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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28;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228-02
南江县位于四川东北边缘,毗邻陕西省汉中市和广元市旺苍县,距成都463 km、西安432 km、重庆520 km。全县辖48个乡镇、522个村、86个社区,幅员面积3 383 km2,总人口70.36万人,现有耕地2.82万hm2,其中水田1.7万hm2,旱地1.12万hm2。全县耕地分为水稻土、紫色土、冲积土、黄壤、黄棕壤和石灰(岩)土等6个土类,大部分土壤富钾、缺磷、氮不足。面积最大的土类是水稻土,占46.38%,其次是紫色土类,占27.9%。近几年来,南江县以“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粮食基础生产能力建设”、“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项目为契机,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总体目标,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性、示范性和引导性,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丰富和谐新农村内涵,为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了新路子[1-2]。
1 南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1.1 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粮食基础生产能力建设
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有特色。2010年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930.67 hm2,在长赤镇和红光乡9个村具体实施。新建、整治田间灌排渠系62.542 km、排湿渠1.65 km,新建配套建筑物2 235处,小型抗旱水源工程:整治山坪塘20座、新建蓄水池40口,小型灌排泵站2处;田(土)型调整:田型调整415.4 hm2,修筑田(地)埂3 750 m,培肥地力303.07 hm2。
1.2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
南江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成效明显。2008―2012年在南江县下两、八庙、正直、大河等18个乡镇实施,建设基本口粮田3 240 hm2,其中坡改梯733.33 hm2,改土培肥753.33 hm2,改造中低产田1 753.33 hm2。新建和维修蓄水池162座,新建沉沙池或山粪池867口,新建小型提灌站2座,新建和整治排灌沟渠87.85 km,整治山坪塘111口,新建田间作业道26.93 km,整治机耕道18.86 km。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了能排、能灌,扩大防涝面积,增加保灌面积,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实现旱、涝保收;同时,通过实施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推广项目、稻田保护性耕作等技术,促进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培肥地力,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的战略性转变。
1.3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质量高。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2010―2013年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在长赤镇的建华村、清泉村和元潭乡的字库、九泉、石寨村等19个村实施,建设高标准粮田1 333.33 hm2,新建及整治田间灌渠系24 km,新建蓄水池20口,新建提灌站2座,田间耕作道3.75 km,整治机耕道5 km,土地平整166.67 hm2,地力建设1 000 hm2。按时、按质、按量高标准的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据统计,南江县2007―2013年在长赤镇、南江镇、沙河镇、正直镇、东榆镇、红光乡、红四乡等逾20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共建设高标准农田5 573.33 hm2,其中坡改梯1 506.67 hm2,改土培肥10 240 hm2,改造中低产田5 186.67 hm2。新建蓄水池530口,开挖、疏浚渠道852.4 km,新建、整治排灌渠系2 028.15 km,整治山坪塘133口,新建田间耕作路110.2 km,整治机耕道113.86 km。建设内容为小型蓄水工程、灌排渠系建设、田(土)型调整、梯田埂建设、农田耕作道、机耕道的整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农耕农艺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95%,将原来的旱田、“望天田”变为能排能灌的高产稳产农田,大大提高粮食基础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该项目可使项目区农户中低产田土比例由80.95%降为18.6%。项目区年粮食基础能力由现在的10.5 t/hm2提高至12.225 t/hm2,年平均增产1 725 kg/hm2,年新增粮食基础生产能力6 605.4 t。
2 抓好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措施
2.1 强化“三大保障”,高规格推进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会议精神、为农民办实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惠农措施来抓。政府要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狠抓任务、资金、人员、技术“四落实”。县农业局成立了技术专家组、外业下乡督查组等工作机构,土肥站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及日常工作,从而做到领导、技术、人员、后勤保障“四到位”;各项目乡镇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做到项目实施党政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确保项目实施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资金保障。坚持“政府补助、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和“性质不变、渠道不乱、配套使用、各交各的账,各记各的功”的原则,按照各资金来源部门对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加强项目资金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三是科技保障。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局要抽调专业人员分片蹲点作业,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开展与农科院校合作,集成应用耕地保育技术、耕地污染防治技术和配方施肥技术,挖掘增产潜力[3]。
2.2 坚持“三大原则”,高起点编制规划
一是因地制宜、整体规划的原则。实施项目中,要严格实行项目业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管。把建设示范片,建好精品工程,突出规模效益,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作为规划设计工程着眼点,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质量施工、高规格利用、高效益运行”的原则,坚持集中成片、规模开发、整体推进的改造开发策略,切实搞好项目规划设计。二是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深入到项目乡镇实地踏勘,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现场初验,做到规划设计标准一致、项目实施程序一致。采用同一个标准进行工程建设,无论是丘陵盆周山区还是平地,无论是改田还是改土,工程标准设计要高、质量要好;田型调整要规范,农田排灌渠系布局科学合理,经济实用,排灌渠平直、牢固、美观,按沟渠的功能深度达标[4];修建的桥、涵、闸、池、农田制口和道路等配套设施,做到数量足、质量高、设置合理;改土工程做到地埂牢固,台位清晰,坡面水系健全,沟、池、凼、路布局合理,配套齐全,达到改土“平、厚、壤、固、肥”技术标准。三是重点突出、产业优先的原则。按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要求实施,结合项目重点抓好建设村的银花、茶叶等南江特色产业发展。
2.3 突出“三大重点”,高标准组织实施
一是明确工程任务,加快项目实施。县农业局、财政局领导要随时督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实施严格的工程管理制度,做到任务明确,分解到人,实行外业下乡人员包片负责,随时进行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每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各项目乡镇、村社积极配合,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分工序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程。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坚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项目业主要明确职责,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制定的《建设1 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纲要(2011―2015年)》和《四川省粮田建设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要求把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基本建设程序。项目业主对施工企业的质量和进度要进行定期督查;监理单位要随时监督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对各项目乡镇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度慢、建设质量不合格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公开曝光;实行“倒计时”制度,对项目实施单位实行一月一汇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实施计划。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在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项目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存在的问题
一是南江县中低产田土面积大,人均占有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项目投入力度不大,导致中低产田土比重大,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一遇极端天气,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产生较大威胁。二是部分乡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组织领导措施不够得力;争取项目时积极主动,建设项目时消极应付。三是按照产业化的思路来规划和组织实施项目的力度不够,产业结构调整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效益的发挥。四是项目建设与质量标准还有一定差距,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重工程建设、轻工程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五是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砂石、水泥、肥料等物资价格上涨,项目实施单位造价增高,资金严重不足,导致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的质量和效果[5-6]。
4 实施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对策
一是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任务重,尤其是在盆周山区县,交通极为不便,环境较差,地方财力相当紧张,工作经费支出相对较大,在项目概算中,参照当地、当时材料价格适当调高单价,同时增加工作经费比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继续加大国家、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对盆周山区县农业立项,特别是在基本口粮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更多、更大的支持。按照统筹规划,捆绑资金、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有序实施,确保建设质量,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推动土地改造、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工程建后管护。要创新机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护办法和措施,把建后管护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定期对建后工程追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此外,建立奖惩机制,将工程管护工作纳入考核目标,确保建后管护工作落实[7]。
5 结语
总之,南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高,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在盆周山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应当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力度,拓展思路,创新机制,探索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路子,从而加快盆周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以适应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生产安全,为实现盆周山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6 参考文献
[1] 董艳玮.东港市椅圈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综合效益分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1(11):247,249.
[2] 吴行一,陈军,曹承富,等.建设高标准农田任重道远――旱灾之后的思考与建议[J].安徽农业科学,2009(22):452-455.
[3] 齐西文,许芳艳,季志云,等.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促进团场经济和生态建设快速发展[J].新疆农垦科技,2013(1):63-64.
[4] 田栋.甘谷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探讨[J].甘肃科技纵横,2013(10):83,138-139.
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成立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精心抓,有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联动机制,为重点县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规范组建项目法人。
(二)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根据《***省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0]6号)和三年建设方案等有关规定,对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工程进度,对县级以上财政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度。防止滞留、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三)规范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优选施工队伍。我们按照招标程序,择优选取合理低价、工期最短、质量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二是严格材料筛选。项目所需原材料,事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一律不得进场。
二、重点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工程进展。2009年、2010年项目均以顺利完工。审计署对以上两年的项目进行审计,针对审计出现的问题我县均以做出整改。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于2011年12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截止到目前,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的85%,其中石门小水源项目区完成形象进度的95%,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剩余部分附属工程正在施工;白旄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区已完成形象进度的75%,管道铺设安装已基本完成,浆砌石渠工程完成80%,水源工程与田间建筑物完成65%。
2、资金到位情况
各级财政资金均足额及时到位,其中中央小农水专项资金2850万元、省财政资金2400万元,市财政资金6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900万元。
3、资金拨付情况。各施工单位凭票据,经现场监理核实,项目镇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区水利部门审核统一汇总上报,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目前,根据施工方案及合同,2011年项目已预拨项目实施启动资金355.822万元。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项目占迁工作存在的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量为2万亩,其中存量项目胡寨镇1万亩,增量项目栖山镇1万亩。按照省、市、县局的要求,各施工队按照序时进度,抢抓工期,各项单体工程正在有序的推进中,截止目前,胡寨镇高标准农田已完成合同工程的85%,栖山镇已完成合同的56%,通过自验,工程的合格率100%。自评8分
2、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农业综合开发成功与否,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认同,因而在开发实践中,注重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建立了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全面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落实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项目申报要得到多数农民的同意,项目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要交村民代表进行表决,工程实施阶段聘请农民当现场监理,工程的管护于农民负责,使农民真正成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主体。自评6分
3、机制创新规范管理。2012年按照省市局的部署,重点开展项目的选项、执行与监督的三权分离机制创新,相应的成立综合计划处、土地治理科、监督检查科及人员的配备。同时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下,我们在农业开发项目管理上也探索了新的机制与做法。如责任负责制、风险抵押制、质量奖惩制、投标加分制。通过各项机制的综合运用,2012年在工程进度、质量与项目形象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是栖山镇项目区的工程质量与外观形象上受到市局的表扬,及兄弟单位的参观、学习。自评6分
4、农业开发品牌创建。根据市局五项品牌创建要求,结合我县2012的工作成绩,五项品牌创建,我们有能力争取三项品牌创建。自评3分
5、支持农业抵挡升级工程。2012年土地治理立项的前提是围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与我县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特别是我县的“一区十园”建设相对接。重点支持了栖山镇万亩食用菌种植园、沛城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及张庄镇6000亩的高效设施农业。扶持益农蔬菜专业合作社、胡寨镇中闸稻米专业合作社、春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评25分
(二)项目管理考核指标指标值45分,自评41分
1、前期工作。2012年度土地治理项目的选项及年度项目均在《2010-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市农业综合开发规模开发规划2012-2015》规划内。按照省市的要求规范建立项目库,高质量编制项目建议书且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1万亩,一般项目8000亩以上,形成规模开发、连片治理的要求。自评5分
2、计划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地完成了编制年度初步设计与年度计划的编报,内容详实,数据一直,手续齐全,格式规范,图表制作符合要求。2011年11月25日按时保质保量上报了《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项目的年度计划》。
接到市《关于下达全市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和支出预算的通知》文件后,我们于2012年3月5号以《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到项目镇单位。201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批复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调整变更、终止项目计划。自评5分
3、项目实施。①项目计划实施情况,2012年度存量项目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位于胡寨镇,治理面积1.0万亩,总投资132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200万元。涉及胡寨、鹿口、中闸、皇城、狄庄、双楼、陶庄七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开挖和疏浚大沟3条,长8.4公里;中沟5条,长7.8公里;小沟16条,长10.95公里,共计土方24万方;新建电灌站9座(配300HW-400HW泵)、配置80kVA变压器4座。大沟桥2座、中沟桥13座、小沟桥35座、渠系建筑物397座、新建砼衬砌渠道27.11km,供电线路2.46km。;铺设道路17.53公里,其中3.5m宽的砂路长9.28km,3.0m宽的混凝土路长8.25km;植树1.852万株,农田林网折实面积400亩;围绕项目区优质水稻产业发展需要,引进推广优质良种1个,优良品种覆盖率100%。推广新技术3项,推广面积1万亩,进行技术培训920人次。截止目前土方工程完成24万方,完成计划的100%;电管站9座,完成计划的100%;桥计划50座,完成43座,完成计划的87%;渠系建筑物完成393座,完成计划的98%;供电线路2.46km,完成计划的100%;新建砼衬砌渠道27.11km,完成10.2公里;道路工程及林网工程正在推进中,预计12中旬完成任务。
2012张庄镇土地治理一般项目项目区涉及田楼、黄寺二个行政村,建设任务为:土方8.9万方;电管站6座;农电线路2公里;渠系建筑物84座;机电井71眼;井房18座;道路工程13.35公里;林网1.8475万株,目前除去林网工程已完成计划100%。
2012栖山镇土地治理一般项目项目区涉及孟寨、蒲庄二个行政村,建设任务为:土方10.68万方;电管站2座;渠系建筑物46座;机电井58眼;井房6座;道路工程13.32公里;林网0.97万株,目前除去林网工程已完成计划100%。
2012栖山镇增量项目项目区涉及胡楼、王店、林楼、袁集、李集五个行政村,建设任务量为:土方15万方;电管站2座;渠系建筑物117座;机电井93眼;井房20座;道路工程29.2公里;林网1.4万株,由于国家计划下达时间晚,计划要求2013年4月分完工,目前完成计划的45%左右。②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我们委托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量)和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增量)进行招投标工作,在市建筑交易建设网公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选取15家中标单位。③实行“三位一体”质量监管机制。由市农开监理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管,切实加强质量、进度和资金控制。项目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和监理工作的督查,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抽查、中期检查验收等手段实施质量监管。聘请5-10名群众代表作为质量监督员,参与工程施工现场监管。通过实行“业主+专业监理+群众监督员”三位一体质量监管机制,保证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全部合格④自筹资金配套按照群众的决议,通过一事一议原则,以劳折资方法,完成了土方、清淤工程。⑤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标志、标牌和编号规范设置。自评14分
4、检查验收。2011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工程顺利通过县、市、省三级验收,特别是省级验收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县、市、省三级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到位。我们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2011年度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不留死角。档案方面,归档齐全,整理规范,装订整齐,符合农业开发档案的要求。自评12分
5、建后管护,提高认识,落实经费,做好建后管护工作。①是加大管护工作宣传教育。杜绝“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的思想,做到建设与管护并重。②是明确项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经费。“工程落地,管护上马”,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产权全部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同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③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开发办不是将工程产权和管护责任移交到乡镇后就万事大吉,而是定期到项目区实地查看工程设施的完好程度,督促乡镇落实管护责任。④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科室、配备经办人员,定期巡视已建工程管护情况,年末向市局上报已埙工程修复计划。自评5分
1 我国土地资源综合整治现状分析
地整治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土地整治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本文以2013年我国土地资源整合治理现状进行分析,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农用地64646.56万公顷,其中耕地13515.85万公顷(20.27亿亩),林地25339.69万公顷,牧草地21956.53万公顷;建设用地3690.70万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19.92万公顷。
2013年中国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报告。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农用地38.84万公顷,新增耕地34.63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10.83万公顷。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土地整治资金442.64亿元,共验收土地整治项目2.05万个,总规模240.10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农用地38.84万公顷,新增耕地34.63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10.83万公顷。共批准建设用地53.43万公顷,其中,农用地转建设用地37.24万公顷,占用耕地21.96万公顷,同比分别下降13.1%、13.2%、15.3%。批准单独选址和城镇村建设用地同比分别下降20.5%和8.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73.05万公顷,同比增2.7%,其中,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面积分别为21.00万公顷、6.51万公顷、13.81万公顷和31.73万公顷,同比分别增长1.4%、增长27.9%、增长20.5%和下降6.3%。
2 我国土地资源整合治理的措施
1、加强领导,严肃问责。各司局、各单位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要夯实工作基础,针对本单位基础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与当前维护稳定形势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要严格责任追究,把维护内部稳定安全的责任细化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岗位,落实到人头,以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细节的安全,确保整体的安全。
2、科学规划,注重可行。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我们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红安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土地整理区域规划。对荒地开发整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衡量田、水、路、林,确保合理布局;对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整理,以实现“三个集中”为重点,即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乡镇村办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村界限权属,科学修订镇村规划;对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通过移土回填、剥离回填等方式,改善耕作层,使“瘦田”变“肥田”,“低产田”变“高产田”;集中整理“荒、废、闲”项目,重点是挖掘土地的整治潜力。
3、创新模式,阳光操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了工程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纪委、招投标办、国土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招标专班。为减少项目招标中的情感因素和人为因素,我们严格执行招投标公告制度,由省国土资源厅摇号产生的具有招投标资质的机构全程,实行明标明投,并且请纪委、监察局、财政局采购办以及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开标后确立的中标单位在网上公告,确保每个项目招投标阳光操作。
4、落实资金,加强监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我们严格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建立专帐;坚持按照规定范围开支,绝不突破相应概定总额;坚持法人“一支笔”审批,严把资金管理关;坚持科目资金决算,严格资金审计。对项目建设资金,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即工程预算到位、施工合同到位、签字核实到位、正规发票到位、验收报账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还请审计部门到现场“查、对、核、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同时,我们还经常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集体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有力地保护了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全县没有出现因资金问题停工事件及违纪违规的案件。
5、强化管理,保障质量。对每个建设项目,我们采取“一到、二查、三督”的方式,加强质量监管。“一到”即监理人员、技术人员、协管人员在每一个单元单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必须有专人到现场监督;“二查”即查施工前图、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进场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三督”即管理人员、聘请人员、当地群众交叉监督,对不符合规划的施工坚决停工,对各标段建设工程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对工程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建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6、建立健全环保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环境保护和整治专项资金。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建立环境污染整治责任承担机制。建立环境整治的市场机制,通过财政补助、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企业、个人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环境整治,鼓励大家出资整治环境污染。
7、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的新阶段。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是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我国农地整理主要是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治与新农村的建设密切相关。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通过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治,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可以有效改善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改造旧村,归并农村居民点,可以有效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伴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土地整治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务农收入。但其整治过程中往往还存在诸多问题,为提升土地综合整治水平,国土资源局必须重视其发展、治理的各个环节,提高其效益。
参考文献
[1]刘彦随,陕西农村宅基地综合整治模式的价值与启示[J].中国土地,2011(7):61―62.
一是以专业设计为支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发挥专业特长,实现工程设计的科学性。二是发挥农发部门专家的技术优势,提供全程技术指导与服务。三是借助农民专家的实践经验,了解过去农业生产存在的问题、现实需求和工程设计建议,使规划设计更贴进群众实际需求,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突出抓好机制创新,激发农民参与热情
一是工程质量请农民把关。在专业监理的同时,选派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村级质量监督小组,配合监督工程质量,质量好不好主要由群众说了算。同时,在工程竣工后,邀请群众代表参与验收,并得到他们认可后才算通过验收。二是项目信息让农民知晓。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座谈等形式宣传农业开发政策,结合村务公开,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工程布局、投工投劳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布监督电话。通过“阳光”操作,使开发工作更好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业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着重抓好资金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水平
二、采煤塌陷地开发治理情况
采煤塌陷地制约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影响了徐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建设用地增加,人口增长,人均耕地不断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加快煤塌地农业综合开发进度,改善塌陷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采矿业与农业持续协调发展势在必行。以2010年度为例,徐州市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总投资272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244万元(包括省级财政20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200万元,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44万元),群众自筹476万元。项目实施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突出产业结构调和培育壮大优势产业,积极稳妥推进高效农业的发展,治理塌陷地面积3.4万亩,涉及沛县、铜山区、贾汪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县区11个镇(办事处)的17个行政村,累计完成土方71万方,修建排灌站52座,机电井12眼,渠系建筑物1081座,渠道衬砌38.9公里,修机耕路60公里,输变电线路22.25公里,完成土壤改良0.43万亩,造林18.55万株,培训4800人次。通过项目建设,灌溉面积2.02万亩,除涝面积2.07万亩,耕地面积0.18万亩,养殖水面0.1万亩,林草面积0.08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02万公斤,种植业总产值1033万元;改善灌溉面积1.26万亩,除涝面积0.4万亩。
三、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夯实基础,高标准建设田间工程。采煤塌陷区生产条件差,生态环境恶劣,同时采煤塌陷破坏了地表形态,使采煤塌陷地旱时不能灌,涝时排不出,有渍降不下,严重制约塌陷区经济发展。徐州市2010年采煤塌陷地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解决农田灌溉工程配套,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确保粮食丰收,项目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适当提高了田间水泥路建设的比重,突出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把项目区建成了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桥、涵、闸、站、井配套齐全的高标准农田。2010年度项目区内所有农桥由拱形桥改为平板桥,荷载吨位由原来的汽8提高到汽15吨,增强农桥的承载力、坚固性和使命周期。在观光农业项目区内注重实用性与观赏性相结合,尽可能实现道路混凝土硬质化和防护林带美化,增强项目区道路的美观效果。
(二)突出重点,规模开发成效显著。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提档升级行动方案的要求,将采煤塌陷地项目建设与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区域优势发挥相结合,开发中突出规模开发连片,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突出高效农业规模。2010年在规划布局上,尽可能地做到了集中连片,形成一批特色产业项目区——沛县龙固、杨屯、铜山大彭、马坡、贾汪大吴、紫庄、青山泉等优质稻米项目区;沛县大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质蔬菜项目区;泉山区火花、铜山区汉王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区。
(三)多元投入,着力推动产业发展。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战略措施,也是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在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各县(市)、区农业开发、财政部门注重改善农业资源利用状况,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企业搭起平台。2010年度共有五个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筹集5000万元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徐州月亮湾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产投资2000万元参与铜山区汉王镇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开发红豆杉生产基地,目前红豆杉销售收入800万元,吸纳农民就业100多人,不但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态环境,而且提升汉王旅游景观档次,收到明显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泉山区福达果蔬专业合作社依托企业雄厚的资金支撑,在项目区内从事休闲观光农业的开发,种植桑果、大棚油桃和休闲垂钓中心等,吸引大量市民前往观光、采摘和休闲娱乐。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狼古墩农业合作社参与大黄山项目区食用菌开发。
(四)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强化资金管理“三个落实”。以县级财政报账制为核心,严把资金管理拨付关,强化“三专”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农发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监督检查的落实,市财政局自4月起建立2010年度农发项目报账和支出进度“旬报制度”,采取“十日一调度”办法,有针对性地加以督导,得到省厅领导高度赞扬;多次组织农发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会计档案归档工作和会计电算化核算,强化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落实。二是实行市级财政项目配套投入。2010年市财政除对区级开发项目进行配套外,还安排专项资金实行市级投资项目,对各县(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增配资金,并全部用于国家和省级项目区增做实体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实现项目区提档升级。三是全面执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市开发、财政部门下发《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度起,农发项目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竣工决算后,方可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四、采煤塌陷地开发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采煤塌陷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塌陷面积不断增加,破坏形态各具特征,导致复垦开发难度较大,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这就决定了对采煤塌陷区开发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过程。
(一)目前采煤塌陷地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发资金严重不足。采煤塌陷地主要特征是塌陷类型多样且不规则,易涝易灾,原有的灌溉体系被打乱,有的地方塌陷深度已达3米以上。经初步测算,根据塌陷程度每亩需投资3000元-12000元,才能真正达到理想治理效果。由于资金规模限制,目前省级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每亩财政投资只有660元,不仅远远低于国家土地复垦项目3300元的投资标准,甚至低于在平原地带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890元的投资标准,不能满足采煤塌陷地开发需要。
2、新塌陷面积不断增加。在原有塌陷地开发尚未完成的同时,新增塌陷地又不断出现。统计资料显示,由于地质特点等原因,徐州市平均采煤塌陷率为5.65亩/万吨,远高于全国每采万吨煤造成地面塌陷3亩的平均水平。据统计,仅2006-2010年短短四年时间内,全市就新增采煤塌陷面积5.7万亩,每年约新增采煤塌陷面积1.5万亩。新增塌陷地出现在原有塌陷区的周围,形成了更大面积的塌陷区域。
3、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项目区形象有待进一步提高。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需要动用大量的土方来提高项目区形象,目前项目区土方工程只能由群众一事一议来解决,不能满足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要求。二是项目区林网存活率低。由于去冬今春,降雨量极少,加上管护工作没跟上,导致今年个别项目区林木存活率偏低,一些项目区出现大量苗木死亡现象。三是个别县(区)科技推广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部分项目在市级验收时还没有报账。
(二)加大采煤塌陷地开发投资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省财政投入力度。目前开发投资标准与采煤塌陷地实际需要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已治理过的项目区很多不能达到理想效果。由于市、县(区)财力有限,建议省财政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由每年3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8000万元,同时提高亩均投资标准,确保一次开发到位,确保恢复采煤塌陷区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财务制度
Key words: agricultural overall development project;capital management;financial system
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0-0114-01
0引言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自1989年实施以来,累计完成财政资金3.5亿元,改造中低产田67万亩,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37个,通过20的实践和探索,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1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1.1 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内容涵盖了农业、水利、林业、科技、产业化等方面,项目建设包括前期准备、项目申报评估、工程实施、竣工决算审计、验收、后期管护等过程。资金动作则通过分配投资规模,下达资金计划,县级报账等程序来完成。在此阶段,资金管理同项目实施同步进行,即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同时,项目实施必须坚持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四制管理,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人、专账、专户三专管理,否则项目建设质量与资金的管理就很难取得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1.2 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是适应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的需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所产生的效益直接关注着“三农”问题,如今纳税人对政府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呼声很高,国家对专项资金审计力度也进一步加大,为此,严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已成为当前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1.3 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事关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大局我县宁夏青铜峡灌区北部,地域面积广,盐碱化程度高,人均耕地多,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农业灌排矛盾突出,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为重要。自1989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极大的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现已形成了田成方、渠相连、树成行、路相通的局面,项目区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由实施前的45%提高到70%以上,粮食平均亩产达650公斤,人均收入达5809元。试想,如果因为项目与资金管理不严而出现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人情工程,老命伤财,即损失了国家的资金,又损坏了农民的利益。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项目管理方面,项目安排分散形不成规模效益,一些地方项目建设尊重农民意愿不够,项目前期实地勘察不扎实,扩初设计脱离实际,超越权限擅自调整项目实施计划,少数工程和物资设备购进仍然未实行招投标与工程监理制。资金管理方面,县级配套资金和农民群众筹资投劳落实难度大,若选项目不准,当年完成工程量与批复资金不实,县级报账制还不很规范。在全面实行规范性的资金报账与工程建设招投标之前难以相互协调推进,直接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体性。
2.2 资金管理人员能力相对薄弱、审核工作不到位就我县近五年而言,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规模增加力度大,批复改造面积近23万亩,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项目25个,下拨财政资金年均3500万元以上,对财务管理人员说,只是繁忙于具体的工作事务中,不能亲自参与整体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强调了资金账面的规范性,对工程结算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起不到监督审核作用,同时由于农来综合开发项目的综合性强,工程涉及面广且分散的特点,若项目管理不到位,资金也随之会出现舞弊、浪费现象。
2.3 资产监督能力不足因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增添了数量很多的机械、设备、仪器及相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工程移交后,资产随之交由县、乡管护,由于执行管护制度不力,管理资金有限,许多水利基础设施毁损严重,设备物资挪做它用,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3严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的建议
3.1 科学整合资金,力求规模效益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形成规模出效益的原则,按照综合、整合、结合的工作要求,我县从2008年开始,分别在高庄乡,通伏乡创办了高标准示范区和万亩节水示范区,将农业综合开发可利用的分散的小的子项目资金集中用于一个项目区的整片开发中,经过数年的建设,项目和资金得以很好整合,项目区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整体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
3.2 强化项目全程管理,确保资金运用到位项目与资金密不可分,在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同时,项目全程管理上也要下功夫,项目管理部门编制申报计划必须和资金管理部门共同协作,编制开始,两职能科室就项目任务和资金规模进行分析,实地勘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使项目管理与资金动作相互监督,把资金使用方案做到符合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时,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财务管理人员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深入一线落实项目实施,了解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开支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准确进行财务分析,提高的资金使用效益。
3.3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申报时,克服单纯依赖咨询公司或科研院所评估项目的做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就拟申报项目中的投资内容、规模、资金筹措、投资回报率、回收期限等内容做市场调查和实地考察,根据调研内容,做出评价预测分析,使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资金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在建项目财务监测,工程开工前,按施工进度拨付款项,对项目单位已收预付款的流向进行跟踪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工程完工时,建立竣工项目的财务考核机制,了解项目的执行和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比较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之间的差额,分析产生差额的原因,为下一年度计划投资额的制定提供参考。
3.4 严格检查与验收,建立奖励与处罚机制项目检查与验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检查可采取自查与互查,自查情况的结果做为本部门年度奖惩考核内容之一。克服年度验收走过场,实行谁验收,谁问责的机制,验收时,竣工工程与投入资金一对一核实,让每笔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由审计部门进行抽查,保证遗留问题整改到位。验收结束时,对不合格的县取消下年度的项目申报,对验收成绩优良的,可适度增加下年度的投资规模。
2贵州省概况
贵州省是喀斯特岩溶地貌典型发育地区,以丘陵山区地貌为主,全省山地面积占61.7%,丘陵面积占30.8%,宜耕平地面积仅占7.5%,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平原的省份。素有“地无三里平”的贵州由于近年来建设用地侵占耕地面积不断加大,导致耕地资源奇缺。为此,贵州省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土地整治项目以扩充耕地资源。通过土地整治为今后规模集约化的农业大生产搭建平台[7]。至2012年底,贵州省石漠化治理面积逾100万hm2,森林覆盖率提升20多个百分点[8]。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以及土地整治专题资料,2001-2012年,全省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6.79万hm2,累计开展土地整治项目13000多个,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11.99万hm2,总体完成了全省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在开展整治项目过程中,贵州省结合贵州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土地整治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为进一步推动贵州土地整治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和技术支撑,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如《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贵州省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等。从项目选址到最后竣工验收都有一系列规程制度管理。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从2011年3月1日起,《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在全省正式施行,贵州省土地整治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9]。贵州省制订的《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指出贵州省2015年将建成40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对此,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拟出台相应规范指导省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开展。
2.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和项目公告制度
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法人,根据项目级别,一般情况下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其职责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质量监管、资金筹措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项目施工之前由承担单位项目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公告内容:项目名称、位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土地权属情况及负责项目各阶段的单位等。
2.2实施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
所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单位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各级国土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方案,在报经上级监督部门批准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在公证、纪检、监察等监督单位的参与下,举行公开招投标,从而确定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相互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由双方以合同方式约定。项目资金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支付。
2.3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土地整理监理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根据土地整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土地整理专业化的外部监督管理活动[10]。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每一个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通过工程监理能有效地控制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能高质量地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及协调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2.4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国土资源厅专门编制《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对竣工验收的各项内容有详细规定。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分级验收,验收分技术评定和结果确认2个阶段进行。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有验收权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验收。市级项目和省级项目验收前,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经过初验,要抽查60%以上的工程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配套与使用情况、土地使用管理与工程管护措施,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
2.5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和资质备案
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整治的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有权检举、控告以及投诉。国土资源厅专门编制《贵州省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费进行管理,省、地、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安排及有关经费的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加强审计。对于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也要对项目进行监管。从2012年4月9日起,省国土资源厅对参与土地整治活动的各单位、公司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即所有从事土地整治方面工作的单位和规划人员都要在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根据贵州省土地学会公布的信息,至2013年底,全省具备土地规划甲级机构2家,乙级机构89家。根据2012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全省具有测量资质单位384家。这为土地整治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管理保障和技术保障。
3存在的问题
3.1项目立项随意,公众被动参与
土地整治项目选址过于随意,缺乏科学性,政府主导色彩浓重。政府扭曲土地整理的目的,单纯地追求项目规模大,把土地整治看成是地方投资项目或换取建设用地指标的手段,而忽视了该地区土地整理是否有必要性。缺乏对群众的引导和宣传,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较差[11]。项目选址、立项之前没有经过公众参与决定,更多地体现出一种政府强制性投资行为,未体现公众意愿。虽然在规划设计时村民签署了各种意见书,但由于农村村民知识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难以体现真正的民众意愿。村民只知道这个项目已经确定要开展,需要他们签字、征求规划意见,而没有决定这个项目该不该开展的权利。
3.2资金管理漏洞多
不少土地整理项目变质,从整理土地变成修路。很大比例资金用于与土地整理关系不大的道路建设,资金未用到正题上。尤其是土地平整工程,在计算填挖方量时没有统一的标准,超限误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精确度。在预算时部分费率的选取不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的规定[12]。另外,把乡镇政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这不利于资金监管,不仅存在挪用拖欠的风险,还会造成上级部门监管困难等。
3.3许多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土地整治项目通常都是省市一级的投资项目,且涉及耕地占补平衡,影响地区发展。专家评审时受政府的干预强,往往要承受政府方面施加的压力。尤其是在可研阶段审核制度不到位,在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基本上是全部通过,这不符合实际。在评审规划设计时,缺乏系统的评价标准,使得规划设计不合理。例如贵州省贵定县某土地开发项目所设计的蓄水池全部规划在田间道生产道边沟上,布局不合理;一田间道最大坡度超过20%,完全不符合道路设计。设计不合理造成整治资金和土地资源浪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绝大多数项目都要做变更设计,有的施工单位为避开高难度作业地段(如道路涉及大面积爆破作业)申请变更规划设计,使得规划缺乏法律效力。项目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滞后和惩罚措施缺乏,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
3.4缺乏后期管理维护制度
项目往往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沟渠堵塞未及时清理影响灌溉,田间道损毁不能及时补修。项目业主一般情况下是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政府在取得业主管理费用之后,往往不再重视项目区维护。目前没有对后期管理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责任模糊化直接影响整理区各工程设施的有效使用年限,导致不经济现象产生。
3.5土地整治法律效力低
目前我国土地整治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来发挥土地整治的法律效力。虽然各省各地区根据当地情况出台了一些规范、条例,但其法律约束力不强,现实操作中缺乏强制力,对各项目负责单位没有有效规范力度,效果甚微。尤其缺少生态工程方面的规范和制度,规划设计中每涉及到生态工程就是种植行道树、播撒绿肥等寥寥几字。
4对策建议
4.1建立一套系统的土地整治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专门的土地整治法规。高效力的规章制度是高质量执行土地整治活动的前提。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制化的土地整治使得规划、管理等行为更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整治管理的主要依据。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尤其是要加强项目监理体制、资金审计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以及资金利用的规范合理。建立项目后期管护制度,以保正整治工程的可持续利用和长期效益。
4.2建立项目纠察制度
由国土资源厅定期组织省外专家对省内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随机抽查评价。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报告、投资预算、施工质量等进行核查,并建立评价考核体系,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按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对高质量的整治项目予以表扬。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考核,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4.3建立统一的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库
将历年来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统一录入专门的数据库中,内容包括项目地址、规模、参与项目的各负责单位以及项目的各相关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投资预算书、监理日志、竣工验收资料等。为以后的数据查询、责任追究、新项目选址意向等起到高效率管理作用。
4.4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推动土地整治公众参与的最大动力来自制度的保障和法律的规范,而非政府鼓励或舆论呼吁[13]。首先政府要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基本信息及时公开,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公民的监督。建立畅通的土地机制,使公民的意见、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反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政府宣传等途径加深公民对土地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知。在全省范围内成立土地整治公众监督团体组织,对政府土地整治行为实行监督、提供建议。
(二)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建设项目选址,必须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依法可以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可以在报批用地时一并报批;其他项目用地涉及修改规划的,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方可报批用地。
(三)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制度。各县(区)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实际情况,提出下年度须经国家和省市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等农用地转用计划建议。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建设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减少的情况,确定下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各县(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应于每年十月底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抄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突破。各县(区)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把有限的土地利用指标用在重点急需项目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的需要。当年结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经市国土资源局核实批准,下一年度可以继续使用。
(五)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不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占用耕地但补充耕地方案不可行、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修改方案不可行的,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尤其对高档宾馆、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同时要符合城市和村镇建设规划。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4号)实施前批准立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用地预审。
二、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六)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严格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切实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一定要做到“七有”即有保护公告、有保护组织、有保护合同、有乡规民约、有图表档案、有保护图件、有保护标志。
(七)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规定。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即不准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牧养殖以及其它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对违犯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按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上级政府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经国务院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费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我省最高标准执行,并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八)严格执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严格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到位,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三、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九)明确建设用地报批权限。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土地。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或省政府批准或者核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省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土地面积超过省政府批准权限(征用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涉及集体或国有农用地转用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村民宅基地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体未利用地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其他有关文件没有明确分期建设的,应当一次性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严禁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
(十)严格征地报批要求。征地报批时,必须附具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的意见或者组织听证有关材料。耕地开垦费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来按规定足额缴纳的、征地补偿费未全额支付到位的,不得批准。
(十一)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三榜公布”、“三到实地”制度。农村村民需要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应将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上报的农户再次张榜公布;经依法批准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审批结果第三次张榜公布。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实地丈量划定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十二)严格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各县(区)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清理,对一户多宅或面积超标准的和城镇居民拥有农村宅基地的要依法处理。
(十三)依法界定临时用地的范围。不得将建设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也不得将农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已按临时用地审批的建设用地,追究审批责任,符合报批条件的重新报批。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四、规范土地市场行为
(十四)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工业用地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者的,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对非法低价出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依法批准,并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减去补偿费用的差额补交出让金;加强土地储备,土地储备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市场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市、县(区)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对临街具有商业价值的地块,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十五)土地出让金一律不得减、缓、免。土地出让金必须足额到位,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空收、空转、空支。
五、大力推进集约用地
(十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对不符合指标要求的,不予供地或者适当核减用地面积。
(十七)严格土地使用条件。认真执行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控制性要求。对达不到土地使用条件的,不予供地;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十八)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充分利用未利用地,严禁闲置浪费土地。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县(区)两年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农用地转用依法批准后,县(区)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县(区)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提供给用地单位后,用地单位一年以上未满两年未进行实质性开发的项目,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已满两年未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十九)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修编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农村住宅建设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重点小城镇集中。
六、进一步完善改进征地工作
(二十)完善征用土地程序。全面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的规定。征地方案必须征求被征地村村民代表的意见;对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举行听证;对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必须妥善解决。否则不予受理用地报批申请。
(二十一)合理确定征用地地价标准。各县(区)要在综合统计的基础上,确定当地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低于年产值标准的3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要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二十二)加强征地实施过程监督。健全征地款分配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及时到位。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民的补偿方式上,可以采取直通车、一站式补偿方式,直接向农民发放,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十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各县(区)要逐步建立多种措施安置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制度,改变过去单一的货币补偿安置措施。可以采取给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对失地农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并介绍失地农民就业。对于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
七、依法加强土地监督检查
(二十四)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行政处罚要到位,依法应当拆除、没收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只罚款、补办用地手续,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在补办用地手续时,须附具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须按最高标准支付和交纳。
(二十五)落实土地督查制度。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土地督查制度。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改进执法形式和方式。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继续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强化对土地违法行为的监察。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初步统计,20__年-20__年我县政府支农资金约53400万元,支农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用于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河道整治、千库保安、农田水利建设等,共安排资金约15200万元;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康庄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乡村卫生院(所)建设、农村文化站建设等,约安排资金24900万元;三是扶贫开发资金。主要用于以工代赈、救济、低保、新型合作医疗、失地农民保障、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等,约7100万元;四是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主要有农业产业化资金、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粮食直补等,约6200万元。
二、利用政府支农投资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县充分利用中央、省、市一系列惠农政策,加大政府对“三农”投资力度,广泛调动农民自主创新意识和生产积极性,农业发展明显加快,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村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
1、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一是乡村康庄工程累计完成路基工程391.2公里,完成路面工程501.6公里,完成通乡公路改造116.2公里。目前止公路通达行政村数有511个,通村率79.6%,硬化路面通达行政村480个,硬化率74.8%。另外,为确保公路的安全使用,又投资对已完工的康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置和完善。二是开展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使110个村近10万村民群众喝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三是开展“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共拆除旧房7000多平方米,建设新房7800平方米,硬化或改造街道320__平方米,建设了1个压缩式中转站、39个地坑式中转站和4个垃圾处理点,新增垃圾箱(池、房)681个,新增公共厕所127座,消除露天粪坑6979个,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置系统,垃圾收集率达到6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以上的目标。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初步治理。
2、农田水利建设有突破。自开展土地整理以来到20__年共完成土地整理项目54个,整理面积12.83万亩,建成标准农田11.79万亩,新增耕地2.938万亩,建成灌排渠道12多公里,机耕路13多公里。农田水利建设完成14座水库的安保工程、35座山塘的除险加固工程、整治河道29.8公里,新建或改造农田小水利100多处。农业生产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有力推进了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
3、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在优化农业结构中,我县因地制宜,大力推进茶叶、高山蔬菜、畜禽养殖、食用菌、蚕桑、小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的基地建设,初步形成了3.63万亩茶叶、3.49万亩高山蔬菜、200万羽家禽、4000万袋香菇、4.36万亩蚕桑、8.18万亩小水果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区域特色产业板块正在壮大。同时实施强龙工程,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全县已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9家,其中农产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14家,联结畜禽、高山蔬菜、茶叶、水果等生产基地超过15万亩,有3.4万农户通过各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建立了稳定的联系。通过发展来料加工,全力推进劳动力转移,引导、帮助农民从第二三产业中获取收入,22个乡镇235个行政村设有来料加工点357家,带动13000多人就业。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不断强化。
4、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得到加强。一是全面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发放助学券16197张,发放营养餐券9740张,改造学生宿舍、食堂建设项目54个及培训教师、名
校长。二是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20__年我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337896人,参合率为85.4%。至6月底止,共报出基金726万元,农民受益面从20__年的2.18%提高到40.7%。三是以提高农民实用技术和促进农民转移为目标,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培训农民51200人次,转移就业9000余人。四是加强农村文化户建设,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繁荣了农村文化事业。三、利用政府支农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级政府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为我县农业农村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在资金使用上暴露出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管理部门多。我县直接管理和分配支农资金的有发改、财政、科技、水利、林业、国土、农业、交通、民政等十多个农口部门和涉农单位。管理部门多必然造成统筹协调难,主要表现为项目申报各自为政,多头申报;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方法多样,政出多门;计划下达形式各异,既有发改委或财政直接下达的,也有发改委或财政先下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到地方的,还有由发改委、财政与有关部门联合下达的或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不够,影响工作效益和投资效益。
2、存在一定项目交叉重复现象。不同渠道的支农资金在资金使用、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重复,如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在农业开发和水利两个部门存在重复;水土保持项目在水利、林业两个部门均有安排;扶贫开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及公路建设项目有相同的建设内容。项目的交叉重复现象,造成不同渠道的投资相互配套,给资金和项目管理带来困难,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3、资金使用分散。农业项目点多面广,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一些部门在安排支农投资时撒“胡椒面”,甚至出现“人情项目”,人为造成项目数量多、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支农资金集中使用的合力。
4、资金到位中间环节多。在资金拨付上,不同来源的资金拨付渠道不一。财政的钱要层级拨付,资金到位相对缓慢,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行业部门的钱按条条拨付,有些资金在部门内部运转,造成资金沉淀现象,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5、地方配套难。我县是个欠发达山区农业县,工业基础薄弱,经济欠发达,按照上级要求资金配套存在一些难度,
三、整合我县政府支农投资的/!/建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将以实现支农资金高效运行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配合、规范管理、运转高效”的思路,加强各类支农投资统筹协调、相互衔接、集中安排,着力解决投入分散与重复建设,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政府支农投资宏观调控能力和使用效益。
1、成立县整合支农投资领导小组,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为更好地整合支农投资,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建议成立县政府整合支农投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分管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涉农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涉农项目的编报、项目的安排、资金的使用进行统一审定,并统筹协调支农投资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2、制订和完善综合性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统筹作用
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必须规划先行。建议各涉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本县实际和本部门管辖范围,制订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生态建设等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重点、总体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县整合支农投资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的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县级综合性发展建设规划,规划要统筹全县,相互衔接,重点突出,避免重复,对一些重大项目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在规划的指导下,今后所有渠道的支农投资和项目的编报、实施,都按照规划进行统筹安排,避免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盲目性、片面性、偏离性和照顾性。
3、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严格项目管理办法
针对各部门资金管理办法各一的现状,县领导小组对各管理办法进行集中梳理,制订统一的涉农项目管理程序和办法,在项目管理上做到“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四关”,即项目规划设计关、工程施工关、资金使用关、工程验收关,使每个项目成为高标准建设工程。凡政府下拨的支农投资一律由县财政管理,县财政按工程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项目一经批准下达,就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向涉农投资领导小组申报审定。
4、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项目监管
中图分类号:TV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1120105-01
在利用国家投资进行小流域治理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治理措施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搞好水土流失治理的管理模式,河口区沾利河流域五村风沙治理片治理成效显著,加快了这一流域的水土保持治理步伐。
一、小流域基本概况
东营市河口区沾利河流域五村风沙片位于义和镇西北部,水源为王庄灌区一分干,项目区南起北大支渠,北至六义干,西起一分干,东至义英路。总面积11.8km²,涉及东南、西河、东北、西北和北大屋5个行政村,1232户,3720人。该流域为黄河故道东侧,土壤主要成分是沙质土,土体结构松散,保水保肥性能低,地面土层为粉细沙,当地风蚀强度大,水、旱、风、沙灾害频繁发生,极易形成地表径流,是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该流域水土流失面积7.27km²,规划治理面积6.67km²,土壤侵蚀模数2375T/km²,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养分流失,土地肥力降低,制约着当地农业生产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具体的管理经验
(一)着眼长远细规划。搞好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是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沾利河流域五村风沙片被列入国家投资治理项目后,义和镇党委政府多次邀请市、区水保专家徒步踏遍流域内每一寸土地,进行实地勘测和调查研究,根据当地实际,按照国家水保标准,借鉴外地经验和河口区实施水保项目的成功做法,经反复论证对流域进行了科学规划,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为目标,坚持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治理,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艺措施相结合;资源开发利用与监督预防保护相结合。对于土方工程和建筑物工程设施进行严格的设计计算,对于整地、筑路、造林等项目用GPS精心测量、科学定位。规划方案由粗到细,先后形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
(二)综合治理强措施。在沾利河流域五村风沙片治理过程中,注重了施工规范标准、配套工程设施档次和栽培管理水平等几大要素的提升和把握,收到了有益的效果。一是高标准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16453.1-16453.6-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制定详细的施工规范,严格按标准施工。因地制宜,立足建立小流域生态单元,实现水田林路统一治理,对项目区内沟渠进行彻底疏浚治理,并对所有土地进行高标准整平,做成畦田,满足灌排、种植和管理的需要。二是高质量配套。对项目区长5.5km主要框架道路全部硬化,一年四季车辆进出便捷。项目区衬砌支渠1条,长1.63km,衬砌斗渠10条,长9.75km,新建生产桥30座,农门56座,斗渠测水设施11座。满足自流灌溉,节约用水、科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改善灌溉条件,降低灌溉成本,减轻农民负担等各项要求。三是高水平栽管。按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发挥传统优势,面向市场、精心考察论证品种,实行多元种植,规避市场风险,严把苗种购入关。经济林重点发展冬枣、苹果,水保林以优质速生杨为主,渠边路旁栽植柳树、白蜡。形成一定的品种规模,蔬菜发展精细菜、特色菜、设施菜、反季菜,大力进行标准化生产。选用优质的玉米、小麦、大豆、棉花品种,科学布局林粮间作物结构,实行精量播种、变量施肥。开发治理后,全部分级划片承包,经济林、蔬菜基地、农作物等一户一片,每户不少于3亩,承包期限最少30年,签定合同、法律公证,给承包户吃上“定心丸”。同时聘请山东农业大学等有关院校专家教授讲课,传授技艺,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