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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外可持续运作的农村小额信贷的典型模式
国际上公认取得成效的小额信贷项目多始于70~80年代,经过30年的实践,特别是近10年的发展,小额信贷已经从世界的某些区域扩展到几乎覆盖整个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目前,就其展开的规模而言,已有达到全国规模的样板。
小额信贷在迅速推广到广大发展中国家,成为一种有效扶贫方式的同时,也适应各国特点形成了不同的模式。典型的成功模式有:(1)非政府组织(ngo)模式。(2)正规金融机构模式。(3) 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紧密联系模式。(4)社区合作银行模式和村银行模式。(5)国家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模式。
(一)非政府组织模式:格莱明乡村银行模式是一种非政府组织从事小额信贷的例子。格莱明乡村银行创建于1974年,80年代在政府支持下转化为一个独立的银行,但其实质上仍为非政府组织。到20xx年末,格莱明已经拥有1195个营业所、1.2万名员工,并覆盖了312万贫困农户,存款余额2.27亿美元,贷款余额2.74亿美元,基本贷款年利率20%,贷款回收率99.06%,净利润1100万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格莱明为摆脱依赖补贴的负面形象自1998年起不再接受政府和国际机构援助资金的注入,还针对客户需求和同行竞争压力,开始发放额度较大的中小型企业贷款。格莱明以小组为基础的农户组织,要求同一社区内社会经济地位相近的贫困者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贷款小组,相互帮助选择项目,相互监督项目实施,相互承担还贷责任;在小组基础上建立中心,作为进行贷款交易和技术培训的场所;无抵押的、短期的小额信贷,但要求农户分期还款,定期参加中心活动。对于遵守银行纪律、在项目成功基础上按时还款的农户,实行连续放款政策。经营机构本身实行商业化管理,特别是以工作量核定为中心的成本核算。
(二)正规金融机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和泰国(baac)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下设地区人民银行、基层银行和独立营业中心。独立营业中心是基本经营单位,独立核算,可以自主决定贷款规模、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机构内部建立激励机制。独立营业中心实行独立核算,每年经营利润的10%在第二年分配给员工。实行商业贷款利率以覆盖成本(年利率32%);如果借款者在6个月内都按时还款,银行将每月返回本金的5%作为奖励;储蓄利率根据存款额确定,存款越多,利率越高 。这种政策使bri吸收了印尼农村约3300万农户手中的小额游资,储蓄成为其主要的贷款本金来源。严格分离银行的社会服务职能和盈利职能。银行不承担对农户的培训、教育等义务。bri-ud高利率和鼓励储蓄的政策,使金融机构实现了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三)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紧密联系模式:印度国有开发银行—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nabard)是将非正规农户互助组(shg)与正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该模式开始于1991年,nabard通过其员工和合作伙伴(亦称互助促进机构,指基层商业银行/信用社/农户合作组织/准政府机构)对由15-20名妇女组成的农户互助组进行社会动员和建组培训工作,农户互助组内部先进行储蓄和贷款活动(俗称轮转基金,类似国内的“会”),nabard验收后直接或通过基层商业银行间接向农户互助组发放贷款。nabard对提供社会中介和金融中介服务的合作伙伴提供能力建设和员工培训支持,并对基层商业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在20xx-20xx财政年度,nabard共向26万新成立的农户互助组提供约16亿美元的新增贷款。截至20xx年3月,nabard已累计对国内1160万贫困家庭提供贷款,覆盖全国近20%的贫困家庭 。
(四)社区合作银行模式和村银行模式:社区合作银行(又称信用联盟)是完全由社员管理、自助式的金融机构。它由特定的群体或机构组织管理。合作银行是一个民主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合作社。由所有社员拥有并管理,每个社员有一票的投票权来选举合作社的负责人。
村银行是国际社区资助基金会(finca)开创的一种提供小额信贷的组织形式,它采用经济民主化的方式运作,提供市场利率的贷款是其主要业务。村银行与社区合作银行的区别在于村银行不是一人一票,可以一人多票。村银行小组就是由10-50人组成的互助小组,小组成员每周或每两周开一次会,小组会为自己提供三种基本服 务:(1)提供小额自我就业贷款来开办或扩大自己的生意;(2)提供一种储蓄激励和一种积累储蓄的方法;(3)建立一个提供互助帮助并鼓励自立的以社区为基础的系统。村银行小组的成员相互担保彼此的贷款并在组织内部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五)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模式:孟加拉国批发式小额信贷机构pksf独具特色,是一个成功的自主性批发小额信贷机构,受到了国际小额信贷产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推崇。为了集中管理国内外捐助机构和政府的扶贫资金,并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发展,孟加拉政府于1990年设立了农村就业支持基金会(pksf),该基金会注册为非盈利性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1.7亿美元,由国内外赠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组成,其董事会成员由7名独立的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主席和其中2名成员由政府推荐,另外4名成员由15人组成的理事会推选(格莱明乡村银行总裁尤诺斯教授就是董事之一)。pksf仅对符合其标准的合作机构提供能力建设和免于担保的小额信贷批发业务。截至20xx年底,pksf已接纳189家合作机构,通过他们为213万贫困农户提供了1.65亿美元的小额贷款。pksf通过现场调查,审计和提交会计报表对合作机构实行监督,并帮助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pksf这一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的设立,促进了小额信贷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的推广,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良性竞争和可持续发展,也大幅度减少了国际和国内用于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设计成本。正是由于存在一个有效竞争的小额信贷市场,pksf的合作机构才能不断创新,提高效率,pksf自身的持续发展也得到相应保证。
二、 国外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经验
通过对上面可持续运作的农村小额信贷的典型模式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中总结出下面三点经验:
(一)强调穷人的偿还能力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在小额信贷发展的第一个10年中,孟加拉的“乡村银行”(gb)和拉丁美洲的“行动国际”(accion)已开始先驱性的工作,发展了各种方法论以实现其还贷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在当时银行界和发展机构普遍认为穷人意味着高借贷风险,因为穷人在高商业风险的环境中操作,他们缺乏正规金融规章制度方面的经验。穷人信贷项目的高拖欠率经常归结为天气、不完善的市场设施、不完善的市场机制 、经济衰退、缺乏商业机会,以及客户错误的将资金用于消费活动。
成功的信贷项目通常表明:还贷率主要取决于借贷机构可控制的因素,例如:贷款的可靠性和服务的质量、明确的还贷预期和还贷前景、管理的有效性和与客户的密切关系等。客户企业的非正规特征和其资本的特征,使传统还贷技术在选择借贷人和实现即使还款方面几乎无效。因此,成功的小额信贷项目必须是非正规的、建立在熟悉客户特征基础上的借贷技术,更依赖于借款人表明的还款意愿,而不是他们担保的资产。成功的小额信贷项目更多的是建立在先行贷款行为风险评估基础上的,而不是花费时间和资源用于还款人还贷能力的技术分析。对于新客户,只提供小额度、低风险贷款,随着他们表明的还款能力和意愿,逐步加大贷款额度。
事实上,只有那种符合客户需要的,根据他们的特点所设计的金融业务才能持续。金融机构的持续发展只有通过金融创新才能实现,也就是要建立减少金融风险、降低操作成本的制度,确保高的贷款偿还率;同时贷款利率能补偿成本和风险。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来持续地扩展为穷人服务的金融市场。大部分的小额信贷机构利用各种风险管理工具的组合来降低贷款的风险:小的贷款规模,通常起始于50美元;短的贷款期限,大抵适合于3-12个月的周期;奖励按时还款以将来有权使用更高的额度;必需的存款保证金,与借款数额成比例;定期的小组会议;逾期还款处罚,例如收费,拒绝给予更高的贷款额度;培训借款者金融和商业经营方面的技能;反映风险因素的利率。在评估贷款申请时,根据申请人的资产,或申请项目预计的现金流,或申请人的信用。就放款的方法,有对个人放款,对小组放款,或在村级建立代办机构或二级信用机构。就金融产品而言,提供比较灵活的满足借款人需要和存款人需要的产品。
缺乏正式的抵押品,如土地和房屋,这是贫困户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障碍。小额信贷是以非传统的方式处理抵押担保和风险方面的关键问题。当商业银行放贷时,借款人通常需要提供抵押品。穷人没有有价值的抵押品,这使得他们被排除在商业信贷市场之外。小额信贷机构依靠抵押品的替代形式进行贷款。社会担保是最常见的替代方式,并且被用于村银行模式和小组联保型借贷。通常对抵押的替代为组成连带小组。建立小组并承担本小组成员还款责任是给成员贷款的条件,小组成员相互担保各自的贷款。这种方法的实现能使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和连带责任的作用。小组往往有5-8个人。逐步增加贷款额是抵押的另一种替代。在下一贷款周期能获得更多贷款的保证,有利于鼓励还贷。此外,以低收入阶层为目标群体的小额信贷项目多采用直接担保形式或小组联保和直接担保相结合的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动产抵押形式也是一些小额信贷机构采取的办法。
(二)收取高于商业银行利率的市场利率,使收入覆盖成本从而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即使是合理的贷款客户识别技术和高还贷率降低了小额贷款的成本,很小的贷款额度,成本仍显得过大。所有成功的小额贷款机构,它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有着远高于一般银行的利率。表1展示的是各个国家小额贷款利率和商业利率的对比。 例如,在印度尼西亚,商业利率是18%,而小额贷款利率是28%以上;在印度,商业利率12%到15%,小额贷款是20%到40%,在孟加拉,商业利率10%到13%,小额贷款利率在20%到35%。一般说来,小额贷款的利率都要比商业贷款利率高十个百分点以上。
小额贷款的利率高与不高,要看跟谁比。小额贷款是给贫困人群的贷款。他们很难拿到商业贷款。 虽然商业利率较低,但对他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高利贷才是他们唯一有可能借到的钱。如果与农村的高利贷相比,小额贷款的利率并不高。表1也列出了各国高利贷的利率。 例如, 在印度尼西亚,高利贷的利率要高达120%以上,远远高于28%的小额贷款利率。
那么,为什么小额信贷就够的贷款利率要远高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呢?
1.操作方式的不同。商业银行是坐台制,需要存款、贷款的人,都得到银行来办理。而小额贷款是送货上门制。信贷员要到农民的家门口去收放款,以方便农民。商业银行是一年收一次款。而为减少农民的还款负担、降低风险,小额贷款往往是一周或一个月收一次款。一笔贷款要收12至50次款。操作成本大大增加。一般说来,这一操作成本的差别就等于将近10-15个百分点的利率。
2.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大,一笔贷款起码几百万甚至上亿。而小额贷款一笔只有三千、五千人民币,但是操作成本却很高。在商品市场上,人们比较容易理解批发与零售之间的差价。同样, 我们也应该理解小额贷款的价格应该高一些。这一差别,至少有2-3个百分点利率的差别。
3.资金来源不同。商业银行在国家的支持下是可以吸收储蓄的,储蓄的利率才2%左右。 商业银行是靠国家的政策,靠国家的信誉得到了非常低价的储蓄资金。而小额贷款机构用的绝大部分是自有资金,成本很高。资金来源不一样,导致了小额贷款机构要有比商业银行更高的利率。考虑这一因素,小额贷款的成本至少要高5-10个百分点。
4.是风险成本。银行每笔贷款都要求有抵押。还不了贷款要拍卖抵押品。而小额贷款完全是信用贷款。贷款者没有财产做抵押。因此,小额贷款机构要承担较商业银行大得多的风险。就拿市场上担保公司收的担保费来算,有无抵押就应该高3到4个百分点的利率。
把这些成本相加,小额贷款的成本至少就应该比商业银行高20到32个百分点。而一般小额贷款的利率只比商业银行高10个百分点。从成本的角度来比,小额贷款的利率收得比商业银行低了而不是高了。
(三)以寻找商业渠道资金实现金融可持续性。小额信贷项目运作约20年后(20世纪90年代初)对小额信贷项目的评估表明:以发展为驱动力的小额信贷项目已初步实现运作的自立,贷款有较高的还贷率,借款人能够承受发放贷款的操作成本。这两点就拓宽了覆盖大量穷人客户的前景,由此导致捐助机构的廉价资源对小额信贷的支援不可能持久地存在,捐助机构的重点会发生周期性的改变,而且即便是最好的情况下捐助的资源远远低于最终的资金需求。
自20世纪80年代末,几个小额信贷项目开始从当地储蓄寻找资金,而不是仅仅依靠捐助机构。拉丁美洲非政府组织的先行项目从各银行部门找到资金渠道;印尼的几家机构通过为穷人提供储蓄服务得到资金。短短几年的时间,这两种策略都有成功的典范。到1992年,拉丁美洲主要的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项目中,一半以上的小额信贷资金来自商业银行的贷款;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已从相关的金融主管部门得到执照,由此可以动员商业储蓄;印尼人民银行的乡村信贷部,已从大约1000万个贫困家庭动员了20亿美元的储蓄,存款几乎是其贷款客户的5倍。到1995年,11个先行机构的实践已经反驳了传统的观点,即:不能动员商业资金服务于穷人客户。
为了吸引当地的储蓄和商业银行贷款,机构必须证明其金融行为具有稳定性,这一点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已经实现。杰出的机构已处于这样的位置:投资于小额贷款的资金已是其初始资金的2~3倍,由此到达大量的客户。他们可以力争从当地金融主管部门带到许可证,直接向一般公众吸收存款,大大增加了其投资和到达潜在客户的能力。
三、 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一)转换政府在小额信贷发展中的职能
传统的观点,农村金融市场对于贫困群体来说是失灵的,因此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如控制面向贫困群体的信贷利率,采取补贴信贷模式,甚至对于贫困群体的债务进行豁免等措施。这种干预所带来的种种负面效果已经受到了人们的关注,那么,小额信贷向可持续发展转变时,政府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定位,又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首先,要创造一个有助于小额信贷发展的环境,促使商业可持续的小额信贷机构成长、壮大和竞争。前文已经述及可持续运作的农村小额信贷的成功模式并不局限于一种,我国应该鼓励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共存。小额信贷发展的首要哲学是其民间性,也就是充分动员民间的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以非正式的金融机构弥补正式金融机构的不足。政府要把管理的重点从管理资金使用方向、进行利率管制等方面转向贫困地区市场化建设和信用环境培育上来。要能够做到(1)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2)鼓励不同的经济部门在同一个市场上竞争,保证他们在竞争时处于同等地位;(3)制定满足特别目标群体特定需求的法律、法规;(4)要逐步消除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城市倾斜政策,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其次,要大力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如果说传统的政府干预是一个扭曲的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式,那么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小额信贷就应该是一种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应该让真正有偿还能力的人得到金融服务。政府的作用不是直接分配金融资源,而是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培养有偿还能力的贷款者一方面要求政府加大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如道路、教育等方面的投资。加强贫困地区的市场化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可以为贫困地区的人民提供更多的赚钱的机会,有利于贫困人口获得的商业化信贷资实现最大化的价值增值。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措施积极加强培训,提高贫困者发现盈利机会的能力。
最后,要加强市场信用环境建设。形成信用大环境不仅可以有利于实现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性,也可以为地方吸引更多的资金,从而有效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采取更加灵活的小额信贷利率政策
首先,经验证明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需要合理的利率。合理的利率被经验证明是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采取商业化利率原则是小额信贷机构实现财务可持续性的基本条件。所谓合理的利率是指这样的一种利率,它能补偿管理费用、资金成本、与通货膨胀有关的资金损失以及贷款损失。国外的实践表明,实行市场利率更有利于识别贷款资金需求的目标客户,满足目标客户的金融需求。实行市场利率,对于利率补贴将不复存在,非目标客户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所需要的资金,而不是把目标盯在对于他们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小额信贷资金上;实行市场利率也可以限制贫困和低收入群体的对贷款的超额需求,减少其滥用金的行为的发生。实行市场利率后,目标客户会认真仔细的考虑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每一笔资金使用的成本收益,而不是盲目的要资金,上项目。
其二,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需要更加灵活的利率政策。现阶段利率政策是制约我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如前所述,采取商业化利率原则是小额信贷机构实现财务可持续性的基本条件。在中国,对小额信贷的利率是市场化历来是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从现有的文献资料来看,理论界在反对小额信贷低利率方面的意见是比较一致的,但就是否要实行市场化利率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主要是担心穷人因投资项目的回报率低而无法承担市场利率。但是有很多研究表明,对中国贫困地区农户的资金投入具有较大的正的边际贡献率,表明对贫困地区农户的贷款可以取得较高的回报率。对国外的小额信贷的实践也表明,只要能够连续获得贷款支持,具有正常能力的穷人完全可以按市场利率偿还贷款并能够从贷款使用中增加自己的收入。
中国小额信贷不长的实践己经证明,农村低收入的贫困人口可以接受商业或高于商业贷款的利率。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扶贫合作社项目于1993年末开始时确定的有效利率接近16%,大体相当于或略高于同期政府规定的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到1999年政府最后一次降低贷款利率后,扶贫合作社小额信贷的利率大体高于商业贷款利率十个百分点左右。再如草海村寨信用基金在实施过程中把当地存在的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作为参照数,使自己的利率水平位居于国家金融机构商业利率和民间高利率之间。规定年息在24%~60%之间,这种利率规定高于或远高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水平。至今,还看不出这种高利率的政策对客户的稳定性和项目的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利率是金融市场上资金使用的价格。按照经济学的基本观点,价格的高低反映了市场上供给与需求双方的博弈的结果。因此在利率政策上,不应该是进行直接的干预,而应该是对市场上供求进行调节。就拿面向贫困人群的金融产品的供给来看,供给是短缺的,贫困人群金融需要是难以得到满足,因此,国家就应该制定合适的政策改变这种供求不平衡的状况,而不是对利率进行管制。市场能够决定的事情就交给市场去做,政府应该把自己的手收回来,或者说把自己的手放在应该放的地方。
因此,对于是否要实行完全的市场化利率,我认为,政府的政策不要做出明确的硬性规定,可以把这个问题交给资金供求双方自己去决定,相信中国的农民是最有创造性,也是最具有经济头脑的农民,当年可以创造出这个伟大的创举,现阶段也可以从实践中得出是否需要市场化利率的结论来,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做好监管和市场的培育。
(三)发展商业性可持续的农村小额信贷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而发展农村经济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农村金融兴则农业兴,农村金融活则农业活。借鉴国外农村金融支持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经验,对我国构筑和谐农村金融体制,支
持新农村建设有较大的启示。
一、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支持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经验
在发展农村经济这一问题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相继采用了各种金融手段,政府投入大量的补贴资金,设计出各种干预政策,取得了有益的成果。孟加拉国和泰国就是两个相对成功的范例。
1、孟加拉国的农村微型金融组织(GB与MFO)。孟加拉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有三种主体:国有银行及金融发展机构、格莱明银行(GB)和各种微型金融非政府组织(MFO)。其中国有银行及金融发展机构是农村地区的正规金融机构, GB和MFO的服务为微型金融,是非正规金融的组成部分,其覆盖率比正规金融要大得多。根据世界银行2006年对孟加拉国的一次调查显示,GB和MFO共为约25%的农村家庭提供了金融服务,而正规金融只服务了5%。
GB是为穷人设立的特殊银行机构,鼓励同一村庄中有相同收入来源的穷人组成小组共同借贷,对参加小组借贷的成员有最高财产限制,其成员基本以女性为主。小组每周开会,规定每人每周必须存入少量资金(相当于2-3美分);贷款发放给小组成员,还款义务由整个小组承担,并根据各组的信贷记录决定今后的信贷额度;整个还款过程在有5-7个小组参加的公开大会上进行,给不能按时归还的人以巨大的社会压力。此外,GB还要求组员将相当于贷款金额5%的资金存入小组基金,每个借款人必须将相当于总利息25%的资金存入由格莱明银行管理的应急基金以备不测。这个基金向成员提供各种保险服务、培训讲座来保证和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能力。GB的贷款利率不高,必须接受补贴和捐助才能维持正常运营。
MFO是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包括信贷、存款、保险等金融服务的金融组织。MFO用小组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和监督作为还款保证,不要求有抵押物;放贷决策权下放给信贷管理员,借款程序比较简单、方便;还款率很高,在95%以上。据估计,在孟加拉大约有1000多家MFO均提供贷款,其中一些吸纳存款,还有一些提供非金融服务。放款大多采取GB银行的小组贷款方式。MFO提供贷款的利率较高,至少扣除通胀率后实际利率为正,能够弥补所承担的风险。
2、泰国的农业与农村合作组织银行(BAAC)。泰国政府一开始试图利用已有的商业银行体系解决农村金融问题,要求每个银行至少将其总贷款的5%流向农业部门。尽管政府一再放宽限额条件,商业银行仍无法达到要求。1966年,泰国政府成立了农业与农村合作组织银行(BAAC),其是向农户提供贷款的专业化信贷机构,由财政部领导,直接体现政府对中小农户的扶持补贴政策。
BAAC在农村地区的客户以大的农场主和涉农企业为主,而且一直在扩张业务范围,从而既为团体也为个体农民服务,以个体农民为主。BAAC在有限程度上依赖补贴,这主要是政府控制其贷款利率的结果而不是由于自身运行效率低下(BAAC不能提高贷款利率以弥补成本)。根据2006年的一项测算,BAAC只要将贷款利率提高几个百分点,就可以完全独立。
到目前为止,BAAC的服务覆盖了全国90%以上的农户,覆盖率之高使最擅长提供大覆盖率服务的微型金融组织都没有发展空间。BAAC贷款金额占全部农业信贷的一半,其中单笔金额低于1200美元的占了三分之一到一半,小额贷款的单笔平均额为660美元,占人均GDP的24%。
BAAC成功的最主要经验可以归结为坚决抵制来自决策层的压力。财政部对BAAC的领导是帮和指导性的,而不是行政干涉,BAAC在自有项目和政府项目之间设立了一道防火墙,防止风险传递。
二、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支持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经验
1、美国的复合信用型农村金融制度。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这与其完备的农村金融体制密不可分。在20世纪以前,美国没有专门的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信贷资金几乎全部由商业机构和个人提供。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提高,农业发展对信贷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商业金融机构及个人的贷款由于数量少、成本高,已无法为农业提供充裕的资金。同时,城市工业的迅速发展积累了大量资本,这些资本急于在农村寻求出路,正是在这种宏观背景下,美国开始着手改革原有的农村金融体系。
以1916 年创设联邦土地银行为起点,美国的农村金融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1933年建立生产信贷协会,并在12个农业信贷区设立了12个合作社银行。为了发挥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扶助作用,政府农贷机构也逐步建立起来。1933年成立商品信贷公司,其任务是对农产品进行价格支持或对农业生产给予经济补贴,借以控制生产,稳定农民收入。而为了发展农村电力事业、发展农村通讯、缩小农村和城市的差别,1935年成立农村电气化管理局。1946 年成立了专门为贫困农民提供贷款资金的农民家计局。为了促进、帮助农村小企业的发展,维护小企业的利益,在 1953 年又专门成立了针对小企业提供信贷的小企业管理局。至此,美国完善的农村金融格局基本形成。
总的来看,美国农村金融制度属于一种复合信用型模式,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在提供农业信贷资金的机构中,既有专业的农村金融机构也有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二是在金融组织体系上,一般是合作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及商业性金融机构并存。多种金融机构形成了一个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较好地满足了美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本需要,充分体现了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导向和支持作用。
2、日本独具特色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日本的农业发展与中国有许多相似之处,地少人多、自然条件差、具有小农经营的历史传统。二战以后,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农村金融体系,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增加农业积累。
目前日本建立的农村金融体制主要包括合作金融和政府金融两部分,其中民间合作性质的农村金融机构占主体地位,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为重要补充。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农协系统所办的信用事业部,是农协的一个子系统,由基层农协的信用组织、都道府县的信用联合会、中央的农林中央金库和全国信联协会三级构成。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合作金融体系。一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府背景深厚,带有一定程度的官方色彩。二是体系内的三级组织之间并无行政隶属关系,上级组织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对下级组织进行指导,整个体系内形成了独立的资金运行系统,保证了合作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三是信用合作体系立足于社区发展,树立为社员服务的理念,金融机构的设立坚持立足基层、方便农户、便于管理的原则。四是为了保证合作金融安全、健康地运行,建立了农村信用保险、临时性资金调剂的相互援助、存款保险以及贷款担保等制度。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制的优势是其将合作金融机构与国家的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紧密相连,服务领域相对固定、信息资源较为充分、贷款决策成功率较高,各级信用社独立性较强、经营自较大,同时也易于政府对基础行业的扶植。而缺陷则是业务范围狭窄、资金利润薄、靠政府优惠、财政压力大。
三、对我国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从以上国家的农村金融体制建设可以看出,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导致农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资金的使用成本都比较高,正规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涉足农村金融市场,引起市场引导的失效。因此,在农村金融体制构建过程中,政府的适当干预是必要的和有效的。结合各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发展来看,在农村金融体制构建早期,政府的支持与干预的确起到了十分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政府干预并不是农村金融发展的最终目标。随着农村金融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干预只能越来越阻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部门性政策倾向以及普遍存在的严重的法律和规章等因素,政府干预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所以我国要构建和谐农村金融体制,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必须处理好政府干预的问题。
1、在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干预中,要把握好直接干预与间接干预。直接干预指运用公共资金直接投入农村金融,间接干预指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环境,如宏观经济、产业政策、法规环境等。我国政府应当把直接与间接两种干预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创造一个有利的宏观环境,如审慎的货币与财政政策,贸易自由化,鼓励国内储蓄;同时建立一个适合市场交易的法律框架,如清晰的产权或使用权、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合约强制执行机制等。另一方面,对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适时提供资本或者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再融资;所有这些补贴或优惠应该是透明和临时的,一定要尽可能地减少长时间的直接介入。如对合作金融,在农村资金少、储蓄动员又不够成功的情况下,政府可以用再贷款的形式临时向合作金融机构注入资金,但对于合作金融过于强烈的政策干涉可能会挫伤合作会员的合作积极性,影响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
2、政府干预必须注重农村金融的造血机制,尤其是农村资金的储蓄动员。光靠政府资金的长期注入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直接过长时间的干预也会破坏市场机制,从而导致资金的分配效率低下。要尽力吸引城市资金,至少不能再抽取农村资金,让农村资金尽可能地在农村体系内循环。
3、小额信贷不仅是有效的扶贫方式,更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形式。应参照国际经验发展农户自助组织,逐步将其转化为小额信贷机构,允许其在法律监管下自由决定利率,以法律形式保证其金融合法性和规范性,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政府同时应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构造以GB模式为基础的农村小额信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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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生产和消费是农村经济中两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重要方面。多年来,如何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调整产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一直是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各级政府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作为农村经济两个重要方面之一的农民消费问题却缺乏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本来是一个巨大的消费群体,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投资与消费在方式和结构上出现了一些偏差或失衡。在我国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着农民消费观念陈旧、消费结构不合理、消费质量不高、消费环境较差的问题。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消费现状分析
1、生产费用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近年来,党的富民政策和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投入是产出的基础,农民收入要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客观上要求有生产投入的相应增长来支撑。据调查,农民的支出中有50%以上用于生产性支出,生产费用的增加无疑是件好事,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对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引起极大的关注,真正关心农民,为广大农民的利益着想。
2、人情消费居高不下。近年来,农民收入虽然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农民的正常消费支出始终处于低迷状态,但农民每年用于人情送礼的支出却连年增长,居高不下。在当前农村,农民之间的人情往来已远远超出传统意义上的礼尚往来。在旧的人情观念和攀比心理的影响和驱动下,农民送礼出手越来越大方。据调查分析,当前农民的人情消费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人情消费的频率越来越高,送礼的名目越来越多,农民一年的送礼次数少则四、五次,多则十几次;二是人情消费的价格越来越高,送一次礼金少则二、三十元,多则上千元;三是部分农民本来生活就比较困难,为了不得罪亲朋好友不是量力而行,而是置自己的实际情况于不顾,不惜借债送礼,这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农民发展生产、致富奔小康的沉重负担。
3、教育费用支出使农民子女上学望而却步。近年来,虽然教育费用支出实行了“一费制”,但是一个子女从上小学、到初中、高中直至大学毕业,粗略计算少则五万元,多则十几万元以上,农民收入来源有限,要想子女上到大学毕业,费用已成天文数字,许多家庭的子女只有辍学,过早地去打工来维持生活,这使得农民文化素质不得不令人担忧。今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定要靠科学,而受经费制约的辍学现象,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总体而言,我国农民消费水平仍较低,农民除购买生产资料、人情费和盖房子外,日常生活大都紧衣缩食,维持低水平的生活。农民消费倾向弱,储蓄倾向强。储蓄仍是当前农民处理家庭收入的主要方式。造成目前的这种消费状况,究其主要原因仍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缓慢。因此,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刺激农民的消费。
二、提高我国农民收入水平的有效措施
1、加强职业教育,科技兴农。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农村职业教育有了较大发展,但目前仍未从根本上摆脱普通教育办学模式的束缚,不能有效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要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必须做好四方面努力:一是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发展职业教育,首先要解决培养什么人的问题。要改变那种按照固定岗位培养就业人员的传统观念,明确我们办学的宗旨就是培养新型农民,让学生掌握到农村创业致富的本领。通过努力,让新一代农民成为推广先进科技、发展现代化农业和劳动致富的生力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将职业学校办成技术服务的中心。要在学校建立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成立技术咨询服务队,认真推广技术,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开发。做到与科技示范村、示范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对科技示范户定期组织技术指导,或实行技术承包,不仅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丰富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的内容。要充分了解国内、国际农业科技新进展,广泛收集信息,尽可能地在学校里面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来进行试验。在当前新技术不断产生的形势下,职业学校要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的一个吸取、传播、推广新技术的重要基地;三是统筹规划。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系,落实责任制,建立领导在职业学校兼职制度。要统筹研究发展规划、学校布局、招生办法、毕业生安排原则、经费筹措渠道等重大问题,特别要定期对企业、乡镇、村庄和农户的文化科技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种类齐全,稳定与急需相统一的专业体系。
2、加大政府投资,政策兴农。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由于欠账太多,老的投入没完成新的建设又需要大量资金,同时,又缺乏长期的投入机制,资金难以得到保障。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和消费,国家应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这样既方便广大农民出行,也有利于物资流通。二是国家应加大水利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特别需要关注农村水源建设。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水位越来越深,农村的水源建设将是一个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三是要加强电讯设施建设。要加大农村电视网络的覆盖面,加快农村有线电视普及工作。另外,农村城镇化建设是保障农民增收和刺激农民消费的一剂良方。国家应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特别是要做好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加快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适当鼓励比较富裕的、条件好的、外出打工的农村居民进入有容纳能力的城镇居住,做好城镇住宅规划,逐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政府要在住房、教育、看病、就业等环节上对进城农民采取优惠政策,使他们来得起、住得上、能发展。
3、抓紧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创建新型农业科技体系。通过信息体系的完善,使科研单位更迅速方便地了解农业生产实践对科技的需要,使生产经营单位更容易地了解和得到农业技术信息,促进科研面向生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针对农业科技多头管理、重复和分散的现状,要建立协调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分类重组,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机构。对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队伍多元化、运行市场化、形式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科技企业,逐步形成国家、地方、企业、民营等多元化的农业科技体系,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国家要择优支持,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基地,培养一批世界知名的农业科学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刺激农民的消费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利推动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黎敏,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河南 信阳 464000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7-0128-04
农村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我国人才培养、新农村建设和未来发展的重要职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虽然取得很大进步,却仍存在不少缺陷,阻碍了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进程。相比之下,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方面累积了较丰富的经验。借鉴国外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吸取精华,对于促进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外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
1.以法律为保障。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美国、日本、法国、德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农村职业教育立法。从1917年《史密斯-休斯顿法案》开始,到《2000年教育目标:美国教育法》和《学校一工作多途径法案》,几十年间政府颁布了数十部法案,极大地强化了美国对职业教育的干预,使职业教育在政策的导向下,朝着政府设计的方向发展。德国于1969年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2005年又实行了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还有法国推行的《农业教育法》和日本推行的《农业通则》。这些教育法规内容涉及了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资金来源、课程设置等各方面,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给予了保证。
2.办学形式多样化。培养目标明确化。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多样化,日本除了有国立职业教育和公立职业教育外,还允许私人赞助、投资办职业学校,也允许企业自己办职业学校。而在法国,农业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和普通职业技术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农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确定培养方向和具体目标,普通职业技术教育根据受教育者的不同年龄和文化程度授以不同的职业技术教育。普通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具有多层次性:一是学习2年的农业职业学徒工;二是农场继承人;三是学习3年的农业技术员;四是高级技术员。法国的高等农业教育学校有学习1―2年、3-4年及5年以上的学制。
3.重视实践教学。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农业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开展实践教学,教学与生产劳动一体化,典型的代表是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学生,学生通过参加企业的生产劳动成长为熟练的技术工人。在美国,农业院校的学生除了通过课堂实验、校外实习和其他社会活动开展实践活动外,最主要是在农业学院的校办农场或牧场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在这里,学生既是实习生又是农场的农工,老师和学生一起完成各项任务,同时在实践过程中进行试验。实践教学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还巩固和提高了老师专业技术能力。
4.经费充足。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好。农村职业教育学校的教育经费,历来受到国外发达国家政府的重视。日本的《实业教育国库补助法》和《产业教育振兴法》等法令明确规定了职业学校经费补助,日本的职业学校除了得到国库补助费外,还能得到地区政府的补助。此外,日本政府还大力支持和鼓励私人投资开办职业学校,企业为培养自己所需专业人才自办职业学校。这样,就拓宽了职业学校经费来源渠道,充足的经费为农村职业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了便利,可以吸引师资力量,为其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5.师资力量雄厚。重视兼职教师的招聘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兼职教师是国外高职教育师资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外高职院校的兼职教师一直都在教师总体中占有较大比例。在德国高等专科学校中,专职教师通常只占40%,兼职教师占到60%。日本把“双师型”教师称为“职业训练指导员”,指的是集理论课讲授与实际操作训练于一身的师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先去企业工作,然后再转到教师岗位上来。如此,教师可以把生产中的最新技术引入教学内容,加强了学校与企业的联系,降低了办学成本,方便了学生实习和就业。
二、目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困难。我国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第一次将职业教育纳入法律体系,为以后的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它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只是作了一般性的、简单的规定,农村职业教育的具体发展仍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虽然国家在政策文件中多次强调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并指出了农村职业教育的改革目标、管理体制和经费来源等问题,但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还是处于政策规范这一层面上,法制保障方面几乎空白。
2.观念的误解。农村职业教育遭遇生源尴尬。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及农村职业教育宣传力度不够,人们普遍认为职业教育是二流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出路不好,家长更愿意让孩子进入普通高中学习,考入理想大学,找到好工作。尤其是农村家长希望孩子跳出农村,改变命运。还有部分人目光过于短浅,只看到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不少学生初中、高中还未毕业就外出打工。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职业教育学校的生源,农村职业教育学校生源不足,其发展必受限制。
3.资金匮乏,农村职业教育学校硬件设施落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但农村职业院校受地理位置、社会发展、制度建设等因素影响,吸引资金能力薄弱,经费远远满足不了学校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学校教学设备简陋,图书馆建设落后,实践训练场地和实验设备缺乏,阻碍了农村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4.专业设置不合理,脱离培养目标。部分农村职业教育学校不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现有的传统产业和支柱产业设置专业,开设课程,而是盲目“跟风”,设置热门专业,在农村职业教育中出现了轻视传统专业,重视新兴专业的局面,偏离了服务农村经济建设的办学宗旨。学生专业基本技能得不到有效提高,影响就业,制约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产业升级,损害了农村职业教育学校的形象,为自身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5.师资队伍薄弱。教学质量不高。相对于普通中学,农村职业院校师资力量较为薄弱,这表现为:数量上,农村职业教育教师偏少;学历上,农村职业教育教师学历偏低;专业上,农村职业教育学校部分教师专业不对口等情况。加之职业教育工作艰苦而待遇较低,现有的教师又缺乏进修提高的机会,从而造成职业教育教师心理失衡,难以安心工
作,更谈不上创新教育。
相对于城市职业教育教师的工作环境,农村职业教育教师的工作环境更为艰苦,部分毕业大学生不愿到农村职业教育学校工作,而在农村职业教育学校成长起来的优秀教师则努力向城市职业教育学校寻求发展的机会。接收不到较高层次的人才,本学校优秀教师的“跳槽”,导致农村职业教育的师资力量的不足和师资发展的失衡,直接影响了农村职业教育教学的质量。
三、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对策
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任何一个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必由之路,我国农村职业教育起步晚,存在上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国外农村职业教育长期探索的经验对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作用。针对我国国情,应采取以下措施:
1.重视农村职业教育立法,促进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制化。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的农村职业教育不仅能蓬勃发展,更能适应本国发展需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十分重视农村职业教育立法。我国政府必须重新界定自己的职责,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经费投入、招生政策、师资力量等各方面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加强监管,让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转变人们的观念,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学校招生。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具有能动作用,必须转变人们旧的、错误的思想,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政府要把农村职业教育放在促进农村现代化这一战略高度来认真对待,要在资金、政策、师资、队伍、导向等方面为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政府的积极参与和优惠政策可引起人们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关注。此外,可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宣传,通过宣讲农村职业教育学校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感染人们,让人们摒弃偏见,吸引生源。
3.构建农村职业教育资源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职业教育所具有的公共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必须在职业教育的举办过程中承担相应的经费投入责任。中央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规范和完善经费投入体制,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村职业教育;地方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落实中央政府文件指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构建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农村职业教育学校自身也要探求资源投入渠道,农村职业学校的领导要改变过去那种“办学靠拨款”的思想,要善于管理学校,更要善于经营学校,发展实业兴学。国家还应鼓励企业家和民间组织创办农村职业教育学校,鼓励学校和企业联合办学,实现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办学形式的多样化,促使多元投入体系形成,补充和完善教学软硬件设备,为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创造良好办学条件。
农村职业学校必须加强与其他学校,特别是其所在地学校的交流合作,地区教育部门或是学校可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校教师进行研究性学习,请专家莅临现场给予指导。相关部门应统一组织开发建设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规范的教育信息资源和相应的教学应用系统,丰富教学资源库,有效管理资源共享平台,便利教师检索信息,实现教育信息资源的实用性和共享性,实现职业学校的优势互补。
4.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专业配置。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必须以“为‘三农’服务”为方向,准确把握社会发展动向和市场脉搏,完善农村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面对社会涌现的新兴行业和所需专业技术人才,学校要从当地经济发展现状和就业结构出发,灵活设置专业,确定专业课程内容,建设重点专业,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实现学校和社会的全方位接轨。
在英国,随着社会游览船艇拥有量的不断增加,贝克赛尔农学院就利用农机化专业优势开设了游艇修理专业,将原来的牛舍改成了游艇修理实验室;斯帕索特农学院则依据市场调研开办了家政常识、庭院花卉、火鸡养育等培训班。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学校的专业设置应具有时代性、前瞻性、灵活性,要坚持农类职业和非农类专业相结合、长线专业与短线专业相结合、特色职业与一般专业相结合,搞好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建设。同时,要淡化专业界限,增加课程跨度,提高课程的兼容性。实现农村职业学校教育的层次性和多样性。
5.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打造高素质教师团队。农村职业教育教师要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我们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做好职前和职后、学历和非学历教育。
“都市圈”( Megalopolis)的生成与发展,是世界上诸多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共同现象。“都市圈”通常由一个或数个首位度较高的中心城市,连同其辐射到周边的次级城市、城镇和农村等腹地所组成,通过日益强化的经济联系,逐渐形成一体化的具有人力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对外开放的区域范围。都市圈的形成与建设,对于推动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我国业已形成或正在发展的有环京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成渝“都市圈”、武汉“都市圈”等。“都市圈”的发展,对农村职业教育将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加快“都市圈”发展与农村职业教育的研究,是为必要。
一、发达国家的“都市圈”建设与农村职业教育
(一)农村职业教育为“都市圈”中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实现短半径就业服务
伴随着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达国家均经历了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压缩,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的过程。“都市圈”的形成对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和推动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具有积极作用。美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因城市群的快速形成和有效发展乡镇非农产业,吸纳了大量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纵观发达国家在其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城市群的崛起或“都市圈”的形成,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给予充分的重视,并力求实现其就地转移,为发展当地的农业经济、农村工业和城镇第三产业提供人力资源。
(二)强化区域性农村职业教育,是发达国家促进“都市圈”建设的有效途径
建立以“都市圈”为基础的大区域城乡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了区域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如美国为使农村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学区制职教管理,将农村职业教育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相结合,“城乡协作”的职教形式有效带动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受益于“赠地运动”而开办的众多社区学院,更是为培养地方性职业人才发挥了巨大作用。发达国家强化区域性农村职业教育的举措,对促进“都市圈”的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产生过重要作用。
(三)“都市圈”形成中的农民社会角色转变与农村职业教育
“都市圈”的形成加快了农村城镇化建设,大批农民告别了传统的农耕生活,进人二、三产业工作,同时第一产业的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新的劳动与生活方式改变了以往居住于分散村落的人文道德氛围,同时引发了被称之为“城市文化贫民”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1870年之前的美国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随后而起的工业革命带动了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东、西部大洋沿岸和中部五大湖周边以及西南部等地所形成的众多城市群和“都市圈”,吸纳了大批农村劳动力进人城市或城镇工作和生活。面对农民社会角色转变过程中产生的不适应现象和问题,美国的农村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农民的基本素质和就业技能、现代生活能力的教育和培养,并开展生计教育和职业咨询等。众所周知的韩国“新村运动”,对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提升和社会角色的改变亦产生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四)农村职业教育内容与“都市圈”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以“都市圈”的建设助推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是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共同特点。从二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不少发达国家城市聚群(即“都市圈”)的形成,推动了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建立,但不同的城市聚群往往具有独具特色的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形成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英国的农村职业教育强调以适应当地产业发展为导向的专业与课程设置,在农村职业教育中开设大量与地方产业结构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内容,而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等级的获得,重视地方产业工作的适应性和现场操作的考评,这对促进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的获得具有重要作用。法、日、韩等国在伴随“都市圈”发展的农村城镇化建设中,也结合地方产业的实际需要,给予当地农村劳动力以各种形式的“转业”培训援助,为其进人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条件。
二、我国“都市圈”的发展与农村职业教育的优化
(一)强化农村职业教育中的非农产业就业培训,为“都市圈”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随着我国“都市圈”的逐步形成和发展,势必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步伐,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非农部门就业人数的增加以及对其知识技能要求的提升。农村职业教育应强化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对现有农村劳动力和青少年人口的非农产业就业培训,以改变因其素质不高与职业技能缺失而带来的就业困难,以及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韩国以汉城(首尔)为中心的“首都圈”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型、由加工业向服务业升级转化的过程中,就十分重视周边农村与乡镇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为“首都圈”的快速发展提供大量合格的新型劳动力,创造了世人皆知的“汉江奇迹”。
(二)提升农村职业教育的文化内涵,优化农民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都市圈”的发展将加快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农村职业教育应重视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避免农民从业人员因人文素养、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的贫乏或滞后所带来的精神困扰与行为不适,从而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美、英、德等国均曾因城市聚群的快速发展,而大量城市移民的低素质导致城市流民增多、犯罪率高等社会问题。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应重视提升教育内容的文化内涵,引导农民转变闭关自守、因循守旧、自由散漫的传统观念和生活习惯,增强符合现代社会生活需要的道德与价值观念,增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意识,提高人格品位,使之真正融人时代的潮流。就此,韩国的“乡村教育运动”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
(三)农村职业教育应实现“离土不离乡”,就地培养适应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转变
目前我国基本处于无序流动的i亿余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子女人学、居住环境、情感生活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他们作为城市“边缘人”,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衍生的留守儿童及妇女、离婚率上升、交通压力增大、农业衰落等一系列问题及社会矛盾与纠纷,必然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历史上美、日、韩等国曾通过建立“卫星城”“中心村”,促使当地农业融入区域经济大体系中等措施,力求就地、就近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的缓解和内地及中西部地区“都市圈”的形成,农村职业教育应逐步摒弃劳动力输出型的培训方式,积极为培养适应地方性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服务。
(四)进一步推进农村职业教育社会化,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和企业在农职教中的作用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国外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因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条件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类型。根据它们的显著特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专业合作社
这类合作社的主要特点是专业性强,即以某一产品或某种功能为对象组成合作社,如奶牛合作社、小麦合作社、渔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此类合作社在德国、法国较多。这类合作社一般规模都比较大,本身就是经济实体。
(二)综合性合作社
此类合作社的主要特点是以综合性为主,在日本、韩国、印度、泰国以及我国台湾所建的合作社都属于这一类型。综合性合作社,根据农民的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服务,如组织农民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购买、金融、共济、技术经营指导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如日本的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农林中央金库,全国信用农业协同组合协会等都属于此类合作社。
(三)跨区域合作社
其主要特点是跨区域合作与联合,以共同销售为主。此类合作社在美国、加拿大较多。在美国,销售合作社的历史最长,数量多,经销的农产品几乎覆盖所有的农产品品种。在加拿大,农业销售合作社是经营最成功的合作社之一,有1/3的农产品是合作社经营的。
二、国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功经验
(一)民主办会,自我管理
国外农村合作组织都是由农民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组合或联盟。它的业务包括对农业技术和农业经营的指导,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购置,农产品的加工储存和销售等。在合作社内部坚持“民有、民管、民享”的原则,实行民主办会,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
(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在国外特别是在欧美国家,农民一般是在一定程度上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独立经营权的农场主,合作社一般是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农户自愿入股形成的。合作社内部产权清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财产属合作社成员集体所有,合作社盈余按社员交易额返还入社社员,投资入股也给一定的报酬,但如合作社破产,要先偿还债务,再退还最初入社资金,然后再将剩余财产平均分配。
(三)以维护农民的利益出发,坚持服务为宗旨
坚持服务为宗旨,在发达国家的合作社章程和实践中均得到充分的体现。美国农场主合作社的目标,是以最好的价格和服务向农场主提供生产资料和出售农场主的农产品,并保证集团对政府经济政策的影响。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法》第8章规定:“组合以通过其所从事的事业最大限度地为其组织成员服务为目的,而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其事业的经营。”在实践中,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以盈利而是以农民服务为宗旨,即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为成员的生产、生活提供综合化、社会化的服务,以此来保护其成员的利益。
(四)法律保护
德国是世界合作社发祥地,早在1867年就制定了第一部《合作社法》,后来又多次修改完善。美国为支持合作社的发展,于1926年制定了合作社销售法。日本早在1947年就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并在60年代又进行重新修订。这是日本为促进和保护农协的发展而制定的专门法律,明确规定了农协不同于经济团体和政治团体,是特别法人;承认农协自主经营权和民主管理权,以保证不受行政干扰,确保农民的经济地位,规定农协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经营团体,是服务机构,农协各种事业所获收入归农协成员所有。
(五)政府重视与支持
在国外,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体现在各级政府制定的农业政策、税收及金融政策等方面。法国在各种农业合作社创办时,政府给予投资津贴,免去其应交的工商利润税、营业税和地产税,还给予低息贷款。德国对合作社的管理费用实施补贴,第一年补贴费用总额的60%,第二年为40%,第三年为20%。意大利国有能源部门向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用油价格比城市低50%,农业用电价格比非农业用电低1/3。
三、国外经验对内蒙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启示
从内蒙古农村牧区的现状和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结合国外的基本经验,在推进内蒙古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点:
(一)制定扶持政策
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优化环境,突出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产业政策。自治区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农牧业产业发展方向,用产业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兴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合作经营组织;二是资金政策。农村牧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集体所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一般来讲是劳动联合为主,在经营中一般都受到资金的限制。因此建议自治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信息网络、绿色食品认证、培育品牌、基地建设和培训等。三是税收政策。由于农牧业是弱质产业,农牧民又是弱势群体,建议政府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宽松环境,以利于这一新生事物发展壮大。
(二)加快立法进程
国外合作社是依据《合作社法》建立的,其运行机制也是在《合作社法》的严格规范下形成的。我国建国以来至今没有制定出一部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根据国外其他国家的经验,要想完善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尽快制定《农村组织法》《合作社法》,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农牧民自己的组织。因此,建议在国家尚未出台法律、法规之前,从内蒙古的实际情况出发,抓紧制定出一部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内蒙古实际的《内蒙古农村牧区经营组织管理条例》,以便依法引导、扶持、规范、保护其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
【 abstract 】 this paper wuyuan long beach village as example, discusses the new rural construction planning practice to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village a little enlightenment function.
【 key words 】 traditional village protection; Planning and desig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背景
婺源,在作为“无烟经济”的新经济元素的旅游经济介入之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重新为历史文化村落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是由于缺乏合理的规划,一些地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旅游交通与服务设施的随意设置带来了对历史风貌的破坏和干扰,造成原有历史风貌的变异。另外又由于婺源发展和保护的资金的缺乏,造成这种历史风貌的变异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改善。
当然,观光收益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同时,也一定程度的改善了古建筑的维护情况。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开始成为一种新的旅游商品,文化旅游也成为相当一些地方发展的战略选择;当地土著居民以及当地政府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在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结合在一起,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合理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新农村建设
自2006年开始的新农村建设,使得行政手段作为一种强有力的力量影响着传统村落今后的发展;它在给传统村落遗产保护带来契机的同时也使它们面临着危机。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初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者和指导者,许多政府官员由于历史文化保护意识淡薄,只顾眼前的、局部的利益和方便,只顾“新农村”的政绩形象工程,而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特色的保护。在全社会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背景下,建设管理者的短视和传统村落居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愿望联合成一股很大的势力,使得一些具有不可再生文物价值的历史村落和建筑以发展的名义被改造的面目全非,而村落历史风貌也随之消失了。
反之,另一种危机的表现则是在一味保护的口号下,产生的当地政府无力、无资金进行保护的尴尬现状。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这样的现象:对于传统的历史遗产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对其进行开发,经济回报上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使得一些投资者也裹足不前;与此同时政府又没有资金对其进行必要修缮,从而使得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陷于一种无作为或者是无法作为的怪圈中。
二、长滩村历史和现状
长滩村分为上长滩村和下长滩村两处,为一自然村,村中下设6个村小组,约有130余户,500余人,年人均收入1200余元,以种田、务工、养殖为主,没有旅游收入,仍属自然经济状态。农业内部经营结构单一,经济产业化程度较低,非农业产业发展滞后,人均年收入普遍偏低。
长滩村村落较小,由于地处山、水、田三处合围之处,依山傍水,自然环境优美,由于位于从县政府驻地的紫阳镇到清华镇的公路旁边,距离清华五公里,此地也是婺源东线旅游的必经之地,外部交通良好,传统风貌保存较好,旅游开发潜力较大。而长滩的位置正好为旅游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观视角,得以看到村庄的全貌。
然而,通过调研我们可以看到:婺源耕读文化的社会基础已经消失,人类生活方式在不断变迁;外来的市场经济的冲击;生活方式和政治体制以及目前的局面造成了婺源的重重困难。以长滩为代表的一些传统村落尽管美丽依旧,却也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的、人为的因素,普遍出现了时间给它带来的种种疲态:一方面是旧的传统社会基础、经济基础的解体,而另一方面是传统村落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脱节 。
传统村落中水电气等市政实施严重不足,已极大地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居民家中没有单独的上下水和卫生间,没有通燃气,没有集中的供热系统。由于缺乏集中的垃圾收集点,在传统村落中经常会形成露天的垃圾堆场,加之道路本身排水不畅,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收集垃圾和排除积水,村落中的环境更加恶化,常常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居民生活卫生很难得到保证。
另外,人际交往空间严重不足。现代社会基本的绿化空间、健身活动、休闲娱乐场地的人均占有率大大低于城市平均水平。村中现存古迹六处,古桥一座(龙溪桥),原有宗祠,八角亭已被毁,危房占全村房屋的1/5左右,村民想做新房者没有地基,只能在原地拆旧建新。
三、总体规划原则
大力探讨新时期、新农村、新的生活方式以协调传统村落的原有村落形态,保存其宝贵的旅游资源,成为婺源新农村建设中必然要面对的课题。而简单的行政命令和保守维护只能是让传统村落消失得更快。因此,发展就成为必要。同时,景观资源与建筑遗产的保护、承传、弘扬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广大百姓的理解、配合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在发展的同时,我们还要注意保护村落历史上形成的风貌,保护村落历史文化的延续性。在这里,保护的含义己扩展为保护历史文化环境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两个方面,对传统村落而言,必须加强整体环境的保护,并放在区域的整体环境中。在保护和开发中要充分考虑到“人”的因素,因此同时保护还包含对传统村落不合理的整治。
四、暂缓开发、完善生活及旅游配套的长滩村规划
(一)规划思路——基础设施及旅游配套先行、做足水文章
长滩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沿河古建轮廓保存较好,是摄影及写生的较佳场所,但如何开发长滩的旅游经济?首先,“水”是长滩的关键词之一,因此,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作足水文章对长滩的发展至关重要;其次是基础设施的完善。
另外鉴于资金不充足的情况暂缓对村落的开发,建议封村,暂不开发旅游;在风貌保持良好的沿河立面上,以水上环线进行串连。在保护历史遗存、调整村落产业结构的基础上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打造古建沿河夜景,增加旅游亮点。同时解决旅游的配套设施问题,在目前没有能力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分几步走。
(二)规划实践和方法
1、村落基础设施、卫生设施的整治
先解决村民饮水(建一水塔)困难,整修道路,疏通下水道等基础设施问题。村中垃圾污染、水源污染、渠道堵塞状况要改善,解决村里卫生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
按农民需要规划集中饲养家畜用地,做好人畜分离工作。
2、旅游配套
开发水上游乐项目,旅游路线设置为可以让游客可沿村边古道游览,路边拍照,河边写生,形成水上休闲一条龙游览。在规划中重做村入口和停车场,解决旅游基础设施问题。在龙溪桥上建一桥亭,增加古村风韵。
(三)出路的探讨——利用村落特色、分步骤进行
在以长滩为代表的传统村落中,尽管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保存相对完好的传统村落风貌,但是囿于经济结构比较单一、保护和开发资金不充足从而导致村落的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和长远的开发,人居环境较差,传统村落的健康发展也无从谈起。在面对这种传统村落中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就需要找出和充分利用村落特色,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而在面对这两大课题的时候更为重要的是还要涉及到操作中具体做法和具体步骤的问题;如何对待村落本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工作中的先后问题,其中尤其以村落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先后步骤问题尤为重要。
首先,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暂缓对村落的开发,暂不开发旅游、避免那种杀鸡取卵式的旅游经济增长,保留传统村庄的道路系统和地形地貌。在大力保护和抢救村落建筑遗产的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保护历史遗存、调整村落产业结构的基础上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在资金匮乏、没有能力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分几步走。
结语
近年来,对待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态度有所改观,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也有所深入。一些地方开始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保护更新做法,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果。这些地方试图从传统村落发展演变的规律着手,从村落的本质出发,在设计中努力使历史信息融合到现代生活中来,为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如苏州和乌镇、诸葛村等。
但也应该看到,这些比较成功的做法还只是在小的范围内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而且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上文提到的类似的苏州、乌镇等地,很大程度上是用钱堆出来的,例如乌镇就是由中信实业银行签约投入2.5亿元用于乌镇的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而婺源的新农村建设要发展资金从何而来?由于经济压力的原因和粗制滥造,婺源的旅游并不能长期的吸引人流,旅游产业的成熟还有待完善;同时我们需要面对的还有婺源的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村落保护之间的冲突。基于对以上种种具体和非具体问题的思考,此时,再来深入研究和认识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2008年,日本提出《农山渔村第六产业发展目标》,这是日本政府首次在政策大纲中提及“第六产业”。2010年,对农业产供销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日本农林水产省制订《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法》,标志着“六次产业化”战略正式实施。“六次产业化”的核心内容是促进“地产地消”,即强调在深入挖掘地域资源、发现农村核心产业的基础上,通过“引入代替”和“引出代替”,将农业相关的工商活动内化于乡村地域系统,从而激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崔振东,2010)。
梳理近年来日本政府推进以“地产地消”为核心的“六次产业化”战略,其重大举措主要包括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推进农工商协同合作、推行直销所流通模式等。
(一)强化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
第一,日本政府出台《农工商合作促进法》(2008),并将“六次产业化”纳入《粮食、农业、农村基本计划》(2010)、《日本振兴战略》(2013)等。《粮食、农业、农村基本计划》(2010)明确提出,“通过发展农业和农村的‘第六产业’来增强农村经济活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维持村落功能和保护生态系统及包括景观在内的农村环境”。日本农林水产省相继出台《农业六次产业化》(2009)、《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法》(2010)、《农山渔村六次产业化政策实施纲要》(2010)、《农山渔村六次产业化政策工作相关补助金交付纲要》(2010)等,全面规划“六次产业化”相关事项。第二,日本政府自上而下成立“六次产业化”战略推进组织机构,如2011年水产厅成立“水产业六次产业化推进团队”,都道府县相继组建“六次产业化?地产地消推进委员会”。第三,农民或企业围绕“六次产业化”制定经营改善计划,经农林水产和经济产业大臣认定,可提高无息农业改良贷款年限和额度,获得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开拓支出补助、相关加工和销售所需设施购置支出补助等。农林水产省制定“农林水产技术基本研究计划”,加大对革新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持。日本内阁会议同意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基金,通过政策补助金、“劣后”贷款(即没有优先还债义务的贷款方式)、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农民投资“六次产业化”,最高可将经营资本分别扩大到自有资本的2倍、5倍和20倍。
(二)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
橛行Ъせ钆寰济发展活力,日本“六次产业化”注重因地制宜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一是农业生产者主导型,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农户为经营主体。二是社区主导型,以难以从事农业生产维持生计、留守农村的妇女和老龄者为经营主体。三是企业主导型,以涉农企业为经营主体,将业务范围扩大到农产品加工、直销、宅配以及农村饮食和住宿业等。由于日本政府严格限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直接从事农业相关产业经营的工商企业数量较少。四是自治体主导型,以农协为主导建立农产品加工设施、培育农产品地域品牌、拓展农产品市场网络等。农协在“六次产业化”中发挥着联结农户、整合资源、区域协作等作用。例如,农协联合农业生产者基于自律合作设立直销所,作为面向“地产地消”的农产品共同销售市场,实行会员准入制度并不以盈利为目的,盈余通过农协转发分红。农协还通过开展饮食文化教育、农业体验活动等,提高消费者对地域农产品、农产加工品和传统饮食文化的认同感。五是农工商连带型,由农业生产者联合食品加工及流通企业共同成为经营主体,这被认为是推进“六次产业化”最普遍和最有效的形式,但“六次产业化”推进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农户、农协、工商资本等经营主体利益再分配的矛盾。由于本土化农业生产者自主推进“六次产业化”存在诸多困难,需要外部植入的工商资本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农工商合作的目标是提升农业生产者参与“六次产业化”的能力并自我成长为农工商经营主体,强调农业生产者与工商企业在业务支持、知识共享和产业关联的基础上建立创新平台和经济网络,而不是让现有工商资本前向整合兼并农业。
(三)推进农工商协同合作
一是培养“协调者”。“协调者”是指既具有农业技术、又具有商品开发和销售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日本政府注重对“协调者”的培养及其活动的支持,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协调者”组织,以此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召开交流会。在中央层面开展全国产业集群协议会、先进事例研讨会、品牌培育研修会等,在地方层面开展农林水产商品展示会等,促进经验交流和销路对接。三是提供信息支持。在中央层面推广农工商协作的典型事例、支援措施、研修会和产地信息等,在地方层面提供以食品产业为核心的产地信息。四是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制定全国食品产业开发战略,开展区域性农业技术开发合作,召开农工商协作技术交流会,对实施地域食品品牌化战略提供技术指导等。
(四)实行直销所流通模式
为有效推进“地产地消”,日本实行以直销所为核心的流通模式(李凤荣,2014)。直销所最初主要设在城市近郊区,重点面向城市消费者,后来逐步拓展到农村和山区。如2009年日本共有近17000所直销所,其销售额占全国农产品流通总额的10.9%,成为日本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销所经营主体主要包括生产者及生产者联盟、农协、地方公共团体、第三方部门、民间企业等,运营主体多元化但都实行会员制并采取委托销售方式,经营事务由直销所负责,农户负责生产包装及农产品搬入取回,同时参加直销所举办的各种促销及生产者与消费者交流活动。农户只需交纳少量会费就可以加入直销所,但直销所将按销售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通常手续费的比例为15%。直销所坚持经营产品地产化,即在直销所销售的产品主要是本地生产的农产品。如2009年日本直销所全年销售额中本地化农产品销售额占73.2%,65.8%的直销所只销售当地农产品。直销所还与地域内的学校、幼儿园、保育园、医院、福利院等集中消费机构开展地域连携合作,供应当地农产品。
二、对我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考与启示
(一)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第一,由于我国涉农部门职能交叉重叠、职权划分不清等问题突出,借鉴日本自上而下成立“六次产业化”推进委员会的经验做法,建议在中央层面建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委员会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或实施纲要,统筹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各项工作。第二,由于我国现有惠农资金“撒胡椒面”现象严重,支农政策重农业生产、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问题突出,借鉴日本成立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基金的经验做法,建议中央财政设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新增补贴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在农村生产和生活设施建设的推广应用,全面改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产业延伸与功能拓展相结合,培育农村内生发展新动力
第一,顺应个性化、体验化、绿色化、品牌化的农产品消费趋势,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和“舌尖上的美味”加快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等适销对路农业生产(,2015)。第二,针对重农业生产、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普遍问题,引入产业链和价值链发展理念,促进农业产业链增值更好留在农村。优先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电商平台与实体流通相结合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等。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成为农村青年创业新平台和县域经济发展新引擎。第三,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结合美丽乡村创建示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利用,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
(三)农民自主与多元主体相结合,保障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
第一,农民在r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完善多元融合主体的利益联结和风险防控机制,有效保障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取更多利益。借鉴日本推进农工商合作但限制工商资本股权比重的经验做法,建立工商资本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诚信公示制度,完善土地流转和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推进订单农业、股份合作、联合营销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借鉴日本通过培养“协调者”推进农工商合作的经验做法,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第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资源整合和市场开拓等方面优势突出,需要将其培养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力军。支持大中专毕业生、新型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社创建活动。借鉴日本农协推进“六次产业化”的经验做法,开展综合农协创新试点(张义博,2015)。发挥供销合作社根植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完整、流通网络发达的综合优势,拓展农业产业链全程服务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将其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商。第三,城市工商资本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可以给农业农村带来现代生产要素和新兴商业模式,有利于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需要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与本土化农业生产者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
首先是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粮食生产要以增收为目的,要以生产质量高、增加值多的农产品为主,要积极发展粮食产品的深加工,把粗放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为集约生产经营模式,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效益。其次优化产业结构链,避免相同产品的过多重复,应该让畜牧业、果林业、水产业均衡发展分部。最后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不要让相同产业覆盖,控制好经营规模和区域划分。
3、完善法律法规,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可循,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让农村经济得到发展。
农村因为其特殊性,更需要重视法律的建设和普及,让农民有依法致富的观念。要使已有的法律成为相应管理工作的依据,同时也要善于把握时机,使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管理规范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通过建立和完善农经法规制度体系,逐步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成为农经工作的主要方式,推动工作发展。
4、盘活土地资源
土地是农民生产和生存的必要基础,也是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物质。所以要发展农村经济是在盘活土地资源这一大前提下完成的。面前的家庭承包经营不能动摇,但是有需要在这个不变的情况下,对土地资源进行有序的流转,去开发和发挥土地资源的效益。盘活土地资源,是建立在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上面的,只有稳定的盘活关系,才能够让农民有信心去生产,才能够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一些负面和不良影响才不至于出现。另外,土地资源的流转不能是盲目的,没有规范的,应该是建立在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上的。鼓励将耕地、山场的经营权通过转包、拍卖、入股等形式逐步向大户、向能人集中,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5、必须突破性发展龙头企业
现在的农村经济发展矛盾是各户农家分散经营与市场的变化莫测之间的矛盾,这样农产品无法揣摩到市场的真实需要,这样市场和农业生产就会脱节,在销售上也是零散销售,不能进行集中整合,过多的分散就导致了相互之间的价格战,最终损害的就是农民的利益。要让农村产业链有序的链接起来,并且形成良性循环,需要打破现有的局面,采用由一些龙头企业打头阵的形式,将一些分散的农户和大市场有效的链接起来,这样从生产到销售能够形成有序的流程和渠道。发展龙头企业:一是要走出政论办企业、管企业的误区。本着谁有能力谁牵头,谁先发展扶持谁的原则,按市场经济规律组建龙头企业。二是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龙头企业的发展经营必须兼顾公司、农户等多方利益,防止出现一味追求公司利益而损坏农民利益的现象,只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才能切实起到产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三是要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出台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的环境。
6、确保党的农村政策落实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历来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把贯彻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长期稳定的关键环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按照“融入全局、立足多子、注重运作、重在实效”的要求,落实“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确保党的方针和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作者简介]康丽云(1962―),女,江西南昌人,江西宜春学院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江西宜春336000)
在中国文学史上,由于文人自身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阶级局限性等诸多因素,描写农村风光,反映农民生活的词作并不多。从词的发展史来看,最早写农村词的是苏轼。苏轼打破了“诗庄词媚”的界线,开拓了词的表现领域,创作了清新明朗、朴素无华的农村词。继苏轼之后的辛弃疾,以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关注农村题材,他常常用通俗浅近、朴素清新的语言创作农村词。辛弃疾的农村词无论是在题材的选择上,还是表现手法的运用上都直接承继了苏轼的农村词,并且有所发展。本文仅从农村场景的描绘上,农民形象的塑造上,表现手法的运用上三方面探讨辛弃疾农村词与苏轼农村词的继承与发展关系。
一、农村场景的描绘上
农村场景的描绘包括描写农村的自然风光以及农民的生活图画两方面。
苏轼不仅是一位具备多种艺术才能和有过杰出革新创造的优秀作家,而且是一位廉正贤明的地方长官。他在任密州、徐州和杭州知府时,曾经为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如筑堤坝,修水利,灌溉农田,亲自组织领导农民抗水灾,抗旱灾等等,并多次请奏朝庭减免农民的赋税。他还以“世农”自居,表示愿意世代务农。由于苏轼关注、热爱农民及农耕生活,因此他创作了一些反映农村生活的农村词。其农村词虽然数量不多,大约只占其全部词作的十分之一,却描绘了农村的自然风光和农民的生活图画。如著名的《浣溪沙・徐门石潭谢雨》五首:
照日深红暖见鱼,连村绿暗晚藏乌,黄童白叟聚睢盱。麋鹿逢人虽未惯,猿猱闻鼓不须呼,归来说与采桑姑。
旋抹红妆看使君,三三五五棘篱门,相排踏破罗裙。老幼扶携收麦社,乌鸢翔舞赛神村,道逢醉叟卧黄昏。
麻叶层层苘叶光,谁家煮茧一村香?隔篱娇语络丝娘。垂白杖藜抬醉眼,捋青捣软肌肠,问言豆叶几时黄?
簌簌衣巾落枣花,村南村北响缫车,牛衣古柳卖黄瓜。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
软草平莎过雨新,轻沙走马路无尘,何时收拾耦耕身?日暖桑麻光似泼,风来蒿艾气如薰,使君元是此中人。
这组词创作于1078年,苏轼时任徐州知府。这一年竟然一春无雨,旱情严重。徐州城东20里有一石潭,与泗水相通。作为一州长官苏轼和老百姓一起来这里求雨,捉鱼放生于石潭。得雨后,苏轼又赶去参加石潭祭神“谢雨”的仪式,与民同庆,沿途所见所闻,写下了这组组词。词既描写了农村宁静质朴的自然风光,如“日照深红暖见鱼,连村绿暗晚藏乌”;“麻叶层层苘叶光”;“日暖桑麻光似泼,风来蒿艾气如薰”等词句。也描写了农民的生活图画,如“老幼扶携收麦社,乌鸢翔舞赛神村,道逢醉叟卧黄昏”;“谁家煮茧一村香?隔篱娇语络丝娘”;“村南村北响缫车,牛衣古柳卖黄瓜”等词句。表现了苏轼热爱农村,关爱农民的情怀。
继苏轼之后的辛弃疾,进一步把农村题材写入词中,其词也描绘了农村的自然风光及农民的生活场景,但题材更广泛,反映更全面。
辛弃疾把农村的一虫一鸟、一鱼一雁、一草一木、一石一水等自然景物都摄入了笔端。如“春雨满,秧新谷,闲日永眠黄犊”,“看云连麦陇,雪堆蚕簇”(《满江红・山中即事》);“朱朱粉粉野蒿开”(《鹧鸪天・鹅湖归,病起作》);“春入平原荠菜花”(《鹧鸪天・游鹅湖醉书酒家壁》);“新柳树,旧沙洲,去年溪打那边流”(《鹧鸪天・戏题村舍》);“宿路窥沙孤影动,应有鱼虾入梦”(《清平乐・博山道中即事》);“陌上柔桑初破芽,东邻蚕种已生些。平冈细草鸣黄犊,斜日寒村点暮鸦”(《鹧鸪天・代人赋》)等词句,都绘声绘色地描绘了农村朴素清新的自然风光。
辛弃疾还善于选择农村典型的生活场景,反映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如“鸡鸭成群晚未收,桑麻长过屋山头”(《鹧鸪天・戏题村舍》);“青裙缟J谁家女,去趁蚕生看外家”(《鹧鸪天・游鹅湖,醉书酒家壁》);“北陇田高踏水频,西溪禾旱已尝新,隔墙沽酒煮纤鳞”(《浣溪沙・常山道中即事》)等词句,描写了农民的劳动生活。
又如“竹树前溪风月,鸡酒东家父老,一笑偶相逢。此乐竟谁觉,天外有冥鸿”(《水调歌头》);“被野老、相扶入东园,枇杷熟”(《满江红・山居即事》);“夜来归梦江上,父老欢余。荻花深处,唤儿童、吹火烹鲈”(《汉宫春・答李兼善提举和章》)等词句,描写了农民的热情好客。
再如:“自言此地生儿女,不嫁余家即聘周”(《鹧鸪天・戏题村舍》);“寿酒同斟喜有馀,朱颜却对白髭R。两人百岁恰乘除。婚嫁剩添儿女拜,平安频拆外家书。年年堂上寿星图”(《浣溪沙・寿酒同斟喜有馀》);“东家娶妇,西家嫁女,灯火门前笑语”(《鹊桥仙・松冈避暑》)等词句,反映了农民的风俗习惯。
辛弃疾在继承苏轼描写农村自然风光,反映农民生活场景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农村的各种自然风光,把农民的劳动、人情、风俗等生活场景写入词中,扩大了农村词的表现范围。
二、农民形象的塑造上
由于苏轼能够深入到农村中去,对农民的劳动生活情况有着直接的了解和认识,并且与农民的关系友好亲密,因此,他在词中塑造了一些农民形象。如《浣溪沙・徐门石潭谢雨》之一下片:“麋鹿逢人虽未惯,猿猱闻鼓不须呼,归来说与采桑姑”。描写一群在户外劳作的农民乍见官家求神队伍的心理动作的反映。农民们平时怕见官家,猛地见到官家队伍来了,个个吓得象胆小的麋鹿那样,纷纷跑开。但是他们内心充满了好奇,所以并未跑得太远。当他们看清这是一支为百姓谢神而来的队伍,并不会伤害他们时,他们又顺着谢神的鼓声自动跑回来围观。有些小伙子还赶紧跑回村里,把消息告诉那些年轻的村姑们。词人用了两个生动的比喻,出神入化地勾勒出了农民的心理神态。
又如:“黄童白叟聚睢盱”;“道逢醉叟卧黄昏”;“隔篱娇语络丝娘”;“牛衣古柳卖黄瓜”(《浣溪沙・徐门石潭谢雨》)等词句,描绘的是勤劳、质朴的黄童、白叟、醉叟、缫丝姑、卖瓜者的农民形象。
辛弃疾曾在江西农村闲居近二十年,与农民有着长期的亲密无间的交往,并且和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会因农民的痛苦而痛苦,因农民的欢乐而欢乐,因此,他在词中塑造了一系列的农民形象。象白发的老农老妇,年轻的浣纱女子、采桑姑娘,活泼可爱的村野山童,还有渔夫、蚕妇、山民、瓜农等都被辛弃疾栩栩如生地描绘在词中。如《清平乐・检校山园书所见》:“西风梨枣山园,儿童偷把长竿。莫遣旁人惊去,老夫静处闲看”。描写了一老一少两个人物形象。秋风吹起,一位淘气顽皮的孩童在梨枣园中,手把长竿,偷打梨枣。这幅情景被一位老人看见,这位老人童心未泯,充满了好奇之心,因此他悄悄隐身一边,静静地闲看孩童偷打梨枣。孩童的专注神情,老人的闲适神态被活脱脱地描绘出来了。
又如:“一川明月疏星,浣沙人影娉婷。笑背行人归去,门前稚子啼声。”(《清平乐・博山道中即事》),描写的是一位身段窈窕、体态轻盈、神情羞怯、勤劳质朴的浣沙女子形象;“忽有微凉何处雨,更无留影霎时云,卖瓜人过竹边村”(《浣溪沙・常山道中即事》),描写的是冒雨回家的卖瓜农形象;“父老争言雨水匀,眉头不似去年颦。殷勤谢却甑中尘”(《浣溪沙》),描写的是面对丰收在望,眉头舒展的老农形象。“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头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清平乐・村舍》),描写的是一位农家五口人的生动形象。老人恬淡闲适,大儿、中儿质朴勤劳,小儿淘气顽皮的形象,被辛弃疾描绘的有声有色。
苏轼在农村词中,更多的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塑造农民形象,所描写的农民形象数量也有限。辛弃疾在继承苏轼描写农民形象的基础上,极富感彩地描绘了各式各样的充满泥土气味、纯真朴实的农民形象,让农民在农村词中获得了主人公的地位,使得农民形象成为词坛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鲜活形象。
三、表现手法的运用上
苏轼在具体创作农村词时,主要运用的是白描手法。如《浣溪沙・徐门石潭谢雨》之二上片:“旋抹红妆看使君,三三五五棘篱门,相排踏破罗裙”,描写一群村姑出门观看官家谢神队伍的心理神态。她们出门看热闹,总是要先打扮一下,但又害怕误了时间,词人用“旋抹红妆”的运作描绘了她们此时的心理状态。村姑们还不好意思一个人挤在人群中看热闹,只能“三三五五”地远远地站在家中的“棘篱门”前观看,即使如此,她们仍是感到很害羞,总是把同伴推到前面,自己站在后面,在相互推让之间,以至于“踏破倩罗裙”了。简洁的三句把村姑们的心理与神态勾画的淋漓尽致。
又如《浣溪沙・徐门石潭谢雨》之四上片:“簌簌衣巾落枣花,村南村北响缫车,牛衣古柳卖黄瓜。”词人用白描的手法描写农村质朴的风光,通过“落枣花”、“响缫车”、“卖黄瓜”的特定景象,逼真地勾画出了农村生活的一个侧面,真实地传达出了久旱逢甘雨之后农村出现的欢快情景。
辛弃疾在农村词中继承了苏轼的白描手法。如《鹧鸪天・戏题村舍》:“鸡鸭成群晚未收,桑麻长过屋山头。有何不可吾方羡,要底都无饱便休。新柳树,旧沙洲,去年溪打那边流。自言此地生儿女,不嫁余家即聘周。”上片勾画一派农家乐的景象。农民们满足于有成群的鸡鸭,有比房子还高的茂盛的桑麻的闲适生活。下片用柳树、沙州、溪水的自然景象,来表现农民生活的安稳、悠闲。词人用白描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农村生活图象。
央行研究局《农村金融服务报告》认为,通过对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农业贷款情况、小额信贷情况、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的农村金融服务有着较好的基础,在提供金融服务和贷款数量等方面,我们大大高于国际水平,比较差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以及农村政策性金融方面。
1.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较高
国际上,“覆盖面”是评价农村金融服务状况的主要指标。所谓覆盖面是指金融机构为农村地区企业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状况,包括存款、汇兑、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状况。而据了解,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农村地区提供储蓄、汇兑等金融服务的比率大约在30%至40%之间,最高的是印度,也只是75%左右。这也使我国在提供储蓄、汇兑等金融服务方面远远走在发展中国家的前列。
2.农业金融投入并不少效率却不高
金融机构提供农业贷款的情况是衡量农村金融服务的又一重要指标。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提供的资料,到2004年底,我国农业贷款余额为21055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1.8%。研究人员经过分析后得出结论:我国的金融投入并不少,但效率却不高。对此,有关人士指出,农业生产效率不高直接导致了近年来农业贷款的下降,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从提高农业经济生产效率上下功夫,进而提高金融机构贷款的效率。
3.政策性金融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农村政策性金融不仅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还包括通过财政补贴、担保或减免税等措施来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一般来讲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政府批准的由财政补贴的业务;二是商业性金融不宜介入或者不愿意介入的与“三农”密切相关的开发性项目的贷款,如扶贫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
研究人员指出,现阶段,我国对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并不少,但目前我国政策性金融定位不清,运行机制不健全,因此影响了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发挥。农业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与商业金融业务并存,职责不清,政策性资金运营绩效较差;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很多用于弥补亏损和促进其机制转换,支农再贷款很难收回。更重要的是,目前政策性金融以对特定机构的特定业务进行直接补贴为主,对商业金融机构的担保、抵押、保险、减免税等措施缺乏,吸引金融资金及社会资金进入农业领域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二、现今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问题
(一)信贷资金供应不足,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各类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的贷款合计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重较低,而且还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农户在金融机构中的存款却大于贷款,而且存贷差逐年扩大。此外还有部分资金通过农信社购买债券、拆出资金、向城市客户贷款而流出农村。
(二)农户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民间借贷活跃由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缺陷,导致农户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远远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真空地带”,民间借贷和地下金融的间接融资应运而生。容易引发以下问题:(1)民间借贷风险大,容易引发债务纠纷。民间借贷具有为追求高盈利而冒险或投机的一面,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甚至危害社会稳定。(2)民间借贷利率较高,尤其是地下金融活动带有明显的“高利贷”性质。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属非正规金融组织,具有较高的金融交易成本,且不受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上的鼓励与保护,这就加大了农民和企业的债务负担和农村的金融风险。(三)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比较单一,特别是农业保险严重滞后多数地区的农村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结算、保险、咨询、外汇等其他服务很少;此外,农业保险严重不足,使农村中实体经济风险导致虚拟经济的风险无法规避。
三、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议与措施
通过对农村金融的经营背景及现状的分析与比较,为促进其更快更好的发展,从而裨益乡民,较好辅助“三农”政策的执行,特提出以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