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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也发生了若干银行并购活动。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和上市等战略和体制上的不断改革,银行并购必然是我国银行业将要面临的一个迫切的课题。主要有:1994年中国建设银行并购香港工商银行40%的股权,并更名为建设银行;1996年广东发展银行收购中银信托投资公司1997年海南发展银行并购重组了28家城市信用社:1998年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投资银行并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收购了英国西敏寺银行所属的西敏寺亚洲证券公司;2000年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香港友联银行;2001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收购浙江瑞丰城市信用社,福建兴业银行收购浙江义乌商城城市信用社。2003年工行收购华比富通银行,中银集团重组,招商银行收购盘锦市商业银行;2004年兴业收购佛山市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收购泉州市商业银行1。与此同时,中国内地上市银行今年达成多项海外并购交易,而且随着越来越多国际金融机构市价下跌,银行业海外并购消息近期接踵而来。
我国已有的银行并购总体上具有行政性并购多,市场并购少;横向并购方式多,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少;关注并购前期的工作多,重视并购后续工作少,国内并购多,国外并购少等显著的特点。
与外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银行并购相比,我国银行并购的市场性明显不足。从并购动机看,我国银行并购大多不是基于规模经济、协同效应的实现,而是带有浓厚的“政治”目的,主要是为了救援问题银行或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抑制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以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稳定;从并购方式看,许多参与兼并的银行不是通过价值发现和按市场原则增强实力或优势互补的整合,而是以政府的行政搭配代替对核心资本、市场份额和经营优势等并购标准的判断;从并购效果看,社会利益超越个体利益的并购虽然暂时缓解区域性金融危机爆发。却给收购方银行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如海南银行因收购频临倒闭的28家信用社,不堪重负而倒闭的经理即是例证;因此,银行并购在我国并没有发挥出国外并购那样的经济效应和制度绩效,商业银行没有足够的动力和兴趣去研究、实施并购活动,以实现快速成长和扩张,政府和监管机构也没有充分重视银行并购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推进金融制度变迁的作用。
(一)推进我国金融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客观上要求对现有银行体系进行并购重组。国家信用中心和国务院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等机构的调查显示,81%的企业认为一年内的流动资金能部分或不能满足要求,多数企业没有中长期贷款,贷款的期限越长,能获得的比例越低,60.5%的企业没有1-3年的中长期贷款。即使能够获得,仅有16%的企业认为能满足需求,52.7%企业认为部分满足需求,31.3%的企业认为不能满足需求。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由于我国银行组织体系是一种国有银行寡头垄断的金融体系,中小商业银行规模小、实力弱、网点不足,不能适应中中小企业的发展。显然,通过银行并购,对现有银行组织体系进行重组,推动中小商业银行发展,是打破我国现有金融体系非均衡,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选择。
(二)深化我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治理机制建设,需要发挥银行并购的作用。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有三个:一是治理结构不健全;二是资本金不足;三是资产质量不高。其中,治理结构问题有是其中的核心。国际经验表明。银行并购在健全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治理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通过并购打破单一的产权格局。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商业银行建设成为规范化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次,银行并购可以加速我国商业银行治理机制建设的进程,通过市场自发的并购行为,可以使商业银行的利益主体发生改变,真正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自身经营的出发点,形成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三,银行可以健全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机制。只有发生了对一家银行的收购、兼并行为,才可能对银行的存亡构成实质性的威胁,因为银行控制权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因此,被收购或兼并的威胁是对银行现有股东和经营层的一种压力,可以促进银行经理层改善经营,提高银行的治理效率。
(三)国内银行资产质量的提升和带坏涨的处理。需要通过并购来逐步解决。截至2006年6月末,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仍然接近2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仍高达13%。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为15231亿元,不良贷款率15.59%,股份制银行分别为1400亿和5.06%,城市商业银行分别为1192亿元和14.08%。这部分不良资产,主要靠商业银行自己来解决,需要行业银行通过提升经营水平和管理质量,增进盈利能力,用新增利润来消化。然而,立足于我国现有的体制背景和商业银行的经营能力,出来一部分经营管理质量高的银行外,大多数银行的盈利能力都比较低,所以。依靠商业银行自身消化存量不良资产,可能需要巨大的时间成本,而这又有悖于我国银行业整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所以,一个可行的选择是对商业银行进行体制重组。具体方面包括好银行对差银行的购买、合并和接管;规模较大但不太稳定的银行间的合并;向外资银行出售等。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9)-0072-03
一、问题的提出
从国外经验角度分析。关于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方面,发达国家(美国和日本)和发展中国家(印度和巴西)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了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和提高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我国根据银行业的经营特点,采取了强化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的立法进度和减税免税的税收政策,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布局范围,对欠发达地区提供金融支持规定具体比例,同时增加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降低贷款利率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取得了明显效果。相对于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不少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自给率偏低,银行业发展滞后、水平低下,金融服务能力弱化。
从宏观经济发展目标角度分析。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和贫富差距、促进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在于提升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弱势群体收入水平,改善其生存环境。这些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取决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体的收入改善程度。解决这些实际问题,自然离不开金融支持,如果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发展水平持续弱化,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角度分析。目前,提升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在于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尽管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从衡量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其他发达地区、国家、地方政府平均水平的相关指标来看,欠发达地区相关指标的差距不断扩大。在当前欠发达地区存在农业人口比重大、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民收入来源单一的背景下,完善欠发达地区的金融体系、改进金融服务、提高银行业发展水平,在解决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瓶颈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从银行业发展角度分析。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金融体系的主题,银行业应该承担起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责任。经济发展状况好的区域各类银行机构集中经营,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区域排斥弱势群体等现实问题,必然会缩小欠发达地区银行业的经营空间,引发经营风险。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方面,银行业“坚持吸收资金主动,供给资金被动”的经营理念亟待转变。
二、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发展失衡状况分析:以新疆南疆地区为例
当前,全国区域间经济发展差异扩大,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发展缓慢,金融服务供给弱化的问题相当突出。作为一种特殊行业,银行业将资产安全性和经营效益提高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而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地区间贫富差距,是国家政治稳定、和谐社会建设、经济改革成果共享的具体要求,因而现实生活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区域间银行业金融服务质量的差异性和排斥弱势群体现象,成为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以调查的新疆南疆地区为例,2013年,该地区金融机构总数128个,其中,政策性银行网点5个,二级分行1家、支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网点26个,二级分行4个、支行20个、分理处2个;农村信用社网点81个: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8家、信用社网点73个;邮储银行网点数16个,其中二级分行1个、支行11个、营业所4个。2013年,该地区银行机构存款余额3700779万元,贷款余额1081854.11万元,余额存贷比29%。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款余额2212043万元、贷款余额209486.12、存贷比9%;邮政储蓄银行存款余额198934万元、贷款余额17153.51万元、存贷比8.6%;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1113781万元、贷款余额778311.05万元,存贷比70%。数据显示,农村信用社是该欠发达地区存贷比最高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款余额的3.7倍。
从存贷款余额占比角度看,2013年,该欠发达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存款余额占该地区银行机构存款余额的60%,贷款余额只占19%,农业发展银行存款余额占比3%、贷款余额占比7%,邮政储蓄银行存款余额占比5%、贷款余额占比2%,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占比3%,贷款余额占比72%。可见,全国性银行机构存款和贷款余额占比均不尽合理。
当前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不仅表现为银行业机构体系不完善,支农的金融支持过度集中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发挥相应的金融支持作用,而且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过多集中于贷款,且贷款结构不合理,社团贷款占比逐渐增大,农村信用社作为县域法人机构,支持当期经济发展的力量受到削弱,以上两方面问题均直接影响到当地银行业的持续发展,关乎当期经济的长期发展。
三、影响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银行业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目前,银行业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以保护银行业经营独立性相关的内容为主,没有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地区银行业经营方面的政策差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中均没有明确规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建立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相关规定。同时,银行业在不同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标准和具体条款没有体现差异性。由于缺乏法律上的约束机制和鼓励条款,欠发达地区逐渐成为银行业金融服务排斥的主要对象。
(二)银行业监管目标较单一。目前,银监局主要承担银行机构合法经营,安全健康发展相关指标的监管。对于支持地方经济方面,虽然规定了“两个不低于”等奖励措施,但在银行机构农业贷款和农户贷款相关指标监督的方法上缺乏具体政策指导,强调了银行业机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银行业机构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
(三)银行业机构布局不合理。不同地区之间银行业机构数量和金融资源的不均衡分布特征较明显。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银行机构的类型单一,区域性和中小型银行机构基本没有进入欠发达地区。此外,各类银行业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立上,只是从考虑经营效益出发,而不是基于满足当地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各种类型银行业机构布局上主要集中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缺失。
(四)贷款融资成本高。欠发达地区银行业机构通过贷款利率溢价提供金融服务,以保护银行业经营安全,解决信息不对称和经营成本高的问题具有合理性。但是现实生活中,贷款利率偏高必然会抑制贷款需求,将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排斥在外。欠发达地区银行机构在贷款定价中采取的贷款利率加担保费用的方法,必然会增加贷款客户的融资成本。经营中采取差异性的贷款利率定价方法,虽然对于银行业机构来说存在必要性,但却不利于满足欠发达地区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
(五)金融创新能力不强。调查中了解到,目前银行业机构在金融创新方面,多借鉴美国银行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做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安排银行业发展模式,提供金融服务标准,却没有考虑金融创新在不同地区的广泛适应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全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不断扩大,若没有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模式,不可能真正适应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不重视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的有效衔接,金融服务质量将难以得到保障。
四、促进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要缓解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与银行业发展逐步背离的局面,需要尽快完善立法,尽快制定银行业在不同区域开展金融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条款,具体明确欠发达地区银行业机构在当地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必须用于当地,严格禁止资金通过银团贷款等形式外流出去。同时明确各个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设立、存贷比率,规定贷款利率定价保持在一定的水平和区间,加强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相互配合,解决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
(二)鼓励发展多元化金融体系。银行业机构发展和金融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只能进一步扩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化程度,欠发达地区尤其如此。因此,要重视增加不同类型银行业机构,扩大政策性银行业务,实现银行业机构的多元化发展,实现银行机构的市场竞争,促进银行业机构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质量提高。对于欠发达地区,银行业机构的发展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在银行机构注册资金和税收政策上需要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吸引不同类型的银行机构在欠发达地区设立网点,拓展业务。
(三)建立资金风险补偿机制。欠发达地区银行业经营中的经营风险,会直接影响其经济效益。因此,为了确保银行业机构正常经营,保护其在欠发达地区提供金融支持的积极性,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政策上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对于欠发达地区银行业机构在名声和若是领域的金融支持中产生的贷款损失,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抵偿。
(四)转变传统经营理念。银行业机构应该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重视分析当地经济长期发展,明确具有金融支持潜力的优势产业,既要考虑自身的当前经济利益、生存环境,又要分析未来的发展潜力。考虑到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结合实际,对全国统一的金融服务标准进行调整;结合承贷主体提供贷款担保的能力,灵活调整贷款方式。依据中小企业库存情况和固定资产变现能力实施相对灵活的贷款方式,考虑在农户贷款中将农户实际已有资产、土地等纳入担保范围。
(五)加强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应该结合欠发达地区实际,适应实际金融需求,要依据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分析相对于区外的竞争优势,确保金融创新既有广度和深度。要重视金融产品的适应性、便利性和可行性,对于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范围要符合当地风俗民情和市场需求,避免因语言、宗教习俗等缺乏了解而导致的金融需求降低问题,切实提升金融创新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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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Industry in
Underdeveloped Regions
Yibulayin・Basiti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而难以扭转,即形成所谓的“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银行业由于其在经济中所占的特殊地位,这种“路径依赖”性更强,所以在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中,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客观地讲,其改革还停留在一种形式上或外延性改革的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虽已暴露但远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诺思所说,要摆脱“路径依赖”,要扭转既有方向,往往要借助于外部效应,引入外生变量。而“入世”正是对中国银行业的一次制度整合,是中国银行业改革摆脱“路径依赖”的大好机会。
一、加入wto有利于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
虽然我国在法律上明确了国有银行的企业性质,但在实际工作中国有银行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相距甚远:金融手段行政化运用、经营效率低下、金融透明度低、不良资产额巨大等等。而在“入世”以后,规范的国际金融制度的引入,会大大加速我国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首先,“入世”会形成对中国银行业制度上的“刚性约束”。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一项制度安排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是其是否有效的重要因素。在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中,我国也制定了不少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但制度的实施程度远远不够,如“政银分开”往往是“政银不分”,形成“制度软化”。《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某些条款对金融管理策略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会间接促进国内金融制度改革,同时它也有一些直接推动金融制度改革的条款,如约定“谈判各方不得对金融服务提供者作数量或者构成形式上的限定”。所以一旦“入世”以后,不论再怎么强调“中国特色”,国内银行也必须遵守gats中有关银行业的规定,否则便会遭遇到wto的惩罚机制,这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银行业的“法治”问题。
其次,有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的透明度。gats条款有两条原则,即透明度和自由化,这两条原则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在亚洲金融危机中,韩国、日本等国家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金融运行的透明度不够,许多金融机构掩盖了大量的不良资产状况,直至出现支付危机并引致倒闭时监管当局才获知真实情况,但这时采取补救措施往往为时已晚。从近些年的情况看,我国金融透明度日益降低,而造假数字、虚报情况的现象在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尤为严重,金融透明度较之韩国、日本还低。但在加入wto以后,政府必须公布影响金融服务贸易措施的有关法律、行政命令及其他规定、规则和习惯做法,并且会计、报告、统计等制度要和国际相统一,这样便会提高金融透明度,强化内部制约监管机制。
二、加入wto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竞争是使组织充满活力的动力源。改革开放前,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基本上是完全垄断市场。1986年之后,随着央行地位的确立,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和外资银行的进入,打破了独家垄断,业务范围管制放松。但到目前为止,这一改革尚不深入。从表1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市场份额上,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具有寡头垄断特征。
表1. 国有银行市场份额一览表(期末数) 单位:% 资产 利润 存款 贷款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总计
1994 34.18 16.26 23.85 18.13 9 2.42
1996 34.59 13.98 20.08 20.26 8 8.91
1997 34.13 13.69 19.04 26.33 93.19
1994 19.4 2.41 24.82 12.8 59.43
1996 12.73 10.25 25.36 10.59 58.93
1997 11.04 2.84 21.25 6.79 41.92
1996 27.37 13.11 18.02 15.39 73.89
1997 27.32 13.47 16.7 15.89 73.38
1996 28.03 13.34 16.54 14.22 7 2.13
1997 26.63 13.09 15.50 14.80 70.02
说明:表中数据为相应项目占全国总量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据《中国金融年鉴》有关年份、《中国金融》1998年第7期、1998年第8期资料整理而成。
这种垄断地位给四大银行带来了很大的效率损失,这可以从与其他新兴股份制银行的对比中看出。
四大银行的资产利润率近年来平均值为0.26%,且呈下降趋势;10家新兴股份制银行则表现较好,平均为1.7%,为四大银行的6.5倍,且呈稳中有升之势。再比较人均创利率,1997年四大银行平均人均创利率为1.19万元,而新兴股份制银行平均达37.22万元,为四大银行的31倍!四大银行的效率低下由此可窥一斑。“入世”以后外资银行会大量进入,它们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拥有先进的服务技术、高水平的服务效率和卓越的商业信誉,对四大银行的市场份额形成很大的威胁,这就会产生“鲶鱼效应”,提高整个银行业的效率。
三、加入wto有利于化解我国金融风险
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转轨时期的金融风险具有自己的独特性质,与古今中外的金融风险有着制度基础的根本差异,必须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从制度出发作出切合实际的分析和判断,才能制定有效的防范政策和措施。
我国在计划金融制度基础上产生的金融风险,具有与市场金融制度金融风险迥然不同的性质、表现形式和结果。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风险是典型的市场风险,其表现形式是金融机构支付危机—客户挤提存款、抢购外汇—金融机构倒闭破产—兼并重组、金融资本的集中和积聚。金融风险的最后结果是本币贬值、汇率贬值、资产贬值。而中国现阶段的金融风险,本质上是一种制度性风险,具有特殊的表现形式,普遍的表现为:金融机构支付危机—人民银行增加货币供应—通货膨胀。中国制度性金融风险的结果是通货膨胀因素的积累,在增加的货币供应能顺畅进入流通时,会产生通货膨胀,如我国1990年代初的情形;而如果沉淀在流通体系之外,则表现为大量的不良资产,这正是我国当前通货紧缩的一个特征。所以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不是操作技术,而是必须抓住制度改革,消除产生金融风险的制度根源。许多人认为,加入wto、开放金融市场会或多或少地加大我国的金融风险,笔者对此则持乐观的看法。当前我国对金融风险的防治主要依赖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对不良资产存量的处理,而如果不进行金融制度改革,则无法从源头上扼制风险,不良资产的流量会源源不断地转化为巨额存量。而加入wto是对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强行推进,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制度性金融风险。gats虽然没有对金融风险管理的直接规定,但“入世”以后,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国际化,会引入国际标准的风险测度、防范制度,例如巴塞尔资本管理协议等,如不能达到规定标准会被国际评估机构降级,造成经营上的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暴露,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外在的强硬规则有利于我国银行形成对风险管理的高度重视,而这正我国银行目前所严重缺乏的。相反,如果继续现行的金融制度,这种隐蔽的制度性风险会越来越大,等到集中爆发时会更难以控制。
四、加入wto有利于我国金融制度与全球融合
在一般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中,国家是制度的制定者,组织、个人受制度约束。而在当前,全球化趋势越演越烈,以致wto有“经济联合国”之称,各成员国都要受其规则约束。从这个意义上来讲,wto是制度的制定者,而国家则处于新制度经济学中一般所说的组织的地位。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为合作创造条件、提供激励机制、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一个拥有制度的经济社会比没有制度会更有效率。在国际金融业务往来中,如果一个以组织身份出现的国家不融入当前的国际金融制度,无疑是难以享受到制度所带来的各种好处的。例如,在以前,我国银行在国外开展业务会就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问题与东道国谈判,而在加入wto以后成员国之间都普遍地实行市场准入、国民待遇,从而为开拓海外业务带来极大的便利。因此,加入wto有利于我国融入全球的金融制度,参与全球的金融资源配置。
“入世”后应进行自觉的制度变迁
新制度经济学有一个重要的原理,认为对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与制度变迁的国家来说,一项在别国运行得良好的制度,移植到本国来以后,能否继续运行得良好,一个关键的决定因素就是这项制度是否与国内的其他制度兼容。必须承认,当前我国的经济制度尚与wto的要求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因此,在加入wto以后,我们不仅要引入wto所订立的规则,还必须对其他的一些制度进行改革,才能与wto的规则兼容。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让组织具有适应效率。适应效率不同于配置效率,它涉及到一个社会获得知识和学习的愿望,引致创新、分担风险、进行各种创造活动的愿望,以及解决社会长期“瓶颈”和问题的愿望。简言之,就是要使组织更具有创新的能力和愿望。如何做到这一点呢?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根本的举措有以下几条:
一、有效产权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产权是构成制度的最重要的变量。的确,在我国银行业几乎所有存在的问题都与产权有关:巨额的不良资产是由于银行与国企在产权上的同构性,“政银不分”是由于政府是国有银行的产权代表,银行员工效率低下是因为缺乏产权的“激励兼容”… …国内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在国有产权制度下,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市场,而只是政府在“模拟”市场,从而金融效率低下(江春,1999)。国有银行在产权制度上存在严重缺陷,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银行业制度改革的“瓶颈”。必须对我国国有银行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这在我国理论界几乎已达成共识。可以说,我国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能否成功决定着我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
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多种途径中,股份制改造无疑是最切实可行的方案,其核心就是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包括国家、企业、个人和外资)。通过股份制法人产权制度创新,银行由国家控股,不仅不会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还可以发挥“杠杆效应”,扩大国有金融资本对社会资本所支配的数量和范围,从而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业绩优秀的大型企业参股商业银行,可以以产权为纽带,实现产融结合,协调银企关系;个人投资不仅能够实现私人资本社会化,而且有利于产权的分散和产权边界的明晰,从而强化所有权的约束力;外资参股,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国内认股资金不足的问题,且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国际化。
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一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化运作,要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和银行法人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国有银行真正从原有机关式管理走向法人治理。必须按照权力结构、执行结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经理层)和监事会组成的银行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国家作为所有者与其他所有者一样,也要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来行使所有者权力,政府不能再以所有者的身份来直接干预银行的自主经营,而是由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机构或部门来行使所有者权益。
二、引入竞争
加入wto以后,外资银行的进入自会使竞争加强。但在彻底对外开放金融市场以前,也应当对国内放宽行业进入限制,对国内企业也实行“国民待遇”。尽管近年来成立了一批新兴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银行,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度仍然居高不下,且国内同业竞争呈不均衡状况,新兴商业银行在设立分支机构方面受到严格限制,不利于它们开展跨地区业务和壮大规模。民营银行的进入和发展尤其受到压制,迄今为止,只有中国民生银行一家民营性质的银行。考虑到其他股份制银行的国家股绝对控股地位,更强化了中国银行业的高度国有化特征。而真正成熟的市场竞争必然是在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展开的,所以要鼓励民营银行的设立和发展,这既符合市场经济的精神,对国有银行来说也算开放前的一次“练兵”。
三、市场退出
良好的市场退出机制能使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的原则制度化、法律化。从目前我国几个关闭产生支付危机的金融机构的案例来看,都是实行的“行政关闭,业务托管”的方针。这种实际上并没有“退出”的“市场退出”在较小范围内暂时保持了相对的金融稳定,但却留下了更大的危机隐患。海南发展银行便是最好的例子。由于要求海发行接收33家资产负债状况不良的城市信用社,结果造成合并后的机构关闭破产。如何在保持金融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有效市场退出是亟待解决的课题。
除了这些正式约束(formal constraints)需要改变之外,许多非正式约束(informal constraints)如银行员工的观念等等,也有待与wto相适应。金融一体化是大势所趋,我国银行业业内人士应以崭新的观念来迎接“入世”。同时我们要意识到,制度融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要奢望加入wto后能一蹴而就。但假以时日,中国银行制度终将与世界融为一体,我国银行业也将在这套制度下健康发展、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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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15501
1引言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成为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增长点和核心业务之一。我国商业银行如今所面临的经营环境与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前的西方商行日趋相同,然而我国商行的中间业务发展远远滞后于西方。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中国的商业银行业正在寻求经营方式与增长模式的变化,全面深入地了解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以为中国商业银行业发展中间业务提供有益的参考。
2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征
2.1经营范围和品种
西方银行经过长期的金融创新,经营的中间业务品种繁多,据统计欧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就达到1000余种。尤其在国外实行混业经营以来,商业银行可以兼做投资银行、保险等其它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收入是向客户收取服务费。这样也提高了西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占比。西方商业银行推行的中间业务范围广泛,涵盖结算、担保、代客理财、外汇买卖、融资、咨询和金融衍生等众多领域。以美国大通银行为例(如表1所示),其中间业务主要来源于知识含量较高的对外投资业和投资管理业务的非利差收入,而且分布均匀,来源广泛,对某一类业务的依赖性小。
资料来源:谢启标,国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现状与对策研究,金融论坛,2006,9。
2.2收入水平
从国际上一些银行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发展水平越高的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越高,经过近十年的高速成长,西方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已经在其收入结构中占据显著地位。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小型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从4.9%减少到0.85%。中型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从12.2%减少到6.2%。大型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从544亿美元增加到1872亿美元,占比从82.9%增加到 93.0%。而大型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在净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从37.6%增加到 45.4%。中型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在净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从21.9%浮动到 25.0%。
2.3客户资源
目前西方商业银行对客户资源有一个很好的细分,业务的针对性较强,对一般客户的金融服务主要是通过ATM等自助终端的形式来实现,将目标客户重点锁定在中高收入阶层。为了增强竞争实力,在剧烈的竞争中得到发展,各商业银行都纷纷设立专门的营销中心,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预测客户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及未来的发展变化,建立基本客户群,培养潜在的客户并向客户撤销金融新产品。比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和投资咨询;为有巨大资金实力的富豪提供投资顾问和理财业务;为居民家庭和个人提供方便、快速、廉价的金融服务,使特定的业务满足特定的客户和特定的需求。
2.险管理
通过采用新的全球银行准则,商业银行可以在更广阔的市场范围进行竞争,无数研究对新环境对银行风险的影响提出异议。这对于银行系统的安全和稳定非常重要,也是对监管机构的挑战。以1984年至2001年美国商业银行业的数据为样本,结果显示非利息收入比净利息收入的波动性更大。西方现代商业银行是全面风险管理,即对整个银行内各个业务层次、各种类型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3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条件
3.1及时调险偏好和市场定位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在20世纪50年代前是资产理论,70年代后出现了资产负债管理理论,而90年代中期以后是客户管理理论,正是这一发展了的理论导致了90年代以后在银行业务领域的五方面的创新:风险定价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交易工具创新、交易渠道创新和市场创新,这五个方面的创新构成了中间业务的主体部分。西方商业银行能够自觉遵循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基本规律,及时调险偏好和市场定位,积极转变经营模式与增长方式,使中间业务得以迅速发展,成为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并驾齐驱的三驾马车之一。
3.2脱媒和证券化
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发展,西方国家的企业尤其是大公司,开始绕过银行,直接进入金融市场筹资,以降低其成本。脱媒和证券化的发张,使银行的贷款业务相对萎缩,客观上要求银行突破传统业务的限制,改变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盈利结构,发展中间业务,开辟新的收入渠道。
3.3金融管制
金融管制的放松以及随之而来的其他金融机构对商业银行的冲击。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30年代以后相继制定的旨在限制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竞争,保持金融体系稳定性的法律法规,在80年代之后就已经成了阻碍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拓展业务的严重桎梏。于是西方商业银行80年代以来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各国相继颁布了有关的法律、制度、方案,目的是放松曾经采取的金融管制,结果体现为资本流动的自由化、交易价格自由化、经营范围自由化。
3.4实行全能银行制
西方国家金融市场逐步走向自由化和国际化,存贷利差收入日益减少,银行业经营多样化,收入多元化趋势不断增强为了增加盈利,不失去市场,银行不得不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管理得当的银行趋向于将集中注意力在与定位相适应的重点――非利息收入,以平衡收益性、风险性与成长性。
4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和不足
4.1收入水平及结构
从平均水平上看,2007年银行业的中间业务已经接近业务的10%,对银行整体经营水平的影响日以增强。但是中间业务由粗放式向精细式发展模式转化势在必行。
4.2经营范围和品种
融资顾问类、基金托管类、交易类、咨询顾问类和其它类五类业务品种相对较少。
4.3客户资源
一、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状况比较
(一)经营范围和品种比较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结算、结售汇等。筹资功能强、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类、类等劳动密集型业务。传统的结算、业务收入占比约40%,而技术含量高、为市场提供智力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资信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以及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类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没有开展。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种类繁多,范围涉及知识含量较高的管理、担保、融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众多领域,分布均匀,来源广泛,对某一业务的依赖性小,可以有效满足客户的多种金融需求。
(二)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比较
通常,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高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国商业银行的发达程度。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总体发展水平较低、效益较差2004年上半年,位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首位的中国银行集团中间业务净收入为75.53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9%。同期中国工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50.5亿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2.6%。中国建设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42.52亿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4%。西方商业银行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呈快速上升趋势。据FITCH银行评级公开网站数据,美国大银行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39.67%,小银行为22.29%;新加坡银行为36.9%;香港银行为28.9%;花旗银行为50.4%;JP摩根银行为66.0%。
(三)经营观念与管理的比较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普遍认识不足,没有将中间业务当作一项主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来经营,而是把中间业务当作存贷款业务的“派生业务”。一些基层商业银行对开办中间业务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依托中间业务的发展来开拓市场、树立形象、带动存款等业务的发展上,许多中间业务开发的初衷,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作为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变成了免费“附加服务”,使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的利润贡献率很低,影响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相比之下,当代西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中间业务的迅速扩张,中间业务受到广泛而高度的重视,并成为西方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这一方面是因为中间业务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适应了各国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中间业务的发展减轻了资本金对银行业务的限制,带来了稳定的高额收入,降低了经营风险,提高了竞争力,因而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一起被称为商业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
(四)技术、服务手段比较
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科技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支付系统,缺乏健全、科学的核算体系,缺乏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讯网络、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用软件配套能力差。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很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发达,家庭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应有尽有。特别是发达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拓展了银行的服务时间和空间,大大降低了成本,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对策
(一)中间业务系统管理的创新
中间业务的发展和创新涉及的许多部门用的银行和商业的交叉点上,所以必须创新中介业务的创新模式,建立一个统一的中间业务创新的管理体系,以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特别地:1、应该实现中间业务的整合与资产负债管理整体功能商业使用的优势。2、应按各种中间业务和资产和负债业务的内在联系,将所有的权限管理功能的中间业务的银行分别对各种相关专业部门承担。
(二)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时,要坚持“获利能力、流动性、安全性”原理的基础上,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且还必须树立讲中间业务相当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经营观念,必须有强烈的竞争和盈利的概念,就会渐渐没有推开在商品化的商业业务。
(三)不断创新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品种
根据国内外金融和经济发展的状况,中国的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主要集中以下两方面:1、代收代付业务。代收代付是业务的主要创新点,但由于缺少一体化,许多公司缺乏规模、类型、数量少、单笔金额,并给出了相应的凭证成本、人工成本较高。因此,所有的商业银行可以合作进行的“检查”,提高系统收集和付费的效率和效益。2、咨询业务。咨询业务是商业银行提供相关的国民经济,企业的市场、国际金融和货币信贷、管理机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息的观点站在中间人,为客户做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客户做出正确的决定建立一种面向服务的商业银行良好的服务。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务院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在大中城市组建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商业银行。十多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发展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全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37家,从业人员11 万,资产总额为10.33万亿元,同比增长28.3%,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为8.7%,总资产增长率比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分别高出13.5%和6.2%。城市商业银行的崛起,对于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城商行跨区域发展始于2006年。当时,为解决城商行经营区域限制产生的问题,破解其发展瓶颈,银监会颁布了《城商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明确鼓励有实力的城商行通过收购、重组或直接设立分支机构等模式,在所在城市以外的经济区域布局,实现跨区域经营。2006年4月,上海银行在宁波设立分行,成为我国第一家实现跨区域发展的城商行。多年来,城商行跨区域发展速度加快,业务范围更加广阔,金融服务网络得到拓展,逐步打破了长期以来经营所受的地域限制。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已有78家城商行实现了跨区域发展,占全部137家城商行的57%。然而,伴随着我国城商行跨区域高速扩张,一系列问题开始显现,城商行跨区域扩张开始遭遇政策调控。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规范我国城商行的跨区域发展既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更是题中应有之义和现实之基。
城商行跨区域发展动因分析
(一)跨区域发展有利于扩大资产规模,提升城商行竞争力
首先从规模效应角度来看,由于银行业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其经营的金融资产相对于实物资产而言,其专用性相对较弱,同质性较强。而这种同质性使得银行业相对于一般工商企业更适应于规模经济效应。然而,受区域限制的影响,我国城商行总体资产规模偏小,致使不规模、不经济较为普遍。而城商行通过跨区域发展扩大规模,有利于降低成本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其次,由于管理协同效应、经营协同效应与财务协同效应的存在,跨区域并购重组不仅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和债务风险,实现合理避税。同时,通过对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更有利于增强其竞争能力。
(二)跨区域发展有利于降低客户集中度,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作为城市信用社的延续,城商行的地域性、单一化特征过于明显,致使其发展与当地经济的关联度过高。就单个城市而言,往往只有有限的几个产业或行业发展较好,可供开发且前景较好的项目有限。如果一家银行被限定在这个特定城市开展业务,其资金势必集中到这些行业、产业和项目上,造成银行贷款的行业集中度、客户集中度过高。一般来说,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两项指标是衡量客户集中度和银行信贷风险的关键指标。而就目前所得数据来看,仅有少数城商行达到了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低于10%,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低于50%的监管标准。一旦这些大客户经营上发生风险,必将对高度依赖这些大客户的城商行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而城商行的跨区域发展有利于扩大贷款项目的覆盖面,降低客户集中度,从而降低经营风险。
(三)跨区域发展有利于扩大业务功能,提升创新能力
随着经济一体化和信息一体化的发展,大型企业的跨地域经营使得资金的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客户对银行服务和产品多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城商行按照企业的地理布局为其提供存贷款和资金清算等服务方面要求更高。而这恰恰是城商行的软肋,也大大超出了城商行自身的能力,客观上造成了大量优质客户流失。此外,由于城商行经营区域小,网点少,导致其开发新产品的分摊成本远远高于经营网点数百倍乃至数千倍于自己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客观上造成了城商行创新动力不足,拓展基金、银证、银信、外汇等中间业务的能力不强,实现的利润主要方式仍停滞在依靠传统的息差。然而,通过城商行并购重组式的跨区域发展,并购各方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利于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同时,通过削减冗余设置,人才及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化服务的细分,有利于降低研发的分摊成本,从而提升银行的创新能力。
城商行跨区域发展模式分析
(一)并购重组模式
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并购重组主要包括控制权转让(收购)、资产重组(购买、重组或置换等)、股权回购、合并、分立等对公司控制权结构、资产负债结构、主营业务及利润构成产生较大影响的活动。通过并购重组,城商行可以迅速提高资本水平,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提高资产利用率和盈利水平,提升城商行整体竞争力。中国城商行跨区域并购重组大致可以分为吸引合并、新设合并和收购。其中,徽商银行并购重组采用了吸引合并的方式,而江苏银行则采取的是新设合并的方式。
(二)新设分支机构模式
采取新设分支机构的模式有利于强化打造企业的品牌形象,企业文化贯彻顺畅,促进新设地人员就业和经济发展。但这种区域化模式对人力物力投入较多,环节较长,要求城商行具备较强的资产规模和资本实力,同时应具备跨区域开设分支机构划拨营运资金能力、稳定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控制能力。最为典型的案例是,2006年4月,上海银行宁波分行正式开业,成为我国城商行首家跨省设立的异地分支机构,上海银行也成为国内首家获准开展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
(三)合作联盟模式
合作联盟是各城商行在保持现有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共同入股组成一家股份制金融服务公司,该公司负责向区域内城商行提供银行产品开发、数据运营维护、支付结算及业务运营平台服务、金融产品研发、信息咨询等后台支持服务。同时,作为入股银行的代言人,负责统一协调对外关系,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单体规模比较均衡,发展状况普遍较好、关注于如何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城商行。其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各城商行保持独立法人地位和业务的独立性,只搭建统一的后方服务支持平台。有利于保护各城商行的积极性,也更符合市场化原则。2008年9月,山东城商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挂牌成立,走出了城商行改革的另外一条道路。
区域发展模式合理化选择分析:以江苏银行为例
(一)江苏银行跨区域发展模式分析
江苏银行于2007年1月24日正式挂牌开业,由江苏省内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盐城、镇江、连云港等10家城商行根据“新设合并统一法人,综合处置不良资产,募集新股充实资本,构建现代银行体制”的总体思路,新设合并而成。
江苏银行之所以采取并购重组模式中的新设合并的方式来实现跨区域发展,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首先,新设分支机构的模式对银行的资产规模、资本实力及人员配备要求过高,而合并前这10家城商行没有任何一家能达到通过采取新设分支机构的模式实现跨区域发展的能力。其次,就参加合并的10家城商行的资产质量和规模而言,苏北的城商行与苏南城商行之间单体规模发展不均衡,其中苏州、无锡城商行的资产质量相对较好,但却远未能达到统筹领导其他城商行的能力。在这种的情况下,无论采取合作联盟模式还是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均不可取。然而,通过新设合并,成立新的壳公司来吸收各个城商行,以此协调各个城商行间关系不仅使银行的地位由市级变成了省级,以前的各家城商行成为了分行,商标价值变大,商誉更得到了增加,同时更能得到当地民众的认可。
此外,在省政府的引导支持下,新设合并的江苏银行通过将不良贷款证券化来剥离坏账,降低不良贷款比率。与此同时,为了扩大资本规模,并满足3年内达到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监管要求,江苏银行以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来增资扩股,募股的结果是,江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9.1亿股,占比11.6%,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为华泰证券,持有6.37%。此外,受国内股市对金融概念股热捧,并考虑到上市的资本溢价预期,城商行原地区的中型企业与事业单位参股热情比较高,最终民营资本持股比例超30%。
(二)江苏银行跨区域发展成长分析
开业多年来,新设合并成的江苏银行快速成长为一家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区域性银行。截至目前,江苏银行共有营业机构460多家,覆盖江苏省内所有地级市。其中,省内下辖12家分行,在南京地区拥有17家直属支行,在省外先后开设了北京、上海、深圳、杭州4家分行。此外,江苏银行还进一步将业务覆盖面拓展至乡镇,发起设立了镇江丹阳保得村镇银行。
公开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年末,江苏银行资产总额达5137亿元,是成立之初的3.39 倍;存款总额达4342.78 亿元,是成立之初的3.25倍;贷款总额达2908.25亿元,是成立之初的3.37 倍;实现税后净利润58.4亿元,是成立之初的13倍,呈现爆发式增长,增幅居江苏省内银行同业第一。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资产利润率等主要监管指标达到良好银行标准。2011年,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出的全球前500 家银行中,江苏银行排第226位,在国内商业银行中居第17 位。
结论
通过分析城商行跨区域发展的实践,笔者认为没有一种模式能推广到任何一个城商行都能适应。各个城商行跨区域发展时,应根据自身的特点,适应当地的经济和金融环境,适应中国银行业竞争和改革现状,选择符合自己的模式,走最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总的来说,以上海银行,北京银行为代表的资产质量优良、规模大、业务拓展良好的银行,可以选择新设分支机构的模式实现跨区域发展,并可以作为战略投资,参股其他有发展前景的城商行;对于规模较小,但是发展势头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受自身规模,地域等因素制约,在竞争中并不具有优势,可以按照市场自愿原则或者由政府引导,建立合作联盟,实现联合发展。而对于总体资产质量较差,规模较小的城商行,通过积极配合周边较好的城商行,实现合并重组,或者寻求急于扩张的其他资质好跨区域发展扩张的银行并购,以充分发挥管理、财务、经营上的协同效应。江苏银行、徽商银行的合并重组就是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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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典的营销学理论而言,SWOT分析是一个普遍运用且科学性较强的分析工具。这种分析工具通过对公司企业的内部情况: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以及企业的外部环境:机会(Opportunities)、挑战(Threats)以矩阵的形式进行分析,从而可以较为全面的对企业定位,并制定相应战略。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不断进驻的外资银行相比而言,从金融市场形势来看,对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进行SWOT分析显得尤为重要,既有科学性,也有必要性。本文通过SWOT分析,能够使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认识自身的差距和优势,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特点,得出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以及今后的发展战略。
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SWOT分析
(一)内部优势
1、 地域优势。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对地方金融市场比较熟悉,与本地经济主体联系密切,了解程度深,业务关系较为稳定。另外,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获取信息方面具有地方经济交融的地缘性优势和时效优势,对当地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效果掌握得更详尽准确。信息渠道的畅通为银行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决策基础,增强其风险防范能力,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小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 经营优势。城市商业银行在产权安排、机制运行、机构设置等方面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有效性和竞争优势。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是依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实施一级法人体制,公司治理相对科学完善。再加上经营地域集中,信息传递快捷、决策链短,相比大银行来说更具有经营灵活、对市场变化反应快、决策迅速的特点,对资金需求迫切的企业来说能形成强大吸引力。
3、 规模优势。除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位于大型城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外,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与全国性银行相比规模都较小,主要是在它们所属的二级地区内通过低成本的分销上为客户提供基本简单的金融服务。相对较小的规模在经营上更利于管理,在政策上更便于贯彻,从而更有利于效率的提升。
(二)内部劣势
1、 总体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资产包袱重。城市商业银行曾经面临着严重的资产质量困境,是制约发展的主要障碍。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对比来看,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或多或少地高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总体来看,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结构以及信贷资产状况较不合理。
2、 资本充足率差,缺乏权益性融资渠道。按照银监会2004年新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我国11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中能够达到8%标准的仅有23家,67家城市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低于这一最低标准(不足4%)。而在这67家城市商业银行中,还有42家的资本充足率为负数,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面临着资本不足、拨备覆盖率低的问题,总体防范风险能力弱,面临巨大风险。
3、 市场定位不明晰,业务特色不突出,缺乏战略计划。城市商业银行从发展初期至今大多采用追随型市场定位战略,业务发展与大银行存在“同质同构”现象,未能扬长避短,不能反映其特色。加之其服务范围局限,面向全国的较少。在人才储备、管理、服务理念、营销手段等各种软和硬性指标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4、 产品创新水平差。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常常处于被动模仿的地位,而缺少利用金融创新来创造利润,占领市场的主动权。首先,产品品种单一,例如,在公司银行业务上,城市商业银行主要有存款、贷款和结算,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可以提供贸易融资链业务、离岸银行业务和公司理财等。其次,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集中体现在银行卡,电子银行、个人理财等新兴高技术产品的发展明显落后。以银行卡为例,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功能局限于存款,转账和透支三个方面,而有些股份制银行的一卡通就可以提供理财,网上支付、手机充值、自助贷款等多项功能。最后,产品创新能力弱。受科技和人员的限制,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能力明显比较低。
(三)外部机遇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经济结构性调整、金融改革的深化都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外部发展环境形成巨大影响,挑战和机遇并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确立和逐步完善,传统的封闭经济逐步被开放经济所替代,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资金配置渠道、社会投融资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社会财富结构、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政府职能不断转变,都为以按市场经济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城市商业银行提供了有利的成长空间。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出现的日益增长的需求也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其表现为:
1、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的增长速度很快,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支中坚力量,在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其融资渠道仍然不畅通。缺资金、难融资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严重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中小企业来说,外源融资的主要渠道还是银行信贷。然而中小企业要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并不容易,相对于中小企业的“零售信贷”,大企业的贷款资金规模大、风险相对较小,还款比较有保证,收益也比较高,所以商业银行都倾向于向大企业贷款。尤其是在我国,由于利率受到严格管制,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的成本差异无法通过利率的相应调整予以缓解,因此经营批发业务较之经营零售业务具有明显的利益优势。这就导致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较为严重的信贷困境,个体、私营和乡镇企业所获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的比重很低,这就为广大城市商业银行预留了广阔的发展余地。
2、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国民财富分配中居民比重持续上升,居民储蓄额不断上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人均财产性收入也不断增多,反映出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这为城市商业银行拓展异地金融业务提供了机遇。在2005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明确表示,对于满足各项监管要求,且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达到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银监会将逐步允许其跨区域经营。在现有的11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中,出现了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等一批佼佼者,对这些发展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开设异地分行是其渴望走出的一步。比如在上海银行设立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设立上海分行,除了沪浙两省间的渊源,还因为同属人行上海分行的管辖范围,上海和宁波形成了区域性金融安全区。根据银监会的目标,城市商业银行力争到2008年基本具备现代金融企业雏形、到2012年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四)外部挑战
由于城市商业银行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同时又面临着货币政策变化、利率市场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外资银行全面进入、监管政策调整、竞争规则变化、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激烈等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使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着银行体系内部挑战、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制度创新的挑战、宏观政策调整和金融监管进一步严厉的挑战。加之最近的由美国次级债引发的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可以说,城市商业银行处于一个开放、竞争、多样化的金融体系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动态发展的外部挑战。
城市商业银行在我国还面临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在业务上“同构”的挑战。所谓同构,是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在机构设置上的低水平重复。从市场格局上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度非常高,拥有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网络,具备强大的银行零售业务能力。而城市商业银行市场份额较小,属于中小银行,在网点的设置受到极强的挤压,在机构设置方面没有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形成应有的互补效应,而是受到了大型商业银行的强烈挑战。此外,随着入世后各项金融服务业条款的履行,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也将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发起进攻。
三、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
战略对于银行至关重要,战略和环境的变化在更大程度上影响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自1995年以来在分享中国经济高增长的过程中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金融体系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战略定位和发展远景不明晰,当前还在走与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雷同的经营手法拼抢市场和客户,在自身固有资源限制条件下不可避免地沦为银行业市场中的“弱势梯队”。我们已经通过SWOT分析方法研究城市商业银行的优势、劣势、竞争、挑战,从而分析和评价了其商业环境和战略能力,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定位和战略,现用下表总结如下:
优势因素(S)
①地域优势
②经营优势
③规模优势
劣势因素(W)
①总体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资产包袱重
②资本充足率差,缺乏权益性融资渠道
③市场定位不明晰,缺乏战略计划
④产品创新水平差
机会因素(O)
①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
②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③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SO战略(增长型)
①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
②立足于地方经济,扩大自身金融资源的支配范围,发展较好的大城市商业银行可以考虑跨区域经营
③借鉴发达国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 结合我国国情,开展现代化的管理,如社区银行管理
④创新金融产品,开发中小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服务
WO战略(扭转型)
①利用政策尽量剥离不良资产,为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创造条件
②实行差异化市场定位
③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扩充业务范围,促进中间业务发展
④逐步提高资本充足率,提高盈利能力
⑤加大营销投入, 增强宣传力度
挑战因素(T)
①全球化带来的巨大压力,受全球经济波动影响
②市场竞争环境日趋激烈
③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业务上“同构”的挑战
ST战略(进攻型)
①加快学习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先进经验,抓住地区重点客户,优质客户
②加大发展零售业务
③引进优秀的金融人才,提升人才竞争力;完善人才培训机制,提高人员素质
④实施品牌战略,使企业形象得到强化
WT战略(防御型)
①尽量避免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的直接竞争,逐步发展个人客户,中小企业客户乃至开发其他客户
②利用地区内市场的忠诚度, 为现有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在总结了城市商业银行的SWOT分析后,对未来的发展提出四个战略。 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被视作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之后的“第三梯队”,需要快速的发展和崛起,而其本身也具备一定的优势,必须尽快增强竞争实力,与其他银行竞争,所以,不适合WT战略,应该循序渐进地开展WO-ST-
SO战略。从当前的形势看,城市商业银行利用促进自身优势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核心能力的充分发挥,提高核心竞争力,是城市商业银行适时进行战略转型的目标和方向。
参考文献
[1] 韦恒:“国有商业银行SWOT分析及市场营销战略”,中国经济论文,北京,2008年9月
[2] 赵兴权:“浅谈城市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市场定位”,湘潮(下半月)理论,2008年01期
[3] 肖世峰、胡燕军、李佳:“城市银行如何决胜后WTO时代”,中国经济时报, 北京,2002年05月21日
[4] 程承:“对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SWOT分析及建议”,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资金营运部, 2008年4月
[5] 段宁戎,谢珍:“安徽银行业发展内外环境的SWOT分析”,经济研究导刊,2008(1)
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明,即便是在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社区银行在特定的经济领域和部门仍然具有生命力。然而,要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引入社区银行并使其健康、规范地发展,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制度条件。
一.社区银行的定义
社区银行一般应该具备以下两个特点:一是规模小,二是它们的大部分业务活动集中在所处的社区。由于这两个特点通常不矛盾,而银行规模很容易衡量,所以,对社区银行的判定通常是看它的规模是否在一定标准之下。例如,在美国,社区银行通常是指资产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的银行。大多数国内学者对社区银行的定义是: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按市场化原则独立运营、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 [1]。这个与国外学者不尽相同的定义是为了把社区银行与中国现有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不按市场原则经营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区别开来。如果按照私营、规模小、以社区内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这几个国外社区银行的典型特征衡量,中国经济中目前还没有一家真正的社区银行。
二. 社区银行模式的比较优势
社区银行模式之所以具有生命力,是因为其地区性和社区性特征以及较少管理层的扁平化组织结构在收集和处理非公共的“软信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信息不对称是信贷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银行通常采用以下四种贷款技术来缓解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财务报表型贷款、抵押担保型贷款、信用评分型贷款以及关系型贷款。前三种类型的贷款可称为交易型贷款,一般针对信息透明的大企业和有较长经营历史的企业,因为它们所涉及的信息主要是那些易于编码、量化和传递的非人格化的“硬信息”。关系型贷款则建立在那些不能通过数据、报表准确反映出来的“软信息” 基础上。给没有信贷历史和抵押品的小企业贷款时,银行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包括财务情况、管理者能力、特定市场的特征以及业主品行、信誉等方面的“私人信息”,并在整个贷款期间对借款人进行监督。为了补偿调查和监督成本,银行必须与企业维持长期的、相对封闭的交易关系,才能在长期获得收益[2]。
由于关系型贷款以特定企业的专门信息为基础,而这类具有人格化特征的软信息很难在组织结构复杂的银行内部迅速地、正确地传递,因此,科层结构相对简单的社区银行在提供关系型贷款上有比较优势,更适合对经营历史短、缺乏长期信贷记录的中小企业贷款。而大银行则在提供以交易为基础的服务上有比较优势,即便是对中小企业贷款,大银行也常常选择经营时间较长的企业,并且主要通过邮件、电话而不是面谈与企业交流,并不与借款人保持长期的、排他性的关系。此外,由于社区银行对社区内中小企业、家庭或农户有更深入的了解,它也更能根据不同客户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当然,我们应当认识到,信息管理技术的进步使第三方信息交换机构能以更低的成本收集和传播高质量的信息,从而减少了中小企业的信息不透明, 削弱了关系型贷款的重要性。然而,由于小企业所具有的高流转率,总会有一些小企业拥有值得投资的项目,但由于没有抵押品或没有信用记录,不能通过信用评分测试,社区银行在这些需要主观信息的贷款中仍然有比较优势。
三. 社区银行业发展的制度条件
近年来,由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导致了中国基层金融的真空化,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引入社区银行的呼声很高。然而,社区银行要规范、健康地发展,还必须具备一些制度条件。
首先,必须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当前,以民营资本为主组成新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社区银行的呼声很高,一些民营企业家也有进入银行业的强烈动机。的确,与对现有小银行以及城市和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造,使之成为社区银行这个途径相比,新组建的银行没有历史包袱,容易做到产权清晰、政企分开。但政府仍需要警惕民营资本过度进入银行业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以及少数股东控制社区银行可能产生的企业关联贷款等问题。因此,政府在机构审批时应当十分谨慎,避免社区银行沦落为少数企业家的“圈钱工具”。此外,政府在社区银行的区域分布上也要以市场为导向。从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社区银行的经营绩效与社区经济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那些处于经济下滑地区的社区银行的表现并不乐观。因此,社区银行在中国的试点应从经济较繁荣的城市、郊区开始,也就是根据市场的繁荣程度及其可能带来的业务机会来设立社区银行。
其次,为了使社区银行专注于社区内的中小企业和居民客户,从而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颁布类似于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法律十分必要。美国于1977年颁布、后经多次修订的《社区再投资法》要求存款机构必须为其所在的社区提供信贷支持,而且必须向社区的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一定比率的贷款支持。尽管该法令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扭曲稀缺性贷款资源在地区间的配置,但对社区经济的发展是可谓功不可没的。对中国而言,限定社区银行的经营区域,一方面可以避免社区银行变成国有商业银行基层分行和邮政储蓄那样的只“吸存”、不“放贷”的机器,解决基层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社区银行能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与大银行错位竞争[3]。当然,有效的社区边界决不是一个行政区域的概念,政府在审批时应当根据地区经济的内在联系限定社区银行的经营区域。此外,由于特定区域内的中小企业是社区银行的主要客户,如何分散地区风险也是十分重要的。过去十几年中,在美国的大银行通过并购和新设分支机构进行市场扩张的同时,社区银行也把增设分支机构作为维持竞争力、分散地区风险的手段之一。因此,借鉴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的经验,政府在限定经营区域时,也应该给社区银行在不同区域设立网点和分支机构一定的空间,以分散地区风险。
第四,社区银行的健康发展必须有第三方担保制度的存在。社区银行由于资金规模和地域的限制,在各种金融产品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分散风险的能力很弱,第三方担保制度可以分散社区银行的贷款风险。美国政府1958年建立的中小企业局,就为合格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以帮助它们从包括社区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同时,美国经济中还有大量私人担保公司的存在,为社区银行分散信贷风险创造了条件。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取得了很大进步,除了政策性担保机构外,商业性的担保公司也逐渐增多,担保资金的来源也开始多元化。不过,整体而言,我国大部分担保基金规模很小,缺乏资金的补偿机制;民间资本型的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所占份额很低,政府财政性担保机构仍然占主导地位,但却没有制度约束提高其对被担保企业的甄别和监督积极性。因此,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决定了,社区银行只能从信用体系较为健全的地区开始试点,不能遍地开花。
最后,必须建立有效的、符合社区银行特点的监管体系[4]。由于社区银行业的高风险性,为了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监管当局对社区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以及关联企业贷款等都应实行严厉的监管。但对社区银行的监管应当考虑到制度执行费用的规模经济:银行越小,按资产百分比计算的制度执行成本越大。在20个世纪90年代,美国银行业监管者采取了更前瞻性的、以风险为中心的监管方法,把注意力放在对银行的项目评估程序、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管理的监管上,目的是在金融风险出现之前指出银行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弱点。但美国许多社区银行家认为,针对社区银行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太多、太复杂,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花在了熟悉法律、准备文件和遵守法规上,而不是开发新的服务产品上。目前,美联储已经开始对某些监督程序进行调整,以减少小银行承担的成本,在满足社区发展目标的同时增加灵活性。例如,在2005年颁布的最新修正的《社区再投资法》中,资产介于2.5亿元美元到10亿美元间的“中间小银行”被单独列为一类,美联储降低了对它们在数据收集和报告方面的要求。此外,美联储开始更多地依靠自动的远程监督工具和统计模型来考察成员银行的经营状况,以减轻小银行承担的现场监督成本。因此,中国在社区银行监管方面也需要在风险控制的利得与成本之间权衡。
总之,社区银行的健康发展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支持,我们在引入这种商业模式时不能忽视相关的制度建设。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经济系
参考文献:
[1]钟伟.中国民营银行应走社区银行之路[J].上海金融,2004,6:7-9.
(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现状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始于2006年。当时,为解决城市商业银行经营区域限制产生的问题,银监会颁布《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采取“分而治之”的监管思路,明确鼓励有实力的城市商业银行通过收购、重组或直接设立分支机构等模式,在所在城市以外的郊区(县)、周边地区及邻近其他经济区布局,实现跨区域经营。2006年4月,上海银行在宁波设立分行,成为我国第一家实现跨区域发展的城市商业银行。
2007年,原银监会负责人提出“阳光普照”概念,在监管上要求对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审慎的同质同类监管,并同时允许城市商业银行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从而获得与其他金融机构同等的权利。2009年,银监会又颁布了《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进一步放松对中小商业银行在中国西部和东北等地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取消了对城市商业银行运营资金的限制,使之能够更好地发展地方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这一系列政策建立起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准入政策体系,刺激了城市商业银行扩张,许多中型城市商业银行也开始向县级及省外市场辐射。
五年以来,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速度加快,开展范围更加广阔,逐步打破了长期以来经营所受的地域限制,拓展了金融服务网络。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已有78家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了跨区域发展,占全部147家城市商业银行的53%,其中包括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大型城市商业银行,也不乏大量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形成了城市商业银行业务拓展的趋势。
正当各地城市商业银行纷纷全面进行跨区域扩张之时,我国政府开始实行从紧的金融调控政策,强化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2011年“两会”期间,国务院负责同志点名批评一家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扩张,成为政府限制城市商业银行异地扩张的序幕。银监会一位负责同志随后也指出,今后将审慎推进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同时将重点检查城市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暂停审批内控不健全的城市商业银行新设网点申请。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扩张遭遇政策调控,是银行高速扩张带来一系列显著问题和隐性问题之后的必然结果。
(二)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原因分析
城市商业银行是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对原有城市信用合作社进行改造的产物,其成立旨在降低并化解各地方原有城市信用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金融风险,因此,城市商业银行从设立开始的定位就是“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事实上,这种定位和功能类似于美国的单一银行制商业银行模式,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重要意义。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城市商业银行的定位又限制了其做大做强,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吸储能力较弱,无法满足当地企业融资需求,迫使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必须探索跨区域经营之路。跨区域扩张能够降低经营成本、贷款损失和破产概率,维持金融稳定,这些积极效应推动了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扩张,是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良性因素。
从外部原因来看,2006年开始的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扩张源于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为实践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2006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正式对外开放中国金融业市场。因此,无论是前期五大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谋求上市,还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扩张,都是为了应对金融业开放带来的巨大竞争冲击。此外,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也成为推动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扩张的外部动因――在经济下行周期,金融管制和市场准入相对前几年有所放松,国内金融业改革和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但是,在近年大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扩张的进程中,来自各级地方政府的政治主导超越了城市商业银行自身发展阶段,出现了不少盲目扩张。从历史情况看,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对地方原有城市信用社重组的基础上设立的,地方政府通过帮助城市商业银行解决历史坏账等问题成为大股东,从而导致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初期产权不明晰,地方政府行政色彩浓厚。随着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的放开,地方政府将金融机构的发展作为其政绩,不仅希望做大本地金融机构规模,寻求上市,还提供各种条件引进外地金融机构,甚至将推动本地区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并上市融资列入地方“十二五”规划,进行盲目扩张,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
二、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加剧了金融资源的区域分布不平衡
城市商业银行集中进入发达城市、地区,加剧了金融资源的区域分布不平衡,增加了竞争激烈程度。数据显示,东部发达地区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显著多于东北地区、中西部地区。 2010年,城市商业银行共设立跨区域分行103家,其中东部地区55家,占比54%;中部地区18家,占比17%;西部地区30家,占比29% 。城市商业银行在区域分布上的重叠,进一步促使有限的金融资源向较发达地区集中,拉大了中西部地区金融服务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
(二)加剧了金融资源的纵向分布不平衡
城市商业银行的全面扩张使我国多层次银行体系出现断层。我国多层次银行体系包括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这些金融机构分别服务于农村、单个城市、区域和全国市场,这样的银行结构体系有利于拓宽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城市商业银行片面追求规模和速度,在发展战略上复制大银行的战略理念,造成原有的多层次定位发生变化,恶化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环境。
(三)经营同质化趋势严重
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的同质化趋势加剧了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增加了金融风险。在发展路径上,各城市商业银行都是首先选择在经济最发达的区域进行网点布局,在这些重点地区扩张之后,积极争取上市。在服务对象上,城市商业银行原本的客户定位为服务于市民和中小企业,但现实中这些银行往往忽视细分市场,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争抢大客户,提高了竞争难度。在业务内容上,城市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趋同,竞争力不大,因此在目前负利率和存贷比失调的压力环境下,一些银行不惜采用违规操作手段恶性竞争,造成严重后果。例如2010年12月6日发生的齐鲁银行60亿金融票据诈骗案,就是城市商业银行不正当竞争造成的恶果。
(四)银行风险管理存在长期隐患
城市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扩张已导致其经营超过风险管控能力,存在长期隐患。根据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依据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六个单项要素进行综合评价,跨区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须达到监管评级二级(含二级)以上水平;但在省内实行联合重组后达到三级的,可在省内尚未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城市设立异地分行。然而由于各城市商业银行背后的地区利益,在实际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各种力量绕开或无视上述指标,违规扩张。据调查,目前全国147家城市商业银行达到监管评级二级的仅50多家,潜在风险巨大。
三、城市商业银行定位及发展方向
从美国银行业发展历史来看,宽松、放开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模式可以促进银行间的竞争,提高银行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增长,相比区域限制利大于弊。因此,跨区域经营是银行业规模效应特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城市商业银行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方向。但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发展不能片面追求规模和速度,忽视高速发展背后潜在的巨大风险。具体而言,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发展需要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一)全面评估,准确定位
从规模上看,尽管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规模已达到7.8万亿元,但仅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总资产的8.24%,与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银行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差距也很明显。单就城市商业银行而言,排名前10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和超过3.2万亿元,占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的40%,个体差异也较为突出。从外部环境来看,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准入政策实施五年以来,国内外金融环境和市场情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无论是中央监管机构还是城市商业银行自身均应该在全面评估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找准定位,体现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差异化特色,形成本银行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树立品牌形象,适应我国全国性、区域性、社区银行和专业银行的多层次银行体系建设的要求。
一方面,规模较大、管理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跨区域发展巩固基础,增强实力,实现盈利。另一方面,小规模城市商业银行则可定位于社区银行和专业银行,深入到区县级地区,结合当地实际,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遵循“以较少资本博取较大收益”的路子,实现自身发展。
(二)推进民营化进程,完善银行治理结构
尽管我们坚持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银行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政府对于银行业的控制意义重大。但就我国银行业而言,从中央银行、政策银行到商业银行,无不处于政府强有力的控制和监管之下。对商业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行政化经营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而目前一些城市商业银行盲目扩张的背后,正是地方政府特殊的利益驱动。
作为城市商业银行大股东的地方政府,往往并不关心银行的实际收益率,只注重短期政绩,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只有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民营化进程,淡化行政色彩,发挥市场对银行经营行为的主导作用,才能从根本上避免银行盲目扩张的风险,推进金融创新,增强资本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Abstract:The strategy idea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has reached consensus. To practic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we must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of our society. “Green Credit” which follows the wav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s a new idea in China. In this paper,SWOT matrix is used to analyze the Strengths,Weakness,Opportunities and Threats in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 process of practicing Green Credit. Through our analysis,we think that Reverse-Strategy is suitable for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and in order to practice the strategy,a series strategic initiative has been proposed as reference in this paper.
Key Words:commercial banks,Green Credit,SWOT analysis,strategy selection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7-0069-04
随着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开始认识到环境和社会风险问题对自身信贷资产安全和银行声誉的重要性,通过信贷杠杆解决环境和社会问题已成为各界的共识。2007 年7 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以“绿色信贷”机制为主要措施来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这一举措标志着“绿色信贷”政策的创立与推行。之后,银监会相继于2007年7月和11月又了《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和《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控制“两高”项目的产业政策,我国绿色信贷制度初步形成。
一、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研究现状
绿色信贷不仅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经济手段,同时也是行政和法律手段的重要补充。国内研究者们对绿色信贷的研究始于最近几年。陈雁(2008)分析了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阐述了绿色信贷对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并对当前我国银行业在推行绿色信贷、增强银行执行力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张燕姣(2008)指出作为绿色信贷的实践者,商业银行应深刻认识绿色信贷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要求商业银行将绿色信贷作为重要战略思想长期坚持下去。李东卫(2009)指出了我国现行“绿色信贷”机制存在的诸多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建议。马萍(2009)分析了绿色信贷的战略地位、实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强调商业银行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绿色信贷全面展开。龚剑(2008)从赤道原则入手,讨论了赤道原则在中国的实践―绿色信贷产生的国际和国内背景,指出绿色信贷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解决环境保护问题,而且能够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2008)指出我国环境整体形势严峻,污染企业关停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环境风险,绿色信贷已是银行业发展的趋势。
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我国学者对绿色信贷制度的关注和研究是近几年才展开的,大部分研究局限于对国内绿色信贷制度实施状况及国外绿色信贷制度发展状况的简单介绍和分析,系统性明显不足。本文立足于战略管理的视角,运用SWOT分析法对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战略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这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制订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必须认真分析外部环境和组织内部资源,发现机会和威胁,识别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为战略选择提供决策依据。
二、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施的SWOT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优势(Strengths)
1. 我国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发展,各项业务迅速提升,经营管理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也得到加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一批管理水平较高、效益较好的银行已经分别在境内外上市,这些都为我国绿色信贷实施提供了实力保障。
2. 我国商业银行机构布局较完善,多年来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的普及,提高了客户管理水平。在业务发展进程中,我国商业银行拥有比较稳定的客户群体。这些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通过更多渠道了解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开发和推广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3. 鉴于本土优势,相对于外资银行我国商业银行更加了解国内环保法律法规,有更多渠道了解环保信息。面对环保政策模糊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时,我国商业银行比较易于与地方政府沟通,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4. 在长期金融实践中,我国商业银行积累了丰富实用的风险管理经验,有着更多针对我国企业的实用的风险调查、控制、管理和处置措施。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劣势(Weaknesses)
1. 各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人员、机制及制度,信贷人员对环保政策法规了解较少,现有的人才结构无法满足绿色信贷项目实施和环境风险评估的需求,这严重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深入开展。此外,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缺乏对于环保企业的经济扶持政策,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或从事有利于环境行为的企业,如新能源、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的企业,银行缺乏有激励性的经济政策。
2.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而且目前各大银行只是依照央行的绿色信贷发放原则自主地理解与执行,同时各大银行都有各自的信贷审核标准,甚至同一个银行系统的不同地区也会有不同的标准,这也给绿色信贷标准的统一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 我国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相关的专业技术、产品和服务,在项目技术可行性、节能量测算、节能行业政策及技术标准确定等方面还不熟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则更加缺乏。如我国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开展能效项目的某些商业银行,在对项目技术可行性的判断上,很大程度仍依赖于国际金融公司技术团队提供的合格技术认定。
4.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对自身应当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了解不深,重视不够,在对环境保护以及社会责任等问题的认识上,仍存在一定的偏差和不到位的现象。对于绿色信贷工作,普遍将其看成是一种公益性活动或政策响应活动,而非核心商业元素。在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影响下,某些银行仍然对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趋之若鹜。另外,我国的商业银行还缺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更没有把银行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商业银行经营观念相对狭隘和落后。
(三)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施的机遇(Opportunity)
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机遇,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 中国绿色信贷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孕育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不仅可以促进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还可以带动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比如,绿色信贷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客观要求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运作模式、金融产品服务和风险管理方式,因而可以促进中国的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提升。
2. 可持续发展理念已在国际上盛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国际合作、交流日益频繁,这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提供了更多学习、合作的机会。当前,我国环境管理能力有所提高、环境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全社会环境意识和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市场机制也开始进入环境领域,这些为我国绿色信贷发展提供了宏观需求和有利的环境。
(四)中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战略实施的威胁(Threats)
1. 国际金融同业竞争。目前抢滩大陆的国际商业银行都已经实施绿色信贷多年,有着丰富的项目操作管理经验,是中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目标客户的有力争夺者。
2. 地方保护主义的排斥。促进投资时期,地方保护主义和唯GDP主义对“双高”企业大开绿灯,对绿色信贷项目构成不正当竞争;地方经济发展观与绿色信贷理念存在较大差距,执行绿色信贷政策受到地方政府干扰。在GDP发展观占主导地位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片面注重经济发展指标,较少关注能耗和污染指标。在对银行信贷的引导上,只要是能够创造GDP和就业机会的企业,就要求银行给予支持。
3. 节能环保存在技术不确定性。大量新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不断涌现,但其实际效果还有待市场验证,而商业银行客户开发和应用新技术的风险,可能导致客户的经营和银行的信贷产生严重经济损失。
4. 趋严的环保政策,使相关市场主体面临更大环境风险,对我国商业银行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在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客户环保忧患意识增强的背景下,绿色消费、绿色营销、绿色投资、绿色供应链管理的趋势对金融业的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我国商业银行若不根据环境变化及时发展绿色金融,将面临客户流失、市场份额降低的风险。
三、基于SWOT分析的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施的战略选择
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机遇、威胁、优势、劣势的分析,为商业银行战略选择提供了基础。SWOT矩阵为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战略提供了发展型战略、扭转战略、多元化战略、防御战略四种战略选择(如图1)。
具体如下:(1)机遇―优势(OS):充分发挥银行内部优势,抓住发展契机,加强与政府合作,加大绿色信贷的营销。(2)机遇―劣势(OW):主要是利用外部机遇来消除银行自身弱点:首要选择是加大与环保机构的合作,构建银行的绿色审批机制,成立绿色信贷相关部门,再则是加大绿色信贷方面的人才培养力度。(3)威胁―优势(TS):利用内部优势,避免或减轻外部环境劣势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积极与国外赤道银行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绿色信贷经验,同时也要督促地方环保法律的落实,再则就是降低因环保技术的不确定性带来的信贷风险。(4)威胁―劣势(TW):减少内部劣势同时回避外部环境威胁,有选择地进入绿色信贷市场,逐步积累绿色项目的实施经验。
从我国商业银行SWOT矩阵内部条件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在资金、管理水平、机构布局、客户资源、环保信息获取等方面具有优势,但是关于绿色信贷,我国从2007年才开始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国外。直到2010年,我国正在实践国际通行绿色信贷准则――赤道原则的银行只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兴业银行(2008年加入)。从我国实施绿色信贷的劣势来看,由于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绿色信贷的技术、产品和服务上相对缺乏,并且银行内部缺乏实施绿色信贷的专业人员,银行对实施绿色信贷的激励也不够,企业文化相对匮乏。最核心的是银行在实施绿色信贷的标准上没有具体化。因此,从内部条件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绿色信贷的时候,优势是相对于外资银行而言的,具有本土化的优势。但是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大多数银行没有实施绿色信贷的经验,银行自身实施绿色信贷的准备不足,并且我国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的了解和熟悉刚刚开始。而外资银行有很多在绿色信贷的实施上执行的是国际通行的标准――赤道原则,并且具有很丰富的实施经验。可见,不论是与外资银行相比还是具体的实践上,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绿色信贷上劣势明显大于优势。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实施上面对的是一个劣势内部条件。
从外部条件来看,我国加入WTO以后,中国银行业已经对外开放,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外资银行的同业竞争,国内部分地方会存在保护主义,诸多新的环保技术有待验证,银行客户需求在不断变化;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绿色信贷已经成为或者即将成为信贷业务的主流。从国内来看,经济发展相对平稳,并且绿色信贷也是国家支持和提倡的,我国商业银行必然会得到国家以及世界先进银行的帮助。再有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绿色信贷以后,能够加强中国商业银行在国内和国际上企业的绿色形象,为我国商业银行走出国门奠定一个好的基础,并且这些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方向是不谋而合的。因此,从外部条件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符合客观现实的需要,对于机遇和威胁而言,我国商业银行面对的是机遇大于威胁的外部条件。
基于以上内部对比分析和外部对比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面对的是劣势和机遇并存的内外部环境,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战略选择应是“扭转战略”,位于战略选择图的OW象限。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在实施绿色信贷的过程中,消除自身的劣势,抓住有利的机遇。我国商业银行要消除自身的劣势,就要与社会各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改进和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完善治理结构,改善内部运营机制,重构业务流程,调整业务政策,并学习借鉴国际绿色金融经验,引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积累经验和技术,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和产品储备,消除劣势。
四、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实施的战略举措
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战略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在信贷理念、信贷流程和信贷产品的设计等各个方面体现社会环境意识,将社会环保标准贯穿在信贷审批的各个环节之中。
(一)从战略高度重视银行社会责任与可持续金融
关注环境保护不仅是银行的社会责任,也关系到银行业务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金融作为现代银行的核心理念与价值导向,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调整单纯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营运思路和模式,履行银行的社会责任。
(二)加强员工队伍和企业文化建设,传导银行社会责任
我国商业银行应倡导绿色信贷所需要的文化理念,一方面将绿色金融发展纳入银行发展目标和企业文化中,并将社会和环境管理因素融入业务流程和运行中,以此系统、综合地评价和管理绿色金融发展的风险和机会;另一方面要确立绿色信贷在信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让员工充分认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明白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提高对环保的认同度。只有全员树立了绿色信贷理念,才能在工作中考虑环保因素,真正将绿色信贷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
(三)调整银行内部组织结构,重视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储备
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组织结构方面,应考虑在商业银行内部增设环境与社会发展部,专门负责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评估和防范。同时,由于绿色金融业务涉及到较深层次的技术领域,发展绿色信贷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增加人才储备、加快专业化队伍建设。
(四)积极支持绿色产品创新,加强绿色信贷产品供给
我国商业银行应不断加大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创新信贷管理的模式,积极支持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为节能环保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逐步建立起金融支持节能环保事业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陈雁.绿色信贷:金融服务调控环保行为的新篇章[J].环境保护,2008,394,(4).
[2]张燕姣.绿色信贷:商业银行的战略选择[J].中国金融,2008,(10).
[3]李庶泳.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合理边界:济宁个案[J].金融发展研究,2009,(1).
[4]李东卫.赤道原则与绿色信贷政策的完善[J].节能与环保,2009,(6).
互联网金融的早期雏形早在1995年就出现了,世界上第一家互联网银行建立在美国,也就是美国亚特兰大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但是由于西方国家的金融行业发展较为完善,因此在西方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真正的发展起来。而在我国由于金融市场的弊端存在,传统金融主体对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正好弥补了市场的需要,因此发展迅速,成为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一极。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崛起的原因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能够出现如此迅速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综合效用。首先是市场对于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大,而能够获得资金的渠道非常有限,有调查显示,在2015年我国需要无抵押贷款的群体占到了贷款群体的50%以上,而商业银行的严格要求使得这部分人群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其次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政策的支持和各级政府的支持使得互联网金融在宽松的发展环境中茁壮成长。再次是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尤其是以移动客户端为代表的互联网的发展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渠道和资源。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强劲发展势头给资本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资本的流动变得更加便捷和迅速,资源配置的效率也变得更加的快捷,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给传统金融行业的代表者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银行的中介地位受到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基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因此在资金流动的过程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被降低到最低,银行的传统金融中介的角色并逐渐的取代,银行的支付功能被不断的降低,互联网金融以其极低的交易成本和极端便捷的支付手段完全打破了传统银行的支付垄断,并逐渐快速的占领市场份额,银行在支付端的优势被逐渐抵消。
(二)互联网金融很好的弥补了银行的功能缺陷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基础是互联网,互联网在信息处理方面的优势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了很好的利用,互联网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充当信息中介的角色。传统银行业务中,银行对于客户的信息处理往往都是客户的身份等指标信息,但是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客户的相关性信息都能够得到运用,利用大数据分析,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根据对于客户习惯等信息的分析找出潜在需求,并定制最适合的服务形式,这样既能够有效的利用资金,又能够完美的实现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三)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带来动力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为金融市场发展带来了活力,但其极高的效率也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产品更新速度很快,这就倒逼这传统的银行必须在企业的内容上和形式上都要加快创新。商业银行在经历了银行主宰市场之后逐渐转向了以服务客户为重点的服务中来。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巨大冲击给传统商业银行敲响了警钟,如果传统商业银行不在产品和服务方面进行改进,那么金融市场的格局就必然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银行必须有相应的积极的应对措施来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压力。
三、银行应该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推出互联网金融战略
在如何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商业银行必须在互联网金融发面加快涉足和发展。必须加快商业银行自身的技术升级,在服务客户群体方面进行革新和改变。近年来很多的商业银行都在相应的互联网金融方面做出了大的努力,比如中国工商银行的“融e 购、融e 联,融e行”三大平台,分别在电商、通信和直销银行方面进行突破,构建全方位的互联网金融体系,成果显著。在不断的实践后发现,商业银行网络渠道的完善给商业银行的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变化,通过银行互联网渠道进行交易的客户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涉足更加的深入,对互联网金融的发挥也有了明显的话语权。
(二)银行加快线上线下的融合
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是企业在客户和数据方面的优势,而传统商业银行的优势则显现在其完善的产品和充分的线下经验方面。商业银行在不断加快自身的互联网渠道建设的同时也在不断的进行线上线下资源的整合。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在银行网点的网络覆盖和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建设方面。当前我国的各项政策也非常的支持互联网金融和传统商业银行的融合,希望依托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竞争充分释放商业银行的优势和潜力。
四、未来发展建议
虽然目前商业银行在很多方面进行了革新,并积极的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学习经验,但是面对互联网金融极端迅速的发展态势,银行能否适应其发展而不超越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一)维护二者共存的市场局面
传统商业银行的垄断造成了其服务质量的不完善,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银行逐渐改善其服务。但是如果互联网金融独占市场,以目前的金融安全环境来说,会给市场带来巨大风险。因此既要维护商业银行的稳定,又要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二者和谐共生。
(二)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给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偶然性和创新性,风险也随之产生,虽然目前商业银行的辅助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作用,但是这仍然不能使得这种风险明显的降低,因此如何有效的对这种风险进行控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三)加强合作,不断进行创新
目前互联网金融和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目前如何中和二者的优势,并实现化学作用有待进一步探讨。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金融产品更新速度非常快,但是任何一项产品的质量和市场接受程度都要接受市场的检验,满足市场的多方面需求,互联网金融企业有着明显的效率优势,而传统商业银行有着明显的市场和经验优势,这二者的结合将毫无疑问的为未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孙国茂.互联网金融:本质、现状与趋势[J].理论学刊,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