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5 09:27:28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对民政工作的建议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

篇1

区政府为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20__年决定申报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20__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创建单位”。近年来,在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工作中,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培训,开展科研,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增大投入,扎实工作,加快了创建步伐,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绩。主要工作是: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管理严格,为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区政府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各层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创建工作任务。一是注重领导,健全组织。区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卫生局、财政局、人事局、发展计划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区振兴中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中医管理科。卫生局组建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中医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中医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局专门成立了中医指导科,由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管理知识和熟悉中医工作情况的同志负责中医药工作。各乡镇依照区政府的要求分别成立了创建农村中医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定期检查考核。区政府多次召开领导会议和专题会议,提高创建认识,明确创建任务。区政府和各乡镇将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工作纳入了区、乡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主管区长与各乡镇长签定责任状,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对乡镇的中医药工作进行专题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列入全年目标考核责任制中。卫生局制定了全区农村中医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及检查、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区属医疗机构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并提出改进意见,由卫生局中医指导科负责督办落实。三是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在创建过程中,建立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工作实行质量监督,突出中医病志、处方书写质量管理和中医药疗效、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中医护理等的管理和监督。严格了民营医疗机构的业务管理和质量考核,开展质量千分考核活动,奖优罚劣,提高了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的业务水平,净化了中医医疗市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重点突出,网络完善,加快了创建工作的步伐

区政府在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工作中,突出了工作重点,优化中医资源,强化了网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以区中医院为龙头,加快了中医药中心网络的建设。目前,区中医院的的中医药资源雄厚,现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床位300张,床位使用率20__年为136.8。全院有中医药人员98人,占全院医药人员的65.58,中医药人员职称结构合理,有心脑血管疾病定位诊断、治疗DSA成像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达到8000多万元。中医门诊有一级临床科室13个,二级科室15个,其血栓病科在全区医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先进的中药制剂室,生产 中成药达24个品种,并全部达到国家药检标准,基本满足了全院临床及其广大患者的需要。20__年以来,年均为乡镇医院、村卫生室培训中医药人员20名,深入基层指导工作9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在创建工作中起到了龙头作用。二是以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为重点,注重了中联网络中医药工作的开展和建设。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现有中医药人员25人,做到了定期有计划地组织这些人员到区中医院和上级中医院学习、进修和培训。同时利用每月乡医例会传授中医理论及防病治病知识,并定期深入到村卫生室指导乡医开展中医药工作,发挥了中联络网的作用。三是以村卫生室为重点,注重了基层网络的建设。全区农村现有卫生室190个,有乡村医生220名,其中中医卫生技术人员29人。乡村医生均能用中西医两法防治疾病。现在全区中医工作基本上形成了”上建中心,中联网络。下打基础“的格局,加快了创建工作的步伐。

(三)加强培训,注重科研,推动了创建工作的进展

区政府特别重视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中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别注重中医药科研、学术活动的开展。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近年来,区中医院共有40余名中医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大多数成为血栓病科等重点科室的中坚力量。与辽宁中医学院联合承办研究生课程班,招收15名硕士生。各乡镇卫生院有计划地强化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区卫生局组织编写了《农村常见病中医治疗手册》、《针灸基础知识培训教材》、《中草药基本知识》等书籍,每年举办一次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班,累计培训乡村医生近600人次,覆盖率达98。为规范医疗文件书写,举办了《乡村医生中医、西医门诊病历、处方及消毒隔离、预防感染培训班》,提高了乡村医生医疗文件书写水平及对消毒隔离、预防感染的认识程度。二是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学术活动。区中医院积极开展以“三贴近”和“出人才、出论文、出专利”为原则的科技兴院活动,20__年完成了国家“十五”重点攻关课题《中风病急性期综合治疗方案研究》60例临床观察;与辽宁中医学院合作,参与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课题《彭氏眼针治疗急性缺血性中风的研究》已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课题验收。20__年又申报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课题2项,分别是《化痰解毒法治疗缺血性中风急诊期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临床研究》,《活血止血、泻火解毒法治疗脑出血急性期作用机理的实验研究》;此外还申报省级课题2项,市级课题2项。申请专利2项,《眼痒立止水》、《复方股兰丹预防和治疗缺血性脑卒中》及实用型国家发展专利1项。为了进一步完善医学、护理继续教育体系,先后举办医疗、护理中医药科研学术活动15次。20__年在区中医院学术报告厅召开了区中医学术交流会,共收到中医论文30余篇,通过专家评审,有16篇论文获奖。促进了我区中医科研与学术交流。

(四)投入增大,政策优惠,工作扎实,确保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政府在创建工作中,逐年增加资金投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向中医倾斜的优惠政策,确保了创建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大投入,搞好基础建设。在房屋建设上,区中医院完成了6936平方米的病房楼扩建及3133平方米急诊绿色通道的建设任务,新建热水房、车库、总务仓库316平方米,并投入使用,使医疗用房总面积达到了2.2万平方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三院)330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也投入了使用,院容院貌有了明显改善。在医疗设备购置上,医疗机构采取多渠道筹资的办法,中医院引进了心脑血管疾病定位诊断、治疗DSA成像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现有医疗设备总值4361万元,万元以上设备165台,使用率为85.2。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投入近300万元购进大型设备16台件,使诊疗技术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医疗设施的改善,扩大了医疗服务功能,提高了科学诊治水平,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同时也促进了卫生系统经济收入的稳步增长,20__年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总收入(不含财政拨款)1亿8千万元。比上年增加3千多万元,增加21.2。固定资产总值近2亿元,新增1千多万元,增长9.2。二是坚持卫生优先的原则,制定扶持政策。区政府除了在资金投入上重点倾斜外,还制定了相关政策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开展城区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院工作,本着“重点突出、合理配对、定点帮扶、注重实效”的原则,将五所农村卫生院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确定城区医院进行定点帮扶。目的是加强农村中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农村卫生院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和急诊急救能力。另外在医疗定点医院设立,干诊医药费报销等方面,给予中医院与综合医院同等待遇,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存在问题

区政府在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加大了领导力度,健全了组织机构,加强了管理,开展了培训和学术活动,增加了资金投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农村中医服务网络建设不健全、不完善。农村中心卫生院四家,乡镇卫生院九家,只有六家设有中医科,其余七家没有中医科,不符合创建标准和要求。

(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才缺乏。一是医院经济效益不好留不住人才。二是医院缺少资金无力引进人才。

(三)中医药培训工作有差距,部分医院中医“西医化”。部分中医技术人员学习培训不够,理论素养不高,技术不精,不能很好地运用中医辨证诊治的方法为患者服务,常常依赖“西医”诊疗,导致中医不中。

(四)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区)的资金明显不足。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建设缺乏资金;医院硬件建设和人才引进缺乏资金;致使部分农村中医药服务空白。

三、几点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我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意愿和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篇2

全区14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均设置了民政办公室,共有民政工作人员39人,平均每个乡镇为2.7人。各乡镇均设置了便民服务中心,按要求民政办要安排1人到中心工作,面上工作力量平均为1.7人。人员情况如下 :

人员构成:公务员21人,民政社工14人,临时工4人;专职民政干部24人,兼职15人,兼职近40%。

年龄结构:50岁以上的15人,40~50岁的5人,30岁以下的19名。

文化结构:大专及以上文化19人,中专5人,高中15人。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个误区”

1.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务。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环境下,由于民政工作“只花钱,不挣钱”,无法直接体现经济效益和财税收入增长,GDP政绩“出不了彩”,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务的倾向,对民政工作持既重视又忽视,既需要又忽略,既有为又无位的双重观念,造成基层民政部门的地位始终不高,基层民政组织机构建设难以加强。

2.民政做好事出不了问题。大多数乡镇领导认为民政部门是做好事做善事的部门,出不了问题,在力量安排上多是安排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担任民政办主任,在配备民政助理员时,大多安排的是退居二线的老同志。

3.民政资金上级统一安排。由于体制原因,乡镇一级普遍认为民政各项资金都是由上级统一安排,加上大多数乡镇财力紧张,部分乡镇要靠区财政补贴,因此在乡镇财政预算安排上,主动投入不足,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由此导致部分乡镇民政办缺钱办事。

(二)工作任务存在“三个偏多”

1.业务工作偏多。一是工作职责多,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民政工作职能职责不断增加和扩大。2010年以来新增加了12项职责和业务工作,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龄老人

“幸福津贴”、社会组织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等,以及区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政策“大病关爱基金”、“关爱困境少年儿童”幸福__阳光基金等。二是服务对象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由原来的补缺救助型转向适度普惠型,服务对象急剧增加,民政直接服务对象就达20万人,其中社会救助对象达9.6万人,占总人口18%,且绝大多数分散在偏远的乡村,服务半径更大。

2.兼职工作偏多。全区14个乡镇仅有2个乡镇民政办干部没有兼职,39名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中兼职人员为15人,占总数的38%。主要兼职为机关会计、残联、扶贫、人民武装、移民后扶等工作。

3.参与中心工作偏多。基层民政干部在本职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还必须从事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据统计,乡镇民政干部参与的中心工作主要有:三万活动、四心工程、联系村工作、土地确权、精准扶贫、“我为群众办件事”等六大项,中心工作花费时间平均为50—70工作日,有5个乡镇中心工作占到法定工作日的50%(乡镇要求每月到村工作必须达到12天),造成民政干部无力抓主业,本职工作只能靠加班加点完成,质量不高,疲于应付。

(三)队伍建设存在“三个偏低”

1.文化程度偏低。全区39名民政工作人员中,高中文化的就有15人,占总数的近40%。

2.工资待遇偏低。各乡镇的民政社工年收入仅为3万元(含五险),临时用工更低,年收入只有1.5万元—2万元,低于乡镇其他非在编人员收入(乡镇其他非在编人员年收入为3.5万元—4.5万元)。

3.履职能力偏低。大部分乡镇民政办为老少搭配,年龄结构断层。老同志大多年龄大,不懂电脑操作,表格填报审核吃力;年轻同志热情有余,能力不足。总体上,乡镇民政办履职能力偏低,很多工作达不到“精、严、细、实”的要求,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质量不高,执行政策规程不严格。

(四)工作保障存在“三个不稳”

1.分管领导不稳定。由于乡镇党委

政府对民政工作认识上的误区,多是安排新进班子的年轻同志分管民政,且新近班子的年轻同志变动过于频繁,致使对民政工作情况不熟、研究指导和解决问题不够。据统计,全区分管民政三年以上的分管领导只有3人。2.干部队伍不稳。一是不愿意干,由于民政工作本身职能职责多,工作量大,人员配备不足,人少事多,任务压力大,风险大,再加上民政干部兼职多、参与中心工作多,本职工作只能靠加班加点完成,十分辛苦,部分同志不愿从事民政工作。二是不安心干,即使被安排到民政工作岗位上,也不安心,找机会找理由,一心想走。据统计,全区39名民政工作人员中,从事民政工作3年以上的有11人(其中民政社工8人), 5年以上的1人,10年以上的6人。三是留不住人,民政社工待遇偏低,编外人员存在雇佣思想和临时思想,加紧备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想办法跳槽。据统计,目前14个乡镇中,有9个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存在不安心的现象。

3.经费保障不稳。经费保障水平不平衡,多数乡镇民政工作经费安排不足或没有安排。全区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民政办,2015年安排民政工作经费 5-6万元的有3个乡镇

,2-3万元的有2个乡镇, 1万元的有3个乡镇,还有6个乡镇没有预算民政工作经费,占42%,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干部思想存在“三个偏大”

1.工作压力偏大。一是基层民政办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力量薄弱,人少事多、工作任务压头。二是服务对象范围广、数量多,工作量压头。三是党委政府、社会、服务对象对民政工作的要求高,期望值高,工作要求压头。

2.风险压力偏大。新常态下,一是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及民政服务对象安全风险大;二是民政资金管理廉政风险大;三是民政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公正、公平难保证,依法行政的追责风险大,乡镇民政干部处于落实政策的第一线,直接责任不可逃避。

3.思想情绪偏大。一是由于人手少,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繁琐,本职工作还要靠加班加点完成,普遍存在抱怨情绪和消极被动情绪,极大地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工作激情和责任心。二是基层普遍反映乡镇其他部门安排专项工作都有专项工作经费,且经费下拨及时,有效推进了工作的进展和完成,但民政部门只安排工作没有经费,加重了基层的抱怨情绪。

(六)工作绩效存在“三个不优”

1.工作效率不优。由于人员素质结构不优,工作效率普遍偏低,制约了民政工作精细化和标准化,以及长期以来粗放式管理,导致民政业务工作质量不高。据统计,在“工作效果自我评价”方面,14个乡镇有60%的认为“一般”。

2.工作质量不优。人少事多,工作量大,另外乡镇还安排其它工作,不得不挤占时间从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规范性和规范化建设水平低,致使工作被动应付,质量不优。据统计,70%的乡镇对上级民政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只是一般性的应付和基本完成,30%的乡镇表示没精力抓。

3.工作落实不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乡镇民政办对上级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难以落实,有些工作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才能完成,有些工作甚至是不了了之。

(一)增加人员,配齐配强民政干部。山区县市区山大人稀,根据乡镇规模和工作量配备工作人员,人口在1万人左右的小乡镇配2—3人,人口在2万人—3.5万人的中等乡镇,配4人,人口在3.5万人以上的大乡镇配5人。由于乡镇编制紧且大量空编,乡镇机关普遍缺人,难以充实民政力量,而公益性岗位是临时救助政策,有三年一换的明确规定。建议省厅争取省政府支持,改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社工,采取灵活用工方式或购买服务方式,按全省各乡镇规模及需要补充人员,划拨专项经费,由县市区统一择优招考,从根本上解决人少事多的问题

(二)保障经费,改善民政工作环境。根据乡镇规模和工作量安排民政工作经费预算,小乡镇安排资金2万元,中等乡镇安排5万元,大乡镇安排7万元。民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一是乡镇民政干部参加上级民政部门培训和考察学习;二是村干部民政业务培训;三是民政政策宣传经费;四是走村入户、定期核查各种民政对象和救灾的交通费用。资金来源可由乡镇安排一部分、区级民政部门补助一部分、省厅以奖代补补充一部分。

(三)提高待遇,稳定基层民政队伍。鉴于区、乡两级供养负担重,财力不足,民政干部待遇低,尤其是民政社工的待遇低,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建议省厅按乡镇社工每人3—4万元补助资金,从根本上解决区乡两级财力不足的根本问题,提高民政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民政队伍相对稳定性和民政工作的连续性。

篇3

开展深入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第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进入第二阶段以来,我们在充分利用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好中求快、以快赶强、科学发展实现新突破”这个主题,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民政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查找民政部门存在的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问题,通过调研、分析、聚焦、提炼,我们认为民政部门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领会还不够系统深刻。尽管我们在学习调研阶段认真学习和自学,多数党员干部能够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但由于理论水平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根本要求理解的还不够系统深刻,特别是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与民政工作的具体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把科学发展观的普遍真理与民政工作的特殊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把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与破解民政工作难题的有效方法有机结合起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工作中存在着创新能力不够,思路不够宽广,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二是为民服务宗旨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着为民服务宗旨淡化,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程度不够,缺少有效的解决方法,遇到问题绕着走,工作缺乏主动性,满足于完成本职工作,主动深入基层解决民政对象的实际困难少。

三是民政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的党员干部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中仍然靠惯性思维去做,自我提高意识不强,应对工作用老一套,处理事务凭经验,与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需要产生了不小的差距,还存在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过硬,服务水平不高,办事能力不强,效率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四是落实民生等方面关键性工作有待进一步突破。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关注,民政部门的职能正在不断扩大和增多,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多。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水平偏低,农村保障面过窄,个别村干部存在着优亲厚友、骗保、瞒保等问题;城镇低保存在着处于低保边缘的困难户难以界定家庭收入等方面的问题。救助资金紧张,难以满足困难群体的需要,困难户不能得到及时救助。民政基础建设滞后,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民政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

篇4

总的工作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践行群众路线,全力服务民生,坚持以建设数字、保障、阳光、文化民政为目标,继续做好八项重点工作,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做强。

做实,就目前工作来看,数字民政和保障民政已经做得比较实,就阳光民政和文化民政建设来看,好多工作还处于理念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将阳光民政和文化民政进一步做实。

做细,社会救助工作要做细,抓一些重点环节,例如调查评议和公开公示进一步做细。

做精,在目前做的较好的工作上进一步开拓创新,做出自己的特色。

做强,在做精的基础上把民政工作做强。就养老体系建设来说,我们现在要在做好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养老体系建设做强。

我们要围绕建设数字、保障、阳光、文化民政这一目标,集中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冬季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由救灾牵头,社会救助配合,尽快把受灾的困难群众救助金发放到位,工作情况形成信息上报区委、区政府。

项目建设。包括养老、社区、陵园迁建等项目,各分管口要把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真正做到拿在手上、放在心里。

冬季无着人员的救助。冬季来临,冬天是无着人员救助的重要时期,救助站一定要加强巡查,在我区不能出现无着人员流浪的现象。

安全工作。近期安排人员对全区敬老院的安全进行大检查;各基层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盗。

篇5

(一)工作地位与肩负的职责极不相称

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可谓责任重大。但其工作地位却非常尴尬。一方面,民政工作在乡镇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被作为“搭头”。在相当一部分乡镇领导的心目中,民政工作是软任务,不是硬指标,是部门的事,无关大局。只有受了灾才想起民政。因此,大多数乡镇一年到头很少研究民政工作,也没有安排党政副职分管,更谈不上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如全县乡镇每年专题研究一次民政工作的不足一半,这还是比较好的。另一方面,民政工作在乡镇的部门工作中处于从属地位,连相对独立性都没有。全县60%以上的乡镇民政办主任民政助理由党政办、计生办、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兼任。辰溪县30个乡镇民政办主任助理员,有25人由党政办等干部兼任,专职的仅有5人。民政办大多隶属于党政办,人员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均无自。在乡镇干部中,民政干部总觉矮人一头,低人一等,工作没有积极主动性,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与政策的工作质量很难到位。

(二)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矛盾突出

撤区并乡前,全县有乡镇32个,按每个乡镇配一名民政干部,至少有32人。撤区并乡后,现全县30个乡镇、6个办事处,只有民政干部30人,平均每个乡镇、办事处不足1人,比撒区并乡前减少2人,按上级规定的“总人口的万分之一”配备,只到应配备人员的3/5。乡镇管辖范围增大了,民政干部反而减少了,平均每个民政干部要管理11个村1.3万人的相关事务。一个民政干部平均管理着五保对象107人,农村低保户300多户,优抚对象80多人,灾害受损对象1000多户。按照低保条例的要求,必须入户调查,进行三榜公布,这根本管不过来。而且大多数民政干部不是专职,主要工作是包村驻点,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其它多项硬性工作任务,工作压力远大于民政工作,以至工作职责主次不清,无暇顾及民政工作,导致情况不明,底子不清,工作粗放,应付了事。再者,民政干部的调动过于频繁。30个乡镇民政助理,一年一换的3个,两年一换的5个,三年一换的9个。有个别乡镇甚至半年换一次民政干部,严重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开展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差距很大

从调查的情况看,村民自治中的“四个民主”,只有民主选举抓得好一些,其它“三个民主”没有认真地抓起来,村务公开大都形式化。救灾救济工作粗放,查、报灾资料档案有的不全,有的没有;救灾款物发放手续不齐,甚至名单都没有。乡镇低保存在滥保乱保、平均发放、动态管理搞不起来的问题。五保供养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存在不规范等问题。

二、基层民政工作薄弱的原因

(一)党政重视不够

一些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发发钱、拜拜年”上,有的甚至认为民政工作只是“突发性”、“阶段性”工作,没有把民政工作提高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高度来认识,没有把民政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也没有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虽然明确了民政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但很难真正的落实,绝大部分是兼职。因此,有的乡镇设有民政办,只安排一名民政助理。一些乡镇主要集中抓计划生育等硬指标工作,视民政工作可有可无。有的把民政工作看成是上面的事、部门工作,对人员、经费、工作开展等问题,考虑研究得不多。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安排民政经费,来钱就发,没钱就拖,等、靠、要思想严重。一些贫困、债务重的乡镇甚至挤占、克扣、挪用民政专项资金。

(二)管理体制不顺

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顺。乡镇民政干部人事关系隶属乡镇,乡镇任免民政办负责人,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也不考虑民政业务工作的性质,随意地过于频繁地变动民政干部。二是工作运行体制不顺。民政办没有独立性,职能作用难以发挥。全县大多数民政干部是兼职的,专干只到六分之一,基本上是先干中心工作,再干民政业务工作,基层民政工作薄弱在所难免。三是专项资金的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各乡镇和办事处均实行财政大包干体制,由于财力不足、债务沉重,上级下拨的民政专项资金往往被乡镇挤占,以至迟迟拨付、发放不到位,有的甚至被挪用,严重影响着乡镇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自身建设乏力

一是办公设施缺乏,工作手段落后。相当一部分民政办没有单独的办公室,没有一个民政办有计算机,查灾、核灾、报灾依靠口述手抄,优抚、低保等管理工作仍然是手工操作,工作量大,效率低下。通讯、出差、印制表格资料没有经费,要靠上级民政部门解决或民政干部自己想办法。二是乡镇民政干部的素质普遍不高。全县30个民政干部中,虽然大都具有大专、中专和初高中以上 文化程度,但绝大多数是半路出家,没有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一些乡镇配备的民政干部,不是年龄大,就是能力弱。三是缺乏系统培训。大都是以会代训,或应急性的工作培训,以致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干部本文来源:文秘站 不懂业务,不知道有关的政策法规,不了解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也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不准确,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三、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立乡镇民政工作的位置。

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志在十七大报告别强调要关注民生。随着中央对困难群体的高度重视和民政职能的增加,乡镇的民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就需要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给乡镇民政工作以应有的地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向乡镇领导宣传新形势下加强民政工作的必要性,使他们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必须转变的高度,从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基层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及工作部署诸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尤其是县委、县政府,要把乡镇民政工作纳人工作目标管理,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把民政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好。乡镇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要坚持做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群众的赞誉,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二)加强自身建设,造就一文较高素质的乡镇民政干部队伍

一是要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每个乡镇应单设民政所,按照上级规定的“总人口的万分之一”的比例配足民政干部,并参照计生、财政等部门对乡镇的管理体制,由县民政部门归口直接管理,至少应由县民政局和乡镇对民政办所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民政所负责人的任免须征得县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调动应报县民政局备案,以保持相对稳定,还应当尽量减少兼职,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民政干部有时间办民政的事的问题。二是要加强乡镇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县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胜任工作。三是要尽力帮助改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有条件的还要配备计算机,逐步实现民政业务信息化管理。

(三)理顺财政体制,规范乡镇民政资金的管理

在当前乡镇财政实行大包干的情况下,应在乡镇财政所设立民政资金专户,由县民政和财政部门将民政专项资金直接下拨到乡镇民政资金专户,资金由乡镇民政办管理、安排并发放,实行封闭运行,从而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确保各项专项资金用于民政对象。

篇6

二、工作目标

以作风转变年为抓手,以民政工作再创新业绩为目标,通过“走百村、访千户”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状况,倾听困难群众的呼声和需求,全面检查各项民政政策法规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切实解决民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为民办实事的力度,真正达到“知民情、解民困”的直接效果。

三、活动内容

“走百村、访千户”主题实践活动是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它体现了“作风转变年”能否取得实效的一项关键内容。

1、走百村。通过深入开展村务公开示范村活动,深入到全县100多个村,了解村(居)民自治组织自治情况,进一步巩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成果,全面推行“阳光村务”,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社区转变达到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转变目标。

2、访千户。全面实施低保对象的调标核查工作,走访低保户600户以上;深入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走访医疗救助对象200户以上;全面开展困难学生助学工作,要求走访助学对象不少于200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不少于300户,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手中。

3、树新风。走访镇、村(社区)干部,民政工作人员,部分党代表、人民代表,部分福利企业负责人及关注民政、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群体、民间组织等各界人士,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查找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梳理汇总,整改提高。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局党组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措施,并协调好相关部门,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四、方法步骤

篇7

2010年是民政信息化取得长足发展的一年。全国各民政业务信息系统拓宽领域,深入挖掘,围绕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救助及社会工作者管理等几大方面积极开展。社团管理、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村民自治、全国婚姻、全国救助等信息系统的投入与使用,一些地方根据自身条件先期进行了基层全业务民政软件的建设,将各项民政业务整合在同一平台下。全国民政业务系统的建设提高了民政工作的效率,增强了民政工作的决策能力。

民政信息化的发展保障了民政各项业务的发展对信息处理的要求,提高了各级民政单位的工作效率,节约了大量的行政成本,为政策制定了提供了数据支持,扩大了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民政信息化发展背景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把“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确立为重要的发展战略,因此,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必将为甘肃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国内民政信息化发展背景

国内对民政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研究,理论研究有专著、硕博士学位论文及相关文章等,实践主要有国家层面和地区两个层面。如纪江明的论文《上海民政信息化建设发展研究》。

实践方面突出的有北京,吉林等地。北京利用北京市农科院设在各区县、乡镇的远程教育服务网络,给各区县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帮助其建立信息服务站,实现资源共享。市农业局与农科院从自身优势出发,提供各自优势信息;同时,自编“北京市农业信息员培训教材”并下放到各区县,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及讲座,使农村信息员掌握收集、分析、传播信息的方法,提高他们对信息的接收、分析能力。目前市农业局建立信息服务站150多个,培养信息员2000多名。

2、国外民政信息化发展背景

发达国家由于科技发达等原因对于电子政务的应用推广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较早并且较为全面:

国外关于民政信息服务系统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有关信息资源价值、信息资源应用、信息技术等方面。Pkoniger and Kjnaowitz(1995)认为:结构缺失而不是总量匾乏,是导致人们处理信息效用低下的原因。要通过设计信息甄别方法、选择时间、信息结构以及信息选择时序来提高其利用信息的效果。Matthias Klusch (2001)研究了在“网络上巨大数量的不同类型的信息资源便利了用户对于信息的获取、识别以及使用”,了解智能信息技术的使用和发展情况。

实践方面做的比较成熟,比如美国和加拿大在这方面都做的比较好。下面以美国为例:在1993年到2001年,美国联邦政府已经了1300多项电子政务相关的实施项目,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电子政务的发展推动了美国政府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通过使用信息技术重塑了政府对民众的服务流程,加强了政府与客户间的互动,建立了以顾客为导向的电子政府以提供更有效率、更易于使用的服务,为民众提供更多获得政府服务的机会与途径,受到了公民普遍的支持。由于电子政务的实施,1992年到1996年,美国政府的员工减少了24万人,关闭了近2000个办公室,减少开支1180亿美元。在对居民和企业的服务方面,政府的200个局确立了3000条服务标准,作废了1.6万多页过时的行政法规,简化了3.1万多页规定。美国政府在信息技术方面的花费在2002年将达到48亿美元,2003年达到52亿美元,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用于电子政务推广。

二、中国民政信息化发展概况

2001年6月,民政部在上海召开了首次全国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精神,以改革管理手段,改进工作方式,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提高民政工作水平为方针,积极推进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促进民政工作现代化。会议认为,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民政业务工作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网络化、手段现代化;可以逐步实现民政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为全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以信息化带动民政工作现代化,是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会议制定并颁布了《全国民政系统信息化“十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客观详细地分析了民政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现状,制定了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原则及发展目标,确定了主要任务并提出了保障措施,为“十五”期间民政信息化工作描绘了蓝图。

三、甘肃省民政信息化发展现状

甘肃省各级民政部门需要建设的门户网站101个。目前省厅及兰州、金昌、张掖、嘉峪关、白银、平凉6个市和静宁县、敦煌市2个县市,建门户网站9个,其中嘉峪关市、金昌市、张掖市的网站挂靠在政府网站群内。此外,高台县建立了双拥专项网站,临泽县、玉门市、兰州市安宁区等县区市制作了挂靠在政府网站群内的网页。正在筹备建设的有武威市、天水市和定西市民政局。总体上,网站建设进展迟缓,数量少、水平低,严重滞后于全国其它省区市。

四、关于甘肃省民政信息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强基层民政信息采集工作

甘肃省民政信息化工作基础差,发展起步迟,整体水平落后。在基层民政信息采集方面,基本制度不够完善,规范化程度不够,统一性不够完善。在基层民政信息采集工作上,应该全省统一部署,整体规划,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库。

2、加强民政系统门户网站建设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大力倡导电子政务的今天,民政系统开放办公,首先应该完善基础设施和门户网站的建设。

3、加强民政系统信息库维护和更新工作

在民政信息采集、门户网站的建立完成后,应该从基层到省级各级民政部门加强民政系统信息库的维护和更新工作,以便达到民政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加强基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在民政系统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后,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应该不断加强更新和改进民政系统的各项管理系统。应该保持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年轻化。

【参考文献】

[1] 甘肃省.甘肃省信息化年鉴[M].信息化年鉴编委会,2003.

篇8

民政工作有几大特点:特点之一,“剩余性”。政府职能分工不可能简单地穷尽,总会留下一些“剩余”的任务或业务,纷繁庞杂,这就需要一个有能力、有担当的政府部门来承担,于是民政部门应运而生。“剩余”的说法不太中听,但应该是事实。其实,在学术界,对社会学、社会工作的定性,都曾有类似的说法。特点之二,历时性。随着政府职能分工的精细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与时俱进,民政的职能或业务经常会有进有出,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因此,民政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永远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中。特点之三,开放性。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矛盾、新的问题仍会不断产生。因此,把握民政系统的开放性,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求变,对于民政事业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特点之四,平凡性。民政工作琐琐碎碎、婆婆妈妈,平凡得甚至到了毫不起眼的地步。因为其基本目标就是不出事,所以再努力去干,大多也难见可以炫耀夸赞的政绩效果。但是,一旦失策失守,出起事淼故欠蟹醒镅铩⒑浜淞伊遥常会触及社会心理的底限。

正因为以上这些特点,加上民政工作的工作对象大多是社会边缘人群,所以在一切以GDP为大的政绩观中,民政工作常常被看作“光花钱、不赚钱”,因而在政府工作中被边缘化。

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

作为社会平衡机制,民政部门当前的改革创新更要强调防范风险,尤其是防范本身的工作不慎或冒进造成的风险,因为一旦失误,便有可能牵连出“多米诺骨牌效应”。

1.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必须具有大局意识

应该承认,民政工作作为一种平衡机制,是为大局所用的。所以民政既要开拓创新,但这创新又必须配合党和国家的总体要求、总体规划和适应社会经济的整体环境和现实条件。不顾大局,单兵突进,虽有政绩但留下后患。譬如“十二五”期间,在老年服务中单纯以“床位数”为单一目标,最后造成床位数量翻番但入住不足半数,问题出在当前的社会条件决定了老年服务潜在需求虽大但有效需求不足,冒进的结果当然是上上下下都不满意。所以,民政工作的改革创新必须重视调查研究,而调查研究必须强调审慎严密和实事求是,不唯上,不教条,重视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尤其是倾听和认真对待不同意见。

2.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必须强调人文关怀

民政工作基本上属于社会领域,社会领域的事务有社会领域的规律,而这些规律中最基本的就是人文关怀。如果在民政工作中,遵循社会领域的规律办事,让人民具有获得感的同时也会对经济增长作出巨大贡献。但是,如果把社会领域的事务仅仅当作经济增长点来考虑,必然会出现目标偏离。对此,更加需要保持理智和清醒。尤其是民政工作中涉及有预算外经费来源的工作应该格外谨慎,如今在福利彩票、丧葬管理、婚姻登记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基本都与此相关。民政因为“不赚钱”而不被地方领导重视,基层迫切想摆脱这种局面,因此更容易出偏差、出问题。

3.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必须具有国际视野

另一方面,基层的民政队伍中循规蹈矩的干部又基本上偏保守,视野狭窄,譬如画地为牢地死守“鳏寡孤独”的“民政对象”框框即为一例,与国际上福利保障制度发展的大趋势相距甚远。世界在变化,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果民政死守一隅,必然会越来越被边缘化。所以,民政干部必须学会放眼看世界,学习国际经验。但又要注意结合中国国情,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政府财政并不太富裕,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十分有限。因此,在福利保障方面,民政还是要立足于“保基本,托底限,救急难”。这与提出的“宏观政策要稳住,微观政策要放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相吻合。其实,这也是一种国际大趋势,与2012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国家建立社会保护底限的建议书》的精神完全一致。

4.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必须发挥整合优势

最近指出: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民政工作改革创新自然也不例外。“三社联动”,是近年来在民政领域频繁出现的一个词。若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来看,其本质就是“系统整合”,即将民政工作以社会服务为核心,以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为路径,以求达致“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目标。按国际惯例,“三社”本就是一家,天生就是“联动”的。如果将社会服务比作一个人,那么民生福利的价值理念是其大脑,社会政策是其小脑,社会工作是其神经和血液,而社区和社会组织则是其五脏六腑和四肢百骸。只有当这些“零件”在大脑的指挥下形成一个整体时,这个“人”才能活起来。“三社联动”应该是今后民政工作着力强调的工作模式,这种联动和合作应该从部本级就开始,而不是局限在地方和基层。

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和突破口

篇9

近年来,__市民政局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民政职能,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全面、真实地宣传民政领域重大活动、工作动态、研究成果、热点问题和典型经验,有效地扩大了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续多年被民政部《中国社会报》评为“全国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政务(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__市民政宣传工作的现状

现状一:多措并举,营造民政信息宣传浓厚氛围

第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局党组将信息宣传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民政信息宣传的报送、反馈和归档等日常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列入《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以孝民政发〔2013〕1号红头文件形式印发),列入2013年度责任目标书中,印发给各县(市)区民政局,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民政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第二,建立机制,完善制度。一是建立了民政信息宣传双向督促机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向市局提供宣传素材。二是建立了重要信息宣传预约制度。向县(市)区民政局、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发出信息宣传预约通知,提出预约信息宣传的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间。三是制定了民政信息宣传工作通报制度。20__年4月起,该局对7个县(市)区民政局报送信息宣传和采用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并按累计积分的高低进行排序。20__年初,开始对局机关干部职工信息宣传用稿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四是制定了民政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制度。20__年1月,制发《孝感市民政局理论调研、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孝民政发[20__]2号),对信息宣传报送任务及奖励办法作出明确规定,20__年底对局机关完成年度信息宣传任务的同志进行了宣传报道奖金兑现。四是建立了重大信息宣传报送工作机制。对于重大事件、灾情等,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孝感民政网等媒体上及时公布。

第三,上下配合、形成互动。该局与《孝感晚报》合办《民政新闻版》,每周一期,年出专版45期以上,已连续坚持了近8年。20__年9月,对孝感民政网进行了改版,丰富了网站内容且每日更新;2013年3月,根据市委办等相关部门的要求,该局《孝感民政》内刊改为了《民政快讯》,内容精简,文字精悍,不定期推出。目前,我市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报(即《孝感晚报民政新闻版》)、一刊(即《民政快讯》)、两网(即孝感民政网、湖北民政网孝感子网站),报网互动的立体宣传格局。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区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的指导,在全市民政系统组建了一支高效、充满活力的信息通讯员队伍。

现状二:规范采编,不断提高民政信息宣传质量

在搜集、整理信息宣传时,该局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四条原则。

一是注重需求性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研究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和局领导的工作要求上,及时编发,报送信息。

二是把握真实性原则。对“信息宣传源”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分析综合,努力做到“四要四不要”,即反映要客观,不能主观臆断;内容要真实,不能有虚假成分;情况要全面,不能断章取义;数据要准确,不能掺杂水分。

三是增强效用性原则。采编上报信息宣传,充分考虑决策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为党委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优质信息宣传稿件。

四是坚持快捷性原则。为了保持上报信息宣传稿件的鲜、活、新,做到当日信息宣传力争在当日的网站上编发,紧急信息宣传随时发生随时编发。

现状三:围绕中心,加大民政信息宣传创新力度

一是把握“重点”。即抓住与中心工作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研摸查,及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

二是捕捉“热点”。即抓住群众普遍关心敏感的问题,广泛了解和全面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提请领导注意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同时,密切跟踪孝感网槐荫论坛等网络媒介对全市民政热点工作的披露,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合理地反馈、适时地引导网络舆论。

三是破解“难点”。即针对工作已经出现的难题或阻力,收集反映发现现实中有助于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设想、计划、措施和方法,为领导研究和解决难题出谋划策。紧扣群众反映强烈、党委关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仅善于发现和反映问题,而且深入分析原因,尤其是对政策、决策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四是突出“特点”。即抓住事关全局,代表事物发展趋势,对整体中心工作具有指导意见的典型经验,及时进行总结,迅速提供给领导,以利于领导借鉴局部经验从宏观上指导和推动整体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实际和特点,注意收集和报送贯彻党的十精神、创新社会管理及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做法。

孝感市民政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对民政宣传的投入不足、人才比较

缺乏。由于各地对民政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一,使得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经费投入不足,开展工作比较困难,因此,各地宣传工作发展很不平衡。

二是民政宣传载体简单、质量不高,系统培训很少。尽管市局已经形成了“一报一刊两网”的宣传态势,但是与先进的地区相比,水平和档次依然很低。各县(市)区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宣传载体更少,他们更多地依赖于市局的宣传平台。另外,民政系统的宣传培训少之又少,难出宣传精品。

三是对市民政工作全方位的宣传不够。 典型宣传较少,缺乏对民政工作规律性的提炼。需要进一步通过对民政工作典型先进单位及个人的宣传,在社会上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正面形象。

四是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力度不够。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对促进科学决策、推动民政工作起重要作用,尽管近年来我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全省民政系统最近三个年度的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中,分别获得了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好名次,获奖的等级和数量、质量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但也应清醒意识到,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还开展的不够,数量、质量都有待提高。

对于民政宣传工作所有问题产生的根源,笔者认为,归根结底在于思想的问题、认识的问题,如果各级民政部门把宣传工作摆在战略的高度、摆在服务民生、服务大众的高度来加以重视,拿在手上来抓,认真加以对待,相信没有破解不了的难题,这项工作需要领导重视、健全机制、全员参与、戮力而行。

孝感市民政宣传工作对策及建议

第一,要健全宣传工作保障机制。一是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民政宣传工作,建立起有人主管、有人负责、有人主抓的宣传机制,并努力扩大信息的来源。二是要加大宣传投入。各地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投入到民政宣传工作当中,并配备一定的器材,高标准、高起点地谋划宣传工作,让民政工作真正做到“报刊网站上有文、电视里有声、广播里有音”。三是要完善信息宣传工作奖惩机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各地年度民政工作要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中,实行奖惩兑现,表彰先进,树立信息宣传工作典型,推动信息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

篇10

1、区移民后期扶持的实践与思考

紧紧围绕发展与稳定大局,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水库移民增收,逐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移民安置点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区社会化养老的调研与思考

面对区老龄化趋势的严峻形式,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在70周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启动居家养老和农村老年星光计划,并列入区政府实事工程,以推动老年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3、区造血型扶贫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的新特点,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展“造血型”生产扶持活动,积极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通过“造血型”扶持工程的全面实施,使扶持困难家庭掌握一门以上的生产技能,积累一定的生产资金,年家庭经济收入达到农村低保标准的1倍以上,实现脱贫,并逐步致富,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4、区和谐社区建设调研与思考

社区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

二、蹲点调研单位

五镇两街道及有关村(社区)、企业。

三、参加调研课题的牵头领导

1、《区移民后期扶持的实践与思考》

牵头领导:金德忠

2、《区社会化养老的调研与思考》

牵头领导:钱正荣

3、《区造血型扶贫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牵头领导:金云林

4、《区和谐社区建设调研与思考》

牵头领导:戚今才

局相关人员参与以上课题调研。

四、具体调研方案

1、根据确定的调研课题,围绕民政工作的职能,针对群众当前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各镇、街道及有关的村(社区)、企业进行调研,找准问题,理清思路。

2、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周边县市学习好的经验和方法,以指导全区的民政工作。

3、根据调研情况,召开工作会议,各镇、街道和相关人员参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五、调研时间安排

篇11

去年9月,我们按照述职评议意见,及时组织全系统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专门发文,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整改相关工作;去年12月,我们召开全省民政局长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整改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汲取人大代表智慧,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全面部署全年工作;今年1月。我们将整改工作作为今年重要内容写入2007年民政工作要点,纳入对各市民政工作目标考核;3月,又根据省委、省政府“作风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走千访万”(走千村、访万户)主题活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查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5月,我们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局处室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仔细对照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撰写整改报告。在厅领导班子和厅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以述职评议为动力,以落实述职评议整改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一年来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研究,进一步用科学发展现统领民政事业发展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加强理论学习,研究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研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谋划民政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指导全省民政工作,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强前瞻性研究,找准方位,明确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方位和发展目标是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抓住筹备召开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有利契机,集中厅机关所有骨干力量,邀请浙江大学等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深入开展民政事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和思考。在客观评价我省民政工作现状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民政工作方位和发展目标,并正式出版了由吴桂英厅长担任主编的《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民政事业发展研究》和《新型社会福利体系研究》等,民政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明确了民政工作的方位。我们提出,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作用。二是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民政事业的主要目标。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政冶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福利服务对象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切实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三是将民政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内容。通过健全完善领导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整合民政事业发展资源,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上述关于民政方位、发展目标和机制建设的认识得到了省政府的赞同,并写入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发展民政事业的意见》(浙政发(2007]26号),作为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的重要文件下发,为加大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二)突出重点问题研究,提升把握全局、协调推进能力。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对影响民政事业发展重要问题的研究,稳妥处理好民政公益事业与社会化、破除行业垄断与促进行业发展、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政府管理和社会投入等重大关系,拟定下发了系列政策性文件,认真谋划民政事业发展战略格局。一是促进民政功能的有效延伸。不断强化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进民政工作从“兜底”型保障逐步向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保障转变,将民政对象由“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怜的人”等特殊群体拓展到全体社会成员。二是优化民政事业发展布局。不断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均衡性,推动工作布局从原来以农村为主逐步向城乡并重转变,促进城乡民政事业共同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民政工作方式实现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保障向整体制度性安排和规范化建设转变。四是创新民政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民政工作机制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三)创新调研工作栽体,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完善调研工作制度,重新修订《浙江省民政厅调查研究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厅领导、各局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调研工作责任制,努力营造领导总抓、处室协同、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调研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利契机,在全省民政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创为民解困新业绩、树为民服务新形象”为主题,以“走千村、访万户,知民情、解民困,创业绩、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走千访万”活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通过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基层工作实际、群众诉求和民政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仔细分析原因,研究思路对策,不断推动调查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全省民政系统已走访10401个村(社区),18572人,收集意见5799条,出台整改措施956个。同时,创新调研工作载体,筹备和举办首届“浙江民政论坛”,向社会和民政系统委托研究课题和自选课题30余个,并提供资金、技术、人员等全方位保障。目前,论坛筹备工作已接近尾声,共收到系统内外理论研究成果70余篇。届时,民政论坛将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进行讲学,并交流优秀理论成果,进一步开阔全省民政系统干部的理论视野,提高理论研究和指导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关系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殡葬改革为突破口,稳步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民政行政职能,逐步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民政事

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针对殡葬行业“管办不分、职责不明”的问题,在湖州等地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去年底,会同省编办出台了《关于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强和规范殡葬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浙民事[2006]269号),并在湖州召开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管办分离、依法监管、强化执法、规范服务”的殡葬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全省各地按照部署加快推进“两个剥离”,即将原来由殡葬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职能中,把可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职能剥离;把行政管理与执法监督职能剥离,进一步明晰民政机关、殡葬监管执法机构、殡仪服务单位职责,切实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同时,不断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98%,共有生态墓地、骨灰存放处18000多个,生态葬法覆盖80%以上的村,“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们以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为重点,合理界定公益和市场化服务的范围,应当由政府提供的纯公共福利服务,政府提供兜底保障;应当通过局部市场化、社会化提供的准公共服务,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切实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坚持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新机制。选择100个村开展了“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试点,明确到2010年,全省“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达到1万个。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强化农村工作基础。“明天计划”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已为880人次病残孤儿施行手术康复治疗。“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进展顺利,湖州、嘉兴儿童福利机构已建成投入使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5万人次。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以发展民间组织、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是实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社会治理模式,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在充分调研摸底,并反复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会同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浙江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在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彻底脱钩。为规范行业协会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关系,会同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等规定。通过这些措施,切实加强了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引导和规范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目前,脱钩工作已基本完成。切实加强和谐社区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组织调查研究,起草并提请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筹备召开了全省和谐社区电视电话会议,就全省的和谐社区建设做出了部署。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会同省建设厅启动了社区布局规划研究等工作。全面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着力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提出了用三年或者更短的时间,全省各城市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50平方米以上,省级安排4115万元对欠发达地区进行补助;精心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发展居民自我服务,推进市场化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全国农村社区实验县、市(区)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农村新社区建设研究》。进一步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群众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民致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等意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重点加强了法规体系、机构队伍建设、执法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民政法规体系。针对我省民政法制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组织力量,在对照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法规体系建设。配合省人大完成全省首个立法质量评估――《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对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全省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效果进行了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殡葬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指出了条例存在的滞后方面和薄弱环节,并于今年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了民政立法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做好优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区划地名等重点立法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法规对民政事业的全覆盖,为民政实现依法行政提供充足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们正着手进行《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起草、修订工作,做好“十一五”期间有关立法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的法制机构和队伍是确保民政法制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实专业法制工作队伍。我们经过多次协调、磋商,积极争取省机构编制部门对我厅法制机构建设的大力支持,省编委已正式作出批复。同意我厅设立独立的政策法规处,并增加了相应的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积极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配齐配强我厅民政法制工作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民政行政管理干部和民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制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培训范围,切实提高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的法冶意识、法制素养和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去年以来,我们已举办了2期行政执法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底还将举办

2期培训。

(三)深化民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重点加强殡葬执法体制改革,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理清了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执法部门工作职责,实现了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有效分离。民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殡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殡葬政策、规划,依法承办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关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加强对所属殡葬执法机构、殡葬服务单位的领导和管理;殡葬执法机构受同级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辖区内火化馆、殡仪馆、公墓、墓地、骨灰安(存)放室等殡葬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殡葬监管执法机构已有90个,共有工作人员451人,实现馆、所、墓分离的有63个,占总数的70%;财政全额拨款单位74个,占总数的82%,有力地加强了殡葬监管执法工作。在殡葬执法改革初见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尝试将这一经验推广到其他民政工作领域,目前正着手研究建立统一的民政执法队伍,覆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等所有业务,不断提高民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民政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民政工作对象的各项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民致事业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民政事业资盒保障机制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大民政事业投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等意见和建议,我们针对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对民政事业资金保障机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资金,初步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体,以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资金、社会投入资金为补充的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同步制定下发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完善多元化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今年l至8月,各级财政投人民政事业发展资金23.35亿元,比去年增长14.9%。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资金支持重点向衙州、丽水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政事业发展领域,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提高慈善资金的募集能力和使用效益,切实形成对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的有效补充,历年累计筹集善款已达38亿元。全面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福利彩票发行量不断创出历史新高,1至8月已销售福利彩票26.52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9.28亿元。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企业,促进福利企业回报社会福利事业,上半年全省福利企业完成总产值728.88亿元,安置残疾人近10万人。

(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均衡发展。重点对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进行了探索,不断深化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帮扶、慈善救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均衡发展。不断解决设施薄弱、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切实降低救助门槛,拓宽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有效提高了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了《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医疗救助门槛不断降低,即时救助等办法逐步推广。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倒塌房屋裁定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探索实践中积累经验。至6月底,全省共有低保对象64.3万人。支出保障金3.5亿元,同比增长22%;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6亿元,救助90.39万人次。先后下拨18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52家敬老院建设,并下拨900万元补助“五保三无”对象医疗费用。同时,不断提高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水平,对敬老院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不断规范民政财务管理。一是提高民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重新修订并下发了《浙江省民政厅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浙民计(2006]256号),对我厅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方面,要求厅机关的各项收入均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方面,要求各局处室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准确测算各项目预算数;在部门预算执行到位率方面,要求各局处室严格按照省财政核准的项目内容和金额使用经费,不得新增项目.也不得超预算,当年的预算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我们联合省财政厅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完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浙江省省级集中供养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省级捐赠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对《浙江省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重新修订。三是规范民政事业收费。联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对殡仪馆火化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调整,对殡仪服务收费作了进一步规范。四是加强财务检查和指导。联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对全省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救灾资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四)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规定:每年选择2至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的、用于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直接支出的资金,必须进行绩效自评;对年度安排资金在300万元以下的厅直属事业单位,每年至少自行选择1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编制和安排经费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重新修订了《浙江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独立的预决算制度,并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公益金的使用必须贯彻和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优先安排省本级重大项目、市县示范性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适当调整并明确省、市、县三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减少中间拨付环节,及时将福利彩票公益金转化为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加快我省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重点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在用足用好公益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明确要求公益金不得沉淀。

五、进一步加强民致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奋基层民致工作基础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意

见和建议,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和职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不断完善富有民政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明确惩防体系建设教育、监督、惩治、组织保障等具体要求,并对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了量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基层民政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实现全省民政系统12类基层窗口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全面公开,并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重大事项、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等决策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并纳入2007年度对市和对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干部使用和评先创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做到“守土有责”、“一岗双责”。制发《2007年度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与具体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和落实,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重大事项决策均按要求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严格防止和杜绝职务犯罪现象。同时,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廉洁自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能力。

(三)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针对全省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专门组织力量对全省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形成报告,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我们的要求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上,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政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基层民政工作日益繁重的实际,切实增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落实村、社区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形成与履行民政职责要求相适应的人员配备。各地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台州等部分地区率先实现了重大突破,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将工作网络向村、社区有效延伸。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基层的民政工作网络,基层民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