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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大程度上,这意味着,“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将成为金融监管的准则。具体而言,在监管职责方面,划分更加明确,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几大部分各司其责,形成权责更加分明的立体式监管网络体系。
市场缺陷及金融监管的客观性和必要性
金融监管遵循依法、公开、公正、效率、独立性、协调性原则展开,具体包括,设立金融机构,对金融业务进行具体有效的监管;在资产负债业务方面,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核查和管理;合理规范金融市场,市场准入规则的制定、促进和规范市场融资、调节利率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制定和执行规则等等;监管外汇,使外债保持在合理区间内;管理和规范黄金及稀有金属的生产、进口、加工、销售活动;管理规范证券业,如注册制的制定和运行,防止市场过热;各种保险业务的条例细化和审核批复;信托项目的合理管控;典当租赁以及各项融资渠道的疏通和阳光运行。
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对商业银行的管理和监控。其中具体涵盖有,市场准入与机构合并、银行业务范围、风险控制、流动性管理、资本充足率、存款保护以及危机处理等方面。
在无外部风险干扰的有效市场条件下,假设市场的每个参与者都可以保持理性,市场能够在价格供求平衡的驱动下,市场上全部的交易信息都可以透明地显示在市场,并均衡地被每个人获取。此时,金融监管应采取自由放任(laissez-faire)理念,将影响市场的不利外部因素排除掉之后,制造对市场有利的外部氛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能动性和有效性,减少不必要的监管措施,以免抑制有益的金融创新。
但由于金融市场具有自身固有的缺陷,常会发生经济波动和收入分配不公,这是由市场本身无法避免的内在缺陷决定的,导致了收入和资源分配不够理想,产生与价值相悖的情况。
市场竞争的结果是否合理存在必要的前提条件,即个人偏好是否在合理区间内。不完全理想化的市场中,每个人要求的报酬和实际个人能力不匹配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不能时刻保持一致和绝对公平。某商品或者劳务在实际上带给消费者比较大的利润和优质的体验,但消费者出于某些原因只给予了较低的评价,反之亦然,这些都是监管方需要注意的情况。
与此同时,如果是按照个人对生产出的产品和劳务的大小来进行收入的分配,个体的差异,如体力、智力、物力、财力等存在着天然的差别,这时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分配,就会产生比较明显的贫富差距,并且由此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现实存在的个人自然条件的不同,将会使得最终结果偏离资源配置情况和收入分配的理想状态。
正是由于上述这些缺陷,适度的金融监管,合理的制度完善就十分必要了。
金融业混业经营现状决定了功能性金融监管成为必然选择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与分业经营有三个层次一样,混业经营也有三个层次,即金融业与非金融业之间的联合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联合经营以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内部的联合经营。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1993年我国经济发展加快,对金融服务需求增强,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出台,都曾推动银行加快向多元化经营推进,银行不仅可以投资经营证券、信托、租赁等金融业务,而且可以直接投资经营企业、酒店、出租车公司等等。
但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经济明显下滑,银行不良资产和违规案件大量爆发,严重威胁金融体系的稳定。
这推动中国金融启动了一轮深刻的改革,包括成立中央金融工委,将国有金融机构的人事和组织关系从地方政府和党委脱离出来,实行垂直管理,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特别是对银行贷款的干预;发行2700亿元专项国债,补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剥离银行附属公司和非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等等。其中,银行的多元化经营受到最为严格的控制,基本上都收缩到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之内了。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首先提出了“功能性”监管的这一词汇。功能性监管的好处是公平性和监管的专业性,只有当同样的功能是以同样的标准和方式进行监管,而不论何种金融机构实施该功能时,才称得上公平。功能性监管还可以减少“监管套利”(regulatory arbitrage)行为,即人为地将某一业务放到某一特定机构中经营,以避开某个其不喜欢的监管者的做法。
第一,功能性金融监管体制更适应混业经营下对监管整体化功能的要求。面对金融产品越来与丰富的情况,功能性金融监管体制明确了各品类的金融产品的归属,避免多管,也避免了少管,避免了越位,也避免了缺位。
我国银行业自2007年开始全面对外开放,逐步被纳入了全球化的竞争格局,从而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伴随而来的就是风险管理是否与国际先进银行管理同步发展的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长期以来的国家信用体制导致了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自身并未对流动性风险管理问题倍加重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也尚未进入数量化和模型化的全面风险管理阶段。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给世界金融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也面临更多新的问题和挑战。虽然我国商业银行没有遭受雷曼兄弟等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危机,但是也给各家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因此,本文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作为选题,也是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突出问题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和防范意识有待增强
整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理念相对落后,风险防范意识在很大程度上还比较单薄,积极性也不高,严重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自发性。究其原因,一是由于近些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比较良好,受世界大范围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对较小;二是由于政府的隐性担保长期存在。事实上,我国银行业是国家担保,通常都是由政府财政或者中央银行进行债务偿付。然而这种隐性担保,更容易导致商业银行的贷款扭曲及盲目投资行为。可见,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仍然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危机意识。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控系统有待完善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上尚未建立起较为科学和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控系统,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现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聘请专家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银行并不多;缺乏一套有针对性地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早期预警、中期防范和后期有效补救的风险管理机制。由于商业银行无法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全程监控,缺乏对流动性风险的识别、测量、预测和控制的一系列创新活动。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仅仅局限于央行制定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是远远不够的。比如,对于早期预警流动性需求不能单单局限在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支付额,需要尤其关注对流动性多级储备的早期预测和合理配置等。
(三)商业银行的自身特点潜在加大了流行性风险
商业银行高杠杆率的显著经营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流动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流动性风险具有内生性。商业银行的本源上就是为资金供求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市商角色。一方面,市场流定性风险是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来源。比如,商业银行对衍生品和抵押品交易的参与度在日益提高,这将导致因市场动荡无法平仓的现象发生,这种潜在的市场流动性风险也就成为商业银行产生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来源之一。另一方面,资产负债结构单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比率依然大于国际知名银行,而且贷款占到了总资产的50%以上,其他资产业务比例仍然较小,资产结构单一,资产配置和调整空间有限;商业银行的同质化竞争,使得占主导地位的存贷款业务的期限结构错配现象依旧严重。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缺乏,一方面决定了负债稳定性较差,活期存款比例较大,资产业务对波动性较大的负债依赖度较高。另一方面在依赖存贷利差收入的传统经营模式下,中长期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也相对较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流动性评价指标比较片面,这些指标不能客观地反映商业银行的融资能力和资产的流动性状况。商业银行更看重满足监管要求的短期流动性管理,而忽视了短、中、长流动性的协调管理。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监控和预警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风险防范意识,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严重缺位。作为高负债运作的银行,其流动性风险是处于不断的动态变化中的。银行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也应该是动态的,但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主要依赖的是静态指标,而且是以事后监管为主,这也迫使监管机构很难对流动性风险作出科学的监管决策。比如,我国目前一些中小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有流动性比例、法定准备金率和存贷款比例等。可见这些都是静态指标,不能准确反映商业银行流动性的需求、供给和缺口状况。再者,大多商业银行比较忽视对贷款资金需求预测、集中资产或负债项目的集中变化,对流动性需求的预测仍停留在库存现金以及支付额的预测和监控,缺乏科学有效的预测方法,无法进行事前风险预警。
二、强化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若干对策
(一)大力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防范意识
当前,我国的国家隐性担保在逐步退出,而外资银行却在逐渐进入,从而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就是流动性管理水平的高低。可见,增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意识,并且积极主动地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采取先进的管理方法控制流动性风险已是大势所趋。要“居安思危”,将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放在第一位,逐步把它运用到日常经营管理中,从而增强对风险因素的敏感度和对风险大小的判断力,有效降低损失;要鼓励商业银行学习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技术,实现流动性风险的科学量化管理,尽快完成由经验性的传统管理到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管理过渡。
(二)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内控体系
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一般都会设立专门的组织和机构来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比如,美国就是通过专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流动性进行科学有效地控制,并且定期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头寸进行度量并给出相应的措施。借鉴国际的先进经验,建议我国商业银行也设立专项的部门进行流动性管理,并使其尽量保持独立性,逐步对流动性供给、需求和流动性缺口的情况进行有效监控,针对不同时期的商业银行的实际状况制定出相应的流动性管理战略。同时,我国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和健全一套早期预警、中期防范和后期有效补救的风险管理内控体系。一方面,良好的内控体系有助于商业银行及时有效地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原因分析,提前进行风险预警;另一方面,通过全过程监管控制,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
(三)不断完善资产负债结构
面对我国商业银行出现的资产结构单一、贷款占比过高和资产流动性储备不足等现实问题,需要尽快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资产流动能力。一般来说,银行资产包括现金资产、证券资产、信贷资产和固定资产。一方面优化资产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与负债相匹配的流动性多级储备,降低流动性潜在风险。如证券资产不仅具有流动性,而且具有盈利性。因此适当配置证券资产也是商业银行规避流动性风险的途径之一。另一方面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力度,通过提高主动负债、销售资产能力,提升中间业务、表外业务占比,调整资产负债规模和期限结构等手段和方法,改善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对流动性风险进行主动管理、干预和控制。
(四)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鉴于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现状来看,我们需要主动地学习发达国家利用指标体系加强流动性风险监控与预警的成功经验,也要立足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现实情况,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随着《巴塞尔协议Ⅲ》(2010年9年)的公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在存贷比、流动性缺口和核心负债率等硬性指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流动性覆盖比率与净稳定融资比例这两个过渡达标指标,为商业银行建立行之有效的流动性指标体系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商业银行应围绕系列监管指标,平行建立与自身经营和管理相适应的监测、预警和限额指标体系,实现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限额监测指标的有效控制。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际金融危机再次掀起了流动性管理的改革热潮。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在流动性管理上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但是存在诸多的不足和问题。本文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也提出了几点建议,但是这远远不够,还需要构建一个基于我国整体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防范措施,建议构建存款保险机制。但是由于商业银行的数据有限,本文有待于进一步地深化。
参考文献:
现如今,我国地方金融机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较快的发展趋势,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面临着深化改革的环境,这种情况下我国地方金融管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会带来非常大的挑战。因此,为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积极满足地方金融的需求,需对地方金融管理体制进行深化改革。在前几年我国规划纲要的提出之后,很多地区的金融管理工作逐渐被中央部门所取缔,并且部分省市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金融管理部门。然而,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金融状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虽然我国部分地区的金融管理采用了“一行三会”的管理模式,保障了我国货币政策执行的独立性,但是从宏观角度分析,地方金融管理主体的权责仍旧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并且部分地区金融管理权限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地方金融管理的效率产生影响。因此,在本次研究中,本文对现阶段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有效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现阶段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
近几年,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我国很多地方金融机构得到了创新发展。但是由于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地方金融机构诸多创新活动出现了混乱的现象,这就导致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其中,根据笔者研究与分析,现阶段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两类问题,其一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当前,我国地方普遍存在了相应的投资平台,比如像具有代表性的典当行业以及担保公司,但是由于地方金融管理与国家金融管理单位缺乏交流与沟通,导致国家对地方金融的发展缺乏管理,致使地方金融发生了系统性的风险。其二是我国不同地区的金融状况存在差异,这就导致金融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区别,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形式,甚至现阶段很多金融体系已经脱离了金融监管的范畴,导致金融风险得到增加。除此之外,各个市域、县域之间的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比较困难,导致其地方金融服务建设效率得到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正常的金融管理造成干扰,对地方资源的配置产生影响。
2.地方金融管理主体权责需要得到加强
现如今,我国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基本上都是由省市所设定的,并且每一个地方的发展情况不同,甚至部分省市并没有形成相应的金融管理部门。此外,部分地区金融管理部在设定的时候名称不统一,权责不清楚,甚至出现职能交叉以及多重管理的现象。在我国地方金融机构职能定位的时候,需要为金融机构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并且有选择性的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分析与管理。但是从某种意义上分析,这种职能的定位会导致交叉管理现象的出现,比如在很多省市对不同金融机构设置不同的管理部门,像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或者农村信用联社等,这种金融机构规模比较小,过于分散,对地方资源的配置有所不利,会导致各个部门之间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从而导致地方金融管理效率有所下降。因此,需要对当前地方金融管理的主体进行明确,对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内容进行规定,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以及投资特征进行探究。
3.管理职能产生分散
现如今,我国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主要以金融工作办公室为主,主要的负责内容是对各种类型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管理。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其它的准金融机构的管理职能主要分散在地方政府的各个部门之中,比如像商务部门对典当行业进行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对投资担保公司进行管理等。虽然这种管理形式能够减弱其管理力度,但是却会导致金融管理职能分散在各个部门之中,不仅力量过度分散,协调难度比较大,并且无法对金融管理水平有所保障。
4.职责的定位过于宽泛
从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分析,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主要包括了三种职能,分别是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履行金融国有自称出资人的职能,对金融专业开展管理工作。这种管理模式会导致地方金融办公室在整个管理工作中出现多重角色,从而导致职责的定位比较宽泛。除此之外,由于各种职责的差异性比较大,在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中,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其自身的职能。但是由于金融管理工作中职责定位比较宽泛,从而导致地方金融机构的性质差异比较大,无法进一步集中在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之中,对金融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5.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风险监控力度过小
对于我国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而言,由于政府在管理过程中需要面临着双重任务,在推动其发展的过程中,要对其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在整个实践过程中,我国地方政府在管理中主要的管理工作以促进地方金融机构为主,在整个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缺乏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从而导致我国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基本现象。此外,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在整个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浓厚的地方色彩,并且其随意性比较大,往往会出现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三、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措施
根据对上文的分析与探究,可以得知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并且这一系列的问题对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影响。针对于此,笔者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对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提出几点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积极树立正确的地方金融发展观,树立正确的金融管理行为
现如今,我国地方政府在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中需要将树立正确的地方金融管作为工作的核心内容,积极树立正确的金融管理行为。一般而言,地方金融资源需要想要得到整合发展,则会对地方的经济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地方的金融资源是衡量地方金融行为的主要指标。因此,我国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将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与政府管理工作进行有机结合进一步做好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实施比较合理的金融行为,从根本上为地方金融行业的发展构建良好的金融环境。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要不断引导地方金融机构树立正确的行为,其中我国中央部门需要出台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能进行明确与整合,进一步规定地方金融机构的各项职责。与此同时,我国中央部门还要不断加强地方金融预算管理,对地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对地方金融管理行为进行约束,这样一来,才能不断提升我国地方金融发展的主要竞争力,才能推动我国地方金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对中央金融管理与地方金融管理界限的明确
众所周知,地方金融管理属于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在地方金融管理工作中,如果想要实现其良性管理,需要加强对中央金融管理与地方金融管理界限进行明确,需要保证中央部门对地方金融管理发挥引导作用,能够推动地方金融管理工作具有专业化与公平化,能够进一步提高中央金融管理工作与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此外,我国中央部门在对地方金融进行管理的时候需要坚持一定的原则,需要保证地方与中央管理金融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比如我国中央部门在具体监管工作之中,地方金融管理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并且中央部门需要进一步落实金融原则以及金融管理政策,积极开展各种反馈工作。只有如此,我国地方金融管理才能够在权责分明的基础上制定出金融产业未来的发展规划,才能够进一步深化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才能够协同中央监管地方金融的日常管理,从而促进我国地方金融产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3.积极加强地方政府部门金融管理职能
正如上文所言,我国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能过于分散,不仅分散在多个部门,并且相应的协调难度比较大,无法进一步满足金融管理的专业发展,这种情况下我国公共资源会出现浪费的现象,并且管理效率也会得到下降,无法实现我国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协调发展。针对于此,笔者认为需要将金融管理职能积极汇集到同一个部门之中,可以设置地方金融工作办公室,并且提升金融管理以及金融风险防范的能力,在地方政府部门的整合值周,其金融管理部门则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管理能力,对实现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4.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职能边界进行明确
在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职能边界进行明确的时候,需要坚持“谁主管便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并将发展目标设定为维护地方金融的稳定发展,促进地方金融产业的创新改革。其中,在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职能边界进行明确的时候,需要对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责进行确定,其中主要确定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地方金融产业的主要发展规划、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地方金融风险的主要职责,此外,还要对各个小额贷款以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处理工作进行强化与处理。
5.进一步对管理目标以及管理标准进行确定
一、引言
金融管理体制是我国金融体制的重要构成,保证其良好的运转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明确提出,要尽力完善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体制,同时要加强地方政府对有关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职能,尤其是风险处置能力。由此可见,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是一个长期的完善过程。纵观金融发展历史,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能从无到有,始终朝着多元化方向拓展。国务院自2004年开始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交由各省级政府执行,而地方政府具体负责有关金融风险的处置工作是在2006年以后,且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地方政府对金融风险和金融管理越来越重视,同时地方经济的发展对金融的依赖日益加强。为了提振经济,2009年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出台,直接导致民间资本的规模越来越大,同时造成地方性金融风险不断累积。2011年,我国南方出现民企老板跑路、企业倒闭等现象,给市场造成了局部金融震荡。种种迹象都显示出了强化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手段和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而,在现有体制下,如何树立地方政府的良好形象、规范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手段、调动地方政府有关金融管理的积极性,继而保证我国金融市场的长治久安,已成为我国金融管理中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金融管理体制执行现状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调查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全国约30个省区设立了金融办公室,专门负责有关金融管理工作;约222个城市设立了金融协调机构,重点负责有关金融管理事宜。以上数据一方面显示出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总体有关金融管理的部门设置偏多。金融协调机构的设置初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承担地方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培育及规范发展方面的相关工作;二是积极主动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强化金融风险意识建设、风险系统管理,完善监管体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三是针对地方性金融机构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等工作;四是切实维护金融市场新秩序,做好全省市的金融规划任务;五是配合协助国家货币政策的贯彻落实。而当今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现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地方政府信用不佳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地方融资平台问题,其性质为非规范的政策性融资,其产生原因主要是由于缺乏国家级的主力型政策性金融机构。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普遍存在流贷固用、此贷彼用、短贷长用等问题,其对应的是政府谈判能力减弱、风险缓释手段不强、偿债能力减弱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不强等不可以忽视的风险。
(二)金融管理质量和效果不高
一些地方的金融机构自身的问题比较多,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金融资产的总体质量不高。分析我国目前的约120家商业商业银行的管理方,大多是由地方政府直接参与管理。从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所的信息可以看出,到2013年年初为止,全国范围内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已经接近了4300亿人民币,处于较高水平。其次是包括内部组织结构形式不合理、管理措施不到位、外部监管措施不合理。例如,有部分地方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大额贷款、非法提供担保等方式扰乱了市场秩序。
(三)地方政府阻碍金融机构自由发展
在地方政府行使自身职能的时候,往往为了达到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的目的而限制金融机构自由发展,其形式多种多样。在金融贷款方面,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强大行政权力和自身的影响力,左右金融机构的判断结果,从而造成了金融机构的决策结果不完全受自身判定,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发展。然而,金融机构等办事机构设立的初衷是发展当地的经济,在体制的种种限制下,把贷款设定为金融机构的目标,并以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标准,长此以往会影响到机构的长远发展,同时也会涉及到国家有关的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地方财政的健康发展、以及市场金融资源的配置等多方面。
(四)监管部门职能履行难度大、漏洞多
现行地方政府的金融体制下,各个监管部门和分支机构按部就班,各司其职,且相互之间的信息难以共享,因而会产生各种弊端。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高峰期,各种形式的机构和网点如雨后春笋,数量急剧增加。据调查,截至2011年末,《2011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网点7023家,总数达到了20.09万家。由于我国银行之间难以创建信息共享机制,因而导致了管理难度逐渐加大。过多的金融监管部门同时运行,且信息难以共享,因而导致部分地区的监管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而在此种情况下的监管效果与监管效率很难取得进步。
(五)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权责不清
权利和责任的混淆极易导致权利的扩张与滥用,而责任意识的模糊易导致效率低迷。在金融管理方面,管理部门的权责意识模糊,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管理漏洞,对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繁荣埋下隐患。金融管理机构在权利行使过程中,依赖其特有的经济地位,一旦混淆了权利与责任的边界,金融市场的管理效率将会大打折扣,同时,监管部门的权责不明晰等也会导致恶性循环,严重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而两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能相比,本身就存在各自监管的责任。
(六)从事金融管理的部门冗余
近年来,地方政府纷纷设立了有关金融资源统筹、协调等工作部门,以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进驻和资金流入本地。据统计,自2002年北京市首个设立了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来,截止到目前,全国共有31个省区市设立了自身的金融办。在日常的金融管理过程中,由于部门众多、权责界限模糊,因而造成金融管理工作在实际管理中变容易出现多头管理。在多头管理的模式下,由于不利于全面掌握金融机构的整体情况、同时容易产生覆盖面不足等弊端,将大大降低政府在金融管理中的效率。
三、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的措施
(一)明确金融管理部门的权责范围
地方政府要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用市场这双“无形的手”进行金融市场的自身调节。对于金融管理单位,应该制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除了利用市场自身调节之外,还应该做好金融资源的分配工作,将金融资源切实分配到实际需要的领域,以免造成资源浪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还应该适当地利用政策倾斜等条件服务落后地区,例如经济水平落后的农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制定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规划上面,应该把维护金融秩序、稳固金融市场发展等作为首要职责,积极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来发挥地方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
(二)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职能
针对设立地方金融工作办公室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共同促进金融市场的和谐、稳定发展,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金融风险监测与应对体系,为风险管理起到积极的应对作用。针对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工作,双方应该各自做好其权利范围内的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共同抵御未知风险,防止权利的滥用与责任的迷失。
(三)合理引导并相应约束管理行为
首先,应该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地方政府财务管理权限和责任;其次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第三,应该在严格控制规模的条件下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避免债务货币化;第四,尽快出台相关的民间金融管理法规,形成规范、公平、有序的民间融资秩序。从宏观审慎的角度来看,合理控制地方的信贷规模,引导地方政府结合地方经济的发展目标,使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达到和谐一致。
(四)强化地方金融管理的风险意识
针对目前地方政府有关金融管理的现实情况,例如制度缺乏、手段缺乏、人才不足、效果不明显等等,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需建立在强化风险意识上面。由于侧重促进地方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仍是当前地方政府金融的管理职能,因而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坚决不能掉以轻心。
(五)加强地方政府金融风险抵御能力
目前的金融风险来源主要出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民间借贷和地方融资平台。为了加强地方政府的金融风险抵御能力,首先应当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可采取的措施是监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合理控制地方政府信用规模、密切关注融资平台债务偿还情况。其次,为了加强对民间资本的监测和管理,应该建立民间借贷预警指标,一旦超过某一上限值,应及时向社会提示其风险。针对民间借贷问题,地方政府应尽快建立民间借贷交易中心等场所,为民间资本建立投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顺利回归实体经济。
四、结束语
由于金融管理体制是我国金融体制的重要构成,作为金融管理的重要部门,地方政府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分析我国目前金融管理体系中的现状和其中的不足之处,归纳现状中问题产生的集中表现形式,例如地方政府在金融管理实践中还存在着多头管理、职能混淆、重复监管、无人监管以及责权不明确等现象,继而找出诸如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能边界不清、隐性干预严重、地方政府信用透支等问题。针对以上一系列问题,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相关法律政策、自身从事金融业多年的经验,从规范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职能、完善地方金融机构治理、建立多元化金融市场以及加强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风险意识与控制手段等方面入手,给出了相关的措施建议,以期为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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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电子科技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网络生活越来越丰富的同时,各行业都开始重视在网络环境中的发展状态,其中金融业也开启了网络新世界的大门。
一、网络中的金融起源
互联网从1969年被研发至今,已经彻底融入了人们的生活,在生活各个方面都给人们带来前所未有的方便的体验,所以当人们越来越依赖网络的时候,网络金融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当金融活动在网上就可以进行的时候,人们在理财或者其他的金融活动时就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在互联网开始在中国普遍的这几年,中国的网络金融发展得十分快速。尤其是2010年开始的,网络电子商务方面的龙头企业开始大规模使网络电子金融进入人们的生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阿里巴巴,腾讯以及后来居上的百度和京东。
二、网络金融出现的意义
网络的出现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而网络金融的出现也对传统的金融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传统的金融行业交易形式古板,步骤繁琐,因为种种不便也造成了金融行业在我国发展缓慢的局面,而网络经济下的金融模式既填补了传统金融行业人性化、便利性的服务方面的空白,与此同时,在对中国社会资金的使用率上也给予了非常大的刺激作用,既把金融的成本降低了,又使金融走出了在交易所画地为牢的境地,直接让金融通过身边的网络走到大众生活中去,促进了金融行业的振兴,也提高了我国的整体经济水平。
三、对网络金融管理的认识
1.网络金融范围
现阶段的网络金融主要是由两个主要成分组成,一个是电子银行金融,一个是电子证券金融。这两种金融的传统管理方式就是银行和证券交易所,传统的管理方式陈旧并且效率低下,但是安全性强,而现在的网络金融虽然处理起来方便,但是风险性大大升高。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理解为是网络金融出现的必然结果,但是风险性越大的金融项目,其利润值也相应的会比风险低的要高。
2.现阶段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
和网络进入人们的生活相比,网络金融走进人们生活的最大障碍就是中间的金融中介赚取的要占全部资金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如果想要实现网络金融走进千家万户还要做的就是脱离网络金融企业和用户之间的中介,从而实现用户与金融企业的一对一,进而保证网络金融在现实生活中对用户来讲最为重要的安全性。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黑客进入金融企业的账户并不是完全不可能,所以由于对这一方面因素的考虑,现阶段的网络金融还做不到彻底脱离现有的中介模式,对此应该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研究,主要是现代科技电子信息技术的研究,来打破这种瓶颈模式。
四、对网络金融管理风险的研究
互联网金融是由互联网和金融共同组成的。互联网在随着现代科技技术的进步在不断地变化,所以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管理也要不断更正管理方式,由此,对金融特有的风险性质也要做出不断地修改和完善,目前在网络金融较为发达的美国和欧洲主要现行两种对应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方式,美国主要是通过建立新的合理的法律条例,来控制网络金融,例如规定对某种资金的投入最高不能超过几千美元,或者对某种基金来说最大赔率不能超过多少,这样即使是网络金融有风险,也大大降低了风险出现后果的严重性。而在欧洲,采用的则是自身谨慎,官方监督的管理模式,官方确定某种金融运行模式可投入以及可投入的资金额度,然后允许用户投资,这种模式虽然没有完全避免金融风险的能力,但是在先前的观察中已经列出了风险最小的可行金融项目。
不管是美国还是欧洲的网络金融风险管理模式,都值得我国在对网络金融管理中借鉴的。在我国的网络金融市场实际上并不健全,层层相扣的金融管理体系并未形成,所以对网络金融的管理还没有到位,而且我国法制的监督力度在网络方面还没有成熟,所以对现行的网络金融项目还做不到整齐划一的规范管理。
五、结束语
中国的网络金融管理还不是十分成熟,因此对现在的金融中介还不能做到完全的脱离状态,在中国法制监督对网络金融还没有完善的额情况下,要想发展网络金融,最有效果的就是诚信管理,符合中国国情,并且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具有促进的作用,在将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相信我国的网络金融管理一定可以有更高的成就。
参考文献:
闫宗成:在家族企业,我也曾帮忙拿地,帮忙融资,这是我的作用;做房地产基金,我发起设立基金,同时还负责资金的募集,我们改变的是一个企业的现状,但是如果做基金联盟,我们可能会改变这个行业的现状,不管最终能否实现,我们都需要努力。这本身也是一个事业,也是一件有成就的事情,而且联盟本身也会在基金管理方面有所涉及,也可以推动房地产基金在民生地产方面有所作为。想拿老百姓的钱,就盖老百姓的房,联盟将会推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及力量参与到发起设立民生保障住房私募基金中来,而基金管理人,应老老实实为老百姓的钱、投资人的钱打工。
《投资者报》:那你以前的生意就彻底不做了?是否感觉可惜?
闫宗成:最近几年做房地产基金,珠宝生意就彻底停了。我现在全部精力都放在房地产基金联盟上面,希望能够做点事情。我没有感觉可惜,追求理想,现在的生活对我来说很幸福。
《投资者报》:房地产商设立的基金与你们倡导的房地产基金有何不同?
闫宗成:房地产商发起设立的基金在前两年是房地产基金市场中的主流,主要是由他们发起并设立,而管理人也是他们自己,主要的投资对象即为他们自己的项目,比如万通地产、远洋地产和世茂地产,还有复地集团、金地集团等设立的基金,都是类似的。
而我们倡导的房地产基金,则是房地产开发商可以作为LP参与,但具体到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投资什么项目,则是由决策委员会做决定,而不是一定要投到这些房地产商的项目当中。GP更独立,更自由和专业化。
这种房地产基金要坚持“三个代表”:始终代表地产投资模式的先进发展方向;始终代表地产金融的先进商业模式;始终代表最广大地产投资人的根本利益。
地产基金联盟正是去浊扬清,规范行业发展路径。
《投资者报》:房地产基金联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是否有官方背景?
闫宗成:没有官方背景,而是几个房地产基金发起来的有点类似于FOF(基金中的基金)机构。
基金联盟是基于地产行业、地产基金、金融管理行业,以联盟合作、资源共享为形式的合作组织。在今后的发展中,基金联盟将设立以联盟基金管理为形式的基金总部和基金联盟商。通过联盟总部在提供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资金募集、人才培训、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支持及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形成品牌系列基金。
《投资者报》:成立以后,该联盟做了哪些事情?
闫宗成:我们现在的一个任务就是通过自身资源孵化一些新兴地产基金管理公司,目前我们已经孵化了华夏双大这只房地产基金。
对于基金联盟的未来发展,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推进地产基金投资机构的差异化生存及细分市场战略,塑造成员品牌效应、信用累积及信用评级,建立资金池及项目池,在信息共享、资金共享、人力共享、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推进中小基金联合投资及基金间的多元合作。
《投资者报》:房地产基金逐步发展,是否会侵蚀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促使房价下降?未来房地产业的发展形势怎样?
一、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助力共同缔造美丽厦门
近年来,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推动下,厦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努力推动两岸金融合作改革创新,大力建设厦金两岸区域中心,不断拓展两岸金融合作新渠道,创新成果日益凸显,两岸区域的中心影响力和辐射力显著增强,共同缔造美丽厦门,努力创建厦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区。
1.优化机制,进一步明确金融管理职责
为统筹谋划推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步伐,厦门市委、市政府把原市金融协调服务办公室、发改委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职能有效整合,新组建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明确职责范围。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政策扶持,大力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2.出台政策,聚大力营造金融生态环境
近年来,厦门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支持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厦门市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等,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政策扶持,为金融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培育市场,快速壮大新兴金融业态
至今,全市已经拥有互联网金融60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30多家、私募机构150多家,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300多家。协助配合人民币清算行清算,完成49.3亿元人民币铺底资金额度核定工作,增加铺底资金总额度100亿元,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开启跨海峡人民币清算群,推进两岸人民币现钞调运清算,办理现钞调运124批次达46.56亿元。推动两岸证券投融资,开立外汇QFII托管账户。推动两岸股权投融资,筹建厦门片区股权投资基金。推动两岸双向直接投资和跨境融资,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推出台资集团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等两岸特色金融产品。
4.强化指导,快速推动两岸金融合作
厦门市一行三局强化金融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协调预警机制,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优化金融发展氛围,稳定金融发展环境,开启两岸金融深度合作。实施厦台两岸人民币现钞调运办法,启动厦金“两门”金融创新合作。大陆两岸特色金融机构集聚厦门,在厦设立“两岸人民币清算中心”和“离岸银行业务分中心”。构建两岸金融同业定期会晤平台,积极主办海峡金融论坛,论坛已成为两岸金融政策平台、同业交流平台和业务合作平台。
二、亟待解决存在深层次问题,促进自贸区金融改革再破坚冰
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传统银行业乱收费等方面的保守诟病尤为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难于去除,抵押物不足贷不到款、利率过高,企业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项目业务流程多,现代金融服务改善民生水平仍有待提升。
2.跨国企业集团难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投资便利化程度不高,主体境外融资受限,跨境人民币结算交易困难,流程繁琐,人民币资本项目兑换和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难于实施。
3.金融创新和两岸金融合作推进缓慢,金改30条虽已出台,但一系列细则仍未明确,厦门自贸试验片区的金融改革再破冰之旅仍需继续启航。
三、继续探索推进金融创新,打造厦门两岸金融中心
2015年,围绕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重点突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正式挂牌成立。对此,金融市场的创新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推进,厦门市中心支行将立足对台区域特色和优势,积极推动对台金融改革综合创新,强自贸区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和项目储备,助推两岸金融服务业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开展创新深度合作,确保自贸区金融改革高效、快速推进,开启大力推动对台金融合作创新新篇章,为自贸区和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注入新活力、带来新机遇。
1.要充分体现“两个特色”,即: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和支持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两个特色”。
要充分发挥厦门片区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创新中的先行先试作用,深化两岸金融合作创新,加强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完善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创建厦台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大力支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积极服务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贸易和投资活动。
2.要确实做到“六个新突破”,即:
一是跨境人民币业务实现新突破。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区内企业提供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结算服务,创新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开辟企业人民币自主境外借款新渠道,扶持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向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使用,支持跨国公司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鼓励跨国公司在厦建立运营中心,支持跨境人民币投资基金建立和跨境人民币双向投资业务开展,发挥资金的集聚优势,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个人开展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促使个体经济获得更大的盈利空间和自由度。主要创新点:一是创新性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二是突破区内主体境外融资限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实现新突破。突出简化外汇业务流程,确实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手续,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大幅度提升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程度,使企业境内外投融资规模得到迅速扩张。企业外债资金可以意愿结汇,更加便利高效地开展境外投融资活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门槛更低,提升跨国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厦门总部经济集聚发展,促进总部经济集聚;拓宽金融机构外汇交易业务服务范围,提升企业经营能力。主要创新点:一是在自贸区内可兑换限额内资本项目,探索境内个人跨境投资新路径,实现跨境双向投融资便利化,提升企业经营能力,二是实施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更加便利高效地开展境外投融资活动。
三是创新拓宽金融领域服务实现新突破。提高现代金融服务能力,有效改善民生。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和互联网支付业务,支持符合条件企业依法申请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业务,支持金融机构与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电商跨境本外币支付结算服务;创建金融电路卡“一卡通”示范区,加大移动金融在自贸区各种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水平,提升现代金融服务水平,将金融创新工作打造成厦门自贸片区一张亮丽的名片。主要创新点:一是扶持自贸区内符合条件企业依法申请互联网支付业务;二是可以为跨境电子商务实施跨境本外币结算业务;三是创建金融“一卡通”示范区,提升现代金融服务水平,将金融创新工作打造成厦门自贸片区一张亮丽的名片。
中图分类号:F3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6-0168-01
1 我国农信社――合作金融的现状
合作制实际上是一种产权制度安排,而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信社自产生那一天起就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性质,在历次制度变迁中演化为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产权不明晰,激励与约束机制缺乏,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大量不良资产沉积,“信用合作”有名无实,使农信社已无力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信贷需求。更为严峻的是,不少地方的农信社想急于甩掉“农”姓帽子,借体制改革之际,实现向商业银行的蜕变,致使农信社成为农村资金非农化的一个重要渠道。农信社在支持“三农”、缓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在逐步下降。
2 合作金融的典范――德国农村金融制度
德国是信用合作运动发源地。德国的信用合作组织共分三级机构,从中央到地方依次是:德国合作社银行;地区性合作银行;地方性基层信用合作社。100多年来,信用合作组织先后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一个具有世界规模的运动,德国的合作金融组织已经形成遍布城乡的合作金融组织网络和健全的合作金融管理体制。
德国的合作金融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
(1)坚持合作金融的核心原则。合作金融的核心原则是由入股社员所拥有、由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等,信用社不论其规模有多大、业务范围有多宽、联合层次有多少,只要体现了这一核心原则,仍然是合作金融组织。
(2)建立自上而下、自成体系的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德国合作金融组织采取多级法人制度,各级之间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自主经营权,每级组织均由各自成员入股,实行自上而下的控股制度,形成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
(3)合作金融的生命力在于其组织体系内的相互合作关系。在保证各级合作金融组织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其组织体系内部在资金融通、资金清算、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相互合作,能够有效地促进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
(4)合作金融组织在合作本质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和手段,实行业务上的商业化经营。德国的合作银行是一种综合性的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上与其他商业银行没有多少区别,在政策上对合作银行已经没有什么优惠。因此在德国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合作银行充分发挥合作制优势,根据客户的需要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完善服务职能,努力办成综合性的商业银行。
(5)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管理手段,对合作金融组织进行监管并提供法律保障。德国合作社法规定,各类合作社企业,每年都要接受行业审计协会的审计。严格的行业审计制度,保证了合作银行依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3 对于我国农信社改革的建议
我国国情与德国明显不同,但是根据德国的经验,我们也有可借鉴之处。
首先,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无论从功能还是性质定位,都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搞“一刀切”。尤其在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下去,绝大多数地区农民仍然需要有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提供及时方便服务的金融机构,实行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农村还是有很大需求的。
其次,建立全国性的垂直型农村信用社体系。农民是我国的弱势人群,主要由农民投资人股并为农户服务的农村信用社必然是一个弱势组织。农村信用社在各地各为法人,相互分割,不成体系,且网点大多在基层,地位较低,利益容易受到侵蚀等问题,总分行制纵向管理体制恰恰能有效地规避地方行政干预和分散风险,增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同时,以银监会合作部管理人员为基础,组建全国性的不经营金融业务的集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中国农村商业银行总行。省级行也是管理行,县级行才开展业务。
再次,农村信用社改革应该与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相配套。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个中央1号文件都强调了农村金融的重要性以及政策上向农村金融的倾斜。特别是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要求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指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就目前农村金融需求来看,仅仅依靠农村信用社显然难以独立支撑。因此,无论是从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来看,还是从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来讲,农村金融改革都应该避免形成独家垄断格局,应实现多样化,保持竞争性。
参考文献
一、我区金融行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所面临的形势
纵观加入WTO以来我国金融领域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所面临的总体挑战,自治区金融系统的处境与全国的形势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
在共性方面,外资银行与本土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才竞争已经不可避免。有资料显示,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流失人员超过2万人,其中大部分是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中国银行近3年来共流失员工4403名,其中62%的优秀人员进入到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180多家在华营业的外资银行和外资法人机构中,“本土化”是他们经营战略的重中之重;中信、华夏、交通、光大、浦发等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历次招聘会和猎头捕捉,都会吸引来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量优秀人才。
在特殊性方面,我区的金融管理和技术人才在上述共性“黑洞”效应下,在现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中,具有比较明显的外流趋势和择业冲动,首选趋向依次表现为:向北京、上海等发达省份和地区发展,通过出国留学和进修进入外资银行,就职人际关系相对好处、待遇更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此外,我区相对落后的金融管理队伍状况,面对人力资源激烈竞争的既定事实,更缺乏抗衡力量。初步调查显示,我区4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具有较高国际金融知识和理论研究,能够熟练使用外文进行金融交往的高级管理人员凤毛麟角,技术密集、劳动密集的柜台岗位人员和掌握客户资源人员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力资源流动过于频繁,人才流失的状况进一步加剧,势必导致我区金融领域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不断扩大。金融作为经济链条上端的一环,将很难承受下端各行业扩充的拉力,造成地区经济发展对外依赖、利润外流的被动与不利局面。
二、我区金融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问题
自治区金融系统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与其他省份和地区一样,我区金融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进入市场经济转型期,金融体制改革作为社会整体改革的攻坚部分,其观念的转变和具体进展无疑是艰难的。人力资源管理凸现的诸多问题,多与这一历史原因有直接关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由于金融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所有人缺位”,一些企业产权名存实虚,企业经营管理者与企业利益之间没有紧密联系等基本体制问题,造成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一些企业中高层人力资源的管理成为一种“政府管理”。企业的原动力及长远发展规划和目标,不是由企业经营者掌握,而是唯政府马首是瞻。由此导致企业行为政府化,管理行为行政化。
第二,经营管理者在观念上的滞后和用人机制本身的落后,致使“重指标,轻管理;重业绩,轻人才”现象普遍存在。近几年的改革努力并没有完全收到实质性效果,在一些企业中“干部能上不能下,人员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多不能少”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论资排辈的观念和现象根深蒂固,普遍存在,造成企业内部人才竞争意识淡漠。
第三,在企业行为政府化的惯性作用下,落后的用人制度难以得到大刀阔斧的改革,人才的积极性受到挫伤,提拔、降用、辞退制度不合理,导致人力资源管理僵硬,平均主义盛行,按职务、资历而不是按贡献、能力用人的做法还相当普遍。
第四,新型企业文化欠缺,官本位气息浓郁,人事关系连带而复杂,用人机制灰色地带深幽,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及和谐的工作氛围。认为银行业是当前人才趋之若鹜的热门产业的观念,和目前金融从业人员整体供大于求的状况,增加了旧企业文化的惰性和顽固。
第五,庞大的机构和沉重的负担,使得本应具有稳定盈利和较高回报的银行机构不得不摊薄利润。职工的合法收入偏低,内部收入过于平均,对高学历复杂劳动者吸引力不足,对低学历简单劳动者吸引力过大。
三、人力资源管理改革思路探讨
人力资源和人才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无需冗述,仅从经济学投入与产出的基本概念计算一个金融机构的得失,就足以证明了金融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重要性。据美国管理学会(AMA)的研究,替换一名银行职员的离职成本至少相当于其全年薪酬的20%,对于技能紧缺的岗位,此成本相当于员工全年薪酬的1.5倍甚至更多。面对当前的金融业竞争与压力,我国以及我区若要在于外资银行的博弈中取得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继而屹立于世界金融行业之林,管理观念的与时俱进和管理手段的科学化、规范化、国际化已势在必行。
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要培养中职学生成为具有岗位职业能力(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能够输送到行业企业上岗就业的中级技术人员。他们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要成为多面手;不仅要熟练完成本职工作,而且要了解相关领域的工作。要培养这些职业能力,离不开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而有效的课堂教学也有赖于适用于专业特点的校本教材。我以培养物业管理专业的职业能力为出发点,谈谈对开发《房地产基础知识》课程校本教材的几点思考。
一、物业管理行业就业岗位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已不再仅仅满足于“有屋住”,而是要住着舒适、住着方便、住着安全。但由于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刚起步,物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亟待提升,需要培养一支专业化、实用型的物业经营管理队伍。房地产不但开发规模增大,智能化、生态化、人文社区化程度也大幅提高,配套服务项目增多、主题开发、综合利用等方面都对物业管理人才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物业管理是一个综合行业,涉及建筑学、土木工程学、建设管理、工程设备管理、房地产投资与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所以要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是复合型人才。
我校开设的物业管理专业是国家级重点专业,在这多年的专业教育探索研究及与行业企业的密切联系中,确定中职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生的第一任职岗位为在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市场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对职业岗位进行分析,在2011年年初由我校负责牵头完成的广东省物业管理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写工作中,我们联系了多间校企合作的物业企业,经过调研论证,大致归纳了物业专业的就业岗位有:前期物业管理助理、物业管理员、物业前台接待员、文员、物业招商助理、房地销售员、房地产经纪等。因此,学生不仅要具备物业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而且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基础知识,如熟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及其各环节的有关业务等。
二、《房地产基础知识》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有部分学校在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时认为其发展趋势已逐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房地产开发后期的服务性行业。所以在物业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围绕“管理、服务、经营”的特点展开,摒弃了一些与物业管理关系不大的房地产前期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而事实上,经过这几年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两者之间的界限越发模糊了。特别是现时很多物业管理都实行前期介入及参与后期物业的营销、经营管理,这就对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人员提出了必须具备相关房地产知识的要求。例如在参与房地产项目前期介入阶段,要识读房屋户型图,掌握房屋各种户型间隔、朝向、风格、装修、层高等基本知识。在日常物业管理中有可能涉及房屋租赁、买卖等交易,那么掌握适当的房地产中介业务知识和房屋交易流程就更有必要了。
物业管理在整个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过程中并不是孤立的,它与开发公司的前期介入、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经营活动等工作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培养学生相关岗位的迁移能力也是必需的。《房地产基础知识》这门入门课程,包括房地产专业教育、岗位设置介绍、房屋基本要素学习、房屋开发基础知识,其正是为打破学科界限、融合房地产知识这一特色而开设的。
三、目前选用的《房地产基础知识》课程教材存在的问题
1.教材部分内容难度偏高。
现在我校物业专业所选用的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系列教材,教程内容主要围绕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资金筹措、用地取得、市场营销等方面,对于物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对房地产市场状况、行业概况、房屋基础知识等方面都没有初步理解的情况下来学习这些内容,学生普遍难以消化了解,更不用说学会掌握运用知识了。例如对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教材采用的是一些成本估算方法、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及引用不确定性分析方法等,这些财务分析法对于高职学生的学习尚且有一定难度,更何况是对中职学生呢?
2.教材内容的设置对物业专业学生的岗位适用性有偏差。
学生在以后的物业管理工作岗位上可能会运用的知识除了本专业相关知识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房地产知识,如学会读懂房屋的平、立、剖面图纸、了解房地产的种类,知道房屋面积测算的分类、方法,还有诸如房屋产权的分类及产权登记流程,等等。但现有教材用较多的篇幅阐述房屋建设规划与勘查设计、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管理等内容。学生以后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时,理论与实践有偏差。
3.课程评价方式单一、模式化。
传统的理论课程采用的课堂考核评价体系,考试仍以知识的积累、记忆为目标;考试方法简单,重在教室考试。在课程考核上,一般采用单一的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仍依附教材,而且只考共性的、统一的知识技能。如讲到房地产项目资金筹措,考核学生掌握哪些开发资金来源、融资的方式、融资的步骤及审查内容等,学生往往就通过背诵记忆等方式来学习。这种教学评价考核机制只看重考试成绩而忽视了职业教育的“职业”特征,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利于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特别是没有很好地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能让学生的个性得到很好的体现与张扬。同时,单一的考核形式不能充分突出物业管理专业中涉及的房地产知识特色,脱离了现实工作环境,没能与市场很好地接轨,不利于学生就业。
四、对改革《房地产基础知识》校本教材的几点思考
很明显,完全采用现行的一些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教材不切合实际,不利于学生的学业发展,也不能满足他们职业发展的需要,因而必须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思考,充分合理地利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结合师资力量等综合因素,探索与开发适用于本专业的校本教材。我在物业管理专业多年教学实践的基础上,认为开发校本教材应以适应学生的实际发展要求为前提,在新的教材中不断淘汰不适用的内容,增加有利于提高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内容。
1.作为物业专业学生学习房地产知识的入门课程,教材内容应考虑选择难度较低、能吸引学习兴趣的基础教学模块。
从目前选用的教材内容来看,教材没有充分考虑中职学生与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基础的差异;没有考虑中职学生的需求及长处。结果所编教材面面俱到且理论性过强,导致学生学不会也不愿学。针对这种情况,以及我校专业特点,我们首先要对这门课程进行重新开发编写校本教材,使教材符合岗位工作要求。从我校目前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和专业知识体系学习来看,《房地产基础知识》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比较符合学生的学习规律的循序性发展。作为物业专业学生学习房地产知识的入门课程,开发校本教材时应考虑选择难度较低、能吸引学生学习兴趣的基础教学模块。如教材开篇内容可先做专业教育,以及相关职业岗位群的分析、介绍。在讲到商品房介绍时,可结合目前最主流、最受认可的一些热门户型设计给学生讲解房屋的户型结构、朝向、层高、装修、建筑风格、物业类型等基础模块知识,让学生从感性认识产生兴趣继而上升到对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
2.《房地产基础知识》校本教材应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选择更贴合专业学习特点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内容。
《房地产基础知识》作为入门课程,本应教授房地产专业中有关开发、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但对于物业管理专业学生来说,我们应该把握“以够用为主,以胜任为主”的原则,在编写教材中紧紧围绕学生在以后物业管理工作岗位上需要或涉及的相关知识内容。从目前本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来看,职业岗位群定位在物业管理及相关房地产企业操作层的第一线岗位,涉及如前期物业管理助理、物业管理员、前台接待、文员、物业招商管理员、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经纪等岗位。所以在校本教材内容编写上应选择实用性的“理论”知识,如商品房介绍,小区(写字楼、商场、工业厂房)楼宇配套设施介绍,建筑物用地性质、如何取得土地,开发建房的资金来源取得等内容。至于应用较少的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价;房地产建设规划、勘查设计;房屋开发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则可放至拓展性学习模块上,让学有余力。能力较强的学生自主学习,从而既解决学生为什么要学的疑惑,又使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在同样的学时内可以接受或完成更多的任务,有利于个性化教学。
3.教材课程内容结构安排应从学生实际生活感受为切入点,再由浅入深地扩展到房地产市场专业知识层面。
以往的课程教材,内容结构安排一般都是从行业发展历史、概况现状等入手,然后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房屋过程为流程导向编排教程内容。但从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来看,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往往集中在浅显性、趣味性、生活化的内容上。所以在编写这门教材上,我认为不妨把传统的学习内容顺序反过来,先从学生最感兴趣的职位岗位介绍、涉及相关的房地产专业知识入手,然后从房地产开发的成品――商品房的基本介绍,再到楼宇公建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取得、房地产开发资金筹集、开发企业介绍等环节,把房屋开发建设的过程从结果出发,再逐级往前推来安排教程内容。我们在编写教材时,应大胆改变教学内容的繁、难、不适合的现状,加入学生乐学、喜学的内容,使专业教学收到理想的效果。
4.采用模块化的考核方式能更客观地评价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的学习效果。
编写校本教材,不仅要考虑学生“学什么”,“怎么学”,而且要解决“考什么”、“怎么考”。在考核内容的选择方面,既要体现课程目标要求,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既考知识又考能力和素质。从学生的学习过程规律来看,不难发现,学习内容的难度将影响学生的学习状态,学习状态又会影响学习结果。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一般是学生没有接触过的,有些知识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学生不易理解,学习难度较高,影响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用传统的考试方法测试学生的学习结果,必然出现大批的不及格。所以,我认为在考核方式、方法的选择上,应根据这门科目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例如采用模块化考试,即在部分难度较大、内容较多的主干专业课中,将学习内容整合成不同模块,按模块分别进行考试,各模块成绩的累加就是学生该课程的学习成绩。例如在楼宇公建配套设施介绍这内容上,可分成几个学习模块:住宅小区主要配套设施建设―写字楼配套―商场物业配套―工业厂房配套―特殊物业的配套建设。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我们可以对学生进行不同的模块考核。模块化考试既能评价学生各阶段的学习结果,又能评价学生学习的过程;既能降低了学习难度,又能给学生一个调整自身学习状况的机会,扭转以往课程考试“一锤定音”的现象,让学生循序渐进,较好地解决专业基础课难学的问题。
总之,《房地产基础知识》校本教材应以任务化、活动化为表现形式,贯彻“理实一体化”的原则,在保证内容的科学性和知识点的完整性的前提下,不刻意追求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是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在考虑中职学生的现状的基础上,力争使教材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有利于发挥学校现有的教学资源和专业优势的作用。只有构建密切结合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专业特点的特色鲜明的《房地产基础知识》校本教材,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本课程才能真正成为为专业服务的专业平台课。
参考文献:
[1]赵丹丹,赵志群.我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综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25).
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要培养中职学生成为具有岗位职业能力(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能够输送到行业企业上岗就业的中级技术人员。他们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要成为多面手;不仅要熟练完成本职工作,而且要了解相关领域的工作。要培养这些职业能力,离不开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而有效的课堂教学也有赖于适用于专业特点的校本教材。我以培养物业管理专业的职业能力为出发点,谈谈对开发《房地产基础知识》课程校本教材的几点思考。
一、物业管理行业就业岗位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已不再仅仅满足于“有屋住”,而是要住着舒适、住着方便、住着安全。但由于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刚起步,物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亟待提升,需要培养一支专业化、实用型的物业经营管理队伍。房地产不但开发规模增大,智能化、生态化、人文社区化程度也大幅提高,配套服务项目增多、主题开发、综合利用等方面都对物业管理人才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物业管理是一个综合行业,涉及建筑学、土木工程学、建设管理、工程设备管理、房地产投资与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所以要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是复合型人才。
我校开设的物业管理专业是国家级重点专业,在这多年的专业教育探索研究及与行业企业的密切联系中,确定中职物业管理专业毕业生的第一任职岗位为在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市场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对职业岗位进行分析,在2011年年初由我校负责牵头完成的广东省物业管理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写工作中,我们联系了多间校企合作的物业企业,经过调研论证,大致归纳了物业专业的就业岗位有:前期物业管理助理、物业管理员、物业前台接待员、文员、物业招商助理、房地销售员、房地产经纪等。因此,学生不仅要具备物业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而且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基础知识,如熟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及其各环节的有关业务等。
二、《房地产基础知识》课程教学的必要性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有部分学校在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时认为其发展趋势已逐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房地产开发后期的服务性行业。所以在物业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围绕“管理、服务、经营”的特点展开,摒弃了一些与物业管理关系不大的房地产前期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而事实上,经过这几年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两者之间的界限越发模糊了。特别是现时很多物业管理都实行前期介入及参与后期物业的营销、经营管理,这就对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人员提出了必须具备相关房地产知识的要求。例如在参与房地产项目前期介入阶段,要识读房屋户型图,掌握房屋各种户型间隔、朝向、风格、装修、层高等基本知识。在日常物业管理中有可能涉及房屋租赁、买卖等交易,那么掌握适当的房地产中介业务知识和房屋交易流程就更有必要了。
物业管理在整个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过程中并不是孤立的,它与开发公司的前期介入、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经营活动等工作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培养学生相关岗位的迁移能力也是必需的。《房地产基础知识》这门入门课程,包括房地产专业教育、岗位设置介绍、房屋基本要素学习、房屋开发基础知识,其正是为打破学科界限、融合房地产知识这一特色而开设的。
三、目前选用的《房地产基础知识》课程教材存在的问题
1.教材部分内容难度偏高。
现在我校物业专业所选用的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系列教材,教程内容主要围绕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资金筹措、用地取得、市场营销等方面,对于物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对房地产市场状况、行业概况、房屋基础知识等方面都没有初步理解的情况下来学习这些内容,学生普遍难以消化了解,更不用说学会掌握运用知识了。例如对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教材采用的是一些成本估算方法、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及引用不确定性分析方法等,这些财务分析法对于高职学生的学习尚且有一定难度,更何况是对中职学生呢?
2.教材内容的设置对物业专业学生的岗位适用性有偏差。
学生在以后的物业管理工作岗位上可能会运用的知识除了本专业相关知识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房地产知识,如学会读懂房屋的平、立、剖面图纸、了解房地产的种类,知道房屋面积测算的分类、方法,还有诸如房屋产权的分类及产权登记流程,等等。但现有教材用较多的篇幅阐述房屋建设规划与勘查设计、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管理等内容。学生以后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时,理论与实践有偏差。
3.课程评价方式单一、模式化。
传统的理论课程采用的课堂考核评价体系,考试仍以知识的积累、记忆为目标;考试方法简单,重在教室考试。在课程考核上,一般采用单一的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仍依附教材,而且只考共性的、统一的知识技能。如讲到房地产项目资金筹措,考核学生掌握哪些开发资金来源、融资的方式、融资的步骤及审查内容等,学生往往就通过背诵记忆等方式来学习。这种教学评价考核机制只看重考试成绩而忽视了职业教育的“职业”特征,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视程度不够,不利于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特别是没有很好地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能让学生的个性得到很好的体现与张扬。同时,单一的考核形式不能充分突出物业管理专业中涉及的房地产知识特色,脱离了现实工作环境,没能与市场很好地接轨,不利于学生就业。
四、对改革《房地产基础知识》校本教材的几点思考
很明显,完全采用现行的一些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教材不切合实际,不利于学生的学业发展,也不能满足他们职业发展的需要,因而必须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思考,充分合理地利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结合师资力量等综合因素,探索与开发适用于本专业的校本教材。我在物业管理专业多年教学实践的基础上,认为开发校本教材应以适应学生的实际发展要求为前提,在新的教材中不断淘汰不适用的内容,增加有利于提高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内容。
1.作为物业专业学生学习房地产知识的入门课程,教材内容应考虑选择难度较低、能吸引学习兴趣的基础教学模块。
从目前选用的教材内容来看,教材没有充分考虑中职学生与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基础的差异;没有考虑中职学生的需求及长处。结果所编教材面面俱到且理论性过强,导致学生学不会也不愿学。针对这种情况,以及我校专业特点,我们首先要对这门课程进行重新开发编写校本教材,使教材符合岗位工作要求。从我校目前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培养和专业知识体系学习来看,《房地产基础知识》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比较符合学生的学习规律的循序性发展。作为物业专业学生学习房地产知识的入门课程,开发校本教材时应考虑选择难度较低、能吸引学生学习兴趣的基础教学模块。如教材开篇内容可先做专业教育,以及相关职业岗位群的分析、介绍。在讲到商品房介绍时,可结合目前最主流、最受认可的一些热门户型设计给学生讲解房屋的户型结构、朝向、层高、装修、建筑风格、物业类型等基础模块知识,让学生从感性认识产生兴趣继而上升到对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
2.《房地产基础知识》校本教材应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选择更贴合专业学习特点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内容。
《房地产基础知识》作为入门课程,本应教授房地产专业中有关开发、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但对于物业管理专业学生来说,我们应该把握“以够用为主,以胜任为主”的原则,在编写教材中紧紧围绕学生在以后物业管理工作岗位上需要或涉及的相关知识内容。从目前本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来看,职业岗位群定位在物业管理及相关房地产企业操作层的第一线岗位,涉及如前期物业管理助理、物业管理员、前台接待、文员、物业招商管理员、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经纪等岗位。所以在校本教材内容编写上应选择实用性的“理论”知识,如商品房介绍,小区(写字楼、商场、工业厂房)楼宇配套设施介绍,建筑物用地性质、如何取得土地,开发建房的资金来源取得等内容。至于应用较少的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价;房地产建设规划、勘查设计;房屋开发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则可放至拓展性学习模块上,让学有余力。能力较强的学生自主学习,从而既解决学生为什么要学的疑惑,又使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在同样的学时内可以接受或完成更多的任务,有利于个性化教学。
3.教材课程内容结构安排应从学生实际生活感受为切入点,再由浅入深地扩展到房地产市场专业知识层面。
以往的课程教材,内容结构安排一般都是从行业发展历史、概况现状等入手,然后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房屋过程为流程导向编排教程内容。但从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来看,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往往集中在浅显性、趣味性、生活化的内容上。所以在编写这门教材上,我认为不妨把传统的学习内容顺序反过来,先从学生最感兴趣的职位岗位介绍、涉及相关的房地产专业知识入手,然后从房地产开发的成品——商品房的基本介绍,再到楼宇公建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取得、房地产开发资金筹集、开发企业介绍等环节,把房屋开发建设的过程从结果出发,再逐级往前推来安排教程内容。我们在编写教材时,应大胆改变教学内容的繁、难、不适合的现状,加入学生乐学、喜学的内容,使专业教学收到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