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速发表网,咨询电话:400-838-9661

关于我们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期刊 科普 SCI期刊 投稿技巧 学术 出书

首页 > 优秀范文 >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8-29 09:19:09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

篇1

关键词:国有投资平台;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

一、基本建设会计的必要性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和再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有关工作,本文主要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论述重点。基本建设会计是应用于基本建设领域的一种专业会计,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为依据,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基本建设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的、完整的、系统的核算,提供全面的、真实的会计资料,并进行分析和监督。

二、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意义

第一,基本建设会计能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为了有计划的进行基本建设、合理运用基本建设资金,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建会计在基本建设经济管理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第二,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是否正确和规范,将直接影响政府决策和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基本建设会计是专门核算投资平台公司以财政基本建设拨款和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及其他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改建等项目的基本建设工程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基本建设会计要通过编制相关项目计划、建立合同档案、支付工程款项、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等各个环节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因此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决算的编制将影响政府的决策及财政预算。

二、国有投资平台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对基建项目建设及核算认识不足

部分会计人员对基建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不够熟悉,对基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存在凭借经验处理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不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核算,不认真审阅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立项批复、项目合同等现象,因此经常导致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分类与概算、立项的项目分类不相符,直接影响到竣工决算。加上单位领导或会计主管重视不够,监督和考核不严,使得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经常存在问题。

(二)施工程序不规范,竣工结算不合理

目前,部分建设单位迫于政治任务或者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认识不够或是没有认识,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基本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没有执行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致使造成“边设计、边勘探、边施工”的三边工程,以及超计划、超面积、超概算的三超项目。部分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范围获得批准的基建计划就开始设计和勘探;有的单位建设资金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实施计划便早已出台;有的单位的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就动工兴建;有的单位施工队伍包工头自行进行工程结算、收款,而不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支,统一核算;有些基本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不能定时与施工队伍核对往来账目;当然,工程发包层层转包的情况也很普片。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全,会计核算不规范

有的公司未设置基建帐套,还以企业会计准则设置科目进行核算,即使有的公司设置了基建帐套,但仍未按立项批复设置核算项目,造成日后会计查询、准确提供各项财务数据及竣工决算困难。会计核算中,主要存在不安项目归集工程投资、待摊投资不分项目工程结算后不及时对账并投资工程成本及不及时竣工决算等。

(四)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及项目核算有待加强

1、货币资金的核算和管理问题。有的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结算,而且不通过“银行存款”账,直接开出现金支票,不能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一些单位违规出借资金,大规模举债,形成结存大额的货币资金,同时又要承担借款利息,导致建设成本增加。

2、多头挂账问题。对各施工单位的债权债务多头挂账,因没有及时核对已办理结算的工程款,而出现重复付款。

3、财务公开问题。有的基建会计由单位某一部门的会计兼任,业务不熟练,给基建帐目公开造成了困难;有的基建帐目没有单立,和单位的其他帐目混在一起,无法据实公开;个别单位领导或单位基建的具体负责人在基建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特意不公开基建帐目;个别单位即使公开了帐目,也没有明细帐,失去了帐目公开的目的。

4、福利发放的问题。建设单位人员来源构成较复杂。工资福利发放,有的由主管部门或其二级单位发放,有的是暂时借用有关单位人员按年进行结算返还,这样容易导致实际报销中少数人员有重复发放考勤奖、电话补贴、过节费等现象,增加了工程成本。

5、工程科目设置不安立项批复设置,导致工程项目投资核算不清晰,造成竣工决算工作繁重。

6、竣工决算问题。有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不及时或者不进行竣工决算,因此造成工程成本无法核定,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结算,账面工程成本及基建拨款无限增加,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将市政基建项目转入“固定资产”。

(五)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由于建设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的缺失,导致会计监管无章可循。一些基建单位在思想上不重视财务管理,只注重完成任务,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控,致使基本建设许多财务行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内部审计部门往往重视基本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但由于担心严格的审计会影响以后建设项目的拨款,因此,对基本建设的财务审计并不重视,缺乏对地方财政拨款、合作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等建设资金的去向以及效益的审计监督,给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创造了机会。

三、规范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在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多年审计工作的经验,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加强基建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

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基建会计核算的全面与否、准确与否。因此,单位要严格要求,加强考核,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1)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2)提高基建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会计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基建法规,学习先进的财务管理方法和财务处理方式,尤其是基本建设项目方面的相关会计制度和规定。如《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等等。同时,要结合单位实际、各工程项目实际,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以达到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效果,让基建会计人员不仅熟悉,而且能够运用相关法规政策。

(二)规范基建程序,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1、规范基建活动的行为

为了避免基建活动无章、无规开展,必须确保基建活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和签约单位设立的“项目经理部”或者工程转包者发生经济上的往来;此外,计划外的基建项目应顶住领导压力,不予付款。

2、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因此,要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给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等。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三)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规范会计核算,首先要求基建单位财会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单位会计核算实际,设置完整规范的会计科目。然后还要关注项目的合法性,要把最后批准确认的基建投资计划作为基建财务筹集资金、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的依据;如果项目不合法,则应停止支用基建款项,等办理合规合法手续后才可以支付基建款项。

所有基建经济活动都要有文件及合同,合同条文应是合法的,会计部门应留有所有订立的合同的备份,以便付款时监督确认,严格控制付款关口,以避免出现基建支出违规的现象。此外,基建单位会计人员应及时清对与各单位的往来账,定时向往来单位会计部门进行往来账对账,保证所有预付款项均由签约单位进行管理。会计人员每半年或一年与施工方核对往来款项,并加盖双方财务章加以确认,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四)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健全资金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大多属于分包或转包工程,涉及分包、转包的施工企业少则1、2家,多则3、4家,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如果不理清与施工企业或分包商的关系,难免会造成付款失误等问题,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基建会计部门应制订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核算具体流程,规定资金支付的统一办法和程序。支付款项时,必须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的付款手续,并要有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最后由财务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付款。

要完善基本建设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原则,全面清晰地了解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支付情况;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存款和贷款数额,对未达账款项进行核实,若有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处理;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杜绝资金拆借行为,向金融机构贷款要“统借统还”。

(五)搞好基建审计及内控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后,会计人员应做交付使用资产入账处理,并将该项目封口不再发生费用,及时送交相关审核部门予以审计。基建会计应定期把项目资金的支付情况汇成表格交于单位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经常对建设项目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审计部门联手,深入到基建的每个环节,对基建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要定期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等资料,对于与工程投资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在项目成本中列支,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总之,基本建设会计在项目工程的运作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建会计核算做到科学规范,不仅有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而且能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国有投资建设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完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认真宣传基建会计核算的法规,提高基建会计人员的素质;规范基建程序,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搞好基建审计工作。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将越来越科学规范,基建会计核算质量将进一步提高,单位的各项基本建设投资效益将逐步实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http:///

[2]阮玉东.浅谈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商业,2009

[3]吴桂祥.关于国企基建财务管理的几点体会.集团经济研究,2007(13)

篇2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账户设置、项目直接成本核算和项目间接费用核算三个方面,属于建设项目中的重点部分。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应该遵循预先设定的目标原则,由此才能保障核算方案设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核算风险,同时为基本建设项目提供财务指标和决策,约束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投入[1]。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参与了财务管理的问题,与经济项目存在直接的关系,目前,水利项目中的会计核算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点,成为会计核算发展的关键,依照会计核算在项目中的表现,加强会计核算的建设力度。

二、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的问题

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缺乏成熟性的表现,制约了项目核算的准确性,再加上会计核算特性的影响,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造成影响。例举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的问题,如下:

1.核算观念落后

会计核算的观念直接影响了其在项目中的核算行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受到行政核算的干扰,引发连贯性的问题。不符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需要,无法实行有效的核算,更重要的是不适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所处的经济体制环境,降低会计核算的水平。

2.核算不能满足实际应用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应适应建设项目资金运动的特点,满足基本建设管理和核算的需要,以项目概(预)算中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费用明细项目等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使建设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与该项目的概(预)算在核算口径上保持一致,实际基本建设项目中忽略了会计核算的应用。例如:会计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脱节。会计部门对工程情况不了解,对项目资金来源及应支付款项情况不清,对建设项目资金构成情况、项目总投资情况和签订的相关合同不了解,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了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统一性。

3.账户设置问题

会计核算账户主要是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工作者提供所需的信息,目前,基本建设项目会计账户并未提供所需的会计信息,导致会计核算偏离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主体,引发诸多矛盾问题[2]。例如:某水利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中,没有设置独立的账户,大多是在本单位经费账簿中统一核算,资金的拨付仅通过“拨入经费”和“暂付款”科目来反映,很难分清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严重混淆了交易与清算账务,不能实行会计控制,导致内部核算失去效力,引发了较大的会计风险和账户问题,同时出现了错误的核算行为。

三、基本建设项目中会计核算的控制方法

结合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水利工程的需求,规范会计核算的应用,进而提出实用性的方法。

1.树立正确的核算意识

针对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问题,采取创新与管理的方式,改变会计核算中落后的意识[3]。例如:某水利单位领导不仅重视争取建设项目,更注重了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在项目前期就从财务的角度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工程开工以后严格执行合同及变更程序,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虚增支出。按照“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等基本建设制度规定,专户存储建设资金,单独设置基建账,规范核算程序和核算办法,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加强建设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协作。建设单位内部各部门应配合会计部门收集所有订立的合同资料,以便付款时予以监督,由此才能保障会计核算的信息准确。

2.规范会计核算的标准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要以经济业务的凭证为依据,遵循会计规范的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会计核算在基本建设项目中需要达到完整、连续、系统的规范标准,禁止出现虚假的会计信息,准确的反馈基本建设项目的经济信息,体现出会计核算系统性的标准。

3.引进用友GRP-R9软件

用友GRP-R9是一项财务软件,能够辅助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会计核算,构建符合基本建设项目实况的账户,集中管理项目会计核算的账务信息。用友GRP-R9软件可以在基本建设项目中设立账户,再设计核算选项,按照项目的分类执行会计核算,操作功能强大[4]。该软件可以自动生成账户信息,各个分项账户下的会计核算明细非常清楚,促使会计核算人员可以随时全面掌握项目核算的信息,推进会计核算账户的精细化发展。

篇3

会计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单位会计是应用于建设单位的专业会计,是基本建设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建设项目和基本建设的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的管理,它体现了基本建设经济活动的实质、过程和结果。

一、建设单位会计核算中出现的几个问题

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于企业会计制度单独存在的,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不一样,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它和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许多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项目建成以后作为新增固定资产“ 交付” 给原投资单位, 给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在现实工作中来分析,一些会计核算中的问题渐渐显现出来。

1.现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有规定,只要有数个单项工程建设项目,其中某一个单项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并且已经与接收单位办理好固定资产交接手续的,可以先转交付使用资产。

2.当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已经交付使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完成之后,作为建设单位的会计人员,从理论上来说,看起来是完成了“任务”,但是现行建设单位的会计制度规定,只要建设项目有基建借款与应付工程款项还未付清还清的, 应该按照其建设单位的会计制度,继续建账进行核算,并且,每年年终都按照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来填写年度财务决算, 一直到基建借款、应付工程款全部还清。这样的处理方法必然会造成一个问题,将固定资产交付给原投资企业的时候,无形之中,也将债务留给了接管单位,这种处理方法是无疑存在不妥当之处。

3.关于建设会计的制度和规章有不明确的地方。在我国,基建会计核算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但是,在一些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中,有些项目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不一致,在一些建设项目的预算当中,关于建设单位会计审核的制度和规定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

4、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由于基本建设会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不全面,导致会计监管做不到有章可循。还有一些基本建设单位,在思想上对财务管理不够重视,只将注意力集中在项目的建设上,从而造成监督、约束机制失去控制,导致出现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不够规范、手续不够完备的情况。

二、对应的策略

1.创新思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予以加强

使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化、完善化,不光需要各个单位的协调合作,同时还需要有效控制基本建设资金。为了使会计核算与管理更加完善,节省建设支出,会计审核人员要做到转变工作思想,及时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来进行资金的完整管理。要积极探索会计核算过程中的资金管理、使用方法,力求减少采购过程中的不必要环节,加大基本建设的归口管理力度,从而使会计核算工作能够不落后于这个时代的步伐。

2.大力提高建设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

建设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管理,应该选择那些自身素质较高,适合会计核算的财务人员,同时还应加强在职人员的后续培训工作。因为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与其他不同的是,它还涉及到建设项目以及建设内容等等,这些基本建设专业知识比较复杂,未学习过的会计人员不易掌握,对知识技术的要求也比较高。另外,财务审核人员更应时刻注意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熟悉建设会计核算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才能提高对政策的执行力度,增强依法工作能力,注意加强思想道德作风建设,力求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3.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不断完善资金的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一项基本、重要的工作,它不仅是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财务部门更应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引起重视。在实际工作中,科学有效的建设合同管理,不仅可以有效监控合同的执行情况,对工程管理过程中合同执行不到位不准确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按照合同规定,有效把握付款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更好的促进会计核算和财务资金管理工作。

要完善建设单位会计核算,需要财务人员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完整清晰的了解建设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情况;平时要做到及时与业务银行核对账户以及贷款数额,对未到达的账户资金及时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有差异的地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处理;要做到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工作中,对于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支付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坚决杜绝资金拆借行为。

4、大力强化监督职能,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是资金管理,建设资金管理的好坏优劣,直接影响到资金的安全以及是否有效使用。为保障资金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强化建设资金使用中的控制约束,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建设资金监督及使用负全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建设资金的监管。财务部门应做到主动向计划部门了解项目申报计划,并积极参与项目的验标、开标、投标工作,严把资金拨付关,专款专用,根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拨付。

结论:

     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不要回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该积极找出对策来纠正和解决,俗话说得好,办法总比困难多么。会计人员要大胆突破传统会计工作的局限性,加强财务管理机构的基本建设、提高建设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加强合同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来因地制宜,拓展工作内容,对于正在实施或已经完成的项目,要勤于善于总结,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作为影响、指导未来的决策活动的重要依据,保证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可以持续有效的发展进行,促进建设单位经济效益提高,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篇4

关键词:

基建会计;国有投资;会计核算

目前,国有资本投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财会字[1998]17号)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进行核算。做好国有资本投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工作,能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经济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的投资效益,对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及各项资产的使用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国有资本投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会计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某些项目单位可以按要求实行建设制度(“代建制”),对于较大型的国有资本建设项目,国家发改委仍然要求由国有控股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无论是“代建制”、国有控股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的形式,还是工程指挥部作为项目业主的形式,都面临着建设过程中单一建设项目会计报表与项目单位总会计报表的衔接问题,但这在现行会计制度中却没有明确。目前,各项目单位处理的方法,企业一般是合并在“在建工程”和“专项应付款”中,行政事业单位则根本不予合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来说,基本建设与日常管理属于相同会计主体,单一建设项目的会计报表应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会计报表的子报表,应合并在单位总报表中。

(二)会计核算部门工作方式有待改进

目前,一些国有资本投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部门只是简单以记账、报账为主要工作,不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使会计核算工作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会计人员不参与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对基本建设项目程序不熟悉,对工程概算掌握不够具体,日常会计核算凭经验处理,导致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分类与工程概算的项目分类不相符、待摊费用分摊不合理,致使不能合理归集工程项目成本,竣工财务决算的精准程度受到很大的影响,导致会计工作不能有效发挥其财务检查和会计监督的作用。

(三)会计核算分类不够明晰

现行会计制度把“在建工程”划分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四个内容。一些建设单位把本应记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的工程进度款,只凭收据记入“预付工程款”,可能造成重复付款的情况,给工程结算带来麻烦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钻空子的机会;待摊投资分摊形式相对复杂,一些建设单位对“待摊投资”科目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核算不够明细,与工程概算明细项目之间无法联系,使财务决算时分摊“建设单位管理费”到各明细项目时不够准确,甚至一些建设单位有挤占、挪用基建费用的情况,(四)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由于国有资本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大多是国家审计部门审计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思想上依赖国家审计,对基本建设的内部审计并不重视,有些还把内部审计部门并入会计核算部门,造成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缺乏,不利于项目建设管理。因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目标和要求不同,等到国家审计部门审计出问题时,有时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使内部审计没有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五)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在地方配套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项目单位无法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使得有些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很久后,也没用做资产交付手续。现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对这类资产就没有入账,或者作价不合理,通过折旧金额的调整来调节单位各年度的盈利水平,易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和国有资产流失。

二、完善国有资本投资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完善现行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体系

随着国家投资体制的发展,我们应在现行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行业特点的补充规定。基层会计工作人员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各部(委)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制度、办法的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会计核算实施细则。

(二)提升会计核算人员综合素质

会计工作人员应转变思想观念,学习工程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利于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有利于有效的解决会计核算中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会计核算人员还应加强与项目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参与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工作、合同签订工作等工作中去,要保证与内部各部门沟通协调一致,使会计核算能够准确的反映工程进展,使会计核算在工程建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建设项目单位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计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对每个会计从业人员从进入这支队伍开始,就进行会计业务和基建业务的培训,并与会计继续教育有机的结合,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打造一支规范的、高层次的基建会计人员专业队伍。

(三)会计核算要与项目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规范会计核算,首先要求建设单位会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每个行业、每个领域的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设置会计科目。然后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基础工作,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会计人员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施工等程序要全面了解,尤其要熟悉工程概算,将批准的基建投资计划和工程概算作为资金使用、明细科目设置、会计核算的依据。工程项目较多的国有资本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在建工程”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科目按工程项目设置三级科目,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明细科目”设置四级科目,再根据类别设置五级科目。通过增加按工程项目设置的三级科目分别核算,不仅有利于准确核算项目的投资和进行“待摊投资”的分摊,而且有利于准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四)完善项目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项目单位重视国家审计功效的同时,也要注重单位内部审计的作用。会计核算部门担负着基本建设项目核算及管理的大量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常常流于形式,国有资本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要参与基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参与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过程中以及工程结算时的全程审计,加强招投标、合同审核、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控制。

(五)积极探讨地方配套资金账务处理办法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项目完工后真实反映其价值的最终财务报告,是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时必不可少的环节。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应在单项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时分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为保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顺利完成,让形成的固定资产能够及时交付经营管理部门,及时提取折旧,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国有资本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在地方配套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将这部分资金作为负债进行账务处理,待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相应的会计账务核算。

作者:夏敏辉 单位:资阳市水务局堤防和供排水管理处

参考文献:

篇5

一、基本建设的含义及相关规定

基本建设是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它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新增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对有计划地建立新兴产业部门,调整原有经济结构,合理分布生产力,采用先进技术改造国民经济,加速生产发展速度,以及为社会提供住宅和科研、文教卫生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为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周期长,要在较长的时间内占用和消耗大量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劳动力。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要十分重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选择投资方向,讲求效果,以充分发挥基本建设应有的积极作用。

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零星购置单台设备和建造单项工程,其投资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不算基本建设。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一般为自筹基建、拨人专款基建和借入款项基建,且大多采用发包的形式。无论哪种形式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单位的基建项目都必须列入国家计划,同时还要将用于基建的资金转存在建设银行开户的财政基建专户存取,由当地财政部门监督使用。这部分资金纳入基建财务管理,建立基建账簿,单独核算反映。

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主体地位不强,协调关系难

以前财政基本建设管理职能都是由建设银行代管,采取的是计委立项、城建规划、建行拨款、审计负责竣工决算审查的操作模式。财政部门开始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职能后,由于受前期操作模式的影响,人们不能正确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部门在基本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各相关部门不能积极主动的配合财政部门的工作。

2、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操作性差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方面的会计核算制度不能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不利于指导会计核算工作,适合目前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制度还没有形成,使基建的会计核算工作没有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作为依据,使基建的会计核素工作处于被动。

3、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不规范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重视项目的申报,但对项目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管理不够重视;会计人员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解释了解不全面,不能据此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等;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基建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进度跟进不及时。导致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核算存在下列问题: ①使用机关账户核算基建工程,未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②基建投入长期挂在建工程,工程结束后不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转入固定资产。③将工程可行性研究费、工程设计费等待摊投资支出列入行政经费或挤占其他专项资金,致使会计信息失真。④账务处理不规范,如建设期间利息收入应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而不应计入基建收入。⑤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将本单位通讯费、差旅费、燃料费等与本工程无关费用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超出以项目总概算为基数计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⑥挤占挪用基本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将资金出借给本工程无关的单位或者用于暂付本单位其它项目支出。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上的问题导致了会计报表的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监管力度有限,工作难以到位

行政事业在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单位的基建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对于资金的审批支出过程控制不严,对于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等不用合理的归集和分配,对于各部门各个人的工作成果不能有效考核和进行奖惩等。

三、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存在问题的措施

1、强化财政在基建管理上的主体地位,切实提高协调能力

应广泛宣传财政基建机构的职能范围、管理权限和作用,使各基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能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同时,财政基建财务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计委、建委、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这项工作。

2、建立健全基建会计核算制度

①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拨付及其会计核算制度,优化基本建设资金审批和支出流程和规范基建资金会计核算科目和核算方法。②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专户,审查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规定建设单位首期存入财政专户的资金比例等。③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建设资金来源管理,明确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资金必须设立专户管理,杜绝滥支挪用。④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审查制度,涉及财政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应统一由财政部门或由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意见必须经财政部门确认并出具资产入帐通知,建设单位才能以此作为资产入帐的凭证。⑤建立健全报表制度。重点是拨款资金申请表、工程进度表、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表等。

3、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会计核算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建账、核算,建设单位应接受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科学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账主要涉及的会计科目有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库存设备、在建工程、待摊投资、交付使用资产、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其他应收款、基建借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结余、基建拨款、其他收入、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等,并明确规范各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和如何使用。库存材料以购入价格、调拨价格作为入帐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直接列入支出。库存材料按其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经报批后,直接列作当期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处理。库存材料如果变价出售,直接冲减“库存材料”科目。售价与购入价的差额,列作“在建工程-其他投资”;例如:在建工程由于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购置土地等的资金使用情况,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三个明细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核算内容有自建工程和外包工程,基建、装修项目支出结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材料”,“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基建、装修项目竣工结转时,借记“专项资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设备安装工程投资核算单位自行安装设备和外包设备安装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其他投资核算单位购置土地及其他资金支出情况。改建和拆建的核算办法,一方面对在用建筑物或已竣工并办理好结算手续的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另一方面,对在建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因改建、拆建所增加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

4、强化监管力度,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并据此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基本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防止尽挤占、挪用、截留、转借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会计核算工作看凭证附件是否真实完整、凭证录入是否正确及时、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是否正确、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及时正确合理等,并依据检查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以到达提高单位会计核算水平,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的目的。在进行内部监管的同时,要积极接受外部单位的监督管理,正确认识外部监督管理的作用和目的,及时提供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资料等信息给外部监督部门,并积极配合外部监督部门的工作,以便外部监督部门对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科学的引导和监督。对于重大的工作失误或违法乱纪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罚或报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罚,以便保证在基本建设的过程中贯彻执行从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计划及预算,保证基本建设的工程质量,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党、政府及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

参考文献:

篇6

关键词:

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全面发展,我国各大企业均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为顺应时展,企业必须大力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对会计核算中的问题一一解决,笔者将分别从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问题分析、促进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有效对策两个部分进行阐述。

一、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问题

1.会计核算认识的缺乏

会计核算在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得到了灵活运用,并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但由于在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中,管理层人员对会计核算的认识不足,财务管理缺少完整的核算制度,导致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出现虚报、漏报的情况,并且出现漏洞后不能及时发现,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导致企业核算制度混乱,工作人员钻空子、挥霍资源的现象不断发生;同时,有些企业还将代收的应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直接作为自有资金,记入收入科目的供货方。以上种种现象都为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障碍。

2.会计核算科目设置问题

就设置科目来看,新制度将权益性科目中的修购与固定基金撤掉,将待冲基金、固定资产清理以及累计折旧纳入增设科目,同时规定在核算资产的过程中,要将资产的使用部门以及经费来源作为依据。基于旧制度,资产虚增的问题较为普遍,而新制度的实行改变了这一现象。以往修购基金的提取都是根据特定比例进行的,会导致净资产虚增,同时折旧也会带来不必要的损耗。如果一直使用最原始的价值数据来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一方面无法正确认识其损耗程度,另一方面得不到其实际价值的真实数据。而新制度的实行有助于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损耗情况作出更全面、客观的评估。例如,木制家具、衣服、被子以及床等均在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中。倘若应用软件是某种或某些硬件设备的必要组成成分之一,那么要将其作为硬件的所属成分,以固定资产的方式来进行核算。反之,则视为无形资产来进行核算,并通过分期的形式进行摊销。

二、促进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有效对策

1.根据公路财务管理特点进行会计核算定位

为促进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开展,建筑企业必须根据公路财务管理特点,对公路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进行定位。财务管理部门作为建设单位主要部门,企业应对其进行管理,将工程前期财务评价、工程计量、合同签订、变更审核纳入管理范畴内,构建一套相对完善的财务系统。值得注意的是,建筑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应遵循各项法律法规,据笔者调查,建筑企业遵守各项法规的程度严重影响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程度。据此,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必须严格根据法律程序开展实施。资金管理作为在公路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的关键部分,据此降低资本应用成本,做好资金核算工作成为当前会计核算重点。目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通常是银行信贷资金,如何合理使用资金成为公路工程项目核算管理的关键。

2.注意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与核算方法之间的联系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以《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为根据,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费用”“安置补助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四部分纳入其中,而在对概算编制项目中的明细进行编制时,必须根据工程施工进程来决定。经笔者分析,现阶段公路工程项目预算依然是根据1996年《概预算编制办法》,然而,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概算中许多项目都无法体现出工程施工特点。据此,建筑企业应遵循《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另外,在会计核算中,应加强项目与财务科目设置之间的联系。目前,许多建筑企业预算中的项目设置过于简单,不利于建筑企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开展,例如,概算中“土地青苗中安置补助费”相对简单,影响各部门间账目核对工作开展。

3.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予以核算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公路建筑项目财务管理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据此,建筑企业在公路建设中应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为依据,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采购及各项物资的管理,实时掌握施工进度,定期清查工程物。第一,还应对建筑企业与经营单位间的核算关系进行处理。据悉,建筑企业与经营单位的性质不同,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巨大差异,因此必须根据各自特点来开展。第二,在对经营单位进行财务核算进行管理时,应遵循相关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三,会计核算应依据一套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来进行,会计人员也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会计工作。以此为基础,建筑企业可以参考有关经验和法规,制定出一个可行的固定资产成本核算方法。对于建筑企业原材料的应用,更应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模式,避免建筑企业进入恶性循环。

4.重视公路核算科目与工程账目设置问题

建筑企业在开展公路工程会计核算时,应根据工程各阶段要求开展,在“建筑安装工程”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会计科目(例如:路面工程、土建工程、机电工程)。接着在二级会计科目下设置各类子科目(例如:桥梁工程、路基土石方等)。在进行科目设置时,应注意工程科目与会计科目之间的一致性。财务人员应积极参与工程决算。在工程决算中,应考虑到各项因素。而工程决算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量的确定,通常包括土地面积的确定、收尾工程技投资情况等。

5.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养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会计体系也在不断地更新完善,会计人员在常规学校所学习的会计理论知识也会随着体系的发展而失效。因此,会计从业人员要培养自己终生学习的习惯,及时学习会计理论更新,不断填充新知识,以期达到以理论知识为基础、灵活运用会计原则、熟练正确解决企业业务流程的目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人员应根据社会市场的实际情况与经济发展趋势,不断改革与创新会计工作理念与会计核算方式,并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全面提升会计核算的整体水平及质量。主要方式是根据社会市场与经济发展变化来设置会计账目。如果在会计账目的设置过程中,传统的会计账目不能满足现阶段社会市场会计核算的实际需求,应对会计账目进行改革,并使用全新的账目内容来替换、补充,以此加强会计账目的规范化。

三、结语

笔者对公路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现状进行了分析,从中发现了诸多问题,为了促进建筑企业公路建设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开展,企业必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自身竞争力。

作者:卢晓丹 单位:辽宁省灯塔市市政管理处

参考文献:

[1]赵艳祥.高速公路建设会计核算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交通世界,2010(12):302-303.

[2]张茂彪.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问题探讨[J].现代商业,2010(36):198-199.

篇7

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体制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影响较大

目前, 相当一部分单位从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到施工,由业主全过程实施管理,资金未纳入集团公司预算。在这种模式下,投资、建设、管理混为一体, 工程项目实施很难形成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 既不利于资金的安全使用,工程质量又得不到保证。

(二)概、预算审查不严,“三超”现象严重

所谓的“三超”,即建设项目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现象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开展设计工作,编制设计概算,甚至有的设计部门为能多计设计收入人为提高设计概算, 使编制的概算一开始就超计划;二是人为压缩概算,有的建设项目开始为能申报上,或为减轻税费负担,人为压缩概算、预算,一旦项目批下来,又把摊子铺开;三是跨度时间长,造成设计成本与现行实际投资成本相差较大。四是一些建设单位从部门利益出发, 不重视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提高项目档次,或责任心不强,盲目决策,造成资金浪费;五是概预算审查不严,由于某些管理方面的原因,工程的概预算审查不严或审而不调,使实际施工远远超出原定的概预算。

(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滞后,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投资规模的扩大以及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许多新生事物、新兴因素已随之出现,原来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在某些方面已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项目投资的需要。

其次, 大多数项目建设单位缺少专职基本建设财会人员,项目建设开始后, 单位通常临时组建一个基建班子,管理人员和临时的财务人员往往对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缺乏财务管理经验,难以做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三, 专业基建财务管理人员衔接不上。大量的应届毕业生基本上学的都是企业基础会计或企业财务管理, 对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多少概念,对基本建设业务程序、工程概预算知识也缺少必要的了解和培训,这也是造成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的重要环节。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

由于投资的多元化,基建单位会计核算牵涉到各种投资主体,再加上财会人员业务素质的参差不齐,造成了会计核算的不规范。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建账不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不准确

一些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设置基本建设会计账簿,或者没有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规定,在企业账簿的在建工程下按项目列置, 而是和生产经营混在一起,造成资金来源无法区分。

2.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整

目前,一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很多,主要包括国债资金,项目资本金,企业自筹资金以及银行贷款等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资方不是把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而是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没有给建设单位履行拨款手续,建设单位无法取得入账的原始凭证,不能进行账务处理,因此造成归集核算的建设成本不完整。

3.实物交付使用与资产入账脱节

建设项目中形成的资产从工程竣工后就直接投入使用,目前许多单位的资产未采取暂估入账的方法,而是等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决算审批后再以核准数入账。从工程竣工到财务决算上报审批同意至少需要半年时间,甚至一到两年,这期间的资产管理存在真空阶段,造成实物交付使用与资产入账脱节。

(五)资金管理不规范

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出现,建设单位掌握和支配资金的权利越来越大,相当一部分资金脱离了预算的轨道,没有按照基建程序来管理,基建资金的源头失控,不仅分散了有限的财力,而且也降低了基建投资的整体效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没有对建设资金进行专户储存或专款专用

财政部下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而实际工程中有的建设单位没有专户储存建设资金,而是把建设资金,甚至国债专项资金混同在其他生产资金账户中一并核算,特别是一些技改单位,技改资金用在生产经营业上,造成技改工程停滞不前,工程支出与生产支出自己都无法分清。

2.对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不按规定执行

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在项目尚未批准开工以前,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费(但不得支付工程款);计划已下达,初步设计和概算尚未批准的,可以预付必须的施工费用,施工企业确需备料周转金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合同规定预付一定的备料款,但备料款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安装工作量所需资金的25%。

3.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不规范

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应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的办法,但是,有些单位的管理费用超预算、超概算挤占建设成本,特别是一些边生产边技改的单位,应由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经费也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有的单位按计提金额列支,想超多少就超过多少;有的是从别的账户转列支出,严重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的使用规定。

4.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合规定

有些建设单位没有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有问题时很难向施工单位索回应扣回的款项,起不到约束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的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概预算管理,强化约束机制

加强和改进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就要强化概预算约束,确立新的财务管理体系。一是要建立计划和程序相结合的制度。财务部门应加强同计划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共同搞好投资计划的制定,防止以计划代预算,重计划轻预算情况的发生,切实建立计划和预算相配合的约束机制。二是要把基建资金等各项专项建设资金纳入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对投资规模和投资总量实施宏观调控,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合理确定支出预算,并对支出预算与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及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概预算。

(二)严格资金管理,杜绝资金浪费

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必须建立统一规范的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基建资金,实行源头控制。一是要建立资金审查和专户存储制度。凡对投资资金来源不落实,来源不合理或重复性、低水平建设的项目,财务部门应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一起,严格控制,计划部门不得下达投资计划。对未经批准擅自上项目的要按违纪处理,严格查处。基建资金应实行专户存储。

(三)实行基本建设项目责任制管理

为加强投资责任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保障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各建设单位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要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集、建设工期、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集团公司定期对项目法人进行监督考核。

(四)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对基本建设项目应单独设置基建账套进行核算,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范核算程序和核算办法,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正确归依建设成本,及时准确向上级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财务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已经出台的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适合单位的各荐财务管理制度。

3.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于建设成本不完整的问题,要多与有关单位和部门沟通,取得合法、合规的入账依据作为原始凭证。财会人员参与工程例会也有利于了解工程进度及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彼此的联系与沟通。

4.加强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基本建设财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制度, 了解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的工程知识,还应当认真学习招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项目建设单位财务信息管理工作

篇8

一、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方面的问题

水利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对象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的重点是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中,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新增了一些费用项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这些新增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应予补充完善,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如新增加的项目建设管理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等。若在“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科目中同建设单位经常费合并核算,则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实际工作中,有的在“待摊投资”科目下增设二级科目“项目建设管理费”单独进行核算,但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又涉及合并到“待摊投资”的哪一个项目中的问题。另外,前期工作统筹费、定额编制管理费等都涉及到这样的问题。因此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制度改变后,对应的会计制度也要有相应明确改变后的会计核算问题。因此,建议在会计制度中应明确:①“待摊投资”的二级科目按概(预算)项目设置,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时将相近的费用合并填入财政部的格式决算报表中,在编表说明中作详细说明;②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已明确的“待摊投资”二级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没有的待摊投资项目全部记入“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在反映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详细分开,或设置其他待摊投资辅助核算;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上的待摊投资项目完全按照概(预)算项目及时修改,做到完全对应一致。通过上述三种方式才能既做到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又能符合财政部年度决算报表的要求。

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国有建设单位留成收入如何取得,对建设单位留成收入的使用也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即:3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70%用于组织和管理建设项目方面的开支,非经营性项目留成收入的余额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明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建议有关会计制度中应明确按下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①30%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的部分,从“留成收入”科目分别转入“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中,开支时,再从“应付福利费”和“应付工资”科目中列支,这样福利和奖励的部分总量从账面上得到了控制;②用于组织建设管理方面开支直接在“留成收入”科目中核算,用于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就能完整地反映;③项目竣工再将各科目结余数转入事业单位“其他收入”。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很多是公益性的,且多需地方配套资金。在地方财政困难的地方,很多都以农民投劳或投物的方式、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等抵地方配套资金。农民的投劳或投物是有价值的,但没有制度规定对农民投劳或投物及地方政策性冲抵如何折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也没有规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干脆就不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就不能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建设成本,因此在有关制度上应加以明确。建议按下列办法处理:①计价时可以按概算上对应项目的价值计价,也可以按资产评估价值计价,按概算上对应的价值计价数量的确定一定要按工程价款结算量确定,程序要一致;②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需要提供项目配套资金的投资主体共同与项目建设单位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报批确定;③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上一级主管批准的数额,同时增加工程投资和配套资金的来源。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方面的问题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审批等问题现有的制度难以操作,需要加以完善。

竣工财务决算需要审计,有关的制度都作了规定,但竣工财务决算是内部审计机构审计,还是由审计机关审计或者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等未予明确;如果由审计机关审计,应由哪一级审计机关审计;所有审计的权威性是否都一样;如由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是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委托,还是由主管部门委托,还是由财政部门委托。相关制度上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定。因此,建议竣工财务决算不能由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因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相对较差,竣工财务决算应由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主要投资主体的审计机关可以直 接审计,社会审计组织应由上一级主管单位委托才能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关于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权限,财政部财基字1998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已作了相关的规定,但由主管部门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因主管部门有很多级次,竣工财务决算应由哪一级的主管部门审批,相关制度未作规定;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期限,有关制度上已作了规定,但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期限相关制度未作规定。建议水利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由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机关的同级财政(财务)部门审批,审批期限为3个月。转贴于

三、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开户方面的问题

国家为了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对中央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银行开户的管理一直是严格的,不主张多开户。然而,按现行有关制度,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地方配套资金等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管理都要求单独开设账户,单独管理,因此,对有多种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是可以开设多个账户的,临时账户还不包括在内,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有关制度中规定“一个会计主体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临时账户根据实际情况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面的问题

水利部作为本次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形式,在实际执行中尚存在下列问题,需要在完善有关制度或细则时充分考虑水利工程特点,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财政直接支付环节太多、授权支付因银行与国库结算的原因下午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结算业务,影响了工程结算资金及时到达承包商账户,对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篇9

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准确无误的计量工程成本,核算费用,才能正确地对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在基建项目会计核算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点:

1、水利基建工程建设初期,从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招投标工作;由于财务人员难以参与,尤其是基层单位基建会计人员,根本不知道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其业务水平不能满足项目核算需要,包括熟悉工程建设内容,招投标、合同等相关过程,服务于工程建设。造成建账不规范,建设项目单位没有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基建项目会计账簿,只是在事业单位账簿中统一核算,很难分清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更谈不上项目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了。

2、使用会计科目不准确,主要在于(1)没有分明晰核算。(2)待摊投资的明晰核算不准确。(3)预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在预付的时候在此科目中核算,在工程计量支付工程款时应予以冲回,而有的单位是在工程完工后才冲回预付工程款。(4)移民和环境投资,采用“待摊投资—土地移民安置补偿”核算,造成固定资产核算不真实。(5)水利概算批复安排的独立费用部分材料调差,由于招投标时进入施工单位直接费中,会计结算时进入施工单位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许多建设单位没有反映支出,造成概算执行不可比。

3、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完整。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很多是公益性的,且多需地方配套资金。在地方财政困难的地方,很多都以农民投劳或投物的方式、地方政策性冲抵的方式等抵地方配套资金农民的投劳或投物价值,没有制度规定对农民投劳或投物及地方政策性冲抵如何折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也没有规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干脆就不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就不能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和建设成本,因此在有关制度上应加以明确。

(二)资金管理不规范

1、没有开设银行专户存储建设资金或者多头开户。国家为了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在银行开户的管理一直是严格的,不主张多开户。然而,按现行有关制度,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地方配套资金等不同性质的建设资金管理都要求单独开设账户,单独管理,因此,对有多种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是可以开设多个账户的,临时账户还不包括在内,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有关制度中规定“一个会计主体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临时账户根据实际情况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设”。

2、对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不合规。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在项目尚未批准开工以前,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但不得支付工程款);计划任务书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和概算尚未批准的,可以支付必要的施工费用;施工企业确需备料周转金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合同规定拨付一定的备料款,备料款应按照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单位支付的备料款,应根据周转情况,陆续冲抵工程款。凡是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不得拨给备料款。而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有的单位并没有按以上要求执行,随意预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有的预付工程款比例过高,占用建设资金较多,影响了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3、预留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不规范。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有些建设单位没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有问题时很难向施工单位找回应扣回的款项,起不到约束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的作用。

4、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不规范。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对建设单位管理费应实行“总额控制,据实列支”,有些单位的此项费用超预算较多,挤占建设成本,有的单位按计提金额列支,有的单位却是从别的账户列转支出,违反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规定。

(三)基建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力

会计制度是执行财务管理的依据,更是一种约束。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在实际的工作中,比较欠缺的制度有《筹资、融资管理制度及办法》、《概预算控制制度》、《竣工财务决算控制制度》;普遍执行不力的会计制度是《工程价款支付制度》,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制度,但是没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支付工程价款,使制度形同虚设。

三、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措施

由于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很难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到工程完工验收,办理完工结算时,财务人员无法正确反映水利基本建设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即工程财务决算表,这样就需要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工程部分决算,财务人员提供费用性开支,才能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初稿,安排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否则会造成相互推诿,造成竣工验收的延后。

(一)竣工结算审核的方法

1、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依据: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措施、技术核定单;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新颁发的有关规定。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审核工程量: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也是控制投资成本的核心,所以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关键。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核。

3、审核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一是审核结算所列项目的合理性。二是审核综合单价的正确性。审核时以当地的预算定额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最高控制线,参考当地建筑市场人、材、机价格,根据施工企业报价合理确定综合单价。三是审核计算的准确性。计算公式的数字运算是否正确,是否有故意计算、合计错误以及笔误等等。

4、审核变更及隐蔽工程的签证, 一是对工程变更,首先要核查原施工图的设计、图纸答疑和原投标预算书的实际所列项目等资料是否有出入,对原投标预算书中未做的项目要予以取消;其次核增变更中的项目。二是变更增加的项目是否已包括在原有项目的工作内容中,以防止重复计算。三是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齐全,书写内容是否清楚、合理。含糊不清和缺少实质性内容的要深入现场核查并向现场当事人进行了解,核查后加以核定。

5、审核规费、税金及其他费用,一是审计费率计算是否正确,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错套费率等级情况;二是审核费率的采用是否正确;三是审查各项独立费的计取是否正确。

6、审核施工企业资质,严格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对挂靠、无资质等级及无取费证书的施工企业,应降低综合单价或审核确定综合单价及造价。

7、审核工程合同,工程合同审计是投资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仔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合规。

(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应注意事项

1、严格区分概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价值、其他费用(独立费用),决算应做到相应项目一一对应,主要是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一般是闸门、启闭机、拦污栅等)的安装工程和设备价值分栏填列,临时工程、安全措施费应填建筑工程,预备费、移民环境投资应填其他费用栏内,银行存款利息冲减建设成本填列其他费用栏内。

2、批复在独立费用中,有些项目有材料价差,由于结算时没有把材料价格差,单独踢出来,而是捆在综合单价中,根据概算可比性原则,将概算的材料价差调整到建筑安装工程的具体工程中,这样才能可比。

3、概算执行情况的增减额单项工程大于15%或者较大时要认真核对,查清原因,分析填列。

4、尤其对于违规或超标建设楼、堂、馆、所等,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在编表时都要引起高度重视。

5、对于新增项目,理清使用项目,属于重大设计变更,应履行报批手续,其对应方法在预备费中列支

(三)项目划分的单位工程

一级项目相当于单项工程,二级项目相当于单位工程,三级项目相当于分部、分项工程。因此,要求按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的科目,也即按概算的二级或一级项目进行明细科目设置

例如:多个批复水库单项,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要按照单项批复编制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最终跟概算执行对比,发现概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为竣工验收提供了具体的问题分析资料,为交付使用资产明确了接受单位成本过程。

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实施方案比较粗线条,建筑安装工程的几个乡镇分建设地点的建设内容:渠道衬砌、开挖疏浚沟、涵闸工程、渡槽、提水站、穿路涵、机耕桥、机耕路工程、其他费用、预备费等也许在一块。否则无法进行项目成本核算,资产无法交给每个接受管理单位

(四)建设成本

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的在安装设备和不需安装设备、其他投资,待摊投资除部分直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外,大部分需通过分摊的方式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的在安装设备成本中。其中,能够确定由某项资产负担的待摊投资,应直接计入该资产成本;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投资,应分摊计入受益的各项资产成本。待摊投资的分摊对象应为:1、房屋、建筑物,2、水、电专用设备,3、需要安装的通用设备,4、其他分摊对象。项目受益分摊原则指某项费用的发生同某项资产的形成存在一定关系时才能分摊到该项资产的成本中,否则就不能分摊到该项资产的成本中;合理负担的原则指通过分摊后,资产成本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便于计算的原则指操作起来简单,防止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四、改进建议与措施

(一)单位领导不仅要重视争取建设项目,更要注重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支持财务工作。财务管理不仅仅是工程开工以后的工作,财务人员在项目前期就应该参与,从财务的角度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为领导层的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严格施工合同的变更、调整程序和规定要求,避免人为因素造成虚增支出等问题,规范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理清成本构成,进行成本正确计入,奠定竣工财务决算科学依据。

(二)健全基建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单位的需要和基建项目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等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建设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照基本建设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支出;对于计量支付制度,明确规定,要由单位的财务部门掌握建设资金的拨付情况,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把关;正确处理工程结余资金,该交回投资方的要交回,该归还贷款的要归还贷款,最后仍有结余资金的,要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按要求积极办理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建立起严格的决算审计及决算批复程序,使其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正确计价形成的固定资产提供依据。

篇10

中图分类号:F30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1

一、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业人员监督申报过程

受传统观念影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申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过程中,仅仅重视工程技术人员与农业技术人员的参与,忽视财会人员的意见。而由于财会人员没有参与前期的预算编制工作,不了解项目投资的构成和具体建设内容,就不可能准确、全面、客观地做出会计核算体系,就难以保证项目资金地合理调配,甚至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财会人员的职业素养难以保证

由于大部分财会人员认为,在农业基本建设中没有享受到足够的尊重和待遇,所以很多高素质财会人员不愿意从事农业基本建设财会工作,导致农业基木建设项目会计和财务管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

(三)项目建设资金的不确定性增加核算难度

由于项目建设资金受当地政府财政实力影响,而制约当地财政收入的因素多种多样,不确定因素太多,难以保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在资金无法按时到位的情况下,农业基建项目会计就会以项目配套项目的方式进行核算,而国家对相互配套的项目没有明确规定,却对项目的审计工作要求专账审计,导致项目核算结果充满不确定性。

(四)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做保障

完整、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有效推动项目各环节的正常开展,尤其是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性提供保障,防止财务漏洞,最终确保项目资产的完整性。部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单位不重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缺乏会计基本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没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秩序,造成会计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材料收集不齐全、保存不完整等许多问题,最终影响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针对问题探析应对策略

(一)建立财会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建设机制

一个项目的实施,分为前期筹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竣工及验收阶段三个步骤,为保证项目资金的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能够全面客观,应该允许项目建设的财会人员从前期筹备阶段就紧跟项目建设各环节工作的开展,建立完整的财会人员全程参与农业基本项目建设的制度,以利于财会人员全程完整收集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实施流程控制,建立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保证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

财会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的强弱,对项目建设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直接影响,为保证财会核算工作的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有效,结合工程施工进度建立与之相匹配的财务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至关重要。所以,农业基本项目建设的财会人员质量应从几个方面抓起:首先,立足长远进行精心挑选;其次,要重视对财会人员业务能力的不断强化训练;再次,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操守。

(三)完善配套项目资金筹集与核算制度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其资金主要由中央拨款、地方配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三部分组成。其中,配套和自筹资金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较难处理的部分,财会人员在管理相应资金的过程中,注意收集国家对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的相关文件,注意将有关项目的各种资金都纳入核算范围,做好预算、专户、专账核算等管理工作,确保既能发挥资金的集中优势,又能对自筹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合理运用,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

(四)规范化管理基建项目各项工作

按照相关基建法规,结合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在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审批控制、决策控制、预算控制、跟踪审计控制、环节控制、接触控制、网络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等制度,实现科学管理和资金的安全使用,并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办事,促使基建会计核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秩序,实现规范化管理基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结语

能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真正为民所用,福泽百姓,做好项目建设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人们应善于积累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1]肖红勤,新会计制度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经贸.2013(18)247-248.

[2]赵玲,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研究[J]中国经贸.2014(8)145-146.

篇11

国家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想“新制度”),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制度的修订既符合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要求,也是维护社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秩序,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修订后的制度将基本经济建设投资划入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范畴,要求基本经济建设的投资在实行新的会计制度的同时,还要根据国家对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出于基本建设单独核算的规定,长久以来,我国消防部门的基建会计核算都是单独进行的,并不与行政会计有关联。在我国特殊的体制结构下,消防部门的基建费用由地方财政给予划拨,而后遵循相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这样的规定直接导致的后果是账目分类过多,特别体现在基建会计核算上。近年来,随着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消防工作与消防安全建设越来越得到重视,由此而来的地方财政对消防安全基建的投入也越来越大,导致部队经费在基本建设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少,但由于相关规定,消防部门还是要设立单独的基建账目,并在后面的核算工作中为了方便将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资金都归入基建账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支出在基建账目上进行核算,在工程完工后不及时处理剩余资产,使得消防部门会计账目混乱,会计信息不完整,资产情况不清晰,加大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基于消防部门基建会计核算的现状和新会计制度的促使,行政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核算成为消防部门优化会计核算的重要举措。

一、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的优势

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是积极响应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首先,在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的整合完美成功后,财政部了《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这一文件的加快了消防部门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合并的进程。其次,行政单位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开始大范围的实行,基建工程款也可通过国库直接或授权支付,这一举措为消防部队行政会计与基建会计的整合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其三,消防部门的消防装备配置更新和基本建设的浪潮在这两年将持续减退,施工项目和企业数量也在递减,并账核算的内容相对简单,为并账核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条件。

二、实现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的途径

消防部队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应以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成功整合的经验为参照,引进权责发生制原则并根据自身情况融会贯通,为己所用。在并账核算过程中,应把基建会计核算作为次要部分,将能代表基建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添加到以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为本的行政会计核算科目中,并经过不断的修整与调合,使行政会计科目和基建会计科目互为表里,完美融合。此外,在基建项目完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中,由财政拨款和工程结余构成的固定资产应该增加相应的固定基金,而由借款构成的固定资产,则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采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方式进行账目核算。

三、基建会计和行政会计合并后的科目设置

消防部门基建会计和行政会计的合并,第一步是合并会计科目设置。其科目设置一般分为资产类科目设置、负债类科目设置、净资产类科目设置、支出类科目设置、收入类科目设置五种,每个科目又可再分类,具体如下:

1.资产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账目增加一级科目“基建工程”、 “预付账款”、“应收单位投资借款”和“工程物资”四项,其中“基建工程”可具体细化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等科目进行核算。

2.净资产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账目增加一级科目“基建结余”,用于核算基建项目完工后基建拨款的剩余资金。

3.负债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账目增加一级科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三项,其中,前两项可具体细化为“基建借款”和“其他借款”两个科目。“应付账款”细化为“基建工程款”、“基建备料款”和“基建设备款”等科目。

4.支出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账目增加“基建支出”和“财务费用”两个一级科目。其中“基建支出”用以核算部队以财政拨款和事业结余等资金进行的项目工程的成本支出,“财务费用”用以核算部队为筹集建设经费而发生的费用。

5.收入类科目设置:行政会计科目增加一级科目“基建拨款”,用于核算中央和地方给不低的基本建设拨款。

四、基建会计和行政会计并账核算后会计报表的调整

消防部队基建会计与行政会计并账核算后,会计科目设置会发生变化,相应的,会计报表也要发生改变。行政财务方面,可继续使用原来行政会计核算的部分报表,但要结合合并后的会计科目对表格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报表进行实时的调整,以保证会计报表能全面、真实、清晰的反馈出部队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