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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中,第一次提到了公益性生物资产,确实了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涵义和成本,指出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但是对于公益性生物资产价值的计量没有给出详细的规定。准则认为,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按照历史成本计量,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值得商榷。资产成本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资产的历史价值。那么,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究竟该如何计量?
二、公益性生物资产涵义、特征及确认
(一)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涵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按照会计核算方法的不同,生物资产可以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目的与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有着本质的不同,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目的主要是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收益,但是公益性生物资产的目的主要是防护保护生态自然环境,不会给企业直接带来经济收益,但具有隐性收益,企业能够从其他相关方面获得隐性经济收益,例如防风固沙林和水土保持林能够防风固沙保护水土,水源涵养林能够美化环境,因此,公益性生物资产价值的计量,不能仅仅只考虑资产本身的价值,还要考虑与其相关的隐性价值。
(二)公益生物资产的特征
一是公益性生物资产具有流动和非流动资产的性质。公益性生物资产生产经营过程依托于土地,离开土地无法生存,具有非流动资产的性质,同时,其自身价值不断增值,具有流动资产性质。二是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存在具有永续性。这一特征是由林木资产性质决定的,在我国,林木资产受到国家森林法的保护,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各个林业单位的采伐数量,来保证林木经营的永续性。三是公益性生物资产预期价值具有综合性。其价值不仅仅在于林木本身价值,还体现以林木为生存条件的林内动植物、微生物等在内的生物群落和生态环境。因此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具有综合性特点。
(三)公益性生物资产的确认
确认是指通过一定的标准,辨认某项交易或事项是否符合会计要素的标准,如何核算以及最终在会计报表中如何反映的过程。会计确认按照确认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初始确认和再确认。某项资产的确认不仅要符合资产的涵义,而且要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与该资产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公益性生物资产确认要考虑下面几点:一是公益性生物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林木资源。拥有是指拥有该资产的产权,控制是指控制着与该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企业未拥有或者控制的生物资产不能确认为公益性生物资产。二是公益性生物资产能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收益,但是通过对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带来隐性潜在的利益,也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三是公益性生物资产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不同于一般资产的成本。林木类公益性生物资产成本只能估算,对天然林木的成本更难以估算。新准则规定天然林木类生物资产要按照名义金额确认。估算成本或者名义金额确定成本都显示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四是林木类公益性生物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只有由已经完成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产才能确认为公益性生物资产。
三、资产价值计量方法的比较
资产价值计量是对资产价值进行测算的一种活动,计量方法因资产的不同有着不同计量方法,按照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这些方法可以归纳为市场法、成本法与收益法。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中类似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经过对比分析以测算资产价值的方法。市场法的核心是要找到可靠的对比参照物,计量资产和对比资产要高度的相似。应用市场法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接近完全竞争有效的资产市场;二是比照资产和被评估资产相互对比的指标数据能够搜集到。市场法是最简单有效的资产评估方法,能真实有效反映资产市场价值,其相互对比的指标数据能够直接从市场取得,评估值能够真实地反映资产的现实价格,评价结果容易被理解和接受。市场法的使用需要竞争有效活跃的市场作为前提。公益性生物资产因其自身的特殊性不存在一个充分活跃有效的资产交易市场,并且可供参照的生物资产很难选取,因此,不适合采用市场法来计量公益性生物资产价值。
(二)成本法
成本法是估计出被评估资产重置成本,估算出被评估资产的贬值,用重置成本减去各种贬值后的价值即是被评估资产的成本。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一是要测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二是要根据被评估资产使用寿命测算被评估资产的各种贬值,最后测算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这一方法充分考虑了资产的有形和无形损耗,评估结果相对合理,被广泛应用,但是成本法测算工作量比较大,而且要以历史相关数据为依据。
公益性生物资产依附于土地存在,一般情况下不会重置,测算重置成本较为困难。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年限一般都比较长,因土地的稀缺性、林木资产生长的缓慢性和增值性,不会存在贬值情况。因此,也不适合采用成本法来计量公益性生物资产价值。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将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按照预期折现率折现来测算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是目前较为成熟、使用较广的评估方法。收益法认为,资产未来的收益决定其价值,未来收益越高,资产的价值越大。收益性的应用前提:一是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量化;二是折现率确定;三是资产未来收益的年限确定。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未来收益体现在经济收益、生态收益和社会收益三方面,可以用未来的现金流量来测算,满足第一个前提。折现率可以选择预期收益率或者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平均利润率,满足第二个前提。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永续性决定了不满足收益法的第三个前提。因此,不能直接使用收益法来计量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
四、公益性生物资产价值计量方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对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未来收益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期,然后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将未来收益现金流量折合成现值的方法,是未来年限假设无限大的收益法的改进形式。其计算公式可以写为
,其中P为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NCFt为第t年收益的现金净流量,K为预期收益的折现率,t∞表示未来使用年限趋向于正无穷大。未来现金流量法既考虑了公益性生物资产未来收益的综合性,又考虑到使用年限的永续性,还通过设置合理的折现率规避了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能比较科学的计量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
五、结语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当下会计领域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涵义和本质,指出其目标具有公益性。然后结合资产的特点,论述了公益性生物资产的特征。其次明确了其确认的条件。再次,对比分析了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种价值计量方法的具体应用程序和优缺点。最后,在上述基础上,对收益法进行改进,提出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来计量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以期能够科学准确的测算其价值。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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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定义是:“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其中“可回收金额”可以理解为资产的价值,但其比较对象“账面价值”并不是资产的原始价值,而是扣除折旧、摊销后的余额,只能代表历史成本下尚未转移的成本部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如果资产减值是价值计量的过程,那么减值的确认应当是“原始价值”与“现在价值”的比较过程,因此会计准则所定义的减值确认并不能被认为是价值计量的过程。但从会计处理资产减值的结果来看,如果减值一经确认,即意味着在该时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实际的“价值”保持一致,那么资产也就自然而然地实现了价值计量,因此会计理论确认减值并不是价值计量的过程,却可以获得价值计量的结果,并且该结果作为会计后续计量的基础从确认时点起至下一次确认资产减值之间不会发生变化。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二、资本保全:资产减值的实质
(一)资本保全理论获得资本增值是资本投入者的根本目的,增值意味着经过最终获得的资本要大于初始投入的资本,即经过生产过程的所获得的收益必须先补偿事前投入的资本,在完全补偿后如果还有剩余才能确认资本获得了增值。这种以保全其资本的完整无损为前提来确认收益的思想就是资本保全理论。资本保全是资本投入者最基本的需求,那么对投资者而言,如何获得经济活动中资本保全的证据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而会计作为记录经济活动的基本工具,自然能够反映出资本保全的结果。从会计的角度看来,资本保全有静态和动态之分。资本保全从静态看是保持投人资本的完整无缺,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成本补偿和利润分配要保持资本的完整性,保证权益不受侵蚀。企业收益的计量,都应以不侵蚀原投入资本为前提,只有在原资本已得到维持(保全)或成本已经弥补之后,才能确认收益。即:本期净收益=期末净资产十本期派发给业主的款项一期初净资产一本期业主新投资。式中“期初净资产”即期初业益,是要求保全的对象。从动态的角度看,资本保全还包括利润分配中企业留存收益的保全。企业留存收益,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下一个会计期间必须保全的净资产的一部分,也就是在确认下一会计期的收益时,要以维持它的完整性为前提。无论动态或是静态的资本保全,资本投入者都不可能等到所有经济活动终结才确认投入资本是否全部得到补偿。如何能够计算资本补偿和收益的情况?会计理论通过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来实现这一要求。
(二)资产成本回收 投资者投入资本后形成企业的资产,资本的补偿也就等价于资产成本的回收。资本投入后存在着实际的消耗,消耗意味着新的资本的产生,从会计的角度来看,这就创造收益的过程。在分期假设下,收益在不同的期间分别确认,资本的补偿也就随着收益而取得而分期补偿。但实际经济活动并没有如此理想的情况,因为理论上来讲,如果能确定资产的消耗那么补偿消耗的部分是最准确的方法,但实际中消耗几乎是无法确定的,只能采用假设的方法去模拟着中消耗,这就是资产折旧的过程。对于资产折旧,普遍认为最准确的方法是工作量法,即通过确认资产所负担的工作来确认折旧的多少,或者说补偿的多少,但资产的工作量往往是难以衡量的。另一种简单的方法是假定每一会计期间资产的消耗都是均匀的,那么资产的补偿就可以在资产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平均确认,这就是年限平均法。无论运用那种方法,都需要首先估计资产使用的基础,即总的工作量或者总是用年限是多少。这本身也是一个估计的过程,无法得到精确结论。资产计提折旧,反映在会计计量中表现为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这部分减少的价值汁入成本或当期的费用,通过最终的产品或利润实现了补偿。剩余的资产账面价值是未获得补偿的部分,需要用未来产品或利润来补偿。但由于折旧是依赖于大量估计为基础的,已经补偿和等待补偿的划分结果不可能完全复核真实经济状况,有可能会Hj现偏差,通过折旧补偿资产价值可能出现两种偏差,一种是补偿过多,超过资产的实际消耗,这一偏差结果是计算出的利润下降,但对投资者来说,既然资本已经得到了补偿,那么该偏差可以认为是有利的,无需调整。另一种偏差则是补偿不足,无法弥补资产消耗,此时资本投入者的资本实际上未得到保全,也就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为就必须调整补偿金额,这一过程就需要通过确认资产减值来实现。资产减值重新调整了资产的账面价值,认为过去历史时期已经确认的资产补偿是不足的,需要进行额外的补偿,由于资产减值所补偿的对象是企业初始投入资本时所确认的资产价值,因此资产减值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然而,资产减值也可以从另一角度去理解,即考虑尚未补偿金额而不是已补偿金额。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尚未补偿金额,如果未来经营活动中能够获得足够的收益补偿该剩余金额,则认为资本保全能够实现,如果无法获得,则资本保全无法实现,需要采取弥补措施调整已补偿金额,即确认减值。这种从未来收益角度考虑资产减值问题,就体现出价值计量的思想。
三、价值计量:资产减值的表现
(一)会计中资产减值的动机会计对资产的定义为“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由此可见,资产是创造未来收益的工具,资本投入企业后会转化为不同形式的资产,正是这些资产的运作才最终创造出了新的资本,也就是增值的资本。因此,考虑一项资产是否应当进入企业的最基本条件就是该资产在未来所获取的收益是否能够补偿为取得该资产所耗费的资本,而未来经济利益即为资产的“价值”所在。真实的资产价值能够定义但却无法获取,因为一方面对未来收益不可能做出准确的估计,另一方面利用资产所能获得的收益的也因为使用者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既然利用资产价值形成本源无法获取资产价值,那么只能寻找替代的方法来估计这一价值,一种比较合理的选择是市场价格。市场价格的优势在于两点:一是价格来源于基于真实的交易,是可以观察的,有较强的可靠性;二是价格通过市场参与者共同博弈而产生的均衡结果,这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经过了广泛的验证,因此认为市场价格是未来价值的现实表现,而且这种表现体现了一般性的结果,能够反映出公允性的要求。用价格来表现价值,满足了资产计量可靠性的要求,并基本也体现了价值的真实性要求,因此,会计计量的最基本手段就是寻找资产的市场价格。
(二)资产保全与价值计量关系 对会计资产定义的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决定了资产的成本,而“未来经济利益”决定了资产的价值,二者的内在联系就是资产进入企业时的交易价格。由于该价格是市场价格,在不考虑企业自身差异化的前提下,可以认为成本和价值在资产形成的时刻可以认为是一致的。这样,通过交易,资产确定了历史成本,根据资本保全的思想,
如果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历史成本得到了补偿,那么也就满足了资本投入者的要求,而从资产的价值角度看,其中已经包含了能够补偿资本投入的基本假设。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只有认为资产的“价值”是存在的,资本投资者才愿意支付“价格”。事实上资产投入企业后,投资者并不会过多得关注资产的价值,因为只要资本投入能够正确合理得进行补偿,那么投资者就能够享受资本增值。因此,并不需要继续计量资产价值。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资本市场逐渐形成,其直接影响是企业资本权利也可以自由流通,资本持有者越来越多,这意味着资本投入不需要等待企业经营结果就可以获得补偿及收益。对于新的投资者来讲,必须获得企业资产未来收益信息,即价值,以做出投资决策。这时,如何计量资产的价值成为会计关注的重点之一。正如笔者在前文中所分析,随着资产折旧的计提,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少,但这一过程并不意味着资产的价值也在发生相同的变化呢。一般而言,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其价值是存在逐渐下降趋势的,折旧的确认也模拟了这一过程,这体现资产内在的使用属性。资产的使用性产生了价值,但并不是价值组成的全部。一些资产,如土地,由于其本身稀缺性使其表现出明显的投资属性,这也是价值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资本投入一旦形成企业资产,随着资产的运动,尽管资产账面价值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资产价值,但已经不如资产形成的联系那样紧密,因为资产账面价值关注历史成本补偿,而价值则体现了当前市场条件对资产的再确认。
(三)资本保全的过程 确认资产减值的目的是资本保全,判断是否需要减值的标准则是已经补偿的资本确认是否足够或者剩余尚未补偿资本未来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即取得资本补偿是否准确的证据。对于已经补偿部分的成本,其折旧信息是可以获得的,但对尚未补偿部分,其补偿的可能性与合理性又依赖与对未来收益创造的估计。在资产使用过程中考察未来能够获取的收益显然和取得资产时面临的情况是不同的。资产的历史成本已经与资产的价值分离,利用历史成本为基础判断此刻资产未来能创造的收益已经没有任何价值。由于已经经过使用的资产由于自身状况的不同,并不像新的资产一样存在一个成熟的市场,因此从市场中获取的可能并不准确,采用当前市场价格的可靠l生也大大降低。另外可选择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利用当前情况下重新取得相同资产所要支付的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价值,也就是重置成本;另一种是直接从资产价值形成的原因出发,估计资产未来收益的现实体现,也就是现值。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其结果都只是基于估计,并不能获得像历史成本计量那样可靠的证据。经过资本投入后的~-Hit过程缺乏可靠性,但资本投入者必须需要在持续经营掌握资本补偿的信息,因I比对计量资产的再确认和在计量过程是也是持续进行的。和初始计量相比,这种再计量过程首要目的是为了调整资本补偿结果,但其调整却是以资产的价值为基础,其结果也将已经分离了的资产的历史成本和资产价值再次联系起来。资产价值的再确认可能有两种结果,即价值高于当前资产账面价值或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对于投资者而言,显然更加关注后者,因为这意味着资本投入的在未来获得补偿存在很大风险,必须调整已经补偿的结果,也就是确认减值。资产减值的确认主要是比较资产账面价值与其价值,由于市场价格的天然优势已经不再,因此价值的寻找方法可能采用重置成本、市价、现值等多种,如果发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就确认资产减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与价值一致。因此,通过资产减值,实现了资产的价值计量。尽管利用资产减值重新获得了资产价值,但并不能因此而认为资产减值是价值计量。价值计量意味着重新对资产的价值表现进行分析,获取当前价值的证据,最终结果只与资产的当前以及未来状况相关,而与资产的历史无关。但会计中确认资产减值的动机并非如此,资产减值体现了会计保全资本的谨慎要求,是借用资产价值来寻找资产减值的证据并计算资产减值的结果,其实质是调整历史成本,而非抛弃历史成本。以国际会计准则为例,IAS NO.36中定义资产减值是通过比较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可回收净额,其确认方法是取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两种方法中前者意味着如果出售资产能够给企业的带来的收入,而后者代表着如果继续经营资产能够企业带来的收入,无论那种方式,只要高于资产账面价值,就意味着剩余的账面价值可以获得的补偿,也就无需确认减值。此外,IASN0.36中对资产减值转回还明确规定“由于资产减值的冲回而增加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能高于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时的账面价值(减去摊销或折旧)”。这也就意味着无论资产减值如何调整,都必须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四、会计准则:选择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7月13日
一、引言
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科学技术的巨大革新,使产品寿命周期大大缩短,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愈发多变,经营活动风险大大增加,资产面临着减值风险。在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为更真实地反映资产状况,资产减值会计发展了起来。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起步相对较晚,市场的千变万化使投资者需要企业经营的信息。同时,由于经营环境的复杂性,传统资产计价方式不能更准确地反映资产价值。鉴于此,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规范,以约束企业经营行为,使会计信息更具有适用性。经历了把资产减值的计提范围由四项资产扩大到八项资产,2006年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将资产减值会计单独列为一项具体准则,2007年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会计准则的一次历史性变革,受到了各界的极大关注,也使得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得到了发展。
资产减值会计在实行中会产生一些不良行为,一些企业通过计提减值来掩盖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操纵利润,进行盈余管理。这些情况的产生,究其根本原因是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实行不够彻底,相关法律存在漏洞,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的工具。
二、资产减值会计与相关概念的厘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把资产定义为:资产由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会使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新企业会计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是可以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如果这项资源在未来导致了经济利益低于其预期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则该项资源就不能以其实际价值入账,就要把资产的价值减计,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受市场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资产价值发生着变化,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就要对资产价值进行重新核算。资产减值就是历史成本和可收回金额两种计量属性计量时产生差异。因此,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应当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资产减值会计是在资产发生减值时,对资产价值进行再一次的核算。由资产减值的定义可以看出,当资产预期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预期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时,则资产就发生了减值,就应重新对其进行会计核算,把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会计是在计量资产减值的基础上,把资产的价值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以真实反映资产价值,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资产减值会计就是资产发生减值时,根据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资产价值进行重新核算的一种模式,以准确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动。
三、资产减值会计实行中存在的问题
新会计准则的实行,规范了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不完善,会计人员自身的操作不规范,资产减值会计在应用中不免会存在着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资产减值确认的标准不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有三个: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经济性标准。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就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一是受资产价值的波动、市场价格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影响使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衡量,难以选择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二是市场、科技革新等多种外部条件的作用,使得资产价值会发生改变,对资产进行较准确的评估比较难;三是在企业的业务种类很多的情况下,对资产进行逐项计量和计提就显得很繁琐和困难。
(二)计量存在的问题。新会计准则对资产采用何种计量模式进行了规范。资产减值准备是在确认资产价值的计量标准上结合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对资产价值进行衡量,如果企业出现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就应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然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受多种因素影响,表现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计量:首先表现在资产的公允价值受多种因素影响难以确定;其次当资产处置时其实际价值和处置费用不能得到很明确的衡量;最后受折现率等多种因素影响,难以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评估。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随意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企业自主进行的账务处理活动,采用何种计提方法,企业的计提行为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如果外部监控不到位,很容易造成企业滥用资产减值来进行对利润的操纵。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很容易促使企业操纵利润。一是资产价值准备计提的比例和标准由企业自主进行确定,这很容易导致企业利用这种方法对企业利润进行操纵,增加了计提的随意性;二是企业资产出现巨额亏损,为了在第三年不被进行退市处理,企业会不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这就造成了企业胡乱计提资产减值,误导了信息使用者。
(四)通过资产减值准备来操纵利润。新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以后年度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对企业会计年度年末会影响到企业利润,作为企业利润的抵减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会影响到当期利润,企业获利能力会因此产生变动,因此有些企业为了平滑利润,影响财务报表,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来进行盈余管理。
(五)会计信息披露不到位。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由于资产减值损失在期末会影响到企业利润,要准确反映企业利润表情况,就应对资产减值损失进行准确核算。由于企业存在一些重大减值损失不披露的状况和对一些资产减值准备少提或不计提等许多虚假的账务处理,给信息使用者造成了重大影响,所以通过规范资产减值会计核算,真实反映资产减值的确认、计提和转回情况,以更加真实地反映财务报表状况,给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六)外部监管难度大。资产减值会计计提的标准难以衡量,导致其操作性较大,外部缺少对计量的约束手段,独立于企业的第三方如果不能以专业的技能或者管控就很难了解企业的内部经营状况。加之,由于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随意性和外部审计等监管部门对企业资产减值的核算行为缺少直接控制,从而导致外部监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完善资产减值会计的建议
针对资产减值会计实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准确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完善资产减值会计尤为重要。
(一)加强对资产减值的核算。完善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使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更具有规范性,对计提范围和计提比例做出进一步的规定,同时对转回进行规定,明确资产减值可以转回的条件和范围,减少企业经营行为的随意性。为更好解决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行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对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做出严格的规定,减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其次通过对资产减值会计的完善,可以加强对其控制,掌握资产价值的变动状况,维护市场稳定。
(二)加强对会计信息的披露。信息披露关乎信息使用者的切身利益,为给信息使用者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信息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资产减值准备显示出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涉及了资产价值的评估,信息的披露要准确反映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情况、产生资产减值的原因等,从而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报表。加强对会计信息的披露能更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以提供更加真实的企业财务状况,从而可以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健全市场价格。资产减值准备是在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它的关键参考是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和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较高者确定。受市场环境等条件影响,很难把握资产的真实价值,公允价值也难以衡量,处置费用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难以把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很难确定,因此需要有关部门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市场价格,通过多种渠道联合价格信息,使企业及时了解到信息的变化,减少其对价格的操控,维护市场秩序。
(四)完善外部监管机制。企业利用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来操纵利润,严重影响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了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需完善外部监管机制,加强外部监控。外部监管机构作为独立的个体,包括审计机关、注册会计师、证券交易所等,这些机构作为第三方,具有专业的技能,即使企业对利润进行操纵,影响会计信息的使用,这些外部监管机构也能发现,可以有效地抑制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加强外部控制,从外部堵住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对限制企业行为尤为重要。
(五)加强内部控制。对企业的经营行为不仅要加强外部监管,还要加强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可以更有效地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从而可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内部控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岗位分离,以确保各自职位的独立性,通过分离使得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能得到相关的监督,有效防止滥用职位权力进行会计核算;二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等,使资产减值核算更加全面、真实,使其得到更有效的控制。
(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企业的会计人员对资产减值进行会计处理,这是一个比较困难和漫长的过程,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有较强的主观性,一旦运用不好自己的技能,就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了更好地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对资产减值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规范会计人员核算行为尤为重要。一方面,会计人员要有正确的职业判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道德建设,对会计人员进行再教育。通过培养会计人员,使其素质得以提升。
五、结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面对着更多的不确定性,经济的波动使得资产价值和计价方式产生变化,资产减值会计作为一种更有效的会计处理方式就受到企业管理者更多的关注。本文在规范研究资产减值会计的基础上,发现资产减值会计实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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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1985年公司法规定,只有永久性的资产价值的减少才确认为减值,并记入损益或冲减该资产的重估价盈余(revaluation reserve)。这种永久性的价值减少是由于资产本身或用资产的环境发生变化而引起的。除了由资产经济利益的丧失所引起的减值(即永不可能恢复)外,确认的永久性减值损失,应先冲减该资产原有的重估价盈余,不够的部分才在当期确认为损失。这种减值也可以看作是资产重估增值的一种特殊的转回。
那么,对临时性的价值减少应如何处理呢?这要视资产的计量属性而定。如果资产是按历史成本计量,那么不必确认其价值的;临时性减少;如果是按现行价值计量的,那么临时性的价值减少计入权益中的重估价盈余。例如:某资产的历史成本为400万元,原账面价值为48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380万元,现行价值为350万元。该资产按现行价值计量。那么,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应调整为350万元。与原账面价值相比,减少的130万元中,只有100万(480-380)属于永久性的价值减少,即减值;另30万元只是重估价值的减少,属于临时性减少。100万元减值中,可冲减该资产的80万元(480-400)重估价盈余,只有余下的20万元确认为损失,进入当期损益表。
采用永久性标准,剔除了不确定性,可以减少由于资产价植变动而引起的会计利润的频繁变动。由于英国允许采用现行价值作为资产的计量属性,并将资产价值重估时产生的未实现的持有利得和损失记人权益中的重估价盈余,因此,资产价值的临时性变动既能在资产负债表上得到反映,又不影响当期利润。1992年实行的第3号财务报告准则(FRS 3)引入了第四张报表“全部已确认的利得和损失表”,以全面反映当期已实现的利润及未实现的但已确认的利得和损失,包括由于资产价值的临时性变动引起的持有利得和损失,以全面反映企业的业绩。
二、计量标准:可收回金额
第1号财务报告准则(FRS 11)将减值定义为“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是销售净价与使用价值中较高者,其中使用价值是使用资产获得的未来现金流量(包括处置收入)的现值。
计量的原则包括:(1)如果销售净价或使用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则没有出现减值;(2)如果无法可靠地估计销售净价,那么可收回金额等于使用价值;(3)如果销售净价低于可收回金额,那么必须算出使用价值,如果使用价值高于销售净价,可收回金额就等于使用价值。
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应确定资产所属的收益产出单元(income-generating unit)的可收回金额。收益产出单元是指:产生的收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收入流的一组资产、负债和相关的商誉。收益产出单元的减值部分首先扣减商誉的账面金额,然后扣减资本化的无形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后按比例扣减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但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低于销售净值。
三、减值检查
理论上,应当在固定资产减值事项确实发生时才进行减值的评估。但是,除了少数情况下固定资产会由某一事件导致迅速减值外,绝大部分固定资产的减值都是逐渐发生的。因此,英国的会计准则要求,根据固定资产有无减值迹象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检查。这些迹象包括:(1)当期经营活动出现亏损或现金净流出,并且以往已出现过同样的问题或预期同样的问题还将出现;(2)固定资产市值的大幅下跌;(3)固定资产已过时或损坏;(4)管理当局决定进行重大改组;(5)市场利率或回报率明显上升,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产生重大影响等。
如果出现任何一种这些迹象或类似的迹象,就必须进行减值检查。对固定资产而言,如果没有出现这类迹象,则不必进行减值检查。但是,对于无形资产和商誉,即使没有出现这类迹象,仍要进行减值检查。
四、减值的恢复及对折旧的处理
第11号财务报告准则(FRS 11)规定,只有经济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增加可以作为资产减值的恢复,但恢复不能超过原来减值的部分。资产价值上升超出原来未减值时的账面价值的部分,只能作为资产重估升值而不是减值的恢复。如果仅仅是由于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增加使得使用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而资产的服务潜力并没有提高,则不能作为减值的恢复。
由于资产是按减值后的价值及重新估计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通常情况下,会比没有确认减值时的折旧金额要低。也就是说,减值使得随后会计期间的折旧费用减少。因此,当减值部分得以恢复,冲回减值时在损益表中确认的损失时,应将少计的折旧费用考虑在内。
人力资源会计在20世纪60年代起源于美国,我国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介绍人力资源会计的。在这几十年中,中外学者对人力资源会计作了许多有益的研究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成果,但纵观国内外研究现状,人力资源会计至今尚未形成完善的科学体系,在实务中的应用还很少,都还只是停留在理论的构建上,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人力资源的资产属性、人力资产如何计量及人力资本如何参与企业收益的分配这三个基本问题上有很大的争议。
一、人力资源的资产属性问题
资产是会计报告的基本要素,人力资源是否能当作一项资产,是人力资源会计能否成立的关键。对于是否把人力资源界定为资产项目,至今仍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有一些学者认为:人力资源完全不同于传统资产项目,对于传统资产项目而言,企业不但有权控制其产出物或效用,而且对于特定资产本身还拥有着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财产权利,而对于人力资源,任何企业所能控制的仅仅是其知识或技能的固化产品,即劳动成果。另一方面,人力资源也难以用货币进行计量,企业难以估计拥有不同能力的劳动者的价值。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无法建立人力资源会计。
人力资源可否定义为会计资产,可从资产的属性来分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指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见,作为会计上的资产,应具备四个要素:(1)资产是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2)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3)能够被企业所拥有或控制;(4)能够用货币进行计量。
首先,当企业聘用某一劳动者时,企业就向受聘者或有关方面支付工资等费用,这意味着劳动者这一人力资源已成为现实的资产,而不是预期的资产,因为购买劳动能力的资源这一交易已经在受聘时发生了,这是符合资产的第一项确认标准的。
其次,从企业进行人力资源投资的目的来看就是为了取得和提高职工的未来服务潜力,获得经济效益。所应明确的是,人力资源是指人的劳动能力,作为人力资源载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会计资产,其资产性在于他具有取得未来收益能力的潜力。这种潜力是通过在人身上的投资而使人力资源的素质提高和生产能力增强体现出来的,这种潜力的价值可以认为是资产。以人为载体的人力资源与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共同构成生产力三要素,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带来经济效益,这是符合资产的第二项确认标准的。
再次,人力资源最根本的所有权属于人本身,人身具有自由的权力,有权接受或辞去企业的聘雇。但当某一劳动者被企业聘用时,由于劳动用工合同或契约约束,该项人力资源即被企业拥有或控制。因为劳动者为企业服务,企业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费用,这实际上就意味着企业取得和控制了人力资源的使用权,并且有权以一定的方式来影响他为企业取得经济效益,发挥其服务潜力。应该明确,人力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职工受聘期间,其必须服从企业管理,企业对其拥有使用权,但并非所有权。人力资源的使用权被企业拥有和控制,这是符合资产的第三项确认标准的。
最后,企业花费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如招聘费、培训费、保险费、工资及福利费等各项支出以及企业取得的收益都是可以以货币形式反映出来的。尽管人力资源的成本与价值的计量有许多主观成分,具有不确定性,但人力资源难于计量并不等于不能计量。目前现行会计中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计量也存在不少的主观成分,如存货的计价、折旧的计算、商誉的确认等。这表明传统会计对资产的计量也并非都是完全确定的,不能因为人力资源具有不确定性就不对其进行计量,把它排除在资产之外。人力资源的计量尽管不同实物资产计量那么简单、易于操作,但总可用货币计量的,这就是说,人力资源符合资产第四项确认标准。
依据以上分析可把人力资源确认为一项资产。当某一人力资源被企业所拥有或控制时,就形成了企业的人力资产。有的学者把人力资产归于无形资产范畴,理由是资产有具有实物形态与无实物形态之分,而人力资源是指人的某种技能,是无实物形态的。实际上人力资产与无形资产是不同的。尽管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没有实物形态、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可能远远超过投入价值,但无形资产是人们研究的成果,是人类知识的结晶,它是脱离人而独立存在的。而人力资源不能脱离人而单独存在。而且,同一无形资产是可以被不同企业同时占有,可以同时发挥作用,但是人力资源不可以被不同企业在同一时间占有,同时发挥作用。因此,人力资产不同于无形资产,而是介于实物资产与无形资产之间的一项特殊资产。
二、人力资产的计量问题
会计的灵魂在于会计计量,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人力资源投入企业形成企业的人力资产后,如何对人力资产计量也就成为人力资源会计的一个基本问题。当前人力资产的计量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成本法”观点:认为对人力资产应按照其获得、维持、开发过程中的全部实际耗费人力资源投资支出,作为人力资产的成本价值入账。另一种是“价值法”观点:认为对人力资产应按其实际价值入账。
人力资产“成本法”的计量方法包括历史成本计量模型和重置成本计量模型。历史成本计量模型,是以取得、开发、使用人力资源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量人力资产成本的方法,它反映了企业对人力资源的原始投资。重置成本计量模型,是以在当前物价条件下重新录用达到现有职工水平人员所需的全部支出,作为企业人力资产的成本。人力资产“成本法”的计量方法运用一般会计方法的成本观念,属货币性、精确性计量方法,可操作性较强,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历史成本计量模型取得的数据比较客观,具有可验证性,重置成本计量模型尊重人力资源获取中的市场因素,反映了人力资产的现实成本。
但是,采用“成本法”计算的人力资产的投资成本并不一定真实反映人力资产的实际经济价值。企业在增加人力资产时,不仅要考虑人力资产的投入成本,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人力资产能为企业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的大小。如果企业不在人力资源开发上进行投资、发生一定的实际支出,人力资源就不可能在日后为企业组织创造出相应的经济价值,但在“成本法”的计量方法中,人力资产的投资与所形成的人力资产的价值之间几乎没有联系,加上没有对人的能力和产出价值计量,从而也就不能体现出人力资产的真实经济价值。
人力资产“价值法”的计量方法主要是以产出价值而不是以投入价值作为人力资产价值的计量基础。主要包括未来工资折现模型、未来薪金折现调整模型、随机报酬模型、企业未来收益模型等。未来工资折现模型和未来薪金折现调整模型都是以企业未来支付的工资报酬为基础来计算人力资产价值,这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人力资产的部分价值。随机报酬模型是用人力资产为企业提供的服务所创造的价值来计算人力资产价值,而且它考虑了职工在企业内各服务状态之间流动的情况,又考虑了职工离职的可能性,是一个动态模型,在技术上较正确地反映了影响人力资产价值的有关不确定性因素。但是该方法概率和估计偏多,而且费时费力。企业未来收益模型认为人力资产一般是附着于企业的其他资产而共同产生效益,因此要将总收益中分离出人力资产带来的收益部分,该方法将企业未来各期收益折现,然后按照人力资产投资占全部投资比例,将企业未来收益中人力资产投资获得的收益部分作为人力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用未来盈余作为计量人力资产价值的基础,重视人力、非人力资产的投资比率,并比较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对企业贡献的大小,有利于企业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但是该方法难以分离企业每年的收益中人力资产和非人力资产的贡献。
上述的各种人力资产计量的方法属于货币计量方法。货币作为统一的价值尺度在信息的提供上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因而是重要的计量手段,但货币计量只是财务会计主要的、核心的计量方式,是财务报表内进行确认的主要特征,并非是财务会计计量的全部。如果仅仅采用货币计量方法,会导致会计信息残缺不全。人力资产的计量应该采用货币性计量方法和非货币性计量方法相结合的方法。
人力资产非货币性计量方法是根据影响人力资产价值的各项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对人力资产价值进行模糊性计量的方法,其核心在于以人力资源的才干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来决定其在企业中的价值。因为,一些决定人力资产价值的特殊因素不能完全用货币性表现出来。比如人的行为和习性,人的潜能和适应能力、群体的配合习惯和工作气氛等不是货币指标能揭示的。需要考虑员工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或职务、工作经验、健康状况、工作态度和能力等因素。具体可以采用技能详细记载法(根据企业员工的一些素质构成和能力特征进行分等衡量各员工的条件价值),也可以采用绩效评估法(应用一定的比率、评分或测试卡的方法,对人力资产价值进行衡量、比较,以提高与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相关的信息)。
人力资产的计量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开阔视野,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寻求新的思路与方法。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
1、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将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二是,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因而可以少设。如资产类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负债类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等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科目;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
3、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本文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本文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只需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成本法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是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
(4)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挂钩。这简化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手续,但可能会导致资本化金额夸大,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本期利润,但长远看又会用未来时期的折旧费用予以抵销。
(5)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价款和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均作为其入账价值,这避免了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较为繁琐的计算。
在知识经济发展迅速的新时代中,资产的重要性,尤其是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如何把握好无形资产及技术类无形资产,已然成为现行市场研究的重点。那么,对技术类无形资产如何管理,如何评估就成为了我们分析的首要问题。然而,我国目前技术类无形资产研究方面仍存在很大的漏洞,在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解决我国在此方面所面临的困境,就需要我们对目前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完善,为我国的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研究工作创造更美好的环境。
一、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概念
技术类无形资产,又称为技术资产或技术型无形资产,是指含有技术内容的无形资产。由专利权、专利申请技术、技术秘密三项内容组成的一种无形资产。它对人类社会、技术创新、知识经济起到了推动作用。其在新经济时代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其特征主要包括:风险性、高智能性、个体差异性。
二、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1.成本法。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无形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无形资产损耗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2.市场价值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评估值=参照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价格×功能系数×调整系数。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3.收益法。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此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
三、目前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价值确认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在于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方法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例如,在无形资产的取得时点上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认知体系。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已下几点:(1)企业大多数的无形资产产生的因素不同,各企业无形资产的类别也不一样,纷乱繁杂,加上我国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办法不健全,规章制度也不是很明确。(2)众所周知,无形资产的形成需要的时间点很长,在此过程中很容易形成披露,所以其取得时间很难进行确定。
2.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选用不当。在实际评估过程中,无形资产处理事项不同,其选用的方法也应不同。但就我国目前的环境来说,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适用系统,甚至很多会计师为了图方便,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统一使用成本法核算。这样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还会造成我国价值评估体系的混乱。所以,我们在价值评估工作中应选用正确的评估方法。
3.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在收益法下参数选择的问题。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行业及规模不同折现率也就不同,但是有的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的技术类无形资产所处的行业拿捏不准,导致折现率选择错误,从而造成价值评估的计算错误。
四、加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对策
1.完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包括市场调查法、成本法以及收益法。而行业的不同,规模的不同,其所采用的方法不同,得出的结论当然也不同,采用成本法和采用收益查账法其结论是大为不同的。因此,我们在对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时应尽可能采用不同的方法同时进行评估,完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体系,最终要把这三种方法进行有机的结合,对三种方法的评估结论综合,得到最终的评价结果。
2.选取正确的价值评估方法。市场法构建在完全竞争和有效市场理论基础上,要求有公开而活跃的市场交易。评估界认为我国目前证券交易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缺乏规范性。无形资产由于其自身的独特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垄断性、专有技术的保密性等。评估界更是将大多数无形资产的市场法评估视为。在我国的评估环境下很难上见到用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所以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市场法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是非常困难的。
成本法下的资产价值评估没有考虑无形资产的整体价值,因此也很难计算资产的时间价值,以及机会成本),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适合于评估无形资产价值和整体资产价值。
收益法一般适用于整体资产评估和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在理论基础上比较适合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收益法与投资决策相结合,考虑了资产的时间价值,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资产本金化的价值。对于收益法的参数选择,因各会计人员的自我意识不同及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导致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不确定因素越多,对其参数误差的控制就越低,风险也就越大,科学预测的准确性就越低。由于信息的不确定性,导致科学预测的作用发挥不明显。那么,收益法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就是一把双刃剑。由于在收益法下各参数的选择有着多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那么,如何减少和降低收益参数的不确定因素,是目前收益法评估首要面临的问题。
3.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参数匹配。对于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参数的选用必须遵循统一的原则。其参数的选取应在计算方法和财务概念上保持统一,尤其要注意折现率和收益额二者之间的配比。评估操作中一般应先选定预期收益额的种类,然后按所选用的收益指标的财务概念和计算方法选用合适的折现率。不能出现由于财务概念和计算方法的不同导致的评估结果的差错。
五、结论
在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的市场竞争中,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尤为突出。那么,我们就要对无形资产进行更准确的评估,找出适合各个行业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各种评估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点与不足,单独应用更会有不足。所以我们要根据无形资产评估的特殊性,充分考虑影响无形资产评估价格的多方面因素,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现状的,全面的,实用的指标体系。总之,在实际评估工作中,各会计人员应总结其评估经验,使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更加完善。要能充分考虑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因素,最终找到一种适合本企业甚至更符合我国国情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作者单位:西安石油大学)
参考文献:
[1]冯丽艳.技术生命周期与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商场现代化》.Market Modernization,2009 年01期.
[2]张叔进.对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的探讨[J].知识经济,2009(17).
无形资产是企业为了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按其来源渠道,可分为外来无形资产和自创无形资产。随着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无形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日益突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否不断地创造和更新无形资产。整个会计环境较之以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此,适应新的会计环境,探索知识经济条件下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方法是会计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知识经济对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计量提出的挑战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资产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资产的组成由以有形资产为主转变为以无形资产为主;企业的投资也由以物力投资为主转变为以智力、人力投资为主。企业投入大量的物力、人力和财力进行无形资产的研发。会计核算的新环境,必定对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计量提出新的挑战。
(一)知识经济要求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尺度一致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无形资产的地位发生了质的变化,企业间的业务交流也更加频繁。企业根据对方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来决定是否与其发生业务来往。这就对企业编制会计报告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类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计量的尺度必须一致。对于同行业的两个对无形资产投资基本相同的企业,如果价值计量的尺度不一致,很容易出现最终报告的无形资产信息存在很大差距的现象。这样不利于投资者进行比较、决策。
(二)知识经济要求客观合理地核算研发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工业经济时代,企业投入到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当中的费用很少。因此,能否客观合理核算研究开发费用将不会对企业的经营利润产生太大的影响。然而,知识经济的到来,使得企业资产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大部分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超过了有形资产。企业投入到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当中的费用在全部耗费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加大。能否客观合理核算当期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将会直接反映企业当期经营利润。
二、我国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计量的现状及存在的缺陷
由于研究开发的不确定性和自创的不易确认性,现行的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然而,仔细分析很容易发现:对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计量,不仅《企业会计制度》与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不一致,而且不能应对知识经济条件对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计量提出的挑战。
(一)违背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最新的无形资产价值计量规定,企业自创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包括研究过程中的耗费。而企业外购的相同无形资产的价格确是依据所购单位耗费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确定的。这样相同的无形资产在不同企业的会计报表中,由于来源不同入账价值也就完全不同了。不同企业的会计信息也就失去了相互比较的价值,不利于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比较同类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了投资决策,违背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原则。
(二)违背了会计核算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核算。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研究开发费用与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相比注册费、律师费,研究与开发费用都是自创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实质部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自创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应当以研究开发费用作为价值计量的主体,而不是仅仅依据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计量。然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计量原则却恰恰相反,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也忽略了研究费用,都违背了会计核算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歪曲了无形资产的价值,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
(三)违背了会计确认和计量原则中的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凡支出的收益仅及本会计期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收益及于几个会计期间(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自创无形资产过程中耗费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受益期是无形资产的整个有效期,一般涉及到几个会计期间,而不仅仅是当期。因此,研究开发费用都应当划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然而,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却将研究与开发费用划为收益性支出,《企业会计准则》也将研究费用划为收益性支出,计入发生当期损益。违背了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原则,不利于企业正确核算当期的经营成果。
三、完善我国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计量的具体思路
结合知识经济条件对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计量的要求,完善我国现行的自创无形资产价值计量方法,有利于客观正确地核算无形资产价值,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利润,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一)设立与“管理费用”并列的“研究开发费用”科目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资产和投资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企业的资产从以有形资产为主体转变为以无形资产为主体,企业的投资从以物力投资为主体转变为以智力投资为主体。企业的竞争优势不在于其拥有多少有形资产,而在于其拥有的无形资产的多少。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研究与开发费用在企业管理费用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加大。研发成功,将会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占有比例,完善企业的资产结构,最终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经营效益。为了使会计信息能够间接反映企业发展战略,就必须要求正确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企业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因此,应该将研究开发费用从“管理费用”当中分离出来,设立与其并列的“研究开发费用”科目。
(二)以价值计量反映企业研发能力为出发点,借鉴自建固定资产价值计量模式
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量能够间接反映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能力和企业人力资源水平。结合企业自建固定资产的价值计量模式,设立“在研项目”中间核算科目与“研究开发费用”费用核算科目。通过“在研项目”与“研究开发费用”科目,合理计量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反映企业高科技研发资金投入量和研发能力。企业进行专利、非专利技术或商标等某项无形资产的研发时,将研发过程中投入的相关资金全部计入“在研项目”科目借方核算。研发成功了,将申请无形资产产权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借方,作为入账价值的一部分。同时,将“在研项目”借方发生额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入账价值。研发失败了,将“在研项目”发生额全部转入“研究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通过计量“在研项目”借方发生总额以及“研究开发费用”期末余额,能准确了解企业在高科技研发上的资金投入量,掌握企业研究开发的成功率。最终,较为客观地计量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解决当前价值计量存在的缺陷。
参考文献:
1、毛洪涛,万云.会计最新制度、准则――深度阐释与案例分析[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
2、于玉林.会计基础理论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3、余绪缨.管理会计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4、李百兴.论知识经济下自创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及计量模式[J].四川会计,2000(4).
一、在会计确认中的运用
从会计确认方面看,准则把对非货币易中会计事项的确认标准建立在稳妥合理的基础上,可从根本上保证输出会计信息的质量。
因为资产的价值等于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货币金额)的净现值总额,针对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货币金额)不确定或不固定的资产而言,其价值也是不定的。如果此类资产之间的全部或部分交易按货币易原则进行会计处理,那么交易资产的入账价值的金额就掩盖了事实上价值或收益的不确定,从而将实质上的不确定转化为形式上的确定,增中了会计信息质量风险。准则把凡是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或不固定的资产均界定为非货币性资产,并将它们这间的交易按不同于货币易原则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虽然这有时可能造成实质上低估资产或收益,但为了降低会计报表风险,准则在对非货币性资产及其交易进行确认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态度。
由于货币易是根据资产市价(或谈判价(进行会计处理,所以,如果将涉及少量货币性质产的非货币易(特别是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视同货币易处理,很容易导致换入资产价值或交易收益的高估。因此,为避免操纵利润,准则规定当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补价)的比例低于25%时,该交易按非货币易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从而将对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易的确认标准建立在稳妥的基础上。
待售资产之间或非待售资产之间交易时,只是资产形态发生变化,资产用途却没变,因此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给企业带来未来收益变化的可能性不大,资产价值也不应有变。但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之间的交易,不仅仅资产的形态改变,而且资产用途也发生变化,所以资产价值应该有所变化。因此准则将第一种交易归为同类非货币易,按同类非货币易原则处理;将第二种交易归为不同类非货币易,按不同类非货币易原则处理,从而把对待售资产、非待售资产、同类非货币易、不同类非货币易的确认标准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
二、在会计计量中的运用
从会计计量方面看,计量非货币易中的会计要素时,尽量不高估资产价值,并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可能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
在不涉及补价的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从理论上讲,可供选择的计量标准有三种: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了尽可能不虚夸换入资产价值,准则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上述三种标准中金额最小的标准作为计量标准。因此,准则规定,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时,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时,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时,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期末再按资产减值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时,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时,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资产账面价值时,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准则规定只计量非常货币易损失,而不计量非货币易中可能产生的交易收益,以尽量满足低估损失和高估收益。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非货币易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1999年6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准则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的一项空白,并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其实施必将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降低会计报表风险,更利于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服务。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原则),是指在会计处理时谨慎小心,尽可能选择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并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该原则在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活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
一、在会计确认中的运用
从会计确认方面看,准则把对非货币易中会计事项的确认标准建立在稳妥合理的基础上,可从根本上保证输出会计信息的质量。
因为资产的价值等于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货币金额)的净现值总额,针对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货币金额)不确定或不固定的资产而言,其价值也是不定的。如果此类资产之间的全部或部分交易按货币易原则进行会计处理,那么交易资产的入账价值的金额就掩盖了事实上价值或收益的不确定,从而将实质上的不确定转化为形式上的确定,增中了会计信息质量风险。准则把凡是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或不固定的资产均界定为非货币性资产,并将它们这间的交易按不同于货币易原则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虽然这有时可能造成实质上低估资产或收益,但为了降低会计报表风险,准则在对非货币性资产及其交易进行确认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态度。
由于货币易是根据资产市价(或谈判价(进行会计处理,所以,如果将涉及少量货币性质产的非货币易(特别是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视同货币易处理,很容易导致换入资产价值或交易收益的高估。因此,为避免操纵利润,准则规定当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补价)的比例低于25%时,该交易按非货币易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从而将对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易的确认标准建立在稳妥的基础上。
待售资产之间或非待售资产之间交易时,只是资产形态发生变化,资产用途却没变,因此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给企业带来未来收益变化的可能性不大,资产价值也不应有变。但待售资产与非待售资产之间的交易,不仅仅资产的形态改变,而且资产用途也发生变化,所以资产价值应该有所变化。因此准则将第一种交易归为同类非货币易,按同类非货币易原则处理;将第二种交易归为不同类非货币易,按不同类非货币易原则处理,从而把对待售资产、非待售资产、同类非货币易、不同类非货币易的确认标准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
二、在会计计量中的运用
二是资产减值计量中存在的问题。资产减值会计中,减值的计量是核心问题。目前,我国企业资产减值计量的实际情况是很难准确地划分资产组和计量资产可收回金额。在实务中具体运用资产组的概念,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然而,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现金流量的惯例,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也普遍缺乏经验。而且,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应否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这些都表明引入资产组概念在上市公司实施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是资产减值计量的核心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的市场环境并不很健全和完善,相关资产的市场价格很难确定,因此要合理确定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较大的难度。“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导致人为调整利润的行为频繁出现。关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问题,要综合考虑企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的确定,以及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及特定风险的确定,技术水平的要求比较高。
三是资产减值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在资产减值披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能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重要的资产减值情况,这是目前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信息披露中最为普遍的问题。大多数上市公司只是对重要资产减值的金额和原因予以模糊披露,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对大额计提、不提、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均未作详细披露,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方面的信息,如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所依据的假设条件、折现率的计算方法、销售净价的计算依据等往往不进行相关披露,在披露重要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时过于笼统或缺乏实质性内容,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了解和判断公司的资产减值情况。此外,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方面的披露在新准则中也没有要求。
针对以上提出的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完善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的建议如下。
未消逝成本观是对资产性质的早期描述。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introductiontocorporatestandard)(1940)中明确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观。他们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已经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耗用的成本为资产”。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产是营业或生产要素获得以后尚未达到营业成本和费用阶段的那部分余额,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额。显然,这种观点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着重从会计计量的角度来定义资产,强调了资产取得与生产耗费之间的联系。
1.2借方余额观
资产定义的借方余额观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的前身)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在其颁布的第1号《会计名词》(1953)中提出来的。该公告认为:“资产是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某种东西。这一借方余额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规则从结平的各账户中结转过来的,前提是这一借方余额不是负值。作为资产,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种财产权利,或者是所取得的价值,有的则是为取得财产权利或为将来取得财产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这一认识的基本特征是将资产视为借方余额的体现物。据此,不仅借方余额所体现的应收账款、存货、设备、厂房等要确认为资产,而且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递延费用等项目也可以确认为资产。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会计结账技术的角度来理解资产,很难说是在描述资产的性质。
1.3经济资源观
经济资源观是关于资产定义的颇具影响的一种观点。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恃的会计和报表准则》中明确指出:“资产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能总量”。对资产的这一认识,第一次明确地将资产与经济资源相联系,虽然它并未正面提到无形资产的内容,但这一定义至少可能将无形资产包纳其中。另外,它也明确了资产与特定会计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特定会计主体能够借助资产业从事未来经营。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的第4号公告中提出了一个资产定义:“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虽不是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这一定义虽然明确指出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接受了“经济资源”这一新认识,但它却认为,经济资源应否视为资产,取决于公认会计原则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这就把资产的实质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之间的主从关系颠倒了。
1.4未来经济利益观
目前比较流行的资产定义体现了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观点。1962年,穆尼茨(moonitaz)与斯普劳斯(r.t.sprouse)在《会计研究论丛》第3号——《企业普遍适用的会计准则》这一文献中明确提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已经由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获得。”现在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sfacno.6)中提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来经济利益观认为,资产的本质在于它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对资产的确认或判断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价,而要看它是否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在现实中,虽然成本是资产取得的重要证据之一,而且成本还是资产计量的重要属性,但是,成本的发生并不一定导致未来的经济利益,而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会发生成本,例如,业主投资、接受捐赠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观将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资产,视资产为成本的组成部分,是不切实际的。而经济资源观强调资产的经济资源属性,把一些不是经济资源但有助于实现未来经济利益的或减少未来经济损失的项目如某些备抵项目排斥除在资产之外。未来经济利益观则将这些项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资产之中。因此,我们说未来经济利益相对于其他观点来说更加全面、合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种定义突出了以下特点:
(1)资产的经济属性即能够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的本质所在。也就是说,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要成为资产,必须具备能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2)资产的法律属性即必须是为企业所控制,也就是说,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业,为本企业提供服务能力,而不论企业是否对它拥有所有权。
2不同的计量模式体现出资产的不同属性
计量是指会计要素量化的过程和方法。也就是对资产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论依据与具体方法。它涉及到计量属性与量度单位的选择。计量属性解决“计量什么”,而计量单位解决对选定的计量属性“用什么计量”。计量属性与计量单位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计量属性是内在的,根本的问题,计量单位是外在的、形式的问题,计量单位的选择随计量属性的变化而变化。由于不同的计量模式体现出资产的属性不同,会造成资产的价值差异较大。因此,根据资产的定义、属性选用恰当的计量模式计量资产的价值就尤为重要,它不仅仅在于是否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而且还影响到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有用。现行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成本;现值;公允价值;摊余成本。目前,主要运用的会计计
量模式主要有四种: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现值。
(1)历史成本法体现资产的属性是资产投入价值,即过去形成资产投入的成本或者费用作为资产的价值。其弊端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产率的提高,名义货币发生变化的话,从根本上动摇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基础;(2)重置成本法计量模式表现出资产的属性是资产重置价值,即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3)公允价值计量法体现资产属性是资产交换价值,即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4)在现值计量模式下,资产的属性体现是资产在用价值,指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折现的金额。从现行的资产定义来看,现值计量模式最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
3现行的计量模式与资产定义、属性之间的矛盾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的趋同更近了一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另一方面,其巨大的变化给传统的会计模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公允价值的应用就是其中一例。在38项会计准则中,有近50%的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无疑成为了新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焦点之一。目前,对于公允价值的认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以该价格为标准确认的价值即为公允价值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存在着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在市场综合因素的影响和行业规范的制约下,其交易价格的形成基本符合“公平、熟悉、自愿”的前提,因此具备“公允”的要求,可以作为公允价值的确认标准。这种公允价值的获取途径是比较便利和直接的,并且易于交易方接受并获得关注者认可,可以说是公允价值确认的理想状态。(2)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则在多方询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或由评估机构评估,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如果资产交易或负债清偿的标的不存在活跃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可以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搭建相应的数据模型并选用适当的参数,参照各方询价因素,结合现金流量折现、期权定价等方法确认公允价值。(3)不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价格,交易标的也不适宜进行评估,并且进行多方询价存在困难的,可以参考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确认公允价值的基准在这种方式下,同类交易标的价格无法由市场直接获得,因此只能用类比的方式,采集同类交易价格,作为估值的依据。这样,如何选择确定同类交易就成了公允价值确认的关键。同类交易不仅要求选取物与标的具有物理上的同质性,同时其实施载体各要素也应具备可比性,比如期望现金流、期限等。这样,现行会计计量模式是一种以公允价值为主体,多种计量模式并存的混合计量模式,因此,体现出资产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历史成本、重置价值。也有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而现行的资产定义为,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本质特征“未来经济利益”,因此,资产的价值不是以企业现有的资产为基础,也不认可投入成本,决定资产价值取决于未来持续的现金流及盈利能力,根据资产的属性其计量模式就是现值,因为只有能现值反映企业未来的产出,最恰当地反映未来经济利益的计量属性。其他的计量模式均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及属性,只有在这一属性无法满足可靠性和可验性的要求,在具体会计实务往往是从投入成本的角度考虑,采用其他的替代计量属性,但也要求排除人为估计等因素干扰,客观、真实的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这就进一步说明了现值是资产真实价值的最近似的反映。不同方法对资产计量的结果都是对资产现值的代替。因此,根据资产的属性采用的计量模式应该是现值或者是以现值为代表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而不是现在采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4资产概念的重新定义
由于企业的资产形态千差万别,资产的特性各有不同,因此现行的资产概念的局限性日益凸显:(1)现行的资产定义不能反映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的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现行资产的属性仅对有形资产进行了反映,而对在企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的无形资产去未予反映,主要是因为1.无形资产难以用货币明确计量;(2)现行资产观认为资产都应该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的。即使企业拥有了某项未来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明确的交易或事项,也不能确认为资产。这使得自创商誉被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从而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未能得到真实的反映。换而言之,现行会计计量仅反映有形资产价值或企业整体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提供的相关信息无用。特别需要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到今天,新经济时代已经到来,企业的类型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传统企业主要制造业为主,以生产、销售商品为经营方式赚取利润,资产形式主要是有形资产;而知识类企业主要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获得利益,一般不进行生产、制造,其资产形式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表现在:品牌、经营理念、管理制度、营销方式、人力资源等,以微软、思科、搜狐、网易等信息技术为代表企业,其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资产,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的价值日趋重要,如按传统会计理论计量这类企业资产价值大打折扣,使企业的内在价值未能得到完全的反映。因此,我们认为,自创的无形资产必须要计量;(3)现行资产的概念不能完全反映资产的本质特征。企业资产形态尽管千差万别,但从发挥作用来看,可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直接创造企业的未来经营利益,即未来的现金流入,而非经营性资产一般不产生现金流入,甚至是现金流出,因此,如果用现行资产概念度量非经营性资产的话,从理论上讲,非经营性资产不是资产,则与资产存在的实际状态不符;如果用现值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的话,则非经营性资产会出现负数,显然不符合资产逻辑。因此,对非经营性资产不能用现值计量,对应的资产属性则不是未来经济利益,而是它的服务作用和其提供的利用的功能,因此其计量的方法应根据资产的不同属性采用不同的方法予以计量,由于资产在不同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差异,不同时点上的资产不具有可比性、可加性,因此,对于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的资产价值,应采用技术方法折算出时点价值,从而保证资产的可比性、可加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现行的资产定义应予以修正为:企业过去的形成,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利用的资源。其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服务上利用;(2)资产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3)资产是由企业过去形成的。它的优点在于:(1)扩大了资产的范围。修正后资产概念的范围包括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客观地反映了企业整体资产价值;(2)修正后资产概念的本质特征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其形成的计量方法可以采用多种计量模式,从而形成了以现值计量方法计量经营性资产,用其他计量方法计量非经营性资产的现值混合计量模式,解决了现行的一种资产属性采用多种计量模式反映的弊端,修正后的资产观认为,资产的概念应依据资产在企业的本质特征及功能予以反映,对能创造未来经济利益的应持未来经济利益观,对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来说,显然未来经济利益观是不成立的,应根据资产提供的服务和功能定义最为恰当,并可以采用除现值以外的方法予以计量。修正后的资产定义使资产属性与计量模式之间形成了严密的逻辑关系,客观、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
5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