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1 09:18:37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第三条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的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
管理的监督。
第四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以资金、实物等资产或者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其他资产相分离。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对出资的财产不得抽逃,不得占有、使用和处置或以其他方式挪用。
举办者退出办学时可以有偿转让其办学资产的相应财产权,受让人在依法履行有关手续后享有与原举办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单位和个人,应有与其办学类别、层次及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学校依法成立后,举办者应确保办学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禁虚假投资。
民办学校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条民办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银行开设账户,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条民办学校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并编报各种会计报表,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应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应按照会计档案有关规定对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财务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学校会计报告应由学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按时报送审批机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须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民办学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民办学校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对收费项目、标准、收取对象、批准文号及退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民办学校除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外,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等任何费用。严禁向本校教师或社会单位、个人非法集资。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应在学期或学年初一次性收取,不得跨年度收费,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按月或季度(学期)收费。
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学校收费应当依法使用规定的票据,并严格遵守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以办学名义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办学,不得用于抵押担保,不得变更其土地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接受的捐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接交、入账(库)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因故退学,民办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核退费用;因刊播、散发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
(一)经费收支不规范
民办教育举办者往往以追求投资回报最大化为办学宗旨,这往往与民办教育管理机构所要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宗旨有冲突。如培训收费标准不公示,超标准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按规定公示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等。对于一些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项目不报备,没有履行报备义务,把办学作为一种赚钱的工具等。学费支出管理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设置独立账户管理学费,专款专用,办学支出随意浪费。甚至出现个别人员利用管理漏洞私吞学费等。
(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主要宗旨以非盈利为目的,有别于公司制企业,成立之初重教学轻管理,在诸如采购、付款、资产管理等日常运营中常存在内控缺陷。如办学采购不规范,没有相应采购计划,或计划比较随意,缺少采购比价,采购合同制定存在商业回扣、滋生腐败等。付款缺少合同及发票支撑等或者合同及发票不全不规范。学校教学用设备和仪器,无专人管理,没有形成定期资产盘点制度等,缺少必要的资产保护措施。
(三)费用管理混乱,支出随意
违反财务制度管理相关规定,费用发生未取得发票,或者发票不规范。如外聘专家及其他务劳人员支出白条或仅有银行流水,未申请代开发票。业务开拓市场费用支出随意,违反中央相关精神要求,存在商业贿赂等法律风险。业务招待费支出中业务关系和私人关系混淆,造成支出浪费。缺少完备的出差报销制度,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虚报出差费情况,如本可以电话网络解决的问题申请出差,甚至为办理个人私事以公家名义出差,虚列出差天数并申请出补助,甚至找关系虚开住宿发票报账等。
(四)未形成有效的预算制度
民办学校对财务预算管理的重视不够,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预算管理体制,未设置预算机构,各部门不参与预算的编制,认为预算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只关注编制的预算能否为本部门带来更大的利益。由于各部门缺乏预算责任意识和工作的积极性,在重大决策方面也与预算管理部门缺乏沟通,从而直接影响到预算执行效果,致使预算管理目标难以实现,预算的管理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五)财务人员素质低下,未能跟上培训学校发展
如领导随意安排自己亲属任职财务工作,相关财务岗位未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对业务不熟悉。导致财务部门只会听从于领导的指示,不能坚持自己的原则,法制观念也相当地淡薄,助长了一些违法财经法的行为。财务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也导致了职校的财务管理不能适应现代管理的需求。
二、对民办培训学校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经费收支规范化,严格按照主管教育部门规定,科学合理制定学杂费收取标准,对学杂费收入专款专用,防止挪用甚至被部分人员侵吞。严格按照上海市八部委颁发的《上海市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设置学杂费存取专户和最低余额保障金专户。保障教育培训机构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受教育者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金和合法收益不受侵害。培训收费标准和退学、退费规定必须公开透明,不得巧立名目高收费、乱收费。学生退学的,要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有关收退费规定核退部分费用。
(二)对内部控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与院校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出一份符合培训学校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制度,并逐层落实,互相?M行监督。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资金使用、采购付款、资产管理等进行科学设定控制流程及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与约束诸如培训用酒店、车辆租用等需要有专人询价,并经分管领导确认,对于大额合同及资金支付需上院办公会集体决策。外聘专家课酬谈判需经两名相关人员参与谈判过程并形成书面记录并报院主要负责人同意。各个部门的职责与权力分工应明确,既做到互相监督又能互相激励,对于执行内部制度的态度及实际行动来决定奖罚,将工作与职务的升降相结合,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最终使内部控制机制得以严格的实施。
(三)对于费用管理,需要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根据学校具体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对于外聘专家课酬及其他临时人员劳务费,需要签订相应合同,财务人员据此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根据完税凭证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劳务发票。如业务招待费可以实行三单控制,即申请单、发票及菜单。在业务发生前需事前报批,包括招待人员人数,费用标准等。报销时连同发票及菜单作为附件,财务人员据此审核。尽量发现学校内部的潜力,使资金的使用合理化,开源节流,避免浪费,就能够提高经费的使用率,进而减少办学成本。制定完整的出差报销制度,出差申请经部门主管及院领导签字,包括出差用餐及招待规格事前报备,住宿机打发票备注日期,出差招待费附明细清单等,从制度上防范虚列出差报销及补助情况。
(四)预算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学校财务活动可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制定预算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在进行年度财务预算时要根据支出与收入情况,精确计算,对每项支出都要精打细算。在执行的时候也要建立相应的跟踪、分析机制,监督执行人按规定办事;在审批资金时也要严格控制,明确预算编制方法和审批程序,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校长负责组织财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拟订年度预算,由学校决策机构审核批准。预算一旦实施对民办学校的业务活动具有约束力,未经规定程序原则上不得改变。
引言
据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在2002年开始逐年增长,到2008年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但这一数字也仅有47.3%,学前教育已经成为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为此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并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目前我国公办幼儿园总量严重不足,这给了民办幼儿园较大的生存空间,但民办幼儿园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学前教育的稳定、健康和协调发展,因此,正视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之中存在的问题,并实施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筹资管理方面
与公办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筹资困难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目前,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资金来源不仅有财政经费,还有银行的低息或无息贷款,而民办幼儿园不难享受到这些。有调查显示,在民办学校提出的要求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中,资金问题被提到的次数最懂,超过50%的学校认为资金是民办学校目前发展中面临的最大困难。在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实地调研中,接受调研的学校举办者和办学者几乎无一例外地提到了民办学校面临的资金困境,期盼政府能够出台政策帮助民办学校解决资金问题。现阶段民办幼儿园筹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以学杂费收入为主
我国民办幼儿园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四种:一是举办者投入,二是学费收入,三是政府扶持资金或教育事业费补贴,四是银行贷款。目前,举办者投入资金一般大部分用于园舍建设、设备设施上面,同时由于政策所限,民办幼儿园获得的政府扶持资金或教育事业补贴费很少,而对于银行低息或无息贷款是可望而不可求,在此情况下,一旦举办者投入资金有限,学杂费收入就成为民办幼儿园维持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来源。
2、生源数量差别巨大,日常运营紧张
资金来源较为单一的特点使得民办幼儿园日常运营费用基本依靠学生缴纳的学杂费上,一些民办幼儿园如果生源一旦无法保证,将导致学杂费的收入减少,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日常运营。现阶段一些民办幼儿园由于举办者投入资金不足,造成学校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多,师资不达标,教育质量低等问题,导致学校生源数量无法保证,最终危机学校正常运营甚至带来灭顶之灾。
3、收费标准不明确,各方争议不断
目前,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有如下两种:一种是由当地物价部门对幼儿园进行成本核算进行收费,一种是按幼儿园等级进行收费,但也有一些幼儿园不安收费标准执行收费,价格自行确定。对于民办幼儿园而讲,学费收入是其维持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来源,合理明确的收费标准无疑能够保证学校收入的稳定有序,但由于收费标准不明确,民办学校的收费也成为人们颇为争议的话题。一方面,外界质疑民办幼儿园收费太高,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却往往为学校的发展缺少资金而发愁。制定什么样的收费标准也成为让教育部门、学校、家长三方都头疼的问题。
(二)资金运用管理方面
根据教育财政学的有关理论,学校收费项目和其他渠道筹措的经费在使用时都应有各自的归宿,不能混乱使用。而现实中民办学校经费使用混乱现象较普遍存在,有的学校将应该用于经常费支出的学费收用于扩充学校设施和各种不动产,也有的学校根本无创办费白手起家,完全依赖学杂费生存,还有的用学费补偿创办时借贷款项,更有甚者将学费装入办学者的腰包。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混乱状况应引起高度注意。
1、预算管理缺失
民办幼儿园预算编制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学校发展规划以及资源配置的过程,完善的预算管理工作,能够规范学校的内部经济行为,为落实学校战略发展规划和优化资源配置等打下基础。但是我国很多民办幼儿园由于规模较小,在管理模式上大多采取家族式管理,内部很多管理人员沾亲带故,同时认为预算管理可有可无,这就使得民办幼儿园日常经营开支不够科学合理,随意性较大,由此造成民办幼儿园在发展过程中随时有资金失控的风险。
2、园舍闲置,运营资金浪费严重
随着竞争日益激烈,一些办学质量不高的民办幼儿园生源逐渐减少,但因为办园初期举办者对市场认识不足,盲目大规模建设园舍,招入大量教师及管理人员,由此造成校舍闲置,运营资金浪费严重。
二、解决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统一管理标准,适度放宽对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一些不合理规制
与一般的幼儿园相比,民办学校在财务管理上的规范性不足,容易产生会计核算不合理,资产管理漏洞大等问题。因此,要解决这系列问题,首先应从根源上建立起统一的管理标准,对民办高校的一些会计适用办法及制度进行统一,规范民办高校的一些财务内部管理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民办学校一般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性质,旨在通过更高的定位、更个性化的教学方式,在教学层次与教学质量上超越一般的学校,获取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民办学校为了长期保持其竞争优势,必须不断强化对学校软硬件方面的投资,换言之,他们对于资金的需求度及依赖度均较高。一些民办学校渴求从银行等机构获取贷款,但因为政策等方面制约,使得贷款周期长、审批难度大。现阶段民办学校的主要仍依赖第三方保证贷款,而多数第三方为投资民办学校的公司,他们本身设备、资金实力也不强大,这就使得他们难以获得十分稳定且长期的周转资金,对学校可持续发展造成阻力。
因此,消除民办学校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问题,减少他们的资金周转阻力,尽可能放宽对他们财务方面的不合理规制,显然对于民办学校的松绑,增进学校活力大有裨益。
(二)从教师待遇及招生政策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民办教育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合法地位,该法中明确提出“县级及以上的各级政府可采用各种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支持,如设置专项资金、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等”,笔者认为,除了做到这几点之外,地方政府还应积极从教师待遇及招生政策等各方面给予民办学校相应支持。
公立幼儿园中,幼儿教师进行培训、进修、职称评定,是他们的基本权利,然而对于民办教师而言,这确实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师资是教学的根本,在民办幼儿园却从薪酬、成长发展机会等都低公办幼儿园一筹,这样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流动性也明显大。给予民办幼儿园教师合理的工龄、教龄的计算,让他们同一条起跑线上参加职称评定,打破民办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之间的流动限制,缴纳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积极开展各项评定,强化对民办幼儿教师的评优奖励,是促进民办幼儿园师资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此外,在招生方面,一些民办幼儿园接受的学生生源受到限制,导致办学资金来源紧张。很多民办幼儿园的生源是没在当地落户的外来务工子女,其中不少家长对学生处于“放任自流”式管理,这无疑给学校管理增加难度。因此,鼓励民办幼儿园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平等竞争的氛围,是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
(三)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
1、严格审批准入程序
一方面,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对申办幼儿园的园舍条件、自身发展规划、师资条件等制定合理的标准;另一方面,严把审批关,严格依照民办幼儿园的申办标准,同时参照同类同级公办幼儿园的设置标准逐项审核。在办园资质审批过程中,为了预防外界各种利益关系的影响,保证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审批的公平和公正,可以申请教育中介结构或专家组负责审查,而由主管部门批准。
2、加强民办幼儿园财务审计
目前,政府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财务审计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听取学校汇报财务情况;二是通过查看学校财务报表等进行审查。这种监督,一般都是事后才开始重视财务管理问题,对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补救,不利于民办幼儿园的稳定长远发展。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拓宽财务监督的范围,并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体制,保证民办幼儿园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四)加强民办学校自身建设
由于我国社会环境与国外不同,民办学校即缺乏强大的慈善公益机构鼎力相助,也没有雄厚的企业集团慷慨赞助,这就使得民办学校应在资金筹集和运用管理上下足功夫,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保持学校稳定、健康地发展。
1、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首先,建立由举办者、学校管理者、社会人士、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董(理)事会,其主要职责包括:决定幼儿园的办园理念、规章制度等,聘用园长,研究和审批幼儿园发展规划,财务预算和审核等。同时明确规定举办者及其亲属所占席位,以此保证幼儿园既能由教育行家来治园,又能开放办园,促进幼儿园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民办幼儿园日常运营管理有序进行的基础,因此,为规范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民办幼儿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规章制度。
3、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有: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自身使用效率,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资产财务状况等,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等,这些基础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学校财务管理的成败,因此,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应切实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引言
下文我们所提到的现金,是指那些民办学校持有的现金、银行账户存款与短期的有价金融证券。现金流则囊括了所有现金的流入以及流出,流入与流出之差就是民办高校财务上的现金净流量。良好持久而且稳定增加的现金流作为众多民办学校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受到学校具体财务操作的直接影响。
2、对现金流进行战略管理的意义
在竞争几乎达到白热化的民办教育市场中,很多民办学校都意识到,对现金流的管理应该顺应学校的具体发展战略以及营销政策。财务风险的管理经验也表明:民办学校对影响现金流量变动各因子的清晰识别、准确量化以及有效控制十分重要。或者应该这样说,民办学校对于自身现金流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校的真实存在价值。
对现金流进行的战略管理当然是将现金流作为关键的管理对象,在仔细研究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现状之后,借助战略管理的思维和方式,按照民办学校具体真实的现金流流量情况、现金流核算时间、现金流结构和寻在的风险,构建对其进行动态管理的体系,目的为了保证现金流能够在长时间内保持动态的平衡,为学校的发展分战略甚至总体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从而达到对其进行战略管理的目的。按照现金流的战略管理的具体涵义,我们总结出其具有下列特征:
(1)其重点分析和研究那些会对民办学校的现金流有长效深远影响的因子。
(2)其根本目标是为民办学校发展的长远以及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
(3)其可以被看做是一个整体的、动态的战略管理过程。
(4)其一定要关注和民办学校的成长周期之间的协调关系。
3、战略性现金流预算的应用
想要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可以借助很多方法,作者觉得,对现金流进行的战略管理完全可以借助战略性现金流预算的方法来完成。战略性现金流预算是以民办学校的具体发展战略目标为导向,紧密联系民办学校面对的发展风险与成长周期,将现金流作为主体,针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实现全方位立体的预估与计划,同时借助监督的方式来控制预算的具体执行过程,把民办学校现金流的具体流量、起止时间、组成结构和存在的风险作为整体,与预算之间做科学的对比与分析,进而发现学校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对其进行调整,从而让学校的管理者能够更加高效有序的对学校进行管理。伴随民办学校的经营活动持续的进行,其对现金流的具体流量、起止时间、组成结构和存在的风险的影响也会日益明确,所以,出于可以更有效的对现金流进行管理的考虑,民办高校应该对战略现金流的预算进行动态的管理。
3.1、清楚战略性现金流预算管理的具体内容
按照对现金流进行战略管理的意义,我们知道现金流的战略管理实际上重视的是对那些在民办学校发展战略目标之下的现金流进行管理,所以现金流具体战略管理规划的编制、实行和控制都是以现金流的持续流转为中心,比如短期投资与自筹资金分项中的现金流。而通常提到的现金预算则是日常管理的范畴,不在战略性现金流预算管理的范围之内。我们对现金流的战略管理进行特征研究之后,不难发现战略性的现金流预算管理必须与民办学校具体所处的成长周期相符合。除对现金进行日常管理之外,把战略性现金流预算管理工作的重心摆在自筹资金以及短期投资方面的现金流具体流向、流动速度、资金结构以及路径之上,重点关注民办学校在实际所处境况中达到现金流的长期动态平衡。
3.2、构建高效的预算管理机构
在进行学校全面预算的时候,战略性现金流预算管理关系到民办学校未来长期的发展,所以,应该在高级管理层构建能够对战略性现金流预算进行管理、控制、监督的机构。预算的具体管理机构应该由民办学校的最高级别负责人牵头,明确各级别组织的具体分工,科学安排各部门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拥有的权利。
3.3、注意各预算管理工作的衔接
战略现金流预算将实际的价值作为立足点,对民办学校未来长期的发展进行规划,但同时借助对短期内的现金预算来对其进行实现。企业的发展模式是民办学校进行经营以及未来规划的指导方向,它具体体现在长期的预算之中,短期的预算只是针对具体行动的行为,是结合日常的财务活动与企业长期战略规划的纽带。现在大部分民办学校都或多或少有些短期预算和长期预算衔接不良的现象,在实际的财务预算中显示出来的就是现金预算和资本预算之间存在严重的脱节。
4、结束语
现金流管理是当前众多民办学校进行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应该以企业战略管理为立足点,按照民办学校的未来发展规划,对其现金流的具体流量、实际流向、流动速度、现金结构以及风险进行持续动态的管理,并借助战略性现金流预算来实现现金流的动态平衡。
参考文献:
二、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制度的发展
自我国出台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之前,民办学校的会计核算制度很随意,因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导致民办学校的核算方法多种多样,杂乱无章。笔者曾参加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培训,从培训课程中可知,该制度规定,民办学校是否采取该制度,要根据其章程来确定,若学校为取得合理回报的,则使用企业会计制度,若不是取得合理回报的,则使用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从民办学校的定义以及我国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可以看出,民办学校是在我国教育资源不足的社会背景下,为了解决入学困难,增加教育资源而举办的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是属于国家的公益性教育事业,这一点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就“合理回报”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国家对于民办学校还没有做出具体的划分——营利民办学校还是非营利民办学校,因此民办学校的合理回报应当属于国家对于举办学校的出资人的一种奖励政策,它与企业的股东分红有着明显的区别,民办学校应该和公办学校一样,属于非营利机构。因此。民办学校的会计制度应该使用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
三、民办学校执行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的优点
我国出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决了我国民办学校出现的会计核算方法不统一的问题,其现实意义还有很多,具体如下。
(一)有利于保护学校各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民办学校会计核算的目的就是明确学校的经营状况及学校各投资者的投资关系和权益。民办学校执行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下的核算,可以合理有效地分析出各投资者的权利和收益。会计人员根据各投资者的投资金额的差异,来单独核算出其出资情况,从而变相地保护了其合法权益。
(二)有利于提高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的基础是会计核算,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是一项合理的科学的财务核算方法。该方法下的核算有利于提高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因为会计核算可以对为举办学校的出资人和学校管理者提供学校经营状况的具体数据,例如学校的经营成本,根据具体数据,管理者可以清楚地看到学校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节约的开支成本,提高办学的效益。另外,由于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性质不一样,民办学校的出资者是多元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并且民办学校的出资情况也是复杂多变的,有个人出资、单位出资,有收购,有转让等。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下的核算,因可对出资者进行单独核算,此方法适应了民办学校复杂多变的投资环境,,使得学校管理者更方便地对出资者进行财务的管理。
(三)有利于加强学校的规范化发展
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使得民办学校的会计核算方法发生了质的改变,它通过核算基础的变化,会计要素的整合以及计量标准的统一来对民办学校的会计核算制度做了一次合理的规范,不论与之前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制度相比,都有其可圈可点的地方。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核算,要求会计人员统一编制财务报表,这样不仅可以真实地反映学校的经营状况,而且使得学校的会计信息更加透明化,更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学校出资者及管理者的监督,从而有利于加强学校的规范化发展。但是,由于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是一项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它在各方面还有待完善并且需要学校的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加强自身对该制度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在遇到问题时要根据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做到及时的调整,努力为学校的管理者提供准确的会计数据。学校也应加强对会计人员贯彻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的思想,实现办学利益的最大化。
我国近年来民办高校发展较为迅速,与公办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小,但却因一味地只顾发展导致相应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
一、我国民办高校财务预算概述
财务预算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做好预测以及具体方案的基础之上,为了能够对企业所拥有的活动进行一个有效的整合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来保证工作效率,将企业的销售、成本等方面用具体的图表来进行表现的一种方式。因此我们可以说财务预算是整个企业绩效管理的重中之重。一个企业要想能够稳定发展必需要做好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与企业开支预算及绩效管理的配合工作。
在我国现有的民办高校中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是改进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财务预算主要是通过记录民办高校日常的资金流动以及业务安排,来对民办高校的未来应该如何进行资金流动以及如何安排业务,才能够实现在保证教学目的的情况下效率最高、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方式,而这一般需要通过较为合理的规划以及测算过程,才能够形成一套拿得出手,较为完善的计划方案来为民办高校今后的各项活动和资金流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众所周知民办高校是为数不多的一类非盈利企业,因此对于民办高校的财务预算与一些市场上的企业相比具有较大的差异,具体来讲,民办高校在进行财务预算工作时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就是坚持节俭原则,因为大部分民办高校的资金相对公办学校来讲毕竟是有限的,因此要学会将钱花在刀刃上,也就是相关财务部门的主管部门应该将资金预算放在学校的重点项目上面,即优先满足那些教育科研工作。另外就是进行预算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即使是这些项目也应该秉承节俭,从而保证资金安排的合理性。第二点就是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具有较为敏锐的眼光能够及时的发现执行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从而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这点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要求较高,但往往它也是辨别一个财务管理人员优劣的一个重要的判定条件。
二、财务预算管理的功能与重要性
在民办高校当中财务管理工作是整个学校的中心所在,而在财务管理工作当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财务预算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是通过对财和物这两个方面的运行方式进行事先的规划,并将其分别安排到不同的具体工作人员当中,从而努力使得学校内部的财、物、人这三个方面能够结合为一个整体,进而实现对整个学校的规划以及控制。就我国目前的民办学校来讲,因为其所有的费用都是由创建者自筹经费,因此民办学校的发展方向是由财务预算来进行引导的,引导其能够运用最科学合理的办法来达到各种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并且财务预算工作人员还需要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做好应对的把握,最终达到民办高校的资金和政府相关制度以及实行计划目的的完美结合这一最终目的,所以做好民办学校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对学校的长期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三、民k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目标不够明确,缺乏全局把控力度
要完成一个大目标,不可避免的需要在它下面设立一系列的小目标来对每一个工作者进行约束以及指明发展方向,民办高校也如此。要想做好民办高校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就一定要对学校发展的整体战略、经营目标和年度预算进行整合,而在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的民办高校都达不到这三项的完美整合,因此这就会经常性的导致一些小目标与指定的愿望有些偏差,长久以往就很有可能会整体偏离学校的发展计划。我国民办高校在创建初期很不容易,曾经出现过许多的问题,如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都是由创办者想办法弄来,这就导致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后劲多少会有些跟不上,再比如我国许多的民办高校都为了能够招纳更多的学员而大费苦心,想方设法的扩大投资来进行对学校的宣传以及美化工作从而导致学校的师资力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还有因为是私营企业,一定会有政府对一部分学校的支持态度要比对公办学校的态度差一大截,而这也就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情况出现,社会对其认可度不高。另外那些刚开始从事教育工作的人们,以及初次接受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工作开始时一般都不会有现成的师傅去进行相关的工作教学指导,一切的工作只能靠自己的想法去做,而这也就导致了我国现在的民办高校管理水平相比公办学校来讲较为低下。因此在对预算管理目标进行考量的时候一定要将目光放长远一些,绝不可以只考虑一时的利益而失去了对全局的把控力度。
(二)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管理者对财务预算的编制缺乏必要的重视
要想令财务预算管理在整个民办高校的发展当中起到重要作用,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科学的编制我国的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这对于学校今后的发展以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都可以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就我国目前的民办高校来讲,大部分的学校在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都会使用增量预算这一方法,这一方法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企业对于发展的需求,并且确保资金的正常流转,但其弊端也是相当明显的,比如这种算法较为粗略,因此对于一些对精细度要求较高的项目就难以做到细致化分析,即在对使用资金的量化分析方面还较为欠缺,举例来讲,假如今年某家民办高校购买了一些学习设备,设备购置费的本年预算支出与去年的发生额之间并不存在对应的增减关系,应该根据今年的发展计划编制。民办高校受自身办学条件的限制生源很不稳定,收入无法可靠估计,这就是估算的消费指标过于简单,细致计算下来总是会与实际的需求产生较大的差异。
我国的民办高校领导者往往对其获得的财富重视度较高,他们总是想费尽心思来得到更多的财富以及利益,总是对学校的财务预算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度,为减少开支,领导者总是会将预算管理当中的编制、执行以及一系列的监督任务全部交给财务部门来进行管理,这就导致了学校当中的权利分配严重不均匀,财务部门的权利过于集中,而这也就非常容易导致预算管理工作不能够做到人们需要的公开公正,从而进一步导致整个民办学校的各个部门经费分配的不合理从而给学校的长久发展带来巨大的阻力。更有甚者我国一些民办高校的管理者目光较短浅,对财务部门的预算管理根本没有设定相应的制度,这样的民办学校是很难长久发展下去的。
(三)预算流于形式,目标责任难以落实
上文对财务预算工作在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进行了简要概述,有些民办学校当中虽然领导者对财务预算工作有着足够的重视度,也为其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但由于时间等原因,原本的流程本该是提出项目,进行预算,然后对预算进行审核工作,最后就是对项目的监督过程,即各项经费的收支必须按照预算来进行,过程本是这样,但有些民办高校由于监督体制的不到位,监督不够严格的时候就会发生对预算的各种调整,然后在对执行过程中的追踪评价也并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另外就是在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有些领导者经常自以为是,一意孤行,不按照相关的财务预算来安排使用资金。综上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预算工作要求不到位导致的预算不够准确的现象。二是财务预算设计完成之后,各实施人员对预算的执行力度不够,不能够严格按照要求来进行工程项目。
四、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成立财务预算的组织机构,确立民办高校的长期发展
保证财务预算管理过程的正常进行是非常重要的,做到这一点才能增强民办高校在市场的生存能力,学校的相关管理者应在校内建立一个组织来对财务预算过程做全面的监督,保证财务预算的执行,执行预算的人员还应对民办学校内部以及外部的资源进行深入的调研工作,保证全面公开公正的进行财务预算工作的编制。
(二)科学编制财务预算,明确编制要求
在进行财务预算的过程中,财务预算的具体编制工作应引起广大领导者注意。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最能够体现出一所民办高校的创建思维以及领导者的全局意识,因此各相关人员一定要难校的角度出发去强化对需要执行项目的论证观点,另外在进行项目预算上报工作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工作,即要根据当地的预测投入与回收比率,预测学校的投入成本与办学效益,这对于资金节省以及提高民办高校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进行财务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是预算的编制时间和上报给领导者的时间务必要及时,即保证编制效率,另外财务部门一定要及时与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做好沟通交流工作,要及时将对各个部门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公开以及送达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工作,因为财务工作只是单纯的通过一系列的计算和估计是不能够准确计算好自己学校各部门的花销情况的,因为不同部门有着不同的消费需求,因此与其他部门增进关系,了解各部门的需求也是准确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必要前提工作。
(三)建立和加强预算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预算执行
我国民办高校的管理层要为学校的财务预算制定一个长期行之有效的目标,使其有方向供其去努力发展,在当今我国对教育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的时代,正是民办高校的飞速发展时期,当然在这之中不仅要做好对学生生源的吸引,还要做好财务预算工作,做好长期发展的准备工作。因此绩效考核就成为了民办高校发展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发展方面。首先绩效考核能够给民办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流程提供具体的管理信息安排,实行的绩效考核要服从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调度,促进信息收集的规范合理化。其次要想做好民办学校的绩效考核工作,就一定要令学校内部各个单位的负责人认真分析在任员工的工作职能,了解其能力限度进行具体岗位的调配安排,以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整体性评价,带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发展安排,进行人才的优化。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在人力资源的管理方面做出努力,认真评定员工的工作状况,在定期的例会中进行汇报,反馈给各部门的负责人,并要求其对员工的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在合理的范围内将员工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优化管理办法,提升人才素质。学校可以根据实际要求进行定期培训,了解员工的实际素质,进行针对性培训。此后,还要根据实际的培训工作对员工进行考察,要满足一定的培训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员工进行奖励,没有达到要求的员工进行处罚,以此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升自身素质,这对于我国民办高校的长期发展来讲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五、结束语
在我国当今这个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民办高校要想在众多学校当中令自身的旗号被广大人民所了解,就一定要将工作做细做实,即要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就做好对财务预算工作。当然要想实现长期发展计划,相关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应该着重在普通员工心中建立预算管理理念,细致安排好各项建设工程的预算管理以及资金的使用,充分做好对学校内部财务预算编制以及相关监管力度的提升,为更好的提高我国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做贡献。
参考文献:
[1]罗小兰.基于控制论的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研究[J].价值工程,2016(22):258-259.
[2]刘万琼.新高校会计制度下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管理探讨[J].企业导报,2016(10):39+41.
[3]张晓敏.全面预算管理体制在民办高校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经济市场,2015(07):48.
[4]罗小兰.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11):76-77.
[5]张军.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探讨[J].价值工程,2013(08):181-182.
一、年度检查的内容
(一)办学方向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2、党团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及安全稳定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决策机构和校长履行职责情况。
(二)办学条件
1、领导和机构配备情况;
2、师生比例、教师的资格、学历和职称情况;
3、校舍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的数量和使用情况。
(三)教育教学与行政管理
1、教学组织机构、教学计划落实、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学校规划和工作计划、广告和简章的刊播及备案、安全和卫生管理情况;
3、教师聘任手续的办理和教师业务管理情况。
(四)财产与财务管理
1、财务人员的配备及财务人员的资格情况;
2、财务管理及监督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备案情况;
3、开办资金到位及学校经费使用情况;
4、教师社会保障落实情况。
(五)办学质量与效益
1、毕(结)业生合格率、资格证书取证率、毕业生就业率;
2、办学积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情况;
3、校容校貌情况。
二、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民办学校到厅民管办领取或从*教育网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民办学校自查,并于3月31日前向厅民管办报送年检材料;
(三)厅民管办组织审查年检材料,进行实地检查;
(四)教育厅作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公告。
年检期间,我厅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民办学校提交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及有关文件,要求有关人员说明情况。实地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被检查学校需准备书面材料和相关的文件资料。实地检查的学校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民办学校应提交的材料(包含报省民政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
(一)学校自查报告(按照年检内容提交报告一式三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三)信息披露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本(下载《20*年度工作报告摘要》);
(四)财务会计报告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一式三份,财务会计报告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报表》);
(五)《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
(七)《收费许可证》(非学历教育机构报收费项目、标准备案材料)、招生简章备案材料;
(八)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四、检查结论
检查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三种。年检结束,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戳记。民办学校更换《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应当保留原有年检记录。年检结论在*职业与成人教育网上公布。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办学许可证、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
(三)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
(四)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
(五)无固定办学场所、现有净资产低于省民办学校设置规定的最低标准或者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的;
(六)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审批、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
(七)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擅自变更、增设办学地点的;
(八)未按照规定招生简章广告的;
(九)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十)抽逃资金或者侵占、私分、挪用民办学校资产的;
(十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十二)资产未按规定过户到学校名下的;
(十三)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合法权益的;
(十四)非法颁发或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十五)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十六)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年检的;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以下简称《促进法》)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但从目前来看,民办学校并没有完全享受与公办学校税收上的同等待遇,仍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民办学校税收问题
(一)对收费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范畴的民办学校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以下简称《教育税收政策》)中规定:“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按该规定,民办学校其收费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范畴,就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绝大多数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由于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这则规定实际上将民办学校排除在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畴之外,这与《促进法》中规定的捐资举办和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相矛盾。《促进法》并没有明确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先决条件。由于民办学校并没有获得财政性资金,要求他们将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不能以此作为不给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税收优惠政策的理由。将民办学校的收费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范畴,除了能加强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管外,不仅增加财政部门核算手续,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办学校资金使用。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分类标准不同
《教育税收政策》中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该规定是根据学校是否是学历教育而有所区别,而在《促进法》中,是以学校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为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水岭。由于理解的不同,尤其是对于举办学历文凭教育和自考性质的民办学校是否是学历教育存在着理解的差异,使得各地在执行对民办学校税收政策上有所偏差。
(三)不能享受非学历教育收入的免税政策
《教育税收政策》规定:“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公办学校(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其非学历性质教育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则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是民办学校,则需要缴纳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从这一规定看,民办学校的非学历性教育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而不论收入是否归学校所有,这项规定显然把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放在了不平等位置上。
(四)“合理回报”的税收政策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我国的民办学校绝大多数属于投资办学而非捐资办学,通过办学来获取合理回报是广大投资者的一个根本意愿。上海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对45所民办学校,在关于合理回报及相关心态的调研中显示,70%以上的民办学校举办者都有获得合理回报的要求。《促进法》出台之后,民办学校的投资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的诉求得到进一步明确。然而,2004年9月之后,全国民办学校统一换证时,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近万所,而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不足百所。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现行的民办学校税收政策不明朗,如果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则可能面临着税收政策上的风险,可能按照企业的标准进行征税,如广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颁发的《广州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按照企业标准进行征税。还有一些地方是参照企业所得税的标准,并有所降低,按个体经营所得确定税率后进行征税。对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征税,影响了办学者的积极性,容易引发办学的短期行为。
(五)无法享受政策优惠
《教育税收政策》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显然,如果是个人投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则需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促进法》第四条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并没有说明个人出资办学与社会组织办学有什么区别,个人投资办学同样具有法人资格,也应同样享受上述的优惠政策。
(六)不能享受车船使用税的免税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免征车船使用税。而对民办学校接送师生的校车则要按规定缴纳车船使用税。显然是对民办学校税收的不公平待遇。
二、民办学校税收政策问题的探讨
社会力量办学事业作为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无论是《教育法》还是《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均明确规定了“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且,民办学校没有享受国家财政的支持,却同样为国家培养建设人才。
(一)不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都应同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教育是一项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无论其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其公益性均不能改变。在国家教育投入总体不足的情况下,在税收政策上更需要有某些优惠待遇,以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即使是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在市场经济中仍属于弱者,更需要当地政府以政策扶持。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主要是以企业为主体制定的,其前提是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将此税率完全套用在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上,显然有失公允,也有违《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现阶段,由于税收政策的不明朗,一些投资者为了眼前利益不受损害,或出让学校,或转让学校的股权,有些便通过一些手段来转移学校的办学结余,减少学校的资产,力求使自己的投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影响了民办学校的长远发展。从国家的长远利益出发,国家应取消对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限制,取消民办学校套用企业所得税政策。
(二)公办学校同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具有较强的刚性,税收优惠政策得当,对于民办学校具有较强的鼓励性,反之会影响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民办学校教育作为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无论是《教育法》还是《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均明确规定了“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与公办学校没有区别。
因此,不论民办学校取得的是学历教育收入还是非学历教育收入,只要归学校所有应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上,只要是具有法人资格民办学校就应享受与公办学校等待遇。因此,国家应梳理相关民办学校的法律关系,使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税收政策,同时考虑民办学校的特性,在税收层面给予更多的优惠。
三、当前民办学校处理税收问题的建议
(一)把学校办成“精品”
由于公办学校扩招,开办二级学院,以及开展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等,对民办学校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发展的资金问题,生源问题,师资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民办学校的生存和持续发展,“合理回报”已经不是民办学校的首要问题。
把学校办成精品,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才是当前民办学校办学者重中之重的任务。在国家关于“合理回报”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最好不要申请要求合理回报,以保证学校平稳发展。但办学者可以在学校董事会章程和学校章程上做文章,税收政策明朗化后变更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留下空间。
(二)认真研究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1、认真履行学校的纳税义务。办学毕竟不同于办企业,无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民办学校都是一个社会公益性事业,而不是真正意义上营利组织,所以,作为民办学校更应当认真研究税收政策,在办学过程中,无论是否有纳税义务,应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主动接受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及时纠正自己在税收处理上的错误,规避税务稽查的行政处罚风险,防止税收政策理解错误所导致的风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严格财务管理,加强会计核算。民办学校应遵守《会计法》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票据,加强会计核算,使用合格的会计人员,严格区分不同收入来源,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税收支出,规避因为财务管理所导致的税收风险。加强民办学校的预算管理,实行民办学校的预决算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监督,精打细算,节约办学成本。对于要求将来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在财务管理上更要做到“查得起,亮得出”。对于学校的合理回报可借鉴企业的一些做法,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进行合理避税,同时,在保证学校良好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投资回报的诉求。
3、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面对资金压力和师资压力,不少民办学校往往靠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来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这种做法加大了办学的税收风险。正确做法应是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如严格区分工资性收入(工资、奖金、福利)和教师科研经费之间的界限,避免科研经费合并工资中一起发放,增加个人所得税负担增加;严格区分教学设施投入和工资之间的界限,避免将正常教学设施如电脑等直接发给教师个人,成为教师个人资产,从而增加个人所得税负担等等。
4、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为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境内、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例如:用于举办民办学校这一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可减征或免征关税政策;企业和个人对教育事业捐赠,可在其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或按一定比例扣除等。另外,民办学校应多方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助,如银行信贷、贫困生资助、民办教师的社会保险资助、民办教师的职称评定优惠政策等,争取建设稳定的民办师资队伍,筹集民办建设发展资金,使民办学校得到稳定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S].国务院令[第399号].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此次发放新证,数量按照20**年教育事业年报的统计数为基数,在此数量上另加10%为机动数。
发放新证前,请各市、县(区)教育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参照同类公办学校的办学标准,按照有关审批管理民办教育权限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进行全面评估检查。评估检查内容包括:
1、办学许可证内容与学校章程内容是否相符;
2、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在章程中注明要获取合理回报,合理回报的比例和来源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具有必备的符合办学规模要求和安全要求的办学条件;
4、教学组织管理和教育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5、安全防患机制是否健全;
6、资产、财务管理是否规范。
二、民办学校领取新证时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办学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2、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复印件;
3、学校章程;
4、年度财务报告;
5、学校工作总结报告。
二、民办教育发展中潜在的问题
以*东方外国语学校为代表,我市民办教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十年风雨几多喜忧,刻划着民办教育创业人的艰辛与成就。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促进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这对于满足广大群众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缓解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减轻城区公办学校的入学压力(近年来,由于山区农民及各类个体工商企业迁入城区,义务段要求择校就读的学生增量大),促进教育体制改革,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类技术人才,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民办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困难,“社会有呼声,学校有怨声,政府难作声”的现象,滞阻了民办教育的顺利发展。笔者从我市民办教育现状出发,对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政策规定,作了一些思考和分析,旨在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提高教育(学)质量,同时加大政策优惠和资金扶助力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问题之一:生源不稳定,招生较困难,造成教育资源空闲。从我市七所民办学校近几年招生情况看,部分学校存在生源难找,招生困难的现象,造成学校教育资源浪费,影响学校的经费收入和资金积累。根据民办学校发展规划来看,近几年,我市*东方外国语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投入大量资金,新建和扩建了教学楼,教育(学)设施不断完善,为学校上规模求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按照现有招生情况看,按照正常接纳量,都留有较大空间,如东方外国语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还空缺约300名学生。导致民办学校招生困难的原因分析:一是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价格主管部门是根据学校办学成本按生均培养成本测算核定的,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相比相对较高,凡符合在城区公办学校(尤其是义务段教育)就读的学生一般不会选择就读民办学校;二是市外生就读民办学校的数量逐年减少,前几年东方外国语学校吸引了不少的市外生,来自慈溪、余姚两地的学生较多,近年来,随着外地同类学校的创办和发展,学生就读民办学校的选择余地大了,影响了来我市民办学校就读的外地生数量。
问题之二: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或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让、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从以上几条扶持政策及规定的执行和实施情况来看,我市对民办学校的资金扶持力度显得不足,与其他县市相比有些差距。据调查,我市对民办学校按照政策规定已享受了有关税收和土地划拨使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民工子弟学校派遣教师助教,但在经费资助上显得“爱莫能助”。
问题之三:民工子弟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从我市三所民工子弟学校财务管理现状看,存在不规范不落实问题。一是财会人员配置不全(会计、出纳两者合一),业务素质不高,均未经过会计专业培训;二是财务帐目不全,分类不细。经验审发现,三所学校均存在财务帐目混乱问题,有的属于家庭式财务管理模式,将个人生活支出费用也列入办学经费支出;三是代管费使用管理不按规定执行。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核定了代管费标准,并明确了代管费开支范围为:课本费、作业本费、音像教材费、讲义费和班会费五项,规定在学期或学年结束前列出清单予以公布,按实结算。但从验审和检查发现,三所民工子弟学校均未落实按实结算规定,结余代管费均未清退,侵占和损害了学生的利益。
三、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落实政策扶持。根据国家教育部《20*-20*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我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有关意见,要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要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权益;明确国家对于民办学校的扶持措施,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民办教育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建议我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民办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和奖励(据对我市东方外国语学校、旅游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求真学校四所民办学校的现有办学规模测算,假如不创办民办学校,市财政一年将拨付2000余万元的教育经费)。
(二)扶持发展民工子弟学校,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读书问题。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中小企业较快发展,劳动型岗位需求量大,这就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据调查统计,20*年来,每年约有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流入我市,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打工族”队伍,在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中,有的已有了较为稳定的岗位工作,随之出现了“携妻带儿(女)、安居乐业”的现状,由“单身式”变成了“家庭式”,导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读书难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自2001年至20*年先后创办了成龙、育才、*等三所民工子弟学校,专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减轻了公办学校就学压力。
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和劳动保障部等六部委20*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民工子弟学校管理和发展现状,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和管理。《意见》指出:“加强对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要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督导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这类学校给予关心和帮助,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为此,市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应把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和发展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在管理上要重视,在扶持上要到位,要把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当成份内事,要教育和引导学校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在教育教学设施投入上给予一定的资助和捐赠(之前,这项工作已得到市内各有关学校和企业的资助,无偿捐赠了课桌、椅、电脑等);在师资力量方面给予援助,据调查走访获知,目前三所民工子弟学校均急需英语、音乐类老师,是否可采取通过招收或派遣有这方面专长的教师到民工子弟学校任教援教,同时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的培训,以提高他(她)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在办学场地方面,现三所民工子弟学校均是向城西、西溪和舒前三个村原村校租赁使用的(租期10年,年租金为7-10万元),由于是租赁使用,三所学校均不敢投入大量资金对学校进行改建和扩建,只是简单地搭建部分平房(*学校自筹资金40万元,在校内新建了一幢二层教室),以满足当前务工子女就读需要,限制了学校基础设施的改善。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x(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xxx
(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
员:xxx(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019年关于民办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我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2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宜黄县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校委会,把学校财务、总务、后勤、工会及班主任相关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学习、座谈,对学校近几年财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于下:
一、为了切实加强自查工作力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我校成立了风冈学校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李友才任组长,学校管财务总务副校长徐学锋为副组长,报帐员李小中,总务主任邹怀敏,保管员许建明及工会组织财务委员兰毛女,教师代表潭文忠为成员。
二、我校根据县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三、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停收学生住宿费。按文件只收空白作业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四、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的学前班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
五、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六、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七、我校六年级,九年级毕业班收取的照相费,毕业证工本费;一年级建档费、素质报告册工本费,都根据实际费用和学生实际使用的数量按期进行结算,并将收支结余情况通过班会、家长会、公示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公示,将结余金额全额退给家长或学生。
八、学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建立了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后勤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九、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住宿生的生活补助的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生活补助全额发放给家长。
十、建议
1、目前我校财务人员均为兼职,工作繁重,希望上级单位,能给财会人员少定点工作量,使相关人员有一定时间来做好财务工作。
2、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2019年关于民办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务处、财会人员组成的财务领导小组,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管理
1、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对经费收入的管理,如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及拨款、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学校代收费收入以及教职工水电费收入等。对学校的这些收入,我们都做到及时入帐,及时上缴学校财务专户,不私设小金库。
2、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学校完善经费的开支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经费必须经校长审批,报销票据须签上经办人姓名,说明购物或开支用途,并由会计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不设小金库,所有的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报帐员备用金存放不超过规定限额。
4、财务公开,接受监督。学校的一切开支帐目每季度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做到明明白白收费
学校严格按照省和县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巧立收费项目、搭车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每学期,学校在组织学生入学报名时,都通过公开的形式,将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在醒目处张贴,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提高入学收费的透明度,做到让学生明明白白交费,高高兴兴上学。学校收取的高中学费、初高中信息技术教育费、住宿费、择校费等一律统一使用《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采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代收费”进行收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收费管理,所收款项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不挪作他用,不坐支,不设立小金库。
三、实际阳光操作,把“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学生手中
20xx年,财政共三次拨给我校贫困寄宿生补贴25200元,XX年4月拨给48000元。为了杜绝“两免一补”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及暗箱操作现象,让“两免一补”资金真正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学校领导小组就发放的对象,发放的人数金额、形式等做出了规定。制定《乐东中学家庭贫困学生补助发放规定》,采用学生申请、学校调查摸底、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对比,领导小组讨论确认等办法,确定补助对象,张榜公示,对张榜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再认真调查核定。然后造册发放,学校共分四次将这部分“两免一补”资金及时发放到家庭贫困学生手中,平均每个学生获300元补助,让家庭困难学生上得起学,读得起书,让贫困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使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四、规范教育学杂费管理,把钱用到刀刃上
20xx年财政拨给我校教育学杂费(包括中央所拨经费)共456924元。这部分资金直接拨到学校财政专户。这部分资金怎样用,用在哪里,我们认为除用于保证正常教学经费外,还要用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做到一年完善一些,逐年完善,把财政拨给的教育学杂费用于教学和学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
我们主要用于如下几个方面:
1、学校办公经费;
2、教学用品购置;
3、教师学习培训费;
4、体育器材购置;
5、远程教育技术教室装修;
6、学校低压路线改造配套资金;
7、学校供水设施改造;
8、学生课桌椅购置;
9、校容校貌改造等,部分用于支付水电费。对每笔资金的使用,学校都召开领导会议进行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财政所拨的教育学杂费对乐东中学这样一个有64个班级4400多学生的学校本说是远远不够的,但由于我们规范管理,一分钱当作二分钱用,使这部分资金用到教学和学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把钱用在刀刃上,大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师生员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五、加大教研经费投入,建设一支高素质、强专业的教师队伍
学校十分重视教学教研和师资培师工作,在学校经费比较紧张情况下,学校都要拨出一定的经费,选派一批年青的有培养前途的教师到外地学习。20xx年6月选派20名教师到山东师范大学学习,又派高承杰老师赴上海跟班蹲点学习,接着又送黄菁老师参加全省英语骨干教师培训,学校每年都为教师订阅大量教学资料供教师教学备课用,对一些研究性学习的重点课题,学校都从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六、规范绩效工资的发放
对上级发放给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的绩效工资,我们实行民主评议的办法,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发放,目前为止,上级拨给的绩效工资都按照评定的等级发放到所有的初中教师手中。
2019年关于民办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民办学校自检自查报告民办学校请留意,市教育局昨日决定,自今年起将对全市民办学校实行年度检查,不过关的学校可能将被停止招生。
据市教育局介绍,本次开始对全市民办学校实行“年检制”,年检范围包括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招生广告报备及收费标准报批报备、校园安全、食堂卫生、校车安全情况等。
全市民办学校年检,由主管部门在每年的1月至3月对民办学校进行上一年度的年检。每年1月为学校自查阶段,学校进行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填写年检申请表,提交年检材料等;每年的2月6日至3月20日为教育部门检查阶段,由我市各地组成检查小组,对所属的民办学校进行检查,泉州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所属的学校进行抽查;每年的3月21日至31日为结论阶段,由教育主管部门形成民办学校年检结论。
所有年检的结论将直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处理。民办学校每年的年检结论将进行对外公告,接受市民的查询与监督。
市教育局表示,对于社会信誉好的民办教育机构,将进行表彰和鼓励;对于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学校,在限期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将核减其招生计划、责令其停止招生,直至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此外,我市每年9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不需参加本年度的年检。
2019年关于民办学校财务自查报告
20XX年度我校在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关爱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人人发展、发展人人的教育理念,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严格规范学校管理,确保学校朝着健康有序的轨迹前行。现将20XX年度我校自检自查情况向领导作简要汇报。
自检情况综述:
(一)办学行为规范
本学年里,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端正办学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牢牢把握了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正确方向。
学校有自己的章程和发展规划。章程内容包括:总则、教学计划、法人职责、校长负责制、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学校各项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学校制定并确立了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实现长春市规范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
(二)管理机构
学校设有董事会,学校在校长负责制下,设立校委会,其中有校办、教务处、总务处、招生处、财务处等部门,并按照“精干、多能、高效”的原则配备5名管理干部。他们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是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扎实、群众满意的战斗集体。
(三)教学管理
课程设置依据部颁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专任教师分工做到了专业对口,用其所长,相对集中,力求专职。
每期开学伊始,教务处便制定了较为规范的教学工作计划,下发各教研组认真学习,并能据此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教学常规(备、教、批、辅、考、研)落到实处,教案与听评课做到了教研组周查,教务处月查,记载到位;教务处每月发文通报当月的教学环节情况。早读夕会值周教师日查、教务处抽查,情况良好。课堂教学,行政值周巡查,教务处不定时抽查,保证了课堂教学的优质性。
每学期开始,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校管理特点,对学生进行入班造册、路队编排。学校各班建有“学生家校联系卡”“学生成长档案”“学生成绩单”“学生花名单”。
(四)安全工作
安全高于一切,一切为了安全。我们深知安全工作对于学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保驾护航。其具体做法是:一是着力加强学校员工、年级组、班主任、安全管理,互动联防的责任管理体系,落实安全工作层级管理责任制。二是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和预防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内的设施、建筑物、消防、用电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三是利用每月安全一课,国旗下的讲话,班会课,安全教育月和每期一次的消防演练,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应对火灾、地震、常见病和流行性病毒传染的预防等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自护自救的安全意识。
(五)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除通过招生简章安民告示外,注册时,还通过校务公开栏、校长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布,而且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不存在巧立名目乱收费,也不存在虚假广告等问题。
入学初已与新生家长签订了退费协议书、签订率达100%,而且严格按协议执行,不存在对学生做虚假承诺,或擅自签订非法协议等现象,所以,我们从未发生家校退费纠纷事件。
(六)招生和广告
我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按“面向全市,自愿报名,双向选择,自主招生”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收学生,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积极树立诚信意识。在每年招生期间,引导家长正确了解每年招生政策,没有宣传与政策相悖的任何招生信息。我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均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绝不乱发虚假信息。
(七)财务管理
学校建有财经专户,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配备了专职的、具有会计资格的财务人员,会计帐目清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票据管理较为规范。
自查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不难发现学校管理建设及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之处:
1、学校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设施设备有待充实,为教学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