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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03 1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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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

篇1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试论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关系

收录日期:2014年1月21日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概述

(一)内部审计含义。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新版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中,对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我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准则》,对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外部审计含义。外部审计师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构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外部审计由两部分组成,它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社会审计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它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

内部审计,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组成了我国整体的审计体系,它们既有区别,却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主要工作皆是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内、外部的审计结果是可以相互参考与借鉴的。首先,外部审计可以为内部审计提供指导,内部审计可以根据外部审计结果进行改进与完善。而内部审计相当于外部审计的基石,可以协助外部审计,并进一步充实外部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参考借鉴外部审计的资料,报告以及建议书等。同时,外部审计人员也有要求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的结果与反馈的资格。在企业审计过程中,如果能够充分理解内、外部审计的联系,根据两者性质,将内、外部审计完美结合,可以大大减少审计漏洞,完善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

(一)服务对象不同,进而引起审计目标不同。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一般为企业的领导者,而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财务报告的使用人,一般为国家机关以及各种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服务对象的不同使得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内部审计目标是监督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及运营状况,以此来促进企业增强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最终增加企业价值,提高经济利益,帮助企业实现目标,外部审计的目标主要依赖于法律和服务合同,主要是对报表是否公允和合法给出专业性意见。

(二)审计的范围及审计侧重点不同。内部审计的范围较为广泛,把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作为审计的基础,主要侧重于企业目标的达成,日常经营活动的效率方面。外部审计一般根据国家法律以及相关合同确定审计范围,主要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和财务信息方面,它的审计侧重点在于对所审计资料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判定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审计方法及所遵循的标准不同。因为内部审计的涉及范围较广,所以审计方法也多种多样,它要根据具体的审计对象来制定要采用的审计方法,一般比较灵活。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大多是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为标准。因为外部审计大多对报表进行审计,所以外部审计的方法侧重于财务报表审计程序,一般来说,国家审计所遵循的标准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所遵循的标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

(四)审计报告的作用不同。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报告后,一般情况下,由所在部门出具审计意见书或作出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对外没有鉴证作用,只作为企业内部对经营管理的参考资料,并不向外界公开。社会审计要求向外界公开,有鉴证作用,债权人、社会公众、投资者等可以查阅审计报告。国家审计除了对于关联到商业秘密等企业的重要资料不进行公开外,其他审计报告都对外公开。

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相互协作

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很多地方相似相通,但两者又各有特点,相互补充。若能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和谐一致,配合得当,将会大大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相互协作,有效沟通,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使审计工作的效率加快,也可以适当的将一些部门的内部审计外部化审计的费用降低。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的审计深度比外部审计更深,范围也更广,内部审计人员比外部审计人员更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与内部情况等,“外审撒网,内审捕鱼”。利用内外部审计互补的特点进行审计工作,使内外部审计相互协调,使公司的风险管理有了双重保障,减少公司的管理漏洞,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对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相互协作方面,虽然我国现阶段内外部审计已经努力进行相互协作,但是协作力度不够,双方在审计资料方面并没有很好的相互借鉴,沟通并不多。在审计工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协作问题需要完善,审计过程也并没有达到最高效率。

五、优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的建议

(一)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为外部审计提供较好的基础。适当科学地选择审计项目,并做好内部审计的前期工作,为审计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现场审计工作完成后,应规范编制审计报告,对所查出的问题应该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出问题的源头和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公正客观地给出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此外,对于部分项目也可以实行内部审计外包化。内部审计外包化是指企业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或部分地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专业人员来实施。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外包化选择专业的人才对企业的审计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由于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相对较高一些,这无疑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内部审计的质量。但内部审计外包化也有一些弊端,公司对于外部审计人员一般不能够像内部审计人员一样提供全部公司的内部资料,同时也不可能像内部审计人员只专注于某一家企业的审计工作,所以,笔者认为,企业对于内部审计外包化应适当采用,并慎重地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正式规范的外包合同,利用内部审计外包化的优势,尽力避免内部审计外包化所带来的弊端。

内审的质量提高了,为外部审计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外部审计人员也可以充分信任和有效利用内部审计的资料,减少外部审计的重复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内外部审计人员的沟通是必要的,内外部审计人员应该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沟通讨论,讨论内容可以包括国际国内有关审计业务发展的最新进展、审计的覆盖范围,审计程序与方法等。及时有效的沟通可以减少重复性工作,参考对方的审计资料,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对审计程序与方法上的缺陷进行改正,明确双方的审计任务,使审计工作更加全面,并且能够减少审计时间,节约审计费用。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仅可以使外部审计更加了解企业的内部情况,而且可以建立起友好的工作关系,互相尊重,很大程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摩擦,使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有关部门应尽快颁布有关内、外部审计相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内外部审计相协作的问题,可以颁布详细权威的准则或文件,相关准则与文件可以具体的描述在整个审计工作中,每个环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应该如何协作与分工。这将会加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人员的相互协作意识,也可以使内外部审计人员的协调工作有章可循。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协作过程中,对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减少审计漏洞的方法可以逐渐添加到相关准则或文件中,为以后的协作工作提供方法,产生良性循环。笔者认为,如果能成立相关的机构可以提供咨询服务并在审计工作中协助与督促内外部审计人员加强协作效果会更好。

六、结论

在公司的治理方面,审计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内部审计,公司管理层应充分给予重视,在日常公司活动中做好内部审计,为外部审计打好基础。对于外部审计,外部审计人员应多于内部审计人员沟通协作,并为公司提出权威的审计报告以及指导性建议。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有特点,自成体系,但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基础,对外部审计进行协助和补充。而外部审计对于内部审计又有指导作用,只有充分了解内外部审计的特点,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效结合,才能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扩大审计的范围和深度,使审计工作更加完美,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朱艳慧.试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相关性.神州,2011.29.

[2]陈凌云,姚顺瑜.协作共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合作.商业会计,2012.4.

篇2

审计起源于经济责任关系,所谓经济责任关系是指现代公司在公司所有权以及公司经营权相互分离的前提下,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基于委托形成的责任关系。由于公司基于经济责任关系形成,而公司的所有者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以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便需要承担向公司的所有者报告真实、准确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运营状况的责任。而公司的所有者则需要基于所有权对公司实际经营者提供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进行审核监督,以此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合规则性以及良性运营。于是,公司的所有者和实际经营者便需要第三方,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会计信息进行核查和审计,从而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公司所有人、公司实际经营人、公司审计人形成了现代审计关系。我国审计工作起步较晚,但是在近些年发展迅速。随着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以及《审计法》的颁布,我国审计体系逐渐趋于完善。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都是审计方基于经济责任关系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行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都需要在审计过程当中运用财务审计技术,而内部审计得出的审计信息与外部审计得出的审计信息可以相互借鉴。但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也存在着区别。其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最直观的区别在于,外部审计是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整体财务数据的审计,所以需要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但是,内部审计则是财务监督管理机构的对内部管理的一种手段方法,对公司内部运行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所以一般可不出具审计报告。其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目的在于审查公司财务运营状况的合法性与合规则性。而内部审计的目的则是管理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评估公司的财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本配置,从而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提高公司效率。其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不同。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总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存在着联系,同时也有诸多差异。

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作

(一)协作的动因和必要性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的动因有如下几点:其一,在外部审计的过程当中,审计方无法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审计信息。相比于外部审计人而言,内部审计人掌握着被审计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并且对被审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了解得比较详尽。但是,外部审计人在进行审计时在获得审计信息上,往往没有内部审计人便利。其二,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之间存在隔阂。由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设计目标以及部门利益方面存在冲突,所以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难以达成合作。其三,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缺乏机制支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内部设计与外部审计可以通过协同审计共享审计信息、降低审计服务费用、提高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工作效率方面。同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还可以提高公司的财务运营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所以,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是非常必要的。

(二)协作基础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作基础在于建立适合现代公司发展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制。首先,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在企业审计过程当中,应当建立审计信息共享平台,内部审计部门在平时对企业各个机构的审计中所获得的审计信息应当与外部审计部门共享。其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外部审计部门建立审计人员交流机制。虽然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不同,但是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所运用的审计方法是相同的,这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交流协作提供了基础。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进行人员交流,不仅可以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专业水平,而且还可以使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人员对双方的工作方式和流程更加熟悉,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性。其三,在审计工作中,应当确立以内部审计为主导的原则。审计工作出现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在于,在审计工作当中没有确定审计工作的主次顺序。而内部审计部门相对于外部审计部门而言,内部审计部门更加了解公司审计的流程和安排,所以应当在审计工作当中起到主导作用。因此,审计信息共享机制、审计人员交流机制以及内部审计主导原则是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同的基础所在。

(三)协作途径

内部审查与外部审查的协作主要有以下途径:其一,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作平台,保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信息沟通、人员流通以及审计流程畅通。其二,通过企业后期职业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当中,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审计能力,制定内部审计程序的合理方法,提供准确可靠的审计信息。其三,公司管理者应当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外部审计工作的重视,全力为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便利。其四,政府部门应当完善审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流程,实现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程序统一,以上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同途径。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建立在企业管理层、外部审计以及内部审计有效协作的基础之上,其中内、外部审计的协作关系是一项重要内容。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可以互相接受对方的审计工作结果时,不仅可以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审计效率,而且可以共同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共同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共同保证企业信息披露真实可靠,产生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联合审计的效果。因此,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审计范围上相互协调,在审计过程中相互合作,在确保审计范围的前提下,能提高企业整体审计效率,降低审计费用,并提高公司的治理质量。

三、事务工作中的问题

在审计事务当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内部审计缺乏重视,甚至少数公司的内部审计处于空白状态。其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分工不明确,导致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无法协同一致,造成审计信息不准确以及审计资源浪费。其三,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导致外部审计部门在对审计企业进行审计时,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信息存在错漏,审计方法存在缺陷。

篇3

二、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工作的评价与利用

尽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总体审计目标、报告使用对象、审计范围上有各自的着眼点,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审计内容、方法、关注信息上有相当程度的重叠。内部审计如果恰当利用外部审计工作就能够有效减少重复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对外部审计工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外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外部审计所运用的程序、方法、依据及技术是否适当;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是否具备独立性和客观性,其资质和专业能力是否符合要求等。在决定是否利用外部审计工作之前,必须对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做出客观的评价,同时也要考虑评价成本是否会大于本身的内部审计成本。在某些特定的项目中当外部审计工作涵盖了内部审计所要求的范围,且其审计内容也符合内部审计的要求时,内部审计可以在这些方面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同时内部审计在以下四个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一是知识交流,包括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政策法规以及管理薄弱环节等,进而明确审计工作措施;二是审计范围沟通,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工作;三是审计工作底稿共享,以便充分利用对方工作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四是具体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探讨,双方及时提请对方改正,以降低审计风险。

三、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结论的评价与利用

在利用外部审计结论之前需要对外部审计结果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主要是:(1)外部审计工作成果是否能够为内部审计所利用;(2)在哪些方面能够为内部审计所利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合理性,指建议是否切合实际,控制风险成本低于失控成本;针对性,指建议是否紧密围绕问题的本质,阐述深层次原因,提出控制点;有效性,指实施建议是否能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成本使风险点得到预想中的控制状态。外部审计所指出的薄弱环节,内部审计要进行跟踪调查核实,看其是否已采取改进措施等。内部审计要利用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

篇4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异同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指企业内部审计,并将其与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称为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3种不同审计类型。事实上,内部审计并非企业专利,它起源于古代官厅,目前也在非营利机构大有发展。正确理解内部审计,应将其看作是与外部审计相对的综合性概念。它泛指设立在组织内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包括企业内部审计和非企业组织内部审计。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审计类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根据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划分的审计类型,它们的划分标准不同,外延难免相互交叉,因此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是一组相对概念,它们常常共存并相互转化。以集团公司为例,集团公司是一个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并存的典型。我们习惯将隶属于集团公司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称之为是内部审计,但从被审计单位角度看这些审计活动又都来源于单位外部,也可以将其称之为外部审计。同一个审计部门开展的审计活动有时可能是内部审计,有时可能是外部审计;同一项审计活动也可能站在这个角度看是内部审计,换一个角度看就变成外部审计了。那么究竟什么是内部审计?

有人认为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外部审计无法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需求;也有人认为外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内部审计作为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手段独立性不够。这个问题说到底其实是关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者谁先产生的问题。之所以提出这两种观点,目的在于:无论这两种观点哪种是正确的,它都说明一个重要事实,即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有所长,它们都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互为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事实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最初的划分就是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为标准的。如果审计机构设置在组织内部,与组织之间存在隶属关系,那么该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就是内部审计;反之,则为外部审计。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外包现象的出现打破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传统差别,这些都使得原有的划分标准不足以再将二者区分开来。这同时也说明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虽然是划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我们不能仅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为标准来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简单地划分。它们之间还存在着其他更为深刻的差别。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本质上都是确保委托关系恰当履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所不同的是,外部审计侧重于从组织外部审查整个组织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结果,目的是验证整个组织的受托经济责任是否已得到恰当履行,并就验证结果发表审计意见。外部审计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鉴证,它的落脚点是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表现为一种鉴证型审计。其优点在于独立性和整体性更强,审计意见更权威;缺点在于成本较高,及时性不足;内部审计侧重于审查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审计对象不是组织整体,而是组织内部的某一个部门、某一种制度或某一项具体的经济业务或活动(如采购业务、投资活动等),目的在于查找组织内部各部门履行受托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更加恰当地履行,增加组织价值,主要职能为确认和咨询,落脚点是审计建议,体现为一种管理型和建设型审计。其优点在于更详细、更及时、更具有建设性,缺点在于整体性和全面性不足。

二、内部审计组织模式选择

目前国内外现存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主要有董事会领导模式、监事会领导模式、总经理领导模式和财务总监或财会部门领导模式。有学者认为,内部审计服务的权力阶层越高,独立性越高,越能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笔者不同意此观点。除了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领导模式难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予淘汰之外,其他模式各有所长。组织在选择内部审计模式时,应重点考虑自身的需求。如果所有者需要内部审计为所有者服务,用以监督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那么内部审计机构自然应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之下为所有者服务;如果所有者和管理者都认为内部审计为管理者服务更重要、更有利于增加组织价值,那么就应将内部审计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总之,虽然审计起源于委托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审计只能为所有者服务。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和地位与其承担的职责相匹配,是建立良好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的最重要的原则,审计机构配置的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影响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事实上,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个组织委托关系的构成状况,就会发现管理者领导模式将是促进组织价值快速增加的最佳选择。任何一个组织的委托关系一般都由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债权人与管理者之间也有委托关系,但由于债权人对组织内部审计模式的选择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文中未予讨论。)、管理者上层与管理者下层的委托关系以及管理者与一般员工的委托关系等几部分组成。在这几部分当中,管理者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以前我们过于强调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忽视了两者之间也有共同利益。所有者的最大利益是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但他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愿望能否实现还取决于管理者管理组织的状况。管理者在本质上也希望实现组织价值最大化,因为管理者自身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组织的价值来体现的。所有者需要监督管理者是否恰当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是一方面,但相比之下,所有者也会认为如何帮助管理者管好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更为重要。在外部审计足以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状况的条件下,将内部审计机构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用于帮助管理者更好地管理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

三、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异同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执的问题。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两种论点:一种论点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是并存的,不存在谁包括谁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本身就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笔者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需要,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篇5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异同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指企业内部审计,并将其与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称为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3种不同审计类型。事实上,内部审计并非企业专利,它起源于古代官厅,目前也在非营利机构大有发展。正确理解内部审计,应将其看作是与外部审计相对的综合性概念。它泛指设立在组织内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包括企业内部审计和非企业组织内部审计。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根据审计主体划分的审计类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根据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划分的审计类型,它们的划分标准不同,外延难免相互交叉,因此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是一组相对概念,它们常常共存并相互转化。以集团公司为例,集团公司是一个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并存的典型。我们习惯将隶属于集团公司的审计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称之为是内部审计,但从被审计单位角度看这些审计活动又都来源于单位外部,也可以将其称之为外部审计。同一个审计部门开展的审计活动有时可能是内部审计,有时可能是外部审计;同一项审计活动也可能站在这个角度看是内部审计,换一个角度看就变成外部审计了。那么究竟什么是内部审计?

有人认为内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外部审计无法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需求;也有人认为外部审计产生的动因在于内部审计作为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手段独立性不够。这个问题说到底其实是关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者谁先产生的问题。之所以提出这两种观点,目的在于:无论这两种观点哪种是正确的,它都说明一个重要事实,即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有所长,它们都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二者互为补充,不能相互替代。事实上,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最初的划分就是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为标准的。如果审计机构设置在组织内部,与组织之间存在隶属关系,那么该机构开展的审计活动就是内部审计;反之,则为外部审计。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组织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外包现象的出现打破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传统差别,这些都使得原有的划分标准不足以再将二者区分开来。这同时也说明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虽然是划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我们不能仅以审计机构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为标准来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进行简单地划分。它们之间还存在着其他更为深刻的差别。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本质上都是确保委托关系恰当履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所不同的是,外部审计侧重于从组织外部审查整个组织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结果,目的是验证整个组织的受托经济责任是否已得到恰当履行,并就验证结果发表审计意见。外部审计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鉴证,它的落脚点是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表现为一种鉴证型审计。其优点在于独立性和整体性更强,审计意见更权威;缺点在于成本较高,及时性不足;内部审计侧重于审查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审计对象不是组织整体,而是组织内部的某一个部门、某一种制度或某一项具体的经济业务或活动(如采购业务、投资活动等),目的在于查找组织内部各部门履行受托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更加恰当地履行,增加组织价值,主要职能为确认和咨询,落脚点是审计建议,体现为一种管理型和建设型审计。其优点在于更详细、更及时、更具有建设性,缺点在于整体性和全面性不足。

二、内部审计组织模式选择

目前国内外现存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主要有董事会领导模式、监事会领导模式、总经理领导模式和财务总监或财会部门领导模式。有学者认为,内部审计服务的权力阶层越高,独立性越高,越能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笔者不同意此观点。除了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门领导模式难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应予淘汰之外,其他模式各有所长。组织在选择内部审计模式时,应重点考虑自身的需求。如果所有者需要内部审计为所有者服务,用以监督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那么内部审计机构自然应置于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之下为所有者服务;如果所有者和管理者都认为内部审计为管理者服务更重要、更有利于增加组织价值,那么就应将内部审计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总之,虽然审计起源于委托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审计只能为所有者服务。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和地位与其承担的职责相匹配,是建立良好的内部审计组织模式的最重要的原则,审计机构配置的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影响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事实上,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个组织委托关系的构成状况,就会发现管理者领导模式将是促进组织价值快速增加的最佳选择。任何一个组织的委托关系一般都由所有者与管理者的委托关系(债权人与管理者之间也有委托关系,但由于债权人对组织内部审计模式的选择并不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文中未予讨论。)、管理者上层与管理者下层的委托关系以及管理者与一般员工的委托关系等几部分组成。在这几部分当中,管理者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以前我们过于强调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忽视了两者之间也有共同利益。所有者的最大利益是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但他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愿望能否实现还取决于管理者管理组织的状况。管理者在本质上也希望实现组织价值最大化,因为管理者自身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组织的价值来体现的。所有者需要监督管理者是否恰当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是一方面,但相比之下,所有者也会认为如何帮助管理者管好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更为重要。在外部审计足以满足所有者监督管理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状况的条件下,将内部审计机构置于管理者领导之下用于帮助管理者更好地管理组织、增加组织价值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

三、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异同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问题一直是理论界争执的问题。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两种论点:一种论点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是并存的,不存在谁包括谁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本身就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笔者认为,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需要,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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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使得各行各业竞争加剧,这样的现状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但内部审计在我国企业中推行的时间并不长,因而尚有各种问题未得到解决,文章从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出发,对如何加强内部审计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为企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 :企业;内部审计;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10-0116-02

收稿日期:2015-03-12

作者简介:李志达(1978-),男,汉族,黑龙江兰西人,高级审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过去那种粗狂式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未来的发展,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空间,企业不得不积极寻求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竞争力的方法。内部审计是现在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有目共睹,但我国自1983年才恢复审计制度,审计在企业中运用的时间不长,因而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尚不够完善,或多或少存在着缺陷,还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但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内部审计根深蒂固的偏见,加之内部审计往往独立性不足,使得内部审计效果大打折扣。

区别于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的关注领域多在内部经营活动,除关注财务报表外,内部审计更要关注经营的合法合规、目标是否实现等问题,以加强公司对经营风险的识别和应对,提高经营效率、效果,协助企业实现经营目标,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也是企业加强对自身经营情况的了解、控制经营活动的手段,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不小的作用,如果企业能够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其职能,将会对控制经济活动、提高经济效益大有裨益,虽然加强内部审计建设要面临诸多困难,但是积极应对这些难题,才会企业参与未来的角逐奠定基础。

二、企业内部审计的现状

(一)对内部审计认识不足,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

改革开放30多年催生了大批的企业崛起,诸多企业在那个激进的年代依靠快速扩张获得了不小的财富,这种成功方式也导致了不少企业在骨子里重视业务而轻视管理,认为积极扩展业务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中之重,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管理水平的提高、内部审计的建设则是在企业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时才需进行考虑的问题,很多企业对内部审计的作用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因而纵观现在的中国企业,少有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大多是一些规模庞大的集团企业才有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其次,不少企业还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混淆,没有认识到二者在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领域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错误地认为二者都是进行审计而已,既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又何必再耗时耗力进行内部审计;最后,由于对审计缺乏正确的认识,很多企业员工并不认为审计是协助公司进行管理的手段,而是将其视为“查账的”或者来查找自己工作中的错误,因而怀有一些抵触情绪,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开展,任何一项制度,如果员工不理解,不支持,当然也不可能得到良好的执行。

(二)内部审计职责不清,缺乏独立性

要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就需要设置相关的职位、机构,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内容,赋予内部审计人员足够的权利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在企业中的推行,然而在现在的很多企业中,这几点却存在不足。一是,很多企业并未明确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关审计人员的职责是什么,企业员工对内部审计只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含糊不清的职责划分无疑会影响内部审计的进行,还有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仅仅停留在财务审计层面,因而不会专门设置审计机构,而是简单地指定或招聘几个员工担任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在很多企业中,内部审计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隶属于财务部门的情况并不罕见,这些情况无疑降低了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为管理层利用行政权力影响内部审计留下了空间;三是,内部审计没有足够的权利来保证审计工作的进行,鉴于审计工作的开展需要各部门的配合,这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企业赋予审计部门一定的权利,但在很多企业中却得不到保证。

(三)内部审计人员欠缺足够的专业素质

由于内部审计涉及企业的多项经济活动,因而需要审计人员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质量,然而在不少企业中,并不重视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少内部审计人员都是由财务人员担任,或者由企业其他部门的人员兼任,并未接受过正规的审计培训,加之一些企业对内部审计的要求停留在财务审计层面,因而也不重视引进专业人才,对于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也不会加以培训,导致很多时候,内部审计更像是一个形式化的流程,无法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另一方面,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涉及的领域多侧重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因而需要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这便对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有了一定的要求,如果只具备财务方面的知识,或者只是业务层面的专业知识,也不能顺利地开展审计工作,现在的企业中无疑缺乏这样复合型的人才,导致企业内部审计力量薄弱,而人员素质又是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建设的保证,缺乏这一点,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效果差强人意也就不奇怪了。

(四)审计程序设计、执行不够规范

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得足够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审计程序执行到位,才能更好地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但受限于种种因素,加上审计人员不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很多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审计程序的执行并不规范。首先,由于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的规章制度,目前更多的审计要求都是针对外部审计来说,设计内部审计程序时更多的是借鉴外部审计程序,但是二者毕竟存在各种区别,且在一些企业,内部审计程序大多停留在监督层面,或者与外部审计一样关注财务报表,与内部审计协助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其次,由于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足,诸多审计程序的执行并不规范,有的部门不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证据的获取带来了阻碍,有的企业管理层不够重视审计工作,从上至下对待审计工作都较为随意,不仅设计的审计程序简单,而且也不会制定审计计划,审计底稿的留存也不甚规范;此外,由于信息化技术的推进,对审计手段也有了新的要求,而当下很多内部审计却无法跟上企业信息化的步伐,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效果。

三、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建设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观念,重视内部审计

首先,企业管理层要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作用,或许在过去的大背景下,业务扩展能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在未来的竞争中,良好的管理水平才是提升竞争力的有效手段,管理层要正视内部审计对于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将内部审计提升到企业战略高度;其次,企业要注意区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区别,同时也要利用外部审计的工作成果,与内部审计相结合,内部审计是对企业的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评价,以判断是否遵循了相关制度,是否有效利用了企业资源,是否实现了组织目标,因而不能将内部审计等同与财务审计,同时,内审人员也要注意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对于外部独立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从内部审计层面进行思考;最后,企业要向员工强调内部审计的意义,明确内部审计是为协助员工发现工作漏洞,而后得以进一步改进,并非对其工作进行“挑错”,要求企业员工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二)赋予内部审计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利

首先,企业可以考虑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明确机构中各职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避免隶属于财务部门或者对某一管理层负责,以提高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一般说来,审计机构的层次越高,独立性越有保障,在不少成熟企业中,审计机构都是下属董事会的,不受其他行政权力的干扰,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审计机构也可以直接对最高权力者负责;然后,考虑了内部审计机构形式上的独立之后,还要考虑实质上的独立,审计工作要由审计人员专职负责,不得指定其他部门的人进行兼任,如果审计人员的身份复杂了,其独立性也会受到影响,管理人员就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影响审计人员的工作;最后,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可以考虑赋予内部审计一定的职权,要求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部门配合审计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如果员工不配合审计工作,不提供审计需要的资料,审计机构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甚至一些惩罚,以保证内部审计的顺利进行。

(三)注重培养专业人才

加强内部审计建设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支持,因而企业必须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由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来担任,首先,企业要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招聘合格的人才,不仅要掌握审计、财务知识,也需要对企业所处的行业以及管理有一定的了解,这样复合型的人才才能胜任内部审计工作,有时这样的人才不易找到,企业也可以考虑自内部选拔一些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这样的方法相较于直接招聘来说,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更贴合企业自身的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直接招聘还是内部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内部审计要服务于企业管理,所以每次审计目标可能会有不同,因而企业要注意根据需要加强对人才的后续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各方面的专业水平,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为此,企业可以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学习经济、管理、财务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定期进行考核,将考核的结果与审计人员的绩效挂钩,此外,企业也可以聘请专业人士对审计人员进行课程培训。

(四)规范内部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

无论进行何种目标的内部审计,都需要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最为保证,因而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建设,需要注意规范内部审计程序的设计和执行。一方面,审计部门可以参考现有的审计指南,结合审计目标,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当然,审计程序的完善也不是一步到位的,因而每次内部审计结束后,企业可以考虑对审计程序积极进行总结、反思,以不断提高审计程序的质量;另一方面,对于设计好的审计程序,内部审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不能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也不能对一些繁琐的审计程序采取随意执行的态度,审计机构的负责人也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复核;此外,信息化技术已在企业中得到广泛运用,进行内部审计时要考虑信息技术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因地制宜地制定审计程序。

四、结语

随着各行各业竞争的加剧,企业想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在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经营目标实现上的作用已得到公认,虽然当下很多企业尚未构建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但是为了适应未来的发展,企业必须对内部审计予以足够的重视,从观念、人才、技术等各个方面加强内部审计建设,唯有此,企业才能从容面对未来激烈的竞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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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职能定位。我国常见的审计有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三者在市场经济下,各司其职,形成一套比较系统的监督体系。我国相关的法律对三者审计秩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也为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审计中的监督职能提供了法律依据。发展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首先要做的是清楚三种审计工作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对于内部审计和另两者的关系,一直存在着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外部审计具有强有效的控制力,国有企业往往重视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在国有企业中只是一种摆设;另一种观点认为三种审计方式在国有企业中都发挥着作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三者相辅相成,互相补充。这样一来,很多人对三种审计工作的界定就模糊不清,甚至认为内部审计是以政府审计为基础的一种审计。而且,国家拥有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的管理、经营等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受到政府影响,内部审计逐渐成为国家监督的一种手段。总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对象、工作性质均不同,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内部审计有它自己的特点和功能,以效益、管理审计为主要内容,最终落脚点是效益和管理。当然,内部审计要向外部审计学习,接受指导,并且内外审计之间互相合作,有利于企业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由于外部审计具有滞后性、间歇性、分散性等缺陷,使其很难有效的促进企业发展。内部审计则避免了外部审计的弊端,在企业治理不断优化的过程中,显示出独有的特征。

(三)组织职能定位。最近几年,伴随着企业创新和业务流程的改进,内部审计外部化在全球范围时兴起,内部审计貌似成了一个多余的部门。其实,要辩证的对待这个问题。现代企业理念注重资源的利用,促使企业集中尽可能的集中人力物力提升自己的企业竞争力。然而现代内部审计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本,内部审计的落后习惯和工作人员的知识匮乏渐渐显现,无法适应新的审计工作要求,所以内部审计只能向外部寻求帮助。相反,外部审计成本低,约束力小,审计外部化也就深受企业的欢迎。企业自身的内部审计会因为各种因素产生低效率,其监督控制职能也在内部自我解决的过程中逐渐淡化。内部审计寻求外援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模式的一种外在表现,归根结底是企业的外延化,也是企业软化形式的体现。实际上,内部审计外部化的优点和缺点都与其特点有关。如果对企业实施外部化缺乏清晰的认识,企业就会得不偿失,徒增烦恼。所以,国有企业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要进行综合论证,认清内部审计的范畴和外部化的目的,权衡两者的利弊得失,进而决定审计是否需要外部化。其实,外部化并不是全部的外化,而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在以内部审计为核心的前提下,适当决定外部化应负责的内容。近年来,内部审计已经发生改变,不再是企业成本的一个负担,其职能在延伸,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

二、内部审计的职业化

内部审计已经打破传统的范围,其职能扩展到了整个企业的管理、运营、决策等领域,不断呈现出自主性强、行为规范、作用显著的态势。国际上也对内部审计的性质、内容、运行模式等赋予更高层次的含义。在我国,每个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都有着共同的目标,但每个企业内部审计资源又有所不同,国家可以建立培训机构,对国有企业内部的审计师进行培训,并组织人才交流,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平台,在帮助国企之间互相学习的同时,促进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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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大审计的概念界定及优势

国家审计也称为政府审计,国家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行为,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国家的产生、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进行的审计。国家审计的优势是合规性审计和效益审计。合规性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审计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循了特定的程序、规则或条例。合规性审计主要从筹资渠道、投资方向、资金使用状况和预算的执行与决算情况四个方面考虑。在国家审计体系中,效益审计有较好的标准,能够充分发挥宏观监督和服务的作用。

和国家审计相比,我国社会审计起步较晚。社会审计又叫CPA审计、民间审计。根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民间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社会审计的优势体现在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两个方面。报表审计可以从社会审计的定义中体现出来,报表审计一直是社会审计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部分,内部控制审计是实施社会审计的基础。

相对于被审计单位而言,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均是外部审计,独立性较强,内部审计为组织内部服务,独立性较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1年在其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作了如下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进行评价和改善,从而帮助组织实现它的目标。”内部审计的优势体现在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方面。IIA于1975年在佛罗里达的第19号研究报告中提出,管理审计是内部审计师对各层次管理活动进行面向未来、独立的和系统的评价,其目的是通过审计促进各种管理职能、项目目标、社会目标及员工发展的实现来增强组织的获利能力,并增强其组织目标的实现。管理审计的主体是内部审计师,管理审计成为内部审计的优势。内部审计的效益审计立足于微观角度,与国家审计中的效益审计相区别。

二、三大审计之间的协作

Lawrence B.Sawyer在《索耶内部审计》中提到: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通过紧密合作,确定更具成本效益的审计方法,以减少双方在审计范围上的重复,从而实现审计的经济性。协作使审计结果的效率和效果达到最大化,尤其是在确保合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方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中指出:所谓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就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和合作。三大主体协作有助于避免重复审计和审计空白,节约审计资源。

(一)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作。2002年7月14日,浙江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提出了全省审计机关可以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从而为审计机关和社会中介机构协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依据。2003年5月,绍兴市审计局在全国率先引入招投标机制,对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业务采取年度资质招投标,取得了满意效果。嵊州等市县根据本地中介机构较少的实际情况,打破地域界限,开放本地市场,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标聘请中介机构。

2005年浙江省审计厅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14个项目概算投资总额67.30亿元,实际完成投资总额55.81亿元。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56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41亿元,核减投资4.87亿元,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案件和事项4起。据统计,仅2006年一年,浙江共核减工程造价33.89亿元,其中通过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22.25亿元,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

浙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得到推广。2006年6月28日,审计署《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二条指出:审计署遇有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受到限制等情形时,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聘请或者直接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政府审计完全可以利用社会审计的审计信息,它所要做的只是协调工作。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用社会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审计,解决了重复审计以及政府审计人手不够的问题。

(二)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协作。张宇宁、彭志平认为,内部审计外部化首先是由安达信、安永、毕马威等全球知名的咨询机构提出的。将一些高度专业化的内部审计工作委托给社会审计,将极大地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而且,公司管理者聘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担任内部审计工作,这样就传递一定的信号,可以让公司的所有者相信,公司管理者将自己置于专业机构监督之下。在美国,一些大型的保险或共同基金组织,已经将内部审计工作委托给专业人员。

Kusel等的调查报告显示,21%的美国公司和31%的加拿大公司都至少外包了部分内部审计职能。但是,内部审计外包和企业进行CPA审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不同,否则双重审计就变成了单一的外部审计。世界通信公司的内部审计业务范围是经营绩效审计,从事业绩评估和预算控制,财务审计外包给安达信;而进行外部审计的也是安达信,这样内部审计部被剥夺了财务审计的权力,财务审计就成了单一审计,给财务造假行为提供了空间。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第三章规定: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用以实现各自目标的某些手段通常是相似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方面是否有助于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其责任不因为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而减轻。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社会审计在工作中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内部审计也可以利用外部审计资源,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作。2006年1月12日,李金华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国家审计机关要指导内部审计,要学习内部审计经验,要推广内部审计经验,要充分运用和利用内部审计经验。”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关系体现在: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在工作中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国家审计依法可对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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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外包是指农村信用社将其内部审计职能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机构,其实质是信用社众多外包业务的一种。近些年,部分信用社先后把库款押运、库房守卫等一些传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委托给保安公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内审部门提供了借鉴的依据。

一、内部审计外包的可行性

从理论上说,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除了审计目标、审计标准、经费或收入来源、取证权限不同,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之外,其余方面具有一致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专门就注册会计师如何利用内部审计师的工作作出了明确规范,这也是内部审计外包的理论基础。从实践角度来看,随着改革的深化,监管部门及规范化管理都对信用社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压力,造成信用社付出了巨大的审计成本。以河南洛阳为例,2009年,内部审计方面,省联社和洛阳市办安排的内部专项审计项目即达10余项;外部审计方面,13家联社全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度审计,还有2家联社出具验资报告。其中,大部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其运用的审计程序也大同小异,仅在贷款劣变率等个别指标上有所区别。那么,能否将二者结合起来,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成为信用社高级管理层及其内部审计部门的一个设想。在此背景下,外包审计就应运而生了。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优势

相比较信用社单独开展内部审计,委托外部审计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一)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号称审计的“灵魂”,其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然而,目前我省信用社还没有像其他商业银行那样设立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被审计信用社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公允地评价被审计信用社的经营业绩。但如果将内部审计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不论从实质上或是形式上都将大大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二)有利于吸收外部先进的管理经验。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资源普遍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缺少全省适用的审计准则和专业实务标准;二是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胜任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三是审计理论滞后。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经验丰富,能够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及切合实际的《管理建议书》,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吸收先进的外部管理经验。

(三) 有利于减少重复劳动,有效降低内部审计成本。如前所述,农村信用社目前开展的内部审计项目和外部审计项目有许多重叠部分,造成大量的重复劳动和费用。将内部审计委托给外部审计,至少可以节约以下方面的成本:一是人力资源招募、培训成本,全省农村信用社的内部审计机构从省联社到市办,再到县联社,估计全省内部审计人员超过1000人;二是开发软件成本。我省曾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开发了一套内部审计软件系统。但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该软件系统也面临升级换代的问题。而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拥有成熟的审计软件,可以将高额成本分摊给大量客户。

(四)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和质量。由于目前信用社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数量、审计手段、技术、方法所限,普遍存在审计效率不高、质量不佳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决策层决策的时效性。

(五)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由于受人员知识结构、时间进度等因素限制,信用社一些审计项目不得不大量采取替代性程序进行迂回操作。比如在对计算机业务进行审计时,大部分采用了“绕过计算机”的审计方法,这就使得一些风险长期得到掩盖,不能及时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

三、内部审计外包的局限性

当然,内部审计外包也并非完美无缺,其主要局限性在于:第一,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在审计目的、审计依据等方面并非完全一致。由于当前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出现“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所控制”等现象,内部审计外包后往往由党委班子几个人说了算。再加上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市场还处在发育过程中,个别地方出现恶性竞争,一些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承揽业务,不顾职业操守出卖签字权,独立性大打折扣,委托审计往往失去其初衷。第二,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外包也舍弃了自身优势,受托事务所不熟悉具体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对信用社缺乏忠诚度,不能提供“保姆式服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最终还要由信用社进行处理,如果处理不当,将使中下层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第三,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多项法律法规中都对信用社内部审计做了强制性规定,如果信用社将内部审计全部委托出去,也面临这方面制约。

四、控制和监督

综合上述,内部审计外包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农村信用社带来上述诸多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风险,在实际操作时,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一)评估风险。应当全面了解委托审计的风险,并确保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能充分到位。

(二)审慎选择受托会计事务所。信用社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受托方资质审核和遴选制度,确保引入合格的受托方。一方面要充分了解该受托方,有可能的话,最好到受托会计事务所实地查看一下,也可要求他们提供员工的简历。另一方面要向潜在受托方坦诚提出自己的所有要求。在选择受托会计事务所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受托会计事务所服务能力、资格认证和信誉、市场地位及市场成熟度、受托会计事务所专业知识和技能、价格、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信用社是否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等。一般来说,价格是主要谈判因素,但也不应一味进行纠缠,现在规范的事务所都逐渐形成了一个服务标准——SLA服务水平协议。农村信用社应与他们密切合作,帮助他们建立成本模型,制作定价意向书,通过反复磋商,如果受托方认为有利可图,就会在谈判中做出让步。

(三)选择合适的外包形式 。委托审计一般采用以下四种形式:一是全面外包。农村信用社自身不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委托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二是部分业务外包。农村信用社仍然保留内部审计部门,仅将一些重大的、审计范围宽泛、涉及高层次知识结构以及较高职业判断技能的审计工作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三是审计管理咨询。四是内外合作内审。现阶段,可以参照其他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策。

(四)外包合同协议管理。合同订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应该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准则应用指引——合同协议》。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审计范围、服务标准、保密条款、控制措施、报告制度、争议解决机制等;最好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核,不要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以免出现纠纷时扯皮。

(五)建立应急机制。要随时对风险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要求受托事务所进行改良和升级;同时,应当建立应急计划,并保持至少一个备选会计事务所。还应当选择经验丰富的审计师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保持一支少量精干的内部审计队伍,如果新会计事务所开展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内部审计至少可以应对一些紧急的审计任务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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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审计的职能和国有企业审计内容的定位

企业审计职能主要包括监督、控制、评价、服务,企业审计内容围绕审计的这几种职能展开:

监督:审计的产生源于企业管理者无法亲自对执行层的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审计借助于其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情况、企业经营环境等因素都熟悉实施监督职能。审计监督职能的履行一是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威慑作用;二是通过对企业各个层面的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弥补管理上的漏洞,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控制:审计是对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效果进行检查与监督,这本身就是内部控制职能的手段的应用。审计通过控制职能将收集到相关信息反馈给管理层,为及时纠正、完善内部控制执行的偏差提供依据。

评价:审计通过事前、事中审计,为管理层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了解和评价提供真实、公正的监督检查信息,从而找出管理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断得以改进。评价职能主要在对重要岗位、关键业务环节履行内部控制的情况,以及对管理层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目标责任的执行等方面发挥作用。

服务:审计综合性强、熟知企业管理环节、评价客观真实,通过对企业的内控制度、经营决策等方面进行分析,对企业管理中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提供较为全面且中肯的审计建议及改进措施,共管理层决策。

审计的各个主要职能都在发挥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包含,任何审计项目缺失了其中一个职能,要实现审计目标都变得十分困难。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与一般企业有较大的不同,他们多数是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相联系的,因此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依照常理进行推断。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要检查企业的各项工作流程是否规范,经营机制的转换等等,通过这些审计,获得一些详细的数据和资料,对总体的运营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第二,国有资产的投入是审计的重点,无论是成本、盈利还是支出、亏损,所有与国有资产投入的相关环节,都要得到彻头彻尾的审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工作当中,获得一个理想的结果;第三,针对生产经营中的关键环节进行审计,核查各个环节的成本投入是否符合实际需求,是否挤占成本费用等等。通过以上三点的审查,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审计水平,并且充分确保监督到位。

二、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发展展望

(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建设日趋规范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审计工作标准,明确审计质量与企业内部审计的生存和长远发展息息相关。我国内部审计协会出台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等准则,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利,为审计人员工作独立性的提高奠定了法制基础。

(二)风险审计逐渐成为主流

随着国有企业的逐步发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越来越受到重视,内部审计也逐步有事后控制向事前、事中预防转变,才能不断满足对企业经营管理环节全过程的监督与评价职能,通过采用风险评估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按照风险度的高低适时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以风险评估为基础进行审计,促使其要不断关注企业内控制度中风险的变化,从而根据风险评估的思路出具审计报告,有效地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控制与风险评估相衔接

(三)审计信息化的运用成为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日益发展,计算机对信息处理的稳定性、及时性的优势日渐明显,审计手段已经由传统的手工查账审计逐渐向计算机审计过渡己经成为一种可能。审计手段信息化,使审计人员能够通过审计系统随时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使得实时审计、过程审计将不断取代事中审计、事后审计,在线审计取代就地审计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内部审计外部化成为审计发展的新动向

目前,内部审计人员不足与企业规模日渐壮大的矛盾越来越明显,迫使部分企业开始尝试将内部审计向外部化方向发展。内部审计外部化石内部审计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只能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中介结构来完成。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有效结合,一是利用外部审计机构服务于不同企业积累的经验提高本企业的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二是从独立于企业经营者的立场,客观地评价企业经营行为,是审计结果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三、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转型

正如上文所述,国有企业审计既具有一般企业审计的基本职能,同时又由于国有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殊性,要在审计内容上有所侧重。立足现在展望未来,国有企业审计正在朝着信息化、外部化的方向发展,我们必须做好新时期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转型,所谓审计转型,其实质就是审计思维、审计手段、人员素质等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升,其核心的内容就是推进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内部审计转型的根本目标是要实现上述五个方面的转变,即在审计理念上,对内部审计本质的认识由检查系统向控制机制的认识转变,由注重结果、重在治标向注重过程、重在治本转变;在审计的职能上,由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在审计的目标上,从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转变;在审计内容上,由财务控制向业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转变;在审计的方式上,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转变;在审计的手段上,由手工操作为主向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为主转变。应该说,这一目标的提出,既符合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体现了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篇11

 

“需要产生了内部审计,并使之成为现代企业中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任何大企业都不能回避它。如果它们现在还没有设置内部审计,迟早都会设立。而且,如果按目前的状况继续发展下去,它们将不得不很快建立起来。”这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两位创始人在60多年前对内部审计的评判。企业规模扩大了,出现了资财所有者和资财管理者之间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也产生了高级管理者与各层级管理者执行力的受托责任关系,这些都需要能承担评价责任关系和组织效率的内部审计师。所以内部审计的产生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 

 

一、现代企业为何需要内部审计 

 

现代企业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那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何需要内部审计?我认为有以下原因:第一,最直接的需要是多数股东,特别是那些未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中小股东。在我国,现代企业中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严重。公司治理结构失衡,表现在董事会成员多数由大股东和发起人构成,总经理也是由他们选举产生,监事会形同虚设,监督不到位。因此公司的决策基本上是为少数大股东谋利益,有的还出现企业资金被大股东掏空或转移的现象冲小股东缺乏可靠的信息米源,充其量只是大股东和高管的取款机。为此设立内部审计能满足多数股东的信息需求,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第二,外部审计作用滞后。我们都知道,一年一度的外部审计,仅仅是评价公司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受事后审计和查账时间的限制,无法对企业经营的情况和内部控制进行深入的了解,更不可能对企业管理水平提出建议和发挥监督职能,因此,外部审计对企业增加价值的贡献很有限。而且,外部审计受董事会之托,收人钱财,可能对会计报表发表不正当的评价,或未对报表中隐瞒的重要性经济事项发表说明,使得报表的使用者未获取可靠信息,产生误判造成损失。许多审计失败的案例,正说明了外部审计的不足。第三,董事会成员认为有必要对高管的执行力进行评价,并监督和防止各管理层舞弊行为的发生。如,一家民营房地产公司的会计主管(注:还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从1998年至2002年5年内帮助业主进行查帐、对帐,1998年查出了一个办事处经理侵占公司财产300多万元;1999年查出办事处会计侵吞贷款30余万元;2000年查处一部门经理虚报广告制作费用250万元;2001年及时发现并报告了一个办事处经理贪占公司财产20万元;2002年查出一个办事处经理私刻公章与外单位签订联营协议,侵占贷款50万元的事实。可见。设立内部审计,充当董事会的耳目,对管理层能起约束作用。第四,高管需要内部审计是从管理职能出发,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第五,企业财务部门也希望能有独立的审计,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财会部门往往忙于处理经济事项,进行事后经济核算,没有足够人力、精力和权力去评价其他部门的管理效益,有了独立的内部审计后,能发挥广泛的监督作用,开展供、产、销,资金筹集,资本投资及人力资源等备方面专项审计活动,使事前、事中审计变成现实。 

所以,现代企业离不开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更需要内部审计。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能增加组织价值 

公司治理的宗旨在于:谋求更大的持续性和市场竞争优势。内部审计正是通过特有的验证和咨询功能融入组织增加管理价值的管理链中,与公司治理的目标趋于一致,构成了公司治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认为增加价值表现在:审计工作可提供挽回资金损失的机会,给组织增加价值。如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五冶一公司审计监察员李豫鄂认真负责地进行工程项目内部结算审核,将签证不实、计算错误以及高估冒算等结算水份,一一审减出局,为公司挽回了直接经济损失。审减并收回结算值300余万元。同时,在工程施工中,采纳了她的成本控制管理建议后,均不同程度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或扭转了亏损局面。 

事实上,组织增加价值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资财的所有者认为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有专业的内部审计师能制约内部各职能部门,减少舞弊行为的发生,保证业务执行者提供数据的可靠,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增值;经营管理者对内部审计能增进其经营效率的提高而感兴趣;外部审计人员则将内部审计视为一种特别的内部控制,如果这种控制运行有效,则可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资料和评价结果,而减少工作量;供应商则希望运用内部审计的评价来判断是否继续交易,货款能否及时收回;员工也希望内部审计能督促人力资源部门承诺和实现他们发展的要求,落实提供技能培训的机会,实现员工的可持续发展,以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内部审计弥补了公司治理中监事会监督的不足 

公司治理中最基本的是要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三权制衡,但很多审计失败的案例告诉我们,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很有限。在我国,监事会监督与内部审计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1、二者的出发点不同,监事会主要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而内部审计应向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负责。既要为外部的报表使用者验证报表的可信性,也要为管理层需要的信息进行验证,还能为消费者能否增加消费价值服务以及供货客户的需要。 

2、二者的人员构成不同。按照我国公司法要求+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所组成,因此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显然不足。现实中,职工代表受制于董事会和治理层,根本起不到独立监督作用,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也太多是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时常发生,监督不到位。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监事会成员构成中,工会主席、行政人员、经检人员、离职的董事长、总经理占绝大多数,专业人员甚少,相比而言,内部审计师在专业胜任方面,地位独立性方面表现就更超脱,更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 

3、监事会机构形成松散,监视工作难以到位,而内部审计是公司内独立设置的部门或专职人员,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审计是他们的专职,可以将审计工作向纵深方面拓展。审计委员会要保证内部审计向其反映的事项都能得到重视,并向董事会报告。我认为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受公司董事长的直接领导。地位比较超脱,能够确保审计结果受到足够的重视,进而挺高内部审计的效率。 

 

(三)内部审计促使公司治理中的内部控制有效运转 

一般的讲,保证公司治理有效的重要因素是内部控制。过去对内控制度评审,是社会审计用来确定审计重点,确定是否采用抽查法。以及样本规模大小的方法和程序,目的是减少审计风险,节约审计成本。

而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是通过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来实现公司治理的效果。与组织的其他部门相比,内部审计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综合性,它更能从组织的全局角度。更全面地识别和评估风险,提出防范风险的有效建议。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的内容包括:(1)控制环境。如、公司管理层的管理理念和经营风格;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及所属委员会发挥的作用;权、责、利的分配;人力资源政策及执行等。(2)风险识别与评估。即能否预见组织面临的风险及风险产生可能造成的损失。(3)风险控制活动。包含生产经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资金管理控制、财务会计控制及电子信息系统的风险管理和评估。假如信息系统安全性出问题,不慎泄露商业秘密或发生道德问题,那有可能失去一份可观的定货合同,甚至会影响到企业进一步发展。(4)消息沟通与反馈。评价企业管理层对风险的态度和应变能力。(5)监督与评价。即评价自身在监督、咨询活动中的准确性、有效性和控制效率。通过内控制度评审,能够对被审计单位更深入的了解,促使公司治理中的内部控制有效运转 

 

(四)内部审计帮助管理层进行风险导向的审计 

在今天,管理层已经注意到经营活动各方面的整体关系,将经营过程的导向管理与企业的价值增值结合在一起。风险导向管理的经营思想之一就是要提高内部和外部顾客的满意度,最终将顾客的愿望实现转化为企业与供应商、生产设计、生产过程的各种管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