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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5-0172-02
教师职业道德是一个永恒而新鲜的话题,常谈常新。中国古代的孔子是“为人师表”的典范,他所倡导的有教无类,教学相长,因材施教,诲人不倦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当时以及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现在也是指引教师道德言行的行为准则。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教师职业道德在继承传统思想的基础上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这就需要我们在继承和发展先辈的教育思想精髓的基础上吸收、借鉴现代的元素进行整合与创新。基于此我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通过分析国内外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文献资料梳理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现状,并且针对建设现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
一、教师职业道德研究现状分析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从事教育活动时应遵守的基本社会规范之一。不同的社会规范反应着人们之间不同的社会关系,也规定着个体之间不同类型的交往行为,因此其各自有着不同的性质与功能,不可相互取代与混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边界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它直接关系到规范本身制定的科学性与使用的适宜性,间接影响着教师对规范的认同与内化,以及师德教育的内容。目前,通过分析有代表性的各省市的学校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本发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没有与教师教育活动领域中的经济、政治、法律、技术和语言这些非道德规范区分开来,导致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边界不甚清晰。首先,表现在教师的经济利益与学生的教育利益发生冲突时教师应当优先考虑学生的教育利益;其次,政治和道德的范畴和作用方式以及体现的社会关系各不相同,因此不应当从政治的视角要求道德使道德政治化;再次,法律其实界定了人类行为的最低道德底线:在这个行为底线以上的属于人们一般认为的道德问题,在这个底线以下的,就触及到了法律(属于法律范畴,但其实是更严重的道德问题)。所以说不应当将“依法从教”等法律规范写入教师职业道德当中,这样不但磨灭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在底线道德上的区别,而且不利于法律规范本身的落实,也会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带来混乱;最后,技术和语言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它们不直接具有道德涵义,只是技术和语言的使用关乎道德价值。所以,技术和语言的道德涵义来自于其与社会价值的吻合程度,来自于其与学习类型和内容的适切性,来自于教学情境需要的满足和教师自身特点的表现。综上所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可以直接包含教师活动中的经济、政治、法律、技术和语言规范,但可以在道德与教师的经济、政治、法律、技术和语言活动的联系中考虑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这些活动的限定。
(二)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教师职业道德地建设停留在理论道德的说教层面而没有重视从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当中去培养和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实际上,只有在具体的教师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当中教师才能够对教师职业道德有更深层次地领悟和理解,在此基础之上教师才能具有积极地教师职业道德认知和教师职业道德情感,然后通过教师地主动建构进而形成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而只有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的教师职业道德才是理性的、合理的、符合实际情况的、长久的以及具有发展性的。正如品德的形成过程一样,只有通过受教育者自主地、主动地建构才能形成健康的、良好的品德,而不是仅仅通过施教者的道德说教去形成。同时,由于教师在不同的阶段存在着不同的教师职业道德需求与水平,例如在教师入职前、入职以后的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因针对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和策略,不能采取一刀切、大一统的方式。
(三)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代表了更高水平的教师专业发展。教师人格、品行等优秀品质会影响学生学生学习的内驱力,而教师人格、品行等又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提高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在具体的实践活动当中充分地尊重教师的主体性使教师通过实践活动,借助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地建构;也需要学校创造一种宽松、民主、和谐的外部环境,使教师体验到归属感和幸福感的基础上提高教育的信心和责任感;也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以多元、激励、认同为特征的评价体系将更有助于提高教师重建教师职业道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讲求“和”为贵、以邻为善、仁义礼智信等等,具有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表现在教育领域自古就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这突出的表现在作为万世师表的孔子身上。孔子作为我国早期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他的许多教育思想至今深刻地影响着我们,表现在师德方面,主要有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深切关怀、体贴备至,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有教无类等等。这些师德标准不仅体现了一名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操守,同时也反应出了一名教师所秉持的教育理念。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当今的教学对象、教学手段以及教学组织形式等都与孔子所处的时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继承和发扬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教师典范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学校要创设协调的内外部制度环境使教师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形成,同时教师也要自觉的将自己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形成作为教师专业成长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自身素质的提高,促进自身专业成长。
(五)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大都经历过一个从忽视教师职业道德到例行一般性的德行要求再到教师专业化的过程。19世纪末以前教师职业道德还仅仅是一种自发、零星的渗透,还没有被提升到一个自觉专门的领域,也没有成为教师职业自觉发展的需要。到19世纪末期,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开始出现,直到1929年美国国家教育协会制定了《教学专业伦理规范》。这一规范的实行,将教师职业道德同从往笼统的教师教育剥离出来,成为一个专门的领域,尽管这一规范仍然存有种种不足,并且与专业化的要求还相去甚远,但在当时却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紧接着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了教师专业化的浪潮。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职业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而1972年英国的《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更是将教师专业发展及教师职业专业化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教师教育开始从职业向专业迈进。美国的国家教育协会于1975年正式颁布《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其中对有关师德规则的具体要求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动,但专业化思潮的影响已经有所渗透,使得美国教师职业伦理在指导思想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将教师专业自主、专业伦理等教师专业特质纳入其中。与职业道德相比教师专业伦理更凸显的是教师的专业性和自主性,从行为规范层面的职业化道德要求,上升为将教师作为一种特殊专业人员的一种伦理考虑。
二、研究结论及对策分析
(一)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研究和实践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具有一定的差距。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研究无论是从研究的视角还是在具体的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当中基本上停留在教师职业道德这一层面。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从上世纪末开始已经通过制定相关的规范、准则等形式将教师职业道德提升到了教师专业伦理这一层次。教师专业伦理与教师职业道德虽然在本质上都是指从事教师职业者所承担的道德责任,所应达到的伦理和道德方面的要求,但是两个概念之间还是有差异的,两个概念背后所体现的教育理念却有着明显的不同。教师职业道德更多关注的是教师行为约束层面的职业道德规范,而教师专业伦理体现的是教师的专业性和自主性,关注教师作为特殊专业人员的专业责任和专业精神等内在的伦理品质。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在做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制度设计时应当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俗话说:“站的更高,才能看得更远”,应当学习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先进做法,注重从教师专业伦理这一高度进行设计。
(二)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过程中应当体现专业性、科学性、人文性和前瞻性。我国各地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但是制定的规范缺乏层次感和实用性。例如有的规范将教师不准进娱乐场所,教师教学的过程当中应当讲普通话,教师在教学的过程当中应当采用启发式教学等等一些内容写进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首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过程中应当渗透一定的教育理念,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对教师行为约束这一层面,应当上升到教师专业伦理这一高度。其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过程当中应当体现一定的人文性。教师也是人,教师也具有作为一个人所具有的需求和欲望,所以应当关注教师生命的成长。只有教师生活愉快、心情舒畅了,教师才会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的活动过程当中,教育教学质量在无形当中才能够得到质的提升。所以在规范制定的过程当中应当体现一定的人文性。再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过程中应当体现科学性。比如在上面提到的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当使用普通话,应当采用启发式教学等等。我觉得这些规范内容的科学性有待考量。难道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使用普通话吗?有些地方学生、教师的普通话不是很好,刻意的要求说普通话不是强人所难吗?何况有些时候说家乡话、方言更能把意思表达清楚、透彻,同时还能培养学生对家乡的情感和认同感。课堂上也没必要都要采用启发式教学,启发式教学只有在相应的教学情境当中采用才会达到一定的效果。所以规范制定的科学性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把提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事项来做。只有教师的待遇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才会随之提升,教师作为知识的化身、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良好形象才能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全社会才能形成一股尊师重道的良好风尚。这样,教师才能更加具有尊严感和自尊感,才能激发教师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才能使得教师发自内心地热爱教师这一职业,坚守教师职业道德操守,自觉地践行和提高自身的教师职业道德。
(四)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当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提升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提升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追求。自觉的将教师职业道德纳入到自己的教师专业化发展当中,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境界。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当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所在,自觉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境界,把为国家培养更多的栋梁和有用之才,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为自己的教育理想和教育职责。
参考文献:
[1]王清风.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08,(1).
[2]包金玲.教师职业道德的传统与发展[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6).
[3]冯婉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边界[J].教师教育研究,2009,(1).
[4]王清风.论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专业发展[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
1、教师:是向受教育者传授知识、传递人类文明和传授思想的专业人员。韩愈说:“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2、教师职业的历史考察
(1)、中国
①、中国古代教育史上教师职业
a、西周时期—学在官府,政府官员兼任教师。
b、春秋时期—官学失守,以孔子为首的大批私学大师涌现,成为最早的专职教师。
c、秦国统一后—实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客观上阻碍了教师职业发展。
d、汉代以后,特别是唐代以后,各级教师制度逐渐完备。
②、中国近代公立师范教育的成立和兴起,标志着中国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的开端(1897年上海南洋公办师范学院成立;1902年,清末民族资本家张謇创办通州私立师范学校。)
③、进入现代社会,中国逐渐形成了各级各类师范院校为主体,多渠道、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教师培训体系。职前培养、职后继续教育体系日趋完备,教师资格制度逐渐完善。
⑵、外国
①、教师职业最早与宗教联系在一起,教师由僧侣兼任,教学内容传授宗教教义或武士教育。
②、西方近现代教育发展很快,专门师范教育机构、系统正规教育训练保证了教师职业素质更高,推动了西方教育事业的发展。
(规定教师具备扎实学科知识,深厚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理论知识,掌握熟练的现代教育技术。)
3、职业:
是由于社会分工而长期从事的具有专门职务和特定职责,
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
4、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
(1)
、劳动对象的能动性与多样性。(能动性:不是被动接受加工,而是有独立性、选择性、批判性、倾向性。内外因相结合。多样性:先天素质、后天环境与受教育不同,导致学生智力、个性、气质、兴趣、特长、爱好不同,而且不断变化。)
⑵、劳动任务的全面性与示范性。(目标、内容、时间、空间上的全面性;“立体教科书”的示范性)
⑶、劳动过程的个体性与创造性。(个体性:备课、上课、辅导、谈心、处理问题都是以个别方式进行。创造性:将教材内化,需要高超艺术、教育机智,捕捉教育灵感,传授给学生,使之领会内化。二者决定学生的多样性、能动性、影响学生的广泛性。)
(4)、
劳动成果的集体性与长期性。(集体性:是校内外、家庭、社会、教师、党团组织等多渠道进行教育影响,但不是各因素简单相加,是各因素内化的综合反映。长期性:学生远大理想的树立、品质习惯的养成、知识技能的掌握、能力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见效慢。)
5、道德:
西方道德指风俗或习惯,也有规范规则,行为品质和善恶评价等含义。现在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主要指人们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或规范,有时是指个人的思想品质,修养境界,善恶评价以及风俗、习惯和道德教育活动等。
P13
6、[!]职业道德:
指从事不同职业活动的人们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规范。P14
7、教师职业道德:
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P14
8、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1)、典范性不仅是教师自身行为的规范和准则,而且是教育培养学生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它发挥着“
以身立教”的突出作用。
(2)、深远性
不仅影响学生的学业,而且影响学生的个性品质、人格特征、世界观、人生观,进而影响学生的家庭和社会。
(3)、崇高性较其它职业道德相比,教师职业是灵魂塑造灵魂的事业,要求教师道德境界更加崇高,做到
“言传身教”“教书育人”的完美结合。
9、教师职业道德的作用:
⑴、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对学生潜移默化作用,促进学生智能发展。)
⑵、对教师自身的激励作用。(是激励和调控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动因。特别是责任感、使命感、良心。)
⑶、对教育过程的调节作用。(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教育行为效果的好坏,而且关系到教育过程的优劣。)
⑷、对社会环境的优化作用。(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会影响到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且会影响到整个教育过程以及全社会的精神文明状态。)
10、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范畴:
指那些概括和反映老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师道德的根本要求,并成为老师的普遍内心信念,对教师的行为发生影响的基本道德概念。一般而言,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范畴主要包括教师的幸福、教师的良心、教师的义务以及教师的公正等。
P21
1)教师的幸福:
①定义
:教师的幸福是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的核心,是指教师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高级的精神享受和心理愉悦状态。
P22
②为什么说教师的幸福是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的核心,是人们理解教师职业的真谛的最终归宿?P22-23
教师的幸福就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高级的精神享受和心理愉悦状态。
㈠教师的幸福总是与教师道德需要的满足联系在一起的,教师作为一种职业,它不仅满足了个人的物质需要,而且还能满足自己精神方面的需要,特别当精神道德需要得到满足时,他就会产生一种愉快舒畅的体验,感到幸福。如:劳动被认可,讲课受欢迎,教学受表彰
……
㈡教师的幸福是教师教育劳动创造的结果,教师的劳动不仅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也丰富了自己和发展了自己,自然会感到由衷的欣慰与幸福。如:
“教学相长”、教师
自学进修的体会
㈢教师在自己创造性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也会随时产生幸福的体验。如:一节创造性的授课,一次成功的教育活动,,与同事的一次成功能够合作
…
2)教师的良心:
①定义:
教师的良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也是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的核心。是指教师个人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对社会向教师提出的道德要求的自觉意识,是教师道德心理的内在评价机制,也是教师进行自我道德调控的精神力量。
②作用
:对于教师自觉履行职业道德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它成为一种习惯的道德能量,可以随时引发教师对自己的思想行为进行评价和有机调控,从而使教师的职业道德始终维持在一个正常的水平上。
③表现:具体表现在教师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如恪尽职守、自觉工作、爱护学生和团结协作等。
④意义
:教师的良心要求教师遵守工作纪律,尽心尽力地完成任务,不敷衍了事,不误人子弟;教师的良心还促使教师对学生关心爱护,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促使教师之间团结协作、共同成长;教师良心往往贯穿职业道德行为的各个方面,成为教师思想情操的重要支柱,也是教师职业道德完善的最强大的内部动力。3)教师的义务:
①含义
:教师的义务通常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社会向教师提出的必须遵循的道德要求;另一方面是指教师在教育职业劳动过程中,自觉意识到的各种道德要求的合理性,并把自觉遵循这些合理的道德要求作为自己内心的一种习惯意愿,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通常指第二方面含义,即教师自觉、自愿、发自内心地遵循自己的职业道德要求,并积极主动地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要求。
②目前存在的几种教师道德风险,即违背教师的义务要求,教师面临的“风险”和危机。P25
a、缺乏敬业精神。如:不思进取,混日子,莫不关心等。
b、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如:备课不认真,辅导不及时等。
c、主次颠倒,无心教学工作,热心于社会兼职或第二职业。
e、不履行教师的“育人”职责。对违纪等不良行为视而不见,不及时教育。
4)教师的公正:
①概念
: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正直无私,不偏不袒地处理各种业务关系,公平合理地评价和对待全体合作者。
②范畴:
a公平合理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平等施教、体贴爱护是教师公正的最基本内容。)
b公正合理地评价和对待同事关系。(互相理解,互助互敬。)
③意义:
教师公正合理地评价和对待同事关系,有利于形成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这种条件下,大家心情舒畅,各方面教育教学工作都会顺利进行下去;教师公正地对待所有学生,就会使教师在学生中间树立起威信,获得学生由衷的尊敬和德赞扬。这对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使其道德品质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第二章中国教育史上的教师道德观概述
1、了解中国古代教育家经典语句: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孔子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
欲正天下之心,须顺天下之受。主教有本,躬行为起化之源,谨教有义,正道为渐摩之益。—王夫之
2、孔子的教师道德观
⑴、生平简介:
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人,中国古代伟大的也是世界公认的思想家、教育家。他创立的儒家学派被称之为春秋末期的
“显学”
。同时,孔子还是创办私学、开创私人讲学之风的重要代表人物。被尊称为教师鼻祖,其学说对后世影响深远。
⑵、师德观:
①、学而不厌,不耻下问。---达到“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的境界;他认为谦虚是教师应具备的一种美德,“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②、因材施教、启发诱导。--
善于从学生实际出发,根据学生个性特点来进行教育;孔子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启发式教学的人,他主张:“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③、热爱学生、有教无类。---
孔子认为热爱学生,爱护学生是教师必备的素质,教育学生不应该存在偏见。
3、孟子的教师道德观
⑴、生平简介:
名轲,邹人。他继承并发展了孔子学说,使儒家学说又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地位仅次于孔子,被尊称为“亚圣
”。
⑵、师德观:
①、热爱教育事业。----他高度赞扬教师职业,他说:“
君子有之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作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
②、热爱学生,培养学生的理想人格。----以师礼相待,有问必答,采取启发式教学,培养“大丈夫
”的理想人格,即“富贵不能,贪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
③、教育者要具备德与才两方面的素质。----即:“入则孝出则悌”;“
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道德修养和知识修养。
4、韩愈的教师道德观
⑴、生平简介:唐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师说》集中反映了他的师德修养的观点。
⑵、师德观:
①、教师的任务:-----
传道,即儒家仁义之道;授业,讲授儒家经传与古文;解惑,解答学生在学习道和业过程中提出的疑难问题。
②、求师标准:----学有所成,合乎儒术可以为师。他提出“圣人无常师”,“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求师标准。
③、师生关系:----可以互相为师,没有绝对不可逾越的鸿沟。他说:“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5、的教师道德观
⑴、生平简介:中国近代著名的资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民主主义教育家。1912年任南京临时政府
教育总长,191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
⑵、师德观:先生非常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他曾经在北大组织“进德会”,要求教师“
不不赌,不要妾”
。他认为要使学生养成健全的人格,教师必须具有谦虚、正直、爱国、爱生和知识渊博等品德,具有自由、平等、博爱之思想。
6、鲁迅的教师道德观
⑴、生平简介: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和教育家。1909
年留学归国后,先后在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任教。
⑵、师德观:教师应该成为“后生的模范”
;要从人格、道德及精神气质上来影响学生;要有善于向自己学生学习的精神,要善于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7、陶行知的教师道德观
⑴、生平简介:
我国伟大的人民教育家,爱国民主人士。他毕生致力于大众教育和乡村教育事业。他一生都践行着自己的人生信条
“捧者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⑵、师德观:
①、陶行知提倡民主教育,十分强调教师民主素质的培养。他号召教师“
和人民站在一条战线上,争取真正民主的实现”
。他认为教师要实现民主教育,就要首先进行自我教育,树立民主作风。他主张教师应树立远大的理想,要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贡献全部力量。他指出教师的理想和使命是
“运用我们全副精神来挽回国家厄运并创造一个可以安居乐业的社会与后代”。
②、他认为教师应该把教育与社会生活结合起来,主张生活即教育。
③、在师生关系问题上,他主张“教学相长”。
8、叶圣陶的教师道德观
⑴、生平简介:是我国
著名的教育家,作家。解放后曾任教育部副部长,语文教育部主任等职。
⑵师德观:
①、核心即情感教育,尊重教育。他认为教师应该尊重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这是“
认真当教师的人的起码条件”;提倡“爱的教育方式”,即所谓情感教育。
②、他认为应该把学生放在第一位,要培养学生成为健全的公民。
③、他人为,教师的教育工作可分为“言教”和“身教”两个方面,与“言教”相比,
“身教”更可贵。
第三章国际组织与西方教育中教师职业道德及道德特征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师德规范的有关论述
⑴、师德理想:
应以人类个性的全面发展,以集体精神的、道德的、社会的、文化的和经济的进步,以及以对人权和基本自由极大尊重的谆谆告诫为目标,将最主要的注意力集中于教育对于和平以及对于各民族、种族或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宽容和友谊所作的贡献上。而制定师德规范的指导原则是:
“将对学生的教育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⑵、师德规范:P57-58
1.1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建设
道德理想是指具有激励功能的最高道德境界。教师职业道德理想是对教师专业行为的最高要求,体现了一种至善至美的道德境界,目的是给教师队伍的整体树立一个不断追求的终极目标。这一点,无论学历教育还是在职培训教育都是相通的。它的内容包括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和自我牺牲精神、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力争专业卓越、保持最高水准的伦理品行和道德表率等。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对于教师主要发挥的是引导和激励功能,确保教师职业道德的个体发展和整体建设有一个足够高的上限,拉动教师对待教育工作的态度达到“乐业”的最高理想。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理想的建设,就是要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充分体现上述道德要求对教师的引导,通过特定的手段和途径,激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努力追求最高的道德境界,践行最完美的道德行为。必须承认,不能期望所有教师都能达到这样的理想境界,不能要求每一位教师都成为道德的化身,但教育工作本身所具有的崇高特质决定了这样的目标必须得到确立并强化,这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发展具有积极的拉动作用。具体到我国普通高校在职培训教育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建设,应当强化前面提到的具体的责任感,使教师形成明确的责任意识,把自己的每一个教学行为与学生将来可能的岗位任职行为紧密联系起来,促使教师尽量做到站在教学以外看教学,把自己的教学工作视为整个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单元,从而提升对自身工作重要性和工作成果成就感的认识。
1.2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建设
道德原则是指具有指导功能的道德指令。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对教师专业行为的中级要求,体现了所有教师能够达到而且应该达到的道德准绳。比“乐业”稍低,它要求教师做到“敬业”,即对教育工作有忠诚的义务,要按照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标准,尽可能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对教育事业和自身专业发展有一颗敬畏之心。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对教师道德行为主要起一种指导作用,在满足原则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情况变通处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建设方面,我国普通高校在职培训教育有大量工作可做。前述对在职培训教育学生特点的敏感性、对学生沟通的亲和力、增强实践教学能力的行动力,都可以纳入职业道德原则的范畴。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在职培训教育教师,应该做到深刻把握不同学生的特点,实现与学生的顺畅交流,不仅理论上而且实践上有效引导学生达到岗位任职要求。同时,这些要求也都是通过院校适当措施和教师自身努力能够达到的。至于如何达到这些要求,教师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和路径。原来的学历教育教师要成为在职培训教育教师,就必须在这些方面做出努力。教师队伍的在职培训教育转型,其内涵不仅是业务上的,也是职业道德的转变和深化。
1.3教师职业道德规则建设
道德规则是指具有约束功能的具体要求。教师职业道德规则是对教师专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或最低要求,是教师必须做到的起码要求,也可称为职业道德底线。它低于“乐业”和“敬业”,要求教师做到“尽职”。要求低不等于重要性低,作为一种“底线”,具有强制性,一旦突破,职业道德就不复存在,职业资格就名存实亡。因此,教师职业道德规则对教师的专业行为主要发挥一种约束功能,要规定得具体明确,具有操作性,不能随意变通。在世界各国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中,职业道德规则往往是最为核心、占据比重最大的部分。一般来讲,职业道德规则以否定的形式表述,教师职业道德规则的核心就是不能出现与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相悖的行为,包括不得无准备上课、不准旷课、不得随意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在教学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言行、不歪曲学生的学业成绩、不得贬低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在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不恶意干涉同事的专业行为、不准衣冠不整行为粗俗等。我国普通高校在职培训教育的教师,出于在职培训教育的特点,其职业道德规则还应包括不利用学生任职背景谋求个人利益、不通过非难式渠道向学生所在单位透露学生学业表现、不压制学生对个人掌握的实践知识的表达、不通过泛泛而论应付学生对具体知识的需求等内容。教师职业道德规则建设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部分,应当得到充分重视。我国文化中有道德理想主义的传统,比较忽略规则层次,甚至出现过“理想泛滥,规则贫乏”的局面,现在已有转变,但仍有欠缺,普通高校在职培训教育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注意平衡处理理想、原则和规则三层面的关系,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激励、指导和约束功能,利用转型契机,进一步突出规则和原则层面的建设,打牢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底层根基,为推动职业道德教风的不断上升提供坚实基础。
一、引言
根据相关研究,我国目前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并不乐观,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行业间竞争激烈,教师行业也不例外,再加上教师职业本身的特殊性,使教师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在这些压力下,教师容易出现职业倦怠、压力过大等心理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将直接影响到教师的行为,使其出现职业道德失范的情况,事实上,我们经常会在网络、电视等媒体中见到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情况,如:学术腐败、体罚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现象,除了社会因素外,更多的是因为教师心理的不平衡造成的。
二、概念界定
健康是我们每个人都很关注的话题,以前,人们对健康的理解停留在无身体的缺陷和疾病。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概念也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健康从最传统的生物模式转变到了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即由单纯的医学模式转向了更为科学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将健康定义为:“健康不仅仅是身体没有缺陷和疾病,而是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健康概念包含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三个方面的内涵,也就是说只要一方面出现了不适状态,个体就是不健康的。对于个体健康来说,这三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1.心理健康的含义
许多国内外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都对心理健康进行了论述,迄今为止,对于心理健康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公认的标准。
2.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是由教师、职业和道德三个子因素整合而成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并保持高尚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其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和终身学习是师德的核心内容。
3.教师职业道德失范
本研究中,教师职业道德失范一般是指教师职业规范范畴内的“非正常行为”,是教师群体和个体偏离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也有人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失范是教师的职业伦理和道德偏离了学生学习榜样和模范标准。具体主要有:不够热爱尊重学生,甚至谩骂、侮辱学生;不能依法执教,上课不够认真、对学生乱罚款、收费;教育学术腐败,学术造假抄袭现象等。
三、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表现形式及其与心理健康的关系
1.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
以上教师职业道德失范不仅仅是由于社会等客观环境因素引起的,更多的也是教师个人的心理不平衡造成的,这些行为也违反了心理健康的标准和要求。笔者认为的心理健康标准就是具备身心健康的人、完整的人格、良好的自控能力、持续稳定的情绪以及随时保持良好心态的人。这充分体现出了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也就是说教师职业道德失范也是教师心理不健康的一种外在表现。
2.教师的职业道德失范的表现形式
体罚学生、与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等现象在网络媒体上随处可见,这些现象是明显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这些教师难道不知道会对学生一生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不知道这是一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么?显然不是。我们认为,这些事件的发生和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有一定的关系。教师承受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学校的考核、职称评定、对学生成绩的要求、生活的压力等,一旦这些压力得不到适当的释放和缓解,不能积极地进行自我调节,时间一长,必然会发展成心理问题,出现心理的不平衡状态,进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3.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师的心理健康的关系
两者之间关系具体表现在:①两者之间处于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关系,一般来说,一个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他应该具有爱岗敬业、热爱学生、热爱生活的良好心理;同样,一位心理健康的教师在其工作和学习中,也必然是爱岗敬业、疼爱学生、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会将个人的情绪问题带到工作中来。②两者密不可分,师德是人类社会赋予教师的职业要求,他必须要通过教师自己的理解消化才可能完成。其良好的心理状态,是生发出良好师德的重要条件;存在心理问题的教师,是不可能具有高尚师德的,教师的价值感失落、自信心丧失、焦虑浮躁、虚荣猜忌、冷漠无情、适应不良等消极不良心理有时也会直接表现为职业道德的缺失。
四、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心理因素分析
1.人际关系不良
心理学家认为,人们的心理适应最主要的就是对人际关系的适应。很多心理问题的出现,都与缺乏良好人际沟通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有着重要的联系。如果生活在一个尔虞我诈、缺乏良好合作的环境氛围之中,人们会感到自己的生活是灰色的,会经常感到压抑,情绪低落。教师在工作中的人际关系主要包括:教师与学生间、教师与学生家长间、教师与教师间、教师与学校领导间的关系。在与这些人的交往过程中,心理问题主要集中在虚荣心强、攀比心理、嫉妒等方面。这些负性心理会使教师产生认知上的偏差,对人、对事容易做出极端的判断,产生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从而影响沟通,影响到人际关系。这种不良的人际关系也将会导致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2.教师职业压力过大以及由此引起的职业倦怠
职业压力是教师最主要的压力之一,是影响教师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它是个体处于威胁性刺激情境中,一时无法消除威胁、脱离困境时的一种被压迫感受。这种压力本身就会影响到教师的专业发展,进而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当教师职业压力过大或长期得不到合理释放的时候,教师极其容易出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情况。
而教师职业压力的直接后果便是职业倦怠。职业倦怠意味着职业生活的失败、耗尽和筋疲力尽,表现在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无法顺利应对工作压力,以及在压力体验下产生的情绪、态度和行为的衰竭状态。这种状态使教师情绪低落,对教育教学工作没有足够的兴趣和动力,对目前的职业生活产生厌烦和力不从心之感,从而导致对工作的意义、价值和自我效能感的评价都显著下降。进而使教师对工作产生一种消极的态度,这种对工作的消极态度,通常会在教师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中表现出来,也将会导致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产生。
3.心身不健康
心身疾病是随着健康模式的建立而定义的疾病群,由单纯的医学模式转向生理―心理―社会适应模式。它主要是指以躯体症状为主要表现在个人的身心焦虑因素和情绪状况。比如心理压力、恐惧、抑郁等一系列疾病。从教师这个群体中可以看出,经常会出现心身疾病,如头疼、肠胃病、神经性衰弱、严重失眠等现象。据有关调查发现,超过二分之一的教师认为自己有心身疾病,而这些疾病通常会使教师产生烦躁、焦虑等不良情绪,而这些不良情绪是引起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原因。
五、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对策与建议
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问题不仅约束着我国教育体系的快速发展,而且对社会的发展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会影响青少年的未来。因此,师德失范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教师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焦点问题,必须予以解决。根据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特点、原因,提出以下解决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策略。
1.建立公正、公开的教师评价机制
教师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教师工作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作出判断的活动。教师评价是否适当、公平、公正,不但影响教师教育教学的动机、效果,还影响教师的人际关系、心理健康及教师未来的成长与发展。
学校和社会应建立以人为本的评价体系。注重公平,注重教师的个人发展,尽可能地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教学和工作上。
2.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教师心理问题
促使教师努力工作的因素中,首先是心理因素,不但要保证教师心理健康,而且还要从心理、精神层面来激励教师,单靠物质刺激来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是不够的,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指出,人的最高需要是“自我实现”的需要,教师的价值最终体现在教师职业的发展上。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保证教师的心理健康、心理平衡加上适当的心理激励,从而避免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
另外,学校还应该建立专门的教师心理咨询、心理援助机构,更好地为教师的心理问题进行指导和帮助,全方位为教师的心理提供有效支持,解决教师的心理问题。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融洽、和谐的校园氛围
文化所代表的独特价值就是长期雇佣、信任和亲密的个人关系,这种良好文化氛围可以使教师具有稳定的社会地位和生活保障,将教师的工作与生活视为学校整体的组成部分,从而使教师努力与学校和工作团队保持相关的联系,并建立相互信任的感情。要让工作在学校的教师有安全感,可以自由地与管理者以及同事进行交流,感觉到自己的命运与组织的前途是连在一起的。这种文化氛围在给教师带来安全感的同时,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教师的思想和行为,使其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工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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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 茹.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心理健康的关系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6.
中图分类号:G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9841(2012)05—0056—06
人是社会关系的存在,必然与各种人建立起人际关系,形成各自的利益与冲突,尽管如此,人也总会遵循某种美好意愿选择自己的行动方向,并依据自己所认同的律令行事。为此,道德,这种既蕴涵着人们对善的行为的认识,也能促使人们依照形成的律令行事的滋生物,就成了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康德认为,道德就是出自“善良意志”的“绝对命令”。因而,道德不仅以意识、情感、理想和信念反映人类社会精神,还以规范、准则、律令等形式调整人的行为,并以道德评价、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等方式提升人的德性品质。教师职业道德,在我国,简称师德,是一般社会道德或职业道德在教师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在教师的职业实践中形成,反过来又指导着教师正确地处理教育工作中的各种关系,成为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美国的全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都属于教师应遵循的行为准则的载体。透过这两者,我们可以窥见中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教师职业道德发展期待、职业道德内涵、职业道德品质等内容。通过对文本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状况和方向,改善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文本表现形态;完善我国的师德建设体制并有效地指导教师自我道德修养水平的提升。
一、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文本特征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版)的文本特征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版)(以下简称《道德规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不断修订的过程。1985年由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文本,这是其最初的形态。1991年,全国教育工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其进行了修订,更名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后,又分别于1997年和2008年两次对其进行了重新修订。《道德规范》(1997年版)由8条目(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和51条行为准则(略)组成。《道德规范》(2008年版)由6条目(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和59条行为准则(略)组成。《道德规范》(2008年版)的文本特征为:
第一,从形式上看,精简了原有版本的条目,但内涵更加丰富;增加了“教书育人”和“终身学习”条目,旨在强化教师职业的专门性。尽管条目从1997年版的8条减为6条,但涵盖了1997年版的所有内容,如1997年版中的条目:“依法执教”、“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和“严谨治学”分别成为2008年版“爱国守法”、“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中的行为准则。所增加的“教书育人”条目和相应的准则:“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很显然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职业性和专门性的强化。
第二,从内容上看,较为完整地辐射到了教师职业中的各类人际关系,具体是:教师如何对待教育事业,对待学生、对待教师群体、对待家长以及自己。《道德规范》对教师如何处理这些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等。
第三,从任务上看,力求使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和信念、职业道德原则和教学活动行为准则融为一体,所发挥的是思想境界提升,个人道德修养水平提高和行为准则遵循的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功能。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体现的是教师应具有的职业道德理想和信念,“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体现的是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原则;“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体现的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第四,从表述用语上看,《道德规范》的每一条款用的都是短语,采用的是以正面引导和行为建议为主的表达方式,如“关爱学生”条目下的各款:“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都是对教师行为具有引导性和建设性的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般的强制性。
(二)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1975年版)(Code of Ethics of the Education Profession)的文本特征
美国现行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1975年版)(以下简称《伦理规范》)是在1929年的《全国教育协会的全美伦理规范》(Code of Ethics of the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States)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形成的。从1929年版到1975年版,历时50余年,美国教育协会先后对其进行过六次修订,版本变化七次:1941年版、1952年版、1963年版、1968年版和1972年版。总体上看,各版本关注的焦点始终在学生的责任和教育专业责任两大方面,时有对教师在处理与家长、与社区的关系和其他关系方面的规定。1975年版沿用至今,它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导言:对教师职责性质和该规范所具有的法律效力的阐释和相应的行为准则;对学生的义务及规范(阐释和8条款);对教育专业的义务及规范(阐释和8条款)。其文本特征表现为:
第一,从形式上看,《伦理规范》三大部分都由阐释和具体行为准则构成,包括:阐明行为理由,明确行动原则,规定应该或不应该的行为准则,如:导言首先以教师职责的性质为理由:“因为相信每个人享有其价值和尊严,所以教师的第一天职即为求索真理,达至卓越,享有民主”,然后明确指出教师的行动原则:“要达成这些目标,核心是确保学与教的自由,让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再规定教师应有的行为准则:“为人师者的责任就是以最高的标准恪守这些伦理原则”;在对学生的义务条款中,先阐释应尽的职责:“教师应努力帮助每一位学生,挖掘其潜力,实现其理想,成为有价值的公民”,然后明确提出工作的原则:“因此,教师工作就是要激发他们的质疑精神,提高其理解和获取知识的能力,精心设计出有价值的目标”,再规定教师不应有的行为,如:“不应该毫无理由地限制学生的独立学习和探索;不能毫无理由地阻止学生获得不同的观点”等共8条款。
第二,从内容上看,《伦理规范》是基于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期待以及教师在职场中涉及到的人际关系两大维度的考虑制定出来的,彰显的是教师职业的社会性和专业性,如,在对教育的义务条款中指出:“公众普遍认为教育职业是值得信任的,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这就要求教师具备最高的专业服务理想。公众认为,教育职业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发展和公民素质的提高,教师应该尽力提升专业标准,积极营造氛围,鼓励教师进行职业判断的训练,创造条件吸引值得信任的人加入到教师队伍当中,力争将不合格的人阻挡在教育专业门外”;导言中指出:“教师无不认为其责任蕴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之所以要追求并维持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动机便是出于对同事、家长和社区的尊重和信赖。”因此,在教师对教育的义务中,对涉及学校教学活动中的人和事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不应该在申请教师职位时故意作虚假的陈述或者隐藏与其能力和资格相关的事实”;“不应该利用工作之便公开同事信息,除非是出于专业需求或者为法律所允许;不应该故意对同事发表错误的或者恶意的言论。不应该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专业决定或行动的馈赠、礼品或恩惠”。
第三,从任务上看,《伦理规范》强调指出它只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底线行为的规定,是教师不良行为受到处罚的依据。如导言中阐释:《教育专业伦理规范》既是全体教师的抱负,也为其行为提供了评判依据。全美教育协会提出的具体条款及因为违反条款而应受到惩罚的补充规定具有全部法律效力。未经协会许可,不得擅自变更。”也即,尽管《伦理规范》有对各条款的制定理由的阐释,但其意图是在推出具体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为了避免教师在职业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并使对各种教师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时有据可依。
第四,从表述用语上看,《伦理规范》的用语清楚、明了、针对性和专业性强。每一条款以“不应该”引起一个完整句子,每一条款只针对一类行为进行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如:“不应该故意羞辱或贬低学生;不应利用专业关系之便,谋取私利;不应该帮助不合格教师从事未经授权的教学活动;不应该故意对同事发表错误的或者恶意的言论等”。每一款规定都蕴涵着法律般的强制力,而且专业性强,表述的方式是完全把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与一般公民道德规范和其他职业的道德规范区别开来了的。
二、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本的意蕴解读
我们选取了四个维度对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现行文本特征进行了描述,可以看出两者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两者差异的根源在哪里?哪种文本表现形态更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实践上的实效性?这就需要对其深藏的意蕴进行揭示和解读。
(一)侧重职业道德与职业品质的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我国的《道德规范》更多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的要求,而不像美国《伦理规范》的重心是在行为“规范”上,这一核心的文本特征差异显而易见。这与我国社会历来对教师职业的认识以及现代学者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学理上的探讨有关。在我国的传统与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教师职业有很高的期待,教师不仅是一项一般意义上的职业,更被认为是一项崇高的事业,《道德规范》中要求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表述就是这一认识的集中体现。社会对教师也有着“榜样”和“模范”的期待,因此,要求从业者具有的个人修养和人格魅力远超于其他职业。我国《道德规范》侧重职业道德与职业品质的文本意蕴也是社会对这一职业道德的诉求。
在理论上,我国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了探讨,如顾明远的界定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处理各种关系、问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包括教师的道德品质、思想信念、对事业的态度和情感、有关的行为规范等。”朱小蔓的界定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必须具备的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中、同事交往中和师生交往中表现出来的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创新性表现。”张行涛、郭东歧将教师职业道德界定为“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一定社会条件下对教师这一职业的概括与基本要求,是调节教师与集体、他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唐凯麟、刘铁芳的界定是:“指教师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
显然,我国学者都强调师德由外在的职业规范和内在的教师德性组成。师德的目标应既包含更好地服务于教师职业的规范和准则,也应包含有助于完善教师个人品质,提升教师个体修为等任务;师德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待学生、教育事业、自身以及教师集体中需要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道德规范》无论在形式、内容、任务上还是在表现形态上都是这些理论认识的体现。但应该注意的是由于我国《道德规范》强调的重心是在道德而不是规范上,由于道德成就的是“好”、“善”的理想,它对主体的道德实践只具有建设性和自愿性的性质因此,因此,它不像美国的《伦理规范》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二)专业性与约束力均强的美国教师专业伦理属性
美国《伦理规范》中有两个核心词的蕴意是其文本特征形态的重要形成因素,即:伦理规范和专业伦理。在美国,伦理规范与伦理准则通用,关于这一概念,美国学者皮滕杰认为:“一项伦理准则,或者说行为规范,是一套由一群人建立起来同时也规范着这一人群的准则。”迪布(Dibb,1991)等人则认为,伦理规范“与对决策和行为的道德评价有关,是在社会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的基础上的是非判断”。可以认为,在他们看来,伦理规范就是基于群体道德评价之后而形成的群体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关于“专业伦理”概念,美国学者费尼(Feeney)称其为某一专业的道德规则,“是指在工作领域中判断行为对或错的标准,同时也能帮助个体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道德困境。”显然,他们所理解的无论是伦理规范还是专业伦理都最终指向行为,并强调对行为的约束,在他们看来人的思想是无法掌控的,也无法判定其好与坏,善与恶,唯有表现出的行为是可以有好恶之分的,也是可以调控和约束的,这不难理解为什么其专业伦理规范以各种明确的行为准则来表现。另外,在西方国家的人士看来,专业是职业发展到专业化的阶段,本质上还是职业,在他们看来与某种职业相联系而形成的伦理规范就具有强制性,因为职业与义务相连,而不与人的喜好相关。马克斯·韦伯认为:“每一项职业者有它自己‘内在的准则’,并且应当据此准则来完成。在履行其工作职责时,一个人应当专心致志,要排除任何不是严格适合其职业的内容——特别是他自己的爱和恨。有影响的人格并不会通过试图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对每一件事情都提出‘个人感受’的方式来显示自身的存在。”一旦主体承诺了某种义务,他就有责任或“应当”履行这种义务。义务既可以取得道德的形态(应当),也往往以法律形式(强制)表现出来。法律强制下的义务,每每以“必须”为其形式,其重心就是对行为的约束。在强调义务上,我国的规范强调“应当”而美国则强调“必须”。
显然,西方国家人士对规范的理解通常指适切与不适行为的规则(rules),它告诉实践者什么可以做、应当做、必须做,以及什么不可以做、不应该做或不能做。在西方人看来,尽管现代社会中教师越来越有着其特有的专业性,但教师工作本质上还是一项职业而非我们理解的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因此,他们理解的职业道德更倾向于强调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对教师专业伦理的规定中更主要以“必须”的形式表现,重视的是“规范”而不是“伦理”(道德),而教师的伦理品质或道德水平通常强调通过一般公民道德或教师个体道德品质来提升,因此,他们在《伦理规范》中只强调最低层次的职业行为准则也是符合他们的理论认识和社会现实需要的。
(三)神、形相离与神、形相聚的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我国的现行《道德规范》属于神、形相离的状态。该文本把道德与道德规范完全混同。严格地说,规范就是行为准则,就应该是不能违背的行为底线,但我国的《道德规范》却被赋予了更崇高的任务,力图把传统的道、德、行都用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既破坏了道德的意蕴,又失了应有的“范”。中国传统认识中的“道德”概念是“道”与“德”的分别含义。“道”是指人的一切行为应当遵循的基本的、最高的准则;“德”则指人对“道”的领会与理解。具有路向和规律的涵义;“德”与“得”相通。所谓德,实际上反映的就是个体的“得”,就是“得道”。道是德的根据,因此,道德应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实践中,我国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期待远远超越规范的范畴,因而,《道德规范》无法承载如此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取了规范之形作为“道”与“德”的外形,必然出现神、形难守的局面。道、德、行需要与其内涵相匹配的外在形态。而《道德规范》既要服务于“师道”,又要对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品行——“师德”负责,还要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有所指导,实在很牵强。
在美国,专业伦理也被认为是一种专业不可或缺的行为指标。公众和学者们所期待和认识的《伦理规范》就是用于指引学校教育工作者如何担负起专业上的义务,使教育专业人员的权利和责任相配合,规范其专业行为并获得社会对此专业的依赖和认可。事实上,其文本形态和其能发挥的功能是与其内在的规定性完全吻合的,因此,我们认为美国的《伦理规范》所获取的外在形态是与其内在的规定性一致的,也即《伦理规范》取得了神形相聚的形态。
道、德、行与责、权、利,这些伦理学范畴在中美两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都分别有所侧重,我们在此无意对其进行价值判断,我们认为两国的文本表现形式、关注的内容和需要完成的任务都是各国一定时期和条件下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和期待的产物,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三、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本分析建议
合理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文本表现形态应该是神形相聚的,这就需要首先明确规范的目标和任务,然后结合传统的认识和现实需求形成良好的构想,再以有效的形式和内容,特别是科学的表达方式进行呈现。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职业道德的外在形式,应具有普遍的律令特性
尽管任何职业道德规范都应是其道德观念、思想、信念和原则的反映,但既然它取得的是职业道德的外在形式,因此,它就应以具有强制性的律令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的面目出现,如此才与规范的作用相匹配。另外,职业道德与一般道德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其对责任和义务的强化,这就要求道德主体理所当然地“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相应的任务。既然规范的作用在于强制和约束,因此,它的责任范围就是对职业道德底线准则的规定和失范行为的避免。我国现行的《道德规范》存在如下主要问题:第一,一般社会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混同。如在“为人师表”条目下:“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这一规定也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实际上属于一般社会道德。第二,崇高的“师道”境界与为师的“师德”底线并存,如“爱岗敬业”条目中:“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师道”,与“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的任职基本要求并列在一个条目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准则特性体现不明显,其行为约束的功能也很难有效发挥。第三,一般公民的修养与教师群体的修养兼顾,如“终身学习”条目和其行为准则:“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属于每个现代社会公民和每种职业人都应具有的修养和品质,出现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很难体现教师职业的专门性。就此来说,我们不应泛化对《道德规范》功能的要求,而让它负担起规范应负的责任即可,在这点上,美国的《伦理规范》的制定原则、方法和表现形态值得借鉴。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替代职业道德品质及养成任务
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化建设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趋势,我国也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教师专业化建设,随着教师职业专业化建设不断深入,不仅要求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有所提高,还要求教师具有与专门职业相匹配的道德素养,表现出专业人员应有的专业服务精神。由于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教师专业化建设相脱离,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主要停留在一般个人道德层面。在这方面,西方走在了我们的前列,构建起规范性的教师专业伦理,使其更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所以,研究西方(以英国、美国为例)的教师职业伦理的建设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提高和完善我国的教师专业伦理建设,加快教师专业化建设,具有巨大指导和借鉴意义。
一、中西方教师专业伦理的差异
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中西方的文化基础、生活习俗、教育体制等在多方面存在着差异,在现实教育职业活动中所形成的职业操守也不一样,其差异性主要表现在:
首先,制定的主体不同。
在美国,1968年全国教育协会对1929年制定的《教学专业伦理规范》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并将其更名为《教育专业伦理规范》正式颁布。1975年,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对该规范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对其结构和陈述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使之趋于完善,成为美国当今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核心纲领性文件。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随着世界各国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迈向专业化发展,英国通过制定一系列高度细化的行为规范推动其教师专业伦理建设,2007年,英国全国教师联盟为其成员发放了手册,可以看出教师专业伦理建设逐渐摆脱过去的传统和经验化,开始进入制度化时期。
可见英国由教师联盟、美国由全国教育协会而非政府来制定教师职业伦理,实现了由教师的一般性的“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伦理”的转变。
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是由中央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从1984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是由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制定的,到1991年颁布并于1997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再到2008年国家颁布施行的第四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规范),都是由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制定的。由于制定主体不同,从道德调节约束力表现也不一样,在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约束力来源于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外力作用,属于他律的范畴;而在西方,约束力源于教师对职业的尊重和热爱,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属于自律范畴,效果更好。
其次,内涵与要求不同。
西方把教师职业道德表述为教育专业伦理,是指“教师专业伦理是指教师为维护职业声誉,在从事教育教学这一专业活动时所必须遵守的一整套基本的制度化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在导言中指出:“教育者认识到教育过程中固有的重大责任,渴望得到同事、学生、家长和社区成员的尊敬和信任,这激励他们去获得和保持可能的。”美国在教师专业化之前已经具备良好的教师道德基础,随着教师专业化的推进,非常重视教师伦理规范建设,在规范中划分教师专业伦理的结构层次,规范中的具体条目基本以限制性文字为主,约束力强,便于落实。英国同样也是在教师专业化建设中不断完善教师职业伦理的建设,摆脱了传统教师职业伦理建设的传统化和经验化,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调节教师专业规范,在我国表述为教师职业道德,是由国家依据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制定的,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表现为社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多地体现为约束教师行为的规范伦理,有的学者把它称为圣贤伦理,实质上还停留在道德层面,忽视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与教师专业化建设联系起来,以提升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水平。
再次,可操作性不同。
教师专业伦理虽与职业道德有着密切联系,但是教师专业伦理构建必须与教师的专业化建设相联系,必须以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作为支持。英国在这方面有力地把握了伦理原则,制定了具体的、更具有专业特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师行为规范。英国全国教师联盟详细地列举了教师们经常不在意或容易忽视的一些行为,这些行为可以概括为:不合适的行为、有争议的行为、渎职行为和失职行为。这些都为规范教师在职业实践中自己的行为,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起着重要的调节和约束作用。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是美国教育思潮涌现的高峰时期,同时美国对教师“专业化”探索达到了,教师专业伦理研究进一步深化。将建设教师专业伦理上升到新的层次,分别从教师对待学生和对待自己的专业工作两大方面对教师行为进行规范,其具体内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提升了规范的权威。
反观我国的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我们仍习惯于把教师专业伦理定位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道德”。认为职业道德源于社会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方面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习俗和传统习惯发挥调节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高要求的宏观规范,运用行政约束力来实现规范教师教育教学中行为,使得《规范》的制定要求高,不全面,不具体,随意性大,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大大降低,与西方的教师职业伦理可操作性强有着明显的差距。
二、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存在的问题
比较中国与西方两国在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方面差异,可以看出,我国在教师专业伦理确实存在着不足。借鉴英、美两国在教师专业理论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教师专业伦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首先,客观认识我国现代教师职业道德的现状。
虽然我国在教师专业伦理建设方面与西方相比存在着差距,有着诸多的不足,学习借鉴西方建设经验,是非常有益的。但要注意到双方存在的差异,不可照搬。主要表现在:(1)当代中国教育必须面对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与西方相比,其在政治、文化和历史传统上都不同,所以在确立教师专业伦理的地位和标准的理论基础、文化传统等方面,区别对待才是科学的态度。(2)我国的教师专业化起步较晚,对教师专业伦理的认识还不足,反映在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还停留在“职业道德”范畴,没能以教师专业化建设联系起来,没能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从我国教师专业化内容看,它涉及专业知识的成熟度,专业制度的成熟度,专业精神水平(专业伦理)。教师的专业伦理是教师个体专业化的核心,其核心思想:一是专业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二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三是终身发展的意识,可见,我国教师专业化意味着教师职业是一种终身发展的高知识高技能的职业,意味着教师被赋予了更大的职业创造性和自由度,必须具备有高尚的专业伦理。(3)西方教师专业伦理源于教师群体的自身,发端于教师对职业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秉承着对教师职业的真挚热爱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发自内心的、对自己的职业行规范,其特征是规范具体,切合实际,制度化和可操作性强,约束力效果好,表现出高度的自律行为,而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专业伦理)由政府行政部门制定的,是由国家依据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制定,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其实质是社会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多地体现为约束教师行为的规范伦理,往往以完人、圣人、贤人的过高标准来苛求和衡量教师,属于他律的范畴,随意性大,可操作性不强,约束力弱。
其次,转变观念,构建教师专业伦理。
纵观世界教育史,以师范教育的出现为标志,教师职业便开始了其专业化的进程,特别是继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对教师专业化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之后,世界各国先后出现了一系列旨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的理论研究、政策文件和法规,同时促进了教师专业伦理的重新构建和发展。我国也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教师专业化建设。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必将引导我国教师的职业道德概念的发展向新的概念转向。美英两国同样经历了这样的转向过程,即教师专业伦理的构建,与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联系起来,使得教师由“经验型”向“专业型”转变。在教师专业化的运动之中,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构建必须与教师专业化相融合,以教师专业化为载体,实现由教师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伦理的转换。要实现这一转变,就要搞清楚专业伦理的内涵。所谓的专业伦理是指“职业群体为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满足社会需要,维护职业声誉而制定的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整套一致认可的伦理标准”。专业伦理与职业道德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但是,由于专业与一般职业不同,使得专业伦理与普通职业道德至少有两点差别:一是作用范围不同,普通职业道德作用范围广泛,专业伦理仅在专业范围内起作用;二是作用机制不同,专业伦理的践行主要靠专业人员的道德自律,相比之下,普通职业道德规范更容易接受他律的约束。除此之外,二者依赖的基础也不同,普通职业道德更多地依赖经验;“专业伦理”必须有专业知识和技术作为支持。若无专业知识和技术,行为就会鲁莽,甚至伤害所要对待的生命或社会。所以,构建我国新时期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就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教师专业化建设过程中重视培养教师专业伦理,从传统师德向教师专业化时代的专业伦理转变,提高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社会。
三、构建“合适”教师专业伦理
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教育的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国家发展的希望在教育,教育进步的希望在教师。师德建设是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任何一个有进取心的民族都不可能不关注与教育质量密切关联的师德建设问题。当今我们需要什么样教师专业伦理?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檀传宝在《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师道德》中提出“我们需要‘合适的’教师专业伦理”;“因为合适的教师专业伦理应该在道德理想和基本要求之间建立合理平衡”。这一思想,为我们构建我国新时期教师专业伦理提供了参考。
首先,教师应该有崇高的师德追求。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专业伦理的基本要求应该在一般社会道德水平之上。这不仅是社会大众的期待,而且是职业特点的要求使然。这就要求崇高的教师专业伦理的追求,在教师专业化建设中,自觉地提升教师专业伦理意识和水平,实际上就是倡导教师专业伦理自主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有关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文件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与英美国家相比,制定主体不相同,英美国家的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职业自身发展需要由教师群体提出的,规范教师队伍的自律行为;而我国主要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这就使得教育行政部门所制定的规范一方面很难顾及现实中的各种具体问题,因此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国家制定的规范是自上而下实施的,表现为他律,不利于教师群体自由、自主地探索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教师群体是由职业走向专业的主体,也是教师专业伦理建设过程的主体。因此,应当借鉴英美国家以教师群体为主体自主制定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经验,将我国教师培养成为有专业自主意识的,能够主动构建伦理观念、实践伦理行为、践行伦理规范的专业人士。
其次,“公平的”教师专业伦理。
当前构建“合适”教师专业伦理,必须坚持教师专业伦理公平性,真正实现“德福一致”的目标。长期以来,我们只看到师德规范对于教师行为约束的一面,而忽视了教师专业生活需要的一面,教师道德教育往往会成为教师专业生活中最枯燥乏味、最不人道的一个环节。毫无疑问,教师应该有崇高的师德追求,在当代社会,崇高的师德本身就意味着公平原则的落实。我们不能设想在整个社会都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时候,教师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老是表现为怯懦。恰恰相反,教师的崇高人格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以身作则向不平等和社会丑恶现象说不。新时期的教师专业伦理应该建立无私奉献和公平正义的平衡,否则我们追求的师德就是一个片面牺牲型的古代师德,那样不仅对教师不公平,更不利于教师“以身立教”,促进学生公民人格的建立,即不利于学校德育实效的提高。
所以从教师专业生活出发,从专业发展的角度理解教师专业伦理的建设,是我们构建“合适”教师专业伦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教师专业伦理建设实际效果的一个必由之路。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德福一致”目标。
参考文献: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应遵循和践行的行为规范和思想品德的总和。与其他职业相比,具有示范性强、自觉性高、影响广等特点,这也是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的特殊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教育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人们的精神生活并没有因物质生活的改善而显著提高,相反,一系列道德问题逐渐显现。青年教师处于年龄的黄金阶段,身体强健,思想活跃,知识面广,创造能力强,是教育界的中坚力量,在整个教师队伍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新时期如何加强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提升青年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就成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建设的重要方面。
一、青年教师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和信息日益多元化,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其中,师德教育引导的滞后性,导致部分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如下:
(一)部分青年教师职业道德意识薄弱。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指教师对教育劳动中客观存在的道德规范的反映与认识,包括职业道德观念的形成、职业道德判断能力的提高和职业道德实践动力的内化等。教师职业道德意识的形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动态过程,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形成道德观念,并通过自身道德行为的具体实践培养道德判断能力,直至把这些感性认识内化成自己的道德意识,并在日常的教育当中不自觉地表现出来。当下,一部分青年教师缺乏对职业道德的认识,职业道德意识淡薄。他们不热爱工作,对工作有倦怠感,课堂上不关心学生的主体地位,照本宣科,敷衍了事,课后不积极进行教学反思,一心只想赚钱谋利。大学生正处在社会道德形成的关键期,作为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青年教师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关系到能否区分真正道德上的善恶美丑,能否对道德行为作出正确评价,否则,就难以正确引导学生的道德认知,进而改变学生错误的道德观念[1]。因此,强化青年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就需要进一步内化职业道德认识,提高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从而为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榜样。
(二)部分青年教师职业责任感薄弱。教师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教师从业者应该对这一职业的责任意识、责任情感和责任信念有清晰的认识,并逐渐使教师责任感内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与行为方式。对教师而言,责任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有了责任心才能把自己的生命与别人的生命联系起来,有了责任心才能拥有不断进步的动力,才能拥有勤奋工作的热情,才能有务实创新的工作态度。然而,青年教师责任意识薄弱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些青年教师下了课就迅速离开教室,根本没有责任意识,不去了解学生接受知识的情况,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授课内容进行调整,寻求更适合学生的授课内容、授课方法;有些青年教师在课余时间办补习班,正常的课堂却草草了事,讲一些简单易懂的知识,稍难的知识放到自己办的补习班上讲,这就造成班里学生必须报名参加补习班,不报补习班学习就跟不上的怪现象;还有的青年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做生意,一心盘算着怎么赢利,上课则有口无心、照本宣科,甚至直接念讲稿。
(三)部分青年教师合作意识淡薄。青年教师大部分为80后,由于特殊的成长环境,他们比较缺乏合作意识。但是,教育教学活动不是一个人的事业,它需要教师团队的共同努力、协同合作,才能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树立“谦虚谨慎、团结合作”的育人意识,教师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有意识地维护教师群体的威信,特别是在学生中的威信。当前有一些青年教师合作意识淡薄,工作中只考虑个人得失,不关心集体,不主动维护班级和学校荣誉。殊不知,教育教学活动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教师要在具体的活动中寻找合作对象,努力培养分工合作的习惯,提高自己的协作能力,促进整个教师团队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部分青年教师奉献意识淡薄。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并在一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身体力行,为教育事业奉献出毕生精力。教师的奉献精神可以理解为一种信念、态度、决心和行动,为了学生的利益,把所有的精力奉献给学生。奉献精神是教师职业道德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当代教师劳动的本质特征。然而,当前部分青年教师的奉献精神薄弱,他们只把教育教学活动作为自己谋生的手段,时时刻刻想到的是个人的蝇头小利。教育本来就是一条清苦的路,我们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要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中升华灵魂,实现自我价值。
二、青年教师道德人格水平下滑的原因
(一)受西方不良思想的影响。绝大部分青年教师为80后,他们成长在国家实施改革开放的特殊时期,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打开了国家经济、文化交流的大门,一方面,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条件得以改善,另一方面,西方思想文化的冲击给我们的思想文化带来新的挑战。尽管我们党和政府以鲜明的态度和有效的策略抵制了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但在局部范围内,这种思想仍然对我们教师的道德状况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如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和行为在一些青年教师身上表现得较为突出,严重的破坏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2]。
(二)个人物欲主义的膨胀。“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个人利益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极端个人物欲的膨胀。部分青年教师把金钱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在他们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关系,于是,为了追逐个人利益做出不道德或者不理智的举动。诚然,部分青年教师个人物欲的膨胀与教师工资长期较低有关,但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不当也是部分青年教师错误认识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一些学校的管理者长期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对教师进行金钱奖励,这种奖励手段“实际上是在引导教师将自己的工作价值取向向着纯商品化的价值取向转化”[4]。正如这样一个小故事,一富翁被困洪水之中,眼看就要被洪水卷走,一渔夫前去营救。在富翁的加价声中,渔夫的船速不快反慢,富翁最终葬送在湍急的洪水中。
(三)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放松。道德建设力度不够,这是造成我国部分青年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因素之一。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队伍得以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会对我国思想道德建设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四)教育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稍显滞后,这也是当下部分青年教师职业道德下滑的一个重要原因。教育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强制力无从体现,直接导致了对教师的行为缺乏约束力,加上依靠社会舆论的导向问题和传统道德思想的逐渐消失,所以部分青年教师出现职业道德失范的现象。因此,教师职业道德的实现不仅需要道德规范的力量,更需要职业规章制度强有力的保障。
三、青年教师职业道德的塑造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自身品德修养的内在要求,是教师健全人格的体现,也是青年教师成长的重要支撑之一。因此,作为青年教师,要特别重视职业道德的培养,要特别重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要具备学高身正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强烈的社会使命感[5]。
(一)加强制度保障和监督。教师职业道德的塑造必须要有各方面制度的保障和监督。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制度完善,培养和提高教师道德素质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纪可纲。1.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塑造的激励制度。目前,教师激励制度存在手段单一的弊端,主要采用物质激励,忽视了精神激励。教师不仅仅对物质有所求,还有更多精神层面的需求希望得到满足。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家、政府、学校要积极地完善各种激励制度,通过目标激励、榜样激励等多种方式,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培养教师的自我激励意识,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2.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和学生评教制度。教育教学活动是一项既复杂又漫长的工程,只重视学生考试分数和学校升学率最终会导致教育功利化倾向日益严重。国家应改革目前单一、机械的教育评价制度,这样才能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道德观念,培养高尚的道德人格[6]。另外,学生评教评学活动也是教育评价机制中重要的一部分,这就需要重视学生的反馈意见,健全学生评教评学的制度,通过学生意见间接提高教师道德修养。3.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随着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教师有没有职业道德,教师师德的高低已经不单是一个德行问题,其中还包含着相当的法制成分。我们在教师道德建设中制定相关的考核和评价标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有效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道德修养。学校可以成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评估和组织落实工作,还可以在校园网上建立监督信箱,鼓励学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监督,督促教师完善道德修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进行相应的惩处。
(二)注重信息媒体对教师职业道德塑造的导向作用。随着信息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热点话题日渐引起社会的关注,大众对各类社会事件愈发敏感。尤其在教育界,每个令人寒心的道德失范事件的曝光都会引起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质疑。“舆论导向正确,人心凝聚,精神振奋;舆论导向失误,后果严重。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引导舆论,至关重要”[7]。大众传媒对教师道德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教师道德建设的成败,管理部门应加强规范社会舆论和对信息媒介的正确导向,加强宣传主旋律,注意正面信息的引导,这对建设青年教师职业道德有着方向性的作用。因此,教育部门应当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媒体的导向作用,创新活动载体,坚持不懈地进行教师道德人格塑造活动,树立师德典范,营造重先学优的氛围。
(三)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师德传统。我国是文化积淀深厚的文明古国之一,在几千年的文化教育传承中凝结出了璀璨生辉的师德传统,在这些优秀品质的引领下,民族文化薪火相传、欣欣向荣。孔子所谓“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也是强调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强调了“德”的重要性。类似案例不胜枚举,利用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这些丰厚的思想理论资源,加强对青年教师的传统道德教育,也是培养青年教师道德人格的重要途径之一[8]。
(四)关注青年教师心理健康发展。由于职业的特殊性,青年教师很容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不健康的心理有可能成为滋生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土壤。一名教师的心理如果出现问题,就会扭曲正确的道德精神价值,对学生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9],作为教师,应当性格和善、积极向上、平等公义,对学生时时刻刻产生良好影响,对学生道德人格的形成起到榜样作用。反之,一些教师的消沉自卑、喜怒无常、郁闷焦躁等负性心理特征则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教学管理部门应当留意教师的心理变化,及时排除心理上暂时出现问题的教师心中的疑虑,出现心理问题的工作者也应当及时进行自我反思觉悟,或者积极请求外界的帮助。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影响学校教育教学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教育的力量源于教师职业道德,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对学生人格塑造产生的影响远远超过知识的传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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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科技创新与服务社会的重要使命,在高校建设中师资队伍建设水平起着关键性作用,彰显着一所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而师德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中最重要和最基础的部分。在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大环境下,改进和加强高校师德建设,是全面履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是改进和加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条件,是高校发展的宝贵精神动力。
一、师德的内涵
我国古代对“教师”这个概念大致有如下几种界定:“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师说》);“师者,人之模范也”(杨雄《法言•学行》);“师者,所以正礼也”(《荀子•修身》);“师者,叫人以道德之称也”(《周礼•地官司外传序》)。现代对教师的赞誉之词更是不胜枚举,如“春蚕”、“蜡烛”、“人类灵魂工程师”、“人梯”等。这些对于教师的赞美和定义,基本界定了教师概念的含义。什么是师德?出于不同角度的理解,对师德概念的阐释也不尽相同。有的把师德看成是抽象的准则与规范,认为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教师形成的相对稳定的道德品质、观念、行为和规范的总和;有的把师德归结为内在与外在的结合,认为是在教育劳动过程中教师应坚守的道德规范,以及逐渐形成的与道德规范要求相对应的道德品质、情操和观念的总和;有的把师德看作是以教师为主体的职业道德,认为师德是指在教师个体基本道德基础上,出于对职业的理解和热爱所保持的职业情感、职业认识及职业行为。相比而言,较为科学、客观的认识是:师德不应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简称,而是教师道德的简称,师德不仅仅指的是职业道德,还应当包含教师个体道德,是教师职业道德和个体道德的结合体,二者在教师身上是不可割裂的。从针对教师个体与整体的不同层次提出的职业道德要求来看,师德规范可以分为师德规则、师德原则和师德理想等三个层面。对教师个人必须达到的一般要求或者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师德规则,即是师德规范的基础部分,道德规范要求使用否定语句表述的方式,规定哪些行为是教师不许呈现和采用的,直接限定与影响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在课堂内外的表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观察性。师德原则是对教师的中级要求,是教师行为的指导准则,它主要包括对待教学专业和对待学生两个方面,在对待教学专业上,要努力提高专业标准,利用优势条件吸引值得信赖的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阻断不合格的人成为教育工作者的机会,在对待学生上,要争取帮助每个学生开发自身潜能,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价值的人。师德理想是对教师行为约束的最高要求,这一师德理想反映着教师应该努力的方向。
二、高校师德的内涵
根据高校教师职业素质要求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当包含以下三点内容:传道授业,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新形势下高校师德建设新的核心要求,也是新时期教育观念的一项重大突破。在师德建设中,以人为本主要体现在要求教师必须用平等的态度,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进而使学生获得全面发展。高等学校是直接为社会培养、输送人才的场所。因此,只有学生获得全面发展,才能为社会的全面发展打下基础。教师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就是传道授业,育人是目的,教书是手段。无论是发展科学技术,还是传播道德思想,高校教师都不应该忘记投身教育事业的基本职责是为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为社会主义培养科学技术文化和道德思想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所以高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提升教书育人的主动性,注意从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活动、科研活动和自身形象等几个方面育人。为人师表,以身立教。要求教师除了以饱满的热情对待学生、对待事业外,还必须高标准地自觉地完善自身的人格。要身为世范,学为人师。高等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教师要“身正”、“学高”,要“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教师首先要追求真理、热爱科学,戒除学术浮躁,以身示范地把学生引入科学求真的殿堂。其次要术有专攻,学有所长,形成富有活力、专博相济的知识结构,要懂得自己要先具备“一桶水”才能给学生“一碗水”的道理。同时还要团结协作、明礼诚信。外表要有大方的举止、端庄的仪表、文明的礼仪和规范的语言。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教育学生,处处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探索创新、严谨治学。探索创新要注重大胆探索,持续积累经验,在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观念上不断实现突破与创新。要想培养出创新的学生,只有教师以身示范,不断探索创新。严谨治学要突出一个“严”字,教师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备课、授课、答疑解惑、科研活动中,都要遵守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不断地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学方法。二是对学生严格要求,确实端正学生的学习风气,转变学习态度,严肃考试纪律,绝不给人情分。三是用求真务实的科研态度要求高校教师,转变学术风气,遏制急功近利的不端思想。一个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学术进步,学术文化是整个社会文化的精髓所在。要努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学术文化精神,在科研上容不得半点虚假和马虎。列宁曾说,真理倒退半步,就会变成谬误。因此,高校教师要引导学生追求真理,崇尚科学。
三、高校师德的伦理意蕴
所谓伦理,指的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应遵循的准则和道德,即道德伦理。高等学校师德同样具有重要的伦理意蕴。一方面,学生思想品德的塑造与高校师德建设密切相关。师德的魅力通常体现在教师的人格特征中。教师用其人格和身体作为教育工具,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上行下效”的教育,学生的思想品德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高校师德通过示范作用,引领着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在社会活动中,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和人类文明的传播者,通过人才培养的过程,师德可以转化为公民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师德能充实和丰富社会公德和公民私德的内涵,对净化社会风气、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等具有重要影响。德性是一个人做人的品格、道德品质,而师德就是一种能够胜任教师角色的专业品格和专业品质,它属于教育伦理学的范畴,也是关于教育情境的教育行为准则。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个人德性不可割裂的一部分。何谓教师角色道德?即是指教师这一社会角色的道德要求,所蕴含的内在特定伦理规定。一个教师履行或未履行相应的角色职责,社会共同体便会把相应的荣誉或惩罚加之其上,他的出色表现使他获得应得的荣誉和奖赏,因而他的言行为社会共同体或教师团队所赞许。在一定的职责范围内,也即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下,一个教师必须履行相应的角色职责,这就是教师职业道德与角色道德的共通之处。教师角色道德或者说职业道德,不应当把对教师个人德性的研究分析与对它的研究割裂开来,而是应当透过角色道德或职业道德来审视个人德性。认识一个教师的品德,只有通过观察他的角色行为才能做到。一个不在任何行为中表现出来、纯粹内在的自我,只会是一个精神幽灵。虽然高校教师职业伦理是个人的,但同时它也是社会的,仅仅把它看成纯粹的个人性并不合适。因此,当把教师角色道德置于一定的社会背景下时就会发现,一个时代的道德精神往往会成为那个时代大众所趋的社会角色的内在原因。在履行角色职责的活动中,作为个人的、持续的、可以学习到的道德品质,高校教师个人德行或德性正是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准则的遵循和内化。集中表现在个人的品质境界和观念情操,是伦理规范内化为个体的道德品行、道德选择,是个体因遵守为人之道所引起的体验、收获,具有个体性和主观性。对于教师职业伦理秩序的生成、伦理关系的处理和职业规范的遵守,教师个人的德性具有重大意义,由此产生的教师职业伦理既包括教师对职业规则的信奉、对职业的认识、职业信念、职业作风、职业理想、职业纪律、职业良心等。教师职业伦理的所有履行与需求都是教师个人德性不可割裂的一部分。教师职业伦理不仅是个人的,同时也是社会的。一种教师个人角色的道德品行和道德选择是教师职业伦理的题中之义,也往往是时代所趋的社会角色,是时代道德精神的反映。
【参考文献】
[1]许烨.当代高校教师职业伦理及其建构研究[J].湖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7)
2.师德教育方法单一,重知识灌输轻情感体验。完整的师德是知、情、意、行的统一。对师范生进行师德教育,要“推进师范生职业道德情感、意志和行为的初步体验和发展”。这种体验和发展必须依赖于具体的德育实践情境的构建,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认真体验,而不是一味地只强调对道德知识和规范的灌输和说教。虽然近几年来,很多高校和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但从师范生师德教育的总体情况来看,由于受传统理念及教学环境、资源等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大多数学校还是停留在传统的课堂讲授上,很少采取一些恰当的教育教学策略去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这种由外向内的灌输教育,不可能带来教师职业道德的自主内化;另外,虽然每个高校都安排有实习环节,但大多数地方本科院校的实习时间只有8周左右,并且基本都安排在大四学年,这样的时间仅仅只够学生完成对岗位职责的基本适应,但很难让学生在感受感动中实现师德品质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当学生在实践中发现自身的不足时,因为临近毕业,可能已经没有时间去认真思考该如何提升和完善了,就算思考了,也需要到入职后才有机会去检验思考的成果。而这样一些问题,如果介入较早的话,完全有可能通过学校的系统指导更有效率地解决。所以,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把师德职前培养的责任推给了职后培养。特别是对于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今后所面对的教育对象不论在体力、生理、心理,或是价值上,都几乎无力改变或修正教师的行为,除非教师觉察并修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因此,我们才更需要在知识灌输的基础上通过各种体验式的方式加强对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的师德教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使学生形成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幼儿的关爱和理解态度、对教书育人的热情以及敬业精神等情感特征。
3.师德教育观念偏差,重群体行为约束轻个体需求差异。长期以来,中国传统文化一直过分凸显集体主义,引导大众为了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这种文化在师德教育中的影响体现在对师范生个体的教化采用的是规训与抑制的方式。我们以往的师德教育往往强调教师职业道德原则、规范等,明确地规定教师应该怎么样,不能怎么样,过分突出未来的教师应该树立为教育事业献身的责任和义务,希望所有的教师都成为“春蚕”、“蜡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等精神上的完人,而在物质上却又要求他们必须是两袖清风才堪称师德典范。这些教育理念表明师德教育的目的更多强调的是社会需要的满足和社会价值的实现,却在根本上忽视了师德教育还应关注师范生个体的需求差异和个体价值实现,因而不能真正唤起学生在师德教育中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事实上,师德教育的过程是引导学生实现师德规范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过程。这一过程的完成依赖于教师对教育事业及其道德要求的认识和领悟程度,其基本要求和最高要求之间有一个较长的过渡带。古语云:“经师易得,人师难求。”虽然无私奉献与牺牲是师德的至高境界,在师德教育中需要倡导,但是不能作为普遍的行为要求。师德教育首先要让每个师范生达到师德的基本要求,成为“经师”,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成长为“人师”。如果只是笼统、抽象地确立过高的师德要求,或是一味地进行规训式的行为约束而不注重个体情感培养,便很容易让师德教育变得不“可亲”、不“可爱”,进而引起师范生的反感和抵触。特别是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幼儿教师普遍工作辛苦但薪酬很低,在对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进行师德教育时更要注意“接地气”,才可能唤起他们的情感共鸣。
二、师范生职业情感低:师德教育的结果实效性不强
知“道”而后行“德”不仅是中国传统师德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当代师范生解决职业角色认同的起始阶段。教师职业道德的职前培养主要是职业道德意识教育,判断这种教育的实效性主要依据是师范生对教师这一职业角色的认同和确定。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师德教育的结果并不容乐观。
师范生职业道德的培养,是一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教学实践活动相结合的系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需要通过教育和舆论等各种形式把有关的教师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范畴、道德修养、道德行为等内容传授给师范生,另一方面需要师范生在实践过程中,由被动到自觉主动地运用已掌握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志愿服务活动,是指遵循志愿者组织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参加志愿者组织开展的“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活动。而支教活动是师范生充分利用校园内外的社会资源与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弱势人群所能做的最直接、有效的服务。
一师德培养的意义
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社会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包括教师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范畴、道德修养、道德行为等内容。“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职业道德不仅影响和作用于学生,而且会影响整个社会,对社会具有辐射作用。师范生是储备教师,其职业道德状况影响着亿万青少年乃至整个民族的道德素质。一个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是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形成的,它既取决于个人的职业生活经验,也取决于他们所受的教育。因此,探索如何加强对师范生职业道德的培养,使之能适应21世纪教育发展要求,对师范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所有的师范院校都通过教育实习来帮助师范生实现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从而掌握教学技能;那么我们能以何种形式来帮助师范生实现职业道德与教学实践的结合呢?
笔者在担任我校2005级英语专业的师范生的思想政治辅导员期间,跟踪调查了 2005级该专业先后40余名师范生大学期间参加大学城周边马保小学支教活动前后的思想变化。认为师范生参加支教服务活动可以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有效途径。
马保村地处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南侧,在大学城建设中为福建师大的新校区建设贡献了2000余亩土地。马保小学现仅有一座教学楼,教室简陋,12个教师担负着全校6个教学班200位多位学生的教学任务,师资匾乏,英语教学的状况更是不容乐观,仅有一名中学英语老师轮流在周边各个学校上课。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05级英语专业的师范生自入学起,一直都组织团员青年志撼者,义务承担起一到六年级的英语教学任务,届届相传,风雨无阻,成为伴随大学城建设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二支教活动对师德培养的作用
师范生的志愿服务活动对培养与提高他们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有积极作用,而这些正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能够在志愿服务实践中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并逐步形成个体相对稳定的内心信念和行为习惯。
(一)支教活动有助于培养师范生正确的道德认识
支教活动能够使师范生从市场规范中解放出来,自觉进入社会规范,从而培养师范生正确的道德认识。
有人曾邀请三组人参加一个实验,在这个实验里,电脑屏幕左边会连续出现圆圈,右边是一个方框。参与者的任务是用鼠标把圆圈拖到方框里面,以5分钟内拖的圆圈数量来测量他们在这一任务中付出的努力。第一组参与者会获得事先声明的5美元的报酬;第二组获得50美分的报酬;第三组是志愿者,没有任何报酬。结果第一组的平均成绩是159圈,第二组是101圈,第三组是168圈。从这个实验我们不难看出,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一旦提及劳动付出与报酬,我们就自然而然在市场规范的环境里按规矩行事:前两组参与者中,得钱多的参与者受到的激励更大,工作更努力。而第三组是志愿者,没有获得任何关于劳动报酬的许诺,没有金钱的激励,他们仅仅是按照社会规范来参与,可是他们比那些为金钱干活的人们更加努力。
同样,师范生在大学期间,积极参加支教活动,能够使他们很快适应社会规范的环境,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的指导下,“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支教队同学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备好每一堂课,上好每一堂课,将他们的爱倾注给马保小学的每一位学生,即使是备战专业四级全国统考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的放松。他们充分利用学院给予的经费支持,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来丰富马保小学的孩子们的课余生活,如“六一”儿童节的文艺汇演、游园活动等。此外,他们也经常自掏腰包购买一些糖果、文具送给马保小学的孩子们,用爱心呵护他们成长。当他们得知马保小学教学经费极度匝乏时,当即以志愿者教师的名义倡议全院学生为马保小学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他们筹集了s sba)元爱心款购得200套小学英语教材赠送给马保小学的孩子们。经历过马保小学的支教活动,“敬业爱生,甘于奉献”这一教师必备的职业道德素质对他们来说,就已经内化成他们性格品质的一部分了。师范生在支教实践中,通过对志愿服务精神的学习和认同,将其转化为自身内在的行为准则和价值目标,形成相应的个体道德素质。支教活动是一个社会教化向个体内化转变的过程,这是其他有偿家教和其他兼职工作无法起到的作用。
(二)支教活动能够陶冶师范生高尚的道德情感
志尾者活动一般以弱势单位、社会群体和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OS级英语专业师范生中有部分同学于2008年4月又报名参加校团委和勤工助学中心联合发起的“爱心家教”活动,这次支教活动的服务对象往往是条件较差的农村中小学,务工人员子女等。以这类单位、人群为对象的支教活动为师范生了解社会、体察民情、履行社会角色的责任和义务提供了实践的机会。在“爱心家教”活动过程中,师范生们亲历了弱势群体的生活境遇,极大地丰富了自己的生活阅历。他们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为,通过自己的道德善行的社会反响,通过现实社会生活的道德实例,通过个人的道德实践体验,使他们身临其境深受教育和感染,由此激发个体的道德情感体验,这种道德情感的特点是与师范生的职业道德规范相联系的。这种与师德规范相联系的道德要求表现为个体明确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义务感、同情感、正义感等等。从而也成为师范生追求真理和正义、积极进取和创新、不断完善个人道德素质的巨大力量。许多长期参加支教的师范生,受支教活动的教育、感染、熏陶,在支教过程中表现出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种社会责任感体现了师范生对待师德规范、职业理想的态度,是义与利、理智与情感的统一。这种社会责任感使他们自觉地把支教活动的目标、目的、愿望、意图、计划与师德规范的要求、自身的职业理想相联系。
(三)支教活动磨炼师范生坚强的道德意志
道德意志是个体在履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通过自觉地确立目的、支配行动、克服困难所表现出来的能动的实践精神Izl,它激励个体用自己的道德品质力量来实现高尚的道德目标。有些同学平时上课一遇到头疼脑热,就会想到请假,但是他们成为支教志尾者之后,却对“大学生老师”这个身份绝不含糊。他们每周都要骑自行车穿过一条土路去马保村上课,遇到下雨,那条路就变得泥泞不堪,但志愿者们风雨无阻,甚至带病坚持。在备考专业四级期间,学业任务繁重,又逢学校迎接本科评估的预评估之时,他们仍坚持不懈,合理安排,克服种种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支教任务。有些同学甚至遇到许多自己从来未经历过的困难和从未想到过的困难,但为了不辜负小朋友们对“大学生老师”的信赖,他们学会了认识困难、解决困难、克服困难、战胜困难,使自己的道德意志品质得到了磨炼和提高。它表现为:能自觉地对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目的及其社会意义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自觉主动地支配自己的行动使之服从于志愿者活动的目的;能果断地在志退者活动中按有关要求确立活动目标、拟订计划、选择方法、迅速合理决断开展活动和处理有关事宜;能顽强执著地为实现志愿者活动的目标,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去克服种种困难,认真完成志愿者活动的任务;能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认真地执行志愿者活动计划、克服种种犹像、徽惰,克服和抑制消极情绪与冲动的行为,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言行,以顺利地完成预期的志愿者活动目标。这种道德意志品质的磨炼效果显著,学生感受深刻。
(四)支教活动树立师范生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
有人曾在一定范围的师范生中做过关于教师职业理想与信念的调查与分析。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104)01-0028-05
杨建朝,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博士后,副教授。易连云,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重庆,400715。
① 资助项目: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编号:12YJC880137);云南省201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成“人”视角的教师德性研究(编号Y13038)。
教师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其道德状况必然对学生的道德发展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在当前普遍的功利化社会背景下,很多教师由于受到制度环境和个人欲望膨胀等的影响,德性状况出现了越来越令人忧心的情形。一些学者对此作了研究和探索,本文尝试对此进行归纳和述评,并指出研究中的不足与局限。
一、关于教师德性的概念和内涵
关于教师德性问题,国内研究尚不多见,一般都是从麦金泰尔的德性观进行演绎,认为教师德性就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或内在精神品质,可以确保内在利益的获得,从而集中在道德条目的意义上,阐述教师应该具有爱心、责任心、应该公正对待学生,应该善良,宽容、同情等等。代表性的研究有周建平[1]、石峰[2]、陶志琼[3]。特别是在陶志琼看来,正因为现时代的教育精神需要,才呼唤教师的德性,善、公正、责任应构成教师德性的核心。[4]金生鈜在《何为好教师》中对教师应该具备的伦理德性也进行了分析,其中最核心的是教师要有正义感。[5]吴海燕持德性境界说,认为教育德性表现为七种境界:教育良知、断然选择、定位教育、宁静致远、安身立命、居安思危、止于至善。[6]教师需要为此而不断修身养性,提升德性境界。
关于教师德性的组成,学者的观点颇为零散,在界定上显得随心所欲。有的人把其界定为爱,包括“尊重、宽容、关怀、良心等基本德性”[7]。有的人偏重于德性之行,“他必须践行德性才能够真正地拥有德性并成为一个符合教育制度伦理原则的人”。[8]有人归结教师德性的具体表现,认为是品质、道德力量和教育行为准则。[9]有人把教师德性与幸福关联起来,认为包含“良心、善和理解力”[10]。另外,有论者把德性局限于某种品质进行阐述,例如,张楠楠把教师德性主要归结为公正,认为教师需要着力养成公正的德性。[11]
针对很多研究者把道德与德性不做区分,从而把教师道德与教师德性相等同的观念,宋晔对此进行了区分,认为后者是个人道德和高标准道德,包含“关怀、宽容和良心”,前者是团体道德和底线道德。[12]有论者提出,教师道德包含两个层面:教师德性和教师职业道德。两者有不同的内涵,前者属于私德,主要靠个人修养,后者是底线道德,依靠法律法规和社会舆论制约。[13]周建平持有的观点与此一致[14],并且针对流行的无私、牺牲、奉献的德性观,提出生命德性的观点。[15]对圣洁道德提出质疑的还有薛晓阳等人,他提出基于人性力量的“升华”德性。[16]
二、关于教师德性缺失的原因
当前教师受到社会多种不良因素及自身修养缺失等的影响,道德退降,德性缺失,这是学者研究该主题的主要原因,只是在探索原因时的立场和角度有差异。其中制度是最凸显的视角,例如认为高校制度文化中的能力主义的伦理倾向和底线道德在实践中的运行是教师德性提升的制度文化原因[17]。要解决社会道德、社会风气问题,只靠榜样德育、环境德育往往难以取得实质性效果,根本出路在于制度的完善。如何提高德育制度的道德合理性有三条原则,即学生参与,发展为主,服务生活。[18]另外,其通过分析教师的不道德行为的突出表现、产生根源和解决对策,指出教师道德首先来源于社会对于教师职业的切实保障,而不仅仅是教师教育培训这一种途径。要妥善处理教师素质与教师待遇、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19]
另一种较为具体的观点把应试教育制度作为教师德性缺失的直接原因[20],其他原因包括多元价值观的影响;以往师德教育中泛道德主义教育的失效;教师的职业认同感不强等[21]。还跟当前的社会转型期教育产业化、制度不健全、德福不一致等有关,需要加强对教师的职业伦理教育和健全职业道德规范[22]。有学者特别针对大量“无德而富”现象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既然道德不能给人带来财富,人为什么要有道德?传统道德资源被瓦解,天命良知、因果报应失去制约力量[23],这直接导致包括教师在内的中国人把利益作为行为的首要标准,道德状况堪忧。
三、提升教师德性的对策与途径
受到社会制度不健全、伦理缺陷突出,过度功利化、长官意志盛行的影响,教师德性处于边缘化位置,“老实人吃亏”的社会现实迫使部分教师放弃了自己的德性修养,激烈竞争使得很多教师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教育行为标准,置学生发展于不顾。在此背景下,很多人研究了如何提升教师的德性水平,改变教师的伦理困境。杜时忠等人强调,学校德育不应放弃自己的责任,而应审视社会正义,提倡主体精神。依据“自愿选择,理性判断”的原则,造就自制、理性和负责的个人。[24]他们认为制度德性对学校德育的重要作用尚欠深入认识,因而希望从制度伦理建设的视角解决德育低效问题,并引发了大量相关研究。其根本观点是:第一,根本的出路在于制度的完善。第二,不能回避制度德性。学校德育应该正视并弥补制度的缺陷。[25]显然,实施市场经济给社会道德产生了严重影响,市场经济中功利主义道德价值观与理想主义道德价值观的冲突,对我国教师道德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使教师道德选择常常处于现实之生存与理想之正义的道德困境之中。为此应适度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使传统的教师道德变得更有弹性和张力。[26]曹辉基于现实的道德教育脱离了人们经济生活现实的困境,从人学视角研究了道德教育与经济生活的联系,人的经济生活及其道德教育意义等内容,从而使得道德教育不再与经济生活互斥。[27]在当前,从教育制度德性视角研究教师德性成为一种主流的观点。例如,产欣斌认为学校制度德性是师德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师德建设所面临的困境主要是由于学校制度的德性欠缺所致。其还探索了学校制度公正的原则,认为师德在学校制度德性的观照之下,通过学校制度公正来匡正师德建设,以使师德建设走出误区。学校制度安排要秉持人本管理的理念。[28]
除了从制度德性研究教师德性问题外,其他教师德性提升策略相对比较零散。有的侧重德性提升的外在条件,有的侧重于教师德性提升的自我努力,自我实践。有研究者认为:为了提升教师的德性,必须重视其闲暇生活的建构。闲暇生活以其自由与和谐的本质与个体德性的根本发展指向相一致,闲暇生活的质量对于教师德性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当前我国教师的闲暇生活存在时间缺乏、质量缺失以及意识和行为上的偏差,对教师德性的发展造成了损害。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教师闲暇教育的制度建设,引导教师正确认识休闲的价值,保证教师闲暇生活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从而促进教师德性的提升。[29]
有研究者提出:具有“君子”人格是教师道德修养的现实目标。教师道德修养的提升必须通过教师主体的自律得以实现,但同时也需要外在约束机制即他律的完善,这就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的责任。[30]问题在于,教育行政部门已经制定的教师道德行为规范,为什么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其主要是因为它脱离了当前的社会实际,抽象地想象出优秀教师的道德形象,然后要求教师努力修炼,争取形成“不求回报、一心奉献”的君子人格,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关于这类观点的批驳的文章也很多,例如:有学者指出:1. 德性是自主选择和完善的,是对“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反思的结果。不能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校长做道德的裁判官。2. 德性高扬自由意志,其对立面是奴性,受制于物欲。3. 德性体现做人的尊严,即师道。[31]同理,有人认为教师德性主要依靠自我培育,并给予了培育的基本途径。教师德性根植于教师作为人的基本德性,又与其职业生活和专业角色密切相关,包含好学、关怀、宽容、责任等优秀品质。教师德性伦理的实现过程是教师道德的主体化、个性化过程,因此,自我培育是教师德性成长的根本途径,并提出了教师德性自我培育的基本策略。[32]也有研究专门分析提高教师道德责任感的策略[33]和教师德性提升的方式[34]。审视与反思高校制度建构的伦理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追求实践运行中的制度公正,可为教师德性的提升提供制度保障和文化引领。[35]
有学者从教师专业发展角度阐释教师的德性提升。[36]其他策略有:重视教育实践;加强体验;良好社会环境的营造,特别是制度环境。[37]有研究认为师德教育旨在凝道成德,化师道为德性。师道如何化为德性,实践是其根本途径;关注教师的精神性需要是其基本途径;构建良好的学校心理环境、展开群体式的道德对话、进行理性的克己自省是其具体途径。[38]
唐爱民分析了教师道德发展的途径问题,教师教育中的技能主义、专业主义遗弃了教师职业的道德根性与教育的道德指向性,而道德发展是教师确证生命价值、提升教育品质、成就人生幸福的德性基础和基本担保。[39]张宁娟曾经研究了批判型教师的问题,把批评意识和能力作为教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德性。[40]张博提出高校教师道德冷漠的矫正对策:包括客观上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完善的教师职业道德赏罚机制;加强学生的伦理道德教育。主观条件包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实现自我价值;学会自我调节。[41]
还有一些研究侧重对某些具有优秀德性的教师进行分析,从而挖掘其教育事业成功背后的个人品质。例如,有人详细研究了斯霞的教育人格、对教育事业的热爱、爱心育人思想和她的教育艺术,体现了可贵的教育精神,是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智力资源。[42]有学者为纪念黄济九十华诞写了《价值追求,是教师精神家园的扎根地》《师爱弘扬,是教师精神家园的奠基石》等;这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南京师范大学鲁洁80华诞纪念,其弟子专门编写了纪念的论文集[43];浙江大学王承绪百年诞辰纪念;山东师范大学傅统先百年诞辰纪念等。类似的研究还有《珍视民族传统 重拾教育精神——谈学习实践叶圣陶教育思想》《童心母爱:永不熄灭的教育精神——纪念斯霞诞辰100周年》等。王全林论述了大学教师担当知识分子责任的可能及其障碍性因素,是解决大学教师德性缺失的有效途径之一。[44]
四、教师职业道德问题的相关研究
与教师德性研究密切相关的教师道德问题研究非常多,但基本侧重于对教师职业道德内容、职业道德规范的分析和探讨,很多是以教材的方式直接阐述师德包括什么内容,怎么修养和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例如:周延富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崇高、示范、深远”的特征,要求教师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素质、渊博的文化素质、精湛的能力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45]。于淑云和黄友安提出现代教师的职业道德包括教师义务、教师良心、教师公正、教师责任感,并对其进行了详细论述。[46]
申继亮从道德、公德、法律三个维度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论述,并对教师职业道德形成的心理基础和自我养成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介绍了教师职业道德自我养成的途径和措施。[47]类似的编著还有:李黎、吕鸿的《师德与教师礼仪》,余维武、朱丽的《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教育部人事司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钱焕崎的《教师职业道德》,连秀云的《新世纪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齐念等的《师德风范》,林崇德的《师德通览》,等等。在这类书中,很多论述教导教师要对学生仁爱、关怀、民主、尊重、公正、平等、宽容、理解,在交往中要为人师表、自尊自爱、真诚相待、积极参与、对话沟通、平等合作、客观理性,等等。我国近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则提出了一个二十字的基本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其中亦蕴涵了一些德性内容,但更多的是对公民德性在社会行为外化的一些具体要求,而且还有很多的德性的内涵还没有在以上文字中列出。这些论述共同的特点是有说教,无分析;有要求,无讨论。不做本体的分析论证,也不能对这些道德要求提出质疑,只能遵照执行。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在教师道德研究领域,檀传宝做了持续深入的研究,其代表性的专著有《教师伦理学专题:教育伦理范畴研究》和《走向新师德:师德现状与教师专业道德建设研究》,前者从教师伦理学与师德范畴讲起,提出了教师幸福作为教育伦理范畴系统构建的起点,相继对教师的公正、仁慈、义务、良心等做出详尽的论述,最后以教师人格论作为全书的总结。[48]后者讲述了: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应当向“专业道德”转换、教师专业道德建设应当考虑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等理论。[49]檀传宝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式对教师德性问题起到了重要的转向作用。
另外,有非常多的期刊杂志以教师道德为研究主题,提出教师道德的滑坡以及如何提升教师的道德水平,以便更好地对学生开展道德教育。例如认为教师道德在追求崇高的价值目标的同时,更要坚守教师道德的底线。相对于教师的利益,学生利益的优先性就决定了教师道德的底线是: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够损害学生的正当合法利益。[50]有研究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构成是提升境界和操守底线,提升境界和操守底线重在日常教育工作中的坚守。[51]
五、研究中的问题与结论
综上所述,教师德性的研究内涵还处于简单演绎的层面,大多将其归纳为良心、善、公正、责任等,没有反映出教师何为教师的特殊性,与一般意义上人的德性表征没有区别开来,而提出的解决教师德性的策略又集中体现在强调自我修养和外在规范建设层面,难免落入窠臼,无法真正解决教师德性迷失问题。
除檀传宝等人的研究外,笔者认为上述研究大部分是以“外铄性”的社会价值取向为侧重点,从规范伦理学的视角出发,主要探讨社会如何要求、规范、约束教师,即教师应该怎样做以及如何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这些都是规范伦理学的范畴,对教师的道德成长有一定作用,但如果这些道德条目缺少教师内心的深刻认同,没能融入教师的心灵深处,体现在教师的教育行为中并对此智慧的把握,即在德性上不断提升,那么往往是空洞说教,无济于事,从现实教育实践来看,这些道德说教作用非常有限,教师从各种教科书和教师培训教材中都知道教师“应该”、教师“要”、教师“必须”后面的道德内容,但为什么那么多的教师却不遵循,为什么会出现诸多对学生发展不负责任的事件?许多老师不仅不充满爱心、还经常伤害学生人格、羞辱学生、甚至体罚学生。这是我们需要深思的。
显然,已有研究基本都不太注重对教师道德的学理分析,即从教育本身的特性论证教师应该做什么以及其内在机理。在教师“应该”和“必须”的道德说教中,教师显然没有任何选择的自由,而成为一个有待被社会塑造的“机器”,当这架机器被制造出来后,就利用它来制造产品——千人一面、毫无个性的学生。他们大多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缺失德性的修养,这是现实教育的困境,让人悲哀。其根本原因是,规范伦理学的研究旨趣,热衷于教师道德规范的研究、制定并试图要教师完全遵守执行,许多教育管理部门、学校也都习惯于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一系列规范来要求教师。实际上,因为道德规范终究是外在的、强制的,教师往往不会发自内心地自觉执行。真正能够对教师教育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主要是教师内在德性,这已经在教育伦理学研究领域中有所体现,一些研究者从德性伦理学出发,对教师德性问题有了初步研究。
但正如前面的综述所揭示的,一方面该主题的研究非常贫乏,零散而琐碎;另一方面,研究的层次大多还处于简单罗列和经验归纳。他们的研究重在揭示教师德性包括什么品质,然后要求教师自我修炼德性,而没有从本体论层面挖掘教师德性的本真,更缺少分析教师德性缺失的社会基础,并提出重振教师德性的路径。而且,尽管有学者指出了教师德性缺失的制度原因,试图通过制度育德来进行应对,但如何熔铸于教师德性提升中,尚未见详实的分析。因此,非常有必要深入研究教师德性的现实表现和彰显路径,对教科书式喋喋不休的说教进行扬弃,坚决反对一种强加于教师的道德规范。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教师应该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教师应该不为眼前利益所困惑,而应该呕心沥血地对教育事业执着追求,贡献出自己的全部。这种论调应该给予深刻的反思。“教师可以有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可以有自己的道德追求,同时,教师也并不是一个已经成熟的道德完人,而是同普通人一样,只是一个追求道德完善的平常人。”[52]
总之,基于上述述评,从人性诉求对教育的要求来思考教师德性问题——即从本体论层面着手加以研究,从新的研究角度深入挖掘教师德性的遮蔽与凸显问题——是非常必要的。这就要求“为每个教师着想”,它意味着,每一个教师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有基于理性的选择自由,有自主探索的能力,其独特性理应得到尊重;每个教师的自由选择和独立人格理应得到保障,并且在充分自由的条件下,把有利于每个教师德性形成的价值真理揭示出来,让每个教师自己在教育实践中去体悟、辨析,并按照基于人性的德性诉求去行动,让德性成为教师期待和向往的价值载体,而不是单薄无力的教条式说教。这对当前教师德性迷失困境的打破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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