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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相关知识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11 09: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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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相关知识

篇1

中图分类号:F27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6-0094-02

0引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该准则借鉴了有关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实际,对准则适用范围、资产内容与概念、资产减值迹象判断标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以及资产减值损失等方面进行了更新和明确。现结合实际工作实例,对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逐一分析。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般情况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借记有关损益科目,贷记资产相关减值准备科目。在实务处理中,由于条件不同,会计处理也不尽相同。

1.1 存货中对于有合同价和无合同价的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同一类存货,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另一部分没有合同价格约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区分有合同价格约定的和没有合同价格约定的两个部分,分别确定其期末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从而分别确定是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销。

例:2007年12月31日,A公司某产品60万/台,数量为6台,其中5台系与B公司签订合同的产品,合同约定每台60万,该产品在年末市场销售价格为65万/台,在市场上的销售费用和税金为1万/台。在2007年底A公司某产品账面价值。

有销售合同部分产品的可变现净值=5×60-6×1=294万,成本为60×5=300万,其账面价值为较小者294万。无销售合同部分产品的可变现净值=1×65-1×1=64万,成本为60万,其账面价值应为较小者60万;因此该产品账面价值为354万。

1.2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有股差时计提减值准备在会计核算中,按其占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或对被投资企业影响程度的大小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在权益法核算时,根据投资者投资数额与所享有被投资单位股权份额的差额,通过“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和“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来进行调剂。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应先冲销股权投资差额,不足冲销部分再转至“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例:2007年12月31日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300万元,若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余额为30万元,且2007年底该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为(1)280万元;(2)260万元;若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30万元,且2007年底该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为(1)280万元;(2)260万元。

对于第一种情况,在年底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存在借方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30万元,当可收回金额280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30时,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2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20

当可收回金额260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30时,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30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30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

对于第二种情况,在年底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存在贷方股权投资差额“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30万元,当可收回金额280股权投资差额30时,会计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2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

当可收回金额260股权投资差额30时,会计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30

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40

2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影响资产减值的因素消失,已计提减值准备得以恢复,一般情况下,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冲回,做相反的会计处理,即借记资产相关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有关损益科目。

2.1 冲回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准备的注意事项按权益法核算时,如前期计提减值准备时冲减了尚未摊销完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项目的,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权投资价值恢复时,应按恢复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恢复原在计提减值准备时已转销的股权投资差额余额;如前期计提减值准备时冲减了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长期投资的价值于以后期间得以恢复,在转回已计提的股权投资减值准备X时,应首先转回原计提减值准备时计入损益的部分Y,差额部分再恢复原冲减的资本公积项目X-Y,恢复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以原冲减的资本公积金额为限。即:

借:长期投权投资减值准备X

贷: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Y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X-Y

2.2 冲回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特殊规定在对已计提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冲回时,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净值时,应当转回部分已提的减值准备,同时为了正确反映累计折旧,需要将累计折旧恢复到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的累计折旧,按恢复累计折旧的金额冲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例:2006年某固定资产原值500万,5年折旧期,平均年限,无残值,当年累计折旧100万,可收回金额为320万,年底计提减值准备80万。2008年底,计提折旧80万,可收回金额270万。2009年底,计提折旧90万,可收回金额240万。

2007年的可收回金额表示上一年度发生的减值因素有所转好,应对其减值准备冲回时,首先应当比较不考虑减值准备因素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0(400-100)>可收回金额270,以较低者270与当年计提折旧后账面价值240(320-80)的差额贷记“营业处支出”,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提的折旧100与实际计提的折旧80的差额20补记“累计折旧”。即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

贷:营业处支出 30

累计折旧20

2008年如果不考虑减值因素,其账面净值应是200万,小于可收回金额240万,以较低者200与当年计的折旧后账面价值180(270-90)的差额20贷记“营业外支出”,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提的折旧100与实际计提的折旧90的差额10补记“累计折旧”。即: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

篇2

2.明确零购项目涵盖范围及分类

2.1首先明确固定资产定义,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持有目的)

(2)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年度;

(3) 资产的持有目的不同,分类也可能不同,比如屋,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大都用于生产经营,属于固定资产,而对于房地产企业持有的将用于出售的商品房,则属于存货;

(4) “出租”仅限于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机器设备;如果是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资产,则其在租赁期内不属于出租方的资产;如果是出租房屋建筑物等,则一般应该做性房地产处理;

(5) 使用寿命也可以用该固定资产所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6) 必须是有形的资产,以与无形资产相区分。

此外,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己不再强调“单位价值标准”,因为统一的单位价值标准不适用于所有企业。企业还需要运用职业判断,适当考虑单位价值标准,以便将低值易耗品等与固定资产区分开来。

2.2同时固定资产还需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靠地计量”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基于合理的估计,比如,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暂估价入账,即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且应计提折旧。

2.3固定资产零购项目涵盖范围

首先是能满足固定资产定义的物资,且未纳入工程项目管理、可以独立发挥作用且无建筑安装工程量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器具及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才可纳入固定资产零购项目。例如按应用专业细分如下:

(1) 交通运输车辆:包括公务车辆、生产服务车辆(含生产管理车辆、生产普通车辆、生产特种车辆)和其他特种运输设备。

(2) 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包括制造、检修维护设备和生产、安全工器具等。

(3) 仪器仪表及测试设备:包括输电、变电、配电、营销、继电保护、自动化控制等专业测试设备、仪器仪表等。

(4) 办公及辅助设备:包括个人办公用电子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等),打印、复印、扫描、传真等办公设备,印刷机、电动切纸机、电动订书机等印刷设备,摄录及图像编辑设备,通信设备等。

(5) 其他:包括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其他零购设备等。

3.固定资产零购项目的储备管理

3.1设置统一的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储备库

项目储备应按轻重缓急的情况划定优先级别,项目的抽取遵循项目储备的优先级别,实施项目需统一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

3.2设置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储备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储备管理工作,制定项目储备管理办法及流程,制定项目储备审核管理办法审核流程,制定项目实施的年度计划,监督管理项目储备库项目实施情况。

3.3设置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储备审核机制

项目审核部门可根据零购项目的应用专业,投资规模进行分类、分级审核。例如按以上第二节五类应用专业进行分类审核,同时固定资产分级审核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分类、分级同时管理才能提高项目储备审核的效率和效果,分级可按投资规模和投资数量进行,例如按设备价值投入资金规模分级:

(1) 全部交通运输车辆及单项投资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设置为限上项目,报最高(第一)级别审核机制审核。

(2) 单项投资1万元-30万元的项目,设置为限下项目,报第二级别审核机制审核。

(3) 单项投资0.2万元-1万元(含1万元)的项目,设置为零星项目,报最低(第三)级别审核机制审核。

无论采用哪种类别的审核方式,项目储备必须要有统一的规范或模式来缩小差异化的存在,用以保障项目储备能规范,审核能高效,可制定项目储备管理办法用以保障项目储备的质量。

(4) 制定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管理办法,统一组织编制、审核固定资产零购置项目年度计划,平衡汇总后纳入单位综合投资计划,对于己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并有投资完成工程量的项目,应及时从储备项目库中转出。

4.固定资产零购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部门(或需求部门)需按照当年固定资产零购项目年度计划下达的项目实施。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或采购程序交由采购单位或部门进行采购,采购完成后项目负责部门(或需求部门)按程序做好到货、验收和入库(或只发现场)工作,这一系列的工作看似顺畅简单,但由于各单位机构设置、制度流程的复杂程度不同,也会造成采购周期存在较大差别,从项目管理的角度考虑项目监督必须规范化和常态化,项目负责部门(项目需求部门)需定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月度或季度项目采购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到货情况、付款情况、投运情况等。

5.固定资产零购项目的转固管理

篇3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056-03

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的最早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Ansoff是最早正式使用“利益相关者”一词的经济学家,他认为“要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冲突的索取权”。在20世纪70年代,经济学家Dill曾这样描述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影响:“我们原本只是认为利益相关者的观点会作为外因影响战略决策和管理过程,但现实的变化已经表明,管理正从利益相关者影响迈向利益相关者参与” (Dill,1975)。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利益相关者”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一个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课题、“一个逐渐被西方学术界认同并具有诱人学术前景的理论”、“一个具有巨大创新空间的理论”,其研究已逐渐突破了最初的范畴,被运用于许多迥然有别的领域之中,成为了一种十分有效的分析工具。

一、问题的提出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之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调整产业结构,加速产业升级,实现自主创新和增加就业具有重大意义。但是据推测,发达国家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80%,而我国的却只有30%左右,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相当比例的知识产权由于资金的缺乏没能有效地转化成现实的商品。每年我国的专利技术大约有2万多项,但得能到资金支持并且转化成商品只有区区的10%左右。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注意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市场确实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政府的角色缺失,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交易体系不规范,交易市场诚信缺失;银行在知识产权融资业务的推行中采取一种消极的态度,并严格地限制贷款的用途、期限、额度等条件;企业知识产权的建设不足,尚未充分挖掘自身的知识产权,科技资源的配置不合理等。

这些现象深刻说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益相关者动力不足,参与积极性不够,且缺乏合作精神。这一方面是因为对他们的利益需求和行为动因分析不够,激励政策不细致;另一方面是对知识产权融资的重要性及发展潜力认识不足;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要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最大化,其关键性因素就是构建内部关联与外部制度安排互相耦合的统一体系,破除信息、技术和投资风险阻碍,通过协商、增进共识、消除分歧、通力合作来解决问题。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活动中的利益相关者角色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体系的构建已经超出了个别利益相关者的能力范围,必须寻求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参与合作。可以说,这一融资体系的构建是一种多元主体参与合作,追求各自利益,实现共赢,形成良性互动、和谐关系的过程。

(一)企业主体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但是企业贷款融资的现状不容乐观,传统的银行信贷融资往往需要企业提供物质担保,但是处于起步和创业阶段的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缺少不动产等有形资产作为抵押资产进行担保,在其资产结构中,以知识为基础的资产所占的比重较大,而且正是这些无形资产决定着企业未来市场价值,因而,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知识产权融资活动的主体,为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进行知识产权融资的动机十分强烈。然而在“融资难”的大环境下,在知识产权估值难、处置难等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以自身的力量去和银行博弈,自然成效甚微。因此在知识产权融资体系建立和发展的初步阶段,企业主要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发挥主体作用,而一个成熟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将会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整体价值的实现与知识产权融资活动的顺利开展密不可分,而企业价值又与企业内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因而,知识产权融资行为与企业内部各利益相关者普遍联系紧密。企业的股东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具有最高的权力,同时也得到了高额回报,而高层管理人员带领企业不断进行知识产权融资管理与创新,获得了股东信任和员工爱戴,并使公司不断地发展。员工的利益也与企业发展状况的紧密联系,知识产权融资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增加企业价值、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也会给员工带来相关的利益流入并大大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知识产权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应与政府和银行共同努力,协调发展,在持续互动中建立合作、互惠关系,同时不断提高自身发展水平。一方面,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完善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作;另一方面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方向,有选择地申请贷款,提高贷款成功的几率。

(二)政府引导

政府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中扮演着“幕后推手”的角色,在市场成熟初期,主要依靠政府发挥作用。因为与一般信贷风险相比,知识产权融资还存在法律风险、估值风险、经营风险、处置风险。因而知识产权融资市场往往自发性不高,需要借助于政府的引导作用。因此我国政府应充分借鉴西方经验,大刀阔斧地推出各种促进知识产权融资发展的有效激励政策,帮助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引导并推动各经济主体平衡发展。

为了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也进行了相关的政策鼓励,少量的财政资金担保或者贴息等。从1985年4月到2010年12月,仅专利一项,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受理了7 037 574件(数据来源: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统计年报)。截至2011年11月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共计684 163件,比2010年底增长21.1%,其中,国内(含港澳台)拥有342 466件,比2010年底增长32.8%,占总量的50.1%;国外拥有341 697件,比2010年底增长11.4%,占总量的49.9%,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首次超过国外(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专利统计简报,2011年第16期,总第115期,2011年12月14日)。这些数量激增的知识产权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条件。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尚处于经济转轨阶段,由知识产权引发的很多问题还难以完全依赖市场或者企业自身来解决。为了应对这种强烈的公共需求,为贯彻“服务型政府”理念,我国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开始建立,这一体系是集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知识产权信息查询、企业知识管理、知识产权培训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是一个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战略工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强调的是知识产权政府管理部门的服务职能,它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创造财富的全过程。

然而就目前来看,政府的扶持力度仍然不够,首先财政补贴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并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其次并没有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程序;再次有些规则的制定未能很好地权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失;最后就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而言,由于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还处于摸索阶段,伴随而生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仍然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全社会和市场主体的逐渐增长的需求。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融资要真正落实面临着很多问题,其中最根本的还是知识产权市场的建立。要想真正优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需要包括政府、银行、企业在内的多方努力,在这一新型市场的初步发展阶段,政府无疑扮演者领头羊的角色。

首先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形成的基础,是保证市场有序运作的基本要求。我国国家知识产权的战略给予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极大鼓励,这其中也包含了知识产权担保贷款,科技部、证监会为鼓励知识产权担保贷款,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文件,但是其中很多制度都存在瑕疵,很多法律问题尚不完善,甚至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都存在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设定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典,把不同性质的问题纳入到不同的板块当中去,分门别类,条理清晰明了。

政府也需要为银行和企业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融资,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为银行提供风险补偿,引入保险和担保公司,健全评估机制,提高其准确性、专业性、公正性。通过这些方式来尽可能地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改善银行和企业对接不上的问题。

此外,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与银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促进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发展。

(三)金融机构推动

金融机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改进信贷管理制度,挖掘优质客户,进行业务流程和金融产品的设计与创新,加大扶植力度,这不仅仅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客观需求,更是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

目前,从全国范围看,知识产权融资进展仍很缓慢。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估值制约着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开展,银行无法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获取权威信息。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社会信用体系相对滞后,对于银行而言,更需要研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法律上的依据,以及相关合同和具体操作的可行性。无论是估值还是变现,这些本应由市场自发完成的任务和承担的风险一下转由银行来承担,显然会大大打击银行质押贷款的积极性。

因此,为了降低违约的风险,银行抬高了申请门槛,加大了对企业资产资金流动性、业务收入的要求,对贷款的用途和期限作了限制要求。进一步地,银行还规定了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一般控制在知识产权的评估值的25%~30%左右。这就使得大部分急需资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而融到资的企业也承担着高额的融资成本。由此可以看出,在这样一个薄弱的知识产权融资市场中大量的专利、版权和商标被闲置;企业有技术也很难被发现;银行想放贷但缺少寻找高质量知识产权的有效途径,企业想借贷却又跟银行对接不上等诸多“沟通不畅”的问题。

因而,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上,在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政府处在主要引导地位,而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主体在市场尚未成熟阶段处于较为被动的状态,科技型中小企业应以不断提高自身治理,研发等水平为根本出发点;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应积极配合促进,努力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四)社会公众促进

尽管“知识产权”这个概念还没有在社会大众里引起足够广泛的认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一些社会群体较早地认识到知识产权融资的重要性,开始发动自身的力量努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的发展。比如,在政府扶持力度较弱的深圳,在一群律师和深圳无形资产评估师协会的共同努力下,一个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计划已经基本成型。同样的,在网络不断普及的今天,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博士后杨延超也凭一己之力建立了中国首个知识产权交易网――知易网,充分利用网络来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作出了贡献。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公众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市场的建立过程中,发挥促进作用的潜力也是不可估量的。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将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中利益相关者按照权力、利益分为四大类。政府表现出较强的权力与利益,金融机构则具有相对较大的利益。各个利益团体在知识产权融资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从图1中可以更直观地认识到利益相关者与知识产权融资的关系。

结合分析和图表,可以得出结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活动的开展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自身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合作,而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和动因以及在促进知识产权融资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与发挥的作用大相径庭,但彼此又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因此,完善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推动,社会公众促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合作机制,是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王晓东.知识产权证券化: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新途径[J].金融与经济,2013(3).

[2] 张文春.基于知识产权介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融资的机理分析[J].财会通讯,2011(10).

[3] 崔也光,赵迎.我国高新技术行业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现状研究[J].会计研究,2013(3).

篇4

1.信息资源的共享性概述

信息资源作为人类改造世界的产品,是全世界的财富,应该由全人类共享共用。此外,信息资源的转移和再生的可重用性也使得共享成为其基本属性。

如何使公众的自由,迅速得到他们需要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的信息,以充分实现信息资源的社会价值是信息时代的主要问题。信息共享的最终目的是使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自由地获得社会信息资源。目前最大的特点的IT发展,共享信息资源。当今的信息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清除技术障碍,打破了使用信息时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地域的限制的快速发展,为有效实施信息资源的共享提供了可能性。信息化,已经出现和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工具,适用于各种智能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全社会的经济形态将改变发生的性质,将逐步向现代化,信息产品的生产,交换和使用的特点是信息型经济[1]。

2.知识产权保护的内涵

知识产权,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涌现出来的依赖于人类的创新能力产生的一种权利,属于财产权的一种[2]。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排他性,这是独家的,排他的。排他性表现在知识产权:一方面,相同的智力成果上面不能有两个共存于同一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在依法有权独占使用知识产权主题的权利。其次,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有在有效的境内特定国家或地区,都没有效果以外,其他国家没有义务必须受到保护。三,及时性,时效性是指知识产权权利按照一般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出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智力成果转化为公共领域,人们可以自由地利用[3]。

3.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的对立统一关系

3.1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的统一性

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确认智力成果创造者的权利主体地位,规定其享有的权利类型及权利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创造者的利益。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知识产权的产生。信息资源是为大众服务的,而知识产权的设立是为了保护个人的利益。在信息资源快速传递与更新的促使下,人们会更加迫切的要求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来保护个人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是相辅相成的,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产生[4]。

3.2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的对立性

3.2.1冲突的本质

知识产权保护代表的是产权人与传播者权益的“私有”。私人代表个体(也可以是一个集体)的权利。无论是私募股权权益的个人或集体利益的表现。信息共享是代表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即公共利益。公共资产不是私人或集体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利益,公众利益。资产是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共享冲突的焦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是必要的,但关键是如何保持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利益的平衡。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将占用空间,如果只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在社会的利益为代价,使整个社区被破坏,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将导致公正和平衡,在经济生活中反应的公平的法律原则,人们的行为会造成混乱,甚至社会秩序[5]。

4.知识产权保护框架下的信息资源共享的最优化

4.1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上要为信息共享保留一定的公有领域、公共秩序空间

在知识经济兴起、信息技术发展的社会背景下,社会迫切需要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资源共享的机制制度,伴随着社会大众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应加强对法律滥用的限制,规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或限制信息正当有效传播的行为[6]。不仅仅在我们国内,更要在国际贸易中凸显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这样就可以为我国的国际贸易事业提供稳定的保障,也让国外的企业更有信心与我国进行经济上的往来[7]。

4.2构建开放获取模式,规制刻意垄断

开放存取式信息资源是指这样的一类文献:在因特网上可以免费获取,允许任何用户阅读、下载、复制、散布、打印、检索、链接其全文,将其编进索引、作为软件数据或用于任何合法目的“网络免费文献”[8]。通过利用这种模式,任何人都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地通过互联网免费获取自己需要的各种文献,可以极大地提高信息资源的可利用性,增强科学研究的准确性,然而这就涉及到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著作权问题,一般意义的资源共享模式下,如果作者同意自己的文章被共享,需要与相关单位签署相关协议,这样的操作,使作者保留部分权利,就不利于开放获取模式的构建。

4.3充分挖掘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

首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挖掘保护利用自己的信息资源有三种主要类型,知识产权法,即在自身的保护不是信息资源[9],第二个是在保护信息资源来看,三是指权利人提供有关其知识产权的信息。其次是信息机构也必须努力保护包括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工程。在信息资源的共享,主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合适的人请教,以获得许可,以使更多的共享信息资源在全社会的权利[10]。(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 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北京: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469-506.

[2] 罗诗.合理共享资源与保护知识产权:网络咨询服务工作的重要课题[J].图书馆论坛,2008,(2),108-110.

[3] 李志锴.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研究. 广西师范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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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冯小青、刘淑华.论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与公权倾向[J]知识产权法哲学(社科版),2000(1):77-79.

[7] 彭飞.国内外电子图书及相关问题最新动态研究[J].现代图书情报技术,2001,(2),88-89.

篇5

关键词 固定资产减值 计量属性 可收回金额 会计职业判断

为了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者受托经营资产的价值,财务报表披露的各项资产价值必须是未来经济流入的真实价值反映。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长期资产,通常具有收益期限长、耗用金额大、风险大的特征,因此固定资产的价值能否真实反映,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利用财务信息做出决策往往有较大的影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由固定资产的原值抵减了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后得到,核算它的真实价值的难点往往在于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其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客观准确。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就固定资产减值实务核算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可以帮助广大会计实务工作者在更好地理解固定资产减值本质的基础上,正确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使财务报表反映的固定资产信息更加真实有用。

一、在会计核算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根本原因

资产是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中,能否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一个本质特征。资产价值的经济实质即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它的价值即通过使用该固定资产能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经济利益指的是未来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由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未来经济利益也就具有了不确定性。如果企业未来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影响到固定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实现时,固定资产价值也就有了产生变化的可能性。当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导致固定资产未来经济利益减少时,固定资产便发生了减值。因此,在会计核算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根本原因就是固定资产的获利能力,即其未来经济利益发生了不利的变化。了解这一点可以为我们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提供考虑的方向,同时可以为我们确定估算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的方法提供依据。

二、固定资产减值实务核算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固定资产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固定资产时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金额,并按一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价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固定资产的价值具有以实际交易为基础、为交易双方所认可、成本数据容易获得且可靠性较大等特点,可以满足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可靠性的要求。

然而,当固定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发生不利变化,即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必须对历史成本计量下的资产价值进行调整。现行会计准则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当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确定资产减值损失,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这里所说的可回收金额实际上固定资产销售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比较的孰高者。由此可见,可回收金额涉及公允价值与现值两个计量属性,这两个计量属性反映的均是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下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比,可回收金额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对相关性和及时性的要求,用可回收金额对历史成本计量的价值进行调整,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更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及可能发生的风险,为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可回收金额的计算具有相当程度的主观性,并且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因此计算结果的可靠性较历史成本计量下有所降低,使得可靠性与相关性、及时性之间产生了矛盾,维持可靠性和相关性、及时性之间的平衡,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的不良影响,也是在会计实务中需要解决问题。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即固定资产销售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因此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即是对固定资产销售净额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固定资产销售净额的估算涉及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两个因素。其中,处置费用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固定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不包括在内。而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则较为复杂,当固定资产存在销售协议时,协议价格即可确定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当固定资产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的外部交易市场时,市场的交易价格即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当前述两项皆不存在时,如果存在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则可通过在此基础上进行市场因素的调整来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不存在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则可参考资产评估中有关固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算涉及固定资产的收益期限、折现率、未来现金流量三个因素。其中,收益期限通常以固定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为依据确定。折现率的确定应当首先以目标固定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该固定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替代利率则可以根据企业的加权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市场利率作适当的调整后确定。调整时应当考虑与资产预计现金流量有关的特定风险及市场风险等。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估算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通常应当使用单一的折现率,但是如果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未来不同期间的风险差异或者利率的期间结构反映敏感的,企业应当在未来各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折现率。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是最关键的部分,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不准确,则估算的结果将会失去意义。预计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包括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以及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此外,预计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还要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生产的产品存在内部转移价格的,还应将其调整为市场价格来预计未来现金流入。

四、会计职业判断在固定资产减值实务核算中的运用

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制度、会计惯例等会计标准,充分考虑企业现实与未来的理财环境和经营特点,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计算、分析、比较等方法对不确定性经济事项所作的裁决与断定。在固定资产减值的实务核算中,会计职业判断主要运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判断是否需要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虽然准则对判断减值迹象提供了可供考虑的方向,如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来看,会计人员可考虑固定资产的市价在当期是否大幅下跌,且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或者从内部信息来源来看,会计人员可以考虑是否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等,但做出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结论仍是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结果。二是判断应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多少。当判定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会计人员需对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在估算销售净额时,在市场上销售固定资产的处置费用,当市场上无相同资产时对相似资产各市场因素的调整;以及在估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未来现金流量与折现率的确定均需要由会计人员做出职业判断。由此可见,会计职业判断贯穿于固定资产减值实务核算的全部过程,大量的会计职业判断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篇6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资产减值准则 盈余管理

现行资产减值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企业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现状。所以它的颁布将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方式。

一、新准则相对旧准则的优势

新准则进一步确定了资产减值的范围。新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范围作了详细的规定,适用的资产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其他如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和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资产的减值适用其他相关具体准则的规定。

新准则明确了计提时间和判断依据。我国原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检查固定资产,合理预计固定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同时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新准则对计提时间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会计期末,企业应核查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可能己经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新准则明确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方法。新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并详细规定了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何确定。这样的规定为资产减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使一些较为抽象的概念易于理解,且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性。

新准则提出资产组的概念。新减值准备准则规定: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合确定资产减值。

综上可知,新准则的颁布降低了上市公司粉饰报表、操作利润的可能性。

二、新资产减值准则的不足之处

首先,部分确认条件不够明确。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千差万别,准则不可能列出判断资产减值的所有迹象,所以对于准则所列出的若干迹象来要求企业根据这些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职业判断,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具备很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从这些迹象本身来看,有的过于笼统,比如判断资产减值的第一个条件是市价的跌幅明显高于预计的下跌,“明显高于”的界限就需要依据企业外部经营环境、法律、市场、技术的变化来判断,资料十分不易取得,对于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怎样处理,现行准则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资产减值计量标准有的不够明确。确认条件只是列举出可能发生减值的若干迹象,最终判断资产是否减值要判断其账面价值是否低于可收回金额(成本是否低于可变现价值),按账面价值成本低于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所以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是减值的计量标准,它的确定非常重要。但现行准则只给出了可收回金额的定义,资产的销售价格和处置费用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如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也没有全面、系统地说明。这对某些可收回金额的计算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的资产(如长期资产)在实务操作上带来很大困难。

最后,转回规定的不一致性容易导致盈余管理。新资产减值准则虽然规定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但该规定并未能完全封死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主通道,因为新准则并未明确针对存货、短期投资等项目的减值准备能否冲回的问题。对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和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的资产也排除在准则适用范围之外,这些资产已计提的减值损失依然可以在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价值恢复的前提下予以转回。新资产减值准则只关掉了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操控利润的大门,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进行盈利操控,上市公司未来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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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丽萍.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分析.时代金融.2008(11):142-143.

篇7

(一)自相关期权估价方法的适用性检验

知识产权收益的自相关性主要是源于被解释变量的自相关,也就是经济变量的惯性作用。由于知识产权在应用过程中存在很多改进的机会,其应用模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存在收益的惯性作用,如果前期知识产权管理到位,价值提供的多,那么后期肯定会沿用前期的管理模式确保价值不会遭到损害。如果前期管理不到位,价值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那么后期就会对前期的模式进行纠正,确保价值能够被最大程度地挖掘出来。因此,知识产权收益一般来说是存在自相关性的。

知识产权的收益存在自相关,满足自相关期权模型的假设条件,但是对于评估而言,理论上的分析还不足以确保假设的正确性,因此在使用自相关期权模型之前,不可或缺的一步就是要对知识产权的收益进行自相关检验。在自相关检验方法中,一般有残差图示和回归分析、D-W检验以及高级自回归检验。D-W检验通过对预期收益进行一阶自回归,得到D-W统计量,计算过程清晰,计算结果可靠,并且在该检验过程中可以再次进行统计显著性检验,因此可以在绘制散点图初步确定存在自相关的基础上,使用该方法进一步判断自相关性。在使用回归检验法进行检验时,需要建立多个辅助回归方程,通过对模型进行显著性检验来确定是否存在自相关性,其检验过程十分复杂。该方法与高阶自相关检验法一样,主要适用于二阶以上自相关性的检验。由于自相关期权模型假设收益存在一阶自相关,因此放弃使用这两种方法,确定选用图示检验法和D-W检验法对知识产权的预期收益自相关性进行检验。

(二)参数的确定

使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需要确定七大参数,模型参数的确定方法也要根据所评估的知识产权进行相应调整,在这一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各参数在用到实物期权估值后意义的变化。

1.知识产权的预期收益现值S

要得到某类知识产权的收益现值,如果该类知识产权能够在市场中找到已经应用了类似的知识产权生产出的产品,那么就可以据其收益情况用收益法估算自身产品的收益,并通过分析整个行业和该类知识产权的风险确定恰当的折现率,对收益进行折现得到预期收益现值。如果知识产权是独创的,找不到类似产品,则可以根据专家预测产品未来市场情况,得到模拟的收益现值。

2.知识产权的执行价格K

知识产权的执行价格即知识产权开发应用商业化成本的现值,主要包括研发设备投入、人力成本以及维护成本等。这些数据需要根据现有的会计数据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估计。当预计技术未来会发生变化时,成本也会发生变化,此时如果能够构建出恰当的成本变化函数,可以使执行价格的估计更加准确。

3.知识产权的期限T

知识产权的期限也就是知识产权拥有竞争优势的存续期,一般取决于知识产权本身的属性。在确定该期权时,一般主要根据知识产权给所有者带来竞争优势的年限来确定,如果该年限无法确定,则使用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年限确定。

4.知识产权的收益波动率

在实物期权估价模型的各个变量中,知识产权收益波动率是最难估计的一个变量。这是因为很多知识产权具有新颖性和创新性,并且大多是首次投入到市场中。确定该参数一般是通过寻找拥有相同或类似知识产权的上市公司的历史数据,得出其股票价值的近似标准差。如果无法找到拥有相同或类似知识产权的上市公司数据,也可以先确定影响该类知识产权收益波动率的各种因素,通过综合考虑影响因素的变化,间接估算出该知识产权的收益波动率。

5.无风险利率 rf

无风险利率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资于国债等几乎无风险的债权时所能获得的收益率。严格来说,在实物期权模型中要求是以与期权存续期相同的该类债券的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在我国,由于政府对利率的严格调控,也可以使用同期的银行利率进行计算。

6.历史影响系数β

该系数是自相关期权定价模型的重要特征,它体现了资产前期表现对后期的影响,反映了资产收益自相关的程度。通过对自相关检验的各种方法进行对比,可以发现D-W检验能够很容易地得出该系数。并且由于该检验随机项的产生机制是一阶自回归,与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相一致,D-W统计量中的即是历史影响系数β,因此该系数可以通过D-W统计量来计算得到。

(1)

其中,是原数列应用普通最小二乘法进行参数估计的残差,为一阶自回归系数。

7.极小常数值h

h>0是预先设定的任意小的常数。h在模型推导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帮助模型体现自相关过程,因为自相关需要从连续时间上表示出前期和后期。同时,由于自相关期权估值模型是连续时间模型,要体现连续时间的前后期就要求h要尽可能小,几乎可以趋近于零。并且其取值大小对估值影响不大,虽然原则上h>0,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可以简单假设,这并不影响估值的准确性。

通过对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和B-S(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进行比较发现,由于基础假设不同带来模型参数设置的不同,在B-S五大基本参数的基础上,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设置了另外两个参数变量,分别是极小时间间隔和历史影响系数。其中极小时间间隔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体现连续时间段上的前期和后期,并且要求该间隔尽可能小,从实际应用角度出发,提出可以为其赋值为0,从而简化模型的计算但并不影响模型的准确性。历史影响系数的主要作用是体现标的资产的自相关性,资产前期的收益表现会对后期产生影响从而存在潜在的价值,因此该系数对模型的应用至关重要。从适用性检验中可以利用D-W统计量来计算得到历史影响系数,从而为该模型的应用提供了思路。

二、案例比较分析

(一)案例说明

某项知识产权利用收益法经过评定估算,于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34532.25万元。已知预期收益如表1所示。

将该案例利用自相关估价模型得到的结果与B-S模型和收益法估计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二)B-S评估

利用B-S期权模型进行评估,首先必须确定其五个参数。

1.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加上基建期初始投资成本,从而直接得到该项知识产权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万元

2.执行成本现值

在评估基准日,基建期的投入成本与未来的现金流量现值是公司作出是否进行投资决策的关键要素。如果投入成本过大,公司可以延时或者放弃,此时,投入成本与期权模型中的执行价格的涵义一致,因此将基建期的成本投入作为执行成本,可得到:万元

3.存续期

通过前期的技术分析可知,该项知识产权的可利用年限为18.9年,为方便计算,取T=19年。

4.预期收益波动率

根据技术人员的经验,预计预期收益波动率为30%。

5.无风险利率

我国政府的记账式国债期限最长期限为15年,因此无法直接得到与期权存续期相等的国债利率,但是根据表2,通过比较10年期国债和15年期国债的利率走势,可以预估20年期债券利率大约在5%左右,因此可得到:r=5%。

将上述参数带入B-S模型,得到使用B-S模型的评估值为:C=58793.29万元

(三)自相关期权模型评估

1.模型可行性分析——收益相关性检验

首先通过图示检验法初步判断预期收益是否存在自相关性,再通过D-W检验法得到确切的统计量值,并通过统计显著性对模型合理性再次进行检验。将表1中的数据做残差散点图,大部分散点落在一、三象限,说明序列残差存在正相关性,同时也表明序列r,即该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存在正相关性。

2.一阶自回归的判断

由于该自相关期权定价模型要求收益是一个一阶移动平均过程,因此首先要对其进行检验。对数列预期收益r及提前一期预期收益r(-1)数列应用普通最小二乘法进行参数估计,得到一阶自回归的统计分析表,如表4所示。

通过表4可以看出,D-W统计量的值是0.85,比较接近于0,显示出序列r存在正自相关。同时,回归的统计显著性检验也显示通过,证明结果是可以接受的。进一步检验是否存在二阶自回归,如表5所示,D-W近似等于2,且二阶滑动平均过程是不显著的,因此说明收益满足一阶自回归滑动平均过程,符合模型假设。

通过检验和一阶与二阶自回归分析,证明了知识产权的收益存在自相关性,一方面说明在以往的评估方法中,不对知识产权的收益进行相关性分析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使得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的应用具有了实践基础。

3.参数确定

由于对该知识产权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执行成本现值、存续期、预期收益波动率和无风险利率的选取在两个期权估价模型中的内涵一致,因此此处沿用表3的数据。除了上述五个参数之外,应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还需要确定另外的两个参数:历史影响系数和极小常数值h。其中,h值的意义在于辅助模型的推导,并且要求尽可能小,因此可以简单假设其值为0。同时根据式(1)和表4可以得到:,从而,。

由此,可得到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的七大基本参数取值如表6所示。

4.评估结果

根据自相关期权估值模型可得到,;该知识产权的价值为万元。

(四)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

对该知识产权通过三种估值方法进行评估,得到估值结果对比情况如表7所示。

从表7可看出,三种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还是存在很大差异。首先,使用收益法评估的价值是该知识产权的获利价值。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评估出的价值比收益法评估的结果高了约70%,高出部分价值是战略价值,这是因为实物期权估值模型更全面地考虑到了未来存在的一些机会的价值,其能够有效避免知识产权价值的低估问题。使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法评估出的价值比收益法的结果高了约81.64%,比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估价法的结果高了约6.7%1,这是知识产权的内部管理价值,这说明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更好地评估出了管理柔性的价值。由于可以根据该知识产权的前期利用状况来调整后期的管理策略,避免前期存在的问题,维持正确的管理措施,其预期收益之间势必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使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评估知识产权得到的价值应该是最全面的。

三、基于收益自相关判别来识别管理效应

由于D-W检验和历史影响系数之间存在着一个近似的定量关系,因此可以从D-W统计检验结果入手,来分析这一历史影响系数,从而在估值之前进行管理效应的识别,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已知,由这一关系可知2,DW的取值范围在[0,4]之间,当DW接近2时,数据不具有相关性。这个接近程度根据数据特点而不同,会有一个约束上限和下限()。

当,时(),说明收益之间存在正相关性,管理是正效应的;当,时(),说明收益之间存在负相关性,管理是负效应的;当,时(),收益之间的相关性不明显,管理无改进;当时(),说明知识产权的收益是独立的经济变量,每年的收入不可预测、是一个随机变量,这说明没有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利用。

同时,对于知识产权而言,其期限一般较长,像商标等甚至具有无限期的性质,因此,分析该系数对估值结果的影响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认识到其影响程度,并根据此影响程度进行决策调整,从而改进企业价值。令从[-1, 1]之间以5%的比率变化条件下计算评估值,当收益负相关和不相关时,对自相关期权估值的影响甚小,可忽略不计,这恰好说明在没有管理效应时,知识产权的历史影响不是主要因素;当收益正相关时,这种影响使得评估值在2%~3%之间增长,随着相关程度的增强而加大。

任何经济收益,只要具有获利性质,则其收益一定是具有时间相关性的,以往在估值模型中假设收益是独立随机变量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但是现实中收益的大小又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影响,有可能体现不出这种相关性,因此就有必要在估值之前判定这种收益的关系,如果没有,说明企业的管理存在问题,就应该对企业管理层提出警示,尤其是呈现管理负效应时,促使管理层提出改进策略,为建立合理的收益预测提供基础。在改进的管理水平上再进行评估,才是有意义的,因为在评估中首先是假设企业处于持续经营或者至少在平均管理水平上。只有收益呈现正相关时才能使得这一假设成立。

不仅如此,可以根据表4所示的一阶移动平均过程的回归方程形式来预测收益,如果遇到收益的跳跃,则以该跳跃点为重新预测的起点。

对于知识产权来说,很多评估目的是为了评估新技术购买的交易价值,或者为知识产权开发与否作出价值判断,因此,该系数的准确性对评估价值至关重要。

四、结论

本文提出在评估知识产权时要对其收益进行自相关检验,并提出了具体的检验方法,并以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的历史影响系数为指标来量化收益的管理效应,从而为企业提升其自身价值提供了途径。同时,本文将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应用于知识产权的价值估计,并提出了其七个参数的确定方法。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实物期权特性分析以及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在评估知识产权中的适用性分析,发现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为知识产权评估提供了更为合理的评估途径,实例分析证明了这一点。

知识产权的获利价值是由于其垄断性带来的,可利用收益法来评估;战略价值是评估企业未来发展机会部分,可利用实物期权模型来评估;而经营管理价值是体现企业在知识产权存续期内的管理柔性的,根据其前期管理经验来调整后期的管理策略,这一管理使得其收益出现自相关性,因此可利用自相关期权估价模型来评估。

篇8

一、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指出,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立有关资产的备抵科目减记资产价值,在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从而夯实资产价值,避免利润虚增。如实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资产减值损失准则对于可靠性的影响

可靠性要求会计信息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规定,可以更好的体现可靠性的要求。

1、从资产的定义上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有利于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则表明,资产在未来期间所能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减少,按照要求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以更准确的反映资产在存续期间能够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流人,使得资产的计量更具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2006)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生物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油气资产等,而原会计准则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只局限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8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范围的扩大,更有利于可靠的计量企业所拥有的全部资产。

2、资产减值损失禁止转回的规定,有利于防止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信息

新会计准则第8号第十七条指出,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会计计量的可靠性要求。我国一些上市公司使用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操纵利润,利用“甜饼罐”(过度计提各类费用和减值准备、推迟收入确认来贮藏“甜饼罐”;后逐步释放出各类准备,享受“甜饼罐”),或“洗大澡”(为防止连续亏损而被ST或停牌,先大额计提各类减值准备,一次性亏足,使得来年轻松上阵,虚增利润。)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决策。禁止长期性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上市公司的这种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三、资产减值损失准则对于相关性的影响

1、相关性是一个相对概念,资产减值损失所能提供的信息的相关性只能是相对的。

相关性要求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决策模式和信息需要,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决策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不同用户以及在不同时间上对于会计信息的要求是不同的。目前会计信息处理系统提供的是综合归纳财务信息,是融合了多种会计计量属性的“大杂烩”。以资产的计量为例,我国会计准则要求,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历史成本计量,后续计量也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提累计折旧摊销,但是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资产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则是以公允价值和现值为计量基础,今后的折旧摊销也已可回收金额为基础。如此,资产在存续期间,则出现了不同的计量属性同时混合使用的情况,因此,会计所反映的信息只能是综合的归纳信息,这实际上是对会计信息进行再加工的信息处理过程的结果,这种通用的会计报告不能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所有不同的决策的需要,例如。企业的管理者更关注资产存续期间为企业带来的净现金流量,这需要以历史成本计量;而市场上的投资着则更关注投资当时的资产价值,这就要求资产的账面价值反映公允价值。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从这一点来看,其相关性只能说是相对的

2、新会计准则中关于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不允许转回的规定也不利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1)、在资产价值确实回升时造成资产价值低估

市场环境是处在变化之中的。当原先导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减值迹象不存在时,则表明资产的价值得以恢复,这样,转回资产减值损失则是正常的,并且是如实反映企业财务质量所要求的。但是,新会计准则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转回进行利润操作,禁止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如果这些资产的价值得以恢复,则会造成资产价值的长期低估。并且后续计量也以此为基础,造成资产账面价值严重偏离实际价值。

2)、造成企业过于谨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形成新的盈余管理通道

资产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的另一个后果是,由于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出于利润管理的需要,企业则会倾向少提或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可以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诸如存货,归入金融资产的应收账款等则大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因此,减值损失禁止转回的规定,并不能有效的遏制企业操纵利润的行为,并且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三、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的平衡点

通过《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会计信息质量原则的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是即相互统一又存在矛盾的。

1、相关性需要以可靠性作为基础与前提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决策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而便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应当是真实、可靠的,如果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是不可靠的,就会给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或者损失。因此,在会计计量中,应该把可靠性放在首要位置,其次再提高相关性,使其对决策者更有用。

2、相关性与可靠性之间需要平衡点

不可否认,为了实现一定的相关性,需要牺牲可靠性。相关性要求财务信息具有预测价值,有助于使用者根据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了提高相关性,则需要做出一定的预测,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就是对资产未来经济流入的一种预测,而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这里是存在一定矛盾的。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在相关性与可靠性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在可靠性所允许的范围内,更好的满足投资者对于会计信息的需要。

四、改进建议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从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它既体现着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原则的要求,又存在着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在实际执行中的矛盾,鉴于目前的现状,本文主要从会计制度的完善上,给出一些达到可靠性与相关性平衡的思路。

1、对于资产减值损失禁止转回规定的完善。

资产减值损失禁止转回虽然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却降低了其相关性,如果规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不是冲减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而是计人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同时这部分其他资本公积单独设置三级科目,禁止这部分转增资本,那么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利润表上的任何改善,这样可以有效关闭企业操纵利润的通道。从而使可靠性与相关性达到平衡点。

2、完善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充分度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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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新制度下固定资产定义。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所拥有的单位价值在一千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实物资产,此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价值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量实物资产也应该划分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二)为真实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应按照资产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将财务报表中应反映资产原值与折旧额。同时,新制度也对资产折旧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新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

(一)新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采购入账管理的影响。新制度为了真实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入初始价值,规定当捐赠、投资所增加的固定资产如无相关合同、发票证明其原始价值时,应使用该固定资产在同类市场的价格作为会计入账价值,以便事业单位可以真实反映单位资产价值总额,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新制度也规定新购入固定资产应在剔除预计残值的基础上,根据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二)新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科目使用的影响。新制度为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与企业会计准则相衔接,便于报表使用者使用事业单位会计数据,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下设置“累计折旧”、“累计摊销”两个资产备抵科目,以反映事业单位资产折旧价值。同时,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相关会计科目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可以更加科学、系统地设置固定资产会计账簿,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资产进行盘点、保管、对账提供方便。

(三)新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的影响。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应在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奖惩机制,以促使事业单位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固定资产管理观念。固定资产绩效考核还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后损益金额,以评价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对资产的日常管护成果,促使其养成保护国有资产的良好习惯。

三、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划分不清。目前,我国多数事业单位缺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工作人员对资产进行日常保管、统计、报废处置及回收管理,导致财务部门掌握的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与实物数量不一致。例如,个别单位在对办公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进行更新后,未能及时将更换的旧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进行回收、统一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于事业单位未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专门管理,促使事业单位未能完全摸清本单位固定资产家底,极易造成资产重复采购或个别工作人员侵占资产现象的发现,无法保证事业单位资产安全、完整。

(二)忽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在传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只重视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及入账价值的确定,账簿只登记固定资产原值,未能根据固定资产的物理及内在损耗计提折旧,导致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固定资产金额与其实际价值严重脱节,降低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例如,个别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簿登记办公电脑若干台,但由于该批电脑已使用5年以上且由于资产管理不善,已无实际使用价值,导致该事业单位未及时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理,虚增固定资产价值。

(三)固定资产用途转换界线不清。由于国家对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产权登记、权属划转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事业单位应严格区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以适应不同性质资产所应遵循的法律规定。但由于个别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使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未严格区别经营与非经营性质,在办理产权登记、Y产权属转移等过程中未能选择正确的法律条文,极易导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被恶意侵占,同时也给事业单位增加法律风险。

(四)固定资产管理没有使用现代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应该使用更加先进的资产管理软件。但由于某些单位管理技术手段更新缓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没有设置无形资产,而财务部门根据新制度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这样造成两部门对同一资产做出不同的分类,限于固定资产管理涉及部门的复杂性,相关的关系部门不够协调统一,固定资产的财和物两套管理系统各自孤立,各类别的固定资产存在差异,加上管理中存在数据处理不及时,造成固定资产账和实物账无法核对。

四、完善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提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一是建议事业单位聘请大学教授、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就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通过考试、竞答等方式巩固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人员学习成果。二是通过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业绩考核机制,给予资产管理人员精神与物质方面的奖励,以鼓励其严格按照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范。三是督促事业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财务或资产管理部门工作,将固定资产购置、存放地点、报废等情况及时与财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以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二)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中,要强化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公共服务工作的保障和积极的推动作用,管理者要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在思想和意识上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落实到行动上,依据事业单位实际发展状况,建立和健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章,以此推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得到良好的管理。

(三)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监督。一是事业单位应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询价、审批、报废处置等流程设置风险控制点,以降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资产管理漏洞侵吞国有资产行为发生的机率。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对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保证事业单位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及资产管理办法,以督促事业单位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四)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议事业单位根据固定资产规格、型号及使用情况设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应包括资产购置、使用管理、报废处置等流程,制定详细的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督促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资产盘点,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同时,应对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及资产使用部门管理职责进行详细规定,避免各部门因制度漏洞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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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2)05?0160?05

一、相关文献综述

学术界普遍认为,产业结构优化包括产业结构合理化、高度化和高效化三个方面[1],影响因素主要有需求结构、资源供给结构、科技进步、贸易结构、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宏观经济政策等。周振华把产业结构优化分为产业结构高度化和合理化[2],提出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指产业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不同于各产业能力之和的整体能力,它可以用产业之间的关系均衡程度和产业之间的关联作用程度来表示。张立柱和王新华认为,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指三次产业以及产业内部的比例同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产业之间的发展需相协调并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1]。在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理论研究中,国外有代表性的理论是英国学者坎特威尔和托兰惕诺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和日本学者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的升级,是一种技术能力的稳定提高和扩大,而这种技术能力是一个学习和积累的结果,同时也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和产业分布有关[4]。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认为,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将本国已经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向其它国家转移,这样将有利于本国集中力量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从而促进本国产业结构升级[5]。国内的理论研究有汪琦认为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的发展有资源补缺效应、传统产业升级效应、新兴产业成长效应、产业关联效应和投资收益效应,对外直接投资通过影响投资国的投入要素、需求结构和资源转换方式等因素把这些效应传导给本国产业结构调整过程并进而影响本国产业升级的速度和效率[6]。

在对外直接投资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研究中,国外的研究有Blomstrom,Konan和Lipsey认为FDI 流出对日本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调整有非常重要的作用[7];Tuan和Ng认为,对外直接投资调整了香港制造业的结构,直接影响了产业集聚,并通过集聚间接影响了生产力[8];Barrios,Gorg和Strob通过研究爱尔兰的数据也发现,跨国公司会从母国国内市场上获得一些中间投入品,导致国内产业结构的改变和促进当地企业的发展[9]。

国内的实证研究有范欢欢、王相宁利用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分析发现对外直接投资与第二产业结构比正相关,与第一、三产业无关[10]。王英、刘思峰根据2003年?2006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行业结构和国内产业结构的数据,通过计算灰色关联度的方法,分析得出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结构与国内产业结构密切相关,OFDI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11]。冯正强、张雁利用1985年—2009 年的数据,运用协整检验、Granger 因果关系检验等方法实证检验出对外直接投资能促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但作用有限,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12]。

四、结论与启示

(1) 上述的实证检验说明,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有正的促进作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也说明,对外直接投资的变化是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应该充分利用对外直接投资这一有效途径,加速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各产业的生产效率,使生产效率在各个产业间趋于平等。

(2) 协整关系检验方程中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回归系数比较小,说明对外直接投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的促进作用还有比较有限,这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阶段是密不可分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起步晚,发展还比较滞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流量在逐年增加,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也将逐步增大。

(3)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结构合理化作用较小还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结构有关。在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构成中,金融业、采矿业和与之有关的交通运输、仓储业占比较大,2010年分别为12.5%、8.3%、8.2%,说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自然资源寻求型,技术寻求型和战略资源寻求型占比较小。另一方面,在201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主要集中在亚洲(占比65.3%),而在欧洲占比只有9.8%,在北美占比仅占3.8%。为了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我国应该更多地鼓励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在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提高对外直接投资在发达国家的比重。

参考文献:

[1] 张立柱, 王新华. 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及定量化方法研究综述[J].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9(1): 62?65.

[2] 周振华. 产业结构优化论[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2: 89?90.

[3] 王林生, 梅洪常. 产业结构合理化评价体系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 2011(4): 77?83.

[4] CantellJ P E. Tolentino. Technological accumulation and third world multinationals[R]. University of Reading Discussion Pape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Business Studies ,1990(39).

[5] 小岛清. 对外贸易论[M]. 周宝廉译.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1987.

[6] 汪琦. 对外直接投资对投资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效应及其传导机制[J]. 国际贸易问题, 2004(50: 36?41.

[7] M Blomstrom, D E Konan, R E Lipsey. FDI in the Restructuring of the Japanese Economy[R]. NBER Working Paper 7693, 2000.

[8] Fung Y, Tuan C. Evolving Outward Investment, Industrial Concentration and Technology Change:implications for post— 1997 Hong Kong [J]. Journal of Asian Economics, 1997, 8(2): 315?332.

[9] Barrios S, Gorg H, Strob E.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competition and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 the host country [J].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2005(49): 1761?1784.

[10] 范欢欢, 王相宁.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结构的影响[J]. 科技管理研究, 2006(11): 56?58.

[11] 王英, 刘思峰. OFDI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影响: 基于灰关联的分析[J]. 世界经济研究, 2008(4): 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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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建房债券押金、墙体改革押金、防盗门押金、产权总登记费、预决算审查费、超标噪声排污费、土地界桩费、街道协拆管理费。

二、下调6种收费项目的标准。

1.商业网点配建费,由原标准总造价4%下调到以总造价1%。

2.建设工程档案押金,按榕政办〔1994〕36号规定标准,同时设定押金上限30万元。

3.教育配套费,外资与内资实行同等收费标准,对于成片开发房地产项目,凡开发商在成片区内投资建设教育配套设施或承担教育设施用地的,可以成本费用抵交教育配套费。

4.电集资费,按榕政综〔1993〕54号规定标准收取,同时取消文件第三条关于“凡装机容量超过15000千伏安的用户,其区内供电所需的变电站由用户集资兴建”的规定。

5.白蚂蚁防治费,由目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1元下调到0.7元。

6.地籍押金,市区用地由每亩5000元下调到2500元,郊区用地由每亩3000元下调到1500元,最高限额由20万元下调到10万元。

三、进一步加强涉外收费宏观管理。

1.继续开展涉外收费的清理工作。市里成立清理工作小组,继续调查清理、服务业等领域的涉外收费问题,4月下旬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另行通知执行。

2.加强收费监督。市物价、财政、审计部门每年对各部门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审核;行政性收费要逐步纳入预算外财政收入的笼子,在财政监督下开支,确保专款专用;严肃查处部门乱收费现象,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公布。

3.严格把关新出台收费项目。今后,凡新出台行政性收费项目(含调整收费标准),须经市财政、物价部门会审,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