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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解决措施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6 09:20:2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环境污染的解决措施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环境污染的解决措施

篇1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0.247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问题也愈来愈多的显露出来,由环境保护问题引起的各种生态问题接踵而来,我们生活的环境质量逐渐下降,社会的生态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平衡,人们生活在水污染、大气污染严重的环境中,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解决环保问题刻不容缓。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是进行环境监测,根据不同的环境下的不同污染程度进行不同的分析、研究,根据分析结果采取有效途径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但是,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环境保护监测应急系统还没有得到完善,仍处于建设的阶段,所以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时候,管理人员只能对环境污染事故有大体上的了解,无法对环境事故做到全面的了解,管理人员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污染信息,从而也就不能及时的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使环境污染事故得不到及时的处理而变得越来越糟糕。

1 国内外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状况

1.1 国内的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状况

目前,环保监测应急系统已在我国投入并开始运用,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国土面积比较广,工业化发展速度较快,我国还是存在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因此,治理环境污染刻不容缓,要利用好环保监测应急系统,在最短的事件内做出最佳决策,在实践中探寻有效的方式,降低环境污染程度,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1.2 国外的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状况

环境污染的严重化使得许多国家都采取响应的技术对环境进行监测,比如在化学物品的堆放方面美国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计划;在环氧问题上日本建立预防结构体系;联合国针对不同国家不同的突发环保事件提出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与处理方式。以上例子说明了,环境污染在恶化,全世界对环保的重视程度也在上升。

2 环境保护监测应急系统的建立

2.1 监控预警系统

监控预警系统是对突发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预报警的系统。建立监控预警系统,是为了能够实时监测重点污染源及其环境质量,降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概率,为处理突发事件积累更多的时间。监控预警系统包含两个模块:监控模块和预警模块。监控模块主要负责对重污染源进行实时的监测,根据分析数据的结果制作环境统计报告;预警模块的职责是根据不通过环境污染的不同预警条件,对从监控模块中取得的监测信息进行系统性的评估,以此来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级别进行确定。

2.2 现场处置系统

通过运用现场处置系统中的监测设备,可以较为准确的知晓污染事件的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范围等信息,能够提高处理突发污染事件的效率。现场处置系统也包含两部分:环境应急监测和现场视频传输两部分。环境应急监测部分的主要职责是对污染物的来源、种类、涉及的范围以及危害度等进行初期的判断,然后报告给上级单位,为管理人员更好地采取措施处理环境污染事件提供了条件;现场视频传输部分的主要职责是在突发污染事件现场和环保应急指挥中心间建立起联系,使得应急指挥中心在最短的时间内能对突发事件有较准确的把握,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效率。

2.3 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的主要职责是对污染事件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它是一个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的系统,包含五个部分:进行应急接警、进行指挥命令调度、进行车辆监测调度、进行应急视频指挥和进行应急信息展示部分。

2.4 决策支持系统

决策支持系统是对突发污染事件进行分析,辅助工作人员进行对环境污染事件的评估工作,与此同时,结合以往类似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议。

2.5 灾后评估系统

它是一种对环境污染事件的事后评估系统,通过分析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影响,制定有效的解决途径,降低日后此类事件再发生的概率。灾后评估系统包含四个部分:对评估标准进行维护的部分、对应急处置进行评估的部分、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的模块和对事后方案进行制定的部分。

3 环境保护监测应急系统发展的原则

3.1 应急措施要与预防措施相结合

提前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是进行事件处理的关键,这样在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的时候,工作人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从而能够及时的采取措施,降低污染可能带来的危害度。具体措施有:将重工业生产作为重点,做好预防;相关企业要详细记录本企业的危险品的储存信息;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水源保护等等。

3.2 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及时的处理

在应急组织中设有应急办,其中的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规范和制定,增加技术存储量,并且预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一般性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处理,对于污染情况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在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之后在进行处理。另外,在平常的应急工作中要提前制定好预防措施,以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解决方案。

3.3 在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协同处理事件

在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仅仅依靠一个部门或者一个企业的力量是无法达到最佳处理效果的,因此,需要应急工作人员及时的向上级政府部分汇报,在政府的带领下,各个部门协助处理事件,明确分工,提高解决效率。

4 总结

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刻不容缓。相关环保部门要随时关注环境保护的动态,制定有效的措施,争取在最短的事件内处理好环境污染事件,降低事件可能带来的危害,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

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问题

工程建筑领域在我国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全面改革的环境下,就要能注重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发展。以往由于没有注重环境问题,在当前已经付出了惨重代价,环境污染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严重危害,对可持续发展也有着严重阻碍。当务之急,就要能从实际出发,在建筑施工的污染环境问题层面加大解决的力度,促进环境的良好保障。通过从理论层面对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研究,对促进解决实际问题就比较有利。

一、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重要性及污染问题分析

1、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决重要性分析

工程建筑在保护环境当中有着重要的角色作用发挥,建筑活动的开展就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环境问题,而对这些问题的及时性解决就比较重要。在当前的可持续发展观念的逐步深化背景下,人们对可持续发展观念的认识也逐渐得到了加强和深化,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就要能充分注重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对施工污染环境的问题得以有效治理。将施工中的可利用资源再次利用,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1]。减少资源的浪费。在具体的施工环节,就要能充分注重在每个环节都要能得以充分重视,保障施工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只有在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上得到了解决,才能真正有利于建筑行业的良好发展。

2、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解分析

从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具体的施工中还有着诸多问题存在,最为突出的就是噪音污染的问题。施工过程中在每个阶段基本都会产生施工噪音污染问题。例如在土石方的施工过程中,在推土机以及挖掘机和运输机等施工中,就必然会发出噪音。在进行打桩施工的过程中,对振捣棒的应用以及打桩机的使用等,也会不可避免的发出声音[2]。在对建筑结构进行施工过程中,对汽车泵以及混凝土搅拌车等等设备的应用,也会发出噪音。从实际的建筑施工中,人民群众对建筑施工污染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噪声污染问题,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就要能充分重视。再者,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大气污染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具体施工中,在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对砂石料的搅拌以及混凝土结构的剔凿等施工过程中,就比较容易产生废弃以及粉尘。然后向大气中进行扩散,在长期的施工下,就会对大气环境带来污染问题。在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会对涂料以及腻子等应用,这些应用材料的挥发性比较浓烈,会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在向大气中进行会发,这也会人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另外,建筑施工中的废水污染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具体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水资源的应用量比较大。通过水的应用对机械设备的清洗,以及在施工材料方面产生的废水等。有的没有进行加工处理就直接的进行排放,由于这些废水有的含有重金属以及有害物质,排出之后浸入到地下就会对土壤造成污染,也会影响人的生命安全。除此之外,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有是固体垃圾没有进行科学化的处理。在建筑施工后,就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对这些垃圾没有进行及时性全面性的处理,就会对环境带来相应的影响[3]。对于这些层面的污染问题就要针对性的解决。

二、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防治措施实施

第一,加强施工的噪音污染问题的防治。在对施工中噪音问题的防治过程中,就要能注重对施工的方案加以优化,要将噪音能够最大化的降低,也可通过设置隔离带对噪音进行隔绝,这也能起到良好的隔音效果。在具体的冲击类型的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静力压桩的方式进行施工,这就能够在噪音降低上起到保障作用[4]。对于机械设备的噪音防治,可以在施工的现场进行设置隔音防震墙。这些方法的实施都对建筑的噪音防治有着积极作用。第二,对建筑施工中的大气污染的问题进行解决。在施工中,对施工中的粉尘问题解决,就要能在施工现场进行设置一些保护措施,在防尘的处理工作上加以完善化实施。在运送过程中避免从人群密集的地方经过,在运输的路线选择方面要能优化。在施工中遇到天气比较干燥的问题,就可通过在施工现场进行洒水的方式。在对泥浆进行搅拌的时候,可通过防尘罩加以应用,这对粉尘污染的问题也能饿到有效解决。第三,建筑施工中的废水污染问题的解决要科学性。在建筑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在这一问题的解决上,就要能注重对废水处理之后再进行排放,保障废水的水质达到可排放的标准。可以通过化学絮凝剂的应用,对污染物进行沉淀,以及在有害物质上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消解。总之,只有达到废水排放的标准才能进行排放,严格的按照排放要求实施。第四,加强建筑施工中固体垃圾的处理。建筑施工中会产生诸多的垃圾,这就需要能够在具体施工中,对土方的开挖以及回填的工作实施中,避免过快以及土渣的洒落,要在工作过程中保持稳定度[5]。对固体的垃圾要进行分类处理,清洁工作要做到位。只有在这些方面得到了加强以及完善,才能有助于固体垃圾的科学化处理。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对建筑施工中污染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就要能充分注重方法的针对性应用。在全面改革的环境下,要能充分注重方法措施科学实施,加强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处理,在这一环境污染问题上得到了有效保证,才能有助于建筑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发展。希望能通过此次理论研究,有助于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杨林根.浅谈建筑工程施工中环境污染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5)

[2]靳全星,常跃军.建筑的环境污染与健康安全问题[J].河南科技.2013(16)

[3]张明,陈明,李新永.信息时代下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探讨[J].电子测试.2013(09)

篇3

1.1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分类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中,需要按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使城市的所有人员,都自觉的把各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按照规定分类放置,如可以按照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除外)和不同的生活垃圾等不同的类别[2],进行分类处理,这样就可以使在城市生产生活中的大气、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治理上发挥作用。使它们不能成为污染源,而成为城市的资源。

1.2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由于中国的环保工作起步较晚,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近30年的重要工作,虽然也投入了很大力量,有了一些管理模式,但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发展还不成熟,尤其是中国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在一些高新技术和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的能力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发展优势。对于这些都是当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中心任务。例如,在城市污水治理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在这些城市污水处理中,大多采取的模式是集污水处理工艺为一体,然后再选择利用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这些城市污水进行处理,就可以使这种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得到广泛的应用,这种设备可以在城市环境污水处理中,广泛应用于污水量较大的需要,尤其是对于那些还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和小区建筑物,非常实用的利用这种设备,来解决污水的处理问题;还有一些城市有一些分散的人群聚居地,在这些城市的居民聚居区,他们也会产生污水,也需要处理污水。虽然在工业废水处理上,随着高科技时代的到来,城市环境的污水处理产品的质量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这些成果的来源主要是中国的废水处理工艺得到发展,这使中国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中,经常使用工艺新型的各种设备,尤其是这些设备在中国已经都能生产。这使中国在建污水处理厂,几乎可以全部采用国产设备,这对于污水处理具有很大优势[3]。在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方面,在中国的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手段,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方式,一般都采取卫生填埋法、焚烧法等不同的方式,也有将这些废弃物堆置于郊区,然后在上面覆土,再利用土地进行绿化,这样不仅可以处理废弃物,而且可以增置城市新的景点。但对于这些生活垃圾来讲,中国处理方式仍存在许多不足,在目前,仍然是利用填埋、堆肥与焚烧三种方式来处理固体污染物[4]。

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现状

2.1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模式就全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而言,中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模式,基本上还没有走出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这种模式在中国主要有两种:其中一种,是城市污染企业需要建设污染防治措施,这种措施是一种可以处理污染物处理设备,它可以来处置企业在生产系统中产生的污染物,也有些单位运行本单位的环境治理设施,这样也可以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也就是企业自己负责城市环境的运营管理;另一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是利用公共性的措施来治理污染的防治措施[5],这是一种需要依靠政府筹资,来建设城市环境管理系统,用这种方法来统筹解决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关于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实施进入市场化模式,就是要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实施专业的、具备污染治理运营资质的企业,就需要进行统一的运营管理,能够更好的实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也能够更好的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提升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力度,并且有利于培育社会化,时至今日,这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模式,已经在中国的广州、深圳、东莞等经济较发达的地区[6]得到较好的发展,其他的一些城市中,这种模式只是在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较多的地区有较好的实施,显然,对中国来讲,要实施这种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模式,还需要做较大的努力。

2.2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认定情况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认定有了较大发展,从1999年计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到2004年,中国施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这些政策已经在全国各地的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已经建立起一大部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运营机构。目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在中国有效期内的持证单位约2100家。几年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营在中国,尤其是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这主要表现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性有了大幅提高,大大提高了达标排放率;加快了工业污染集中处理(解决了中小企业的污染治理问题)、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集中处理工程领域设施运营的市场化步伐;充分发挥集约化优势,规模化运营,降低了企业污染治理成本;培育了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业的发展,提高了运营人员水平。

2.3现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目前,从中国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的发展情况看,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运营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较发达的城市[7],在这些城市中也得到较好的应用,但在中国还有许多地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还比较薄弱,亟待快步赶上去,才能够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2.3.1传统的“两种模式”的问题在中国城市环境的污染治理过程中,长期应用“两种模式”,来实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模式,都会在资金的使用上带来困难,对于这些困难,无论是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措施,还是利用公共性措施来解决城市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都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因此,对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费用是较大的,这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政府来讲,压力都是很大的;同时还有在技术上、管理人员急需的困难,目前,在一些城市,环境管理工作人员不是专业性的工作人员,就容易出现他们的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很难使他们在工作中,达到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再加上中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长期以来,沿袭使用的“两种模式”,这些问题都使城市的污染防治运行难以与企业运行模式统一起来,这里主要存在着效益问题,对这种设施运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来说,如果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不进行成本效益核算,就会使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有些还可能出现亏损,城市的环境污染治理就很难见到实效,必须提高企业的积极性,才能保障城市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2.3.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薄弱问题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以南京的环境污染治理为例,2012年南京在继续推进“雨污分流”、“一河一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按照“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城市部分黑臭河道开展新技术治理。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方法集成的治理技术,启动实施内秦淮河北段、十字河等13条黑臭河道的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要把黑臭河道彻底治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请,因此,南京市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中已经得到发展,但在具备运营资质的单位中,还没有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的证书和经验,不仅如此,还有一些企业在运营类别上只是临时资质证书,显然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能力薄弱问题不容忽视。

2.3.3中国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起步较晚,在众多排污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交给专业公司运营的企业。例如,2012年南京太湖流域的高淳、漂水两县全年关停污染企业41家,完成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3家。但从全市来看,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

3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就可以解决“两种模式”弊端,在一些企业中,在观念上还没有认可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意义,这就使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进程缓慢,就难以形成城市环境治污的优势,这就不利于城市环境治污与社会管理的发展。

3.1环境污染治理要加强法制建设目前,中国开展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工作,这种工作的开展,可以引导和推进环保服务的市场化,也可以对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起到促进作用,在城市环境治污中,对运营单位实行城市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污染问题,这样就会对排污企业的环保工作产生动力,就会鼓励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发展。因此,在城市环境治污中,就需要加强法律层面的作用,尤其应加强对城市环境治污的立法调研,才能在城市环境的污染中,尽快建立具体和专门的法律制度,才能够利用法制的优势,来严格制定城市环保污染治理与社会的管理,才能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市场化提供法律保障。

3.2环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励政策在现行的政策体系中,扶持和鼓励环保与社会管理发展的政策还不完善,因此,应该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上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的治污能力,就会提高城市环境治污企业的积极性,就会使城市环境污染与社会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市场化。就可以使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得到良好的发挥,可以在经济上发挥规范城市环境污染的治污市场,才会使政府和治污行业制定合理的运营服务费用,通过治污企业形成竞争性的定价机制;才能使治污企业在税收上得到优势,就会有利于使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单位获得减免税制度。

3.3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应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创新投入,才能提高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城市环境治污的市场空间得到扩展,才能使城市环境治理采用双赢机制,使其得到健康发展,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需要平衡双方的利益,才能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在优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空间,既有利于用户,又发展了自己。才会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的运营市场,得到认可,才可以实现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排污企业的双赢局面。

篇4

一、生产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生产企业在原料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的大量废弃物,若不顾及环境的承载能力而将不经过处理处置的废弃物直接排入自然环境中会破坏环境的自然平衡系统而导致环境污染。因此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生产企业的废弃物在排入自然之前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1.国内生产企业存在“偷排现象”。生产企业每天都会产生数量巨大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无论是堆放还是处置都需要企业付出一定的运行成本。当前,我国的小型企业大多数都是不具备防治污染的资金、技术和相关经验的。很多经济落后地区的政府为了解决当地人员就业等社会问题,会对一些环境不达标的企业放行。

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大中型企业则突出表现在一些缺乏必要的诚信经营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这些企业宁愿选择不讲社会公德的乱排放,不惜损害周边群众的利益来追求企业最大利润,在经营活动中只考虑自己眼前的现实利益,不考虑长远的环境利益。

2.跨国公司的“入乡随俗”。跨国公司通常都是历史悠久、资金雄厚,而且拥有领先的技术和防治污染的经验,对于跨国公司来说,避免污染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据报道,肯德基、必胜客、百事可乐等九十家跨国公司上了环保“黑名单”。大部分上了污染企业名单的跨国公司在环保方面都拥有良好的口碑,保护环境甚至已经成为了那些企业的竞争优势之一。有一家日本公司,其在日本的八家工厂里有七家都达到了零排放,但是在中国却连最基本的排放标准都没有达到。他们进入中国以后很快就“入乡随俗”,降低了环境标准。跨国公司的管理非常严格,环境标准也很高,但我们发现有很多跨国公司竟然连最基本的环保标准都不能达到,结果真让人无法置信。

3.企业违规排放的危害。环保法规定企业产生的污染水体在排入城市管网前必须经过企业内部的预处理达到标准才能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般采用活性污泥法工艺,用微生物处理污水,微生物的生存条件比较苛刻,若企业将不经预处理的污水排入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会将微生物毒死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瘫痪。有些企业在郊区江河边设厂,直接将未处理的污水排入江河中污染周边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不仅使该地区的农作物受到污染而且会严重污染依赖饮用地下水的附近郊区居民的饮用水,威胁着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

此外,企业生产过程中较常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态污染物也是酸雨、光化学烟雾和硫酸型烟雾现象形成的主要参与者;未经处理的固态污染物的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破坏环境美观而且有害的废物还会污染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

4.环境污染对企业自身的危害。根据我国的环保法规,受到环境监察机构查处的污染企业将处以罚款和停产整顿,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会被关闭取缔。由于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表现为缺乏必要的社会责任感,因此企业一经在社会公布会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影响企业效益。

二、政府解决企业违规采取措施

1.排污费标准提高。在环境污染方面,目前普遍的问题是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我国现行的2003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其中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只相当于目前污染治理成本的一半,实际征缴率更低。为了使排污费征收标准接近污染治理成本,国家环保总局有望近期出台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去年7月25日曾表示,我国准备分3年将现在的排污费标准提高到污染治理的成本,促使企业自觉减排污染。

2.环保纳入诚信系统。去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保总局已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将环境违法企业信息纳入银行的企业诚信系统,作为银行系统放贷的依据之一,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今后将会因在环保方面的不良记录遭受银行信贷限制,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同时与商业部联合了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严格控制环境违法企业的产品出口,相信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企业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3.政府提供法律援助。已往出现环境污染损害案件,受害者面对企业由于缺少法律援助而处于弱势,这种状况将有望被转变。国家环保总局正在筹建12369投诉中心,下一步将鼓励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就环境污染问题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讼。

三、对生产企业解决环境污染的几点建议

解决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首要是解决企业废弃物处理的成本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是通过清洁生产在产品的原料选择、生产加工和废弃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使工业废物得以避免、减少和循环再利用。

1.源头削减,防范于未然。企业可以通过改进技术,提高原材料和能源在生产过程中的利用率,节约原材料和能源,从而减少废物;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开发新材料来代替原来使用的材料。新材料应当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和更好的性能,在新材料的获得和处理过程中应当产生较少的废料;使用的新材料要保证无毒无害,淘汰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在全部排放物和废物离开生产过程以前,尽最大可能减少它们的排放量和毒性。

2.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循环使用工业废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深圳日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采用日本先进的生产技术,利用废弃塑料生产加工各种再生塑胶原料,实现塑胶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一天可吃掉“废物”100多吨。包头钢铁集团采用污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的水都再用于生产,让用水全部循环起来,使包钢工业废水实现了零排放。

篇5

农业生产中大量的废弃物致使农村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加之城市垃圾大面积的相农村转移,也会让农村的环境污染程度日益增加。故此,当前对农村的环境进行治理显得十分必要,先要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结合农村环境污染的具体问题进行简要的概述,提出对应解决措施,强化污染治理效果。

1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困境

1.1农民环保意识薄弱,重视度缺失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关键要素是农村的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农民的环保意识不足。近年来国家以及地方政均在提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特别是各级政府在政策落实的初期,就不能全面的重视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在部分与城市接轨的乡镇村等地方,这种环境污染问题更是严重。农村生产与生活中,受到当地生产技术的制约,人们普遍科学文化素养偏低,所以对环境保护意识有较大的缺失,很难认识到环境保护意识与自己有哪些切实的联系,导致农村居民任意的堆放垃圾、滥用化肥等。总之,全体居民的整体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是严重制约农村污染治理的关键要素之一。

1.2农村资金治理不合理,设施缺乏

乡镇企业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有极大的不足之处,导致环卫经费出现匮乏严重的状况,农民的整体收入严重不足,建立对应的收费机制显得异常困难,在缺乏政府扶植的情况下,垃圾中转站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致使垃圾清理不到位。另外,部分农场环保设施重建中轻视管理,导致垃圾池残缺、垃圾桶丢失等状况频频发生。还有部分小的垃圾池由于不实用而闲置,垃圾设施的效用不能真实的发挥出来,这会影响到农村环境治理的整体效果。

1.3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不够

我国在相关环境保护中虽然存有诸多的法律内容,但是受到环境因素影响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较多,这就使得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还有诸多不健全的地方。另外,部分地域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但是在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下,会为执法环保部门带来很多困境。总之,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与城市的环境污染有很多不同的之处,如排放的主体极为分散和隐蔽,排污有很多的随机性等,这些问题都是我国环境管理系统需要重点注意的内容。在进行农村环境治理的时候由于重视度缺失,使得农村环境问题的执行力度十分薄弱,且适用性也不是很强。基于此,有关如何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是相关部门需要迫切考虑的问题。

2强化农村环境治理的思考

2.1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

强化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视力度。政府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要将农村环境治理看成是日常工作的重要议题。工作中本着集中精力办大事的原则,对农村的环境进行专门的管理与保护。分级别的成立专门的环境污染治理小组,并由政府部门分头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本着领导负责制,将农业、环保部门看成是工作的主要部门,并配合建设、经贸和工商等相关部门,这样在多方配合的前提下才能真正的将缓解污染治理落实到实处。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的另外一种方法是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可以借用大众传媒的形式,为农民朋友推广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让他们有着环境保护的意识,这有利于强农民的科普教育和培训,通过提升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能让农民自己树立其良好的环境意识,最终才能促使农民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在抵制污染的同时,能起到监督和督促政府工作的要求。

2.2加大财政收入,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建设

各级地方政府应将环境保护列入到预算的刚性支出中,重视农场的环境保护经费支出。由于农村的很多垃圾均是堆放到露天的环境中,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致使当地的环境状况每况愈下,同时要注意农村的很多垃圾是可以二次利用,变废为宝的,所以政府部门需要加大相关技术的研发,力争让所有的垃圾都能物尽其用。这样能解决垃圾堆放的问题,也能避免畜禽养殖中产生的污染。另外,可以在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多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到环境污染治理中,这样能让政府、企业和社会投资融资机构更好的配合在一起,从根本上能让环保基础有效的运行下去。

2.3完善农村法律保护体系

农村环境污染面临的问题是点多面广,且情况极为复杂,若单使用专项环境保护治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借用法律这一武器让农村的环境体系建立起来,也让农村的污染治理能真正的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中。使农村的环境治理能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环境标准体系,严格的执行法律法规,重视监督执法,这样才能让各项法规制度的作用发挥出来。

3结语

对农村进行管理治理主要的问题是周期较长,投资较大,见效较慢。因而治理期间有很多问题需要得到切实解决,为更好的强化农村的环境治理问题,使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切实的提升,就要缩小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距,力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前农村治理中存有很多较为严重的治理问题,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解决,使其实行的效果更优是我们有待考虑的重点问题。根据研究,能够获悉农村环境治理中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严格各项规章的前提下,让农产品的质量达到最优状态十分必要,这也是提升农村质量安全的关键性要素,能让农业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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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环境污染的行政法防治概述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又叫做“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是指在通过对农村环境问题进行调研、事后对调研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制定可以在全国农村地区环境防治进行适用的综合方案,并加上事前对其预防、事中进行监督和事后加以整治的措施。具体来说,要两个点进行共同防治,一个是源污染,一个是点污染,治理的对象也不仅仅是根据某一个因素,而是要对土壤、水资源、大气等各个因素所共同构成的整个农村环境进行防治,且防治的手段需要多种手段进行结合。

2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规制现状

从立法角度来看,我国颁布的第一部综合性环境保护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然后国家就相继出台或者修改了一系列规定,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从执法角度来看,我国加大了对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也完善了相应的执法手段,所以也提升了农村环境执法工作的水平。

3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存在的行政法制问题

3.1整体立法思想存在偏见

首先,我国主要是“城乡二元制”,整体的立法模式就是更加重视城市,而对于农村立法就更加轻视。这种思想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就能很清晰的体现出来,例如《环境保护法》中,在城市环境保护方面和城市中工业的生产标准就比农村的规定更多,且更加细致。对于农村环境污染如何防治问题,法律条文中不存在针对性的规定,在发生大规模的环境污染时,很难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所以农村环境污染的状况日益严重。

其次,我国环境污染一般分为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和累积性环境污染,这种分类一般是根据污染源的时间间隔来划分的。在我国农村主要是累积性的环境污染,但是累积性的环境污染很难找到直接的责任人,因为其时间间隔过长,但是我国立法就比较重视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其法律条文就是根据其特征进行制定的,对于较为普遍的累积性环境污染却没有针对性的规定。

3.2農村环境污染防治执法者意识不强

法治政府所实施的一切行为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但是,在我国农村存在一些基层的环境污染执法者缺乏相应的环保意识,认为环境保护工作只是一项任务,而不是将环境保护视为政府的服务职能,所以没有按照有效的手段进行处理。这种想法在基层执法者中间非常普遍,但是这种思想所导致的后果就是农村环境一天比一天严重。而且在我国农村还存在执法措施设置的不够完善,执法力度不足以大道震慑效果的问题。首先,在我国法律中,对农业活动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没有针对性的、明确的处罚手段,仅有乡镇企业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对于农民农业生产导致的污染没有明确的处罚手段,只能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进行管理。

3.3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机构存在缺陷

首先是主管部门过多,权限过于分散。拥有环境执法权的机构非常多,各个机构之间的职责没有明确的界限,分工上也存在重叠的部分。我国是多部门联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这种机构设置导致执法部门都属于平级,不存在一个主管部门,而平级部门之间沟通很少,导致管理难度大大增加。其次是,在实践中,多数地区并未设置专职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最后,环保部门不独立,附属于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直接领导,而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和环境之间需要进行抉择。

4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法律对策研究

4.1加强地方性农村环境立法

我国有很多地区,各个地区之间相隔较远,各地的发展和习惯也不同,所以当地政府的做事习惯以及各种设施也存在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可能只能从原则上进行规定,对于各地如何进行具体实施,这种全国进行统一规定可能就不能满足各地的需求。这种具体的规定需要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立法,因地制宜,才能具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应的问题,但是这种立法必须要遵循上位法的規定,同时也要根据本地区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这种规定可以有一定的超前,以防在出现一些情况时,无法可依。另外,乡规民约的作用在我国农村地区非常重要,乡规民约更符合农村生活习惯和历史传统,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应重视其作用,发挥其存在的价值。以防在出现一些情况时,无法可依。另外,乡规民约的作用在我国农村地区非常重要,乡规民约更符合农村生活习惯和历史传统,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应重视其作用,发挥其存在的价值。

4.2提高民间组织在法律上的地位

民间环保组织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属于社会团体,在开展活动是可以较为迅速,管理事务更为高效,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筹集到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在行政机关在环保组织的设立条件上可以进行适度的降低,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资金支持或者出台一些政策优待。

4.3加强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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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52-01

一、引言

2013年1月下旬,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相关人士表示,必须更严格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是2013年全国环保工作的重点。依托“十二五”循环经济相关科技发展规划,选择启动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技术项目和重点工程,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也将是环保工作的重点。“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门将以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制度力度,力争让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环境污染现状

(一)空气雾霾

雾霾,这个今年“两会”点击率颇高的词汇,也是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2013年第一季度尚未结束,北京所在的华北地区已出现了本世纪以来最严重的持续空气污染事件。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监测数据统计,今年1月份京津冀共发生5次强霾污染。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有关专家表示,华北地区已是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空气雾霾的成因,目前公认的影响因素是气象和污染因素。气象是自然过程,污染是干扰过程。

(二)能源污染

我国能源消耗利用主要是以石油煤炭等资源,而这些资源都属于易引起污染的能源。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早就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PM2.5污染加剧,在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即便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加严,但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上述负责人指出:“不管是控制PM10还是PM2.5,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是节能减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浓度降低了,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好转了,我们的空气质量状况才能真正得以改善。”

(三)土壤、水污染

由于城市化的加速和工业高速发展,绝大部分城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然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年处理率仅为2.43%,绝大部分污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等水体,甚至有些地方直接将污水高压注入地下,致使82%的水域被污染,连地下水也难以幸免于难。今年年初,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山东省潍坊市一些企业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致命性的工业污水肆无忌惮地污染地下水源却可以逃避监管。2月12日,公益人士邓飞在微博上发起“地下水污染调查”、“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现象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三、可能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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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界环境污染方面,法学界一直高度重视曾发生在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一件经典判例――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是,该案件的解决过程及其裁决结果至今在国际环境法领域影响深远。案情是这样的:特雷尔冶炼厂位于原英国自治领地加拿大哥伦比亚省,这家工厂因排放过量的二氧化硫给美国境内的农作物、牧场、森林造成损害引起环境纠纷。该厂从1896年起开始冶炼锌和锡,到1930 年,每月的排硫量高达10000吨。该厂含硫烟气随气流南下,沿哥伦比亚的溪谷越境进入美国的华盛顿州,污染了该州的土地、农作物、森林、牧场,使美国蒙受损害,为此,美国将此问题提交给美加联合委员会审理。1932年2月该委员会向冶炼厂发出劝告,但未能满足美国的要求。双方为了谋求该问题的彻底解决,于1935年将此纠纷交由一个比利时人任主席和美国、加拿大各一人任仲裁员的仲裁庭裁决。仲裁庭于1938年和1941年分别发出第一和第二裁决书。法庭认为:根据国际法原则,“任何国家无权使用或允许使用其领土,在他国域内或对着他国国民财产,以这样一种方式施放烟雾,只要这种施放具有严重的损害后果和明白可靠的证据。”还认为“国家有义务尊重他国及其领土,有义务对他国领土给以保护,使之不受由于自己领土内的个人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根据国际法,加拿大自治领地应对特雷尔冶炼厂的行为负责。加拿大政府有责任弄清它的行为是否与加拿大根据国际法所应负的义务相称。”纠纷随之得以解决。

此案是国际法历史上第一起越界环境污染案例。该案的裁决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时仲裁庭作出裁决依据的是英美法系公害法理论的一个基本原则,即“自己财产的使用不应损及他人的财产”。据此该判决确立了国际环境法中的“各国环境和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责任原则”。这为跨国环境损害所引起的国际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基本准则。针对该案的上述裁决,不仅为美加两国,并且逐渐被各国所接受,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

二、越界环境污染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分析环境和发展的曲折历程,不难发现,在发展过程中,许多国家都比较偏重经济指标的增长,甚至会一度忽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效应:即环境污染和破坏。等到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已经严重阻碍到了本国经济发展时候,政府才开始猛然醒悟,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抑制因发展而产生的不良环境后果,降低其损害程度。这几乎成了规律。但是,如果发展过程中损害的环境成本是具有国际性的,如:上游国家对界河或者国际河流产生了污染,污染物顺流而下,最严重的损害情况反而发生在下游国家。这时候就容易产生跨国界的环境污染纠纷。其实从预防的角度来看,如果相关国家事先能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越界环境污染是有可能被避免的。但是,单个国家在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时,不排除其首先要考虑其经济效益以及相关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如何。因此,就容易形成如下局面:一方面,对于跨国环境污染,需要相关双方或多方共同合作进行防治;另一方面,由于相关国家为环境保护而付出大笔费用将削弱其产品的竞争力,使其在国际市场上丧失价格优势,从而使国民经济受到影响。因此,在自由竞争的世界市场上,各国都不愿付出巨大费用来整治环境污染而削弱本国产品的竞争力。这是越界环境污染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由此可以看出,越界环境污染未必在经济上缺乏效率,但必然产生国家间的环境不公平。因此,越界环境污染的实质是国家间的环境不公平,即环境污染的外部不经济扩散到污染国之外的国家,一些国家从产生污染的发展中得益或者虽受损但获益较大,另一些国家从污染中受害,而受害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总体上可能有效率的经济收益只为污染国占有。因此,为弥补受损的环境公平,一国的行为若对别国管辖下的环境造成污染,则应承担制止这种危害结果的责任。

从国际法律责任的视角分析,一国在其境内从事的行为,如果对它国环境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则构成了国际不当行为。尽管该国在其境内的行为有可能是符合本国法律的,或者是法律未加以禁止和限制的,甚至可能大多数是对该国至关重要的,该国仍然需要为其行为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在“特雷尔冶炼厂案”中,仲裁庭的裁决已经清楚表明,国际法对越界环境污染造成的别国环境或者国际公域受损认定为是一种国际不当行为,如果后果严重,污染国应当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毫无疑问,这体现了人们对环境公平的追求,但由于越界环境污染的复杂性与领土障碍,公平的结果往往不易实现。在通往最终解决方案的路途上,不同国家往往会斟酌解决越界环境污染纠纷的各种可能备选方法,衡量拟采取的方法对本国以及本国企业的利益影响程度,最终作出决策。

三、越界环境污染的几种国际解决途经

根据国际环境保护的有关实践,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有如下几种途径:

1.外交途径。外交解决途径主要包括谈判、协商、斡旋和调停方法。其中,谈判和协商是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办法,许多国际环境条约都规定了这种解决办法,如《联合国》第33条就是明确地把谈判作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首要方法。例如,我国2005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影响到了下游俄罗斯渔民的相关活动,中俄两国就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了解决协议,顺利解决了该污染事件。一般来说,谈判和协商的基本操作途径是,与越界环境污染事件有关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国围绕彼此间的环境争议而进行交涉。其中,外交谈判方法由来已久,也比较成熟,已经有了较固定的一套形式和原则。在谈判过程中,应遵循利益均衡原则。以谈判和协商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的形式是多样的,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或者二者同时并用;可采取双边形式或者由有关国家召开国际会议的多边形式进行;可由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参加,也可由环境部长、驻外使节或特派全权代表参加。在采用该类方法时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平等原则,在谈判中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各方在平等基础上,互谅互让,解决争端。由于具有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特点,谈判和协商方法成为解决跨国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途径。

当越界环境污染当事国不愿意直接谈判或者虽然谈判了但是仍未能解决双方分歧时,第三国或国际组织可以出面协助当事国解决,这就是外交斡旋和调停方法。斡旋和调停本身并没有实质的区别,不同之处仅仅在于斡旋是第三国以各种有助于促成当事国进行直接谈判的行动,但是斡旋者本身不参加谈判;而后者则是第三国以调停者的资格直接参与当事国的谈判,如缓和紧张气氛、主持谈判、调和双方的分歧、提出折衷建议等。应当明确的是,在斡旋或调停中,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的当事国都保留了完全自由,斡旋或调停无论最后结果如何,第三方的任务也就终止了,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仲裁途径。除了外交途径,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还有一种常见方法,即仲裁途径。仲裁是一种古老的争端解决方式,早在12世纪,就已经被瑞典、英国等国家所应用,成为与司法途径并重的纠纷解决办法。具体来说,仲裁是争端当事方根据协议,约定把争端交给他们所选择的仲裁员处理并接受和遵守仲裁员作出的裁决。使用该方法必须具备几个条件:一是双方应当达成仲裁的意愿,即具有仲裁协议;二是裁决应当依据国际环境公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作出;三是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由于该解决方法既能够充分尊重越界环境污染当事国的意愿,又能体现国际法保护全球环境的立法宗旨,所以成为许多越界环境污染案件解决的首选途径。美国和加拿大之间发生的的著名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特雷尔冶炼厂案件最终也采取了仲裁途径解决。

3.司法途径。司法途径的基本做法是越界环境污染事件的争议双方在共同同意的基础上,把争端交给一个国际司法机构,以判决来解决该争端。目前,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能够受理国际环境诉讼的司法机构主要有联合国国际法院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国际海洋法庭。此外,欧洲法院可以受理欧盟成员国提起的环境诉讼,在一定条件下个人也有权向欧洲法院提起司法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和仲裁方法一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越界环境污染案件也必须以争端各方的同意为前提条件,并依照国际环境条约、协定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等作出判决。例如,国际法院自设立以来,曾解决过多起跨国污染事件,包括1949年的科孚海峡案、1974年的核试验案和1997年盖巴斯科夫-拉基玛洛水坝案等。

四、中国在解决越界环境污染事件过程中的立场

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各类环境问题,有些环境问题明显具有越界环境污染的特征,如2005年发生的松花江特大污染事件。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类似的问题仍然有可能发生。那么,我国在面对和解决这些越界环境污染问题时,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立场,如何才能充分体现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的形象呢?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坚持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国际环境问题林林总总,但是,无论是从工业化的时间还是从对全球环境资源的占有和耗损比例上看,发达国家都对全球环境恶化负有较大责任。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紧迫的经济发展任务,因此,在解决越界环境污染问题时,在坚持保护国际环境要素的前提下,也要区别对待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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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垃圾焚烧中的二次污染

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极其严重的,后来为了减轻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采取了多种方法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焚烧是最常用的垃圾处理方法,但是由于操作不合理等原因,往往导致垃圾焚烧不充分,为后期处理增加了工作难度。

2.2污水治理中的二次污染

由于巨大的人口压力,我国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量非常大,而且,为了节约污水处理成本,一些人会使用不合格的处理设备,或是将污水直接排放出去,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未经过严格处理的污水中含有成分极高的有害金属,而且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会被当作肥料排放到田地里,污泥中含有的铬、铅和锌等重金属会随着农作物的生长进入作物体内,最终被人体所吸收,严重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而且,土壤中的重金属会随着雨水渗进地表,对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2.3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二次污染

工业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是也加重了大气污染。对于大气污染日益加重的问题,当今社会普遍采用吸收法进行治理。吸收法就是运用吸收装置,将大气中含有的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等污染物收集到吸收瓶内,然后注入与其能发生反应的气体进行中和处理,最终实现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在一般情况下,吸收法都能收到比较好的治理效果,但是由于与污染气体进行中和的气体用量难以确切把握,因此很容易发生浪费或是没有清理完等情况,排放到大气中很容易发生二次污染问题。

3清洁生产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3.1在生产过程中贯彻清洁生产的理念

要想达到理想的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必须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贯彻清洁生产的理念。(1)要尽量选择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尽量避免使用化石燃料。(2)还要选择清洁的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还要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或是经过彻底治理后再进行排放,杜绝一切污染。(3)制定相应的污染治理应急措施,在发生突发状况时能够及时解决问题,控制污染物的扩散。

3.2实现对产品整个周期的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不仅要求使用的能源和原材料是比较清洁的,还要尽量用比较少的原料进行生产,还要控制产品的整个生产周期,将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运用资源,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另外,还要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利用清洁生产技术,在生产的过程中降低污染物的产生,边生产边治理,从而促使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

3.3环境工作者也要坚持清洁生产理念

认为因素是造成环境污染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在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必须重视环境工作者的积极作用。环境工作者不仅要正确认识清洁生产理念,还要能够将这一理念切实贯彻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环境工作者不仅要从自身做起降低环境污染,还要通过自身掌握的先进技术呼吁全社会爱护环境的意识,共同努力,缓解环境污染问题。

篇10

环境科学是随着环境污染的出现、加剧而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经过漫长的发展,环境科学已经成为了一门比较成熟的综合性学科,并且逐步形成了许多分支学科,主要包括三大体系:社会环境科学、自然环境科学和综合环境科学。而环境化学是自然科学的重要分支之一,是环境科学的重要核心组成部分。一是因为引起环境污染的化学、生物、物理等因子中,化学物质占据较大的比例;二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现代环境科学的研究开始转为对围微观层面的研究,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需要运用到环境化学。因此,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环境化学概述

简单来说,环境化学就是以化学为基础,对污染物进行一定的分析、鉴定,了解污染物在环境中如何实现转化和转移,进而认识污染物通过何种方式污染环境和生物,然后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治理措施,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环境化学主要有以下几类:

1.环境分析化学

环境分析化学是环境化学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主要是指借助一些现代仪器,根据具体的环境情况进行研究,主要研究环境中污染物的具体含量、污染物的形态、污染物的价态,以及污染物的结构。目前,环境分析化学的发展重心主要是环境中微量有害化合物分析和痕量有害化合物分析,主要是“三至”有机化合物的痕量分析和具体的超痕量分析,如室内空气中的剧毒化学物质;农业生产中的农药、除草剂、有机磷、有机氮;因工业固体废弃物挥发、分解、燃烧等产生的挥发烃、芳烃、醛、酯,以及工业废气等。

2.环境污染化学

环境污染化学主要是研究环境污染物在水、空气、土壤等各种介质当中的产生、转化、降解、迁移、累积、危害和归宿过程中的化学行为,及其产生的一连串生态效应。根据不同的环境介质,基本可以将环境污染化学分为水污染化学、大气污染化学、土壤污染化学,以及生态污染化学等各种不同的介质污染化学。

3.环境污染控制化学

环境污染控制化学是针对环境污染化学而产生的,主要研究如何控制污染物和控制污染物相关技术,以及一些相关的化学原理。目前,很多人都已经意识到了环境污染给人们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巨大危害,所以自觉地提高了污染预防意识和清洁生产意识,逐步形成了一体化污染预防战略,而传统的对环境污染进行末端控制的思想已经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4.生态化学

生态化学,顾名思义,主要是研究各种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引起的各种生态效应,以及这些生态效应有可能对人体产生的各种影响。当前,对生物化学研究的热点物质主要有多氯联苯、有机氯化物、类雌激素有机污染物、农药和多环芳烃等。对物质有害性研究的重点也发生了变化,开始由传统的研究直接毒性转变为今天的研究间接毒性,由研究人类转为研究各种野生动物,由研究局部环境转为研究全球性环境生态系统,如对寒带、温带、热带等气候差别较大地区的环境进行研究。可以说研究的范围更广、研究的对象更丰富,研究的更深入、更透彻。

二、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1.环境化学在对环境污染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急剧增长,人们在生产和生活当中产生的大量污染物被肆无忌惮地排放到环境当中,引起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但是,这些污染物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它们是通过何种方式危害环境的?除了危害环境它们还对什么造成严重的危害,是如何危害的?它们在环境中如何实现各种转化过程?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人们就只能看到环境被污染、被破坏的表面现象,而且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只能被动地接受环境污染带来的各种危害和灾难。如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日本痛痛病、水俣病、四日市哮喘以及伦敦烟雾事件等重大公害,已经夺取了数以千计人的宝贵生命。而环境化学不但可以清楚地揭示化学物的具体来源,而且还可以给出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和生物的危害机理。通过对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和转化过程的研究,人们认识到污染物在环境中可以通过一定的理化作用,以及借助一定的生物发生转化、降解,或富集、增毒,进而改变其原有的浓度或其原有的性状,产生各种不同的危害。并且,污染物还可以通过水体、食物、大气、土壤等多种途径,对人体产生长期影响。也就是说,通过环境化学,人们可以对环境问题进行更深入、更科学的认识,从而增强对污染的防治能力。

另外,由于自然环境中的因素不仅数量较多,而且复杂多变,人们只是单纯地应用一般的化学规律,并不能很好地揭示反应的实质和全貌。所以,我们需要借助环境化学提出和探索新的课题,如大气中光化学反应和二次污染物的生成、有毒污染物在各种生物体内的酶化学反应、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的生物氧化和降解等。可以说,环境化学在对各种环境问题认识的具体过程中起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这些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也促进了环境化学的迅速发展。同时,环境化学将人们对环境污染的研究从过去的宏观研究转向了微观研究,使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刻,少走很多弯路。

2.环境化学在环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化学是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在环境治理中的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具体来说就是,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我们只有对环境中的污染物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找出这些污染物在水体、大气、土壤等介质中的转化、迁移等规律,才能找到合理的预防措施和科学的治理措施。如面对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和污染,要想实现有效的治理,就要对产生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的原因及产生的污染物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这样才能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治理措施。如人们可以通过吸收剂吸收,以及转化等两种方法,对石燃料燃烧产生的SO2、CO2等有害气体进行比较有效的处理;可以通过吸附、曝气、化学凝聚,以及沉淀、电渗析、氯消毒、离子交换、反渗透等处理方法,对污染水进行处理,使之能够正常使用。以上这些治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具体治理措施,都是在对环境化学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慢慢产生的。所以水,环境化学在治理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不可替代。

3.环境化学在环境监测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化学除了是治理环境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环境监测提供理论依据,在环境监测有着广泛的应用。而环境监测在治理环境污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为环境质量评价提供重要的可靠信息,为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供重要科学依据,是现代环境科学的重要研究手段之一。通过环境监测,我们可以及时发现环境污染情况,了解污染物的来源,以及污染物的组成和各种成分的含量等,进而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环境监测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建立在环境分析化学基础上,是一种比较常用的研究手段。如环境监测中常用的色谱分析法和光谱分析法,其理论支撑就是环境分析化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可以说,环境分析化学的快速发展可以极大提高环境监测仪器的精确度和灵敏度。

结语

总之,环境化学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中具有不可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可以深化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是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环境监测的理论依据。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环境污染物物开始多样化,环境问题更加复杂化,环境进一步恶化,环境化学在现代险境科学研究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作用将更加重要,环境化学的发展将带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的全面进步,进而为人类的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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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GDP增长与生态环境脆弱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环境污染与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加剧业已成为政府、企业、百姓既关注又头痛的瓶颈。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交织、工业生产污染与农村生活污染叠加的现状下,以农业污染源为突出代表的农业环境污染又呈现出新的特点,更给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1.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

1.1农民增收的喜悦与自溅家园苦果的酸涩

农村大部分养殖场,受资金条件局限和养殖户传统习惯的影响,很少有相配套的畜禽粪尿处理利用设施,致使大量畜禽粪尿随意排放或只简单堆放在养殖场和农户院外,造成大气恶臭污染、周边地表水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造成地下水污染。养殖户和其他农户生活在畜禽粪便的环境中,病原体直接威胁人身健康。《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2010年2月9日,农业部王衍亮巡视员指出:“从这次普查的结果看,在农业源污染中,比较突出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分别占农业源的96%、38%和56%。”以成年牛为例的调查显示:每头牛每日食干料8kg,引用大量水,以每户养殖50头计算,排出粪便量可想而知。

1.2经济提速的光环与突发事件恶劣的偏颇

李干杰提出: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还很严重,重化工业等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在工业污染排放中的所占比重还很高。污染源找到了,但污染的地域在哪里?城市产业升级换代和城市环境改善在某种程度上是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的,以电子废物为例,城市回收利用的部分只能是一小部分,大部分污染只能由农业环境承载。“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事故进入了高发期,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突发性强、伤害性大、恢复难度大的现实,为全社会敲响了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的警钟。

1.3今昔欠帐的继续与子孙买单的无奈

随着我国人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农村垃圾数量和结构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是垃圾总量变大。农村养殖业粪便、房屋建筑、生活自有垃圾不断增加。二是垃圾结构冗杂。不可降解塑料地膜的大范围使用和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无控制使用,农村的白色垃圾污染不断增加。农业外部污染如城市工业延伸和农村工业发展造成农村环境污染排放量日益加大,农村内部污染如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二污合流”、垃圾中的难降解有机物质、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等问题日益加剧。老污染问题尚未解决,新污染问题逐渐显现,灰霾天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湖泊富营养化等新的污染问题出现增长趋势,农民及子孙来承载污染的历程还要继续。

2.应对措施

笔者通过大量的调研体会到,针对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应采取新的应对措施。

2.1摸清底数跟踪监测

长期以来,“底数不清”制约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和农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对策,结果只能是“影响工作”。规划、措施是以掌握农村各类污染源的行业、数量及其分布地域为基础,以了解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去向为依据,以农村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膜污染和施用农药、化肥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程度为参照。要想早发现、早防治、早见效,必须随时掌握农业环境污染第一手材料,真正全面摸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家底,才能有“防”有“治”,防治兼备,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使农业环境污染少发生、早治理并且成本降到最低。

2.2明确标准快速判断

应因地制宜地采取符合我国具体实际的计量标准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衡量、裁定、监督、治理,实现规范化计量、标准化。例如,最新研究表明,当前我国的大气污染结构已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多种污染物都以高浓度同时存在的污染状况。而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API指数)体系不能全面表示城市空气质量等级。应借鉴国际空气质量监测评价方法,重新修订我国现行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农业环境污染特别是突发性污染事故,具有时间突发、形式多样、危害严重和处置复杂的特点。快速判断污染事故的类型及污染状况,是污染事故得到及时处理、恢复措施得以及时制定、不良影响得以及时消除的前提和关键。环境污染处理人员要把污染物质的种类、污染物质的浓度、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在最短的时间,采用最简便的方法,取得最直观的数据,得出最准确的结论,提供第一手资料,为事故处理抢抓时机。

2.3普及常识应急演练

环境污染防治和处理不仅是环保等几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全社会的事情,是时时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普及防治知识,常抓现场演练,提高防范能力,是应对农业环境污染新特点的有效机制。现场演练旨在提高对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农业环境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