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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8 09: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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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综合管理

篇1

二、加强延边州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方式

当前,从国际的发展趋势来看,知识产权服务业不仅仅是单纯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她可以衍生到各个相关领域,将知识产权服务业与委托人的整体战略发展相结合,需要将市场环境和发展决策与知识产权服务业综合起来进行研究。延边州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应用,要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综合运用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方法和管理方法,利用先进的思想理念、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法进行综合决策,从委托人的长远发展目标和整体的利益进行考虑,综合委托人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和社会发展环境,从多角度和多层次对委托人的综合知识产权状况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进行总结,是延边州知识产权服务业未来的主要发展趋势。

2增强委托人群体的知识产权服务意识

提高延边州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应用状况,要加强委托人对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重视程度。可以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不断丰富广大委托人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知识,并鼓励和引导委托人将知识产权服务逐步融入到企业的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其影响力,帮助委托人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另外,延边州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将知识产权服务业融入到社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将延边州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常态化,让委托人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功能和作用。

3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专业理念

虽然当前延边州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是综合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市场需求,其专业化程度仍然不足,知识面单一,面临着综合性人才缺乏的困境,不利于较高层次的业务的开展。因此,应当不断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加强培训和教育,不断更新知识体系和应用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在知识产权服务发展过程中更好的运用自身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延边州知识产权服务业内部和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协会,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从制度和工作素养上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防止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为委托人建设一支专业素养高、职业操守到位、专业理念领先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

4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

良好的组织环境和制度建设环是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不断应用和推广的必要条件,是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组织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基础。应当加强延边州知识产权体系、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帮助知识产权服务业在更见详细、准确的制度环境下运转,根据当前的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状况和市场经济环境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组织机构的运作准则和基本制度,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体制不断完善;应当尽快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监督工作和行业协会的建设,对当前延边州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强指导和监督,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普及化和规范化。同时,对于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趋势而言,需要不断加强延边州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独立性和自主发展性。

篇2

知识产权是依法由国家特定的机关,对个人或企业的发明创造进行可识别性标记的方法,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企业间的竞争趋于白热化,以知识和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知识产权的管理逐步成为各企业重视的关键内容之一。虽然各个企业都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也积极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予以完善,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在企业现有的资源和经济条件下,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成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成为各个企业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健全的机制和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较晚,相对来说法律法规及相关机制的建设还不完善,有关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还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另外,现有的有关企业知识产权的《专利法》、《商标法》等立法较为分散、杂乱,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一些不足逐渐暴露,例如专利审批期限时间过长,审批费用过高等。

(二)知识产权重视度不高,相关投入不足。目前,大多数企业的领导管理层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而对于知识产权这种隐含在有形产品和无形市场中的不能直接产生量化效益的无形资产,缺乏足够的重视,加上部分领导管理者及生产者知识产权意识的薄弱,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另外,由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足够重视,导致企业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上投入的过少,包括资金、人力等各个方面,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相关设施建设不完善;专业人员配置不合理等,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成效不大,存在着流失的风险,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三)监管与执法力度薄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监管与执法力度薄弱,在其日常的工作中,缺乏对知识产权严重侵权犯罪行为的防止措施和指控。加上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限制,无法对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甚至有的职能部门存在工作作风问题,存在“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办事效率和效果低下,使企业无法信任相关的管理机构,在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无法利用合法途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四)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匮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集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各方面知识为一体地综合运用的管理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具备综合的专业知识才能够胜任。但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来看,我国的专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匮乏,无法满足现代化企业的发展需求。虽然专利工作人员不断增加,但是能够有机结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的专业人才偏少。有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是由缺乏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其他管理岗位的人员兼任,由于非专职人员,其主动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的积极性和动力不足,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成效偏低。

二、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法律体系。首先,国家层面要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的领导协调作用,强化宏观管理,建立具有权威性、高效性、统一性的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构,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制定合理的政策。其次,建立与企业直接沟通渠道和预警机制。建立直接沟通渠道有利于企业与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对重大知识产权事件作出反应,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成效。同时建立预警机制,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再次,有效整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诸多方面,其管理分别属于工商、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不同的行政管理机构,为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成效,可以按照工业产权划分管理职能,实行专利审查授权和商标注册集中管理,加强工业产权的审理队伍的建设,并强化其行政执法力量。

(二)加强企业自主管理的水平。首先,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把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及有效的利用作为一个整体战略来综合考虑,并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中,贯彻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当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其次,健全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在企业内部形成集信息收集、追踪、分析、评估、知识产权申报、管理、纠纷处理等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及时有效的检索和查询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同时建立与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保持联系与合作的渠道,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

(三)强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应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招纳、任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首先,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企业可以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培养能力和水平。其次,对企业现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包括知识产权获得、战略咨询、权益保护、纠纷处理、合同签订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及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规则与实务等管理方面的知识,并构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终身学习体系,确保其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知识产权积极作用的有效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及企业应综合考虑,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切实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效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篇3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湖南省出台了系列推进知识产权建设的政策意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大幅提高,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建设创新湖南、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奠定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坚实基础。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不顺,仍面临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等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指出,2015年湖南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排名全国31个省市区(不含港澳台)第12位[1],比2015年湖南GDP全国排名落后3位。随着湖南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的持续推进,梳理、完善、优化、布局我省知识产权政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知识产权治理的省政府综合协调机制

当前我省的知识产权行政体制可以说是“行散且神散”,管理部门有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多个厅局,专利、商标、版权等仍然分散在不同部门。知识产权管理涉及面广、扩散性强的特点,决定不同部门“各自为战”的履职方式容易导致创新发展难以形成合力,建立高层次的、有权威的协调机制势在必行。

在近期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中,难以一揽子实现知识产权管理大部门制。在省级层面,建议整合现有的协调机制,升级改革为“湖南知识产权强省综合协调委员会”。其职能应为贯彻中央部署,设计顶层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涉外事宜,决策重大事项,协同推进知识产权政府与社会的共治。在委员会的层级和隶属关系上,该委员会隶属于省政府,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统领、负责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的综合协调。委员会由相关厅委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省知识产权局,具有协调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督促其他相关部门履行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推进对外跨地区合作。委员会下设“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省知识产权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项目,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在市级层面,支持长沙市继续推进“三权合一”的管理体制改革,建议株洲和湘潭按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要求,设立独立的、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局。其余市州参照省级层面,成立相应知识产权强市(州)综合协调委员会。

中远期策略,建议全省逐步将工商行政局商标管理职能和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管理职能划入知识产权局,建立“三权合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国家层面,建议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建立“三权合一”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提供法律依据,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

二、健全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的科技政策

知识产权的科技政策主要包括创造、运用和管理三类。

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制定中长期“专利导航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引导全省专利布局方向,服务规划计划决策;细化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制定减免中小企业专利规费的政策;组织实施专利“百强企业”工程,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制定专利发展战略。

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大力推进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向日本政府一样认定一批技术转移机构,赋予其专利申请、维护、转移和转化的职权;建立技术转移报告制度,要求财政资助、非科研项目完成后5年内,向社会公开专利许可情况,对于5年内未实施许可的专利,允许中小企业申请获得免费许可权。

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湖南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定期重要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报告,降低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风险。

三、深化有利于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制造业的知识产权产业政策

湖南是制造大省和农业大省。不同行业知识产权储备大相径庭,需要采取差异化的政策手段。当前,我省已进入由农业大省向经济大省跨越、由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迈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的阶段,“新常态”下,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迫切。

一方面,提升农业知识产权水平。借鉴美日经验,设立专门的企业创新研究项目扶持资金,改变现有农业龙头企业重生产、轻研发的政策取向。实施“三农”精准扶贫计划,完善农业产业组织和市场秩序,以“合作社(农协)+地理标志(商标)+企业+农户”的模式,推动农业商标和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

另一方面,筑牢制造强省优势。鼓励企业做“百年产品”“百年老店”,在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等优势产业领域,积极参与甚至主动引导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在电力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有产业基础的领域,加快完善技术、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体系,力争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对接国际惯例。

四、完善有利于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的知识产权贸易政策

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转变贸易发展方式。

我省知识产权贸易政策呈现出“四大转向”特点:从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等政策工具逐渐转向允许和鼓励知识产权贸易;从注重知识产权进口逐渐转向进出口均衡发展;从知识产权技术引进逐渐转向注重消化吸收;从政府注重管理逐渐转向注重服务市场。应从战略高度树立“知识产权贸易第一贸易”的理念,大力促进知识产权商品进出口,鼓励企业购买国外专利、版权、品牌等知识产权,鼓励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途径获取知识产权,鼓励湖南有条件的高科技公司和品牌企业向国外输出专利、品牌、版权等,开展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强化湖南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护,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支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维权,在“走出去”战略中更加注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五、构建有利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知识产权金融财税政策

实施金融财税政策更有利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金融政策方面,其主要帮助知识产权实现预备期价值的汇聚和后期价值的转化。我省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份额较小,融资产品类型单一,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建议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提高知识产权融资效率,提高市场性金融机构的参与度,引导商业性银行开展相关金融服务,吸引市场化资本纳入知识产权融资体系。

在财政政策方面,还存在财政投入不足、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政府采购不明显等问题。建议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对专利审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知识产权研发及应用环节的投入。进一步健全财政性资金采购我省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收购和订购,审核购买国外产品,扶持国防自主创新采购等。

篇4

【关键词】开放式创新;知识产权管理;管理

开放式创新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创新的“专属权”问题。在全球化发展趋势中,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竞争关系的不断加剧,企业的知识产权竞争已经不再局限于企业的内部,而是需要从开放式创新的组织边界以外来获得更多的资源,从而创造更多的知识产权价值。开放式创新必然会影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行为,需要企业进行全方位战略的转变。

一、开放式创新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影响

(一)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复杂化。从知识产权生成的渠道上看,开放式创新推动了这种生成渠道的创新,由传统的单一的制度创新发展成为外部综合资源和机制的创新,渠道得到有效的拓展。这种本质上外部市场化的生产渠道是开放式创新得以完成的关键,也使得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变得复杂化。在开放式创新的模式下,企业必须要重视的一项工作就是“技术合作”。对于企业来说,技术创新就成为一项十分复杂的过程,上游供应商、科研机构、用户、政府等行为主体都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关联主体。在复杂的环境变迁中,每个要素和主体对技术合作和创新的影响是不同的,企业必须要对外部的技术资源进行评估和选择。因此,企业的知识产权的载体形式多样,其管理内容必然会变得复杂化、多元化。

(二)知识产权管理成本重心转移。在传统的创新模式中,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最终目标是获得知识产权技术带来的“垄断性利润”,形成竞争保护的壁垒防止竞争企业的“入侵”。因此对外部的技术和知识价值采取的客观谨慎的态度。然而,在开放式创新的模式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点是如何利用外部的知识产权而获利,因此就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化管理运作。这样,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成本重心发生转移,由传统上对知识产权的研发和控制性成本转移到对外部知识产权及其各个相关方面的评估上。

(三)对风险管理的要求提高。在开放式的创新模式中,企业必须要跨越一定的组织和知识价值的边界,获得更多的创新资源,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提高了价值创新环节的风险管理要求。在外部缺失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复杂化的内、外竞争关系就会形成一个十分混乱的状态,企业很容易丧失知识产权。尤其是企业的技术流动明显,风险的因子作用力明显,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要求提高。

二、开放式创新下企业知识产权的相关战略模式

(一)知识产权许可战略模式。知识产权许可模式就是指产权的开发或者是许可方将知识产权按照合同授予被许可方允许其使用的活动。在这种模式之中,交叉许可是其重要的形式之一,就是知识产权的两个或以上的权利人允许对方使用的情形。这种交叉许可实际上就是通过资源的合作创造来实现双赢,目前在美国的高科技公司中这种模式比较常见。

(二)知识产权联盟战略模式。在实践活动中,企业的知识产权联盟实际上就是专利的联盟,在联盟内部有利于企业对知识产权进行维权,同时也能实现成果共享,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利用行业的资源来获得更多的知识产权应用资源。

(三)知识产权合作开发战略模式。知识产权的合作开发就是指企业之间利用特有的组织形式进行技术的合作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合作开发的战略模式在广义上是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各种技术成果转化,狭义上则具体指企业与科研院校进行的共同研发。这种战略模式在我国目前已经引起关注,很多企业开始谋求向这一模式转变。

(四)知识产权免费开放战略模式。知识产权的免费开放模式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独立创新和合作创新平衡关系的一个产物。在信息技术的条件下,企业必然会利用各种信息经营的系统获得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信息,因此也将会更多地关注如何利用技术领先和专利的组合去实现创新。这四种战略模式是开放式创新下企业知识产权受到影响后企业的经营行为所考虑的战略范式,在实践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外部资源的环境条件来选择适合的模式,并采取有效的策略去经营这些战略,才能有效提高自身的综合经营效益。

三、开放式创新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

(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的商务模式。创新知识产权管理的商务模式,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要重视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和管理。在开放式创新模式中,大部分的企业已经意识到商务模式的重要性,甚至看到了它能够发挥技术创意所达不到的惊人效果。企业创新知识产权的商务模式就是建立开放式商务模式,其核心在于与其他的企业建立“共同性发展关系”,就是指企业的核心管理人员将知识产权资产管理上升到公司的战略层面,将其作为一项盈利资产进行管理。因此,企业就需要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经营以借此获得更多的价值。例如,戴尔公司利用某软件的优势性的知识产权,通过许可的方式对其进行转移,获得了明显的知识产权转让的费用,或者是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质押权来进行知识产权的资产风险投资,为企业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二)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对于企业来说,开放式创新模式导致了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复杂化、多元化,对风险的管控能力要求也在提高,因此,企业必须要规范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体系,从制度性的管理的角度对知识产权流动的内容进行综合的管理。宝洁公司、博奥生物等企业在这个方面形成了示范性的管理内容,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很多企业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纠纷困扰的同时,这些企业却利用管理的手段将可能性的法律纠纷彻底解决,盈利效果十分明显。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对知识产权流动中各种风险因子进行制度化创新管理,利用风险评估制度、风险投资制度等充分评估知识知识产权资源流动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各种影响,针对这些内容利用制度的手段进行综合优化配置,知识产权的转化效率提升,又有效规避了此项活动带来的风险。

(三)完善知识产权的评估系统。开放式创新的模式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对企业内部和外部资源的共同利用,对于外部资源要对其进行客观、准确地评估其价值和风险,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就需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评估系统。企业可以利用信息技术的手段对企业外部的各种可用的知识技术进行选择,结合内部的资源基础和对技术的应用能力进行评估,找到与自身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技术内容,获得更多的经济价值。具体来说,企业必须要建立评估系统必须的人力、技术等资源基础,对评估对象的范围、特点要求等进行全面评估,在合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评估各种知识产权必要部分、自有部分和急需部分。同时,鉴于知识产权的动态性发展特性,企业的评估系统应该满足这个实时性、专业动态化评估的要求,以获得等多可观的收益。

(四)培育、利用知识产权管理的中介机构。我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国家的战略性发展内容,在这其中,各种服务中介机构的数量在增多,服务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对于企业来说,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中介机构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一方面,相关的部门应该利用政策、法规等手段培育和鼓励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对相关的人才的培养,优化服务机构的行业服务环境。此外,在另一方面,企业应该有效利用各种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源,降低管理的成本,利用其专业性管理优势来为自身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服务,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综合水平,而这也符合开放式创新的模式要求。

综上所述,新时期企业的发展已经迈入到开放式创新的范式阶段中,在知识经济的时代中,开放式创新模式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内容复杂化、管理成本重心转移、风险管理要求提高这三个方面。基于这些影响变化,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模式主要有知识产权许可、联合经营、合作开发等内容,因此,企业要想利用开放式创新的范式条件实现全新发展,就需要创新管理的商务模式、规范制度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的评估系统,并利用相关的中介机构来提高自身知识产权管理的综合能力,不断实现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朱乃肖,黄春花.开放式创新下的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初探[J].改革与战略,2012(02)

篇5

[关键词] 知识产权 综合实力 指标体系

随着国家间和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竞争和国内竞争的制高点。当今由于世界范围活跃的技术转让和发展中国家的自身努力等,使得全球的技术水平更加趋于一致,世界范围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起来。许多国家都在实施或着手制定以专利战略为主的知识产权战略,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其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竞争力。在这种形势下,深入了解国外发达国家关于知识产综合实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对我国构建一套适合自己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指标体系非常重要,更对迅速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分析评价的指标较多,不同的指标从不同的角度揭示知识产权信息。许多国家和知识产权咨询机构都建立了自己的一套分析指标体系,本文主要介绍了在知识产权领域研究居于世界前列的日本和美国关于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评价指标的研究,以此作为借鉴,为我国的知识产权综合评价的深入研究服务。

一、日本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体系介绍

日本作为一个在知识产权领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国家,以高度中央集权化的管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为特色。1998年12月,日本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制定委员会成立,其成员由企业界人士、人、学者、新闻界人士等各界人士组成,该委员会是日本的权威知识产权咨询机构。1999年3月底,日本特许厅公布了《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该指标是日本特许厅总务课根据“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制定委员会”的研讨结果制定的。制定该指标的目的在于统一评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的标准,使各企业能更加客观地评价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应用状况,以提高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改善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日本特许厅的《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由战略性指标和定量性指标构成。

1.战略性指标分为以下五大战略

(1)经营战略:①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②知识产权业务的经济效率。

(2)技术战略:①推行独创性技术开发;②在研究开发中运用知识产权。

(3)知识产权信息战略:①健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体系;②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实施解决纠纷对策。

(4)国际战略:①在外国获得战略性专利权;②培养国际化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5)法务战略:①确保解决纠纷的人才;②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此外,知识产权评估指标共有100项具体核查事项。其中1~35项是企业经营战略的内容;36~56是企业技术战略的内容;57~71是企业知识产权信息战略的内容;72~86是企业国际战略的内容;87~100是企业法务战略的内容。

2.定量性指标

(1)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数量;(2)专利收支额;(3)专利实施率;(4)侵权纠纷案的件数;(5)知识产权相关奖金的最高额。

从日本特许厅的《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可以看出,其指标贯彻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可以得到一点启示:我国构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也应贯彻知识产权工作的全过程,这样才能完善的评价知识产权的综合实力。

二、美国CHI Research专利评价指标

美国是当今世界创新能力最强而且也是最注重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国家。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给了美国科技创新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先进的科技也促进着美国的知识产权体系更加充实和完备。美国有许多知识产权咨询机构,比如美国摩根研究与分析协会(Mogee Research & Analysis Association)、美国知识产权咨询公司CHI等。本文主要介绍CHI专利评价指标。

1.CHI专利评价指标介绍

早在1970年代早期,CHI便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一起研发出全球第一个科学成果指标,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编写出版的《美国科学与工程指标》报告了采用CHI的专利指标体系。OECD科技指标系列手册即弗拉斯卡蒂系列手册中的《专利手册》也介绍了CHI指标的概念和计算方法,并指出CHI的指标最初主要针对公司设计,但同样适用于国家、地区。

CHI专利评价指标包含以下7个:

(1)专利数量(Number of patents):一家公司从1987年到当前年份所获得的专利数量,用来评估该公司所从事技术活动的程度。

(2)专利平均被引用数(Cites per patent):平均每个专利在统计年份里被引用的次数,例如,2002年可以开始统计平均每个专利在2001年中被引用的次数。该指标用来评估一个公司的专利影响程度。

(3)当前影响指数(Current Impact Index):指在技术领域里,一家公司前5年所获的专利在当前年份中平均被引用数,除以在该技术领域里美国所有的专利在当前年份中平均被引用数。用来反映专利质量和实际的技术影响力。如果两者相等,那么当前影响指数即为1;如果当前影响指数大于1,说明该公司的专利在技术上有较大影响;反之小于1,则说明影响较小。

(4)技术实力(Technology Strength):专利数量乘以当前影响指数。通过对专利数量规模进行质量加权来描述公司的专利组合力量。

(5)技术生命周期(Technology cycle Time,TCT):评估公司创新的速度或科技演化速度。如果一项技术的生命周期较短,代表该公司是基于较新技术为基础进行技术创新。TCT具有产业依存性,即TCT会因技术领域不同而有所差距。相对热门的技术其TCT较短,如电子产业TCT约3至4年,而制药产业平均TCT约为8至9年,造船产业TCT可能长达15年。

(6)科学关联性(Science Linkage):一家公司所拥有专利的平均引用论文或研究报告的篇数。用来评估该公司的专利技术的科学前沿程度。该指标也具有产业依存性,会因产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机械领域的平均值可能为0,但是高科技生化产业可能高达15。

(7)科学强度(Science Strength):专利数目×科学关联性。评估一家公司使用基础科学建立该公司专利组合的程度和公司在科学上的活跃强度。

以上7个指标中,除了TCT之外都是正向指标,即计算出来的数值越大越正面,而TCT是一个负向指标,数值越大代表创新速度越慢,即越为负面。CHI Research利用上述七个指标,来分析一家公司所拥有的专利组合质量,并且使用这7个指标作为基础,不仅可以评估公司无形资产的价值,而且更可以评估公司的技术实力以及公司的价值,更进一步的利用特殊公式来评估该公司的未来股价走向。

2.专利记分牌(Patent Scorecard)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主办的《企业技术评论》杂志,在CHI专利评价指标的基础上,选取了其中的技术实力(综合指标)、专利数量、当前影响指数、科学关联性、技术生命周期5个指标组成《专利记分牌》。自2000年起,《企业技术评论》杂志根据CHI的数据库和研究成果,每年发表一次名为“专利记分牌”的统计结果。为在美国专利申请量最大的150家公司分为航空、自动化、生物技术制药、化学、计算机、电力、半导体和电信共8个高新技术领域按照技术实力(专利数量×当前影响指数)排定名次,把科学关联性和技术生命周期作为参考,以此清晰地分析世界各大公司在美国知识产权市场的竞争态势。

三、结束语

本文介绍了日本和美国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力求为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评价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础,服务于构建一套成熟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钱孟姗:日本《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介绍.电子知识产权[J].1999,(8):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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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 Ritchey.The IP Asset and Oracle, 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J].2000, (June):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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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知识产权是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包含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设计专有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所确认的权利,是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谁在某个领域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谁就能在这一领域取得控制权。但是知识产权无形性的特点决定了其容易受到侵犯,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竞争日益加剧,而为数不少的企业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淡漠,忽视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严重,直接影响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造成了其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能力不足,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在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成为企业竞争焦点的今天,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际,必须积极思考如何在创新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管理和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

需要说明的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包括企业的微观保护和外部的宏观保护(如法律、政策等)。本文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探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

二、目前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的原因分析

1.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漠是导致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的根本原因

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信息、技术和知识是公开的,但权力是垄断的,利用他人的知识必须要征得其同意并支付报酬。过去,人们习惯于无偿使用他人的技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虽然有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有了一些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但仍然普遍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主要表现在:第一,企业的领导者往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估计不够,对自主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和竞争价值估计不足,总是一味重视企业的有形资产,而忽略了比资金、设备更为重要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第二,有的企业在对外宣传报道、经验交流活动中,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差,泄露自己企业还没有取得合法专有权的技术或经营秘密,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第三,由于“跳槽”人员的法律意识淡漠,不少“跳槽”人员在流动过程中,为了得到“新东家”的器重或作为今后工作的资本,将缺乏有效保护措施的原企业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带到新企业以提高自己的身价。加之作为“新东家”的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意识的淡漠,合法经营意识差,也顺理成章的接受了这些本属于其它企业的无形资产。有些企业甚至采取非法手段,通过“挖人”来窃取其他企业的商业或技术秘密。导致了这些企业知识产权的大量流失。第四由于交易方业务人员法律意识淡漠,把在正常业务交往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有意无意的泄露给第三人或自己使用。

2.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及制度的不健全是导致企业知识产权流失的直接原因

目前,国内许多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处于松散状态,知识产权管理无机构、无制度的现象十分普遍。首先,表现在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基本思想。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形成建立具有灵活反应能力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的,合理高效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的工作机制的基本思想。因此不能形成贯穿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其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不明确,管理人员缺乏,管理工作表面化。有的企业虽然开展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大都限于一般性的管理,并没有真正做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有的大中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的数量与企业规模很不相称;有的企业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员缺乏,整体管理能力和工作手段不足,与日益繁重的知识产权工作不相适应;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既未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未配备专职的知识产权专门人员。第三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差。一些企业虽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但是缺乏可操作性,使得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起不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

三、企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的建立

知识产权的流失现象已经成为目前困扰我国企业的现实问题之一,因为这些流失的无形资产一旦被其他企业申请保护并取得专有权就成为这些企业与自己竞争的砝码。企业因此会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企业除了要合理有效地利用国家各级知识产权机构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外,还应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内部环境。因此,建立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已势在必行。

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乏是目前制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因素。所以企业应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第一,企业领导者或决策者要加强自身学习,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改变过去对待知识产权的落后被动的观念,真正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列入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拓宽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第二,企业应通过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或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树立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第三,通过宣传、培训或企业文化建设等形式使普通员工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促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自觉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另外通过精神的、物质的或两者相结合的手段密切企业与员工的合作关系,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2.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工作机构的设立和人员的配备是企业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前提。机构的设立和人员的配备数量应该与企业规模相适应,既要避免人浮于事,又要保证工作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客观上要求有较强的专业意识和专业知识的人来实施,所以企业应培养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使其在掌握相关技术的基础上,还能够熟练掌握和驾驭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同时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避免互相推诿。

(2)企业知识产权专门机构应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以及具体实施策略。首先在了解各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长短利弊的基础上,选择对本企业最有利的保护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策略。比如对企业的一项新技术,是作为企业的技术秘密保护起来,还是申请专利加以保护;申请商标权时,是申请一个商标还是同时申请多个类似的商标;企业是否转让或许可其他人使用自己辛苦打造出来的商标;是否要打入国际市场以及如何打入国际市场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3)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企业知识产权专门机构应制定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科技开发、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文件化、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可通过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如企业章程、员工手册、企业内部保密制度等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有完备、详细的档案管理和废弃资料的销毁规定。最终使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保护。

(4)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职务成果的权属协议以及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保密条款。针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设置不同要求的保密义务,对于高级员工的流动,设置竞业禁止条款,使员工明确自己在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职责和法律义务,避免企业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被泄露,更好地维护企业利益。

(5)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合同法》等法律规范与交易方或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避免因企业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被对方泄露甚至使用给公司造成损失。

3.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的监督及预警机制

指定知识产权管理专项负责人,监督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市场监控手段,及时发现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及时进行取证及保存证据工作,采取和解、行政、司法等措施,积极实施维权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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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整体发展目标

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是企业在做了大量的市场调查以及各方面的企业发展规划以后制定出来的。因此,在考虑企业知识产权计划时也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许多高新技术企业都明确了企业整体发展目标和始终贯彻的企业文化。如佳能的“我们将以领先技术创造出最优秀的产品,我们有这样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柯达的“人人都会用”等美好的企业愿景和企?I文化。由此可见,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要想发展,首先就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以及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其次,根据这类企业整体发展目标和企业文化特点,为企业的高新技术制定相应的近期发展规划和远期发展计划。在合适的时机利用企业有限的资源,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和发展以及坚持企业文化的前提下,尽量的抓住每一个知识产权的发展时机,将知识产权计划作为企业的整体计划的一个重要部分来进行制定和落实。

(二)寻找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机会

对于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他们的知识产权发展机会都比较多。因为高新企业的立足之本就是产品中的高科技含量。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加大科研力量的投入,做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的相关规划。同时积极进行高新技术科研的创新研发工作,对于科研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依此逐渐调整企业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发展模式,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进入一个良性循环中,进一步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分析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

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都有其一定的目标和备选方案。而对于具体的知识产权发展方向的选择,要通过对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方向以及外部的企业整体发展趋势等,选择更为适合企业整体发展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发展计划。因此,客观详细的分析企业的内部知识产权发展条件和外部的知识产权发展需求,对企业正确的进行知识产权的发展规划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全面评估知识产权计划备选方案

备选方案给出了知识产权计划的几种选择情况,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对着几个知识产权发展备选方案进行评估。首先成立专家小组,利用经济学理论中的边际分析或者成本效益分析法进行理论意义上的综合评估。在组成专家小组人员的选择上,可以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进行一些企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科研部门等多个部门优秀人才,对其进行一些简单的企业其他运作模式的培训以及对知识产权相关理论的一些培训。然后组成专家小组对备案进行企业各个领域不同专业角度的详细评估。主要的评估形式首先采用无记名投票式的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发展备选方案的初步选择,然后把这些投票结果进行集体汇总。对投票汇总出来的各个备选方案的评估结果再次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之后重复这一过程,直到最后剩下一个最为合适的知识产权发展方案。同时在知识产权发展计划选择问题上,企业领导阶层的远见卓识同样能够起到显著的作用。我国有很多高新技术企业都是由一些有着独到见解的企业家进行大胆的尝试创新而大获成功的。然而这种类似于冒险尝试态度的高新技术发展规划本身的收益和商业风险是成正比的。

二、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大多数的高新技术产业,都有专门的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知识产权部门。而这类部门可以根据其具体机构构成进行分类:首先是总部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分部;其次是知识产权部与技术部结合进行管理;最后是法律部门的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而实际中,由于知识产权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性,大部分的企业都采取总部集中管理的管理方法。例如国外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般都属于总公司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经理进行统一管辖。这类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整个企业的管理机构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与技术部和经营部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发展运行核心。而同时与生产部和财政部一起组成了企业的组织管理核心。

(一)IBM知识产权的管理

IBM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就是第一种情况。企业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总机构。而在管理总部之下还设立有专门的法务部和专利部。法务部主要负责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事务,而专利部主要负责与企业知识产权有关的专利类管理事务。企业对企业内部知识产权采取的是中央集中式管理制度。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总部统一进行企业内部所有知识产权的管理事务。如在企业内部出现的总公司或分公司员工完成的发明、著作以及其他成果的知识产权都应该归企业总部所有,牵涉的这类情况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都有企业总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处理。而保障这种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合法性的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签署的关于类似情况处理规范合同“有关信息、发明及著作物同意书”。同时IBM各个子企业也要同企业总部签订“综合技术协助契约”。通过这两种协议的共同制约,详细而规范的规定了协议双方应该承担的义务以及享受的权利。以这样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来进行企业内部的所有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统一管理和调配。而这样的管理方式能够很好的提高企业内部所有知识产权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也能提高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管理效率,减少企业的知识产权类无形商业秘密泄露的问题。

(二)华为知识产权的管理

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形式主要是第二种情况。在华为公司的内部,主要有一个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内部大小知识产权的专业专职机构“知识产权总部”。而且华为公司对该部门的资源倾斜相较于其他部门来说,非常的明显。在知识产权总部中,有专门的从公司管理高层挑选出来的适合指挥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在这个部门领导之下,还细分为多个不同功用的科室。

三、对于知识产权相关人员的管理

(一)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管理

企业中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研发经过都是,有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人才进行了夜以继日的工作付出换来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固然重要,但作为这类知识产权的研发者们也要有足够的重视。如,我国的华为公司,管理部门中的知识产权总部就要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人员的管理工作。如负责为这类知识产权人才的选拔标准,以及知识产权人才科研方向,和企业内部的高新技术顶尖的专门人才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进行简单的培训,通过对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研发人员素质的严格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效率。

(二)对企业内部普通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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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5-0003-02

1 装备制造业的概念及其特点

通常认为,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进行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生产技术装备的行业的总称,即“生产机器的机器制造业”。是为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而制造各种技术装备的产业总称。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装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器装备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装备制造业七个大类。从装备制造业的概念和分类可以看出,装备制造业具有以下特点:

(1)范围广、门类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度强。装备制造业不仅涉及到机械加工业,还涉及到材料、电子和机械零配件加工等配套行业。因此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可以带动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并为各行业提供现代化设备。

(2)装备制造业是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及综合国力的战略性产业。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水映出一个国家在科学技术、工艺设计、材料、加工制造等方面的综合配套能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的技术实力、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因此,发展装备制造业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及综合国力的提升。

(3)装备制造业属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随着信息技术、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其他技术在装备制造业中的普及应用,越来越多的装备制造产业已经步入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日益增大,成为了国民经济行业中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

(4)装备制造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机会。装备制造业属组装式工业,与流程式工业相比,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同时由于装备制造业与其他的产业关联度较高,其上下游产业的发展也可增加相应的就业人数,对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的作用。

2 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现状

经过近些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装备制造业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规模较大、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产业体系。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显著提高,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部分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跃居世界前列。特别是在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我国装备制造业在发展规模、自主创新、新产品开发、产品结构调整、市场占有率、产业链形成等方面均取得了更大进展,我国已经成为装备制造业大国和“世界加工厂”。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装备制造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基础制造水平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受近两年国际经济形势影响,我国装备制造业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势头明显趋缓,部分行业或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有远见的企业着手寻求真正意义上的核心竞争力,并将目光转移到创造性的自主发展上来,进而关注自主知识产权。

但是受整个国家教育、经济、技术基础和法律基础以及企业自身经营规模、管理水平、技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装备制造业的知识产权现状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随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专利申请数量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总体专利质量仍然不高,且存在大量“垃圾”专利;(2)大多数企业,甚至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创新能力较弱,甚至没有自主核心技术;(3)有关创新激励和知识产权促进政策不够完善,不能有效激发企业或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4)知识产权法制环境不够健全,造成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很低而维权成本很高;(5)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尚不完备、专业人才不足,不能为企业提供很好的知识产权服务;(6)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仍很薄弱,特别是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使得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难以开展。

3 知识产权战略对装备制造业的意义

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地区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标志,其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企业的普遍认可。对装备制造业而言,制定并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对加快企业以及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我国装备制造业目前仍处在奋力追赶期,市场竞争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更能凸显其价值。装备制造业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战略,能够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防止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充分发挥知识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内外成功企业的大量经验证明,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其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

(2)有利于提升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装备制造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弱,在发展初期主要是走技术模仿与引进的路子,但是单纯的模仿并不能获得装备制造业的真正发展,根本的出路仍在于自主核心技术的研发和掌握。而装备制造业作为基础性产业,关乎国家经济命脉,其发展对于国家的战略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3)有利于带动全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由于装备制造业涉及范围广、门类多,且位于国民经济的底层基础位置,因此开展装备制造业的重大项目研发可以带动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从而带动全社会科学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而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也必然会对产业下游企业乃至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产生示范和影响。

(4)有利于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纵观世界工业强国无一不是装备制造业强国,装备制造业在发达国家的工业总量中均占有较大比重。这就导致了装备制造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水平直接反映出一个国家在科学技术、工艺设计、材料研制、加工制造等方面的综合配套能力,并决定了该国国民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效率、产出水平的高低和其他各产业的竞争力状况。因此装备制造业在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下的发展对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

4 促进装备制造业的知识产权对策

4.1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知识产权社会保障机制

(1)推进知识产权兴企兴业工程。出台政策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项目扶持等手段鼓励企业从事自主创新研发工作;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创新联盟;支持企业通过购买、许可以及兼并、贸易等方式获取知识产权,着力打造产业技术高地。

(2)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惩治力度,依法惩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领域和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同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努力形成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机制。

(3)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

(4)加强行业内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特别是国际科技合作与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设,降低企业研发风险,提高企业应对和处置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5)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申请、资产评估、交易转化、司法鉴定以及维权诉讼等服务业发展,为推动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6)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提高企业内部高层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和研发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相关知识产权知识,努力培养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4.2 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内部机制

(1)提高企业内部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意识,特别是要加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

认识。

(2)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包括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程序和系统的知识产权培训计划等。

(3)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其作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企业全面发展的核心战略纳入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

(4)建立和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包括信息情报收集机制、分析处理机制和预警机制等等。

(5)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和奖励机制,鼓励研发人员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实现员工个人利益和企业发展

双赢。

(6)建立系统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利用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形式切实加强企业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且建立各种应急机制。

(7)加大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力度,做好知识产权的创造、实施、转让、许可以及投融资等一系列工作,使得知识产权能为企业带来实际的利益和好处。

4.3 结合实际,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业

装备制造业是战略性产业,是地区科技实力、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因此发展装备制造业一定要充分认清自身优势和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经济、科技、教育等的基础条件和传统产业发展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要突出优势、强调特色、重点发展、全面带动;要依托本地区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形成产学研结合的良好机制,加强地区特色传统装备制造业关键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整合区域内技术优势,形成技术联盟,共同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特色技术领域和产业技术高地,确保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确保本地区装备制造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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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是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可持续发展并列的国家重要发展战略。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得到大力推进和深入实施,然而,在实践中还存在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相混淆、等同或分离的误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还未充分发挥出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厘清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之间的关系,对更好地发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至关重要。

一、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互补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强调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面发展;由确权保护到全面发展,彼此构成了平面与立体的互补关系。

1、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确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制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各类法律制度的总和。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工商业标记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1]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支配的权利,知识产权属于一种对世权、支配权。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划界实际上就是对知识产权的确权,确定将哪些客体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之中。知识产权法制通过有效地调整因确认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内容公开、授予知识产权权利人独占、许可或转让等权利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法通过确认智力成果权,明确了智力成果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从而激发智力劳动创造者的创造热情,促进科技进步,使知识产权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2、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的全面发展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主体为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增创竞争优势并扼制竞争对手,掌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综合手段,谋求实现最佳社会经济效益的具有深层次、全局性、竞争性、对抗性的方略和举措。知识产权战略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彻底改变了以往法制对知识产权单一保护的状况;知识产权战略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注重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综合能力;知识产权战略针对所面临的形势及其竞争目标,引领创新主体以全面筹划和掌控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手段来参与竞争,从而赢得战略发展的主动权。相对于知识产权法制而言,知识产权战略实质上是对如何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法制的总体谋划,它突出了知识产权全面发展的战略运筹。

3、法制与战略构成了平面与立体的互补关系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到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从单纯强调“保护”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面协调和科学发展的新跨越。知识产权法制侧重于对实现知识产权确权的切实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侧重于对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战略目标的总体推进,为知识产权法制保护的有效实施指明了方向,弥补了知识产权法制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再创造方面的不足。因此,知识产权法制确权保护是实施并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和支撑,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法制的航标,发挥着引领知识产权法制不断健全与完善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系统推进,拓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方向。知识产权战略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方位的运筹,涵盖了知识产权从创造到其运用价值实现的全过程,构成了知识产权立体式发展的体系,是对处于平面(基础)层面的单一法制保护的有效拓展延伸。知识产权法制与战略构成的平面与立体的互补关系,对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互动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强调对知识产权攻防竞争的战略谋划;维权保护是手段,攻防竞争是目标,彼此构成了保护与竞争的互动关系。

1、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制在强调对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所谓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是指依照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是将法律与制度结合起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知识产权执法是对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有效手段,而知识产权的执法权限和执法手段需要知识产权法律赋予。法制对知识产权的维权保护是加速知识产权运用的基础和支撑,如只有有效阻止和打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著作权侵权和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产品的行为,才能规范市场秩序和鼓励创新,才能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的社会经济价值,才能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的再创造和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的维权保护正是激励知识产权由创造走向运用的保障,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使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地位得以巩固、使知识产权的运用价值得以实现,从而激励人们致力于创新、创造,支撑知识产权可持续发展,从而使知识产权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2、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的攻防竞争

知识产权攻防竞争是指权利主体以知识产权竞争为核心目标,进行全局性竞争谋划,以对抗竞争对手并赢得竞争优势的一种策略。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推进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是以知识产权防御策略和进攻策略为核心切入点的知识产权维权,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发挥知识产权财富资源的作用。如在国际经贸中通过主动运筹知识产权对技术的垄断与反垄断、知识产权对市场的控制与反控制、知识产权对贸易的限制与反限制等一系列策略和举措,把知识产权特别是核心知识产权提升到引领和驾驭现代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充分体现出知识产权的独特优势和市场价值,进而成为抢占技术制高点和市场制高点的核心竞争力。为达到有效维护知识产权并赢得竞争优势的目的,知识产权攻防竞争通常是一种交叉结合、协同推进的策略。权利主体通过知识产权进攻策略拓展自身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对竞争对手加以制约或设置壁垒,实现以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或自主标准长期占领市场,实现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的目的;同时,通过知识产权防御策略建立坚固的防线,防御竞争对手采用知识产权进攻或反进攻手段所形成的限制。

3、法制与战略构成了保护与竞争的互动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是通过维权保护手段来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激励创造,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但毕竟单一的维权保护手段还不足以对知识产权运用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还仅仅停留在满足于静态的维权保护手段,则无法取得国际市场竞争的制高点。而知识产权战略则是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手段的基础上,前瞻性地运筹知识产权攻防竞争的策略来加速对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并赢得竞争优势,发挥知识产权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核心作用。实践表明,知识产权运用是自主创新的落脚点、知识产权创造的主要目的和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途径,如果不能对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也就失去了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知识产权法制是维权保护的基础,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拓展延伸,更是深层次的维权保护手段。因此,建立一个知识产权法制保护与知识产权战略运筹协同推进的互动体系,将是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实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战略之策。

        三、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制的互融关系

知识产权法制强调对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而知识产权战略强调对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规范管理是系统运筹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彼此构成了互融关系。

1、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

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是指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的规定,对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等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健全完善,所开展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是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的有效保证。知识产权法制强调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其侧重点是在制度层面上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把握,为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满足知识产权确权和维权对法律的需求。笔者认为,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不仅是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法制的显著标志,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属于国家战略性资源的知识产权宝贵财富的最大的发崛和集聚,对发展知识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2、知识产权战略强调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

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是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在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全方位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所开展的以知识产权攻防策略为主导的一系列活动。当今,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和运作,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知识产权战略以激励创造为基础、有效运用为目的,依法对知识产权进行系统运筹。知识产权的系统运筹遵循市场规律,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建立有序、规范的知识产权竞争机制,使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实现知识产权效能的最大化,进而提高知识产权经营者的市场竞争力。

3、法制与战略构成了管理与运筹的互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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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特色新兴产业为主线,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优化制度资源、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诚信竞争、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为契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在我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政策引导,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进一步提高每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发明专利申请数和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提升服务全区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围绕创新体系建设,完成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进程,着力培育有利于区域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近三年具体目标

1.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围绕创新驱动引领转型发展,进一步修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将知识产权纳入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

2.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持续增长,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量比例明显提高,每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分别达400件和32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8件。注册商标申报件数位列全市前茅。

3.加速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积极引导、推动、扶持一批专利技术产业化企业,提高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专利产品占工业产品产值的比重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鼓励企业及时转化自主知识产权专利。重点支持6项专利技术实现产业化,扶持培育4个高新技术企业依靠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实现产值上亿元。帮助企业组织实施省、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新增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企业40家以上。

4.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完善执法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务实开展维权托管、专利保险等工作,依法公正、高效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等行为,依法维护和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遏制侵权盗版等现象。

5.强化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切实将《专利法》、《质量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六五”普法内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领域,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和浓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6.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发挥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服务管理。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知识产权联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支持和引导行业开展维权活动,增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力度,知识产权培训人数达500人,新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60名,知识产权后备人才10名。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优势,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平台,选派企事业人员到高校学习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对知识产权政策把握、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三、工作重点

1.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充实力量,强化职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和发展知识产权(专利)、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新增1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指导各级专利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快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托高等院所和佰腾科技有限公司,建立资源共享、高效运作、服务有力的一站式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辖区企业及个人提供科技创新综合。

2.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落实专利资助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各级专利和品牌商标,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名牌产品,切实提高全区知识产权整体水平。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目标。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动银企对接,促进知识产权评估、入股、许可、流传、交易、质押、融资等各个环节有效衔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3.加快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步伐。认真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投入,强化服务,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政策,不断提高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和自主知识产权经济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装备制造等五大战略性新型产业,加大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力度,培育一批专利大户,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企业集群,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自主知识产权高地。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争取和落实各级扶持政策,积极开展专利价值分析试点,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专利转化运用,鼓励企业实施和运用知识产权成果,加速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

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大科技、工商、公安、文体、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及时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维权托管工作制度,加强与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大学专利培育和营运中心的联系与协作,为托管企业提供良好的专利维权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自我保护机制,申请涉外专利,注册涉外商标,参与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5.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搭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平台,充分利用辖区高校的学科优势,整合资源,搭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平台,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畅通、对接需求,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针对企业负责人、业务主管和专职人员,开展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工程师和知识产权人。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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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法规日益完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多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迈上了新台阶,截止至2015年,我国发明专利年度申请受理量首次超过100万件,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持续稳固。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战略转型期,国家层面也提出了“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明确了知识产权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知识产权服务属于技术与知识结合的服务类型,经济附加值较高,其对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支撑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切实做好知识产权服务,有利于提升企业创新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强市的重要手段之一。

大连市作为国家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开展也相对较早,目前,已经探索开展出了一条知识产权顾问特色服务路径,对提升本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但同时也应当指出我市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在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内容、服务体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作者借此文对如何构建我市知识产权顾问服务体系进行相关探讨研究。

2 大连市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工作概述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大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大连市企业知识产权整体应用能力,提高科技创新活力,大连市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启用了大连市知识产权顾问团工作机制。该项工作依托我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资源,选择创新能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作为顾问对象,调研企业知识产权应用现状,充分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工作相关解决方案,协助企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编制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并开展专利信息运用、知识产权培训、政策宣传、维权援助、专利技术转化等多方面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能力。

3 大连市知识产权顾问服务特点

3.1 知识产权服务类平台基础功能日益完善。自知识产权顾问团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围绕专利信息服务、专利技术转化服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等知识产权顾问服务类型,先后开发建设了大连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大连市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大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大连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等基础平台,为我市知识产权顾问服务提供了知识产权信息数据保障。

3.2 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对象数量逐年增加。自知识产权顾问团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建立知识产权顾问服务企业库,专利信息服务QQ群,逐年吸纳我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高校院所、以及我市重点行业技术领域内对专利信息运用服务需求迫切的企业成为服务对象,发展成员百余名,主要为成员提供日常专利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方面的咨询服务,随时解决企业在日常知识产权、专利信息运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通过加强成员间沟通交流,建立成员间的知识产权、专利信息运用方面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的共享机制,建立网上知识产权、专利信息利用日常顾问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3.3 采用知识产权网上平台顾问咨询服务与网下(现场)走访顾问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顾问对象提供知识产权特色服务。自知识产权顾问团工作开展以来,设立了知识产权顾问专家库,顾问团专家成员包括政府、企业、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人员,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科技评估、投融资等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商标、版权等领域专业人员。并组织行业内相关专家,通过知识产权网上平台顾问咨询服务与网下(现场)走访顾问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顾问服务对象提供网上及网下知识产权顾问服务。近五年,实地走访了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专利信息检索、分析预警、专利信息运用技能培训、专利申请、专利管理、维权援助、专利技术转化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特色顾问服务,增加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意识,提高了企业专利信息运用能力,为企业提高技术研发起点,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提供了专利信息保障。

4 大连市知识产权顾问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今后,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顾问服务体系将对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作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4.1 扩充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内容,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功能。现阶段,由于我国的专利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的申请授权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版权由国家版权局管理,植物新品种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管理,地理标志由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负责,因此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也比较分散,知识产权顾问服务范围目前也仅局限于专利顾问服务工作,知识产权顾问服务功能有很大部分缺失。因此,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各类知识产权职能部门,扩大知识产权顾问服务的内容,尽可能囊括所有知识产权顾问服务类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功能,建立以专利信息顾问服务为核心,兼顾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多种知识产权信息的全方位、立体化知识产权综合顾问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