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0 09:16:1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案例分析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论文摘要:保险学课程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中,选择恰当的案例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基础和前提,保险学案例的选择应当具有针对性、代表性、生动性、时效性和导向性。从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的效果取决于教学准备、教学方式、教学讨论、教学总结这一系列重要环节。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讲解,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的案例,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保险学》是金融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它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案例教学把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拿到课堂上来,并让学生亲自参加讨论和分析,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比如,在讲到近因原则时,如何在众多的原因中判定近因在理论上是非常枯燥的实务问题。笔者在近因原则教学中,有意识地增加了许多案例,让学生充分体会到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再比如,讲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学生的学习兴趣变得浓厚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
案例教学法可以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体,不利于师生的交流,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分析、老师点评的方式使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学生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另外,教师通过学生提出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在今后的教学中制订更为细致的授课方案和计划。
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并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学生有了自己思考和倾听他人意见的机会,思维和判断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逐步得到提高。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学生可以锻炼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自2009年10月1日起,中国施行修订之后的新《保险法》,相比于原《保险法》,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都有大的修订。比如,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不无冲突。如果受益人谋求个人私利,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原有《保险法》规定,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对于无辜的被保险人显然有失公平。新《保险法》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此种情形下,实施非法行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不因此免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利益仍然受到保护。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保险业由于起步较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再加上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比较欠缺,很多人对于保险还存在偏见甚至是反感。在案例教学中,反面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学生对保险业形成根深蒂固的成见,进而影响学生对保险业的认识和学习的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当把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帮助学生理解保险学的基本原理,还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引导,帮助他们理解保险的本质。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对于信息量丰富或者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应把选择好的案例在课前发给每一个学生,要求他们熟悉案例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发言要点,为教学讨论做好铺垫。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保险学课程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才能进行实务性的学习。例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时,案例中必然会涉及到保险利益、近因、推定全损等基本概念,如果学生对这些概念都不理解,教师很难组织案例分析。
3.教学讨论。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是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教师应当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留给学生,讨论主要在学生中进行,但教师绝不是旁观者,教师始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学生的讨论比较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的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案例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第二,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教师要鼓励学生自主思考,积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并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在结合一些案例讲解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就可以采用角色模拟的形式。第三,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开放式的讨论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第四,教师应当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在教学中,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把讨论引导到正确认识的轨道上来。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五,教师要把学生从对案例本身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总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要点。阐明案例分析讨论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讨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通过重新审视案例的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总结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和讲解,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在案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分析、比较各种各样的案例,从中抽象出某些一般性的结论或原理,也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来拓宽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保险学》是金融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同时,它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从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案例教学把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拿到课堂上来,并让学生亲自参加讨论和分析,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比如,在讲到近因原则时,如何在众多的原因中判定近因在理论上是非常枯燥的实务问题。笔者在近因原则教学中,有意识地增加了许多案例,让学生充分体会到这一原则在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再比如,讲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比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学生的学习兴趣变得浓厚了,课堂气氛也活跃了。
案例教学法可以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传统的教学方式以教师为主体,不利于师生的交流,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分析、老师点评的方式使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学生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另外,教师通过学生提出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在今后的教学中制订更为细致的授课方案和计划。
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并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学生有了自己思考和倾听他人意见的机会,思维和判断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逐步得到提高。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学生可以锻炼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自2009年10月1日起,中国施行修订之后的新《保险法》,相比于原《保险法》,新《保险法》在很多方面都有大的修订。比如,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二者的利益不无冲突。如果受益人谋求个人私利,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原有《保险法》规定,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对于无辜的被保险人显然有失公平。新《保险法》进行修改完善,规定此种情形下,实施非法行为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保险公司不因此免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的利益仍然受到保护。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事实上,中国保险业由于起步较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再加上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比较欠缺,很多人对于保险还存在偏见甚至是反感。在案例教学中,反面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学生对保险业形成根深蒂固的成见,进而影响学生对保险业的认识和学习的积极性。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当把正面案例与反面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帮助学生理解保险学的基本原理,还要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引导,帮助他们理解保险的本质。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对于信息量丰富或者比较复杂的案例,教师应把选择好的案例在课前发给每一个学生,要求他们熟悉案例内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发言要点,为教学讨论做好铺垫。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保险学课程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才能进行实务性的学习。例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时,案例中必然会涉及到保险利益、近因、推定全损等基本概念,如果学生对这些概念都不理解,教师很难组织案例分析。
3.教学讨论。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是保证案例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教师应当把更多的时间和机会留给学生,讨论主要在学生中进行,但教师绝不是旁观者,教师始终应当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教师所提的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学生的讨论比较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的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案例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第二,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教师要鼓励学生自主思考,积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并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在结合一些案例讲解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时,就可以采用角色模拟的形式。第三,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开放式的讨论更有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第四,教师应当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在教学中,教师应当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把讨论引导到正确认识的轨道上来。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五,教师要把学生从对案例本身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教学总结。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要点。阐明案例分析讨论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讨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在此基础上指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的问题。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案例分析报告,通过重新审视案例的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课堂的教学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自身也应当总结本次讨论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1]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1).
[中图分类号]F5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2-0010-01
一、通过案例分析法来辨析旅行社责任险中保险人责任
下面的案例中主要分析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承担何种保险责任?在侵权人凤凰山景区经营管理处已经赔偿的条件下,保险人是否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黑龙江省X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称:旅行社)于2010年12月31日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2011年6月18日,旅行社组织53名游客前往凤凰山2日游。19日上午,游客鄂XX在凤凰山景区休息处登山歇息时,由于山上滚落石头砸中头部受伤,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凤凰山景区于2011年6月27日与死者的丈夫及父母签订赔偿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约定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家属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所有赔偿项目共计47万元。该47万赔偿款已于6月21日、6月29日分两笔支付给死者的丈夫。死者家属得到景区赔偿后,向旅行社索赔死亡赔偿金30万元。旅行社接到死者家属的索赔请求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从赔偿顺序的约定中可以得出,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属于“补偿责任”。虽然法律没有明确保险人在“旅行社责任保险”中应承担什么赔偿责任,这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同理,保险当事人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赔偿处理顺序”完全符合“双方合意”的法理要求,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更为关键的是,本案中,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与受害人存在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有义务保障旅行人员的人身安全;凤凰山风景区经营管理处作为景区经营人,应对游览人员承担有安全保障责任。现受害人在游览期间死亡,根据上述规定,受害人家属有权要求风景区经营管理处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在法律上称之为请求权竞合,受害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受害人选择了向凤凰山风景区经营管理处主张“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暗示放弃向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案中凤凰山风景区已与受害人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对赔偿义务人应赔偿的全部赔偿项目的赔偿金额进行了约定,并且风景区已实际支付全部赔款,因此受害人家属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损失已获得赔偿,因此旅行社不应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二、关于本案所涉及的赔偿责任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本案中已经偏离责任保险的法律定位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依法”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法定的,是对法律的严格适用;二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承担的”在责任保险中,只有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可能产生法定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受到自己的损害,保险人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三是“赔偿责任”。这也是笔者认为法律规定不清的重点。在《保险法》中并没有对“赔偿责任”是何种责任进一步明确。而法理学、民法、刑法、行政法及很多的司法解释对赔偿的种类和方式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在责任保险中上并没有明确。
(二)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畴,财产保险承担的保险责任为“补偿责任”
财产保险的赔偿带有补偿性,不能从保险行为中获益。同理,联系本案,凤凰山风景区经营管理处已实际支付全部赔款,受害人家属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损失已获得赔偿。因此旅行社不应再向受害人家属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三)旅行社在责任保险标的具有特殊性
根据《2012―2013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笔者认为,旅行社责任保险最为特殊的就是他的保险责任包括“人身损害”,即旅行社责任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的。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人身保险是以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却一再强调责任保险是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承担补偿保险责任是不恰当的。
三、本案衍生保险人赔偿责任的相关问题
(一)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
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从业人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作为保险兼业机构和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同样应该遵守合规要求。综合近年来保险监管机构对邮政企业典型处罚案例分析,目前邮政保险经营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合规问题。
1.1销售误导
邮政金融网点存在的销售误导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宣传上将保险与储蓄、基金等混淆,使用“本金、存、取、利息”等不规范用语,自行编写、设计、印制保险产品的宣传单、宣传彩页、宣传展板或其他销售辅助品,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二是在营销方法上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等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对比,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收益,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诱导销售。三是在保险产品解释说明中存在向客户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隐瞒提前退保损失,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等。
1.2客户信息不真实
网点存在的客户信息不真实主要表现为:以网点电话、网点相关人员等电话冒充客户联系电话,伪造、篡改客户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等行为。
1.3代签名、代抄录、代回访
代签名、代抄录、代回访主要表现为网点人员代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抄录有关声明,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名,以及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其中一方不在销售现场的情况下,销售人员暗示、指导或默许由另一方代替签名或抄录有关声明,代替客户接受保险公司回访等行为。
1.4其他合规问题
除上述问题外,还存在网点为完成保险业务指标由网点人员或亲属购买保险产品并在犹豫期外短期内退保的即保即退、虚增保费行为,不具备保险销售资质的网点或人员销售保险产品,邮政自办保险重要的空白凭证、一类业务印章不按规定使用或管理而造成遗失或短缺,专(兼)岗人员违反操作流程、规章制度进行业务操作等问题。
2邮政保险业务合规问题成因及风险分析
2.1邮政保险业务合规问题成因分析
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保险从业人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保险兼业机构同样会由于合规问题而存在上述风险。从客户角度分析:在邮政保险业务量上,农村网点较城市网点大;在受众客户上,农村客户较城市客户多;在年龄层次上,中老年客户较年轻客户多。邮政保险业务的部分客户存在对保险知识了解少,对保险产品保障功能关注少,而对保险产品收益要求多的“两少一多”现象。同时,这部分客户多为网点的存款或理财客户,他们对资金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增值期望大,风险承受能力则相对较低,且客户相对集中,如发生严重的合规问题,其风险程度和破坏效力往往成倍放大,成为影响邮政保险业务发展的重大风险隐患。从企业角度分析:邮政保险业务经营管理合规风险的成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在邮政保险业务发展上合规意识淡漠,重经营轻管理,经营方式简单粗放,对保险监管法规、相关合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是有的邮政保险管理、检查人员存在不想查、不敢查、不会查的问题,检查中不善于发现问题,整改不闭环,问责不落实,造成合规问题屡查屡犯。三是一些网点以经营业绩为导向,只看结果,不问过程,对销售中存在的合规问题存在侥幸心理。
2.2邮政保险业务合规问题风险分析
一是监管风险。前述列举的合规问题违反了国家法律、保险监管法规的相关规定,一经查实,企业或个人将会受到监管机构严厉的行政处罚,处罚的形式主要有高额罚款、停止保险新业务等。二是声誉风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误导、客户信息不真实和代签名等行为,不同程度隐瞒或欺骗了客户,造成客户不能获得最佳的保险保障或收益甚至产生经济损失,容易引起客户投诉和纠纷,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三是经济损失风险。由于销售人员夸大产品收益或违规承诺收益,一旦在产品期满后没有达到前期承诺,极易产生客户纠纷,甚至会发生集中退保进而引发区域性、,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3提升邮政保险合规检查工作质效的策略
3.1遵循总体原则
邮政保险合规检查工作要贯彻落实国家法律、保险监管法规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风险合规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检查、举一反三的总体原则,实现合规检查全流程管控,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和的底线。
3.2关注前台营销和后台管理风险环节
在合规检查中要强化对前台营销和后台管理(指邮政自办保险业务)两大风险环节的重点检查。对于前台营销,重点加强对销售误导、客户信息不真实、代签名、代抄录、虚增保费等问题的检查;对于后台管理,重点关注邮政自办保险的岗位配备、专岗资质、系统权限、单证印章管理、资金出口、业务操作规范性的检查。
3.3紧抓问题线索
以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各类保险客户投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为抓手,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对相关单位或网点实施精准检查,提升合规检查的工作效能。
3.4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应采用“望、闻、问、切”4种检查方法,准确发现问题和风险。望:检查网点及销售人员是否具备保险销售资质,保险重要空白单证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账实相符、宣传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调阅录音录像资料检查销售过程是否合规等。闻:现场模拟销售情景,听销售人员能否正确宣传保险产品,调阅录音录像资料检查销售过程中有无违规话术。问:通过询问,了解销售人员对保险监管法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熟练掌握,对存在的合规问题是否有正确认识。切:通过检查,准确发现和“诊断”网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例如,对客户信息真实性的现场检查方法有:一是检查投保单填写的客户信息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险大集中系统中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检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险大集中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与网点客户台账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代签名、代抄录的检查方法有:一是调阅网点录音录像资料,检查是否由投保人本人填写投保单、抄录投保人确认语句和签名;二是检查投保单实物,看投保人确认语句与签名笔迹是否基本相符;三是如有必要,可直接与投保人进行联系核实。
3.5落实管控措施
根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风险程度,综合运用教育提醒、风险提示、问题整改、实地督导和差错考核5种形态,严肃问题整改考核,形成震慑。教育提醒:若在检查中发现宣传话术中存在“本金、存、取、利息”等不规范用语,对销售人员进行现场教育提醒。风险提示:对某些单位普遍存在且可能引发风险的问题,由合规检查人员及时下发《风险提示函》,要求相关单位予以关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限期反馈。问题整改:对每月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合规问题,检查人员要向相关网点或市县中邮保险局缮发《邮政保险业务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并要求整改结果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章确认后反馈,合规检查人员要对整改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同时,合规检查人员还要将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相关风险合规信息系统管理,全程监控和督导,实行问题销号制度,形成闭环管控,确保件件有落实。实地督导:对个别单位或网点合规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情况,合规检查人员要进行实地督导,通过协同检查、合规培训等形式,帮助该单位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立行立改,力争在短时间内消除风险隐患。差错考核:各级合规检查人员对相关单位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邮政保险业务检查整改通知单》中相关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况,按照相关制度落实考核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来源:郑州升达学院2011年11月海峡两岸金融学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会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加强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保险人才——郑州升达学院保险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探析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21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既是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又是现代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稳定器”,而保险发展不可或缺的就是保险人才,但对郑州升达学院等应用型大学而言,在保险教学中存在重理论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重课堂轻课外实践问题,由此培养出来的学生普遍缺乏实际动手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意识等,不能适应社会对保险人才的需求。因此,如何加强保险专业实践,培养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保险人才是当前教学实践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实践教学是为了配合理论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专业训练和锻炼学生实践能力而设置的教学环节,是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
(一)加强保险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传统的老师教学生学,一方面会让课堂变得乏味;另一方面也难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通过实践性教学,让学生作为主体参与到课堂、课外中,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实践意识,从而促使他们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及技能的提高,从“被逼学”变成“我要学”。实践教学不仅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创新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很大帮助。
(二)加强保险实践教学,为我国保险业发展输送适用人才。据保险专家对我国保险市场进行的前瞻性预测,保险业每年的增长速度可达到30%,预计这一趋势将延续15~20年。保险业结构的调整,新增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对人才的需求,社会保障体质的发展都会增加市场对保险人才的需求。但是,保险人才市场面临着数量和质量的失衡。一方面需求与供给量严重失衡,造成保险业界不断地挖墙脚现象;另一方面保险人才供给出现了岗位、经验和技能等方面的脱节,保险专业毕业生很难找到满意的工作。因为保险公司招聘的岗位大多为营销员,而毕业生由于存在行业和岗位偏见、缺乏人际关系、社会经验等,往往希望直接做管理、内勤等,同时保险公司对人才的从业经验要求较高,而刚毕业的大学生不可能具备这些要求,出现严重的需求与供给质的失衡。
二、保险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保险专业的就业岗位定位不准确。目前不少应用型高校开设的保险专业培养目标不明确,不切合实际地拔高培养规格,导致保险专业学生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多而不精,不能满足就业岗位的要求。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保险行业的营销岗位数占全部岗位数的80%,保险营销岗位人力资源缺乏。应用型高校保险专业的学生应当先定位于保险营销而不是保险管理人员。
(二)实践教学计划不完善,考评体系不健全。根据我院保险方向2011年培养计划,保险方面的相关课程有保险学原理、保险实务、保险精算、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社会保险,缺少财产保险案例分析、人身保险案例分析,缺少保险单填制、保险销售、保险理赔、保险查勘等实践课程。
保险专业的实践教学计划与专业理论教学计划、其他金融专业的教学计划等,都没有明确的保险专业实践教学目标。从整个教学计划来看,其中只有大二暑假以后的实践环节,但此环节多为学生自主选择,所以效果并不佳。这关键是实践教学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特别是对实践教学缺乏有效的管理与考核体系,学生暑期的实习更多的带有应付性,起不到真正的锻炼、提高。同时,课程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环节是由不同老师来完成,缺乏统筹安排与协调,没有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金融实验室还有待完善。目前,我院金融控制中心已经成为现代化的金融实验室,具有了标准的证券投资模拟交易和商业银行业务模拟操作系统,使学生能在实验室即可获得与证券公司相同的实时股市行情及相关信息,据此进行模拟投资实习,除了虚拟资金外,与实际投资完全一致。另外,具有完善的金融各领域的考证题库,但缺少保险的实践操作,比如保险单的填制,保险出单系统的模拟,保险理赔等的模拟操作。
(四)实践教学环节脱钩,教学方式单一,达不到实践教学的目标。一方面我院保险方向缺乏完善的课程实验、实习、课程论文、毕业论文体系,各环节相互脱钩,实验项目无法进行,教学课时得不到满足;课程实习等过于形式化,主要依靠学生的自主选择,缺乏有效的实习基地,所形成的论文很少深入实际进行调研,文章质量不高。目前的实践教学主要就是侧重于案例教学,虽然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口头表达的能力,但终归纸上谈兵,与现实差距较大。
(五)保险专业教师缺乏社会经验与实践经验。我院现有三名保险专业教师,一名是保险专业毕业,另外两名是金融专业毕业,无任何保险公司从业经验。另外,学院管理体制使得老师难以有课余时间参与保险公司的实践。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教师队伍的质量直接制约着人才培养的质量。教师空有理论缺乏实践,也难以教给学生符合行业发展的实践经验。虽然专业基础扎实,虽然备课充分,但难免照本宣科,泛泛而谈,难以正确把握保险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三、加强保险专业实践教学途径思考
(一)完善教学计划和实践考评体系。首先,要完善教学计划,主要体现在案例分析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实习等,比如增加财产保险案例分析、人身保险案例分析课程等;其次,完善实践考评体系,针对大二学生暑期的实习,一方面学院可事先联系并指定实习地点,其次对于实习加大考核力度,通过严格的考核使得学生能够真正从实习中得到锻炼,从而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再次,端正学生的就业理念,不要只想着到保险公司当管理人员,而应该具有从基层干起再逐步晋升,脱离基础环节的实践经验是难以胜任内勤及其他管理方面工作的。
(二)完善金融控制中心有关保险方面的实践项目。金融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够较好地满足商业银行及证券操作方面的实践,应该增加保险单填制、保险理赔、保险系统操作等保险方面的实践软件。
(三)建立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提高实践教学水平。教师是搞好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建议:首先,强化教师自身的实践环节,提高实践能力。给教师提供到保险公司实习的机会,可以从基础的保险营销员做起,以发现教学实践环节中的不足并得以改进。其次,定期聘请保险公司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到我院来开展讲座。再次,适当放宽对教师学历的要求,聘请保险公司人员讲授保险实务、保险营销等课程。
(四)构建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加强实习基地管理。以高校为依托,联合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组建保险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建立业界与学界的良好互动机制。一方面业界可调动各种资源为培养师资和提高教学质量服务,通过实习基地让学生顶岗实习,公司高管参与教学计划修订及公司高管进课堂等方式,增强保险方面实践教学的效果;另一方面实习学生可为公司提供成本低、有活力的人力资源,同时也利于对人才的储备。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勇刚,修波,董玉凤,张杰.现阶段高校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8.
一、有关案例教学法的剖析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的、典型的实例讲解、分析和讨论,使学生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其最早的雏形出现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但直到191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和法学院才真正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使用,后又被广泛运用于管理学界。目前案例教学法已成为一种风靡全球、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在国内该教学法也逐渐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广泛地应用于很多课程授课中,如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公关文秘、法律等,并被列入了很多高校的教学改革计划之中。案例教学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学生看作是学习的主体,激发学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种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得好,教学效果就好;发挥得不好,教学效果就差。那么,如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呢?首先要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在教学的过程中巧妙地运用适当的教学法,例如用案例引路,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教学收益会比较高。比如在保险学的授课过程中讲到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一来,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了。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接受了教师的知识传承之后,能够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教学的基本目的之一,尤其是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而言。保险学是金融及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基本经营管理方法,是一门集方针与业务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的应用课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的。而且,单纯的讲授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容易产生枯燥感,更谈不上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提高。而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一方面要阐述和讨论自己的分析判断,同时又要倾听他人的意见。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改变了单纯进行保险条款讲解的枯燥感和抽象感,将保险原理还原到实际生活中去。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案例教学是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多向信息交流方式,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向传递信息的方式,使学与教都处于教师、学生及案例所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体系之中。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深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教师通过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提出的多角度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督促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考虑问题更全面、更细致。
二、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心得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和人才价值观念日益发生着变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技术应用能力。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主要以培养社会建设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高职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在高职教育中开展实践性教学的意义尤其重大。就保险学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保险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学生接受的角度来讲,如果教师只是介绍抽象出来的理论和既定的保险条款,而不是与实际应用联系起来,会给人枯燥空泛的感觉,也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从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的角度看,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促进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如果能与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相结合,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要想使案例教学达到预期的效果,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一、引言
2013年11月11号,阿里巴巴集团淘宝天猫当天销售额达到了350亿元,这一数据比整个中国社会消费品日均零售额690亿元的50%还多,它足以证明了中国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强劲势头,这种强劲的势头也吸引了众多保险公司加入今年的“双十一”战团,包括平安、泰康、生命、国华、海康等近30家寿险公司和中介在淘宝开设销售旗舰店,销售包括万能险、意外险、健康险在内的多种产品,这些保险产品均取得了很好的销售业绩,充分说明了保险电子商务已经被消费者越来越认同,而从最近几年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保费收入的不断增长趋势来看,保险电商化已经成为必然。
二、保险电子商务的含义
保险电子商务从狭义上来讲,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的网上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并实现网上投保、承保等保险业务,直接完成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并由银行将保费划入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
而从广义上来讲,保险电子商务则还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员工和人的培训,以及保险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公司股东、保险监管、税务、工商管理等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
三、保险电子商务相比传统保险具有的优势
(一)不受空间、时间制约,交易更直接
网络使得客户与保险机构的相互作用更为直接,它解除了传统条件下双方活动的时间、突然间制约,与传统营销“一对多”的传播方式不同的是,网上营销可以随时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要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的信息,客户也可以主动选择和实现自己的投保意愿,无需消极接受中介人的硬性推销,并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及多种产品中实现多样化的比较和选择。
(二)信息交流快速、准确
传统保险活动中书写任务繁重且不宜保存,传递速度也很慢。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在交易中采用电子单据、电子传递、电子货币交割,实现无纸化交易,因此保险电子商务实现了快速、准确双向式的数据信息交流。
(三)时效性强
网络使得保险公司随时可以准确、迅速、简洁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资料,客户也可以方便、快捷地访问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获得诸如公司背景、保险产品及费率的详细情况,实现实时互动;而且,当保险公司有新产品推出时,保险人可以用公告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球电子广告,向顾客发送有关保险动态、防灾防损咨询等信息,投保人也用不着等待销售代表回复电话,以自行查询信息,了解新的保险产品的情况,有效的解决了借助报纸、印刷型宣传小册子时效性差的毛病。
四、保险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应用现状
与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在我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2000年8月15日,太平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诞生,这是太平洋保险公司面对激烈的竞争市场致力于保险电子商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而2000年8月18日,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用一站式综合理财网站PA18,平安大步进入电子商务。2001年3月,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朗络开始合作,开通了“网神”,推出了30余个险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电子商务。当月保费达到99万元,让业界看到了保险业网上营销的巨大魅力。
随后,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纷纷开设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网络营销的积极探索,保险电子商务的网络营销渠道功能逐步显现。现在众多的保险公司不仅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中已经开展了保险电子商务,客户可以随时在其官网上进行浏览、购买产品,同时他们中已经有很多在淘宝上开设了销售旗舰店,比如今年的“双11”,包括平安、泰康、生命、国华、海康等近30家寿险公司和中介在淘宝开设销售旗舰店,销售业绩火爆。
与此同时,由非保险公司(主要是网络公司)搭起的保险网站也风起云涌,目前影响最大的是一家由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友邦等十几家保险公司协助建立、由上海易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的。易保网就像现实中的百货商场,门类齐全,产品丰富。通过易保网广场,客户可以客观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养老、医疗、意外、理财险等保险产品;可以通过网上招标获得量身定制的个性化保险方案;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保险相关机构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设立个性化的专卖区,客户只需要在一个网站浏览就可以完成对十几家国内大型保险公司的保险咨询。特别是其推出的保险需求评估工具,如同在线计算器,客户只要在网页上输入个人需求,服务器就能自动的列出各家保险网页,通过信用卡完成保费支付。
五、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取得的成绩
从艾瑞咨询提供的数据统计图(图1)中,很容易看出中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保费收入从2009年至2016年的增长将会非常强势,几乎达到100%的增长速度,足以让其他行业羡慕至极。从已取得的成绩来看,2012年中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保费收入规模达到39.6亿元,相较2011年增长了123.8%。如此快的一个增长速度充分说明了保险电子商务在这国已经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
六、结论
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经过了近几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已逐步进入成熟期,大型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企业纷纷通过扩展品类以及向传统金融市场的扩张来维持市场增速,这为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而面对传统渠道增速趋缓、销售成本上升的市场现状,保险公司及中介企业纷纷通过拓展以电销、网销为代表的新渠道来提升增量、降低销售成本,保险电商化前景一片大好,保险电商化的时代已经到来了。
参考文献:
另一方面,中国本土寿险巨头的危机意识已经被唤醒,他们认识到目前所享有的行业主导地位优势未来仍存在很大变数,因此已着手巩固自身地位并建立更庞大的“帝国”――将业务范围扩展到保险以外的银行、信托和证券等其他金融服务领域,从而成为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先行者之一。
不过,这种力量变化并没有立即让本土寿险巨头拥有绝对优势。对于中外合资寿险公司来说,即使整个中国市场的增速回落到10%-15%之间,这一发展速度相对于其他国家市场而言依然较高。外资股东减少其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的一个好处是,合资寿险公司地域市场扩展方面受到的政策限制将会减少,这将使得他们的业务可以拓展到更广阔而有潜力的地区。
对于本土寿险巨头来说,如果服务领域扩展后的各项业务之间不能达到真正的协同效应以增强客户稳定性和提高效率,那么这些扩张对业务增长的支持就只能持续很短时间。除此之外,本土保险公司仍面临一系列经营挑战,包括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销售渠道效率以及兼顾与平衡业务规模增长和价值创造的关系等长期性问题。
种种迹象表明,整个行业格局即将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业界在战略重点方面做出重大决策。决策结果不仅将深刻影响未来十年的保险业,还将影响到行业中每一个公司。
力量消长
中国寿险行业引入市场竞争只有不到20年的时间,在外资保险集团争相进入中国时,曾经产生了一种普遍预期,即随着中国市场的开放和发展,行业盈利水平将会改善,而通过发挥自身产品设计专长、凭借财务优势和引入在先进市场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方法,国际保险集团将逐渐在中国占据较大市场份额。
然而,该预期并没有成为现实。中国2009年保费总收入已突破1万亿人民币,成为亚洲第二大寿险市场。但是,近三年来合资公司的市场份额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况。与此同时,虽然有少数几家公司在集中化经营管理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是许多公司以分部或地区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并没有改变,在某些公司甚至得到强化。而借鉴于其他市场的包括在内的销售管理模式,也已在中国国情下进行了本土化改造。比如,业务量的季节性波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保费总收入快速上升――很大程度是自上而下管理层意见指导的结果,而不是市场需求的体现。
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对于中国本土的寿险公司而言,未来前景似乎充满光明,越来越多的中国客户在购买金融服务时回避外资品牌,而选择在他们看来具有安全性的本土品牌。
行业隐忧
由于现金存款的投资渠道有限,中国本土客户购买保险的金额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尤其是传统型产品所提供的本金安全和增值的双重功能更具有吸引力,如投资保障兼顾的两全保险和万能寿险。
然而现实并非一片光明,当前有利的经营环境掩盖了行业所面临的各种挑战。
第一,中国的寿险行业长期以来还未能突出行业的核心功能之一,即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保险行业对零售客户的吸引力和同业竞争立足点一直是基于高投资回报的承诺,而这一承诺所依赖的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批发存款协议能够实现高于零售存款的收益率。中国寿险行业对于真正意义上保险产品的盈利能力依然认识不足,而当前低利率环境以及业界不惜代价“敛聚”保费收入和刺激业务扩张则进一步挤压了盈利空间。
第二,行业发展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宏观经济增长,而不是各家保险公司为满足客户特殊需求,以差异化战略为基础,积极抓住市场机遇的结果。大部分寿险公司都雷同,除了规模以外,在产品设计、客户拓展和业务运营各方面几乎没有太大差别。同时业务绝对规模的增长导致业界对关键问题的忽视,致使保险企业高管人员看不到供应方创新的必要性,从而使得业界对市场环境变化或增速放缓准备不足。
第三,合格资质专业人才的短缺、经营不合规和不规范倾向仍令人担忧。保险管理应更加注重治理机制、风险管理以及中长期的保单持有者教育。监管机构还需更积极主动地预见风险管理和偿付能力的相关问题,以避免事发后被动应对。
第四,那些令合资公司失去公平竞争环境的监管限制,可能会继续阻碍潜在的商业模式创新和为市场引入竞争压力。许多外资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初受困于缺乏有效的治理体系和本土人才匮乏,而依赖于适应自身海外业务模式的内在优势,然而在探索将海外实践模式转化为中国市场上真正的成功商业模式的努力中,大部分公司都失利了。
普适原则
为了应对上述挑战,寿险公司需从两方面制定应对战略,一方面应着眼长期压力,因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寿险市场大部分领域的非经济性竞争和低盈利水平情况很难改变。另一方面,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监管体系至少中期内不会改变。日常经营策略仍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各种市场压力、经纪人争夺以及竞争性挑战如此迅速变化的背景下,然而战略定位将日益重要。虽然中国市场的竞争和监管压力可能具有独特的严峻性,但在效率、差异化、贴近客户等方面,全球寿险公司在其他国家赢得竞争性优势的原则同样适用于中国市场。
效率――在一个高度商品化的市场中,拥有本行业最低的单位成本是创造价值的关键法则。一些保险公司拥有较大的空间来缩减产品范围、实行保单集中化管理、精简操作流程、减少欺诈事件以及解决其他效率低下问题。
差异化――虽然市场从整体而言可能基本达到了无差异化,然而,基于产品、客户渠道和客户群的差异化经营方法依然可能有效。
贴近客户――寿险市场本身可能受困于盈利水平偏低,然而通过建立全面的、产品交叉的客户关系则有潜力成为价值创造的来源,前提条件是能够有效地落实开展交叉销售――产品种类涵盖寿险、汽车险、家庭险和健康险,甚至延伸至银行、证券以及信托产品。
本土险企的二元分化
在选择平衡兼顾不同的战略经营方法时,寿险公司需考虑自身的资产、资源、经营管理能力和战略目标等诸多现实条件。预计可以看到,本土险企的经营战略将趋向二元分化,其中的中型本土公司与中外合资公司将采用日益多样化的战略,其与本土巨头之间的战略差异将趋于扩大。
本土保险公司的前几名正在争取建立统一品牌下的多元化业务体系。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采取的举措似乎基本属于资产积累性质或内控性质。初步的行动基本上是瞄准唾手可得的果实,例如从集团业务中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养老金业务公司,定位瞄准正在逐步发展的退休年金市场,或组建独立的投资业务公司在内部培养资产管理技能。
然而这些做法可能并不利于在集团内部实现协同效应,反而容易引发矛盾并在各项业务之间产生新的壁垒,各自为政。更重要的是,能够在前台(例如营销、交叉销售和提升客户体验)和后台(例如规范统一基本流程、整合系统平台和削减运营成本)之间实现协同效应的重要举措仍然不普遍,几家主要的保险公司仍在苦苦挣扎力图将其规模转化为自身市场地位所对应的商业成功。从战略选择上看,本土保险巨头未来必须将其创建帝国的宏伟目标――即建立多元化的业务体系或者深化市场渗透率――转化为进一步实现协同效应和效率目标。
六强以外的二线保险公司面临的挑战则有所不同。迄今为止,这些公司一直在积极建立覆盖全国的市场版图,扩大产品范围和建立分销能力,力争成为本土市场下一代的巨头。他们假设未来数年中国寿险市场的规模将足以支持大量全国性寿险公司的生存和繁荣。对于这种以增长为动力的方法,我们持有一些保留意见。要知道,即使是美国市场,全球唯一与中国地域规模和多样性特征相似的市场,并且拥有比中国市场显著庞大的利润总量供众多机构竞争,也只有相对少数几家真正的全国性多元化业务“巨头”,大多数公司只涉足特定类型的产品、客户渠道或者细分地域市场。
另外,二线寿险公司的上述目标与人力资源现状之间存在极大的差距,而且为实现目标所需的股东资本供给也存在潜在不足。国内二线保险公司的股东――这些公司的资本大部分来自于私人或本土募集――现在开始更深入地审视所投资保险公司的业务战略、运营情况以及成本和利润回报。股东对资本和盈利能力的担忧必然将主导未来几年公司的业务计划,资本匮乏或股东不愿意进一步注资将日益局限中型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从而迫使其采取重点更突出的战略。
我们的判断是,如果这些中型保险公司能够转化为采用简单业务模式经营的区域性公司,那么,他们取得成功的机会将会更大。在市场地域覆盖范围和运营系统平台方面,他们必须更为谨慎,在制定客户、产品和渠道战略方面应该更精明。降低运营复杂度将有助于克服规模经济不足的劣势,减少产品种类也有助于弥补产品提供方成熟度和客户需求之间的差距。中型保险公司的核心优势应该在于客户保险购买意识较为薄弱、渗透率不高或者竞争不太激烈的细分市场。这在很多方面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侧重于区域发展的美国保险公司有共通之处,例如西北互助(Northwestern Mutual)和美国万通(MassMutual),相对于拥有更全面综合业务范围的竞争对手而言,这类公司的产品范围相对较为简单,但是在销售团队中高度强调以服务和客户为核心以及财务实力,旨在培养和建立极高的客户信任度和忠诚度。
合资公司的竞争策略
与本土保险公司相比,合资公司面临的挑战更大,他们需要做出最根本的选择。外资保险公司拥有的海外经营经验本应使其在开发和推广适合中国市场的创新业务模式方面具有优势,因为外资公司在客户价值分析、客户关系管理以及产品包装方面的专业水平可能会超过单纯的本土保险公司。然而,受目前外资公司面临的监管政策约束,上述专业优势转化为业务运营以实现规模效益受到阻碍。这或许意味着,要做到这一点更好的途径选择是向中国股东让出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控制权,从而为加快全国市场扩张和获取合资伙伴处更多资金支持开辟道路。从一个大得多的蛋糕中分食稍小些的一块不失为一件好事。
公允地说,合资公司提升中国寿险市场份额的努力普遍失败虽然与监管限制密切相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合资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抱着一种从众的心理,试图满足每个客户的所有需求,然而其运营支持系统依然是个空架子。合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市场的短暂经营历史表明,重点发展一至两种创新型另类分销渠道模式比试图建立多元化渠道和提供种类齐全的产品可能更可以成功。这些另类分销渠道包括银保合作或电话营销、将分销渠道与产品进行匹配如通过电话营销网络推销意外和健康险产品等,从而使业务流程简单化并维持较低的基础设施成本。
大多数(或者说全部)合资公司都需要保持非常高的灵敏度和创造力,通过独特的渠道、产品或客户定位挖掘独特的利基业务。鉴于中国寿险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这些利基业务的规模也可以相当大。同时,考虑到中国经济增长的重心将延伸至内陆省份,在全国范围内充分发掘这些利基业务的价值将变得日益重要。
利基业务不仅局限于另类的分销渠道,而是可以在保险业务价值链的各个方面发掘。比如,中国富裕群体和高净值群体的增长为高端销售队伍创造了机遇,因为这些客户群独特的需求只能通过面对面的顾问式服务才能得到满足。提供这类顾问式服务的高端销售队伍需要由资质更优秀、后台支持更好的经纪人组成。除此之外,针对其他客户群的特定需求,我们预计也会涌现出更多在业务模式、产品、渠道等方面的创新。
共生共存
尽管中国寿险市场存在许多瑕疵,然而惊人的市场规模、多元化区域市场以及高储蓄率和巨额存款总量所支持的后续增长,都意味着那些能够准确定位的寿险公司未来依然拥有各种机遇。
目前而言,虽然低利润率和严格的监管限制令许多寿险公司感到沮丧,但本土公司实力的提升以及战略性思考自身定位日益强烈的愿望都是整个市场的积极信号。这些积极因素将迫使本土二线公司和合资公司针对自身能力设计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模式。我们认为,未来中国寿险市场上将涌现各种业务模式,大型、中型本土保险公司以及合资保险公司将能够和平共存。他们所面临的挑战在于不断适应市场的新趋势并且发掘各自的优势领域和差异化特点,最终将新趋势转化为新的业务机遇。■
作者为奥纬咨询(Oliver Wyman)管理合伙人,金融咨询业务亚太区总裁
案例分析――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招商信诺的主要优势是借助招商银行的信用卡数据库向持卡人电销专门定制的产品。信诺集团自2004年年中开始使用招行信用卡数据库。
招商信诺在中国仅设有7个省级分支机构,却在2009年的前三个季度以0.09%的市场份额实现了人民币5.8亿的保费总额,继续保持了上一年度的水平。
合资公司持股比例转变
将合资双方分别持股50%转变为本土公司绝对控股并将外资公司的持股比例降到20%以下,这种做法始于2007年。当时中国人保财险从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购回股份,使后者对中国人保寿险的持股比例从49%降至10%,中国人保寿险由此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全国扩张。
一、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必要性
保险学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等内容,其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而且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应用课程。虽然保险与社会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对于在校学生而言,保险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学生往往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更谈不上能够将保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总之,在讲解保险学基本原理或内容时,结合案例分析,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加深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强化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应当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以提高教学效果。
二、保险学教学中的案例选择
1.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教师首先应当根据教学内容,精心选择案例,巧妙设计问题。案例一定要和所要教学的术语、原理或内容紧密相关,有利于学生更直接有效地理解和巩固教学内容。例如,在讲解“保险利益”这个概念的时候,案例应当直接与之相联系,并能让学生区分“保险利益”和“保险金”这两个概念。案例的针对性还表现在案例应当直接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相联系,而不宜涉及过多的知识点,否则会扰乱学生的注意力,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2.案例应当具有代表性。案例应当能代表某一种社会现象,具有同类案例的共性;或者对于案例所提出的问题,学生存有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往往代表一部分人的观念和看法。一个恰当的案例,不仅应当有利于学生理解课堂教学内容,还应当引导学生去思考和分析现实当中的类似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的结论在很多情况下是开放性的,这样能够引发学生在课下做更深刻的思考。
3.案例应当具有生动性。案本文由收集整理例应当来源于现实生活中与大学生联系紧密的一些案例,以便开展深入的讨论。比如,在讲解人身保险时,可选择与大学生人身风险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了解人身保险的各个种类;再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的内容时,引导学生分别从自身和保险公司两种角度展开讨论,有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理解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诸多细节内容。
4.案例应当具有时效性。在保险学教材或案例汇编资料中都给出了保险课程的很多案例,但由于更新速度较慢,很多案例缺乏时效性,甚至得出的结论也存在问题。如果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简单地借用以前的案例,又没有根据新《保险法》对原有的分析结论作出解释或补充,很容易误导学生。
5.案例应当具有导向性。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仍然较严重,国民的保险意识也还不强,关于保险的各种纠纷大量存在。在案例教学中,一些老师往往选择反面案例进行分析和讲解。从帮助学生理解的角度来说,这无可厚非,然而,过多地采用反面案例很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
三、案例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应用心得
1.教学准备。教师在教学前的充分准备是案例教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之前,教师应当对于教学案例的内容以及案例所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点有充分的把握,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有充分的了解。
2.教学方式。对于保险学课程,教师应当强调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有机结合。强调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放松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重在突出教学的目的与应用,而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呈现几何增长,公司的固定资产数量逐年攀升,资产管理问题也日渐凸显出来。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管理者,要避免客户受到风险损害,就要对保险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合理规划,才能实现保险资金的有力保值增值,才能更好地保证人民的财产不受损坏,才能使保险公司因具有强大的资金支持而发展得更快、更好、更平稳。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良好的管理体系有效拓展资金管理业务范围,实现管理资金高效化,专业化发展,这样,才能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资金运营成效。相信完善的资金管理,高效的资金运用率必将使保险费率下降,提高保险在社会上的需求量,使得更多的人参加投保,因此,在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搭起了良性循环的平台,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规模,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1.保险公司加强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1.1加强资产管理,可以稳定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在现阶段,保险公司正处速发展时期,在保险资金不断增长的同时,加强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保险资金尤其是长期寿险资金的快速积累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实行专业化现代化的自己管理模式,这样才能有效地实行资金的保值和增值,实行资金的有效运营。对保险公司而言,资金保障是生存的根本,只要资金运营正常,公司就能平稳发展,并在发展中不断壮大自己的实力,从而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
1.2加强资金管理,可以拓展保险公司的基本功能,促进保险公司更好发展
我们知道“保险”的最基本、最本质的功能是经济的补偿功能,在客户出现突况下,能够在第一时间内给客户资金补偿,保证客户的权益。但随着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保险公司开始开拓新的发展领域,比如,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资金融通,有效地促进国家的资本形成,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实体经济产业经济的发展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保险公司在稳定市场,发展国家经济方面发生的作用越来越强大。虽然我们国家的保险公司的资金融通功能社会管理功能并不突出,但相信只要保险公司不断拓展自己的资金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这两大功能一定能够得到有效发挥,保险公司的功能将更加强大,发展前景一片大好,这必然为我国社会主义快速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1.3加强资金管理,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化水平的提高,现代金融业发展迅速,社会财富不断聚集,投资理财市场广阔,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外大型保险公司介入金融市场已成为普遍现象,资产管理已成为保险公司能否顺利发展的重要原因素。而中国的保险公司由于现有体制的影响,资金管理业务发展相对落后,这在全球化金融市场的大背景下是极为不利的,由于中国保险公司的功能不够健全,特别是资金管理相对落后,中国保险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强,严重影响中国保险公司抢占国际市场的发展。在未来几年,中国的保险市场和资产管理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国内一系列保护政策将失去效力,中国保险公司只有加强资金管理,形成承保、资产管理的双向发展,提高资产管理的水平,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中国的保险公司才能在激励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开拓国外金融市场,在国际化道路上越走越宽。
2.保险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1保险公业资金限制较为严重,影响了公司资金管理能力的提高
在我国的《保险法》中有一系列的法律条文对保险业进行资金投资的限制,严格规定了保险公司银行存款、买卖债券、金融债券等资金运用内容和形势,保险公司不能独立地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不能进入股市,这种现状制约了保险公司的发展,影响保险公司投资方式的多样化和投资的规模,也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资金配置和资金管理,这对保险公司的发展十分不利。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各行各业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保险业也将在金融领域加大开放的步伐,中国的保险业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特别是来自资金管理方面的挑战更为强大,国内这种对保险业的严格投资限制将会成为保险公司加大资金管理能力,投资国际市场的强大障碍。
2.2国内市场的相对落后制约了保险业资金管理业务的发展
我国的资本市场在改革开放后得到很大的发展,特别是我国经历了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后,国内的市场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得到快速的发展,但是与国外市场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是不成熟的,是相对落后的,这对我国的保险业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具体表现为:股票市场由于制度的缺陷,市场很不稳定,波动较大,出现了大起大落的发展态势,这对追求绝对价值的保险公司冲击很大;另外,对债券市场而言,我国的债务市场规模很大,但由于债券市场结构不合理,但可供保险公司投资的债券规模却不大,制约了保险公司资金管理业务的发展。
3.保险公司加强资产管理的措施
3.1保险公司要大力开发投资渠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内在机制
在我国保险业中,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相对较晚,发展较为缓慢,因此,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能力相对较低,业务发展水平不高,这直接导致保险公司出现偿付危机,影响保险产品的开放和保险业务的发展,对保险公司的发展起着制约作用。目前,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和分红保险较有市场,这种产品对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要求更高,保险公司只有适应市场,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的内在机制,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就能在发展中抢占市场。
3.2保险公司要开展养老金资产管理业务
在国际市场上,企业年金是保险公司参与养老基金的主要方式,企业年金是养老投保的重要资金。在中国,保险公司也应该利用到企业年金作为养老投保的重要方式,以单独的账户参与企业年金的资金管理,开放新的保险产品,参与到养老资金管理中去。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监督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国家对养老基金的限制管理也开始逐渐开放,这就为保险公司进入养老金管理提供了可能。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高自己的资金管理水平,完善资金管理体系,利用自己的投资理财优势参与到养老保险基金的受托管理中去,扩大自己的资金管理范围,相信,保险公司完善自己的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自己管理水平,在养老基金管理领域将会占据重要地位,这对保险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3.3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或组织
现阶段,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投资渠道不断增多,投资规模和专业化程度提高很快,在这样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就要有自己专业的资金管理部门,才能都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合力分配,加快公司的发展。目前,国外大型的保险公司都有许多子公司,在这些子公司中就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公司,这些公司已经从资金的内部管理转化为外部的资金管理,这项收益已经成为国外大型保险公司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著名的保险公司同时也是金融服务公司,保险公司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资金管理收入。我国的保险公司在规模和影响力上远远落后于国际著名的大型保险公司,但鉴于国外保险公司的发展经验,我国保险公司成立专业化的资金管理部门也是十分重要的,这种第三方资金管理模式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保险公司一定要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资金管理不能仅限于被动的保险资金的运用管理,要实现资金管理向外部客户服务转变,被动投资向主动资金管理投资转变,壮大资金管理力量,使资金管理业务成为保险公司发展的重大推动力,在国际竞争国内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保险公司要大力开发对外资金管理业务,加大监管和并购,在资金管理领域迅速抢占商机。增强保险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的竞争优势,推动保险公司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俞慧君,王忠民.中国基本养老金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型构建——基于多阶段随机规划视角[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3)
[2]荣幸.论保险经营管理中效率的创新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8(05)
[3]廖发达.大型保险公司拓展资产管理业务的策略探讨[J].上海保险. 2004(12)
一、有关案例教学法的剖析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的、典型的实例讲解、分析和讨论,使学生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的教学方法和过程。其最早的雏形出现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但直到1910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和法学院才真正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使用,后又被广泛运用于管理学界。目前案例教学法已成为一种风靡全球、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在国内该教学法也逐渐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广泛地应用于很多课程授课中,如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公关文秘、法律等,并被列入了很多高校的教学改革计划之中。案例教学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学生看作是学习的主体,激发学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种主动性与积极性发挥得好,教学效果就好;发挥得不好,教学效果就差。那么,如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呢?首先要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在教学的过程中巧妙地运用适当的教学法,例如用案例引路,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教学收益会比较高。比如在保险学的授课过程中讲到人身保险的有关内容时,给学生提供一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人身意外伤害险案例、健康保险案例等),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一来,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了。
(二)案例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接受了教师的知识传承之后,能够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教学的基本目的之一,尤其是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而言。保险学是金融及保险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高职高专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基本的保险理论、保险合同基本原则以及保险公司基本经营管理方法,是一门集方针与业务技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的应用课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仅凭教师课堂上进行理论讲解,运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的。而且,单纯的讲授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容易产生枯燥感,更谈不上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提高。而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一方面要阐述和讨论自己的分析判断,同时又要倾听他人的意见。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改变了单纯进行保险条款讲解的枯燥感和抽象感,将保险原理还原到实际生活中去。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案例教学是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多向信息交流方式,它改变了传统教学中单向传递信息的方式,使学与教都处于教师、学生及案例所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体系之中。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并能得到教师的及时指导,深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教师通过学生在案例分析中提出的多角度的观点可以发现教学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督促教师在今后的教学中考虑问题更全面、更细致。
二、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心得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和人才价值观念日益发生着变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技术应用能力。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主要以培养社会建设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高职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在高职教育中开展实践性教学的意义尤其重大。就保险学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相应的实践性教学主要是案例教学。保险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学生接受的角度来讲,如果教师只是介绍抽象出来的理论和既定的保险条款,而不是与实际应用联系起来,会给人枯燥空泛的感觉,也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从促进学生能力发展的角度看,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促进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如果能与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相结合,还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创造性,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要想使案例教学达到预期的效果,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事情:
(一)案例选择要适当。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的选编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要求。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应当是学生已经学过或即将学习的知识,这样才能保证案例教学的顺利进行,才能使学生达到温故而知新的目的。比如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保险合同是该课程研究的重点,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并且保险合同内容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在讲授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先是给学生提供一些已经填写好的保险合同(有规范的,也有不规范的),然后引导学生设身处地的考虑一下,如果自己是一个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人,在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他们的见解后,再引入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签订合同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而且,一份保险合同包括的内容很多,有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保险条款等等。那么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多小的方面,这也正是保险合同这章所要学习的内容。这样一来,学生对于该次课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就高了。
(二)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案例教学不是孤立存在的,理论教学是案例教学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保险学不是完全的实验课,它必须要先掌握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然后进行实务性的学习。如在讲述“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张某将其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后该车坠崖落水。事故发生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现场查勘,按推定全损理赔。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现金还在车内,就将残车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残车被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按约行事。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对于这个案例而言,一定是在相关概念都讲授完备的基础上,再组织案例分析。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比如推定全损、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要求、物上代位的含义等都不理解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作出一个合理的全面的判断。成功的案例教学是在讲解基本理论时,结合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明确地认识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把生动的案例与理论知识融为一体,巩固学生学习的基本原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三)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样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案例教学的实施方式有很多具体的形式,比如课堂讨论法和讲解分析法等。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章节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在讲授“企业和家庭财产保险”一章时,由于该章主要是关于财产保险的险种介绍,实务性较强,所以主要采用课堂讨论、保单分析等形式授课,即在学完各类条款内容后,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参考老师给出的案例资料,开展课堂讨论,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在讲授“保险的基本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基础概念,要学生一下子通过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对实际问题作出准确回答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就采用讲解分析的方法。讲到一种保险原则时,先把该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应的案例。在实际授课过程中,除讲清案例的背景、经过、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以外,教师也可以采取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一些讨论。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要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也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克服怕羞、怕说错的心理,师生共同打造既严肃又活泼的学习氛围。
三、关于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思索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要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授课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一)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在不同的案例教学实施方式中,老师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老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老师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的放给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既要善于引导学生,又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也就是说一方面要避免出现“冷场”的现象,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话题范围不要过于宽泛,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案例进行,以促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深化。
(二)若使案例教学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教师充分的课前准备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具要准备案例,又要运用理论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理解,有时也要积极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去。就保险学这门课程而言,就是要求任课教师要尽可能多地接触一些保险业务实例。保险纠纷的处理很多情况下是涉及到法律的应用的,如果老师对保险实务的发展变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更新都不能准确掌握的话,那么在组织案例教学的时候很容易陷入就事论事的误区。
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是保险学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国外大学的财经类专业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我们应借鉴先进的经验,加大保险学案例教学的比重,提倡互动式案例教学,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王先强,童本立.高等财经教育理论与实践[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