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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一)发展型地方政府与空气污染治理的困境一般认为,中国现今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体制性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发展主义特性。由于地方政府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环境问题的产生和环境治理两者在空间尺度上具有较大不一致性。正如白雪梅分析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困境一样(BaiXuemei,2007:15-29),把类似空气污染的环境问题整合进地方政治面临着两个基本困境:首先,在紧迫度方面,发展中的地方面临着更加紧迫的地方经济发展问题;其次,在尺度方面,环境议题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关注范围,地方政府处理环境问题在空间、时间和制度三个维度都是困难的。空间维度的困难是指,地方政府一般会认为环境问题超出了其管辖范围,应该交由全国性政府去完成;时间维度的困难是,地方政府一般会认为处理环境问题超出了其任期范围。环境问题的出现不是一朝一夕的,其治理更是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段,因此,政府官员并没有强烈的动机去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应对环境问题;制度维度的困难是,由于地方政府在纵向上要受到更高层级政府的约束,在横向上要面对地方经济社会组织的压力,因此环境治理对于它们而言已经超出了自身的职责范围。地方政府的发展主义和其在治理污染问题上的激励缺乏当然也反应在空气污染上。如果浏览中国近30年空气污染治理的历程,就会发现,空气污染的防控和治理总是在“疲惫地追赶”高速发展和变迁的经济状况。20世纪70年代,空气污染治理的主要对象是烟尘;到了80年代,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以酸雨治理为核心的第二阶段,重点转移为对硫等污染物进行集中控制。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成为全世界聚焦的一个中心,温室气体的减排使得中国如何在能源消费方面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效率、调整工业结构成为新的问题。最近10年左右,中国大气污染的复合型特征日益增强,高浓度的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同时存在,城市灰霾天气不断增多。这种新的空气污染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特别是从近两三年起,二次污染、复合污染、区域污染等这些名词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环境绩效构成了较大的社会压力。但二次污染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未被列入空气污染物指标体系,因为一旦列入则意味着中国七成城市的空气质量不达标,环保部门近30年来的空气污染治理又将面临一份“满纸黯然的成绩单”。总体而言,不同阶段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使得污染的控制策略不得不相应地发生变化,但是这种“倒逼”机制始终太过滞后和低效。因此,要从目前的总量控制真正转向质量改善,真正从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公众的健康出发进行污染治理,把空气污染的议题维持在公共议程中,就需要把空气污染从一个地方性的议题变成国家性的议题,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需要发挥首要作用。
(二)复合型区域型空气污染形态和治理体制的困境中国近30年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得多种空气污染问题在30年内集中出现。这些污染问题并不是国外上百年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污染问题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更加复杂的污染状况。因此,中国目前的空气污染呈现出“复合型”和“区域性”①两种特征。首先在“复合型”特征方面,中国现今的空气污染是发达国家各个污染阶段的浓缩体,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使得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同时集中出现。其次在“区域性”特征方面,关于空气污染这个议题到底更具有地方性特征还是更具区域型特征,其实在国外就早有争论(Switzer,1998:191-192)。空气污染在其源头上可能更多地来自固定点源污染,具有很强的地方性,但是空气污染物会随着气象条件而长距离传输,因而经常呈现出跨行政辖区界限的区域性特征。然而,相较于复合型和区域型的污染形势,中国现行的大气污染控制策略和管理体制却暴露出严重的弊端。首先,现行的空气污染控制是一种量化控制。在现行官员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考核一般采用、同时也被认为最便捷高效的办法就是量化考核,抽象的、难以测度的指标往往无法被采用②。在这种指挥棒下,地方官员的目标是对上负责,完成指标、做足数字。就空气污染而言,政府关注的始终是“排放量”而不是“空气质量”。这也就是说,目前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管理只是需要各级政府对现下有明确规定的某种污染物进行排放量的控制,完成其减排量。而这些污染物的选取并未见得反映空气污染的真实状况,真正的空气质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无人负责的。这种单一总量的考核机制很难用以应对复杂的污染现状,因此空气污染治理的实际效果非常有限;其次,中国的空气污染管理模式是行政辖区区隔的管理模式,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进行考核和管理,各地之间难以进行真正的协调治理。空气污染监测数据表明,高速发展的城市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使得中国地区空气污染一体化现象日趋明显,各城市的大气污染正逐渐从局地污染向区域污染演变。尽管大气污染越来越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但是现行的环境管理还是没有太多突破行政辖区区隔化管理的窠臼。近几年,虽然中国也出现了一些区域性大气污染的试验,比如中国的四大城市在近几年的大型事件中,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联防联控”,通过联合相邻城市采取共同措施控制城市的空气质量。但是,这种区域性空气污染治理目前还远远没能形成一种长效的机制。目前,面对空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中国现有的制度架构和政府体制中还没有一种相对常态和成熟的制度安排以解决这一问题。复合型、区域型空气污染时代的来临意味着治理尺度怎样的变化?它们对于现行空气污染治理体制,乃至整个治理体制会产生什么样的冲击呢?首先,复合性的空气污染形态意味着以“指标”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面临“失败”的局面。诸如PM2.5这种二次污染指标无法用单一污染物排放量限定的方法来控制,如果说原来的污染治理尚可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在的情况则是连这一点都难以为继了。也就是说,传统的通过指标、配额方式进行治理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低效;其次,区域性的空气污染也意味着以行政辖区为区隔的治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得不被打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看到中央政府仍然试图在现有的考核体制下去解决辖区间的交互影响问题③,但是这种努力可以期待的绩效和适用性是值得怀疑的。在遭遇更复杂议题的情况下,这种区隔化的管理方式不可避免地走到尽头。空气污染就是这样一个议题:一个辖区的污染源可能对诸多其他地方带来污染,同时,任何地方也不可能视其他地区的污染为于己无关。各地之间互相污染、交叉污染,并且这种交互影响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要强过水污染等其他跨域环境问题。
(三)风险社会及其民主意涵空气污染是一种典型的生态风险。风险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更是一个社会和集体建构的过程。虽然风险必定部分地来自于事实,但其更重要的部分在于大众通过社会的公共交流对风险进行阐释、界定和认知的过程(Strydom,2002:84)。也正因为如此,空气污染对思考当今中国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形态也提供了很好的一个切入点。现阶段的中国,在空气污染控制和防治方面,出现了一种“民意已过河,政策摸石头”的现象,民众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走在了政府的前列。以PM2.5为例,民众是促使政府将这项污染物纳入污染评估指标体系的直接推动力。早在政府作出反应之前,民间就已经开始了各种形式的空气质量调查,公众、环保NGO和媒体持续关注PM2.5数值变动,甚至走上街头自主去监测PM2.5数据;一些活跃的民间环保人士通过社会媒体引导公民参与空气污染的测量,推动政府的污染数据公开以及空气污染立法进程。环保人士潘石屹等人在微博上发起关于空气质量立法的动议,倡议应该对清洁空气立法。社会的压力最终促使环保部拿出了空气污染治理的时间表,拟定在2016年前分阶段地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体系。为什么空气污染这个议题突出地展现了这一点?传统上,政府可以利用其对科学技术的掌握及其对话语的垄断,来阻止污染等风险事实进入公众的视野。对于政府而言,总是希望很好地去“管理风险”,对民众的风险意识进行引导,通过专家垄断技术知识的定义和解释,进行“安全叙述”(郭巍青、陈晓运,2011:95-122)。但是,在面对空气污染这样的新型治理问题时,民众却并不会一味受制于国家对风险的管理,民众作为环境风险的直接感受者,能够用自身的日常性知识,也就是“社会文化理性”(Fischer,2000:40-44),来对抗国家对于科学和技术理性的垄断。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这种新的力量格局,再加上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公民表达的行政压制、体制运作中的协商不足等等,都更进一步地导致了公民对政府不信任的累积和发酵。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看到了现代国家治理尺度的下移,更重要的是,类似空气污染这样环境风险议题的出现赋予了人们加深和拓展民主的机会,推动人们去更加积极地进行政治参与、公开讨论和民主协商,理性面对危及公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的风险,增强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于自然问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发言权,争取公共决策者、技术专家以及普通公民之间更加平衡的权力-责任的关系。
二、保障型国家———国家角色再认识
治理的尺度是一个描述性概念,但它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价值意涵。通过尺度的讨论,这一概念将治理的跨域化、在地化以及协力治理等多种治理的趋势整合起来。同时,这一概念也促使人们去思考:在面临诸如空气污染这类新的议题时,怎样在新的治理实践中对尺度和空间进行新的定义,治理的边界怎样被实体地和社会性地重构?而这些又为我们改进公共政策提供了怎样的启示?更重要的是,面对现代国家治理尺度的变迁,国家需要在治理的实践中怎样做出回应和应变?这一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但是,本文认为,事实上吉登斯所提出的“保障型国家(EnsuringState)”(吉登斯,2009:9)概念已经为我们思考这个问题提出了一定的框架。“保障型国家”囊括了空气污染治理过程中我们所需要面临的最重要的三个维度的思考,即:国家独立于利益集团来倡导环境政策的自主性、中央政府对于环境政策的贯彻力以及在环境议题上国家与社会的有序互动问题。“保障型国家”是吉登斯在《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中提出的概念,“气候变暖的问题很多人都在谈,但很少有人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把自己的行为与气候变暖的问题联系起来”———吉登斯将这种现象命名为“吉登斯悖论(GiddensParadox)”(吉登斯,2009:2)。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吉登斯提出了“气候变化的政治”的概念框架。这个概念框架主要由两个概念构成:“政治敛合(politicalconvergence)”和“经济敛合(economicconvergence)”。吉登斯认为,如果政治敛合和经济敛合两者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就会系统性地推动气候问题的解决。为此,吉登斯提出了一种更为积极的国家的概念———“保障型国家”。他认为,国家应该在应对环境问题时扮演“催化剂”、“协调员”的角色,鼓励和支持多元的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好的政策,同时确保环境治理的切实成效。为此,国家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要全力去提高政治和经济敛合度,比如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就是两个具有高度关联性的公共议题,是寻求政治经济敛合的一个典型例子;二是要让气候变化的关切深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当中;三是要避免让政治资本流出这个政策领域。因为对抗气候变化需要长期的政策,那么就需要把这些政策一直置于政治关切的最前端,把它牢固地锁定在政治议程中。
保障型国家对于我们讨论中国的空气污染治理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中国环境治理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这个问题在本质上是吉登斯悖论的一种表现。保障型国家应该在这种矛盾中担当起环境议题倡导者的角色,致力于克服经济发展的盲目性。事实上,空气污染从一个地方性议题变成国家性议题也的确经历了一个过程。吉登斯在其语境下思考保障型国家的出发点是希望国家改变“去监管化”的态度,加强实质性的国家调节。对于中国而言,保障型国家首先是确保国家公共政策相对于地方保护主义利益、产业部门以及能源行业的自主性。其次,正如吉登斯特别提到的,中国治理气候变化的政策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中央政府试图加强“政治敛合”和“经济敛合”的各项政策在上令下达的过程中,往往经过层层官僚制的过滤,再次被简化为GDP崇拜。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政策的贯彻执行问题,是中国环境治理中关键的一环。在中国,量化考核和目标责任制是国家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路径,国家希望藉此控制地方官员的晋升机会,从而确保国家的重大政策在地方的执行以及地方官员对上级政府的忠诚。但事实上,现有方式并不能适应环境治理中的诸多问题。一方面,环境指标很多时候是复杂的、不可量化的;另一方面,地方官员为了达到考核目标往往操纵和扭曲真实的环境信息,在缺乏公民参与以矫正这些信息扭曲的情况下,重大的治理问题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量化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等管理方式事实上是削弱了而不是加强了国家的能力(Gao,2009:21-31)。这也正是“保障型国家”的第二个意义向度。以空气污染为代表的环境议题为我们重新检视国家治理能力,加强国家能力建设提供了一个场域。环境治理需要政府努力寻求环境政策的政治和经济敛合,使得环境意识和环境政策能很好地与国家其他政治经济政策结合起来,保障环境政策的实现。
最后,保障型国家区别于早期环境主义以及环保运动中“对抗国家”的思想,认为应该从现有的体制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这对在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下思考空气污染等环境治理问题有着很重要的启示意义。虽然社会运动、抗争政治似乎是一个古老的政治话题,现有学术研究也有很多集中于关注环境抗争,但是这并不一定能反映问题的全貌,尤其在诸如空气污染这类的环境问题上,公民的相关行动很多时候并不是高度政治指向的。公民所诉求的并不是挑战现有政治制度的权威和合法性,而是希望帮助国家、也从国家那里寻求帮助,以改善自身基本的生活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社会和国家在这类议题上的关系更接近于合作主义或者协同治理。因此,在保障型国家的框架下,国家寻求与公民社会的互动和互强,通过理性的协商和审议以共同推动高效的环境政策的产出和执行是解决环境治理问题的应然路径。这也是现有政治体制之下中国环境治理的应然方向。
“复合行政”是本土理念,最早由我国学者王健、鲍静等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政府管理范式从统治走向治理的认识中,受到“复合共和制”理念的启发并结合奥斯特罗姆夫妇的多中心理论而最终提出来的。所谓复合行政,就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为了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跨行政区公共服务、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之间,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经交叠、嵌套而形成的多中心、自主治理的合作机制(王健、鲍静等,2004)。
当代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划的冲突,典型地表现为:因行政区划分割而形成的行政壁垒对区域经济i形成了一种刚性约束,产生了一种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相悖的“行政区经济”现象(刘君德,2002)。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研究的深化,“行政区经济”概念,逐渐暴露出界定模糊的缺陷,这影响了行政区经济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刘小康,2010)。
其次,行政区划是在既定政治目的与行政管理需要指导下,参考历史渊源、人文地理基础、经济文化条件、民族成分等因素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以行政区划一经确立便具有法律效力和相对稳定性。行政区划的频繁调整不仅造成大量社会财富浪费,而且会降低行政效率,还会对社会、经济、政治发展产生许多不良影响(张紧跟,2006),更容易陷入“行政区划调整――新的行政区经济――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行政区划的冲突――行政区划再调整”的恶性循环怪圈(王健、鲍静等,2004)。这样看来,通过调整行政区划以达到协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思路不可实现。
正是在行政区划方案受到质疑的情况下,学者们提出在不改变现有行政区划基础上,通过跨行政区域协调发展以及政府间权力的重新分割来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黎鹏、王培贤等,2003)。也有学者提出建立区域城市联合政府的思路,主要包括高度集权的城市群政府、松散的非政府城市协调机构、城市联盟三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汪宇明、刘君德等,2000)。但目前区域城市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城市群内部城市发展不平衡将制约协调发展的程度,同时联合政府的管理权限如何与省级行政区协调也成为该思路实现的障碍。王健、鲍静等认为其症结并不在于行政区划,而是政府职能未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转变到位,不能使生产要素得以跨行政区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即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为此他们提出“复合行政”理念,希望为跨行政区公共服务的实现提供一种政府体制创新的新思路。
随后,有学者认为复合行政只是指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问题所在,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政府管理体制创新思路,还缺乏系统的制度支持条件,尤其是制度,而这些条件在短期内是无法实现的。因此,复合行政囿于现行制度而举步维艰(何显明,2004)。但事实上任何新事物皆脱胎于旧事物、超越于旧事物乃至最后取代旧事物。复合行政的建立与完善也存在这样一个有策略的渐进过程(刘生、邓春玲,2006)。
其理念也正逐渐得到国内学者的极力推崇。殷坤(2004)认为复合行政是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良好途径;王佃利(2005)认为复合行政通过创新地方政府之间的良性合作机制,将极大地促进地方政府间和谐关系的构建;张玉(2005)认为复合行政是限权、授权与分权的和谐统一;何显明(2004)指出,“复合行政”概念所体现出来的对当下中国行政体制弊端的思考是符合实际的,其理性化的思考给那种热衷于行政区划调整,以为只要推行了省管县体制,市管县体制所存在的问题就可迎刃而解的政策主张,提供了一副“清醒剂”。同时,陈稽、薛海(2005)基于法国、日本政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验,提出了必须将行政区划调整、权力的重新分割以及复合行政结合起来的对策思路;刘生、邓春玲(2006)提出了在现行框架下构造复合行政的三个渐进策略,即获得党和政府的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和公民的自主治理能力;傅永超、徐晓林(2006)则基于复合行政理论,提出了长株潭三市政府合作的网状合作模式并系统地介绍了其构成体系和指导思路。
虽然“复合治理”理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行政区经济的矛盾冲突,但其仍存在较大条件缺失和操作性缺陷(范巧、郭爱君,2009)。为此学界极有必要对其概念进一步补充诠释和延伸,而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经济的矛盾解决找到一个新的突破口。
基于此“复合治理”的理念应运而生。复合治理(杨雪冬,2007)提出的依据在于公共的扩展使得任何单个治理机制都无法应对全球化时代的风险;其具有多个治理主体、多维度、合作互补、个人是最基本的单位、及时解决问题的目标性等特征。但是,杨雪冬并未对“复合治理”的概念做出准确界定,也未对复合治理中的政治结构、角色定位、和谐关系的达到等等问题进行分析。之后,有学者认为“复合治理”是指在小政府的善政和大市场的自由化基础上,将政府公共服务等职能通过转包、招标等形式让渡给公民社会组织,通过公民社会的良好运行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从而达到政府、公民社会、市场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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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行政学者理查德?J?斯蒂尔曼二世说:“研究公共行政必须研究它的生态问题。按照韦伯斯特词典的解释,‘生态学是各种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J?W?别斯指出‘生态学这个词源于希腊语oikos,意为房子或家,经济和经济学也有相同的词根,经济学和生态学有许多共同点,但生态学的含义更广泛。它涉及有机体与其环境之间的全部相互关系。”[1]美国著名学者利格斯(FredW?Riggs)1961年就提出了“融合型、棱柱型、衍射型”行政模式,开创行政学研究的一个新途径。我国现阶段的行政环境是制约和影响行政管理的重要因素,同时又是行政管理的改造对象,并为行政管理的实施提供条件。故此,我们应努力使行政管理和行政环境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生态环境的变迁,传统行政学历经了向现代公共管理学范式的重大转变。迈入21世纪,区域行政面对的是一种全新的行政生态环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区域公共管理这种崭新的制度安排应运而生。这种转变很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面对的最大挑战莫过于区域公共管理的挑战,处理好和解决好了系列区域公共性问题,和谐社会的发展愿景就不再遥远。”[2]区域公共管理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作为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课题,陈瑞莲认为,在我国有关区域公共管理(行政)研究的著述尚较为零散,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学者社群尚未成形。但是,在当前一个不争的事实: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并研究区域公共管理的相关内容。无疑,加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有学者说,“研究任何一种理论,都必须首先弄懂它所使用的基本术语。对于了解一种新的学术理论,弄清楚它所使用的新名词的正确含义,就尤为重要了”。[3]区域公共管理是个复合概念,其中“区域”和“公共管理”是其两个核心概念。
一、“区域”概念众说纷纭及其公共管理视角的界分
区域(region)是一个多侧面、多层次且相对性极强的概念。人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观察、分析和理解各种不同的区域。研究视角和内容不同,对于区域的界定就有所不同。在社会科学丛林中,最早研究区域的学科是地理学,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牛津地理学词典》中,“区域是指地球表面的任何一个单元,它以自然或人文特征而有别于周围的地区”。[4]经济学将区域视为由人的经济活动造成的、具有特定地域特征的经济社会综合体。埃德加?M.胡佛说,“所有的定义都把区域概括为一个整体的地理范畴,因而可以从整体上对其进行分析”,“把区域作为一个集合体,……这一集合体对于管理、计划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必须的。最实用的区域划分应当符合行政区划的疆界。”[5]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研究者对区域的解读,往往侧重从一种更为宏观视角来讨论区域的内涵和外延。米特尔曼提出三个不同层面“新区域主义”分类法:宏观区域主义、次区域主义和微观区域主义。在“区域”的多种释义中,可以看出:区域有多种分类,系统性或整体性是区域的共同特征;区域的概念是相对的,可以依据不同视角有多种划分;区域是变化的,应以动态的眼光来观察它。实际上区域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很难给出一个公认的定义。本文是从公共管理学科角度来进行研究,基于此视角,区域应如何界定?有学者认为:区域是“一个基于行政区划又超越于国家和行政区划的综合性概念”。[6]另外,从四个纬度对区域公共管理要研究的“区域”做类型学上的分析:公共管理意义上的经济区域、行政区域、自然地理区域和公共管理中的“问题区域”和“边缘区域”。[7]笔者以为,不论对“区域”进行怎样的界分,从公共管理学科角度看,区域实际上是按照公共物品为标准划分的有限空间范围,是拥有相同一领域或多领域公共物品的域场。在这里区域不是一个地理范畴而是一个以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事务、公共问题、公共利益)为标准形成的同质性域场,并不绝对与行政区划相一致。
二、公共管理研究的新视角:区域行政向区域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变
一、跨域治理以及地方政府合作的概念
区域是一个含义比较多的概念,不同的学科对其有着不同的定义,比如在地理中我们就把它定义为地球表面的一个地理单元,而在政治中我们又给它了另一个概念――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特定行政单元。在研究跨域治理中,我们将区域定义为个政府层级所管辖的行政土地范围。与区域相类似,治理也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方面并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是行动体系其中包含着多个主体,包括一系列来自政府,但是又不局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动者。近年来对跨域治理的研究也是越来越多,将区域与治理两个独立并具有自己特征的概念相联系,可以给跨域治理下一个这样的定义:是指政府、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众、私人部门等不同的治理主体为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建立合作关系,并且利用公共政策、法律规章、对话协商、行业规范等手段,一起发挥治理作用的一个持续性过程。
地方政府合作是指跨越行政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政府为了追求共同的利益,从而签订某种协议或契约,通过协议或契约联合起来并建立起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共同致力于该区域内的一系列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等问题的治理,同时为区域内的民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跨域治理中,地方政府合作机制形成的原因
(一)为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区域经济是指在某一地域空间内所有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并且依托这一特定的行政区划或经济区域。区域经济要求区际之间的横向联合,要求不同区际内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它的目标是实现区域经济的利益最大化。
现如今,全球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时代的大背景,这就使得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市场本身就存在缺陷,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弥补市场的不足之处。因此为了保障区域经济的长期平稳发展,各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协商来制定共同发展的战略规划,在区域内进行合理分工,共享资源,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地方政府之间加强合作可以推动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欠发达地区可以在发达地区的带动下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这样可以实现整体的均衡发展。因此,地方政府间应主动合作,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实现资源共享同时提高利用效率,实现利益共赢,从而提高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反,如果地方政府之间相互恶性竞争没有合作,就难以实现各自最大利益,最终也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地方政府之间应该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保障区域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二)为地方政府协作处理社会公共问题提供有效途径
地方政府是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向提供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以满足不同阶层的公共需求。地方政府直接与民众接触,能够及时了解和满足他们的需求并为他们提供其所需要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变得更加多样化也更加复杂,与此同时民众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两方面的因素都对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地方政府在财政、人才、技术等方面存在着弊端,使得其在处理一些跨域性的公共问题上力不从心,导致民众对政府逐渐失去信心,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地方政府之间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处理跨域性质的公共问题,实现互利共赢。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与传统的政府不同,服务型政府更加强调社会权利而不是国家权力,强调民本位而不是官本位,强调社会本位而不是政府本位。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部门之间加强横向的沟通与合作,并且将多元化的竞争合作机制引入进来,这种机制强调的是横向与纵向的政府之间的良性竞争性合作,而不是恶性竞争。在当前,跨域治理逐步发展壮大,但是地方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依然横行,并且在现阶段已存在的合作机制中,地方政府依然作为独立的主体都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在没有经济利益驱动之时,都不会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进行合作的,因此,应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较为高效合理的地方政府合作机制,对跨域性公共问题进行治理。
三、在跨域治理中,我国地方政府合作机制所面临的困境
(一)没有行之有效的制度以保障合作的长久稳定
第一,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在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没有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横向政府间的合作。第二,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缺失也导致地方政府间不能进行有效合作,地方官员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发展,忽视长远利益,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因此应改革这种政府评估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使地方政府跨域治理的合作机制得以有效建立。
(二)行政分割加剧了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的行政体制是分割的,这就导致资源也被分割,经常发生市场封锁的现象,出现地方保护主义。这种保护主义有其自身的优点:提高该地企业的生存力与竞争力、增加该地的财政收入等。但从长远来看,它的危害是巨大的,它并不利于该地经济的长远发展,地方政府的这种过度保护会使企业逐渐丧失竞争精神和竞争力,使其难以在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因此,行政体制分割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只会增加区域间贸易往来的成本,不利于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利于提升整个区域甚至是国家整体的经济实力。
(三)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合作组织,致使合作水平低下
在我国,实行的是纵向的行政运行体制,地方政府在横向之间的合作较少,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跨域治理要求的就是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合作。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政府在横向间的合作还存在不少弊端:一是会议是目前合作的主要形式,导致权威性不足,虽然会议能够达成一些统一的共识和决议,但是其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地方政府对其执行;二是较为松散的合作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功能不完整,决策机制与监督机制不健全。
(四)区域内产业结构趋同使合作难以持续
加强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就是为了使各地方能够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发展适合自身的产业,同时兼顾区域整体利益,实现区域内各地经济发展的共赢。但是大多数政府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竞相发展热门产业,不顾本地区的自身条件,使得区域内产业日趋相同,使得合作的地区优势逐渐丧失,也失去了合作的互补性,同时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也造成了浪费。
四、构建我国跨域治理中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的措施
(一)转变原有独立利益个体的观念,形成利益共同体观念
想要形成一套有效的合作机制,就必须打破行政区划,使其不能受地域的约束,因为这种区划所带有的分割性使合作不能有效进行,因此,应形成共同治理、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意识培训,使他们的头脑中形成跨域合作共赢的观念,让他们意识到本地区的发展与其他成员之间具有密切联系,想要实现自身的发展就必须使整个区域的收益最大化;二是将公民个人、私营企业、非营利性组织以及一些民间机构等收入其中,鼓励其参与合作。
(二)不断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制度
第一,完善法律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讲求法制,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同样为了促进市场经济长效发展的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的构建也是需要法律的。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因此,为了使区域政策得到有效地实施,应该建立一部有关这方面的法律,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提供保障和依据。
第二,完善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考核制度。在对地方政府和其官员进行考核时,经济指标和财政收益等因素占重要比重,所以地方官员们只是追求短期效应,使得长期的发展目标得不到实现。这种做法使得该区域的市场经济得不到长效稳定的发展。所以,应制定出台科学合理的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
第三,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信用,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评估。在地方政府的合作过程中,信用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果没有信用就不能达成合作,地方政府本身就是“经济人”,具有逐利的本能,因此为了追求自身经济的发展会出现信息的不对称的问题,导致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不诚信的问题。因此,应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信用,以制度的形式进行评估,使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更加规范。
三、建立一套科学的地方政府间合作体制
创建行之有效的组织机构对跨区域合作进行管理。地方政府合作虽然能够解决跨区域治理中出现的问题,但是想要使得这些问题得彻底解决,还需要制度化的协调组织,有了制度的保障,这些合作组织才能在政府的合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为了保障地方政府合作能够顺利地进行,还要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机构,保障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能够顺利开展。
四、建立一套有效的地方政府间合作机制
第一,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激励与行为约束机制。为了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应根据跨域治理的目标,建立一套激励机制,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提供动力。使用合理的政策支持、鼓励跨域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合作,通过构建激励评价机制不断推动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同时,要建立一套行为约束机制,使机会主义行为难以发生,同时避免发生恶性竞争,以此保障合作顺利的开展。
第二,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机制。在跨区域合作与治理中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要想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就要实现信息的共享,所以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交流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动态信息系统,及时公布以及公开信息;建立合作信息库,有利于及时交流信息;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会,公开信息等。
五、结论
在经济全球化以及区域一体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尤其是跨区域性的公共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跨区域治理将成为未来政府治理的主要方式,作为一种新的治理形式,它规避了地方主义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通过鼓励地方政府之间加强横向合作,为实现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地方政府之间应该摒弃以往独立利益个体的这种狭隘观念,树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加强合作,促进整个区域的共同发展,实现共赢。虽然在跨域治理中,我国地方政府合作依然存在着各种问题,应该看到其前途是光明的,其将成为治理跨区域问题的主要方式,应该在借鉴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为区域的长效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洛杉矶是美国第二大城市,位于加利福尼亚州西南部、太平洋东侧的圣佩德罗湾和圣莫尼卡湾沿岸,其西临太平洋,北、东、南三面环山。洛杉矶大都市区由奥兰治(Orange)、洛杉矶(Los Angeles)、文图拉(Ventura)、圣勃拉迪奴(San Bernardino)、里佛萨得(Riverside)五县的部分或全部共80余个大小城镇组成,总面积1056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市区面积1204.4平方公里,人口382.3万(2000年)。
洛杉矶原为印第安人牧区村落,1781年西班牙殖民者在此建镇,1822年起由墨西哥管辖,1846年美、墨战争后归属美国,1850年设市,城市在美国向西部移民开发过程中逐步发展。洛杉矶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初,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城市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现代工业崛起,商业、金融业和旅游业繁荣,移民激增,城区不断向四周扩展,使其成为美国新兴的特大城市。
一、基本概念
(一)治理
本文研究的治理,主要指政府,尤其是狭义的政府,即负责公共事务的行政机构和体系,其涉及政府的所有公共活动,并包括对特定区域内部和外部的经济、社会的管理。治理主要研究的是“治理”模式,主要指政府对公共事务进行治理,其行为并不直接进入公共事务,而只介于负责统治的政治和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之间。
(二)大都市区
早在1910年,美国就提出了大都市地区的概念。1920年,美国人口普查局曾经对大都市区这样定义:人口在20万以上的市及其周围人口密度每平方英里超过150人的地区。1940年,美国人口普查局又调整了统计口径,将大都市区规定为中心地区人口达到50万以上,并由郊区环绕的人口密集区。据当年统计,全美有140个这样的大都市区,占总人口的47.8%。1949年以后,美国又对大都市区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以用于国情普查,并确定了标准大都市区(MSA)和1959年的标准大都市统计区(SMSA)的概念等。上述定义基本相似,都规定了一个大都市统计区必须包括一个或两个具有一定聚集人口规模的中心城市,以及与中心地区有密切通勤往来的地区。
在中国,大都市区是近年来才引进的新概念。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中国目前的大都市区主要是一种具有整合行政体制的特大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等直辖市,它们在城市政区中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直接隶属于中央,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大都市区治理
目前学术界在探讨大都市区治理问题上,根据具体案例不同,治理研究的侧重点也略有不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大都市区就是一个巨大的城市,大都市区治理主要立足点为已经发展成相当规模的特大城市,这些城市曾经或己经形成一个大都市区的整合政府,如伦敦、多伦多、曼彻斯特等。
2、大都市区,主要体现为以大都市为中心的整个区域里中心城市与郊区之间的分合问题,以及其间的政治、服务、规划、居住等各方面的空间分异和协调关系。持此类观点的学者,主要将大都市区治理的探讨置于研究如何协调地方政府间松散的(不一定要在行政上整合成一个统一的政府)关系等问题上。此类研究者在西方居多。
3、大都市区,是一个扩大的城市,所有的问题多是因为范围扩大而导致,所以由于城市地域扩大引发的城市问题,也是大都市区的问题。该类研究主要针对整个大都市区域比较显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以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负责的“以大都市区治理改善美国城市未来发展促进会”的研究最为典型。
4、大都市区,就是从地域概念上理解的大都市,一切存在于这个区域之内的问题都是大都市区的问题。此类研究主要将大都市区作为一种必然的现象来看待。所以,凡是有关社区、公众、企业和政府,以及规划、服务、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所有问题,只要发生在一个范围广大的都市区域内,都属于治理的研究范围。这类界定没有局限,许多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的论文集,多以此作为范畴,内容包罗万象。
大都市区是城市发展的一个较为高级的阶段,从这一点出发,笔者较为赞同第三种观点,即大都市区就是扩大的城市;另外,由于治理主要涉及公共事务管理之类的问题,大都市区治理,就必然是一个研究在大都市区域内如何进行公共事务协调的问题,因而,政府行为和管理程序、大都市区内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各种政治过程,都可以作为主要研究内容,因此,第二种观点也给本文一定启示。
这样,大都市区治理,就是发现和采用一种机制,建立一种整合的政府或专门的机构和委员会,运用和动员社会及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充分尊重并鼓励公众参与下进行的一种解决大都市宏观和微观区域问题的政治过程。
二、国际大都市区治理模式概述
工业革命以后,西方国家出现了日益突出的大都市问题:大城市人口和地域迅速扩展,城市需要新的发展空间;各地方政府由于规模较小,实力有限,关系到整个都市地区的一些公共事务,如交通、住宅建设、供水与排水等问题,各地方政府无力解决,这种状况客观上要求在大都市区域实行统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之间各自为政,市镇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尤其是跨州或郡的大都市区内的市镇问题更为复杂;城郊矛盾日益突出。由于郊区城市人口剧增,郊区城市化不断推进,郊区的地位迅速提高,直接动摇了都市区中心城市长期占据的垄断地位,城郊矛盾不断激化。
为解决上述矛盾,近一个世纪以来,各国相继成立了形式多样的大都市政府。同时,对大都市区政府行政管理结构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革,逐渐形成了不同的治理模式,其中又以“单中心”和“多中心”两种模式为主。单中心模式即大都市区具有统一的、高度集权的都市区政府。大都市政府是惟一的决策中心,享有高度权威性。它可以是若干小城市相互包容或相互平行的政府体系,但更多地是双层结构体系,即一个大都市地区政府组织和大量地方政府并存,相互间有较为明确的职能分工。这一模式的长处在于有利于都市化地区的统一规划,尤其是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中能充分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大大减少内部竞争和冲突,使资源流动更为畅通。但此模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和偏好,易陷入等级化的官僚结构危机,导致行政机构膨胀,行政效率低下。东京、巴黎、莫斯科等属于此类。多中心模式即二个大都市区具有多个决策中心,没有统一的大都市政府组织。大都市地区内的各个地方政府地位平等,相互独立。其中有一个中心城市在规模上或重要性上占优势。为解决都市区各市镇之间的矛盾,在大都区范围内建立了一些非政府性质的联合组织。这一模式的优点是灵活,有弹性,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和偏好,也顺应了人们向往参与政府管理的民主化潮流,但很难实现都市地区内跨行政界线的大空间公共服务合作,容易导致各自为政,浪费各城市的资源和财力。这一模式往往因权威性不足而影响其功能发挥。纽约、旧金山、洛杉矶等为多中心模式的典型。公共选择理论学者的研究发现:“与由相对少的大规模政府控制的大都市相比较,数量较多的小政府彼此紧密地运作,并不必然会妨碍有效性和效率,反而常常可以促进效率和效能。”
三、洛杉矶大都市区治理模式分析
洛杉矶大都市区是由81个不同的地方政府组成的,驱车在洛杉矶大都市不到1小时的路程,就要经过若干个大小不等的人口在10万左右的地方政府,从而形成了多中心治理模式。洛杉矶大都市区尽管存在大量的区域性问题,但形成强大的大都市区政府是非常困难的,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政治上高度分化。洛杉矶大都市区一直是一个非中心化的城市地区。洛杉矶市尽管毫无疑问是区域的中心城市,但却没有突出的地位和影响。集中的人口增长分散在市中心、郊区及其邻县。事实上,自1920年以来,郊区人口增长率一直高于市中心。该区大多数城市化地区被合并为200多个城市。这些城市规模差别很大,洛杉矶市人口超过300万,而一些小城市人口不足1000人,但自治的权力很大。
第二,经济上剧烈变动。过去20多年是洛杉矶地区经济的转型期。和其他大都市区一样,制造业增长很慢。自1970年代以来已失去了和防务有关产业的就业岗位15000个,而增长主要发生在服务业、旅游业和娱乐业上。经济结构转型对各地区影响不一,洛杉矶地区中部和一些边缘县失业特别明显,如圣伯纳迪诺(San Bernardino)县;而就业增长主要发生在奥林奇(Orange)县,发展不平衡使大都市区内部矛盾重重。
第三,种族矛盾日益突出。少数民族向洛杉矶市集中,盎格鲁人比例下降。不同种族有不同的文化传统、信仰和价值观念,很难进行有效的区域合作。尽管区域合作的难度很大,洛杉矶大都市区在解决区域公共服务方面却存在着独到之处。按照约翰・弗里德曼的看法,洛杉矶是一个由州介入到大都市区组成的联合专门机构中进行公共服务管理的成功典范。他提到洛杉矶这些专门机构在空气质量管理、运输系统、给排水系统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积极贡献。这个新举措用下述案例来分析比较容易理解。
这是一个美国加州南海岸空气质量管制区两个组织在空气质量管理上的合作案例。AQMD (Air Quality Management District)是美国加州洛杉矶大都市区空气质量管理区的缩写,而同时,南加州还有另外一个区域性的组织SCAG (Southern 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Governments),也就是“南加州地方政府协会”。
南加州处在一个空气盆地的地形里,相对于美国其它几个著名的大都市区,如纽约、芝加哥、费城、华盛顿特区和休斯敦,污染要严重得多。空气质量管理区采取的策略是:查清各种污染源及程度;进行政策仿真和评估,制定一定的标准,并严格排放制度,监督遵守情况,推动新的环保科技,对污染较严重的企业征收罚金和重税,制定严格的土地使用管制法令,做好损益比分析,给一些受污染影响比较严重的企业以适当的保障等等。在管理中,AQMD充分利用SCAG的组织特点,由于后者成员以洛杉矶为多,所以,利用洛杉矶地方政府施加影响,工作便很顺利地开展了。比较来看,两者正是一般意义上的大都市区综合机构和州属专门机构的各自代表,在职能上各有分工(见表1)。州政府通过人员安排、政策法规制定和信息服务巧妙地介入到大都市区的管理中,形成政治与技术和管理与引导相结合的州、地方政府协力制衡、齐抓共管的局面。
总而言之,洛杉矶大都市区高度分化的政治、经济结构的剧烈转型和日益突出的种族问题决定了该区很难形成统一的大都市区政府。然而,大都市协调的某种形式还是存在的,如AQMD、SCAG。特别是在联邦和州立法的干预下,大都市治理组织所发挥的作用还是相当突出的。
四、对我国大都市区治理的启示
洛杉矶大都市区政府或联合组织提供的是地方政府无法提供的跨区域服务,它与地方政府和特别区之间有明确的职能分工,它的存在并没有剥夺地方政府自治的权利,也没有削弱特别区的作用。这对当前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形成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分工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在美国,当地方政府高度分化,难以开展有效的区域合作时,自上而下的干预往往可以发挥一定积极的作用。例如,通过联邦环境立法迫使地方政府加入大都市区联合组织,或者将环境整治、交通运输等的资金分配给大都市区联合组织来吸引地方政府的加入。这对我国的大都市区管治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当前,我国的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权力,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现象较为普遍。我们完全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发挥上级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通过支持大都市区联合组织,强迫或吸引地方政府加入,改变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的行为,以保证区域的最大利益。
洛杉矶大都市区治理模式既有成功之处,也存在着不足,是处在不断探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的。我国的大都市区治理模式,也应与时俱进,在动态中不断修正和完善。
参考文献:
1、毛寿龙.西方政府的治道变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中图分类号:F299.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6.07.077
Abstract Based on the "field" theory proposed by Pierre Bourdieu, a French sociologist, the concept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domain" is a system which contains many aspects. On this basis, the separation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innovation, "the four major areas of power", namely: the grass-roots government, community enterprises, community residents,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such as the four main body. The four main body has its own specific role and function, but it is not absolutely independent of each other, but interrelated and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domain domain dynamic function, need to build four domain dynamic of innovation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action and influence the synthesis mechanism to realize benign operation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Key words urban community governance; domain dynamics; synthesis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社会管理系统中最基层的构成部分。而社区治理,是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维持社区正常秩序,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社区发展,而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社区治理需要尤其注重社区治理创新,以促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和谐社区构建。
1 “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内涵界定
“城市社区治理域”的概念是基于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提出的。布迪厄将以各种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社会领域作为场域,场域是由社会成员按照特定的逻辑与规则共同建构的,由依据特定位置所产生的力量所组成,并包含着各种力量的比较与运动而存在。虽然场域中存在社会成员、组织和规则等因素,但其本质是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网络”。这个社会“网”的每个结点就是组织和社会成员在这个网络中所占据的“位置”,谁占据“位置”谁就拥有社会资源及权力。场域具有能动性,它不仅为社会成员及组织提供了社会互动的空间,也通过调整各种要素的功能而使自身获得特定的结构与秩序。而在多元管理主体构建的合作网络下,社会成员的参与式管理,加之城市社区治理中的组织和规则等因素则共同建构了“城市社区治理域”。“城市社区治理域”是由社区成员按照特定逻辑要求共同构建的,是社区个体参与社区治理活动的主要场所,是集中着符号竞争和个人策略的场所。在“城市社区治理域”中的符号竞争是围绕着各主体的利益而展开的,各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而采取不同的策略,如一项措施能使社区居民受益,那他们会采取拥护和支持的策略,反之,如若利益受损,则会表现出反抗的态度和行为。场域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空间,在“城市社区治理域”这个特殊的社会空间中,社区治理围绕着特定的逻辑与规则开展,继而由社区治理行动者和社区治理组织采取具体的社区治理行动。
2 “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动力构成
在“城市社区治理域”中,不同的行动者或组织占据着不同的位置,占据这些位置的行动者或组织为控制在这一场域有的合法形式的权威而相互竞争,从而形成种种关系,即特定的客观关系结构。依据各主体占据不同的位置和资源,可分离出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四大域动力”,即基层政府、驻社区企业、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四大主体。
2.1 基层政府
基层政府由于其所处的独特位置,使其在宏观调控方面具有优势。在“城市社区治理域”中基层政府扮演着领导者、决策者、协调者、教育者等多重角色,各个角色之间彼此交错,构成了基层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域”中的角色集,其多重角色中,最主要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规划社区发展。基层政府凭借其对社区信息和资源的掌握,可以较客观、全面地评估社区的环境与社会的形势,从而确定社区发展的使命与目标。社区不仅有社会目标,同时也有社区自身的特有目标,因而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一则遵循社会总目标的指导,二则挖掘社区自身的特性和独特的目标追求,结合本社区自身的特色来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其次,协调社区平等。政府拥有着宏观调控的能力,运用这种调控优势可以有效调节社区资源。“城市社区治理域”内各成员因为历史积累缘故,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彼此间存在着一种起点的不平等,对此,我们需要在过程和结果平等方面着手,以实现社区资源满足社区成员需要的目标。基层政府应在社区基本生活保障资源、社区公共资源的分配等方面,做好政策上的规定以及实施上的落实。
2.2 驻社区企业
驻社区企业是处于社区地理区域外,但处于“城市社区治理域”的企业,在这些企业中包含着一定数量的社区成员,而数量的比例情况无法确定。由于企业具有运用各种生产要素的特性,因而驻社区企业内部拥有一定的资源,以及对这些资源的调控能力。借助驻社区企业的力量,可以使得社区内部资源得到发挥与延展,如将社区内部的特色资源借助驻社区企业这一平台向外推广。
驻社区企业与社区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社区的居民在驻社区企业中工作,实现自我需求的满足,在社区内生活,满足自身安全、尊重的需求。而当社区居民暂时无法在工作中获得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时,社区会对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相应的帮助,减少“集群事件”的发生,从而减轻企业压力。此外,当社区居民在驻社区企业中实现自我价值,则会激发其生活热情,有更多的动力和精力去参与社区事务,促进社区的稳定与和谐,为社区创造价值。
2.3 社区居民
在社区治理中,社区居民的自我评估是社区治理需求分析的重要信息源。由于社区居民亲身经历社区生活的缘故,他们对社区的生活环境、文化环境以及社区中存在的问题等具有较深入的了解。此外,社区居民还可以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平台表达自己的意愿与诉求。
社区居民由不同的年龄、职业的人群组成,日益呈现多元化的态势。多元化带来的是多元的需求,这便加大了社区治理的难度,对此,可将社区居民依据某种特性进行分类,并发挥各群体的特性来满足某群体的需求。如,按职业进行分类,将社区内的老师组织在一起,对社区内的在读学生群体在周末开展相应的课业辅导,或由社区内的医务工作人员定期为社区居民开展志愿体检活动等,这样既能充分利用社区内的现有资源,又能加深社区居民间的互动,增强共同意识。
2.4 社区社会组织
伴随着社区建设的纵深发展,我国的社区社会组织也开始步入前行的快车道,不断实现着“量”的扩展和“质”的提升。所谓的社区社会组织,特指的是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是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多样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参与、以公益或共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形态。在组织形式上,大约可以分为社区文体科教类、社区环境物业类、社区服务福利类、社区医疗计生类、社区治安民调类、社区共建发展类等六大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互动,提供了组织平台,对锻炼居民基层政治参与和有序公民社会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3 “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动力合成
正如力学的合力一样,“城市社区治理域”动力的合成也是多个力的共同作用的结果,各个力的方向的一致与背离则决定了合力的大小。因而,要想达成合力最大化,需要设定“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发展主线,在此基础上,明确四大主体的职责,进而达到合力最大化的效果。在发展主线的设定上,一方面,需要保证符合社会发展目标的基本要求,这是主线设定的基础;另一方面,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社区作为独立个体的自身发展需求。依据四大主体自身存在的资源优势,以及其对社区特定部分惯习的影响作用,四大主体在域动力合成中,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是引导、协调动力,驻社区企业是支持动力,社区居民是内驱动力,社区社会组织是整合动力,如图1。
具体表现为,基层政府从宏观方面着手于规划社区的发展,为社区指引方向,并且运用宏观调控的力量来缓和与协调由于多重原因造成的社区不平等;驻社区企业凭借其独特的资源优势,借助市场发展的平台扩展社区的发展,并通过企业与社区的良性互动促进社区的稳定;社区居民作为社区需求的信息源和社区惯习的传承者,以自身的多元来包容和满足社区的多元需求;社区社会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组织,可以更广范围地扩大社区资本的作用。四大主体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彼此关联,彼此间相互作用。例如,基层政府在社区政策方面发生转变,那么驻社区企业等其他三个主体则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达到相互关系的动态平衡。此外,由于变化的永恒性与绝对性,域动力的合成并不存在最佳值,只存在相对最优值。基层政府、驻社区企业、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同,再加之信息技术的整合,为“城市社区治理域”的各方面输入动力。
参考文献
[1] 宫留记.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河南: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
[2] 郭学贤.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3] 曹广存,刘珏,曹春梅.城市社区治理主体权力的协调.城市问题,2006(8).
一、区域公共管理的发展历程
作为一门新兴理论和研究领域,区域公共管理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变革浪潮。为求得政府组织的有效运转和社会良好的治理状态,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开始变为新公共管理模式或“管理主义”。
区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政治和经济等各方面都需要完美的配合才能达到其建立的最终目的。欧美学者对于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角度。我国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区域主义的出现时在民族国家产生之后出现的,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区域主义成为20世纪下半叶国际社会中的重要现象。20世纪50年代,G・缪尔达尔指出“市场的力量倾向于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不平等”,A,赫希曼进一步补充“区域间增长的不平衡性,是增长本身不可避免的伴随情况和条件”。D,诺思在其一系列的论著中证明“共同体和政区间的竞争是如何引导较有益于公民和企业的规则不断演化,这些规则包括受约束的政府、财产权利、约定的程序、法治等”。此后针对区域带内部的政府关系情况,古典经济经济学的代表A
斯密认为,在自由市场经济发展之际,政区间的竞争是客观的不可避免的。根据上述可以发现,无论是国家间的中央政府,区域间的地方政府还是政区间的竞争都是不可避免的。在我国建立的大量的区域经济带之后,府际间的竞争也在所难免。如何趋利避害,完善区域公共管理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现代区域公共管理不仅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而且更应当强调区域经济带内部的社会公平,因为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不再只限于政府和组织。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公共管理就作为独立的学科在中国出现。实践证明,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科学的发展展示了其蓬勃的生命力。
二、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研究的基本内容
中国进入市场导向的改革开放后,中央向地方着手行政分权。区域经济带的建立为我国的经济带来了蓬勃的新希望,但是受传统的体制和行政区经济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行政区的竞争和政府问竞争双轨并存的扭曲竞争局面。随着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等大型的区域经济带的建立,区域公共管理问题更加凸现出来。区域经济带的建立突破了行政区划的局限性,但是受传统公共管理的影响,区域经济良性发展受到刚性束缚现象开始增加。微观区域间和区域内部的恶性竞争事件频频发生。由此我国政府和广大的学者针对国内的区域建立实际情况研究区域公共管理体制,研究主要包括:
首先,概念的界定。明确的定义是研究问题基础。针对国内的实际情况,政府和广大的学者定义了区域公共管理的主客体、区域公共管理方式和机制、区域公共管理的内涵等等。以现代公共管理的全新概念重新认识我国的区域公共管理主体多元化的问题。
其次,主体问关系的研究。在此方面主要是研究区域政府间竞争和合作。政府间的竞争是客观存在的,这种竞争向其他形态的社会竞争一样有利有弊。如何掌控政府间的竞争使其达到利益最大化,如何加强政府间的沟通时研究的主要目的。同时,对于府际间恶性竞争的另一个导火索――区域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分配也是研究的主要方面。
最后,行政区划的现实意义研究。这方面包括的内容很多,也是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重中之重,主要包括区域划分的理论研究,区域公共管理的比较研究以及区域公共管理的案例研究。通过这些调查研究,可以科学的化分区域带,有针对性的提出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建议,通过比较区域带的不同,制定较好的公共管理方法和体制。实现区域公共管理的创新,以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研究
从现实社会的发展来看,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社会信息化以及地方政府分权化的新形势下,区域发展中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增加,日趋复杂,这就给区域政府为主体的区域公共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于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系统研究,不仅能够指导区域公共管理问题,提出有效地政策建议和方案咨询,还能够有效地规划区域公共管理体制,建立有效地政府制度,完善政府机制,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能够更好更快的进行。
通过对本单元教学内容的组织看出,生态工程的概念和原理是该单元的主干知识,揭示原理和生成概念必须以事实性知识为例证,在例证分析中促使学生接受科学思维训练和体验生物学价值。因此,通过本单元的教学活动,学生应该达到的预期目标是:
1知识性目标描述什刹海水体治理前后的生态景观;以什刹海水域恢复和重建工程为例,简述生态工程遵循的基本原理;在例证分析的基础上,说出生态工程的特征,从而生成生态工程的概念。
2技能性目标通过搜集和整理当地生态工程建设的有关资料,增强信息处理的能力;通过对相关例证的系统分析,揭示生态工程原理和生成生态工程概念,增强科学思维能力;用生态工程原理有关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实际问题做出尝试性解释,提高自我的综合应用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关注当地生态工程对当地经济与环境的影响,关注我国重大生态工程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人与生物圈和谐发展的生态学观念。
教学过程的组织
本单元教学内容的重点是生态工程的基本原理,因此,教学过程的组织应凸显重要概念。依据教学内容及目标和我校学生的学习情况,对教学基本环节的安排、教学过程的推进、教学模式的选择大体如图2。
1用情境材料导入本单元教学课题教学起始,向学生展示太空中俯瞰地球的壮丽景观与地球上被污染破坏的某些生态景观的一组图片,鲜明的对比引发学生思考: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哪些负面影响,如温室效应、赤潮或水华现象、大气污染、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沙尘暴等诸多问题,已经威胁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启发学生认识到环境保护和治理已是当今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涉及一整套的科学原理和技术体系,即生态工程的原理和技术,由此导入生态工程原理的教学过程。
2呈示什刹海水域治理的相关资料什刹海距离我校很近,优雅的水域生态景观对游人很有吸引力,但是学生不了解治理前的什刹海生态状况,因此,教学时教师先向学生展示什刹海治理前后的生态景观图片资料。20世纪90年代什刹海发生的严重水华现象,激发起学生强烈的探索欲望,为了促使学生积极思考和主动探究水华现象的发生原因,进一步向学生提供有关污染水体富营养化的调查资料(图3),通过资料分析学生明确水质污染是发生水华现象的直接原因,治理水域污染是恢复和重建什刹海水域良性生态景观的关键。学生对防治水华现象会提出一系列措施,充分显示他们参与社会决策的主人翁意识,如提高城市居民的科学素养,加大控制环境污染宣传的力度,加强拦截蓝藻的水上作业活动等。教师在肯定学生提出具体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如何在减少人力、物力的情况下降低浮游植物的密度?水体中藻类生长需要的营养物质能否为我所用?在问题的启发下,部分学生又提出养殖以浮游植物为食的水生动物,种植人类可以利用的水生植物等方法。在学生集思广路和畅所欲言的基础上,教师展示矩阵水体净化系统的景观图片(图4),学生初见此图感到新鲜和振奋,也激发他们进一步探究的求知欲,迫切期望介绍矩阵水体净化系统的全部内容,从而为引导学生理解教材打下必要的基础。
3分析资料,揭示生态工程原理揭示生态工程的基本原理是本单元教学的重点之一。当学生欣赏矩阵水体净化系统的水面景观时,要启发学生思考:矩阵水体净化系统的设计、建造和操作过程,主要是遵循哪些学科的思想和应用那些工程技术呢?这样,促使学生初步领会生态工程是以生态学为基础,应用多种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并相互交叉渗透的一门科学。为了帮助学生逐步理解生态工程设计遵循的基本原理,教师依次展示矩阵水体净化系统的立体示意图、平面俯视示意图(图5)和生态种植区模式图(图6)。一方面鼓励学生识图说出图3~图6之间的关系,意识到生态工程设计方案中渗透着生态学原理和系统工程学原理,另一方面教师结合图解向学生阐明该项生态工程设计的亮点:一是生态种植区的设计,遵循着物种多样共生原理、生物与环境协调平衡原理,食物链既是一条物质传递链、能量转化链,也是一条价值增值链。二是该系统的工程学设计十分合理,图中的“生态种植区”设有蔬菜花卉种植的盆基,以及微生物培养的富养基。“水循环系统”有效地促进水体流动,“造浪增氧系统”能促进有益微生物代谢,将污染物分解成小分子化合物返回无机环境,既做到节能少排、防治污染,又实现了区域良性循环。三是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融为一体,将生态系统自我调节与人工调控有机结合,从而实现效益稳定增长和持续发展。
教师的讲解有所侧重,学生在观察和分析相关设计资料之后,提出一些疑问:例如,种植蔬菜是供人类食用吗?微生物富养基是液态还是固态?图中2盏灯的作用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的提出和讨论,有助于学生理解通过工程技术将相互本不联系的环或亚系统组分横向复合,形成食物网络,促进资源共享,分层多级利用物质和能量。例如,夜间灯光引诱蛾类落入水体,可供肉食性鱼类捕食。在师生共同剖析什刹海水域治理资料的基础上,督促学生阅读课文,找出陈述生态工程原理的重要概念,或者引导学生用命题句式将生态工程遵循的基本原理加以归纳,并填写在表格中
4引领学生生成生态工程的概念所谓生成概念,就是用表达判断的句式给生态工程下定义。至今,生态学家尚未给出生态工程的统一定义,我国生态学家、生态工程先驱马世骏先生(1984)给生态工程下的定义为:“生态工程是应用生态系统中物种共生与物质循环再生原理,结构与功能协调原则,结合系统工程最优化方法,设计的促进分层多级利用物质和能量的生产工艺系统”。此后进一步阐明:“生态工程的目标就是在促进自然界良性循环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源的生产潜力,防治环境污染,达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同步发展”(1987)。
让学生尝试给生态工程下定义是困难的。教学时,先鼓励学生通过议论明确生态工程概念的内涵应包含遵循的基本原理和目标,确认生态学和系统工程学的基本原理,梳理生态工程的主要目标。然后,展示马世骏先生给出的生态工程定义,促使学生通过比较深入理解生态工程概念的内涵。
1.简介
本文延续“ASLA历年获奖作品浅谈学生组获奖要点分析1”中的分析,对更多案例进行分析和解读,从而得出了更深层次的总结与体会。
2.分析
通过对比获奖组成员的背景和综合考虑,本文着重分析综合设计类和住宅设计类这两个类别的获奖作品,分析图表如下:
获奖组背景与挑战
(切入)场地
选择策略与对策关键字实际意义方案性质
The flux city1、过度开发造成生态退化
2、地块无污水处理系统皇后区,纽约1、地块分割成四块,产生四种不同的处理结构
2、给出不同建筑的组合模型
3、整个场地的排水系统布置
4、盐盘概念的引入1利用建筑组合模型,解决生态退化
2盐盘的应用为过度开发造成的生态退化及雨水、污水乱排问题区域规划及景观改造
Collective strategies for a Regenerative Waterfront
南美大部分城市危机背景:暴力、社会阶层隔离、教育缺失。
发觉:公众教育和孩子才是改变的希望所在COLON,巴拿马
南美洲1.将场地整合入街区文脉。
2.紧密联系交通枢纽
3.为缓解经济和社会危机提供范例
4.提高青少年闲暇时间利用率
5.凸显场所感
6.场地多功能化
感化民众背景危
机引人
关注(类似战乱中的圣地)强调一种精神(传统意义的滨海公园设计)
通过契合场地和文脉的LA手段来影响社会建设和社交网络,为孩子和市民提供教育机会
Operative platform(适应性平台&城市构架新貌)学科交叉应用的科研大趋势下,将LA与UD同时应用于设计。意图建立一种动态的生产性城市发展模式,并同时为降低植物栽培成本做出贡献皇后区,纽约1、海岸的特定处理方式可以控制水的方向并减轻潮汐冲力。
2、运河和积水洼地均为场地内污水治理、洪水监控及灌溉等水管理服务。
3、不同的植物生产单元均在场地中因地制宜的有序编织
4、绿色的公共空间与公建重新组织了场地的城市肌理以绿地网络为主干延伸出的带有生产功能的城市新构架未来城市
发展的新可能将原有城市模式完全推倒重建的概念性方案。
建立一种具有生产性质的动态城市建设构架;并将绿化用植物的生产与城市绿景本身结合在一起,从而可以降低运输。
Landscape of Accretion希望以融入实际功能的形式进行港口改造旧金山海湾在港口原有设施基础上做加减法功能性景观融入实际功能的景观环境甚至可以辅助社区发展港口改造
The digital evolution of warfare:protocol for landscape Manipulation军事用地与鸟类栖地造成双重污染某处军演基地提出一种从时间和空间上进行演变的方式治理污染及场地改造的问题数字化战争改变地貌运用景观手法解决环境问题,改变地貌区域景观化治理
Desert farming moisturizer希望建造一种有机的城镇农庄格局新墨西哥州新型住宅和改造后的耕作方式有机结合的新城镇风貌营造1.农业景观与雨洪管理结合
2.尊重文化习惯的改善居住条件(可持续)通过三种体系相结合,创造了符合当地生活模式的可持续现代化住区方式可持续农庄
体系设计
Rewilding city park公园连接不同的区域,服务半径不够Baton Rouge
中心区域希望通过细节改造和新功能加入,发挥公园纽带作用并扩大其服务半径非常具体的改造方法通过一些细节的改变,实现更生态使用更高效的目的公园改造
Asylum Air Pupa in the Landscape为居住在高架桥下贫穷上访者建立临时居所北京永定高架提出豌豆荚(外遮蔽景观构架)和豌豆(临时性蛹式住宅)的概念解决生活的矛盾(社会底层人民的暂栖地)关注弱势群体临时居住与现实问题临时居住装置
概念设计
The Horizontal Dike废弃场所的简陋设计,在预知最终结果前出于本能的设计美.奥克兰某海滨火车站场地开放做休闲地,种植降低污染,污水与雨水的管理,残留建筑的简单利用,当地艺术场所搭建低成本景观的时间适应性(100年内动态变化直至消失)为所预言的海平面上升所带来的后果通过生态的工程装置以解决废弃火车站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