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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定义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10 15:10:14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博弈论定义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博弈论定义

篇1

激励是一种重要的管理职能,它是根据人的行为规律来激发其某种动机,引导人的行为,使其发挥潜力,并为实现组织目标而积极努力工作的管理活动,激励管理直接关系到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延续性。雇员作为一般意义上的人,当然也有一般人所有的基本需要,对雇员的激励,就是把雇员的需要转化成动机,并推动其朝着预定目标行动。所以,雇员作为企业员工这一角色决定了对其激励管理的共性层次,同时他在企业中地位的高低决定了对其实施激励的个性层次, 前者主要表现在雇员的层次需求符合企业员工的一般特性,他既有低层次需求也具有高层次需求,后者体现在雇员个人需求重点有所不同。再者,雇员获得企业激励的报酬结构和模式也具有其特殊性,在大多数企业中对雇员的激励都是一个整体报酬方案,它包括了货币与非货币,固定和变动等报酬激励形式。因此,对雇员的综合激励方案最终实施效果应该有一个定量评价,这里我们将给出一个激励效果的评价模型。

如果处在雇员的角度,我们认为他们是用自己当期的努力来换取未来某个时间的收益,如同在期货市场中一样,雇员也有“保值”的动机,但他无法像期货市场那样进行套期保值。一个问题随之而来――企业的未来报酬支出能否换来雇员当期的努力?那么要想达到对雇员的有效激励,激励管理中的关键又是什么呢?下面模型就提出了一个综合激励方案的效果衡量模型。

一、分析框架的建立

通常,企业支付雇员的薪酬可分为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两种。根据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的理论,通常的激励机制是建立在浮动薪酬体系设计中,而固定薪酬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率的。

原因非常简单,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简单的委托模型来说明:

假设企业为风险中立,雇员为风险规避,所以企业承担所有风险。为简化分析,所有环境因素,雇员的能力,个人效用函数等均为共同知识。唯一不是共同知识的是雇员工作付出的努力程度。雇员的努力程度x只分为两种,不努力(L)和努力(H),即只存在x=H或x=L;与之对应的,两种状态下雇员为企业创造利润分别为PL和PH。企业付给雇员的固定薪酬为s(该薪酬为市场平均薪酬,雇员如遭到企业辞退,会即时找到同样收入的类似工作)。雇员目标为个人效用最大化,雇员个人效用函数为:

U=u(s)-C(x)①

函数式的意义非常直观,雇员从工作中得到的净效用U等于雇员劳动所得收入带来的正效用u减去雇员为工作付出的负效用C。其中C(x)为雇员为工作付出的负效用对自变量努力程度x的函数。正负效用函数均为严格增函数,努力的边际负效用严格大于零。

因为s为固定薪酬,所以?坠u / ?坠x=0;又因为努力的边际负效用递增,所以?坠C / ?坠x>0,而?坠u / ?坠x=(-?坠C / ?坠x)<0,即雇员个人效用函数为x的减函数。在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驱使下,雇员必会选择较低的努力程度,即x=L以取得较大的个人效用。所以在本模型中,固定薪酬体系下企业和雇员大致的博弈均衡为:雇员选择不努力,企业获得较低的利润PL。显而易见,这种均衡不是高效率的。

应用这个模型,假设u(s)=30,C(L)=5,C(H)=10。代入函数式①,如果雇员选择不努力工作,即x=L时,雇员可得净效用U=25;而当雇员选择努力工作,即x=H时,雇员可得净效用U=20。在效用最大化的驱使下,雇员会选择不努力工作以获得更高的效用。因此,企业与雇员最终达成的博弈均衡为:雇员不努力工作获得效用25,企业获得较低的利润PL。在此模型中,固定薪酬s使企业与雇员的博弈达到一个低效率的均衡。

二、模型对实际情况的调整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固定薪酬体系下的雇员劳动效率并不总是低下的。造成这种与上述分析有所矛盾的结果,主要原因为上文建立的分析模型的假设条件过于简化。如果对模型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做一些更符合现实的调整,结果可能就会截然不同。

例如,上述模型假设薪酬s为市场平均薪酬,雇员如遭到企业辞退,会即时找到同样收入的类似工作。现实情况下,雇员遭到辞退后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并花费一定成本才能找到新工作,而且新的工作可能会收入较低。因此,雇员存在一个辞退威胁,即被企业辞退会导致雇员效用的损失,而被企业辞退的几率是与雇员工作的努力程度x负相关的。此外,虽然公司的薪酬固定支付为s,但可能存在于一些企业外部的与雇员努力程度x相关的惩罚机制。例如可能存在一种从业资格管理制度,雇员如果在工作中犯下大错会被吊销从业资格,而工作努力程度越高,出错的机会越小。

除了辞退威胁与外部惩罚的影响,在现实情况中,存在另外一些可能与x相关的可以影响雇员净效用的因素。例如,在一些亚洲国家,因为文化的影响,不努力工作是可耻的,努力工作则可以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为简便起见,假设博弈分析各对象同处于某特定环境,将上述因素视为外生环境因素,且各环境因素均为共同知识。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对推导(公式①)依据的委托模型做出如下调整:

1.去除“s为市场平均薪酬”的假设,引入期望辞退损失负效用函数F=f×A(x),其中f为雇员被辞退造成的负效用,A(x)为雇员被辞退的分布函数,?坠F / ?坠x=f * (?坠A / ?坠x)<0;

2.引入期望外部惩罚负效用函数P=p×B(x),其中p为雇员工作中出错后被外部权力机构惩罚造成的负效用,B(x)为雇员工作中出错的分布函数,同理,?坠P / ?坠x=p * (?坠B / ?坠x)<0;

3.增加假设“博弈分析各对象同处于某特定环境”,即雇员不可以跨行业、跨社会工作,其余假设不变。

调整后的模型可推导出雇员个人效用函数为:

U=u(s)-F(x)-P(x)-C(x)

U=u(s)-f×A(x)-p×B(x)-C(x)②

函数式②中,由于?坠U / ?坠x=-(?坠F / ?坠x+?坠P / ?坠x+?坠C / ?坠x),其中?坠F / ?坠x<0,?坠P / ?坠x<0,?坠C / ?坠x>0。可见?坠U / ?坠x并不严格小于零。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当-(?坠F / ?坠x+?坠P / ?坠x)>?坠C / ?坠x时,?坠U / ?坠x>0,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雇员会因为解雇的威胁、外部惩罚机制的震慑和道德的约束,放弃自己的闲暇,选择努力地去工作,获得更大效用,从而使博弈达到高效率的均衡。

应用这个模型,假设u(s)=30,f=10,p=10,A(L)=0.5,B(L)=0.5,C(L)=5,A(H)=0,B(H)=0,C(H)=10。代入函数式②,如果雇员选择不努力工作,即x=L时,雇员可得净效用U=15;而当雇员选择努力工作,即x=H时,雇员可得净效用U=20。在效用最大化的驱使下,雇员会选择努力工作以获得更高的效用。因此,企业与雇员最终达成的博弈均衡为:雇员努力工作获得效用20,企业获得较高的利润PH。由此可见,与雇员为工作付出的负效用函数值C变化程度相比,期望辞退损失负效用函数值F和期望外部惩罚负效用函数值P的变化程度较大时,效用最大化的雇员会选择努力工作,以获取更高净效用,从而使企业与雇员的博弈达到一个高效率的均衡。

三、分析的现实意义

以上分析对于我国企业有着现实的意义。我国的经济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雇员的普遍收入不高,对收入波动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大增加了个人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比重,而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系统,银行等机构评判个人信用主要依据个人固定收入的数量。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月依据累进税率扣缴,而不是象多数西方国家是按年汇总缴纳,月收入的波动会使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率增加。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中国雇员严重的风险规避特性和固定薪酬偏好。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全面推行以浮动薪酬体系为基础的激励机制,成本是很高的,甚至可能高于激励机制带给企业的正面效用。因此,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国内企业仍然广泛地选择承担所有风险,而运用固定薪酬体系作为对雇员的支付手段。

经过上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固定薪酬体系并不一定总是无效率的。通过一些外部手段的影响,固定薪酬也可以使企业和雇员的博弈达到一个高效率的均衡。对于我国的企业与相关管理机构来说,这些手段包括:加强同行业各企业的沟通与信息共享,加强行业协会的管理作用,建立有效的从业资格管理体系,加强雇员职业道德培训等等。因此,在企业人力资源激励管理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激励政策的可预见性。企业的各种激励政策要透明化、制度化,使得雇员能够很好预期自己应得的报酬,这样就可以减小由于报酬剧烈变动而带给雇员的“风险”。那么如前分析,在低风险下,对雇员的激励付出和最终激励效果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于是能利用低激励成本获得高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的“经济性”。

2.激励政策的一致性、稳定性。企业对雇员的激励模式和策略在变化瞬息的市场中显得有很强生命力,能够符合市场需求。它的一致性和稳定性表现在企业在激励评价中对各种激励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理解上,使得企业能够抛弃外部系统影响因素,真正核准雇员的努力程度及其经理才能。

篇2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2-0148-02

定位这个词现在出现的频率是越来越高,出现的频率越高,运用的范围越广,定位的原始含义也就越容易被各种泛化的理解给淹没了。我们在进行传播策划的过程中也经常用到定位策略,可是盲目的定位行为并不能充分发挥定位这一经典理论对传播策划思维的巨大指导作用,必须首先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定位理论对于传播策划思维的重大意义。要做到这一点,就不得不从定位的原始含义和核心思想入手,通过认识定位来了解它对于传播策划的意义,进而发掘传播策划中对于定位理论的具体运用。

1 定位理论的由来

定位(Positioning),是由著名的美国营销专家艾尔・里斯(AlRies)与杰克・特劳特(JackTrout)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提出来的,当时,他们在美国《广告时代》发表了名为《定位时代》系列文章,他们把这些观点和理论集中反映在他们的第一本著作《广告攻心战略》一书中,正如他们所言,这是一本关于传播沟通的教科书。1996年,杰克・特罗整理了25年来的工作经验,写出了《新定位》一书。也许是更加符合了时代的要求,但其核心思想却仍然源自于他们于1972年提出的定位论。定位理论的产生,源于人类各种信息传播渠道的拥挤和阻塞,可以归结为信息爆炸时代对商业运作的影响结果。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几乎把消费者推到了无所适从的境地。首先是媒体的爆炸:广播、电视、互联网、录音带、录像带、光盘使消费者目不暇接。其次是产品的爆炸:仅电视就有大屏幕的、小屏幕的、平面直角的、超平的、纯平的,从耐用消费品到日用品,都给人以眼花缭乱的感觉。再就是广告的爆炸: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报刊广告、街头广告、楼门广告、电梯广告,真可谓无孔不入。因此,定位就显得非常必要。

按照艾尔・列斯与杰克・特罗的观点:定位是从产品开始的,可以是一件商品,一项服务,一家公司,一个机构,甚至是一个人,也可能是你自己。但定位并不是要你对产品做什么事情,定位是你对产品在未来的潜在顾客的脑海里确定一个合理的位置,就是把产品定位在你未来潜在顾客的心目中。

定位可以看成是对现有产品的一种创造性试验。“改变的是名称、价格及包装,实际上对产品则完全没有改变,所有的改变,基本上是在做着修饰而已,其目的是在潜在顾客心中得到有利的地位”。

2 定位理论的核心思想

2.1 如何寻找好的定位

杰克・特劳特、艾・里斯与瑞维金经过多年对消费者行为的细致观察和深入研究,发现了影响传播沟通的消费者心智,并借鉴心理学及生命科学的最新成果,提出营销定位的诸种心理原则及其误区,将之概括为消费者的五大思考模式。

①有限的心智。在当今信息时代,消费者被形形的信息所包围,可是接受的信息却极其有限。突破之法:使传播的信息贴近消费者的生活。

②憎恶迷惑的心智。消费者有喜欢简单,痛恨复杂的心理。越是简单明了的信息,越容易被消费者识别和接受。突破之法:把信息简单化。

③没有安全感的心智。消费者在购物时,有一种惧怕上当的心理,因而他会采取一种从众的方式,倾向于买跟别人一样或经人推荐的东西。突破之法:利用市场研究和消费者资料,加强消费者安全感。

④不会改变的心智。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不会轻易改变。突破之法:树立“领导者”地位。

⑤会失去焦点的心智。虽然盛行一时的多元化、扩张生产线增加了品牌的多元性,但是却使消费者模糊了原有的品牌印象。突破之法:建立有效品牌延伸的法则。

2.2 如何进行再定位

竞争与变化的需要,不可能一劳永逸地为自己定位,在适当的时机“再定位”是成功的保证。

杰克・特劳特、艾・里斯将营销看成是针对竞争对手的战争性活动,并提出建立品牌及重新定位会成为营销中最重要的目标。杰克・特劳特、瑞维金、艾・里斯认为,定位就是使品牌实现区隔。杰克・特劳特、瑞维金、艾・里斯指出,今天的消费者面临太多选择,经营者要做到差异化定位,其中关键之处,在于能否使品牌形成自己的区隔,在某一方面占据主导地位。杰克・特劳特、瑞维金、艾・里斯举例他们曾为一个银行做定位战略,发现这家银行的小宗经营贷款业务是业界的领先者,大部分的贷款都用于新移民的美国创业,实现美国成功之梦。杰克・特劳特、瑞维金、艾・里斯建议这家银行的区隔概念是“美国梦开始的地方”,以建立起自己品牌的定位。当我们把IBM重新定位为“集成电脑服务商”时,再没有比这更显而易见的了,正是因其显而易见,消费者才能透过这个简单的概念重新认知IBM。这个昔日的蓝色巨人,才凭此战略成功转型,重拾昔日的辉煌。

建立品牌及重新定位的过程及步骤。

第一步:分析行业环境。首先,得从市场上竞争者叫出的声音开始,弄清他们可能存在于消费者心智中的大概位置,以及他们的优势和弱点。同时考虑市场正在发生的情况,以判断推出区隔概念的时机是否合适。

第二步:寻找区隔概念。分析行业环境之后,你要寻找一个概念,使自己与竞争者区别开来。

第三步:找到支持点。有了区隔概念,你还要找到支持点,让它真实可信。

第四步:传播与应用。企业要靠传播才能将概念植入消费者心智,并在应用中建立自己的定位。

2.3 商业法则

积25年的营销企划与咨询经验,杰克・特劳特、瑞维金、艾・里斯总结了一整套的“商业诀窍”。杰克・特劳特、瑞维金、艾・里斯概括了易于领悟和掌握的商业法则,具体如下:

①领导法则――与其诉求你的产品比人家好,不如抢先进入某个市场,成为消费者心智的第一品牌。

②品类法则――如果你无法抢先进入某个市场,试着建立一个你可以抢先进入的新类别。

③心智法则――与其第一个进入市场,不如第一个进入消费者脑海。

④认知法则――营销动作并非一场产品战,而是一场认知战,营销是认知之战,而非产品之战。

⑤焦点法则――营销运作最具威力的观念,就是在潜在顾客的脑海中占有一个自己独享的字眼,如果能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有一个词,企业就可以取得惊人成功。

⑥阶梯法则――所要执行的策略,完全视你所占有的阶梯位置而定。

⑦对立法则――如果你正瞄准第二品牌的位置,你的策略必须挖掘出领导品牌的精髓,然后以其对立面出现在消费者面前。

⑧品牌延伸法则――总有不可抗拒的压力促使你延伸品牌资产。

⑨排他法则――在潜在顾客的脑海中,两家公司不能同时占有相同的字眼。效仿者更好的策略是找到一个与领导者相反的属性,给领导者迎面一击,关键词是“相反”,而不是“相似”。百事逆其道而行之,成功地把自己定位为“新一代的选择”。

⑩宣传法则――真实情况常常和媒体上的报道相反。

3 定位理论对于品牌传播策划的意义

3.1 定位理论是传播策划思维的基础

定位决定地位,没有准确的定位,也就是没有找准策划项目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合理位置,那么接下来的策划将会是无头苍蝇四处乱撞,成功与否全凭运气,运气好,可能还会有不错的传播效果,运气不好将导致整个策划的失败。所以,定位对于以后的策划具有方向性的指导意义。传播策划必须充分运用定位理论的相关思想,对策划项目进行准确定位,以为接下来的策划活动提供方向性的指导。由此可见,定位理论是传播策划思维的基础。

3.2 定位理论是传播策划思维的一部分

传播策划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它的精华部分是创意性成果。而不管多么精彩的创意,都不是凭空得来的,它的前提和依据有两个,一个是充分的社会调研,一个是准确的战略定位,而后者又是依据前者而确定的。因此,任何成功的策划项目,都必须运用定位理论进行准确定位。所以,定位理论是传播策划思维的一部分。

4 品牌传播策划中对定位理论的具体应用

4.1 要以消费者为中心

定位理论提出的消费者五大思考模式,一方面反映出了消费者在市场竞争中的极大重要性,一方面反映出了市场活动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思想。因此,传播策划思维活动应该以消费者为中心,从消费者的立场来策划产品的开发和传播以及销售方式,只有这样,策划活动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

4.2 要以变化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由于竞争与变化的需要,不可能有一劳永逸的定位,在适当的时机“再定位”是成功的保证。同样的道理,因为市场的起伏不定变化发展,也不可能有永远实用的策划,在适当的时机“再策划”才是不断成功不断发展的保证。

4.3 对市场要有充分的了解

十大商业法则的概括,实际上也就是要求市场活动主体时刻关注市场动态,保持对市场环境的充分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抢先进入某个市场,抢先进入新的类别,第一个进入消费者脑海,在潜在顾客的脑海中占有一个自己独享的字眼,认清自己所占有的阶梯位置,挖掘出领导品牌的精髓,然后以其对立面出现在消费者面前,延伸品牌资产,成功地把自己定位为“新一代的选择”。所以,策划必须对市场要有充分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产品开发和传播以及销售的策略。

总之,定位理论对于传播策划思维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在真正了解定位理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定位理论在传播策划中的巨大指导作用,从而以准确的定位为基础,使策划方案赢得消费者的认可,获得应有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杰克・特劳特,艾・里斯.定位(20周年中文版)[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篇3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7)06-0064-03

收稿日期:2007-04-25

作者简介:徐建辉(1965-),男(汉族),湖南长沙人,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工程造价。

1博弈论概述

博弈论(Game theory)可以被定义为是对智能的理性决策者之间冲突与合作的数学模型的研究。博弈论为分析那些涉及两个或更多个参与者且其决策会影响相互间的福利的局势提供了一般的数学方法。也就是说,在某种固定规则的竞争中,结果不是由单一决策者掌控,而是由所有决策者的共同决策实现的;单一决策者为在竞争中使个人利益最大化,在多个策略中,受个人偏好的影响,所采取的策略选择,以及所有决策者决策趋向问题的研究。在博弈论中,将那些考虑对方决策,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选择最佳策略以战胜对方,取得尽可能好的结局的竞争、竞赛或斗争的现象称为博弈现象[1]。

篇4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1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并购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竞争所引起的必然现象。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在我国企业并购事件不断出现,优势企业并购弱势企业,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对企业并购定价进行分析并购双方的利益有着重大关系。然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与西方国家相比而言有着很大的差距,就企业并购而言,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不能在并购过程中确立有效的并购定价及策略,从而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此,对我国企业并购定价及其策略进行研究显得意义重大。

二、博弈论的概述

博弈论是二人或多人在平等的对局中各自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达到取胜目标的理论。博弈论是研究互动决策的理论。博弈可以分析自己与对手的利弊关系,从而确立自己在博弈中的优势,因此有不少博弈理论,可以帮助对弈者分析局势,从而采取相应策略,最终达到取胜的目的。博弈论作为现代数学的一个新分支,通过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从而为博弈者双方的利益给出合理化的策略。在博弈论中,博弈者、策略和收益是最基本的要素。在我国当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博弈论已成为经济学的标准分析工具之一。

三、基于博弈论的企业并购定价分析

企业并购作为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并购有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企业并购定价关系到并购双方的利益[1]。首先,作为主并企业,它之所以能够并购其他企业,是它有着并购的优势,在某种意义上讲,它与被并购企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联。主并企业通过具体的行为按照合法的程序来并购弱势企业;而被并购企业之所以被并购,是由于其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难于适应,不能保障自己的地位。当被并购企业被并购的时候,为了维护属于自身的利于,不至于被市场淘汰,它会与主并购企业之间形成一种利益链,从而维持企业的发展。而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并购的顺利与否关键在于并购的定价。当主并购企业给出的并购定价低于被并购企业的预想的定价时,那么企业并购就很难形成,同样,当被并购企业给出的并购定价高于主并购企业所认定的定价时,那么企业并购就不会存在。只有给出既符合主并购企业又符合被并购企业双方的定价策略,才能保障企业并购的进行,从而保障企业的顺利、健康发展。

四、企业并购定价策略

1.竞价

在我国当前企业并购过程中,企业并购定价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有“逐步加价”和“一口价”两种方式。逐步加价是在一定的底价基础上,每次以一定的价格一次上涨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根据竞价高低来确定并购的最终归属权。而一口价是指企业一次性买断被并购企业的所有经营权,这种竞价方式一般出现在资金雄厚的大企业当中[2]。

2.所有者权益溢价

所有者权益溢价就是企业并购双方根据并购后达成的利益关系对并购后筹集权益资本金时所产生的溢价。企业并购有着一定的权益风险溢价,为了保障并购双方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这就要求会计对权益性溢价收入进行合理计算,从而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3.购买

购买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控制权的合并行为。在企业合并活动中,通常总有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只要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就能够辨别出哪个企业是购买方。在博弈论企业并购定价当中,主并企业通过资金、股票等形式来购买所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间形成利益链,从而发生并购交易。

4.股权联合

股权联合。股权联合是指各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净资产和经营,以便共同对合并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3]。当参与合并的企业根据签订平等协议共同控制其全部或实际上的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参与合并的企业管理者共同管理合并企业,并且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时,这种企业合并属于股权联合性质的企业并购。

五、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并购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在当前国际化的背景下,企业并购是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的有效手段,而实现企业并购的关键因素在于企业并购的定价,企业并购的定价关系到并购双方的利益,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分析并购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由于处于信息劣势方的并购方会根据处于信息优势方的被并购方所发出的报价信号不断调整自己的还价策略,使得价格谈判的空间变为真实价值与预期价值之间,价格谈判的底线变为真实价值,从而得出有效的并购定价策略,保障企业并购的顺利实现,为我国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篇5

1、引言

随着机动化进程加快,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越来越大,这使得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交通问题普遍成为焦点问题。目前,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削弱经济活力的瓶颈之一。

一个交通运输系统能够有效率地运行,主要依靠供给与需求两方面进行协调。为缓解交通拥堵,从供给方面,需要加快交通设施建设,扩充道路容量;需求方面,则主要运用经济调节手段需求方面引导人们选择道路使用率高的出行方式。著名的当斯定律(Downs Law)指出,“在政府对城市交通不进行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新建的道路设施会诱发新的交通量,使交通需求总是超过交通供给”。如果单纯依靠增加交通供给,不能根治城市的交通拥挤问题。因而从需求角度解决拥堵问题将会更加有效。

需求方面又分为动态交通需求和静态交通需求。作为静态交通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停车需求管理是目前实施交通需求管理的一个比较效率而且切实可行的办法。合理的停车费用可以影响交通需求结构,包括出行的产生、出行方式、出行时间等。目前,国内外已有多项针对停车收费影响出行方式的调查研究。

Gila Albert,David Mahalel(2006)通过设定不同的场景对出行者进行意愿调查,研究停车收费和拥挤收费对四种选择方式公共交通、小汽车、停车换乘和改变出行时间的影响。包丹文、邓卫(2010)基于非集计模型理论,建立了包括停车费率以及公交票价等多因素的出行方式选择模型,并利用弹性分析方法,研究居民出行方式选择对于停车费率以及公交票价变化的敏感性。

但是上述调查仅从定量角度研究停车收费对出行者出行方式的影响,没有区分不同地域差别化收费的影响。

目前,学者对于作为动态交通需求管理组成部分的交通拥挤收费的理论研究较多。高红丽、高丽英(2009)通过分析参与人的收益函数和偏好,研究了博弈论在实施交通拥挤收费政策中的应用。蔡艳峰、刘爽阳(2010)在分析城市道路交通拥挤收费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应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针对交通出行车与交通管理者之间的拥挤收费进行了博弈分析。

本文拟从博弈论角度分析停车收费管理在缓解交通拥挤方面的作用,通过研究在城市中心区与区分别采取差别化定价与统一定价两种方式下出行者出行效用的变化情况,证明在城市中心区与区实行差别化定价更有助于出行者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集体效用最大化,从而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2、两种不同定价方式对出行者效用的影响

由于城市出行者出行行为的发生以及出行方式的选择是基于个人的理性,即个人效用最大化选择,所以出行者在对出行时间、交通方式、出行支出、便捷程度、舒适度、路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了其最终出行方式,也就是出行者在出行选择上都考虑了个人效用的最大化,做出其认为最优的方案。但是,城市交通系统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存在着多方博弈。考虑不同出行主体之间、出行者与城市交通运输供给之间的多头动态博弈,其博弈结果往往造成大量出行者基于个人效用最大化而选择驾驶私家车出行从而导致道路拥堵,进而每个出行者在路上花费的时间、费用等都将大大增加,实际上每个出行者都未到效用的最大化,出行者群体也未能达到效用最大化,这也就是:基于个人理性的选择集合不能导致集体理性。

提高停车收费费率,使一部分原本选择驾驶小汽车出行的出行者若继续选择驾驶小汽车出行不再是其效用最大化的出行方式,进而改变其出行方式,选择P+R或者公共交通,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挤情况,提高集体效用。

对于停车费率的选择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为采取差别化定价方式,即城市中心区与城市区域采用不同定价方式;其二为采取统一定价方式,即城市中心区与城市区域采用统一定价方式。

根据停车费率的改变而作出的不同选择,将出行者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当政府选择差别化定价方式时,改变原来驾驶小汽车出行转为P+R出行方式的出行者;第二类是不论政府采取何种定价方式均选择驾驶小汽车出行的出行者;第三类是不论政府选择何种停车费率的定价方式均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出行者。

假设影响出行者出行方式选择的因素只有出行时间、出行支出、便捷程度和舒适度,他们所产生的效用分别为g1、g2、g3和g4,在出行支出中又分为停车费率的支出效用f1和行车支出效用(主要包括油耗)f2,根据个人理性理论,出行者将会选择maxg=g1+g2+ g3+g4的出行方式。

2.1 差别化停车收费下出行者的效用分析

当城市中心区与城市采取不同的停车收费费率时,出行者的出行效用会随着停车费率的提升而下降,当中心区的停车费率上升至一定高度时,使得一部分出行者如果继续选择驾驶小汽车出行则不能达到效用最大化,因而他们会改变出行方式选择P+R出行,即能使其效用最大化的出行方式;另一部分出行者由于对该停车收费费率敏感度较低,仍能接受该停车费率,因而会继续选择驾驶小汽车出行(其效用最大化的选择)。由于一部分出行者已经改变出行方式,不在驾驶小汽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因而进入城市中心区的小汽车数量将会明显下降,城市中心区的道路情况将会明显改善。

城市中心区道路状况的明显改善首先会增加放弃小汽车出行方式转向P+R出行和公共出行的出行者的效用。这是因为中心城区停车费率的上升,而城市的停车费率维持不变,则那些原来选择驾驶小汽车而现在选择P+R或者公共交通出行的出行者在出行方面的支付将会减少,即出行支出的效用g2上升,相对应的他们的便捷程度效用g3和舒适度效用g4则会下降;同时由于这些出行者放弃小汽车出行道路的拥挤程度会明显改善,因而他们的出行时间所产生的效用g1将会上升,因而在P+R是的效用为G(P+R)=g1(+)+g2(+)+g3(-)+g4(-),由于这类出行者放弃了继续驾驶小汽车出行,在出行者都是理性人的假设下,P+R出行方式带来的效用大于继续开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带来的效用,所以其最终效用为

对于那些一直选择驾驶小汽车出行的出行者来说差别化停车收费也会影响他们的出行效用。

当政府采取差别化定价时,使得当原本选择开车进入城市中心区的出行者改为选择P+R出行方式,这种出行方式的转变为其他出行者创造了更好的出行条件,尽管这种行为的选择是基于其个人效用最大化,但是由于政府的干预,使得其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同时行为也更趋于合作博弈,所以这种趋于合作博弈的行为将改善城市中心区的道路拥挤情况,继续驾驶小汽车出行的出行者的出行时间缩短引起g1上升;而出行支出的多少由小汽车行驶在路上的行使成本和停车费率共同决定,因此其出行支出效用为g2=f1(-)+f2(+),在便捷程度和舒适度所产生的效用保持不变时,这些出行者的出行总效用为

对于一直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其出行方式的出行者,差别化停车收费同样影响他们的出行效用。

当政府采取差别化定价方式,那些原本选择开车进入城市中心区的出行者而后改为选择P+R出行方式,减少开车到城市中心区的行为使得道路的拥挤状况有所改善,所以对于其他出行者来说,他们的行为也就是趋向合作博弈的行为,进而在出行者基于个人理性选择的同时,也达到了集体理性的目标。具体来说,原本选择开车进入城市中心区的出行者改为选择P+R出行方式后,使得城市中心区车流量减少,道路状况的明显改善。这种道路状况的明显改善使得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出行者的出行时间将会缩短,因而直接提高了其在出行时间方面的效用,在公共交通的运营能力能够满足出行者需求时,出行者的出行支出、便捷程度等方面的效用均没有改变,因而其个人出行总效用也有所提高,表示为

2.2 统一停车收费下出行者的效用分析

如果城市中心区与城市区域采取统一定价的形式,将城市中心区的停车收费价格与城市区域的停车收费价格上调相同幅度时,相较于差别化定价的停车收费方式,会使得在差别化停车收费方式下选择P+R出行方式的出行者继续选择驾驶小汽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因为当城市中心区与城市区域的停车费率均提高相同水平时,出行者选择开车进入中心城区,将继续维持原有的出行时间、便捷程度和舒适的不变,只有出行支出将会增加,减少的效用为停车费率增加引起的效用;若出行者选择P+R的出行方式他所减少的效用为便捷程度g3+舒适度g4+出行支出g2,显然g3+g4+g2-f1>0。因此,如果选择P+R出行方式出行者的总效用g将减少的更多,所以他们仍会选择开车进入城市中心区,道路的拥挤状况没有改善,g1维持不变。所以这些出行者的最终效用为

对于那些在不同停车收费定价方式下一直选择驾驶小汽车出行的出行者来说,若采取统一定价的方式,出行者基于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出行方式的选择将会使原本选择开车进入城市中心区的出行者在统一定价后继续选择开车进入城市中心区,进行非合作博弈,因而城市道路拥挤状况并未缓解,不能达到集体理性,所以对于不论采用差别化定价方式还是统一定价方式均选择驾驶小汽车出行的出行者来说,其出行时间、便捷程度以及舒适度等所产生的效用并未改变,而出行支出所产生的效用则相对减少,其总效用可表示为

同样,考虑那些一直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者来说,其余出行者的出行方式并未改变,因而道路的拥挤状况没有改善,所以对于一直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出行者来说两种停车收费方式对他们的影响相同,他们的出行总效用没有影响,即

2.3 对比两种出行方式对不同出行者的效用影响

当政府采取差别化定价方式,城市中心区的停车费率为P中、区域为P外,采取统一定价方式时停车收费费率P统。当P中=P统>P外时,差别化定价时对应的选择P+R出行方式的效用大于继续选择开车到中心区的效用,而此时继续选择开车到中心区的效用等于在统一定价下的开车到城市中心区所带来的效用。因此,可以得出G差1i>G统1i,所以采取差别化定价方式可以使得原来选择小汽车出行后来改为P+R出行方式的出行者的效用相比于采取统一定价方式的此部分出行者的效用更大。

对于一直采取驾驶小汽车出行的出行者,差别化定价对该类出行者所产生的总效用G差2i大于统一定价方式对该类出行者产生的总效用G统2i,因为G差2i―G统2i=g1(+)+f2(+)-g1-f2(-)>0,即在采取差别化停车收费定价方式下,第一类出行者基于其效用最大化的出行方式的改变减少了道路交通流量,促进合作博弈的形成,增加了一直采取驾驶小汽车出行的出行者出行时间减少和汽油费减少所增加方面的效用。因而采取差别化定价方式对该类出行者的效用更大。

对于一直采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的出行者来说,因为采取差别化定价将减少道路交通流量,因而使得采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的出行者的出行时间有所减少,最终增加其出行效用。

根据三类出行者在不同停车费率的收费政策下的效用情况,可以得出当政府采取差别化定价时出行者的总效用为(∑G差1i+∑G差2i+∑G差3i);而当政府采取统一定价方式时出行者的总效用为(∑G统1i+∑G统2i+∑G统3i)。因为G差1i>G统1i ,G差2i> G统2i,G差3i>G统3i,所以(∑G差1i+∑G差2i+∑G差3i)>(∑G统1i+∑G统2i+∑G统3i)。即当采取差别化定价时各类出行者出行效用之和相比于采取统一定价方式时所有出行者的效用之和均有提高,即集体效用在差别化定价时比在统一定价时有所增加。

因此,从这个城市交通系统来看,差别化的停车收费定价方式策略明显优于城市中心区与区域统一定价的策略。这种通过政府调控的手段,使得出行者的行为趋向于合作博弈、达到集体理性。其对城市交通系统所产生的效率将高于人们在非合作博弈和个人理性的情况下对交通系统产生的效率,更能促使出行者通过合作博弈追求集体理性,从而实现交通系统中的多赢局面,达到缓解交通拥堵的目的。

4、结语

从国内外的停车管理理论研究和实施经验来看,停车收费管理能够最直接地调节市场供需,是城市停车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利用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改变出行者出行行为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本文以博弈论为基础分析了在城中心与区域差别定价和统一定价两种方式下三类出行者效用的变化情况,探讨了政府如何通过差别化定价使基于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导致集体效用最大化。结果表明,城市中心区停车费率高于区有助于降低中心区道路资源使用量,减少交通拥堵,提高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城市政府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提供参考。由于研究时间所限,本文没能对差别化收费提出具体定价模型,此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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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包丹文,邓卫.停车收费对于居民出行方式选择的影响分析[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10(3).

篇6

在现实中,各个利益相关者可以通过合作来取得共同利益,即利益共享、损失共担。所以在合作中,如何做到利益分配的公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欺诈、保护弱小利益相关者,是一个社会民主和公正的标志,是一项规则科学化的标准。博弈理论应用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 大大提高了会计准则的“三公性”(公开、公平、公正),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形成实质上是一种合作博弈,是一种不完全契约。

1.博弈理论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应用。博弈理论应用于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研究,拓展了会计准则制定的思路和方法———从一般纳什均衡到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从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到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体现的是会计准则的制定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以及伴随会计环境变迁而螺旋上升的一种动态博弈的过程。美国的会计准则制定便十分明显地体现了上述的博弈过程。在现实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政府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若有漏洞,各个市场主体(各个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强势利益相关者,就会从漏洞中千方百计地获得利益,并且最大化其效用。而一旦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发现了此种现象,就会修订或者重新制定此类会计准则,以堵塞漏洞。这实际上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的一种社会博弈的过程。

一次博弈过程完成后,会计准则便暂时达到了纳什均衡状态,此时的会计环境便暂时处于相对的稳定性状态。但这种均衡状态不会持久,因为随着会计环境的累积变化和不完全信息获取的相对完全性,使得上述已经制定的会计准则未能涵盖所有业务或者不适应变化了的环境或者说是有漏洞(更确切地讲是由于会计准则是一场非完全性的契约,由此博弈形成的会计准则是一种相对的均衡规则,即在时间和内容上都具有相对性)。这样,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利益相关者就必须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博弈,如此循环往复,纳什均衡就会不断地被打破,并从低级的一般纳什均衡向高级的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迈进,从不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向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迈进。同时,在整个博弈过程中,注意保护弱势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使个人理性(各个利益相关者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偏好)与团体理性(追求全社会福利水平最大化的偏好)趋于一致,从而提高会计准则的效力,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这样,依据博弈理论,处于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状态的会计准则事实上就成为社会各界普遍理解和接受的“市场游戏规则”。

2.美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公认会计原则(GAAP)这一概念的产生,反映了美国工商界对会计实务统一化的要求。时至今日,美国准则制定机构经历了会计程序委员会、会计原则委员会和会计准则委员会。现在的FASB属于由6个职业团体的代表所组成的财务会计基金会(FAF)。

FASB设有7位专职委员。在这7位委员中,至少有3位执业会计师或者有这方面工作能力的代表,另4位代表为其他职业团体人士。FASB的7位委员虽然都是专职的,但却代表不同集团的利益,同时FASB还受到其他利益集团的影响。如:执业会计师协会(AICPA)(代表执业会计师的利益)、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会计学会(AAA)(会计学术组织,通过发表一系列的理论文献引导或者影响会计职业界对会计原则和准则的修订)、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主要是通过发表自己的有关研究文集,并且通过参加FAF和财务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对会计原则和准则的制定施加影响)、财务经理协会等组织。

上述各个利益集团对会计准则制定的参与,保证了FASB在行使职责时,能以下面一些理念为基础:决策客观性;考虑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只在预期收益超过成本时才推行准则;在实施新准则时最小限度地减少对原有惯例的破坏等。由此而产生的会计准则是众多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体现了会计准则的相对公平和客观性。

各个利益集团参与博弈的途径是经过正规程序完成的。该正规程序有着相当高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是在反复征求意见和听证讨论下出台的,体现了市场经济下“游戏规则”的“三公性”。它既为政府权威机构所认可,又能够为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所普遍接受。

二、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设置和制定程序

(一)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设置

会计准则委员会隶属于财政部会计司,下设如下机构:

1.项目小组。隶属于会计准则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起草具体会计准则草案(或称研究报告)。项目小组的成员大部分没有会计方面的实际工作经验,主要由会计司委派。没有会计实务经验的人员参与的后果是会计准则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朝令夕改,缺乏前瞻性,使会计实务人员执行起来莫衷一是。

2.核心小组。其主要工作是对项目小组起草的会计准则草案进行把关。首先是看会计准则草案的目的性如何,是否符合政府宏观管理的需要,是否以政府的意志为导向,是否具有中国特色, 另外还要看会计准则草案的实际操作性如何;其次是看会计准则与草案之间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前后矛盾。核心小组的意见由项目小组来落实。

3.咨询委员会,又称专家小组。属于会计准则的内部咨询机构,主要是为经过核心小组把关后的会计准则草案提供咨询意见。这种咨询意见是封闭的、非公开的、内部的。虽然现在也有向证监会、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相关国家机构征询意见的倾向,但这种咨询充其量是准外部咨询方式。

(二)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

会计准则的制定一般先由项目小组提供研究报告。其产生过程是:首先是翻译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会计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把其中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诉诸文字以构建我国会计准则草案。然后由项目小组把研究报告传送核心小组,由其进行把关认定。两个小组反复进行多次交流后,把最终协调好的研究报告送交咨询委员会,咨询内部专家意见,再经过反复的磋商,最终形成要向社会颁布和实施的会计准则。而其会计准则指南则由项目小组进行。由此产生的问题是:

1.会计准则立项问题。项目小组起草的研究报告常常带有盲目性,虽然有其基本计划,但是多与现实脱节。同时,研究报告常带有“灭火器”的作用,会计准则的制定始终处于一种非理性的混乱状态,缺乏系统性、稳定性和协同性。

2.项目小组成员所代表的利益相关性较差,且又不具备相关实践经验。广泛利益相关者的缺位,使形成的会计准则成为一种垄断机制下的结果, 博弈的作用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自由与民主机制得不到弘扬,公平的市场原则依然只是个理想。

3.程序不足,缺乏“三公性”。会计准则制定在程序上先天不足,难免使会计准则的制定差强人意。如对会计准则制定意见的征询仅是在行业内部(中注协、证监会等)进行,缺乏对社会公众意见的广泛征询。

4.会计准则颁布后由项目小组制定准则指南易造成垄断性。笔者建议,可以由其他部门(如中注协等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指南,以形成一个会计准则制定成员的多层次体系,体现社会各利益相关者阶层的参与性。这样在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阻力会相应减小。

三、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建议

借鉴美国的做法,并使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社会博弈过程能够真正做到“三公性”,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此委员会应独立于财政部,定性为一个民间的会计准则制定组织。

2.成立财务会计咨询委员会。其下可设会计准则理论委员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和会计准则注册金融分析师委员会等。广泛吸纳学术界和相关实务界等各个利益集团的代表,在理论上提供指导,以利于修改和完善基本会计准则,同时对一些重大的特殊的会计准则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在实践上可以广泛征求实务界的意见,以便制定会计准则时更有的放矢,减少盲目性和机会成本,提高前瞻性。同时,适时地对基本会计准则加以修改,以使之成为我国的会计准则概念框架结构。

3.成立会计准则委员会专题研究小组。把项目小组和核心小组纳入其中,行使其原有的职能。

4.成立会计准则培训机构。会计准则在实务中的执行需要专门的机构进行指导和教育培训。培训工作既可以委托给现有的一些机构(如中注协)进行,也可以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来完成,以便把每年的具体会计准则准确、及时地传递给实务界,并对反馈意见进行收集和上传。

5.正规程序。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以正规程序为特征的,这种正规程序体现了财务报表编制者中各个利益相关集团的利益。正规程序这个特征是与以冲突为基础的利益集团理论相一致的。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LASC)是这一复杂博弈中的参与者。在这场博弈中,各个利益相关者通过各自选择游说战略来赞成或反对某一项拟议中的新准则。如果要使博弈的参与者们愉快地接受新准则,就必须使其感到准则制定程序是公正的,各个利益相关者集团的利益或者战略能够得到保证和实施或者最小程度地受到损害。这样,他们接受新准则的可能性就会提高,同时也说明了正规程序是缓和冲突的一种方式,更是各个利益相关者集团进行博弈的一种方式。

会计准则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正规程序是博弈的规则,它体现了准则制定的透明度,避免“暗箱”行为的产生。会计准则是体现各个利益相关集团利益的,使其在执行层面上能最大程度地得到各个利益集团的支持与认可,以维护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权威性和减少运行成本。

此外,要把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写进《会计法》,或者以法规或条例的形式加以确定,防止因人员更替或者换届而使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带有某些个人的色彩,即会计准则制定的科学性首先要体现在程序的科学性上。

篇7

关键词: 供应链协调;纳什;斯坦伯格博弈;夏普里

Key words: supply chain coordination;Nash;Stackerberg game;Shapley

中图分类号:F274;F22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9-0079-05

1 介绍

经济全球化和生产全球化使供应链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企业间的竞争逐渐转化为整个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一条供应链通常有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等组成,其中有买卖关系,通常他们由不同的实体组成。所以,在做决策时,他们都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而忽略供应链的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由此产生一种双重边际效应,而供应链的信息不对称也会造成一种牛鞭效应,这两种效应都会使供应链的整体效率下降,为了解决双重边际化效应或多重边际化效应对供应链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供应链参与各方可以达成一些激励约束机制,以使供应链参与各方的个体理与集理理趋于一致。市场需求和产量的不确定是导致不协调的主要因素。协调最终的目的都是为应对不同情况,运用最多的办法是签订契约机制,对供应链中所有的成员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从而保证这些成员在进行决策时能够做出使集体最优的决策。在供应链契约形式上有各自的特点,最常见和最基本的有批发价格契约、回购契约、收益共享契约、弹性数额契约、普通期权契约等,也可由两种或几种契约配合使供应链达成整体最优,即使无法达到最佳协调状态,也可达到帕累托最优。

2 文献综述

从1960年代开始,很多学术工作就一直专注于不确定环境下的供应链。在以往的很多研究中,都是以确定性需求为前提条件的,如传统的经济订购数量(EOQ)模型就是假设需求确定,基于此模型的很多研究由于太过于理想化,而不具有太多的实际意义,所以很多学者做了关于需求不确定下供应链协调方面的研究。弹性需求、随机需求与模糊需求是不确定需求的几种特殊形式。

刘永胜和李敏强从供应商的角度出发,研究弹性需求情形下基于共同补给期的协调策略问题。核心是要阐明共同补给期协调策略如何能够实现供应链的协调运作。文章提出年需求按是否提供折扣分为两种,都是关于价格的函数。SeyedEsfahani and Biazaran提出价格受广告和促销努力的影响,并总结前人的成果建立了自己的需求函数,力求更加贴近现实生活。Fei and Cheng研究了一个制造商和一个供应商在产量随机和需求随机条件下的一种柔性订货策略。Xiao等研究了一个顾客退货、需求随机的两级供应链,消费者对产品评估也具有不确定性。He and Zhao研究需求和供应随机环境下多级供应链的库存、生产、合同的制定。桑圣举为保证供应链成员获得利润,在模糊需求环境下,研究由单一供应商和零售商组成的两级供应链系统的协调机制问题。将市场需求视为模糊变量,建立不确定理论下基于可信性分布的分散决策、集中决策,以及收益共享契约和回购契约模型并以三角模糊变量为例对模型进行优化,给出各种模型下的最优策略。白世贞和徐娜针对一个由供应商-制造商-零售商构成的三层供应链,在考虑市场需求为模糊变量的情况下,通过不确定理论分别建立了基于可信度分布的集成供应链模型和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并求出最优策略,Y果表明,零售商以及制造商的最优订购量在模糊需求中心点的左右浮动。Zhao and Wei将供应链的需求作为模糊变量,需求受价格和销售努力的影响。管理者根据判断、经验、才智等对不确定的参数进行大约的估计。

博弈论的使用在供应链决策中有重要作用。大多文献通过Stackelberg博弈来分析制造商和零售商处于不同的谈判地位时的动态定价决策等问题。Fei and Cheng,宋华明和杨慧,徐广业和但斌,葛静燕和黄培清等使用Stackelberg博弈模型来分析单一制造商和单一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当制造商和零售商采用分散决策时,制造商是价格的制定者,零售商是价格的追随者。李绩才和周永务等在非一体化决策时,供应商和零售商均从各自的角度采取优化决策。考虑供应商与n个零售商之间的Stackelberg主从对策问题,零售商彼此间是纳什博弈问题。包裕玲考虑单个供应商,多个不同成本结构的订货商供应链协调系统。等建立了制造商为主方、零售商为从方的供需Stackelberg博弈模型。Stackelberg博弈和其他博弈模型比较,肖剑等在对称信息的框架下,建立了双渠道供应链中制造商电子渠道与零售商服务合作的Stackelberg and Bertrand博弈模型。SeyedEsfahani and Biazaran从纳什博弈、斯坦伯格-制造商博弈、斯坦伯格-零售商博弈和合作博弈四个角度研究了供应链纵向合作广告问题。He and Zhao研究多级供应链的库存、生产、合同的制定。建立了分散决策情况下以制造商为主,零售商跟从的博弈模型,并结合合作博弈模型,纳什讨价还价的分析。

契约机制是一种实现供应链协调有效的方法,传统契约有退货政策或回购契约、收益共享契约、批发价格契约、风险共担契约、数量折扣契约、数量柔性契约、销售折扣契约。其中退货和收益共享是最经常研究的两种契约。近来,许多研究进一步拓展了传统契约,在不同情况下来实现供应链协调。

Tsay提出了供应链契约的两个非常重要目标:第一个是在保证成员企业受益不降低的情况下,提高供应链整w收益以达到集中控制情况下的效果;第二个是风险的共担,即可以通过契约的设计使得供应链成员企业可以共同承担整条供应链的风险,这可以促使各成员企业做出有益于供应链整体和自身的决策。

He and Zhao研究发现一般上游和下游供应链成员使用批发价格契约都不能协调供应链系统。然后提出一个制造商和零售商使用的回购契约,结合原材料供应商和制造商使用的批发价格契约可以完美地协调供应链。徐广业和但斌构建了能够实现双渠道供应链协调的收益共享契约模型,给出了实现双渠道供应链协调时,契约参数取值范围的计算公式,并进一步探讨了双渠道供应链完美共赢协调存在的条件。最后通过算例分析,验证了所设计的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对双渠道供应链协调的有效性。李绩才和周永务等以一个两阶段的供应链系统为研究背景,建立了下游损失厌恶型零售商之间存在竞争的收益共享契约协调模型。葛静燕和黄培清设计了一个RAESC模型(销售收入及回收费用共享契约)改进了Stackelberg均衡的结果,协调了该闭环供应链系统成员的定价策略。简惠云和王国顺[17]设计了价格折扣与回购联合的协调契约,并得到了协调契约下折扣价和销售季末回购价应满足的条件。研究表明,在以制造商占主导地位的二级供应链中实行价格契约,只要批发价存在折扣,零售商采用两阶段订购模式总是能增加其期望利润,但单纯的价格折扣契约不能协调供应链。宋华明和杨慧针对Stackelberg博弈中出现的双重边际效应,结合回购与风险分担两种策略,提出了一种两参数契约,提出了实现供应链协调的契约形式,并论证了实现供应链协调的条件。

Fei and Cheng采用柔性订购政策并提出采用一个新的OPR契约,即收益共享和一种补偿机制相结合。Ding and Chen研究如何在提交最终契约价格决定时通过制定价格标准,用一个柔性退货政策来完全协调一个三级供应链。He and Zhang等研究当下游零售商同时面对努力和价格都基于随机需求时的供应链契约和协调。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所有传统契约没能协调零售商的行为,所以他们探索了其他各种各样的联合契约,并且发现只有一个合理的有计划的基于价格折扣和惩罚契约的退货政策才能实现渠道协调,使供应链中的成员实现双赢的局面。Wu考虑了一个基于贝叶斯更新的数量柔性契约的分散控制系统,即零售商给制造商一个初始预测,然后厂家根据零售商的预测安排生产。Granot and Yin[调查了在价格依赖的报童模型中协议顺序的影响,供应商和零售商按顺序提交价格和数量。Rhee等提出一个新的跨越收益共享契约机制,最下游实体发起一个涉及多级供应链中所有上游实体的契约,并分析了在具有随机需求的线性供应链中的新收益共享契约。Tsao研究了一个多阶层多通道供应链,这种供应链取决于供应商的信用度和零售商的促销努力。他们分析了两个贸易补贴,促销成本分担和现金折扣,这是为协调供应链中的合作伙伴的行为而设计的。

在目前的研究中,大多关于供应链协调的研究成果是基于简单的链状结构的供应链系统,而对于复杂的网状系统协调问题研究较少,因此,对复杂的网络状供应链系统协调的研究将会是以后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3 符号、假设和集中模型

本文考虑的是一个三级供应链,包括一个原材料供应商,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首先供应商对原材料粗加工后以一定的批发价出售给制造商,制造商接收到原材料后精加工后以一定的批发价给零售商,零售商最终将产品出售给顾客。

3.1 参数

cs供应商生产原材料的成本

cm制造商对原材料进行精加工的成本

s供应商从现货市场补货的成本

h供应商的库存持有成本

Do市场的基础需求

3.4 分散模型

为了克服信息扭曲和牛鞭效应,许多企业采用了供应商管理库存。由于利益和激励机制的冲突:一方面,销售商为了提高服务水平,希望供应商在仓库中多存货;另一方面,由于库存剩余的风险,供应商不愿在仓库中多存货,供应商管理序存环境下,双边际效应同样存在。本文为了减少这种双重边际效应,本文采用供应商管理库存,库存成本和缺货成本由供应链所有成员共同承担,为了鼓励供应商建立仓库管理库存,并进行批量生产,将产品批售给制造商,供应商粗加工费用也由供应链所有成员共同承担。

5 结论

在以往关于供应链的研究中大多采用二级供应链的模型本文针对产量随机、需求受价格和广告营销影响的环境下一个供应商、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三级供应链中的协调问题,首先建立决策模型,为供应链整体效率以及关于售价和订货批量的决策建立一个标准,然后讨分散决策下的博弈模型,分别供应链中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情况,三个成员力量不均的情况以及三个成员有小联盟的情况分别就行决策分析,最终通过将五种情况下的决策以及所产生的需求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在合作的时候供应链的效率达到最大,由此我们引入夏普里值,供应链所有成员合作,然后按照各个博弈方在联盟博弈中的贡献和价值进行公平分配。夏普里协调机制不仅使整个供应链的效益达到最大,而且相对于分散博弈,提高了每个成员的收益,使整个供应链达到一个共赢的局面,有很重要的实际意义。

这篇论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考虑的是产量和需求不确定下一个多级的供应链,在不确定的需求上除了考虑到需求受价格的影响,还考虑到收到营销广告的影响,并且分全国广告以及地方广告,影响程度根据取得系数来表示影响程度的不同。在本篇文章中还考虑到了库存持有成本,供应商在产量不确定的时候产生的不足从第二市场中补货,多了则会形成库存。

文章以后研究的方向:①在广告费的摊销上。②引入一个订货量的决策变量。③受价格和营销影响的需求函数有待商讨。④利用Matlab加入算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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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中图分类号:TM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3(a)-0090-03

所谓波轮式洗衣机,其实就是在洗涤过程中,洗涤水中浸没被洗涤织物,通过波轮连续转动的方式展开洗涤的一种洗衣机。相关数据显示,国内波轮式洗衣机在2016年的市场占有率为60%,而在农村市场与二三线城市具有更高的普及率。洗衣机洗净性能是对洗衣机质量优劣进行评估的一个关键指标,而且和日常实际使用相关性非常密切。在测试洗衣机洗净比方面,必须根据标准规定在洗衣机内部加入对日常进行模拟的相关负载织物。

1 波轮式洗衣机的洗涤原理

机桶底部是波轮式洗衣机波轮所在区域,波轮表面有很多形状各异的凸筋,其主要洗涤原理包括:(1)波轮在洗衣机工作过程中会高速旋转,而凸筋可以将作用力施加在洗衣机内洗涤液中,依照凸筋不同形状,会出现来自四面八方的旋涡式水流,这样就能够对被洗涤织物翻滚、旋转形成带动作用,持续和波轮与桶壁产生摩擦,就像是人工揉搓;(2)被洗涤织物和水流在洗衣机内部会出现速度差,这样两者就会出现相对运动,并形成摩擦,该摩擦力对污物与被洗涤织物相脱离极为有利;(3)基于洗衣桶形状本身存在不规则性,而洗衣机的桶壁接触旋转中的水流之后,其运行速度、方向等都会随之改变,这样就会产生湍流的情况,而被洗涤物的运动轨迹是不规则的,纤维在被洗涤过程中呈现弯曲或者拉伸的状态,而且被洗涤物之间持续摩擦,使洗涤面积得到不断提升。在这种情况下,不考虑重点波轮,波轮洗衣机机桶结构也会在翻滚的被洗涤织物间发生重要作用,而且机桶开孔方式与纹路结构同样会影响水流。市场中比较常见的双缸洗衣机与竖立机桶全自动洗衣机均为波轮式洗衣机。

2 波轮式洗衣机洗涤织物放置现行标准和问题分析

洗衣机洗净性能的具体测试标准为GB/T4288-2008,该文通过洗净比来具体衡量洗衣机的综合性能。被测样机与参比洗衣机洗净率比值为洗净比,而织物洗净率则为测定被洗涤物内部钉缝污染布的实际反射率,并采用相关标准所明确规定的公式得出来,通过公式表示是:

Dr=(Rw-Rs)/( Ro-Rs)×100%

在该式中,Rw为污染布清洗后反射率,Dr为洗净率,Rs为污染布洗净前的反射率,Ro为原布反射率。

专业机构根据标准规定制作污染布,通常而言,污染布在洗净之前具有比较稳定、均匀的反射率。所以,污染布在洗净后的反射率均匀程度与稳定性对洗净率测试结果稳定与否有着直接性影响。测试洗净性能过程中,国标对标准洗涤物不同位置中钉缝污染布,以及对标准织物的放入顺序做了明确规定,这里就不再详细说明了。

依照标准明确规定,测试滚筒式洗衣机过程中,标准IEC60456所规定的洗衣机洗涤物的要求通常相对较为细致,检测人员操作规范也具有一致性,由此对滚筒式洗衣机实际工作结晶率进行测试的结果具有稳定性。而该研究对波轮式洗衣机应用性能进行测试,所提出的测试标准仅对放置被洗涤物的具体顺序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没有要求具体放置位置,也没有规定投放洗涤物的折叠方式,检测人员会根据自身理解操作,不能够实现统一,由此就导致检测结果具有较差再现性与稳定性。

3 技术原因分析

依照波轮式洗衣机运行原理,在洗涤过程中对被洗涤物形成去污功效的因素有3个,即:洗涤物和机桶摩擦、织物相互摩擦与织物拉伸绞扭摩擦、机桶内水流冲刷洗涤物。相对机桶洗涤物来说,位置不同,所受物理力也存在很大差异性。对于初始放置位置在机桶中心或者靠近机桶中心的相关被洗涤物来说,其和机桶旋转中心之间距离相对来说比较近,所以不能够实现理想摩擦。测试洗衣机洗净性能过程中,根据标准要求应该将容量定额洗涤物放置进去,说明洗涤物已经塞满洗衣机空间,这样机桶所发射的涡旋水流就会能够有效冲刷机桶中心洗涤物。而初始放置位置与机桶桶壁相靠近的洗涤物与旋转中心距离比较远,具有较大线速度与惯量,所以会导致比较显著的相对摩擦力。在机桶边缘位置的洗涤物,具有较大线速度,和内桶桶壁摩擦的过程中,也会受到洗衣机水流的冲刷,这样就能够形成较强的去污能力。

所以,在测试洗净性能过程中,如果放置钉缝存在污染布的织物与机桶边缘相靠近,那么就具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这样测试结果就会显示有较高洗净率。如果放置过程中污染布与内桶桶壁相贴近,那么会提升织物洗净率。由此可以看出,即使相关检测人员严格遵循顺序标准对被洗涤物进行放置,通过被洗涤物放置位置进行调整的手段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

4 分析和验证洗涤物放置方法的规范性

4.1 洗涤物的折叠方式

对洗涤物放置方法,标准GB/T4288所提出的要求是:确保有污染布区域保持向上的状态,紧抓洗涤物中心位置,向洗涤桶内部均匀投入,而IEC60456标准对抓取洗涤物要求也是如此,这一标准采用图示的方式显示折叠与抓取洗涤物,很容易作人员所采纳。该实验方法根据IEC60456标准展开。

4.2 放置洗涤物的位置

根据投放数量的不同,每隔一定角度在洗衣机中投放折叠后的洗涤物,比方说,放置5块无污染布餐巾,餐巾1块,72°角的距离后开始放置第二块餐巾,尽可能确保洗涤物放置均匀性,具体见图1,衬衫和床单放置位置如图2所示。

以配重为用途的餐巾和手帕,基于数量每隔一定距离在洗衣机内部放置。但是,在洗涤物层次放置环节,每层餐巾必须不能多于8块,而手帕必须不能多于12块。

4.3 摆放污染布

在波轮式洗衣机污染布摆放方面,必须平面向上,避免污染布直接接触内桶的桶壁,图3为污染布摆放位置。

4.4 洗涤物放置方法验证测试

该研究选择4台送检样品,试验步骤由2名检测工作者展开:选择2种洗涤物的放置方法,即:没有按照研究法放置被洗涤物、按照研究法放置洗涤物。2名测试人员对同一台样机根据2种方法展开5次,保证参比机洗净率值处于固定状态,从而消除不必要的影响,采用5次洗净比方差对数据离散型进行验证,以此将测试结果优劣体现出来,表1为试验测试结果。

试验结果显示,按照研究法放置洗涤物的洗净比方差均值为0.000 207,没有按照研究法放置洗涤物的洗净比方差均值为0.001 793,根据该研究法对洗涤物放置的检测方差均值是没有按照该方法放置结果比例的11.5%,对于每台洗衣机来说,不同方法的试验结果有着一个数量级的方差。从而可见,对洗涤物进行规范性放置对提升洗净性能测试再现性与稳定性非常有利。

5 结语

总而言之,试验表明,波轮式洗衣机被洗涤物的规范性放置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洗衣机洗净测试结果稳定性、再现性。检测实验室必须根据标准要求,应该对严谨、科学以及操作性良好的一套测试指导书进行制定,还要特别要求实验测试员工在测试过程中,严格根据测试指导书进行操作,不要将含有污染布的洗涤物,往靠近脱水桶位置放置,从而得到较高的洗净性能数值,从而导致与其他检测机构测试的洗净性能的数据差异性比较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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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一、什么是“博弈”

博弈论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但真正作为一种理论研究则始于20世纪20年代,公认的开山之作是1944年出版的由科学家冯诺依曼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的理论》一书。此时,“博弈论”才作为一个完整的新名词被提了出来。此后,国内外对博弈论有了广泛的研究,博弈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内方面,关于博弈论的文章、专著不胜枚举,各位学者对“博弈”一词的认识或定义也存在偏差。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博”是丰富多彩的意思,而“弈”则指下棋、打牌等对抗性游戏,因而“博弈”就是指丰富多彩的对抗性游戏。①在英文中,“博弈”一词是“game”的复数,表示各种各样的游戏。因此,汉语中的“博弈”与英语中的“game”意思完全一致。“博弈”与“游戏”有这密不可分的联系。

学者王俊冰对“博弈”一词有着不同的理解。他指出:博弈的“博”字是竞争的意思,“弈”是对弈,是一种关于在竞争中选择策略,争取最好结果的技艺。②概括来讲,博弈是一种技艺。学者郭磊认为:博弈的基本意思是弈棋,博弈本身是一种游戏,但博弈更强调谋略……博弈则可能是一系列策略与行动的组合体,并且是一个由始而终并产生结果的完整过程。③可以理解为博弈是一个过程。还有学者认为:博弈即一些个人、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④

二、“田忌赛马”概述

忌数与齐诸公子驰逐重射。孙子见其马足不甚相远,马有上、中、下辈。于是孙子谓田忌曰:“君弟重射,臣能令君胜。”田忌信然之,与王及诸公子逐射千金。及临质,孙子曰:“今以君之下驷彼上驷,取君上驷与彼中驷,取君中驷与彼下驷。”既驰三辈,而田忌一不胜而再胜,卒得王千金。于是忌进孙子于威王。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⑤这是我国“田忌赛马”故事的原型。这个故事可谓是众所周知了,该故事发生在战国时期,齐威王和大将田忌赛马,根据马跑的速度双方各有上、中、下三种等级马各一匹,其中田忌的马比同一等级齐王的马跑得慢,但比齐王低一级的马跑得快。比赛规则为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各出一匹马,负者向胜者支付黄金⑥一千,显然相比之下齐王的马占优势。在第一次比赛中,田忌以上等马对齐王的上等马,以中等马对齐王的中等马,以下等马对齐王的下等马,结果连负三局。在第二次比赛中,田忌采纳孙膑的建议,以下马对齐王的上马,以中马对齐王的下马,以上马对齐王的中马,结果胜两局负一局,赢齐王一千金,而自以为胜券在握的齐王反而输掉一千金。

首先要从语言上分析一下这个典故。“孙子见其马足不甚相远”这一句是前提,否则这个故事就不会发生。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句话,即“齐威王和田忌的马根据速度划分各有上、中、下三种等级各一匹,其中田忌的马比同一等级齐王的马跑得慢,但比齐王低一级的马跑得快”。假如齐威王的马按速度由快到慢分为A1、A2、A3,田忌的马由快到慢分为B1、B2、B3,那么这六匹马由快到慢依次是A1、B1、A2、B2、A3、B3。另外,还有一处是学者研究中普遍遗漏的,即“及临质”三个字,这一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句话在这个故事中应该翻译为“等到将要开始比赛的时候”,那么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什么讯息呢?我认为是说孙膑献计田忌改变马的出场顺序这一情况并不为齐威王所知,这也成就了田忌在第二轮赛马中能够胜出的重要因素。“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这一句也是关键所在,通过这一句话得知,齐威王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输的,所以请教孙膑。假设如果齐威王知道其中玄机的话,那么田忌将必输无疑。以上三点是“田忌赛马”故事得以出现的基本前提。

而我国关于“田忌赛马”博弈论研究的相关论著可谓不少,但鲜有人认真透彻地分析这个故事的原型,殊不知这关系到“田忌赛马”是不是博弈、是怎样的博弈等问题。在以往的文献中,王俊冰在《白话博弈论》一文中指出“田忌赛马”是一个非合作博弈;詹国枢在《博弈处处有,几人能识之》中指出“田忌赛马”是博弈论的实际运用,是典型的博弈案例;周瀚光认为“田忌赛马”是一个“二人有限零和博弈”,⑦但他并没有首先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这个故事的前提;此外学者袁国强、和蔚、逯彦彦、郭鹏等等均指出“田忌赛马”是一个博弈,但没有深入分析它到底属于什么类型的博弈,是怎样博弈的等问题。

三“田忌赛马”的博弈论分析

前文分析了该故事的三个前提,一、田忌的每等级的马均次于齐威王同等级的马,但强于齐威王下个等级的马;二、齐威王事先不知道田忌临阵改变了马的出场顺序;三、齐威王不知道改变马出场顺序其中的玄机。本文以下的分析均基于此三前提。

首先要从博弈论定义上理解“田忌赛马”。很明显,“田忌赛马”确实符合“博弈”的定义,但现在言“田忌赛马”就是博弈还为时尚早。

其次需要分析“田忌赛马”是否具备博弈理论的基本要素。国内学术界对博弈论基本构成要素有分歧,基本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博弈论要素有四方面,即博弈的参加者、策略、进行博弈的次序、博弈的信息。但是主张博弈理论四要素这一派内部也有分歧,学者胡静认为博弈理论的第四个构成要素是“博弈方的得益”,⑧而不是博弈的信息;另一派认为博弈理论具有五方面的要素,即博弈的参加者、策略、进行博弈的次序、博弈的信息、博弈方的得益。可以清晰地看出后者对博弈理论的要素有了一个完整的归纳。那么“田忌赛马”是否具备五个要素呢?齐威王和田忌是博弈的参加者;策略选择按照排列组合来计算共有六种(这里不详细叙述);博弈的次序是双方非同时决策,齐威王是先手;博弈的信息是不完全的,齐威王不知道田忌策略的变化;得益是每胜一局有一千金的奖励。通过分析这些要素,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即“田忌赛马”是一个完整的博弈。

最后要弄清楚“田忌赛马”到底属于什么类型的博弈。首先要了解一下博弈论的分类情况。(1)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如果各博弈方能达成某种有约束力的契约或默契,以选择共同的策略,此种博弈就是合作博弈。反之,就属于非合作博弈。(2)零和博弈、常和博弈与变和博弈。这是按得益情况划分的,一方得益必来自一方损失,这种博弈是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又叫非零和博弈,指博弈各方得益之和不为零。变和博弈中各方得益之和不确定,这是最一般的博弈,常和博弈和零和博弈是它的特例。(3)静态博弈与动态博弈。根据博弈的次序,即参加者策略选择并行动的先后次序博弈可以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静态博弈指参加者可同时决策并行动的博弈,并不考虑决策的次序问题。动态博弈指参加者先后、依次决策并且后行动者能够观察到先动者所选择的策略和行动。⑨(4)完全信息博弈与不完全信息博弈。在前一种博弈中,每一个参与者都拥有全部的相关信息,只拥有部分相关信息的便属于后一种博弈。⑩博弈理论按照不同的标准基本可分为以上四种情况。

“田忌赛马”这个典故是非合作博弈,也是零和博弈,这在上文中已经提到。同时,依据上文的三个前提,它同时也是一种不完全信息状态下的动态博弈。

四“田忌赛马”博弈的一般扩展式及其序列均衡

上文我们提到“田忌赛马”博弈是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而这种博弈则是博弈论中最为复杂的模型,也称动态贝叶斯博弈。序列均衡是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核心概念。

一个动态贝叶斯博弈的扩展式为=﹛N,H,P,I,p,u﹜,其中N为参与者集合,N=﹛0,1,2,…,n﹜,0代表自然。B11H为全历史集合,即从博弈开始到博弈结束所有可能的行动序列﹛a0,a1,…,am﹜,m为任一自然数,表示一个全历史包含的行动次数。P为参与者函数即对于每一个子历史h,P(h)将其映射成自然或是其他参与者。I为信息空间。p为自然的概率分布函数,其表示当自然行动时,自然以多大概率选择某个行动。u表示参与者的偏好,其定义是在全历史结果上的收益函数。B12

在“田忌赛马”博弈中,参与者集合N=﹛0,1,2﹜,0代表自然。H是全历史集合,表示所有可能的行动序列﹛上中下,上下中,中上下,下上中,下中上,中下上﹜,即共有六个可能的行动。在此博弈中,由于是齐威王先行动,所以无论马出场顺序如何,作为自然的孙膑总是可以帮助田忌,以下等马对上等马,以中等马对下等马,以上等马对中等马(顺序无先后),这样如果把三场全胜看做“1”的话,那么田忌总有“2/3”的收益。也就是说田忌有100%的可能获得2/3的收益。齐威王由于过分自信或者智商不高,未能识破此中玄机,所以败下阵来。但在现实生活中,一方的决策是严格保密的,作为自然的“孙膑”并不可能事先知道“齐威王”的决策,而齐威王有六种行动序列,相对应,“田忌”也有六种,我们说过,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助“田忌”胜出,所以“田忌”获胜的概率仅为1/6。P为参与者函数即对于每一个子历史h,P(h)将其映射成自然或是其他参与者。在此博弈中,假设一个子历史“上中下”,那么P(h)作为一个映射将有六种;一共有六个子历史,所以P(h)应该有36种。I是信息空间。假设I1 是齐威王的信息空间,I1=﹛上中下,上下中,中上下,下上中,下中上,中下上﹜,I2同I1,因为他同样不知道对方的策略。

在“田忌赛马”这个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需要我们注意,即参与者可能临时改变策略,这也更带来了决策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因为一场赛马是由三局比赛构成的(非同时进行),假设第一局结束后,参与者肯定要根据这一局得结果变换策略,同时也能观察到一部分对方的策略,这么说来,双方获胜的概率就不是齐威王5/6,而田忌1/6的概率了,需要更复杂的计算。

客观而言,直到今天理论界也没有找到能适用所有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均衡概念,也缺乏一个普遍的方法来求解动态博弈的序列均衡。B13

结论

“田忌赛马”博弈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的一个博弈,反而是博弈类型中最复杂的非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应该对这个博弈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且,在这个博弈中,至少包含着两个子博弈,这更加剧了此博弈的复杂性。博弈论思想虽然在实际生活中适用性差,但它教会我们一种思考问题的方法,对合理规避风险,获取最大收益还是有指导意义的。(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注解

①姚国庆:《博弈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1页。

②王俊冰:“白话博弈论”,《理论学习》,2006年第6期,第63页。

③郭磊:“博弈论简论”,《山东经济》,1999年第6期,第17页。

④胡静:“博弈论在数学中的应用”,《商情》,2006年第4期,第213页。

⑤《孙子吴起列传第五》,《史记》卷六十五,中华书局,2007年4月。

⑥“黄金”在古代是一种货币,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黄金;“黄金一千”只一千两黄金的意思。

⑦周翰光:“论孙膑的对策论和辩证法”,《齐鲁学刊》,1984年第3期,第36页。

⑧胡静:“博弈论在数学中的应用”,《商情》,2008年第5期,第213页。

⑨逯彦彦:“博弈论前瞻探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第33页。

⑩胡静:“博弈论在数学中的应用”,《商情》,2008年第5期,第213页。

篇10

一、引言

随着社会化生产程度的提高,生产规模的扩大,通讯和交通运输工具的现代化,企业流通、销售领域、生产保护和相互之间的协调等是当今市场经济社会新特点,使得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情况常常表现在若干家大的公司之间所展开的激烈角逐。这些大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当一个企业的价格策略发生变化,产量和产品种类调整时,都会对市场上同行业中其他厂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使企业的得失兴衰,往往是取决于关键时刻的决策是否正确。回想起2000年前后的彩电降价狂跌,近年来的企业并购联合,以及国际市场上的美、日汽车贸易谈判等等皆属于同一类型的竞争问题,都可以应用博弈论进行分析。

二、博弈论概述

1.博弈论定义及博弈的基本要素

博弈论(Game Theory)是研究各方策略相互影响的条件下,理性决策人决策行为的一种理论。一个完整的博弈应包含四项要素:博弈的参加者;策略空间;进行博弈的次序;博弈方的得益。一旦确定了以上四要素,一个博弈也就随之确定了。

2.博弈论的发展及应用

1944年Von Neumann和Morgensterm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的出版,标志着系统的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20世纪50年代是博弈论研究、发展最重要的阶段,一些重要的博弈论的概念就是在这个阶段发展起来的,如“纳什均衡”等。近几十年来,博弈论的应用研究迅速发展,有人将这种发展趋势与100多年前的“边际革命”相比拟,惊呼“博弈论革命”己经来临。1994年Nash、Selten、Harsanyi三位“博弈论”巨匠共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则更使博弈论作为重要的经济学科分支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最具权威的肯定。

现在博弈论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经济学科的接受和运用,几乎贯穿了整个微观经济学,并且己扩展到宏观经济学及产业组织理论,在环境、劳动、福利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大有“吞噬”整个西方现代经济理论的趋势。博弈论的应用范围不仅包括经济学,政治学、军事、外交、国际关系、公共选择,还有犯罪学等等。

三、基于广告、促销行为的商业企业决策行为博弈论分析

企业之间的竞争被视为策略的博弈,在博弈中,每个企业都为利润进行竞争。以下,笔者就商业企业的广告行为及促销行为进行博弈论分析。

1.商业企业广告行为博弈论分析

(1)理论基础

“囚徒困境”博弈是博弈理论中的典型实例。“囚徒困境”讲的是两个同案犯嫌疑人(囚徒)被警方拘捕后,为防其相互之间串供,而分别拘押、隔离审问时,两疑犯所面临的认罪策略选择的问题。两囚徒决策时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结果是实现最大利益。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在市场竞争中,环境问题,公共资源开发、利用及商业企业广告行为等决策中屡见不鲜。

(2)分析过程

利用“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可分析商业企业销售商A与销售商B的双人广告博弈。

假定两销售商A与B面临着做广告和不做广告的战略选择。如果两家销售商都不做广告,它们将平分市场份额,并由于广告费用减少带来的低成本而分享相同的高利润。如果两销售商都做广告,他们也将平分市场份额,但广告费用的高成本将带来较低的利润。第三种情况,如果一家销售商做广告,另一家不做,则做广告的销售商将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和更高的利润(见表1)。两销售商的利润收益从2到10,10为最大收益。在收益矩阵中,列为销售商A的战略,行为销售商B的战略,矩阵中第一个数字为A销售商的收益,第二个数字为B的收益。

表1 销售商A与销售商B的收益矩阵

可以发现,这个案例与“囚徒困境”有很多相同之处。各家销售商可做如下分析:“如果对手不做广告,由于本销售商做广告的利润10大于不做广告的利润8,所以应该做广告;相反,如果对手做广告,本销售商做广告的利润4大于不做广告的利润2,也应该做广告。这样,无论对手如何,本企业最好做广告。”结果是两销售商业都做广告,各获得利润4而不是8。

对这个例子结果的进一步讨论还能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即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当一个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只为自身的利益打算时,即使大家都遵守社会规则,个体的行为是不一定符合集体或社会的利益的,甚至也不一定真能实现个体的追加利益。

2.商业企业促销行为博弈论分析

(1)理论基础

一般地,用混合战略均衡理论分析销售商的促销行为。假定博弈双方都是理性的,虽然每一方都拥有两种战略,但他们选择战略的方式是不可预测的。不可预测意味着战略选择中包含随机因素。每种战略都有一定的概率选中,因为是博弈双方两种纯战略的组合,所以叫做混合战略。博弈双方任务的一部分是“将战略进行混合”,以达到不可预测的目的,这样对手就无法预测出对方即将采取的策略,也就不能进行相应的准备了。混合战略是根据给定的概率,在若干纯战略中进行随机选择,将这些纯战略按概率混合起来。但混合战略并不适用于所有的销售活动。有一些销售安排具有可预测性,例如,节日期间的促销活动。但是还有一些销售活动是不可预测的,例如,事先没有任何通知的销售活动。为什么销售商想要让他们的销售活动不可预测呢?这可能是一个战略混合。如果顾客知道什么时候会打折,他就会专等打折的那几天进行购买。然而,顾客可能也希望自己的购买活动是不可预测的。如果销售商掌握了他们的购买日期,可能不会在那几天打折优惠了。

(2)分析过程

为使问题简化,我们假定一个两人博弈,销售商和顾客分别是其中一位参与者。销售商的战略就是选择将优惠促销活动安排在今天或明天。顾客的战略是选择今天还是明天光顾该商场。假定两位参与者的收益矩阵如表2所示:

表2 销售商和顾客的收益矩阵

从销售商的角度来看博弈的收益:假定顾客今天光顾该商场的概率是p,销售商两种战略的期望收益如表3所示。如果其中的一个值比另一个值大,销售商就容易挑选一个顾客不会光顾的日子搞优惠活动。因此,顾客会调整p值以使表3中的两个期望收益值相等,用数学方程可以对之求解,如下式所示: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顾客今天光顾该商场的概率是4/9,明天来的概率是1-4/9=5/9。

从顾客的角度分析博弈的收益:假设促销活动在今天举行的概率是q,顾客两个战略的期望收益如表4所示。如果其中的一个值比另一个大,那么顾客就会容易地挑选一个能从优惠销售中获益的日子来商场购物。

表3 销售商两个战略的期望收益

表4 顾客两个战略的期望收益

于是,销售商也会调整q的值,使得顾客今天或明天来商场的期望收益相同,如下式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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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770(2007)04-060-02

一、博弈论概述

博弈思想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初或更早。20世纪60年代,它在经济领域得到推广应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博弈论的发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逐渐进入主流经济学,同时其在所有研究领域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并开始对其他学科的研究产生强有力的影响。

从定义来看,博弈论是研究决策者在决策主体各方相互作用情况下如何进行决策及有关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理论。与其他理论不同,博弈论强调决策主体各方策略的相互依存性,即任何一个决策主体必须在考虑其他局中人可能的策略选择基础上来确定自己的最优行动策略。博弈论的精髓在于博弈中的一个理性决策者必须考虑在其他局中人反应的基础之上来选择自己最理想的行动方案。

二 、博弈视角的金融创新

在博弈论定义中,我们提到了相互作用,它通常是指博弈中的任何一个局中人受到其他局中人的行为的影响,反过来,他的行为也影响到其他局中人。由于这种相互作用,博弈的结果依赖于每一个局中人的决策,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地控制所要发生的事情,也没有一个局中人处于孤独的状态。相互作用常使博弈中的局中人之间产生竞争,譬如两个人分蛋糕,每个局中人都希望自己的那块可以分得大一些。然而,竞争仅仅是博弈论中相互作用的一个方面,应该指出,通常的博弈并非纯粹是局中人之间的竞争,相互作用的另一个方面是局中人可以有某些共同的兴趣或利益所在。仍以分蛋糕为例,作为局中人决策行动的结果,蛋糕的大小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局中人的共同兴趣在于增加蛋糕的总量,他们互相“倾轧”之处在于如何分配。所以,微观主体的金融创新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将蛋糕做大”,即创新是为了扩大客户群,增加新的客户;另一类则是“蛋糕的分配问题”,即通过创新吸引其他竞争者的原有客户。在第一个类别中,微观主体作为一个整体,与宏观主体进行博弈。而在第二个类别中,微观主体则在其内部彼此间进行博弈。因此,下文遵循此思路,从这两个方面来探讨金融创新中的博弈。

(一)金融创新微观主体间的博弈

在分析微观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时,假定双方都基本了解所有博弈方在各种情况下的得益,且二者同时选择行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同一时刻两者一起行动,通常在时间上虽有行动的先后,但彼此不知道其他人在采取什么具体行动(直到博弈结束时),其效果仍等价于他们在同时行动。因此可采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来进行深入地分析。

假定模型中参与方只有两方,即金融微观主体A(其行为选择有创新和不创新两种)和金融微观主体B(其行为选择有创新和不创新两种),且参与人的行为均以“经济人”为前提,在此假设下两个金融微观主体都追求其利润最大化。两者的博弈过程如表1所示。在表1描述的博弈模型中,每一次微观主体间的博弈均可看作一个子博弈。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包含两层含义:(1)它是原博弈的纳什均衡;(2)它在每一个子博弈上给出纳什均衡。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就是要剔除那些只在特定情况下是合理的,而在其他情况下并不合理的行动规则。

在表1中,a代表只有一个微观主体创新时所带来的收益,c代表该微观主体创新所需付出的成本。当只有一个微观主体进行创新时将会获得创新带来的全部收益(a-c),而当两个主体同时创新时,收益将会减半(a-c)/2。一般情况下“a-c>0”,则很明显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创新,创新)是一个纳什均衡,更严格地说,是一个严格优势策略均衡。依此类推,可以得出,在每一次新的金融规制后,(创新,创新)这个策略都将是至下次新规制出现前的子博弈的纳什均衡。因此,在利润的驱动下,微观主体都会选择创新这样一个策略。

(二)金融创新宏观主体与微观主体间的博弈

在本文中,宏观主体为规制者,而被规制者则为微观主体。在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不断进行博弈的过程中规制方几乎总是处于被动反应的地位,不仅是创新与规制之间的博弈导致规制弱化,而且在金融自由化、一体化的背景下,混业经营时代的到来都使得金融规制阻力重重。

在分析两者之间的博弈过程时,假定双方都基本了解所有博弈方在各种情况下的得益,且二者行为不是同时进行,而是依次选择。当金融规制过严时,会产生金融创新;创新带来新的风险,又会导致规制措施的实施。因此可采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来进行深入地分析。

假定模型中参与方只有两方,即宏观主体A(其行为选择有规制和不规制两种)和微观主体B(其行为选择有创新和不创新两种),且参与人的行为均以“经济人”为前提,在此假设下宏观主体追求效用最大化,即以最小的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规制的效用;微观主体追求其利润最大化。两者的博弈过程如表2所示。

在表2中,a代表宏观主体实行规制带来的效用,c代表实行规制所需付出的成本;b代表微观主体由于创新所带来的收益,d代表微观主体为创新所付出的代价。一般情况下,“a-c>0, b-d>0”,则很明显在这个博弈过程中(规制,创新)是一个纳什均衡,更严格地说,是一个严格优势策略均衡。依次类推,可以得出(规制,创新)这个策略在每个子博弈中均是纳什均衡。因此,它就是整个博弈过程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当现行的规制制度具有约束力时会限制金融机构的获利机会,金融机构为追求自身利益必然选择通过创新金融工具或经营方式来逃避金融规制。而对于这种创新行为,金融规制机构必须要调整对策,采取新的规制政策与规则以抵消金融创新所可能导致的负效应。其结果必然是:金融创新部分抵消了原金融规制的预期效应,但随之而来的是另一种内容和结构的金融规制政策。这个博弈过程不断反复进行,但其决非无意义的反复,每一次创新一一规制一一再创新都不会是单纯地回到原点,而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一直到出现这样一个状态,金融机构从金融创新中获得的净收益b-d<=0,金融机构如果进行金融创新将得不偿失,此时,金融机构没有创新的动机,金融规制机构也不发生相应的成本去规制,两者就达到了一个平衡点,最终使稳定的金融结构得以确立,这个过程也是金融领域中的帕累托改进过程。

三、博弈论在我国金融创新实践中的应用

(一)金融创新产品的客户群定位

国外很多人都有日光浴的爱好,因为它有利于身体健康。现在设想较长的沙滩上比较均匀地散布着许多日光浴者。太阳的照射使人们需要补充水分。假如有A与B两个小贩来到海滩,以同样的价格、相同的质量向日光浴者提供同一品牌的矿泉水(或啤酒)。在直线状的海滩上他们应当如何合理地安置自己的摊位呢?若将海滩长度标准化为1,那么图1中的[0,1]线段则表示海滩,“* ”号则代表那些日光浴者[5]。

再作一个合乎逻辑的假定:通常情况下,日光浴者总是到距自己最近的摊位购买矿泉水。根据这个原则,不少人将会赞成如下的摊位安排:如果以0为起点,A在1/4处,B在3/4处。这样既方便了众多日光浴者,而且A、B两人各占约一半顾客的生意,可谓公平合理、皆大欢喜。

然而,生意人都有自己的“理性”,只要手段合法,总是希望自己的生意尽可能地红火,至于他人生意的好坏则不管自己的事。正是出于这种理性,小贩A自然地产生如下想法:如果我将自己的摊位往B那儿挪动一下至A'位置(仍见图1),那么从0至A'范围内的人显然是我的顾客,而A'与B之间的中点将从原来的1/2处移至1/2右边的C处,从A'至C范围内的人也将成为我的顾客,这样无疑地我从B那儿“夺”走了一部分生意。毋庸置疑,这是个好主意!然而,B也是一个“理性”的商人,这种简单地扩大顾客数目的办法他不会想不到,因此B自然也会将自己的摊位往A的方向挪动。不难想象,双方“斗智”的结果将使A、B两个小贩的摊位都移到海滩中点1/2处相互为邻,并相安无事地做起他们的矿泉水买卖。

这个现象实际上是两个理性人采用理的自然结果。回到长街上的超市现象,如果地段的繁华等其他原因可以认为性能共同的话,那么,只要条件许可,超市的几乎相依为邻现象完全可以看作公正的市场竞争的合理结果。

将上述博弈理论应用到金融创新中时,我们可以将所有的客户组成的群体作为一条沙滩,从左到右,对风险的偏好依次增大,即最左边是风险绝对规避者,最右边是风险绝对喜好者。金融机构在进行创新时,同沙滩上的小商贩一样,为了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会将创新定位在客户群的中点。然而,实际中我们发现很多金融创新产品并非定位于风险适中,这是因为上例中,假定日光浴者在沙滩上是均匀分布的,而客户数量在每一个风险区间是不同的,即并非均匀分布。所以在用上例分析金融创新产品定位时要考虑到“线段”的密度问题。

图2中的“*”号表示每个风险段中的客户数量,从而导致了线段的密度发生了变化,均衡点不在是中点,而是客户数量最多的风险区间。

当然,考虑了密度只是考虑到了数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应将客户的财富作为权重才能更贴近实际,所以在实际中金融机构也会推出适合数量较少但拥有较多财富的客户的产品。

(二)智猪博弈模型在微观主体间博弈的应用

下面我们再就博弈论著作中常见的另一个简单的例子智猪博弈(Boxed pigs)来对金融创新进行分析。

笼子里面有两只猪,一只比较大,一只比较小。笼子很长,一头有一个按钮,另一头是饲料的出口和食槽。按一下按钮,将有相当于10个单位的猪食进槽,但是按按钮以后跑到食槽需要付出“劳动”,加起来要消耗相当于2个单位的猪食。问题是按钮和食槽分置笼子的两端,按按钮的猪付出劳动跑到食槽的时候,坐享其成的另一头猪却早已吃了不少。如果大猪先到,大猪呼啦啦吃到9个单位,小猪只能吃到1个单位;如果同时到达,大猪吃到7个单位,小猪吃到3个单位;如果小猪先到,小猪可以吃到4个单位,而大猪吃到6个单位。

智猪博弈的具体情况就如表3所示。如果两只猪同时按钮,同时跑向食槽,大猪吃进7个单位,付出2个单位,得益5个单位,小猪吃进3个单位,付出2个单位,实得1个单位;如果大猪按按钮,小猪先吃,大猪吃进6个单位,付出2个单位,得益4个单位,小猪吃进4个单位,实得4个单位;如果大猪等待,小猪按按钮,大猪先吃,吃进9个单位,得益9个单位,小猪吃进1个单位,但是付出了2个单位,实得-1个单位;如果双方都懒得动,所得都是0。

比较后发现,“等待”是小猪的优势策略,“按按钮”是小猪的劣势策略。先把小猪的劣势策略消去。在剩下的右边一列中,比较4和0,“等待”就变成了大猪的劣势策略。把它也删去,就得到智猪博弈的结局:小猪只是坐享其成地等待,每次都是大猪去按按钮,小猪先吃,大猪再赶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