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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问题探讨――以鼎盛公司为例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伴随着科学知识的进步,世界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特别是在现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模式下,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受有关环境的深刻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是相同的,这使得每个国家把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放在关键突出的地位。同样,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就被每一个国家及企业放置在宏观和微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位置。中国企业要达到国际标准,必须指出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调整企业的管理理念,把无形资产管理作为极其重要的工作来做。本文以当下时代为背景,同时结合我国实际经济环境,针对中小企业提出合理有效的无形资产管理模式,以保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中小企业有关无形资产管理的理论
(一)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问题。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可以对其进行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伴随着科学知识的进步,世界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特别是在现代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经济发展模式下,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受有关环境的深刻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是相同的,这使得每个国家把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放在关键突出的地位,同样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就被每一个国家及企业放置在宏观和微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位置。当前阶段,中国中小型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如下:
1、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为无形资产看不见摸不着,所以中小企业更注重的是实物资产的管理,导致缺乏充分的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而忽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2、无形资产流失严重。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不是很准确,导致大量无形资产损失。一方面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评估的软目标,而不重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法律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和机制打击力度还不够强,导致评估时受其方法、方式和程序的影响比较大,选择不准确的无形资产评估,导致大量无形资产损失,使企业利润降低。
3、无形资产利用效率低。无形资产的潜在功能(如企业融资、品牌延伸等)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无形资产在向有形化、物质化转化过程中,受无形资产信息具体化及可操作性程度不够、管理不到位以及市场反馈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使无形资产及时有效地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具有一定的难度。
(二)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发展情况。总体而言,无形资产的发展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一是管理理念:从一般性资产转变为战略性资产。尤其是在科技日新月异,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不是简单的资本竞争,而是进入更为激烈的技术竞争时代。所谓战略资产,是不可见的、难以模仿的、不可替代的、积累时间长期的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资产,它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的经济效益;二是管理模式: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转变;三是管理职能:从控制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无形资产过程管理强调无形资产的管理是多项管理职能。在这个系统完整的管理过程中,需要开展控制业务的工作(诸如计量、评估等),更需要开展管理业务的工作(例如无形资产的计划、组织、协调等);四是管理领域:从单一领域向综合领域改变;五是管理方法: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六是管理主体:由部门管理模式转变为跨职能的团队式管理模式。
(三)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风险
1、不能明确选择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无形资产评估法主要包括市场价格法、资产回报率、重置成本法等。相同或相似资产的成交价格是市场考验的结果,因此市场价格可能会使双方当事人都接受。资产回报率所依据的是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等于资产价值这一原理来估算资产评估价值的,它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转让的形式。重置成本法是通过公式: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以此来反映资产价值的。由于市场是不完美的,所以在相同的条件下,运用多种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可能会出现完全不同的情况,这种差异的原因是:(1)某些方法的前提不具备;(2)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有限;(3)委托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信息失真。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要具体情况具体而论。
2、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环节缺乏有效的制度。无形资产的价值很难得到提升,由于对企业的法律法规缺乏适当的系统、管理机制和人员配置,这样严重影响无形资产作用的充分发挥。大量无形资产流失,由于企业人员没有利用科学的方法有效地使用和管理无形资产,导致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
3、部分无形资产没有被重视,导致损失严重。商标被抢注的事件时常发生。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商标保护观念淡薄,自己的商标让人抢注、商标被盗用或商标随意被授权使用的现象比较多,这严重破坏了无形资产的形象。不少的中小企业已经意识到无形资产是企业经营中的一项重要资产,但他们没有利用有利于经济无形资产积累的合法手段(如技术发展,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而是盲目地使用不正当手段(如虚假广告,或者用这些钱去买一个考核奖旨再建立品牌意识)来欺骗无形资产的获得。另外,我国对于自己的老字号商标往往也缺乏保护意识,如联合利华公司已将众人皆知的中华牙膏纳入其名下。
4、在许多企业中缺少无形资产管理的专业人员和专门机构。首先,我国企业往往是临时从其他组织并从其他部门暂时抽调人员;其次,企业往往缺少详细的投资预算及可行性研究分析,没有充分考虑投入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关系,从而无法实现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目标。
(四)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意义。中国企业要达到国际标准,必须指出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调整企业的管理理念,把无形资产管理作为极其重要的工作来做。第一,有益于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示升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企业,公司继续积累资金以不断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生产力;第二,有益于全面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水平,鼓励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竞争,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第三,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基础产业以及交通、建筑、通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改良。
二、鼎盛公司无形资产管理现状
无形资产在中小企业中的重要地位已毋庸置疑,但目前企业没有充分利用无形资产。由于无形资产作为公司财务的软目标(企业融资、品牌延伸等),所以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是我国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自身规模太小、组织结构不完善、管理观念落后,尤其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更大的问题。今天,中小企业无形资产的大量损失根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漠;其次,无形资产在向有形化、物质化转化的过程中,因无形资产信息具体化、可操作性程度不够、管理不到位以及市场反馈不及时等复杂因素,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的收益有一定的难度。
(一)鼎盛公司概况。北京鼎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保健品、食品、生物制剂的研发、销售为一体的高新科学技术公司,市场精英现在有若干名,从事健康产品的开发、销售以及营销推广业务。成立至今,其产品的品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企业文化内容日趋丰富,凝聚力也越来越强,使得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大,到2013年末,公司具有560万元的销售收入,期末产生1,820万元的净利润。
(二)鼎盛公司无形资产现状。随着金融危机逐渐席卷市场,使得整个市场经济低迷,鼎盛公司的发展也受到了影响。从2013年以来,鼎盛公司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现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资产总体规模过小。2013年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仅为3.2%,净额总计600.3亿元。
2、无形资产结构不合理。2013年无形资产具有较高盈利能力的项目(专利、商标、版权等)占的份额仅为4.5%,而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这两个技术含量和增长潜力相对有限的项目却占有95.5%的份额。
3、无形资产经营管理不善。具体表现在:(1)存在数目庞大的账外无形资产。鼎盛公司账户中无形资产占20%,80%都在账外,这说明多数无形资产没有被有效地监测;(2)许多专利被抢注;(3)在对外合作中,有些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被折合,而是被免费使用;(4)由于评估标准不明确,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往往被低估。
三、鼎盛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重视无形资产的审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在审计的计划阶段,初步业务活动中不够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环境,关于无形资产方面也没有掌握充分的相关信息;在计划审计工作中,对于审计过程中的无形资产数量少,从而出现忽视无形资产的情况;另一方面没有有效地实施无形资产的风险评估程序和风险应对措施。
(二)缺乏有针对性的测试程序。如今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往往较高(甚至有的中小企业80%为无形资产),这样直接忽略无形资产审计或是将其归入有形资产一起审计肯定会影响审计质量以及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和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无形资产价值难以确定。大多数中国公司不能有效地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因为他们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是混沌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在无形资产会计标准中分为两个阶段,并且这两个阶段是不同的,因此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是很重要的。而费用产生的无形资产资本化或费用化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但是我国的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能力相对较低)难以准确保证无形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第二,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不明确,在实际使用各种方法时,评价参数的计算方法和口径以及复杂多样的元素使其具有一定的难度。第三,对无形资产摊销的检查不合理、不规范,主要原因如下:(1)摊销期限不合理、不合规;(2)无形资产摊入的会计科目不正确,有的摊入管理费用,有的摊入制造费用;(3)无形资产减值等问题的考虑。每一期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之后,要重新确认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重新计算摊销额,并且所计入的科目完全不同,这样无形资产的摊销程序就很复杂,也就容易出错。
(四)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谨慎能力不是很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道德意识和道德修养)需要提高。由于竞争加剧和市场混乱容易使审计人员忽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因,不能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和自身的独立性(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导致审计人员容易接受客户的观点、声明,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实施相应有效的审计程序,而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报告。这些都对无形资产审计的工作效果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就会阻碍审计人员发表正确恰当的审计报告。
四、鼎盛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有关建议
(一)重视无形资产审计。由以上的论述可知,无形资产在企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它是总资产的重要构成部分:首先,在计划阶段要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其次,在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落实风险评估流程,了解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和认定层次的风险水平。此外,为了避免被遗忘在无形资产审计期间,无形资产目的和要求的审计必须体现在审计计划中。
一、无形资产评估概述
1.无形资产评估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8)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受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里指出了无形资产的特性:无实体性、垄断性、收益性、不确定性。
而无形资产评估就是基于某一特定的日的,遵循一定的标准,运用适当的方法,通过对相关因素的分析,在未来某一时点(评估基准日)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出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的前提和对象
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其价值处于时刻变化之中的,评估时需要以基本假设为前提,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性。根据无形资产的特性,当前在经济环境中比较适用的基本假设有公开市场假设和继续使用假设。
在有了评估的前提下,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形下才会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两种情况下会发生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一是无形资产的拥有者或控制者将无形资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进行转让交易或对外投资,这种情况下评估程序一般比较简单,无需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剥离;二是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发生变动时,例如破产重组、股份改制、并购等,这种情况下的评估程序一般比较复杂。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1.现代化市场发展的需要
随着现代化市场的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同时伴随着因无形资产产生的侵权案例也日益增多。为了有效的妥善解决此类问题,就需要一个具体权威的评估性准则来制衡人们的行为。因此建立一个公正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2.防范资产流失
随着企业股份制改、合作、兼并不断发生,无形资产的价值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如果企业还未意识到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性,也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保护,那么其他企业就很容易侵占利用该项无形资产,从而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损害企业整体价值。因此科学合理的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可以使企业对自身价值充分认识,同时可以防范企业资产流失,避免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企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逐渐加快,企业若想从同行业中脱颖而出,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仅仅注重有形资产的开发利用。而注重无形资产的价值不仅能够使企业更好的适应宏观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和评估结果整合企业的资产,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运用
1.收益法的原理
我国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日前,收益法是评估无形资产较为常用的方法。收益法就是借助一定的折现率将无形资产产生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从而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假设前提是转让或投资能够为拥有者或控制者带来超额利润或是垄断利润。
2.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
(1)直接估算法
该方法适用工单项无形资产的评估,其产生的新增效益能够单独计算,则可以通过无形资产使用前后的收益变化情况对比分析,确定无形资产产生的新增收益。根据无形资产附着性的特性,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单独计算某一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新增效益,那么就无法使用直接估算法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
(2)间接估算法
无形资产通常是需要附着于有形资产及其他无形资产才能发挥其同有的功能,因此剥离出某一项无形资产的可操作性很低。那么就需要运用间接估算法来确定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
(3)分成率法 运用分成率法确定无形资产创造的超额收益,是国际技术贸易中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分成的基数一般为销售收入和销售利润。虽然在理论上讲,销售收入分成率本身很难看出转让价格是否合理,而销售利润分成率则可以加以判断。但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销售收入分成率较为普遍,主要因为销售收入的客观性较强,而销售利润不易控制和核实。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一般较少使用销售利润作为分成基数。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4)差额法
所谓差额法就是指将无形资产产生的综合收益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再将其获利能力量化的一种方法。采用差额法时企业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应当比同行业平均盈利水平要高。评估程序一般为:一是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无形资产的产品进行盈利分析;二是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资产占用情况;三是对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等数据进行收集。
“差额法”基本公式如下:
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经营利润一资产总额×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
注意:此公式计算的是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还需要借助折现率折算成当前时点的价值,这才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
四、结语
当然无形资产的价值是无法真正运用几个数据就能够准确量化的,它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它外在的含义。因此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时,还需要根据无形资产特有的性质,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相关影响因素,以期得出最为合理准确的评估结果,使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李正伟.浅谈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财会通讯,2013(02)
注册会计师的驗资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在驗资过程中由于违约、过失、欺诈等原因,出具不恰当的驗资报告,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对注册会计师来说,应当针对以下几种无形资产驗资情况具体分析其可能遭遇的执业风险:
(一)出资设立时的无形资产驗证风险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无形资产入资的,其比例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70%。企业可以用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勘探权及采矿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设立出资,但必须评估作价。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股东要求中介机构对出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满足注册资本要求的情况。由于评估责任不能替代或减免驗资责任。因此,在对无形资产出资的驗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严格查阅评估报告,核实财产的产权归属。如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土地使用权是否满足出资的资格,已用作抵押,涉及诉讼的土地不能用作出资,有产权证书是否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出资的,应依法办理了财产权转让手续,否则不予以确认其出资。在实务中,还有以公司名称、企业品牌、长期客户、特许经营权协定等体现市场竞争力的无形资产出资的,按照评估价值或者约定的价值入资,注册会计师在核实这些资产的价值时,要考虑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发展前景、市场供需情况等多种复杂、易变的因素,真实公允地反映其价值。
(二)兼并收购中无形资产的驗资风险
并购作为一种企业快速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获得发展的重要途径已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专利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核心资产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企业并购动因。但是无形资产的会计计量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成本计量根本无法揭示无形资产的真正价值。如IBM在收购莲花公司时,莲花公司的账面资产价值仅为5000万美元,而收购价达到35亿美元。并购价格与被并购企业的账面价值产生极大的差距,表明无形资产不能很好在反映企业某一时点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其真实的价值。无形资产交易价格是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协商产生的双方均可以接受的价格。这种交易价格的特殊性,会引发企业的关联交易或者是操纵价格,可能使得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交易价格远远背离了其真实的价值。并且无形资产的内涵智力资本和知识具有积累性和沿袭性的特点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可升级性,评估人员选择的评估参数随意性很大,这些无形资产价值的可能会被过高的估计(或者低估),导致评估无形资产的结果不真实、不可靠。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进行驗资时,要认真审驗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是否合理、真实等。如果过度依赖资产评估报告就会出具不真实、不准确的驗资报告。
(三)增资扩股中的无形资产驗资风险
增资扩股时驗资的审驗重点在于出资行为的真实性,与设立驗资相比,增资驗资时,识别和排除被审驗单位以自有的无形资产或第三人的无形资产做虚假出资有一定的难度。增资驗资时,由于企业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积累一定规模的自有资产,当企业筹资无望又急于增加注册资本时,就可能以自有的资产或第三人的资产假充投资资产提供审驗,或以购买行为冒充接受投资行为。以无形资产增资时应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应办理的产权登记、产权转让手续的无形资产,是否已经办理;二是经评估入价的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股东所有,评估价值是否是各方所确认的,不能将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作为增资;三是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要查阅技术鉴定书,四是审驗当前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以及在规定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是否进行了摊销。
二、会计师事务所无形资产驗资风险的防范与对策
驗资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无时不需要敏锐的专业判断能力。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越强,其驗资业务所带来的风险就越小。而驗资人员专业业务水平不高,必然带来驗资风险。由于无形资产本身具有无形性、种类繁多的特点,如由企业开发经营的成果、企业形象、企业文化、信息资料和商业机密等,涉及的领域庞杂、影响因素众多,并且企业有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能完全提供这些无形资产的相关资料,使得注册会计师不能够搜集到完整有力的驗资证据。而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专业性又极强,即使注册会计师收集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由于专业的限制,不能够有效的判断这些证据的真实价值。这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在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准确而有效的价值判断时面临很多难题,产生驗资风险。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的过程中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三个原则,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而在对无形资产的确认驗资过程中,由于无形资产操纵的空间大,为了争取客户和经济效益,使得注册会计师其独立性受到诸如经济利益、关联关系、外在压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干扰,导致其在驗资的过程中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甚至是在客户的要求下,违背原则,为客“出谋划策”或者是“串通舞弊”,出具不负责任的驗资报告,最终导致巨大的驗资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充分认识无形资产驗资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执业判断能力办理驗资业务,规范执业,控制和防范驗资风 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从源头防控风险,慎审选择客户
防范和控制风险要从源头做起,必须对客户进行慎重选择。多数情况下驗资业务接触的是新的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这些驗资项目时,要对他们的组建情况深入的了解,沟通交流的问题要全面细致,尽可能的考虑到各个方面的风险点,降低事务所风险。另外要明确委托方的驗资目的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还要加强对被审驗单位管理层诚信度的考虑,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本结构中,无形资产所占的比例较大,要综合考虑这些委托单位社会信誉,对驗资项目事前进行风险评估,不盲目行事,提高风险意识。
(二)从流程过滤风险,强化质量控制
驗资风险中的风险和漏洞主要是因为缺少规范的驗资行为以及不严格执行驗资程序导致。要防范和减少驗资风险,要区分不同的驗资类型和出资方式。就无形资产而言,其具有变化大,容易受外在因素的影响,不仅要考虑其账面价值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真实准确的获取充分且恰当的驗资证据,完成各项审驗程序,编制审驗底稿。事务所对于驗资业务的各环节都要监督和审核,从接受业务到制定驗资计划,进行审驗程序都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出具驗资报告严格执行多级复核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注册会计师追加审驗程序,补充取证,避免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驗资报告。做到从整体到具体流程的全面质量管控和提高,以保证驗资报告的质量。
(三)从软件打造实力提升专业能力
中图分类号:F12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0-0040-04一、引言
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从产生至今,已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但进行的全国性行业质量检查工作却为数不多。为了提高资产评估业执业质量,2013年4月,财政部了2013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公告,由财政部和中国评估师协会组织开展2013年度行业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摸清了“家底”,总体来说资产评估整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检查结果比较乐观,但是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特点,以及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欠缺等原因,其评估质量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越来越多的今天,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已成为当前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鉴于本次行业质量检查工作主要是从评估工作底稿以及评估工作报告的规范性和完备性入手,为此,本文结合无形资产评估程序从这两方面来阐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约定书的签订
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评估机构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但是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1)部分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的签字,没有加盖评估机构公章;(2)部分评估报告业务约定书涵盖内容和条款的表述不够准确、清楚,甚至欠缺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等基本内容;(3)极少评估机构出现评估师以个人的名义签订业务约定书;(4)涉及评估对象、评估目的等基本事项发生变化时,几乎都没有提供相关替代证据来表明变动。
(二)无形资产评估计划的编制
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应按照《资产评估计划指南》编制评估计划,此次检查中大部分评估机构都编制了评估计划,最常见的问题为:(1)评估计划流于形式,计划的内容不够具体完整,尤其是主要程序缺乏详细的描述,项目的针对性不够强;(2)部分评估计划没有经过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签字,责任没有具体落实到个人;(3)由于无形资产评估的特殊性,要求评估师具有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大部分评估计划里没有说明对评估项目负责人及评估人员的任用标准,无法保证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质量。
(三)现场勘查
由于无形资产的无形性,现场勘查是确定无形资产存在的关键前提,准则规定要根据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合理的评估调查方式。此次检查发现在现场勘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大部分都进行了针对性的访谈,但是访谈记录不够完整,相关性不够强,没有形成完备的工作底稿;(2)涉及无形资产产品经营和会计核算的,大部分对会计资料进行了查阅,但是查阅流于形式,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作记录;(3)部分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现场勘查受到客观限制,但是没有对采取的其他方法是否恰当进行分析,没有形成相应记录。
(四)收集评估资料
这一环节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1)大部分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对评估资料的收集不够全面,如有的评估业务虽然取得了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权属有效性文件,但是没有取得完整的说明无形资产研发及实施的技术、财务、经济效益的材料;(2)部分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评估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没有落实到专人,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有效保证评估质量;(3)由于无形资产无形性、成本弱对应性等特点,大部分评估机构忽略了对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无形资产种类及有效期限的鉴定,从而导致评估对象不明确,评估结果误差大。
(五)评定估算无形资产
评定估算是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关键环节,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评估业务存在如下共性问题:(1)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大多数业务都有评定测算过程,但只用了一种方法,且没有对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为何选择所使用的评估方法进行必要的分析;(2)在评估参数的确定上,大部分评估业务没有对参数的来源及确定进行详细的说明,缺乏理由依据,直接罗列数据;(3)在评估结果工作底稿方面,对价值计算过程没有形成详细的记录,工作底稿流于形式,难以形成评估人员作出价值判断的依据。
(六)编制、出具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编制评估报告书,不仅是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的总结、评估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也反映了评估业务质量的高低。此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1)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基本要求应当符合《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完整性的要求,但是少部分报告存在对声明和摘要内容的披露不够恰当和充分的问题;(2)在评估报告复核方面,大部分评估机构经专职的审核人员对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了二次审核,但是对有争议以及价值重大的项目没有通过专家再次组织结果论证;(3)在评估工作底稿归档方面,大部分评估机构的归档底稿内容基本完整一致,少部分索引号和书序编号没有或者不够完善。
总而言之,由于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起步晚,无形资产的种类变化多,再加上评估机构在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方面不够重视,使无形资产评估质量难以满足需求方的期望,降低了评估行业的权威性,威胁着评估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影响着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鉴于此,建立有效的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系统,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是无形资产评估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情况
近年来,为了保证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在质量控制方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等部门指导下于2010年12月28日了《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期改善评估质量状况,说明我国已经逐渐注意建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体系,提倡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质量控制。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还处于幼年的不成熟阶段,存在着不系统、不规范、低效率等问题,具体表现为:
第一,我国在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方面风险意识薄弱,没有形成明确的质量控制观念。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管机制,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常常为了利益而抱着“完成任务即可”的思想来应付评估机构,未始终遵循重要性及谨慎性原则。近年来,我国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逐步规范,并明确规定对评估机构和具体业务进行质量控制,使得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
第二,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要想促进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府方面对评估行业的有效监管是必经之措。但是政府作为监管者要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正确的指导,并且杜绝不良的干预手段,否则势必会增加评估行业的恶性循环和不良竞争。比如:有的政府部门在管理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控制方面有直管的优势,为了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在评估收费和评估机构选择方面妄加干预,从而使不少评估机构为了抢业务而给政府官员回扣,使市场开拓费用增加,助长了评估机构的不良风气,不能使评估行业公平有效竞争,造成了资产评估行业的非公平竞争,阻碍了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在质量控制制度方面目前只有《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具有指导意义,但没有强制性,很多资产评估机构没有针对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建立质量控制组织结构,没有制定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章程和管理办法,没有规范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流程控制标准,没有衡量无形资产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缺乏相应的激励和责任追究,这些都使无形资产评估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第四,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实务操作随意性强。在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由于成本、人员素质、时间等约束,以及迫于委估方的压力,评估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做出重大质量妥协,从而无法坚持质量控制制度,造成质量控制行为不规范、不持续、不稳定,比如:工作得过且过,有时积极控制有时不积极控制,造成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落实很不到位。
四、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在无形资产发挥着巨大作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日趋增多的今天,建立一套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系统迫在眉睫,对于加强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推动和改进无形资产评估质量作用巨大。本文从无形资产评估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的评估程序入手,进行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一)计划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1.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方面的控制
(1)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要印有评估机构的公章,并且机构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也要在上面签字。(2)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内容要足够具体,覆盖面要广,要包括整个评估过程,例如:委托方要求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此次评估的目的、整个评估的范围、双方共同商定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宜等。最重要的是要在委托书中说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在双方违约或者遇到纠纷时该如何解决。(3)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签订确定接受评估业务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书。
2.在编制无形资产评估计划方面的控制
评估计划是对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的每个工作步骤及时间和人力进行规划和安排,其内容应当全面覆盖整个评估工作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无形资产评估的工作效率。在编制无形资产评估计划方面的质量控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评估计划涵盖的内容要包括以下几点:有关评估项目的基本事项(评估对象、评估的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时间进展安排情况、人员的安排情况、评估时应用的评估方法和技术等;(2)评估计划应当由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确定该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及评估人员的用人标准。
(二)实施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无形资产评估实施阶段是整个评估过程的核心,这个阶段的质量控制也是整个评估控制体系的灵魂之所在,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的质量控制进行阐述:现场勘查阶段的质量控制、对评估资料进行收集时的质量控制、选择评估方法并且进行评定测算时的质量控制。
1.在现场勘查方面的控制
(1)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去进行现场调查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来说很重要,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评估对象不同,具备的特点不同,对应的现场调查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除此之外,在保证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要首先抓住具有重要性的资产进行调查,以保证评估的高效率;(2)与相关人员的访谈记录:首先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针对性的访谈,其次应当形成书面材料;(3)无形资产产品经营和会计核算调查记录:首先,获取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无形资产研发和实施相关的经营资料和会计核算资料,其次要对经营和会计核算资料进行查阅并记录查阅结果。
2.在收集评估资料方面的控制
在实施阶段,完成了现场调查之后另一项评估师要完成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对评估所需数据等资料进行全面的搜集。这项工作也是评估师对委估资产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此环节实施得好能够预防潜在的评估执业风险。针对目前评估实践中此环节质量的薄弱点,重点将质量控制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无形资产评估资料数量的控制。审查评估人员是否收集了必要的评估资料,通常包括:无形资产的类别证明、数量、权属状况(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许可证等)、财务数据、市场资料。(2)对无形资产评估资料质量的控制。审查评估人员对所收集资料的可靠性是否进行了验证。评估人员对从各种渠道所收集的资料必须进行可靠性检验,只有在确信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才能将其作为估计依据。(3)在双方承担责任方面的质量控制。在进行评估工作的过程中,数据资料的收集与管理要分配到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将这项责任落实到个人,以方便评估工作人员保持高效率的评估工作。此外,为了保证评估项目负责人的高度责任感、专业水准能力以及独立能力,要重点加强交叉签字的复核制度方面的监管及控制。
3.在评定测算方面的质量控制
评定测算是整个评估过程的核心环节,评估师首先要掌握评估所需的第一手数据资料,并且要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及评估标准选择特定的评估方法,对委估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定和估算,此环节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是:
(1)对评估方法选择的质量控制。《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资产评估常用的有三种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都可以用来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实践中不难发现,由于无形资产自身的特性,使得成本具有弱对应性,大部分不能够进行复制,而且在市场上搜集到相似的交易案例显得更加困难,所以针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使用频率最高。其他两种方法在特定目的下也可以使用,但在选择时要慎重考虑,必须根据委估无形资产的类型、评估目的、评估原则、评估前提以及所处的市场环境等情况综合确定。此外还要加强项目负责人、评估机构对评估方法的监督,并且最好多种方法并用,以提高评估质量。对于委估的相对重要的资产,可以采用项目小组讨论法确定评估方法以降低个人的判断风险。
(2)对评估参数指标的质量控制。评估方法不同,对应的评估参数也就不同,而具体评估参数的选取又有多种确定方法,也会影响评估结果。无形资产评估最常用的是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在一定情况下也使用,这三种方法参数的选择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收益法下,三个关键参数的选取是重点。首先,要合理分析委估无形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即超额获利能力,综合其所处的经济市场环境合理预期其未来变动,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与之配套的资金数量、规模程度、现金流量、预期的风险及时间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收益期限;其次,注意收益额的计算口径与被评估无形资产折现率口径一致,不能将其他资产带来的收益误算到被评估无形资产中;再次,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环境、技术进步、行业发展变化、产品替代更新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因素对无形资产收益期、收益额和折现率的影响,当与实际不符时要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2)市场法下,首先,要注意被评估无形资产符合市场法的运用前提,确定具有合理的比较基础的类似无形资产的交易参照对象,搜集并参照以往交易信息;其次,根据相关的变化因素进行调整,例如所处的经济状况、行业发展情况、交易状况以及影响价值的各种因素差异,再确定评估值。
3)成本法下,注意根据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无形资产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合理利润和资金成本)确定评估值,并且注意合理扣除实际存在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3)对完善评定估算以及复核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经过以上几个环节形成了初始的评估结果,但是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评估结论的形成需要评估师对多个方面加以分析和判断,此环节方面质量控制主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应当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制度,确定不同的审核级别,分别由不同的人员对评估过程、参数选取、结论等进行必要的审核。
二是对评估方法、参数选取等选择的理由、依据等每一步都形成详细的工作底稿以备评估工作人员进行查阅及形成价值判断,同时也方便评估机构进行层层质量监管,进而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报告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完成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后,还要编写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本次评估的质量状况,也是对整个无形资产评估过程方方面面的总结,其书写格式、应当涵盖的内容等最为直接地反映了评估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水平,此阶段质量控制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对报告书内容方面的质量控制
出具给委托方的评估报告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即满足《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对评估报告最基本的有关格式、内容、评估基准日、资产特性、产权以及评定测算方面的要求,做到有章可依。
2.对出具的评估报告加强公允性、客观性及独立性方面的质量控制
一项评估任务的完成是以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为标志的,也就是说评估报告是此次评估工作的终极表现形式。委托方及相关各方往往为了自己某方面的利益而试图通过改变评估报告的某些内容,从而影响评估报告的公正性。在这种情况下,评估机构要更加坚定地坚持公允、客观、独立的评估原则,以保证评估质量。
3.对出具评估报告后复核方面的质量控制
评估报告的撰写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涵盖的内容要全面,正式交给委托方之前还要经过专门的审核专家对评估工作底稿及报告进行层层审核。同时应当认真执行重大争议项目专家再复核制度来保证评估质量,应当重点加强对评估方法合理性的审核、评估报告规范性的审核、出具的结果准确性的审核以及手续完备性的审核。
资产评估中的无形资产可分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商誉,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有技术(诀窍)、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二)无形资产评估。所谓无形资产评估是具有一定评估资格的主体,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选择公允的评估标准,依照一定的评估程序,运用科学的、适当的和公认的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在某一时点上进行确认、评价、估算和报告,为无形资产业务当事人提供价值尺度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显而易见,这定义指出了无形资产的实质及基本要素,即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目的、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由于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的自创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有的即使确认入账,但计量的成本也不完整。这样,专利、商标研制过程中投入的大量研究与开发费用并没有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使得账上反映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其真实价值相差很远,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账面的无形资产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时,应该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和估价,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
二、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
评估范围是指为实现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评估对象是指评估范围内的各种具体的实物(资源)、资金和权利。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就是指为实现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即为可被评估的各项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确认并不像有形资产评估那么简单,而要综合资产的特有属性,经过调查取证、分类核实、专家评议、产权界定等程序才能明确。根据《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其中所列示的无形资产有:专利权(转让权、实施权、许可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权),一般包括生产用非专利技术、经营贸易用非专利技术、管理用非专利技术等;商标权(独占权、许可权、转让权、继承权);著作权(许可权、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等。
(1)专利权。专利权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有权。任何人如需用该项专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出售使用该项专利生产的产品,必须事先征得专利权所有者的许可,并付给报酬。
(2)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亦称技术秘密,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未经公开的、不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与技巧。非专利技术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3)商标权。商标权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依照法定程序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注册并取得对该商标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利权,著作权也称版权。
(5)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行政划拨取得、外购取得、投资者投入取得等。
(6)特许权。特许权又称特许经营权,一是指政府所授予的允许在一定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或开采某种特殊资源的权利;二是指企业之间根据有关协议获得使用其他特定主体所拥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权利。
(7)商誉。商益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的回报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管理基础好、历史悠久、信誉高、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业企业相比,该企业的获利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能力,即可以获得超额收益。
三、评估方法与选择
(一)评估方法种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恰当选择。
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成本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应当包括开发者或持有者的合理收益;(2)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又称无形磨损贬值,它是指由于技术进步出现性能更优越的新资产而使原有资产贬值造成的贬值。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环境恶化而引起的贬值,如通货膨胀、政策变化等因素都可能使原有资产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而贬值。
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收益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2)确信分配到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3)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4)折现期限一般选择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的较短者;(5)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市场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确定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类似的无形资产;(2)收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信息;(3)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4)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无形资产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
除以上三种主要评估方法外还有清算价格法、收益分成法、期权法等。所谓清算价格,是指企业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抵押、停业清理等),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将企业或资产变现,于是在企业清算之日预期出卖资产可收回的快速变现价格。
收益分成法采用的也是收益现值估价标准,只是引入了技术分成率的概念,以分成率来代表许可方分享被许可方应用无形资产获得的利润比例。
期权法是指借鉴金融市场中对期权价值评估的原理,将非商品化技术资产看作一种期权,对其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
(二)评估方法选择。重置成本作为对资产投入过程价值属性的反映,因而只有资产处在投入状态下并具有相应用途时重置成本概念才能反映该资产的价值属性。因此,其基本前提是:(1)投入前提。投入前提表明资产完成了购建过程,或者处于运营之中,或者具有运营的可能性。表明资产购建的成本确已产生;(2)续用前提。表明资产业已发生的投入对于未来是有效的,只有承认资产的有效性,才能相应承认资产投入所耗费的成本,进而承认补偿重置成本的要求。
收益法即收益现值法,通常是在继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运用的,其适用条件为:(1)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比例关系,并可以计算;(2)未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
二、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管理内容与审计困境
(一)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管理内容
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本质为无形资产所有人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的财产所有权的管理。(1)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占有权管理。在这方面,管理的主要内容涉及借助管理工具或者审计手段对传统体育财产进行的清查、产权登记统计和了解产权变动情况以及对直接占有的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开展的直接管理,也包括对非直接占有的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的监督和审计等[2]。在这一过程中,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被视为管理对象,并借此保持和提升无形资产的价值。(2)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处分权管理。按照传统体育的职能和现实需要,相关部门和组织要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转让、出售、拍卖以及核销等予以处分,也可以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予以评估和确认,并按照法律程序获得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运用、管理和产权转让等收入。(3)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经营使用权管理。在这方面,除可以完成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经营与使用过程的管理,使之更加规范,还要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经营和使用效益等进行统计、监督和审计。即通过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经营模式、管理范式的监督,合理确定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经营者、管理者和资源开发者。(4)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投资-收益管理。在这一过程中,一般要对借助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开展的投资活动及其产生的收益情况进行管理。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甚至遏制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在投资行为中出现流失的情况。
(二)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审计困境
第一,无形资产评估中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在审计实践中,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评估与有形资产评估相较,前者会更加复杂。这是因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的主观因素会占有较大比例,所发挥的作用一般会影响到审计效果的提升。而事实上,审计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应对社会负责、对审计对象负责,不应出于迎合某种诉求以及追求特定的轰动效应,而让审计工作更加随意。近年,我国针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的审计工作越来越多,审计业务需求不断增加,无形资产审计人员的规模也随之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呈现下降趋势,就势必对审计效果产生消极影响[3]。而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现象,是因为我国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管理渠道相对简单,审计人员如果忽视市场价值量和收益水平,就势必会影响对体育无形资产的挖掘、整理、培育与保护。比如,我国传统体育无形资产中的龙舟运动除会受到季节、地域、水域和器材等条件的约束外,还由于体育无形资产评估中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关注度较低,该项运动的普及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在实际操作中,组织一次竞赛除要付出足够的勇气与财力外,还应通过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评估提升其社会化水平,使之与该项目的经营开发保持一致。更为重要的是,针对这一体育无形资产的评估管理缺乏深度与广度,加之审计职业道德从中掣肘,使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无法得到显著提升。
第二,无形资产审计中存在不科学之处。
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审计需要建立在科学的审计基础之上,其审计方法与价值参数之选取需要按照严格的规定与要求进行。但是,对部分审计机构来说,它们在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时,审计方法与评估模式存在诸多不科学和不严谨的地方。一般表现为审计价值参数选择不合理,技术参数设置不恰当。同时,因为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和职业道德水平较低,审计结论缺少科学根据,审计工作经常出现严重失误。就传统体育中的龙狮运动赛事来说,针对无形资产进行的开发除做广告、拉赞助,为无形资产积极创造条件外,还应借助龙狮运动赛事无形资产的价值开展投资活动,以便让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4]。虽然我国在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改革方面不断深化,但无形资产审计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其中,经费使用绩效是制约此类项目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比如,在审计实践中,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融资审计无论是方法和内容都有诸多需改进之处:(1)虽然存在明显的投资资本却没有进行有价值的投资,让龙狮运动赛事这一无形资产开发未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赛事无形资产的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2)对融资条件没有进行准确评估,项目化、公司化运作绩效不显著,而究其原因,是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经营者与管理者的投资意识缺失,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这一传统体育产业“只进不出”,耗费了地方大量财力物力,甚至出现了严重亏损的迹象。
第三,对无形资产审计重视不够。
在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审计的计划环节,由于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较少借助了解程序得到审计对象无形资产方面的有价值的信息,而在制定审计计划环节,较少考虑无形资产的价值。同时,由于缺少针对无形资产进行审计的特定程序,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时无法认识到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审计评估环节,较少针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开展专业的风险评估,无法准确预知其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更为重要的是,CPA在给出审计意见的过程中,通常不考虑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审计的后续效果,而这势必会影响到审计质量。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是因为我国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审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力量,而在国家层面上,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的审计一般集中在宏观方面,比如对传统体育资金的管理、人事调度安排等。在地方层面上,由于依靠当地政府的主导,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经常受到政府的干预,这不但会限制传统体育产业的能动性,限制其创新能力的提升,还由于市场主动性缺失,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审计监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第四,缺乏有针对性的测试程序。
截至目前,我国尚未能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审计给出具体的操作准则,有针对性的测试程序还十分缺乏。在形式上,传统体育有形资产审计与无形资产审计之间的差异并不显著。为了区分传统体育有形资产审计与无形资产审计,要在本质上加以考察。比如,在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开展审计时,一般只是对在会计账簿中记录之无形资产予以价值和数量方面的审查,对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会计账簿内的无形资产进行对比,看其是否相符,同时考察总账无形资产和明细账无形资产之间是否对应等。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发达国家,针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审计已远远超过对有形资产的关注,当地政府认为这是体育产业组织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相关行业都应注重对传统无形资产的审计监督工作,尤其在测试程序方面更应做出更多的努力。但是,在我国,由于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管理的中介机构发展进程较慢,有针对性的测试工作未能有效进行。比如,在传统体育中的龙狮运动项目中,一般要借助当地的体育职能部门推动,而体育职能部门是管理机关,并不具备对龙狮赛事无形资产进行审计监督的专业知识,也无法在此方面投入更多精力。这样一来,就无法将赛事主办者从商业事务中解放出来,专心开展本职工作,也无法让赛事市场资源和这一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得到合理配置,各方利益诉求也无法得到保证。
三、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审计的路径
(一)加强对体育无形资产审计理论研究与相关制度建设
为了提升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资源开发的效果,强化审计绩效,需要加强对审计理论的研究,并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研究,对实际操作过程加以改进,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5]。在这一过程中,还应注重传统体育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建设,搭建起有利于传统体育无形资产权利保障的审计监督体系,让这类资产的开发和使用获得充足的前进动力与利益保证。同时,我国需要设立专门的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审计机构,改变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审计严重滞后、无形资产流失严重、开发利用无序和各自为战的状态。比如,在传统体育竞赛市场,要对原有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严格执行竞赛规程。比如,在龙舟赛当中,为了提升竞技水平和观赏性,就需要对这一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深度开发,并在这一过程中对经营开发的收益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通过加强理论研究和相关制度建设,让这些收益能够真正用到有形资产的运营当中,防止出现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短视和短期行为,让龙舟体育无形资产的经营开发和审计监督得以持续推进。再以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外机构抢注“少林”商标为例,为了加强对少林寺这一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管理,1998年7月,少林寺投资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少林(少林寺)无形资产开始了系统性的保护与管理,同时先后注册了超过30个大类100余个商标。按照这一思路,在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有必要建立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审计委员会、传统体育项目协会或者其他可以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机构,在正确行使相关权利和进行深度开发的同时,借助审计监督工作的介入防止出现无形资产被滥用情况的出现,在出现侵权问题时能够有合适的主体对其予以监管与保护。
(二)树立为审计对象服务的审计意识
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开发需要和相关的优惠政策相配合,最大限度地借助体育产业政策等相关杠杆,尽量吸收社会资金,引导传统体育消费,以此促进传统体育产业的进步。在这一过程中,为了实现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开发进入良性循环,需要提升发展绩效。为此,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就应在获得经济效益的过程中树立为审计对象服务的整体意识,为后者提供优质服务。借助高品质的服务,强化和审计对象之间的关联,引导其最大限度地释放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价值。比如,在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投融资体系监管方面,需要全面借助当地政府的力量,使之能够正确树立起为审计对象服务的审计意识。其中,可以集中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借助特定手段把这些资金注入传统体育产业的发展进程中,特别是在无形资产的开发与管理方面,更应该以大局为重,以传统体育为重,不断拓宽资金的来源途径。借此构建起具有较多层次的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债券市场体系,借助现代通信与计算机网络建设起全新的柜台交易系统,以便解决我国传统体育无形资产债券流通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应全面培育机构投资者,提升传统体育产业内债券数量与品种的数量。而为了能够更好地提升审计服务水平,还应充分借鉴国内外传统体育无形资产运作成功范例和经验,让审计机构、政府和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注册会计师)都应持续提升对传统体育无形资产的认识。在实践操作中,既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和较强的运作能力,还应在审计专业团队的作用下,注重审计人员在体育学、经济学、文化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的知识积累。唯有如此,才能在推广过程中持续深化传统体育项目的文化底蕴,提高审计监督的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人才培养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的日益加深,企业融资难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企业摆脱资金困境,湖南、北京、成都等省市的知识产权局,纷纷采取措施,与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进行金融创新,推出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为拥有专利、商标、版权的知识型、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或贴息,不仅为部分中小企业提供了资金,还有效促进了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受到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赞誉。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于近期,选择了北京海淀区、长春市、南昌市、湖南湘潭、广东佛山以及宁夏的知识产权局作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希望通过试点,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这一业务。事实上,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成为一种较成熟的融资方式,有效促进了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
一、我国无形资产质押发展历程
无形资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可依法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以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的一种担保制度。在质押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无形资产为质押物。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为科技企业融资开辟了新渠道,对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及促进金融流通、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资金资源的配置提供了新的思路。
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价值认识的深化,也开始探索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可能性,并在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中明确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随后,一些企业和银行进行了试点,如1997年南通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商标权为质押从银行获得600万元贷款。但由于无形资产质押的特殊性,企业和银行在认识上还存在疑虑,行动并不积极,质押成功的案例并不多。近年来,国家和各省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不少政策,鼓励银行为企业提供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但各地试点仍是零星、小范围的,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实施却困难重重,不少企业的质押要求甚至遭到拒绝。2004年,全国办理专利权质押仅37件,2005年为66件。截至2007年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合同共有300多项,涉及专利700多件,质押总额不到60亿元。与企业的需求和人们的期望相差甚远。
这主要是因为国内对无形资产质押还存在一些疑虑,如无形资产的可质押性,即其充当担保标的的依据,出质双方权益的保全等;在实际操作中,无形资产质押专业性强、风险大、涉及问题复杂,现有监管方式还不完善。只有克服这些困难,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规范和程序,才能有效推动这项业务顺利开展。
二、我国无形资产质押的可行性分析
(一)无形资产质押的理论依据
1、超额收益性和财产属性是无形资产可质押的价值基础
无形资产要充当担保标的用于质押,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从法理学的角度讲,任何可成为担保标的的物或权利都应具备一定价值并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因为债权本身就体现了一定的价值性,担保标的必须具有足够的价值,才能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从担保物以优先受偿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达到保证债权的目的。财产权是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可以用货币进行计量。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债权及知识产权等。
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能为投资者创造收益,并且能带来比一般企业盈利水平高的超额收益。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就体现在其超额收益性上。虽然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但它能够借助有形资产载体,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超额预期收益,其价值量的大小即是它为企业创造超额收益的多少。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性使其具有财产的属性,其专用权属财产权,拥有无形资产即享有其收益权。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即属于财产权,其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所有人享有对它们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无形资产财产权的可让与性确保了其质押的可行性
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充当担保标的的物或权利,必须具有可转让性,以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担保标的拍卖或变卖,以变现的价金优先受偿。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只有依法可以转让的权利才能设定担保。专利、商标等多数无形资产,除了法律或协议有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均可转让或交易。
可见,用于质押的无形资产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该标的为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具有财产属性是无形资产用于质押的首要条件。二是该无形资产具有可转让性。无形资产通常符合这两个条件,具备充当担保标的的能力。当然这两个条件只是无形资产可用于质押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对于具体的无形资产还要进行具体分析。
(二)无形资产质押的特殊性
基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我国立法时借鉴知识产权的概念,认为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能充当担保标的的,只是其专用权中依法可转让的财产权,并将其归为权利质押。质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性。
动产质押必须转移动产的占有,但权利质押是否转移占有不能一概而论。出质人将专利、商标等有关权利质押后,其生产经营仍必需依赖有关质押专利和使用商标专用权,只有继续使用这些资产才能获得收益。如果交付占有,无形资产不具实物形态,质权人很难实施占有。若将无形资产专用权交给质权人,不允许出质人继续使用,无形资产将发挥不了任何作用,甚至会失去其价值。实际上,作为无形资产的出质人,他仅以无形资产的财产权来出质,在法律上仍是该权利的主体,因而仍有利用该权利的资格。而质权人仅取得以该权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的权利,并非为该权利的主体,因而无利用该权利的资格。因此,无形资产出质后,出质人仍有继续使用权,不能因设质而丧失其使用权。
(三)各类无形资产可质押性分析
随着科技进步和知识经济的发展,新型无形资产不断涌现,特性更趋多样化。目前经济学确认的无形资产总数已超过30种,美国会计制度确认的有24件之多(杨淑娥、安杰,2003)。众多的无形资产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用于质押。
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除应
具备财产属性和可让与性外,还必须是依法取得、合法有效且在法定保护期内的,否则该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就谈不上质权人利益的保护。比如,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就要考虑其地域性和时间限制,无形资产的法定有效期限应该比质押的期限长。企业的非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通常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质押后一旦泄漏秘密,质权人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不适于质押。我国《担保法》中明确说明可出质的无形资产仅有专利和商标专用权,显然种类太少,范围太窄。实际上,企业的品牌、依法可转让的特许权、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权等,同样符合无形资产质押的条件。随着经济发展和我国无形资产质押制度的不断完善,会有更多的无形资产用于质押。
(四)无形资产质权的保全方式
动产质权的保全方式主要是占有和管领。无形资产质押则很难转移占有或交付标的,质权人实际上很不好控制质押标的。因此,建立制度保全质权就显得特别重要。
1、无形资产质押合同
无形资产出质后,出质人仍有继续使用权,但此时无形资产专用权上已有质权的负担。因此,应采取措施对出质人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我国《担保法》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通过订立书面合同,限制出质人对权利的处分,实现权利质权的保全。因此,无形资产作为一种权利出咨询质后,并不在于是否将该资产交给债权人,关键是对双方权利的限制。通过限制出质人的某些权利,赋予质权人一定的权利来维护双方的利益。如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权利。质权人取得质权后,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也不能对该项权利任意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2、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专用权大多是通过专门管理部门的审查、登记获得的,并由这些部门确立其法律保护状态。因此,由这些部门采取强制登记管理制度,就成为保全无形资产质权有效性的关键。无形资产质押不是以财产权的转移占有为生效条件,而是以管理部门准予登记为生效条件。质押合同登记生效,当事人才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专利、商标质押合同一经受理登记,专利局和商标局即起动审核程序,并通过登记管理数据库对质押全过程进行管理。该登记文档将向公众开放。通过查阅登记簿,公众就可以了解有关专利和商标的出质情况,以免在签订质押合同时出现重复质押。公众在接受转让或许可时,也可以查阅登记簿了解所要受让的权利是否有质权存在。如果专利权或商标权正处在质押期间,对其专用权的任何变更均须得到质押合同当事双方的认可,否则,都将是无效行为。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解决了无形资产难转移占有的问题,有力保障了质押合同当事双方甚至是第三方的权益,成为无形资产质押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
三、我国无形资产质押难以推广的原因
我国现行无形资产会计、评估体系不完善,相关配套服务不健全,金融机构对无形资产质押态度冷漠,与其价值较难确定,并存在减值风险和变现困难有很大关系。
(一)无形资产价值计量和评估困难
用无形资产质押,首先必须准确计量无形资产的价值。而无形资产涉及行业及种类繁多,赢利模式差异较大,价值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并涉及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我国还没形成被普遍接受的无形资产计量方法,现行会计制度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其价值;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评估的权威性也有待认同。无法准确计量其价值,导致银行不愿接受无形资产质押,这已成为推广无形资产质押的最大障碍。
(二)无形资产价值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按照金融法规定,银行不能从事信托、投资等业务,信贷资金亦不能以实物冲抵,更不能自我消化商标、专利等质押物,只能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受偿。目前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还没有建立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致使无形资产流动性差,变现困难。并且无形资产还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如三鹿奶粉几亿元的品牌和商标价值,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这也让银行心存疑虑,难以接受无形资产质押借贷方式。
(三)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
为防止无形资产质押出现“一女二嫁”现象,避免潜在的纠纷,保证质权人的权益,需要有更明确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职能部门来负责。国家只对专利和商标的登记管理做了规定,而品牌、软件使用权、可转让的特许权等其他无形资产的质押,就没有相应的办法和职能部门来管理。
(四)企业缺乏意识,银行缺乏动力
目前我国企业的创新、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无形资产的经验,即使拥有优质无形资产,也往往忽视其融资功能。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无形资产质押的风险较大且不易控制。银行缺少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专业人员和技能,仅仅依靠其自身力量无法控制估值风险,因此,银行还缺乏足够的信心,担心承担其减值风险。从管理和操作层面看。各商业银行对无形资产质押尚无具体规定,基层银行很难操作这一业务,例如,哪些无形资产能质押?质押贷款的年限、质押折扣率如何确定?出现风险时如何处理等问题都没有可操作的依据。
(五)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担保法》和相关法规中有关无形资产质押的规定多是原则性的,过于笼统。相关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权利实现的保障措施,质押的具体操作方式等都没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均未对无形资产作为担保标的做出规定,致使无形资产质押缺乏简单易行的操作依据。无形资产质押是一项涉及关系复杂的业务,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无形资产的价值由评估机构确定,如何保证其客观、公正。都需要相关部门和立法机关尽快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各方的行为。
四、完善我国无形资产质押制度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推行无形资产质押业务,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提高企业及银行的认识,尽快制定操作规范
企业和银行都应该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质押的经济意义。企业应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从战略高度实施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重视其融资功能。
银行应尽快建立一套严密科学的操作程序。首先确定无形资产质押的条件与范围,明确商标、专利等可质押的基础上,探索依法可转让的特许经营权、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的可行性。其次,各银行应尽
快制定无形资产质押管理办法,合理设计信贷品种,对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年限、贷款折扣率、合约签订等细节做出明确规定,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加强对信贷审查人员的培训,并利用相关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确保质押业务的J顺利开展。
(二)完善计量和评估等中介服务
加强无形资产会计和评估理论的研究,寻找更为科学合理的无形资产价值确认、计量方法,使会计信息更准确真实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状况;改进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标准,建立从业人员准八制度和评估机构信誉等级制度,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完善无形资产质押登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耍与银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可专设一个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商标、专利以外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登记。有学者甚至建议将知识产权局与商标局合并,如果得以实现,由合并后的部门设专门机构,统一负责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也不失为一种可行有效的办法。
(四)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
无形资产价值不稳定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使其价值实现存在较大风险。为减少银行的风险,可以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如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企业无形资产质押提供担保,允许企业以无形资产再辅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做联带质押,实行有形和无形资产捆绑式质押贷款,并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及补偿机制,通过这些方式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银行贷款的安全性,确保质押成功。
(五)建全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用无形资产质押,首先必须准确计量无形资产的价值。而无形资产涉及行业及种类繁多,赢利模式差异较大,价值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国还没形成被普遍接受的无形资产计量方法,现行会计制度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其价值;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评估的权威性也有待认同。无法准确计量其价值,导致银行不愿接受无形资产质押,这已成为推广无形资产质押的最大障碍。
(二)无形资产价值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按照金融法规定,银行不能从事信托、投资等业务,信贷资金亦不能以实物冲抵,更不能自我消化商标、专利等质押物,只能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受偿。目前我国市场机制尚不成熟,还没有建立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致使无形资产流动性差,变现困难。并且无形资产还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这也让银行心存疑虑,难以接受无形资产质押借贷方式。
(三)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
为防止无形资产质押出现“一女二嫁”现象,避免潜在的纠纷,保证质权人的权益,需要有更明确的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职能部门来负责。国家只对专利和商标的登记管理做了规定,而品牌、软件使用权、可转让的特许权等其他无形资产的质押,就没有相应的办法和职能部门来管理。
(四)企业缺乏意识,银行缺乏动力
目前我国企业的创新、品牌意识不强,缺乏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无形资产的经验,即使拥有优质无形资产,也往往忽视其融资功能。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无形资产质押的风险较大且不易控制。银行缺少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专业人员和技能,仅仅依靠其自身力量无法控制估值风险,因此,银行还缺乏足够的信心,担心承担其减值风险。从管理和操作层面看。各商业银行对无形资产质押尚无具体规定,例如,哪些无形资产能质押,质押贷款的年限、质押折扣率如何确定,出现风险时如何处理等问题都没有可操作的依据,基层银行很难操作这一业务。
二、推广我国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建议
(一)提高企业及银行的认识,尽快制定操作规范
企业和银行都应该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质押的经济意义。企业应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从战略高度实施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重视其融资功能。
银行应尽快建立一套严密科学的操作程序。首先,确定无形资产质押的条件与范围,在明确商标、专利等可质押的基础上,探索依法可转让的特许经营权、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的可行性。其次,各银行应尽快制定无形资产质押管理办法,合理设计信贷品种,对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年限、贷款折扣率、合约签订等细节做出明确规定,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加强对信贷审查人员的培训,并利用相关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确保质押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计量和评估等中介服务
加强无形资产会计和评估理论的研究,寻找更为科学合理的无形资产价值确认、计量方法,使会计信息更准确真实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状况;改进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标准,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评估机构信誉等级制度,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
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完善无形资产质押登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与银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可专设一个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商标、专利以外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登记。有学者曾建议将知识产权局与商标局合并,如果得以实现,由合并后的部门设专门机构,统一负责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
一、导致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无形资产的特性是导致其易流失的客观原因。
1、无形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其功能作用不能在感性上直观反映,只能存在于在观念中,因而它极易被人们忽视。在改制中,就会存在低估和不确认无形资产的现象。有些无形资产如企业形象、自创商誉、厂商品牌等没有加以核算和反映,在对外的财务报告中也不加以说明;或者无意或有意忽视转制企业的专有技术、专门人才、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对于商誉等无形资产也不加以确认等等。常常会由于遗漏这些无形资产项目而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
2、不稳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在其可以为企业带来超过一般企业的盈利水平。但这种盈利水平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依赖于人为的估计和判断。而企业的盈利水平也会受环境的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也是一样,特别是进入了知识爆炸的时代,技术进步加速,对无形资产可使用年限(主要是带来超额收益的年限)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技术型无形资产,很可能一项无形资产才开发出来就走向了淘汰。这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从而影响到在企业转制时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一些企业就可以利用无形资产的计价做文章,操纵价格,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导致转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的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1、无形资产缺乏利益主体的关注。作为企业重要资产的无形资产,其作用是可以使企业获取超额利润。它应当是企业经营者关注的焦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作为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由于无形资产的状况优劣以及是否完整、安全与其经营业绩评价没有直接关系,因此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缺乏关注,其现实表现为淡薄的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保密意识和缺乏对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而面临转制时,由于经营者占大股的政策,使得经营者在企业资产的评估问题上又成了名副其实的当事人,更是很难要求其公正地来对待本就容易被其他人忽视的无形资产了。
2、无形资产的价值的不稳定性需要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有一个严格的标准,但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仍是一个现实问题。由于评估市场尚不能有效运行,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统一的权威性标准,转让无形资产的价值缺乏合理的评估和认定,使得不少接收方利用资产评估这一手段与少数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谋,来人为地操纵无形资产价值,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由于缺乏对评估机构的有力的监管,这种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惩处,使得评估作价问题导致的无形资产流失成为其流失的一个主要渠道。如在价值评估中,由于评估机构鱼龙混杂、人员素质、水平良莠不齐,加之受无形资产价值不稳定的影响,使得评估结果弹性很大,对无形资产的估价有些随心所欲,低估无形资产的行为就有了发芽的温床。
3、缺乏有效的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改制过程中,有些国有企业的上级政府及管理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对国有无形资产的监管无力,不能注意保护。在对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评估时,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考核和监控没有无形资产的指标,缺乏奖惩制度,对其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经过这些年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发展,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已有所发展,但相对于无形资产的发展速度,法律法规仍存在着滞后性,尚不能完成全面保护无形资产的需要。如,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缺乏对产权交易中无形资产计价、评估、转让的审计监督,缺乏相应的审计法规和制度支持。
针对以上主客观原因,在转制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国有企业转制之前,即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
1、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求其要有用法律手段确定无形资产的意识。
企业无形资产要及时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的权利。这是使自己的无形资产获得法律保护和外商承认的先决条件。在法学中,资产被表述为财产权。要主张权利,首先必须依法享有权利。企业对自己的无形资产必须及时依法到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去登记注册。如专利要到专利局,商标要商标局,土地使用权要到土地局,企业名称要到工商局。企业应重视对自己所拥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国外注册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如果企业转制,还有可能有外资参股,企业的经营者要充分利用《专利合作条约》和《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国际团体定提供的简便程序,节省费用的便利条件,及时办理国际注册。
2、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负责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要求其有建立相应的无形资产保护机制的责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环,其中包括了建立相应的企业无形资产保护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数发达国家大型现代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有100年以上的历史。国家经贸委决定在九五期间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机构以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加速科技和经济结合。所以,在依靠无形资产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企业领导要清醒地认识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重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全方位管理,自觉运用我国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企业首先从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着手,不断提高企业依靠无形资产的效益贡献率,同时,建立起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又懂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员工队伍。
二、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当中,
1、开展对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工作。企业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和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制度,应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无形资产的全面管理;应充分关注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加强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核算;应实施无形资产的监管,及时的对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经济寿命、资本化率进行评估和确认。
2、规范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严格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
①申请立项。
国有无形资产占有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无形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财产目录和相关会计报表等资料。获准立项后,再和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签定委托评估协议。
②调查核实。
在委托单位提供资料的前提下,受托事务所对无形资产的相关数据、文字资料,特别是产权关系,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技术成熟度等是否真实可靠作出鉴别。
③评定估算。
根据对评估对象的调查核实后的全部数据与资料,进行全面权衡和整体性综合分析、计算设计编制明晰的评估报告书。
在现代经济中,无形资产在医院总资产中所占份额日益增加,为了准确把握医院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充分发挥无形资产作用,就必须重视无形资产评估。这不仅可以真实反映医院资产的价值量及其变动,而且有利于医院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营运效益,保证资产保值和增值,促进医院发展。
一、医院无形资产的界定
2011年新《医院财务制度》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界定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上述有关无形资产的界定可以看出,医院无形资产有以下显著特征:其一,医院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资产,这是其区别于有形资产的标志性特征;其二,医院无形资产能够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资源,它会为医院带来经济利益。
二、医院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所拥有,并能够在生产经营过程为企业未来创造额外价值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的特点是具有长期性和独特性。企业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特权经营权、商誉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整体性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内由众多单项无形资产所组合而成的全部或部分无形资产综合体。整体性无形资产与单项无形资产的关系是,单项无形资产的全部或部分组合构成了整体性无形资产;同时,单项无形资产对企业产生的作用和影响通常需要通过整体性无形资产或若干单项固定资产之间的相互配合发挥出来。整体性无形资产价值决定于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预期超额收益,单项无形资产价值则决定于对整体性无形资产预期创造的超额收益进行合理的分割。整体性无形资产的理论意义在于:
(一)通常来说,企业的单项无形资产必须同其他一项或若干项无形资产有机组合起来后才能创造出预期超额收益,所以,单项无形资产创造的预期超额收益无法单独做出评估,从理论上来看,只有从整体性无形资产创造的预期超额收益中进行分割决定。
(二)即使某项无形资产创造的超额收益在理论上可以单独计算,但是,在现实当中,由于数据或其他信息难以收集,或测算模型建立存在较大困难,导致单独评估单项无形资产价值不易,而通过对整体性无形资产创造的额外收益进行分割计算更简单更容易。
(三)在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中,对整体性无形资产评估比对各单项资产进行评估后再进行加总计算更容易,而且意义更大。因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通常表现为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大小,而这一无形资产指的就是企业的整体性无形资产。
二、整体性无形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从国内外的评估理论与实践来看,对整体性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主观赋值法,一类为客观赋值法。主观赋值法包括层次分析法、德尔非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具体方法;客观赋值法包括主成分分析法、离差及均方差法和多目标规划法等具体方法。主观赋值法指的是有关专家凭借自己的主观经验对评估对象做出打分,或提供相关指标权重系数,再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后评估结果的评价方法。主观赋值法的优点是方法简便,容易操作;缺点主要有: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评价过程存在复杂的计算过程,尤其是在层次结构复杂、整体性无形资产当中含有众多种单项无形资产时,计算过程尤其繁琐。而且,不同评估人员因自身经验不同做出的判断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对数据的处理带来困难。而德尔非法则易存在较多的人为干扰因素。客观赋值法指的是按照评估对象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设计出相应的指标体系,再以此进行原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然后计算出指标的权重,最后进行加权计算的一种评估方法。此类评估法和优点是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并在保存有价值信息基础上对数据或结构做出简化处理。缺点是该种方法对样本数据与实际问题域存在依赖性,同时缺乏通用性与可参与性。
三、主成分分析方法应用分析
(一)主成分分析法的优势对整体性无形资产进行分割评估,关键是要把整体性无形资产所包含的各个单项无形资产的相应价值,从整体无形资产价值中逐项进行剥离,或将整体无形资产价值在所包含的各单项资产间做恰当的分配。前者为“剥离法”,后者为“分配法”。剥离法需要对特定无形资产在整体性无形资产中创造收益的内在机理做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而建立相应分析方法和计算模型较为复杂,因而实际应用较少;分配法可将现有的评价方法和统计工具拿来应用,因此得到理论研究者和评估实务界的重视。而要将整体性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各单项无形资产间做出恰当的分配,就要获得各项无形资产的分配系数。而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主要来源于对四项指标的贡献程度:一是销售量,二是价格,三是额外收益;四中成本降低额。所以,可以将单项无形资产对这四项指标的影响程度作为确定分配系数的依据,采取定量化的测算方法确定各单项无形资产分配系数的数值。但是,在评估实务中,有些单项无形资产只在四项指标中的某一项上产生影响,有些单项无形资产却能在四项指标中的多项上产生影响,而且,单项无形资产发挥作用的界限难以在四项指标之间做出确定。出于解决分配法存在的可操作性问题,需要对单项无形资产在四项指标中的某项指标是否发挥作用及作用程度具有可判断性做出假定,同时还要假定某项无形资产同其他相关无形资产在发挥影响的程度上具有可对比性。而采用客观赋值法中的主成分分析法较好地解决了上述问题。该种方法可以在尽可能保留原始信息条件下,借助无形资产之间存在的相关组合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几项指标做出评价,使选择的指标更加合理化。在完成指标选择基础上,对指标权重进行确定。在此基础上计算出各评估对象的评价表达式与排序结果。主成分分析法的优点包括:1、全面性。尽管只选取发2-3项主成分,却保留了超过85%的原始数据代表的信息量,其中包含各项指标信息。2、可比性。在整个分析过程当中对数据做了标准化处理,使指标量纲与数量级影响被剔除。3、客观性。该种方法的综合评价函数为主成分方差贡献率占总方差比重,主成分的重要性随着方差值增大而增大,而方差是对原始数据进行计算得出的结果,不存在主观因素的影响。
(二)主成分分析法的赋权原理假设存在n项评估指标,评估对象为m个。对原始数据矩阵X*做标准化变换,得到标准化评估矩阵X评估人员认定,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直接来源为: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销量的提升,竞争力的提高、产品成本的下降,并以此作为评估指标。数名专家为评估对象进行赋值。其顺序按照重要程序由大到小分为五个级别,分别赋予5、4、3、2、1值。再经过标准化处理,获得标准化矩阵表(表略)。通过数理统计软件处理,得到下列样本相关系数矩阵表、样本特征值、贡献率和样本特征向量。然后,经过计算得出4项主成分的分值与整体性无形资产得分,再分别计算出4项单项无形资产在整体性无形资产中所占权重。结果如下:商标权重0.427;专有技术权重0.275;商誉权重:0.209;专门人力资源权重:0.088;其顺序按权重值由大到小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