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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律法规最新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08 09:29:26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退休法律法规最新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退休法律法规最新

篇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内容。当前阶段,“统账结合”仍然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管理模式。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所做的《中国劳动力变动趋势及判断》课题报告显示,我国16岁到59岁的劳动力人口将在2021年达到9.26亿的最高峰值,在此以后,将进入持续的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下降通道。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企事业单位按照平均5.5%的比例提升,这就意味着从2005年开始,我国养老金标准实现连续13年的上调。在养老金连续上调的背后还存在着养老金结构性缺口的尴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监管工作,继续提升基金管理和运营的市场化水平”。2017年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12万亿元,而截止今年3月底,实际投入投资运营的资金却只有3066亿元。虽然这部分资金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整体收益能力的强化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但仍然有高达92.5%的养老保险金以银行储蓄为主。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运营存在效率低的问题,养老金目前的年均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处于贬值状态,这种养老金“缩水”的问题在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对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维护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我们不能从实际情况出发调整运营投资方式,那么必然导致这种“缩水”问题进一步加重,难以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形势。

二、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账户空账运营,存在支付危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个人账户出现空账运转问题的严重性逐渐凸显。空账运转是指目前统账结合的模式下,社会统筹部分不够支付当今老人养老金而向个人账户透支,造成个人账户没有资金成为名义账户。我国养老体制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空账运营的结果是使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去平衡,出现养老保险断代供给的情况。在高通货膨胀或者工资高速增长时期,容易产生个人账户支付危机。最近,清华大学最新的一项报告显示,个人账户“空账”规模高达4.7万亿,养老金支出亮“黄灯”,若再不调整有崩盘风险。

(二)投资渠道狭窄,投资品种和工具单一

目前,我国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工具比较单一,过度依赖银行和国债投资。而这两种方式的投资收益率一直比较低,难以实现养老基金的有效增值。由于过分强调在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投资,严重限制了养老基金在金融市场的投资运营机会,使得基金的投资始终处于低风险和低收益的阶段。当前我国人民币持续贬值的预期加大,以及通货膨胀和物价指数的整体上涨趋势较高,养老保险基金容易受到通货膨胀影响而贬值,最终导致养老金的支付能力降低。虽然人社部称,今年3月底,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等12个省(市)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达4750亿元,其中的3066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但一直未见最新投资进展报道。

(三)金融市场不够成熟稳定

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真正开始发展是在改革开放后,发展时间较短,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具体表现为管制过紧,发展规模小,制度不健全,存在金融抑制。由于管制过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工具的多元化选择,所以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基金运营规避风险的能力较差。二是市场发展规模小,基金收益率低。三是资本市场的相关制度不健全,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差。四是由于金融抑制的存在,难以有效地吸纳养老金机构等投资者,不利于扩大基金规模。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体系不完备

我国关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立法体系尚不完备。法律法规中虽然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限制比较严格,但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组合方式等具体方面的规定却比较模糊,这种模糊的规定会让基金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在实践中无所适从。而且需要强调的是,除了社会保险基金的专门立法比较缺乏之外,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密切相关的资本市场、信托市场等外部配套的市场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这些都削弱了法律对基金运营的监督规范作用。

三、国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分析

(一)智利养老保险基金私有私营模式

智利采取强制性的个人储蓄,并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私营基金管理公司运作。个人可以根据收益率或者其他标准来选择基金公司,政府只承担监管的责任并实行一些政策上的优惠。从1981年开始实行,经过20多年实践的结果表明,智利的养老金改革非常成功,运用市场机制创造出的高效率克服了原有养老保险制度的局限和弊端。其经验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强制储蓄、机构私营、政府监管。由于其改革成功,很多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这种“智利模式”改革国内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私有公营模式

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完全累积制,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在职员工进行储蓄,规定由企业和员工双方缴费,政府只承担税收优惠和政策优惠的义务,企业和员工缴纳的所有公积金款项都存入“中央公积金法令”为每位参加者设立的“个人账户”中,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来支付购买房产,也可以投资教育、医疗等其他领域。缴费率则视国家经济状况经常进行调整。改革后,按照中央公积金的投向不同,养老保险基金由两个部门负责管理。新加坡货币管理局主要负责将公积金投向国债和银行存款,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投向住房和基础建设等方面。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向主要倾向于风险较小的资产和项目,既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也能够为国际经济建设提供支持,但投资收益较低,管理成本高。

(三)瑞典养老保险基金的政府主导运营模式

瑞典改革后的养老保险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名义账户和个人账户。名义账户由政府代表个人进行管理,个人账户由养老保险基金局管理。名义账户是政府为每位职工建立的记录工人缴费历史的账户,工人缴纳税率的大约16%将进入名义账户。名义账户的资金虽表面是对个人缴费积累的记录,但这个账户上是没有钱的,名义账户的钱都支付给了现阶段退休的人?T。等个人退休后,政府会根据名义账户的缴费记录来支付养老金的数额。个人账户是养老基金的累计部分,大约为工人缴纳税率的2.5%,属于个人资产。这部分资金由政府成立养老保险基金局负责运作和管理,可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并获得收益。当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累积的资金以及投资收益都转换成退休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

四、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对策建议

通过借鉴智利、新加坡、瑞典等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经验,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机制。

(一)分别运营不同账户资金,提高投资效率

由于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目的不同,可将两个账户分别进行经营运作,以提高其投资效率。从智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成功经验来看,对个人账户资金可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或者直接交给市场中相应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和运营,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增加投资机构的数量和质量,拓宽投资渠道,使市场达到充分竞争,这不仅能够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投资效率,也能够提高其收益。对于统筹账户的运营,由于统筹账户只起调剂资金余缺的作用,所以首先要保证该账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其次再兼顾其收益性。而且由于统筹账户的当期支出较大,导致资金结余少,投资比例小,为了便于管理,实现资金调剂的目的,统筹账户可采取政府集中管理的模式。

(二)丰富投资渠道,拓宽投资范围

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一直面临支出增长过快与收益率低下的矛盾,且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大、周期长,容易受到通胀因素影响。在2015年8月颁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之前,养老保险基金不允许入市,大部分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渠道狭窄,在低利率环境下保值增值困难。目前,尽管我国已允许养老保险基金人市,但是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规模小,其投资收益仍然没有明显体现,投资水平有待加强。此外,投资渠道过于单一,为了有效地分散风险,多元化的投组合必不可少。建议应适时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对其他渠道和项目的投资,如能源、交通等基础建设项目,虽然投资期限较长,但是收益性较好,风险较低;同时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适度增加海外投资,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以分散国内金融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三)培育健康金融市场,提高基金投资水平

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前提是一国具备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特别是发达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路径也正在逐步完善,但仍存在市场不透明,信息不对称,投机性过强,投资者专业知识普遍不高等问题。这就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我国资本市场风险较大,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构的投资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的要求会很高。所以,必须加快培育我国健康、发达、高效的金融市场,尤其是提高股票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健全交易机制,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提供更完善的市场基础。

篇2

然而,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之路走得并不顺利。其中重大挫折屡见不鲜,经典案例却所见甚少。来自麦肯锡公司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过去20年里全球大型的企业兼并案中取得预期效果的比例低于50%,而具体到中国则有67%的海外投资不成功”。究其原因,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除了对行业产业链分析不充分,市场发展趋势误判,自我评估过高等之外,对被并购公司所在国的法律环境、劳务市场、税收结构等方面的信息缺失,也对并购进程和并购结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近日,荷兰威科集团旗下CCH公司推出《中国境外投资》一书,该书提供了对中国境外投资项目法律和实务的精准介绍,包括批准程序、登记要求、反垄断法、人力资源问题、税收和会计等环节;对跨境投资背景下的重要一般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讨论,例如对结构选项、税收规划、境外相关信息技术和知识产权问题以及投资协议网络重要性的讨论。

海外并购是个系统工程

根据2009年联合国贸易发展大会(UNCTAD)提供的2010年世界投资报告,中国大陆海外投资总额位居世界第六位。正式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海外投资总额达到565.3亿美元,其中84.5%属于战略投资,15.5%属于金融投资。2009年,中国是世界最大的能源电力领域收购并购投资方,世界第二大原材料领域投资方。2009年,中国还是继美国和法国之后的第三大外国收并购投资方。

商务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的非金融海外直接投资达到了590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了36.3%。这些投资涉及到129个国家和地区的3125家企业。

CCH研究认为,中国企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在资金上终于具有了海外收购的实力;即便资金不足,也有多种融资通道可以解决资金问题。这些专业资金充足,但无海外运营的企业,需要对海外收购持谨慎态度,不能认为自己资本实力雄厚,就信心膨胀,一心想要“海外抄底”,对收购进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金融、审计甚至政治、文化因素不予以审慎考量。海外收购作为极其复杂的过程,所需时间漫长,程序复杂,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使收购前功尽弃。资金的准备只是第一步,收购相关知识的了解、技巧的运用、经验的积累才是关键。就像寻宝,当人员、资金一切到位,包括寻宝图在内的信息的掌握、风险的控制,便成为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

海外并购的隐形风险

据韬睿惠悦研究分析,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着下列隐形风险:

福利负债

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当中首先要面对的就是中外企业在薪酬福利上的差异。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往往高于中国企业员工享有的待遇,当中国的企业并购西方发达国家的传统企业时,对这一差异要有足够的认识。在跨国并购谈判中,被并购的国外企业一般会要求中国企业在一至几年内维持其员工的现有薪酬与福利水平。如果在收购前的尽职调查中对被并购方的薪酬福利水平预估不足,那么,这一潜在的“成本”就可能成为并购后企业的一大财务负担。不仅如此,薪酬福利上的巨大差异还可能使国内员工产生“我们赚钱养他们”的不满情绪,因此,管理层要特别关注与中方员工就这一问题的沟通。

相对来说,估算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各类福利成本要比国内复杂许多,而福利成本这颗“定时炸弹”又往往很容易被国内企业所忽视。在美国和英国等西方国家中,大部分中、大型企业都为员工提供确定福利型(Defined Benefit,“DB”)的退休养老金福利。这种类型的退休养老金是根据每位员工的服务年限和工资,按照预先设定的公式计算而得的。另外,许多国外企业还为员工提供退休后补充医疗福利。在医疗费用以每年两位数增长的今天,这项福利对企业来说是在DB养老金计划之外的又一大沉重负担。仅这两项福利就将美国的三大汽车巨头压得喘不过气来,以通用汽车为例,它为超过24万名在职员工和近50万名退休员工提供的这两项福利,仅2009年一年的预计福利支出就超过36亿美元。

由此看来,在中国企业为海外收购而摩拳擦掌之时,必须对目标企业的DB计划和补充医疗等各类福利计划给予高度的重视。在并购前的尽职调查中,应该由精算师对目标企业福利计划的财务负债和成本,进行详细的计算和专业的评估,从而确保在收购价格上得到足够的补偿。不夸张地说,有些企业的福利负债可能超过其净资产,从而使其理论上的收购价格为零。

高管条款

许多国外企业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合同中都设有保障性条款,以补偿他们因可能被解职而承受的经济损失。在美国,这种对高级管理人员保障性条款被称作“金色降落伞”计划(Golden Parachute),由于此类条款往往涉及较大的补偿金额,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中不能低估此类条款的效应。“金色降落伞”计划中需要关注的主要内容一般是高管被解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对股权型收入的加速行权,以及这些条款的激活条件。高管被解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往往是非常丰厚的,最近几年,许多企业高管的解职使得大众对他们合同中所规定高额的经济补偿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法律法规

篇3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 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____,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 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__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城镇社会保险

B.小城镇社会保险

C.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三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C.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E.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G.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K.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F.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三十一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八条 除按合同三十一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九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B.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四十三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四十六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四十九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条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篇4

(一)房地产业的名人竞相开通新媒体

房地产行业中的明星老板,如任志强、潘石屹、冯仑、王石等企业家纷纷开通了自己的新媒体平台,内容基本上是目前生活或工作的状态,或者是人生感悟,以及自己对行业内或者社会热点问题的一些看法,有的也利用这个平台传递爱心做一些公益活动等,总之时时刻刻让粉丝关注自己,增加自己人气的同时也让自己的公司被粉丝们牢牢记住。例如:任志强的微博目前拥有粉丝33126798个,为自己累积了极大的人气,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二)新媒体成为房地产企业营销的重要平台

在几年前,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在做营销时,都热衷投资传统媒体,甚至是花大部分的经费在传统媒体上以期得到一个好的宣传,但是随着新媒体的兴起与发展,微博、微信、APP等移动互联网逐渐渗透大众生活,消费者接受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也学会了如何分辨有利信息,这样就更加要求房地产企业在宣传渠道上的独特新颖以及宣传方式的推陈出新。

其实分析一下,就会发现房地产营销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买房的人大都以青年、中年人居多,无论是属于刚需还是改善型的,这些人恰恰是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的主要用户。楼盘项目的营销推广,就是要把客户的注意力吸引到项目上来,客户原来的注意力基本都放在传统媒体上,而现在都转移到了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上。所以,微博和微信等移动新媒体的营销也就成了房地产营销的必要方式。其二,客户买房基本都要经过“看楼书、沙盘、样板间,选户型问价格以及优惠条件,去项目现场实地考察”的过程,期间要消耗客户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新媒体在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开发商可以将楼书、沙盘、户型图、样板间等客户关心的主要内容以图片、3D模型、视频等方式活灵活现地展现在客户的手机中,让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看楼盘、选房子。这种动静结合的方式所带给客户内容的完整性、沉浸感、时空感和互动性是任何传统媒体所不及的。

房地产企业利用新媒体平台来做营销无非是想达到以下几种目的:一是品牌和产品传播。品牌动态、新楼盘动态、建立促销通道。利用新媒体平台最新的楼盘图片、视频等来吸引消费者。二是互动活动和话题。一些主题活动,号召网友参与讨论,提高趣味性和互动性,来发现客户的需求,寻找潜在的商机。三是建立客服通道。能够在线为客户答疑、及时把握消费者对品牌或项目的看法,反馈给企业。

例如:万科就很好地利用了新媒体这个平台为自己建立了促销通道。2014年8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与万科宣布,淘宝用户全年花了多少钱,就可在万科此次参与活动的涉及杭州、北京、上海、广州等12个城市(其中杭州万科推出的楼盘最多为12个,北京1个、上海1个、广州1个,其余分布在二三线城市,共计23个楼盘)直接冲抵购房款,最高可抵扣200万元,这一举动将让淘宝用户的购房成本最多节省10%。此方案刚刚公布不久,就取得了“奇效”:据统计,页面上线不到半天,已有140余位网友享受到100万元的优惠,仅30天就卖出总价高达13亿元人民币的房产。

再比如:恒泰集团在利用新媒体平台策划互动活动和话题上也取得了很好的营销效果。2011年6月1日下午,由恒泰集团时间海项目策划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不退休粉见会”成功召开了。据统计,有关“任志强不退休粉见会”的微博转发量达到了惊人的1.2亿次,一天内百度有关“任志强不退休”的相关网页已达到360万个,恒泰时间海项目开盘当日热销逾500套,创造了销售奇迹。

在其他行业,新媒体整合营销获得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电影《失恋33天》以小成本投入却获得票房上的巨大成功,令大家有点出乎意料,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它的营销策略,能取得这样的结果似乎也并不意外。早在该片上映前半年,《失恋33天》就已经开始做网络、微博等新媒体上做题营销,不但启动早,而且环环相扣,并且在全国多个城市都做了失恋物语、失恋纪念品的收集,为电影的上映积累了极大的人气,也正是因为目标营销群体锁定到位,所以之后在票房上取得骄人战绩也在情理之中。

另外,小米手机在利用新媒体整合营销上也做得也非常出色,无论是新品,限时特价抢购,每一次在微博、微信上所做的活动都能够引起“米粉”的疯狂追逐,达到非常好的营销效果。另外,小米能聆听粉丝的建议,这一优点体现在小米手机的系统上。公司能根据用户在微博上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不断完善操作系统,用最快的速度让这些有价值的信息得到实践,让用户有一种倍受尊重的感觉,大大增加了用户的粘性。这个成立几年的新兴品牌,利用新媒体营销的模式,迅速地成为了国产手机的领军品牌。

上述两个案例有两个方面值得借鉴:在开发一个项目之前就利用新媒体做整合营销;一定要注重用户的感受和意见。比如开发商在拿下某地块后,就根据所在地区、交通位置的特点,以及该地区所拥有的生活、人文背景的优势在新媒体上积极开展营销活动,并且和关注该项目的人群展开深度的互动交流,期间可以发起类似“我的地盘,我做主”之类的话题进行讨论,让大家谏言献策,倾听这些潜在业主的想法,发现这些人群的需求,并且采用其中有价值的建议,在项目中加以实施,并且谁的建议一旦被采纳将享有优惠,从而刺激潜在客户积极参与。

二、新媒体营销在法律和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相关法律的缺失

新媒体营销行为是一种新生事物,在法律及监管上尚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当新媒体成为商家主要的宣传渠道后,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存在维权难的现实问题。

1.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新媒体营销推广的专门法律法规,这也是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难的主要原因。

2.隐蔽性强取证难

与传统意义上的广告不同,新媒体广告更具有隐蔽性与不可追责性。报纸、电视的广告都有迹可查,要么白纸黑字,要么画面,相关广告刊登者都会备案。而新媒体则不同,内容可以随时删除,除非你截屏保留“证据”,但是很少有人有这种意识。同时,由于在自媒体上的具有广告性质的内容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进行管理,即使广告产品出事后,者也可以说这是他自己的体验或观点,只是将感受做成软文的形式来,他有言论的自由,以此故意混淆广告和一般信息的界限,规避责任。

(二)对策及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做到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有相关法律来保护消费者。另外,明确新媒体广告的定义与分类,以确定新媒体广告监管的范围,并且明确网络广告监管机关的管辖权限及监管的重点对象,强化对广告主第一责任人的监管,明确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控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广告经营行为。并且要加大新媒体涉嫌推荐虚假产品或服务的惩罚力度。

2.加强协作监管力度

工商、公安、通信、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要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鼓励公众主动监督举报新媒体的违法行为,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新媒体的生存环境。

三、新媒体平台的二次开发利用

任何形式的新媒体平台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出现瓶颈期,这些都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下一步如何发展无非两种情况,要么被淘汰,要么做出改变获得新生。

(一)重新认识什么是新媒体

近年来,手机APP的应用越来越普及,几乎每个人的手机里都会装几个APP客户端,手机APP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比如:有一款叫优步的打车软件,它与滴滴打车等叫车软件不同,该系统内的车辆都不是普通出租车而是“专车”,而司机都是有着正当职业,而利用业余时间开私家车作为“专车”赚点外快的人,而且车子以中高端为主,这些人的收入整体上也略高于普通市民。这些特点就被某房地产公司所注意到,于是在该公司新楼盘开盘期间,经理让所有销售人员以顾客的身份用优步软件叫专车到该楼盘项目现场,当专车司机达到现场后不是要搭他的专车而是向专车司机介绍这个楼盘,然后付车费。不得不说,这个房地产公司的经理在利用新媒体营销上是个高手,他注意到了专车司机这个群体的特点,这些人即具备一定的购买实力,同时也和普通出租车司机一样能够接触到很多普通市民,因此也具备了潜在的宣传能力。这位经理利用“优步”这个“新媒体”做营销宣传,在开盘期间取得了不错的销售业绩。什么是“新媒体”这个问题值得每个人重新思考!

篇5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_______元/月的工资报酬。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每月___日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工资按照国际规定执行。

5、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护

照)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实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

(二)试用期为: 天。(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月工作26天8小时制,如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超过2小时。

(二)乙方依法享有年假、法定节假日、婚假、工伤(病)假、丧假(具体按照甲方《请(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三)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薪酬、福利体系》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深圳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根据岗位实际,乙方选择下列第 种薪酬方式。 按计时核算,即基本工资+加班费+工龄工资+其它

按绩效核算,即部门绩效总额/部门绩效构成人数*个人核定系数+其它 (三)甲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乙方须向甲方准确提供深圳区域中国农业银行相关信息(个人银行账号、账户名、开户行类别、账户所在地及开户网点),否则跨行或跨区域转账的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的,甲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凡属工伤(病)医疗费用报销范畴的,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完备的手续,否则相关费用的报销无法正常进行。

(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乙方须承担在住宿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甲方按月补贴乙方伙食费,全勤补贴标准为人民币240元每月,非全勤补贴标准为人民币8元每天。具体按照《食宿管理办法》实施。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有:国家法定节过节费、婚庆贺礼以及公司不定期提供的其它福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确保乙方身体健康。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检举。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严格操作规程,恪守职业道德。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正常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四)乙方凡属急辞、自动离职的,甲乙双方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离职相关解释及离职员工薪酬结算办法[暂行]》执行。

(五)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当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十、争议处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行文结尾处签指纹书讫)

十二、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在本合同变更页做好记载。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必须签章(指纹)为证,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年 月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日

中小企业劳动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公民身份号码: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公司本部。

第六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七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联系电话: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十七条 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北海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均按国家和北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穿戴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

第二十二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5、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乙方存在贪污受贿或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第二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本合同约定缴纳保险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的除外。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并积极配合甲方将其本人的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事档案迁出;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7、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并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言论和行动。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等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 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不辞而别, 或者下落不明, 或者未履行第三十条、第九章规定的义务, 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完毕后,将截止乙方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之日的工资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述情形的,则按该条规定处理。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理解无误。

第三十五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十六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双方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与该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关变更、终止等涉及乙方劳动关系的一切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该受委托人也可代领、签收相关文书、款项等。如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紧急状态联系人或该联系人拒绝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6

企业年金源自于自由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是一种属于企业雇主自愿建立的员工福利计划。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支柱。

企业年金,即由企业退休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对雇主而言,作为对员工的一项福利措施,可增加企业薪酬方案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在规定限额内还可享受延迟纳税待遇。对企业员工而言,帐户在规定限额内可在税前扣除,享受延迟纳税待遇。因此,开发这种业务对于即将进入老龄化的我国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适应市场机制的福利保障制度所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一、企业年金的主要特征

企业年金是一种介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的特殊养老保险形式,它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1.自主性。建立企业年金,不像基本养老保险那样具有强制性,他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目标自愿建立的。

2.经办方式多样性。一是大企业自办;二是由多家企业联合或行业管理机构建立的区域性或全国性协会、基金会经办;三是由有关中介机构经办;四是由有关金融机构包括各类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寿险公司经办。

3.税收政策优惠。一是企业年金缴费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十二分之一部分,准予列入企业成本,在税前扣除。二是企业年金的投资可免税。三是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可免个人调节税。

4.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企业年金是以单位作为一个基金整体,可以进行多种投资组合,委托专业的金融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

5.实行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企业年金虽然是以单位作为一个整体,但在账户上是分解给个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它与年终奖金有很大的区别。

6.补充性和累积性。企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形式,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实行完全积累。

二、建立企业年金制的重要意义

建立企业年金制,不仅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且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它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

1.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当前由于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国家财政负担重,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只能保障退休职工最基本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口的老龄化,如何解决职工的养老保障需求与待遇的矛盾,已成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紧迫任务。而企业年金就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新的成果,是养老保险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计划。因此,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不仅可以降低政府承担养老金替代率,减轻财政负担,而且还能发展我国养老保险市场,构筑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2.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现代企业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但同时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才流动机制已逐步形成。如何解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问题,建立良好的福利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企业年金制,不仅能够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稳定现有的职工队伍,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而且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的加盟,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在西方等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制已经成为企业人才竞争、吸引优秀员工的重要手段。

3.合理节税。

建立企业年金制,利用国家政策法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减轻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负担。辽宁省明确了一项企业年金优惠政策,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部分可以在税前缴纳。

4.改善和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

现在企业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较低。建立企业年金制,可以满足职工较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解决我国基本养老保水平低,企业职工与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公务员退休待遇差距大的问题。

5.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规模不断壮大的企业年金基金把大量即期消费资金转化为长期储蓄资金,有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国民经济的增长。

三、我国企业年金的现状

1.企业年金覆盖范围还较小,发展不平衡

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已有1.7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有650多万职工参加,占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人数的5.3%(到2003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有1.5亿人),积累的基金达四五百亿元,企业年金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对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有的补充作用。企业年金不仅规模比较小,发展也很不平衡,主要表现是,行业发展快于地方,东部快于中西部,国有企业快于其它所有制企业。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我国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比较高的替代率(85%-90%)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支付风险。当前我国养老金占个人资产总额比例大概在1%左右,而欧美发达国家该比例则为40%左右,即使是亚洲其他国家也比我国比例要高很多。从这个角度说,企业年金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广阔的,这需要相关的立法以及监管的同步跟进。

2.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于1991年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已经开始试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与《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使得企业年金的运行和监管有了基本的依据。这两个试行办法还只是框架性的规定,对于有关配套的税收政策、投资管理政策以及监管机构的分工等,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有待于细化使之具有操作的意义。这需要立法机构从企业年金的筹资、年金管理机构的资格认定、投资的范围以及年金的保险机制等各个方面进行法律上的规范。

3.对于企业年金的管理和监管还需要明确规定

由于企业年金涉及很多的当事人,成立和运作的形式又非常多样,随着规模的扩大,对整个金融体系和社会的稳定都有越来越大的影响,这对监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于当前企业年金的监管事实上涉及劳动保障、证券、保险、银行等多个监管部门,涉及政策制定、宏观调控、运营监管等各个方面,但监管者各自的分工并不十分明确,这很难避免政出多门,权利重叠并相互掣肘的低效率。除了他律,发达国家还注重发挥企业年金参与者的自律监管,这也是值得借鉴的地方。

四、企业年金的管理对策

1.企业年金制目标与企业发展战略

企业在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时,往往只考虑当前的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通常采取固定统一的缴费标准,缺乏弹性,忽视企业发展目标。企业年金的缴费比重大小,主要取决于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年金的交费额应随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采取动态的管理方式。制定企业年金制度目标时,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注重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目标、工资收入分配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以提高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竞争力。

2.避免平均主义分配

篇7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新劳动合同范本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其中试用期 天(月),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注意试用期:合同不满一年的不超过一人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不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需再续定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对乙方实行岗位基本工资加奖金制。按现任岗位,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元,保密费为人民币 元。

2、乙方因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等原因被调换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按乙方新任岗位调整乙方工资标准。其工资标准与调整后同岗位的其他人员的工资标准相同。

3、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各项假期和待遇。

4、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专长安排乙方工作,乙方的具体工作职责根据甲方制订的相关岗位职责确定。

2、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乙方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制度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法律规定安排。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劳动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勤勉尽责、诚实信用、不逾越权限的原则做好甲方安排的工作。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或违反诚信原则,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3、乙方严重玩忽职守、违背商业道德、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乙方违法违纪给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4、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被辞退或开除)三年内,不得泄露、使用、许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期内和劳动关系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山东和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市范围内自营、合营、或在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似的企业任职。

5、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公司配发的办公设备和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合同、通信设施、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劳动合同依法签定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定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违反道德规范,影响生产、工作和工厂秩序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不能完成本课题组或研发组的工作任务致使甲方用人目的无法实现的。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定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5、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

(1)不适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或对调整后的工资不满意,甲方同意辞职的。(法律无此规定,是否保留?)

(2)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4)甲方违反法律法规,采用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注:法律没有限制乙方解除合同的规定。)

(1)甲方引进或出资培训,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年限的。

(2)在甲方生产、科研、技术、营销、分支机构等领域担任重要职务或者专项任务没有完成的。

7、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性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待六个月后再辞职。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乙方本人月工资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第2、4、5(2)、(3)、(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

3、甲方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2)、(3)项,第六条第3、5(1)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给以经济补偿。

4、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甲方损失。损失额按本人月工资的十倍计算;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或中层以上干部擅自离职,应按本人月工资的二十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项的,除按本条第4项承担承担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20万元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6项的,除按本条第4项承担承担责任外,还应按本人月工资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项,不能返还财产或财产损坏的,按购买价的双倍赔偿损失;不能交还商业技术等资料的,应向甲方承担20万元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先向德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财产返还、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范文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本合同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从事 工作。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

第五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形式为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打卡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甲方应当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金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工作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及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程和标准,井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备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 乙方为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下,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用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则本台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它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六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未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篇8

根据《指导意见》,我国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推动修订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规,提高医生执业资格准入条件,明确全科医生的执业范围和权利责任,保障全科医生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医生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明确自由执业者的职业发展政策,引导医院医生到基层提供服务,鼓励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午休时间锻炼易疲劳或诱发运动性休克

据《家庭医学》:现在,许多忙于工作的中年人都热衷于利用午休时间锻炼,或打球、游泳,或健身、跑步,忙得不亦乐乎。其实,经过一上午的消耗,人体内血糖水平较低,此时锻炼,不仅运动强度达不到,锻炼效果大打折扣,严重的还可能诱发运动性休克。

同时,大脑和心脏是人体主要耗能器官,大脑消耗的营养大约是人体摄入营养总量的1/3,如果不注意合理休息,在疲劳的情况下锻炼,长此以往容易导致死亡。最合理的是在午饭后散步20分钟,然后休息20~30分钟。

4成女性会在伴侣去世后3年内死亡

据新浪网:一句非洲谚语说:“如果你想走得快,就独自行动。如果你想走得远,就结伴而行。”

科学研究发现,这句话还真没有说错。近日一项研究的结果是:40%的女性和26%的男性会在伴侣去世之后三年内死亡。

这项研究是在58000对夫妇中展开的,有40人在配偶去世10天内便死亡,其中至少有12人是在配偶去世当天死亡的。研究发现,人最有可能在配偶去世后的半年内死亡,而寡居效应最长可以持续10年。

公立医院“院中院”将剥离

据《新闻晨报》: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透露,公立医院“院中院”已经产生很多弊端,上海率先尝试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特需床位,剥离“院中院”,还公立医院于市民。

相关专家指出,公立医院是政府投资,不应该拿了政府投资的设备、人员去做特需的服务。上海医改改的是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特别是剥离“院中院”,加大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力度,最大限度摒弃公立医院的逐利行为。

触摸柔软物品放松情绪舒缓身心

据《家庭医学》伤心时,很多人都会自然抱起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比如枕头、娃娃等,把头埋进其中。

其实,接触、抚摸一些柔软的物品,比如毛茸茸的小猫小狗、软和的被子、毛毯、玩具,甚至质地舒适的衣物等,的确能让人变得放松,起到稳定情绪、舒缓身心的作用。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斯克兰顿大学的穆斯卡里教授还发现,抚摸猫狗的背,可以降低血压,使脉搏跳动更正常,从而降低压力水平,有助于超跑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

在触摸到柔软的东西时,就像感触到自己心灵里最柔软、最纯净的地方,有一种与心灵对话的感觉。不知不觉,纷繁的思绪会渐渐清晰,躁动的心情会恢复平静,脆弱的心灵也会找到依靠。

女儿的身材会越长越像母亲

据《中国妇女报》:一项最新研究表明,女儿会越长越像母亲,尤其是身材比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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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而且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所面临的问题,要比其他国家复杂得多;既有旧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又有新体制遇到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其主要表现为:

(一)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且难以扩大

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8%.大量涌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已参保单位采取尽可能少报工资总额的手段偷、漏社会保险费。国有企业停产、改制、破产等无力缴费,造成大量参保人员的流失。

(二)社保基金难以维持

社保基金难以维持问题,最突出的是企业养老保险。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全国企业养老保险金收入,即使在“空账运行”下都无法满足支出需要,且年度赤字规模呈逐步扩大之势,据最新统计资料表明,目前全国养老保险金统筹账户占用个人账户2.5万亿。养老保险金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强大的“统筹”力量逼迫个人账户成为“空账”。

在失业保险方面,随着下岗与失业并轨,失业保险体系在财务方面的不可持续性苗头迅速显现,部分省份失业保险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鉴于中国巨大的就业压力,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高失业难以避免,因此,现行失业保险体系要想保持长期收支平衡几乎不可能。

“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多数地区都是实施不久。虽然从表面看,医疗保险制度是可持续的,但目前做到的只是统筹基金维持收支平衡,且以严格控制受益范围为基础,部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严重不足,个人负担过重是普遍现象。其次,参保人、医疗服务机构设法侵蚀统筹基金以牟取个人或小群体利益的动机普遍很强,且手段多样化。在这种形势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能否维持长期收支平衡值得怀疑。

(三)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很多

在养老保险方面,除前面提及的大量企业逃避参保等问题外,目前较为普遍的问题是不合规的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

在失业保险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难以有效甄别参保人员尤其是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态,造成了已经重新就业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

在医疗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参保人、非参保人、医疗服务机构对医疗基金的侵蚀行为比比皆是,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对此基本没有有效管理的能力,尤其是基于信息不对称,无力控制和管理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

(四)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相当高,占总人口的80%以上,但是农业人口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则少得可怜。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1887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农保工作,5387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285亿元,205万人领取养老金,当年保险金支出20亿元。目前,我国公共医疗卫生投入的80%在城市,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排在191个成员国的188位。另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最小,待遇标准很低,有的地方陷入停顿状态,有的地方已形同虚设。

(六)社会保障法制滞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目前还没有一部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国家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分割。在社会保障方面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时,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无法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进行仲裁或判决,一定程度上处于无法可依之状态。

二、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要把改革不断推向前进,必须相应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并依靠法制来保证实施。同时,有无完备的法律法规,也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否成熟的一个基本标志,只有体制、机制、法制“三制”健全完善,才能保证社会保障事业的顺利发展。为了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我国早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应当在积极进行改革实践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目前,由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无法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因此,国家必须加快制定《社会保险法》。

(二)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社会统筹必须具有较大的范围,不能过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广覆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互济,互济功能的发挥取决于社会统筹的层次,而社会统筹的层次又取决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即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覆盖面越大),互济功能就越大,抗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人数的广覆盖是做大做强社会保险的坚实基础。所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社会保险应该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所有在统筹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和单位都要无一例外地参加社会保险。

为了调动了民营企业参保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对于非公有企业,可以采取“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在降低缴费标准的同时,调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同时,社会保障必须实行多层次,不能“单打一”。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保障的标准不可能高,只能保基本。但是为了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为了满足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为了调动家庭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必须通过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鼓励进行个人储蓄性积累保障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如果不发展补充保险等多种保障形式、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保障也难以巩固和发展。

(三)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社会保险的制度运行有赖于资金的支撑,社会保险远期基金支付压力很大,若要缓冲压力,填补缺口,必须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的模式转换,同时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一是各级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必须提高比例,笔者认为应从国有资产收益、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预算外收入中提取社会保障资金,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将日益增大的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投入资本市场,把保值增值的压力转变为良好的投资回报。但要坚持如下的原则:始终把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实现社会保障积累基金和国家经济建设的良性循环;严格监管,确保完好。三是建议在全国推行厦门等地已实行多年的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的办法,以强化征缴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四降低待遇,减少替代率。五是适当推迟退休年龄。

篇10

推广经费不足,工作难开展。县级农机推广机构是政府性推广机构,人头工作经费靠财政拨款,财政预算是按人安排事业经费的。事业经费就是人员工资,而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示范、测试等经费没着落,没有经费支撑无法开展农机推广工作。乡镇农机推广机构改革后,实行的是以钱养事新机制,政府用于乡镇农机推广公益性事业经费相当有限。同样是人头经费,农机推广工作更是无从谈起。

推广手段不高,难适应新形势。推广办公条件简陋、推广手段落后,没有检验、检测设备,没有交通工具,没有信息处理设施,没有推广示范基地,没有生产试验车间。乡镇农机推广更是以“三无状况”摆在面前(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

现阶段,农机推广工作已经成为实现农业机械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把先进适用的农机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当中去,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既可以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可以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水平。农机推广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要作好这项工作,应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篇11

(一)虚假广告的媒体多元化

虚假广告除了少量违规通过正规媒体如电视、广播、户外媒体、正规报纸及杂志等以外,大多通过一些非法渠道进行传播,其传播的媒体呈多元化的特点,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通过户外到处张贴或刷制小广告。这一形式已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生活,尤其是给城市环境卫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近几年各大城市几乎都在采取各种方式与这类虚假小广告作斗争,这类广告绝大多数没有经过广告管理部门的批准,传播者往往是一些无照经营的小作坊、个体户及一些农民工,他们深夜雇人出没于大街小巷之间,到处乱张贴乱印制,这类广告的内容大多是一些民工进城进行简单的生活服务或非法行医广告。二是通过印刷纸质的小传单、小手册、小卡片等随处进行散发,或者通过杂志或报纸及通过邮政等渠道进行散发。这类广告比第一类要“文明”一些,采用的方式主要是通过雇用民工或其它人员站在交通要道向行人散发,或是夹在报纸中间通过报纸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或者是直接雇人送到居民的报箱或门缝中,还有的是通过雇人大量收集地址然后通过写信邮寄至消费者。这类广告大多是虚假医药广告、虚假的服务广告、非法的交易广告等等。三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的虚假广告。如强行向别人的电子邮箱中发送垃圾邮件、在他人的网站上虚假商品及服务广告、在BBS公告板上虚假服务信息、通过自己制作的网站虚假广告,这一形式已引起有关法律专家的高度重视,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消费者与商家之间需要建立完全的信任关系,双方无法真实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这给不法者造成大量的可乘之机,他们利用虚假广告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这一形式应成为广告管理部门打击的重点。四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虚假信息。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虚假消息,骗取他人的钱财、达成非法交易时有发生,如湖南的张先生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息,内容是“台湾某集团为庆祝30周年特举行随机抽奖活动,恭喜您中了二等奖,咨询电话是138507065**”。拨打咨询电话后,被告知奖品是东芝笔记本电脑,但需交纳邮寄费和个人所得税,当他先后3次共寄出2900元后,对方仍如石沉大海,后来干脆连手机号码都停机了,这是利用手机短信虚假广告骗人的典型事例。五是通过电视及广播有偿新闻或者其形式与新闻相混淆,让消费者无法分清是广告还是新闻。现在很多的商家与电台及电视办节目,将广告制作成新闻或专题片的形式,在电台或电视台播放而不注明是广告,有的在报纸上请记者写专题报道与新闻混在一起而不注明是广告,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新闻而上当受骗,还有的药品厂家请来专家或者老人献身说法,故意引诱消费者购买其产品,还有的商家请来名人在广告中作虚假陈述,声称自己正在使用该产品,其功效如何如何,其实该名人根本就不了解该产品,更谈不上使用该产品,这在国外是严格禁止的。

(二)虚假广告内容夸大化、行业集中化

虚假广告比较集中的行业是医药品、保健品及房地产行业,夸大内容、夸大功效、夸大事实几乎是所有虚假广告的共同特点,如有的药品号称“包治百病”能“立杆见影”,有的吹嘘能治愈癌症、顽固性疾病,有的宣扬迅速瘦身、快速长高,有的声称其药品解决了医学界的世界性难题,或者使用一些绝对化的术语声称自己的产品为“世界首创”、“全国第一”、“世界一流”、“最新技术”等《广告法》明令禁止使用的语句,有的虚假广告故意玩弄科学术语,用一些消费者摸不着头脑的词语描述其产品;还有的虚假广告假借患者、专家、医疗机构名义作证明,由退休干部、居民现身说法,推销产品,有的虚假广告以虚假承诺做诱饵欺骗消费者。我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等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出现以下形式的广告活动:宣传疗效和治愈率,如“药到病除”、“根治”、“一盒见效”;保证治愈或者隐含有保证治愈,如含“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等,有上述行为的广告都是虚假广告是违法的。

(三)虚假广告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一是消息本身虚假,即广告主本身没有此项服务,或者服务内容不真实带有欺骗性。主要表现为如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根本就没有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二是有关资质文件虚假,如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三是产品功能虚假,广告主夸大商品或服务的功能,如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对性能低下的商品谎称性能优质;擅自改变食品、药品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四是承诺虚假。即对产品、服务的承诺是虚假的,不能兑现的且带有欺骗性的。五是价格虚假,如对非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商品谎称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未经任何调查谎称为全国最低价,全市最低价等等。六是程序违法。按广告法的规定,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医疗广告、农药广告、烟草广告、培训班或招生、招工广告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都要事先取得其行政主管机关的审查许可。但现在于大众媒体上的以上内容的广告,有的是许可证书虚假,有的根本就不提供证明文件。

二、虚假广告大量出现的原因

(一)经济利益的驱动是首要原因。某一产业或行业的高利润、低投机成本、高投机利润,让游医和经销商们产生了强烈的虚假广告的内在动力,直接导致虚假药品医疗广告泛滥成灾。医药产业、医疗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是虚假药品医疗广告泛滥成灾的前提和基础,这些广告主即使被查处,但因其处罚而受的损失远低于其虚假广告而带来的丰厚利润,这更加促成了这些暴利行业不惜巨资加大虚假广告的投入。

(二)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也是虚假广告得以存在的重要原因。虽然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内容的虚假广告法律责任体系,但从有效惩治虚假广告来看,仍有其不足之处。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不配套,导致执法部门难于操作。

(三)执法机关和行政不作为、不履行作为的责任是直接原因。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设立了专门的广告监督管理机构,但普遍存在人员数量不足和一些人员素质不高的状况,即使是有人的执法机关,在查处的过程中也会受到经济利益的牵制,有的是由于各行政部门之间的利益分割关系,使得执法者难以正确执法,也使许多虚假广告无法及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