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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27 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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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篇1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7-0123-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第8.5.1条中规定了一些具有特殊功能和部位的民用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除这些特殊功能建筑和部位外,目前我国多层建筑的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主要是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主。由于消火栓应用的专业性以及维护的困难性等原因,致使多层建筑中的消火栓系统不能有效地发挥其效能。

一、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主体的消防减灾防范体系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多层建筑主要是采用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主体的消防减灾防范体系。但实践证明,室内消火栓系统能有效使用的几率不高。消火栓系统实施灭火需要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要求消火栓设备完好有效,二是消火栓的使用者。大量火灾案例分析表明,消防队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火场出水,才能有效扑救防止火势蔓延。这要求从现场人员发现火情报警到消防队员开始用水枪灭火不能超过15分钟,这期间需要完成现场人员发现火情报警、消防队接警车辆出动、消防队到达现场、消防队员使用消火栓喷水灭火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通过人工完成,任一个环节拖延了时间,使消防队不能在15分钟内喷水灭火,则火势将可能蔓延成灾。消火栓系统控火、灭火的范围及效果除受上述时间因素影响外,还取决于其他因素:如消火栓水柱到达火源的难易程度,可燃物量的多寡及火势蔓延的快慢,持水枪人员的素质等。

在大量灭火实战中,消防人员多采用消防车水带接龙的方式将消防车内的水直接送入室内使用,或者利用消防车在室外对着火部位进行灌救的方法进行灭火战斗。室内消火栓系统使用较少,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当前全民消防意识普遍不高,灭火技能和基本的灭火器材操作知识缺乏,火灾时一般民众不可能有效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来灭火;二是火灾时,熟悉系统的管理人员不一定在现场,消防人员对内部系统情况不清楚,对系统的完好性存有疑虑,致使消防人员不会选择消火栓系统扑救火灾;三是室内消火栓系统多数得不到良好的维护保养,尤其是一些产权多样,功能复杂的建筑,消火栓缺乏有效的维护保养,导致关键时刻无法使用;四是从安全角度上讲,在可以利用外来水源灭火,特别是在没有人员被困火场的情况下,消防队员没必要冒险进入建筑内取用室内消火栓来灭火;五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消防部队的装备已经有很大的改善,很多消防部队中队或特勤队已经配备了大功率水罐车和云梯车,室外和室内利用消防车供水直接扑救多层建筑火灾已不再是难题。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优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靠喷洒头喷水灭火。喷头集火情探测与喷水灭火于一身。它利用火灾时产生的光、热,可见或不可见的燃烧生成物及压力等信号的传感而自动启动,将水洒向着火区域,用来扑灭火灾或控制蔓延。如果设有消防控制中心,水流指示器会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并显示出失火地点。报警阀的压力开关也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水力警铃也同时发出声音报警。该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一)安全可靠,控火灭火成功率高

据国外资料介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成功率高达90%以上,国内也有许多成功的实例。自动喷水系统的灭火方式是失火点正上方及其周围的喷头感应到温度上升到标定值后就自动喷水灭火。哪里有火,哪里就有温升,几分钟内喷头就自动喷水灭火。燃烧快,温升就快,喷头启动得就快。蔓延快范围大,启动的喷头越多。可以有限地控制火灾蔓延,同时扑灭火灾。

(二)自动化程度高

自动灭火是自动喷淋系统的重要特点。火灾发生,不需要人员在现场,也不需人员到起火点操作,当喷头周围温度升到标定值,就自动喷水灭火,值班人员只要在消防控制室就可以完全监控整栋楼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三)结构简单,启用灵活,维护方便,成本低廉

经过多年的研究、实践,现在在技术、产品配套、全自动化程度、操作等方面都已经有了较丰富的经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大量生产和使用,以及国产化程度的提高,已经使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对价格大幅下降。

(四)既可独立灭火,又可与自动报警联网形成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灭火系统

当建筑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火灾时喷头动作,水流指示器的信号可以传输到消防控制中心,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也会反馈动作信号到消防控制室,形成自动化程度更高的灭火系统。

三、建立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主的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

(一)多层建筑发展特点

一是建筑设计呈现出大空间、大面积设计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大空间、大面积的多层多功能厅、影剧院、体育馆、市场商场出现,这些大空间、大面积设计提高了火灾时火势的蔓延速度,增加扑救火灾的难度。

二是多层建筑内的商场市场、高级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大量增加,单栋建筑内功能多样,设置复杂,造成消防管理难度增加,火灾危险性增大,火灾扑救难度增加。如:2004年2月15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吉林中百商厦就是一栋五层楼的多层建筑,该建筑第一层和第二层是商场,第三层是洗浴中心,第四层是台球厅,第五层是歌舞厅,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种兼有多种功能的建筑,造成了消防管理和火灾扑救难度增大。

三是商场市场、高级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这些场所的装修标准大幅度提高,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这些都使火灾危险性和大火蔓延速度大幅提高。

(二)目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第8.5.1条规定具有以下功能场所的多层民用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

3.设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等。

4.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5.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但一些人员集中的场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没有对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要求。如:大型具有餐饮功能的建筑、人员密集的车站码头、学校、幼儿园等。

(三)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多层建筑设计和建设的新特点以及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度的增加,对多层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主的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多层建筑防火、灭火的需要,建立一种能及时迅速控制、扑救火灾的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成为多层建筑防火设计应该解决的问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安全可靠,控火灭火及时迅速,成功率高,自动化程度高,结构简单、成本低等优点,可以及时控制、扑救多层建筑室内火灾,应大力提倡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主的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必将成为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减灾防范体系发展方向。

四、建立以自动多层建筑室内消防建筑防范体系的两点建议

(一)从政策的制订上,鼓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运用

1.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制订时,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范围,建议多层建筑中设置有人员密集场所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中规定的特殊功能建筑和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条件应进一步严格。

3.对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的多层建筑,防火分区、耐火等级等、装修材料,人员疏散、消火栓系统设置等方面可相应放松。

4.对多层建筑内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当放宽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和作用面积以及喷水强度和水源等方面要求,以进一步降低此种系统的生产和安装成本,普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加强科研开发,进一步提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靠性

开发出更适合于多层建筑的简单、实用、成本低的系统。鼓励采用在市政水源压力、流量满足设计压力和流量要求的情况下,直接接入市政管网以解决水源的设置方式,这种设置方式既可降低设置成本(不用设置水池和喷淋泵)也可提高系统可靠性。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87,2001.

篇2

中图分类号:[TU208.3]文献标识码:A

一、 建筑消防系统及相应规范

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包括: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其他固定灭火设施和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它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水枪、水带、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及增压水泵。作为工程设计的强制性规范之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总结多年来防火设计方面的经验教训,吸收国外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先进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已多次做了修改补充,对建筑防火设计起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但现行《规范) GB50016-2006对多层建消火给水系统形式及相应的适用范围仍未作十分明确的表示,在实际设计工作中,常常因设计人员理解不同或消防主管部门要求不

同产生偏差,因此进一步明确阐述多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形成。更便于实际操作,对各地最大而面广的多层建筑防火设计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系统分析

多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可由下列要素组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消防管网及阀门等部件。并且可根据建筑物高度、室外管网压力、流量和室内消防流量、水压等要求进行取舍组合。对照《规范》相应条文和通常实际允许的设计条件我们可以发现如下状况: (1)现行《规范》第8.3.3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7Kt~-: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从中可以看出消防水池是因为消防用水量不足,即使是第二条款虽流量满足,为安全起见而设,也可能压力不够(如压力足够,消防水池仅是作为第二水源以备停水时消防车扑救火灾用)。故设消防水池必配消防水泵,以满足流量或压力的要求,而设消防水泵通常应有消防水池。以供取水。因为《规范》条文第8.6.1条规定:“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且市政给水管道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水量时。室内消防泵进水管宜直接从市政管道中取水”这在绝大多数城市是不允许的。 (2)系统中设置消防水泵对于单个建筑而言肯定为临时高压系统。按《规范》第8,6.3条规定“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而在建筑物高处设消防水箱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180—200Kpa),根据第8.6.2条 “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即设消防水箱就必须有消防水泵。.346——综上分析,符合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的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会在系统中同时出现,而消防水泵接合器可按《规范》第8.6.1条4款取舍。

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方式

1、消火栓直供给水系统方式

室外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和流量完全能满足室内最不利点消火栓的设计水压和流量,系统直接引自市政管网供给建筑物内的消火栓。适用范围:(1)建筑物不太高,体量不太大。如单层厂房、库房等。(2)城市有专供消防用压力较高的管网或建筑物在市政给水设施附近,较高压力范围内。依据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功能,此类系统即使建筑物是超过4层的厂房、库房、设消防管网的住宅或是超过5层的其他民用建筑,也可以无需设接合器,只要室外消火栓之数量按室内外消防水量之和去确定即可。

2、消火栓加压给水系统方式

室外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和流量不能完全能满足室内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和流量,系统通常为市政给水管网之水经过消防水池由水泵提升加压供给室内消火栓,建筑物屋顶最高处设重力流之消防水箱或设置气压水罐,气压水罐一般与水泵设在底层或地下室之泵房内,内存lOmin消防用水。该系统适用于应设室内消火栓但室外市政不能满足要求的所有建筑物。

3、消火栓水箱给水系统方式

在实际设计工作中,严格执行《规范》对于一般城市的大多数多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来讲,都只能采用消火栓加压给水系统方。综合安全和经济两方面的因素,结合火灾扑救的实际操作情况。应友必要根据建筑物高度、体积、使用性质及可燃物多少等界定可采用消火栓水箱给水系统方式的范围。该系统是指从市政给水管网上直接接水至室内消火栓管网,并设置屋顶消防水箱(内贮lOmin消防用水)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火灾时可由消防车通过接合器加压向室内消火栓管网给水。但室外消防系统的给水能力必须包括室内消防用水量。建议先行《规范》中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0L/s的建筑物在满足室内外消防水量的情况下,可采用此方式。

四、消防栓给水系统技术要点

1、 高层建筑群的设计特点

高层建筑群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套用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往往按如下设计方式:一、消火栓系统单独设置,设临时加压泵房,每个消防栓箱启动泵按钮信号均要接至消火栓泵房,由着火信号自动启动消火栓泵。二、必须设不小于6m3 (有的地方消防部门要求为12m3 )的消防水箱。当建筑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低于0.07Mpa时,要设消火栓稳压泵。三、为保证消防水不被动用,单独设消防水池或采用液位限制。

按上述设计,消火栓与生活给水系统各自独立,室外管位紧张,设计困难;另外投资大,影响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利润;屋顶设消防水箱,尤其不设稳压泵房的消防水箱间,严重影响建筑立面。更主要的是,最终使用效果适得其反,有必要认真分析。

2、 高层建筑群消火栓、生活给水系统宜合并

高层建筑群一般为普通住宅,小于等于50m,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应为10l/s。如果首层有商业网点按二类商住楼考虑则应为20l/s,若有汽车库按I、II类停车库考虑亦采用20 l/s。即使按20 l/s,生活用水量按350L/(人·d)计算,对于8万m2 左右的高层建筑群,消火栓给水量与生活水给水量基本持平,面积再大则生活给水量大于消防用水。显然,生活水与消防水共用管,对于面积越大的高层建筑群,就水量而言只会更有利于消防。

生活给水给水水压与消火栓给水水压差,经计算为0.12—0.18Mpa左右,完全可以共用设备。如采用变频给水,生活给水减频,消防恢复原频,可克服生活给水采用消火栓水压耗能略高的毛病。

对于高层建筑群而言,室外给水工程量比较可观,生活给水与消火栓给水系统分开的结果导致室外管道工程量几乎增加一倍;对于有地下小汽车库,总图紧张的小区,有时竟很难找到管道位置。更应引起有注意的是,某些地方消防检查统计表明,单独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竟有1/3不合格,“消防突击检查时运行合格率较低”的原因,恰恰是由于生活给水与消防给水分开的缘故。生活给水系统的增加投入可可以增加售房卖点或住户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程度,因此生活给水问题普遍受到重视,生活给水泵因常开,开发商甚至愿意选购进口不锈钢泵,物业管理也有完善、规范化的制度。消火栓给水系统则不然,很多只是应付例行公事的消防检查,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最终单设消火栓给水系统反倒不安全。

现行消防规范还规定,消防水不能动用。消火栓系统死水一潭,还不允许少量动用,比如绿化灌溉用水。保证半个月或一个月,消防系统换水一次,以防止消防水质的恶化,但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消火栓给水与生活给水系统合并。

3、 变频或气压给水系统应视为常高压给水系统,可不设屋顶水箱

何为常高压给水系统,《高规》尚无明确定义。本人个人理解,对于水消防系统而言,无论是准工作状态或消防时,都能保证消防水量与消防水压的要求,即可认为是常高压给水系统。

担心变频或气压给水不能保持常高压的原因,无非是担心电源切换时间以及设备机械故障。实际上生活、消防合用的变频或气压给水系统,为了加强其消防功能,在供电电源设计上下足了功夫,为保证生活给水功能,提高楼宇的档次,开发商也愿意花大价钱购置高级发电机。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92)6.1.5.1机组应始终处于准备启动状态,当正常供电中断时,机组应立即启动,并在15s内能投入正常带负荷运行。

对于小高层建筑群而言,即使15s的消火栓给水量,也就是300L,保守点按30s,即稳压罐水容积到600L,也足以保证消火栓系统的安全。

至于设备故障,生活给水泵及消火栓给水泵互相备用,大大增加了设备的安全性。何况山上的水池及管道输送也不是绝对没有故障的可能。随着科技的发展,设备的可靠性还会进一步提高。

设屋顶消防水箱对于大型高层建筑问题不大,但对于高层建筑群则有异议。如果一次着火区设一个显然做不到万无一失。《高规》未有着火次数的规定,《建规》则规定≤2.5万人为1次, ≤5万人为2次。按如今一般人均面积,2.5万人反推算,住宅面积至少也在50万m2以上;按较高的容积率,住宅占地面积也要28万m2,其半径在200 m以上。即使屋顶消防水箱在中心位置,管道阻力也相当可观。若每一座高层都加消防水箱,这种方式即过于原始,造价也高。相反,可靠的生活、消火栓给水合并变频给水系统,则无此弊病。

房地产行业进入市场机制以来,对房屋美观、实用提出更高的要求,出现许多新型建筑,对传统消防方案,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意见。制定适宜的消防规范举足轻重,能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更节省的方案,期望有关消防设计规范不断完善。

4、现阶段高层建筑群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要点

在针对高层建筑群消火栓给水系统新规范未产生以前,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更为可靠,现阶段可采用部分变通做法。设计要点如下:

A 单体高层建筑内消火栓给水与生活给水系统分开,生活给水进户总管上设电磁阀,有火警信号时电磁阀关闭,防止着火时水源被生活给水系统占用。共用水池储量为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的总和,变频给水装置的水量为两者之和。

B 高层建筑群室外生活给水与消火栓给水合流,以合用最大水量,最高水压选变频给水泵。变频水泵压力为可调,分别设生活给水压力及消火栓给水压力两档,消火栓给水压力与消火栓连锁,着火时火灾信号自动改变变频给水压力设置。

篇3

众所周知,多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可由下列要素组成,这些要素分别为: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消防管网及阀门等附件,并可根据建筑物局部、室外管网压力、流量和室内消防流量、水压等要求进行取舍组合。对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应条文和通常实际允许的设计条件可以发现如下状况:

(1)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1条规定:“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a.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b.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 L/S’。从条文中不难发现设消防水池是因为消防用水量不足;即使是第二款流量满足,但考虑压力不够(如压力足够,消防水池仅作为第二水源以便停水时消防车扑救火灾用安全起见)而设消防水池,故设消防水池必配消防水泵,以满足流量或压力的要求,而设消防水泵通常应有消防水池,以供取水。因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第8.4.2规定:“允许直接吸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且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水量时,消防泵宜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这在绝大多数城市是不允许的。

(2)系统中设置消防水泵对于单个建筑而言肯定为临时高压系统,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4条规定:“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而在建筑物高处设消防水箱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 l80 kPa~200 kPa),根据第8.4.3条第8款:“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即设消防水箱就有消防水泵。

综合以上分析,符合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的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会在系统中同时出现,而消防水泵接合器可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2第5款进行取舍;室内消火栓、消防管网及阀门等附件是基本的必须要素。

目前大多数建筑群消防水源提供的消防用水,都是需要消防水泵进行加压供给,以满足灭火时对水压和水量的要求。水泵由于设置、维护不当产生故障势必影响灭火救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此,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几个消防水泵问题谈一谈个人的理解。

(一)多层建筑是否有必要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泵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第8.6.3条规定:“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照此规定,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均应设置消防水箱。这类建筑多为4、5层的多层建筑,而市政管网的压力一般为20到30米水柱,为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所需充实水柱的需要,这类建筑还应设置消防水泵。但是,多层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目的仅是用来扑救初期火灾,大量的扑救工作还要依靠城市消防队,为此设置消防水泵难免有点浪费。对于这类建筑,不知是否可以借鉴高层建筑在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增压设施的做法,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设置能够通过消火栓箱内的按钮或由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水流指示器启动的增压泵来满足充实水柱的需要。这种做法,增压泵设在了屋顶,是轻载启动,启动速度快,对扑救初期火灾应该有利。 但需要在屋顶层设置一间消防水箱间,增加了建筑的公共使用面积。

另外,在市政管网能够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前提下,不知是否可以考虑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来确定是否设置消防泵。即在厂区和大型的公共建筑内,提倡设立消防泵使其具备一定的自救能力,而在一般的居民住宅内,则允许其不设消防水泵,火灾时消防车利用水泵接合器在室外喷水灭火,毕竟即使在住宅楼内设了消防泵,居民也不一定能够正确使用。

(二)消防泵的性能和测试要求

消防水泵与生活水泵和生产水泵相比性能上应有较高的要求,但我国现行规范对消防水泵的性能和测试要求没有做出较详细的特别规定,致使消防水泵在选用时无据可查,出现了多种问题。美国NFPA20对消防泵的性能要求是:消防泵的最大流量应为设计值的150%,扬程不小于选定工作点扬程的65%,关闭水泵时的扬程不大于选定工作点扬程的140%,稳压泵流量为1―2L/S,扬程为消防泵扬程的1.1―1.2倍。 同时规定在消防泵出水管上应设测量用流量计,流量计应能测试水泵选定流量的175%,消防泵在出水管上应设直径大于89mm的压力表。建议关关部门参照美国标准对我国的消防泵设计、选用提出更有针对性、更明确的要求,以便在对消防泵的选用、检测过程中有据可依。

(三)水泵线路的敷设

在许多设计中发现:消防水泵的供配电线路、控制线路多穿PVC管进行保护,并从吊顶内走线。笔者认为这种走线方法欠妥。尽管《建规》只要求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明敷时穿金属管,没有要求暗敷时穿金属管保护,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称《民规》)24.8.5条要求: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等的线路,应采用阻燃电缆穿钢管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层内,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cm,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称《自动报警规范》)第8.2.2条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我们知道,消防水泵在火灾发生后一段时间内仍要发挥作用,来完成对建筑火灾的扑救工作。因此在这段时间内,仍要保证水泵线路的安全。对于配电室与电气竖井距离较远,消防用电设备容量较大,线路无法暗敷的,可以在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后敷设在吊顶内。在这种情况下应避免采用耐火槽盒,因为吊顶也是火灾多发地段,敷设在吊顶内的线路火灾时并不安全,而且槽盒仅能防止外部燃烧对线路的破坏,无法防止槽盒内线路自身故障造成的火灾。建议消防水泵等重要消防设备采用耐火电缆供电,以保证发生火灾时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受影响继续工作。

(四)消防水泵是否应设过载保护

消防水泵是灭火救援的重要设备,在消防灭火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按照我们的习惯性思维,凡是重要设备就应设过载保护。但《民规》第8.6.3.5条、第10.2.2.4条(3)条规定:“对于突然停电会导致比因过负荷而造成损失更大的配电线路,不应装设切断电路的过负荷保护电器(如消防水泵的供电线路),但应装设过负荷报警电器”。照此规定,消防水泵不应装设过载保护切断装置。这主要是考虑到火灾发生时,应全力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因为由于水泵过载可能造成的线路、设备损失与火灾损失相比微不足道。但在工程实际中甚至在一些标准施工图集,包括高校现行教材中所介绍的消防水泵电气图上,消防水泵电路仍然加上了过载保护切断电器,如《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JD13-318页“高层建筑消防系统全电压启动消防水泵控制装置图(二)”。这显然不符合规范要求。

(五)消防水泵的控制

1)控制电压。《民规》第24.6.2.1规定:设在消防栓箱中的起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及启泵信号灯的控制回路应采用50V以下的安全电压。第24.9.11规定:消防联动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24V。这主要是防止使用消火栓时,有水溢出使消火栓箱及水、水枪带电伤及消防队员(这种击伤事故时有所闻)。但在施工实际及部分参考资料中消防栓按钮的操作电源电压仍接到了交流220V上,如前面提到的《图集》在同一页上就犯了这样的错误。

2)启动控制。消火栓泵有三个地方可控制启动。①根据《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室内消火栓箱处直接启动。②根据《自动报警规范》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处控制。③在水泵房消火栓泵附近控制。这样应正确处理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应正确确定消防控制室、消火栓按钮与消防泵房的控制优先级问题。一般来讲应以消防控制室远距离操作为主。但由于现今有关部门对远距离操作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标准,工程实际中做法很多,合理性、操作性难免良莠不齐。有的简单地将启停泵按钮并/串接到二次回路的手动启停泵按钮上,有的干脆去掉了热继电器,多数是在泵房控制柜上设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通常情况下置于自动位置。我们认为这几种方法都有所欠妥。宋高飞同志在《关于消防泵远距离操作设计的探讨》一文中提出将远距离操作继电器动作触点越过转换开关部分,直接接到消防泵主接触器的线圈回路,实现直接启动消防泵。我们认为设想不错,既解决了直接启动问题,又便于控制室统一监控,还满足了泵房控制柜处于任一状态时都能够远距离启动消防泵的需要。二是确定消防水泵采取何种方式启动。为尽快将消防设备投入工作以降低火灾损失,同时考虑到火灾时多数非消防负荷已经切断,消防水泵应优先采用全压直接起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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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对高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界限的规定并不一致。中国1982 年施行的《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规定,超过10 层的住宅建筑和超过24 米高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高层建筑。现代高层建筑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高层建筑有利于节约用地、解决住房紧张、减少市政基础设施和美化城市空间环境。可以说,现代高层建筑的发展,开创了整个建筑时代的新纪元。

一、设计要点

当高层建筑的层数和高度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它的功能适用性、技术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都将发生质的变化。与多层建筑相比,在设计上、技术上都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加以考虑和解决。

1.1 建筑方面要求

①总平面布局要加大防火间距,处理严重的日照干扰,为大量集中的人口疏散和停放车辆安排通道和场地。②在符合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将多层重复的建筑平面布局标准化、统一化,以满足主体结构、设备管线、电气配线分区、防火疏散等竖向设计技术的要求。③合理布置竖向交通中心,确定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布置方式,保证使用效率和防火安全。④内外建筑装修、构造、用料和做法必须适应因风力、地震、温度变化等所引起的变形和安全问题。⑤在建筑艺术方面要考虑高大体型在城市和群体中的形象和全方位造型效果。

1.2 结构方面要求

①考虑高层建筑遇到巨大风力和地震力时所产生的水平侧向力。②严格控制高层建筑体型的高宽比例,以保证其稳定性。③使建筑平面、体型、立面的质量和刚度尽量保持对称和匀称,使整体结构不出现薄弱环节。④妥善处理因风力、地震、温度变化和基础沉降带来的变形节点构造。⑤考虑在重量大、基础深的地质条件下如何保证安全可靠的设计技术和施工条件问题。

1.3 设备和电气方面

①设计供暖和给水排水系统时,必须考虑因建筑高度增大的压力,保证管道、炉片具有耐压能力。②特殊处理消防和排烟问题。③在供暖、通风中考虑因高处风力增大而增加的空气渗透和中合面以上、以下的热压变化对于散热量计算的重要影响。④考虑由于增加了电梯、水箱供水和消防动力用电,对电气设计的区域配电和干线、支线布置提出的要求。

1.4 综合问题

①关于城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问题,应遵照城市规划部门指定的地段和控制高度建造,而不能完全根据建筑本身的需要。②高层建筑由于应力增加,设备和装修水平必须提高,施工难度增大,因而造价必然大大高于多层建筑。因此,需要各专业设计人员密切合作使平面布局合理,提高使用系数,做到构造简洁,自重轻,便于安装,综合降低造价。③高层建筑最突出的是防火安全设计,各专业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二、框架结构设计分析

2.1 设计步骤

1)根据建筑设计进行结构布置,结构布置时注意第一章介绍的结构布置原则;

2)选取恰当的平面框架作为计算单元,并由此得到计算简图,注意计算简图为平面刚架;

3)计算该刚架上所作用的恒载、活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方法见第三章;

4)用分层法或弯矩分配法对框架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内力进行计算;框架结构的内力组合以及框架梁、柱和框架节点的设计。

5)用反弯点法或D 值法对框架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内力进行计算,并进行变形验算;

6)对控制截面的内力值按荷载效应组合方式进行组合;

7)用在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中所学的知识,并结合框架梁柱节点的构造要求对各构件进行截面配筋设计。

2.2 内力计算

(1)分层法

(3)框架截面设计

主要考虑设计框架柱与基本构件中偏心或轴力受力柱的不同之处,框架梁与基本构件中梁的不同之处,以及梁柱刚接部位的特殊要求,比如,配筋计算时内力的调整,配筋量的限制及其他的一些构造要求等。

三、结束语

当高层建筑的层数和高度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它的功能适用性、技术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都将发生质的变化。与多层建筑相比,在设计上、技术上都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加以考虑和解决。本文对影响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的各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为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积累了经验。

参考文献:

[1]阎勇,安瑞. 多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规则性和抗震验算原则[J]. 陕西建筑,2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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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the internal construction of system of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 design has also made new progress. Water science and water, good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design will contribute to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mprove the utiliz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so the indoor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 design has been the development of become a key research topic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China, the indoor give the details of water were discussed, and the combined the analysis of examples.

Key words: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building interior; energy saving

中图分类号:TL35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生活给水系统的细节问题及节能对策

GB50015—2010《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规定,居住小区的给水系统,应尽量利用城市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水量不足时,应设置贮水调节和加压装置。从实际设计及施工的案例来看,高层建筑给水系统分压设置、水压利用等情况较好,但在多层建筑中的建筑给水水压情况并不理想,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较普遍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1)没有利用市政管道水管压力,直接采用水泵加压供水。这种情况普遍发生在小区所在市政管网水压偏低的地区。

(2)室内给水压力过高,大大降低了管材及卫生器具的使用寿命。建议将多层建筑及高层建筑的低区(1~6层)作为一个系统,设置独立的水泵及管网系统,且应考虑多层建筑室内给水系统的减压问题,统筹考虑建筑物或小区的供水方案,确保系统的安全、高效、节能。

(3)用水高峰期室内水压偏低,影响住户的正常使用。造成这种情况的主因是未考虑到供水部门的实际供水情况,致使在夏季或用水高峰时常出现顶层住户水压不足的情况,不能保证住户室内给水系统的正常使用。一般情况下,入户管的工作压力应≮0.15MPa,低于此值时应采取给水增压措施。

2 消防水箱的设置

2.1 消防水箱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GB50016—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 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但在工程实践中,经常会发现以下问题:

(1)在小区的建筑群之中,经常仅在一个建筑物屋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虽然该建筑物的建筑高度最高,但由于小区地形错落起伏,建筑物室外地坪高程发生变化,该建筑物屋顶实际上并不是小区的最高点。这样设置的共用高位消防水箱,即使其容积能满足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也不符合规范要求。正确的做法是,应根据小区的地形地貌仔细计算小区的最高点,不能以某个建筑物的绝对高度为准,而应以小区建筑物最高屋顶为设置水箱的依据,以确保水箱处于相对高程最高。

(2)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存在着生活和消防合用水箱的现象,其弊病不少。合用水箱的生活用水一般不到水箱容积的50%,使得水的更新周期>24h,造成水中余氯不足,有可能会降低生活用水的水质。此外,在消防给水管道施工完毕,必须进行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在消防管网试水过程中,由于阀门关闭不严,极有可能造成消防管网中的水渗入水箱中,从而导致水质污染。基于以上几个原因,应该采取的措施是:生活、消防水箱应分开设置为妥。

2.2 控制好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100m 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应≮0.07MPa; 当建筑高度>100m 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应≮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室内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12m3,仍可采用12m3; 当室内消防用水量>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18m3,仍可采用18m3。

3 排水通气管的设置

GB50015—201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定,生活污水管道或散发有害气体的生产污水管道,均应设置伸顶通气管。

排水通气管的设置是一个经常被忽视的问题,其设置不当会造成排污不畅或管道堵塞,严重影响系统的使用。具体问题如下:

(1)在给排水专业图纸会审时,经常发现排水通气系统设计大多数做得比较规范,但当仔细对照工程建筑专业图纸时,则发现了工程隐患。

(2)在实际工程验收时,发现大量的住宅小区在排水通气管顶端未装设风帽或网罩。不装设风帽或网罩的后果比通常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3)屋面金属排水管未考虑防雷问题。根据低压电气专业规范的相关要求,建筑物及其构筑物屋面的金属部件要与防雷带连为一体。因此,在设计时,要求给排水专业应与电气、建筑通风等专业密切配合,将屋面金属管道等部件的情况向电气专业设计人员交待清楚。

4 工程实例

某住宅楼项目地下1 层为车库及设备房;首层为部分架空、部分小商铺及商场; 2层为餐饮、商场及配套办公室; 3 层~28层由6栋住宅塔楼组成。建筑高度为94.5m,总建筑面积约125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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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76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也越来越多。这类商业综合体最大的特点就是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等消费功能于一体,具有面积规模大、人员密集、建筑功能复杂。由此可见,此类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将极容易蔓延迅速、人员疏散量大,而且扑救难度大。因此,如何保证城市商业综合体建筑的防火设计的合理性、可靠性是当前设计人员值得探索的话题。

1 工程概况

某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110228m2。该项目地上部分西边为一个24层的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7855m2,东边是由8个多层建筑围合的步行商业街,建筑面积为25300m2。地下室为二层,地下一层由一个近7900m2的大型超市和地下停车场组成,地下二层为停车场兼战时人员掩蔽工程,地下车库总面积为39800m2,停车位616个。综合楼为一类高层,耐火等级为一级;步行街为2-4层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2 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建筑防火设计要点

2.1 加强消防通道、内街、疏散通道的防火功能

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复杂多样,往往给消防扑救带来一些不利因素。如果在设计中对消防车道布置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将无法靠近建筑,无法进行扑救。因此在该项目总平面设计时,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下,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广东省建设、公安厅文件要求,在一类综合楼设置了环形消防车道,并在综合楼北面、西面距建筑外墙10~15m处分别设置了7m×45m、7m×32m的消防登高场地;在综合楼裙楼的西侧、南侧距建筑外墙5~10m处设置了7m×41m、7m×47m的消防登高场地。登高面均大于周长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设置妨碍登高操作的设施,为消防车能及时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由于该项目为狭长地形,东西总长473m,南北最窄处25m,最宽处131m,仅步行街东西总长就为280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条:当建筑物沿街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2.2.3条:一、改建、新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二、新建步行街长度可按街内有无设施和人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宽度供消防车通行。第2.2.5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第2.2.6条:步行商业街两侧如为多层建筑,因交通功能而设置外廊、天桥和梯道时,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依据上述规范,该项目步行街设计为8个多层建筑单体,通过集散广场、天桥连通,在满足规范要求下将商业街设计为敞廊,同时尽量加宽商业街的内街宽度,既满足消防车的通达,又起到防火隔离的作用。

2.2 防火分区划分和防火分隔

防火分区是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该项目综合楼三层以下为商业功能,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和氛围,设置了中庭和自动扶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此类空间设置已明确了防火分区的划分;商业步行街因无顶盖且每一商业单体均设封闭楼梯间,防火分区划分也很清晰;地下车库设有人防工程,可参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来划分防火分区;有争议的是地下超市部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时,地下商店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据此规范,该项目地下超市需划分为4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两个出口,依规范折算后疏散总宽度为47m(7900×0.7×0.85×1/100),按梯段1.4m宽楼梯(商业建筑营业疏散楼梯最小宽度)设计需34个疏散楼梯,楼梯间采用实体防火墙,这样占用了大量商场内部空间。针对这种情况,《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当设有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且出口宽度能满足该防火分区所需安全疏散宽度的1/2时,该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本项目现在地下超市的东西两端均设置了下沉式广场直通广场地面,广场具有一定的长度和面积,且通向广场的隔墙上设足够的出口宽度,采取以上措施,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至4000m2(地面营业厅防火分区面积),对此种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虽有个别地方标准允许的,仍须以当地消防部门要求为准。建议此种情况规范统一要求,以免引发争议。

防火分隔有三种形式:防火墙、防火卷帘和防火水幕。由于该项目的商业性质,采用防火墙作为防火分隔,影响商场的平面布局、空间的通透,也不便于经营;而如果使用水幕,用水量过大,不经济。因而该项目仍采用特种防火卷帘的形式作为防火分隔,防火卷帘以背火面温升为判断条件,耐火极限不低于3h,达到防火分区分隔的要求。

2.3 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疏散楼梯的设置

规范规定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且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场平时人流可依靠电梯、扶梯以及水平方向通道等多种交通手段进行疏散。而火灾时,除消防电梯外所有电梯均应停用,平时使用的某些通道(如防火分区分隔设置防火卷帘的地方)也会停用,此时楼梯是唯一的疏散通道,因而楼梯数量和楼梯总宽度便成为防火设计的关键。该项目为城市商业综合体,疏散楼梯应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疏散楼梯的设置尽可能地在商场四周外墙设置封闭楼梯间,这样可自然采光,省去前室。因疏散距离不满足必须在商场内部设置楼梯的可将楼梯成组布置,使两个防火分区共用楼梯,为商业留出灵活的空间。《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营业部分公用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m,结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每股人流宽度,梯段宽度取1.8m较为合适。该项目商业部分层高均为5.4m,按梯宽1.8m,将楼梯设计为4跑,可节省近1/3梯间面积。若设计成2跑剪刀梯,则一个梯间位置可设置2部楼梯,可节省更多梯间面积,为业主争取更多营业面积。但现有规范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仅对塔式住宅规定两部楼梯分别独立设置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梯外,并无明确规定。按“法不禁止则许可”的原则,已建成的公建工程中也已出现剪刀梯,说明采用剪刀楼梯是一项合理经济的措施。在此,为使在公建中疏散楼梯的设计更合理,建议相关部门对剪刀梯宽度、出口数量如何计入疏散楼梯进行明确。

2.4 疏散宽度计算

疏散宽度=人数/百人×疏散宽度指标。

商业疏散宽度计算公式为:

W=A×B×D×E(m)

其中:

W为疏散计算宽度(m);

A为营业厅建筑面积(m2);

B为营业厅折算系数,地上取值0.5~0.7,地下取值0.7;

D为营业厅内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地下二层取0.8,地下一层、地上一二层取0.85,地上三层0.77,地上四层及以上0.6;

E为每百人疏散净宽度(m/百人),地下层取0.75或1.0,地上一二层取0.65,地上三层取0.75,地上四层及以上取1.0。

该项目为城市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在进行安全出口宽度计算中,若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人员密度指标(1.35m2/人,推车选购1.70m2/人),计算出的结果远高于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验取值。通常为满足计算结果需要,于是对《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营业厅面积的理解上就出现了偏差。对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注释中已明确指出:“营业厅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建筑面积内。

以上A、B、E值明确后,要想做到设计的合理、准确,只需明确D值的取值。现行国家规范没有区分商场尤其是各类专业商场和综合商场之间的人流密度差异,而实际上商场的业态不同,人流密度有很大差异,设计不合理就会造成浪费或不满足疏散宽度要求。为避免此矛盾,一些省市针对大型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中对商业建筑的各种业态情况已有具体体现,建议相关部门是否可根据各地区发展的情况出台相应的规定,正确引导设计,以免发生歧义。

2.5 商场内的通道宽度

通常人们通过疏散走道到达疏散楼梯间或安全出口,而在商业营业厅内,人员是通过通道进行疏散的,这里的通道是指营业厅内由货架或柜台布置分隔出的人行走道,不同于公共走道,它缺少防火防烟的保护,加之货架、柜台之间的火灾蔓延,烟气扩散等不利因素,会大大增加了疏散时间。通道宽度过宽会减少营业面积,过窄又会影响使用和安全疏散。虽然商业营业厅中的通道宽度在《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已有规定,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商业业态不同,造成一定的矛盾。近几年,一些地方已经制定了相应标准。随着此类综合体的不断增多,建议尽快制定相应标准,列出各种营业厅布局方式及通道设置情况,作出具体的通道最小净宽度规定。

2.6 疏散距离的确定

疏散距离是保证人员安全到达安全区域的主要途径,它主要是指房间内最远一点到门口、门口到疏散楼梯口、楼梯口到室外地面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所规定的疏散距离,是设计时控制的疏散距离。而装修时由于布置货架形式不同,造成营业厅等大空间的行走距离过长,对此规范无明确数据要求。因营业厅货柜或货架对人员疏散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标准。

2.7 加强诱导疏散设计和消防设施

(1)为便于在夜间和烟气很大的情况下紧急疏散,在营业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间内加强诱导疏散设计,即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对于地下商业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还应设置自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2)防排烟设计。烟气是火灾中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准确合理的防排烟设计对保障人员安全疏散显的尤为重要。

(3)防火门的设置。正确选用防火门,可保持建筑防火分隔完整性,又可保证人员疏散的安全性。

(4)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两个系统共同作用可延缓火灾的蔓延,为人员安全撤离火灾区域提供宝贵时间。

3 结语

总而言之,城市商业综合体建筑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防火重要性与防火设计复杂性。一般建筑相比,防火设计差异大、难度也高。因此,在防火设计时,应该结合此类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出发,科学合理的进行防火分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设计,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防火设计要求,降低火灾的影响,保证建筑与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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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不仅要满足规范要求,还要兼顾到建筑的功能和美观等要求。针对给排水系统常见的问题,需要切实的进行改革和优化,保证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保证给排水施工的质量,确保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满足舒适和安全的要求。

一、高层建筑给排水的基本特征

1、使用给排水设备人数较多,而且瞬时给水量与排水流量都比较大,一旦发生了停水与排水故障必然会影响到众多人,因此其给排水必须要有安全可靠水源,经济合理的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管道具有合理的通气问题,确保安全、可靠的供水。

2、因高层建筑高度达、层数多,因此给排水需要较大静水压力,要确保管道与配件不被破坏,就需要对给排水实施合理竖向分区,加装降压设备及中间与屋顶的水箱,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3、高层建筑功能比较复杂,失火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旦失火其蔓延较快,疏散人员以及扑救都比较困难。因此就必须要设计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排水系统,进而来满足各种消防要求,并且所设计消防给水要立足自救,才能够确保及时将火灾扑灭,避免出现重大事故。

4、高层建筑要求较高的防震、放噪声等,可是室内的管道以及各种设备管线长、种类繁多以及震源与噪声源都比较多,因此就要考虑到管道防噪声、防震、防沉降等各种措施,确保管道不会漏水,不会对建筑结构以及装饰造成损坏。

5、因高层建筑中给排水、空调、消防及电气等各类管道都比较多,因此就要做好综合布线,确保各类管线综合较差,方便日后维修。

6、高层建筑的给排水设计标准较高,管道以及卫生洁具材料较多,施工的难度也较大,因此具备较高的施工要求。

二、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的常见问题

1、高层建筑给水设计中的水系统压力问题

高层建筑给水设计系统比较复杂,其系统根据竖向分区来区分可以分为两个供水系统,分别是低区供水和高区供水。供水方式可以选为前者采用的是带气罐的变频供水方式;后者采用的基本上是屋顶水箱供水系统。高层建筑有着较高的楼层,高度较大,难以做到高区供水和低区供水的平衡。一般来说,最不利于供水点设置的是整个高层建筑供水系统中的最顶点,在该处系统供水净水的压力相对于其他点来说比较低,但是,由于建筑结构问题和建筑成本的问题考虑,一般高区水箱设置也不够高,因而造成高区供水系统最不利供水点过低的压力,供水点的静水压力都不能够达到0.1MPa以上,如使用延时自闭冲洗阀则容易造成无法关闭或者无法开启的问题。

2、高层建筑排水设计中的卫生间异味问题

高层建筑由于楼层多,高度大,如果排水设计不合理很容易出现卫生间异味问题。高层建筑卫生间异味问题基本上是来自于下水管管道的异味。由于高层建筑排水系统中的下水管道,常常是与通气管道相连接在一起的,因而,下水管道中的异味可以通过与之相连接的通气管道排走。但是,卫生间的下水管道如果不能够科学合理的设置,与通气管连接不合理,通气管质量问题,都会造成异味泄露,从而使卫生间出现异味问题。

3、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中的雨水管道连接问题

高层建筑的结构比较复杂,工程量也比较大,一般而言高层建筑会有裙楼或者其他一些结构的多层建筑相连接的构造,在设置雨水管道过程中,一些设计人员或者施工人员为了方便省时,往往会简单的把裙楼等多层建筑内部雨水管道与主体高层建筑的内部设置的雨水管道相连接,甚至将高层建筑空调的给排水系统排水道也与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雨水管道相连接,这样复杂的雨水管道设置,在平时使用过程中也许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而且好像也能够节省一定的投资和成本,但是如果大雨或者暴雨来临,需要排水量超过平时几倍时,就会导致与高层建筑雨水管道相连接的多层建筑的雨水管道和空调系统的排水管道不仅不能够实现排水的功能,反而会降低空气质量。总之,雨水管道相连接对于暴雨等特殊天气的排水是非常不利的。

4、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中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材选用不当

高层建筑的给排水系统需要承担的给排水工作比较大,如果给排水系统水管的选材不当很容易造成排水不畅,水管爆裂等问题。常见的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材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正确的认识到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材的特殊性,仍旧选用非常普通的UPVC排水管,这种规格的排水管是不能够满足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管要求的。按照GB50015—2003第4.9.26条规定:“重力流排水系统高层建筑雨水排水管材宜采用承压塑料管、金属管。”普通的UPVC排水管承压能力比较小,不适宜在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中应用,而比较适合用于多层建筑中的给排水系统。《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5.3.1条要求,“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如果在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中采用普通的UPCV排水管,则难以顺利的完成灌水试验,因为当施工过程中的灌水达到一定的高度,水就很容易从雨水管伸缩节处渗透出来,根本就不能够达到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常见问题的对策

1、水系统压力的解决措施

解决高层建筑给水系统压力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解决办法:

1.1在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的阶段必须严格的根据高层建筑的高度,功能,以及设计规范等来规范高层建筑给水系统设计,科学合理的区分高区供水和低区供水,避免盲目的、简单的把高层建筑的供水系统划分为二,如果建筑工程的高度比较高时可以适当的将给水设计系统划分为三个供水区,以保证满足给水系统的使用和安全问题。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分区的适宜压力一般可为:住宅、旅馆、医院:0.3~0.35MPa;办公楼、商业楼:0.35~0.45MPa。

1.2在高层建筑给水使用阶段水压力问题方面,如果分区后由于使用原因压力过高就会造成卫生器具出水流过高,便不利于给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因此可在原加压设备及运行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在各入户配水横管处增设可调压式减压阀来控制配水支管入口处达到卫生器具最佳使用压力0.2~0.3MPa,来尽可能的防止高压出流。高位水箱供水系统的最高二层存在压力不满足卫生器具最低压力的要求。解决方法:可在高位水箱出水口设置小型稳压泵控制出口压力,其他楼层则由高位水箱直接供水,从而保证了最不利点的水压使用要求。

2、卫生间异味问题的解决措施

解决高层建筑排水设计中卫生间出现异味的问题,首先需要把好材料质量关,也就是要选择良好的下水管道设备,建筑通气、通风设备,保证下水管道、通气管道和通风管道的质量。关键还是要设计好下水管道,科学合理的布局下水管道,解决下水管道的问题。任何先水管道只要与卫生器具相连接,如果这些卫生器具自身缺乏存水弯的,在下水管道进行施工时一定要合理的设置存水弯。

3、雨水管道连接问题的解决措施

针对高层建筑雨水管道之间相互联系,不利于暴雨和排水量大的时候的需要问题,在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过程中,需要切实将高层建筑的雨水管道与裙楼等多层建筑的雨水管道相互独立开来,将高层建筑与空调系统的排水管道分离开来,不能够连接设置。另外,在高层建筑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不能够贪图便利和节约成本,要实现高层建筑雨水管道、裙楼等多层建筑雨水管道、空调系统排水管道相对独立。

4、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材选用不当问题的解决措施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切实的根据建筑的高度、建筑的功能、结合相关的给排水设计规范选择合适的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排水材料,保证材料的实用性和可靠性。由于普通的UPCV排水管承受不了排水满管时的水压,因而,根据规范的推荐,在选择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时比较适宜采用承压塑料管、钢复合管以及金属管等材料,这些管取代普通UPVC排水管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灌水试验中出现的渗水问题。

结束语

要使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投入使用后能够安全、稳妥、有效的运行,我们要不断优化设计体系,改善传统设计中不合理之处,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进而完善建筑功能。此外,设计者还应当不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开发新型高效的排水系统。为了更好的完善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体系,我们需要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并用创新的思维和全局的眼光去发现不足,进一步探索。

篇8

Abstract:This article will through the design of the main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cost of a comparative analysis, study design stage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is the main direction and measures.

Key words:Real estate project;Design results;Construction cost;Influence;Control

中图分类号:F235.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房地产项目的建造成本包括前期费用、主体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其它开发费用,是开发成本中除了土地成本以外最大的成本项。在房地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加强对建造成本的控制已成为大多数开发商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当今的建筑市场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工程的承包单价行情已较透明、合理,但不同工程的单位造价水平却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施工图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其含量水平的差异。

一、设计规范要求差异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现行的建筑、结构、消防、人防等专业设计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对不同类型和层数的住宅建筑的设计要求存在较大的差异,直接影响施工图设计成果,进而影响工程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消防及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主要差异

通过对《住宅设计规范》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对住宅设计相关条款规定的比较分析,得出建筑及消防设计对成本影响比较敏感的规范规定如下表1:

可见,随着建筑总层数的增加,其疏散楼梯与电梯、消防车道,以及消防的供电、供水灭火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配置要求相应提高,必然导致工程造价的提高。尤其是十层及十九层分别比与其少一层建筑的消防等级提高一级,在消防设计规定方面存在明显的本质差异,是成本突变的重要分界线。

2、人防地下室配置要求的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的规定,全国各城市均要求城市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的民用建筑,应按其地上底层建筑面积修建人防地下室,而九层以下或基础埋置深度不足三米的民用建筑,则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人防地下室。《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对各专业的设计要求均明显高于普通地下室,尤其是对地下室围护结构刚度、埋置深度及人防口部等均有严格的设防要求,导致其造价比全埋普通地下室提高约20%~30%。

3、结构设计规范要求的主要差异

通过对《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规范的研究分析,结构设计对造价影响比较敏感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不同结构型式的合理适用范围

各种建筑结构型式具有不同的适用高度,砌体结构仅适用于多层建筑,在不同抗震设防区的高度设计限值不同,如6度抗震设防区最高为8层(24m);高层建筑在不同的结构型式下有相应的建筑高度及高宽比的控制要求(见表2)。根据工程实践,工程造价由小到大一般依次为:砌体结构、矩形柱框架、异形柱框架、框架短肢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剪力墙、框架核心筒伸臂结构,相邻结构型式的造价有时会颠倒,应依具体设计而定。

(2)超限及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对造价的影响

对超限及复杂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要求采取如下对应的加强措施,将相应提高钢筋、砼的用量或强度等级,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

当建筑长度超过规范规定时,应采用构造加强措施以解决温度应力;超限结构需提高设防等级、加强构造措施;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包括平面及竖向中的单向或多向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凹凸不规则或楼板局部不连续、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等,应按要求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和内力调整,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由于使用功能或造型需要采取不同楼盖形式,受其结构自重、跨度及构造要求影响,会导致钢筋、砼含量变化影响造价。

带转换层高层建筑结构:在混凝土强度、框支梁柱构造及抗震等级、转换层楼板、落地墙构造、转换层上下刚度比、转换构件地震力放大等方面均须采取加强措施,例如,薄弱层的地震剪力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特一、一、二级转换构件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内力应分别乘以1.8、1.5、1.25的增大系数等等。

带加强层高层建筑结构:对加强层楼板及上下层柱构造、加强层及其相邻层的框架柱和核心筒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采用)均应采取加强措施,且加强层的数量对造价影响较大。

错层、连体、多塔楼结构:对错层处框架柱及剪力墙、连接体及相邻构件、多塔楼底盘屋面楼板及与塔楼墙柱的构造及抗震等级(提高一级采用)均应采取加强措施。

4、不同层数建筑的综合造价基本变化规律

综合建筑、结构、消防、民防等专业的设计要求,不同层数段之间,因某一项或多项设计规范要求的差异而使造价存在比较明显的变化,而同一层数段内,层数的变化对造价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敏感,有的随层数的增加造价反而递减。根据类似工程的造价数据,在基础类型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按造价相近的层数进行分段,可以得出工程造价由低到高的基本变化规律为:4~6层、1~3层、7~9层、10~11层、12~18层、19层~总高度80米、总高度80~120米、总高度120米以上建筑。相邻两种类型的造价有时会颠倒,应依具体情况而定。

二、设计质量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分析

影响工程造价的设计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不够优化引起的造价增加。当各专业的具体设计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的情况下,未进行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论证比选,导致设计不够优化,尤其是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局限或保守,各专业设计计算参数取值保守、富余量偏大,造成设计浪费引起的造价增加。

2、各专业设计之间配合失调以及出图审核不严格,施工图存在错漏碰缺、设计不明确或不够详细,导致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造成造价增加。

3、设计采用的建筑安装材料或设备,与项目的产品定位要求不匹配,选材档次标准偏高引起的造价增加。

三、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的主要方向与措施

房地产产品是经过产品定位以及各阶段的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施工图转化为工程实物,后一阶段的工作是在前一阶段成果的影响和指导下进行的,根据实践工作经验,项目开发各阶段工作对建造成本影响的可能性程度为:方案设计70%-90%,初步设计50%-70%,施工图设计20%-50%,施工阶段仅为20%左右。由此可见,对建造成本的影响能力随着设计的深化将逐渐减弱,越朝设计前端延伸对控制效果越有利,设计各阶段应重点从以下方向采取对应措施加强建造成本控制:

1、树立全过程控制成本理念,重在设计单位综合实力选择。

设计费在建造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但所形成的设计图的质量好坏对建造成本的影响却远远大于设计收费,合理的设计费用是保证设计质量与进度的前提。设计阶段要树立全过程控制成本理念,注意克服单纯靠降设计低费控制成本的狭隘成本观,而应把重点放在对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的评估,提高设计费投入的性价比,以确保设计质量控制成本。

2、确保项目产品的准确定位是前提

产品定位报告是指导设计和工程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是项目开发工作的龙头,对项目的建造成本和经营效果起关键性作用,通过准确的产品定位挖掘项目的开发价值,创造效益最大化的产品,提高成本投入的性价比,使项目的建造成本从源头上得到控制,是成本控制的关键。

3、明确设计任务,并将限额设计作为一项重要的控制内容。

限额设计指标应作为选择设计单位和确定设计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应将产品定位、设计内容及成本控制要求以设计任务书的形式明确地告知设计单位,在设计合同中约定相应的限额设计激励奖惩条款,通过经济杠杆调动设计单位主动优化设计、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共同促成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限额设计指标一般以单方的钢筋、砼含量及单方综合造价控制指标为主。

4、善打设计规范球,用足规范限值合理优化成本

(1)总平规划在满足规划指标前提下,用足设计规范上限,通过不同建筑层数的合理优化搭配,将有利于项目成本的整体控制。当建筑平均层数处于多层与高层建筑的临界值时,尽可能多布置多层建筑,而当必须设计高层时,则尽可能提高层数降低建筑密度,将有利于减少人防配置面积节约造价。当建筑层数达到某一层数段时,应注意建筑与消防及结构设计的关联关系,建筑层数尽可能用足规范上限,将有利于降低建筑的单位综合造价。

(2)项目的建筑造型、风格等应切合实际,过度追求个性化的建筑造型、使用空间、华而不实的复杂装饰构造,或与其建筑高度不匹配的结构体系,必将导致建筑成本的增加甚至浪费。根据具体建筑高度,通过优化设计选择合适的建筑平面、使用空间、立面造型,以及合理且规则的结构体系,是对设计的经济合理性的宏观控制,对降低工程造价具有重大意义。

(3)、加强设计优化与过程监控。

针对一些影响成本比较大的设计环节,如地耐力、结构荷载及计算参数取值、基础型式、结构型式、配电方案选择等,在设计过程中应从成本角度进行比较、论证,确定最优化方案。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适度留有余量的同时,尽量用足规范的极限,注意防止由于设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或经验局限、惯性思维、保守设计,造成的成本浪费。

5、加强施工图评审,使不合理的成本在施工前得到有效控制。

应从技术与成本合理性两方面加强对施工图的评审,对仍有成本挖掘潜力的设计,应及时进行设计优化,对设计存在的错漏碰缺问题或不合理处应及时修改,避免施工中甚至施工后再行设计变更增加造价。

篇9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正文:

下面介绍一下建筑电气的基本知识,并列举一些常见及疑难问题解析:

1、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混凝土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框支结构等)、钢结构、木结构、膜结构等结构形式与电气管线的敷设直接相关。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常见基础形式:筏形基础、箱形基础、桩基础。

多层建筑一般采用独立柱基、条形基础、墩基础基础形式与防雷、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直接相关。

多层建筑防火分为一、二、三、四级 一类高层为一级、二类高层不低于二级、裙房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地下室为一级。

2、I类灯具: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要附加安全措施,即把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PE线。

II类灯具:依靠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证安全,不需要连接PE线。

III类灯具:采用安全超低压SELV供电,电压不超过50V,经隔离变压器供电,二次侧导线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允许连接PE线。

3、IP2X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IP3X能防止直径大于2.5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IP4X能防止直径大于1.0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4、疏散照明不小于30min,避难层备用照明不小于60min,消防工作区域备用照明不小于180min。

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应急照明箱体应有明显标志并作防火处理。

5、应急照明线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的铜芯绝缘线缆。

6、仅对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危险环境采取防闪电感应措施。

7、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RCD:手持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室外工作场所的用电设备;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家用电器回路或插座回路;由TT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医疗电气设备,急救和手术用电设备的RCD作用于报警。

IT不引出中性线,三相三线制 不接地或经高电阻接地。

TT引出中性线,三相四线制 均接地。

TN-C引出中心线,三相四线制 TN-S三相五线制 TN-C-S(变压器)三相四线变为(配电柜)三相五线。

在配电回路或支线上设置的RCD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在供电干线或电源线路上设置的RCD动作电流不大于50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5S。

8、在变压器低压侧装一组SPD,当安装位置距离变压器沿线长度不大于10m时,可装在低压主进线断路器负载侧的母线上,SPD支线上应设置短路保护电器,与主进断路器之间应有选择性。

在向重要设备供电的设备末端配电箱的各相母线上应设SPD;上述重要设备指:重要的计算机、监控设备、电话交换设备、网络设备、UPS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梯的集中控制装置、集中空调系统的中央控制设备,一级对人身安全要求较高的或贵重的电气设备等。

由室外引入或由室内引至室外的电力线路、信号线路、控制线路、信息线路等在其入口的配电箱、控制箱、前端箱等的引入处应装设SPD。

一级或二级SPD要分别设置4P-50A或4P-20A、2P-10A的熔断器。

9、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10、当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应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设置强制点亮的信号线。

住宅公共部分应采用高效灯源(T8直径26、T5直径16细管日光灯、环形管节能灯、U型管紧凑型节能灯)、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声控、光控、定时、延时开关等)。

采取电梯智能控制、变频水泵风机。

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米(单相配电)或4500平米(三相配电)时,RCD选300mA。

凡带消防用电设备的回路应设报警式漏电保护装置,照明总进线处的漏电断路器的事故报警除在配电柜显示外,还应送至值班室,值班室设声光报警。

11、对医疗、体育、剧场、人防工程等特殊建筑,其相应的设计规范未列入,有关的技术措施及要求亦未在说明及图纸中体现。

评析:不少电气设计,把医疗、体育、博览、剧场、人防工程等特殊建筑,几乎视同普通办公建筑对待,其相应的特殊设计规范未列入,有关的技术措施及要求亦未在说明及图纸中体现出来,使设计显得针对性不强、技术含量不高。

对于医疗建筑,应将《建筑物电气装置- 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医疗场所》(GB16895.24-2005) 及《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修编报审中)中的重要技术措施及要求,在设计说明及图纸中全面、准确地体现出来。

如医疗场所的应急电源,对于要求t ≤0.5s(t 为自动恢复供电时间)的手术室照明和重要医疗设备等,采用静止型UPS 作为应急安全电源,并与发电机组配合使用。对于要求0.5s

在1 类、2 类医疗场所,当任一导体的电压下降幅度超过供电标称电压的 10%,应急电源应自动启动。

对手术室、急救室、重症监护部(ICU)、心脏监护部(CCU)、心血管造影室等1 类、2 类医疗场所的重要医用设备,采用由电源隔离变压器和绝缘监视设备组成的IT 不接地系统供电,当第一次接地时,发出声光预报警信号。

对于体育建筑、剧场建筑,应分别将《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中的重要技术措施及要求,在设计说明及图纸中全面、准确地体现出来。

对人防工程设计,不能遗漏《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中的重要技术措施及要求。

对住宅建筑设计,除了要遵从《住宅设计规范》。

(2003 年版),还必须严格遵从全文强制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2、对各级负荷容量未予交待。

评析:说明中只明确了负荷的分级,未明确一、二、三各级负荷的容量,这是不完整的。因为一、二级负荷的容量与备供电源的供电容量有关,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的容量又与自备发电机组、集中应急电源装置EPS 或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的容量选择有关,所以设计说明要明确各级负荷的容量。

还有的说明表述“本工程用电负荷总体为一级(二级)”,这种说法不妥,应分别交待一、二、三各级负荷对应的用电设备名称与容量。

13: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的脱扣器保护功能设置不当、开关联锁关系交待不清。

评析: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的脱扣器保护功能设置不当、开关联锁关系不清,是设计常见问题。

很多设计要求“所有低压断路器均设置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三段保护”,这是不合理的。

正确的做法应是区别对待,对低压主进、联络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保护脱扣器(不设短路瞬时功能,以保证前后级开关之间的选择性,减少故障面);对其他低压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不设短路短延时,以实现短路瞬时切断);部分回路设分励或失压脱扣器,这些回路既可以在自动互投时卸载部分负荷,防止变压器过载,又可以在火灾时,切断火灾场所相关非消防设备电源。

为确保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开关联锁关系应做如下明确交待:当低压系统为单母线分段运行时,联络开关设自投自复/ 自投不自复/ 手动转换开关。自投时应自动断开非保证负荷,以保证变压器正常工作。低压主进开关与联络开关之间设电气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合其中的两个开关。

14、“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 时,需增加一根PE 线”的技术要求有误

评析:提出“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 时,需增加一根PE 线”的要求,这是设计极易犯的错误。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2.3.1 亦有此规定。

根据国家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灯具按防触电保护分类,分为Ⅰ、Ⅱ、Ⅲ类。

其中Ⅰ类灯具: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有附加安全措施,即应把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线;Ⅱ类灯具:依靠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证安全,不需要连接PE 线;Ⅲ类灯具:采用安全超低压SELV 供电,电压不超过50V,经隔离变压器供电,二次侧导线和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允许连接PE 线,以避免一次侧故障时的接触电压通过PE 线导入二次侧(注:0 类灯具仅有基本绝缘、不连接PE 线,已被取消)。

绝大多数照明配电系统采用接地故障保护,因此,不论灯具距地面高度多少,应采用Ⅰ类灯具、连接线接地,以实现间接接触防护(灯具距地面高度主要涉及直接接触防护,如低于伸臂距离2.4m,则灯具还应采取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因此,“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 时,需增加一根线”的技术要求有误,应当改为“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连接PE 线接地”。

15、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选用不当

评析:当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贴邻安装时,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应当改选为或IP40。

根据《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第4.1.3 条“具有符合IP3X 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

对具有符合IP3X 防护等级且断路器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在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不仅可减少占地面积,也有利于高压深入负荷中心。

根据《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4208-84)规定,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IP3X 能防止直径大于2.5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能防止直径大于1.0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配电室面积允许,最好不要将变压器与开关柜贴邻布置,而间隔0.8m ??1.0m 的距离以利于变压器的散热(此时变压器外壳等级可为IP20),若贴邻布置(IP30 或IP40 外壳),则不利于变压器散热,影响其供电容量的发挥。

16、照明系统的各项指标说明不详尽

评析:多层和高层公共建筑的应急照明系统很重要,各项指标说明要详尽。设计说明常见问题是:

未明确交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照度要求,光源选择、电源选择,应急供电容量、连续供电时间,灯具及其控制要求等,而这些均涉及强制性规范条文。

应明确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其照度要求。如:

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弱电机房等场所设置备用应急照明,其照度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100% 照度(多层建筑的配电室应急照明易疏漏)。

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大面积公共场所等处设置疏散指示灯及安全出口标志灯。在疏散走道、楼梯间、电梯前室、门厅、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且楼梯间不应低于5.0lx。

在观众厅、休息厅、餐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备用应急照明,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的10%,且不小于1.0lx(大面积装修场所照明设计时,须考虑10~15% 的应急照明容量)。

还应明确交待应急照明选用的光源及电源。如:

光源采用可瞬时点亮的卤钨灯或快启节能灯;应急电源自带蓄电池或采用集中应急电源装置EPS 供电。

应交待应急照明灯的总用电负荷、连续供电时间( 不小于30min,避难层不小于60min),或EPS 的供电总容量、连续供电时间(这些与EPS 的造价直接相关)。

尚应明确应急照明的控制要求,如平时采用就地控制,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自动控制强制点亮全部应急照明灯(含疏散指示灯、出口标志灯),还需交待:

应急照明灯具应设玻璃或其它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应急照明箱体应有明显标志并做防火处理。

顺便说明一下,有些设计对有关场所和部位的一般照明的照度标准值,未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第5 章的规定设计定值,却按老规范给出“低- 中- 高”的范围值,应予更正,即要确定照度设计定值,并给出一般照明的功率密度LPD 设计值(强制性规范条文),以体现照明节能要求。

17、照明及消防线路的耐压等级、敷设要求不明

评析:不少设计将应急照明线路的耐压等级视同一般照明线路的耐压等级,定为500V,这是不对的。由于应急照明至关重要,火灾时其供电线路仍在工作,所以要明确要求:“应急照明线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 的铜芯绝缘线缆。”

另外,对应急照明及消防线路的敷设方式,要明确要求:“应急照明及消防线路穿管暗敷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当明敷时,应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并涂防火涂料保护。电气竖井内孔洞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要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桥架穿过防烟分区、防火分区、楼层时应在安装完毕后用防火材料封堵。”这些技术措施所依据的相关规范如下: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4(8) 规定:“疏散照明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 的铜芯绝缘电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结束语:本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民用建筑工程电气设计的现状,对建筑工程电气设计中的要点、难点、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以方便设计人员对设计规范、规程的理解和应用,合理和优化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通过对上述知识的介绍,可以说明电气施工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如果电气工程施工出现了质量问题,会严重影响整体工程的使用效果。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小问题和细节。当然仅仅掌握文中提到的知识还不够,这就要求我们的电气工程师们要不断的提升个人的专业知识,以保证建筑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建筑物变配电设计过程中的线路及设备选择问题研究》李风升山东工业技术2013-11-15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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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高层住宅逐年的增多,尤其是高度超过50m的高层住宅上升幅度更快。本文对高层住宅给排水设计的要点进行分析。

1 消防设计

1.1 设备用房:设计参数确定后就可以确定设备用房的大小和位置,设备用房主要包括高位水箱间,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落地住宅的高位水箱为12m3 ,设有喷淋系统的住宅高位水箱为18m3 。需设稳压设备以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有喷淋泵的消防泵房的位置最好设在高位水箱正面投影附近,因为高位水箱和稳压系统的出水管要接到喷淋环管上,而湿式报警阀一般集中设置,所以喷淋环管只在泵房附近敷设。在附近设置可节省一段水平管道。由于消火栓环管布置方位相对广,不设喷淋系统的住宅泵房的位置相对灵活一些。

1.2 消防设计参数:根据建筑定性 确定消防设计参数,一般高层住宅包含三种情况:落地住宅,带商业网点的住宅,带车库的住宅。三种情况的设计参数见表1 。

落地住宅仅在设备用房设局部应用系统,局部应用系统的喷水强度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可通过当地消防部门协商解决,对带商业网点的住宅,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商业网点是否设喷淋系统需经当地消防部门认可。带车库的住宅应比较车库和住宅的消防用水量,选择水量大的作为设计参数。表1 仅列出住宅的设计参数。

1.3 消火栓系统分区: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MPa ,当大于1.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出水压力大于0.50MPa 时,应采取减压措施。按规范要求住宅可供25层(按3m层高计算)按消火栓出口压力要求可供8 层,其余都要减压,因此消火栓分区除了满足规范要求还要考虑减压消火栓的数量。如果确定了分区,分区位置应保证使减压消火栓设置的最少。

2 给水系统

2.1 水源:应充分利用市政管道的压力,能直接供给的都应直接供给。压力不够的可采用二次加压。

2.2 分区:普通高层住宅的给水分区除了要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外,还应综合考虑普通住宅具体情况。如果分区太多,管井太大公用面积太大,另外管井的大小还受建筑户型的影响。分区太少对供水安全和环境产生影响,比如压力过高容易引起渗漏,噪音。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8.2.4条规定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通常此压力能满足6层住宅的供水。文中以30层住宅为例说明给水分区常用的两种形式。图1采用变频供水设备分区,即每个分区都单独采用供水设备,在每个分区内超过6层设减压阀。图2采用减压阀分区,即高中区采用一套变频供水设备,用减压阀将高中区分开。第一种供水方式安全可靠,第二种方式节省一套供水设备节省一次性投资。供水方式的选择应按照具体工程情况确定。

3 排水系统

3.1 通气管的设计。建筑标准要求较高的多层住宅和公共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的生活污水立管宜设专用通气立管。对于普通高层住宅卫生间面积、空间都比较小,建设单位一般要求不设通气立管。

3.2 排水立管与横管连接。排水立管仅设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

对于19层以下的普通高层住宅一层单排就可以满足设计要求;对于20层以上的落地住宅一层单排,立管底部或与立管底部相连的横干管管径放大一号;带2 层商业网点的住宅应在方案期间就调整卫生间的排水立管,使其尽可能的沿剪力墙敷设,这样排水立管就能直接落到地面以下,不需放大管径直接排出。带一层商业网点(层高小于6m) 的住宅,商业网点单排,立管底部或与立管底部相连的横干管管径放大一号;带车库的住宅同商业网点的设计。

3.3 附件和管材。排水附件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在寒冷地区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①通气管高出屋面不得小于0.30且不能小于最小积雪厚度;②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的地区,应在室内平顶或吊顶以下0.30m处将管径放大一级; ③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的地区,立管尚应在最高层离室内顶棚0.5m处设检查口(除霜口) 。管材:排水立管管材需用规范要求的管材即可,对于超过20层的高层住宅排水横干管最好选用离心铸铁管,以保证管道的强度。

参考文献

[1]GB50015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S] .

篇11

Abstract: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s in a certain area of land, has no impact on the quality of the community and cubage rate limit and the environment conditions, must be of utmost planning out the area of the house for sale, in order to meet the demand of profit maximization.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our country civil residence layer, the division of the standard is analyzed and the fabrication cost make discussion on villa, multilayer, top of the four types the fabrication cost and characteristics, and for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 provides guidance to the practical district planning decision thought.

[key words] residential; Layer; Multi-layer; Project cost; Scheme decision-making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住宅层数在开发方案设计中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首先我们来对建筑规范中对建筑物的层数的划分标准,如表1所示:

表1民用住宅层数划分标准

一、低层住宅的特点与工程造价分析

低层住宅在民用住宅层数划分标准是指1~3层住宅。低层住宅多建于小城市和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它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高级别墅。低层住宅由于其高度低,尤其适合于老年人、儿童和身体障碍者使用;生活空间开放性强,有利于邻里之间的交往。其缺点是居住密度低,土地利用不经济。因此其容积率较低,综合开发面积较少。

因此,开发商在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一般较少开发低层住宅,不过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开发商如果定位为高档别墅住宅的话,其开发住宅一般多为低层住宅。但其售价相对于多层和高层住宅要高很多。一般低层住宅的容积率与居住密度较低,多用于城市郊区和一些城市改造中对环境品质要求较高的区段。住宅商品化的初期,我国曾出现过建设别墅区的热潮,由于其过低的容积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有限土地资源的浪费。

二、多层住宅特点与工程造价分析

在民用建筑中,多层住宅具有建筑结构简单,占地面积少,可减少工程量,使用费用低,开发建设的综合费用相对低于其他形式的住宅降低单位造价,经济效果好。被大部分城市广泛采用。缺点是生活空间开放性差,不利于邻里之间交往;楼层相对较高,又不设电梯,给上下楼带来不便。将来发展趋势是多层住宅也设电梯。

根据经验,6层以内的住宅层数越多,造价越低,这是因为多层建筑在一定范围内层数增加,则房间内部和外部的设施费、供水供气管道、电力照明等费用随层数增加而降低,所以多层住宅以采用5~6层为好。

下表是多层建筑的单方造价和层数的关系表,根据表2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得出结论:多层住宅具有降低单位建安造价和经济效果较好的特点。因此开发商在开发方案的设计和评价中,应多考虑多层住宅的开发面积。

表2 多层与低层住宅层数与造价的关系表

目前我国多层住宅由于公摊面积少、后期物业管理费用低,深受很多购房者的喜爱。消费者也普遍认为多层住宅的供应量会逐年减少,这种预期也使多层住宅成为相对珍稀的住宅产品,所以目前卖得相当俏。在寸土寸金的地段,多层住宅虽然建筑成本较低,但分摊的土地成本要高,其占用的总成本并不会低于同地段的高层,所以多层住宅贵过小高层住宅将成为中心城区楼市的一种趋势。而在城市地段,因为土地成本较低,两者之间的价格差异则不会拉得太大。

三、高层住宅特点与工程造价分析

高层住宅是为了谋求土地的高度有效利用,提高容积率的手段而出现的建筑形态。据国外的一些资料测算,建筑层数由五层增加到九层可使居住面积密度提高35%。有利于节约了用地,也就大大降低了室外工程造价和改造用地的费用,从总的消耗来看,高层不一定比多层(或低层)费用高。据资料显示,就市政设施费用来说,高层就比低层节约。但作为高层建筑其相对于低、多层住宅的主要缺点体现在:单位造价高,平面使用系数低,施工周期长,能耗多,出房率低,分摊面积大,人口密度大,防火设施不完善,目前国内消防车最高达十四层,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面积少,因此在住宅建设中就应该尽量考虑节约土地,在有限的土地上尽可能增加建筑面积密度来解决居民住房紧张的问题,从而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住宅层数是影响小区建筑面积密度的重要因素,住宅层数越高,则密度越大,容积率越大,对开发商来说赚取的利润越高。

1、由表1可知,7~9层属于中高层类,此类住宅不设电梯使用不便,设了电梯又不能充分发挥电梯的效率,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建议,小区内不宜采用这种层数的住宅。因此,笔者认为开发商应尽量少开发此类住宅,应放弃此类设计。

2、在民用建筑中,多层建筑提高层数虽然可以降低工程造价,而高层建筑在我们规划设计中又不得不开发,因为考虑到小区容积率和节约城市用地和开发商利润的问题,高层建筑在小区开发中的设计就显得很有必要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面积少,特别在中心城区等人口高密度区和商业区,应该尽量考虑节约土地,在有限的土地上尽可能增加建筑面积密度来解决居民住房紧张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希望通过破坏环境和城市规划的限制来取得高额利润,因为他们认为兴建高层建筑建筑面积增大,利润就会越多。无可否认,增加层数可以节约土地,住宅层数是影响小区建筑面积密度的重要因素,住宅层数越高,则密度越大,容积率越大,但带来的环境却是环境的破坏和市政规划容积率的限制。

事实上,随着层数的增加,住宅之间的日照间距也相应增加,而且高层住宅一次性投资高,建设周期长,一般情况下高层比多层平均每户建筑投资要高70%~80%,对于投资商收回投资的风险加大,因为其建设周期长40%~50%,节约土地的效果也逐步下降。

表3 层数与投资利润的关系

我们通过统计资料表3,可以分析得到结论:层数应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例如在20层时,投资利润时相对于其他层数是最大的,所以开发商应结合市场需求、项目实际来决定建筑层数,不能一味增加建筑层数。此外高层住宅要设置电梯和加压水泵而且消防和人防要求都会相应的提高,导致总造价也会相应上升。

结语 商品住宅小区的开发和决策过程,是一个随时间推移,在市场因素不断发生变化的条件下,进行投资、开发的过程。其投资具有周期长、金额大、变现能力差、投资回收慢、收益高、易受政策影响等特点,这些决定了其投资决策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客观深入地对商品住宅小区开发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和科学决策,合理调节小区各功能与成本的关系,才能成功地避开风险,获得成功。

参考文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