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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管理理论的来由及涵义
维也纳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是现代管理学的开山鼻祖,被誉为“现代管理学之父”,其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知识管理理论。1988年,德鲁克提出知识工人是组成新经济的个体,他的这个观点得到普遍认可,由此揭开知识管理的序幕。
知识管理可以从狭义与广义两方面来理解。狭义的知识管理即知识资源管理,它是指对知识及其创造、收集、组织、传播与利用等相关过程的系统管理。广义的知识管理不仅包括对知识进行管理,而且还包括对与知识有关的各种资源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涉及知识组织、服务、资产、产权、人员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包括知识开发、分类、加工、共享等环节。
知识管理中最主要的是“知识”,按照德鲁克的分类,知识包含隐形知识和显性知识两类。隐性知识是指高度个体化的、难以形式化或沟通的、难以与他人共享的知识,通常以个人经验、团队的默契、组织文化等形式存在。显性知识是指能以一种系统的方法表达的、正式而规范的知识,通常以语言、文字等结构化的形式存储,多表现为产品外观、文件、数据库等形式。
2 知识管理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概况
如上所述,知识管理的理念与实践源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美国有80%的企业已经或正在实施知识管理计划,而2000年被确定为知识管理年。进入21世纪,微软公司、惠普公司、英国石油公司、 安达信、德州仪器公司、施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都在知识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企业的知识管理还相对落后,调查显示,我国目前有40%的企业开始了知识管理调研,35%的企业处于实施阶段,但还有23%的企业尚未关注知识管理问题。我国较早开展知识管理并取得了较大成功的有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方正电脑公司、亚信集团等企业。
与企业知识管理的成功相比,我国高职院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更为滞后。国外的高校知识管理已经开展得很好,它们主要强调促进知识交流与共享的技术手段在学校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将学习型组织理论应用于学校,把学校建设成学习型组织。而国内各高职院校在知识管理方面,还处在观念讨论和理论介绍阶段,真正系统地进行知识管理实践的学校还很少。分析其原因,这主要是由学校的非营利性、学术性以及人才培养的迟效性等特点决定的。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相比,高职院校在管理改革上的压力和动力相对较小,所以历史上先进的管理理论大都产生于企业,其后学校才结合自身的特点加以改造并应用于管理实践。时至今日,我国高职院校知识管理研究应当从理论层面转入实践层面。
3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必须面向知识管理
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某岗位员工调离后,新员工却要花很长时间重新摸索和熟悉此岗位的工作知识,而不能充分借鉴前人的经验和智慧,造成不必要的重复,降低工作效率;员工在工作时,总感觉所掌握的信息不很全面,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检索到需要的知识;同样的工作知识,为什么在员工需要的时候都要自己从头开始学习,不能与他人共享,造成重复操作,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这些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工作效率。鉴于此,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必须进行知识管理以避免以上弊端。
此外,高职院校管理作为管理实践中的一种专业管理活动,经历了一个由科学管理、人本管理到多元整合的一体化管理发展历程。因此,高职院校需要构造以知识创新为核心主题、以知识共享为中心环节的知识管理系统,以实现行政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并且,高职院校只有将知识管理置于战略实施的核心地位,才能在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因为行政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提高知识价值的发掘和应用的能力。这种能力越强,学校就越能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毕业生,就越能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及取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的知识管理应用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知识管理,包括知识开发、分类、加工、共享等各个环节。这几个环节中,知识开发和知识分类是基础,知识加工是手段,知识共享是核心。现实从知识开发到知识共享的过程,就是实现知识管理的过程。
4.1 知识开发。知识开发是知识管理链的源头,其关键问题是保持部门管理的开放性,主要在于提高部门的知识吸收能力、知识交流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比如高职院校的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要善于总结自己部门的工作经验,把它提升为知识,同时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都要善于总结它们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规律,并形成知识,以便于知识衔接和流通。在这三个能力中,知识吸收能力决定了部门利用知识的水平,知识交流能力决定了部门内部知识共享的程度和深度,知识创新能力决定了部门进行知识生产的水平。这几种能力都需要部门管理者组织策划多种不同形式的活动进行提高,比如部门之间可常开工作交流会,以达成工作上的默契。
4.2 知识分类。知识分类是知识管理的难点,前面我们提到知识可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在高职院校里,工资制度、上班、作息时间等是显性知识,而个人工作习惯、领导风格等属于隐性知识。高职院校在进行知识管理时,要严格划分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分充分挖掘出隐形知识,并使之显性化,助力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这对实现知识共享有着重要意义。
4.3 知识加工。知识加工包括整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化两个环节。整理显性知识,可通过信息管理手段进行,关键是使知识系统化。对于隐性知识,高职院校就只能运用知识管理手段使其显性化。这需要部门领导者采取一系列的转化措施与手段,例如,可以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方式实现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知识的显性化。其次要制定部门内各岗位对接流程,理清各岗位工作的衔接点。最后还要组织各岗位人员整理书写本岗位的纵向流程,把每个岗位的工作依据、工作程序等以文字形式体现,形成工作规范,便于新任人员查阅,缩短了工作熟悉时间。只有实现知识显性化才能实现知识共享,达到知识管理的目的。
4.4 知识共享。知识共享也包括三个环节:首先,要建立知识库并录入已显性化的知识。建立知识库,要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建库方案。在把显性知识录入知识库时,要根据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的不同,合理设置数据编辑权限。其次,要建立知识索引。知识索引是知识库的输出机制。面对大量数据,既要设置各种常用搜索引擎,又要结合高校特点,设置特定搜索引擎。最后,是组建共享网络。建共享网络应以局域网建设为手段,通过加强知识库的开发与管理,实现知识共享,从而推动部门和个人管理能力的提高,达到管理方式的创新。
总之,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高职院校从社会的边缘走进了社会的中心,由为经济服务转变成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必然要求学校建构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内涵的新模式,而知识管理作为顺应知识经济时代特点诞生的新型管理方式,正好符合了高职院校角色转换的需要。在行政管理中,高职院校要提高对知识管理的认识,有意识地开展知识管理活动,以实现行政管理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行政管理;企业;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成为重点的改革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深化改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行政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中枢神经系统,行政管理体系在推动和保证企业正常生产、销售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高低,决定了企业发展的快慢,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进展
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不断深入,我国政府主要推行了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政企分开、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等等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显著地成绩,主要表现为:
1.政府的管理职能缩减。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管理的特点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包揽一切的工作,政府既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也承担着经济社会管理的职能,还直接从事着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还执掌宏观调控和经济调节的权利,政府角色错位,职责混杂。因此,规范政府管理职能,调整政府管理范围成为改革的重点。主要的措施有:推进放权让利,把不宜政府管理的事务交给企业自己管理,采取多种方式扩大事业单位的自;推进政企分开,政府部门与所办的直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分开;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调整,实现政资分开,减少政府对企事业单位的直接干预;推进政事企分开,推进完善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这些措施里我们可以看出,政府管理范围得到了积极的调整,实现了政府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管理观念发生了变化。
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管理观念发生了变化,随着科学发展观和社会和谐观念的提出,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管理观念已经出现了重大的转变:首先是体现在改变了国有经济公有制的唯一形式,政府从单纯的服务于国有经济转变为向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成分提供服务。其次是该拜年了发展就是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发展决定社会主义发展程度的观念,政府开始重视经济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的和谐全面发展。开拓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放宽市场准入,健全法律法规,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这些改革和调整,带来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3.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完善。
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不断完善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退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是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缩小行政审批范围。二是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经济手段为主,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为辅。三是强化民主决策,推行政务公开,对重大问题建立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等制度,把决策和管理的制度转变为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发扬民意的过程。
4.政府行为日益规范化。
自1982年以来,我国政府相继进行了5次不同力度的改革。通过改革,减少了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强化了从事经济调节的社会管理服务机构,有效地转变了政府职能,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时也不断完善了政府规范履行职能的法律基础,完善了行政法规体系,约束了政府的行政行为。
三、提高我国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具体措施
1.转变管理理念,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企业通过转变管理理念,不断地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企业管理理念是企业取得长足发展的源动力,更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只有不断的对固有管理理念进行创新,对传统管理理念进行摒弃,对先进管理理念进行吸收,企业才能够找到印有自己烙印的卓有成效的管理方法,从而才能够让企业在做大做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好的企业行政管理理念对企业行政效率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其次,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一个重要手段。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每一个行政工作人员都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把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到一个很高的水平和高度。作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该是知识水平高,各方面素质都非常优秀的公共管理者。企业行政人员素质的提高可以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能够实现科学而又艺术的管理。经济的全球化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在未来的管理中必须有国际眼光,熟悉国际游戏规则,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2.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
大力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合民主化,是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首先,要积极完善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以民主决策为核心,使政府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对涉及到社会全局的重大问题时,相关部门要进行协商解决;遇到同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时,相关部门要组织听证会,广泛争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其次,政府要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增加政府决策部门的透明度。进一步强化对决策权力的制约和控制,进而明确决策系统和其他系统的权利和责任。再次,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发展,加强决策的信息化和科学化。
3.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在行政管理改革的实践过程中,我国政府转型相对滞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出现缺位现象。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前各级政府在深化行政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目标选择。首先,政府要积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服务模式,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强调政府要面向市场,能够有利于明确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起到促进和引导作用。其次,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社会本位和民本位。服务性政府的本质就是社会本位和民本位,政府要把“以人为本”作为政府职能的定位,从而克服以往的“官本位”思想。再次,要创造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在保证公共目标的前提下,把效率最优作为重要标准,采取直接生产、购买服务等方式。同时,要积极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建立一个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性政府。
4.积极建立健全企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积极建立健全企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是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起适应企业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从而形成合理有效的行政部门的法律秩序。提高企业行政管理的效率,就必须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健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工作机制,以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行政共同促进企业行政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一、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注重人的主体地位
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一种压制性的管理模式,实行的是体现行政主体单方面意愿的管理。这样的管理模式没有注重人的主体地位,只是去管理行政的相对方,而且在实际运行中使用的是强制手段来进行管理。这就会忽视了行政相对方的主导作用,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人权,因而不能为我国人民提供优质的服务水平。
(二)严重的阻碍了法律制度的创新
由于行政管理机关在实际的公共管理时使用的是强制手段,行政相对方只能是被动的接受,他们对行政管理的意见及良策难以表达出来。而且,面对当今复杂的社会状况,如果只是运用一种行政管理方式,也会与履行公务的多样化相矛盾,从而难以满足当今多样行政管理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满足其需求,行政管理管理方式必须要不断的创新,然而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却严重的限制了行政管理双方的活力与激情,阻碍了行政管理创新的步伐。
(三)成本高且行政效能低
传统的行政管理,运用的是具有强制性的、明令禁止的、览鞔ΨP灾实拇胧,这种单方的管理模式不利于人民表达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也会抹杀了人们为了得到尊重而产生的灵感和做出的努力,这样也必然会导致行政管理对方的不满和反对。依据经济法律学的有关知识,在实际的进行行政管理时,还应该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做出投入,但如果行政相对人拒不配合或是强烈反对,那么行政主体就会投入更多的成本。而且因为这种方式抹杀了行政相对人的创新意识,因而也就丧失了一种更好的管理方式,只能通过加强管理来提升行政管理效果,导致出现了恶性循环,更是降低了行政管理的作用。
二、改进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策略
(一)转变行政管理观念,实现双方利益共赢
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难以让行政管理主体产生改革创新的愿望,要想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就是要转变落后的行政管理观念。要改变管制的行政管理方式为服务的性质,要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这个核心,努力真正的做到为群众和社会服务。要改变过去单方面的管理方式为互动的形式,要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表达意愿的机会,从而保证行政管理更加的科学和合理,更加易于人们接受。要改变强制性的管理为相互协作,从而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让行政决定更容易被接受,推动行政管理的顺利实行,实现双方利益的共赢。
(二)改进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
我们不能全盘否决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它确实是对我国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很多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及经济的高速发展,这种管理方式确实是阻碍了新时代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改进落后的行政管理方式已经是迫在眉睫。在对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进行改进时,应该注意尽量不要运用强制性的措施,从而妥善处理好行政管理双方的关系,减少双方的矛盾和摩擦,也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推动行政管理更好的开展下去。
(三)运用柔性且有弹性的行政管理手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发展,传统行政管理方式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这已经让很多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了严重的不满情绪,特别是对于那些强制性和管制性的管理方式,已经深恶痛绝。推动行政管理方式向柔性化、弹性化、多样化发展,已经是必由之路。要想创建良好、和谐的秩序,绝不是要运用铁腕的手段,绝不是死板的铁律,而是要让每个人在内心上都自觉的主动遵循,要用说服和协商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如果是简单粗暴的行为,轻则招人厌烦,重则激起反抗,严重损害行政管理效能。
(四)向信息化发展,加强推广电子政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模式已经是当今时展的主流,要想加强行政管理的高效和透明,借助互联网工具,推行电子政务是最有效的途径。实践证明,电子政务的管理方式取得的效果非常好,一方面,发达的网络通信技术大大加强了信息传达速度,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实行政务信息的网络公开制度,能够使人们认识和推广国家政策,透明化的政策能大幅度提高人民的满意度。
三、结语
总之,行政管理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传统管理方式难以满足当今时代需要的现状,我国必须要以全面依法治国为契机,基于法治视野下,解放思想,加大对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不断提升管理效能,以增强人民的好评度为根本目标,打造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构情况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文件和省政府青岛会议精神,进一步适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我县于2003年9月20日正式成立了“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定编40人,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属县政府职能部门,现有人员32名,内设办公室、执法督察科、法制科,下设一个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辖三个执法中队,一个城市管理警察大队。配备了执法车辆、通讯工具和取证设备(2部依维柯、1部大头车;10部对讲机;1部摄像机、1部数码相机),达到了人员、经费、办公地点、装备四到位。2004年我县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在桓台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法发[2004]4号)和《淄博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要求,将“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正式更名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时县政府于2月26日严格按照省法制办的批复以桓政发(2004)49号文件印发了《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对有关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进行了剥离移交,从而确保了我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于3月1日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我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二)主要职能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法发[2004]4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淄政发[2004]39号)和《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政发[2004]49号)的规定,县执法局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无照商贩、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道路行为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同时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建局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抓学习。坚持领导班子周一学习制度,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专业知识,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了班子的政策水平、决策水平、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班子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同时,针对单位职责多、新人多、业务生的实际,聘请市法制办领导对3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学习结束后,全体人员一次通过了县法制办组织的统一考试,全部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二是抓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强化民主氛围,重大事项集中研究,集中决策,团结协作,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加强了解,增进团结,形成了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三是抓勤政。制定了领导班子责任制度,执勤带班制度,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清楚,任务明确。无论是白天执勤,还是夜间巡逻,班子领导与队员同甘共苦,率先垂范,不搞特殊,树立了班子形象和威信,影响和带动了全体队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抓廉政。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队伍的灵魂,把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工作作为队伍的生命线,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出台了《执法人员守则》、《执法人员纪律十项注意》、《执法人员办案“十不准”》等规章制度,班子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领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切实把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全体队员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五是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任务,对八个中层岗位进行了竞岗,经过民主测评和演讲答辩,候选的十五名同志中有八名同志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通过这次竞岗,充分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为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保证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出台了《城管队员文明执法用语及忌语》、《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人员衣容风纪规定》,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并对着装、仪容、称呼和举止、风纪行为、违反规定的处罚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标志及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化、规范化。同时将内部管理制度印制成册,逐个下发,做到人手一册,便于队员学习和提高执法质量。二是成立执法督察科,对城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文明执法及仪表、着装、举止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从而为树立和保持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促进依法行政提供保障。三是全面规范执法程序。在使用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的基础上,从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到下达处罚决定、送达回执、采集证言笔录、建档立卷等各个执法环节,都由法制科及执法大队长严格把关,达到了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处罚适当,适用法律准确的目标。
(三)强化宣传,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
结合我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正式启动,于3月1日在桓台宾馆门前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录制了10盘《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在城区巡回宣传,并发放了政发(2004)49号文件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8500余份。同时通过广播、图文电视、展板、横幅和四版篇幅的《晚报》,集中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新组织、新机制、新举措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局这支全新的执法队伍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充分调动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为今后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按照工作部署,认真搞好马路摊点整治工作
一是,以治“乱”为突破口,重点对兴桓路等7条城区主要道路和803省道(转盘以南至张店交界处)城市出入口两侧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共计规范探头市场5处,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2200余处,流动商贩860余个,清理乱写乱贴乱画11600余处,乱停乱放760余处,马路摊点400余处,户外广告80余块,乱搭乱建55处,残墙断壁880余米。二是迁移中心大街夜市的占道经营。为从根本上解决中心大街夜市“脏、乱、差”及交通不便的问题,县执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中心大街夜市共有摊位480余户,其中下岗职工30余户),于2月29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60余人对中心大街夜市进行了集中迁移。通过迁移治理中心大街夜市,广大市民普遍反映中心大街的道宽了、路畅了,从而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良好赞誉。夜市迁移后,480余户长期占道的经营业户在温州小商品批发城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夜市运营势态良好,共计新上小吃摊点32户,烧烤摊点26户,面食摊点40户,冷饮摊点16户,小百货摊点75户,服装摊点41户,鞋帽摊点45户。三是本着方便群众,减少数量,提高质量,规范统一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对陈旧、破损的报刊亭进行了更换,并重新进行了规划定点,目前城区电话亭、彩票亭已全部进店经营;报刊亭由原来的11个减少到8个。四是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废弃线杆和原夜市设的照明设施与临时表箱、表盘进行了清理拆除,共清理拆除线杆90余根,照明设施与临时表箱、表盘200余处。
2、开展“形象展示月”活动,展示执法局的新队伍、新形象
抽调8名同志组建了徒步礼仪展示巡逻中队,统一着新式服装,佩武装带、白手套及执勤臂章,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沿城区主要道路进行巡逻展示活动,并按照“以说服教育为主,以处理违章为辅”的原则,对违章现象进行纠正。通过严格的文明执法和礼仪中队,正面展示执法队伍的新形象、新面貌、新作风。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充分树立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新形象。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建立一支高效、廉洁、公正、文明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3、开展非机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
抓住全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专项整治这一契机,与沿街各经营门店签订了《城区主次干道经营业户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户外广告、三乱治理、门前卫生保洁等做了事权界定。对守法经营、严格落实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经营业户,将为其悬挂“文明守法经营业户”牌匾,对不履行目标责任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至目前共签订责任书1000余份。同时,加大了对乱停乱放的机动三轮车的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乱停乱放机动三轮车100余辆,通过全体执法队员的努力,城区乱停乱放问题得到了初步扼制。
4、开展城市规划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根据年度执法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抓好城市规划执法为重点的专业执法大检查,于4月11日开始,组织全体队员重点对槐荫路两侧及城区其它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进行了拆除。至目前共拆除乱搭乱建50余处,拆除面积7000平方米。通过对城区乱搭乱建的拆除,切实改变了城区的市容面貌。同时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项目,于4月11日至14日对城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摸底检查,此次共摸查建设项目44个,建设单位20个,建筑面积308992平方米。目前手续不全的建设单位,以全部补办完善了建设手续。
5、规范城区主次干道各类经营活动
随着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的相继完工,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区环境容貌,根据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禁止店外经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制作、堆放物品、商品、乱设冰糕箱、烟摊、自行车维修点、摩托车、汽车维修点、洗车站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露天烧烤等店外经营活动进行了通知规范,要求各经营业户一律进店经营,严禁占用新建道路和人行道进行经营活动。目前共下发各类通知3800余份。
6、认真处理投诉案件
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接听市民投诉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宝贵意见,真诚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共计接受各类投诉210起,现已全部办结,投诉处结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环境问题。当前社会各界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期望值非常高,而城管执法的环境又很差,两者之间的反差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之一。如在整治无照商贩时,我们要面对三种不同管理对象(分别为:社会弱势群体、见利忘义者、违法对抗者),反管理事件较多,而且十分复杂。很多市民一方面要求执法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和处罚,甚至认为现有法律法规的力度不够,希望重罚重管;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市民对无照商贩极为同情,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围观甚至围堵执法队员、车辆,无形中助长了违法者的气势。从表象来看是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其实质是深层次的,如社会的需求问题、弱势群众的谋生问题、对管理部门的逆反心理问题等。
(二)审批问题。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我局没有了管理审批职能,而我们又不能提前介入。如某单位有建设工程,想申请占道堆放物料,在既不影响交通,又不影响行人行走的前提下,我局又没有审批职能,到底由哪个部门审批,又不是很明确,致使这些单位无从下手。建议县政府出台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审批单位,进一步理顺有关部门,切实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难问题。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很多当事人并不主动履行,执法局既无强制执行权,更无冻结当事人的银行账户权,等到诉讼期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当事人早已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行政处罚决定便成了一纸空文。再如,居民小区的乱搭乱建问题,虽然群众反响强烈,但执法局却没有强行拆除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因程序复杂、周期长、缺少执行费等原因不了了之。
(四)城市规划不完善问题。虽然我们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但是由于我县在城市规划中市场、停车场建设设施不配套、不完善,致使这些现象又得到了反弹,而我们又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去搞城区整治,这样周而复始,不仅给广大市民带来了不便,也给我们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我们建议县政府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当中进一步完善市场、停车场的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综合整治,改善城区面貌
随着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的相继完工,我们将严格按照与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经营业户签订的《城区主次干道经营业户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对道路两侧的人行道进行划线,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对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制作、堆放物品、商品和乱设冰糕箱、烟摊、乱拉乱扯、乱贴乱画、乱涂乱挂及各类图文广告、乱扔垃圾、乱丢纸屑、乱倾倒污水、污物、乱散小广告和擅自设置的条幅、彩旗、充气物和其他悬挂物品进行整治。
(二)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加快户外广告规划的编制,规范管理户外广告。依据规划年内对城区范围内所有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未办理手续的户外广告依法予以拆除;已办理手续的,依照规划进一步进行规范。同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的“三统一”原则,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原则上1店只设1处牌(匾);彻底解决我县户外广告设置混乱、陈旧破损、档次较低的问题。
(三)继续加大对乱贴乱画整治力度,改善城区容貌
严格执行市政府27号令《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写乱挂规定》的要求,安排专人依法采取“查源头、抄窝点、抓现行”的方式,从根源上遏制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的产生。
(四)加强居民小区整治,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加强对云涛小区、锦秋小区、北苑小区、商城小区的治理力度,逐个小区进行整治。重点对小区内擅自开门开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制作、乱写乱画、乱设广告、乱摆摊点、露天烧烤等现象进行整治,切实为居民创造舒适、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
(五)清理整顿洗车市场
规范机动车清洗市场,年内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洗车站点迁移至工业街专业洗车市场内经营,彻底改善洗车站点占用人行道和广场等公共设施从事洗车活动。
随着高职院校对自身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改革的目的就是不断加强对教师与学生的服务,这种转变充分体现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以及要求上。这种转变也使得高职院校管理与教学逐渐走上专家治校、双师型教师等发展方向,而因学者、教授等人员成为了办公室的领导岗位,这也充分体现了办公室要为学校党政领导提供服务的功能。除此之外,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还必须全面考虑到教师与学生的要求,以满足教师和学生的需求为原则,才能更高效地完成管理工作。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涉及面多、长期、繁琐的工作,要做好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就必须有明确的工作思路,明确轻重缓急,合理地规划与安排,做到紧张但有序。在实际工作中,要求要积极思考,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与意识,以此来提高办公室行政工作效率。
2提高管理者的自我修养
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精湛的业务能力与实际管理经验。但就当前的形势来看,我国各高职院校从事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情况大多都是来自机关干部、辅导员兼任或者教师兼任等,这些人员虽然拥有管理学生的经验,但缺乏专业训练与服务意识。因此,想要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水平,就必须要求从事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的修养。提高自我修养的方式有很多,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是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的方法。一方面,加强管理人员对办公室政策性文件内容的学习,熟悉办公室上传与下达文件、内外事务的处理以及各关系方面的细条等等工作内容,根据国家以及学校的相关方针与规定,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决策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与教学相关的理论知识学习,系统地掌握管理知识。明确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是为教师与学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提高自我修养,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
所谓创新管理理念,不仅是要创新管理方式,更要针对管理理念与过程进行创新。创新管理理念就是将传统的经验式管理转变为现代化科学管理,运用理论知识与宽阔的事业,以运营的方式来进行办公室管理工作。知识管理其实就是说通过对新知识与新经验的学习,并通过合理的手段表现出来,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反映出来,培养和加强个人的知识与及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价值。还可以通过对知识的共享,运用智慧进一步提高组织管理的应变与创新能力。
一、要树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
世界管理大师杜拉克的《巨变时代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代表。此书鲜明地提出: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出现了一个新的工作者群体,即“知识工作者”。他们与以往的资本经济时代的劳动者有一个根本的不同,即他自身掌握着部分生产工具——知识,而不像传统的劳动者一无所有,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从杜拉克的这一观点出发,知识经济时代资本家与知识工作者的关系,已不再是纯粹的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关系,而是有着不同程度的“合伙人”关系。特别是在策划设计、咨询顾问等行业,这种“合伙人”关系表现得更加明显。本文由收集整理人们认为,当今世界正在进入“智慧家”要与“资本家”平起平坐的时代;智慧家拥有过人的经营智慧或管理智慧或研究开发智慧,其大脑无异于一座金矿。在国内,特别是深圳的一些企业,如华为,甚至打出了“知本主义”的旗号,即把知识转化为认股权、股利和红利。在股权安排上,让最有才能的人拥有重要股权。这样的管理极大地发挥了知识工作者创造力,促进了企业的成长与壮大。
二、要改进对知识工作者的管理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对知识工作者的管理方式也要相应改变。按照杜拉克的观点,由知识型工作者组成的现代组织,已不再是老板和下属的关系,而是一种团队式的、平等的关系。管理者在这种团队中的工作已不再是命令,而是激励。知识型工作者不像传统的工人那样受到机器的支配,容易受到有效的监督。相反,机器在知识型工作者手里能产出什么产品,以及产出什么质量、什么档次的产品,几乎完全取决于知识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离开知识型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机器就是一堆废铁。
知识型工作者由于自身掌握一种生产工具即知识,因而比传统的劳动者拥有更大的独立性、灵活性、自由性,而且他很容易“跳槽”;而他的位置并不像传统的劳动者那样容易替补。知识型工作者的“跳槽”往往给企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他离开公司,受损失的不是个人,而是公司自己。因为知识型工作者往往是组织中某一领域的权威人士,否则他就是无用的。组织付给员工工资并不能得到他们的忠心,关键是要给他们提供运用知识的机会,使其价值得到实现。对于知识型工作者的劳动,既不好实行计时管理,又不好实行计件管理;既不好光靠高薪高职“购买”,又不能仅用“哥们意气”去笼络;既要给他们提供比较优越、宽松的工作空间,使他们能不受打扰地、自由地从事创造性劳动,
又不能放手不管,不加引导,因为即使他们确实整日都在为公司的事情冥思苦想,没有正确引导,没有良好情绪,也难以激发灵感。由此可见,“知识经济下的人力资源开发”实在是一门崭新而艰巨的课题。
三、实施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策略
1.加强网络技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是现代管理的前沿性工具,但是这些技术都没有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就拿网络技术来说,有的企业行政人员连上网是怎么回事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应切实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教育,使他们掌握最起码的信息管理知识与应用技术。
2.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知识的领导,没有知识就无法胜任工作。企业领导与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导科学,学习管理社会和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同时还要学习好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以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现在知识更新速度难以想象,必须坚持终生学习,补充和更新自己原有的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忌摆花架子、卖弄知识、名词堆砌和脱离实际。
3.改进行政绩效管理。行政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评价对被评价对象按照制定的指标,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被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定、奖励和相关培训的活动;探索和创造可以反响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的新视野;依次建立起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其管理思想的完善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对被评对象激励与约束的依据来自于对其所进行的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有人直接称其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数理方法来评价。这种方法从主观愿望上是要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他们所取得的业绩和效益,找出被评价对象之间的差距和优势,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理解与贡献,据此扬长避短,优胜劣汰。但传统的绩效评价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中图分类号:F204
一、问题的提出
从封建“特权”衍化而来的知识产权,在今天虽已被作为私权对待,但行政因素在其管理中的作用并未减退。与其他财产权不同,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无形性特征,使得行政管理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无可替代。为实现公益与私益的平衡,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需要行政机关在确权中加以界定;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大部分知识产权需要经行政机关的登记;同时,作为公共产品,知识产品所具有的外部性特征又导致侵权行为较易发生,这就需要行政保护弥补司法保护较为滞后的不足。①可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是知识产权管理中极为重要的方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制度中,不论是从行政授权还是行政处理,也不论是行政救济还是行政服务,其中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行政机构的存在。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研究,对于了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现状具有一叶知秋之义。
1980年1月14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专利局。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国已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网络。从各机构所负有的主要职能来看,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可分为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商标局(商标处)、农业部门、林业部门、海关等类。从各机构的层级来看,又可分为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两类,其中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一般又分为省级、地级和县级三个层次。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迅猛发展的同时,需要从深层次考虑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对策。特别是,就我国而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一起构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特色,所谓“两条途径、协调处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基础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依托于一定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重要的市场资源、经营资源和战略资源的情况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还承载着规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调整围绕知识产权而产生的利益关系,既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又有效防止权利滥用的重要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市场规制功能。如何优化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提高其规制市场功能,是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率,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完善市场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保障。本文在调查和分析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的基础之上,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规制市场功能的对策与思路。
二、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研究现状、研究价值与研究方法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对于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国外学者很少涉猎。国内学者的研究也较少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现状及弊端的研究。有学者指出,尽管在1998年4月我国即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但其并不具有管理各种知识产权的职能,而是主要起了统筹协调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依然是“多足鼎立”,各自为政。此种设置引致了行政管理成本高、行政效率低下、有碍国际交流等弊端。②二是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所提出的建议。目前主要关注美、日、德、英、韩、印度等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模式,对于世界各国采用较多的二合一和三合一模式进行了阐释。 在借鉴外国模式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应采取一体化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模式。
(二)本研究之价值
对于本文研究,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目前国内学者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研究较少,理论上有待完善,通过此项研究可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以期提出更加合理化的建议。第二,我国地域广阔,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设置较为繁多,再加上知识产权种类的多样化所带来的行政机构的多部门化,使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更为繁杂,给大众造成一种比较混乱的感觉。本文在搜集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存各机构进行梳理,以将较为直观、较成体系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呈现出来。第三,本文在对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统计与划分,并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相比较,以探求两者之间的关联性,有利于透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第四,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现状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并通过理论上的支持,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利于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完善,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水平。第五,基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承载着规制市场秩序的重要功能,理清其基本使命,提出完善对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规制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检索法、比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统计研究、实地调查等方法,研究的主要思路如下:调查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资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研究中,资料的搜集主要采取网络搜集和文献检索两种方式。其中,所搜索的网络主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新华网、中央各行政机构网站、地方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网站、中国行政区划网;所查找的文献主要有《历史的选择 伟大的实践――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30周年纪念文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手册》、《中国知识产权年鉴》等。在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文献与信息以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实践把握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构及其市场规制功能的观点与思路。
三、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现状分析
基于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特点,以下按照中央、省级、地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模块进行研究。
(一)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现状分析
通过对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后,得到表1。由表1可以看出,对于各类知识产权,我国中央均有相应的行政部门予以管理,已建立起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但是,与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二合一和三合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模式相比,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仍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其设置过于分散,相同职能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合。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中央主要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多达12个,如此之多的行政管理部门,仅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协调作用,可能力不从心。各个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封闭性和难以避免的部门利益造成各自为政,甚至相互冲突,④这使得知识产权各行政机构表现为局部有效,但难以获得整体最佳效果。这种行政管理职能的分散,不仅不利于某一类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可能导致知识产权内部各种权利之间发生冲突。第二,行政效率低下。由于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划分过细,职能单一,造成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效率低下。若采用联合保护的模式,则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协调部门,又增加了行政成本⑤。第三,行政成本较高。由于每一机构均配备相应的政务、党务、财务、后勤、人事等管理和服务部门,造成大量的人力资源、设施及财政资金的浪费,增加了硬性的行政成本,也不利于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的提高。另外,机构设置的分散大大削弱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由于各机构之间信息不能互通和共享,容易在授权与登记程序中造成权利冲突、重复授权、审查标准不统一等结果,权利人又不得不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予以再次维权,这无形中增加了软性的行政成本⑥。第四,我国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也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知识产权领域经常需要国际协调与合作,但是其他国家往往不知道该与中国众多管理机构中的哪一个机构沟通更合适。事实上,往往需要与多个机构进行交流,这对外方来说也造成了很多不便。
(二)省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现状分析
由于省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中央相一致,因此,考虑到设置较为分散繁杂的弊端,笔者仅对各省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和商标处进行了搜集。经过资料搜集,笔者发现,所搜集的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⑦均设有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和商标处,已建立起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各省级行政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仍有所差异。从搜集资料时网站所显示的内容来看,西部地区省级行政区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仍比较薄弱。另外,除因机构设置分散导致行政管理混乱外,各省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甚少,区域封闭性特征明显,对于跨区域的大量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查处,往往缺乏有效的协同与配合机制。
(三)地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现状分析
对于地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现状,笔者主要以各地级行政区的知识产权局的设置为例进行了统计。由于某些地级行政区仍将相关知识产权事务归由科技局管理,而科技局是由科技部而非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的,其知识产权管理职能与专门的知识产权局相比较弱。因此,某一地级行政区是否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局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的高低。通过对各地级行政区知识产权局的设立进行统计,笔者得到如下表格。
由上表可见,在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中,已有298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设立了知识产权局。这一将近九成的比重反映出我国各地级行政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以及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在,县级行政区知识产权局的设立正在进行,一个健全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布局正在发展之中。同时,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各区域设有知识产权局的地级行政区在所有地级行政区中的比重从东部到中部再到西部呈递减趋势,这与东中西这三大经济带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一致的。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而知识产权的良好保护又促进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该表在这一方面也反映了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关系。在看到我国地级行政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立发展迅速的同时,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如表所示,我国西部专设知识产权局的地级行政区数目在总数中所占比重仅为82%,低于中部地区近十个百分点,低于东部地区十五个百分点。在资料搜集过程中,笔者发现,青海省没有地级行政区设立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仅在日喀则地区和那曲地区设立了知识产权局。可见,西部地区地级行政区所设的知识产权局相对较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相对落后。另外,在调查过程中,地级和县级行政区的知识产权局网站大都较为简单,不利于公众对相关信息的了解,未能充分发挥网站的服务与宣传作用。
四、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改进对策
通过对所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可以发现,在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迅猛发展的同时,机构设置繁杂、西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落后等问题不容忽视且需亟待解决,否则将成为制约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事业的瓶颈。
(一)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弱一体化”改进
当今世界,在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19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二合一体制,即将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管理机关统一设置,这其中,又有74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三合一体制,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行政管理机关统一设置。采取三家分散管理模式将专利、商标和版权分开管理的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不到10个。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统一设置已是发展趋势。⑩再加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一体化所具有的效率高、成本低、利于国际合作等优势,众学者均建议我国采取一体化的设置模式,对现行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进行改革。但笔者认为,将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或部门迅速整合为一个整体在短期内并不可行。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较为迅速的时期,对相关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大规模改革会影响到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以至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耗费巨大的行政资源,也会受到某些既得利益部门的阻碍。因此,在短时期内,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实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二合一或者三合一的一体化模式存在着巨大的困难。笔者建议,相较一体化的设置模式,采取幅度相对较小的整合,重新调整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特别是在现行整体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框架内,对涉及重复、交叉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进行归并或分立,避免同一知识产权客体多头管理和争抢部门利益的不利状况。在当下,这应不失为一种可行选择。在此,笔者称之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弱一体化”模式。该模式建构具体如下: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的首要行政机构,统筹协调国内外知识产权事宜;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和商标局为国内三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各类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工作;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以及商务部起辅助作用,负责反不正当竞争、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宜。此模式的具体方案如图1所示。
此模式不仅能较大程度地改变现行设置一盘散沙的局面,更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进行。并且,其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机构变动,从而避免了不稳定局面的出现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良影响。因此,建议我国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之机,对中央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弱一体化”的改进,以此带动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一体化进程,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事业大发展。
(二)支援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
从对省级及地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现状分析来看,我国西部地区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上还比较落后。在知识产权管理亟需加强的今天,国家和其他先进省市有必要对西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予以支援。2010年12月,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启动,这为我们支援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于如何支援西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向西部省市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为建设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提供经济基础。二是提供技术上的支持。现代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已离不开科技的作用,若要使西部地区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水平尽快赶上时代的发展,需对其进行先进技术的支持,如专利数据库的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三是要加强省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东部省市与西部省市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在对口支援中,东部省市除提供资金、技术上的帮助外,还可向西部省市介绍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帮助其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行政人才队伍,以推动其整体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四是为西部培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归根究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构需要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为支撑。培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也是建构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体系不可获取的因素。
(三)充分发挥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
近几年,我国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正处于发展建设阶段,机构的设置相对简单,职能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对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这三大传统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上。部分机构设立的网站形同虚设,更新缓慢,不能充分发挥其宣传作用。今后,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除与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弱一体化”改进相一致外,还应考虑其地方知识产权发展的特色,如对当地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遗传资源的保护等,充分发挥其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对各自网站,各地方行政部门应进行科学地设计,及时地更新,全面的信息提供,为大众通过网络了解其行政机构的设置提供良好的途径。
五、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市场规制功能的完善
作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主体,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自1980年中国专利局成立至今,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从中央到地方逐步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也显著提高。但在当下,机构设置分散、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落后等问题依然存在。此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弱一体化”改进、支援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等举措对于解决现存问题、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除了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建构外,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市场规制功能的完善也非常重要。以下将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保护规制市场行为的合理性入手,在检视我国有关现行立法的基础之上,提出笔者的看法。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行为的合理性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行为的合理性体现于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对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和行政保护方面。从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看,很少涉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问题,大规模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保护构成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一大特色,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可谓并驾齐驱。从理论上说,如前所述,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私权保护一般限于民事保护。然而,知识产权及其保护也涉及广泛的社会公共利益,如形形的假冒、仿冒行为,不仅侵害了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从而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因此,通过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必要性。从法理上讲,民事权利的保护不限于私法的保护,必要时甚至动用最有威慑力的刑法保护。特别是在我国,人民法院难以承受所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机构处理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减轻知识产权私法保护的压力,何况行政保护本身具有很多优点,如效率高、降低维权成本。
实际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行政保护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规制围绕知识产权社会关系的市场行为。这是因为,知识产权特别是其中的财产权,作为对市场的控制权,本质上是对市场份额进行独占的权利,拥有良好的知识产权能够取得市场竞争优势,而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竞争,这就难免出现各种损害知识产权人和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行为,需要及时予以制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针对这些行为进行规制,如处罚侵权行为、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等,就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了。
(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功能的立法保障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行为的功能,在立法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如下:一是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明确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位和职责。例如,《专利法》第3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著作权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在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法规中也有相关条款。二是法律明确赋予了有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调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职权,特别是赋予了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权力,以便及时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如《专利法》第60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侵权人期满不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该法第64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商标法》第55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2)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3)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4)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几次修改来看,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赋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市场行为特别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方面,总体趋势是逐渐强化了行政职权。
(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功能的完善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对市场规制功能的提升,需要从立法完善和机构体系构建完善两方面下功夫。从立法完善的角度,前已述,行政职权得到了逐步的加强。目前,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已进入实质阶段,《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也进入专家建议稿撰写阶段,《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则已在酝酿之中。笔者认为,所有这些知识产权专门法的修改都需要高度重视提升相关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市场行为。以确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立法地位和职责而论,目前我国《专利法》、《著作权法》都没有明确县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问题,而像广东省等地区已经设立了众多县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如县级知识产权局,立法地位的不明确自然会影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对市场行为的规制功能。事实上,大量知识产权纠纷、侵权现象发生于基层,基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建立缺乏法律依据不利于开展基层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再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理规定为例,现有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比较可行的办法一是整合相应的部门规章的内容,二是将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反映到立法上来。从机构体系构建完善看,结合前面的研究,笔者认为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安排上,强化对规制与知识产权有关市场行为的指导和规范,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二是在机构涉及知识产权事务的运作方面,加强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及其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防止相互“争权”和追求部门利益行为;三是及时出台和完善规制知识产权市场行为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必要时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可以共同研究和制定,例如对涉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行为规制规范的制定;四是夯实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据笔者调查,目前我国一些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人员编制、经费、执法条件等方面都存在较多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规制知识产权市场行为的功能,需要引起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五是除了在中央一级建立“弱化的”一体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对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加强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构作为当前的应对策略外,还应重视提高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相应政府机构中的地位,这样有利于推进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强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市场规制,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
注释:
① 雷艳珍.日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特区经济.2009,(7).
② 朱雪忠.黄静.试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J].争鸣.2004,(3).
③ 董希凡.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中外比较研究[J].知识产权.2006,(3).
④ 如由表中所见,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局和工信部均介入保护;对于地理标志,商标局和国家质检总局也均介入保护。
⑤ 参见朱雪忠,黄静.试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争鸣.2004,(3).
⑥ 参见单晓光、王珍愚,各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启示[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8卷(3)
⑦ 未统计我国港澳台地区。
⑧ 东中西部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标准,东部11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中部8个省份(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西部12个省份(重庆、四川、内蒙古、广西、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⑨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⑩ 朱雪忠,黄静.试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争鸣.2004,(3).
参考文献:
[1] 朱雪忠.黄静.试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J].争鸣,2004,(3).
[2]董希凡.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中外比较研究[J].知识产权,2006,(3).
一、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及管理机构设置现状
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现状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是指相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在遵循法定程序和运用法定行政手段的前提下, 依法处理各种知识产权纠纷、维护知识产权秩序和提高知识产权社会保护意识, 从而有利于知识产权制度扬长避短的一种保护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内容。知识产权虽然属于民事权利, 但它同时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内容, 大多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 而且给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损害, 因此有必要对知识产权给予行政保护。行政管理与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大特色, 但并非独有。
按照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基本态度来看, 对各成员采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持积极肯定的扬弃态度, 即:既肯定行政保护的有益性又适当予以限制, 同时要求已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传统的成员, 倘若放弃这一制度, 必须受到TRIPS协议不降低已有保护水平原则的限制。
1.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优势
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优势明显:第一, 由于行政权具有主动性对知识产权实施行政保护能主动、及时恢复权利人的权利;第二,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时程序相对简便快捷, 能加快案件的处理, 有效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第三, 对知识产权实施行政保护能充分发挥行政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 科学处理涉及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第四, 通过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建立一种对侵权行为的有效威慑, 从而起到侵权预防作用。
可以说, 行政保护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在我国仍然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特色制度。
2.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基本制度形式
(1)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制度。一般认为,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授权, 并依照法定程序, 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但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传统行政裁决理论认为, 行政裁决权尽管具有司法权的属性, 但由于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该项权力, 因此其在本质上依然是一种行政权, 而经过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就已经包含了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双重法律关系, 这时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那么应当依据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主体提起行政诉讼, 而不应是就原来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有鉴于此, 一些学者认为行政裁决制度的存在混淆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分工。因此,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知识产权管理领域行政裁决权的行使应不断弱化, 直至完全取消, 并被司法保护方式所取代;在司法保护还确有困难, 不能完全担当此任务之时, 行政裁决仍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 但应将其定位于作为司法保护的补充方式。
(2)行政调解制度。从广义上理解, 行政调解是指行政主体参与主持的, 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序良俗为依据, 以受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通过劝说、调停、斡旋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友好协商, 达成协议, 消除纠纷的一种调解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调解方式, 行政调解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接受行政调解、行政调解应当合法和符合法定程序等原则。行政调解制度能起到节约司法资源、有效补充司法保护的作用。
二、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及管理机构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如上所述, 我国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工作由诸多专门部门来分别负责。这种制度设计的优点在于分工较细, 相应的机构职责也较为明确, 加之行政执法自身高效、简便的特点, 对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意义重大。然而, 由于这种分散管理形式对执法权的分配过于专业和细致, 导致执法主体过多, 不易协调, 且行政管理成本过高, 显然会影响执法的效率, 笔者认为, 这恰恰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领域存在的最大症结。
三、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及执法机制的基本构想
(一)重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必要性
有效的行政管理活动有赖于有效的行政机构设置, 健全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是行政管理科学研究生中第一个重要课题, 科学的合理的行政机构设置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实现行政职能的开端和基础。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 实行工作责任制, 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反对官僚主义。而我国目前关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状况很难体现精简和效率。
本文主要从管理方格理论的视角下对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进行探讨,分析现阶段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管理方格理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研究
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场所,是学生实现梦想的基地,对于学生的影响非常重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高校也在顺应时展的潮流进行一定的改革,其中成果较为突出的是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影响较大,直接对高校的科学管理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这部分的改革进行关注。
一、管理方格理论概述
管理方格理论是上世纪七十年代著名行为科学家罗伯特提出的,在该理论中,罗伯特将企业管理中领导方式与收到效果之间的关系,通过方格的形式展示出来。罗伯特认为,企业管理中领导工作产生的效果是因人而异的,进行管理中领导对于生产关注和进行人文关注产生的效果是不同的,可以将不同的领导方式和不同的管理效果之间的关系通过管理方格的方式展示出来,纵轴表示企业领导对人的关心程度,横轴表示收到的效果,通过这样的方式对管理的效果进行分析。将这项理论应用到高校行政管理中,如图一所示,可以将纵轴和横轴进行优化,纵轴代表的是创新能力,而横轴代表的是本职能力,将创新能力和本职能力进行分析,通过创新能力的培养,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本职能力进行提升,从而实现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现状分析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5个层次,即需要层次理论,该理论中实现也对人类需要的分层,从该理论中,可以清晰的展示出人类从低到高不同阶段的需求,这也给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存在的不同现状提供了改进的理论依据。
(一)物质需求与自身期望存在差距
高校中职能部门的工资水平偏低,教师工资收入中的课时收入,也不存在于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体系中,但是职能部门工作的时间按照学校的规定大多采用八小时工作制,在工作方面自由度较低,同时工作过程中杂事较多,但是实际获得的工资较少,造成行政管理人员内心存在不平衡的情况。同时,随着教育的不断普及,人们对教师尊敬程度提升,工资系数增加,但是对于行政管理人员,却存在偏见,认为其是辅助工作,造成管理人员在物质方面长期低于自身预期。
(二)知识体系存在差异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在招聘的过程中对于专业的要求较低,不仅仅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可以应聘,因此在专业知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高校进行招聘的过程中,认为行政管理人T在学校中主要是重复进行某项工作,对于专业的要求本身不高,造成管理人员本身专业性方面达不到管理的需要。同时,该校对于行政管理人员本身是忽视的,后期的培训管理方面同样存在不足,造成管理水平不能符合高校发展的需要。
(三)机构设计不科学
高校在进行机构职能划分的时候,同样存在一定的问题,没有将学校、学院和科系之间的关系进行联系,造成工作中行政部门岗位职责不明确,相互之间分工不严格的情况,一旦出现问题,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管理人员承担错误的意识较差,造成管理中的混乱,特别是学生,在办理相应事宜的时候,浪费较多的时间,造成学生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不满,形成矛盾,影响学校的有序管理。
三、管理方格视角下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的途经
高校进行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建设刻不容缓,一些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尖锐,与教师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对于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产生不利的影响,一些不好的风气在校园中蔓延,影响学校的稳步发展。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的具体途径包括:
(一)优化薪酬构成体系
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进行调整,将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向教师靠拢,逐步缩小教师与管理人员之间的差距,改善行政管理人员的薪资待遇,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不能盲目,需要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以实际工作情况作为考核标准,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薪资标准,保证其工作态度提升,实现薪资的公平性。具体到高管理方格理论下,可以将措施进行具体化的处理,首先针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1,1型),在薪资方面将绩效管理纳入到考核中,通过薪资对其不当的工作行为进行改进;对于创新意识过强的管理人员(1,9型),需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其工作中创新较好的方面进行鼓励,不当的工作给予惩罚;中庸型管理人员(5,5型),可以适当对其闪光点进行奖励,保持工作的热情;对于保守型管理人员(9,1型),需要在绩效管理的基础上,适当的增加工龄工资,但是对于工作中不当的部分进行处罚,保证薪资结构的公正合理。
(二)完善培训机制
对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管理,安排专业知识方面较为欠缺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制定专门的培训技术,对专业知识进行提升,保证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符合高校管理的需要。同时,对于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工作态度培训,让其认识到进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转变工作态度,尊重他人的利益,对待工作更加认真负责。而对于一些工龄较长的人员,需要转变思想,摒弃传统管理中不良习惯,重视工作的态度,积极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提升高校整体行政管理水平。
(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
重视行政管理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更加科学管理的分配。例如,对中庸型行政管理人员(5,5型),可以将其安排在学生管理部门,这样可以让学生掌握更多的处事技巧,并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一定的创新,但是不至于太激烈,这样可以在稳定学生的同时,赢得学生的认同,提升行政管理的质量。对于创新性较强的管理人员(1,9型)可以将其分配到科研部门,让其充分发挥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增加教师和学生对行政管理工作的认同感,从而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更好的服务与学校。因此,通过对管理人员更加合理的分配,让行政管理人员各司其职,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对工作的归属感,勇于承担责任,更好地实现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结束语
管理方格理论可以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类型进行更加规范的划分,高校可以按照管理人员类型的不同,制定更加专业的人员分配计划和薪资调整方式,从而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完善人员的专业知识,让行政管理人员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并通过薪资约束行政管理人员的基本行为,从而进一步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提升,优化高校行政管理,提升管理质量,保证高校稳步发展,校园环境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梁文富.管理方格理论视角下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的途径研究[J].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2:45-47.
[2]杨允玉.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的途径[J].南通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04:74-76.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谈谈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了哪些成就。
高小平:概括地说,行政管理学研究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基础理论的创新,加强了对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完善行政管理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二是政府管理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大了行政改革、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为推进政府改革、提高行政能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贡献。三是行政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创新,更加重视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为政府引入绩效管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的方法提供了理论与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报》: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的成就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取得的?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高小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发展历程,可以从改革和创新两个维度来分析,并划分为两大阶段。从1978年到2002年,是以改革为引领、创新蕴涵其中的时期,重点放在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职能和组织结构;2002年之后,进入到改革和创新并重、创新引领的时期,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转变职能,创新行政流程、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近十年正处于第二个阶段的开始期,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的转换期。我们分析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的成果不能离开这个背景。
通过回顾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学从研究改革为主向改革与创新并举发展,从研究实践为主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发展,从通过个别问题的拓延性研究为主向系统化研究指导下的对策研究为主发展。行政管理学研究从以往的单维度研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向多维度、全景式、精细化研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语境中建立行政管理研究的新坐标。
借鉴国际成果 打造中国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行政管理学发展进程中,国际学术流派和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产生过重要影响?
高小平:对。人类关于管理和治理的研究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其知识体系呈现交叉性、辐射性和融合性。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不断深入,得益于学科的分化整合过程与国际化“生态”的有机结合。行政管理学是综合性学科,科际整合特征比较明显,研究行政管理学必须研究行政生态,即行政的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以及学科生态,才能获得“生态动力”。
转贴于
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借鉴国际上的研究成果。国内多家学术研究机构和学者翻译了一大批国外行政管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教材,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介绍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从2005年至今,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起,电子科技大学与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共同主办的公共管理国际会议连续举办了五届。
与此同时,我国学者注重行政管理学的中国化,打造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其在学科和理论上的影响力已超越了行政管理学自身的范围,成为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把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打造得更加牢固,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者不断加强对行政管理基础理论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展开了行政哲学、行政方法论、公共性思想、行政战略、行政伦理等内容的思考,十分关注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对现代化的意义。2003年4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南京财经大学联合召开“全国行政哲学研讨会”, 此后每年或两年召开一次行政哲学研讨会,聚集了国内行政哲学研究的力量,涌现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深化了对行政哲学本身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这对于运用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去研究和解决全球化背景下行政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行政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建立学术理性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为政府管理改革建言献策
一、引言
食品安全与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有着紧密的联系,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了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他们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不足,因此,探讨分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职能履行的现状,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履行的对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食品安全监管中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工商行政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中,主要需要履行以下基本职能。
1.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经营主体必须进行登记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检查食品经营场所,如果各项指标合格,则下发 《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再审核其他经营条件,如果合格,就颁发《营业执照》。也就是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才能成为合法的食品经营主体。如果没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则不能成为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擅自进行食品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取缔。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工商行政管理应该做好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应当对流通领域内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应该责令召回。对于出现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该立即进行处理,以降低社会危害。同时,工商行政部门在行使监管过程中,还应该建立应急机制,以妥善处理和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经营行为监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食品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有权进行监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检查经营者持证经营的情况,对于食品经营者,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都应该具备;检查经营者经营范围符合相关规定,应该在核准的范围内经营,不能超出经营范围;检查经营者食品质量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检查经营者商标使用和广告宣传的情况,保障商标使用不违法。广告宣传真实,不存在欺诈行为。
4.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位于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查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于仿造他人商标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以维护商标的专利权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欺诈广告宣传进行查处,以促进广告宣传的健康发展,维护有序的食品经营秩序。
三、食品安全监管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的现状
1.现状。从1982年开始,工商部门便具有了监督检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职能。此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满足食品监管的需要,保证食品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工商行政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不断完善。2008年,国务院重新修正了工商行政部门的职能,在机构上做了相应的调整,增加工商行政部门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网络商品监管的职能。食品安全作为工商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被得到肯定。随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完善,工商行政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过程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中主要包括建立了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销售进货台账制度,加大取缔食品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对保证食品安全,净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存在的问题。第一,市场准入把关不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的数目把握不清,一些经营者没有登记入册,一些小摊小贩的经营地点经常变动,难以全面排查,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第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不系统。对于抽检工作不清楚,不了解,专业知识缺乏,检验人员水平较低,对于抽查中出现的问题,往往对食品进行封存和对经营者进行罚款,忽视食品召回,留下了安全隐患。第三,对食品经营的监管不科学。巡查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忽视食品安全问题的多样性,造成有些问题不能被发现。对于边远地区的食品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难以有保障。第四、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活动不规范。执法人员重罚款,轻教育,存在着严重的随意性执法现象,办案缺乏相应的工具和经费,使得食品监管不能落到实处。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对策
为了应对当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存在的不足,更好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是更好地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握好市场准入这一关,才能使得食品经营主体符合相关规定,才能使符合要求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为人们所使用,真正保障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又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营者的准入,另一类是食品的准入,工商行政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于这二者必须齐抓共管,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颁发,规范市场准入,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
2.健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健全抽样检验制度,加强日常巡查,规范抽检行为,发挥上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力,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根据国家统一的标准进行抽检,避免重复抽检情况的发生。建立起消费者送检、工商部门抽检、经营者送检机制,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较多的食品经营场所,应该有针对性的进行抽样检验。此外,检验机构应该具有检验资质认证的专业机构,对于流通中的任何食品,都应该进行检验。
3.深化食品经营行为监管。重视日常巡查和监管,并做好巡查的记录工作,对于信用度较低的经营者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对于超市、批发商、农村集贸市场等等,根据其经营类型不同,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另外,由于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较为严重,工商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农村地区的食品监管,例如,推行所村挂钩监管模式,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等等,切实保障农村的食品安全。
4.严格规范执法活动。重视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掌握办案技巧和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效率。要对行政执法办案体制进行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行政的合力,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
五、结束语
总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今后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认识到当前职能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积极采取相应的策略完善自己的职能履行,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任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研究[D].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2]马建敏.工商行政管理概论[M].江苏:河海大学出版社,2006
[3]唐刚.我国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问题[J].法制与社会,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