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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18 09: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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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

篇1

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同时并存的滞胀”局面背景下,新经济自由主义在20世界七十年代以后。逐渐得到经济界的重视,特别是1972年新经济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标志着凯恩斯主义的完全衰落,也标志着经济自由主义的复兴。新经济自由主义在一定水平上修正了古典和新古典学派的完全自由放任和完全排斥政府干预经济的主张,强调经济自由是以自由放任为主,以政府干预为辅。新经济自由主义论主张政府应从私人财产的单纯“守夜人”转换为经济自由的裁判者”认可政府在一定限度内对经济的干预,供认经济自由不是无限度的自由,应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证。无独有偶,这之后,中国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而大大深化。这伟大变革的时代,为了增进我对经济自由主义的洞见,解和认识当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时,不能不对20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者哈耶克的有关理论观点进行认真地了解和剖析,并通过他理论认真检讨计划经济,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饶有兴味。

一、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简述

作为最彻底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一生进行过两次捍卫经济自由主义的理论大论战和一次新经济自由主义复兴的运动。20世纪三十年代反对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经济学的大论战和反对市场社会主义的大论战,以及20世纪七十年代后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复兴运动。哈耶克出版过两本最重要的,也是最有影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著作:《通往奴役之路》和《致命的自负》。前一本书是他坚决反对纳粹主义、极权主义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通俗阐释,也是影响最大的“世纪之作”;而后一本书则是哈耶克毕生探求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收由之作”。在这本《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依然不改其“斗士本色”,将无法实现“口诛”的“收由大论战”改作了“笔伐”的“理论大总结”,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进行了最后的全面批判,对新经济自由主义进行了简要地总结性论述。这两本著作使哈耶克成为了阐释现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当然代表。

二、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理论贡献

一般认为,哈耶克在论证市场经济自发进化过程的问题上做出了一项重要的贡献,即将秩序的自发性和规则的自发性区别开来。在他看来,保证经济秩序的自发性并不是问题的根本,因为在某些刻意制定的规则的基础上,也有可能产生出自发性的整体秩序。因此,真正重要的在于确保规则的自发演进属性,只有在自发进化过程中存续下来的规则——哈耶克称为内部规则的基础上产生的经济秩序,才是有效率的经济秩序,并且才与自由主义原则相一致。

(一)进化主义理性论与经济制度的进化。哈耶克强调分散性的个人知识的重要性。顺着这一线索,哈耶克提出了所谓的进化主义理性论。需要指出的是,哈耶克讨论的理性指的是一种逻辑推理能力,是一种由一定的前提推论出正确结论的能力。在经济理论中,理性即指“为达到某些目标而对各种手段的最佳选择。”主要是对大卫·体漠的继承,使哈耶克坚持了一种怀疑论的姿态。为了说明他立足于人的本能和本性而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的个人主义的“利己主义”或者“自私”,他认为由于人们普遍相信个人主义是证明和鼓励人们自私的,这是那么多人不喜欢它的主要原因之一;又由于实际知识的困难在这里所引起的混乱,所以我们必须仔细考察其所作假设的内涵。他认为,理性认识不是知识的全部,文明发展史向我们表明:除了理性知识以外,还存在着另一类经验性的知识。作为总和的知识这个概念,其恰当的对照物应当是一切人类实践活动。

经济制度的选择以及由此产生的秩序进化,直接源于人们的经验性实践活动。由于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碰巧改变了规则,因此使得该群体的知识分工更为发达,并在变化和未知的环境中呈现出更强的适应性,在与其他群体的竞争中愈来愈强、蒸蒸日上。当然,这个进化过程并不是直线式的,而是在包含着不同秩序的领域不断“试验”的结果。在进化过程中并不存在试验的意图,它类似于遗传变异,其作用也大体相同。规则的变化是由历史机遇引起的。

(二)经济自由与市场秩序。哈耶克认为,自发出现的市场经济秩序,是社会经济自发进化过程的最新进展,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出现过的最有效率的一种经济结构体系。作为一种“相对晚近的产物……,(市场秩序)是在对各种行为的习惯方式进行选择中逐渐产生的。这些新的规则得以传播,……是因为它们使遵守规则的群体能够更成功地繁衍生息,并且能够把外人也吸收进来。”相对于其他经济秩序,尤其是集中性的计划经济秩序,这种秩序的效率优势就在于它能保证该群体更有效地发现和利用分散性的个人知识,从而取得竞争优势在哈耶克看来,市场经济秩序之所以具有效率优势,就在于它赋予了经济主体以拥有活动的私域,并相应拥有经济自由。市场经济本质上必定是一种赋予经济个体以自由的制度,市场经济活动的本质必定是一种发挥经济个体主动性,并在整体上显现出自发竞争态势的过程。正是在这里,哈耶克的市场经济理论与自由主义相互勾连起来。

哈耶克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或者说对于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进一步阐发主要在以下方面:一是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放在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基础上,并且以个人主义作为经济自由主义的基本出发点与基本概念来阐述;二是着重从知识和信用角度论证市场经济的合理性;三是从批判社会主义的角度来反证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的合理性。

对于市场秩序的效率优势,哈耶克认为,只要不存在各种不正当的强制,经济自由就趋向于造就出一种竞争的事态,这种竞争不同于完全竞争,而是一种不断逼近完全竞争均衡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个体力图寻找一种最佳的方式,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其所拥有的专有性知识。不仅如此,自发产生的价格信号也具有十分优越的信息交流功能,它能用最简短的形式将最重要的信息在经济个体间传递,并且只传递给相关经济当事人。相对价格变动反映了各种生产资源的相对重要性,经济主体只需要了解这一点,而无须过问导致这种相对重要性变化的背后原因,就能够做出正确的经济选择。在哈耶克看来,市场经济的价格和竞争机制近乎完美,即使它存在某些缺陷,也会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自我修复和调整,并不需要人为的整合,经验的积累和不断的完善可以使社会自生自发的繁荣,这就是哈耶克追求的“自生自发秩序”。

三、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缺陷

无可否认,哈耶克对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复兴和发展的确具有重要的作用,哈耶克在当前这个内容庞杂的新自由主义运动中还是有其独特性的。但我们也不是一味赞同哈耶克所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各种观点。

篇2

作为最彻底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一生进行过两次捍卫经济自由主义的理论大论战和一次新经济自由主义复兴的运动。20世纪三十年代反对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经济学的大论战和反对市场社会主义的大论战,以及20世纪七十年代后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复兴运动。哈耶克出版过两本最重要的,也是最有影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著作:《通往奴役之路》和《致命的自负》。前一本书是他坚决反对纳粹主义、极权主义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通俗阐释,也是影响最大的“世纪之作”;而后一本书则是哈耶克毕生探求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收由之作”。在这本《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依然不改其“斗士本色”,将无法实现“口诛”的“收由大论战”改作了“笔伐”的“理论大总结”,对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进行了最后的全面批判,对新经济自由主义进行了简要地总结性论述。这两本著作使哈耶克成为了阐释现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当然代表。

二、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理论贡献

一般认为,哈耶克在论证市场经济自发进化过程的问题上做出了一项重要的贡献,即将秩序的自发性和规则的自发性区别开来。在他看来,保证经济秩序的自发性并不是问题的根本,因为在某些刻意制定的规则的基础上,也有可能产生出自发性的整体秩序。因此,真正重要的在于确保规则的自发演进属性,只有在自发进化过程中存续下来的规则——哈耶克称为内部规则的基础上产生的经济秩序,才是有效率的经济秩序,并且才与自由主义原则相一致。

(一)进化主义理性论与经济制度的进化。哈耶克强调分散性的个人知识的重要性。顺着这一线索,哈耶克提出了所谓的进化主义理性论。需要指出的是,哈耶克讨论的理性指的是一种逻辑推理能力,是一种由一定的前提推论出正确结论的能力。在经济理论中,理性即指“为达到某些目标而对各种手段的最佳选择。”主要是对大卫·体漠的继承,使哈耶克坚持了一种怀疑论的姿态。为了说明他立足于人的本能和本性而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的个人主义的“利己主义”或者“自私”,他认为由于人们普遍相信个人主义是证明和鼓励人们自私的,这是那么多人不喜欢它的主要原因之一;又由于实际知识的困难在这里所引起的混乱,所以我们必须仔细考察其所作假设的内涵。他认为,理性认识不是知识的全部,文明发展史向我们表明:除了理性知识以外,还存在着另一类经验性的知识。作为总和的知识这个概念,其恰当的对照物应当是一切人类实践活动。

经济制度的选择以及由此产生的秩序进化,直接源于人们的经验性实践活动。由于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碰巧改变了规则,因此使得该群体的知识分工更为发达,并在变化和未知的环境中呈现出更强的适应性,在与其他群体的竞争中愈来愈强、蒸蒸日上。当然,这个进化过程并不是直线式的,而是在包含着不同秩序的领域不断“试验”的结果。在进化过程中并不存在试验的意图,它类似于遗传变异,其作用也大体相同。规则的变化是由历史机遇引起的。

(二)经济自由与市场秩序。哈耶克认为,自发出现的市场经济秩序,是社会经济自发进化过程的最新进展,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出现过的最有效率的一种经济结构体系。作为一种“相对晚近的产物……,(市场秩序)是在对各种行为的习惯方式进行选择中逐渐产生的。这些新的规则得以传播,……是因为它们使遵守规则的群体能够更成功地繁衍生息,并且能够把外人也吸收进来。”相对于其他经济秩序,尤其是集中性的计划经济秩序,这种秩序的效率优势就在于它能保证该群体更有效地发现和利用分散性的个人知识,从而取得竞争优势在哈耶克看来,市场经济秩序之所以具有效率优势,就在于它赋予了经济主体以拥有活动的私域,并相应拥有经济自由。市场经济本质上必定是一种赋予经济个体以自由的制度,市场经济活动的本质必定是一种发挥经济个体主动性,并在整体上显现出自发竞争态势的过程。正是在这里,哈耶克的市场经济理论与自由主义相互勾连起来。

哈耶克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或者说对于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进一步阐发主要在以下方面:一是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放在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基础上,并且以个人主义作为经济自由主义的基本出发点与基本概念来阐述;二是着重从知识和信用角度论证市场经济的合理性;三是从批判社会主义的角度来反证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的合理性。

对于市场秩序的效率优势,哈耶克认为,只要不存在各种不正当的强制,经济自由就趋向于造就出一种竞争的事态,这种竞争不同于完全竞争,而是一种不断逼近完全竞争均衡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个体力图寻找一种最佳的方式,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其所拥有的专有性知识。不仅如此,自发产生的价格信号也具有十分优越的信息交流功能,它能用最简短的形式将最重要的信息在经济个体间传递,并且只传递给相关经济当事人。相对价格变动反映了各种生产资源的相对重要性,经济主体只需要了解这一点,而无须过问导致这种相对重要性变化的背后原因,就能够做出正确的经济选择。在哈耶克看来,市场经济的价格和竞争机制近乎完美,即使它存在某些缺陷,也会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自我修复和调整,并不需要人为的整合,经验的积累和不断的完善可以使社会自生自发的繁荣,这就是哈耶克追求的“自生自发秩序”。

三、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缺陷

无可否认,哈耶克对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复兴和发展的确具有重要的作用,哈耶克在当前这个内容庞杂的新自由主义运动中还是有其独特性的。但我们也不是一味赞同哈耶克所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各种观点。

篇3

一、新自由主义的产生及发展

新自由主义产生于20世纪20-30年代,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形成的。一方面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变对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挑战;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实践压抑和刺激了资产阶级古典自由经济理论。而20世纪30年代爆发的经济危机,使凯恩斯主义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新自由主义受到了冷落的同时变得更加系统化。70年代的石油危机,使资本主义陷入了“滞涨”的局面,新自由主义将其归结为国家干预过度。此时,在否定凯恩斯主义的声浪中,新自由主义开始占据美英等国家的主流经济学地位。到了70-80年代,随着科技革命的兴起,资本主义国家由西方垄断向国际垄断发展。至此,新自由主义已成为美英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推行全球一体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性事件即为1990年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召开的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美国财政部及拉美国家部分学术机构代表参加的会议,最终达成的“华盛顿共识”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新自由主义取代凯恩斯主义成为了当代资本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新自由主义研究”课题组认为新自由主义是在继承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向国际垄断资本主义转变要求的理论思潮、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

二、新自由主义的基本主张

从新自由主义的主流学派可以看出其基本主张。自由主义经济学有三个重要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即市场化、自由化和私有化。有如下主要特点:1.认为市场万能,抛弃“公共产品”的理论。要让市场机制充分地发挥作用,将一切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商品化,利用价格机制配置资源主张,解放私企,开放国际间自由流动。推行生产资料所有制领域的全面“私有化运动”。

2.完全否定国家计划经济,反对新老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认为充分的经济自由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反对任何形式的计划,反对政府国家干预,倡导政府功能最小化。

3.主张私有化,放松管制。认为应该把公有资产给私人,给私人经济活动以充分的自由。新自由主义认为只有私有制才具有内在稳定性和最大优越性。放松国家对经济的管制。主张减少一切形式的、可能会危及企业利润率的政府行为。

4.主张削减政府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弱化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作用和“福利国家”功能。

在削减政府作用的名义下,放弃对铁路、桥梁、供水系统的维护。

三、新自由主义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践

新自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但它不可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危机。从实践上看,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在西方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推行,产生了经济增长迟缓,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矛盾激化等消极后果。

(一)美国的新自由主义

以美国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里根政府的上台,美国将新自由主义作为国家经济纲领,进行新经济改革,成为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重要践行者。反映在经济政策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市场化,认为市场是万能的,全部经济运行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调节;自由化,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让市场放任自由发展,认为自由是效率的前提;私有化,主张全面的私有制。

这段时间新自由主义虽然给美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繁荣,但也产生了许多消极后果。比如减少公共开支使得社会购买力降低,导致总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的危机—27—货膨胀的危机,美国经济学家大卫.M.科茨也从GDP增长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两方面证明,新自由主义政策阻碍了经济增长;其导致的泡沫经济使资本主义经济面临了新的危机;加剧了西方社会结构的两极化。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认为美国当前这次危机是整个近30年来世界经济危机的一个延续。近30年来,无论是拉美各国的金融危机、东南亚各国的金融危机,还是当前美国的金融危机都不过是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所产生的结果。

(二)拉美的新自由主义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很多拉美国家在“华盛顿共识”精神的指导下,已经开始进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推行华盛顿共识的结果是拉美国家发生一连串的经济和金融危机,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增长率平均比80年代下降了一半。

新自由主义模式虽然为拉美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给拉美地区带来了不少经济问题,新自由主义模式通过把拉美地区更大程度地融入全球经济,使拉美各国更加依赖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变化,经济地位变得很脆弱。此外,拉美各国经济相对国际金融繁多的变化也显得更为脆弱。拉美各国推行新自由主义虽然获得了经济增长,但收入不平等现象加剧。民众受到的排斥日益增多,而社会保障也在不断削减,社会贫困现象大量增加。新自由主义并不能解决拉美国家面临的经济问题,虽然缓和了危机,但不能消除危机,甚至积累了矛盾,酿成了更大的危机。总体看来,社会福利机会的不平等性成为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一大特征。拉美无疑是新自由主义的重灾区。

四、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影响

新自由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流入中国并传播开来,在学术界对新自由主义的争论和分歧很大,有大力宣扬也有全面否定,也有学者认为应当客观地学习外来的理论与文化,批判地吸收和借鉴新自由主义。

在全球新自由主义一度严重泛滥的大形势下,世界各国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也不例外。新自由主义在政治经济以及思想文化上都对我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仅从经济角度加以论述。

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可忽视。新自由主义强调市场机制减少政府干预,对我国加速对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转变了政府职能并且提高了政府的效率,但总的来说,新自由主义在我国的传播给我国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后果。

首先,其私有化的主张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短时间内近90%的中小国有企业实现了事实上的私有化,公有制经济比重大幅下降。

其次,“看不见的手”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最基础的理论依据,新自由主义主张市场自由化,反对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反对新老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造成了我国严重的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市场可以推动消费和创造财富,但不能公平地分配财富。

再次,新自由主义排斥政府干预和计划,主张自由化否定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甚至有外国学者认为我国的宏观调控干预过多,认为应该仅实行财政和金融手段,放弃政府对经济直接干预。这对于我国现在的发展状况是不利的。虽然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政府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最后,在依赖外资的程度上有所加深。我国为了适应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浪潮,实施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外商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利于民族企业与外资企业的竞争。

五、其他国家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从2006年春开始,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逐渐席卷全球,占主流地位的新自由主义的思想毫无疑问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学思潮和理论已经逐渐在我国传播开来,我国应从其他国家的实践来吸收经验教训,防止新自由主义的悲剧在我国上演。

第一,要正确认识新自由主义的本质,警惕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泛滥。新自由主义是西方发达国家用以推动全球自由化进程的工具,它是为西方发达国家服务的。它强调市场化和自由化,主张私有化,既不适应我国的社会经济体制,也不适合我国当前的国情。

第二,警惕新自由主义带来的贫富分配不均匀。从实践新自由主义的国家及新自由主义在我国的发展情况来看,它加剧了两极分化的现象。我国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制度,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这样才能达到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的经济目标。

第三,应发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宏观调控体系。但要注意的是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而且市场还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等弊端,因此应当谋求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战略。同时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发展方针,防止对外资的过度依赖。

第四,应当根据国情,逐渐适应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信息数字化的潮流。在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同时,实行独立自主的发展经济政策。

[参考文献]

[1]何秉孟.新自由主义评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篇4

中国当前的经济学研究有着学科泛化的倾向:在相当程度上缺少方法和范式的通约,缺少基本陈述的约定;在知识背景和理论训练方面,则缺乏一种学科的技术规定性。

1979年以后,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在这一过程中,经济学的社会需求增大,经济学逐渐成为社会科学中的强势学科,即所谓的“显学”。而且,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学术观点、政策建议,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改革政策选择乃至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由于社会需求增加,大学的财经类专业成为热门专业,几乎所有综合性大学乃至理工科大学都设置了财经类院系和专业。

然而,在对经济学“需求”和“供给”的膨胀中,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学科界定、学科规范却处于相当程度的迷乱中。中国的经济思想原本就缺乏实证思维的传统,加之学科分界不清晰、理论训练不正规,致使中国经济学研究和经济分析缺乏足够的科学性。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汪信砚教授曾在《光明日报》上发表过《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分野》一文,指出中国现行的学术体制和学科分类系统将“人文学科”(humanities)和“社会科学”(soccial science)混同为“人文社会科学”是很不恰当的。我也同意他的这种讲法。因为,人文学科不属于“科学”(science),它是一种以“人学”为旨趣的“价值体系”,其思维方式是非实证的,即非“规范的”,其所研究的命题都是“价值命题”。而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属于“科学”范畴,是一种以“物学”为旨趣的“知识体系”,其思维方式是实证的,研究的是“事实命题”而非“价值命题”。根据科学思维的要求,社会科学研究应致力于趋向价值中性,摆脱“价值负荷”,以符合实证性和可证伪性。

根据科学方法论,科学是人的一种有条件的认知过程。科学理论是一种公理化系统,理论语言、基本定理、对应规则应该具有统一的认识论意义。科学研究对知识背景、知识结构、理论训练有选择标准和定向标准,理论要明确、可识别、给出信息量,这就是范式要求和可证伪要求。而经济学,正是在方法论上接受了证伪主义和科学研究纲领,实现了所谓“研究框架的进步”,使经济学理论研究更符合公理化、体系化、逻辑化特征。

经济学需要框架约束

经济学是一个科学理论体系,所以是有严格的框架约束的。同样,对经济学、经济学者的批评也不能没有学科框架约束。不然,讨论根本无法展开,经济学界也只能“集体失语”了。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是经济学领域的一个热点论题。对此论题,有从和谐社会角度讨论的,有从居住权利角度讨论的,有从贫富角度讨论的,更有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讨论的;有的论者掏心掏肺地要房地产市场以满足低收入阶层的需求为己任……尤其是对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各方论者更是兴趣所致,连篇累牍地发表“空对空”的分析文章。

其实,房地产市场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也有很强的专业性。对研究工作而言,亦有一定的信息量要求和理论训练要求。如果是作经济学分析,还需要有具备一定的约束条件的分析框架。虽然,“人的居住问题”不单是经济性的,还是社会性的、政治性的、文化性的,可以从多种学科角度讨论。但若是具体到房地产市场本身,则基本上是一个经济论题,要求在经济学的框架内讨论。

面对所有人群几乎是无限的改善居住需求,市场的甄别机制是支付能力。随后,当价格被市场发现、决定之后,在价格面前,不论哪一个阶层,有无级别,是否名流,统统不管用,只看支付能力,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平等性。只要价格不控、扭曲,它所包含的信息就是最全的,它所引导的资源配置就是最有效率的。市场在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上确实可能有缺陷,但市场机制终究还是比任何其他机制更公平。而且,由于市场的甄别机制是支付能力,就会激励人们努力提高自己的支付能力,社会经济也会因此发展。

当然,市场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房地产市场也不可能满足各个层次收入者改善居住的需求,这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了。所以,为低收入者改善住房条件基本不是一个市场问题,而是一个社会保障问题,是政府职能问题。为此,政府可以利用某些市场手段来帮助解决这一问题,如美国政府成立的“房地美”、“房利美”等房地产金融机构。可见,经济学研究如果没有学科框架约束,那就只能是一种“辩术”或文字游戏,与科学无关,与应用亦无关。

然而,时值21世纪初,中国学术界仍未确定这样一种学术规范或者学术思维,人们的分析、讨论、批评基本上没有学科框架上的约束。但是,在经济学框架中,市场就是市场,它天生没有特殊阶层利益取向,也不可能被“调控”为特殊阶层利益服务,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市场。同理,在经济学框架中,经济学会先假设收入和财富积累都是合法的,随后再在此前提下讨论收入分配问题。如果说收入和财富积累是由非正当行为获致的,这就超出了经济学框架,已不再是一个经济学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或政治问题了。

经济学的框架约束是很严格的。如果把框架放松,经济学的解释力就会大大下降。除非出现类似交易成本理论、理性预期理论、信息经济学等理论上的进步。人当然不仅仅是经济动物,人的行为是多方面的,人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人的思想也是复杂的。但是,经济学只分析人的经济行为。在经济学框架中,人的经济行为基本可以处理成收益与成本的计算,即价格比较。如果横插一杠子,以人的其他社会行为规范来指责经济学的功利性,甚至指责经济学“不讲道德”,那就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了。

此外,经济学之所以比较有活力、有科学性,是因为它非常注重从其他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汲取方法论养料。正因为经济学是一个科学理论体系,所以是有严格的框架约束的。同样,对经济学、经济学者的批评也不能没有学科框架约束,不能没有一种“专业基本素质”的训练和“科学共同体”在话语系统、概念系统方面的约定。不然,讨论根本无法展开,经济学界也只能“集体失语”了。

以收入分配分析为例

经济学与其他社会人文学科在一些问题上的观点及观念分歧,不在于道德准则或道德目标,而在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差异。

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2005年以来,中国社会科学界、人文学界的不少学者针对“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发表了不少包含道德诉求的文章。由于参与讨论的学者学科背景各异,因而,分析视角和分析框架各异,得出的结论差异也很大。

的确,收入分配不单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以自身的利益立场、知识背景、信息获得为基础对此发表言论。但收入分配根本上是一个经济问题,对此的讨论也基本上应在经济学的框架中展开。不然,泛学科的、情绪化的所谓“学术讨论”不仅容易缺乏客观的判断标准,难以达到科学意义上的共识,还可能会影响公众舆论,进而影响政治、经济乃至社会发展进程。所以,我认为,经济学与其他社会人文学科在一些问题上的观点及观念分歧,不在于道德准则或道德目标,而在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差异。

经济学所称的效率是经济效率。经济效率包括生产的效率和交换的效率。生产效率的检验标准又是唯一的,即以最小成本生产;交换效率的检验标准也是唯一的,即没有人能够在不使别人受损的情况下使自己受益。经济学一般均衡理论认为,在“生产者和消费者往往具有最大化理性”以及“市场价格信息完全”这两个约束条件下,竞争性市场体系会达到经济效率,并实现长期经济增长。根据经济学的逻辑,效率是引致财富净增长的源泉,而竞争性市场体系则是达到效率的通道。但如果引入公平这个概念,分析就变得复杂。因为,如何定义公平以及如何操作公平是一个难题。

经济学教科书曾给出了四种关于“公平”的定义:平均主义――社会所有成员得到相同数量的产品;罗尔斯主义――使社会中境况最糟的人的效用最大化;功利主义――使社会所有成员的总效用最大化;市场主导――认为市场结果是最公平的。因为根据经济学方法,任何一项选择都是有成本的,所以比较了以上各种选项的成本,大多数经济学家选择了功利主义对公平的定义。当然,也有一部分经济学家会选择市场主导的公平观点,认为竞争性市场进程的结果是公平的,因为它总会奖励那些最有能力和工作最努力的人。

大多数经济学家之所以选择功利主义对公平的定义,是因为这种定义与经济学的效率标准是相吻合的。经济学认为,如果一个人财富的增加不是以他人财富或效用的受损为条件,那么这种个人财富的增加会引致社会总福利的净增长,因而是有效率的。这一判断标准就是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帕累托最优”。如何达到“帕累托最优”?经济学的回答是:自由公平的交易。

以上分析所要说明的道理是简单明了的:经济制度与社会财富增长有直接的关联,有效率的社会制度安排将引致社会财富的净增长。而一个有效率的制度应当是一个能保证自由公平交易的制度。经济中运用非自由公平交易手段而获益的空间越小,这个制度越有效率,个人财富的增加越能同时引致社会财富的净增长。反之,如果个人财富可以通过非自由公平交易获得,那么这个制度就是无效率的。据此理念,一个社会可以在资源禀赋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制度变革极大地提高社会财富的增长速度,推进经济社会的进步。这也是经济学所揭示的市场经济制度之价值所在。实际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既反对平均主义,同时也关注收入差距悬殊问题。在这种原则看来,平均主义与收入差距悬殊都是分配不公的表现。因此,我认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讨论收入分配问题。第一,以收入分配为表象的利益关系调整是与经济发展相联系的,收入差距扩大是在绝对收入水平总体上升、贫困人口持续减少的条件下发生的。第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社会应更加关注收入差距问题,也将更有经济能力、手段来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共同富裕。第三,调节收入分配关系不能摒弃效率原则,不能损害经济发展这一基础。因为收入分配调节的目的是共同富裕,不是共同贫穷。

如何看经济学的不同流派

大抵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新自由主义”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这两个名词在中国频繁出现,学术界及经济思想界对新自由主义的哲学思想、政治学思想及经济学思想进行了大量的引进、研究和讨论。

尤其是进入了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有关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讨论渐趋热烈。但在这些激烈的讨论中,不少论者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渊源、学派形成、治学基础、主要观点把握得并不准确,有些理解甚至是错误的,争议的一些论题及观点也多有“泛学科”色彩。例如,“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理论界的表现是:私有化的所有制改革观、多要素创造价值的分配观、完全否定国家计划的市场改革观、主张一切产业都无须保护,等等。

篇5

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核心要义及政策主张

篇6

尽管20世纪30年代的欧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疲软、社会动荡,然而乱世出英雄,这也给经济学家们提供了新的素材来发展他们的学术思想。当时还是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商学院本科生的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1910-2013年)在前往美利坚旅行的途中完成了其本科毕业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并于1 937年发表在Economica杂志上,该文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并以这一概念解释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即商业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代替了外部缺乏确定性的市场机制,从而降低了交易费用。这一观点现在被认为是20世纪经济学领域最有价值的思想创新之一,因为,正是科斯的这篇论文改变了经济学家对于经济生活,特别是对于商业组织的理解,即真实世界的经济活动远非古典理论中所认为的那样完美,交易费用的普遍存在使得商业活动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也正是因此,合同条款、商业组织的制度设计才变得尤为重要,而国家干预必须让位于契约自由。结果,科斯这小子年纪轻轻,却一不小心开创了经济学的一个伟大时代: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就此发韧。科斯也因为这篇在当年看似不起眼的文章及其20余年后发表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于1991年被授予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两篇文章加在一起不足30000个英文单词,如果按字数计算,的确算得上一字千金了!沿着科斯的思路,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经过美国学者Alchian、Williamson等人的发展,如今已然占据着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半壁江山并走出了包括科斯、威廉姆森等5位诺贝尔奖得主。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也是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常客:他曾于1980年代前期执教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并在移居美国后多次返回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任客座教授。

篇7

 

以凯恩斯为代表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是在总结了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实践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理论既继承了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理论的优点,又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其缺点,把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结合起来,把私人经济与政府经济结合起来,既保留了市场机制调节的效率,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公平,是一种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理论。正是在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才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发展到现代市场经济。 

凯恩斯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 混合经济 

混合经济是一种由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经济。 

凯恩斯认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产权基础不仅有私有产权的私人经济,而且还有政府经济以及私人经济与政府经济相混合的经济。他在《劝说集》中说道:“事业的性质不一,有些在技术上是属于社会的,有些在技术上是宜于个人经营的,对两者必须加以区别。有些事业个人已经在进行,已经有了成就,而有些事业则在个人活动范围以外,关于后一类,政府如果不做出决定,就再没有人来过问;政府最重要的任务是与后者而不是与前者有关的。在政府方面,主要不是在于去做那些个人已经在那里做的事体,不是在于比个人去做得好些或坏些,而是在于去做那些现在还没有人在那里做的事体。” 

在《通论》中,凯恩斯的混合经济思想更为明确。他说:“我们对于经典学派理论之批评,倒不在发现其分析有什么逻辑错误,而在指出该理论所根据的几个暗中假定很少或从未满足,故不能用该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他主张“让国家之权威与私人之策动力量互相合作”。 

而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认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只能是国家的保卫者,公共事业的管理者,货币发行与法定利息率的决策者以及征税人,而不能是市场主体,不能是经济运行的调节者。 

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有企业和居民,而且还有政府,政府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主体。萨缪尔逊就指出,市场经济的“全部主体”是消费者、厂商和政府。这种观点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像企业和居民一样,也进行投资生产(政府主要投资生产公共产品),进行采购和消费,它是市场经济中一个主要的投资者和生产者,也是一个主要的商品采购者和消费者。 

对于新自由主义者来说,混合经济体制是难以忍受的。他们认为,只要有政府存在,就有垄断存在,就有计划存在,就有权力存在,就有垄断和计划的弊端存在,就有权力寻租存在。如此,则“看不见的手”就是受限制的,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就将继续存在,改革就是不彻底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经济学上的老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都把国家作为罪恶的渊源,其最彻底者甚至把欧美的福利国家也称为“通向奴役之路”。 

事实上,任何务实的而不是极端的经济学家,都能认识到强政府干预的优缺点和纯自由市场的优缺点。当然,由于存在双重缺陷,混合经济体制既不像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那样能够得到市场神学的支持,也不像强政府干预那样,能够得到计划神学的支持。市场神学与计划神学都能够得到大多数头脑简单的人的支持。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不是以自由市场排斥政府干预,或以强政府干预排斥市场调节,而是如何尽量减少混合经济体制的缺陷,尽可能发挥混合经济体制的优点。这是心态平和的、不走极端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各种类型的社全经济制度都具有一定的优势。 

2 政府干预 

凯恩斯革命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反对自由放任,主张国家调节经济生活。《通论》一书,在批判自由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凯恩斯指出,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背后隐含着一个很重要的假设:市场机制是完全的。即市场机制符合以下条件:(1)每个当事人都拥有完全的经济信息,每个生产者或消费者都能够充分地了解市场的价格变化。在经济当事人之间经济信息是对称的;(2)存在着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没有任何一个生产者可以控制或影响价格,没有任何企业或集团在生产和销售上具有垄断的地位,也不存在几个大企业集团之间的垄断竞争;(3)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由于其他条件的约束,边际产品的增加量随投入增加而递减,增加产量不会减少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4)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都不产生外部效应,不会对其他人的福利产生正的或负的影响;(5)交易成本很小,可以忽略不计;(6)经济当事人完全理性,即每个生产者都可以合理地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益最大化。完全的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凯恩斯通过分析,得出完全竞争的市场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由此导致“市场的失灵”(marketfailures)。他指出,由于人们的经济行为总是受到三个基本心理因素(即“心理上的边际消费倾向”、“心理上的流动偏好”、“资本边际效率”)的影响,纯粹依靠市场调节的资本主义不可能导致社会供求的均衡,从而引发社会有效需求的不足,经济危机也就由此产生。 

按照凯恩斯提出的“有效需求原理”,在小于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只要存在着一定量的总需求,社会就会产生相应数量的供给。既然“看不见的手”不能充分有效地对市场进行调节,那么就应当让政府担当起调节供求关系的部分责任。凯恩斯认为应当放弃古典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应当积极干预经济。应当扩大政府经济职能,用提高资本边际效率或降低利率的办法来提高投资意愿;或者直接增加政府投资来弥补民间的消费和投资不足;抛弃传统的节约观念,鼓励消费,扩大社会需求;扩大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政府应当通过宏观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手段来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鼓励消费,引导需求,以此克服市场缺陷所带来的种种经济困难;在增加有效需求,实现充分就业的过程中,政府甚至可以执行“举债支出”的赤字政策。 

然而,进入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的经济先后遇到了麻烦。先是通货膨胀加剧,随即出现了在物价总水平急剧上升的同时失业也大量增加的“滞胀”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使人们对政府干预调节的功效失去了信心,特别是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严重地打击了西方各国的经济,动摇了凯恩斯主义的基础。“政府失效”的概念开始出现。 

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相继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官方经济学。他们针对“政府失效”,积极提倡自由企业制度。弗里德曼指出,西方国家干预的实践并不成功,它的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差距:正是国家的干预活动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了西方经济“滞胀”现象的出现;各种福利措施造成极大的浪费,降低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干预的过程中还包含着对公民个人自由的限制。因此,政府的干预必须减少而不是增多,它的主要职能在于“防御外来敌人的侵略,确保我们的每一个同胞不受其他人的强迫,调节我们内部的纠纷,以及使我们能一致同意我们应遵循的准则”。 

20世纪80年代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斯蒂格利茨提出了较为温和的国家干预理论:市场与政府都不是完美的,需要二者的结合。一方面,公共产品、外部性、垄断等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另一方面,政府经济行为低效率,需要采取措施增强竞争、削弱垄断、适度分散政府功能,加强政府干预的积极作用。 

其实,各个历史阶段的理论纷争,是特定历史时期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的反映,不能简单地判定其正确或错误。它们之间相互吸收相互渗透的过程,表明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同样重要。争论的焦点和根本区别,只是市场与政府角色的主次、干预的方式和干预的范围程度问题。 

事实上,无论是新自由主义学派还是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们都在不断修正自己的观念,已经很少有哪个经济学家主张“纯粹”的自由经济或“纯粹的政府干预”。新自由主义者不可能完全否定政府干预的作用,他们主张的政府经济职能偏重于保护和完善市场的自由竞争,防止垄断的发生。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西方社会已悄然完成了政府经济职能的调整,就是综合自由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优点,走向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混合型”经济。 

3 效率与公平 

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学领域一对永恒的矛盾。 

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创立者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写到:“每个人都试图用好他的资本,使其产出能实现最大的价值。一般说来,他既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能够增进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一己的安全或私利。但是,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帮助实现另外一种目标,尽管该目标并非是它的本意。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要好”。从这一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看不见的手”即市场会自动配置资源而无需国家的干预;主观追求自利的“经济人”在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间接地使社会利益最大化了。 因此,斯密的主张就是如果遵从市场对资源的自发配置作用,就是有效率的,进而也就是公平的。 

新古典学派也反对政府干预分配,认为任何试图使“结果均等”的努力都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损害。他们认为只有竞争的市场才是最有效率的,而竞争和自由是紧密联系的,如果政府干预,就等于没有了自由,市场竞争也无从谈起,效率也就随之消失。此外,他们认为效率本身就意味着公平,因为效率与个人能力和努力相关,效率反映了个人的勤奋程度与技术水平,收入多少正是给予他的最公平的回报。 

而事实上,市场本身的缺陷要求政府对公平问题实行某种干预。凯恩斯曾这样说过:“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的显著特点是不能提供充分就业以及缺乏公平合理的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在此他指出了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存在着的两大弊端。因此,必须采取步骤进行改革,扩大政府的经济机能。在国家的管理控制和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私人经济的作用。政府干预经济除了解决市场自发配置资源产生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外,还可以减少由于市场的缺陷所造成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在财产占有、接受教育机会和能力等方面机会不均等,竞争中不是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因此而造成的收入差别不是由于勤奋与懒惰造成的。他认为这样既“可以避免现行经济形态(即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之全部毁灭”,又可以促进私人策动力得到适当的发挥;既可以医治有欠公平合理和不能充分就业的弊病,又可以保留效率与自由。 

但总体来说凯恩斯也是一个效率优先的主张者,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政府干预经济理论的提出是基于市场的无效率前提,1929-1933年的世界性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最好的证明。当然缩小不公平程度也是政府干预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但重中之重还是效率。 

萨缪尔逊也明确地把不公平看作是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缺陷。他说:“我们不要忘记,看不见的手有时会引导经济走上错误的道路”,“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虽然竞争具有一种理想的效率”,但它“对平等问题却是不闻不问。”“在市场经济下财富的分配是非常不平等的”。他认为,为了克服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这些缺陷,政府必须进入市场,把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结合起来,实行混合经济。只有这样,才能把效率同公平、稳定结合起来。 

篇8

以凯恩斯为代表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是在总结了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实践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理论既继承了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理论的优点,又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其缺点,把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结合起来,把私人经济与政府经济结合起来,既保留了市场机制调节的效率,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公平,是一种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理论。正是在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才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发展到现代市场经济。 

凯恩斯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 混合经济 

混合经济是一种由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经济。 

凯恩斯认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产权基础不仅有私有产权的私人经济,而且还有政府经济以及私人经济与政府经济相混合的经济。他在《劝说集》中说道:“事业的性质不一,有些在技术上是属于社会的,有些在技术上是宜于个人经营的,对两者必须加以区别。有些事业个人已经在进行,已经有了成就,而有些事业则在个人活动范围以外,关于后一类,政府如果不做出决定,就再没有人来过问;政府最重要的任务是与后者而不是与前者有关的。在政府方面,主要不是在于去做那些个人已经在那里做的事体,不是在于比个人去做得好些或坏些,而是在于去做那些现在还没有人在那里做的事体。” 

在《通论》中,凯恩斯的混合经济思想更为明确。他说:“我们对于经典学派理论之批评,倒不在发现其分析有什么逻辑错误,而在指出该理论所根据的几个暗中假定很少或从未满足,故不能用该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他主张“让国家之权威与私人之策动力量互相合作”。 

而古典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认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只能是国家的保卫者,公共事业的管理者,货币发行与法定利息率的决策者以及征税人,而不能是市场主体,不能是经济运行的调节者。 

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有企业和居民,而且还有政府,政府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主体。萨缪尔逊就指出,市场经济的“全部主体”是消费者、厂商和政府。这种观点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像企业和居民一样,也进行投资生产(政府主要投资生产公共产品),进行采购和消费,它是市场经济中一个主要的投资者和生产者,也是一个主要的商品采购者和消费者。 

对于新自由主义者来说,混合经济体制是难以忍受的。他们认为,只要有政府存在,就有垄断存在,就有计划存在,就有权力存在,就有垄断和计划的弊端存在,就有权力寻租存在。如此,则“看不见的手”就是受限制的,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就将继续存在,改革就是不彻底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经济学上的老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都把国家作为罪恶的渊源,其最彻底者甚至把欧美的福利国家也称为“通向奴役之路”。 

事实上,任何务实的而不是极端的经济学家,都能认识到强政府干预的优缺点和纯自由市场的优缺点。当然,由于存在双重缺陷,混合经济体制既不像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那样能够得到市场神学的支持,也不像强政府干预那样,能够得到计划神学的支持。市场神学与计划神学都能够得到大多数头脑简单的人的支持。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不是以自由市场排斥政府干预,或以强政府干预排斥市场调节,而是如何尽量减少混合经济体制的缺陷,尽可能发挥混合经济体制的优点。这是心态平和的、不走极端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各种类型的社全经济制度都具有一定的优势。 

2 政府干预 

凯恩斯革命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反对自由放任,主张国家调节经济生活。《通论》一书,在批判自由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凯恩斯指出,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背后隐含着一个很重要的假设:市场机制是完全的。即市场机制符合以下条件:(1)每个当事人都拥有完全的经济信息,每个生产者或消费者都能够充分地了解市场的价格变化。在经济当事人之间经济信息是对称的;(2)存在着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没有任何一个生产者可以控制或影响价格,没有任何企业或集团在生产和销售上具有垄断的地位,也不存在几个大企业集团之间的垄断竞争;(3)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由于其他条件的约束,边际产品的增加量随投入增加而递减,增加产量不会减少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4)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都不产生外部效应,不会对其他人的福利产生正的或负的影响;(5)交易成本很小,可以忽略不计;(6)经济当事人完全理性,即每个生产者都可以合理地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益最大化。完全的市场机制是“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凯恩斯通过分析,得出完全竞争的市场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由此导致“市场的失灵”(marketfailures)。他指出,由于人们的经济行为总是受到三个基本心理因素(即“心理上的边际消费倾向”、“心理上的流动偏好”、“资本边际效率”)的影响,纯粹依靠市场调节的资本主义不可能导致社会供求的均衡,从而引发社会有效需求的不足,经济危机也就由此产生。 

按照凯恩斯提出的“有效需求原理”,在小于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只要存在着一定量的总需求,社会就会产生相应数量的供给。既然“看不见的手”不能充分有效地对市场进行调节,那么就应当让政府担当起调节供求关系的部分责任。凯恩斯认为应当放弃古典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应当积极干预经济。应当扩大政府经济职能,用提高资本边际效率或降低利率的办法来提高投资意愿;或者直接增加政府投资来弥补民间的消费和投资不足;抛弃传统的节约观念,鼓励消费,扩大社会需求;扩大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政府应当通过宏观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手段来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鼓励消费,引导需求,以此克服市场缺陷所带来的种种经济困难;在增加有效需求,实现充分就业的过程中,政府甚至可以执行“举债支出”的赤字政策。 

然而,进入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的经济先后遇到了麻烦。先是通货膨胀加剧,随即出现了在物价总水平急剧上升的同时失业也大量增加的“滞胀”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使人们对政府干预调节的功效失去了信心,特别是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严重地打击了西方各国的经济,动摇了凯恩斯主义的基础。“政府失效”的概念开始出现。 

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相继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官方经济学。

他们针对“政府失效”,积极提倡自由企业制度。弗里德曼指出,西方国家干预的实践并不成功,它的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差距:正是国家的干预活动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了西方经济“滞胀”现象的出现;各种福利措施造成极大的浪费,降低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干预的过程中还包含着对公民个人自由的限制。因此,政府的干预必须减少而不是增多,它的主要职能在于“防御外来敌人的侵略,确保我们的每一个同胞不受其他人的强迫,调节我们内部的纠纷,以及使我们能一致同意我们应遵循的准则”。

20世纪80年代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斯蒂格利茨提出了较为温和的国家干预理论:市场与政府都不是完美的,需要二者的结合。一方面,公共产品、外部性、垄断等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另一方面,政府经济行为低效率,需要采取措施增强竞争、削弱垄断、适度分散政府功能,加强政府干预的积极作用。 

其实,各个历史阶段的理论纷争,是特定历史时期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的反映,不能简单地判定其正确或错误。它们之间相互吸收相互渗透的过程,表明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同样重要。争论的焦点和根本区别,只是市场与政府角色的主次、干预的方式和干预的范围程度问题。 

事实上,无论是新自由主义学派还是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们都在不断修正自己的观念,已经很少有哪个经济学家主张“纯粹”的自由经济或“纯粹的政府干预”。新自由主义者不可能完全否定政府干预的作用,他们主张的政府经济职能偏重于保护和完善市场的自由竞争,防止垄断的发生。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西方社会已悄然完成了政府经济职能的调整,就是综合自由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优点,走向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混合型”经济。 

3 效率与公平 

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学领域一对永恒的矛盾。 

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创立者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写到:“每个人都试图用好他的资本,使其产出能实现最大的价值。一般说来,他既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能够增进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一己的安全或私利。但是,在他这样做的时候,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帮助实现另外一种目标,尽管该目标并非是它的本意。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要好”。从这一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看不见的手”即市场会自动配置资源而无需国家的干预;主观追求自利的“经济人”在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间接地使社会利益最大化了。 因此,斯密的主张就是如果遵从市场对资源的自发配置作用,就是有效率的,进而也就是公平的。 

新古典学派也反对政府干预分配,认为任何试图使“结果均等”的努力都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损害。他们认为只有竞争的市场才是最有效率的,而竞争和自由是紧密联系的,如果政府干预,就等于没有了自由,市场竞争也无从谈起,效率也就随之消失。此外,他们认为效率本身就意味着公平,因为效率与个人能力和努力相关,效率反映了个人的勤奋程度与技术水平,收入多少正是给予他的最公平的回报。 

而事实上,市场本身的缺陷要求政府对公平问题实行某种干预。凯恩斯曾这样说过:“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的显著特点是不能提供充分就业以及缺乏公平合理的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在此他指出了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存在着的两大弊端。因此,必须采取步骤进行改革,扩大政府的经济机能。在国家的管理控制和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私人经济的作用。政府干预经济除了解决市场自发配置资源产生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外,还可以减少由于市场的缺陷所造成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在财产占有、接受教育机会和能力等方面机会不均等,竞争中不是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因此而造成的收入差别不是由于勤奋与懒惰造成的。他认为这样既“可以避免现行经济形态(即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之全部毁灭”,又可以促进私人策动??力得到适当的发挥;既可以医治有欠公平合理和不能充分就业的弊病,又可以保留效率与自由。 

但总体来说凯恩斯也是一个效率优先的主张者,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政府干预经济理论的提出是基于市场的无效率前提,1929-1933年的世界性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是最好的证明。当然缩小不公平程度也是政府干预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但重中之重还是效率。 

萨缪尔逊也明确地把不公平看作是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缺陷。他说:“我们不要忘记,看不见的手有时会引导经济走上错误的道路”,“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虽然竞争具有一种理想的效率”,但它“对平等问题却是不闻不问。”“在市场经济下财富的分配是非常不平等的”。他认为,为了克服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这些缺陷,政府必须进入市场,把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结合起来,实行混合经济。只有这样,才能把效率同公平、稳定结合起来。 

综上,我们不难总结出从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到凯恩斯经济学及萨缪尔逊,对于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他们主张的还是把效率放在第一位的,其中最大的区别表现在如何实现效率优先这一目标的手段上: 

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主张效率是最重要的,但是这个效率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实现的,他们同时也坚持公平,但是这种公平属于机会平等的那种公平,他们反对任何对收入结果进行再分配的政府干预行为。 

凯恩斯经济学与新古典不同,他虽然也认为效率重要,但是他却认为这个效率依靠市场是不可能实现的,一定要政府干预,也就是说政府干预是实现经济效率的前提,当然政府干预的同时可以缩小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程度。在公平的问题上萨缪尔逊这样说: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并不能答好像公平这类伦理的和规范性的问题,我们的市场收入中(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应该有多少份额转移给贫困家庭。这只是一个只能由投票箱去回答的政治问题。经济学不能回答多少贫困是可接受的或多少才是公平的,但它能有助于设计增加穷人收入的更有效率的方案。最后可以用萨缪尔森的话来做一个结语,一个有效率并讲人道的社会要求混合经济的两个方面——市场和政府都同时存在。如果没有市场或者没有政府,现代经济运作就会孤掌难鸣。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2]?凯恩斯.劝说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篇9

传统的新自由主义理论主要由两大经济学家的经济学研究来引领,从凯恩斯主义向新自由主义转换中,芝加哥学派结合奥地利学派进行了经济学货币理论体系总结,作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阵营的主要支柱,他们认为新古典价格理论是经济行为的前提,并认为自由市场有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特权,他们期望经济的运作和发展中避免支持政府的调节,更重要的是强调新自由主义理论传统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个人行动的自主和理性在新自由主义理论传统下,促进了和谐资本市场的文明建设。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从新自由主义理论看来,都只是一种知识论的方法论和价值观,波普尔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批判的社会决定论和经济决定论。新自由主义的理论研究在实践性理论的批判下,其自由性逐渐从个体消极自由转变为了社会的自由和积极,奥尔森认为资本主义国家要完善和保护自由市场,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霸权下,新自由主义理论传统在不断地实现着国家力量和作用的强化。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对于计划经济的指导实行了全面的经济调控,在很大程度上对新自由主义自由市场的形成造成了阻碍。资本主义国家加强国际垄断资本保护的同时,社会主义国家通过经济竞争优化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广泛性。也充分反映新自由主义无法在实现全球化的经济发展的顺利进程。

二、经济哲学价值

新自由主义理论传统的经济哲学的价值观对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进行了批判,同时,新自由主义在个人主义方法论上,没有全面肯定自身的理论逻辑,因此哈耶克为了将世界观基础进行提升和强化,重新展开对经验理论传统的梳理。

(一)价值分析方法

某种意义上来讲,历史唯物主义就是的经济哲学。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实现了现代社会主义的科学建设,也要归功于马克思的历史剩余价值理论的建立,的经济哲学分析将社会主义的必然性进行阐述,而进行经济哲学理论价值分析的主要方法就是劳动价值经济哲学分析法。劳动价值的体现首先需要个人行动,但是这个个人行动并不是在自由主义理论传统下所指的“个人行动”,并非为利己的经济个人,而是指劳动和实践的一种活动,实现个人生产物质资料的活动。就像黑格尔认为的,人的本质肯定就是通过劳动和实践来实现。真正的个人自由是主体的自由和自觉来完成,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生产力发展使资本主义自由有了物质基础,信仰唤醒个人自由的主体意识,从精神上造就了个人的主体内在,实现了个人的内在信仰和自由。

(二)价值实现基础前提

劳动是财富的源泉,私有制并不能成为国民经济学的现实基础,而应该以外化劳动作为此基础,将人类社会的吃穿住行等做出基础保障,满足人类在物质、精神、生活上的需求,才是实现经济哲学的基础和前提。人类的基本特性是活动自由、自觉,而劳动是人类的自由本质的体现方式,是实现自我创造、发展和生成的主要活动途径。自我主体的意识形成是通过对象化的劳动将内在与外在对象进行区分而实现的。生命价值的多样性和丰富性由劳动提供条件,实践便体现活动的价值,促进人类永恒的生存和发展,这也是人类价值观形成的客观依据。另外,现代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交换,彼此之间的关系存在异化性,也就是将人和物进行转换,最终通过异化实现人类能力的全面性。全面的生产能力发展促进社会生产,就要求这种生产能力是具有社会性的劳动,也能同时兼备科学性和一般性,从而具有自然自配活动能力。而不互相依赖的人和物是实现全面性的最好保障,因此,劳动是实现经济哲学价值观的基础前提。

(三)价值观核心观念

从角度分析,劳动价值观念是人类价值目标的最终目的解释,并不是方法论中的个人主义或者集体主义。劳动异化是在人类活动和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市是否定了劳动活动的发展,但是在进行生产力发展的和经济实力增长的前提下,要完成劳动异化的消灭,实现劳动致富。劳动致富观念的形成,有助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以及目标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公平、公正,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也就是要以人的劳动活动为根本,也就是核心内容,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条件是现实中人的劳动活动,劳动观念的形成,是促进历史唯物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途径。

篇10

西方企业家的理论研究是随着经济学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西方企业家理论的发展,根据时间的顺序,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古典阶段企业家理论

“Entrepreneur”(企业家)一词最早见于16世纪的法语文献。而最早将企业家应用于商业的是康替龙(Cantillon) ,他在1755年所著的《商业性质概论》一书中认为企业家特质就是承担收入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后来的研究者们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企业家问题,创立了各具特色的企业家学说。而在古典阶段,对企业家问题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探讨企业家的职能。

1.重农主义经济学派的企业家理论

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等重农主义经济学家沿袭了康替龙的企业家理论。魁奈认为企业家是简单的监督管理者,他抛弃了康替龙关于企业家的风险承担内涵。重农主义经济学家波多(Baudeau)继承了魁奈和康替龙的观点,认为农场主是指承担费用、承担风险、享受获利——最终所有的一切经营都是为他自己利益的人。杜尔阁(Turgot)则认为,企业家是富有的工业企业家或者商人,为了积累更多的财富而从事有风险的经营和生产管理事务。

2.萨伊的企业家理论

最早赋予企业家突出重要性的是法国经济学家萨伊(J B Say 1803 ),在其《政治经济学问答录》中首先指出企业家概念包括企业家职能和企业家精神两项内涵。他对企业家阶层的诠释是:“结合一切生产手段并为产品价值寻求价值的人,是预见特定产品的需求以及生产手段,发现顾客、克服困难,将一切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的经济行为者。”企业家是将劳动、资本、土地等要素组合起来进行生产的人,是生产过程的中心枢纽,是生产要素和生产环节的协调者。

萨伊之后,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48)在英国推广了这一术语。古典阶段的另一代表人物是马克思则认为企业家的特质是人格化的资本,或者说企业家是一定资本的所有者。

二、新古典阶段企业家理论综述

新古典经济对企业家的研究侧重于企业家的特质,即企业家的性质。主要代表人物有马歇尔,熊彼特,奈特以及柯兹纳等人。他们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家的特质进行了分析。

1.马歇尔的企业家理论

马歇尔(A•Marshall)提出了在修正不均衡,使不均衡走向均衡这一动态过程中企业家承担着重大作用的观点。马歇尔所谓的企业家是多重角色的,他赋予企业家中间商人、风险承担者、领导协调者、创新者等角色,形成了企业家理论的雏形。马歇尔指出:“企业家们属于敢于冒险和承担风险的有高度技能的职业阶层。”

马歇尔这种赋予企业家多重角色的折衷观点使其企业家角色理论失去了鲜明性,但其思想博大渊深,极大地影响了后人对企业家理论的研究方向。

2.熊彼特的企业家理论

熊彼特(J. A. Schumpeter)从企业家资质或能力角度分析企业家阶层的角色功能,他界定了企业家是管理者,其管理活动的核心是创新,企业家的创新产生了动态的经济运动与经济发展。他提出了企业家即创新者,第一次把创新作为企业家的首要职能,强调创新是企业家的判别准则。企业家通过“创新”显示个人成功的欲望,即是一种非物质的精神力量支持着企业家的活动,熊彼特把它称为“企业家精神”。

关于风险的承担问题,熊彼特认为承担风险的是资本家,而企业家并不是风险承担者。熊彼特以企业家为中心,构筑了西方主流经济学之外,独立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方式和历史进程的动态理论体系。但他的理论完全抛开了资本的作用,将企业家与风险分割开来;把企业家置于企业组织之外去追求个人功绩,没有涉及到企业家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

3.奈特的企业家理论

奈特在《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1921年)一书中,根据不确定性和企业家精神来论述企业家阶层的功能角色。他认为,面对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家承担的职责就是通过决策,减少这种不确定性尤其是难以预测的不确定性。

奈特的企业家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在不确定性下,使管理权限和保证责任不可分割的联系起来,只有保证合同收入才能掌握决策权,这种逻辑在企业组织中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股东与内部人的关系,但奈特没有对其进行系统的分析。

4.柯兹纳的企业家理论综述

柯兹纳(Kirzner)继承了马歇尔的研究传统,从研究市场结构入手研究企业家的角色功能,他把企业家作为推动市场结构的主体,探索作为“中间商”角色的企业家本质机能。他基于对市场过程的分析,提出企业家的主要贡献在于从市场过程中发现获利机会,从而形成了马歇尔之后企业家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

柯兹纳发展了马歇尔和康替龙的理论,从市场过程内在角度成功地阐述了企业家的形象,但柯兹纳的企业家理论局限于把不均衡只视为始终存在于投放与产出的过程中,他并未把企业看作是生产资源的集合,也没有考虑资本运营的风险作用。

三、新自由主义阶段企业家理论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对企业家的问题研究侧重于企业家的作用。有些经济学家认为企业家行为受自身所处的组织环境的影响,有权选择自己的组织,主要代表人物有卡森、鲍莫尔等。另一些经济学家则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企业家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有科斯、诺斯、阿尔钦与德姆塞茨等人。

1.卡森的企业家理论

卡森(Casson)运用企业家市场均衡模型来研究了企业家角色功能,在信息的主观性、内生性偏好和有限理性三个基本假设的基础上,综合了前人的企业家理论,把企业家的行为分析综合到一个供给——需求分析框架之中,构造了一个企业家市场均衡模型,从交易成本入手,得出了企业家对市场过程的参与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结论。

篇11

近代史上一个显著的史实,就是一次世界大战后,自1929年到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所经历的“大萧条”,商品的大量过剩,垄断形式的广泛存在,使古典主义经济学所设想的完全的、纯粹的自由经济处于尴尬境地,以至在一些国家中,如美国,不得不由政府出面,开始奉行所谓的国家干预主义。但这一切是否由市场自身的原因而形成?自由主义还要不要了呢?

19世纪初,德国还是一个政治割据、经济相对落后的帝国。但到19世纪末,经过了一个世纪的变革,废除了农奴制、统一关税、工业革命、建立新的国家制度等,使德国经济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德国的自由主义经济达到了顶峰,在此期间德国一直奉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了两种威胁自由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一是垄断加强,卡特尔组织发展迅猛;二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开展。该运动的矛头直指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在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争本身的消耗、战败后的巨额战争赔款使德国经济走向崩溃的边缘,发生了恶性通货膨胀,以至至今善于总结历史教训的德国对通货膨胀还心有余悸。后期,德国的统治者希特勒推行了“军事计划主义经济政策”,也对德国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制约,非常具有爱国情怀的德国学者对此忧心忡忡,自发形成了以欧根为核心的包括经济学和法学的学术群体,同时该群体对外部的一些学者也有一定的影响,比如被称作“社会市场经济之父”的艾哈德。他们把自己的理论称为“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它既不同于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又不同于各种形式的国家干预主义。他们认为,政府的责任不应该是直接干预私营企业的经济事务,而必须是制订和执行私人经济活动所应遵守的规则,鼓励竞争,为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创造适宜的环境。当经历了从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初以艾哈德为代表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同社会内的凯恩斯主义者所展开了的激烈论战后,新自由主义成为德国的主流派。“西德奇迹”创造了新自由主义取得成功的范例。其中尤其需要特写的一点是,新自由主义流派的学者们提出了“自然秩序和人为秩序”,认为人为秩序要符合自然秩序。想要“寻找合乎人和物的本质的秩序”,“赋予新的工业经济一个有运行能力的合乎人的尊严的持久的秩序”。他们首先提出“经济秩序的差异是什么?”的问题,然后进行了比较找出优缺点,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他们人为经济秩序存在两种,即集中领导型(封建采邑经济、埃及法老奴隶制经济、希特勒军国主义经济、前苏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交换型经济。前者具有完整的计划,直接配置资源;后者则是个别的计划。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如何决策,如何获得信息”。前者的弊端在于由于中央机构的决策的目的与消费者决策的目的是不同的所以存在大量的浪费;后者的弊端在于自由竞争必然导致生产联合,然后又必然导致垄断联盟。同时又说用中央计划的方式代替交换经济的方式不仅起不到积极作用,反而更促使经济进一步恶化。单纯的走两条道路是不行的,只有走“第三条道路”。“第三条道路”是:首先建立竞争秩序,要对竞争进行保护、鼓励。表现为三条:1.建立一个有运行能力的完全竞争的价格体系――由市场供求自己形成价格体系,而不需要国家的干预;2.建立稳定货币币值的货币体系――不要由于币值的升降而影响价格来误导消费者的决策;3.生产资料私有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二是建立维护竞争的秩序,使弱者能维持继续竞争。以上就是弗莱堡学派的基本观点。后来被时任总理的艾哈德作为政策的理论基础付之实践,为德国赢得了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奇迹”。弗莱堡学派的观点显然是自由主义的,也就是说,发展经济还需要“自由主义”,但我们不难发现这个“自由主义”较以前有了新的变化与发展。

第一,他们提出了对经济秩序的研究,所谓秩序也就是资源配置方式,第一次划分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其区别、优缺点。这是以前不多见的,引起了人们对资源配置方式这个问题越来越大的关注,这同时也是针对当时社会主义运动的高涨,前苏联在大萧条过程中的经济发展和军国主义计划经济中出现的以国家配置资源为手段的方式而着重提出来的,后来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区别甚至一度演变成不同社会制度的分歧。自由主义学者明确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单独使用任何一种方式都会把经济搞糟,是不行的,只有走“第三条道路”。

第二,对自由的理解由无序的自由变为有序的自由。自由竞争阶段的自由主义是无序的,也许因为是在资本主义上升阶段还是刚从封建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强烈的管制和压抑下追求的“自由”必然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纯粹的,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逐渐趋向理性化,而且其自身的矛盾不断暴露比如垄断的广泛存在,破坏了原来的无序的自由主义存在条件,使其必然重新理解自由主义的含义,重新制定政策来迎接经济现实的挑战。但他们又不会完全的去管制经济,而放弃自己自由经济的信仰,一切的政策还是基于让市场自由调节配置资源,只是需要维护经济自由发展,即能够使价格由市场自发形成,保持稳定的货币币值使消费者不被误导,另外要有保障私人的财产制度。

第三,反对垄断,主张对竞争的保护和维持即使国民经济在一个可持续的竞争环境中发展。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自由必然导致生产的联合,生产的联合又必然导致垄断的出现, 而垄断是德国新自由主义所要规避和排除的,他们不但要排除私人垄断,更要反对社会组织的垄断(例如工会组织就是对劳动市场的垄断)。这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家对垄断问题认识的一个飞跃,他们开始正视自由经济存在的问题,而不认为自由主义经济一直是一副优美的田园风光画。

第四,从对劳动者的保护的角度提出了累进税等减少两极分化的措施。要实现劳资的合作,实行“经济人道主义”,提出工人和资本家是社会伙伴,因此经济的发展需要劳资双方的合作。同时,认为实现经济人道主义的实现途径是国家通过税收政策,调整由市场引起的收入的不公平,从而实现公平分配。这也是面对工人阶级日益壮大,减轻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的手段,在工人阶级没有形成一定的力量时即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是没有的。

第五,主张国家从上层建筑的角度,即法律制度等方面来对经济有所作为。新自由主义的国家观较以前的国家观有区别的。亚当・斯密主张“小政府”,而且政府仅仅就是“守业人”的角色,即只是维护国家不受外国侵略,保障社会安定而已;新自由主义学者认为除此之外国家还要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是通过上层建筑即法律的手段来保障,而不是直接用经济的手段来干预,强化了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为经济发展铺垫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又保障经济是自由的发展。

理论只有见之于实际才能放射出巨大的光芒。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最初20年,新自由主义一直是西德的政府的指导思想,以至后来为德国带来了“经济奇迹”。研究外国的经济思想关键是看能否为我所用,能否借之以促进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这项关乎国计民生的伟大事业。那么,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对我国有何借鉴意义呢?我国经历了建国初期一直到改革开放之前的完全的指令性计划经济,在跨越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之后,实践证明计划经济是不利于经济的长足发展的。当前,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正在进行的是市场化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大量的问题。新自由主义的思想也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就自由主义的三大特征来说,它描绘了市场经济基本特征即要求市场自主形成价格;要求稳定的货币币值;保护私有财产即激励制度。仔细想一想我国现存的问题基本都是由于这三个方面没有做到位。随着我国进入WTO以后,与世界经济联系的更紧密了,对于国际上通用的准则和模式我们必须适应,否则就会因为无法融入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而导致边缘化,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是进入WTO的一道重要门槛,我国虽说已是市场经济国家,但是只有不断深化对市场的认识才能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2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市场化搞得越好,经济就越发展。美国商务部提出了市场化进程的标志:货币的可自由兑换程度;企业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度;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度;政府对资源的拥有和控制及分配程度;企业生产和定价的程度。从这些仍然可以闪烁出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理论光芒的“标志”中我们得到的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