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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基本要求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8 09:32:4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审计的基本要求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审计的基本要求

篇1

1、要有一个好的领导者,有魄力和毅力,有远见,带领整个团队不断进步;

2、要有各个领域的几个精英人物;

3、团队里可以有普通人,但不能有心术不正的人,这样的人会让整个团队蒙羞;

4、要不断加强团队之间的默契,看清每一个人的优点与缺点,以便以后更好的合作。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高水平的职业形象。辅导员是教育者与管理者的统一,辅导员的职业形象对于学生的发展具有外在的示范性与内在的感染性。 因此,辅导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对祖国的命运与前途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具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四化”的实现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对学生要有博大无私、深沉久远的爱,要尊重学生、信任学生、理解学生。

广阔的知识层面。辅导员首先应该具备相当质量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这是维持正常教育管理和不断完善自我的基本前提。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也应从学科交叉、学科对比和学科渗透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这些都要求辅导员具有多元的知识结构。

互动式的教育交往方式。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辅导员要与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中的教育力量进行多向的交往。首先是师生互动,要使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就离不开与学生的沟通,必须建立“教学相长”的平等关系,要注重学生的主体作用;其次,与其他教师相互合作、相互支持,才能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完善的能力结构。辅导员应具备基础能力、教育管理能力、科研能力。辅导员身处学生工作第一线,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由辅导员来分析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对辅导员本身的教育管理能力的提高,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篇3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

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000元。

4、恩格尔系数低于40%。

5、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

6、是城镇化率达到50%。

7、是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20%。

8、是大学入学率20%。

篇4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和基本保障。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三农”倾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投入力度,在农村建立大病、重病统筹机制。建立城乡衔接、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物质基础。总的要求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形成总量平衡、品种多样、安全可靠和营养丰富的农产品生产格局。要加快发展农区和牧区畜牧业,保护和利用好渔业资源,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良种良法,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的节约型农业。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支撑。要坚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全面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权、确地到户,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机制。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推进以乡镇机构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乡村债务化解工作。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整体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发展农村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篇5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本文着重讨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即上述引入原因第二点中的情形。

一、案例简介

2010年2月11日,彭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0年11月24日被授予专利权,授权公告号为:CN201653475U,目前仍处于授权保护期间。彭某还于2010年7月1日就同一发明提出另一项国际申请,要求了2010年2月11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并于2011年5月13日进入国家阶段,于2011年11月9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本案并非普通的国内申请而是国际申请,在面对该申请时,通常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该案所要求的优先权是否属于本国优先权;

2. 该在先申请已经被授权,是否能够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3. 国际申请提出时,在先申请是否被视为撤回;

4. 如何进行实质审查,避免重复授权。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审查指南》中对与该类案件的操作指导。

二、“指南”中对于此类情况的处理方法

结合图1,我们来详细看一下《审查指南》中对于上述问题所给出的解答。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的《审查指南》,简称为06版指南,2010年2月1日起执行的《审查指南》,简称为10版指南,06版指南第三部分第一章“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初步审查和事务处理”第5.2.5节和10版指南第三部分第一章“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初步审查和事务处理”第5.2.6节都明确给出了前三个问题的答案:

1. 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

2.由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判断的时间点为“提出后一申请时”,而结合本案,提出国际申请时,在先申请并未被授权,因此,初审不会发出优先权视为未要求通知书,且该案未出现其他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或者优先权不成立的情况,因此,本国优先权成立;

3. 由于国际申请的特殊程序的特殊性,初审也不会对在先申请作为视为撤回的处理。

由此可见,初审阶段已经解决了上述前三个问题,在处理该类案件时,认定其国内优先权成立,并且不对在先申请作为视为撤回的处理,而是将问题4留给实审,那么实审又该如何操作呢?

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国际申请,由于其特殊性,既享受本国优先权,又不对在先申请进行视撤,因此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实审过程中还会遇到其他各种问题。

三、实审相关问题的思考

我们在案例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图2继续图1的流程,探讨实审过程中在面对该类申请时将碰到的各种情形。

情形1:优先权成立,在先申请已被授权

06和10版指南第三部分第二章“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第5.6节仅指出:为防止重复授权,对此两件专利申请的审查,适用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节的规定。

结合本案,由于实审程序的进行过程中,在先申请已经被授权,且本案是新案,当满足其他授权条件时,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申请人修改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避免重复授权,且要注意修改之后的权利要求是否仍然与在先申请属于相同的主题,优先权是否能够成立。

本案是过渡案的情况与新案的处理方式相同,但本案如果是旧案则应当根据06版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2.2节的规定,根据原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指出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申请人可以放弃已经获得专利,也可以撤回或者修改尚未被授权的申请。

情形2:优先权成立,在先申请未被授权

当满足其他授权条件时,分别就两件申请分别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或者修改,从而避免重复授权的问题。

情形3:出现其他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或者优先权不成立的情况,在先申请公开在国际申请的申请日之前

10版指南在第三部分第二章“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第5.6节相对于06版指南明确增加了:如果出现了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或优先权不成立的情况,则在先申请可能成为破坏该国际申请新颖性的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无论在后的国际申请是否进入国家阶段,在先申请都可能破坏该国际申请的新颖性或创造性。

情形4:出现其他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或者优先权不成立的情况,在先申请公开在国际申请的申请日之后

由于新旧专利法关于“抵触申请”的判断原则的改变,导致处理方式也带来区别。

如果是新案、过渡案,按照新专利法的规定,在先申请可能成为破坏该国际申请新颖性的抵触申请,如果在后申请的所有技术方案都已经记载在在先申请中,在后的国际申请将不具备授权前景。

如果是旧案,按照原专利法的规定,在先申请并不能构成抵触申请,当满足其他授权条件时,其处理方式与优先权成立时,完全相同。

篇6

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确保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

(一)严格要求、质量第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适应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对注册会计师职业提出的要求,具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社会认可度。

(二)择优选拔、稳步推进。试点初期,应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少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根据具体情况,再择机审慎扩大试点范围。

(三)自愿申请、强化审核。符合要求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可自愿申请参加试点。财政部、证监会要强化审核,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防范不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二、审核推荐机构

财政部、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参加试点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成员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有关人员组成。

三、基本要求

委员会从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择优选择参加试点: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从事过H股企业审计业务或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

(二)上年度业务收入(含境内、外分支机构收入,下同)不低于30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0万元,且证券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不低于30家;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400人,其中通过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数不少于300人;

(四)(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每人不得超过25%;

(五)治理结构、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者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属某一国际会计公司的成员所。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可以申请参加试点,但应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实质性合并程序。实质性合并程序包括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公告、交回被合并方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等。完成实质性合并程序的,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上年度业务收入”可以合并各方上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汇总计算,第(三)项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也根据同一原则认定。

四、优先考虑因素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对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优先考虑:

(一)高级管理团队关系和谐、年富力强的。

(二)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的。

(三)具有较强的执业责任承担能力的。

(四)组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的。

五、申请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参加试点工作,应当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参加H股企业审计试点工作申请书(含申请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在H股审计试点工作实施前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执业经历的情况说明及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或者预期能够承接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收费情况表(附表2)、证券业务情况表(附表3)以及由其他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特别说明符合基本要求第(二)项的情况。

(五)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和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监管系统()打印的股东/合伙人情况表和注册会计师情况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治理结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香港成员所的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成员所相关协议复印件。

(八)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的情况说明。

(十)职业保险保单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说明。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在管理公司范围内实现品牌、业务管理、资源调度、质量控制、教育培训和信息技术平台实质性统一的情况说明。

(十二)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涉及本办法第三条中合并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合并协议复印件;在公开媒体的合并公告复印件;被合并方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交回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说明。

因办理工商手续、业务衔接等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交回被合并方的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和(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出具经合并双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主任会计师签章的承诺书,明确承诺在办理完毕相关工商、业务手续后立即交回相应证书。延期交回证书的截止时间不得迟于2009年12月31日。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会计师事务所,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工作程序

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本方案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网站和证监会网站进行公示。

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初审公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委员会。委员会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对初审公示和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评议。

篇7

二、审计结论承担较高审计风险,须加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针对人的评价,事关评价准确性的要求自然很高,但当前的情况是,审计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而人力又有限,无形中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高风险。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是群众期望值高的综合性审计工作交办的任务,其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不仅要求审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高的政治综合素质。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研究

(一)科学区分经济责任界限,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问题

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准确科学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分清经济责任界限十分重要。由于审计对象不同,领导的责任也不同,对责任的界定也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责任界定中,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济责任主要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这些责任,审计人员要认真研究责任带来的经济后果,做出正确的判断,最终作出对被审计对象责任的评价。

(二)建立健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标准,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

要把握三方面的责任推定,比如通过对被审计对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审计后,应先分项作评价,然后再综合评价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

(三)加快审计评价方法的应用研究,选择恰当的评价方法

审计人员在选择评价方法时大体一个原则:尽可能的选择最合理的定量评价法。为此,审计评价的内容要满足基本要求和突出的“三个重点”。满足的基本要求即“不越位”、“不缺位”和“不错位”原则。“三个重点”就是突出对审计工作实绩评价,突出对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评价,突出对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可持续发展情况的评价。

篇8

2关于广播电视播控系统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等保规范

广播电视播控系统是广播电视信息系统中最核心的部分,因为它承载了安全播出大部分的工作。根据《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中的要求,我台广播电视播控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是三级。在《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简称《基本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安全保护等级三级的广电播控系统的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基本要求》中指出,各播出单位要建立纵深防御体系,采取互补的防御措施,进行集中的安全管理。安全保护等级三级及以上的信息安全系统要求建立有统一的安全策略、统一的安全管理制度下的安全管理中心,它负责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个安全控制组件(即基本防护要求)的连接、交互、协调、协同工作,使之提高整体的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播控系统位于纵深防御体系的最内层,电视播控系统的网络安全建设文/马文丽本文通过对我台电视播控系统的网络安全现状的分析,结合广播电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要求,提出使用入防火墙、入侵检测、审计服务器等技术措施,登录访问控制、数据安全管理等管理措施,更好的保证广播电视网络安全。摘要网络防御措施级别要求相对较高,安全管理中心应将与播控有联系的各个部门网络边界的安全策略,提升到播控系统的安全等级。以保证播控系统的网络安全。《基本要求》中提出了从物理上、技术上、管理上,三个方面出发采取由点到面的各种安全措施,其中包括结构安全、边界安全、终端系统安全、服务器端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备份与恢复六个具体方面,保证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3技术措施

基于《基本要求》提出的具体安全防御措施,结合我台播控系统的网络现状,本文以山西卫视高清频道网络为例(网络拓扑图见图1),提出使用防火墙、入侵检测和审计服务器相结合的技术措施,能有效的防范来自于广电传输网OTN中的威胁源所带来的损害,进而能保证播控系统的边界安全,与外网的数据交换安全。

3.1防火墙

防火墙是设置在被保护内网和外网之间的一道屏障,它可以控制被保护网络的非法访问,检查网络入口点信息交换,根据设定的安全规则,对通过防火墙的数据进行监测、限制和修改,过滤掉特定网络攻击和不明站点的访问。防火墙可以提供对系统的访问控制,仅允许外网访问某些内网主机和某些端口及服务;它可以过滤不安全的服务,仅允许HTTP、FTP、TELNET、SSH等信息系统使用的协议通过;它可以设置IP与MAC地址绑定策略,绑定后只有特定地址的网络主机才能访问防火墙,有效防止网络地址欺骗;它可以使用有效的数字证书来区分网络用户,并可以给予不同级别用户不同的访问权限;它可以提供对流量的识别和控制功能,限制网络连接的数量以保证重要业务的正常运转。

3.2入侵检测

入侵检测通过收集和分析网络行为、安全日志、审计数据、其它网络上可以获得的信息以及计算机系统中若干关键点的信息,检查网络或系统中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的迹象。入侵检测可以监视、分析网络及用户的活动,审计用户和网络中的异常模式进行统计分析,识别已知的网络攻击活动模式并向用户报警;当一个入侵正在发生或试图发生时,入侵检测系统会立即记录并向用户发动预警,而且它还能自动抵御这些攻击,如切断网络连接或者配置防火墙使之能拒绝这些地址的连接;它可以对重要程序进行完整性分析,一旦这个程序被攻击,立即从备份文件中提取相应的原始文件,恢复重要程序中被攻击的部分,恢复程序原有功能。

3.3安全审计服务器

安全审计是指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利用记录、系统活动和用户活动等信息,检查、审查和检验操作事件的环境及活动,从而发现系统漏洞、入侵行为或改善系统性能的过程。在此基础上使用审计服务器能实现日志的集中管理,各设备、服务器内的安全事件收集,建立应急预警体系。审计服务器可以收集和记录各个系统、应用和网络活动的日志,完成事件的格式化和标准化工作;它可以集中长期存储收集的日志,以及所有的管理配置信息,保证记录的可靠性、安全性、完整性,同时还提供快速检索和统计报表;它对收集的风险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和监控,并提供资产分析、风险展示、事故响应等功能;它提供C/S管理方式,安全管理中心可以实时监控数据,并实施安全策略调整方案。审计服务器监听口不配置IP地址,使原有的网络不发生改变,使部署变得更加灵活。综上所述,使用防火墙、入侵检测和审计服务器相结合的技术措施,能按照《基本要求》提出的安全策略进行部署,满足播控网络的安全防护功能。

4管理措施

广播电视播控网络安全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能单靠某些技术措施,还需要依靠全面的管理措施才能稳固的提高播控网络的安全。《基本要求》中还对网络安全管理提出了更为全面的建议和要求。结合我台网络管理的现状,本文提出了要加强登录访问控制和数据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管理措施。

4.1登录访问控制

登录访问控制是指对登录网络设备的用户进行身份鉴别。本文建议应对播控系统的所有用户(包括上载编单和系统管理员)都要实施单人单密码制度,对所有登录访问的用户名和密码都要制定复杂度及定期更换制度;对关键设备的登录操作要有两人及以上系统管理员在场,并联合操作;启用系统或应用中的登录超时和登录失败功能,失败后要求更高权限的系统管理员才能恢复登录;实行业务和系统管理分散授权的制度,分离网络安全风险;制定统一的上载介质制度,禁止使用U盘,关闭不必要的服务和端口,制定定期系统升级和病毒库升级方案,系统漏洞补丁定期维护方案等,保证播控系统的网络安全。

4.2数据安全管理

数据安全管理是指可以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并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在数据完整性遭到破坏时的数据恢复方案。本文建议使用备用机房对重要节目和业务信息进行异地备份,并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如果本地业务遭到攻击或发生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可以启用备用机房应急播出,保证播出安全。

5总结

广播电视播控系统的网络安全是广播电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的最重要一环,我们要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通过技术和管理各项举措,建立和完善播控系统的网络安全规范。在网络攻击日新月异的现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网络安全规范建立了也不是永恒不变的,是需要持续改进的。这些技术和管理措施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网络安全评估,遇到不符合安全等级标准要求的就要立即整改。只要我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加强了,操作网络设备时使用安全行为,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与就能有效的保证网络安全。

参考文献

[1]张瑞芝.智能广电大潮中信息安全工作的思考[J].广播与电视技术,2015.

篇9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政府审计维护粮食安全的依据及路径选择

收录日期:2012年2月22日

一、政府审计维护粮食安全的基本依据

粮食安全是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理所当然包括粮食安全。我们认为,审计维护粮食安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依据:从理论上分析,政府审计维护粮食安全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拓展的现实需要;从法律上的要求,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政府审计的法定职责;从现实层面而言,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

(一)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拓展的现实需要。按照“受托经济责任观”这一审计学说,审计是随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并随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的。政府审计产生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确立,其首要或根本目标就是促进政府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切实有效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要求政府承担保障和维护国民吃饭的责任。政府审计作为促进政府全面有效履行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一种监控机制,其功能也随着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而不断拓展。因此,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拓展的现实需要。

(二)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政府审计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2006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第一章第一条中将立法的目的规定为:“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粮食安全是“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与“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两项目标的重要基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系到国家成本与国家效能,对国家经济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条件就是国家经济安全。因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政府审计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

(三)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是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2008年刘家义提出了“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这一重要观点,指出“应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在“国家审计免疫系统论”这一观点下,政府审计的功能就是通过发挥经济监控作用,使国家机器能够健康有效运行,而粮食安全是“国家机器能够健康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理所当然是政府审计的重要保护对象。因此,政府审计维护粮食安全是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要求。

二、政府审计如何维护粮食安全

政府审计要有效发挥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的监测、预防、预警、纠偏及修复作用,必须依赖于一定的途径;此种途径是联系国家粮食安全与政府审计工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结合当前国家粮食安全形势,政府审计可以通过以下路径充分发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作用:

(一)明确粮食安全审计的目标、对象和内容

1、完善政府审计目标。政府审计目标是政府审计行为活动意欲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政府审计目标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审计职能的发展而发展。当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要求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成为政府审计的基本职能时,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就理应成为政府审计的基础目标。

2、深化政府审计对象。政府审计部门通过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可以在不同的领域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当前,我国政府审计在维护资源环境安全、制度与政策安全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因此,通过深化政府审计对象,大力推行资源环境审计、制度合理性审计、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横向拓宽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领域,能够有效发挥政府审计在上述领域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作用。

(二)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实现机制

1、建设粮食安全审计预警机制

(1)构建粮食安全审计预警系统。粮食安全审计预警系统的构建可以综合利用政府审计各项工作所收集到的信息,纵向深化政府审计工作成果的利用,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系统与事前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功能。

信息收集系统通过审计活动,负责归集各种经济安全信息;信息评估系统利用收集到的粮食安全信息,对国家粮食安全运行中的风险进行评估;信息分析系统,通过评估出来的风险级别,对国家粮食安全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结果发出粮食安全警报;信息处理系统利用特别审计权,负责对发现的国家粮食安全风险因素进行处理。

(2)设计粮食安全审计预警指标体系,构建粮食安全审计综合指数。我们认为,可以设计一套粮食安全审计预警指标体系,包括生产、储存、流通和消费四大领域。上述四大领域之下,分别设计一些主要指标。各领域主要指标的选取以政府审计科学研究与实践经验,设置各指标相应的安全值范围,并赋予相应的权重。通过比较审计工作中所收集到的各项指标实际值与安全值范围,就可以识别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因素。

通过计算粮食安全审计综合指数,并与预先设定的安全值范围进行比较,就可以对国家粮食安全进行评价,并根据情况进行预警。

2、完善调控、协调机制。国家粮食安全是在粮食生产、流通与消费之间进行有效平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因素众多。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要建立与国家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机制,充分利用财政、农业、央行和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信息,这实际上是一种调控与协调机制的体现。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家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J].审计研究,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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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在内部审计专业胜任能力需求框架下进行

1999年的《内部审计专业胜任能力框架》(Competency Frameworkfor Internal Audit,简称CFIA)中,讨论了使内部审计人员能够称职完成任务所应具备的属性,包括两种类型,即认知技能和行为技能,前者被细分为技术技能、分析设计技能和鉴别技能,后者被细分为个人技能、人际技能和组织技能;2004 年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标准》(Standards for the Professional Practice of Internal Auditing,简称SPPIA),其中包含有《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Internal Audit Code ofEthnics),它不再对内审人员行为规范进行简单罗列,而是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要求和行为规则,其中基本要求包括正直、客观、保密和胜任,行为规则是对基本要求的细化;2009 年又颁布了《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Practices Framework,简称IPPF),其中的“职业道德规范”是根据2001 年内部审计新定义调整的,并确定为“强制推行部分”。

我国对于专业胜任能力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2003 年制定颁布了《内部审计准则》,在一般准则中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并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2003年中国内审协会还参考IIA 的《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颁布了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国道德文化观念和我国内部审计实际情况制定了11 条规范。目前,理论界现有的研究的框架结构如图1所示。

根据图1可知,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需求判断源于胜任实务和关键角色。其中胜任实务是个人根据其具备的显性胜任能力体现在实际审计业务操作中的胜任程度,关键角色是个人根据其具备的隐性胜任能力体现在不同角色工作中的胜任能力,通过关键角色和胜任实务在专业胜任能力标准结构下相互结合,得出内审人员是否胜任的结论。

我国内部审计专业胜任能力主要内容的构建是为了企业能够选择、聘用合格甚至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也是为了对现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评价。因此,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应遵循专业胜任能力的需求框架进行。

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应满足内部审计变化对其素质的要求

根据200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最新定义,内部审计的最新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内审服务由确认服务向确认与咨询服务并举转变;第二,内审的目的是为企业增加价值;第三,内审关注的重点是企业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流程。与新定义相对应,IIA又提出了内部审计作业的定义:一个部门、分支、咨询小组或者其他从业人员提供的独立、客观保证和咨询服务,其目的是改善组织的运营并增加组织的价值。内部审计作业通过提供系统、完整的方式评价和改善组织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流程等,从而有助于组织实现目标。

内部审计的这些新变化迫使内部审计人员面临三大挑战:一是专业知识与管理能力的更新与提高;二是内审人员风险意识的提高;三是沟通和人际交往协调能力的提高。

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分层次进行

(一)培训对象应分层次

《准则》第九条规定:“继续教育应当区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项目负责人和审计助理人员三个层次,突出重点、按需施教”。这三类人员在内部审计工作中肩负着不同的职责,他们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针对不同的内部审计工作岗位,继续教育在内容上应有所侧重。比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加强学习和研究提高指导本单位(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而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学习和研究独立完成一个审计项目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内容应分层次

培训内容应从实际出发,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充分考虑内审人员的实际需求,根据职称、岗位不同,分高、中、低三个层次调整培训内容。教师可结合国内外当前形势为学员提供最前沿、最新颖的课程,也可结合实际工作中典型性、代表性较强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层次讲解,具体内容可涵盖审计与会计、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与沟通、信息技术、数学、统计学、经济学、商业法规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同级别的培训可安排在不同时间进行,有助于内审人员按需选择。

内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形式应多样化

(一)课堂讲授

课程讲授应以引导为主,讲授为辅。课堂讲授是继续教育的主要环节。课堂的作用是给教师和学员提供一个共同交流的场所或机会。在课堂讲授中,教师应从原来的主角逐渐转变为助手,充分调动和引导学员的思维能力和想象力,把原来依靠传输的知识转变为由学员根据原理和逻辑领悟出来的道理。

(二)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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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final accounts of the completed project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part of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At present in the highway of final accounts and management of the system standard and practice of of all kinds of problems and contradictions appear to have paid attention. The article mainly aimed at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of the final accounts of the completed project of basic requirements of different provisions for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relevant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final accounts of the completed project of regulating the highway of the strategy.

Keywords: highway, the final accounts of the completed project, complete financial, questions,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U412.3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高速公路竣工决算编制问题分析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是应当按照《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竣工决算,还是按照《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工程决算?是只需要编制竣工决算或工程决算,还是需要在编制竣工决算或工程决算的基础上再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目前仍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有待通过进一步探讨,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策略。

1.1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报与审批

按照《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竣工决算编制与管理有以下基本要求:

(1)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时,必须填制工程概况专用表和全套财务通用表。

(2)建设项目完建时的收尾工程,建设单位可根据概算所列的投资额或收尾工程的实际情况测算投资支出列入竣工决算报告。但收尾工程投资额不得超过工程总投资的5%。

(3)对列入竣工决算报告的基本建设收入、基建结余资金等财务问题,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建设项目完建时,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账务、物资、财产、债权债务、投资资金到位情况和报废工程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料清,账实相符。各种材料、物资、设备、施工机具等要逐项清点核实,妥善保管,按照国家规定处理,不准任意侵占。

(5)建设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在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委员会认定的竣工决算报告不得上报。

(6)中央级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部属一级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7)竣工决算报告在竣工验收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三个月内报出。

1.2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的编报与审批

按照《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工程决算编制与管理有以下基本要求:

(1)工程决算文件由项目法人在交工验收后负责组织编制,竣工验收前编制完成,并将工程决算文件及工程决算数据软盘各 1 份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2)工程决算文件应简明扼要、字迹清晰、数据真实、计算正确、符合规定。

(3)工程决算数据软盘包括工程决算文件和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包括的内容有:合同段工程决算表;工程全同登记表;变更设计登记表;变更引起调整金额登记表;工程项目调价登记表;工程项目索赔登记表;计日工支出金额登记表;收尾工程登记表;报废工程登记表;工程支付情况登记表。

(4)工程决算总费用由建设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及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三部分构成。对于概(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的项目及批准概(预)算文件中未列明且不能列入第一、二部分的费用列入第三部分。

1.3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很显然,原交通部印发的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公路工程验收阶段决算的编制具有不

同的规范要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规范内容主要是依据当时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原则要求,并结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特点提出的。与当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以及财政部修订后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范要求不同之处在于:1)竣工决算报表体系更为完整;2)提出了对竣工决算报告审计的要求;3)要求将竣工决算作为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在完成了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编制。

与此不同,《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则侧重于公路工程预算管理的角度对编制决算提出了规范要求。提出工程决算总费用由建设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及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三部分构成,与财政部规定的工程建设成本构成是不同的。

(2)关于竣工决算与竣工财务决算,不可否认,不同的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提出的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和相互交叉的矛盾。例如《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 [2003]21 号)第九条规定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邮部[1996]54 号)规定: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和建设项目总决算。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应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

所以,从事不同领域的基本建设(例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建设、冶金工业建设、邮电通信建设等)财务管理需要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财政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各行业之间的协调问题;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关注并解决好行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