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09:22:09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建筑设计管理是管理工作中的较为独特的管理方式之一,这种管理方式与传统的管理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管理方式对管理者的专业知识要求最高,要求管理者必须精通整个建筑设计乃至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的全部技术,并且还必须对新材料、新的施工工艺以及世界各国目前的工程施工情报信息有所掌握,还要对被管理者的各自擅长的设计领域进行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出色地对建筑设计整个过程进行管理。
1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特点
建筑的基本功能在于为人员和组织提供工作和生活的空间,与工业建筑相比,其功能与人的日常活动更为密切。建筑工程的设计管理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1.1 设计工作动态性强
建筑在功能方面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工业项目低,建设单位和使用人更容易对项目提出功能方面的要求;而项目功能的决策人往往缺乏工程专业知识,在设计阶段不能提出完整、准确的功能要求,使功能决策滞后于工程建设,导致经常发生功能性的变更。商业开发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常常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调整项目功能和性能指标,导致设计变更频繁发生,形成设计工作的动态性。
1.2 设计协调工作量大
现代建筑涉及的专业不断扩展,设计工作的复杂性逐渐增加。传统的建筑设计单位无法单独完成所有的专业设计,并且我国政府要求专业设计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完成,因而业主需单独委托若干专项设计单位。由于各专项设计之间存在复杂的技术关系,并且各专业设计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分别展开,需要业主对各专业设计在技术、功能、质量、进度等方面进行协调,协调工作量大,难度较高。
2 建筑工程设计管理的注意事项
基于建筑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对工程设计的巨大作用,就必须制定出建筑工程设计的相关的注意事项,以此作为设计师与施工队工作的依据。建筑工程设计的注意事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需要对设计任务书了解透彻
设计任务书,顾名思义是整个工程设计的指导性文件,因此,不仅是设计师,施工方以及业主都需对设计任务书有一个透彻的了解,它是沟通设计师、施工方以及业主的桥梁,作为指令性文件,设计师与施工方都必须根据设计任务书上的规定认真贯彻实行,确保建筑工程顺利的实施
2.2 遵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及管理规定
对国家的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必须及格遵守建筑设计规范是政府机关对新建的建筑的最低技术要求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它也是建筑设计体系中的重要组部分,它囊括了建筑工程部门的行为准则,权利及义务,也对建筑的技术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因此,设计师与施工方面在工程设计时,要以国家和天津市的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进行有秩序的依法的建筑工程管理活动。
3 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要点
工程项目通常可以分为项目构思、设计和计划、施工、项目结束等四大阶段,其中设计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根据设计工作的内容和特点,设计管理可以分为需求设计、方案设计/ 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等几个阶段,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工作内容如下:
3.1 需求设计阶段
在业主完成项目定位、主要功能定义、投资估算等项目前期策划之后,就应进行详细的需求设计。此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对人文环境、法律环境、气候条件、场地条件、相关工艺、使用者需求、项目预算等调查,明确建筑物的价值、目标、客观限制和需求。需求设计文件可以主要包括总平面的规划目的、对设计方案的特殊限制和制约、建设场地的特点,场地开发需求、设施的功能需求、使用者的特点、特殊的设施需求、空间的相对位置和相互关系、预算、功能对未来变化的适应能力、各种需求中需要优先考虑的因素等。
3.2 方案设计和扩初设计阶段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需求设计文件,与建筑师沟通,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以效果图、实物模型、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形式,向决策层初步展示规划布置和建筑设计。决策层对功能需求、设计风格、结构、技术等方面确认后,进行后续的扩初设计。决策层对方案设计的确认,应当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可以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项目总体方案进行审核。
3.3 各专项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
本阶段是材料采购、设备制造、现场施工前的最后一个环节,设计管理主要任务是根据扩初设计的成果、设计需求文件、设计合同以及国家设计、施工、材料的相关规范,督促各专项设计单位在总体设计的要求下完成满足材料采购和现场施工所需的图纸文件,并加强对施工图和各专项设计的审核。
3.4 施工设计配合阶段
施工设计配合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是:设计资格审查、图纸签署情况、图纸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抗震/ 防火/ 安全/ 环保是否满足要求;总平面图和施工图是否一致,专业之间、图面之间有无矛盾,标志有否遗漏;有无不能或难于实现的技术问题,或易于导致质量、安全及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材料来源是否有保证、能否代换;标准图册、通用图集、详图做法是否齐全,非通用设计图纸是否齐全。设计交底的主要任务是由设计单位向参与施工过程的业主、监理、承包商等单位介绍设计意图、主要设计参数、技术难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通常应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向相关单位交代总体的设计问题。随着施工的进行,可能需要针对一些特殊和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的设计交底。设计配合的主要任务是在施工过程中协调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和发现的有关设计问题,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4 建筑工程设计的科学管理
在对工程设计的内容,工程设计管理的重要性以及注意事项有了必要的理解之后,所要做的,就是要对建筑工程设计进行科学的管理,本文认为,科学管理的主要手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提升建筑工程设计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一个工程的实施质量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工程实际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如果管理者的综合素质不高,就无法对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预估与风险预防,在问题出现后,也就不能及时的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也就降低了整个工程设计的质量。可以每年对管理者进行培训,或是在新进员工刚进公司时,就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4.2 制定严格的工程设计管理
制定严格的工程设计管理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公司、企业,或是一个工程,都需要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必须制定严格的工程设计管理制度,实施一系列有效的奖惩制度,同时,还要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成立监督管理部门,确保管理制度实施到位,人人遵守并落实到位。
4.3 发展与创新工程设计
人们生活的社会是不断变化着的社会,固守陈规是无法与当今社会相适应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工程设计管理理念,将工程设计的管理理念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创新工程设计的管理制度,运用科学的手段进行管理,与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相适应,提高企业形象,努力使企业效益最大化。
5 结语
建筑工程设计对21 世纪的人类来说,其意义是重大的,但是,建筑工程设计过程又是繁杂的,要想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屹立不倒,因此,就必须科学地对工程设计进行有效的管理,提升管理者的素质,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理念,才能在市场中发展壮大,利用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在现在以至于将来,都能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实现配电网标准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1.1 建立配网标准化管理体系
配电网标准化管理体系由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标准化体系平台组成,涵盖规划、技术、建设、生产四个方面。
管理规范包括《配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标准》、《配电网生产管理规范》、《带电作业管理规定》、《生产管理信息PMS配电管理规定》、《配电网工程设计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生产管理系统配电单线图及设备台账维护规范》、《配电网设施运行标识管理规范》7项规范,是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
技术标准包括直供中低压《配电网规划指导性意见》、《配电网技术原则》、《配电网设备选型原则》、《配电网工程标准化设计》、《配电网设备技术规范书》、《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供用电设施建设标准》、《配电网设施标识规范体系》、《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力电缆线路管沟运行规程》、《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操作导则》10项标准。是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技术准则。
标准化体系平台由规划管理系统、标准化设计管理系统、工程管理系统组成。标准化体系平台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
通过该平台,可实现配电网工程从评估与规划到设计、实施过程监督、ERP物资采购、里程碑节点监控到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管理流程如图2所示。
1.2 配电网规划管理系统
规划系统的核心功能是完成规划编制。其功能包括规划基础数据导入、现状电网分析、负荷预测、变电站选址定容、网架规划、通道规划和规划经济评价。如图3所示。
1.3 标准化设计管理系统
配电网工程标准化设计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化的管理方式,将配电网工程图纸管理、造价管理建立起了科学、统一的管理模式,从而保证设计图纸管理、造价管理的规范化,使配电网工程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设备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职能。如图4所示。
1.4 工程管理系统
工程管理系统根据标准化设计管理系统提供的项目库进行项目审核,确定项目的通过、保留、不通过、退回四种状态,最终确定各公司资金总量。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具体管理环节如图5、图6所示。
1.5 标准化设计主要内容
标准化设计将配电网工程划分成若干模块,对每个模块规范期使用原则,规范设备选型配置,形成《配电网工程标准化设计》,贯彻实施配电网技术标准和技术原则。参照国网公司设备图元标准制定了模块图标规范;同时图标规范与PMS图标兼容,使工程方案图在回传给PMS时保证图形不变。设备图元配置范例如图7所示。
图7 设备图元配置范例
2 配电网标准化管理取得的效果
2.1 实现了配电网标准化、闭环管理
全面应用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与生产管理信息系统PMS、国网公司套装管理软件相结合,实现了电网规划、设计、计划和建设实施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通过该标准化管理平台实现电网工程概算编制管理的标准化、统一编制标准,减少人为因素;实现工程资金使用考核的实时性、合理性、实现业务数据高度共享,通过灵活的授权机制,达到分层次、分业务管理信息;实现网络传递本系统业务数据的快速化、安全化,从而形成电网工程的闭环、一体化管理。如图8所示。
对于规划项目,具体建设、改造方案则应用标准化设计方法进行设计。通过标准化设计,贯彻技术标准,统一设备选型规范、主接线、架设方式,统一造价编制执行规范,合理分配工程建设资金,提高了工程资金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的准确度,简化运行维护和规模采购的工作量,为设备集中采购奠定基础。
通过标准化设计生成了工程造价和标准化物料采购清单,为ERP中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的申报减少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难度。标准化设计的图纸为PMS设备台帐的维护提供了基础数据,减少了设备台帐和电网单线图维护量。
2.2 配电网标准化管理平台带来成效
通过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使配电网工程方案图管理、造价编制管理更为规范化,统一了配电网工程建设标准,统一了设备规范。
加强了配电网工程资金的批复的准确度,做到计划有据可依。
合理分配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工程质量,规范了技术标准,实现了管理见效益。
降低了人工劳动,从原来的一个工程设计需要几天,降低到数小时。
对不合理的配电网设计实现了自动控制,保证了标准化设计的贯彻,杜绝了配电网设计的随意性。
3 结束语
(1)通过建立配网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配网工程规划、设计可参照执行的标准。(2)建立软件系统,借助计算机网络和电力公司内部网络资源实现配网标准化管理体系信息的具体落实,同时实现配网工程的评估、规划、设计、造价、审核、审批下达的流程化管理。(3)标准化管理体系纳入了智能电网建设标准、使得智能电网建设标准化的执行得到了具体落实。(4)标准化管理体系能够满足配电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和“大规划”管理的要求。(5)标准化管理体系主要适用于配电网工程。
参考文献
[1]配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标准.
[2]配电网生产管理规范.
[3]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4]生产管理信息PMS配电管理规定.
[5]配电网工程设计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6]生产管理系统配电单线图及设备台账维护规范.
[7]配电网设施运行标识管理规范.
[8]配电网规划指导性意见.
[9]配电网技术原则.
[10]配电网设备选型原则.
[11]配电网工程标准化设计.
[12]配电网设备技术规范书.
[13]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供用电设施建设标准.
[14]配电网设施标识规范体系.
二、合同策划意义
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为例,合同策划意义如下:(1)合同策划决定了整体工作进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而合同策划则是轨道工程设计的前期阶段。由此可见,合同策划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影响非常显著,对于整个轨道交通项目的进展、实施和控制等具有决定性作用。(2)合同策划决定了项目管理模式。在项目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之下,合同是工程设计各方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联系设计各方权利义务的纽带。项目管理应以合同作为主线,分析适用的项目管理模式,其重点影响要素可以通过合同策划逐一固化。(3)合同策划调整了合同各方关系。合同策划的任务之一即是确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举将会调整合同各方关系,如,是否设置总体总包标段,工点设计之间如何分工,是否允许设计进行分包,是否委托设计咨询审查,建设运营是否分离等。(4)合同策划决定了项目组织机构。作为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依据,设计合同应当约定各方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立要求、岗位设置、人员资格、职责分配等要素,并应规定各类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相应权限,避免由于组织机构不当造成工程延误或经济损失。(5)合同策划是招标文件编制依据。合同策划的内容包括影响合同签订和实施的各项重要因素,如合同段划分、合同工作范围、合同价款方式、质量技术标准、技术接口划分、设计成果验收、质量责任、设计费用调整、计量支付、违约处理等,上述因素亦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因此,合同策划无疑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编制依据之一。(6)合同策划能够减免合同争议。合同策划通过合同签订前的分析研究,能够合理规划合同各方的责、权、利,梳理各方的工作、程序、权限和接口,提高合同实施效率,减少合同实施中的矛盾或争议,促进设计合同顺利履行和实现工程整体目标。
三、合同策划依据
合同策划的相应依据应当充分、完整和准确,如此才有可能获得正确的策划结果。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为例,合同策划依据如下:(1)工程项目情况,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基本状况,如线路规划批复方案,线路经由地段地质情况、标准车站和换乘车站分布情况、区间里程长短、车站和区间施工工法、工程投资情况等,上述因素确定了设计管理模式、合同段划分、合同价款确定方式、设计人项目机构等。(2)相关法律法规,即在《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策划,保证合同策划的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如双方的权利义务、设计人员资格、质量要求、成果文件深度、合同价款、知识产权、工程设计保险、不可抗力、变更、索赔、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合同解除、权利义务终止、争议解决等方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谋求法外险径和不当利益。(3)项目管理需求,即发包人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管理需求,如设计承包模式、项目管理目标、设计合同段划分、设计工作周期和节点安排、设计成果要求、设计人员投入情况、集中办公等,均应根据发包人的项目管理需求合理策划,并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尽力满足。(4)发包人既有条件,即发包人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控制条件、已有设计资料、资金投入能力、现有人员管理水平、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期望介入项目深度、工程整体工期安排、对设计人的信任程度等,应从发包人的实际条件出发,避免造成空中楼阁无法接地。(5)设计人能力状况,即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设计人进行调研,了解市场竞争行情,如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能力的设计人数量、区域分布、单位性质和从属关系、类似项目经验、专业优势、企业规模、设计人员数量、业务特长、市场经营状况、设计费用市场价格、设计项目管理水平等。
四、合同策划内容
合同策划应以项目基本情况作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作为框架,以项目管理需求作为主线,根据发包人既有条件和设计人能力状况进行合同策划,使其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为例,合同策划主要内容如下:(1)合同文件架构,包括合同文本选择、合同文件体系、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设计任务书、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等。(2)设计管理要求,包括设计承包模式、设计承包范围、合同段划分、设计工作周期、设计工作质量、设计任务书、设计成果文件等。(3)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权利、义务、职责和工作内容,施工配合、保密、保护知识产权等义务,通用事件的催告、处理和权限等。(4)设计管理原则,包括全过程控制、设计分级管理、项目人员稳定、机电设备国产化、与规划协调、环境保护、标准化设计、投资控制等管理原则。(5)设计工作质量,包括设计依据、规范标准、质量标准、过程控制、成果文件深度、设计接口界面、图纸签章要求、设计成果评审、设计变更、限额设计等。(6)设计进度要求,包括设计进度计划、投入设计资源、进度保障措施、集中办公要求、设计延误、提前完工奖励等。(7)设计服务费用,包括设计服务的费用计算、费用调整、支付程序、预付款、中期进度款、工作质量保证金、图纸提供费用等。(8)违约争议处理,包括双方违约情形、违约责任、违约金支付标准、索赔、争议处理、诉讼或仲裁等。
加大档案管理力度,确保档案工作与设计业务的开展同步进行,促进设计院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明确各部室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加强过程监管,将档案工作纳入设计院管理体系,对档案工作从项目开始直至项目结束(或竣工)进行全程管理和前端控制,将归档职责纳入设计经理和专业负责人的考核中,促使档案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准确。同时,强化宣传力度,通过档案知识培训、竞赛等活动,增强各级人员的档案意识,特别是增强院领导和咨询设计事业部总经理的档案意识。领导重视了,制度的执行,合理化的建议,档案设备的购置,人员的配备等问题才会迎刃而解。领导重视了,档案管理力度才会加强,才会真正把归档和员工绩效挂钩,进一步提升员工的档案意识,从而达到全面提高设计院档案管理的目的。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发挥档案作用的基本保证。由于工程设计档案种类繁多,数量大,有的设计周期长,周期能达到数十年,甚至还需要多次的修改补充,这使得工程设计档案完整性很难得到有效的保证,因此,设计院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如《档案管理办法》《项目文件收集归档控制程序》《归档电子文件管理规定》《档案保密规定》《档案销毁管理规定》,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立卷、入库、保管、借阅、利用、保密和鉴定销毁等工作,确保工程设计档案的完整性,确保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增强档案部门工作的缜密性,防止随意性。
三、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随着工程设计档案管理向信息化、科学化、系统化方向迈进,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注意学习新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科学知识。工程设计档案不同于一般的文书档案,因此,工程设计档案管理涉及档案专业知识,还涉及到与工程设计相关的业务知识。在一套图纸中,需要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分清其前后形成的过程,内在的联系,这样才能更准确地管理工程设计档案。培训是提高管理素质的最主要途径,在培训中讲解工程设计一般形成哪些文件材料、具体归档范围等,如化工项目中会形成什么文件资料、图纸,规定哪些是必须归档的资料等。工程设计档案管理人员还可以通过加强业务研究来探索工程设计档案的管理方法,以适应新形势下工程设计档案管理的工作需要。
四、 推进工程设计档案信息化建设
推进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进程,是实现档案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专业人员在工程设计时,往往产生大量的电子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在接受纸质资料的同时也要接受和管理电子档案,这些电子档案是设计院重要的知识资产。只有推进档案信息化,才能管理好这些知识资产。因此,推进工程设计档案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确保档案管理系统及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建成以数字资源为基础、安全管理为保障、网络利用为目标的信息化档案管理体系。推进信息化要制定档案管理系统建设计划,保证档案信息化建设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并健全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同时,要积极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笔者所在公司根据“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原则,结合档案馆藏实际,对利用率高、保存时间较久、载体面临损坏的2010年前的档案已优先实施数字化,目前图纸数字化已达10万余张,档案数字化率达到了85%,预计2016年可以使2013年前的图纸实现全部数字化。2013年,笔者所在公司将档案信息化建设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针对档案管理的需求,购买开发了OA系统和图档管理系统,系统实现了档案的收集、验收、整理、借阅利用各个环节的功能需求,建立了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和档案网上查询功能,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了档案资源共享。
五、加强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只用通过利用才能更好地实现档案的价值。加强档案开发利用工作,一要强化档案信息服务功能,主动开发档案资源,不断挖掘档案的价值,使档案更好地为设计院的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二要创新档案利用方式,拓展服务渠道。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检索体系,编制档案全套目录索引,便于档案查找利用。
近年来,我过工程项目逐渐增多,为相关行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为切实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项目的阶段设计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鉴于此,基于工程咨询实践的建筑设计管理已经成为业内人士亟待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我国工程项目的数量逐渐增多,工程投资规模不断增大,且涉及到的各方面的因素也越发复杂,对项目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建筑业改革的日益深化以及投资体制的不断完善,投资主体以及投资方式也日益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以及技术方面的咨询工作显得越发重要,且对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准以及知识层面等均有非常高的要求。
国家曾在《关于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中对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业进行鼓励,可以采取建设组织机构以及项目管理体系的方式,达到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的目的,并依照相应的管理规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在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是最重要的事项之一,其贯穿了项目策划、选址以及可行性研究、设计准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以及施工等事项的全过程,直至项目投产使用。与此同时,业主对设计的管理以及协调也贯穿了整个项目,业主的参与对项目的可行性以及最终的投产使用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由此可见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我国工程项目设计管理阶段容易出现的弊病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对于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最终效果有着深远影响。然而,在工程设计管理过程中,往往暴露出一系列弊病,具体有如下几点:1)前期的基础调研工作有待于完善,且相关设计要求变动较频繁,存在一定程度的“朝令夕改”现象。2)部分人员对项目总体规划的系统性缺少足够的认知,往往对其进行随意改动。3)工程项目的内部管理人员不足,组织分工有待于明确,致使执行力度不够。4)管理过程较随意,不重视相关规范,且例会、联系单以及会议制度等有待于完善。5)内部信息共享程度有待于提高。6)完成设计后,因工作疏忽或者技术水平所限,不能对其进行及时确认。7)在进度控制方面,欠缺合理性,有时会出为了赶工期而对设计周期一再压缩,从而使最终的设计质量受到影响[1]。在设计质量方面,往往会出现以下问题:1)概算后评估对于控制投资限额较不利。2)在具体设计中,设计人员过于追求单体建筑的设计,对整体建设的设计项目规划不够,从而使方案设计的质量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3)设计周期有限,一些必要的流程被省略。4)方案的成熟度不够,缺少设计院内审环节,难以为后续设计提供参考。5)在设计中,过多的遵循和迁就甲方,致使设计人员的创意动力不足。对于上述问题,可以通过设计管理来避免和控制。
三、咨询管理中的弊病
在咨询管理事项中,面临的最严重的弊病就是管理权以及信息不对等。为此,在项目管理活动中,一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以此取得对方的信任,从而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管理效率。为此,项目管理者一定要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明确相关沟通负责人,并采取项目例会制的方式来获取信息,为强化业主和项目管理者之间的沟通,可以采取混合式项目管理的方式。
四、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和咨询的策略
在项目咨询过程中,一定要对以下事项引起重视:本着诚信原则遵照相关流程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同时,应确保论点依据的精准性。为更好地做到这一点,一定要全面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除此之外,还应使其具备一定的管理方面的知识。
在具体咨询事项中,业主往往会提出各种各样的疑问,且带有一定随机性。为更好地解答业主的疑问,相关人员一定要具备广博、全面的知识体系。对于咨询服务人员,应重视知识的“广度”,在此基础之上,再强化“深度”,使自己成为相关领域的专家。咨询服务人员不仅要对最新的政策导向有所了解,还应掌握行业具体动态,对于相关理念的变化以及新技术、新趋势等也应有所了解,以此使自身的咨询意见更好地被业主所采纳[2]。
从事咨询工作的人员一定要全面系统性地了解《建筑工程设计中的知识管理》,以此明确相关规范,并使咨询工作更加顺利。所谓“设计小管理,管理大设计”,想要切实做好管理工作,一定要掌握相关方法。在建筑设计的管理事项中,一定要做好以下工作:建设和完善团队组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团队的自我管理[3]。除此之外,还应在内部促进专业化事务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管理是一件系统性较强的工作,不能将其等同于执行,在具体管理事项中,一定要采取措施将复杂化和专业化的事项落到实处,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在某种程度上,项目管理工作可以看作是一种服务,以系统性的技术咨询为服务,力求使项目咨询工作的影响力达到最大,并通过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使管理目标得以更好地实现。在此过程中,知识的价值以及信息的价值得以被突显出来,且使技术优势得以被更好地利用。通过以上方式可以使管理目标得以更好地实现。在工程项目咨询和管理工作中,团队以及集体的力量非常重要,其是项目价值增长的重要保障。为此,相关人员一定要引起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管理的效果得以增强[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显著提高,工程项目数量明显增多,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新技术以及新方法层出不穷。基于这种时代背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理念也不断完善。然而,现阶段,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仍暴露出一些弊病和不足。为有效改善这一局面,一定要强化相关管理和咨询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建设和完善相应技术标准,使其符合市场需求以及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同时,还应广泛借鉴国际工程咨询实务,并结合现场实际来具体执行,以此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新时期的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 张冬梅.浅谈建筑设计项目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24):2336-2337.
附件:财政部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92)财会字第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中央级房地产开发公司:
根据财政部(92)财综字第38号文件《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的会计处理通知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通过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分析评定,查明工程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资料及其相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运用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对工程的工艺、土木、建筑、公用基础设施、环境等系统进行综合策划、论证,编制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含图纸、图表)及其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经过工程勘察设计。未经过工程勘察设计,不得进行施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电力、测绘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程勘察设计从业资格
第六条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七条 申请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需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证书的等级和申报程序,按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停业、撤销、合并、分立的,应当在变更或者停业、撤销、合并、分立后30日内,到原资格证书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执业,通过互认或者考试取得内地注册资格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士,已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执业的,还可以在本自治区再受聘于一个勘察设计单位执业。
第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或者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本单位的资格证书、图签、印章。
第三章 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持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发包给个人或者未取得资格证书、未持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单位。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实行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应急的救灾等工程项目,可以不实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第十五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其持有的资格证书规定的资格等级或者业务范围内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个人和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名义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可由两个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参加联合共同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都应当具有承包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相应的等级的资格证书,并共同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第十七条 经发包方同意,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中部分单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转包给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八条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国家和自治区没有规定收费标准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或者回扣、手续费等其他好处。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利用向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给予回扣、手续费等其他好处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四章 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的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第二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依据批准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有权拒绝发包方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违反前款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程序分阶段进行,达到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应当与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相适应,符合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等要求。
工程设计阶段分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城市大型民用建筑工程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民用建筑、城市雕塑等还包括方案设计阶段。
第二十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推荐淘汰和不合格产品,不得指定使用特定单位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二十四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由具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标明编制单位的名称、资质证书等级、编号,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人员及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人员执业专用章及国家规定的必须加盖的其他印章。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中需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负责修改。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也可以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修改设计文件的工程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修改部分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工程施工,说明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解决施工中因工程勘察设计而引起的技术问题,参加投产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
重大、复杂的工程应当按规定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第二十七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计算机软件及其所持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剽窃、抄袭。未经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出售、转让、重复使用。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名义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建设单位或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规定进行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的;
(二)工程项目未经过工程勘察设计就进行施工的;
(三)擅自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其发包行为无效,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可降低其资格等级或者吊销资格证书:
(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停业、撤销、合并、分立等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
(二)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推荐淘汰、不合格产品或者指定使用特定单位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
第三十四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因工作失误,造成勘察设计质量事故的,应当无偿补充勘察设计、修改完善勘察设计文件。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减收、免收勘察设计费,并承担相应赔偿。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格等级和吊销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决定。
第三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权限或者不按资格条件审批资格证书的;
(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索贿、受贿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还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勘察的资质20xx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强调: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
__
发 包 人:___
设 计 人:__
签 订 日 期: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包人:__
设计人: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设计阶段: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包括各单体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设计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提供现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完成时间
第五条 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一般园林工程设计收费,按工程概算的4.5-6%,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复杂情况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取费,计(大写):,小写:。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费用设计人自理。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需向提供2-3个设计方案供发包人参考,待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进行设计。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三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参加涉及设计的相关会议及参加竣工验收。
6.2.6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修改或相应调整等情况设计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务费。
6.2.7在施工阶段设计人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以配合发包方对工程进行质量和进度的动态管理。在此期间因设计人技术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又未能通过其它渠道及时处理设计问题,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延、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方面的损失,由设计人赔付。
6.2.8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9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加倍支付赔偿金。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8.1在各阶段设计人所提供的各种图纸,蓝图份数以邯郸市相关部门报建要求份数为准,应满足各报建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需要。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设计合同无预付款及订金。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设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伍 份,发包人 叁 份,设计人 贰 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中图分类号:TU8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15-0097-03
一、概述
在我国建筑设计已经迈入智能化的时代,智能建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蓬勃兴起的阶段。智能建筑是一个综合性的领域,设计多个行业,如通信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以及建筑艺术等。通过各种技术的有机结合以达到自动控制建筑设备的目的,管理建筑内部的信息资源,为使用者提供服务信息,实现设备的自动控制、信息资源的管理和服务的优化结合,使人们的工作环境安全、便捷、合理、高效、灵活、舒适,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加强管理的水平和质量,这才是智能建筑的最终目标,也是监理工作的主要目的。随着现代化建筑的进一步发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现代化管理体制,在我国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人员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管理监督、质量控制,保证工程的进度,主要代表业主的利益。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人员还可以以第三方的身份对业主和开发商的关系进行协调,对两方的利益进行公平、公正、公开对待和处理,保证智能化工程项目的圆满完成。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行监理制的主要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合同来进行,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运用科学的理论、系统的方法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高效的管理,包括工程的投资决策、计划实施、组织管理、指挥协调、控制评价等。监理工程师属于第三方,主要负责监督、控制、评价建筑智能化建设者的行为。一旦工程建设行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制止随意性和盲目性的违规行为,保证建设行为科学、合理、合法、经济,并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造价等的实现。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关键环节
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实行过程中有三个重要步骤: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本文主要分析建筑智能化监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一)用户需求分析阶段
传统的建筑工程一般都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从项目规划、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到验收的所有阶段,其建筑监理是从施工阶段开始实施的。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跟传统建筑工程相比,二者有很大的差别。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是一个综合性、交叉性的领域,涉及到很多的现代的专业技术,且这些技术的发展都很迅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现行标准和规范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而且很多有关建筑智能化的专业人才还很少,大部分人对建筑智能化监理的发展趋势缺乏一定的了解,不清楚智能化系统的功能、设备价格。因此,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用户的需求来提供服务。早在199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指出其设计必须针对用户的需求进行分析。然而,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在前期很少进行用户需求分析,有的业主在实施过程中盲目降低投资,从而使建筑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导致不得不进行改造;还有的开发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在系统设计时一味提升系统的功能,而在实际应用上根本用不到,浪费了业主投资。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业主的投资和具体需求,以“量体裁衣、按需配制”为原则,在保留一定发展空间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可行的建筑智能化系统方案。在建筑项目立项时,监理工程师在立项方案中应根据投资具体描述该项目中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内容、拟实现的功能、建设标准,并对能耗进行估算,还有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等。
(二)系统设计阶段
在明确用户需求且立项方案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上,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系统设计阶段。经过批准的立项方案中的建筑智能化功能不能随意撤销、提高或降低标准。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智能化系统的设计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系统设计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智能化设计招标文件的编制。选择设计单位时,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最好采用招标的方式,尤其是那些投资或影响较大的项目更应如此。业主或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监理工程师应该从旁协助。设计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应首先描述整个项目工程的概况,详细介绍智能化系统的设计范围、功能以及智能化的建设规模。文件还应该对投标单位的智能化设计专项资质进行具体的要求,包括其以前的智能化设计业绩、设计人员的素质、设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等。
2.设计单位的选择。通过综合考察设计投标单位的资质,监理工程师应该协助业主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所选择的单位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有合法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包括本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由于其复杂性、先进性的特点决定其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甲级设计资格或专项设计资格的设计机构来承担,设计单位必须对系统开发商的设计工作进行深入的指导。同样,系统开发商和子系统集成商也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专项设计证书,才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相关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工作。
3.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是监理过程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合同必须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概况进行介绍,说明设计依据,详细介绍所采用的标准、智能化系统各子项的名称、规模等,同时还要对投资进行估算。监理工程师在业主与设计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时,必须从旁协助和督促,并确定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合同应包含工程概况、设计依据、采用标准、智能化各子项名称、规模、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及份数、设计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双方责任等内容。
4.审查和评选设计方案。在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监理设计方案的设计进度,审查设计方案的质量,保证设计方案与合同规定相符,如用户提出的修改意见,监理设计单位进行方案优化。
5.监督管理设计合同的实施。在整个设计过程,监理工程师都应该对方案设计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理,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方案完成后,还要督促业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支付设计费,使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都能能到保障。监理工程师还应协调好建筑设计师和智能化系统设计师之间的关系,使建筑技术、建筑艺术和智能化技术之间完美地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有机的、协调的整体。
2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控制材料费用
材料费用是铁路工程投资控制和成本管理的重点,在招标阶段要严格执行物资招标程序确定材料价格,在工程建设阶段要严格按照消耗限额控制材料用量。由于材料性能、质量等因素会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控制效果,所以应加强采购材料质量的监督,禁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同时,材料采购部门要及时掌握建筑市场产品信息,对工程建设所需材料价格、质量进行对比分析,确保采购物美价廉的材料,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时刻关注法定造价机构定期公布的指导价或信息价,准确掌握不同地区、不同规格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防止因价格信息不对称而造成投资成本加大。尤其要重视材料采购单价的控制,定期绘制主要材料的时间价格曲线图,分析材料价格的周期变化规律,在综合市场经济运行情况、技术曲线分析情况、通货膨胀状态、材料中短期价格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判断材料的价格走势,制定相应的材料采购计划,力求降低材料成本费用支出。
3严格控制变更设计,避免投资失控
在铁路工程建设中,水文、地质、不可抗力等因素均会对工程建设造成重要影响,致使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从而引发设计变更,直接关系到工程投资控制效果。所以,设计变更必须作为工程投资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铁路工程设计变更要以合同文件和变更设计管理规定为依据,对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索赔要求予以坚决否定、驳回;对因设计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要经过预估、评审、实施三个步骤,在变更方案经过审批过后制定施工办法、落实施工组织措施,以确保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强化对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增加设计工程量等违规行为的监管,杜绝出现投资失控的现象。
4强化现场签证管理,控制不合理成本支出
在铁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强化现场签证管理,以降低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铁路工程是一项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难免会遇到设计变更、合同差异、工程量增减等问题。投资控制人员应当结合施工的具体情况,加强对现场签证的控制,做好相关的索赔记录,加强与现场监理的沟通,以获取完备的签证手续,提高现场签证的合理性、规范性,将工程投资控制落实到实处。
1建筑工程设计的常见问题
1.1设计人员“思想保守”与过于“开放”
“思想保守”体现在结构设计方面比较多,例如:现在很多高层住宅,剪力墙过多过厚,由于刚度过大,导致相对侧移值过小,远远小于规范的规定值,一来不利于建筑物抗震,二来不经济。再如一些钢筋砼构件的设计,为了增加安全系数而加大构件尺寸,增加了钢筋用量,将纵向钢筋加密设计,钢筋排放过紧,最小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致使现场混凝土浇筑时,振动棒振捣无法到位,出现空洞,使得钢筋砼构件强度降低,质量不合格。设计师“思想保守”不应该,但不顾现场条件的“开放”也是错误的。它体现在:有些设计师在建筑创作中大量的搞“怪异造型”和“仿制抄袭”,认为谁的作品能给人带来某种震撼,满足其求新、求异的心理需求,哪怕是从国外直接搬过来的东西,就会受到决策者和建设方等首选。实际上这是建筑设计创作的极端表现,这种设计没有考虑到建筑与环境的协调及整体性,反而降低了设计品位,徒增造价。
解决方法:设计人员的“保守”与“开放”都是建筑设计的误区,正确处理这些问题,一则可引用竞争机制,开展一些方案的竞赛,促使设计人员在建筑内在结构、外型、使用功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等方面动脑筋。二则设计人员平时要全面培养自己广泛地艺术素养和独到的见解,对国内外好的设计作品要把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创作原则。
1.2专业技术知识不扎实
有些设计人员没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自然设计出的建筑图纸会出现很多问题,给施工带来难度。例如设计图纸前后矛盾、尺寸不符合实际情况、漏项等现象。据统计,由于漏项与设计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在超预算的各种因素中名列前茅。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问题更是难以应付,有的甚至对施工工艺都不太了解。一些年轻的设计师,离开计算机,离开图库,大脑一片空白,徒手根本不能画图,不能设计。这样怎能保证设计质量,这样的设计在建设过程中如何能成为施工依据。
解决方法:设计师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还要对新信息、新设计工具、新设计手段不断充电,同时也要注重实践训练,从设计室走出来,深入现场一线,对施工工艺、流程等方面要很好的把握等。
1.3知识单一
有些设计人员只精通本专业知识,认为自己是作设计的,于是只关心“设计”的事,只看“设计”书,所有的活动和知识均局限在这个圈子内,以为这样很“专业”,而不去钻研以外的学科,其实是错误的想法。例如他不懂经济,做的设计就不能有效的节省建设资金。
解决方法:设计师应该加强多学科的学习与掌握,才能使自身具有丰富的内涵,才能够设计出富有内涵的建筑体系。例如要设计一个实验室建筑,就要了解很多与实验方面相关的知识,如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有害物质如何有效处理,重型实验设备的吨位与运转速度等内容。了解多种知识,才能使设计方案更加完善。
1.4专业之间配合不到位
专业之间的配合不到位,比如说暖通空调专业在方案确定后,没有给结构专业提供所有的设备的质量及基础荷载、位置、尺寸等,致使结构专业设计的剪力墙中没有设预留孔洞,给施工带来了困难,也延误了工期。
解决方法:由于建筑工程设计是众多专业的整体设计,设计人员有必要加强各专业之间的交流,互相了解、互相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合作,以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综合水平。
1.5技术处理措施不当
有些建筑物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处理。如:一栋长约90米的学生公寓楼,对建筑变形的问题,按规范应该设置变形缝,或者采用后浇带。但如果把变形缝的位置设置在房间的中部,既不便于清扫垃圾,也不美观,很不妥当。又如东西走向的办公楼,存在西晒的问题,没有运用遮阳等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解决方法:平时多实践,多与使用者沟通,总结经验,设计时考虑周全,重视细部处理并提高设计自查水平。
1.6缺乏“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很多建筑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却以牺牲“健康”为代价。如设计得层高越来越低,有的甚至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大多数层高都在3米以下。因为浑浊的空气随热空气上升,下层空气较为清新,层高过低,会影响人体健康。还有窗户的设计尺寸过小,目前窗户的设计由传统的敞开式被推拉式替代,使得窗户的实际通风面积只有以前的一半,达不到通风的要求。
解决方法:加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如设计时合理地选择建筑的平、剖面形式,利于自然通风;合理地设计楼高,将层高设计在3 米以上,尽量把梁作扁,以抬高空间,增加通风、采光性能等方法。
1.7忽视建筑节能
据统计,建筑业消耗世界40% 的矿产资源和能源。所以,建筑设计注重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这方面却我们的设计却做得并不到位,如:对于大跨度结构工程设计,总希望将跨度做得越大越好,而结构的高度与材料消耗量、跨度是按照指数关系增加的。跨度增加一倍,结构使用的材料用量增加就远远大于一倍,因此不利于建筑节能。
解决方法:重视节能意识,设计时应符合“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结合各地区的具体条件,因地制宜,不断学习先进的节能技术,遵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与管理规定设计,以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2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设计的管理体制、人员素质、进度等之问的联系非常紧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忽,都会影响整个工程设计项目的成效。因此,建筑工程设计管理必须贯穿于整个工程设计项目的全过程,必须有效地进行综合控制,才能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