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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应急管控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6 09:20:40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大气污染应急管控

篇1

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上级党委、政府交给XX区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环保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要求,聚焦重点目标、重点问题、重点环节,以精准、精细、精密的标准,全力以赴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经开区2018—2019年秋冬季PM2.5浓度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确保2019年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考核要求。

一、抓精准治气,把污染点源治理摆在首要位置。面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脚踩西瓜皮”是搞不好大气环境的,必须“号准脉、下准药”,精准制导、精准打击,逐个“击破”污染点源。一是强化科技手段应用,不断完善大气污染定点监测与动态监测系统,积极运用激光雷达扫描、移动监测车、天眼等先进监测技术,分析污染源分布、来源及外来输送对大气环境影响,实现精准溯源、精准治污。二是强化污染点源治理,结合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对区域内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在摸清“底账”的基础上,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尤其是“散乱污”企业和排放废气的工业企业。三是强化项目环保审核,从“治本”的角度坚守“绿色底线”,筑强“绿色门槛”,拦截“非绿项目”,坚决向有污染的项目说不,助力XX区招商选资持续优化,逐步提高产业层次。

二、抓长效治气,把大气环境改善摆在核心位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更不是能够毕其功于一役的,必须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一是全力推进节能减排,继续加大XX区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整治工作,巩固与推动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改造和懒汉炉取缔工作,并加大重点行业VOCS排放管控和治理,督促企业提升改造确保“两个百分百”。二是倾力推进问题整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涉气问题与“263”热线曝光涉气环境问题的整改,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确保不回潮、不反复、不反弹。三是着力推进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的执法力度,尤其是钢铁、铸造、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督促管控对象严格落实“三防措施”和“三同时”制度。

三、抓协同治气,把防治责任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千招万招,不落实就是虚招,我们的大气污染防治不能像大气一样飘忽不定,必须要整合各方力量,把责任落到实处、落到实地。一是加强上下联动,继续保持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密切联系,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工作,并针对XX区实际问题,积极寻求上级环保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关心帮扶,为XX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力量支撑。二是加强左右互动,大气环境光靠环保分局的力量是不够的,环保分局将主动承担起牵头的职责,积极沟通协调各部门,集各方智慧、各级力量,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内外联动,与近邻兄弟环保局联合,全面落实好一个平台指挥、一支队伍管控、一个标准实施、一张网格包干、一套预案应急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确保国控站点周边5公里和重点管控3公里区域管理无死角、无漏洞。

积硅步以致千里,积小流以成江海。环保分局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有力的保障,聚焦重点、聚力攻坚,不遗余力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干出实绩,确保XX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

篇2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市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四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以局长王喜文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平市气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市气象台承担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气象台值班员全天24小时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预测大气污染变化趋势,当预测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与铁东区、铁西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负责人对接,了解服务需求,已经将两区主要负责人纳入短信平台,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环境专报和预警信号。

    二、完善会商机制

    2014年与环保局签订合作协议以来,气象局先后与市环保局、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建立会商机制。

此次会议后,气象局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完善日常信息共享及会商机制,每日早8点,气象局向市环境监测站未来72小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及当前各气象因子数据,环境监测站为气象局提供各种空气污染物浓度及当前AQI。当监测或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启动临时会商,双方主要负责人参与研判,共同相关信息和预警信号。

三、制作秸秆焚烧预报

近几年四平地区雾霾天气频发,其中一个因素是肆意焚烧秸秆,气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密切配合市委市政府、农委等部门开展秸秆焚烧预报工作。相关部门按照气象部门提供的指导预报,有针对性的对秸秆焚烧进行规划和禁止,有效缓解因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

四、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按照中国气象局《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实施方案》要求,从2013年9月5日起,吉林省正式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工作。四平市气象局从2013年11月5日起开展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并建立《四平市气象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流程》,该流程从环境气象内容、环境气象预报、环境气象制作、环境气象、预警、保障措施等六方面进行规范,预报人员严格遵守业务流程开展环境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气象局加强环境气象综合监测分析技术和环境气象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开展环境气象天气的影响分析评估,逐步建立环境气象天气概念模型和客观预报方法,切实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和预报能力。2016年自主研发“四平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系统”。2017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该系统使用良好,随着新的资料进入,该系统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五、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篇3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事处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片区和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一是抓人力和设备投入。自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办事处先后组织对公共区域裸露地面、拆违拆临建筑垃圾堆放点等进行防尘网覆盖30余次,出动人员1000余人,覆盖面积30万余平方米;街道新采购中型洒水车一辆,雾炮6台,招聘专职司机两人,截至目前出动洒水车200余次,对辖区内主要路段进行全覆盖喷洒,有效降低了PM10浓度。

二是抓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确保所有工业企业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百分百全覆盖;按照厂区堆场、料场要建立围挡,实施覆盖、洒水、喷淋等要求,整改企业10余家。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六个百分之百”的防尘降尘措施,辖区内共7个建筑工地均已落实属地帮包责任人制度。

三是抓污染源治理。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污染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共取缔散乱污企业8家,取缔30吨以下燃煤锅炉5处,取缔非法散煤销售点3处,禁烧区内所有烧烤转入室内,并使用环保炉具。

四是抓增绿透绿。结合此次拆违拆临工作,办事处已经将所有拆违完成的公共区域、无人管理的裸露地面纳入增绿透绿计划,分批逐步进行绿化,目前已完成绿化5000余平方米。

五是抓重点区域。对办事处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2000米范围内进行了全部清扫和地面硬化,并每天定时进行路面洒水和防尘喷洒。确保重点区域不出问题。

五是抓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等级依次蓝、黄、橙、红四个级别预警,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办事处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力量较薄弱。办事处环保办无执法权,执法中队人手不足,在污染源排查力度和散乱污企业关停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过境货车缺乏监管。东外环大量渣土车、长途货车经过,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但一直缺乏监管,是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道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坚定的决心和超常的举措,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定期研判,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健全生态环境建设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夯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加快构建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社会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篇4

一、加强涉气工业企业管控。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停限产措施,凡未按要求停限产的,一律实施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错峰名单。

二、加强燃煤管控。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开展散煤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散煤销售网点予以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散煤的,一律取缔。开展散煤置焕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居民使用散煤取暖的,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做到家喻户晓。

三、扬尘治理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商砼企业治理。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百”。

2、所有无证不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到位,对有证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苫盖到位。

四、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新县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各村大喇叭大力宣讲秸杆禁烧的重要性,让人人知晓不要随便点火,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极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

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公告》要求,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管控,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篇5

一要提高认识。一是态势在恶化,问题很严重。从近3年我县空气质量数据上看,特别是今年X月份,我县空气质量同期相比主要指标明显变差;与周边县比,我县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不理想,环境污染形势不容乐观。二是军令已立下,责任很重大。我县已向省市立下在全省率先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军令状,这个政治责任我们必须担当起来,积极为全省、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做贡献。三是基础还良好,信心要坚定。我县理顺了工作机制,已经成立了控尘专班、控排专班、控车专班、问责专班,各个专班都在积极开展工作,当前正在大规模开展的国土绿化工作也有利于空气质量的改善,大家一定要增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

二要明确责任。一是夯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处)要守土有责,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组织,抓工作推动、时间进度和检查考核。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县生态环境局要认真开展执法监管,努力形成网格化、全覆盖、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压实主体责任。要强化宣传引导,督促各相关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认清形势,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切实增强环保底线思维意识,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更换破损设备,积极提升落后设施,在硬件上把好环保关;同时加强各类人员的培训,特别是环保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做到规章制度上墙上门、台账资料完整有序,在软件上把好环保关。

三要加强领导。一是大员要上阵。各乡镇(处)要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双组长”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二是专班要专抓。“控尘、控车、控排”三个专班要发挥领导协调作用,由控尘专班牵头,在全县开展扬尘污染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县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拆迁工地、矿山等全部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消除县内裸露黄土、堆场、砂石开采等扬尘污染。由控车专班负责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整治、渣土车运输管理、大车绕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等工作,大幅度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由控排专班牵头,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彻底整治全县“散乱污”、砖瓦窑、商砼等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确保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安全。三是制度要健全。各乡镇(处)、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形势、安排工作,积极开展巡查,加强工作指导督导。

四要狠抓落实。一是措施要对头。由县公安局负责,加大黄标车淘汰取缔工作力度,发现一辆,坚决取缔一辆。根据去年环保交叉审计报告,我县黄标车拆解率才X%,黄标车尾气对PM2.5影响很大,务必要淘汰并拆解黄标车。由县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局配合,加大城区超载重载车辆、重型柴油车辆、黄标车限行措施,引导上述车辆走环城路,坚决杜绝超载重载车辆、重型柴油车辆、黄标车经过空气自动站周边。

     由县公安局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炸行为,坚决杜绝县城规划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由县控尘办牵头,住建局配合,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县内所有施工工地土方开挖全部采取湿法作业,杜绝黄土裸露,督促施工工地务必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禁止”规定,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和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并加大检查巡查,严格处罚扬尘污染行为。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处配合,加大秸秆禁烧宣传,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焚烧秸秆行为,力争全县实现“零着火点”发生。

     由赤城街道办事处、鲇鱼山街道办事处牵头,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加大对站点周边污染隐患排查,如发现超标排放废气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屡禁不止的,依法关闭取缔。由县城管局负责,加大全县空气站点周边道路及县主要交通要道道路清扫保洁力度,要采用湿法清扫,同时对道路进行定期喷雾洒水降尘。加大对县内所有矿山开采、碎石加工、砖瓦制造、商砼搅拌、农副产品加工、水泥制品等所有涉气企业的治理力度,督促企业废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所有涉气工业企业真正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其中矿山开采、碎石加工、砖瓦制造等行业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商砼搅拌行业由县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农副产品加工、水泥制品等其他行业由县工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是作风要过硬。各乡镇(处)、相关部门要严格服从各工作专班工作安排,将责任扛好、措施抓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全县X个空气站所在辖区都要及时组建工作专班,专门指派一名副科级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每天加强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尤其是500米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管控,分班轮流开展站点周边不间断巡查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千方百计将污染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同时请各相关乡镇(处)于X月底前将工作专班成立情况报县环境攻坚办。

篇6

PM2.5的治理目标

《规划》:到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浓度下降要比2010年下降6%。

《计划》:到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将PM2.5治理目标比之前《规划》确定的6%的目标提高了将近3倍,目标的变严更显示出国家对于这些地区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若该计划严格执行,今年年初我国各地的“十面霾伏”围局或将得到缓解。

机动车保有量治理

《规划》:开展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重点是出行量)调控政策研究,探索调控特大型或大型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

《计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上广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汽车纵横》短评:《规划》并未对大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的限制做出严格规定,而只说“探索调控”;《计划》已然点名提出要严格控制北上广等特大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并提出了可供选择的出行方式,而这些出行方式的便利程度仍要依靠国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短期内可行与否仍待考验。

车辆环保管理

《规划》:并无与公交车、出租车和低速汽车相关内容。

《计划》: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增加了车辆环保管理中与公交车、出租车和低速汽车相关的内容,扩大了车辆环保管理范围。这将促进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的发展、促进公共交通工具的升级换代。

黄标车淘汰

《规划》:2015 年底前实现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主城区黄标车禁行。力争到 2015 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基本淘汰辖区内黄标车。

《计划》:到2015年,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要求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全部黄标车,比《规划》的禁行规定更加严格;此外,《计划》还增加了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淘汰黄标车的规定。统计显示,一辆黄标车的污染排放量大致等于近30辆国四标准车。现有的黄标车贡献的污染物排放量占移动源污染量的50%至60%,它们的淘汰将为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释放更多的环境容量。除淘汰黄标车之外,保证汽车的排放稳定达标更是减少机动车排放的关键。此外,还应建立机动车I/M制度,保证在用车辆维持达标状态。《规划》和《计划》均未提及建立该制度,将来或将完善。

检测预警体系

篇7

佛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空气质量改善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面对秋冬季节不利的空气质量形势,佛山市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多次做出批示部署,要求集合全市之力,必须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此,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市环委会”)提前谋划,于10月份先后印发了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精准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分级管控和分类监管,实行精准防控。

10月28日,佛山市政府组织各区政府、有关市直部门以及重点镇街召开全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上,佛山市副市长赵海要求各区、各部门务必强化措施,定点定位,定责定人,铁腕执法,对重点区域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把污染源标注在图上,实行挂图作战。对重点企业、工地扬尘、机动车防控、露天焚烧巡查监管等要落实具体清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出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自此,佛山秋冬大气污染攻坚战拉开帷幕!

进入11月后,受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佛山空气质量呈现污染程度加重趋势,鲁毅要求各区、各部门按照既定方案狠抓落实。赵海靠前指挥,要求精准防治工作必须出狠拳、下猛药,对没有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工地一要停工、二要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工地要约谈企业负责人,一个都不能放过。

佛山市环委会牵头落实,严格督查督办,并建立“全市大气污染精准防治督办”微信群,用于信息、督查督办和迅速整改,群成员包括市领导、市直各部门、各区、镇(街)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预警、巡查、督办、宣传等各小组专人及时收集群中信息,各取所需,及时快捷。赵海坐镇微信群督查督办,第一时间发出行动指令和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各区、镇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市、区、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既定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特别是重点区域实施拉网式的清查,环保、住建、公安、交通等多部门人员“5+2”没有周末、“白+黑”不分昼夜全面出动,精准打击环境污染黑点。

“气质”几降,及时防范,

合力抗霾

11月1~4日,佛山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仍为100%。但是,受冷高压脊和今年第23号台风“米雷”的共同影响,11月5日佛山市地面风速较小,加上空气层比较稳定,大气水平扩散和垂直扩散条件都不佳,正是由于这突如其来、极其不利的扩散条件及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手段的不足,佛山市出现一次空气质量重污染。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经过与市气象台会商,认为尽管空气质量尚未达到启动应急预案防范预警的要求,但为了保障群众健康,决定迅速应对,按照前期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防范力度,对重点区域实施精准防控。

11月5日、6日,虽是周末假期,但在赵海的坐镇指挥下,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住建管理局主要领导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治污前线调动各方力量共同防控,市、区、镇环保、住建、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分组分批分区域不间断开展巡查督办,实施网格化排查,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工地、露天焚烧、道路洒水以及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黑烟情况,并建立巡查、督办、整改等信息反馈机制,督促各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未能有效落实治污措施的单位要求停产整治。

经过努力,截至11月6日17时,佛山市空气污染已经降为轻度污染。本次污染过程受气象条件的影响较大,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包括佛山市在内的珠三角中西部地区均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污染特征,是本次的地区污染中心。

11月12日,不利气象条件再次来袭。随后的11月13日至18日,佛山市环委办根据当日最新气象情况,每日滚动更新各区大气污染精准管控预警级别,在微信群中随着“气质”变化做出及时部署,市、区、镇三级多部门联动,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精准防控,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工地、露天焚烧、道路洒水以及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黑烟情况,并建立巡查、督办、整改等信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截至11月23日,佛山市、区、镇各级各部门共派出21643人次,检查工业污染源及餐饮油烟污染源7522个次、扬尘污染源4344个次、露天焚烧污染源340个,机动路检点330个、抽查监测汽车尾气7594车次。其中问题污染源1361个,责令停工停产385个,完成整改1083个。通过多方不懈努力,佛山空气质量11月21日转为良,佛山市环委办公室解除大气污染精准管控预警。至11月23日,全市空气质量转为优,佛山市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毫不松懈,持续高压,

保障 “气质”

虽然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佛山空气质量已得到明显改善,但气象条件的反复说明工作仍然不能放松,佛山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空气质量指数变化情况,切实落实日常督查、巡视督查、应急督查三级督查机制,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保障佛山的“气质”。

篇8

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同时突出燃煤、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国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可能发生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省级人民政府须适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在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将进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煤炭使用方式,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在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国家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机动车和新能源机动车。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划定高污染车辆禁行区。

征求意见稿还强化了对有关政府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追责机制及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治以及责令停业、关闭等行政处罚。

征求意见稿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征求意见稿立足于我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技术条件,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依据,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制度措施,主要遵循4条原则:

源头治理,协同管控。坚持规划先行、明确标准,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和对排污单位的排放管理,加强大气污染的源头管控;从单一污染物控制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大气污染治理的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

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综合采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防治大气污染,并结合当前实际,突出燃煤、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

强化责任,从严管理。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公民的环保义务。同时,严格法律责任,加大对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排污者不敢违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当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形势,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机制。同时,通过法治方式引导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大气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102条。主要相关内容如下:

明确政府的环保责任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实行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完成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第四条) 。

完善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

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再由市、县人民政府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排污单位要同时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同时,明确排污许可证发放的范围、要求及发证机关。新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整合现有排污申报制度的基础上,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一系列制度衔接起来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加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

针对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防治措施,如燃煤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增加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绿色电力调度等内容;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方面,增加了鼓励发展公共交通、新生产机动车排放达标评估、油品质量监管、环保召回等制度,并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高污染车辆禁行区。同时,增加了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两节。

突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增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一章,经国务院批准划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明确协同控制目标,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进一步提高重点区域的环保标准;实行煤炭消费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在规划环评会商、联动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起区域协作机制(第五章)。

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增加重污染天气应对一章,可能发生严重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气象部门的会商结果,确定预警等级并适时发出预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第六章)。

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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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治污,统筹规划、分类施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以实施重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为抓手,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集中攻坚抓好扬尘污染整治,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和燃煤型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优化工业布局,调整产业及能源结构,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防治目标。2017年,平安区平安镇、乐都区碾伯镇、民和县川口镇、互助县威远镇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78%以上(按GB3095—2012标准);化隆县巴燕镇、循化县积石镇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80%以上(按GB3095—2012标准)。同时,落实2017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完成年度总量减排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各县(区)政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年度实施计划,统一措施要求,分解工作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倒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工期,确保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实现;加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围绕PM2.5浓度下降任务,各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强化颗粒物污染防治;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中的要求履行职责。

(一)确保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对照《青海省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逐项梳理,对进展缓慢的治理任务加强督办,确保如期完成。空气质量改善进度缓慢的县(区),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污染物浓度降下来,努力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黄标车和燃煤锅炉淘汰、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县(区),要倒排工期、严格督办,确保年度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二)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

1. 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要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激励作用,引导公众提前淘汰黄标车,加大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车辆的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制度,对进入黄标车限行区内的黄标车,依法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2. 加强高排放车辆监管。加大冒黑烟车辆的上路检查力度,杜绝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对发现超标排放车辆及时进行处理;开展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3. 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售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进行抽样检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

1. 强化燃煤污染源管控。列入省级财政支持的淘汰燃煤小锅炉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采暖期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严禁散煤销售和使用。积极开展“禁煤区”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取缔违规建设或使用的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加大煤改气力度。全市完成140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作,其中,平安11蒸吨、乐都32蒸吨、民和16蒸吨、互助43蒸吨、化隆8蒸吨、循化30蒸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

3. 加强煤质管控。定期组织开展煤质检测工作,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严控销售和使用高硫份、高灰份燃煤,确保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符合质量标准,抓紧制定区域内煤炭质量标准。对采暖季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使用,要积极推广使用型煤等洁净煤进行替代。(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 全面排查燃煤锅炉。利用采暖季对区域内燃煤锅炉进行全面监测,对污染排放不达标的锅炉督促限期整改。对燃煤锅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

5. 推进锅炉升级改造。鼓励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燃煤锅炉在改燃气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低氮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严格防范工业企业污染

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及时进行维护检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将设备维护检修时间安排在冬春季,有错峰生产要求的行业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同时加大对从事熔炼、冶炼、铸造、破碎等小型加工生产企业的清理整治,依法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企业进行查处。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解决;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实施停产整治;对涉及民生无法立即停产的,依法执行按日计罚;停产整治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对纳入年度治理计划的企业加强调度督办,督促按时完成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

(五)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

1. 严控建筑施工扬尘。强化建筑施工场地和拆迁场地扬尘监管,加强对拆迁工地和建筑施工地停工前落实各类物料、堆料密闭或遮盖、裸露地遮盖或硬化、渣土垃圾清运或覆盖等抑尘措施的监督检查,对老旧和破损的遮盖物及时督促施工方进行更换。(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2. 严防道路交通扬尘。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并细化冬春季道路清扫方案,积极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切实加大城区主干道和重点区域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减少道路扬尘。同时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查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行为。对城区路面破损严重的道路要抓紧维修,近期内无法完工的采取路面铺设砂石等临时性措施。(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3. 严禁露天焚烧。抓好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需要保护区域内的秸秆、落叶、垃圾、荒草等露天禁烧工作,全面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开展秸杆禁烧专项巡查。因宗教风俗习惯确需露天焚烧的,当地政府应指定焚烧区域,引导群众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焚烧。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污染影响。(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发展委、市环境保护局)

(六)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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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全力做好我区*环境保障和实现全年目标

20*年是*之年,为实现“绿色*”理念,确保*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狠抓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和*会、残奥会期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是我区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任务,为此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力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和环境安全工作。为落实《29届*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根据市、区两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实施方案、第29届*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及主要任务分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街乡镇,按照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要求,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积极督促各类污染源完成治理减排工作;加强环境监管,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从5月10日起,每周六出动17个检查组对21个街乡(镇)特别是*场馆周边重点地区的餐饮、服装干洗等生活源进行巡查,尽最大努力保证*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

2、全力做好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阶段性工作任务

(1)为确保*期间空气质量达标,继续狠抓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建立完善区扬尘办、街乡(镇)、社区(居委会)、村镇四级管理网络体系,加强横向联合,实施分级管理;建立由区城管大队、区建委、区市政管委、区环保局、区环卫中心、区园林局组成的联动体系,共同加强空气质量监管工作;与区城管大队和区建委继续坚持每周2次联合执法检查,对挂帐工地实施动态跟踪和反复检查;协调区环卫中心对子站、*场馆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落实街乡(镇)属地管理,建立并启动扬尘污染控制保障体系;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发放环保承诺书,要求施工企业严格落实“五个100%”要求。

(2)为确保*会期间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我局督促全区19家23台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制定达标治理方案和*期间减排方案。目前5家7台14兆瓦以上常年运行燃煤锅炉已全部制定达标治理方案,北京二七车辆厂、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科丰热力中心、首都航天机械公司正在进行脱硫除尘施工,北京西客站正在实施煤改气工程。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使用小煤炉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反弹。

(3)为确保*会期间餐饮业油烟达标排放,对1500家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关于餐饮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管理的通知》。要求餐饮企业要配齐油烟净化装置,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更换或治理;符合排放要求的,每半年清洗一次,保持稳定达标。

(4)为确保*会期间我区有机化工、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喷漆等排放有机气态污染物的企业达标排放,我局分行业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制定大气污染源督促治理和加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并发放1832份达标排放管理通知书。截至5月底,已现场检查汽车喷漆210家、家具制造18家、印刷23家、服装干洗80家。

(5)为确保*会期间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继续加大了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查力度,上半年共入户检查机动车1966辆,夜查1502辆,追查冒黑烟机动车56辆。

(6)为确保*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我局还完成了77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其中内部加油站改造6家,自营加油站改造25家,中石化加油站改造34家,中石油加油站改造12家。

截止到6月15日,*花园子站完成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103天,占全年有效天数的61.7%;云岗子站完成106天,占全年有效天数的63.5%,从完成情况看总体呈上升趋势。

(二)明确目标,深入调研,全力做好总量减排工作

1、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共办理行政许可700项,其中建设项目审批496项,建设验收项目204项,评价达标项目232项,“三同时”执行率100%,从源头控制了污染增量。

2、加强计划、调研和协调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指标。年初,对全区COD增量、消减量进行分析测算,制订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对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查,为做好减排工作奠定基础;初步确定河西地区减排项目清单,并针对河西地区COD减排任务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引起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水务等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河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进度,同时搜集新增减排项目,为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指标而努力。

(三)统筹兼顾,夯实基础,全力做好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上半年,我区污染源普查共完成了5557个普查对象的普查表填报、审核和录入工作,其中生活源3996个,工业源1374个,农业源18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个。我区普查工作在市污普办的核查验收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漏查率和填报漏项率均为0,差错率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5%,成为受到表扬的六个区县之一。近期,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将代表北京市迎接国家环保部的验收检查。

(四)狠抓环境监管和应急工作,全力确保*期间环境安全。为了确保*期间我区环境安全,我局建立了国控、市控重点工业企业管理台帐,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坚持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的原则,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上半年共出动检查2194人次,检查单位2785个,对28家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罚金额44.3万元,确保了我区环境安全。我局环境监察队荣获全国环境专项整治优秀集体称号。

1、积极开展“百日”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确保*会期间环境安全,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企业开展了“百日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活动”,明确行业环境管理规范。采取企业自查和日常执法检查的方式,督促企业制定、修改、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街乡(镇)对非法生产、使用、收购、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已于5月30日完成,取得了实效,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构筑了环境安全防线,降低了环境风险。

2、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防止发生污染责任事故。上半年,在严格源头控制的基础上,加大水污染执法检查力度,每月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超标治理。深化了水源防护区内汽修、医院、加油站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消除污染隐患。

3、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夜间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设备噪声扰民问题。特别是中高考期间,对各考点周边的噪声污染场所进行监管,严格限制强噪声设备的使用。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和整治力度,有效地改善了区域声环境质量。

4、加强固体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继续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保证依法处置;二是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单位转让审批手续、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三是组织召开全区辐射工作培训会,明确辐射监管要求,统一发放《辐射工作培训证》;四是会同区公安分局、卫生监督所对涉源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5、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接受了市环保局应急办组织的应急演练,受到了市环保局的肯定。同时,参加了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6、加强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方案,加强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监测水平;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标准,确保监测质量;高度重视应急监测工作,做到人员、仪器、通讯、车辆随时到位;上半年完成交通环境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的检测,6个月12个降尘点位的监测和6次13个段面地表水的监测、以及33家重点排污企业每月监测等各项监督性监测任务。

7、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营造和谐社会氛围。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我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上半年共计受理环境1097件,其中“12369”环保投诉举报咨询中心1037件,区人大、政协、电话投诉等6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处理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花园子站位于四环路、丰北路等多条道路的包围之中,加之处于首钢的降尘区,污染物浓度本底值相对较高,并且从*花园子站建站以来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完成指标情况来看,20*年要增长三个百分点达到65%,完成指标任务难度较大。

(二)按照《“十一五”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核算,我区能够实现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22.35吨,距离年度削减193.06吨(净削减12吨)的任务目标还差70.71吨,完成年度削减任务形势严峻。

(三)按照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告要求,我区夏季运行的燃煤锅炉要完成烟气脱硫和除尘治理工作,由于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筹措资金困难,治理改造工作落实难度大。

(四)我区涉及建材、有机化工、汽车维修、家具制造、印刷、餐饮、服装干洗、燃煤锅炉等各类污染源数量多,日常监管难度大,并且按照现有监测能力,完成达标监测工作难度较大。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以赴做好*会空气质量保障和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工作。一是向区政府专题汇报我区*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二是继续与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密切配合,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深入现场,狠抓重点行业特别是常年运行锅炉和重点企业治理、减排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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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类措施

(一)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我区小燃煤供热设施已于2018年全部拆改完毕,目前辖区内无小燃煤供热设施。

(二)督促企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建成投用,确保排放稳定达标

1.我区制定并印发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去污染化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各重点企业完成2020年“一厂一策”去污染化目标任务,其中**投资3450万元开展多晶硅生产过程中氯硅烷与氢气回收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正在试运行阶段并对设备流程进行优化。**投资160万元对1号、2号脱硫塔进行维护,提升脱硫效率,目前脱硫塔已改造完成。**对卸煤库区域煤尘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设计施工图会审,正在签订合同,计划2021年4月开工,2021年10月底建成投用;**开展了18万吨电解铝槽脱硫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土建施工、主设备安装工作,预计2020年12月开始调试。该项目建成投运后将实现脱硫效率为88.33%,二氧化硫每年减排2779.22吨,颗粒物每年减排189.5吨,氟化物每年减排12.6吨;**尾气处理装置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土建工程80%,设备安装完成70%,预计2020年12月底完工。项目建成投运后将实现炭化尾气二氧化硫每年减排483.97;氮氧化物每年减排26.6吨;烟尘每年减排564.53吨;活化尾气二氧化硫每年减排430吨;氮氧化物每年减排37.3吨。

2.经排查,我区无散乱污企业,后期将继续定期开展排查,做到发现一家清理一家;

(三)按照市生态环境局降氮改造的工作要求,我区督促园区内9家单位完成燃气锅炉降氮改造工作,截止目前,****5家单位已完成改造工作,(********);1家单位停用燃气锅炉(**),2家单位正在进行验收监测工作(**),1家单位正在停产改造(**);

(四)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

我区督促辖区内重点施工区域、重点环节做好“七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落实工作,根据《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秋春等重点时段持续加大各领域扬尘源管理力度,有效改善了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对全区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针对违法抛洒和倾倒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非结冻期对施工工地周围进行定时洒水,有效抑制了扬尘污染。

二、攻坚类措施

(一)加强现场执法监察,及时查处各类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污行为

配合支队做好园区监督性检查工作,定期对企业进行水、气、固废、危废专项检查,针对各项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全面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废水、废气监测126次。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对超标排放企业进行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持续推进对园区企业的排污监管工作,督促园区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区域联防联控制度,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共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