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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多头监管下能否放开交易所上市亦不明朗,规则细则尚未出台。此前不久,银监会与证监会共同研究,推动券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一旦政策放行,银行的信贷资产可以作为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的基础资产向券商转让,而券商设计的专项信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初期可能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目前资产证券化已形成三种模式,包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债券和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三类,存量仅463.5亿元,但这三个市场之间不能互通。
显然,这种市场情况不利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扩大。不仅如此,现行的规则对于券商、信托等非银机构接手信贷资产有不少限制,以及这些潜在的交易对手对风险把握及承受能力存在不足,这些问题若不能很好地解决,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扩大将面临诸多障碍。 借助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可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并分散经营风险。 时机成熟
所谓“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流动性不丰、但有未来现金流的银行信贷资产,经过重组形成资金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予以出售。借此,银行可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并分散经营风险。
因可在不增加基础货币的基础上,改善金融系统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被视为盘活存量资金,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重要手段。
腾挪信贷额度、转移不良资产的内在需求,驱动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银行系统多经由银信通道、银证通道出表,即影子银行,但风险仍滞留在银行内部,并未实现真正隔离,反而欲盖弥彰。经济下行预期下,债务风险累积,银行亟须管理其资产负债表,对存量金融的再定价、释放沉淀的流动性显得尤为重要。
监管层正逐步限制通道业务、驱赶非标资产回表,资产证券化发展正临最好时机。某券商资管高管对《财经》记者表示,此前监管机构不停地堵,金融机构不停地绕,通道业务简单地规避监管规则。相较之下,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条通途。
某国有大行投资部人士对《财经》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利于银行调整资产结构,如银行在某些行业贷款集中度过高,可能优先选择进行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始于2005年,并集中于银行间市场范围内。2005年至2008年底,共有11家金融机构成功发行17单,共计667.85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金融危机爆发后,监管层暂停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于2012年5月重启,目前已进行了两轮试点。
已发行的79只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达896亿元,占同期人民币贷款余额不到0.2%,远低于美国60%的水平。例如国开行在2012年9月发行的“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规模高达101.66亿元,涉及43名借款人向国开行借用的49笔贷款。
国内还进行了企业资产的证券化试点,即以券商为主导、交易所为平台开展,各家券商以小贷公司信贷资产、公共设施收费权、政府基建项目等为基础资产的各类项目,如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发行,隧道股份(600820.SH)将大连路隧道专营权收入进行的资产证券化。
即便如此,资产证券化的规模与其对应的基础资产相比仍微不足道。截至7月末,各类贷款余额68.78万亿元,加上应收账款、未承兑汇票、融资租赁资产等理论上可供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估摸约为100万亿元左右。
经华泰证券测算,未来3年-5年内包括信贷资产、融资租赁资产在内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的资产证券化市场空间在3万亿元以上。
新一轮不超过3000亿元的试点规模中,国开行获得1000亿元额度,其中至少500亿元用于铁路贷款等基础资产;五大国有银行有望合计分得1000亿元额度;剩余1000亿元额度分配给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华宝证券分析师胡立刚预计,新一轮基础资产将以优质的公司贷款、基础设施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为主。 多头监管
信贷资产证券化一直以商业银行间互相转手为主,风险仍积累在银行体系。
监管机构间一直在寻求合作,希望引入券商,来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大发展。虽然计划已久,但迟迟未有具体政策出台,监管机构的评估和斟酌一直没有停止。
3月15日,证监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由试点业务转为常规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由央行和银监会监管,券商参与该项业务并未实际开闸。
银监会系统下的商业银行和证监会系统下的券商、交易所平台,目前也仍然没有将要打通的迹象。
某大型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对《财经》记者表示,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发展不快,关键在于养老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仍在银行间市场打转。
由于监管机构有意将信贷资产风险导出银行体系,因此通过券商的专项计划实现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可转移和化解影子银行风险。银行信贷资产的体量巨大,若能与券商对接,对券商业务也是利好。
监管难度同时加大,对银监会和证监会皆是挑战。真正大规模操作后,银行是否会惜售优质资产、而将风险较大的资产流出,券商的风控能力能否处理,都是值得监管层审慎考虑的。
要实现跨监管部门融合,修改现行法规也是当务之急。例如,银监会2010年底曾经发行《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的通知》,部分银行自身照此细化制定的《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连交易对手也有严格规定,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的国内金融机构,将券商排除在外。
迄今为止,券商唯一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上的尝试,是2013年8月中旬,东方证券资管发行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2号,该产品主要向机构投资者发售,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9月18日,该专项计划于深交所挂牌上市。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挂牌仪式上称,为拓展资产证券化创新,已在交易机制、风险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做好准备。
业内人士指出,该产品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相比只是“形似”。一位券商资管高管介绍,只有承担风险,才能获得相应的对价。资金来源和资产都来自银行,券商仅作为通道,并不承担实际风险,是银证通道费率低的根本原因。因此,阿里小贷并没有做到真实交易、破产隔离,风险未真实转移之前,券商仍被视同通道,不是真正的资产证券化。
此外,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中介机构较多,导致中间费用偏高,如阿里小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预期收益率在6%左右,而阿里小贷的年化贷款利率在18%以上。
据悉,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分两类,债权类和收益权类。按照现行法律,债权类资产可实现真实销售,破产隔离;收益权类资产,由于相关受益依赖于原始权益人正常经营,与原始权益人难以完全独立。
债权的转让与收益权的转让有本质区别。收益权的转让仅是现金流的转让,而非产权;而债权的转让才伴随着附带风险的转让。适用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则意味着贷后管理、不良的违约风险,是否由下家全然接手。
是否真正将风险买断,不兜底,不隐含任何回购安排,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否做到真实交易、破产隔离的分水岭。 风控隐忧
银行对自己的信贷资产质量十分了然,是否愿意拿出优质资产进行证券化,为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否进一步扩大留下悬念。
总体而言,银行体系的风控严实,其资金池内的资产经千挑万选,因此银行并不舍得向外出售资产,而是因为各项指标限制不得不出表。
一旦经济下行,银行坏账风险加剧,关注类贷款增加很快,银行扩大此类贷款的证券化规模,无疑会增加交易对手的风险。
民生银行行长助理林云山认为,发行人应择选优质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通过分级设计严控风险,虽然可能压低收益率,但有助于逐步将个人投资者纳入,资产证券化市场才有可能像前几年的理财产品步入快车道。
此前商业银行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仅数百亿元规模,多选取优质公司贷款涉水尝试,即便涉及不良贷款,也进行了充分的信用增级安排。
前述大型国有银行投部行人士说,根据监管要求,新一轮试点延续之前的做法,即要求优质信贷资产,这取决于外部评级的高低。
2008年1月,建设银行曾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7.7亿元的不良贷款支持证券,其中获AAA评级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市场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定向发行,且在优先级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
某券商资管高管对《财经》记者表示,如果未来银行选择优先出售素质较低的资产,必须通过市场定价,银行的交易对手在承担较大风险的同时,要获得与之匹配的收益。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产品销售中,券商、信托等机构的风控能力成为产品规模能否扩大的关键。
例如,券商打包资产证券化产品,最终销售给客户。在此过程中,券商需对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这就要求券商对第三方资产有一定的把控,如评估和定价等,与商业银行相比,券商目前的能力略显不足。
非银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相比,对信贷资产的风险认识程度相差甚远。对信贷资产的风控体系需要学习。
券商、信托等承担风险的能力、对贷后管理的能力也都面临考验。“无论券商还是信托、基金子公司等任何其他业态与商业银行相比,贷后管理都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差别,这个差别将决定未来的走向。”某券商资管高管对《财经》记者表示。
商业银行对贷款对象的控制能力,较其他金融机构要好很多。银行与企业合作经年,无论银行账户、贷款账户、企业授信等尽在掌握,若卖给券商等交易对手,其对贷款对象的约束力大减。
目前资产证券化在其过程中,通过外部增信、分级、期限结构重新安排等产品设计对产品的风险进行重新定价。
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信用评级机构的评估之后分级,将风险和收益分出更多的档次,出售给不同的投资者。如中信证券将欢乐谷门票收入打包成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优先级据期限不同划分五档,而劣后级由原始权益人全额认购,从而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 机构争食
面对信贷资产的巨大蛋糕,信托和券商同样跃跃欲试。
目前券商和信托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中扮演的角色有别,信托扮演SPV(特殊目的载体)角色来承接资产包,而券商负责承销。
9月3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首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设有优先A档优先B档、次级档三档,分别为9.45亿元、1亿元和2.29亿元。农发行作为发起机构和委托人,中信信托是受托机构和发行人,而中信证券(600030.SH)与中金公司担任联席承销商。
信托和券商从事信贷资产证券比业务,各有优劣势。信托从业人员多脱胎于银行体系,对其业务更加了解,对银行融资项目的把控比券商更熟悉。而券商则拥有投行、资管、研究等系统性的条线支持,中后台系统也相对强劲。信托自2005年始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但信托无承销资格,且目前获得SPV资格的信托数量十分有限。
“海外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问题,通常都是由投资银行来帮助解决的。”某券商资管高管对《财经》记者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若一直徘徊在银行间市场,从一家银行倒到另外一家银行,资产和风险一直在银行体系内打转,那资产负债表的问题永远解决不了。而依赖券商体系,是较好的出口之一。
券商专项资管计划并不能真正做到风险隔离,法律上存在瑕疵。
专项资管系委托关系,受托人的权利比起更为紧密的信托管理来说,要小得多,例如信托关系可以对抗第三方诉讼,而委托关系中的质押并不能优先于法院冻结资产。
《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曾指出,到2015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12万公里左右,其中西部地区铁路5万公里左右。若按照2015年铁路投资8000亿元以及“十二五”期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3.5万亿元的规模,假设“十三五”期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比“十二五”高10%,则“十三五”期间铁路投资规模将高达3.9万亿元,而与此同时,铁路资产负债比率不断攀升,如果经营效率没有提升、其他融资渠道没有拓展,铁路总公司只能进一步借新债还旧债,融资成本更高,如何解决庞大的投资资金来源是铁总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1996年以来,我国有关资产证券化问题的研究在理论界日益广泛。2000年以前,研究重点在于对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原理及运行机制的引入,为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推行奠定了理论基础。2000年以后,这种理论研究更加深入,已从单纯的理论介绍扩展到研究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具体运作领域。目前普遍观点认为,在我国资产证券化可广泛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住宅抵押贷款、银行不良资产等方面。其中存在不少文献关于高铁建设和资产证券化的研究。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基础设施中的应用。答孝棋(2003)结合资产证券化的使用本质和运行机制,认为我国现行的收费基础设施,例如发电厂和高速公路,建设完成之后都存在未来的现金流,符合资产证券化的本质要求。戴菊贵(2004)通过分析我国整个国民经济政治大环境,认为我国已经存在适合资产证券化的市场、资金来源、投资者群体、中介机构和先行经验。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铁路建设中的应用。丁伟(2012)在《资产证券化在铁路融资中的应用研究》中运用理论分析的方法对分段建成的铁路项目和一次性贯通铁路项目两个方面分别进行铁路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其对两种情况下的资产证券化的优劣势及可行性进行了合理的理论研究,从国家与铁路公司的双方利益进行合理的探究,但其中缺少了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数据的分析,缺乏对铁路线路及设备资产进行一定的量化研究,若具备量化分析,将更具有说服力。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高铁建设中的应用。张迪南(2007)通过以前已经建成的高铁融资方式和从建设到运营的现金流的类比,研究新的高铁项目预计的现金流来证明高铁采取包括资产证券化在内多种融资方式的可行性。
2 资产证券化概念
资产证券化是指企业或者金融机构把缺乏流动性但有稳定未来现金流的资产进行组合,以资产池为支撑向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形式上可以分为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这里我们只讨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主要是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其性质属于直接融资方式,只是融资基础不同于传统的普通证券融资。
3 铁路融资现状及问题
3.1 政府投资占主导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铁路总公司确立了“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铁路投融资改革总体思路。其主要内涵是:政府主导,就是各级政府要在铁路建设中发挥投资主导作用,承担起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工程实施推进以及为投资铁路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等责任;多元化投资,就是把政府投资与境内外社会投资结合起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多种建设模式;市场化运作,就是依据市场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组建规范的铁路公司,落实市场法人主体责任,维护和保障各方出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风险和收益共担。但是,从铁路的发展历史来看,我国铁路行业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即使是在合资铁路这种投资主体最活跃的铁路公司中,中央政府投资仍旧占据了主导地位。
从整个铁路系统来看,铁路总公司是铁路建设最大的投资主体,约占总投资的90%以上。建设资本金主要来源于征收的铁路建设基金以及每年几十亿元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其他的建设资金基本上是债务性资金,主要是国内银行贷款、债券、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所有基本建设的投资和融资由铁路总公司最终决策和作为投融资主体。目前铁路的外部筹资主要还是政府行为,银行对铁路的贷款是根据国家的计划和政策以及其他行政命令而向“铁总”提供的。
为了更好地分析铁路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以“十二五”期间铁路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结构为例进行分析,根据对原“十二五”期间铁路建设投资的分析研究,预计“十二五”期间铁路建设投资为3万亿元,其详细组成见表1。由表1可得,在“十二五”期间,专项基金,即铁路建设基金和国内贷款约占铁路建设资金总量的77.5%,由此可见政府投资占主导。
3.2 民间投资动力不足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铁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缓慢,资本结构高度封闭,企业间公平经营与竞争的市场化环境尚未形成,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其实很多投资者已经看到了中国铁路潜在的商业利益,但因为铁路主管部门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所以大多数民间投资者仍然持观望态度。
3.3 问题
《中长期铁路路网规划》明确了中国铁路路网中长期建设目标和发展蓝图,同时铁路超常规发展将需要强大的资金和财力作为保障。2020年之前我国铁路要完成中长期规划所制定的建设任务,总投资据估计需20000亿元。而在“十一五”期间的2006―2010年就需要投入12500亿元,每年大概要筹资2500亿元,而在2005年之前铁路建设项目每年投资都在600亿元左右,4~5倍的资金需求量对铁路总公司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一方面,铁路总公司依靠负债融资的模式难以为继,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铁路总资产5.45 万亿元,总负债3.53万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65%。年预计还本付息需 2700亿元,而经营性现金流入约为 1700亿元,只能依靠继续借债完成还本付息。另一方面,铁路回报周期长,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缺乏及时的退出机制。
4 资产证券化在铁路融资领域的可行性分析
4.1 现金流量分析
4.1.1 现金流选择
从高铁定义可以看出高铁成本因素包括路线设计速度、轨道类型、沿线地形、天气条件(如极低气温需要对路基进行特殊设计)、土地征用成本(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区,这项成本相当高)、用高架桥代替路基、大型跨河桥梁的建设及大型车站的建设等。由此可见,高铁的建设非常复杂,成本同样也很巨大,说用一条高铁的建设成本可以建设几条普速铁路也不为过,由于成本高造成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的高铁都在亏本运营。到目前为止,中国已通车运行的高铁线路只有京沪高铁在2014年运送旅客超过1亿人次,客票收入约300亿元,按营业税口径计算,有望实现约12亿元利润。从资产证券化的实行来看,未来稳定现金流是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条件,因此单从高铁一方面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不大。
从近几年铁路总公司偿债能力来看,铁路总公司EBITDA分别为2071.02亿元、2293.74亿元和2476.5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9.35%。随着近年来长期负债和利息支出的增加,EBITDA利息倍数略有下降,长期资本化比率和总债务/EBITDA指标均有所上升,但是,上述指标仍处于合理、可控的范围。从表2来看,2014年铁路总公司EBITDA利息倍数、长期资本化比率、总债务/EBITDA指标分别为3.93倍、61.02%、12.58,仍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将铁路总公司总体的现金流量作为资产池打包进行资产证券化可行性相比较更大。
4.1.2 现金流预测
(1)数据收集
我国国民经济长期向好,对铁路运输的客货需求将较快增长。随着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的建立,铁路总公司承担的公益性运输成本会逐步得到合理补偿,每年还可以增加较大的净现金流入。因此可以预计,铁路总公司长期具有稳定的盈利水平和较好的现金流入。本文将通过对铁路总公司从2005年到2014年历史现金流量表(见表3)进行回归分析,定量预测“十三五”期间现金流的可能情况。
(2)模型变量选取
本文该阶段是对“十三五”期间现金流的预测,因此回归模型分析的因变量是未来的现金流。在解释变量的选取上,由于实际影响现金流的因素很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部纳入模型。本文初步考虑“十三五”年份的重要性,因此将初步考虑凸显年份作为影响现金流关键因素。
(3)模型建立与分析
选用表3的年份与年末现金的数据作为模型估计的样本数据,输入Excel中进行数据分析,通过统计算法和散点图(见图1)模拟显示出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呈线性递增变化,即Y(现金流)与X(年份)存在明显的线性关系,因此,选用线性回归模型来模拟现金流变化情况可行。
即将模型设为:
Y=a+μX
从整体上看,表4中显示R2为0.64,说明该模型的方程式有较好的拟合程度,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以下,变量和常数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具体数据结果见表4、表5和表6。
因此可得模型方程:
4.1.3 总结
综上,“十三五”期间的铁路总公司每年均有较好的净现金流入,满足资产证券化的最主要的先行条件,因此以铁路总公司包括高铁与非高铁的总体净现金流入作为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在现金流方面可行。
4.2 资金需求
“十二五”期间我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大约在3.5万亿元,到2015年年底,我国“四纵四横”的高铁的骨干网络基本建成。根据我国“十三五”规划,我国高铁建设速度将不减,城际铁路和中国西部铁路将成为重点。所以,在“十三五”期间我国高铁建设将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
4.2.1 “十三五”我国高铁建设总里程预测
“十三五”我国高铁的发展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我国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发展期,虽然这两年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是,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仍然处于高增长。此外,我国高铁可以带动客运量持续增长。2008―2014年全国客运量增长了9亿,其中8.2亿来自高铁,高铁贡献的客运量占了总增量的91%。所以高铁的建设里程将在已有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所需的资金也将大幅增加。而在研究“十三五”期间我国高铁建设资金总需求时,首先要对“十三五”期间我国高铁建设的总里程进行预测。本文通过2009―2014年高铁建设的里程数进行线性回归,预测“十三五”我国高铁建设的总里程。2009―2014年我国铁路建设基本情况见表7。
(1)变量的选取
本文预测的对象为“十三五”我国高铁建设的总里程,所以“十三五”期间每年高铁建设的里程应作为回归的应变量。选取年份作为自变量。所以在以下的分析中,应变量为Y,自变量为X。
(2)建立模型
从表7可以看出,我国高铁建设的总里程基本是呈逐年增长的趋势。所以采用直线回归分析法预测“十三五”期间每年高铁建设的里程。公式如下:Y=a+bX,只要求出 a和 b的值就能建立“十三五”期间每年高铁建设的里程的模型,输入年份即可自动算出预测期资金需要量。
(3)模型分析
在经过Excel的线性回归后,得到了表9所示的回归数据。从表9的数据中可以得出R2等于0.5934。该数值小于1且大于0,说明此回归模型的拟合度较好。所以可以得出“十三五”期间我国每年高铁建设的里程(Y)与年份(X)的关系为:
Y=-1363578.888+679.045714X
4.2.2 高铁建设里程预测
根据“十三五”期间我国每年高铁建设的里程(Y)与年份(X)的关系,可以预测2016―2020年间各年的高铁建设里程:
4.3 “十三五”期间我国高铁的资金总需求
通过对“十三五”我国高铁建设总里程预测以及对我国高铁每公里建设所需资金的分析,可以得出:“十三五”期间我国需要高铁建设资金为3.97386(1.18×33676.819)万亿。我们通过推断,目前发行的债券并不能完全弥补建设资金的需要,铁路总公司亟需其他融资渠道来拓展资金来源。
4.4 项目风险
在项目融资中,贷款银行通常要求DCR≥1;如果项目被认为有较高风险的话,贷款银行通常要求DCR的数值相应增加。公认的DCR取值范围在1.0~1.5。我们通过对铁路总公司近些年的项目债务覆盖率进行分析,该比例>1,在“十二五”期间该比例基本保持稳定,说明铁路总公司持续一定时期的低违约率、低损失率,具备项目融资的先行条件。项目债务覆盖率数据见表11。
5 采用形式
5.1 优质铁路资产单独上市发行债券
中国铁路总公司市场化之后,优质铁路资产上市融资来筹资修建铁路有望成为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以2011年6月通车的京沪高铁为例,作为纵贯北京、天津、上海三大直辖市和冀鲁皖苏四省,连接环渤海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区的黄金线路,京沪高铁在2011年年底、2012年年底、2013年年底,以及2014年截至12月7日统计的日均运送旅客量分别是13.4万人次、17.8万人次、23万人次、29.4万人次,复合增长率达到30%,客流量的快速增长也使其在2014年实现扭亏为盈,我们可以以此优质资产单独上市,发行相关债券达到融资的目的。
5.2 优质铁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目前,在铁总整体上市可能性较低的情况下,将铁总旗下部分优质铁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平台,有利于提升铁路上市公司的盈利,而盈利预期的改善将使盘活存量资产,做强增量资产成为可能,也能使上市平台更好地发挥投融资功能。比如,上市公司可以发行成本较低的公司债、可转债,通过增发参与到新建铁路项目。三大铁路运输上市公司(铁龙物流、大秦铁路、广深铁路)均存在较强的资产注入预期。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9-0012-04
一、滨海新区与浦东新区经济基本面比较
滨海新区和浦东新区均位于沿海,毗邻大城市。临海位置便利了两个区域与国际间的交往,而依靠大城市的区位,为其接受大城市的经济辐射、带动自身发展创造了条件。而且,滨海新区和浦东新区都具有广阔的腹地资源,两区的发展有着更广阔的辐射空间。当然,两区在区位、开局等方面也存在着诸多不同,见表1。
(一)整体经济情况比较
1.经济总量。
滨海与浦东的国民经济均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总量方面,统计显示,到2008年滨海新区与浦东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3102.24亿元和3150.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分别增长23.1%和11.6%。
2.经济发展水平。
在衡量经济发展水平时,反映经济效益的指标比反映经济过程的指标占据更重要的权重。2007年,按户籍人口计算,滨海新区在人均GDP、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人均工业总产值、这3项主要反映经济过程的指标上均高于浦东;浦东新区在人均社会零售总额和人均存款余额这两项指标上超过滨海,而这两项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均生活水平的经济效益指标,说明目前浦东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滨海。具体数据详见表3。
(二)产业结构比较
从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速度看,两大区域平分秋色,接着我们从四个方面来比较一下滨海新区和浦东新区的产业结构。
1.浦东新区的产业结构演替跨度更大,且更具合理化和高度化。浦东新区三次产业结构比由1994年的1.10:67.70:31.20到2008年调整为0.2:45.4:54.4,第三产业在13年中较1994年增加了23.2个百分点。而滨海新区产业结构演替变化不大,三次产业结构比由1994年的1.99:67.92:30.09到2008年调整为0.2:72.4:27.4。
2.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优于滨海新区。浦东新区金融、保险业、物流、软件服务及房地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第三产业贡献度大,其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近60%。相比之下,滨海新区第三产业发展明显滞后,且第三产业多集中于批发零售和仓储邮政业等传统服务业,高端服务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发展明显不足。
3.滨海新区工业发展与浦东相比具有更明显的优势。从1994年至2008年滨海工业增速年均超过20%,远高于浦东,且重化工业发展特征明显,其工业基础主要是石油开采与加工、电子信息业、海洋化工以及航空产业。而浦东新区现代制造业的发展趋势明显,工业基础主要是汽车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石油化工与精细化工产业、钢铁业、家用电器业、医药制造业。
以上分析表明,在经济基本面上,滨海与浦东总量上的差距并不十分明显,但人均指标上的差距表明滨海经济在效益上还有待提高,且滨海新区的最大弱项在于第三产业,其第三产业相对浦东新区总量小,比重低,基础较为薄弱,尤其缺乏像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那样的功能服务区,故滨海新区应将未来发展重点放在以金融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上。
二、滨海新区与浦东新区金融发展状况比较
(一)金融机构种类与数量比较
截至目前数据显示,浦东新区内共集聚各类金融机构493家,其中银行类机构166家,证券类机构188家,保险类机构139家。在陆家嘴聚集各类外资金融机构216家,其中外资银行65家。65家中有10家成为外资法人银行对外营业,占全国外资法人银行数的一半。基金公司27家,占全国基金公司数45%。在新兴金融产业领域,如基金、保险资产管理等资产管理行业,浦东新区发展迅速,目前浦东的基金管理公司数量接近全国一半,全国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5家落户浦东。
滨海新区共有银行类分支机构55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外资银行7家,证券类金融机构4家,保险类金融机构7家,其中包括2家外资银行机构,各类金融机构网点共415个,金融从业人员5418人。同时,滨海新区金融机构的存贷规模也在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总额达到1631亿元,贷款总额达到1427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532.4亿元,同比增加399.5亿元。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虽然滨海新区近年来金融业整体规模迅速扩张,但在总量上仍无法与浦东新区相比。同时,滨海新区在吸引金融业外资注入方面也有较大差距。
(二)金融市场发展状况比较
浦东新区目前集聚着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产权等国家级和市级金融要素市场,市场层次丰富,市场容量不断增大,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在国内最为完善。其拥有众多国家级的要素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等。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成为亚太地区第四大证券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模超过全国期货市场份额的60%。这些交易所为确立浦东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吸引了诸多的国内外金融企业在陆家嘴地区的聚集。
目前天津滨海新区仍没有建立自己的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这是与浦东相比一个较大劣势所在。
(三)融资与金融服务功能比较
浦东新区逐步健全完善自身融资体系,开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通过办理银行或银团贷款、争取国债转贷资金、发行建设债券和企业债券、申请证券市场上市、利用外资等为浦东的发展建设筹集了充分的资金。另外,浦东新区还通过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自身的金融服务功能。从个人理财产品到再保险服务,门类非常齐全。浦东的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投资基金、信托基金、境外投资产品(QDII)等个人理财产品,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指数期货产品等直接投资产品,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农业保险、再保险等保险产品,能为企业融资提供包括贷款服务、上市服务、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政策性贷款服务等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最后,在引进外资的方式上,除了传统的“三来一补”方式,浦东新区也不断进行创新,积极引入了BOT等项目融资方式。
目前,滨海新区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和政府信用融资(国债)、银行提供的各类型的贷款、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或股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以及企业内部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以一定的规模和结构结合,形成了滨海新区的融资体系。从2006年开始,滨海新区进行了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已基本打破了原有仅仅依靠财政投资和银行借贷的单一融资方式。在融资渠道方面,滨海新区近年来已经通过设立产业基金、投资基金以及积极引进外资银行等方式对原有渠道进行扩充。
以上比较表明,目前浦东新区金融企业数快速增多,已经成为国内外金融机构的集聚地,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投资、财务、金融租赁和汽车金融等为主的金融市场体系。滨海新区金融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行业总体规模及金融机构数量和产品种类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三、滨海新区金融业优劣势与发展策略
(一)滨海新区金融业优劣势分析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总体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与浦东新区相比,滨海新区金融业的发展整体上还是存在很多优势的。首先,滨海新区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近年来滨海新区经济始终保持较高增速,可以为新区金融业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其次,在金融业发展方面,滨海新区虽然与浦东还有一定的差距,但近几年在金融创新与产业基金发展的不断推动下,新区金融业已初见规模,使其具备成长为北方金融中心的行业基础。再次,为了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的增长,政府已经为新区提供了涉及金融业及相关产业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新区金融业发展增添了助推力。
但也必须指出,滨海新区金融业想进一步发展还存在以下几方面劣势。如在金融服务体系上,尚未形成像上海浦东新区那样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交易产品的发展格局;在引进国际直接投资的结构方面,滨海与浦东有明显区别。入驻浦东的以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研发机构为主,“总部经济”加速集聚,而在滨海新区扎根的更多是制造业基地,另外其吸引外资的方式主要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而浦东新区除了直接投资之外,金融业外资的投入更是滨海新区望尘莫及的;同时,与浦东新区相比,滨海新区的金融产品从种类上和数量上都难以满足现今企业融资的需要,且除传统金融机构外,金融体系中缺乏新型金融机构。
(二)加大滨海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
1.加快银行类金融产品的创新。
首先,积极设计符合中小企业特征的金融产品。建议商业银行总、分行研究和落实针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个性化的信贷政策,认真分析不同特征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以指导下属机构业务实践。其次,通过定价机制创新“定制”金融产品。新区金融机构应走特色服务的发展道路,并通过金融产品的定价机制和财政支持覆盖风险。按照滨海新区产业布局,细分市场层次,为高新技术、海洋化工、石油化工企业以及科技型、风险投资型小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再次,建立健全产品创新机制。建议尽快在滨海新区论证并设立滨海新区金融产品创新中心。该中心应被赋予仅次于分行的行政级别,将有利于金融产品创新的资源统一起来,扩大授权范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2.加快保险类金融产品的创新。
首先,新区战略定位的确定,必将极大地促进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优质钢材深加工等支柱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集聚区、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保税区海空港物流等六大物流基地将逐步形成。而在运输工具险、货物运输险、海上保险、工程保险等险种方面新区目前还存在很大的空白,建议在这些方面开发产品,为新区的发展提供保障。其次,要针对三资企业保险意识强、管理规范的特点,设计符合企业特点的保险建议书,实施不同的保险服务举措。在确保老客户业务如期续保的同时,注重新的跨国大企业的保险业务。
3.加快证券类、信托类金融产品的创新。
首先,在滨海新区选择适合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如房地产、地铁、轻轨、高速公路、水、电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其次,大力发展基金产品,积极推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创新,鼓励更多的基金产品在滨海新区推出。
4.依托天津港,发展贸易结算服务。
滨海新区具有优越的港口条件,天津港位列世界深水大港20强,是我国最大的人工港。滨海是华北、西北地区通向世界各地最短最好的出海口,也是国外客商进入中西部市场的最佳通道,加上拥有的保税区在贸易服务领域的特殊优势,这里正成为中西部地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道”。因此,滨海新区的进出口数量巨大,其应该在此基础上,以金融业的发展为支撑,为进出口贸易提供结算服务。
(三)建立创新型的金融市场
1.逐步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目前天津市已有产权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和人员上具备了创建金融市场的基础。在试点先行的优惠政策下,新区可逐步尝试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即OTC市场)、创业板市场以及以新区高科技企业为主体的三板市场,为自主创新型工业服务。
2.立足北方物流中心优势,恢复天津期货交易所。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设立将进一步确立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地位,保税港实施的政策综合了国家对港口、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依托上述北方物流中心和金融中心优势,新区可为贸易区内的企业提品套期保值服务,恢复天津的期货交易所,其交易品种可选择进出天津口岸比重较大的可设计标准化合约的商品。
(四)健全融资渠道,完善金融体系
(一)以扩大中小金融机构增量贷款的方式压降不良资产占比,从而激活中小金融机构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功能
近几年来,信贷向国家银行集中,中央银行的窗口指导也主要面向国家银行操作,国家银行扮演了传导货币政策的主渠道角色,而中小金融机构被迫游离于货币政策传导之外。但由于国家银行能够在系统内部进行资金调节,对不良资产占比高的地区,信贷资金将通过上存的形式加以运用,国家银行以增量稀释存量从而降低不良资产占比的途径被阻断。而众多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资产规模小、效益低,存款增长缓慢,为防范流动性风险保持了较高的准备金率,加之缺乏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的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很有限。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必须开拓国家银行以外的传导渠道,尤其是开拓中小金融机构的传导渠道。激活中小金融机构的传导功能,一是加大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窗口指导力度,增加对中小金融机构投放基础货币的工具和数量,可考虑使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增强中小金融机构资产的流动性,降低其资金来源成本;二是适当放宽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信用社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条件,对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可通过具有市场主体资格的银行融资,使大量中小金融机构间接上网进入拆借市场,扩大其信贷资金来源,增强放贷实力,压降不良资产占比。
(二)以债转股方式压降不良资产占比,从而增强货币政策传导的终端拉力和资本市场的畅通性
在前段时期以资产管理公司为媒介已经进行的债转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债转股的操作力度:一是适当放宽债转股的条件。只要产品有市场、技术设备先进、潜在还贷能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即使债务负担沉重的企业,在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分流安置冗员、改善内部治理结构的前提下,均可进行债权转股权;二是加快金融业经营模式与国际的接轨步伐,有管理地尝试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允许部分经营机制先进、经营业绩优良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对贷款企业资质的判断进行债权转股权。通过债转股,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转化为投资,这样就直接快速地压降了不良贷款占比。随着债转股方式的实施,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也得以提高:一是增加了传导拉力。债转股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大大降低,财务负担减轻,经营状况明显改善,企业对贷款的有效需求就会随之增加,生成了货币政策传导的终端拉力;二是由于部分债转股企业是已经上市或经过发展能够上市的企业,所以,债转股后,部分银行贷款就变成了股权,这就对股市起到了扩容作用,完善了资本市场,从而增强了资本市场对货币政策传导的灵敏性与畅通性。
(三)以利率市场化方式压降不良资产占比,从而增强货币政策传导的动力
欠发达地区信贷投入较少、货币政策传导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用环境差,信贷风险高。投资认为,高风险应该对应高收益,国家对于风险投资给予了一些优惠政策加以鼓励。但在利率管制条件下,不管风险高低,贷款利率是一样的,这就使得众多金融机构对不良资产占比高的高风险地区缺乏贷款积极性,甚至出现“惧贷”现象。因此,要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此之前,可扩大利率浮动幅度,这既能让信贷资金实力不足的中小金融机构获得增加信贷资金的手段,又能让金融机构根据贷款风险的大小决定贷款利率的高低,从而在利益上激发不良资产占比高地区的金融机构的贷款热情。通过优质增量贷款的不断累积,稀释、活化不良资产存量,降低不良资产占比。
(四)以资产重组方式压降不良资产占比,从而消除机构系统内部对货币政策传导的阻力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地区的信用环境差,银行不良资产占比高,该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么贷款权被上收,要么信贷资金被调剂走,导致不良资产占比压降难和货币政策传导难的两难境地。以资产重组方式压降不良资产占比能够走出两难困境。以资产重组方式压降不良资产占比有两种途径:一是重组资产质量较差的金融机构。既可考虑在本系统内部进行撤并重组,也可考虑将经营亏损的一系统分支机构卖给经营优良的另一系统,从而通过经营好的金融机构的带动,活化不良资产存量,降低整体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占比;二是重组资产质量较差的。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自身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等优势,为优劣势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牵线搭桥,并提供重组所需资金支持,使经营不良企业走出低谷,起死回生,尤其在重组过程中,实现劣势企业的经营机制转换,进而改善信用环境,创建金融安全区。这样就能为争取上级行更多的授权授信创造有利条件,金融机构系统内部的货币政策传导阻力就会随之消除。
(五)以不良资产证券化方式压降不良资产占比,从而增强金融市场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准确性和畅通性
一、互联网借贷平台概述
互联网借贷平台是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将民间借贷和互联网相结合进行金融创新而形成的新兴融资渠道,这种新型融资渠道因其便利和高效而成为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互联网借贷的主要形式为P2P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资产证券化销售和众筹模式。这些互联网创新平台具有吸引闲散资金,投资期限短但回报率高,投资门槛低以及操作方便等优势,同时也有监管不完善,信用体系不完备,网络安全性低等劣势。
二、互联网借贷的主要优势
(一)投资期限短、回报率高
网贷平台的投资份额可以从一元起,门槛极低,吸引了大批平民百姓的闲散资金。投资期限也基本集中在3个月左右,平均利率一般在10%-25%左右,远远高于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因此与传统的理财方式相比,门槛低、期限短、利润高就成了网络借贷平台吸引投资者的最大优势,极大地满足了草根阶层的理财需求,在不影响手中资金流动性的同时又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为普通的百姓提供了一条新的理财通道。
(二)对企业和个人的投资门槛低
对于企业而言,融资方式一般来源于银行和其他贷款机构,但是这一类机构审核条件严格且审核期长,很多小规模企业由于其处于初创期自身实力较弱使得其很难取得银行借贷。网络借贷平台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为小微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因为其实质上是属于民间借贷,可以快速简单的获得充足贷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对投资人来说,网贷平台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即使是很少的资金也可以进行投资,改善了理财是有钱人的专有特权这一普遍认知,大大激发了投资者的热情。虽然每个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有限,但由于人数众多集腋成裘,网络借贷的投资额总体巨大,可以实现个人和小规模企业的资金需求。网络借贷平台门槛低的特点为金融市场上资金的提供者和需求者一个极佳的平台,既实现了普通大众用小规模资金投资理财的需求,又满足了资金需求的个人和企业及时快速的获得所需资金用于未来生产发展。
(三)交易简单,操作方便
首先,解决了地域限制的问题,投资者和融资者虽然分布中国各地,在地域上并不匹配,但这并不影响网贷平台的交易。因为借贷的资格审核、交易发生和交易完成都在互联网上进行,因此脱离了地域的限制。其次网贷的借款方式也相对便捷,融资方仅需将借款需求及自身信息公布在平台上,投资者与融资者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互相了解,投资者可以查看融资者的基本资料和信用记录来决定是否借款,因此借款方式相对简单便捷,不涉及第三方,交易成本会降低许多。投资者根据对方信息进行选择投资,两相匹配即可完成交易,平台从中收取部分手续费以盈利。
三、互联网借贷的主要劣势
(一)监管不完善
由于网贷行业属于新兴产业,国内并没有较为明确的监管措施对其进行严格的规范监管,因此行业内存续的借贷平台良莠不齐,跑路、诈骗等层出不穷,加大了投资者在网贷平台上进行投资的风险。虽然现在平台为了控制风险提出了提取风险备用金、平台担保和债权拆分转让等衍生平台的方式加强监管降低风险,但担保平台的做法在我国的法律要求中没有明确规定和限制,并不符合担保公司要求,这种创新型平台的做法处于法律的边缘,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除了担保平台之外,债权转让模式通过将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再进行拆分出售这一过程也处于《证券法》的边缘,倘若拆分的份额较多,则可能有了非法集资的嫌疑。这一系列的合法性在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条例的情况下都有待商榷。
(二)信用体系不完整
目前央行的征信体系等公共的信息系统并不向网贷行业开放,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想要评价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存在较大困难。同时平台对于融资者信用审核和风险控制的措施不完善,因此网络借贷平台对于资金风险控制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给一些想要空手套白狼的融资者可乘之机。信用体系不完整是目前互联网金融借贷状况比较突出的特点,通过互联网进行自己融通虽然方便快捷,但由于交易并不公开透明因而增加了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一旦借款人无法及时偿还,那么引发的借贷危机是巨大的。因此,完善信用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是保障互联网借贷平台有效运营的关键。
(三)网络安全性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依托平台主要是互联网,它的有效运营取决于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完善。想要互联网金融持续高效发挥作用,必须注重网络安全性问题。首先,保证网上个人信息真实准确,互联网金融即人们一切操作都通过网络进行,无需到银行柜台或以面对面的形式进行信息审核,简化步骤的同时也增加了风险,借贷平台应该借助公安系统和银行信贷系统对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进行核查。再者,由于借贷平台要求个人隐私信息比较多,平台应该做好对投资者和融资者的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给非法犯罪者可乘之机。一旦隐私信息被暴露,那么人们对借贷平台的信任也会随之崩塌,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因此网络安全性也是互联网借贷平台乃至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总之,互联网借贷平台是一把双刃剑,在互联网金融大环境下为借贷双方提供了新型的融资渠道,但由于其发展刚起步,我国相关法律不健全导致其资金支付风险高也是不可避免的。随着中国政府对互联网借贷行业的重视逐渐加强,相关的监管措施和法律法规也会应运而生,互联网借贷行业将会走向规范化进程。同时银行业涉足互联网行业是不可阻挡的趋势,未来借贷平台可以借助银行业的信息系统加强信贷信息的完善,淘汰资信差的劣质客户和平台,留下正规和优质平台。随着金融业和互联网的结合,对网络技术的要求逐渐增高,提高信息管理防止外泄的题也将会被重视并被逐渐解决。总的来说,只要加强监管和提高网络技术降低信息风险,互联网借贷平台总体是利大于弊的,利用好互联网借贷平台,投资人将会用很少的资金投资理财获得较高额回报,融资人将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进行发展,互联网借贷平台作为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晓光,曹一.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J].南方金融.2011:32-35.
中图分类号:F84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一、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社会背景
根据我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含有信用保证保险,但该险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它既具备保险的属性,又同时具备保证担保的属性。尽管目前我国的学术界以及保险业务开展对信用保证保险仍然处于研究、摸索的阶段,同时信用保证保险在展业过程中对经营者要求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但纵观近一两年来我国保险业的拓展,以及借助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还是呈现出一定的发展态势。2012年10月份,为更好的解决消费者、个体经营户和中小企业者的信贷融资及担保问题,广发银行与阳光保险联手开发了信用保证保险经营业务。“企业法人保证保险贷款”也已由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试行。平安信托个人消费信贷事业部于2005年8月改组为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致力于小额个人无抵押消费贷款事业,简称“平安易贷”。中银保险依托中国银行也在积极拓展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但是总体而言上述保证保险业务均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大部分业务都停留在银行贷款领域,未推广至其他行业,从经营主体、业务模式到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具统计资料分析近几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对担保公司增信的需求也是巨大的,2007年至2012年的五年内,担保公司总计为231只债券提供担保。担保债券的数量仅为当年发行数量的3.2%,金额占比仅为3.9%。而同期债券市场总的发行规模由2000多亿发展到2.25万亿。截至2012年底,对于保本基金、公共债券与票据、私募债券、信托与集合信托担保、资产证券化等方面金融产品担保余额也已占到全国担保余额的10%以上。由此可见目前在资本市场上通过信用保证保险为金融产品做担保增信还属于保险行业的空白区域,中小保险公司应在充分分析自身优劣势的基础上,抓住这一发展机遇,积极开拓这一业务空间。
二、与担保公司相比,在资本市场上开展担保业务,保险公司具有如下优势
(一)资本金优势
在资本市场上,具备信用增级资质的机构是由公开市场业务评级资格的四大评级机构评定AA信用等级的机构。对于一般性担保公司来说,自身规模小,担保能力弱,很难达到资质要求;而保险公司在成立之初是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注册资本金规定的,信用等级高于担保公司,因此通过保证保险,拓展金融产品的担保增信业务中保险公司具有先天的资本金优势。
(二)规模优势
在融资担保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单纯的银行贷款担保是一种高风险、低回报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在和银行的合作中,担保公司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因此目前许多融资性担保公司正尝试着转型和变革,积极寻求再担保方式进行风险分散。现行的再担保体系大都属于政策性再担保,有制度性弊端。保险公司通过保证保险业务,介入再担保市场,组建以保险公司为核心,多家担保公司参加的紧密型的商业性再担保体系,整合各家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力量,将会形成规模效益。
(三)管理优势
保险公司属于国家的正规金融机构,具有天生的信誉优势,同时相比于担保公司而言保险公司财务结构清晰,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风险控制能力强,经营管理更为规范。因此以保险公司为主题在资本市场开展担保业务更有保障。
三、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拓展资本市场担保业务的创新点
(一)保险公司应巧妙运用市场机制,密切与证券公司、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类机构的合作,凭借保险公司的信用实力和品牌信誉,在资本市场上开展担保业务。
(二)对于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的发行进行担保。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环节和焦点问题,各级政府应积极利用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金融工具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而在集合私募债、集合信托和集合票据发行中,关键环节就是信用担保问题,其中涉及到发行难易程度和出险违约概率。截至2013年2 月底,累计已有246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沪深交易所备案,其中以第三方担保的形式进行信用增进的私募债券大约占90%,涉及到的第三方担保大约七成是由经过公开市场评级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余的三成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保险公司应通过组建再担保体系,优化组合担保结构,发挥体系内担保规模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开展私募债等金融产品业务,大大降低中小企业违约概率,创新性地解决融资难问题。
(三)保险公司应积极组织体系内优质企业客户,构建企业优良资产库,是定并实施专项资产支持融资计划,研发自有品牌的资产证券化融资产品,联合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发行。
参考文献:
[1]高西有.我国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研究[J].金融参考,2001(04).
金融脱媒现象最早出现在美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大规模发生于欧美,成为全球性的长期趋势。其发生主要是市场环境改变和政策制度改变这两种力量共同推动的结果。一方面严重的通货膨胀,市场利率飙升,而银行业仍受有关当局严格的利率管制,银行存款实际收益率呈现负值,导致证券市场分流银行存款,进而分流银行信贷资产;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发展,政策出现松动,金融混业经营缓缓启动。
作为一种趋势的金融脱媒,主要表现为:储蓄资产在社会金融资产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下降及由此引发的社会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为主向直、间接融资并重转换的过程。我国金融数据显示,银行信贷增长呈现低迷状态。2006年2~6月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幅在12%~13.5%之间徘徊,银行的信贷增长呈现低迷状态;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却呈现渐升趋势,6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达到28.8%,上半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1%。这种现象说明中国金融脱媒正在逐步深化。具体来讲,我国金融脱媒受以下四个方面影响。一是我国经济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将推动金融脱媒发展。首先,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的不断深化,市场机制将逐渐消除信息不对称程度,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降低有助于资金供求双方的相互了解,从而摆脱高度依赖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中介的局面,促进直接金融的发展。其次,经济市场化的深化,会导致市场主体需求的多样化,传统的单一信贷业务已无法满足这些新兴的多样化需求,这也为富有活力的直接金融机构提供了市场空间。另外,经济的市场化必将使经济的波动性更加显著,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市场参与主体更希望金融市场能够提供更多的风险管理金融工具,这是纯粹的间接融资所无法满足的。二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需要直接融资迅速扩大。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规模的扩大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在这一进程中,直接融资可以更加高效率、低成本地满足新兴产业和大型企业的资金需求。三是政府推动的制度性变革将加快金融脱媒的进程。“十一五”规划指出,要加快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稳步发展货币市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实施金融市场制度改革,其中包括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鼓励大型优质企业国内上市、改革发行和交易制度、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产品创新机制、形成价格发展与风险管理并举的直接融资产品结构等。这种政府推动的变革将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脱媒的进程。四是人民币升值预期影响到金融脱煤现象。自我国汇率体制改革之后,人民币开始小幅升值,并且还有升值空间,这带动了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资产的价值上升,客观上也导致了我国金融脱煤现象的深化。
二、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挑战
金融脱媒现象的不断深化发展给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银行的传统业务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一是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总量和结构造成负面影响。从资产业务总量看,金融脱媒将导致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长速度降低,银行贷款占非金融部门融资总量的比重下降;从资产业务的结构看,更多的大型优质企业更倾向于通过股权、债券、资产证券化等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方式来募集资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使有潜力的小企业可以通过创业板获得资金支持,从而对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造成显著的双重冲击。从负债的角度看,证券市场日益完善,证券市场产品日趋丰富,人们的投资方式更加多元化,这对银行的存款产生一定的替代效应。虽然其中大部分资金会以各种形式回流到银行系统,但由于现金漏损率增加,加上由于贷款需求降低使银行派生存款能力的减弱,商业银行存款总量会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将损失一部分优质贷款客源。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大型优质企业可以更多地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形式进行融资,这将使这部分企业对商业银行信贷的依存度下降。同时,质地优良的中小型企业可以得到创业板和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由于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较宽松,一般没有盈利要求,只要求企业有未来三年的业务规划,对企业上市的最低市值规定也较低。直接融资对银行贷款存在着明显的替代性,融资成本低、融资迅速对很多大中型企业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从而使银行的客户资源进一步萎缩。
三是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中小企业在未来银行信贷业务中比重的逐渐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问题如何管理是商业银行必须解决的课题。另外,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也将呈现出短期化的趋势。这将使商业银行主要依靠短期资金来源支持长期贷款发展的矛盾进一步显现出来,资产和负债期限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将成为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之一,商业银行必须采取更为有效的工具和手段控制流动性风险。此外,伴随着直接融资的发展,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市场风险的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存贷款的利差收入。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金融脱媒将导致商业银行利差变小,影响营利能力。此外,上述分析的几个方面都会对商业银行的要营利能力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
一是在传统信贷业务被直接融资所替代的同时,金融脱媒的发展也催生了新的资产业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通过加大对债券及各种结构性产品的投入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产营利能力。通过为企业提供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信息咨询等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可以改善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这些都将改变商业银行依赖传统存贷业务的经营模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业务转型。
二是脱媒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地管理风险。证券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管理风险提供了更为丰富、有效的工具。通过贷款转让、贷款互换等工具,商业银行可以更为有效地管理信用风险。通过互换、期权、期货等工具,商业银行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市场风险。通过发行债券、证券化等工具,商业银行可以更有效地管理流动性风险。
三是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大有可为。首先,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功能特征存在差异产生了合作的可能。商业银行在机构网络、客户资源和支付清算上有优势,而非银行金融市场更擅长专业化运作。其次,在综合经营仍然处在“积极稳妥”推进阶段、补充外源资本渠道不够畅通的情况下,密切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层面的合作对于中小银行来说是一个较为可行的选择。
四、面临金融脱媒机遇和挑战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策略
如果商业银行不能主动趋势,金融脱媒的深化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出现银行危机和金融危机;如果商业银行应对得宜,外在条件也允许,商业银行也可能转变成为综合性的金融机构,其非利息收入占比会大幅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也将大幅提高,进而促进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关键是从现状和优劣势出发,最大限度地利用或创造内部优势和外部环境机会,避开自身的劣势,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把这种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汽车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20世纪初期,欧美国家汽车工业得到了大力发展。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消费市场的扩大和金融服务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汽车金融公司应运而生。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经济更具蓬勃生机。中国汽车金融公司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产生的。2003年10月中国出台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同年底,三家汽车金融公司获得批准筹建,即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2004年8月,福特汽车信贷公司宣布也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在中国筹建专业汽车金融公司。同时,经过半年多的广泛征求意见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取代了1998年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目前,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达到了9家。随着中国汽车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将会有更多的企业认识到汽车金融的必要性,并涉足汽车金融业。
二、我国汽车金融的SWTO分析
(一)优势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最大的优势是专业。相对于银行、保险公司来说,汽车金融公司最了解汽车行业的发展,最清楚每款车的特点和优劣势,最能够全方位地把握购车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在消费者的购车全程中都能够给出建设性的意见,提供最全面最专业化的服务。此外,汽车金融公司还能够根据购车贷款的实际情况为顾客提供便利服务,如简化手续办理过程、增加还款方式灵活性等。除此之外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技术指导”、“保修”、“收回旧车”、等服务。总之,汽车金融公司由汽车制造商控股,又直接服务于汽车购买者,离消费者和汽车生产商与商距离最近,有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最专业的服务。
(二)劣势
1、社会化信用体系缺失
汽车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我国由于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社会征信体系远未发育成熟。消费者信用记录非常分散,企业难以掌握完整的客户收入以及信用情况,而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能为汽车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切实保障。由于国内还未形成完整的全面的信用评价体系,导致整个社会个人信用评价成本较高。
2、经营模式单一
多样化的经营模式是国外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盈利方式,包括融资租赁、信托租赁、相关中间业务等等。而根据中国《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只能从事单一的汽车信贷业务以及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不能涉及汽车租赁等盈利性较高的中间业务,这一条件限制使得汽车金融公司投资手段很单一。
3、高端人才缺乏及融资渠道狭窄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汽车金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了严格的核准制。但目前,懂金融、懂汽车、具备实际操作经验的人才极少。国外汽车金融公司通过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债券、购车储蓄、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借款、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出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而根据中国《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只能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因此,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在中国的融资渠道相对狭窄,从其母公司获得资金支持也很有限。
(三)机会
从汽车金融公司所面临的机会来看,有利的外部机会主要有国家政策的支持、消费者习惯的悄然转变、国外成功经验这几方面。
金融危机暴发使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汽车产业振兴政策是其中之一。出台的促进汽车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将对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促进汽车消费信贷模式多元化。同时国家还将在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规范发展,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推动汽车金融发展。
消费者习惯是影响汽车贷款业务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来各大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争先发展,大型商品如住房、汽车等的分期付款消费方式也逐u被消费者所认同,并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习惯贷款购物,有利于汽车金融发展。
(四)威胁
1、产品水平低,产品开发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汽车产品总体水平同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约落后10年到15年,国内汽车装备制造业的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落后10年以上,尚不能满足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国内汽车装备呈现以下特点:中低档设备多,中高档设备多;通用设备多,专业设备少;单一设备多,成套设备少。
2、自主创新能力欠缺
由于汽车设备技术薄弱,研发投入金融风险大,企业利润低下等多种因素,我国汽车装备制造业在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发面投入力度不够,缺少技术创新成果。另外,国内企业本身的技术力量不够,往往停留在引进国外技术以及仿制上面。而不是吸收后进行再次开发,进行创新。
3、服务意识与水平方面落后
汽车装备为固定资产投资,有一次投资金额大、使用寿命长等特点,而且汽车产品生产对连续性的要求较高高,汽车装备的停机与维修易对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汽车装备的售后服务对顾客再购买有着很大影响。国内服务意识以及服务水平的落后,也影响了汽车的整体销售。
参考文献:
目前,我国许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迅猛发展,投资需求大幅度增长,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支出显然无法满足当前的投资需求。这就要求政府部门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加强新型融资模式的探索和实践。
主要融资方式的分析比较
(一)BOT融资方式
1.BOT融资方式的内涵。BOT融资方式即政府或有关公共部门作为招标人为项目(主要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融资基础,由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建设项目,并在规定时期内经营项目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最后根据协议将项目归还给政府或有关公共部门。其运行程序主要包括:招投标、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移交等环节。
2.BOT融资方式的优势分析。BOT融资方式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近年来,在我国各地的许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以其明显的优越性获得青睐。从政府部门角度看,其优势之处有四方面内容。
资金利用:政府采用BOT方式能吸引大量的民营资本和国外资金,以解决建设资金的缺口问题;另外,BOT方式还有利于政府调整外资的使用结构,把外资引导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以便于政府可以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到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
风险转移: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周期长、规模大,这就加大了风险在整个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概率和不确定性;另外,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失控现象普遍存在。政府通过BOT融资方式的运用,把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移到承包商身上,项目借款及其风险由承包商承担,而政府不再需要对项目债务担保或签署,减轻了政府的债务负担;同时,承包商的收益与履约责任联系起来,加强了对投资失控现象的控制,避免了政府承受项目的全部风险。
项目运作效率:项目公司为了降低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获得较多的利润回报,必然引进先进的设计和管理方法,把成熟的经营机制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按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和管理,从而有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效率,提高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技术和管理水平:国外的大型投资和管理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会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这不仅能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同时对提高东道国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有促进作用;另外,由于项目公司中大多有东道国的承包公司参与,这样可以为这些承包公司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提高其就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同时还可以汇集本地资本,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
3.BOT融资方式的劣势分析。采用BOT方式,基础设施项目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将全权交由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而此时,政府对项目的影响力、控制力通常较弱;对于政府而言,相当于让渡了一定时期项目的产权。在这期间,就意味着失去了项目运营中产生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无法考虑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导致消费者剩余减少。
BOT方式组织结构没有一个相互协调的机制,由于各参与方都会以各自的利益为重,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使得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再所难免。从信息经济学原理角度看,由于协调机制的缺失,会导致参与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博弈方在各自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最终达到“纳什均衡”,其中一方利益达到最大化是以牺牲其它参与方的利益为代价,其社会总收益不是最大,自然也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
对于BOT项目,在项目转让到政府之前,政府对项目的控制难度相对加大;由于大量项目建设的风险转移到项目公司,这时项目公司往往要求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来补偿其所受的风险。如果在运营期中增关设卡,提高交易费用,以加速其成本回收及利润获取,而此时政府又无能为力,其结果往往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产生矛盾。笔者认为,政府应尽快完善与BOT相配套的法律和政策,对项目公司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使BOT项目运作规范化、法律化。
(二)ABS融资方式
1.ABS融资方式的内涵。ABS,意为“资产担保证券”。其含义是指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融资基础,以项目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其本质就是资产证券化。图1为其运行结构图。
2.ABS融资方式的优势分析。通过ABS融资方式可以看到,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是ABS显著的特点,它同时也代表着项目融资的新方向,其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融资成本:在ABS结构图中可以看到,整个运行过程中只涉及原始权益人、特别信托机构(SPV)、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主体,共同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就减少了中间费用;同时由于ABS融资方式在国际高等级证券市场筹资,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高、利息率较低,从而有效地降低了融资成本。对基础设施项目来说,由于融资成本低,融资效率高,而且是用项目的未来收益来偿还债务,这样就有利于缓解政府的财政资金压力。
投资风险:ABS项目融资的对象是资本市场上数量众多的债券购买者,这就极大地分散了项目的投资风险,使每个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减小;ABS方式隔断了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的风险和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的风险,使其清偿债券本金的资金仅与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有关,并不受原始权益人破产等风险的牵连,即“破产隔离”。另外,通过“信用增级”可进一步使以基础资产为支撑所发行的证券风险降到最低。
资产结构:对原始权益人来讲,ABS融资方式出售的是项目的未来预期收益,直接发行证券的也不是原始权益人。故通过这种方式可获得资金但又不增加负债,且这种负债也不会反映在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即“表外融资”;通过“信用增级”使项目的资产成为高质甚至优质资产,可以获得高级别的融资渠道,募集到更多的资金。
项目控制:采用ABS方式融资,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虽然归SPV所有,但项目的资产运营和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人所有,SPV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只是为了实现“资产隔离”。因此,在运用ABS方式融资时,不必担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被外商所控制和利用,这一点是BOT融资所不具备的。
3.ABS融资方式的劣势分析。ABS融资方式有其不完善的地方,表现为:在利用ABS方式进行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时,虽然政府可以保持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控制,但却不能把国外的大型投资和管理公司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发挥到项目的建设运营中来,这样就影响了东道国获取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来提高本国的建设和运营能力;虽然ABS方式能够把融资的风险分散到各个投资者身上,融资不受项目发起人本身资产状况的影响,但和BOT相比,在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运营效果方面,ABS更多的取决于项目发起人的管理。
(三)融资租赁方式
1.融资租赁方式的内涵。融资租赁,是指资产所有者以取得一定租金为条件,在一定期间内将其所拥有的物资或资产转让给他人支配或使用的一种服务性商业信用活动。其具体运作模式如图2所示。
2.融资租赁方式的优势分析。融资租赁兼具融资和融物的独特功能,以融物的方式来融资,以融资的方式来融物。这两种功能创新性结合在一起,符合现代租赁各参与方的需要,为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提供了全新思路,能很好的解决项目设备需求与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
融资成本:融资租赁方式具有投资的乘数效应,承租方只需少量的资金投入即可开始运营租赁资产,这样就避免了一次性筹集和支付大量资金;与借贷筹资相比,设备的使用期通常比贷款期长,使得租赁的现金流出量分布到更长的时期中,因而降低了设备的残值,也降低了资金流出量的净现值,即租赁的成本低于常规的贷款成本;同时,融资租赁投入的是设备,而不是资金,可防止投资资金中途流失。
融资效率:承租方可以租用现有设备,还可自行选定设备由租赁方为其购买然后租用。这样减少了租赁双方对租赁物选择的盲目性,提高了承租方的融资效率,而且也避免了在设备采购中所遇到的风险;采用租赁方式融资,只需支付少量资金就可以提前获得设备的使用权,可以尽早采用新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甚至还可以边建设边创利,提高了项目资金的利用效率。
项目管理:实行融资租赁后,承租方面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和支付高于一般金融利率的资金使用代价的双重压力,必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机器设备使用效率,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承租方在租用设备期间,还能获得低价的专门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迅速更新的国际技术信息。可根据技术的发展,在不同的时期租用不断更新的设备。
3.融资租赁方式的劣势分析。由于项目资产的抵押及其他形式的信用保证在股本参加者与债务参加者之间的分配和优先顺序,以及税务、资产管理与转让等问题,造成组织这种融资模式所费的时间相对要长一些,法律结构及文件也相对复杂。若使用杠杆租赁方式时,还得考虑项目所在国对杠杆租赁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的税务政策规定。在我国,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监管,也使这种项目融资模式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
直接经营小额信贷业务模式。小额信贷是普惠金融体系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也是广大低收入弱势群体最为关注的金融服务之一。商业银行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有多种可行模式,主要集中于内部业务单元模式和子公司模式。内部业务单元模式是在银行内部成立一个专门的微型金融业务部门,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业务经营单元,但其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要接受银行的统一管理。最简单的业务单元模式甚至就是在现有零售业务部门或者消费信贷业务部门中,引入新的微贷产品。内部业务单元模式的一个成功案例当属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简称印尼人民银行)的村级信贷部。印尼人民银行是印度尼西亚五大国有银行之一,其组织机构共分四层。第一层是位于雅加达的总部;第二层为地区分行,共15个;第三层为支行,共320个;第四层为村级信贷部,共3902个。村级信贷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常位于农村乡镇的中心,是印尼人民银行最重要的机构组成。一个典型的村级信贷部,通常可以覆盖16-18个村庄,拥有不超过12名员工,储户450名,贷款客户70名。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印尼人民银行村级信贷部始终保持了盈利,在很大程度上挽救了印尼人民银行。2003年,印尼人民银行上市,受益于村级信贷部的贡献,其资产回报率和股本回报率均远超当地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在子公司模式下,小额信贷业务单元则是独立于银行母体的法律实体。这一模式的成功案例也较多,比如秘鲁信贷银行设立的SolucionFinanieradeCredito,智利国家银行设立的BanEstadoMicroempresa,南非Teba银行设立的TebaCredit,约旦国家银行设立的AHLI微型金融公司等。
整合社会资源发展银行模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通过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发展银行的方式,较快地消除金融服务空白、改善低收入群体福利。例如,印度的工业信贷投资银行提出了“无空白点”战略,即通过扩展各种服务渠道,使每位农户都可以在周边10公里范围之内,便捷地找到该银行的服务网点。在此过程中,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只在少数交易规模足够大的地方开设分支机构,其他地方则主要借助“无分行”服务模式,也就是通过与特许店、信息站和微型金融机构等外部机构的合作,为农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其中,特许经营店就是农村地区的一些诸如出售摩托车的小店、农村杂货店等;信息站则是印度为消除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而设立的村庄信息中心,类似于互联网便利店。工业信贷投资银行利用遍布农村地区的小店,在其中放置可以联接银行网络的终端供农民使用,有需要的时候才派出员工到农村收款或放贷。另一个典型例子是巴西的银行业务模式,即尝试将一些非银行机构发展为银行机构,以解决银行在边远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困难的问题。在银行业务模式下,巴西的零售商店、彩票销售点、药店、邮局都可以银行业务,成为银行分支机构的重要补充。数据显示,建立40家机构的成本仅相当于建立1家银行分支机构。在2000-2008年期间,受益于银行模式的大力发展,巴西国内的银行账户数量翻了一番。同时,巴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得银行运营成本更低,能够在更大范围内、以更多的形式提供金融服务。巴西的做法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效应,成功鼓舞了秘鲁等国家也大力发展机构。支持现有小型金融机构模式。相比小型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无疑拥有更多的金融资源和技术,因此即使不直接经营小额信贷业务,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发挥自身优势为其提供各种支持,从而间接参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除直接向小额信贷机构提供转贷资金,商业银行的支持方式还包括多个方面。如在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印度的工业信贷投资银行与小额信贷机构SHARE达成了资产证券化交易。工业信贷投资银行按照约定的折现率购买SHARE的信贷资产包,SHARE继续承担贷款管理职能,并以第一损失担保的形式,为这些资产提供担保。
通过资产证券化,小额信贷机构可释放出更多的信贷规模用于进一步扩张。又如在共享银行基础设施方面,土耳其第三大商业银行——担保银行在国内拥有300多个分行和800多台ATM,并经营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业务,这是当地小额信贷机构所不具备的独特资源。从2001年底开始,土耳其担保银行为小额信贷机构Maya提供分行网络和电子银行服务。此外,墨西哥国家银行和俄罗斯的奥塔银行也在分别为当地的Compartamos和FINCATomsk等小额信贷机构提供各项基础服务。设立或参与普惠项目基金模式。除直接或间接投身小额信贷等普惠金融业务之外,商业银行也尝试通过发起设立或参与各类普惠项目基金的方式,为各国或各地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贡献力量。如作为全球金融巨头的花旗银行,也是世界小额信贷的最大捐款人,其旗下的花旗基金会曾捐款5000万美元,通过花旗银行网络为众多国家小额信贷提供资金支持。花旗基金会在中国社科院专门设立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培训中心,并赞助培训资金为中国的小额信贷机构提供专业培训。此外,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也出资5000万欧元,与格莱珉银行共同设立微型金融基金,资助发展中国家的微型金融机构和社会公益项目。
二、我国商业银行四种路径发展普惠金融
在发展普惠金融的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发挥在资金、渠道、科技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同时也应按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注重风险防范,确保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大型银行发展普惠金融优劣势并存。相比于小型金融组织,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在普惠金融建设方面,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第一,在资金总量和资金来源上具有明显优势。大型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吸储能力和放贷能力,对普惠金融建设可形成较强的支撑。第二,网点布局相对完善。大型银行的经营网络遍布全国,布局较为合理,客户可以便利地通过物理渠道获得金融服务。第三,信息科技和电子渠道先进。大型银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已形成规模,基础设施齐全,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POS等电子渠道上拥有小机构难以企及的优势。第四,产品和服务种类齐全。大型银行业务条线广,专业化程度高,无论是相对高端的理财、信用卡、托管、现金管理、企业年金、财务顾问,还是传统的存贷款、本外币结算、汇兑,大型银行都能为客户提供较为完善的服务。第五,品牌形象深入人心。大型银行经过较长时期的发展,在社会上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客户对大银行一般也有较强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大型银行介入普惠金融,有助于传播普惠金融业务和品牌,消除客户疑虑。
一、融资方式对比
融资指的是经济主体获得资金的一种经济行为。根据获得方式和渠道等不同,融资模式一般可分为两类,即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主要指发行股票获得资金,如普通股、优先股、增发股等等。债权融资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近年来通过信托计划,银行理财来进行债务融资也成为许多企业常用的债权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股东是法律上公司的拥有者,股东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制度决策并分得企业的获利,但无权撤资。债权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但对新的债权融资有一定的约束力,防止公司承担过多的风险而无法偿还已有债务。企业融资结构若不合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财务风险,所以必须要合理优化,以便控制风险,同时,要合理分配统筹资金,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的利润率和信用度,为未来再融资打下良好的基础。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是相互补充,又互有利弊的的,将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合理结合起来,形成适合企业发展的融资结构, 对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能力和治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融资时做出的选择,取决于融资的成本、财务风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等因素。
(一)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是指企业在筹措和使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这不仅是实际需要支付的成本,同时也是一种机会成本,是指公司可以从现有资产得到的最低预期收益率。股权融资的成本为股息,与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派息政策有关。上市公司利用股权进行融资时,股息发放的时间和数额也要根据公司自身的运营情况和盈利水平来确定,有很强的灵活性。当公司的效益很好时,股东获得的股息会很多,此时该公司在二级市场上股票的价格也会上升,投资者不仅会通过股息获利,而且可以通过出售股票获利,此时股东得到的回报要高于市场上债券的回报。当公司经营不善,效益不佳的时候,很可能没有股息的发放,而且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表现也不会好。此时的实际成本虽然很低,但通过股票再融资就很困难。由于股权融资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股东实际要求的回报率是较高的。
债权融资的成本为利息,与公司的信用水平、偿还能力有关。公司利用债权进行融资时,到期需要偿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由于合同的强制性,必须按期还本付息,否则必须重组债务甚至有可能破产清算。相比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稳定性较大,投资者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更小,他们要求的回报率相对低一些。而且,当公司出现破产清算时,由于债权投资者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及风险不可控,上市公司会首先会偿还债务,再将剩余的资产分配给股东,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债权投资者的利益。
从税务角度看,利息的支付在税前扣除,可以有一定的减税效应,故可以进一步降低融资的成本。而股权融资要将税后的净利润拿出一部分或全部分配给股东,作为股息派放,同时股东获得的股息还要进一步交个人所得税。这样股权融资的成本无论对公司还是股东就较债权融资成本高。
因此,基于这几点原因,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债权融资获得资金的使用成本要小于股权融资。
(二)财务风险
对于企业来说,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带来的财务风险不同,尤其是在盈利下降时,二者的风险区别显著。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融资时,投资者的股息收入通常随着企业的运营和盈利水平而变化, 当企业盈利水平下降时,股息的支付水平也会变少,这样就为公司的经营减轻了资金压力。此时公司没有固定付息的压力,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融资风险,不存在违约或破产风险。与之相比,虽然债权融资的成本相对较低,但无论盈利多少,企业必须履行还本付息的约定,对公司的负债管理水平有一定要求,特别是当公司经营不景气导致盈利能力下降时,公司将承担很大的财务压力,产生风险,可能会因为资金短缺而难以还本付息,公司甚至面临破产清算。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权融资筹集的是永久性资本,是抵抗风险及损失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信誉,为债权融资降低成本。债权融资的优势在于它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无论公司的运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如何,公司都仅需要支付固定的本钱和利息费用。当盈利水平上升时,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财务杠杆收益。但当财务杠杆达到一定水平时,就会增加债权融资的成本,而且财务杠杆在盈利下降时可放大财务风险。
(三)对股东和公司治理影响
股权融资会出现新的股东,会使现在的股权集中度被稀释。股权集中度越高,股东的监督能力越强,内部对企业控制就越有效。外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则取决于股权的流动性和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及有效性。同时,股权融资会使普通股的数量增加,每股收益(EPS)和公司在市场上的股价将会相应下跌。因此,股权融资会对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然而,债权融资有利于保持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力。为了不失去控制力,股东会偏好债权融资。虽然负债融资增加了企业的利息费用,但无形之中抑制了经营者滥用企业自由现金的现象。
综上所述,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具备各自的优势,上市公司应当结合自身财务、盈利能力状况,及当时市场状况,选择恰当的融资模式。一般来说,在市场繁荣,企业盈利较好时会选择债权融资,利用杠杆获得更多利润确定最优资本结构。
二、中国上市公司偏好成因及其影响
在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偏好股权融资,例如公司融资是热衷于IPO、过度用配股额度与价格和增发新股等,而较少使用债务融资,特别是发行债券。融资偏好顺序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这与西方国家上市公司的融资偏好及发展历史不相符,而且也不是最优化的结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对公司本身,对投资者,对金融市场都有一定的影响。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下面我们一一说来。
(一)制度因素
近些年,我国股票发行体制有着重大的改变,证监会从原来的“额度控制,行政选择”的审批制过渡到现在的核准制,股票发行体制已逐步实现了市场化。由于门槛降低,约束简化,保荐人、投资银行为了获得更多利润,并不会真正为企业考虑最优化融资结构,而是人为的鼓励企业在融资时使用这种方式。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分红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融资成本很低,甚至零成本,而与之对比的债权融资,由于有还本付息压力,有着一定的成本,促使企业在融资时倾向使用股权融资方式。从管理层角度来看,在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考核指标依然习惯以税后利润指标作为主要依据,此指标只考核了企业融资中的债务成本,未能考核股权融资成本,即使考核也很低,甚至为零,而债务融资所支付的利息,势必要降低此利润,降低管理层业绩。因此,上市公司总是厌恶债权融资而偏好股权融资。另外,新股增发也经常是被看作是管理层的一项业绩,使得管理层更倾向于此方法。
(二)金融市场因素
还有一层金融市场方面的原因,在于中国的债券投资者较少,且投资债券也不十分便利。在西方国家,主要的债券投资者为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在某些国家是金融市场上的第一大机构投资者,对债券的投资于交易十分活跃。在中国,保险业所投资资产约为银行业资产的5%多一点。加之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缓慢,对利率风险对冲的工具很少,债券定价因素十分不灵活,受管制较严重,并没有太多的获利空间,债券市场也不是十分发达。从债券供求角度来看,需求不是很旺盛,供给自然意愿不足。民间投资者对债券并不真正了解,投资渠道十分稀少,相反,投资股市却十分便利。但这些投资者对分红制度并不感兴趣,只是为了获得价差收益,而使得股票供需相互促进。对于很多上市公司来说,不发行债券,通过银行贷款来进行债权融资仅仅存在于理论上。中国监管部门如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信贷管制十分严重,严格控制所贷企业行业与规模,如出口行业,房地产行业,钢铁行业等。使得一些受调控的行业企业无法通过贷款来融资,不得不转向股权融资。一个发达的债权证券化市场的缺失,使得债权融资无法受市场需求而发展。
(三)产业因素
从产业角度来看,由于中国的上市公司很少有靠高新技术创新、靠高附加值来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持久领先发展的,且竞争激烈,这无疑增加了企业利润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越大,债权融资带来的财务风险就越大,股权融资是十分稳妥的选择,而且面对价格战,债权融资的压力会十分巨大而迫使企业不得不退出。
(四)弊端
有以上诸多因素,促使股权融资在中国成为主流,但这种偏好本身并不是最优的股权债权融资比例,由此带来不少负面的影响。首先会使资金使用效率底下。由于股权融资成本极低,且无还本付息压力,融资金额超过所需资金,资金在使用时就显得比较随意,有的公司用所募股权资金来偿还债务或投资债券,也从某种程度反映股权融资在中国的廉价性。其次,股权融资过多不利于公司治理,使得公司可以冒更多风险而失去某些约束,如不会影响信用等级,债权人没有话语权,无法过多约束公司的冒进行为。另外,股权融资在一定程度上丰富繁荣了股票市场,但这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全面发展,如压抑了债券市场,压抑了债权资产证券化。而在美国,资本市场中份额最大的部分为债券及债权的证券化市场,这类资产极大的丰富与活跃了资本市场,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选择与投资渠道,有效的分散了风险。
三、对中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建议
根据对企业融资方式的对比以及对我国上市公司资偏好成因的分析,就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提出一些对策建议,希望对我国上市公司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一)完善公司的奖励制度与约束机制
对管理层的奖励应有所转换,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设置更合理的考核指标,而不仅仅是税后利润等。对管理层可实行股权奖励,让他们的利益与其他股东一致。当报酬不合理时,企业家的才能不但不会充分发挥,相反还可能诱发侵犯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加强股东的监督功能,约束管理者的资金使用浪费现象,推动管理层实行更合理的融资结构。完善分红制度,使得股东不仅仅通过卖出股票获得价差利润,更是能通过分红获得收益,使他们对公司保持长期的兴趣,更多的参与公司的监督与决策,也有利于保持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对于分红制度不足的公司,可以考虑限制其增发再融资。
(二)积极发展金融市场
要积极发展与丰富金融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提供选择,分散风险,对于股市也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选择,也有利于企业融资的优化。
对于债券市场,需要有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信用评级体系。增加市场的透明性,提高投资者教育,维护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体系。加大债券产品的创新力度,增加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使之能提供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作用,为融资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稳健而活跃的投资渠道。为了稳定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可以成立企业建立债券的偿债基金制度,由发债企业共同成立,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发债企业的信用等级,对投资者也是保护,进一步增加债券市场的活跃程度。逐步开发债权资产证券化的进程,让债券和信贷资产进一步增加流动性,使投资者有更好的投资选择,也促进企业转向债权融资。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可降低企业债权融资成本,增加债券的定价能力,增加交易量和流动性,对债券市场繁荣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当前我国的股票市场上投资者不理性,投机行为很多,很多企业优先选用股权融资方式“圈钱”。针对这种情况,应加强监管力度,打击投机行为,教育市场参与者进行理性投资,增强市场的有效性,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从市场本身来说,也要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关键要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上市公司不仅有进,更要退,来保持股票市场的优良性,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信息披露,健全法制、法规与政策环境
从公司内部来说,现代企业理论实际上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理论,股东与管理层形成一种委托人与人的关系。融资决策也是基于此信息不对称而发生的,融资结构的优化实际上是解决这个问题。要在委托人与人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使融资决策更加透明,降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浪费及损失,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当然,融资结构的优化也是有成本的,企业要注意此点。
从外部市场来说,透明性是增强市场有效性的必要条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将信息反映在价格当中,是优化融资结果,降低融资的有效手段。一个科学规范的会计准则,一个有效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一套完善相关法规,是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甄别优良企业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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