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7 15: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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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适时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进一步推动投资理念的转变;创造性地培育机构投资者,改变投资者结构;回避股市系统风险,促进股价的合理波动,充分发挥经济晴雨表的作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与功能,等等。但是,股指期货也有其风险,保证金机制所产生的杠杆效应、每日结算制度带来的资金压力以及期货高于现货市场的敏感性,都给投资者造成了看得见的风险与压力,它为投资者“以小博大”提供可能的同时,投资风险也被同步放大。
2007年10月底,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中国股指期货在制度和技术上的准备已基本完成,推出的时机正日趋成熟。一段时间以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股指期货吊足了各路投资者的胃口,他们历兵秣马对股指期货充满了期待,期待在将来的股指期货交易中一显身手赚得个盆满钵满。在股指期货何时推出仍然悬而未决的时候,正是继续做好投资者风险控制教育的有利时机。
二、股指期货风险何在
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的一种,风险规模大、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复杂性、可预防性等特征,股指期货使价值投资理念得到弘扬,市场稳定性提高,但是,投资者投资方向一旦出现错误,风险会成倍放大。对于股票投资而言,三四个跌停也许并不会使持有者陷入绝境,但对于股指期货,10%的升跌就会将保证金全部蚀光,满仓操作更有“暴仓”的危险。概括起来,股指期货风险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资产价格波动。期货市场的投资机会是买卖期货合约的获利机会,市场机会的把握是投资成功的关键,但是机会是市场预期、分析、判断的产物,存在着不确定性。股指期货作为指数的衍生品与股票市场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相互影响、连锁反应,股票指数的涨跌决定股指期货的赢亏,股指期货发挥着指引股指现货的价格发现功能,也可能使股票市场波动增大。
2. 杠杆效应。股指期货将以沪深300指数为交易标的,假设股指期货的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投资者投资500万元的股指期货,只需50万元的保证金。如果看对了方向,当指数上涨5%时,他的盈利为25万元;同理,如果判断失误,其亏损也会放大10倍,它在放大盈利的同时也放大了亏损,这种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应是股指期货市场高风险的主要原因。而且这种亏损和股票的浮动盈亏不同,是真金白银的实际进出,一旦被强行平仓,投资者不可能像股票那样通过长期持有获得“解套”。
3.高流动性。股指期货设立的初衷是为了规避现货市场的系统风险,但是,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它有着不同于现货交易规则的高流动性,具体表现在,一是参与机构众多;二是T+0的交易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投资者可以用少量资金在当日多次交易数倍于面额的合约,再加上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一旦方向做反,稍大的价格波动就可能招致强行平仓,一次亏损就会将以前的盈利和本金消耗殆尽;三是作为期货产品的时间概念与股票不同,一般持有5天以上即算长期,持有期的缩短必然使交易更加频繁。
4.市场风险。股指期货业务中市场风险来源于它的不确定性,因为任何分析都只是预测,存在着与市场价格偏移的可能性。期货交易是一一对应的零和规则,即市场存在多少买方合约就存在多少卖方合约,如果市场中持有合约的买方赚了钱,那么持有合约的卖方肯定就赔了钱,反之亦然。投资者在每一次交易中,不是充当买方就是充当卖方,交易结果除了赚钱就是赔钱,概莫能外。也就是说,期货交易买卖双方必有一方赚钱,一方赔钱,这是机会和风险并存的客观原因。
5.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如果股指期货市场管理法规和机制设计不健全,可能产生流动性、结算、交割等风险,在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初期,可能使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间套利有效性下降,导致股指期货功能难以正常发挥。小而言之,有的机构不具有期货资格,投资者与其签订经纪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某些投机者利用自身的实力、地位等优势进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活动,使一些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投资者在一些经纪公司或者公司签署合同时,由于不熟悉股指期货各个环节的流程,不熟悉相关法规,对于那些欺诈性条款不能识别而导致风险。
三、加强风险控制教育
股指期货的投资理念、风险控制、交易标的、风险特征和运行规律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特点,大力开展投资者教育和股指期货知识宣传、普及,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尽早熟悉市场、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有利于投资者树立科学的投资观念,理性参与市场。
1.明确游戏规划。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股指期货产品能否顺利推出、平稳运行、功能发挥、长远发展,投资者风险控制教育以及股指期货知识的普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监管部门、媒体和各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制定了“一规则三细则五办法",明确了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这是股指期货的基本原则及操作指南,首要的任务是要宣传、普及这些规则、细则、办法。除了可以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大众媒体加以普及,也可采取成立培训讲师团、编印各种基础知识读本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避免期货经营机构和投资者在对市场缺乏基本判断,对市场风险缺乏基本了解的情况下盲目参与。
2.突出风险教育。投资者在依据预测提供的入市机会进行交易时存在交易风险,期货交易机会和风险并存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一些投资者在入市之前不能正视期货交易的风险,热衷于期货交易“以小博大"的市场机制,这需要在投资理念和舆论宣传等方面积极加以引导,帮助他们认识金融期货的特点,客观评估各自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做出科学理性的投资决策。
3.培养理性投资群体。把握机会是获取收益的前提,控制风险是获取收益的保证,投资收益实际上是把握投资机会和控制投资风险的报酬,面对机会和风险,不同投资者会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有些投资者缺乏期货交易的常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喜欢听信传言跟风而动;有些投资者缺乏自信,在“一慢,二看,三通过"中失去了市场投资机会;有些投资者见涨就买,见跌就卖,一旦出错,就立即砍单,习惯过度交易,热衷于短线交易和满仓交易,没有止损概念,这些非理性投资群体将是期货市场的失败者。风险控制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一批理性投资者,他们对风险投资和资产管理有清晰的认识,面对市场机会和市场风险头脑清醒,习惯于从风险的角度来考察和选择市场机会,每一次交易都能经过缜密的分析、事后又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他们也会在某次交易中失手,但是,他们往往能够笑到最后,成为股指期货市场上的赢家。由众多理性的投资者组成的市场才是理性的市场。
4.注意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风险控制教育既要宣传投资机遇,更要告知市场风险;既要普及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又要培训风险控制能力;既要明确金融期货的重要作用和发展前景,又要正确面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以风险防范为重点,深入剖析股指期货的风险特征,使投资者获得启发和教益。初期可将工作重点放在基础知识、法规政策、交易流程、风险特征等基础知识的普及上,随着投资者对股指期货市场的逐渐熟悉,可以将培训工作逐渐过渡到交易策略、风险管理和市场研究分析等领域。股指期货对内地投资者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但是国外的期货市场大量的风险投资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从中选取典型案例教育投资者,是一种事半功倍的方法。
加强风险控制教育,不仅能够普及股指期货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期货市场的认识,更重要的是,风险控制教育能够使投资者、期货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倡导理性参与的意识,为股指期货的成功推出和平稳运行创造条件,为期货市场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提高风险自我控制能力
股指期货在交易规则、方式、投资策略等方面与股票、债券、基金存在很大的差异,与投资商品期货也不尽相同。对广大的证券投资者来说,一定要深入地学习、系统地了解相关的知识,以改变业已形成的投资习惯和心理。尤其是在股指期货推出的初期,中小投资者最好能抱着尝试和学习的态度,在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等方面加强自我约束。机会总是青睐有所准备的人,只有做好充足准备的投资者,才能成为股指期货市场的实际得益者。
1.实力上的判断。每一笔期货交易既是一次赚钱的机会,也是一次冒险。投资者应该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了解股指期货的风险究竟有多大,自己是否有这个能力,量力而行,才能享受到股指期货交易的乐趣。善于独立分析,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人云亦云,不盲目跟风,在交易中又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才能亏得起赢得起。
2.知识上的准备。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必须做好知识上的准备,要有效地把投入资金比例、开仓头寸、止损幅度设置好,如果在知识面和操作技巧没有预先的学习和贮备的情况下贸然参与股指期货,将承受更多更大的风险。深入了解股指期货的基本知识、风险控制的基本方法,熟练掌握期货交易规则、期货交易软件的使用以及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将游戏规则了然于胸后再坦然进入这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市场,将成为期货投资赢亏的关键。
3.心理上的准备。期货合约是一个完全被放大了的市场,对广大投资者来说也是一个心理上的考验。在指数大起大落,资金大进大出的股指期货市场,一些投资者出现贪婪、恐惧、急躁等情绪在所难免,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的范围内从事股指期货,才可能够在操作中游刃有余,避免出现心理上的崩盘。
4.控制风险的方法。由于每日结算制度的短期资金压力,投资者既要把握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向现货价格回归的特点,又要注意合约到期时的交割问题;既要抛弃股票市场满仓交易的操作习惯,控制好保证金的占用比率,防止强行平仓风险,又要根据交易计划加仓或止损,切忌心存侥幸心理硬扛或在贪婪心理驱使下按倒金字塔方式加仓。控制风险的方法很多,理论上的积累固然重要,也需要投资者在今后的操作实务中善于归纳、总结。
发展股指期货是完善和深化我国证券市场的必然选择,通过风险控制教育,让投资者掌握股指期货的运行规律,了解股指期货的风险特点,这样才能使投资者理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确保股指期货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姜昌武.应对股指期货时代的市场风险.中国证券报,2006.6.29
一、引言
适时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进一步推动投资理念的转变;创造性地培育机构投资者,改变投资者结构;回避股市系统风险,促进股价的合理波动,充分发挥经济晴雨表的作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与功能,等等。但是,股指期货也有其风险,保证金机制所产生的杠杆效应、每日结算制度带来的资金压力以及期货高于现货市场的敏感性,都给投资者造成了看得见的风险与压力,它为投资者“以小博大”提供可能的同时,投资风险也被同步放大。
2007年10月底,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中国股指期货在制度和技术上的准备已基本完成,推出的时机正日趋成熟。一段时间以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股指期货吊足了各路投资者的胃口,他们历兵秣马对股指期货充满了期待,期待在将来的股指期货交易中一显身手赚得个盆满钵满。在股指期货何时推出仍然悬而未决的时候,正是继续做好投资者风险控制教育的有利时机。
二、股指期货风险何在
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的一种,风险规模大、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复杂性、可预防性等特征,股指期货使价值投资理念得到弘扬,市场稳定性提高,但是,投资者投资方向一旦出现错误,风险会成倍放大。对于股票投资而言,三四个跌停也许并不会使持有者陷入绝境,但对于股指期货,10%的升跌就会将保证金全部蚀光,满仓操作更有“暴仓”的危险。概括起来,股指期货风险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资产价格波动。期货市场的投资机会是买卖期货合约的获利机会,市场机会的把握是投资成功的关键,但是机会是市场预期、分析、判断的产物,存在着不确定性。股指期货作为指数的衍生品与股票市场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相互影响、连锁反应,股票指数的涨跌决定股指期货的赢亏,股指期货发挥着指引股指现货的价格发现功能,也可能使股票市场波动增大。
2.杠杆效应。股指期货将以沪深300指数为交易标的,假设股指期货的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投资者投资500万元的股指期货,只需50万元的保证金。如果看对了方向,当指数上涨5%时,他的盈利为25万元;同理,如果判断失误,其亏损也会放大10倍,它在放大盈利的同时也放大了亏损,这种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应是股指期货市场高风险的主要原因。而且这种亏损和股票的浮动盈亏不同,是真金白银的实际进出,一旦被强行平仓,投资者不可能像股票那样通过长期持有获得“解套”。
3.高流动性。股指期货设立的初衷是为了规避现货市场的系统风险,但是,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它有着不同于现货交易规则的高流动性,具体表现在,一是参与机构众多;二是T+0的交易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投资者可以用少量资金在当日多次交易数倍于面额的合约,再加上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一旦方向做反,稍大的价格波动就可能招致强行平仓,一次亏损就会将以前的盈利和本金消耗殆尽;三是作为期货产品的时间概念与股票不同,一般持有5天以上即算长期,持有期的缩短必然使交易更加频繁。
4.市场风险。股指期货业务中市场风险来源于它的不确定性,因为任何分析都只是预测,存在着与市场价格偏移的可能性。期货交易是一一对应的零和规则,即市场存在多少买方合约就存在多少卖方合约,如果市场中持有合约的买方赚了钱,那么持有合约的卖方肯定就赔了钱,反之亦然。投资者在每一次交易中,不是充当买方就是充当卖方,交易结果除了赚钱就是赔钱,概莫能外。也就是说,期货交易买卖双方必有一方赚钱,一方赔钱,这是机会和风险并存的客观原因。
5.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如果股指期货市场管理法规和机制设计不健全,可能产生流动性、结算、交割等风险,在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初期,可能使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间套利有效性下降,导致股指期货功能难以正常发挥。小而言之,有的机构不具有期货资格,投资者与其签订经纪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某些投机者利用自身的实力、地位等优势进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活动,使一些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投资者在一些经纪公司或者公司签署合同时,由于不熟悉股指期货各个环节的流程,不熟悉相关法规,对于那些欺诈性条款不能识别而导致风险。
三、加强风险控制教育
股指期货的投资理念、风险控制、交易标的、风险特征和运行规律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特点,大力开展投资者教育和股指期货知识宣传、普及,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尽早熟悉市场、增强风险意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有利于投资者树立科学的投资观念,理性参与市场。
1.明确游戏规划。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股指期货产品能否顺利推出、平稳运行、功能发挥、长远发展,投资者风险控制教育以及股指期货知识的普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监管部门、媒体和各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制定了“一规则三细则五办法",明确了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这是股指期货的基本原则及操作指南,首要的任务是要宣传、普及这些规则、细则、办法。除了可以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大众媒体加以普及,也可采取成立培训讲师团、编印各种基础知识读本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避免期货经营机构和投资者在对市场缺乏基本判断,对市场风险缺乏基本了解的情况下盲目参与。
2.突出风险教育。投资者在依据预测提供的入市机会进行交易时存在交易风险,期货交易机会和风险并存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一些投资者在入市之前不能正视期货交易的风险,热衷于期货交易“以小博大"的市场机制,这需要在投资理念和舆论宣传等方面积极加以引导,帮助他们认识金融期货的特点,客观评估各自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做出科学理性的投资决策。
3.培养理性投资群体。把握机会是获取收益的前提,控制风险是获取收益的保证,投资收益实际上是把握投资机会和控制投资风险的报酬,面对机会和风险,不同投资者会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有些投资者缺乏期货交易的常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喜欢听信传言跟风而动;有些投资者缺乏自信,在“一慢,二看,三通过"中失去了市场投资机会;有些投资者见涨就买,见跌就卖,一旦出错,就立即砍单,习惯过度交易,热衷于短线交易和满仓交易,没有止损概念,这些非理性投资群体将是期货市场的失败者。风险控制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一批理性投资者,他们对风险投资和资产管理有清晰的认识,面对市场机会和市场风险头脑清醒,习惯于从风险的角度来考察和选择市场机会,每一次交易都能经过缜密的分析、事后又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他们也会在某次交易中失手,但是,他们往往能够笑到最后,成为股指期货市场上的赢家。由众多理性的投资者组成的市场才是理性的市场。
4.注意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风险控制教育既要宣传投资机遇,更要告知市场风险;既要普及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又要培训风险控制能力;既要明确金融期货的重要作用和发展前景,又要正确面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以风险防范为重点,深入剖析股指期货的风险特征,使投资者获得启发和教益。初期可将工作重点放在基础知识、法规政策、交易流程、风险特征等基础知识的普及上,随着投资者对股指期货市场的逐渐熟悉,可以将培训工作逐渐过渡到交易策略、风险管理和市场研究分析等领域。股指期货对内地投资者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但是国外的期货市场大量的风险投资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从中选取典型案例教育投资者,是一种事半功倍的方法。
加强风险控制教育,不仅能够普及股指期货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期货市场的认识,更重要的是,风险控制教育能够使投资者、期货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倡导理性参与的意识,为股指期货的成功推出和平稳运行创造条件,为期货市场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提高风险自我控制能力
股指期货在交易规则、方式、投资策略等方面与股票、债券、基金存在很大的差异,与投资商品期货也不尽相同。对广大的证券投资者来说,一定要深入地学习、系统地了解相关的知识,以改变业已形成的投资习惯和心理。尤其是在股指期货推出的初期,中小投资者最好能抱着尝试和学习的态度,在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等方面加强自我约束。机会总是青睐有所准备的人,只有做好充足准备的投资者,才能成为股指期货市场的实际得益者。
1.实力上的判断。每一笔期货交易既是一次赚钱的机会,也是一次冒险。投资者应该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了解股指期货的风险究竟有多大,自己是否有这个能力,量力而行,才能享受到股指期货交易的乐趣。善于独立分析,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人云亦云,不盲目跟风,在交易中又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才能亏得起赢得起。
2.知识上的准备。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必须做好知识上的准备,要有效地把投入资金比例、开仓头寸、止损幅度设置好,如果在知识面和操作技巧没有预先的学习和贮备的情况下贸然参与股指期货,将承受更多更大的风险。深入了解股指期货的基本知识、风险控制的基本方法,熟练掌握期货交易规则、期货交易软件的使用以及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将游戏规则了然于胸后再坦然进入这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市场,将成为期货投资赢亏的关键。
3.心理上的准备。期货合约是一个完全被放大了的市场,对广大投资者来说也是一个心理上的考验。在指数大起大落,资金大进大出的股指期货市场,一些投资者出现贪婪、恐惧、急躁等情绪在所难免,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的范围内从事股指期货,才可能够在操作中游刃有余,避免出现心理上的崩盘。
4.控制风险的方法。由于每日结算制度的短期资金压力,投资者既要把握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日向现货价格回归的特点,又要注意合约到期时的交割问题;既要抛弃股票市场满仓交易的操作习惯,控制好保证金的占用比率,防止强行平仓风险,又要根据交易计划加仓或止损,切忌心存侥幸心理硬扛或在贪婪心理驱使下按倒金字塔方式加仓。控制风险的方法很多,理论上的积累固然重要,也需要投资者在今后的操作实务中善于归纳、总结。
发展股指期货是完善和深化我国证券市场的必然选择,通过风险控制教育,让投资者掌握股指期货的运行规律,了解股指期货的风险特点,这样才能使投资者理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确保股指期货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姜昌武.应对股指期货时代的市场风险.中国证券报,2006.6.29
所谓股指期货,就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相比,有很多明显的区别:
1 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股票买入后正常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但股指期货合约有确定的到期日。因此交易股指期货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持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设在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期货合约每个月都会到期交割,持有的时间一般也只有一个月。到期就要摘牌。因此,交易股指期货不能像买卖股票一样,交易后就不管了,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了结头寸,还是等待合约到期,或者将头寸转到下一个月。
2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即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则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由于股指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也不同。投资者投资股票时,需要用全额资金买进相应股票,而股指期货可以用较少的资金进行大宗交易。根据对我国股票市场历史数据的分析及借鉴国际市场经验,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暂定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0%,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的基础上,对投资者加收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也就是说投资者只要付出合约面值约10%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张合约。保证金交易放大了投资者可交易数额,提高了盈利的空间,使股指期货具有了“以小搏大”的杠杆效应。保证金交易在放大投资者交易金额的同时,也同比例地放大了投资者的风险。若交易保证金为10%,投资股指期货相对于股票或者现货交易来说,其风险便放大了10倍左右,当然其相应的利润也放大了10倍。这是股指期货交易的根本风险来源,也是股指期货交易的魅力所在。
3 在交易方向上,股指期货交易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而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而部分国家的股票市场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不允许卖空,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股票现货交易,要卖空就必须先从他人手中借到一定数量的股票,然后卖出,但难度相对较大,在融瓷融券正式推出之前甚至是不可能的。所以在没有卖空机制的股票现货市场上,只能通过做多获利。而指数期货交易就能很容易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我们看空将来股票大盘,我们可以先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即先卖出开仓,将来股市下跌,股指期货也将下跌,通过买入平仓即可赚取大盘下跌的差价,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卖空对持有的现货股票进行套期保值。
4 在结算方式上,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当日要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交易采取全额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并且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对于股指期货交易,当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以及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等情况发生时,交易所对会员、投资者持仓实行强行平仓。因强行平仓发生的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股指期货投资者面临的问题
为了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为平稳推出股指期货积累经验,中金所2006年10月30日启动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从仿真交易的情况来看,参与交易的投资者中,78%来自股票投资者,主要是股民中的散户,他们把炒股的一套思路带到股指期货市场,暴露出诸多问题。
1 满仓操作:从仿真交易的情况来看,许多投资者将股票投资中满仓操作的习惯带到了股指期货的交易中,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把每一块钱都要用足,不让资金空起来。这样做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指数的波动与投资者的预计方向相反,就会血本无归。更重要的是,由于股指期货实行逐日盯市制度,对每天的盈亏进行当日无负债结算,满仓操作会导致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投资者的头寸就可能被强制平仓,最后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即使对市场判断正确,风险也依然存在,在市场交易异常的情况下,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交易所和期货公司随时可能会提高保证金比例,一旦出现保证金不足,就会被强行平仓。投资者即使市场趋势预测准确,也可能在市场波动中爆仓而血本无归。
2 长期持仓:买入持有在股票投资中是一种比较成功的投资策略,一些投资者因为时间的关系,长期被动持股的现象也不少见,但在股指期货投资中长期持仓却是非常危险的。在股指期货投资中,需要时刻关注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的动态变化,保证金的多少取决于期货合约的价值,由于期货合约价值的提高,对保证金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另外,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也会根据市场风险情况对保证金水平进行调整。在仿真交易中,中金所就曾多次对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许多投资者因此穿仓,而且股指期货的到期交割制度也不允许长期持仓。长期持仓的另外一种表现就是到期不平仓。许多投资者不知道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还有一些投资者习惯长期持仓而忘记了交割,因此,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经常出现到期不平仓的现象,大量持仓都留到最后一个交易日,强制平仓的话。会释放很多保证金,如果在短期继续交易,集中购买,对市场和投资者都不利。
3 不及时止损:由于缺少严格的纪律,大多数的股票投资者很少用到止损。面对投资亏损,不少投资者都会长期捂着等待解套,因为总会等到云开雾散的时候,只要没有卖出,亏损都是账面上的。但在股指期货投资中,捂着等待解套不仅行不通,,而且非常危险,由于股指期货保证金交易的特点,投资者买入或者卖空合约所动用的资金,一般仅有10%左右,这意味着,当行情向相反方向波动的时候,损失在以10倍的速度在扩大。股指期货交易实行的是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结算后,投资者保证金余额低于规定水平时,将被通知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将面临被强行平仓、乃至爆仓的风险。极端
情况下在赔完保证金之后还欠期货公司的钱。相比之下,股票哪怕连续几个跌停板,损失也有限。而且股指期货还有到期交割制度,到了交割期,不管投资者愿不愿意,都会进行现金交割,投资者可能永远也等不到“解套”的那一天。
4 单边做多:由于现行的股票市场没有做空机制,所以,对股票投资者来讲只能做多,但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只会做多不会做空是很危险的,碰到了单边下跌行情,只会做多的账户就会爆仓;没有爆仓的账户,则是看着行情束手无策。
三、股指期货的问题规避
1 中小投资者应树立风险意识,理性参与股指期货。
衍生工具市场是典型的机构主导型的高风险市场,中小投资者虽然是市场的重要力量,但他们往往缺乏必要的投资技能,抗风险能力低,没有足够的时间盯盘,所以对于股指期货应该谨慎理性地参与,加强对金融期货知识的认识,树立起对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意识,以利于金融期货市场长远健康地发展。
为了防止出现中小散户一哄而起、盲目炒新的局面,避免他们承担不该承担的风险,在合约大小的设计上应该主要考虑到机构投资者避险需求,提高股指期货的投资门槛。按照拟定300元的合约乘数,目前参与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最低门槛约50万元,客观上约束了资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的中小投资者过度参与市场。随着市场的发展以及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意识的不断加强,合约乘数也可能视情况而修改,或推出迷你型股指期货。
其次要加强培育机构投资者,推出股指期货基金。金融期货市场应当是主要服务于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国外的衍生工具市场70%以上是机构与机构之间的交易,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当然,它的发展离不开中小散户的推动作用。对于没有操作能力又希望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可以选择机构委托理财,所以应加强培育机构投资者,允许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推出股指期货基金、设计投资于股指期货市场的理财产品,满足中小投资者对股指期货的投资需求,引导其走向机构行为。
2 普及股指期货知识、加强风险教育。
很多投资者是基于证券现货市场操作思路进行交易的,对于股指期货所蕴涵的风险缺乏充分认识,股指期货的风险关键在于投资者对于股指期货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股指期货是一个专业性很强、风险程度很高的市场,因此,普及股指期货知识、加强风险教育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中金所成立之后,中国证监会、中期协和中金所开展了一系列的投资者教育活动,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推出以来,参与交易的会员和投资者数量持续稳步增加。
3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操作技巧。
由于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投资具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在股指期货的投资中不能固守股票投资中的操作习惯和操作模式,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操作技巧。
(1)适当控制持仓:注意仓位和资金的管理。持仓比例一般不要超过总保证金的30%,如果纯粹进行短线交易,持仓比例可以在50%左右,剩余用于以后的操作。这样,在股指走势与判断相反时,可以从容补充保证金,在方向判断正确但时点没有把握好时,也可以追加保证金。相反,如果开仓仓位较重,就有可能因保证金周转不灵,被强制平仓,导致实际亏损。
一、股指期货概述
股票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品种,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同意在未来某一特定时期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协定。
和其它期货合约不同,股指期货合约的特点为:(1)交易方式特殊。它的交易标的为股票指数,并以现金结算,而不是实物即股票交割,这主要是由于股指并不具备实物形式,交割时按点位将指数换算为货币形式,采用现金支付。因此,在交割期内,投资者完全不必购买或者抛出相应的股票来履行合约义务,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场出现“挤市”现象。(2)高杠杆。即收取保证金的比例较低,可以突破传统交易的“本金限制”。(3)交易成本低。在国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以及期货市场的高度流动性使期货交易只有股票交易成本的十分之一。
二、我国推出股指期货的意义及可行性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还是一个非常不成熟的市场,受管理当局监管、利率及国债
发行量等宏观政策调整,也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关键原材料供求等因素的影响。从2005年的1000点直升至2007年的6000点,如今腰斩到2000多点几经大起大落,我们可以看到中国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很大。归结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证券市场仍然存在种种不规范的现象,证券市场的发展受政策性因素的影响仍然比较大,广大投资者对新的避险工具的呼声越发强烈,而股指期货作为有效的系统风险规避工具已成众望所归。然而针对股指期货,我们了解多少?它的推出对我国有哪些影响?我们又如何通过股指期货进行投资呢?
对市场而言,由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性高以及现金交割等特点,其流动性远远超过现货市场,推出股指期货将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交易机制,丰富投资者的投资产品,使其能迅速改变资产结构,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整个市场的总体流动性。同时,它还有益于平抑股市,促进市场形成合理波动以防止暴涨暴跌,提供方便的卖空交易条件,结束“单边获利”,有利于规避系统性风险,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做空机制下,投资者可以通过套期保值进行风险对冲,这就是股指期货的风险转移功能。除此之外,股指期货还有价格发现功能,实证研究表明,股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
然而这诸多的好处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前都是我们的理想期望和假设,所以我们先分析海外已推出的股指期货,以下为四个海外市场股指期货推出前后指数的变动情况:
通过图表,这四个市场推出股指期货前推升指数,而推出之后压低指数,但从总体看,并不影响股市的长期趋势。
除日经225指数期货外,其它均降低或不影响股市的波动。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数量和股票总市值迅速扩大,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也逐渐走向成熟,先进的大容量电脑处理系统,为发展股指期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大量的国外成功开设各自股指期货交易,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因此目前我国已具备了一些推出股票股指期货交易的条件。虽然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但为了使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更好的接轨,我国资本市场应不断国际化,应推出股指期货形成完整的股票衍生体系,同时也为了防止其他国家和地区首先推出以我国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带来的金融安全问题,因此,对于股指期货在我国的问世是市场本身的需求。
三、推出时机选择及合约设计
既然推出股指期货势在必行,那这只悬在空中的“靴子”什么时候落地呢?我们如何设计合约才能让它安全落地?
自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以来,各界对股指期货推出的预测一次次落空,又一次次被重新提起。对这个敏感问题,我们可以从不同的渠道听到不同的说法,一种观点认为股指期货推出可能引发股市大的调整,应该在股指处于低点时推出。相反的,有些人认为也许不需要在所有的条件都成熟了才推出股指期货,其中争论较大的是我国能否在缺乏股票卖空机制的情况下推出股指期货。众说纷纭之下,股指期货何时推出的悬念依旧。
推行股指期货,其准备工作涉及面很广,包括上市交易地点和标的选择、合约规模及交割结算制度的确定。期限种类、价格波动幅度、保证金水平及涨跌停板制度的建立更需周密的考虑和研究,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同样也应受到我们的重视。
通过对国际上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分析,首先,标的指数应是成分股指数,而不应该是综合指数,采用样本股来编制股价指数,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样本股固定不变从而保持了指数内部结构的相对稳定性及指数前后的可比性,有利于投资者采用该样本指数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和指数基金构造投资组合。其次,我们赋予某种成份股的权重必须恰当,避免某种特定成份股的价格波动对指数的运动造成不相称的影响。最后,对于成份股的选取有特定的要求,选取的样本股应该具有较好的行业代表性,尽可能覆盖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并能够充分反映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及其变化趋势;样本股应该有一定的流动性,这样才能方便进行套利,建立稳定合理的市场价格;选取的样本股不应该包括亏损股且最好能够代表沪、深股市的综合表现,其市值及流通金额应该占较大的比重。
国际上股指期货的交易所有三种选择: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以及在这两个交易所分别进行。从我国的情况来看,选择在期货交易所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比较合理,首先,这符合证券期货法规的规定。其次,我国期货交易所经过10年的发展积累了较多的管理经验并有了一套完整的期货交易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专业技术水平较高。最后,在我国期货与现货运作机制到监管体制互不相容的特殊背景下,外汇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之前,混业经营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合理的交易单位也是合约设计成功的重要一部分,合约单位过大,会降低流动性,单位过小,又会增加套期保值的成本,我国的股指期货合约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我国投资者的性质及资金规模等情况,在这个问题上也有很多说法,一种是股指期货交易需要复杂的专业技巧和足够的风险意识,所以股指期货合约的设计应面对机构投资者和拥有较多资金的专业投资者,因此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应该比较大,以限制过多中小散户的参与。也有人认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在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初期,通过设定相对较高的合约面值以减少个人投资者过度投机,保护机构投资者的套期保值需要,减少市场风险,待条件成熟,取得经验后再适当调低合约面值,使股指期货交易逐步向广大投资者放开,这样有利于股指期货的长远发展。还有人认为中国资本市场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中小投资者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所以股指期货的推出首先要考虑到中小投资者避险、套期保值及投机的需要,交易单位不宜过高。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结算价不宜简单采用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因为这样对于大的机构很容易操纵收盘价来获利。参考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为了防止交易商挪用客户的保证金,严格风险防范,保障结算系统的安全,我国指数期货的保证金应实行对多空仓位分别收取保证金的制度,并实行每日无负债原则。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的正负10%的涨跌幅限制,所以规定我国的涨跌停板的幅度为正负10%。我们拟给出我国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的研究是一个很大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推出前后两个时间范围,本文在各范围只是涉及到一小部分,还有许多地方,例如,风险管理和规避方法、投资策略及合约设计中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深入的研究。另外,股指期货的推出不仅仅取决于微观层面的合约条款的设计,还取决于宏观层面的法律与政策的支持,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股指期货的推出打好基础。2007年7月2日,中证指数公司研制的沪深300行业系列指数正式,其中包括能源、材料、工业等10只行业指数,为投资者从不同角度剖析市场提供了工具。由此,我们相信股指期货标志中国股市加快金融创新的脚步,同时将引领中国进入一个金触期货时代并有能力把握好中国资本市场的命脉,使其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春梅.走近股指期货.财经界,2007,(9).
[2]邵燕.股指期货: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避险工具.南通大学学报,2008,(1).
[3]刘斌.股票指数期货在我国推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李逸凡.我国股指期货产品设计研究.
一、股指期货概述
股票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品种,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同意在未来某一特定时期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协定。
和其它期货合约不同,股指期货合约的特点为:(1)交易方式特殊。它的交易标的为股票指数,并以现金结算,而不是实物即股票交割,这主要是由于股指并不具备实物形式,交割时按点位将指数换算为货币形式,采用现金支付。因此,在交割期内,投资者完全不必购买或者抛出相应的股票来履行合约义务,这就避免了在交割期股票市场出现“挤市”现象。(2)高杠杆。即收取保证金的比例较低,可以突破传统交易的“本金限制”。(3)交易成本低。在国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以及期货市场的高度流动性使期货交易只有股票交易成本的十分之一。
二、我国推出股指期货的意义及可行性
回顾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还是一个非常不成熟的市场,受管理当局监管、利率及国债
发行量等宏观政策调整,也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关键原材料供求等因素的影响。从2005年的1000点直升至2007年的6000点,如今腰斩到2000多点几经大起大落,我们可以看到中国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很大。归结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证券市场仍然存在种种不规范的现象,证券市场的发展受政策性因素的影响仍然比较大,广大投资者对新的避险工具的呼声越发强烈,而股指期货作为有效的系统风险规避工具已成众望所归。然而针对股指期货,我们了解多少?它的推出对我国有哪些影响?我们又如何通过股指期货进行投资呢?
对市场而言,由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性高以及现金交割等特点,其流动性远远超过现货市场,推出股指期货将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交易机制,丰富投资者的投资产品,使其能迅速改变资产结构,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整个市场的总体流动性。同时,它还有益于平抑股市,促进市场形成合理波动以防止暴涨暴跌,提供方便的卖空交易条件,结束“单边获利”,有利于规避系统性风险,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做空机制下,投资者可以通过套期保值进行风险对冲,这就是股指期货的风险转移功能。除此之外,股指期货还有价格发现功能,实证研究表明,股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
然而这诸多的好处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前都是我们的理想期望和假设,所以我们先分析海外已推出的股指期货,以下为四个海外市场股指期货推出前后指数的变动情况:
通过图表,这四个市场推出股指期货前推升指数,而推出之后压低指数,但从总体看,并不影响股市的长期趋势。
除日经225指数期货外,其它均降低或不影响股市的波动。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数量和股票总市值迅速扩大,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也逐渐走向成熟,先进的大容量电脑处理系统,为发展股指期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大量的国外成功开设各自股指期货交易,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因此目前我国已具备了一些推出股票股指期货交易的条件。虽然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但为了使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更好的接轨,我国资本市场应不断国际化,应推出股指期货形成完整的股票衍生体系,同时也为了防止其他国家和地区首先推出以我国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股指期货带来的金融安全问题,因此,对于股指期货在我国的问世是市场本身的需求。
三、推出时机选择及合约设计
既然推出股指期货势在必行,那这只悬在空中的“靴子”什么时候落地呢?我们如何设计合约才能让它安全落地?
自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以来,各界对股指期货推出的预测一次次落空,又一次次被重新提起。对这个敏感问题,我们可以从不同的渠道听到不同的说法,一种观点认为股指期货推出可能引发股市大的调整,应该在股指处于低点时推出。相反的,有些人认为也许不需要在所有的条件都成熟了才推出股指期货,其中争论较大的是我国能否在缺乏股票卖空机制的情况下推出股指期货。众说纷纭之下,股指期货何时推出的悬念依旧。
推行股指期货,其准备工作涉及面很广,包括上市交易地点和标的选择、合约规模及交割结算制度的确定。期限种类、价格波动幅度、保证金水平及涨跌停板制度的建立更需周密的考虑和研究,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同样也应受到我们的重视。
通过对国际上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分析,首先,标的指数应是成分股指数,而不应该是综合指数,采用样本股来编制股价指数,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样本股固定不变从而保持了指数内部结构的相对稳定性及指数前后的可比性,有利于投资者采用该样本指数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和指数基金构造投资组合。其次,我们赋予某种成份股的权重必须恰当,避免某种特定成份股的价格波动对指数的运动造成不相称的影响。最后,对于成份股的选取有特定的要求,选取的样本股应该具有较好的行业代表性,尽可能覆盖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并能够充分反映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及其变化趋势;样本股应该有一定的流动性,这样才能方便进行套利,建立稳定合理的市场价格;选取的样本股不应该包括亏损股且最好能够代表沪、深股市的综合表现,其市值及流通金额应该占较大的比重。
国际上股指期货的交易所有三种选择: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以及在这两个交易所分别进行。从我国的情况来看,选择在期货交易所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比较合理,首先,这符合证券期货法规的规定。其次,我国期货交易所经过10年的发展积累了较多的管理经验并有了一套完整的期货交易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专业技术水平较高。最后,在我国期货与现货运作机制到监管体制互不相容的特殊背景下,外汇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之前,混业经营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合理的交易单位也是合约设计成功的重要一部分,合约单位过大,会降低流动性,单位过小,又会增加套期保值的成本,我国的股指期货合约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我国投资者的性质及资金规模等情况,在这个问题上也有很多说法,一种是股指期货交易需要复杂的专业技巧和足够的风险意识,所以股指期货合约的设计应面对机构投资者和拥有较多资金的专业投资者,因此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应该比较大,以限制过多中小散户的参与。也有人认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在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初期,通过设定相对较高的合约面值以减少个人投资者过度投机,保护机构投资者的套期保值需要,减少市场风险,待条件成熟,取得经验后再适当调低合约面值,使股指期货交易逐步向广大投资者放开,这样有利于股指期货的长远发展。还有人认为中国资本市场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中小投资者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所以股指期货的推出首先要考虑到中小投资者避险、套期保值及投机的需要,交易单位不宜过高。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结算价不宜简单采用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因为这样对于大的机构很容易操纵收盘价来获利。参考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为了防止交易商挪用客户的保证金,严格风险防范,保障结算系统的安全,我国指数期货的保证金应实行对多空仓位分别收取保证金的制度,并实行每日无负债原则。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的正负10%的涨跌幅限制,所以规定我国的涨跌停板的幅度为正负10%。我们拟给出我国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的研究是一个很大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推出前后两个时间范围,本文在各范围只是涉及到一小部分,还有许多地方,例如,风险管理和规避方法、投资策略及合约设计中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深入的研究。另外,股指期货的推出不仅仅取决于微观层面的合约条款的设计,还取决于宏观层面的法律与政策的支持,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股指期货的推出打好基础。2007年7月2日,中证指数公司研制的沪深300行业系列指数正式,其中包括能源、材料、工业等10只行业指数,为投资者从不同角度剖析市场提供了工具。由此,我们相信股指期货标志中国股市加快金融创新的脚步,同时将引领中国进入一个金触期货时代并有能力把握好中国资本市场的命脉,使其健康发展。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
参考文献:
[1]李春梅.走近股指期货. 财经界,2007,(9).
[2]邵燕.股指期货: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避险工具.南通大学学报,2008,(1).
[3]刘斌.股票指数期货在我国推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李逸凡.我国股指期货产品设计研究.
[5]肖勇军.发展我国股指期货的若干问题研究.
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
股票市场中投资人面临着两类风险。第一类是由于受到特定因素影响的特定股票的市场价格波动,给该股票持有者带来的风险,称为非系统性风险;另一类是在作用于整个市场的因素影响下,市场上所有股票一起涨跌所带来的市场价格风险,称为系统风险。对于非系统风险,投资者用增加持有股票种数,构造投资组合的方法来消除;对于后一种风险,投资者单靠购买一种或几种股票期货合约很难规避,因为一种或几种股票的组合不可能代表整个市场的走势,而一个人无法买卖所有股票的期货合约。在长期股票实践中,人们发现,股票价格指数基本上代表了全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如果把股票价格指数改造成一种可买卖的商品,便可以利用这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对全市场进行保值。利用股票价格指数对股票进行保值的根本原因,在于股票价格指数和整个股票市场价格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二、产生的背景和发展
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机构投资者的成长,市场对规避股市单边巨幅涨跌风险的要求日益迫切,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理论工作者,对推出股指期货以规避股市系统性风险的呼声都越来越高,决策层也对这一问题极为关注。
同其他期货交易品种一样,股指期货也是适应市场规避价格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
二战以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股票市场取得飞速发展,上市股票数量不断增加,股票市值迅速膨胀。股票市场迅速膨胀的过程,同时也是股票市场的结构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二战以后,以信托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取得快速发展,它们在股票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并逐步居于主导地位。机构投资者通过分散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然而进行组合投资的风险管理只能降低和消除股票价格的非系统性风险,而不能消除系统性风险。随着机构投资者持有股票不断增多,其规避系统性价格风险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股票交易方式也在不断地发展进步。以美国为例:最初的股票交易是以单种股票为对象的。1976 年,为了方便散户交易,纽约股票交易所推出了指定交易循环系统(简称DOT),该系统直接把交易所会员单位的下单房同交易池联系起来。此后该系统又发展为超级指定交易循环系统(简称SDOT)系统,对于低于2099股的小额交易指令,该系统保证在三分钟之内成交并把结果反馈给客户,对于大额交易指令,该系统虽然没有保证在三分钟内完成交易,但毫无疑问,其在交易上是享有一定的优惠和优势的。与指定交易循环系统几乎同时出现的是:股票交易也不再是只能对单个股票进行交易,而是可以对多种股票进行“打包”,用一个交易指令同时进行多种股票的买卖即进行程序交易。对于程序交易的概念,历来有不同的说法。纽约股票交易所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认为超过15 种股票的交易指令就可称为程序交易;而一般公认的说法则是,作为一种交易技巧,程序交易是高度分散化的一篮子股票的买卖,其买卖信号的产生、买卖数量的决定以及交易的完成都是在计算机技术的支撑下完成的。它常与衍生品市场上的套利交易活动,组合投资保险、以及改变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的比例等相联系。伴随着程序交易的发展,股票管理者很快就开始了“指数化投资组合”交易和管理的尝试,“指数化投资组合”的特点,就是股票的组成与比例都与股票指数完全相同,因而其价格的变化与股票指数的变化完全一致,所以其价格风险就是纯粹的系统性风险。在“指数化投资组合”交易的实践基础上,为适应规避股票价格系统性风险的需要而开发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就成为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看到了市场的需求,堪萨斯城市交易所在经过深入的研究、分析之后,在1977年10月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提交了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报告。但由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管辖权存在争执, 另外交易所也未能就使用道.琼斯股票指数达成协议,该报告迟迟未获通过。直到1981年,新任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菲利蒲.M.约翰逊和新任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约翰.夏德达成“夏德-约翰逊协议”,明确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管辖权属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才为股指期货的上市扫清了障碍。
到1982年2月16日,堪萨斯城市交易所开展股指期货的报告终于获准通过。24日,该交易所推出了道.琼斯综合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交易一开市就很活跃,当天成交近1800张合约。此后,在4月21日,芝家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S&P500股指期货交易,当天交易量就达到3963张。日本,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地,也先后开始了股票指数的期货交易,股指期货交易从此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目前,股指期货已发展成为最活跃的期货品种之一,股指期货交易也被誉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最激动人心的金融创新”。
(一)期货市场与金融期货的产生
期货市场的发展历史可向前推到十六世纪的日本,不过直到1848年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后,期货交易才算迈入有组织的时代。事实上,当初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并非是一个市场,只是一家为促进芝加哥工、商业发展而自然形成的商会组织。直到1851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才引进远期合同,盖因当时的粮食运输很不可靠,轮船航班也不定期,从美国东部和欧洲传来的供求信息,很长时间才能传到芝加哥,粮食价格波动相当大。在这种情况下,农场主可以利用远期合同保护他们的利益,避免运粮到芝加哥时因价格下跌或需求不足等原因造成损失。同时,加工商和出口商也可以利用远期合同,减少因各种原因而引起的加工费用上涨的风险,保护他们自身的利益。由于期货交易所最初和最主要的功能是提供一个现货价格风险转移的场所,因此,从期货交易的合约中即可看到各个时代经济结构的演变。
在期货市场150余年的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里程碑即是1972年5月16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推出外汇期货合约,标志着金融期货这一新的期货类别的诞生,从而掀起一个期货市场发展的黄金时代。1975年10月,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张利率期货合约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的抵押凭证期货交易。1982年2月,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交易。短短十年间,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相继问世, 标志着金融期货三大类别的结构已经形成。期货市场也由于金融期货的加盟而出现结构性变化。1995年,金融期货的成交量已占期货市场总成交量的80%左右,稳居期货市场的主流地位。此外,金融期货的诞生,给了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发展期货市场的时机。自1980年始,这些国家和地区纷纷成立自己的期货交易所,至1993年,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期货交易所的成交量已超过美国,成长速度极为惊人。
(二)股票指数期货的产生(70年代)
与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其他各种商品期货一样,股票指数期货同样是顺应人们规避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而且是专门为人们管理股票市场的价格风险而设计的。
根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股票市场的风险可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由宏观性因素决定的,作用时间长,涉及面广,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的方法加以规避,因此称为不可控风险。非系统风险则是针对特定的个别股票(或发行该股票的上市公司)而发生的风险,与整个市场无关,投资者通常可以采取投资组合的方式规避此类风险,因此,非系统风险又称可控风险。投资组合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非系统风险,但当整个市场环境或某些全局性的因素发生变动时,即发生系统性风险时,各种股票的市场价格会朝着同一方向变动, 单凭在股票市场的分散投资,显然无法规避价格整体变动的风险。为了避免或减少这种所谓不可控风险的影响,人们从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中受到启发,设计出一种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的股票指数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将其对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的过程,通过对股票趋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来冲抵股票市场的风险。由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以股票指数的变动为标准,以现金结算为唯一结算方式,交易双方都没有现实的股票,买卖的只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
本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各国受石油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十分不稳定,利率波动剧烈,导致股票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股票投资者迫切需要一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实现资产保值的金融工具。于是,股票指数期货应运而生。它的兴起,一方面给拥有股票和将要购买或抛出股票的投资者提供了转移风险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也给期货投机者以投机的机会,使得股票指数期货迅速得到了不同投资者的青睐。
(三)投资组合替代方式与套利工具(1982~1985年)
自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之后三年,投资者逐渐改变了以往进出股市的传统方式,即挑选某个股票或某组股票,还诞生出其它投资方式,包括:第一,复合式指数基金诞生,即投资者可以通过同时买进股票指数期货及国债的方式,达到买进成份指数股票投资组合的同样效果;第二,运用指数套利,套取几乎没有风险的利润。这是由于股票指数期货推出的最初几年,市场效率较低,常常出现现货与期货价格之间基差较大的现象,对交易技术较高的专业投资者,可通过同时交易股票和股票期货的方式,获取几乎没有风险的利润。
(四)动态交易工具(1986~1989年)
股指期货经过几年的交易后,市场效率逐步提高,运作较为正常,逐渐演变为实施动态交易策略得心应手的工具,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通过动态套期保值技术,实现投资组合保险,即利用股票指数期货来保护股票投资组合的跌价风险;第二,进行策略性资产分配。期货市场具有流动性高、交易成本低、市场效率高的特征, 恰好符合全球金融国际化、自由化的客观需求。尤其是过去十年来,受到资讯与资金快速流动、电脑与通讯技术进步的冲击,如何迅速调整资产组合,已成为世界各国新兴企业和投资基金必须面对的课题,股票指数期货和其他创新金融工具提供了解决这一难题的一条途径。
(五)股票指数期货的停滞期(1988~1990年)
1987年10月19日,美国华尔街股市单日暴跌近25%,从而引发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风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虽然事过十余载,对如何造成恐慌性抛压,至今众说纷纭。股票指数期货一度被认为是“元凶”之一,使股票指数期货的发展在那次股灾之后进入了停滞期。尽管连著名的“布莱迪报告”也无法确定期货交易,是唯一引发恐慌性抛盘的原因。事实上,更多的研究报告指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并未明显增加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性。
为了防范股票市场价格的大幅下跌,包括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均采取了多项限制措施。如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道琼斯30种工业指数涨跌50点以上时,即限制程式交易的正式进行。期货交易所则制定出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涨跌停盘限制,藉以冷却市场发生异常时恐慌或过热情绪。这些措施在1989年10月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价格“小幅崩盘”时,发挥了异常重要的作用,指数期货自此再无不良记录,也奠定了90 年代股票指数期货更为繁荣的基础。
(六)蓬勃发展阶段(1990 年-至今)
进入九十年代之后,股票指数期货应用的争议逐渐消失,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更为理智,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相继推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配合全球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股指期货的运用更为普遍。
股指期货的发展还引起了其他各种非股票的指数期货品种的创新,如以消费者物价指数为标的的商品价格指数期货合约,以空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标的的大气污染期货合约,以及以电力价格为标的的电力期货合约等等。可以预见,随着金融期货的日益深入发展,这些非实物交收方式的指数类期货合约交易,将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在股指期货和权证等新的产品推出之前,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单边市场,市场参与各方都只能在股市上涨中获利。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一举改变我国证券市场单边市的历史,使得市场各方在股市上涨和下跌中都有盈利的机会,投资者的盈利模式将得到极大丰富。对于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投机者来讲,可以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进行放大投资以获取高额利润;对于看好股票市场未来总体表现但缺乏选股能力的投资者,可以简单地买入股指期货,以获取股票市场的平均收益;对于选股能力较强但对股票市场总体走势缺乏信心的投资者,则可以通过买入看好的股票同时卖空股指期货来回避系统风险并获取套期保值的收益。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存在一定缺陷,当在某个阶段对某种证券的定价出现明显的偏差时,套利者就有了获取无风险套利收益的机会。
股指期货推出后,资产配置的手段得到丰富,配置效率将明显提高。在过去没有股指期货的时代,投资者进行一级资产配置的方法,只能是调整股票和债券等其它投资工具在全部资产中的比重。在看空股票市场整体走势时,只能减少其持有的股票。这种最原始的资产配置方法效率低下、成本高企,容易造成股票价格大幅度的波动,还受到流动性的限制。在股指期货推出以后,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快速高效地实现资产配置,使暴露的风险敞口便捷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调整。
股指期货推出以后,风险管理的方法更加有效。股指期货是高效率的风险管理工具,具有交易量大、流动性强、杠杆作用高、交易成本低廉等优点,比过去传统的风险管理手段具有明显的优势。它便于机构投资者集中统一管理各项不同投资业务的风险敞口,使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正是由于股指期货的这些优势,我们预期,股指期货的推出将给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我国推出股指期货的必要性。
我国股市的一个特点是,由于信息披露不够规范、各类信息对市场的冲击与影响颇大、股价和大盘走势震荡激烈、股指波动幅度较大,系统性风险在我国股票市场投资风险中仍占据主导地位。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投资组合的方式来规避,系统风险则不能,而人们从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中受到启发,设计出一种新型金融投资工具――股指期货,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一)股指期货推出对我国经济的总体影响。海外成熟资本市场和成功市场经济发展经验已经证明,股指期货推出有助于全面提高经济体的运行弹性。
1、将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缓慢,已经同当前快速发展的经济状况以及伴随而生的对金融衍生品的强烈需求形成巨大反差。股指期货实行后,将给后续建设的中国金融期货市场提供参考经验,促进股票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通过金融期货中介实现相互连通,有助于建立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
2、将会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增强经济弹性。实践证明,股指期货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市场风险防范和风险监控机制。在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风暴中,港府市场干预策略取得成功所采用的手段就是充分利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价格联动的规律对股票交易和股指期货交易实施组合运用,实现两市互动对冲。
3、股指期货将提高股票市场的运行效率和波动弹性。系统性风险最明显的特征是出现价格断裂。例如,2007年2月27日,我国股市经历了10年来最大的一次系统性风险,约900只股票当日全线跌停。这种风险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相互抵消或削弱,为了规避系统性风险,投资者可利用股指期货作为避险工具。
(二)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对于我国证券市场而言,为了实现成熟规范这一发展目标,需要不断引进金融创新产品。
1、对现货市场交易量的影响。短期而言,由于期货市场的低交易成本和保证金制度,人们往往更愿意从事股指期货交易;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股指期货为从事股票现货交易提供了规避风险的手段,投资者投资股市的需求也会增加,所以在长期可以增加股票市场的交易量。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在1982年推出S&P500股价指数后,短短3年时间就大幅超过纽约证券交易所现货股票成交量,并充分发挥了股指期货的避险作用,使投资者在1987年股灾中的损失大大得到缓解,并很快迎来了20世纪九十年代的空前大牛市。香港在1986年推出恒生股指期货后,股票交易量当年就增长了60%。据统计,2000年上半年,香港股票交易金额已达到17,566亿港元,比恒指期货推出前同期香港股票交易金额已增加近50倍,带来了香港金融市场的空前繁荣。
2、对交易主体的改变。股指期货以多元化的交易方式不但能满足法人避险的需求,而且由于套利机会的产生,使得交易者的结构产生变化,市场上除了投机者、避险者外,套利及程序交易会更加盛行。由于机构投资者拥有相对丰富的人力、设备及信息来源,更能发挥所长,故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后,以散户为主的投资结构将会逐渐转向以法人机构为主,而国外资金也因为有了避险工具,会更愿意将资金投入该市场。
3、提高现货市场的有效性。从长期来看,股指期货的价格和现货市场的价格是趋于一致的。但是,许多实证研究发现,股指期货的价格变动一般会先于现货市场的变动,这就是所谓的价格发现功能,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价格发现功能,是因为股指期货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又有不同期限的合约,可以给交易双方提供更完整的价格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性,也就是说期货市场比现货市场更有效,这种信息又通过跨市场套利传递到现货市场,从而提高了现货市场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在实务操作上,投资者也可以参考期货市场对大盘是否有率先回档、止跌或反弹迹象来修正对未来行情走势的判断。
二、影响股指期货推出的不利因素
经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准备,股指期货似乎已经呼之欲出了。但是,国家却迟迟没有推出,主要原因有:
(一)股指期货推出会影响股票市场的波动性。1987年10月美国经历了史上最大的股灾,道琼斯工业指数一日下跌了22.6%,随后的布莱迪报告认为,股指期货就是造成这次股灾的重要原因。在短期,由于股指期货推出之前,市场不存在做空机制,因此很可能把股票指数推高从而产生泡沫,股指期货的推出使市场有了做空机制,从而抑制泡沫使股票现货市场大幅跳水,提高现货市场的波动率。同时,在股指期货临近到期日的时候,空方为了有所收益,会在现货市场抛售股票打压指数,从而到期日或临近交割前几小时,股票现货市场往往会产生异常的波动。
(二)股票现货市场的运作问题。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投资者只能做多而不能做空。既然要推出股指期货,而股指期货即可做多也可做空,因此相应的股票现货也应该引入做空机制,这样才能很好的起到套期保值的作用。
(三)风险控制措施还不完善。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建立保证金、仓位限制、大客户头寸报告、涨跌停板、结算风险基金等制度。但是,我国实时风险分析系统还不健全,不能全面而准确地评估清算会员的财务风险及流动性状况。同时,在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减少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发生、打击市场操纵行为等方面我们做的还不到位。股票现货与股指期货之间需要统一的监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以实施联动监控。
(四)投资者的结构问题。众所周知,在我国A股市场中,中小散户的投资占到整个流通市值的70%,机构投资者仅占30%,而在美国正与此相反。股指期货交易需要高超的技巧、丰富的经验,而这些普通散户是根本做不到的。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一、股指期货的风险分类
(一)金融衍生产品共有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可作如下分类:(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股票指数发生变动引起股指期货价格剧烈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2)法津风险。法津风险是交易台约及其内容与相关法津制度发生冲突致使台约无法正常履行所造成的风险。(3)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于人为因素和管理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如人为的错误、电脑故障、操作程序错误或内部控制失效等。(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经济主体由于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5)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而造成的风险。
(二)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风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差风险,基差风险是股指期货相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殊风险。二是标的物风险,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市场上各种股票的价格总体水平,只有当股票品种和权数完全与指数一致时,才能真正做到完全锁定风险,但几乎不存在这种可能性。三是交割制度风险,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完成清算,其风险更大。四是台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另外,由于现货市场的交易机制不完善,交易主体结构失调也带来一定风险。
二、股指期货防范风险的措施
(一)从市场环境方面加以防范
1.科学管理交易资金,巧妙运用止损(止盈)技术。在常规的风险管理手段中,资金管理和及时止损是最主要的两种风险管理手段。如果资金管理不好,决策看涨还是看跌的准确率依然很低。不要盲目跟风,要把自己的风险控制在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所以必须充分认识资金管理在股指期货市场交易中的重要意义,必须科学合理的管理交易资金。在交易中科学管理交易资金,资金就是筹码,学会止损就是保存实力。大众投资者常犯的毛病就是跟对行情时,获利就跑,跟错行情时,被套就拖,结果是以小失大,这是最危险的投资方法。
2. 促成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合作。当今国际市场发展趋势是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两者虽然关系密切,可是却没有打破市场间的壁垒进行合作,想要控制股指期货的风险是不可能的,当然市场的运作效率也得不到提高。为了使股指期货的风险得到控制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就必须促使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密切合作,进而使风险得到控制,提高金融市场的管理水平。明确期货行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和金融期货交易所分工和权限,进一步加强三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3. 增强股指期货市场信息透明度。提供充分的信息能够保证券市场正常的运行,也为保护投资者的权利提供条件。完善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市场透明度,创建一个透明的市场环境,抑制投资者盲目过度投资。
(二)从市场交易主体方面加以防范
1.市场交易主体是一个完善的股指期货市场所具备的。套期保值者主要是为了降低已经存在的风险。投机者通过预期来获得收益,但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而套利者的目标却是无风险的收益。加强市场交易主体防范表现两个方面,一是设置市场准入条件。二是实行动态保证金,不仅可以使保证金充分发挥保证的作用,还可以提高股指期货的自我稳定性,更好的控制交易中的投机性,充分发挥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
2.壮大股指期货的投资主体。任何一个市场顺利的运行都离不开投资主体,目前,我国的股指期货投资主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以“散户型”为辅。这样就会使机构投资者容易操纵市场,占领市场。因此,要加强机构投资者的培育,推出一些新的理财产品投放到金融市场上,如基金、债券等,从而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这样中小投资者就会对股指期货产生依赖感,壮大个人投资者的队伍,使期货市场更加活跃。
3.进一步完善“合格投资者”制度。首先,为了防止投资者盲目入市,期货公司有权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宣传和教育。其次,法律要对投资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出示其收入,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有无不良记录。不要听投资者的一面之词,要对投资者负责。最后,虽然投资者入市时是合格的,可是未必交易一段时间以后依然还是合格者,所以要时刻进行监测。并同时对不再合格的投资者使之推出市场,这样会大大的减少了风险。
(三)从市场监管方面加以防范
1.进一步完善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存在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建立了很多法律法规对期货经纪公司以及从业人员出行了很多条例进行监管,但是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以及证监会加强监管力度,认真负责,做决策时要谨慎,尽量避免损失的发生。此外还应该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尽快制定一部具有权威的《期货交易法》,同时也要更加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使股指期货在有法可依的市场环境下规范发展,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从而使我国期货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稳定的发展。
2.普及股指期货知识、加强风险教育。要想风险降到最低,归根结底离不开投资者本身的作用,由于股指期货还是新生事物,广大投资者还不是很了解它的“双刃剑”特性,投资的专业知识、风险意识、投资技巧还是很缺乏,不懂就盲目投资,盲目跟风,所以大众投资者在投资之前一定要做好宣传和知识培训,用历史上成功和失败的实例总结经验并与之分享。期货公司在给投资者开户的同时要做风险揭示以及基本知识测试,如果对基础知识不是深入了解,切记不要为之开户,要对每个客户负责。从而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技巧。
三、结束语
股指期货的推出,能够适应投资者规避风险的迫切需求,促进期货和现货市场规模的不断增大,培育市场交易主体,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但股指期货的交易风险也不容忽视,我国应建立完善交易风险防范机制,以有效防范股指期货的交易风险,从而不断促进我国股指期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输入新鲜血液。
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公共和私人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共同基金、封闭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以及进行投资交易的投资银行和期货公司等。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共同基金是其中的三大绝对主力,目前,养老基金仍然是美国最大、也是世界资本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机构投资者很少投资期货市场,包括美国的机构投资者。
主要是因为政府的管制限制了投资者参与期货的愿望。但是,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以及机构投资者面临逐步加大的风险,机构投资者开始大量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如利率期货、国债期货、指数期货等,从而在降低投资风险、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市场及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取得很好效果。
将机构投资者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进行准确区分是困难的,本文的区分是模糊和相对的。下文主要通过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交易特点及其在不同市场投资的比重,来对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类型、发展以及与现货市场机构投资者和期货公司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类型
一、期货投资基金
期货投资基金(简称期货基金),是指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委托给专业的期货投资机构,并通过商品交易顾问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享有投资利润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期货投资基金属于基金范畴。
广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是专注于投资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领域的基金。依据组织形式不同,可分为三类:公募期货基金(PublicFunds)、私募期货基金(PrivatePools)和个人管理期货账户。根据投资对象不同,期货投资基金还可分为商品期货基金、利率期货基金、股票期货基金、混合期货基金及多管理者期货基金。
1.公募期货基金(PublicFunds)
公募期货基金,是指在一个有限时期段内公开发行的基金,即狭义上的期货投资基金。是一种用于期货专业投资的新型基金,其具体运作与共同基金相类似,在美国指的就是期货投资基金,它往往采取公司型基金的组织形式,投资者可以购买基金公司的股份,与购买股票或债券共同基金的股份一样,只是期货基金投资的是期货和期权合约而非股票和债券。组织结构如下:
(1)商品基金经理(CPO)。CPO是基金的主要管理人,是基金的设计者和运作的决策者,负责选择基金的发行方式,选择基金主要成员,决定基金投资方向等。CPO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通常为有限合伙公司。
(2)商品交易顾问(CTA)。CTA相当于一般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受聘于CPO,对期货投资基金进行具体的交易操作,决定投资期货的策略。CTA是期货投资方面的专家,不同的CTA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和工作方式,有的CTA偏重于基本面的分析手段,有的CTA偏重于运用技术面分析手段,还有的CTA综合运用技术面和基本面两种手段。
(3)交易经理(TM)。交易经理受聘于CPO,主要负责帮助CPO挑选CTA,监视CTA的交易活动,控制风险,以及在CTA之间分配基金。
(4)托管人。CPO通常委托一个有资格的机构,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和监督基金运作,托管人一般是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大型投资公司设立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记录、报告并监督基金在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上的所有交易,保管基金资产、计算财产本息、催缴现金证券的利息,办理有关交易的交割事项,签署基金决算报告等。
2.私募期货基金(privatepools)
私募期货基金是指受有限个投资者委托被聚积起来的私人集合资金方式。它往往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其合伙人主要有两种形式,即一般合伙人(主要合伙人)(General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一般合伙人就是发起组织基金的个人或机构,也是控制基金全部交易活动和日常事务的管理者。有限合伙人是为基金提供大部分资金的投资者,但不参加基金的具体交易与日常管理活动,只按照协议收取资本利润,并且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私募期货基金的组织结构与公募期货基金类似,不同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息披露。
3.个人管理账户(Individualmanagedfuturesaccounts)
个人管理账户是指在存款性银行开户并由期货交易顾问(CTA)自行管理的账户。一些大型的机构投资者,诸如养老基金、公益基金、投资银行、保险基金往往采取这种形式将部分资金委托给独立的期货投资组合管理者(FPM)进行管理,FPM在为机构投资者设计、构造和实施期货投资基金投资策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般而言,FPM可以雇佣多个CTA共同运作这部分资金,投资于期货、期权或者场外远期交易等。
二、对冲基金及分类
关于对冲基金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7],给出了一个对冲基金的间接定义。即一家通过将客户限定于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个体的组织安排(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以避开管制,并追求大量金融工具投资和交易运用下的高回报率的共同基金。也就是说对冲基金通常是指不受监管的组合投资计划,其出资人一般在100人以下。对冲基金可以通过做多、做空以及进行杠杆交易(即融资交易)等方式,投资于包括衍生工具、外币和外币证券在内的任何资产品种。对冲基金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经常运用对冲的办法去抵消市场风险,锁定套利机会。期货投资基金与对冲基金都属于投资基金,但是两者一个显著的区别是:期货投资基金只能投资于期货,而对冲基金的投资对象很广泛。
对冲基金可以按以下分类:
(1)组织形式。对冲基金一般只有“一个”一般合伙人,是发起设立对冲基金的个人或者实体,负责对冲基金的日常管理、投资策略的制定和具体措施。另一种数量有限、权利与责任也都有限的合伙人被称为有限合伙人,是对冲基金大部分资金的提供者,但却不参与任何基金所进行的交易活动及基金的日常管理。这是与股份制公司根本不同的地方。对冲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即将所有合伙人的资本集合起来进行交易。集合投资在股票市场通常指临时集中几个人或机构的资金,用来控制一个公司的股票价格。而对冲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其目标不仅可能是某个市场的股票,也有可能是某种证券,如某只国债,还有可能是某个期货,以及某国货币。目前美国的对冲基金都是以有限合伙制为主。
(2)操作方式和投资者数量[5]。对冲基金按照操作方式和投资者数量可分两类,第一类是美国对冲基金,它们通常投资于公开市场上的各种证券、货币、期货等。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规定,作为私人合伙的投资机构,对冲基金的投资者不得超过100位。即一个一般合伙人加99个有限合伙人。基金的一般合伙人通常占20%的利润,另加固定的通常为总资产1%的基金管理费。大多数对冲基金的操作使用不同金融衍生工具来对冲投资风险,如短期股票炒作、卖方选择权及其它工具。另一类为离岸对冲基金,法律没有限制投资者的数量,通常也被称为互惠基金(mutualfund)公司。实际上,除了投资者数量这一特征外,互惠基金和对冲基金在管理上很难严格区分。
(3)以交易手段区分。对冲基金按照交易手可分为低风险对冲基金、混合型对冲基金和高风险对冲基金。
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
一、期货投资基金
期货投资基金[2],它的市场参与份额占到整个市场交易额的60%以上,不仅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间接入市的机会,实现了期货市场的专家理财,而且避免了投资者直接承担期货市场的高风险。
目前期货投资基金不仅是个人投资者的重要投资工具,而且己成为机构投资者组合投资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很多机构投资者,诸如养老金、信托基金、保险金、银行等都大量采用期货投资基金作为他们投资组合的重要组成部分[8],以达到优化组合、分散风险的目的,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近几年,经济全球化大大拓宽了期货投资基金的投资渠道、对象和范围,使得期货基金可以在全球几十个金融市场、上千个品种中进行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寻求获利机会。根据美国CFTC资料,至2000年9月,美国共有基金经理(CPO)1416个,交易顾问(CTA)935个。到2006年6月份,CFTC资料显示,总共有大约1600个CPOs以及2600个CTAs在CFTC注册,控制着大概2300个商品基金。目前期货投资基金主要集中在美国,但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期货投资基金也在蓬勃发展之中。
二、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的增长是令人瞩目[4]。近年来,随着传统投资领域的投资回报率日益下降,对冲基金转向了商品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据统计,在1990年代,大约有300多个对冲基金在商品期货市场上交易。截至2004年,据Utilipoint和GlobalChangeAssociate研究结果,仅在能源期货领域,就有200只对冲基金参与交易,约是1994年10倍。据高盛研究报告,至2004年底,对冲基金约有近300亿美元资产投在石油期货市场,比2003年增加两倍,远高于1998年30亿美元。丰厚的回报仍然在吸引着大量对冲基金进入商品期货,尤其是能源期货领域。虽然对冲基金在商品期货领域的份额在不断增加,但是其他商业(投机头寸)交易者仍然是这些市场的最大交易者。
全球最大的对冲基金[6]为ManFinancial,其次为BarclaysCapital等,比较活跃的有英国的CapitalInternational,JPMorgan,JBware以及目前铜市场一些控盘基金如RedKite,WhiteLily,HommertAndreas等。图1是1990年到2005年对冲基金管理下的资金增长情况。
图11990年到2005年对冲基金管理下的资金增长
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对冲基金在1990年仅有不到300亿美元,而到了2005年超过了12000亿美元,据统计,在2005年,各类基金纷纷增持它们在对冲基金中的头寸,平均为8.7%,比2004年增加了约1.4%。
对冲基金的种类很多[11],有专门在股票市场上操作的,也有债券市场上操作的,更多的在商品市场、外汇市场。影响最大的无疑属于宏观对冲(MACRO)基金,宏观对冲基金是投资资本组成的资金库和大规模投资于不同种类的金融产品的大型基金。在美国以私有合伙制出现,在离岸市场及低税率国家以共同基金形式出现。宏观对冲基金的基本策略包括对于全球经济走势进行判断,然后根据其判断有计划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目前约有资产1170亿美元,其中约1亿美元参与LME交易。宏观基金的策略主要着重于长期,目前以做多为主。
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与其他机构及中介之间的关系
一、期货投资基金等为其他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提供了便利
除了期货投资基金以及对冲基金外,可以把参与期货市场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以及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等,归为两类,一类为“一般基金”,另一类为投资银行。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上述两类机构投资者很少投资期货市场,包括美国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是因为政府的管制限制了投资者参与期货的愿望。但是,随着机构投资者在现货市场资产组合风险的逐步加大、投资成本增加及流动性降低,还伴随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一般基金和投资银行开始大量投资如利率期货、国债期货、指数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市场,并在降低投资风险、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市场及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
1.购买期货投资基金份额
一般基金一般不直接投资期货市场,而是把投资期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重要形式,通过期货投资基金的CTA来管理其期货市场投资。养老基金由于较特殊的资金构成状况,传统投资领域的缺失以及自身面临日趋加重的压力,已经开始大规模进入商品期货领域。养老基金投资主要决定于资产类别分配因素,而不是供求关系。2005年养老基金中有3%用于商品交易,越来越多的美国和全球的养老基金正在增加对商品指数期货(例如美国的友邦保险公司)的投资。有估计称,2005年,养老基金对商品指数的投资总额为400-500亿美元,棉花就是投资项目之一。并且有一部分养老基金已经开始独立进行单个商品指数的期货交易。而在1984年,美国养老基金中不到10家参与指数期货。到1990年,养老基金中仅有资产0.2%专门用于买卖期货(农产品、金属、能源和金融产品)(owens,1992;Burton,1990),而退休基金介入商品期货市场的规模,从2002年的100亿美元增至2005年底超过500亿美元。
2.作为对冲基金合伙人
通过对冲基金合伙人身份是一般基金[8]参与期货市场投资的另一重要形式。2005年,大量机构投资者如退休基金,慈善基金,集团公司资金以及保险资金等纷纷涌入对冲基金。据估计,到2005年底,全球机构投资者在对冲基金上的投资达到3610亿美元,占据了对冲基金总资产的30%还多以及全球机构资产的2%。研究发现,虽然在不同地区,机构投资者类型存在差异,但是全球机构投资者中,15%都有对冲基金投资,尤其在美国,大约一半的非赢利组织,如养老基金,退休基金等,都投资对冲基金。目前对冲基金行业最大的机构投资者来自美国,其中主要是各类基金会和捐赠基金。相比其他任何地区,美国的机构投资者都更倾向于投资对冲基金。据2004年报告研究,美国机构投资者占据了全球机构投资者市场的40%,欧洲包括英国,以及日本机构投资者占据了大约另外40%,目前美国的机构投资者投资对冲基金资产将会增加一倍多,包括银行在内,从660亿美元增加到1360亿美元。
二、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通过设立专门部门(机构)参与期货市场投资
投资银行通过设立专门的期货投资部门或分公司来参与期货市场投资。在7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30多年中,投资银行进行了不断的金融创新,推出新的金融工具,主要有:期货、期权、互换等。到了80、90年代,投资银行国际业务迅猛发展。目前由于商品期货市场,尤其是能源市场蕴涵着巨大的收益,正吸引着国际投行以及商业银行的大量加入。国际众多的投行以及商业银行,如:摩根斯坦利、高盛、德意志银行、法国兴里银行等,目前都设立了商品期货投资部门或分公司,通过这种形式来参与商品期货的套利与投机。从CFTC的月度持仓报告可知,2005年7月,参与NYMEX的WTI原油市场的美国银行有5家,总持仓比例为12.8%,而在CBOT的小麦和玉米合约总持仓中,银行持仓为22.5%和11.3%。
投资银行运用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有:为发行与自营债券业务避险,例如用期货、期权方式锁定承销债券的价格,用股票指数期货、期权对所持股票进行对冲保值;进行自营衍生品交易,挣取价格波动的利润,同时通过提供经纪服务和咨询服务,赚取佣金和手续费;利用衍生手段帮助政府发行公债,帮助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三、所有机构投资者参与的期货交易和结算业务都通过期货公司进行
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开展期货经纪业务,要按照《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的要求,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注册为独立期货佣金商(FCM)。美国《期货交易法》Sec.1a.定义中第(20)条“期货佣金商”中明确规定,FCM是依据交易所规则,招揽或接受期货合约交易订单,并根据订单情况向客户收取资金、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作为保证金的个人或机构。FCM可以申请各家交易所的非结算会员或结算会员资格,非结算会员FCM除了为自己的账户及所客户的账户进行交易外,还可以为IB、CPO、CTA等其它中介提供下单通道;结算会员FCM除了提供与非结算会员FCM相同的下单服务外,还提供结算服务。如果FCM甲未申请某家交易所会员资格,它可以在该交易所会员FCM乙处开立综合帐户,通过FCM乙办理其自己及所客户在该交易所的交易和结算业务。
美国期货协会NFA对期货中介组织的管理是以FCM为中心展开的,即NFA管理期货佣金商(FCM)和IB,再由FCM管理商品基金经理(CPO),担保介绍经纪商(GIB),商品交易顾问(CTA),相关机构再管理从业人员(AP)。因此是一种层层自律的管理模式。见图2。
美国期货协会NFA对期货中介组织的管理是以FCM为中心展开的,即NFA管理期货佣金商(FCM)和IB,再由FCM管理商品基金经理(CPO),担保介绍经纪商(GIB),商品交易顾问(CTA),相关机构再管理从业人员(AP)。因此是一种层层自律的管理模式。
1.FCM(期货佣金商):是美国期货业中最主要的期货中介机构,是各种期货中介机构的核心。功能主要是:(1)独立开发客户和接受期货交易指令;(2)可以向客户收取保证金,也可以为其他中介提供下单通道和结算。
2.IB,CPO,CTA,FB,AP与FCM都联系
FB:交易池经纪人,在交易池内为客户以及经纪公司执行期货交易指令。
FT:与FB相反,在交易池内为自己以及所属的公司做交易
IB:介绍经纪商。IB是使用一个经纪公司的名号,相对独立于该经纪公司(FCM)的公司或个人。可以开发客户和接受交易指令,单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且必须通过FCM结算。
AP:均以个人形式存在主要从事所属的FCM,IB,CPO和CTA等机构的业务开发和客户工作,AP是经纪公司(FCM)的直接雇员。与IB一起构成了美国两大经纪人。
CPO:指向个人筹集资金组成期货基金,并管理此基金在期货市场上从事投机以图获利的个人或组织。
CTA:可以接受期货交易建议,如管理和指导帐户,发表及时评论,热线电话咨询,提供交易系统等,但不接受客户的资金,必须通过FCM结算。
3.期货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通过FCM实现期货交易和结算活动
期货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虽然是期货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他们在市场发展中也是有合理定位和恰当分工的[11],与其他期货中介机构也是有分工协作是期货市场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所有机构投资者的期货交易和结算业务的管理都是通过有资格的FCM进行的。
对我国发展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启示
一、抓紧培育机构投资者是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没有机构投资者的市场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而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国外期货市场上,期货投资基金以及对冲基金是最重要的两类机构投资者,国外资金庞大的养老基金、退休基金、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主要是依靠参与到期货投资基金以及对冲基金中来参与到期货市场的。我国证券市场通过几年的努力,已经基本实现投资主体由中小散户向机构投资者的转变,证券投资基金、QFII、券商等成为市场的主体。应该借鉴国内外期货机构投资者和我国自己在证券市场培育机构投资者的经验,把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发展作为一个重要战略来研究,确定总体目标,分步实施,尤其在面临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之时,加快推进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初期培育,让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投资主体。
二、根据中国实际,鼓励国内证券投资基金审慎进入期货市场
在借鉴国际机构投资者参与金融期货投资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基金管理公司(包括养老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等关系到公众投资者的资金)风险管理现状及广大基金持有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可能性,恰如其分地对基金参与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的合理需求进行分析,根据审慎原则,可以先让能够承担风险的基金以适当比例进行保值性的期货投资,禁止基金从事高风险的交易行为,并在产品设计和相关监管制度制定时充分考虑到其市场参与者的类型,对其进行细分管理。
三、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鼓励证券公司稳步开展期货业务
现有法规没有禁止或限制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交易。证券公司稳步参与金融期货,可以有效对冲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进期货公司的发展,目前,我国期货公司业务结构基本雷同,难以实现差异化经营。待股指期货推出之后,证券公司参与到期货交易中来,将会对原有的体制产生较大影响,对于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风控能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可以在政策上适当放松,鼓励其参与金融期货套期保值投资;而对于资金规模一般、风控能力较弱的证券公司,对其投资金融期货应给予合理的限制。对于证券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交易行为,应该加强有效监管。
四、合理协调期货公司与其他机构的市场分工
美国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与期货公司之间的协调发展对我们是一个重要的启示,从中可以看出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与期货公司之间的紧密联系和市场分工。在推动我国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期货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合理市场分工,尽量发挥机构投资者和各种类型中介机构的优势,鼓励相互分工协作,共同发挥中介职能。特别是在期货交易的风险控制职能,要发挥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的优势,鼓励期货公司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差异化服务,逐步形成期货中介机构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合理有序市场结构。
五、持续加强各类投资者教育工作
对于一个新市场,特别像金融期货这样风险较大、风险传递速度很快的新市场,投资者教育是一项艰苦持续的工作,不仅对个人投资者,而且对机构投资者也有教育和风险防范要求。要通过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教育,形成我国合理的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推动期货市场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Chandler,B.ManagedFutures:AnInvestor''''sGuide.NewYork:JohnWileyandSons,1994
[2]Wermers,Russ,1994,“Herding,tradereversalsandcascadingbyinstitutionalinvestors”,Workingpaper(UCLA,andUniversityofColorado,Boulder,CO).
[3]SchneewEis,ThomasandJoePescatoreeds.TheHandbookofAlternativeinvestmentStrategies:AnInvestor''''sGuide.lnstitutionalInvestor,1999
[4]Harry.M.Kat:TaketheStingOutofHedgeFunds,AlternativeInvestmentResearchCenterWorkingpaper,series0011,October12,2002
[5]RandolfWarsager,InstitutionalInvestorInterestinManagedFutures,ManagingDirectorofClientServices&EducationParkerGlobalStrategiesLLC,1999
[6]BretH.Wander,DennisM.BEIn,HowtoIncorporateHedgeFundsandActiveportfoliomanagememtintoanAssetAllocationFramework,RiskManagementPerspectives,2002.6
[7]格林斯潘.格林斯潘在美国众议院对美国银行与金融服务委员会就私营部门为大型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筹资问题的证词.1998-10-1.
1.吉林省期货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吉林省处于世界著名的黄金玉米带上,自然条件非常适宜种植玉米,发展玉米期货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玉米是畜牧业和养殖业赖以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中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和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需要,人们对畜产品的需求正逐步增大,我国饲料产业仍将保持较快增长,而玉米作为饲料生产的主要原料,其消费也将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因此,玉米期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而玉米作为吉林省主要期货品种,对于带动吉林省期货业整体发展有重要作用。
2.投资者现状。近几年来,吉林省期货投资者人数增长较快,年均增长率都在50%以上,为期货市场提供了发展的动力,推动了期货市场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持续扩大。但持续增长的投资者结构却不合理,目前,吉林省期货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仅占3%,个人投资者占97%,低于全国5%的机构投资者、95%的个人投资者的平均水平。在国外成熟的期货市场,95%是机构投资者,只有5%是中小散户。
二、吉林省期货投资主体面临的风险
吉林省期货投资主体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粮食企业所面临的投资风险和期货投资者面临的各种风险。吉林省的主要农产品是玉米,其产量占全国的1/7,从自然条件考虑,吉林省发展其它农产品有限制,而玉米又是靠天吃饭的作物,因而粮食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是极大的;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来说,具体面对的主要风险有经济委托风险、流动性风险、强行平仓风险、交割风险、市场风险。
三、吉林省期货投资主体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吉林省的期货市场发展时间短,各种机制尚不完善,投资主体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期货市场功能不健全,不能充分发挥避险作用。近年来,吉林省期货市场发展较快,期货营业网点不断增多,但其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认识,省内大多数相关企业对期货不了解,不能利用期货市场管理和对冲风险。
第二,期货经营机构盈利能力较弱、发展后劲不足。由于省内期货经营机构盈利能力差、获利水平低,导致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基础设施改造、信息系统更新方面投入严重不足,人才流失现象十分突出。期货公司无法依靠正常经营收入打造自身品牌和核心竞争力,严重阻碍了省内期货经营机构的发展和壮大。
第三,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是规避风险与发现价格,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它具有专业性强、风险大、收益高的特点,适合于各类企业和机构投资者的避险和投资需求。而在整个吉林期货市场中,机构投资者少,投机气氛过于浓厚,极大地削弱了市场承担风险的能力。
第四,社会公众对期货市场了解少、认知差。从吉林省目前情况看,许多当地投资者特别是从事现货交易的企业还没有投资期货市场的意识,不知道通过期货市场可以规避价格风险,不知道如何操作才能保障企业现货交易的长期稳定。第五,期货市场监管制度仍存在不足。我省期货市场监管机制主要存在监管手段政策化、多层监管体系功能发挥不充分、自律机制不规范、交易头寸限制不严、对违法者的处罚不力以及缺乏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及事前控制能力等缺陷。
四、吉林省期货市场投资主体风险教育体系的构建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在新产品推出前,都有大规模的推介及教育活动,在商品成功推出后,还有经常性的市场教育。为了发展完善吉林省期货市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及先进省市的经验,给出如下建议:
1.大力开展期货知识普及、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吉林省经济结构是国有经济比重大,民营经济欠发达,国有经济相对民营经济而言,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方面的限制,这使得国有资产很难像民营资本那样自由灵活地出入于期货市场当中。另外,国有企业负责人追求稳健、抵制风险,而民营企业家追逐利润、喜好风险,这也决定了双方对于期货的不同态度和做法。
2.扶持省内期货公司做大做强。要使期货公司做大做强,最根本的是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首先,要加强对培训师队伍的管理和培养,提升培训是队伍的专业技能以及个人素养,提高培训服务的质量;其次,要开展新的业务,改变只能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单一经营模式;再次,要在投资者进入市场前对其进行风险及投资策略的培训,把风险教育纳入公司客服及风控体系中去;最后,还要充分利用媒体,共同推动各种形式的投资者教育活动的开展。
《科学投资》调查发现,期货市场中的普通投资者,以中小户为主。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虽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财力,但结果仍是铩羽而归。期货市场真的不适合普通投资者参与吗?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普通投资者如何在这个市场中获利呢?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先来看看什么样的人能够在期货交易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