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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旅游业发展的自然灾害的种类
黄崇福(2009)指出自然灾害是由自然事件或力量为主因造成的生命伤亡和人类社会财产损失的事件1。常见的影响旅游业发展的自然灾害可以归纳为四种:一是发生在岩石圈的自然灾害,如: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和火山爆发等;二是发生在大气圈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旱灾、洪涝、沙尘暴等;三是发生在水圈的自然灾害,主要有风暴潮、赤潮、海啸等;四是发生在生物圈的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主要有禽流感、
SARS等。
二、自然灾害对旅游业的影响
(一)直接破坏旅游目的地的基础建设
重大自然灾害的破坏力是极大的,它直接会对旅游目的地本身如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交通设施和接待设施等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这使得受自然灾害打击的旅游业的恢复非常困难,目的地的旅游配套设施恢复正常运转并非一日之功2。如,11年日本东北沿海地区里氏9级的大地震造成基础设施毁损和工厂停产,对日本经济造成巨大损伤。
(二)严重威胁旅游者的人身和心理安全
安全是旅游者在选择目的地时首要考虑的因素,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3,安全需求包括人身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最基本的层次。自然灾害不仅给目的地带来直接的人员伤亡,如04年印度洋海域爆发地震和海啸,导致周边地区受损严重,近30万人丧生。同时给旅游者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使其在一段时期内失去旅游的动力。对于潜在的旅游者,相关灾难的报道会增加他们对旅游风险的认知度,改变决策。如因自然灾害而导致事故频繁发生的苏花公路,被称为台湾最美的“死亡公路”,让游客望而生畏。
(三)对旅游市场的负面影响
由于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带动效果明显。因此自然灾害对交通、商业和食宿等的负面影响极容易造成目的地市场盈利的萎缩。比如08年汶川地震,公路和铁路方面,由于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致使灾区道路和相关铁路线路影响惨重;航空方面,各航空公司飞往成都的航班量也有所减少;据统计,四川省旅行社损失累计达2.83亿元,宾馆饭店损失达95.35亿元,旅游城镇接待设施损失99.14
亿元。
三、旅游目的地灾后管理措施的实施
由于自然灾害的爆发经常是不可预测的,灾难发生前的预警机制和发生过程中的救援行动固然重要,但在实际的相关对策中管理者应侧重于灾后对旅游目的地重构的管理措施
制定。
(一)自然灾害对目的地旅游业影响的评估
及时开展分析突发性自然灾害对旅游目的地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影响的评估,从点到面,全方位的剖析损失数额和损失程度的细分,更好的为灾后目的地重建工作打下基础。
(二)灾后目的地的重建
自然灾害结束之后,管理者应根据受灾程度和救灾情况修订抗灾策略,同时在物资救济和安抚受灾民众的基础上,要重树当地居民和周边商家的信心,制定新的城市规划,共同携手重建被摧毁的基础建设、逐步复原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重新塑造目的地形象。
(三)目的地市场营销战略
中图分类号 S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8-0078-02
淮北地区是安徽省小麦的主产区,近年来随着小麦高产攻关和高产创建等活动的开展,小麦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面积占全省播种面积的70%以上,产量占85%以上,为全省粮食生产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小麦生长期间常出现干旱、冻害、倒伏、干热风等自然灾害,影响小麦产量的进一步提高。
1 干旱
1.1 干旱类型
(1)播种期干旱。淮北地区小麦一般在10月上中旬播种,如果这段时间发生干旱,一是影响播种,造成播期推迟;二是播后不及时补墒,就会造成出苗不齐,出现缺苗断垄的现象[1];三是小麦出苗后,若出现干旱,对小麦的根系生长产生明显影响,导致根系发育不良,使次生根少而短,严重影响冬前分蘖。
(2)越冬期干旱。淮北地区小麦越冬期一般从12月20日开始,2月10日结束,约50 d,若此期发生干旱,易发生冻害,同时影响根系下扎,不利于小麦安全越冬。
(3)拔节―抽穗期干旱。拔节―抽穗期是小麦生殖器官形成期,也是水分临界期[2]。若出现干旱,影响小麦生长,降低有效分蘖数、单位面积穗数和穗粒数,严重影响产量。2013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近1个月未降雨,导致小麦株高比常年矮10 cm左右。
(4)灌浆成熟期干旱。灌浆成熟期小麦需要大量的水分进行养分的吸收、积累和输送。此时若发生干旱,由于水分供应不够,就会造成灌浆不足,千粒重下降。
1.2 防御措施
(1)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无水源和一部分农田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灌溉站、机井无法使用的问题,配套完善灌溉设备,增加有效灌溉面积。
(2)耕作保墒。淮北地区秋季9月下旬一般都有一次降雨,可进行深耕深松,以保墒蓄水。也可采取前茬作物适当晚收,边收边整地边播种,为小麦播种出苗提供良好的土壤墒情。
(3)科学灌溉。克服靠天等雨的思想,根据土壤墒情及时灌溉,浇丰产水,不浇保命水。注意在以下3个时期灌水,一是入冬前灌水,可有效提高地温,防止冻害发生[3];二是小麦拔节抽穗期灌水,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三是扬花期灌水,小麦抽穗后不能缺水,旱时应浇足扬花水。同时选用抗旱剂、保水剂减缓干旱的危害。
2 冻害
2.1 冻害类型
(1)冬季冻害。冬季冻害是指小麦进入冬季后至越冬期间,可分为严重冻害和轻度冻害。严重冻害可造成主茎和大分蘖全部冻死,或者整株冻死。轻度冻害是指仅部分叶片或叶尖干枯,但主茎和大分蘖完好,对产量影响不大或很小。
(2)倒春寒。倒春寒是指小麦立春后进入返青拔节时期,发生倒春寒的麦田,叶片似开水浸泡过,经天晴阳光照晒后便逐渐干枯。已进入雌雄蕊分化期的小麦易受冻,处于小花分化期或二棱期的幼穗,受冻后影响不大。
(3)低温冷害。低温冷害是指小麦进入孕穗挑旗阶段,该阶段处于含水量高、组织柔嫩时期,抵御低温的能力低,若遇最低气温5 ℃以下时,就可能受害[4]。低温冷害小麦茎叶不受害,无异常表现,受害部位是穗的全部或部分小穗,造成结实率和穗粒数明显降低,最终大幅度降低产量。
2.2 预防措施
(1)选用抗寒品种,适期播种。淮北中北部应选用弱冬性或半冬性品种,南部可选用半冬性和半冬偏春性品种。 在小麦品种推广上,要有2~3个不同类型的主导品种,按当地前茬作物腾茬早迟,对小麦播种期进行合理安排。
(2)提高整地播种质量,培育壮苗越冬。一是旋耕地块播前或播后要镇压,遇旱一次灌足水,促使根系下扎。二是适量播种。播量过大,麦苗密集,窜高生长,易遭受冻害,应采用半精量播种技术,培育壮苗,提高抗寒力[5-6]。三是通过科学的肥水管理,提高小麦群体综合素质。
(3)灌水防霜冻,加强防护措施。霜冻前可对麦田进行灌水保温,在有喷灌条件的地区,霜冻前可以对小麦苗进行喷水,调节麦田近地小气候,可有效防御霜冻;对晚弱苗麦田撒施暖性土杂肥和泥炭等农家肥,保护分蘖节不受冻害。
2.3 补救措施
(1)冻害的补救措施。一是为促进小麦小分蘖迅速生长,生产中及时追施氮肥。小麦冻害较轻,叶片冻枯,分蘖没有冻死,为增加土壤温度,早春要及时划锄,为促进小麦返青,增加小麦分蘖成穗率,起身前进行浇水追肥。麦田大分蘖、主茎冻死的要分2次追肥,第2次在小麦拔节期,每次施尿素150 kg/hm2 [7]。二是为防止小麦早衰,中后期加强肥水管理。一般在春季第1次追肥的基础上,根据小麦生长状况,在挑旗期或拔节期进行追肥,以增加有效穗、千粒重。
(2)倒春寒的补救措施。早春发生倒春寒,及时施用氮肥,进行浇水,以促进小麦多分蘖、大分蘖,提高成穗率,降低冻害对小麦的影响。
(3)低温冷害的补救措施。低温冷害发生后,及时追施肥水,喷施叶面肥,保证小麦正常生长,提高粒重,降低损失。
3 倒伏
3.1 倒伏危害
小麦倒伏后,茎秆的输送组织受到创伤或曲折,养分、水分运输不畅,同时茎叶重叠,通风透光不良,光合作用削弱,造成千粒重下降,穗粒数减少,产量降低,品质变劣。倒伏愈早,影响愈大。灌浆前早期倒伏主要影响粒数和粒重,一般减产20%~50%,灌浆后晚期倒伏的主要影响粒重,一般减产10%~20%。
3.2 倒伏类型与原因
(1)根倒伏。土壤耕作层浅,土壤结构不良,播种太浅或土壤水分过多,造成根系发育不良,扎根不深,次生根少而细弱,常常发生倒伏。
(2)茎倒伏。在小麦生长过程中,增加氮肥用量,追肥、灌水不科学,或栽植密度过大,田间通风透光不良,造成基部第1、2节间过长,茎秆细软而缺乏韧性,在出现大风雨时,茎下部极易弯曲或折断而出现倒伏。
3.3 防御措施
(1)协调群体结构。为控制群体数量,形成良好的群体与个体,适量播种。淮北地区高产小麦半冬性品种基本苗以240万~300万株/hm2为宜。
(2)合理运用肥水。有机、无机结合,氮、磷、钾及微量元素配合施用。同时,严格控制基肥氮素比例,氮肥基追比例5∶5或6∶4,拔节肥时间掌握在第1节间定长时施用,尽量不施或少施返青肥,以防止群体过大和基部节间过长。
(3)科学化控。对群体大、长势旺的麦田或植株较高的品种,在小麦起身期前后用5%烯效唑600 g/hm2,或国光矮丰600~750 g/hm2对水450 kg/hm2进行叶面喷施,以控制植株旺长,缩短基部节间,降低植株高度,提高根系活力,增强抗倒伏能力。
4 干热风
4.1 干热风的危害
小麦遭受干热风危害后表现为茎叶灰青色,炸芒干枯,穗子也脱水青枯,迫使籽粒瘪瘦而无光泽,导致千粒重下降,产量和品质降低。一般千粒重减轻2~4 g,严重时可减轻5~6 g,造成5%~10%以上的减产幅度。
4.2 干热风的指标
在小麦乳熟期,气温在30 ℃以上、相对湿度在30%以下,且有2 m/s左右的微风,为轻度干热风。气温在35 ℃以上、相对湿度在25%以下,风速大于3 m/s,为严重干热风,对小麦危害较为严重。
4.3 防御措施
一是适时浇灌,在干热风出现前3~5 d灌水,可以明显改善田间小气候条件,减轻干热风危害,灌水时间最好在早晨或傍晚,不可在最热时间灌水。二是用0.3%磷酸二氢钾在小麦孕穗至扬花期进行喷洒,提高小麦植株磷、钾含量,增强小麦抗干热风的能力。三是结合后期病虫害防治,肥药混喷,一喷多防,达到杀虫、防病、防干热风、增加粒重、提高品质的目的。
5 参考文献
[1] 胡圣发.自然灾害对小麦生产的影响及防御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09(17):179.
[2] 王朝亮,史素英.灾害性天气对小麦产量的影响[J].中国种业,2012(2):61-62.
[3] 张婧霖.阜阳市小麦生长期间发生的主要气象灾害及预防办法[J].安徽农学通报,2012,18(19):50-52.
[4] 刘淑君,牛秋平,李明娟.灾害性天气对小麦产量的影响和预防对策[J].农业科技通讯,2003(10):8.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的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树立农业自然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2.2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上下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农业局负责处置的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出发事件,或者需要县农业局参与处置的重大、特别中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农情站、财务股、农技中心、水产站、种子站、土肥站、植保站等站(室、股、中心)及农机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2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职责
安排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旱作农业节水等防灾减灾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和动物防疫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
2.3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2.3.1办公室: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根据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等到实地察视灾情;及时了解和督导各乡(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及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2.3.2农情站:与气象、水利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负责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上报。
2.3.3财务股: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3.4种子站: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2.3.5农技中心:收集、反映种植业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种植业恢复生产和结构调整。
2.3.6植保站:指导种植业进行灾后病虫害防治。
2.3.7畜牧中心: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乡(镇)畜牧部门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区域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2.3.8水产站:收集、反映渔业灾情;组织饲料及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水产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组织检查岸堤、渔船等的安全状况;协助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灾区渔民转移工作。
2.3.9农机局:督导各乡(镇)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警信息
包括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局的水情、汛情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与气象、水利等单位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进行会商;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通畅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3.2.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渔业受灾面积,农作物、畜禽、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损毁,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信息报送
3.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业局上报汇总后,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2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3.3.3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4灾情信息
协助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工作。县农业局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的,交由县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
3.5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3.5.1收到气象、水利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3.5.2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地区,当接到热带气旋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5.3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5.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3.6预防控制
3.6.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6.4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料)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农机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6.5适时防控
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风暴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
县农业部门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
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在主汛期(6—8月),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4.1一级应急响应
4.1.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县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1.2一级响应行动
(1)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局内各成员参加,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县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动用市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督导灾区对水生动物疫病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2二级应急响应
4.2.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县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0%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15万亩。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2.2二级响应行动
(1)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局内各成员单位。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县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及时动用县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督导灾区对水生动物疫病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病严重时,按《*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3三级应急响应
4.3.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县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10万亩。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3.2三级响应行动
(1)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局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县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种子。
(5)督导灾区对水生动物疫病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病发生时,可根据规定启动《*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6)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四级应急响应
4.4.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受灾县耕地和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0%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6万亩。
(2)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4.2四级响应行动
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局内各成员单位。
4.5应急解除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县农业局宣布应急解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加强与县水利局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渔塘淤泥,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兴国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2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县、乡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职责保障
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6.5宣传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不包含林业。
7.1.2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渍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沙尘暴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兴国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召集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有关人员进行评审、修改,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不断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形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合力,逐步建设县、乡二级重点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和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制度,发挥社会、基层组织和群众作用,提高我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综合协调和部门联动相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统筹协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有关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加强与自然灾害有关监测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涉灾预警信息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2.坚持分级负责和区域协同相结合。我市要做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和资金保障,加强县乡协同发展。县乡自然灾害监测部门承担相关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为防灾减灾提供服务。
3.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支持科研单位、企业、基层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体系,建成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管理系统逐级报送制度,建立健全面向政府、公众和行业的信息服务平台,初步构建规范的自然灾害预警服务模式。
二、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
(四)推动健全自然灾害分类监测体系。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农业农村、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要针对自然灾害种类和特点,完善本部门专业监测站网布局,划分重点监测区域,确定重要监测点,加密监测站点。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水文监测站网体系、城市排水防涝综合信息平台、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森林火点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地震紧急快报体系等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覆盖率。明确监测项目,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自然灾害及其有关要素进行实时监测。应急管理部门针对多灾并发群发和灾害链况,在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监测数据的同时,拓宽信息化、智能化采集渠道,探索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工作,提升自然灾害立体综合监测能力。
(五)建立重特大灾害应急加密观测机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有关自然灾害监测部门及时派出专门监测队伍,配备监测装备,针对重点区域多手段开展应急加密动态观测。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可配合开展有关工作,及时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六)提高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水平。各自然灾害监测部门紧密沟通,进一步明确防灾减灾救灾需求,推动提高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产品的时空分辨率和更新频率,综合利用国内外预测预报模型模式,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全程提供更加及时精准的短临预报。
(七)规范自然灾害分级预警工作。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农业农村、林业、气象、地震等有关自然灾害监测部门,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分级预警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按照自然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综合研判结果开展分级预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通报本级应急管理和相关部门。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
三、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
(八)推进应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按照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推进应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要统筹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和工信、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行业信息资源,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现自然灾害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评估预警信息联合等功能,满足县级灾害监测预警工作高效互联互通的需要。
(九)全面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加快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气象、公安、应急、工信、住建、交通、教育、卫健等相关单位建立自然灾害有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分批组织实施,预报产品、预警产品和服务产品等气象灾害信息;地震监测速报信息;监测和预警等地质灾害信息;防汛抗旱气象数据、水利工程数据、水文数据、防汛抗旱工情险情、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城市内涝等防汛抗旱信息;航空监测、地面监控、森林火险监测站的火情和森林火险综合、气象部门监测和预报数据等森林火险信息;大型建筑、大型公用设施、地下管网及综合管廊、公共空间、消防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保障等城市安全信息。有序有效接入本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各有关部门要保持数据动态更新,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安全可靠、覆盖全面的信息共享模式,为信息预警提供基础。
(十)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逐级报送制度。设立专岗人员,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有关信息,制定信息逐级报送工作规程,明确报送范围和内容,确定报送形式和时限,严格报送流程和要求。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并指导全市报送工作。
四、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制度
(十一)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构建涉灾部门、属地政府、灾害现场等多方参与的会商平台,定期汇总分析各专业部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大灾害形势研判意见,形成综合会商研判报告,实现多方参与会商和多源监测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及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每季度和每年开展定期会商,汛前、节假日前、重大纪念日、年末等重要节点开展不定期会商。组织有关部门汇总分析自然灾害趋势预测信息,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确定风险水平、风险类型和高风险区,形成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十二)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快速综合研判。密切关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及时组织有关监测部门汇总分析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加密会商,适时开展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总结评估等,对自然灾害发生可能性及其影响范围、损失影响和后续风险等开展快速综合研判,形成报告并不断更新。参与会商评估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交预测分析报告,形成规范化会商评估制度。
五、健全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预警响应制度
(十三)加强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应急管理部门协同市气象局、市政数局、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市互联网信息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做好预警信息工作,优化完善本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平台,明确职责、预警范围、预警类别、权限、审批程序、流程、渠道和保障措施等,确保及时准确预警信息。
(十四)构建基层预警信息服务体系。各有关部门提高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偏远区域预警信息传播接收设施普及率,整合基层各类信息员队伍,扩展社会传播节点,构建集技术、装备和队伍于一体的基层预警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信息覆盖率和播放频度,逐步解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乡、村在各类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通过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手段及时传递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入户到人。
(十五)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机制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本级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措施,修订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做好预警信息与应急响应启动的衔接,自然灾害预警的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后,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健全多部门前后方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大灾害预警的科普宣教工作力度,确保预警响应效果。
六、保障措施
关键词: 自然灾害;应急广播;建立与完善
Key words: natural disasters;emergency broadcast;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中图分类号:G2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9-0319-02
0 引言
广播电视是我国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人们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基于广播电视在社会中的公信力使其在自然灾害应急广播中脱颖而出,但是随着广播电视技术的发展,社会将目光更多的倾向与提升电视广播的产业价值上,而忽视了广播电视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或手段的功能研究,结果造成广播电视系统仅仅看作是自然灾害应急信息的传播窗口,而在自然灾害的预防、防灾教育等方面的功能没有开发与应用。因此基于自然灾害应急广播系统的构建与完善是应对自然灾害、降低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现实需要。
1 日本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广播系统
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尤其是地震的发生率非常的频繁,为此日本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研究应对自然灾害的广播系统,并且到现在为止已经具备了成熟的应急广播系统,日本借助现有的广播电视设施向居民家中具有接收功能的电视广播系统发生警告信号,及时提醒人们。纵观日本的应急广播系统,有许多值得我国应急电视广播系统建设学习的地方:
1.1 预警、预报第一的原则 人们没有办法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但是人们可以通过有效地预警降低人生财产的伤亡,而降低伤亡的主要手段就是及时向民众发出应急警报,以便人们有足够的时间疏散和做好应对工作,因此日本的应急系统是以对自然灾害预警为主。
1.2 不断增强广播电视机构人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培训工作 日本广播电视机构非常重视其员工的防灾预防意识的培养,而且其培养的范围不仅仅包括参与自然灾害的工作人员,还要包括所有的与电视广播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这是因为日本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才使得日本在发生地震的时候,电视广播机构人员能力在第一时间自觉的有关地震的消息的。
1.3 新技术不断应用到电视广播应急系统中 日本在自然灾害的应急广播电视系统中不断的引入新技术,尤其是电视技术和设备的开发应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比如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应用就可以在发生自然灾害的时候,避难者就可以根据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知道避难所的位置,而且日本为了让残疾人能够获得及时的自然灾害预警,日本专门开发了针对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和设备。同时日本也实现了手机终端无障碍接受自然灾害预警,而且日本的电视应急系统可以强制居民家中的电视自动打开,并进行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播放。
2 我国应急电视广播系统在自然灾害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2.1 灾害预警体系亟待完善 虽然现在我们没有办法控制自然灾害的发生,但是可以通过有效地预警机制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与破坏。就日本的应急广播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的经验看,完善的自然灾害预警体系是降低损害与伤亡的有效措施,但是我国的灾害预警体系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成熟的操作性,虽然相关法律对预警机制进行了规定,但是其还是集中在宏观层面,具体的靠操作性比较差,总之我国的预警体系无论是在组织体系还是在信息体系上都存在缺陷。
2.2 应急信息管理有待加强 我国应急信息管理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的采集以及分析经验不足,在出现自然灾害时,我国因为缺乏足够的经验才会造成对有关信息的采集不及时、对有关数据的分析不准确的现象发生,结果信息的不准确造成政府部门的决策出现阻塞;二是应急信息的公开环境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政府进行应急信息公开,既是政府履行其职责的义务,也是公民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但是我国相关法律只是规定了政府应该进行信息公开,但是并没有明确公民该采取什么样的途径监督政府行为。三是信息沟通渠道还不够顺畅。我国政府信息上报主要采取逐级上报的形式,结果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关于预警信息的需要逐级上报并且获得上级的批准后,这样的信息沟通机制会给自然灾害预警产生滞后性,一旦出现自然灾害险情,由于信息沟通机制的不顺畅导致信息延误的事故非常多。
2.3 公民危机意识还不高 我国自古便有“居安思危”的思想,人们强调未雨绸缪的重要性,但是在应对自然灾害时,如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公民自身都存在着危机意识淡薄,忽视自然灾害预警作用的现象。首先政府部门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淡薄,在过去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我国政府部门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了经济建设上,而忽视了民生建设,造成了应对自然灾害危机的预防工作落后于经济建设,而且在经济建设中也忽视了危机意识的培养,造成在发生自然灾害后,政府部门不能及时建立有效地预防机制;其次公民的危机意识淡薄。之所以在“5.12”汶川地震中出现大量生命的丢失,除了震级的强烈之外,还与公民的危机意识淡薄有直接关系,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我国公民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降低损失。
3 应急广播系统在自然灾害中建立的措施
3.1 建立完善的应急广播电视系统预警预报机制 首先政府部门要整合社会媒体资源,尤其是加强对新技术媒体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此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应急广播传播模式;其次完善我国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上报程序,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应急广播信息的上报时间,以此为我国公民应对自然灾害而争取更多的时间进行预防措施以及避难等,当然应急广播系统播报的预警信息要尽可能简单,并且根据不同民族语言文化,选择适合不同民族的预警信息播报语言,避免因为播报语言的问题导致人们听不懂预警信息;最后加强广播电视机构对灾害信息的掌控能力,广播电视机构要熟练掌握自然灾害信息的前提需要广播电视系统要建立以往自然灾害信息数据库,并且及时更新数据库内的信息以及数据,尤其是关于自然灾害的预防信息的储存与掌握,这样可以为即将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急广播提供丰富的指导经验,进而帮助人们采取更加科学的措施应对自然灾害。
3.2 加强应急广播电视系统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完善广播应急系统需要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广播电视工作人员的科学应对自然灾害的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首先从业人员要具备专业的素质和相应的专业维护队伍,在出现错误的信息时能够准确的判断并进行相应的更改;其次在自然灾害发送来临之前,从业人员要通过广播应急系统在第一时间将相关预警信息传递给公众,并且告知公众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应对;最后在灾害发生之后,从业人员必须能够及时的将此次灾害发生所涵盖的所有信息通过应急广播电视系统进行信息数据的储存或分析,从而在下次类似灾害发生之时能够有更恰当的应对措施,从一定程度上将灾害的预防等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总之基于自然灾害的应急广播电视系统建立与完善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因此在保障广播应急信息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特有的媒体动员优势,切实做好灾害的应急报道和公民的精神危机干预工作,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各种危机与损失。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D6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2—0062—04
我国地域辽阔,但同时也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多种风险并存的大国。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暖及其他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频繁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社会财产损失,也对国家和政府的威信,甚至对县域、城镇乃至整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强烈的“外部损害”。然而,自然灾害的影响大多是在一个市(含所辖县、区)的范围内,特别是山洪泥石流等突发自然灾害,常常是从若干个县域开始蔓延,这就意味着县级政府在特大自然灾害应对中面临着最直接的考验。作为灾害应对的第一道门槛,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是发现突发事件苗头、预防发生、首先应对、防止衍生新危机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灾害应急处置的重要职责,它的应急反应是有效遏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关键。然而在实践中,县级政府的灾害应急表现却并不尽如人意。
为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县级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本文以探究县级政府在特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的“短板”为目的,以兰州大学公共应急信息管理研究团队研究发现的县级政府在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应对中的薄弱环节为依据,结合县级政府灾害应急处置和舟曲实地调研的数据资料,分析了作为应急工作第一线的县级政府在特大自然灾害应对中存在的“短板”,并根据甘肃省县级政府应急能力建设的现状探讨了将其修复的途径。
一、县级政府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现代应急管理是由美国发起的,多集中在政府管理部门,应用性很强。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美国危机与紧急情况管理手册》(Handbook of crisis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认为,应急管理可以分解为减缓(mitigation)、准备(preparation)、响应(response)和恢复(recovery)四个阶段。因此,应急能力是减缓、准备、响应和恢复四种能力的复合。在我国的各个行政层级中,应急程序均被形式化为四大基本过程:预防与准备、预警与监测、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
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县级政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应急基础准备和资源保障。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水平及抗灾能力、应急组织机构的完善程度、应急预案及应急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等构成了应急基础准备的核心内容。信息通讯、物资装备、人力资源和财务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是县级政府应急所必备的资源保障。充分的应急基础准备和资源保障是有效应急的前提。
(2)监测与预警。指利用灾害应急信息网络对各种可能存在的灾害进行监测、预报,向公众及时、快速预警信息,并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和评估。
(3)应急教育与培训。指通过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教育、应急技能培训及预案演练来加强备灾能力。
(4)应急救援与协调。应急救援涉及救援装备与设备等硬件设施、救援队伍、救援技术与智力支持、救援物资的紧急生产及调用等,指挥协调指的是地方政府主要官员等协调主体如何指挥、控制和协调应急响应与恢复行动。
(5)善后处理。指为了恢复正常的状态和秩序所进行的各种善后处置活动,包括灾民转移安置、次生隐患排查、基础设施恢复、对受灾损失的评估与赔偿、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等。
(6)与周边市县的协调联动。主要包括是否掌握周边市县应急资源信息,能否调用周边市县应急资源,是否建立与周边市县应急协作机制等内容。良好的与周边市县的应急协作,不仅会因就近援助加快响应速度,而且也会因资源共享降低应急成本。
二、县级政府在特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的“短板”分析
在县级政府作用框架的基础上,笔者选取县级政府在特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的典型实例“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处置”进行分析。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涉及2个乡镇,15个行政村,其中包括两个重灾社区,受灾人口达4.7万。舟曲县级政府在灾害应急救援与善后处理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这次应急处置之后,兰州大学公共应急信息管理研究团队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邀请甘肃省应急办公室专家根据甘肃省县级政府应急能力建设现状及对应的县级政府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了实地调查问卷,并辅以深度访谈,对舟曲县政府在此次特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的应急管理能力进行了全面而综合的评价与研究。
在评估问卷设计过程中,由于考虑到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对评估高效性的基础作用,以及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方法对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的直接影响,研究团队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和指标选取的方法,结合政府应急管理的相关特点,采用处理这类综合评价问题有效模型的层次分析法(AHP)来确定指标权重,对县级政府应急管理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构建。评估指标体系以应急基础与保障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教育与培训能力、应急救援与协调能力、善后处理能力及虚拟应急能力6项能力构成要素作为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科学、系统、简易的原则把一级指标细化为29个二级指标,并根据二级指标量化的难易程度把二级指标以问题的形式转换成表格,设计成39个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团队实地走访了舟曲县政府办公室、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林业局、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局、统计局、人民武装部、公安局、团委、人事局、水利水电局等部门,选择了具体参与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及各个环节的主要部门作为评价主体,以部门工作人员自评打分、调研团队研究员面对面辅导调查对象填写调查问卷(以免调查对象对一些问题的理解有误而影响问卷的填写质量)的形式获取基础数据。为保证数据获取的科学性,在问卷调查过程中还采取了随机抽样的方法。调研过程共发放问卷93份,回收问卷93份,剔除部分数据缺省的无效问卷后,得到有效问卷77份。
在调研结束后的评估分析过程中,团队采用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对评价中涉及的大量复杂模糊现象和模糊概念进行定量化处理,运用层次分析法(AHP)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对调研数据进行了综合分析与评估。研究得出,舟曲县政府在应对泥石流灾害的过程中有待改善的五个方面是风险评估与预防、危机预警、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应急培训与演练。
(一)风险评估与预防缺失
危机预防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各种潜在的危机风险随时进行评估,这是实施减灾措施的第一步。风险评估是整个风险管理的重要构成步骤和关键环节,科学、全面的风险评估为有效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处置提供了基础依据和行动指南。县级政府在有效应对特大自然灾害时,首先要进行风险评估。
在调研中笔者发现,舟曲是甘南藏族自治州最偏远的国扶少数民族贫困县、“5.12”地震重灾区,也是滑坡、泥石流、地震三大地质灾害高发区。受自身财力(舟曲县每年的财政支出大约2亿元,县内却没有大型企业及产业链,财政收入严重偏低)和应急管理水平的限制,舟曲县还没有把自然灾害的风险评估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中,更没有设立专项资金对当地自然灾害进行风险评估。
(二)危机预警机制不健全
危机预警工作符合危机管理中的应对危机“关口前移”的思想。做好危机预警工作,把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能够达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目的,实现从源头上消灭、治理危机,从而“化危为机”,最大程度地降低危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在舟曲调研中笔者发现,舟曲县人民政府于2010年5月23日接到关于批转《舟曲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于2010年8月2日《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这两个文件都强调要做好各类突发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工作。“8.8泥石流灾害”的发生,无疑揭示了基层政府对应急预案的贯彻执行并没有到位,从调研中了解到“几个预警点都是此次泥石流发生后才紧急修建的”事实可见,舟曲县的危机预警机制还极不健全。
(三)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不合理
为有效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县级政府在进行城乡规划时,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特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有关应急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通过调研笔者发现,舟曲县的县城规划极不合理:县城本身的选址就处于泥石流爆发口,导致泥石流突发后人们“无处可逃”,随着人口的增加,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占据了很多泥石流的通道,导致泥石流突发后形成堰塞湖,大量积水进入城区淹没三分之二县城。另外,落后的交通建设未能形成完整的交通网络,极大地限制了救援过程中救援物资的运输和人员的疏散;县城楼群密集,建筑普遍是“贴面楼”、“握手楼”、“半边楼”、“悬空楼”,所有的房子像多米诺骨牌,一旦发生意外,居民根本没有逃生的通道。
(四)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不完善
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是县级政府进行灾害预防、开展救援和应急管理所配置的设施和资源的总称。合理的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是县级政府有效应对特大自然灾害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也是实现城市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从实地调研看,一方面,舟曲县应急公共服务设施本身的应急能力比较薄弱。例如,舟曲县虽然有交通网络,但是通往县城的路线只有一条,当这条道路中断之后,舟曲就成了孤岛,救援难以及时进行;另一方面,应急避难所的建设规划很不到位:应急避难所的修建之地适合于地震避难,但这也正是泥石流的汇集之地。另外,由于各种原因,舟曲县几乎没有应急物资储备。人民武装部某工作人员在访谈中描述道,在泥石流发生后,由于缺少救援工具,甚至连木棍都找不到,他们只能用手挖掘,来作为最直接也是当时唯一的救援工具,这严重地影响了应急救援的开展与实施。
(五)应急培训与演练缺乏
应急培训与演练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它能够极大地减少突发性灾难所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另外,培训和演练的内容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议题。县级政府一定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适合本地区灾害种类的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期将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在调研中笔者了解到,虽然舟曲县政府的各项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都很完善,但遗憾的是各项预案都未进行(除了人民武装部组织过演练外)或很少进行过演练。自汶川地震后,县政府、学校等才开始开展防震知识宣讲和应急知识教育,但仅限于此,并未开展过关于泥石流的任何演练与公众教育。当泥石流发生后,相当一部分人把警车的报警声误认为地震来临的信号。信息理解的失误使他们跑到了地震避难所,结果由于地势低洼,汇集的泥石流吞没了大量生命。
三、修复“短板”的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县级政府在特大自然灾害应对中存在的“短板”,结合我国县级政府应急能力建设的现状,笔者提出如下对策。
(一)建立风险评估与预防机制
1.风险评估。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是对风险区遭受不同强度特大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及对其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风险评估在于识别风险。风险识别(hazard iden,tification)和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涉及三个层面,即风险识别:确认一个区域的风险,并且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脆弱性评估:通过评估风险、人员和财产之间的关系来评估危机事件可能会引起的潜在伤亡和危险;风险分析:对在特定时空范围内造成的伤害、损失进行定量分析。预防灾害发生,减少灾害风险,灾前投资是一项长期工程,其重要性甚至比灾后救援应对更高。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理念普遍倾向于“重救轻防”,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心往往偏重于灾后如何应对。这就缺失了灾害风险评估这一防灾减灾的关键环节,把本应该能够通过灾害预防措施消减或彻底消除的“风险”演化成了真正的“危机”。
2.风险预防。尽管客观上特大自然灾害难以避免,但它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却与人为干预有一定关系。在受潜在灾害威胁的地区,如果灾前预防措施得当,往往能够大幅度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地震频发的日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这个东亚岛国地震灾害不断,但完备的全社会防灾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把地震灾害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影响降低到了最低。
作为县级政府,由于不同地区受到的特大自然灾害威胁程度各不相同,而同一类型的自然灾害在固定地区频繁发生的现象也不多见,像日本那样针对某一种频发的自然灾害建立起一套独立完善的防灾体系,存在着成本——效率的问题。笔者认为,县级政府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特大自然灾害进行风险预防。
首先,制定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有效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县级政府必须具有前瞻性的眼光,制定系统的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针对特大自然灾害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预警与预防机制、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内容。
其次,配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是安全稳定工作的最后关口,是与灾害斗争的最后防线。200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2009]59号),提出要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建设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这无疑为加快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能够对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等现有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部门应急联动,是灾害发生后投入救援的“前锋”,提高了救援的专业性和及时有效性。
再者,合理设立应急避难点。县级政府在对特大自然灾害进行风险预防时,应该有针对性地设立应急避难点,不同的应急避难点对应不同的灾害。结合舟曲经验笔者了解到,舟曲灾害前的应急避难场所很紧缺或几乎没有被明确指出过,这导致许多群众采取跟地震防御措施相同或相近的风险预防措施而丧命。
(二)健全危机预警机制
特大自然灾害危机预警是指已经形成或将要形成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时,利用决策判定系统,通过快速传播系统预先发出警告,告诫人们采取必要措施以预防灾害的发生与蔓延。虽然,预警系统的建立可能会增加生产成本,但预警、防卫的开支比毫无防备状态下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要小得多。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戴维·奥斯本认为,一个有预见性的政府应该采用预防而不是治疗的管理模式,政府不应该被动的接受突发事件带给社会的巨大损失,而是应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预警预防上”。
以同为加勒比海国家的海地和古巴为例,2004年9月,热带飓风“珍妮”席卷海地,由于没有预警系统和疏于防范,造成多人死亡。但同在加勒比海的古巴在热带风暴袭击时却能轻松避险,这其中帮助古巴免于风暴肆虐的主要手段就是预警。尽管古巴的预警系统也很简单,只有国家预报中心、媒体和防灾演习三重保障,这至少说明,面对自然灾害,只要有预警系统,哪怕是最简单、最原始的,也能挽救众多生命,减少经济损失。
在灾害预警监测方面,我国习惯性地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命令的方式,缺少主动科学的防范策略和灾害监控、预警措施,导致灾害应急始终处于被动局面。事实证明,这种思维方式下的体制往往不能避免重蹈覆辙。
(三)合理布局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管理实施。城市在规划建设阶段就应该避开地震带或者河流河谷等灾害易发地区。
我国正处于城市化高度发展的时期,但城市规划还缺少前瞻性的眼光和现代意识。城市分区不合理、城市配套不齐备、城市功能不完善等,都是现阶段城市规划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为、此,县级政府必须发挥在城市规划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所处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等,用前瞻性的眼光积极调整战略,平衡减灾与发展的需要制定规划,切实履行政府在城市规划中的神圣职责。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城市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城市发展的关键环节。通信保障能力(保障信息通畅、命令能够上传下达)、交通运输保障能力(保障应急物资和应急人员能够到达灾区)、电和油等能源保障能力(是保障通信系统和交通运输系统运作的基础)以及避难系统保障能力(保障灾区公众免受次生灾害威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应急救援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部分。
为有效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县级政府应根据规划和部署,不断完善公路路网结构和交通运输,铁路、航空网络布局,消除路网建设制约因素。加强水利、通讯、地下管网、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紧急避险平台、消防和人防设施、紧急医疗救护设施等,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四)完善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
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是城市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灾前监测、预警及预报设施,灾中应急指挥系统、救助设施,灾后援建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备的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能够减少城市风险,为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提供物质保障。
现阶段,县级政府在应对特大自然灾害时常常存在应急设施陈旧老化、技术滞后、整体水平不高,应急资源配置不系统、缺乏前瞻性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应急资源配置往往习惯于以传统的思维定式来简单应对,没有针对当前极端气候变化的新情况和应急管理的新要求作出必要的变化和调整。如2008年我国南方地区雨雪冰冻天气导致部分城市交通濒于瘫痪、供电系统大幅度损坏、供水管网大范围冻裂等,都是由于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不完善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鉴于此,为有效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县级政府必须完善应急设施与资源配置。通过加大应急设施投入,逐渐提高应急设施的整体水平,通过认真分析灾害的形成规律和发展特点,对各类应急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五)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
应急培训与演练是针对灾害发生的种类,通过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使公众了解基本的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的过程。培训可以提高相关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业务水平和增进公众的应急知识储备;演练可以促进专业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提高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性以及应急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从而提高整个系统的应急管理能力。
为有效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县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根据本地区频发灾害种类,有针对性地对公众设置应急培训内容,开展应急演练模拟。另外,县级政府应当强制各级学校把应急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纳入教学范围,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以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以此一线贯之,彻底改善“政府应急能力建设相当重视,全民危机教育几乎被忽视”的问题。
生产革命带来了生产力发展与经济的繁荣,大工业的兴起使得城市人口逐u从农村迈向城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工业化越来越严重,全球气温变暖,加剧了自然灾害的进程,特别是自然灾害本来就严重的地区,因为长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使得人们对灾害不能采取更好的防范措施,各个地区经济差距逐步加大,因此我们应该对农产品所遇到的自然灾害有更深入的了解与分析,加大对自然灾害农产品与应急预警的投入,让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能够提出好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自然灾害农产品应急预警的客观必然性
1.自然灾害发生日趋严峻
黑龙江省位于我国的最北端,地处暖温带和寒温带,属于湿润向半干旱区过度的地带,地势独特,属于灾害较多的地区,黑龙江的自然灾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受他们所特有的地势影响,所以我们无法对它带来的自然灾害有根本性的解决,只能让当地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由于黑龙江分布地域比较广阔,有着幅员辽阔的地势,环境优美,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工业化越来越严重,加速了全球气温变暖,自然灾害的频繁出现,造成了农产品严重的损失,黑龙江地区的地域独特给自然灾害的发生带来了一定的季节性,季节性的灾害发生已经让农产品的生长受到很大的影响,目前自然灾害呈现了上升趋势,逐渐的给黑龙江的农产品劳动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2.人类的破坏自然灾害日益加剧
生产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发展与经济的繁荣,大工业的兴起加快了城市人口逐渐从农村迈向城市,加剧了城市化的进程,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工业化越来越严重,全球气温的变暖,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展进程,东北地区因为天气长年寒冷,导致很多农作物都无法在当地进行种植,农产品收入很低,给很多劳动者带来了巨大的困难,所以当地的劳动者不得不对当地地区进行额外的树木砍伐,以赚取费用,到农产品快收成的季节,劳动者会对农产品使用大量的农药促使农作物生长,随着农药的大量使用,让一些农药流失到环境之中,通过蒸发,被空气中的尘埃吸附住,随风扩散,造成了大量的大气污染,环境污染,大气的污染又会通过水的循环流入到生物圈中,造成水的污染,然后通过人的呼吸作用造成对身体的污染,由此来看环境的污染归根揭底都是由人们自己所造成的,东北地区常有干旱问题,因为东北经济发展水平低,基础设备不完善,所以大部分的雨水随之流走,即使有大量的雨水降落也无法使用,在供水不足的情况下又对地下水资源进行挖掘,导致地下水位迅速下降,土地荒漠化也越来越严重,所以对于水资源短缺无法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也极大的增加了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严重问题。
二、黑龙江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现状
长期的自然灾害对黑龙江的影响深远,因此黑龙江地区人们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加强,黑龙江地区的人们一直都十分重视预警检测,黑龙江省自然灾害预警检测工作一直都在不断地发展,在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方面也加大了投资,目前,当地有关部门为了更好的防范自然灾害的发生,防止自然灾害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后果采取了一些措施,目前黑龙江省植保机构有501人,平均每个市、县不到5人,目前乡级没有专职植保人员,二是目前黑龙江省有53个市、县、完成了有害农产品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的建设,平均拥有办公室面积和实验近1000平方米,有健全的观测场地,基础设施非常完善,而有的地区与建设面积少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也很缺乏,自然灾害的防范机构差别很大。
2.自然灾害预警存在的问题
(1)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民众的防灾意识不强,由于我国政府机构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不够强烈,对自然灾害防范措施这方面的教育不够重视,很多人对有关知识也缺乏了解,自然灾害的不断发生,导致农产品的灾害更加严重,因为政府宣传力度的不够,所以劳动者也不知道怎么做能够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这严重影响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我国的自然灾害应急系统和专业队伍的水平有待提升。自然灾害工作频繁发生导致农产品的产量下降,从自然灾害的情况来看,很多因素是由于自然灾害的救助者能力不够,即使自然灾害来临时会因为很多救助者的能力不足而影响最好的救济时间,另一方面因为救助者的文化素质不高,因为文化素质水平低所以对关键性的知识理论存在很大的缺失,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生的严重性。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使我国的自然灾害应急系统和专业队伍的水平不能够预见自然灾害的发生,对病害虫发生情况的掌握和发生规律的研究工作不能够很快的得到提升。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救助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2应急救助委办公室及职责
3灾害预警响应
4信息报告和
4.1灾情报告
4.2信息
5应急响应
5.1Ⅲ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3Ⅰ级响应
5.4启动条件调整
5.5响应终止
6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6.1灾后救助
6.2恢复重建
6.3灾害救助工作评价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时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X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X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范围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周边街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街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救助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1.1应急救助委员会组成
XX街道应急救助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救助办)为全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办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研究制定全办应急救助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推进应急救助交流与合作。
应急救助委员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
应急救助委员会副主任:司法所所长XX
成员部门:党政办、民政所、武装部、中心校、派出所、财政所、城建办、农业站、计生服务站、卫生院、供电、电信部门等其他部门。
应急救助委员会根据救助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增加其他成员部门。
2.1.2成员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统一协调办事处及其他部门工作
(2)民政所:收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和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和管理;组织救灾捐赠;组织灾区开展因灾损毁房屋的恢复重建;储备救灾物资;指导基层制定、修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检查、督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3)武装部: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等任务。必要时,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中心校: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和因灾停课情况;协助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重建。
(5)派出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灾区安全。
(6)财政所:安排镇级自然灾害救济支出预算;会同民政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7)城建办:组织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测,对重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制定灾后重建用地规划。
(8)农业站: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保障灾区生活、生产用水的供应;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对农作物灾害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指导畜牧养殖、水产养殖采取相应的不就措施;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9)卫生院:参加灾区救灾救助、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督测,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医生赴灾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10)林业站:参与相关灾害评估;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12)供电、电信部门:指导和组织灾区抢救和恢复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2.2应急救助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救助办公室设在应急办,为街道应急救助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陈宏远同志兼任。主要职责负责与相关单位、村、社区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灾民安置转移、生活安排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工作,统一灾情信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灾害预警响应
(1)根据水利、水文、地质灾害、林业、森林火险、有害生物灾害、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动物疫情等部门预警预报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全镇预警预报。
(2)民政办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向办事处有关专项指挥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村(社区)通报。
(3)办直有关部门和各村应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预警预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4信息报告和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向街道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
4.1信息报告
4.1.1灾情报告
(1)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村、相关部门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灾情初报。发生突发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村(社区)及其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办事处应立即向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对灾情进行初步汇总、核实,报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3)灾情续报。灾情稳定之前,民政部门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天8:30之前将前24时的灾情向民政部门报告,民政部门每天9时前向区民政局报告。
(4)灾情核报。各村(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民政所报告。民政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处汇总数据向区民政局汇报。
4.1.2灾情报告内容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2)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3)因灾需救济情况:需口粮救济人口及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及户数。
(4)已救济情况:投靠亲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和已安排伤病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和已恢复住房户数。
4.2信息
4.2.1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4.2.2灾情数据以民政所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由民政所报办事处批准后。中灾、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对外和新闻报道,须经民政所核实并报办事处批准。
5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三级。本预案启动后,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相应设定三个响应等级。一旦灾情损失达到设定响应标准,即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5.1Ⅲ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1)全处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a.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b.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c.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3000人以上,10000以下。
d.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或50户以上,500间或150户以下。
(2)办事处决定的其他事项。
5.1.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办事处应急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办事处应急救助委员会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由办事处应急救助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5.1.3响应措施
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灾害发生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立即向区民政局报告灾情,协商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并视情况向灾区派出工作组。
(2)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
(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带队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掌握灾区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申请和调拨救灾款物。
根据办事处或民政及财政部门申请,民政所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会商财政所同意后,及时下拨到灾区。如有需要,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调拨救灾物资。必要时,民政所会同财政所向区民政局、财政局申请应急资金。
(5)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
与民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灾情动态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编发灾情快报,报市民政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标准
(1)全办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a.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
b.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c.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10000人以上,30000以下。
d.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或150户以上,1000间或500户以下。
(2)办事处决定的其他事项。
5.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应急救助委员会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应急救助委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5.2.3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组长或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灾害发生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迅速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会商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听取有关村的情况汇报,视情况向灾区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
(2)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民政所全体动员,投入救灾工作。
(3)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率处直有关部门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掌握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必要时可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4)申请和调拨救灾款物。
民政所立即会同财政所,向区民政局、财政局申请应急资金,必要时由办事处向市政府申请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支持。根据办事处或民政、财政部门申请,会商财政所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并及时下拨到灾区。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
(5)视情况组织社会救灾捐赠。
(6)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
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立即编发灾情快报,报市民政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5.3Ⅰ级响应
5.3.1启动标准
(1)全处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a.因灾死亡5人以上;
b.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3000人以上;
c.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口30000以上。
d.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500户以上。
(2)办事处决定的其他事项。
5.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应急救助委员会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应急救助委员会主任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3.3响应措施
由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灾害发生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与有关成员单位沟通灾害信息,以办事处名义向灾区发慰问电,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与市有关部门的现场工作组保持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听取有关镇情况汇报,向灾区紧急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
(2)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民政所保持与区民政局联络畅通。
(3)灾情发生12小时内,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组长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慰问灾民,视察灾情,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必要时,可在灾区实施紧急状态。
(4)由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分析灾区形势,对灾区抗灾救灾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5)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前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灾害信息。
(6)调拨救灾款物
办事处向市政府申请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支持,民政所会同财政所立即向市民政局、财政局申请应急资金;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
(8)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
每4小时与民政部门联系一次,随时掌握灾情动态信息。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立即编发灾情快报,报送市民政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9)组织救灾捐赠
向社会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
每日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
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全处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
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5.4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5.5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办事处应急救助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
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灾后救助
办事处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对缺粮面比较大的灾区要组织对口支援,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抗灾自救能力;对既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至少1斤口粮,保障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6.1.1每年10月开始调查冬令(春荒)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制定冬令(春荒)救济工作方案统一上报至市民政局。
6.1.2民政所不定期组织工作组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6.1.3民政所应根据情况向办事处的请款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会同财政所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和财政配套救灾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基本生活困难。
6.2恢复重建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市政府组织实施。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6.2.1开展灾情评估,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民政所立即组织灾情评估和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并上报房屋毁损等情况。
6.2.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处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6.2.3民政所根据各受灾村(社区)的请款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会同财政所下拨中央和省、市救灾资金,专项用于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6.2.4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
6.2.5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6.2.7教育、财政、建委、交管、水利、农委、卫生院、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电力、通信等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并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讯、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6.3灾害救助工作评价
民政所应针对灾害救助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等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7.附则
7.1预案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zzz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镇政府和瓯海区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科室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科室和教师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课任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发生时等其他灾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所有大门,后勤保障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运转正常、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菏泽市牡丹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菏泽市牡丹区胡集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发生的水旱灾害,大风、冰雹、雪、强冷空气等气象灾害,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尽力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规范程序,因地制宜,提高救灾效能。
(6)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为镇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2.1.1 镇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文君 镇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马洪浩 镇人大主任
成 员:党政办、经委、土管建委、财政办、综治办、民政办、人武部、应急办、派出所、教委、交管、工商、地税、国税、信用社、卫生院、电信、粮管所、供销社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
2.1.2 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地区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
(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6)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 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指导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组织核查、评估灾情,灾情,管理、分配省、市、区下拨和镇配套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2)经委、农办、土管建委: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主要影响。
(3)工商、地税、国税: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经委、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动用镇级储备商品稳定市场;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合作项目救灾及灾后重建。
(5)教委: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助做好受灾校舍的恢复重建。
(6)农办:安排抗灾救灾项目,组织协调抗灾救灾行动,协调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人员搜救;开展灾情宏观调查;组织现场监视、监测和灾情分析会商。
(7)派出所、交管、综治办: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疏散、转移受灾群众,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8)财政办:负责救灾准备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工作。负责对救灾款物、物资储备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9)农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掌握、汛情和旱情,对主要河流、水库进行调度,配置水资源,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指导灾区做好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10)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开展疾病监测,做好紧急免疫和重灾地区场所消毒工作,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治疗。
(11)安监办:组织或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12)供电所:负责组织灾区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
(13)人武部:根据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突击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相关地区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作为镇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镇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其职责为:
(1)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救灾工作措施和建议。
(2)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
(3)负责协调、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5)承担镇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3 灾害救助分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个等级。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社区救灾资金预算。
(2)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3)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镇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4.2 物资准备
对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立健全物资储备点,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每年年初购置救灾必需的衣被、净水器、食品等救灾物资。
(3)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点中的救灾储备物资。
(5)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通信运营企业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
(1)加强镇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覆盖镇、村二级的救灾通信网络,时刻确保与上级政府间的救灾通信联系,确保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2)在部门间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服务,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1)镇级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2)建立镇级避灾中心。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完善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必要时组织民政、卫生、农林、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派出所、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训、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建立镇社会捐助接收站,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4.7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不定期开展对各社区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3)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灾害救助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预警预报和信息共享
(1)相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汛情预警信息和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等,应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社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并向镇政府报告。
(3)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镇和社区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4)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做到信息共享。
5.2 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2.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村对于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在1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区政府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社区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向区政府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3)灾情核报。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实灾情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镇汇总数据向区政府报告。
5.3 信息
(1)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2)重大灾情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后,其中水旱灾害情况由镇三防办会同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自然灾害救助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 应急响应
(1)、依据自然灾害救助的分级,灾害救助行动实施分级响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区域内自然灾害的救助,镇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施统一指挥,给予协调支援。
灾害发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受领任务。情况紧急时,根据镇政府指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按本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救助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部动员,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2)、 应急结束
自然灾害事件稳定后,由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由本级领导小组确定响应终止。
各成员单位要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结果、响应职责的履行、响应的组织、响应的保障、平时的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响应评估应形成书面材料,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
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 灾后救助
(1)根据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民政办将需政府救济人口等灾民生活困难情况报区民政局,并附分社区灾情统计表。
(2)镇民政办陪同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3)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镇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7.2 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社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各社区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灾情稳定后2日内将全镇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区民政局,并附分社区灾情数据统计表。
(2)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镇民政办陪同区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3)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镇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4)根据镇政府向区政府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及上级部门拨款情况,会同镇财所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5)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
(6)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促恢复重建工作。
(7)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8)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8、 奖励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