段长、区片长、楼院长和城市治理服务站的工作区域。以6个管区为单位建立管区城市治理服务站(管区负责人任站长),以30个社区行政管辖区域划分为主设立社区城市治理服务站(社区书记任站长),统筹工作开展,落实上情下达,强化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公安、交警、城管、市场监督、国土、供电、联通、移动等部门安排专人参与。社区城市治理服务站下设“三长”(路段长、楼院长、区片长),由街道干部(城管、执法、安监、社会治理等)、社区居委会两委成员、社区志愿者、网格员、楼组长、协管员、退休干部党员、市政园林环卫巡检作业人员等拥护党的领导、群众基础好、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公益的人员担任路段长、楼院长、区片长。

(二)发挥” 三长”作用。 街道设置“三长”共326名,其中路段长138名、楼院长133名、区片长55名。“三长”根据划定的路段、楼院小区或者公共区域,在进行每日巡查、填写工作日志的同时,针对阶段性专项工作或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专项巡查,重点上报网格巡查信息,联勤联动闭环处置。

(三)建立六大管区网格工作群,提升工作开展联动性。通过六大管区网格工作群,由专职网格员牵线搭桥,联动团内资源,将水、电、气、医疗、教育等部门力量及社区内热心公益、具有一技之长的居民志愿者充实到网格组团化队伍中,实现居民“小事群内办、难事联动办、件件闭环办”,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三要成立社区微网格队伍,促进网格服务精细化。将原有网格细分成108个社区微网格,每个微网格成立由社区“两委”、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微网格服务团队,全面推动社区网格组团化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丰富做实“1+1+N”运行体系。

(四)、“三长一站”作用初显,自4月初“三长一站”工作模式开展以来,已解决问题1251起,其中解决店外经营223起,占道摊点415起,垃圾清理210起,违章建设20起,噪音扰民92起,排水管网处理49起,增绿补绿27起,规范交通秩序156起,疫情防控79起。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底。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初步确定辖区“三长一站”的相关人员及负责区域。

(二)实施阶段:2020年4-9月底。结合实际,根据街道“三长一站”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完善充实城市治理服务站站长组团,及时发掘典型案例。根据运行情况进行相应政策调整。

(三)总结阶段:2020年7-12月底。召开社区“三长一站”现场会,相互借鉴学习,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总结经验,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三、下步打算

篇2

1、配齐配强场管队伍。今年2月中旬,镇党委、政府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治理工作实际决定对场管队伍进行调整,由一名副镇长任场管办主任,两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任副主任和抽调了两名机关干部组成的场管工作队伍,新组建一支8人组成的城管巡查队,直接由场管办管理。

2、增加清扫保洁人员。针对场镇人口流动量大,场镇战线长,街面破损严重,保洁难度大,居民卫生意识差的实际,镇党委、政府下决心彻底改变保洁难的问题,配备场镇保洁员11名,其中新增4人,实行定员定段定责任,白天不间断保洁,晚上8—11点进行清扫,新增保洁经费2万元,政府支付保洁队伍的经费××到5万元。新增农村保洁员46人,确保每村每条硬化路上有保洁员,厂矿、单位保洁人员41人,使全镇各类保洁人员××到100人。

3、落实镇级联动。一是建立和完善镇、村、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保洁机构。二是加强对口联系,镇级领导、村(社区)领导,单位部门对口联系一个村(社区)、一条街的机制,进一步落实镇级领导挂包联系制度,实行目标任务分片包干,长期监管。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测评、考评、共建、共管的协调机制。

4、加强硬件设施建设。①环卫所重新购置8台手推车,配置环卫雨衣和环卫工作服装。②新增垃圾池135口。③维修公厕2口。④维修垃圾场下水管网70m。⑤设置车辆禁放警示牌5个,治理责任区域牌6个,市场划分标识牌3个。⑥设置临时停车点3个。⑦投资2万余元,重新打造场管办的上墙资料,对外展板及两台锁车器,7把两轮车锁车器。⑧新建临时停车场1000平方米。⑨投资1万余元购置城管队伍春、夏服装共计24套。⑩投资2.5万余元,疏通500m河道,1800m下水道,清理淤泥13200余立方,铲除牛皮癣1453处,清洗门面1685间。

(二)落实宣教机制

1、党政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单项考核,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先后召开治理专题会12次,现场会7次,现场解决问题12件。

2、加大宣教力度。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千人大会,制定了全镇的整治宣传方案,通过印发《重拳出击,整治城乡环境行动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告》、《告全镇人民书》、《场镇公约》、《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书写标语156幅,固定标语30幅,办专栏8期,出动宣传车28台次,发放镇治理办工作人员联系卡1000余张,设置宣传展板10个,大型钢架宣传展板一个,便民广告栏3处。组织千名学生到场镇进行文明劝导及百名镇、村(社区)干部和单位干部深入到场镇和农村逐家逐户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落实门前四包。建立健全了镇与社区、单位、部门、厂矿负责人的责任机制,社区与住户、门市业主签订了门前“四包”责任书,明确“四包”范围,落实“四包”责任,镇治理办与镇爱卫办每月进行考评,评出“清洁”与“不清洁”,每季度镇纪委、镇目督办、治理办对辖区单位、企业、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分别授予“流动红旗”与“黄牌警告”,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与单项考核。到目前,已有一家中心级单位被授予“黄牌警告”,其单位负责人已被诫免谈话。

4、组建信息平台。通过镇党委、政府的社会调查,决定组建一支由老领导,各级代表,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老同志作为城乡环境治理宣讲员,场镇管理信息员和监督员,让他们对城乡环境治理进行宣传、教育、监督,组建一支文明劝导员队伍,进社区入农村进行文明礼貌,卫生意识劝导,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对环境治理做出每个学生应尽的贡献。

5、加强文明素质培训。镇治理办在村(社区)、单位、部门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新风倡导工程、八荣八耻等为主要内容的居民文明素质培训,参训人数××1万余人次,表彰文明单位6个,卫生单位8个,文明家庭15个,文明新风好居民26人,见义勇为好公民3人。

(三)加大五大秩序整治力度

1、强力整治市场秩序。场镇共有大小街道12条,商家1500余家,治理前乱摆摊、乱占道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农贸市场两通道占道十分严重,百姓怨声载道,加之撑杆搭蓬、固定蓬甚多,导致行人拥挤,小偷频繁,治理办通过宣传发动,批评教育,划行归市,归点,强力整治的原则,纠正违规占道经营150余家,现场处罚一家,拆除场镇各类蓬架250余个,临街灶台15个。场镇所有固定摊位一律在门市内经营,流动摊一律在指定地点或农贸市场内经营。水果、粮食、竹市场一律在规划区域内交易。通过强力整治骑门摊,占道经营在一周内彻底治理完毕,目前场镇市场规范有序,获得百姓一致称赞和好评。

2、严管交通秩序。全镇共有过境班线车35辆,农客车9辆,三轮车27辆,两轮车300余辆,平均每天车辆流动在100台以上,车辆在场镇乱停、乱放、乱掉头现象十分突出,治理办通过宣传,现场锁车、处罚,规范停车点,合理设置临时停放点,加大巡查力度,使交通秩序在短时间内得到规范。整个上半年共纠正各类违章车辆160余台次,批评教育220余人次,现场处罚80余次,对故意顶风作浪,目无法纪、损坏锁车器的3人分别移交派出所。配合相关部门强力整治非法客运的三轮车,已割蓬12辆,自行切割11辆。目前,我镇车辆停放有序,非法客运三轮车基本杜绝。

3、整治卫生秩序。针对场镇基础设施差,保洁难度大,镇治理办一是增加保洁人员;二是提高保洁人员待遇;三是落实保洁人员责任,实行定员定时定地段;四是落实单位治理卫生死角责任;五是增添基础设施,新建垃圾池,更换手推车;六是组建文明劝导员,社会监督员队伍进行劝导、监督;七是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4、整治治安秩序。落实治理办、派出所、法庭、司法、综治办五家单位的联系协调机制,及时对辖区治安秩序进行摸排、专项治理。组建了场镇治安巡逻队和各村的治安巡逻队,确保了全镇平安,震摄一批蠢蠢欲动的人。

5、治理建筑秩序。为确保建筑工地不乱堆、乱码,镇治理办采取一是打围作业;二是及时清运;三是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四是主动缴纳占道费,尽量不占或少占公共区域。

二、存在的问题

1、重视力度不够,治理决心不大,由于只顾及场镇,未对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位重视,导致连续通报批评。

2、治理办监督力度不够,城管队伍责任意识不强,自我约束力差,环卫队伍保洁效果不够理想,农村保洁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保洁效果差。

3、各村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领导重视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4、场镇战线长,缺乏交通工具,导致工作相当被动。

5、场镇基础设施差,群众意见相当大。

6、环卫车已坏,无法清运垃圾。

三、2009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对治理成果进行巩固,确保不反弹。

2、进一步组织两支队伍加强学习,逐步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3、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设备。

篇3

一、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实施依法治县,必须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法律常识的普及和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经济上欠发达的农业县份,全县人口74万,幅员面积4673平方公里。人多地广、社情复杂的实际,给全县普法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第一,坚持集中教育常抓不懈,一以贯之。针对普法教育战线长、层次多、内容广、要求高、组织难等特点,联系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普法对象占90%的实际,在普法工作中,我县采取“三集中”(集中领导精力、集中学习时间、集中骨干力量)的方法,每年都利用农闲时间集中县、乡、村三级干部,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对普法骨干集中力量进行培训,开展普法工作。几年来,共培训普法骨干3000多名。每次集中培训教育,我们都以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和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主要内容,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实用内容的培训,保证了农村普法对象学法来得了、坐得住、学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使全县农村真正有了一支懂法队伍,解决了农村一系列实际问题,控制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治安的全面好转。

第二,围绕“五个落实”,认真抓好普法工作。一是组织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并将其纲领和奋斗目标写进了宪法。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已经进入了快车道。为此,根据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需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县、乡两级法制建设领导工作机构。首先,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各乡镇也都按照县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定期例会,及时向县里汇报工作情况。这样就使普法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层层有组织,层层有领导,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学法制度落实。全县制定并落实了县、乡两级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中心学习组学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周末下午学法,工商企业岗前班后学法,三年级以上学生每月一次学法等制度,这些普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督促了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学法积极性,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三是重点普法教育对象落实。在整个普法教育中,我们在狠抓执法人员,企业厂长经理,青少年学生这三个重点对象教育的同时,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分期轮训,请法学教授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近期,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了明确细致地规定和要求,有力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四是抓好辅导教师的落实。为了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县里组建了法制教育讲师团,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主。同时,各乡镇、各单位也都配备了相应的普法辅导讲解员,深入农村、机关、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五是参加学习人数落实。每次组织培训,我们都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抓好参加学习人数的落实。通过采取以上五项措施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普遍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也为快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为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自1996年,我县就把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深化依法治县的一个重要措施,本着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有利于监督执法权力,有利于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的原则,通过采取明确执法主体,提出执法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在全县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实行执法责任制。这个思路确定后,我们采取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组织各级执法部门完善执法程序,整顿执法队伍,健全内部考核办法,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对整个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经过几年的实践,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有利的争,无利的推,徇情枉法,乱施处罚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执法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执法责任制初见成效。但在实践中,我们又感到,乡镇各执法站所与上级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存在“断层”和监督不力问题。于是,县里又及时提出了实行执法责任制要横到边,纵到底,向乡镇执法单位延伸的办法,切实解决“断层”现象,在各乡镇也全面推行了执法责任制。二是认真理顺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县直各部门与各乡镇执法机构的关系,重新界定了县直和各乡镇执法单位的权限,做到了不失职,不越权,严格认真执法。三是狠抓了执法队伍整顿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几年来,我县每年都要开展1-2次大规模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尤其是2000年,针对恢复县制以来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中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排查,最后确定了以培训、考试、考核、发证为突破口,先后分三期集中对全县1100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最后,经统一闭卷考试,仅对706人保留了执法资格,对其余资格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的394人取消了执法资格。通过这次清理整顿,不仅肃清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也使我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彻底解决了执法监督“断层”问题,使执法责任制上下吻合,全方位动作,全面理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之间,部门内部各执法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改善了执法环境,增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提高了执法部门办事效率,使全县执法工作逐步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

三、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专项治理为补充,把依法治理落实到各层面

第一,努力抓好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依法治县以来,我们把狠抓行业依法治理作为依法治县的又一重要环节,着力狠抓了农业、教育、卫生、水电、交通、城建等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农业方面,坚持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为主要内容,依照农民负担条例,依法建立了一整套农民负担总量控制,定量限额,规范管理,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管理体制,通过依法治理,农村法制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呈现出一派安定繁荣的大好局面。如,我县新万发镇新农村连续14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没发现一起人员修练事件,最近被确定为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在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了教育教学各方面管理制度。县教委针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学校向学生乱收费的现象,专门成立法制科,依法坚持开展经常性治理工作,并把学校收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理念,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市经济“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所)牵头组织实施。

(五)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粮食局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渔船捕捞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重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打击“三非”、“三违”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做到动态管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3日前向当地镇乡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监督、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3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对“三合一”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性“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防止“三合一”现象“回潮”,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认定、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20日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各牵头单位要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要按照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9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应组织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请各镇乡、街道、开发区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理念,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市经济“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所)牵头组织实施。

(五)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粮食局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渔船捕捞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重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打击“三非”、“三违”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做到动态管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3日前向当地镇乡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监督、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3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对“三合一”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性“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防止“三合一”现象“回潮”,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认定、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20日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各牵头单位要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要按照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9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应组织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请各镇乡、街道、开发区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篇6

一、坚持智慧治理,提升治安防控新高度。

一是继续完善“智慧安防”项目建设。今年计划投入概算690万元,统筹推进智慧安防项目升级建设;重点做好公共区域、重点部位“人脸识别”点位新增;新型社区及开放式小区监控提升改造及新增;新建道路、新开发地块、及个别部位监控补盲;模拟监控提升改造;大数据分析室共五个子项目,做好系统开发、运用和平台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智慧安防工程增强治安管理和打击、预防犯罪方面的作用。二是全力推进区级试点智慧工程。2019年区政法委指定街道开展“城市大脑”智慧运用、智慧综治项目、智慧安置小区建设等试点工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统筹资源、组建立体防控体系,街道要紧紧抓住这一试点契机,综合定位、合理布局,充分结合好、利用好已有的监控平台,及时有效地发现和预警风险隐患,优化资源配置,如期完成试点工作,提炼工作经验,更好的服务群众、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三是深化“四个平台”。在已有的工作框架下,重点深化探索联调访调、联防联处、联合执法三项工作机制。强化“三治融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扩充“律师智囊团”、“银色调处人才库”等社会组织,互联多方力量,强化执法支撑、加强站所联动,简化工作程序,着力提升联合执法及时性,实效性,实现联合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通过执法练兵,不断提升部门执法效力,并形成了一定的执法威慑。

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群防共治新要素。

篇7

一、工作目标

依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规范我县出租车、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维护道路客运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黑车"。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经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重点治理区域。要对"黑车"等非法经营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医院、宾馆、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地区、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等的非法营运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黑车"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今年建设"平安*"的重点,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治理等措施,全面推进治理活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统一领导、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负责专项治理联络、协调、信息统计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凝聚合力。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是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的重要意义以及内容和政策,及时报道打击黑车过程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对重大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曝光,使更多的群众明白黑车的危害性,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对部分从事无证经营多次被举报的黑车车主,要会同当地相关部门主动上门宣传教育,纠正其违法行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三)各司其职,联合执法。交通、运管部门要重点对无证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严查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程序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制度,加强沟通。交通、公安部门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相通报情况。遇有特殊或者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并建立应急机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堵疏结合,综合治理。一方面要坚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在治理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开通新班线、增加运力、增加班线密度等措施切实解决公众出行问题,从源头上杜绝"黑车"。

四、工作要求

要认真学习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做法,结合实际进行认真推广,力争2009年在主要乡镇至少要有一个试点。

(一)规范执法行为。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发生,坚决遏制有损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在行政处罚上对重点线路、重点区域内的重点车辆要从严从重处罚,但对危害不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黑车"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能搞"一刀切"。

(二)畅通举报渠道。要积极创造条件,畅通"打黑"举报投诉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记录、有落实、有回复。

交通运管部门要继续发挥"96520"举报投诉服务电话作用,实施《*省道路运输举报制度》,鼓励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对"黑车"等行为进行举报投诉,鼓励社会各界协助查处"黑车"案件。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继续探索、完善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借鉴、交流好的措施,因地制宜地摸索出切实有效的长效工作方案,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6日至3月30日)

交通运管与公安治安、交警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的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车"。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交通与公安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等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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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挂车辆的认定条件

对悬挂外省、区牌照,根据《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方法〉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规定。市境内营运或停泊超过2个自然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认定为外挂车辆:

(一)市境内组织运输货源或从事运输经营业务的

(二)运输车辆大额税费在外省缴纳。小额税费在市缴纳的

(三)市居民、企业或经常居住地在市的居民、企业所有或实际使用的车辆;

(四)委托经销商或中介机构直接料理外省牌照的市居民或企业在本市境内购买车辆时。

(五)车辆在市平安公司投保或由我市经济实体为其提供购车贷款或担保的

(六)没有按规定到车籍地交警、运管部门料理年检审和车辆检测手续的市营运的车辆。

(七)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货源地等未发生变化的市居民或企业所有车辆转卖外省后。

(八)车辆在省收费站料理通行证(月票)或在交警部门操持了外地车辆驻在通行证的

(九)未按规定料理调驻登记手续的市营运(含租赁外省车辆)或参与工程施工的车辆。

三、部门职责

加强协调,治理外挂车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通力合作,集中时间,联合稽查,各司其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效果。

(一)交通部门

1.在市交通局领导下。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对外挂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要充分掌握车主(或车辆实际使用者)居住地、车辆停放地、行驶区域、主要货源地、运费结算地和车辆运营等方面情况,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摸清外地区外挂车辆底数,做到证据确凿,为外挂车辆认定提供可靠依据。

2.稽查征费所要认真执行《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方法〉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和《关于印发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89号)规定。做到应征不漏。

1对在年月日前主动转回我市的外挂车辆。可以采取包干缴费的方法,并给予适当优惠;年月日后对稽查到外挂车辆,一律按我省规范征收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欠费车辆还要课收滞纳金。对无营业执照的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置。

2对经核实发现计征吨位与《关于印发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89号)规定核定吨位不符的车辆。

3对发现持假牌证、假缴费凭证的车辆。课收滞纳金,并依法处罚。

3.交通运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

1对在市从事营运挂外省牌照的车辆进行一次普查和清理。积极主动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和广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2对被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又拒不纠正的外挂车辆。

3对认定的外挂车辆未在省缴纳运管费的自年月日起一律按我省规范征收运管费。

4积极配合征管部门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运管部门于年月日前。并在每月末向征费所提供一次外挂车辆信息。

4.市公路管理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外挂车辆的管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配合搞好外挂车辆的治理。

5.各通行费收费站应严格按规定征收车辆通行费。要利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为相关部门治理外挂车辆提供工作支持,并给予积极配合。

(二)公安部门

1.在治理外挂车辆期间。

2.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将车辆清单以及转出方、转入方自然情况,于年月日前报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依法严厉打击在市境内为外挂车辆料理各种违法手续的个人和中介机构。对妨碍和阻挠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法惩处。

(三)地税部门

1.要认真开展运输业务经营状况的调查。确保应征不漏。

2.要进一步规范车辆税收征管工作。应按我省确定的道路运输业税收综合征收率征收。

3.要加强与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及时为其在居住地(或营运地)料理税务登记手续,纳入征管范围。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要加强对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的管理。对拉拢车辆“假转籍”从中渔利的非法中介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认真查处无照擅自开展营运业务的各类运输企业。

四、实施方法

(一)宣传和调查取证阶段。

1.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营造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3.各涉车税费征收部门要尽快提出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

(二)治理阶段。

1.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集中人员,充分利用稽查、核查等手段,开展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2.各部门要加大对治理重点、难点以及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打击的工作力度。对外挂车辆和无照经营车辆。巩固治理效果,防止反弹。

(三)总结惩办阶段。

惩办奖励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总结交流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经验。同时布置下一步整顿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五、经费来源

专项治理经费列入年的公路养路费基金预算。同时为加强各部门的配合,为保证治理外挂车辆活动的顺利开展。调动参与治理外挂车辆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对参与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安、工商及有关部门人员,由征费所按补收费额的6%予以奖励;对揭发和查获违反《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方法》车辆的有功人员,由征费所按补收费额的10%予以奖励,每人每次奖金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

六、措施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交通、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法院等部门参加的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费所。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具体研究解决治理外挂车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全市外挂车辆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外挂车辆治理工作的原则、措施、方法等做出总体部署;根据全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和决定治理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与配合,及时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治理工作呈现的重大问题;对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进行总结。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稽查征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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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尤溪县是我省的矿业大县,具有独特的成矿地质构造条件,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矿业开发事业从小到大,发展到如今,已成为尤溪县的主要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矿业经济产值从1985年的176.577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7.9亿元;从简单的采掘矿石发展到选矿、冶炼,为国家、地方财政和人民增加了收入,同时也带动了其它行业的发展,繁荣了经济。

由于受多山地貌的限制和雨季集中等气候因素的影响,以及乡镇及私营矿业无序开采,乱采滥伐,致使矿业开发在为尤溪县经济创造繁荣的同时,也危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保护,有的甚至造成人为灾害。尤溪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提出了许多综合治理的措施,努力发展绿色矿业,并已初见成效。福建省尤溪金东矿业有限公司建成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实现零排放,为该县选矿企业做出了表率;在尾矿综合利用、回收有用元素、实现循环经济方面已做了大量的调查和试验研究工作。

2 尤溪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现状

2.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尤溪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大地构造位置处于闽中裂谷带南段。地质构造和岩浆活动强烈,政和―大埔深断裂通过本区。分布地层主要有震旦系龙北溪组浅变质岩和侏罗系火山岩系;震旦系地层以“基底构造窗”形式断续出露。梅仙地区“基底构造窗”面积达53km2,其中赋存较多的矿产。

目前,已发现29个矿种,以铅、锌、金、银、铁、硫、大理岩、白云岩、透辉石等较丰富。已发现大小矿点130余处,其中规模达中型以上的矿床6处、小型矿床7处。据统计,铅锌金属储量达2607吨、金矿金属远景储量40吨;大理岩、石灰岩、白云岩等非金属矿产储量达1.5亿吨。已办理的采矿许可证62本,其中铅锌矿15本、金矿4本、大理岩 8本、石灰岩5本、白云岩8本,其它非金属21本。全县探矿证约有53本。另外,在矿产品深加工方面,建有金属矿选矿厂20余家,非金属加工厂百余家,冶炼厂3家,从业人员约3000人。全县铅锌矿设计生产规模达日处理约4000~5000吨矿石,日排出尾矿量约400~500吨,日消耗水资源12000~15000吨。

在铅锌(银)行情最好的2006年,全县26家铅锌选矿厂,年设计处理原矿能力183万吨,完成产值6.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的14家铅锌企业,实现产值5.9亿元,销售收入6亿元,利润总额2.1亿元,税金总额 1.1亿元。

2.2 环境保护现状

随着矿产资源开采、选矿、加工、冶炼产业的迅猛发展,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就业机会,繁荣了社会和经济。但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威胁,近几年问题更加突出。主要表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1)矿山“多、小、散、乱”,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非法滥采、越层越界开采、私下转让、变相承包等时有发生;使矿山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2)露天采矿在主要公路两侧造成林木破坏,形成“青山挂白”、“青山流泪”、“满目疮痍”,破坏水土保持。废石废碴随意倒置,不设栏碴或挡工墙,造成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导致毁坏农田及土地破坏,造成矿区生态破坏。

(3)地下开采,不按设计施工,形成地下采空区过大,造成冒顶垮塌或地面大面积陷落。

(4)选矿废水及尾矿未经净化处理,向河流排放,造成水污染,河水中重金属铅和镉、药剂和COD等含量超标。

(5)冶炼企业离村镇太近,环保设施不达标,排出的尾气中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造成空气严重污染。

(6)石粉厂加工防尘密封不好,造成空气粉尘严重污染。

(7)石粉加工、井下掘进、开采缺乏通风设备、防尘措施,影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凡此种种危害都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生态环境。为此,尤溪县政府以梅仙地区为重点进行了涉铅矿山专项治理整顿,加大了对矿山秩序的整治与规划,稳步推进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工作,取得了一些工作经验。

3 尤溪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思考建议

3.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近年来发生的矿山地质灾害、潜伏的致灾隐患、恶化的矿山生产和生活环境向人们警示,单纯从技术角度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此,矿山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及其发展趋势,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把矿山的防灾减灾与矿山企业、地区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社会教育,提高人们防灾减灾意识。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关具体工作;经贸、水利、环保、交通、林业、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通过科学管理和必要的工程措施加以预防,同时对已存在的或难以避免的地质灾害开展积极有效的综合治理,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项目,坚决取消,只有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 充分调查,科学规划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弃地复垦等。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规划阶段,应对矿区内的生态环境进行充分调查,建立矿区的水文、地质、土壤和动植物等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基础状况数据库。同时,应对矿床开采可能产生的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注重对矿山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结合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和现状,编制实施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规划。

3.3 严格监管,加强监督

3.3.1严格审批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规划,切实加强矿业权审批工作,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在勘查阶段,应查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对策建议;矿山设计阶段要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三废”达标排放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3.2加强监督

一是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日常环境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和全程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督查督办、典型案件曝光等措施,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惩治力度。对恶意排污行为予以重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强化督查工作,确保环境违法案件一查到底,严防死灰复燃。二是各级国土部门要加强对矿山的监督检查,发现矿山开采过程中严重破坏生态林,造成水土流失、产生地灾隐患、污染环境和水源的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同时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排查工作,切实防范因非法开采而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一般大型矿山设置环保科,中、小型矿山建立科或组。矿山企业中的环境保护人员主要包括矿山环保科研人员,环境监测人员,污水治理人员,矿山企业防尘人员,保护设备维修人员,矿区绿化人员,复垦造田人员等。四是加强对矿山可能遭受或采矿活动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与防治,避免或减少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3.4 强化措施,多元投入

废弃矿山的治理是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应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环保部和安监总局2008年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的通知》为契机,全面开展废弃矿井的调查摸底工作,编制治理计划,落实治理任务,并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要因地制宜,分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将城市周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区域的废弃矿山列入优先治理范围。

3.4.1建立多元化的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机制

废弃矿山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核心是治理资金的筹措问题。应根据当地实际,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多条腿走路,逐步建立和完善“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的新机制。一是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在采矿权申请时要求企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缴纳保证金,以作为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的费用和矿山闭坑时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保证金的收取应以不少于预期治理费用为原则。二是对历史上废弃、已闭坑、无明确责任人和环境问题严重的矿区,设立政府专项资金,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政府配套。专项资金可从政府有关涉矿的生态治理环境保护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安排一部分,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一部分,也可在区位优势明显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后新增土地的有偿收益中安排一部分。三是坚持与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相结合,多元化筹措资金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要实施政策倾斜,鼓励采矿权人自觉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四是部门联动,申请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专项资金,集中财力、物力,开展绿化和环境保护等工作。五是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治理,多途径、多渠道解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凡是与矿山治理工程有关的收费项目,能够减免的,要一律予以减免。

3.4.2强化措施,依法治理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可采取综合治理、景观再造、生态复绿及土地整理4种模式。如对塌陷区的治理要考虑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塌陷虽是地质灾害,但有时因改变了原始的地形地貌,变成新的景观,要注意将大的塌陷区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治理,并注意生物发展的多样性。可实施生物链工程,变废为宝,还可以进行土地复垦后收储再进行市场化运作,这样可以将塌陷的土地经过治理,整理成宜景则景,宜园则园,宜房则房,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要做到“新帐不欠,老帐渐清”,对管理混乱、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森林植被严重破坏的矿山企业,要及时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确无能力缴纳保证金或不能履行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义务的矿山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

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采取最合理的方式进行废弃地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提倡采用采(选)矿―排土(尾) ―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对于存在污染的矿山废弃地,不宜复垦作为农牧业生产用地;对于可开发为农牧业用地的矿山废弃地,应对其进行全面的监测与评估。矿山开采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土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浆,利用尾矿、废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塌陷。

3.4.3三废和尾矿的处理和综合利用

3.4.3.1废水、废气的处理和综合利用

一是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水,作为辅助水源加以利用。二是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预先截堵水,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种水源进入露天采场和地下井巷。三是采取灌浆等工程措施,避免和减少采矿活动破坏地下水均衡系统。四是研究推广酸性矿坑废水、高矿化度矿坑废水和含氟、锰等特殊污染物矿坑水的高效处理工艺与技术。五是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

3.4.3.2固体废物贮存和综合利用

篇10

任建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是继渤海湾客滚运输专项治理之后,我国水路运输行业开展的又一次重要的、区域性的专项治理工作,对于维护和巩固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改善和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交通运输部的派出机构,珠航局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承担安全运输联席会议机制的组织任务。这是交通运输部及部内有关司局、各有关成员单位对我局的信任和支持,我代表局党组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交通运输部于今年7月份在广州召开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动员会议后,珠航局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深入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现场及广东、海南两省有关管理部门开展调研工作,组织广东、海南两省厅初步完成了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航道与船舶大型化问题的研究,与有关部门交流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琼州海峡客滚安全运输联席会议制度并书面征求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10月23日下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会议形式通过了这项制度,10月24日召开的琼州海峡水上交通安全座谈会暨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联席会议也标志着联席会议制度正式运作的开始。

《珠江水运》: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联席会议是保障安全整治成效的关键机构。联席会议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任建华:根据琼州海峡客滚安全运输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的任务分工,交流各单位整治工作的进展及工作经验,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落实有关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掌握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发展情况;研究琼州海峡客滚安全运输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商讨措施并贯彻落实;受交通运输部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委托,组织开展有关专项工作,并向交通运输部提出工作或政策建议。

《珠江水运》:如何确保联席会议有效运作?任建华: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各单位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交流和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坚持每月一次的信息通报汇总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与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努力把联席会议建设成为自觉组织、自觉落实和自觉推动海峡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的合作平台,共同维护和打造安全稳定的海峡运输形势。

《珠江水运》:作为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单位,珠航局任重道远。您对联席会议制度有何预期?接下来,珠航局将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

任建华:珠航局深感做好海峡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将在交通运输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司局的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以负责任的态度,与广东、海南、广西三省区交通运输厅及广东、海南、广西海事局紧密合作,努力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篇11

2019年以来,XX镇严格落实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XXXXXXXXXX”的建设目标,持续开展以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品质提升为重点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镇域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XX镇基本情况

XX镇地处XX县“北大门”,距县城9公里,与XXX区XX镇、XXX市XXX,位于XXX带的核心地带和重要节点,中河、北河穿境而过,属全县唯一平坝乡镇,地理位置优越。全镇幅员面积XXX平方公里,辖X村X社区XXX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XXX万人。

二、2019年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工作

(一)开展道路沿线绿化亮化美化整治。完成了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工作。在场镇树池内移栽木春菊400余平方米,在新增街道安装花箱123个,在XXX、XXX、XXX、XXX4个节点播撒欧洲野花、移栽草本植物约4000平方米,加强了绿化管护。实施了道路沿线亮化工程。在XX村XXX、XXX,双江5、6、7组等村组安装路灯56盏,并加强日常管护维修,保障了群众夜间出行安全。开展了道路沿线美化工作。2019年XXX、XXX、XXX、XXX等26个垃圾桶点位已纳入全县桶点整治范围,已基本建设完成。

(二)加强场镇环境卫生秩序常态化管控。加强了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街道、广场、公厕、市场卫生监管力度,高标准完成数字化城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数字化城管处置工作,实现了案件按时处置,无超期无返工数的工作目标。强化了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每日组织人员巡查市政设施,对排查出的井盖缺失、道旗移位、工地围挡倒伏等各类问题及时整改,未发生市政设施安全事故。开展了“门前三包”、背街小巷治理、“四大工程”扬尘治理、广告横幅取缔、公厕专项整治、机动车清洗站点排查整治、通讯线路整治等七项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整治效果均名列全县前列。

(三)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继续开展农垃分类投放处置工作、院落常态化管理、农村环境卫生巡查整治、最美院落评选活动等工作。对XXXX大院、XXXX村6组等24个院落进行提升整治,同时将彭家、陈家大院等院落纳入整治计划;每月入户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加深群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

三、经验做法

(一)全员参与,凝聚美丽乡村建设合力。

一是多方众筹,保障“整治经费”。资金缺乏,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最大瓶颈。我镇抓住关键环节,争取力所能及的力量,探索出了“村集体主投、镇政府以奖代补、联系部门帮扶、农户适度出资出劳、社会成功人士捐助”的“五个一”经费保障机制,有效整合了农村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植树绿化等涉农资金,打捆使用,集中投入,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全民公约,激活“参与主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分靠纪律,七分靠自觉。我镇坚持宣传与整治同步,教育与管理并行,采取宣传车、简报、宣传单、标语、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到自己才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最大的受益者和主导者。同时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建立了从河流到塘堰、从水井到沟渠、从场镇到农村、从田野到家居等方面全覆盖的《XX镇全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公约》,并倡议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激活了全镇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广大农民群众从开始的被动,到后来的主动,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全程积极参与,用群众的力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了“美丽乡村是我家、建设需要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三是示范带动,树好“先进典型”。身边的先进典型最具说服力、影响力和感召力,最能带动周边群众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生动实践,我镇开展了最美院落评比活动,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户室内外环境更加干净,家禽圈养更加规范、杂物堆放更加整齐、车辆停放更加有序,群众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达到了“一个典型激活一片、带动一批”的效果。

(二)建管并重,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联动式机制。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环境整治的部署、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同时,配强配齐人员,建立驻片包村制度,做到有专人管、专题协调、协同落实。每季度开展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比,在对比中找差距,在评比中求突破,推动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捆绑式责任。出台了《XX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镇村组干部考核办法》,明确镇、村、组干部和保洁人员的具体职责,做到工作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构建起从组织、协调到督促、执行、考核纵向全覆盖,从街道、村组到院落、道路、农户(点)横向全覆盖的机制。

三是坚持自治式管理。XX镇共有大小院落共146个,针对院落管理难的问题,我镇建立农村散居院落管理委员会,完善《院落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和《环境卫生管理巡查整治网络管理》制度,探索农村散居院落“六个一”长效管理机制,“标准不下降、持久不走样”,解决了院落管理难的问题。

四是实行销号式整改。突出问责逼效,在制度执行上“真斗硬、真执行”,常态督查,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销号整改。对全镇排名、任务完成和进度保持上没有达到要求的,对照考核办法问责,确保目标到点、责任到人、上下同心、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