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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金融的内涵
网络金融是传统金融服务与现代互联网技术服务相融合的一种技术模式,或者被称为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在支付体系、海量数据分析处理、金融资源二次分配优化等方面与传统金融行业有着极大的区别,主要特点是交易流程方便快捷且不受地域限制。网络金融在国外一些地区又被称为“电子金融”,由金融电子化的研究建设成果与信息技术的充分融合而产生的一系列电子交易、账务往来、资金流动操作,从而形成了网络金融初步的生态体系。比如,国内当前十分火爆的P2P网络贷款、大数据金融、余额宝、众筹等概念,都属于网络金融生态中的一部分。如果对网络金融进行狭义以及广义上的区分,可以分为狭义上金融服务从线下转为线上的交易过程以及服务模式,广义上则可以认为所有实现数字化、虚拟化的金融交易过程都可以归属于网络金融概念内,同时,广义上的网络金融不仅仅是单一的网络金融服务,还包含周边的网络金融安全管理、金融风险监督管理等,将几大种类融合在一起,统称为网络金融生态体系。
而对于网络金融业的安全及监督管理问题,特别要引起我们的关注于重视。国家层面对于网络金融行业的发展虽然持支持态度,这也就促使了我国网络金融的快速增长,但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对于安全性的管理十分重视。在传统金融行业内,安全和稳定高于一切。而这句话也应该在高速发展的网络金融方面引起从业者的思考与反思。
2.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现状可以简单用两句话来概括:“高速增长,持续创新”。大量的互联网公司结合原有的互联网思维来改造甚至是革新传统的金融服务以及金融产品,如果从主体政策、发展形势方面来去分析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很难完整地对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从现如今各主要网络产品的角度入手分析,将能够清晰地完成对发展现状的梳理,具体如下:
2.1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迅猛――支付宝
第三方支付作为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启蒙”产品,在国内的存在时间已经长达十余年,第三方支付在互联网进入我国、发展普及的过程中就已经产生了。国内拥有大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例如:财付通、京东支付、支付宝等。阿里巴巴集团依托子公司“淘宝”搭建了全国最大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并通过多年的发展树立了其在国内电商领域的NO.1地位。消费者如果通过淘宝平台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就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进行快速的金额支付,这样的交易方式之所以能够被广泛采纳,是因为第三方支付产品,通过简化交易流程,快速完成电子商务支付过程。极大地提高了用户体验,而早期的网络金融支付过程往往被各大国有控股银行的网上银行交易平台所把持。但最终不能够及时满足客户需要,优化交易流程而逐渐被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打败。传统的国有控股银行虽然也开辟了网络金融支付方面的渠道,但在与民营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中逐渐败下阵来,因此,使得网络技术公司成为了现如今网络金融发展的排头兵。
2.2 P2P网络贷款成为小微企业以及个人贷款的主要融资渠道――玖富网
P2P概念起源于网络点对点下载服务,但随着技术的发展,金融服务行业的进步。P2P又被人们赋予了全新的概念,即person to person。是利用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为网络两端的放贷人与借款人之间搭建一个平等沟通的桥梁,而这样的贷款方式正可以利用网络高效的信息传播性,剔除传统金融服务行业的信息不对称性。P2P网贷的概念最早起源于国外,2008年传入我国,2010年以后逐渐成形,并有部分企业开始开拓P2P网贷市场,而P2P网贷真正火爆的时间节点正是2014年。大量的网络用户开始认可P2P网贷这种方便、投资收益高的产品,甚至部分净资产超过千万的高端客户将P2P网贷作为一种资产增值保值的渠道,P2P网贷公司也开始遍地开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公司有玖富网,玖富网创始人在公司建立之初就注重P2P网络贷款安全性的问题,通过技术手段来筛选贷款用户,建立完善的信用审核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坏账率。这使得其他公司还在疯狂扩张的阶段,玖富网就默默的完善自身产品,终于随着市场的发展,用户认知的提高,越来越重视P2P网贷产品的安全性,这也使得该公司一跃成为P2P行业首屈一指的公司。
2.3网络金融产品的全民化――京东众筹
5年前,众筹概念在国外开始流行。众筹的本质,就是通过大量的人出资很少量的钱,然后大量的小额资金汇聚在一起而形成数量可观的资金,利用资金去完成某件事。众筹由发起人、平台、用户三部分构成。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予了众筹模式高速发展的空间,发起人或者团队,利用网络平台创意以及产品设计方案,然后由用户决定是否要支持该项目,支持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资金,而支付过程全部利用网络金融模式完成,其中最著名的即为京东众筹,京东是国内最大的数码3C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仅次于阿里巴巴集团的第二大电商。京东结合技术产业前沿模式,优化原有众筹方式,在京东网上推出了自有的众筹平台,且对众筹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同时,初期发展以最擅长的数码产品众筹做起,凭借京东的品牌影响力以及专业的众筹服务模式,很快赢得了大量的用户。且众筹这种零散化的网络金融交易方式,让用户能够花费最少的钱得到最大的收益,因此,可以说众筹模式的火爆使得网络金融的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3.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趋势
我国网络金融发展迅猛,但各领域公司将注意力放在了开拓市场阶段,忽视了金融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且金融交易的虚拟化、数字化也可能给网络黑客、病毒等入侵带来可乘之机。
3.1网络金融交易安全性的完善
网络金融交易过程的方便快捷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用户进行使用,但使用量急剧扩张的同时,监督管理制度却没有相应的完善到位。现有的监管体系多用于传统金融行业的监管与服务对于快速发展的网络金融并不适用。因此,需要由政府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以及技术公司来制定符合网络金融交易方式的监管措施,让行政部门在监督执法的过程中有法可依,而不是盲目的借鉴案例经验。同时,在未来网络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交易的虚拟化、数字化势必进一步深入,因此,制度保障的同时,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也十分必要,例如:各网络金融服务公司,组建专业的金融技术服务团队,构建完备的金融数据加密技术、购买企业级的防火墙软件,同时,注重硬件服务器管理的稳定性。促进行业快速稳定向前发展,未来网络金融交易过程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将更加安全稳定。
3.2法制建设护航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
确保网络金融安全性的同时,仍然不能够忽视网络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网络金融的概念最先有西方发达国家提起,并建设开展的。我国通常是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而在国内形成一套符合国情的网络金融服务标准。虽然网络金融的用户量不断增加,市场规模不断增大。但我国的发展现状仍然以模仿为主,这样永远的模仿、复制难以走在世界技术的前列。因此,我国在模仿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经验的同时,也要大胆地进行自主创新,利用我国原创的技术来推动下一阶段的网络金融行业发展。而国家行政部门应该加快完善法律制度建设,为网络金融技术以及模式的创新提供保障,严厉打击网络金融公司难以触及的层面,例如:线下用户信息失真、个人征信信息造假等。不要让线下的金融服务陋习阻碍网络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3.3传统商业银行信用体系与网络金融产品的逐步融合
传统商业银行对于网络金融的发展仍然持有很大的敌视态度,认为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侵占了线下传统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因此,虽然网络金融行业的企业拿出了极大的诚意想要与传统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但传统商业银行的反应依然十分冷淡,这就给线上网络金融服务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瓶颈,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协调好传统金融服务机构与新兴的网络金融服务企业,为两方找到一个合作共赢的切合点,既让传统商业银行在网络时挥重要的金融服务作用,又使网络金融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深化,完成线上金融服务与线下传统商业银行的有机融合,为我国金融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内网络金融发展形势整体良好,但在线上、线下信息交流以及服务融合方面仍然存在部分问题,需要各传统金融行业企业与新型互联网公司开诚布公地进行行业发展交流,寻求合作共赢的发展基础。促进金融行业进一步快速发展,跟随发展趋势,完成线下金融机构向线上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的过渡与转变。
我国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三部分。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改革,农村金融不断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但是,在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业依然存在着许多亟需改进和提高的方面。
一、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服务和产品单一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表现出贷款投向单一。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例,农业发展银行最初的政策性业务涵盖范围甚广,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副产品收购、农业技术改造等多项贷款。自1998年以来,我国加强了对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粮棉油加工企业贷款和开发性贷款先后从农业发展银行中划出,重点放在粮棉油收购资金贷款。截至2007年,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结构中,粮棉油收购贷款总额占比99%,其他贷款不足1%。
(二)员工业务水平低
从总体来看,农村金融机构员工主动服务的意识欠缺,为数不少的员工认为所谓的服务就是“办业务”,没有达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的服务标准,员工安于现状,精神面貌不佳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部分员工服务意识极差,对客户缺乏应有的热情,与客户发生正面冲突的报道也经常可见,极大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形象。
(三)服务效率低
虽然各银行内部也在积极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但没有充分调动他们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加之随着近年来金融业的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种类增多,业务更为复杂,每个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也更加漫长。金融服务效率低在一定程度上是员工的操作技能不熟练,技术不过硬而导致的。
(四)金融信息宣传工作不到位
金融信息工作是制定货币政策并了解落实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经验交流,加强各级银行联系,确保行业内部有效沟通的重要方式。但是,基层金融服务机构常常忽视了金融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缺乏高素质的信息队伍,信息收集与传播不及时;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工作缺乏制度保证;信息交流平台建设不完善,没有形成资源丰富的信息平台;信息实用性不强,不能反应基层实情等等。
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全方位支持“三农”发展
一是积极改善农村贷款管理,引导贷款投放,并在适当范围内将再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增加跨年度贷款权限和产业调整贷款权限。二是农村信用社要保证完成基本业务前提下,加大对农业产业支柱的支持力度,为农粮生产提供资金保证。三是农业银行要加大对农产品精加工、深加工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或项目要加以重点支持。
(二)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
农村金融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对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产生显著的影响。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尚未建立明确的行业服务准则和统一、规范的服务礼仪标准,农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人员招聘科学化
若想保证农村金融服务人员选聘的科学性,就要保证评价技术的先进性,要将品德素质测评加入到原有的测评中去,不仅要考察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也要充分考虑品德素质。
2、培训规范化
在培训内容上,不仅要强调金融服务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强调行政管理方面的知识;在培训过程中要按照培训大纲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培训及考核形式上,要采用标准化的操作手段、工具、程序,以先进的服务技术武装服务人员队伍,保证培训能够做到“学以致用”;在思想培训方面,要注重提高服务人员的政治意识、道德水平、思想能力等等,使其能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3、管理严格化
要想在公众心中树立起一个良好的形象,首先要保证金融机构每个服务人员要保持自身良好的形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将其自身素质及服务效果与职务升降、奖金福利等相挂钩,对于有损于金融行业整体形象的个别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罚,从每个工作人员着手,坚决执行每一项政策法规。
(三)提高服务效率
1、全面提高网点业务办理效率
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可以适当采用弹性工作制,允许基层机构在完成固定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灵活地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以满足群众的需要。对于特别繁忙的网点,可以适当增加网点人员配备,在保证每个人应有工作量的前提下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在一些办理业务客户特别多,临柜服务压力过大的业务办理高峰阶段,争取做到网点柜面100%的开工率,这样可以缓解工作人员的压力,有效提高服务效率。
2、有效增加自助设备的使用
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应当积极发展离柜业务,更多引导客户通过自助设备和电子银行办理部分业务。具体措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网络银行、电话银行、银行自助设备的便捷性与安全性进行积极宣传,扩大自助设备、电子银行的影响力,同时应当对如何防止网络诈骗等技巧进行宣传,使群众能够安心使用。二是通过加强对自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24小时实时监控,进一步减少故障发生率,使自助设备的完好率控制在98%以上。三是按照网点服务区域布局,适当增加自助设备的投放数量,并将自助设备投放重点分布在商业贸易区、居民社区等地方。此外,应当将自助服务范围逐渐扩展到水、电、有线电视非代收业务上,减少临柜业务压力。
3、合理配置银行资源
银行应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业务操作流程加以规划,采取业务分类处理的方法,针对不同业务而开辟不同营业柜台,实现网点柜台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多种措施而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四)完善监督机制
基层金融服务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服务监督组,对各网点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抽调监控录像,对存在服务问题的单位、个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适当的经济与行政处罚。各地区应当制定相关的监督管理办法,开设统一投诉电话并长期公示,为客户投诉提供途径。此外,各地方报纸、电视台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金融服务行业的监督宣传,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五)抓好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在以往的农村金融服务中,常常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导致金融服务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使服务双方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必须要以现代化信息系统为基础,建设一个能够整合相关服务信息并及时的信息服务平台。这个信息服务平台不仅要包括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还要借助现代化的信息通讯手段,充分发挥报纸、书刊、网络、电视等媒体的信息传递作用。
在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信息平台时,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畅通信息,确保快速收集、传递和有关信息。二是做好动态信息的交流,及时对各种金融政策、金融服务信息、客户需求等进行公布。三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通过信息平台将先进事迹进行及时推广。四是要本着为客户服务的原则,提高信息平台服务效能。五是加强对服务信息公布的监控。
参考文献:
①徐驰良,王蕴慧.增强金融服务意识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农村金融,2005(2)
②徐芳芳.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缺陷及完善.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2-94 -03
一、引言
当今世界已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和发展都已深刻影响和改变着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并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促使传统金融行业与电子商务、通信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不断融合发展,构建出以互联网为交易渠道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这一国际金融发展的新业态,并在传统金融领域内产生了深层次的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交易市场,既区别于以传统银行的间接融资,又区别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者形成的海量数据,通过社交网络,形成了对交易者资产信息状况的充分反映,且这些信息的获取成本较低。在方式上,由于互联网络提供了低廉、方便的交易平台,交易者可直接根据对方资信状况而无需通过金融媒介进行交易。从金融实践来看,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模式:电子支付手段、P2P借贷平台、大数据金融。
(一)电子支付手段
电子支付的基本产业链模式是由金融机构-网络运营商-第三方支付构成。而从商业模式推动方角度来看,可以将电子支付手段划分为传统商业银行推动的电子银行服务、非金融机构推动的第三方支付、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的“超级网银”。
传统商业银行推动的电子银行服务,如银行卡在线转账又称“网上银行”,即指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对客户方提供金融服务及一些互联网服务,是互联网对传统银行服务的一种替代。第三方支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信誉保障和实力的非银行机构,借助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与银行签约,在客户与银行之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该模式不仅仅局限于互联网支付,而是线上线下全覆盖,其应用领域更为丰富。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的“超级网银”打破了各大银行之间的壁垒,实现跨行转账和账户查询、在线签约等传统网银不可比拟的优势,并对国内的电子支付带来了突破性的发展。
(二)P2P借贷平台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网络小额信贷模式,指借贷双方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资金借与贷,借贷人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出借方,贷款人通过与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风险,并在所有信息中选择低利率借款。它是民间小额借贷与互联网相结合,资金持有者通过网络信贷平台将资金贷给其他资金需求者的一种借贷方式。目前,在移动支付、社交网络、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科技的推动下,这种金融模式逐渐发展成未来金融交易的主要形态之一。P2P借贷平台可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纯线上交易模式,该模式无需线下审核,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完成,不承诺保障本金,以拍拍贷为代表,借贷双方通过平台竞拍交易,若发生违约风险,平台不垫付本金。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然后平台通过所在区域的商,采取线下调查的方式来审核借款人信用,如翼龙贷。第三种是线下交易模式,线上网站平台仅提供交易信息,具体的交易手续由P2P借贷机构和客户在线下完成,以宜信为代表。
(三)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的运营模式,主要有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以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大数据金融是指通过对海量的数据进行筛选提炼,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和价值信息,并自动筛选出最需要资金的小风险客户,主动向其定向营销。这种营销模式可以节约大量的广告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在对客户评估时,还可以加强客户的资信准确度。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是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商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与云计算相结合。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网络银行方面,招商银行在1998年推出的“一网通”是国内首款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它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向客户提供转账等支付服务。随后,中行、建行、工行相继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2014年,我国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数达到9.09亿户,新增1.5亿户,同比增加19.71%;交易笔数达608.46亿笔,同比增加21.59%;交易总额达1248.93万亿元,同比增加17.05%。截止目前,个人网银、企业网银和手机银行在电子银行整体渗透率已经超过70%。采用网银支付手段的交易正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目前已经成为银行重要的利润来源。
在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领域,我国证券营业部于1996年开始试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2000年,证监会颁布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以规范网上证券委托业务。目前,我国证券业的经纪业务已经通过网上交易和手机证券,实现了网络信息化。网络保险方面,1997年,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正式开通,我国开始出现网络保险,之后,平安、太平洋、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也陆续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目前,总体上,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已拥有了自己的网站。自2011年到2013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已从28家增长到60家,保费规模快速扩大,从 32 亿元增长到 291 亿元,3年间增幅总体达到 810%,投保客户数从 816 万人增长到 5437 万人,增幅达 566%。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2014年第三季度,共有83家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业务。
第三方支付涉及领域已涵盖企业支付、网购、费用代缴、基金、保险等银行传统领地,包括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快钱等在内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已将银行个人和企业客户服务作为其重要战略业务。据iResearch艾瑞咨询研究数据显示,2014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超8万亿元,同比增长50.3%;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近6万亿元,同比2013年增长 391%,约为2011年交易额的80倍。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移动支付,在2013年、2014年两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预计2018年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有望达到18万亿元。
P2P网贷领域,国内根据借款主体的不同,P2P网贷可划分为P2P(个人对个人,如拍拍贷)、P2B(个人对企业,如爱投资)、P2N(个人对多个机构,如有利网)、P2G(个人对政府项目,如投促金融)等。2007年,“拍拍贷”成为我国第一家P2P平台。近些年来,随着P2P借贷模式逐渐被接受,大量小贷公司开展了线上业务,同时传统民间借贷也向线上进行转移,P2P网贷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据相关统计数据,2012-2014年期间,P2P行业发展迅猛,成交量从212亿元增长至252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69%。截止2014年底,全国运营平台1575家,P2P网贷领域整体处于快速发展中。根据相关数据的不完全统计,网贷领域总运行平台数量与成交额逐年增加,在2015年10月实现了该行业的第一个万亿元。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和成效,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在总体交易中所占的比例尚小,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认识不同,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意见不统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一)信息安全问题突出
信息安全是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互联网金融在给客户带来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信息和资金安全问题也非常突出。2014年中国网民规模6.49亿,手机网民5.57亿。其中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3.04亿,手机支付用户达到2.17亿。这一庞大的互联网金融规模,使得网络信息安全变得至关重要。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其金融信息的风险和安全问题,主要来自互联网黑客侵袭、病毒木马攻击、系统漏洞、用户信息泄露、安全意识淡薄,虚假金融信息传播、移动金融威胁逐渐显露等七个方面。同时,第三方支付、P2P等互联网金融新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安全管理水平总体上较低。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更多的为民间金融性质,在安全防护系统建设方面投入有限,应用信息系统安全和业务连续性问题突出,导致支付出现中断、客户信息流失及信息泄密等问题。目前,互联网金融业务多基于大数据,而数据使用范围和隐私保护尚不明确,从立法角度来看尚无数据安全边界的明确规定。为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避免由于信息安全问题导致互联网交易风险的出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理应得到重视,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问题
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监管问题也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监管制度和法律规范尚不存在。目前,我国分行业进行监管的体制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交叉融合趋势,同时,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制定的法规体系有效性降低。对于电子货币监管领域来说,我国对电子货币监管采样统一和标准化等原则,虽然具有提高运行效率及一定程度上避免资源浪费的优点,但其监管的单一化势必会抑制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发展往往领先于法律法规的监管,导致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有些规定尚无法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而造成对互联网金融新行态的规范不健全的现象。目前,对于网络融资平台来说,在资金监管、信用管理和业务范围等方面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一些新型余额增值服务如余额宝、理财通等,其监管问题也有待解决。此外,我国尚未出台有关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法律制度,这些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不利的。如何提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灵活性和兼容性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三)互联网金融技术有待完善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业务与互联网产生了密切联系,尤其是网络金融服务和第三方支付等金融业务,依靠以互联网平台技术的支持。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互联网金融应用支撑技术较为落后,互联网金融技术的支撑体系的发展速度与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营的发展速度相比不协调,导致互联网金融技术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金融业务的需要,尤其是在信息安全技术的运用方面,相关对互联网金融具有支撑作用的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新技术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五、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目前,尚没有专门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缺乏外部监管,而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其中,以互联网信贷的监管缺失问题最为突出,目前互联网信贷实质处在法律的边缘地带,我国尚未对此业务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因此,需要尽快明确监管责任,从法律法规层面上来规范和约束互联网金融,从而实现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发展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主动防御体系
互联网技术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必须适应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的要求。目前,网络攻击呈现自动化、智能化、手段多样化的趋势,而如何应对纷繁多变的网络攻击需要互联网企业加快主动防御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构建互联网信用网络技术,形成互联网金融的可信网络平台。互联网金融企业应主动创新,采用多种手段和技术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保证互联网金融网络体系的健康运行。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
由于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人才积累较为欠缺,构成相对单一,总体上,具备互联网编程、金融、网络运营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的相对缺乏可能将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中的重要限制因素。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对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网络技术、保险、证券、基金等)进行复合培养,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储备,弥补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的缺口。加快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和研究成果的转化,以适应不断创新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求,实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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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思遇.互联网金融业态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 2014.
【关键词】
网络金融;现状及其发展;未来趋势
0 引言
纵观我国现行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可以清楚地发现,网络金融在其发展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行业发展分支众多,无论在哪种类型的金融业务方面,网络金融的发展都与其息息相关。因此,伴随如今国内与世界同步发展的金融发展态势,网络金融将持续进行高效的发展,与此同时其市场份额也将不断拓展,最终全面融入我国各个金融业务的发展中去,成为与传统金融通道相抗衡的新型金融业务发展趋势。
1 网络金融的兴起
说到网络金融的兴起,可以说这是时展的必然趋势,网络金融也就是我们今天俗称的电子金融,这种金融业务发展模式是借助现代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向广大客户实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正因为这种金融业务处理模式大量借助了网络平台,因此更具有全面性和高效性,让客户的业务要求可以基本达到有求必应,实现了一体化和人性化的金融服务要求。从各个国家对网络金融技术的应用情况来看,从经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网络金融都占很大比重,在金融行业已然呈现全方位、多角度的发展模式进发。纵观未来,这种发展态势将会更加激烈,渐渐占领整个金融行业发展的市场份额。这种现实情况的发展提醒我国各个金融行业发展人,务必迅速将网络金融与世界金融之间的发展关系理清,真正将网络金融重视起来,让其对我国金融行业发挥更加有利的积极作用,以紧跟世界金融发展步伐,展现我国金融发展的巨大潜力。
2 网络金融产生的背景
2.1 网络金融发展的源动力是世界经济一体化
在二十世纪到二十一世纪之间,世界金融行业格局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利用很多新兴的金融发展模式实现了金融发展的变革,例如金融法律大幅改变、金融管制程度开始放松、金融机构得到充足等发展模式,这些金融变革的发展无不向世人展现一个事实: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然渗透到世界金融行业的发展中去,并潜移默化地引领着金融行业向一体化进程发展,世界银行也将改变固有发展模式而转向全能银行的发展模式。而在市场中的表现就是越来越多的客户开始与金融行业的相关业务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互联网的平台更多的应用到了金融交易中来,各个金融行业之间的业务发展也将因为互联网平台的高效性实现更加良好的金融合作。
2.2 网络金融发展的推动力是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普及
自从计算机技术被带到普通大众家里之后,网络经济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最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发展模式。更因为网络经济模式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展态势良好,所以如今的电子商务也乘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之风被带上了轨道,将由如今的初级发展阶段走向更新一步的变革和发展,现在的网银和网上支付使用的支付宝这两种交易模式就是良好的经济改革的体现。网上交易模式从发展之初就备受争议,这不仅考验着银行交易系统的完善性,更考验着虚拟网络世界的安全和可靠性;除此之外,更要求以往拥有固定经营模式的银行和金融网络服务平台要达到完美的结合,让客户在利用网络交易工具的时候能够放心,要做到这点就要求两者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适应地发展自身业务,相互推动地提高网上交易模式的可靠性,让网络金融模式在新兴的挑战和多变的环境下寻得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
2.3 网络金融的技术基础是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
关于信息技术在网络环境下的高速发展,普通的计算机网络用户是深有体会的,而这种网络信息技术不仅仅对千家万户具有深远影响,更对金融行业具有重大影响,它让金融业务的处理效率得以百倍提高,网络系统的自动处理功能大大减少了人工操作的劳动量,更让金融业务实现了网上操作,让虚拟的世界成为现实交易的良好平台。具体分析可以将其益处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系统的自动处理功能。这种网络金融业务处理功能不仅减少了人工处理的劳动量,更降低了人为金融业务操作的错误率,而且简化了业务处理程序和操作流程,在时间上取得巨大优势;第二、业务处理潜能可创造性。网络金融技术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初步实现了虚拟业务处理的便捷性,而网上业务处理还可以发掘更多更方便的业务处理功能,技术研发人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的潜能不断创新出适宜于金融行业业务发展的网络工具;第三、相互合作,共同发展。金融行业使用网络信息技术不仅仅实现网络金融业务处理的高效性,更推动了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这两者相互推动,将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金融行业发展和网络技术发展共同带来巨大的发展前景。
3 网络金融的发展趋势
3.1 打造服务水平更全面的网络金融模式和创新效果更丰富的金融产品
众所周知,网络信息技术中包括数据库和各项数据处理在内的各项信息技术处理方法的广泛应用,为如今网络金融的良好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技术基础和发展平台。在这种情况之下,网络金融行业的发展不应该仅仅满足于如今的发展成效,而是应该趁势头正好,利用这些越来越完善和不断成熟的信息技术,并通过金融企业人睿智的市场洞察力和发展眼光,发现客户的越来越多变的要求,从而打造服务水平更全面的网络金融模式和创新效果更丰富的金融产品,让网络金融发展之路不断快速前进。 [3] 此时,如何把握现在新兴的大数据、云计算的基础平台变化,就是值得大家研究的问题。
3.2 各种金融服务品牌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
由于网络金融模式的服务在广大客户中渐渐开始崭露头角,在不远的将来,这种金融模式将占领金融服务的大多数市场份额,不可避免地,网络金融服务的工作者和行业领导者也将越来越多。虽然这种发展态势是优良的,但同样少不了的是面对客户挑剔的眼光和越来越专业的要求,客户也必将对其进行严格甄选,因此,在严格的市场选择之下,网络金融服务业的品牌效应将逐渐展现出来,各种金融服务品牌也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品牌效应的产生可以让客户从众多金融服务提供者中辨别出更加安全可靠、信誉度更高的提供者。
3.3 网络金融服务逐渐趋于标准化和个性化
由于网络金融服务行业的工作方式较传统方式有巨大的改革,其工作环境十分特殊,需要服务的客户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其业务操作就具有很强的标准化和个性化特点。这就要求网络金融服务业提供者在服务于不同客户时要依据客户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量身定做具有个性的产品。通过这种标准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流程可以让网络金融服务越来越具有人性化特点,让越来越多的客户产生信任和长期合作意愿。[3]
4 对我国现行网络金融的发展提出建议
4.1 打造网络金融服务的品牌效应
我国现行金融行业发展模式有多个不同的分支,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在内的多种金融模式共同竞争市场份额,但是金融行业的企业发展仍然保持单一的金融模式。在这种情况之下,企业发展致力于打造属于自身金融模式的企业金融品牌,这种方法很好地为自身建立金融业务的业内名誉。网络金融模式的金融行业发展也同样需要打造网络金融服务品牌,让自身的企业信誉迅速提高,带领其他网络金融服务也逐步成长。
4.2 培养网络营销服务的多样化
如今网络营销方式是网络金融服务最重要的一种经营方式,它的营销状况决定着金融网站利润走向。在现行的金融网站业务处理状况中大都缺少统一法定的服务定价,这种情况考验着金融网站的网络营销手段和能力。随着客户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平台寻找高要求的金融服务,网络金融服务要及时准确地捕捉客户的社交信息,通过发展和创新更符合客户体验要求的金融服务项目来推动网络营销的发展,从而促进网络金融服务的全面发展。
4.3 紧跟时代步伐更新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理念
随着世界金融行业发展的高度信息化,互联网这个共享的平台不仅带来了巨大的商机,更考验着我国金融行业对巨大信息量的把控和对顾客越来越高要求的满足程度。在这种情况下,网络金融服务业不仅要致力于提高自身的信誉和服务效益,更要从服务理念出发,针对整个业务流程和后期的售后服务与客户的体验感受,对网站各项功能创新出更加现代化、人性化的操作平台和服务方法。只有从市场环境和自身发展趋势双向考虑,宏观把控好顾客走向和发展理念,才能更好地在市场竞争中展现自身的网络金融服务优势。
5 总结
总之,我国网络金融服务业应该紧跟时展步伐,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上双管齐下,又好又快地发展。同时要在基于现有技术基础的服务之同时,紧跟技术变化,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王琴,王海权.网络金融发展趋势研究[J].商业时代,2013(03)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9-132-02
由于全球经济增长整体处于低谷时期,我国的出口型经济受到影响,沿海大量外向型中小企业订单减少甚至倒闭,大量农民工被迫提前、集中返乡,出现了大批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现象。在我国经济由出口拉动的外向型向内需经济转型的初期,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就业问题,成为目前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它不仅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还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以及整个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经济转型的成败。
1 中部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1 中部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现状
对中部地区的返乡农民工调查显示,中部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主要集中在小型企业,企业形式以个体和私营为主。从产业构成看,农民工返乡后在很多行业进行创业就业,如特色种植养殖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加工业、农村旅游业等。从总体上看,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在一、二、三产业的总体分布情况: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占到28.3%,第二产业的工业、建筑业占30.7%,第三产业占32.1%,其他8.9%。经营形式中主要以个体经营为主,其次是合伙企业,部分采用股份制和承包形式,主要属于商品农业的开发行业。
回乡农民工大多选择在离家不远的小城镇创业和居住。选择在乡村创业的占46%,其他54%的创业者则集中在(集)镇。已经获得城镇户口的占13.5%,来取得城镇户口的人中,约三分之一希望取得城镇户口。总体来看,回乡创业者还处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大部分回乡创业者虽然回到城镇创业,但是仍然没有实现举家迁移,也没有取得城镇居民身份。
1.2 中部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原因分析
首先,出口受阻导致大批沿海外贸型企业停产、倒闭,造成大量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东南沿海不少劳动密集型、外向型加工企业在出口减少和自身经营周期调整的双重压力下,因订单不足、出口受阻等原因,出现停产、关闭、破产等情况,导致部分农民工工作不稳定或歇岗、失业。中部地区诸如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等劳务输出大省,外出务工人员成为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农民工像候鸟一样在东南沿海与家乡之间迁徙,大量农民工被迫返乡,使得他们的就业问题变得严峻起来。
其次,沿海发达省份许多企业尤其是建筑和服务行业,对劳动者都有许多技术和年龄方面的严格要求,由于很多农民工因没有接受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年龄偏大而造成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也迫使他们失业返乡。
最后,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地方一系列“扩内需,促增长”的出台,吸引部分农民工返乡创业。如国家的粮食收购和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地方的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等措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2 中部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融资问题分析
针对中部地区的调查显示,当前返乡农民工创业面临的困难主要有:融资难、用地难和政府服务不到位。近八成返乡农民工在创办企业时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支持,70%的受调查者认为资金筹集困难。创业初期主要务工积攒的有限资金购买设备和租地建厂,开业后流动资金比较缺乏。部分企业的产品有市场,但因融资困难,无力扩大规模,甚至部分企业在开业不久后就因筹集不到更多的资金而濒临破产。如何解决返乡农民工融资问题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客观分析融资困难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农民工自身的原因;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而农民工的自身因素是造成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
2.1 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首先是信息不对称。信贷市场本身就是一个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市场,回乡创业的农民工在创办企业时缺乏相关的中介机构为他们提供信息服务,不利于信贷人员对企业市场前景的预测。一方面,由于农民工长期在外务工和生活,当地金融机构对其不太了解;另一方面,农民工在外务工期间,对金融信息关注不多,不了解国家出台的关于返乡农民工小额担保贷款、农民工创业贷款等金融政策,错过贷款机会。同时,农民工长期在外打工,金融机构了解和获取农民工的信用、收入等具体情况比较困难,很难对其展开信用评级。因此,农民工很难符合金融机构的授信评级要求。其次是条件不具备。部分农民工返乡创业达不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从而难以获取贷款。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多为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竞争激烈,稳定性差,淘汰率高。再加上企业资信状况不佳,大部分未建立正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家族化粗放式经营管理普遍,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六成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都是3B或3B以下,财务报表不规范使得银行对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盈利前景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
2.2 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总体资金紧张。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资金总体表现为供不应求。而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向大中城市及重点优势产业集中,对县域企业的金融支持逐渐弱化。农村信用社由于底子薄,资金不足,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加的资金需求,目前的金融体制使农民工无法像城市创业者那样便捷的完成创业融资。其次是金融机构的减少。目前,县域金融机构的吞并,乡镇金融机构数量迅速减少,造成农民工创业融资的来源减少,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大型地方性银行中,除农业银行有乡镇机构和涉农贷款余额外.均无乡镇金融服务,无法完成对农民工的资金支持。最后是部分银行重利避险,对农民工创业信心不足。农民工融资困难,根本原因是银行对农民工创业没有信心。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大多是种植、养殖业,与市场供求不能有效对接,是“二级市场”,弄不好就“打水漂”了。银行为了防范信贷风险,基本上对农民工不发放信用贷款,仅仅发放抵押担保贷款。而农民工创办的企业规模偏小,没有足够的实物资产用来抵押贷款,加之担保条件也很难合格,因此银行信心不足。
一般来讲,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不仅要拥有比较成熟的项目,更需要有一个能高点起步的服务平台。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信息服务的落后,也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制约了返乡农民工的创业。
3 农民工返乡创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3.1 设立地方农民创业基金
通过财政专项拨款和企业出资设立农民工创业基金,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负责基金的投放和披露工作。创业基金重
点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对创业农民实行小额贷款贴息,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对提出申请并满足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基金支持,更能培养一种感恩回报的风气,扩大基金规模,带动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3.2 鼓励合伙创业
通过合伙创业,企业自身的资金总量和资产规模得到增加.竞争实力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自身的信用评价等级,扩大贷款融资平台。返乡农民工合伙创业还能分散创业风险,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有创业意识的农民工加入到创业大军中,此外,还有利于彼此的经验交流共同为企业出谋划策,人才作用得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的得到有效整合,使得企业更能做强做大。
3.3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这是运用保险分散的原理,在农民工和金融机构之间引入保险公司这一“桥梁”,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当投保人的债务不能偿还时,由保险公司就支付的保险金代为偿还。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不仅能提高农民工的贷款成功率,同时也保证了银行的利益,实现了借款返乡农民工、农村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的共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属于典型的保障类金融产品,保费低廉尤其适合创业初期资金短缺的农民工。
3.4 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创业能力
由于返乡农民工多是第一次创业,经验不足,政府要加大免费创业培训的投入。将农民工培训资金列入政府预算。在创业培训的内容上,要将技能培训与培养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结合起来。举办重点行业的创业培训,加强创业辅导和指导,邀请创业明星、企业家、专家学者向返乡创业者传授创业经验和技能以及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在政府主导原则下,引入多方主体参与,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农业协会、农村经济组织及农村龙头企业的积极作用。通过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引领更多的农民工参与到科学的创业浪潮中。
3.5 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
要保证农民工的创业成功,必须要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乃至整个金融服务体系不断进行创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一个积极有效的创业环境。一是加强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力度,放宽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对象和地区范围,加大对农民工创业贷款的支持。二是创新金融产品,针对农民工创业的特点,有效满足贷款需要。积极发展小额信贷,位农民工提供额度不大但期限长、利息低、覆盖面广的贷款。三是放宽贷款抵押物的范围.允许返乡创业农民工房屋产权、机械设备和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为抵押品。四是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积极发展服务于农村的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推进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五是加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担保的作用,建立“农民工回乡创业担保基金”;通过担保风险的补偿和担保机构的激励,提高商业性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积极性,为农民工回乡创业获取贷款提供方便。
4 结论
通过对上述政策的综合运用,有效解决中部地区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融资问题。此外,还要解决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的用地难和政府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切实保障中部地区返乡农民工中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率先创业。在起到示范作用的同时,以创业带动就业,不仅能促进中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吸纳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为广大中部地区的农村社会繁荣和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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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贾丽君.关注金融危机中的返乡农民工[J]。中国合作经济。2009。(1)
关键词 p2p网络借贷 民间借贷 人人贷 网络监管
作者简介:赵精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64-03
近几年来,伴随着经济高度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压力,我国民间借贷日渐活跃,以互联网为交易平台的网络借贷也渐渐兴起。其中,p2p借贷(peer-to-peer lending)作为一种新型借贷模式开始进入经济生活并成为金融监管的对象。p2p借贷依靠互联网信息传递的便利性,可以实现借贷双方直接对话,从而突破传统银行融资的一些壁垒和障碍,对缓解小型企业或者个人资金短缺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2005年,英国诞生世界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2007,我国出现首家p2p网络平台——拍拍贷。不过,由于我国缺乏健全的网络监管体制和社会信用体系,p2p网络借贷的债权人利益存在潜在风险,因此,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成为加强p2p借贷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中,作者利用收集整理的相关文献,试图从信息管理、担保等角度探讨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
一、p2p网络借贷概况
(一)p2p网络借贷的概念、特征和功能
p2p网络借贷是英文peer-to-peer-lending的翻译。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p2p网络借贷在我国称为人人贷。一般认为,p2p网络借贷是点对点的借贷,是贷款人和借款人通过特定的借贷网络站点,交换各方材料,协商借贷事项,最终达成借款协议、实现借贷目的的网络活动。具体地说,就是具有闲散资金并打算获得利息的个人,通过借贷网站的居间功能,将资金贷给资金需求者的融资活动。其中,借贷网站作为中介机构对借款方的个人信用、偿款能力、用款效益、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这种网络借贷模式虽然借助网络服务,扩大了贷款人和借款人的范围,但其实质上仍然是借款关系,属于民间借贷方式。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只要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合法的,借贷双方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与传统银行融资相比,p2p网络借贷具有下列特征:一是贷款交易直接,简单快捷。出借人与借款人通过网络的服务平台了解需求和供给,达成合意后,直接签署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合同,省略繁琐手续,既快速满足资金使用需求,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双方信息相对透明、沟通便利。出借人和借款人通过网络互相了解对方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出借人容易了解借款人的资金用途和使用效益,借款人按照还款进度可以及时向出借人偿还贷款和支付利息。整个过程借贷双方可建立良性的沟通,三是依据信用评估,出借人易于甄别选择借款。在p2p网络借贷模式中,出借人可以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出选择。信用好、等级高的借款人不仅会得到优先满足,也容易获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四是可选择多个借款对象,利于分散风险。出借人可以根据信用评估选择多个借款人,将资金分散成最小可能额度,分别贷款,最大程度地分散风险,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五是贷款门槛低、渠道成本小。p2p网络借贷没有贷款额度的限制,也较少对借款人条件进行限制。
通过p2p网络借贷,可盘活民间资本,满足个人和企业的小额融资需求,对于促进个人消费和创业、推动小微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帮助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的生产和生活,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p2p网络借贷也会遏制民间高利贷的蔓延,防止地下钱庄的无序繁衍。当然,由于p2p网络借贷是借助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民间借贷模式,在借贷过程中需要的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因此,在相关法律不健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p2p网络借贷可能会突破民间借贷的界限,将网络平台变成准金融机构,或者出现虚假信息泛滥、个人信用良莠难分、投资项目真假难辨等问题。这样,借款人的投资行为就像一种冒险,其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二)p2p网络借贷模式
依据国内外的市场经营模式,以及网络平台的功能,可以将p2p网络借贷的分为三种模式:(1)单纯中介型:贷款网络只提供一个贷款需求与投资机会的信息平台,对贷款违约与否并不负责,主要的收益依赖于服务费。最为典型的是美国的prosper(http://prosper.com/),我国的拍拍网。(2)复合中介型:复合中介型的网络借贷模式不仅仅是平台中介,还有担任联合追款人、利率制定人以及担保人的职责,在这种网络借贷模式下得收入主要是服务费,依据不同的服务从而收取的第三方催收费以及转账费。具有代表性的是英国的zopa贷款模式。我国则主要是宜信公司(http://creditease.cn/)。(3)非盈利公益型:非盈利公益性的网络贷款模式侧重于弱势群体的需求,主要是向他们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通过分散资金来降低风险。例如美国的kiva(http://kiva.org),我国的齐放网(qifang.cn,已关闭)。
二、p2p网络借贷债权人利益面临的风险
(一)借贷合同中债权人面临的风险
由于存在上述三种p2p网络借贷模式,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对比较复杂。不过,基于借贷而形成的债权关系是借贷双方基本的法律关系。在p2p网络贷款环境中,借贷双方身份和业务只需通过网络就能够进行审核交易,如果借款方信息失真或遗漏,就会影响交易安全。而且,借款人可以多头开户,借新债还旧债,债权人风险可能会累积加剧。此时,贷款人即便通过电话催收、降低借款人网络贷款信用等方式督促借款人还款,其权利也难以得到有效维护。显然,借款人违约是债权人利益的最大风险,这是网络环境下基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信用风险和信息风险。
(二)抵押合同中债权人面临的风险
为减少贷款人风险,p2p借贷网络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物品抵押,或者向贷款人提供基金支持。比如,我国的宜信网与贷款人签订的合同有风险专用资金条款,当借款人不偿还借款时,宜信公司用
内部提取的风险专用资金补偿贷款人本金及利息。这并不能抵消借款人的偿还义务。而且,贷款人如果无法实现抵押权,其利益必然受到影响。
(三)居间合同中债权人面临的风险
单纯中介型p2p网络借贷模式中,借贷网络与借款人、贷款人之间形成居间关系,网络主要向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并提供收集审核两方基本信息、协助催收贷款等服务,从中收取一定服务费。近几年来,一些贷款网络在特定时期控制着平台内大部分滞留资金,加剧了资金管理风险;还有一些贷款网络将非法吸收贷款人资金,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操作风险。
三、p2p网络借贷债权人利益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信息不准确及信用不真实造成的风险
与现行银行体系相比,p2p网络借贷缺乏完整的征信系统。信贷网络对借款人、贷款人的信息掌握不可能全面、真实,借贷双方的信息存在不透明情况,由此加大债权人的风险。与亲朋好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相比,p2p网络借贷的借贷双方都是从未打过交道的陌生人,贷款人或信贷网络一般只能通过电话、网络等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基本信息主要是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以及熟人评价等信息。一方面,这类证明信息很容易造假;另一方面,即使是真实的证明材料,也由于其片面性,致使贷款人无法对借款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信用评价。此外,贷款人对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贷款用途等很难进行专业跟踪和调查。目前商业银行在办理类似贷款时,需要遵守完整的授信评级制度、信贷管理程序和系统,贷款管理人员都是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具备良好的金融业务专业技能。p2p贷款网络的信用管理系统及信用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很难达到前述要求。更为糟糕的是,一些借贷网络自身商业信誉也可能差强人意,刻意降低信用审核门槛,以促成贷款交易,甚至从事非法吸储和高利贷等违法行为,这就给出借人的债权带来难以估计的风险。
(二)缺乏外部监管带来的风险
p2p网络借贷主要是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目标的融资模式。贷款网络平台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借贷双方牵线搭桥,网络平台公司只相当于一个贷款中介,既不吸储、也不放贷,只赚取手续费和管理费,这是其合法经营的底线。但是如果缺乏法律规范,疏于监管,网络借贷公司就可能采取设计理财产品等方式,从借款人手里非法吸储再倒手放贷。尽管每个放款人的金额较小,但集合起来也是规模不小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借贷中介很容易变身为“地下钱庄”,从借贷中介异化为打着理财幌子的非法吸储和放贷机构,由此给债权人带来难以估量的经营风险。
(三)证据无纸化、追索不畅引发的风险
p2p网不像传统借贷方式需要签订纸质合同。因此,如果网络技术有疏漏,电子证据取证工作不成熟,就可能让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利用p2p网络实施诈骗、非法融资等活动。另外,商业银行贷款发生信用风险时,银行可以通过严格的追索程序(比如申请冻结借款人账户、处置抵押物等)来避免损失。但是,p2p借贷网络平台往往缺乏合法的追索渠道,使得投资人债权难以实现。如利用非法的催收组织,就很可能会形成其他的法律纠纷和非法事件。
四、对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建议措施
(一)完善p2p网络借贷的立法
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新型的民间融资模式,其问题频发的根源在于没有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因此,建立并完善与之相关的专门法律以及相应立法显得尤为必要。
首先,国家应当通过立法对网络借贷的性质、地位、组织形式、监管主体、运营规范、进入与退出机制等加以规定。针对我国先后出现的平台淘金贷、优易网跑路事件等问题,立法应当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定位为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坚持“三不”原则:不吸储,不放贷,不担保。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从事金融服务时,应当认真核查信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非法使用。关于网络带宽平台的管理,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三种模式:(1)通过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予以规范。比如,温州、鄂尔多斯等地成立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由该中心组建公司,以公司的方式引导p2p网络平台入驻开展借贷业务,每一网络平台必须将有关交易数据登记备案。(2)通过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协会进行规范,这种模式在上海已开始试点。(3)成立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自律联盟。
其次,立法应考虑借款人不清偿借款时,是否存在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对于擅设账户吸收客户资金的行为,是否应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
(二)利用网络技术完善征信体系,加强借款人信用评级
信息不对称以及信用的不真可以通过完善征信体系加强借款人信用评级的方式加以弥补。借款人信用评价是由特定机构依照一定标准对借款人诚实经营状况进行审查核实,给予一定等级设定的评价活动。我国拍拍贷对借款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银行提供的信用度进行核实,有利于减少、遏制履约风险。特别是对于生产规模小,人员不多的初创企业,更应该建立完善征信体系的建构。
我国的拍拍贷对美国的征信评级模式进行了借鉴,拍拍贷依据“线上得分”以及“线下得分”来核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其中线上得分主要包括身份证以及手机实名认证以及还款记录等,线下得分主要包括用户提供的结婚证以及工资证明等信息,有年龄,学历,工作以及收入等各项因素,从而对借款人的信用加以评级。
在欧美,个人征信体系比较完善,透明度也很高,因此p2p网络信贷机构运营良好。比如,在美国办理p2p网络贷款时,借款人只需要提供美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明即可在网站注册,当其拥有超过520分的个人信用评分记录并完整填写个人情况时,信用评价系统就会自动根据这些材料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
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征信业管理条例》,《条例》对个人征信业务实行严格管理,在市场准入、信息采集及查询范围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按照该《条例》,p2p网络信贷行业需要制定信用评分体系和等级标准,逐步与银行业征信系统及其他征信系统的对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制定必要的信用惩罚机制,在征信过程中要注重并加强隐私权保护。
(三)金融监管与网络监管相配合,构建层级分明的p2p网络贷款监管体制
对于p2p民间借贷缺乏监管的现状,可以采用金融监管和网络监管配套的方式,构建层级分明的p2p网络借贷监管体系。首先,加强地方政府的监管。p2p借贷网络平台属于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服务范畴,网络借贷的区域性、地方化色彩非常强。因此,应将部分金融监管权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行业发展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在各地金融管理部门备案,接受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其次,发挥p2p网络借贷行业协会自律监管的作用。p2p网络借贷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鼓励协会成员遵守行业规范,通过实现自我约束,进而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最后,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内部监管机制。p2p民间借贷网络平台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
建立严格的内控机制,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完善规章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确保网络平台运营的稳定、安全。例如:宜信模式的债权转让模式就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它通过完善自我监管模式有效避免集资。宜信模式的特点是“先以自由资金放贷,再将债权转出”。宜信在与投资者签订理财协议的时候,会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获取投资者银行账户的代扣授权,允许宜信随时划拨投资者银行账户的资金。签署理财协议之后,并不会马上扣款计息。而是需要有可供转让的债权之后,宜信才会划拨投资者账户资金进行配置。通过这样一种内部监管模式,有效避免了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
(四)设立融资担保,推进贷款保险制度,对贷款债权人权益实现双重保障
针对p2p网络借贷存在的证据无纸化、追索不畅的弊端。结合p2p网络借贷的特点,可以通过设立融资担保并借鉴英美国家的贷款保险制度弥补这一问题。
设立融资担保。融资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借款人按照《担保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贷合同的规定,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其中担保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二是引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由担保机构对借款人融资实施担保,以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困境,同时可有效降低债权人经营风险。在借款人不偿还借款时,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依照约定条件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例如:北京的安心贷,由三个担保公司联合运营并提供担保,合计注册资金有6.2亿,已经超过了一般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规模。
推进保险制度,通过由保险公司为债权人利益提供保证的方式实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这里主要是借鉴了美国和英国的做法。为防范借款人的履约风险,美国prosper和英国zopa推行保险制度,即贷款网络平台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在借款人不能支付借款时,保险公司可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借款本金利息。我国可以借鉴英美网络借贷机构利用保险公司的成功经验,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通过借用保险制度,依据保险合同,保障贷款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也将借贷网络平台的风险减少到最小,有利于网络平台高效运转,促进p2p网络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
0引言
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是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开设的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新兴专业。当前,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在专业建设中形成发展瓶颈,亟须通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来突破发展过程中的困境。本文以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实践为切入点来研究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在供销合作社积极服务农村金融,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背景下,农村合作金融专业在人才培养上与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对接机制与模式,从产学对接视角来研究如何既促进农村合作金融专业提升专业规模和专业建设质量水平,又拓展农村合作金融专业服务行业的新途径。
1产学对接是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方向
1.1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为服务三农,满足农村金融市场对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近年来,我国应用型高校陆续开设了农村合作金融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新时代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心理素质、高尚职业道德,掌握现代农村金融基本理论与实务操作技能,了解农村合作经济领域相关知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各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虽然成立时间较短,但经过近几年的专业建设,在人才培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农村金融市场输送了一定的合格的技能型人才,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但是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作为新设的专业,其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第一,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从课程到实训都与传统的其它金融类专业类似,没有体现农村合作金融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第二,专业招生规模一直没有扩大。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从成立以来,各高校的招生规模每年都不大,没有体现专业规模优势和农村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对人才的增长需求;第三,专业毕业学生就业的专业契合度不高,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稳步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但广阔的农村金融市场似乎并没有为专业学生打开施展才能之门。
1.2产学对接是解决专业发展困境的最终途径
产学对接指的是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应符合产业发展需求,为产业发展服务,实现以专业适应产业,以产业引导专业的目标。产学对接在目标层次上要高于校企合作,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产学融合,实现专业与产业协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人才培养中面临的上述困境,究其根源可以归结到一点,那就是专业的人才培养没有积极与产业对接,没有得到产业支撑,没有从产业发展中分得一杯羹。因此,如何依托产业,利用产业,与产业融合是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方向。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市场多年,在农村形成了广泛的基层组织体系,具备天然的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优势。近年来,在政策推动下,供销合作社大力服务农村金融市场,并取得巨大成效,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见证者和积极参与者[1],这些都赋予了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强大的创新力、生命力和源动力。
2产学对接产业基础和产学对接内容
2.1产学对接的产业基础
与城市金融比较,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还欠发达,农村普遍存在金融产品匮乏、融资难等现象,这极大制约了农村的发展[2]。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供销合作社是面向农村、为基层农民服务的经济组织,服务农村金融市场是供销合作社的新使命。同时,随着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业务转型的推进,供销合作社自身实力增强、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也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熟悉金融业务的人才,具备了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和条件。当前我国供销合作社依托农村金融市场开展了多种金融服务实践,比如参股村镇银行、参股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典当公司以及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设立合作金融性质的资金互助社等,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注入活力,而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又为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2.2产学对接的内容
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的发展困境源于脱离产业,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丰富实践为农村合作金融专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载体,因此农村合作金融专业的人才培养应与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实践对接,从产学对接角度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拓展专业发展空间[3]。
2.2.1专业课程对接
当前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基本上承接了金融专业的课程体系,主要的专业课程还是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保险学、投资学等传统课程,这些课程很难体现专业的差异化特点,也与金融产品快速创新的农村金融市场不相适应。从供销合作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开展的金融业务来看,其主要着力点在小额贷款、担保、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和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组织,因此专业课程对接意味着农村金融专业应全面改革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从传统的金融理论课程体系束缚中走出来,根据农村金融市场需求,建立以小微金融业务为主的新兴农村金融业务模式的应用型课程体系,同时加大金融营销、金融礼仪、口头表达、金融应用文写作、金融法律法规等课程,彰显农村合作金融专业特色,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与其它金融专业差异化发展。
2.2.2实习实训对接
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主要培养适应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实习实训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占有主要地位,基于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实践,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产学对接人才培养中应着重实现实习实训的对接。首先,实习实训内容对接。当前农村合作金融专业实训还是银行柜台业务操作、证券投资等传统的金融专业实训内容,没有体现农村金融市场最新特点,造成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脱节。依据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内容,专业实习实训应转移到以小微金融业务为主的实习实训之中。以小额贷款实训为例,应着重开展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用于生产、经营的小额贷款实训,加强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实训,同时开展大学生创业贷款及农民脱贫致富贷款的实训。其次,实习实训环境对接。供销合作社在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中创办了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机构和组织,以安徽省供销合作社为例,形成了以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因此,农村合作金融专业既有的,以银行、证券为主的校内实习实训环境,无法满足与供销合作社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产学对接,需从整体上构建专业实习实训环境体系,开设相关的小额贷款、担保、典当、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业务操作实训项目,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软硬件实习实训设施。
2.2.3教师队伍对接
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教师主要教授货币银行、证券投资及财务等方面的课程,对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及互金融机构的业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所欠缺,因此教师队伍对接是实现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与供销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产学对接的关键因素。实现教师队伍对接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对于小额贷款、担保、典当这样的操作性很强的金融业务,专业教师如果没有相应企业的工作实践很难培养合格的适应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人才。二是企业一线工作人员走进课堂。在教学设计中,对于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实习实训应由企业人员来指导,使得学生获得的技能与农村金融市场无缝对接。教师队伍双向对接机制可以有效加强师资力量,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4]。
2.2.4校企合作对接
产学合作的落脚点在于校企合作,校企合作的成效是决定产学对接成功的关键。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产学对接的校企合作主要立足于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校企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从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的实践来看,其涉及的金融组织较为广泛,既包括传统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还包括许多新兴的金融组织,这些金融机构或组织在业务模式上区别很大,产学对接的人才培养要求校企根据农村金融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合理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立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实训体系、考核方式等。二是校企合作共同开发实习实训资源。以教材为例,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为新设专业,相关的涉及农村金融业务的教材稀少,质量不高,应用性不强,因此校企合作应着重开发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及担保、典当等具有农村金融特色的校本教材,满足教学需求。三是校企合作共同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农村合作金融专业已有的实训基地一般是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等,在与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实践的产学对接中则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开发以小微金融业务为主的新的校外实训基地,提升专业与产业对接的契合度。
3结语
农村合作金融专业人才培养与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金融市场对接是拓展专业发展空间,实现专业服务产业、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产学对接的关键或基础在于校企合作的有效开展程度,只有通过校企合作,农村合作金融专业的人才培养才能融入到产业中,并从产业发展中获益。因此,在产学对接中,农村合作金融专业除了要实现专业课程与小额信贷、合作社互助融资等理论和实践课程对接、实现专业实训与供销合作社开展的金融业务对接、实现专业教师知识和技能与产学融合要求的对接,实现专业与供销合作社参与的金融企业相互合作的对接,还要着重探索对接的机制,找到校企双方利益的契合点[5],实现校企双方共赢,才能推动产学对接不断深入开展。就学校来说,其最大的优势在于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资源,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也在于能获得合格的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因此,产学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校企双方的利益汇合点,从这一点来说,高校农村合作金融专业实施的产学对接人才培养模式既能推动专业发展、又能满足企业和产业人才需求,从而形成良性互动。
作者:刘岚 单位: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华合作时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巨大[EB/OL][2014-02-20]..
[2]于敬.我国各地区农村金融市场现状与问题[J].对外经贸,2013(3):106-108.
生产业是人力资本、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高度依赖于人才和知识,而对能矿资源的依赖程度大大低于制造业,并能为制造业提供知识与技术支持、促进制造业降低对资源环境的依赖、有助于提升制造业的效率与竞争力。加快发展生产业的总体战略目标,就是大力发展生产业,加快生产业与制造业的融合、互动,以知识、技术、信息密集型的生产业的发展改造传统工业,支撑现代工业,促进制造业的技术进步、产品升级和结构优化,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有效推进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生产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在全球化进程中不断增强综合国力。
(二)发展目标
国际经验表明,服务业加速发展期一般发生在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由中低收入水平向中上等收入水平转化的时期。今后10-20年,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类似的阶段。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十一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比2005年提高3个和4个百分点;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2%,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经济结构向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转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服务业结构显著优化,就业容量显著增加。党的“十七”报告提出,要在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进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根据上述目标和要求,结合国际经验和制造业服务化的基本趋势,未来我国生产业的发展目标就是,到2020年,我国生产业占服务业增加值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超过50%和25%。
二、战略重点
综合各种因素考虑,我们认为以下行业应是我国未来投资战略的重点:
(一)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科学技术是生产要素体系中的主导因素,是经济持续发展的源泉,是决定一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最为活跃,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出现递减趋势,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的重要性将明显上升。我国当前正处于这一阶段,但我国目前科研和技术服务现状却是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薄弱、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产学研结合不紧密,许多科研成果走不出实验室,而制造业和企业需要大量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又一时得不到满足,导致我国的制造业和经济竞争力难以提升,始终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环节。推动现代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是科学技术,在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其经济增长中有60%已上来自于技术进步,而我国经济增长中仅15%左右依赖技术进步。当今许多国际著名的跨国制造企业都在加大对技术的投入,有些甚至逐渐放弃其原有的部分制造业环节,集中资源和优势于研发、技术环节。如著名的IBM放弃了Pc硬件制造环节,将这部分业务转让出售给联想公司生产,而IBM自己却集中精力投入科研、产品设计和售后服务及技术维护。
现实国情和世界科技和社会发展趋势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科研和技术服务等现代生产业,以迅速赶上世界科技产业发展的步伐。《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已明确了我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并确定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这意味着到2020年,全社会科技研发经费年投入总量将超过18000亿元。从近年来我国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与研发经费支出的比例看,基本上维持在17%左右,按这一比例推算,到2020年时这一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将达到3000亿元以上,未来投资的重点是不断改善科研条件和科研手段,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关键研究实验设备的投资力度,通过加大对企业研发投资的财政资金补贴、税收优惠和信贷扶持力度,降低企业研发投资风险,提高企业研发投资的积极性。
(二)金融业
金融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国民经济的各项活动都离不开金融服务业的强有力支撑。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谁掌握了金融控制权,谁就掌握了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导权,发达国家利用强大的金融体系掌握着国际资源的价格及其在全球的配置。目前我国金融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存在着影响力弱、覆盖面不够以及较大的脆弱性和风险等问题,对我国经济发展应有的推动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尤其是外资在金融领域的过度进入对未来我国金融和经济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未来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并不是金融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问题,而是金融体系的健全、金融市场的对内开放、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提高。而在未来投资战略选择上,应重点加大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体系、金融信息化设施等建设的扶持力度,开放金融投资市场,支持和鼓励民间资金投资金融服务业。
(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尽管是相对传统的生产业,但在我国仍然是需要大力发展的重要产业,也是我国生产业中投资规模最大的产业。未来我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投资重点是加大铁路、中西部地区公路干道、农村公路、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着力构建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交通物流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加快交通建设和投资市场对民间资本的开放步伐,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建立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公路建设的财政补贴和政府投资倾斜力度。
(四)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是信息经济时代的代表性支柱产业,是信息经济发展的基础。尽管我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但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我国在产业起步上抓住了难得的机遇、落后并不太多,发展相当快。根据第一次经济普查结果,2004年我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企业利润总额达到1674.2亿元,仅次于批发和零售业而在第三产业14个行业中居第二位。在未来全球产业竞争中,
我国必须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抓住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的历史机遇,在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同时大力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未来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发展的重点是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为突破口,抓住契机,集中力量支持关键软件产品及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全面提升和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能力,加大信息产业和传统产业融合的力度,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培育新型信息化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未来投资重点应是继续强化信息传输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一代移动通讯与互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产业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的投资力度。
(五)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会计与审计服务、市场调研、广告与营销策划、评估咨询、会展服务等,专业技术性强,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专业服务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现代商务服务业是增长快、就业广、生产率高的行业之一,体现出现代经济发展的三大特征:高成长性、高附加值和强积聚性与辐射性。从现代制造业的产业价值链看,在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三个环节中,生产制造是附加值最低的环节,而研发、销售及服务环节的附加值占整个产业的绝大部分。目前我国贴牌代工的加工制造产品,其总价值中加工制造环节的价值只有大约一成左右。在香港,专业服务的平均附加价值占到产业产值的66%,一般工业附加价值占产业比重却只是30%左右。我国目前的商务服务业从整体和分行业来讲都与世界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在许多领域无法与外资机构进行竞争,难以对我国工业制造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大的支撑力。但是,近年来我国商务服务业发展很快,成为第三产业的重要产业。按经济普查结果,2004年我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企业利润总额达到1482.7亿元,超过交通运输和房地产业而在第三产业中居第三位。
对于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的多少并不是一个重要因素,除会展业对固定资产投资的依赖相对较高外,其他行业主要是以人力和知识资本的投入为主,因而未来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主要是培育市场主体尤其是本土民营企业,通过对内开放市场、通过消除政策歧视、政府采购、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措施,扶持国内商务服务企业成长、壮大;通过培育市场品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行业标准和市场监管制度,以及加快市场信用建设,以提高商务服务的产品质量、扩大商务服务的市场需求。
三、加快发展生产业的投资保障措施
(一)转变对生产业的认识观念
生产业具有知识智力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等特性,并且作为当今产业国际竞争的焦点和全球价值链中的主要增值点、盈利点,促进其发展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结构升级的突破口。长久以来,消费需求以物质需求满足为主,在政策设计和思想观念上都对制造业生产部门非常重视,对服务业尤其是生产业重视不够,甚至认为服务业以及生产型服务业的发展会挤占制造业发展所需的资源,不利于制造业的发展,因此长期以来有对服务业的歧视政策。近些年虽然对服务业的重要性以及服务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形成了共识,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更多地关注于消费业和部分传统的生产业,如餐饮娱乐、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商贸服务等,认为这些服务业能极大的增加就业,解决就业困难的问题,而且见效快,有利于短期的GDP增长。从而造成对这现代生产型服务业的投资忽视、发展滞后,没能充分发挥这些产业对经济的巨大作用。为此,必须从适应全球产业分工和促进制造业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角度,认识现代生产业发展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加快发展生产业。
(二)大力发展民营生产业
一是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歧视,给予民营企业与国有资本平等的市场经营权,积极吸引民营企业投资生产业,实现生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加快对交通、电信、金融等垄断行业的改革步伐。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进生产业的资源配置由政府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变,通过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引入竞争机制,以降低生产的供给成本,扩大市场供给,满足经济对生产业的需求;三是在不影响产业安全和经济安全的条件下,以促进生产业的技术引进、管理创新为目标,鼓励生产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全面提升与外商投资的合资合作水平;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国内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跨国经营,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开展海外并购,加强战略联盟,提升与国外高端生产供应商的合作水平。
(三)协调生产业与制造业的关键
从发展时顺看,制造业的发展拉动了生产业的发展,而生产业的发展又为制造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应从政策上鼓励制造业企业之间及与生产企业间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引导和推动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对生产环节和业务重新进行分工、组合,推进企业内置服务市场化、社会化,逐步将企业发展重点集中于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和品牌运作,利用外包、模块化生产等方式主动承接生产业,将一些非核心的生产环节进行外包以促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社会化服务与制造环节的“无缝式对接”。
(四)优化生产布局
从国际上看,生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如硅谷的信息服务业集群、华尔街的金融业集群、印度班加罗尔的软件产业集群,以及我国北京和中关村信息产业集群、北京金融街金融业集群、上海陆家嘴金融业集群等。因此,应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前提下,按照集聚发展、强化辐射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对生产业布局进行区域规划,制定相应的区域性政策,以加强对生产业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依托制造业集聚区、高等院校集聚区等区域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明确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的功能定位。通过对生产业集聚区给予与工业开发区相同的政策扶持,引导生产业在区域间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体系和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实现生产业的区域性集聚式发展。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生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推进服务价格体制改革,完善价格政策,对生产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安排财政预算资金,重点支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建立促进生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扩大创业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生产业的投入。以产业集群为依托,重点加强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的生产功能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服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支持中小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建立科技创业基金的退出机制。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保护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