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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特征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11 09:18:43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特征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特征

篇1

2历史图示教学法的常用形式与巧用

2.1结构图示

依据图示,讲解知识结构和知识间的内在联系,有利于学生理解记忆和系统掌握历史知识,形成规律性的认识。如:“英国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示意图(图1),通过这一图示,用简单的线条和文字,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很直观地为学生揭示了英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权利结构和特点。轻松地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了“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这一教学重点和难点。

2.2数轴图示

利用数轴图示,讲英、法、荷等国的殖民扩张;东印度公司的建立;英、荷、法争夺殖民地的斗争:英国的《航海条例》、英荷战争、七年战争、英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家;殖民主义的罪恶。(见图2)通过图示的讲解,学生很容易就能认识到:第一,早期殖民国家的殖民扩张和掠夺,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重要方式之一。第二,资本主义是伴随着征服和掠夺而发展起来的。第三,列强的殖民扩张和争夺,是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形成的重要途径。第四,英国确立殖民霸权,海外市场不断扩大,成为英国工业革命的根源。

2.3方位图示

在历史教材中,涉及到地理方位的知识比较多,并且中国历史悠久、疆域广阔,使知识的记忆有一定的繁琐性,学生易混淆。如靠教师口头说教,较难掌握,而用方位图示,则可事半功倍。

2.4顺承式图示

顺承式图示按照历史事件发生的前后、前因后果为线索,体现事件的经过,揭示历史事物发生的前因后果或内在的联系。如在讲必修②专题二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曲折发展时,设计了如下图表(见表1),把整个专题的内容非常简洁地整合在一个表格中,有利于帮助学生形成整体的认识。在教学中只需引导学生填入相应内容,就能轻松达成教学目标。

2.5比较图表

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法是历史学习和历史研究的一项重要方法。所有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概念、历史事件等都可列表比较,以区别其异同、性质、特点。如英法美德四国政体的比较(比较图表,见表2),就清晰表明了近现代英美德法四国政体的异同。

篇2

一、问题的提出

高三一轮复习已经通过专题的方式进行了基础知识的梳理,但专题复习最大的问题是肢解历史,把原来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密不可分、有机互动的历史史实,硬是分割开来,学生缺乏历史知识的整体性,历史的时间观念差,史实的时序感差。二轮复习如何在一轮复习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使学生在了解史实的基础上实现历史应用能力的转化,弥补学生一轮复习的缺陷,优化和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最终提高学生灵活运用历史知识的能力?

二、解决的方法

针对高考的命题特点、命题趋势以及《考试说明》的具体要求,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既要与一轮复习接轨,又不要成为一轮复习的重复或压缩。要把二轮复习看成是一轮的深化与提升,突出问题意识和方法意识。具体做法是:把通史和专题结合起来,适当的打乱专题的结构和书本的顺序,以通史为线索,以历史阶段为依托,把书本中的考点按时间顺序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角度,归纳本阶段内的专题。体现历史史实的时序性、综合性和内在的联系性。笔者以复习“14――18世纪的近代史”为例,运用“六模块建构式课堂”的教学模式,在该教学模式下,学生既能“温故”,更能“知新”,既巩固了基础知识,也对知识进行拓展和延伸,提高历史思维能力、解题能力。

三、教学实践

首先,要让学生从宏观上把握阶段特征。按时间顺序进行(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古代史以中国历史发展情况为主要线索,近代史、现代史以世界历史史实为线索。例如近代史:分成3个阶段(14―18世纪;18世纪60年代―19世纪60年代;19世纪70年代―20世纪初),其次,由宏观到微观,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角度找出相关史实,并进行东西方的对比。同一性质不同地域的对比、同一地域不同性质事件的前后联系等等,深入拓宽、纵横联系,培养学生的综合概括能力和分析辨别能力。具体一堂课的流程是三个环节、六个模块:

1.自学质疑关键词交流展示叙述法

如对于本节内容的第一环节,根据导学案,理清14――18世纪资本主义产生、发展时期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要求学生看书:必修1第7专题第一节代议制的确立和完善(政治),必修2第5专题第一、第二节(经济),必修三第六专题二、三、四节,第七专题第一节(思想与文化),写出关键词:经济:资本主义萌芽―新航路开辟―殖民掠夺―世界市场的初步建立;政治: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资产阶级代议制―1832年议会改革;思想文化: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并用叙述法交流展示(根据时间可以全班展示,也可以组内展示)。

写出关键词,通过书写重要知识点的关键词,能锻炼学生的归纳综合和提炼知识要点的能力,所以这一环节的重要之处就是写下关键词。

交流展示叙述法,这是一种相对轻松、却行之有效的方法,自学之后,同学之间根据关键词互相叙述,可以补充漏点,澄清疑点,打破错误思维定势,避免阅读复习的弊端:即翻开书什么都知道,合上书脑子空空如也或模糊不清。

2.课堂建构多角度课堂点拨要精讲

仍以14――18世纪的近代史为例,中国在近代落伍了,很多事情的发生变化受到世界大环境的影响,所以知识结构的构建以西方为主,师生共同构建西方为主的知识结构。并扼要点拨学生注意纵横联系:同一性质:这一时间的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和中国自然经济解体、出现进行联系;同一时间段:如14――18世纪西方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发展变化和中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进行对比联系;引导学生注意同一时间段内中国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变化。提问学生易混点、盲点。

3.纠正反馈要精选迁移运用练能力

每堂课结合教学内容,精选一组经典史料,既选择“小切口,深分析”的题目,也要就历史知识的“线”或“面”设计“大跨度,高概括”的材料。侧重知识的综合应用与拓展应用,以提升能力;挖掘例题的辐射功能和习题的强化功能。

在近代史第一阶段(14――18世纪)我选用了反应中国工商业发展而出现的反对君主专制的早期启蒙思想家的材料:16世纪至17世纪的中国,新的经济形态还十分微弱、脆嫩,明清时期的早期启蒙思想家们先天不足,具有一种时代性的缺陷,黄宗羲、唐甄们提不出新的社会方案,而只能用扩大相权、限制君权、提倡学校议政等办法来修补封建专制制度、孟德斯鸠、卢梭们则拿出了“三权分立”、君主立宪制、明主共和制这样的资产阶级国家蓝图。这表明,中国明清时期的进步思想与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属于两个不同的历史范畴。前者是中世纪末期的产物,而后者则是近代社会的宣言书。

引导学生注意:①17世纪的中国和18世纪的法国都产生了启蒙思想,其共同原因是什么?②中外启蒙思想最主要的共同之处是什么?③同为启蒙思想,为什么中国被称为“中世纪末期的产物”,而法国则被称为“近代社会的宣言书”?

这样由分析中国近代思想、经济和政治的内在联系来辐射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思想和政治,通过东西方对比,学生对经济与政治、思想文化的内在关系理解会更深刻。赏析材料,学生自然会产生疑问――解决问题――深化基础。

四、思考延伸

经过近2个月的教学实践,我得到了一些深刻的体会:

篇3

2案例的设计要突出学生的课堂主体作用

在尊重史实的前提下,应在案例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特别是在处理一些距离我们所处的时代久远的历史知识时,由于政治经济背景和人们的价值观的变化,学生对这些史实较难理解,教学重点更是无从突破。在此情况下,如果能够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中来,则有助于加强其对史实的了解和知识的把握。如《罗马人的法律》一课,课标要求学生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护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教学过程中,学生普遍表示理解过于困难。针对此问题,笔者同校的一位青年教师,积极运用案例教学法,把本课内容设计成一场法庭断案:“布鲁图是罗马城的贵族,喜欢到各地旅游。在旅游途中,他因经费紧张而向埃及铁匠卡西借了20个金币,并立契约30天以后归还。但30天过去了,卡西并没有收到钱,卡西因此将布鲁图告上罗马法庭。请问,如果你是法官,会如何判决这个“以下犯上”的官司呢?为什么?”在课堂上由学生担任“法官”,现场断案,一下子就抓住了学生的眼球,课堂上一瞬间鸦雀无声,学生们都在认真思考这个难题。接下来,为了完成“断案”的任务,教师按照以下几个环节开展课堂教学:第一,回归教材,让学生分阶段归纳罗马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第二,各小组内部进行讨论,探讨如何“断案”;第三,各小组派代表上台,展示他们的“法庭宣判”和相关法律依据。通过这三个环节的设计,学生已经基本掌握了本课的教学重点。最后,由教师对学生的“断案”表现进行点评,并引导学生分析:不同阶段的罗马法在其所处的时代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整节课下来,学生不仅对罗马法在不同时期的发展过程和具体法律条文的特点有了明确的认识,而且提高了知识运用能力,并且对罗马法的性质有了直观的体验,较好的完成了教学任务。

篇4

(1)新航路的开辟

新航路是文明交往之路和殖民掠夺之路。

①文明交往之路。新航路的开辟打破了世界相互隔绝的状态,使世界开始形成一个整体,使不同区域的文明得到连接。

②殖民掠夺之路。西方国家为了获得财富以及原始资本,对外殖民掠夺,给亚非拉地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最终导致东方从属于西方,形成了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

(2)两次工业革命对中国的影响

①第一次工业革命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两次,使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给中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造成中国长期的贫困落后。

中国人民的英勇抗争。两次中,爱国官兵和中国人民不断抗争,农民阶级掀起了运动。

中国新思想的萌发。地主阶级中的开明知识分子如魏源、林则徐等,他们开始注目世界,探求新知,寻求强国御侮之道,中国萌发了一股向西方国家学习科学技术的新思潮。

中国近代化的起步。地主阶级洋务派发起的,客观上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中国近代的工业、科技、教育起步。

②第二次工业革命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到,中国承受着深重的灾难,特别是《》的签订,使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救亡图存运动出现新。具体体现在,中爱国官兵的英勇抗争,农民阶级掀起的,资产阶级维新派领导的维新变法运动,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

中国进一步发展。后签订的《》,使西方列强在华投资设厂合法化。西方列强竞相对华输出资本,加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客观上促进了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为维新变法运动和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提供了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

案例实录,规范答题

考生在进行本专题的复习备考中,可从时间定位、时段归类、时间迁移三方面入手。

1.时间定位

对历史人物和事件发生的相应时间进行明确的定位,表明具体的年月或者世纪年代、时段,实现历史事件与时间的一一对应。

例1 (2015年浙江卷・18)有学者认为,徽商胡雪岩“垄断蚕丝,冀获暴利。此既为出口大宗,适光绪九年(1883年)外国丝市不振,洋商不购,而胡氏存货山积,悉归腐敝。由是尽丧其资,波及全国,钱庄分设各地者,纷纷倒闭,而胡氏一蹶不振”。在该学者看来,胡雪岩破产的主要原因是( )

A.没有投资近代工矿企业

B.买办商人势力的恶性竞争

C.金融业形势发生了变化

D.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影响

【解析】抓住材料中的有效时间点“1883年”,该时间点处于19世纪末。由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外国丝市不振,洋商不购……”说明国内丝织业出口困难,故D项正确。西方列强垄断近代工矿企业,使我国民族资本无法涉足,胡雪岩“没有投资近代工矿企业”不是胡雪岩破产的主要原因,故A项错误。“买办商人势力的恶性竞争”不是材料所反映的主题,故B项错误。“金融业形势发生了变化”是由于其他行业变化导致的,不是主要原因,故C项错误。

【答案】D

2.时段归类

在本专题中要明确以下主要时段。

新航路的开辟:迪亚士1487―1488年到达好望角,哥伦布1492年发现美洲新大陆;达伽马1497年航行印度;1519―1522年麦哲伦船队完成环球航行。

第二次工业革命:1831年法拉第发现了电磁感应,为发电机的研制奠定了基础;1866年西门子研制出发电机;19世纪70年代开始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使人类进入电气时代;垄断组织的形成。

例2 (2015年全国新课标卷Ⅱ・33)表1 英、美、法、德工业生产总和在世界工业生产中所占比例表:

表1

年代 1870 1896―1900 1913

比例 78% 74% 72%

由表1可以推知,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 )

A.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开始盛极而衰

B.世界各地的工业化有所发展

C.世界各国工业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D.世界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解析】本题考查第二次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史实。根据表1,可以推知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世界各地的工业化有所发展”。针对选项中的程度副词如“盛极而衰”“明显缩小”“重大变化”几项,表格中反映出来的信息仅仅是略微下降而已,这一点也与教材中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相关史实符合,故B项正确;而A、C、D三项不能全面反映材料,故这三项错误。

【答案】B

3.时间迁移

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以及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1765年英国人詹姆斯・哈格里夫斯发明珍妮纺纱机,揭开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序幕;1769年瓦特改良蒸汽机,世界开始进入动力革命阶段;1785年万能蒸汽机的使用,推动了工厂和机器的普及;1807年富尔顿制成的轮船及1814年史蒂芬孙发明的火车,使交通运输工具得到改进;1840年前后英国的机器生产基本代替了手工劳动,英国率先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第一次工业革命推动了资本主义代议制在欧美和日本的最终确立,为第二次工业革命创造了政治前提。

例3 (2014年浙江卷・21)经典作家指出,“尽管有这些(关税)保护措施,大工业仍使竞争普遍化了,大工业创造了交通工具……把所有的资本都变成为工业资本,从而使流通加速、资本集中”;“它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对此最恰当的理解是( )

A.关税保护阻碍不了资本主义竞争

B.工业革命促进了世界市场的形成

C.交通工具扩大了工业文明的影响

D.自由竞争增强了工业资本的流通

【解析】本题考查英国工业革命和的诞生等考点。解答此题需要了解经典作家生活在19世纪中期,他们经历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而这次工业革命促进了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初步形成和逐步成熟,为的诞生提供了必要的社会经济条件。由题目中的信息“大工业仍使……”“大工业创造了……”“它(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可知材料强调了大工业即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影响,故B项表述正确;A、C、D三项不能全面反映材料,故三项错误。

【答案】B

・学法一点通・

基础是根本,能力是关键,技巧是法宝。关于本专题相关考点的解答,要依据一切从题干出发的原则提取有效信息,高度关注题干中的答题要求和限定词,如“最早”“最后”“起源”“终结”等。拿到试题时,首先,要明确题目设问所限定的答题方向,以题干所述事件为中心,弄清前因后果。其次,根据试题要求分析各个选项,一般可将试题中同一性质的事件、人物和观点进行比较,当题干中有关于时间点的提示,但又对所给的时间点不太熟悉时,可将不太熟悉的时间点转换成相对接近而又熟悉的时间段,然后套用相关的史实和阶段特征对所给问题进行相应的解答。最后,通过题干与四个选项的逐一对照,排除错项、异项以及自身矛盾的选项,考生可得出正确的答案。

&《》记忆口诀

外国公使来进驻,增开牛庄等十处。军舰商船江上浮,游历商教内地布。军费大家请记住,英法撤退离大沽。

【记忆要领】“外国公使来进驻”是指清政府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增开牛庄等十处”是指清政府增开牛庄、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在这里特别强调牛庄开埠时改在营口。记忆十处通商口岸有一个小口诀:“营烟镇宁汉,琼酒散淡台。”“营”指营口,“烟”指烟台,“镇”指镇江,“宁”指南京,“汉”指汉口。“军舰商船江上浮”是指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游历商教内地布”是指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军费大家请记住”是指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200万两白银。“英法撤退离大沽”这句实际上不是《》的内容,是指《》签订后,英法联军陆续从大沽口撤退。

&《》记忆口诀

篇5

活动式教学

课堂教学有效性,通俗地讲就是在课堂上,教师通过精心设计的教学活动,使学生的学习达到最佳效果,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向40分钟要质量。有效的课堂教学的表现是让学生在认知上,有一个从不懂到懂、从不会到会、从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的进步过程;在情感上,有一个从不喜欢到喜欢、从不热爱到热爱、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探索的态度转变过程。有效的课堂教学,其关键在于教师要进行有效的课堂设计。

一、引导式讲授教学设计

这里所说的讲授式教学其实就是在历史课堂运用最广泛的基本教学方法,即教师运用口头讲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教学方法。而引导式讲授教学则是对传统式讲授教学的进一步发展。

传统式讲授教学由于过分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而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普遍存在“满堂灌”或“填鸭式”的问题,教学效果较差。引导式讲授教学是在课堂教学不能抛弃教师讲授的客观要求下对讲授方式进行的改进。它更加注重教师讲授的合理性、学生接受的适当性和课堂教学的互动性。

引导式讲授教学与传统式讲授教学有许多共通的地方,如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这就要求教师做到:第一,讲授语言要准确,这包括正确的发音、准确的用词、流畅的表达、适当的语速等,其目的是为了给学生创造最佳语言环境;第二,内容组织要有条理, 这包括讲授过程要连贯、前后内容要相关、板书要有条理、进行周期性归纳等;第三,以学生的理解为讲授目标,不仅要促进学生记忆,而且要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第四,讲授时需要带感情,情感丰富的讲授是增强表达力、吸引学生注意力、深化印象的有效手段。

引导式讲授教学与传统式讲授教学最大的区别在于“引导”二字。这里所包含的意思是:第一,要引导学生对课程内容产生兴趣;第二,要引导学生积极追问,让学生的思维走在教师讲授内容之前,使得讲授内容成为学生思考的印证;第三,要引导学生将历史知识向现实生活引申,拓展知识宽度,加大知识深度。例如,在讲授必修1第三单元第2课“”中的“1912年为中华民国元年”这一知识点时,为了让学生产生兴趣,主动思考,笔者设计了以下讲授内容:2006年春节,我收到了从台湾寄来的一盒巧克力,生产日期是“中华民国九十五年八月”,保质期十二个月。我丈夫认为这盒巧克力不能吃了,而我认为可以食用,究竟谁正确?再如,讲授“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时,笔者引导学生思考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以便了解代议制度对整个历史进程的影响,并引导学生思考欧美政治制度对于中国近代现代社会政治制度的影响,让学生掌握现代政治史的“钥匙”。

二、探究式教学设计

探究式教学设计是通过创设一定的问题情境或者设计教学玄机引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让学生自己借助历史资料围绕问题彼此协作或独立完成来发现答案的一种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可以形成很好的交流互动,培养学生探究历史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能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探究式教学的关键是提出有效的问题。有效的问题是激发学生兴趣、指导学生探寻方向和彼此交流的决定性因素。

有效的问题设计,需要教师明白提问的目的不仅是活跃课堂气氛,更重要的是让学生产生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兴趣。所提的问题,应该有利于学生在寻找答案时从多方面入手,注重探究过程的多种可能性,而不是仅仅关注答案的正确与否。所以,好的问题不应该仅仅是内容性的问题,即那种学生可以直接在教材中找到答案并且答案具有唯一性的问题,而应该是一种过程性的问题,它要求学生运用教学内容,创造性地形成自己的理解,且答案是多样性和发散性的。当然,有时候需要这两种提问方式相互结合。

例如,在人教版必修1第九单元第1课“两极世界的形成”的教学中,笔者设计了以下问题,并让学生自己给出答案:一、什么是“冷战”政策,美国为什么推行“冷战”政策?二、美国的“冷战”政策具体有何表现?三、如何认识“马歇尔计划”与“杜鲁门主义”的相互关系及其实质?四、雅尔塔体系、两极格局和“冷战”三者的关系是什么?前两个问题是学生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可以直接给出确切答案的问题。后两个问题,则需要学生在已经掌握的历史知识基础上,给出自己的见解。后两个问题对于巩固学生已有知识,增强对知识的运用能力、思维判断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活动式教学设计

活动式教学是指以学生的兴趣和需求为基础,以活动为主线,以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和动手操作为特征的一种教学方式。活动课和常规课并不是相对立的,活动课可以是常规课上的一个学习环节,也可以是一节课或一单元课程结束时的总结,活动课和常规课的有效结合能够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并且,活动课对于巩固历史知识、培养历史思维、拓展历史视野都是极有好处的。

活动课需要教师和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因为它更多的工作是在课下完成的,课堂仅仅是学生展示自主学习成果的一个平台。例如,在开展活动课“关于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谈论”之前,就需要学生搜集与经济全球化相关的历史资料和现实资料,并对其进行消化整理,以形成相关的知识结构和见解。这堂活动课在课堂上是以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的,学生要在课堂上充分展开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这需要他们在课下充分详实地搜集资料。要做到这一点,有时候需要教师的介入,提前向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制订详细的活动方案和计划,使学生明确自己在活动中的任务,避免搜集材料时的盲目性。在活动的过程中,则应该鼓励学生创新,鼓励他们发表与众不同的历史观点,但是必须有理有据。多元智力的碰撞,往往是加深知识理解、深化进一步探讨的刺激性因素。

参考文献

篇6

美国陪审团制度从英国传入,至今在美国仍受到尊重,其原因除了陪审团制度具备浓厚的社会、文化和法律基础外,更主要的是陪审团制度的价值意蕴即陪审团(本文仅指小陪审团)制度本身的功能有现实的社会意义。对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审判制度改革也有借鉴意义。

一、美国陪审团制度的功能

(一)陪审团制度保障公民自由的政治功能

陪审团被美国看成是捍卫自由的堡垒,陪审团制度通过二种方式捍卫公民自由:

一方面陪审团制度通过人民分享司法审判权,以权力制约权力,保障公民自由。现代民主政治的根本特征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因现代国家由于地域辽阔、人囗众多、政治与经济相分离等原因,现代民主都是间接民主或代议制民主,即人民不直接地、经常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而是选举自己的代表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这意味着政治权力的主体与政治权力的行使主体之间存在某种分离。这种分离可能失控——政治权力不是按照权力所有者的整体意志,而是凭着权力行使者的意志和情绪而运行,以至出现政治异化——政治权力在运行中发生异变,权力的行使不利于权力所有者或者偏袒部分所有者[1]。国家正是权力的行使者,为防止政治权力失控,需要建立各项制度或机制,以制约权力行使者,有效地保障人民的自由权。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以权力制约权力”,就是在权力行使者——国家内部,将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三权相互制约。这是权力行使者对权力行使者的制约。这种制约制度要发挥防止政治异化的作用是以各权力行使者都能恪尽职守为前提条件,这显然只是一种理想。在三权中,司法权被认为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是否能够确保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普通公民对一个国家还有没有信心的检测标尺,同时还是一个社会能否稳定的寒暑表。因此司法的权威相对于其他政府部门而言,具有其固有的特殊性,正是基于此,必须确保其公正性[2]。一旦出现权力失控,后果不堪没想。培根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断比多次不公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3]。因此,人民不能更多地直接参与立法、行政权的行使,但人民直接参与司法权的行使就具有特别的意义。陪审团制度就是作为社会公众代表的陪审员参与诉讼活动,是权力的所有者与职业法官分享了司法权,人民或一部分人民直接参与了权力的行使,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评价说:“实行陪审制度就可把人民本身,或至少把一部分公民提到法官的地位,这实际上就是把陪审制度,把领导社会的权力置于人民或一部分公民之手。”[4]权力所有者直接行使权力,权力所有者与权力行使者实现了统一,相对其他权力行使者来说,他们是最不容易滥用权力和腐败的。他们分享司法权,从而使司法权内部实现了一部分司法权对另一部分即职业法官的权力制约,是权力制约权力。从而有效防止司法的独断与专横,保障公民的自由、民主。

另一方面美国认为陪审团保障公民自由不仅通过权力制约权力来实现,而且陪审团审理是公民的权利,通过权利制约权力来实现。陪审团制度传入美国后,进一步受到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每个人都有权由“和自己同类的人”来审讯、“人民代表参加审判”等思想的影响,使得陪审团制度有了更新的意义,陪审团制度不仅仅是对抗王权和势力集团的武器,而且成为民主的形式之一,它作为民间法律组织与另一民间法律组织——律师职业团体是民主审判的两根柱石,是产生权利、公正及合理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前提[5]。因此,1776年的《独立宣言》对英王进行的一系列控诉中,就指责英王在许多案件里剥夺殖民地人了使之不能享受陪审团办法的利益[6]。陪审团制度作为美国独立战争要争取的重要权利之一,作为独立战争的胜利果实而被写入美国1787年宪法,陪审团制度成为宪法上的权利(1975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陪审团不是宪法上的权利)。因此,公民可以沿引宪法上的权利要求陪审团审理,排除职业法官的独断,从而以权利制约职业法官的权力,保障公民的自由与民主。而英国则没有明确将陪审团审判作为权利赋予公民,相反,1933年法律明确规定的适用陪审团的案件外,其他的案件是否使用陪审团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所以英国法官法官德夫林勋爵称赞说:“由陪审团审判不仅是实现公正的手段,......,它还是象征自由永存的明灯。”[7]潘恩赞扬说:“在这里居于至高地位的陪审委员团就是一个共和国,一个从人民当中选举出来的法官团体”,陪审制度是人权的伟大的而又几乎是唯一留存的堡垒[8]。陪审团制度真正使人民成了最终的审判者,也只有人民成为自己的审判者,才能确保人民的民主、自由。

(二)陪审团审判提升审判公信力的司法功能

美国学者认为,陪审团审判的消极作用就是可能是某种隐蔽的社会偏见者的容纳者,所以,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也可能给判决带来偏见。但瑕不掩瑜,就社会正义来说,陪审团本身可被看作是一个重要平衡器,就是说,陪审团的人民性使陪审团能够通过证人证据,并通过自己的潜意识,有时是有意识的观察世界的方式,从警察或社会大众所要求的角度来作出解释[9]。

1、组成成员的人民性

陪审团在古英语中的解释至少是一组与自己同等地位的人,自己的同辈,所以17、18世纪和19世纪时英国人受同一阶级的人们的审判,如一个有世袭爵位的人被指控犯罪,他有权由从上院选出来的人组成的陪审团进行审判,否则,就不由陪审团审判。但美国被认为是没有阶级的社会,没有世袭爵位,不具备属于陪审团成员的专有资格。因此,如果说英国那时陪审团还有阶级性,那么自美国独立时,美国陪审团就具有了超越阶级的人民性。现代美国法规定陪审员应是21岁至70岁的美国公民;陪审员应是每年纳税250美元以上的有财者;还要求能阅读和书写英语;还有一些不得担任陪审员的人。早期妇女不能担任陪审员,但现在妇女也可以担任陪审员,美国现有学者主张陪审员的挑选应不受贫富、经济地位、国籍等状况的影响[10],从而在法律上确定了陪审团的人民性。

同时为确保陪审团的人民性,建立了陪审员召集制度。美对陪审员的选任由法官召集,具体由陪审团选审官或法院办事员负责,一般在受理案件法院的辖区内选任,最初是从电话号码簿上挑选陪审员,这一做法被一些指责是以不公正的方式选定陪审团名单,它排除了那些装不起电话的人。近年来通常联合使用选民名单、电话号码簿名单、汽车登记名单以及其他程序进行挑选。目的是使陪审团能够超越种族、经济方面的偏见,使审判公正,同时也使更多的人有机会参加到司法民主中。

2、组成人数的人民性

从数量上说,人民总是代表多数,也只有多数才能代表人民。而合议庭一般人数较少,如我国民事诉讼中合议庭一般由三人组成,刑事诉讼中一般由三人、五人或七人组成,司法实践中多是三人,而美国陪审团一般由12组成,是我国合议庭组成的二倍甚至四倍。陪审团人数的众多性使其不易腐败,正如凯文所言,要影响甚至收买12个人,比影响甚至收买1个人要困难得多。人数的人民性是裁判人民性的根本保障。

3、裁判的人民性

美国的陪审团负责事实审,判决实行多数同意制度,即12名陪审员的多数意见作为陪审团的裁决,相对于法官的裁决,更有人民性,这是因为是陪审团裁决是人数众多人的裁决,陪审员通过对证人证供之可信性和可靠性而行得的综合判断而取得一致意见,比法官一己的判断更为稳当;其次是因为陪审团裁决是来自普通民众的裁决,美国认为某种程度上法官必然与杂乱无章的社会脱节,常误认一切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合逻辑,而陪审员来自普通民众,他们常常比较明了普通人的昏乱和谬误。所以,陪审团进行事实审,法官进行法律审,法官和陪审团相互影响、交流,很可能比法官单独工作更能取得健全的结果[11]。从而使司法更贴近社会生活,反映民意。

篇7

(一)中国古代政治法律思想中的人道主义精神1.民本思想。春秋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崛起。为满足统治阶级的政治需求,当时的思想家纷纷提出“民本”思想。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的日益发展,后世的理论家对“民本”思想不断进行丰富与完善。但传统“民本”思想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2.平等思想。《诗经》曰:“天生蒸民”,意指天下的百姓都是上天所生,人人生而平等。平等思想既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受到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之后的觉悟与抗争,同时也是“思想家在思维层面上对于完美无缺的社会的一种理论建构”。纵观中国历史,许多思想家都曾主张平等,但中国古代的平等思想事实上只是一种“平等理念”,没有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不过对统治者的政策制定仍然产生了重要影响。3.仁政思想。仁政思想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精华。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仁者爱人”,孟子提出“仁政”,逐步将“仁”的思想融入到国家治理中。宋代“二程”的“仁为王道之本”思想与朱熹的“为政以德”思想,乃至于明末清初的反专制思想,都是对“仁政”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无论后世如何演变,仁政思想都反映出人民对于美好政治的向往。

(二)近代西方人权思想纵观历史,基督教神学理论中的创世平等观与古希腊斯多噶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可以说是西方人权思想的滥觞,但近代意义上的西方人权理论则发端于文艺复兴运动,当时的思想家强调崇尚个性,要求打破神学思想对人性的桎梏。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专制而提出具有近代意义的人权概念,主张人身自由和其它民利。而十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家开始倡导理性,高声主张人权。这主要表现在“天赋人权”理论,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还对“天赋人权”理论进行丰富和发展,提出“三权分立”、“在民”,将人权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随后,西方人权思想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中得到体现,最有代表性的便是美国的《独立宣言》及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这些闪耀着人文主义光辉的主张为近代人权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沈家本人权思想具有“会通中西”的特征,这种特征与沈家本的成长经历密不可分,同时也打上了19世纪后期西学东渐的时代烙印。沈家本于封建思想依旧根深蒂固之晚清,做到“不拘泥于古法,不鄙薄西方,去古法之意,采西法精华”,着实难能可贵。

二、沈家本人权法理思想的主要体现

综观沈家本人权思想,在继承西方人权思想精华的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保障公民生命权、健康权1.禁止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在传统司法审判中普遍存在,笞刑和杖刑便是典型。沈家本与伍廷芳在向清廷上呈的《议覆江督等会奏恤刑狱折》中明确提出,只有应被判处死刑和证据确凿却不肯供认的罪犯,司法机关才能适用刑讯;对于首次讯问以及所涉罪行应在流徒以下量刑的犯人,皆不得刑讯逼供。至于笞刑和杖刑,可效法外国适用罚金。这对于司法审判的人道化起到了一定作用。2.改重为轻。重刑主义思想使死刑在古代的司法裁判中被大量适用。明清时期,凌迟、袅首、戮尸等刑罚在法律中大量存在,沈家本认为如此严刑峻法不仅中国的老百姓觉得严苛残暴,就连外国人也认为其有违人伦。于是他提出取消凌迟、枭首等残酷手段,仅保留斩、绞二项死刑执行方式,后又强调若无特殊情况,应只适用绞刑一种。3.改虚拟死罪为流徒。《大清刑律》中关于死刑的条目不下八百四十条,沈家本对此嗤之以鼻。例如戏杀、擅杀、误杀这三种犯罪情节,沈家本认为无论从犯罪动机还是情节的角度看,这三项犯罪均不应判处死刑。在《虚拟死罪改为流徒折》中,他建议将戏杀、擅杀、误杀三项条目改为流刑、徒刑,减少犯人被处以死刑的可能,促进了刑法的人道化。4.改变行刑场所。清朝执行死刑,自省到县大多在城外空旷之地,京城则在菜市口,有“刑人于市,与众弃之”之意。沈家本认为在公开场合执行死刑容易滋长暴虐的风气。因此,他主张改变行刑场所,采用秘密执行的方式,使百姓无法目睹死刑执行时的血腥场面,培养仁爱之心。5.改良监狱。沈家本、伍廷芳在《议覆江督等会奏恤刑狱折》中提出,监狱的生活环境应做到整洁、宜人,犯人应得到充足的食品和冬夏调理的各项费用。若犯人遭到侮辱、虐待,必须对责任人严加惩处。清廷对此予以批准并于1906年设立典狱司专管全国监狱,由此统一了全国狱政。6.反对比附援引。中国古代的司法官员在审案时往往比附援引,随意性较大,对人权造成严重的侵害。对此,沈家本从三权分立、人权、法治统一三个方面深刻剖析了比附援引的危害,并在《大清新刑律》中明确了罪刑法定原则。

(二)维护人民平等自由

1.支持男女适用刑罚平等。沈家本在《书劳提学新刑律草案说帖后》中陈述:“《明律》殴妻非折伤勿论,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死者绞,故杀亦绞。殴夫满杖,折伤以上加凡斗三等,笃疾绞决,死者斩,故杀者凌迟处死。夫则改轻,妻则改重,遂大相径庭矣。”虽然沈家本在礼教派人士的压力下无法高声疾呼男女平等,但他能够将“西人男女平权之说”以“齐”、“敌体”等措辞间接表达出来,已是极为可贵。2.消除旗人特权。清朝是由满洲贵族建立的,“旗人”与广大“民人”之间长期存在不平等。为此沈家本指出:对旗人犯军、流、徒罪免予发遣,分别枷号是在清初特定条件下所实行的。若长期维持其特权,将使旗人恣意妄为,导致“法不一而民志疑”。随后,沈家本在修律时删除旗人享有的“减等”、“换刑”等特权。3.剔除“同姓不婚”旧律。中国自西周时起禁止同姓成婚,其后历代的司法实践,以“同姓结婚”而涉讼的案件极少发生,即使因其他原因而被发现,司法官吏也通常不予以追究。针对“同姓不婚”存在着法律与实践相脱节的状况,沈家本在《议覆同姓为婚未可弛禁折》和《删除同姓为婚律议》中提出,民间并不认为同姓结婚有不妥之处,“同姓不婚”在社会生活中没有得到执行,故应剔除。4.废除奴婢制度。沈家本通过研究西方的法律制度,认识到欧美各国均无人口买卖的事例,中国也应当废除此陋习。综合大量资料,他编撰出《禁革买卖人口变通旧例议》,提出“契买之例一律删除”、“酌定买卖罪名”等10条建议,以废除绵延数千年的奴婢之制,禁绝人口买卖。

三、对沈家本人权法理思想的历史评价

篇8

主题探究型

它是指在试题的题首中往往引用某人、某刊物、某一著作中提及的某一历史概念、历史结论、历史观点为主题,后运用图表、漫画、谚语、文字史料等各种图文并茂的资源材料相结合,创设新颖的历史观点情境,设计与主题相关的探究性问题,根据材料信息,探究、证明该观点、结论、概念的准确性或正确性,侧重考查考生问题探究过程和方法,同时又考查对历史概念、历史结论、历史观点的理解、判断、分析、归纳能力。例如:

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政治观念与政治理论,偏重在政府的职分与责任,要求政府能尽职胜任,选贤与能。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到战国之世,世变益亟……古代的贵族,其地位,是与君主相逼的,起于孤寒之士则不然,君主要整顿政治,扩充自己的权力,都不得不用游士。……于是君主与游士结合,以打击贵族,贵族中较为有用的,亦不可不引用游士。选举之局益盛,世袭之制愈微。

――吕思勉《吕著中国通史》

材料二 汉高祖初得天下,即下令招贤。直到汉武帝,这一趋势达到正式的法制化……这样由教育与行政服务之实地观察,与选举与考试四项手续,而始获正式进入政府。

――钱穆《中国传统政治》

材料三 魏、晋时代……乃因当时地方骚乱,交通阻梗,中央政府行使职权能力有限,全国选举难于推行,乃由中央指定各地域服务中央政府官吏中之性行中正者,采访同乡舆论,开列各地区人才,造成表册,送政府作为录用之根据。

――钱穆《中国传统政治》

材料四  (隋朝)明确规定九品以上地方官一律由尚书省所属吏部任免,每年由吏部进行考核。……与此同时,选举权也集中到中央。……代之以科举制。科举制的特点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首先设立秀才、明经等科……一律按才学标准录取……隋炀帝时增设进士科,放宽录取标准。

――樊树志《国史概要》

请回答:

(1)结合材料一与所学知识,分析“选举之局益盛,世袭之制愈微”的时代背景。(2)结合材料二、三,比较西汉与魏晋时代选官制度的相同点。(3)据材料四概括隋朝官吏制度的特点。(4)综合上述材料,战国至隋朝选官制度的演变体现了哪一历史趋势?

此题考查学生根据材料探究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此类题型首先要求考生一方面要理解、把握历史概念、历史结论、历史观点的内涵,另一方面要最大限度获取材料中与历史概念、历史结论、历史观点相关的信息,然后根据设计的论证问题层次要求,对材料中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归纳、比较、探究,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中提取出有效信息、对问题进行论证,答案往往与考点关联性不大,具体做题方法如下:第一、明确探究主题的内容和方向。第二、根据具体史料提取问题有关相息。第三、根据有效信息进行分析、归纳、比较、探究,提出历史认识。第四、语言简洁,表述准确具体书写问题答案。按此方法此题答案为(1)经济:铁犁牛耕的推广使用,封建土地私有制日益形成。政治:地主阶级日益崛起(士阶层日益活跃,受到各诸侯国统治者的重用);各诸侯国打击奴隶主贵族,加强中央集权。思想文化:百家争鸣局面形成;“学在官府”发展为“学在民间”。(2)相同点:其目的都是为了选拔人才;都呈现制度化;都是从地方向中央举荐人才。(3)特点:官吏任免权和考核权收归中央;以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科举制日益完善。(4)趋势:中央集权不断强化。

对比论证型

它是指试题中围绕特定时期某一领域的历史主题,创设反映此主题的多种不同、甚至是完全对立的社会历史现象的历史情境,以此为依托,设计新颖的比较论证性问题,来考查考生对此主题问题的比较、分析、归纳、探究的能力 ,尤其是比较能力。例如:

公元1772年,从文化意义上说,是中西方历史上一个不寻常的分水岭。这一年,在西方世界,启蒙思想家狄德罗呕心沥血长达21年编纂的《大百科全书》11卷全部出齐;而在东方世界,乾隆皇帝则正式下诏各省征集图书,开始了《四库全书》的编纂,前后几千人参与此项工作,历时10年,终于编成煌煌8亿字的巨著。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编辑工作开始之前,狄德罗就坚决主张不让政府部门参与此项工作。他发出这样的宣言:“汇集世界上分散的各种知识,向现时同我们一起活着的人们阐述它们的普遍体系,并将此书传之于我们的后人……让我们的子弟因为更有知识,从而更有道德,也更幸福,使我们与世长辞时无愧于人的称号……”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两点,狄德罗关在上了三道锁的房内,对任何人都不开门,他像个苦役犯那样编写《百科全书》。

――安德烈・比利《狄德罗传》

材料二 乾隆的《四库全书》,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业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内廷,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 ”

――鲁迅《病后杂谈之余》

材料三 以《百科全书》的编写和出版为中心,形成法国启蒙运动的。……百科全书被誉为法国法革命的“兵工厂”。

请回答:

(1)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狄德罗为什么坚决不让政府部门参与编辑《百科全书》的工作,而要独自承担这份重任?(2)结合材料一、二,分别说明《百科全书》和《四库全书》编撰的目的是什么?(3)为什么《百科全书》被誉为法国大革命的“兵工厂”?(4)启蒙运动“是中西方历史上一个不寻常的分水岭“,它在人类历史上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此题考查学生对中外文化领域的变化比较,此类题型首先要求考生明白此题讨论的是什么主题,确定反映主题的角度、范围,然后回顾与此有关的高考考点的主干知识以及结合材料中获取的有效信息,再根据问题设计层次要求,进行理解、判断、分析、归纳、比较、探究、对问题进行对比论证,具体答题步骤为:第一、确定比较主题比较对象以及比较的目的和方向。第二、阅读相关史料,提取比较问题的有效信息。第三、根据提炼的信息对比较对象进行综合比较,在比较中找出各比较的异同,分析、归纳、比较差异的原因。第四、根据问题准确表述答案。显然答案为(1)因为启蒙思想认为“理性”是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如果让政府参与,狄必然会失去独立人格,沦为专制统治的工具。(2)《百科全书》:汇集和宣传科学知识,弘扬人文精神,追求幸福人生;《四库全书》:实行文化专制,毁灭历史文化,愚弄人民,削弱民族战斗力,巩固封建专制统治。(3)因为它为法国人民反抗封建专制统治提供了思想武器。(4)启蒙运动传播了进步思想,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统治的思想基础;为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政治变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做了舆论动员;也为资本主义国家提供了系统的政治构思。

观点解释、说明型

它是指试题中往往引用某刊物文章、 某史料文献、某新闻评述报道 、热点问题争论等对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现实热点、焦点问题的多种评价争论观点,来创设具有新颖的论证历史观点的问题情境,设计具有论证性、开放性的问题,让考生根据具体观点角度展开解释,运用已掌握高考考点主干知识来说明该观点、结论、概念的准确性或正确性,是考查考生对历史认识、历史观点的说明、理解、分析、归纳能力。例如: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西方史学界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掀起了打破“西欧中心论”的世界历史编纂潮流,使世界历史的编纂学在总体上进入了全球文明史。“全球史观”的基本特征是:将人类社会的历史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愈来愈扩大,各民族的原始闭关自守状态则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此自发地发展起来的各民族之间的分工而消灭得愈来愈彻底,历史也就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

材料二:20世纪80年以来,我国有些学者提出“现代化史观”。主张“从宏观历史学的角度,把现代化作为一个全球性大转变的过程,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转变的大过程,进行整体性研究,涉及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

请回答:(1)按照材料一的研究角度,评价新航路开辟。(2)按照材料二的研究角度研究中国近代史,结合1840~1919年中国历史的发展,说明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方面是如何实现转型的。(3)从文明史观角度看,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请分别结合古代雅典、近代英国的政治文明实例,分析其主要特征并从文明发展进程的角度谈谈你对两者利与弊的基本看法。

此题考查学生不同史观认识历史问题的角度,此类题型首先要求考生明白此试题讨论的是什么具体问题,材料中与此有关有几种观点,然后依据自已知识储备情况,根据具体要求展开对论证的视角观点运用史实解释、说明,但语言要简洁、精炼,论据要正确、充分、切忌论据错误。通常做题步骤:第一、明确主题,理解历史概念、历史认识的内涵。第二、根据问题视角,收集主干考点有关史实。第三、运用有效史实论证支撑具体历史概念历史观点。显然答案为(1)人类由此从各民族分散孤立开始走向整体世界;世界市场的雏形开始出现。(2)经济:伴随着西方的入侵,中国经济逐渐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小农经济逐渐瓦解,近代中国产生与发展。政治:民族资产阶级登上历史的舞台,发动,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颁布了《》。(3)①古代雅典民主政治:公民可直接参与国家管理,权力机构相互制衡(或人民、轮番而治、直接民主)。有利于维护公民的集体意志和利益、文化的创造和城邦经济的繁荣,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和城邦体制(小国寡民),最终不利于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在国与国竞争中保持强盛。②近代英国代议制度:君主立宪制,君主制、贵族制、议会民主与党派政治相结合,以内阁制为核心有利于资产阶级民主利益、维护政治角逐的有序和资本主义经济持续发展,但终究不能完全体现全民各种权利和社会公正。

学术小论文型

它是指试题中往往引用现实社会上某刊物,媒体上某一史学观点、某一新闻评述 、 某一热点问题争论等文章,介绍对特定时期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评价,创设具有时代性的问题情境,设计具有开放性,现实性,学术性的论证性历史论文问题,考查考生历史知识储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问题探究能力,逻辑推理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能力。

此类题型首先要求考生明白此题的主题,论据的范围,文章的结构、字数,然后收集有关正确的论据,构思文章结构,书写文章提纲,最后一气呵成,做到文章论据充分,论述层次分明,问题探究合理,逻辑推理严密。具体做题步骤为:第一步要从史家和史著的历史理论材料中阅读、提炼要评析的观点,确立小论文要阐述的主题。第二步根据主题内涵具体分解成为若干具体小论点,选择以全球史观、文明史观、现代化史观等其中某一史学范式作为评论视角,论证主题内容的合理性,初步形成全文的思维框架。第三步联系自己所储备的史实,支撑的每一具体论点,做到论从史出,史实与论点之间符合严谨的归纳逻辑,构成严密的因果关系,最终全文阐释形成思路清晰,思维具有层次性、逻辑性、整体性。

篇9

“财政”概念常常被人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因而被赋予多种意义。首先,财政可以是指一种行为,即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包括财政收入、财政管理和财政支出等;其次,财政可以是指一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构和规则体系。它既可能是法律规定的显性制度,也可能是财政活动中自发形成的、有待法律确认的隐性制度;最后,财政还可以指一种社会关系,它既可能是指从过程来看的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它们与财政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财政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制约的或管理性质的社会关系,即财政行政关系,也可能是指从财政分配结果来看的各种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即财政经济关系,还可能两者兼而有之。

从形式层面看,财政法就是调整财政关系之法。按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这种界定方式因为凸现了财政法独特的调整对象,所以可以使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由于这种定义方式颇具中性色彩,既不涉及到意识形态之争,也不涉及到法律的价值追求,因此它可以适应各个历史阶段不同国家的所有情况。无论是奴隶社会时期,还是封建社会时期;无论是资本主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时期,财政法的形式共性都可以从其调整财政关系这一点找到。也正是基于这个共性,财政法学才可能将自己的研究视角延伸到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政治经济背景的国家,从而形成财政法制史或比较财政法等研究分支。

然而,概念的广泛适用性必定是以高度抽象作为前提的。当事物的共性被作为唯一的追求对象时,其诸多的特性就不得不被舍弃。对于身处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国家的个人或团体来说,抽象的共性固然重要,但各种与自身发展密切关系的特殊性同样不可忽视。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事物的特殊性在决定其发展方向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自从国家产生、法律创制以来,人类共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四种不同的历史类型,不同历史时期财政法的职能定位和价值追求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都是建立在君主专制的基础上,君王或皇帝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和中心,财政权力只是君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理论上财政权力并非来自于人民,相反,它们是压制人民权利的武器。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法仅仅是利用法律形式推行财政政策的一个工具而已,缺乏独立的与民众利益声气相求的价值取向。财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封建社会末期,新兴资产阶级与君权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财政问题上。封建君主的横征暴敛激起了资产阶级和普通民众的强烈不满,市民革命由此爆发。如英国的历次革命均因国王滥施税负而起,最终为人民通过议会争得“课税同意权”;美国的革命则发端于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人民抗缴茶叶税,最终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独立的新国家。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之后,至少在形式上开始确认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各项制度的设计和建设。基于这个前提,财政法的宗旨和原则都较以前发生了质的变化。首先,财政被定义为一种服务于大众的公共物品,它源自于人民的公共需要,因此必须受到人民的制约;其次,财政权力不再是一种单纯用于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它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也在此范围内受人民的监督;再次,财政的民主基础备受重视,人民通过议会行使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权成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后,财政法的功能开始转向保障财政的民主统制,财政权力的失范成为关注的重点,人民的基本权利开始凸现。因此,这一历史时期的财政法明显不同于君主专制时期的财政法,尽管它们都符合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共性。

社会主义革命在部分国家胜利后,尽管消灭了私有制,在最根本的程度上为人民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传统和认识方面的原因,公有制的实施并没有为人民如何授权、如何规范和监督的权利提供太多的机会。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被定性为人民的利益当然代表。由于缺乏民主和法治,权力在造福于人民的同时,也曾因为不受限制和监督而酿成大错。财政法虽然理论上代表着人民的意志,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旧会变成保障国家行使权力的工具。具体的表现是,大量的财政法规由政府执法部门制定,财政的民主统制被视为毫无必要的妄谈;财政法的核心主要不在于规范财政权力,而更多地在于推行国家政策;人民不仅难以实现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在具体的财政执法中也难以得到程序的保障。这种理论和实践的背离使得财政法未能走出权力的阴影,其先进性自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所以,就财政法而言,揭示出其调整财政关系的形式共性当然必要,因为这有助于界定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同时通过对调整对象的解构,可以构建财政法的活动范围与内部体系,但是,对于二十一世纪的财政法学来说,仅仅满足于此是十分不够的,因为它无法揭示出财政法更深层次的内涵,对我国目前的财政法治建设也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故此,财政法的概念还有待于从时代特性方面进行深入挖掘。

从实质的层面出发,我们认为,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具体内涵包括:

(1)民主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财政法的民主性体现为,财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也可以直接通过全民公决行使财政权力,决定和监督重大财政事项。财政法与的关系表现为,财政法涉及到公权力的分配,因此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都是财政法有效施行的前提。由于财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如此密切,因此,各国宪法大都花费较多的篇幅规定基本财政事项。就此而言,财政法其实就是宪法在财政领域的具体化。

(2)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尽管广义的财政法包括税法、费用征收法等可能导致公民向国家让渡财产的领域,但从整体上看,财政法应该是以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促进人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基本宗旨的。无论是财政收入法还是财政管理或运营法,其除了保证行政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防范行政权力侵犯人民基本权利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经济发展。即便是财政收入法,其合法性依据除了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在于通过调整资源分配、收入差距、景气周期以及保证合理财政支出等职能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并最大可能地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因此,财政法的目标不仅在于体现宪法基本权利的质的规定性,同时也在于从量上扩大权利的覆盖范围及实现程度。

(3)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财政关系其实只是一种学理上的拟制,它指的是财政行为未经法律调整以前所引发的经济关系。通过对财政关系的分析,可以划定财政法的内部体系框架,理清财政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从而确定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通常情况下,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既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行为,也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制度,还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关系。财政行为着眼于财政主体的动态过程,财政制度着眼于财政运转的外在环境,财政关系则着眼于财政现象的内在联系。动态过程受制于外在环境,但也是外在环境的创造力量,而内在联系则是对动态过程和外在环境更高层次的概括,其内容更为丰富和兼容,因此,在表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时以财政关系为最优。

在历史上,由于人们对财政职能的理解不同,财政关系的范围也随着变化。自然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替君王筹集行政管理、国防安全与扩张以及皇室开支的经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财政也仅限于筹集收入满足国家日常经费开支的需要,很少通过再分配的形式调节社会收入不公平,也不需要干预资源配置。

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以后,因为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种种恶果集中爆发。为了应对危机,财政的职能开始不断扩展。首先,财政应当在市场和国家之间有效配置资源,然后保证财政内部资源的合理分配。如界定财政活动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财政投融资的规模、结构,并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等。其次,财政开始通过自身活动进行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再分配,以缓和两极分化现象,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如个人所得税累进征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实施社会保障等。最后,为解决市场自发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周期问题,“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开始实施,如在经济过热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压缩财政支出,而在经济萧条时则通过减税等方式培育消费和投资能力,同时加大财政支出以增加社会需求,以此刺激经济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由于生产和生活都通过财政进行控制,不会出现收入分配不公或生产周期波动,因此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也就将收入分配和经济调节完全包容在内。另外,由于财政活动无所不包的禀性,财政与企业财务、财政与金融都呈现难舍难分的关系。如,国家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仅可以取走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积累,而且还包括折旧基金等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物质资料,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工资款的拨付也都是通过财政直接进行的。这样,企业财务的独立性就会完全丧失,从而依附于国家财政。又如,银行不能自主从事贷款业务,却必须按照财政的意图为相关项目提供建设资金,银行存款成为财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银行也被称为“第二财政”。

跟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对财政职能的探索已经出现了显著的进步。第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被视为独立经营的商业主体,其财务关系与财政关系完全分开,财政只是在投资和利润分配时才与企业发生联系。第二,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已经理顺,财政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银行发放贷款,但是不能进行强迫。财政关系的范围至少将商业性货币资金关系排除在外。第三,在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明显,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开始显现,开征个人所得税、实施社会保障等都是其中之例。第四,受市场失灵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开始出现周期性波动。为保持经济的稳定性,财政开始主动寻找反周期的对策。如为了消除经济疲软,我国近几年一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核心内容就在于通过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篇10

从形式层面看,财政法就是调整财政关系之法。按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这种界定方式因为凸现了财政法独特的调整对象,所以可以使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

由于这种定义方式颇具中性色彩,既不涉及到意识形态之争,也不涉及到法律的价值追求,因此它可以适应各个历史阶段不同国家的所有情况。无论是奴隶社会时期,还是封建社会时期;无论是资本主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时期,财政法的形式共性都可以从其调整财政关系这一点找到。也正是基于这个共性,财政法学才可能将自己的研究视角延伸到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政治经济背景的国家,从而形成财政法制史或比较财政法等研究分支。

然而,概念的广泛适用性必定是以高度抽象作为前提的。当事物的共性被作为唯一的追求对象时,其诸多的特性就不得不被舍弃。对于身处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国家的个人或团体来说,抽象的共性固然重要,但各种与自身发展密切关系的特殊性同样不可忽视。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事物的特殊性在决定其发展方向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自从国家产生、法律创制以来,人类共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四种不同的历史类型,不同历史时期财政法的职能定位和价值追求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都是建立在君主专制的基础上,君王或皇帝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和中心,财政权力只是君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理论上财政权力并非来自于人民,相反,它们是压制人民权利的武器。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法仅仅是利用法律形式推行财政政策的一个工具而已,缺乏独立的与民众利益声气相求的价值取向。财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封建社会末期,新兴资产阶级与君权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财政问题上。封建君主的横征暴敛激起了资产阶级和普通民众的强烈不满,市民革命由此爆发。如英国的历次革命均因国王滥施税负而起,最终为人民通过议会争得“课税同意权”;美国的革命则发端于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人民抗缴茶叶税,最终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独立的新国家。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之后,至少在形式上开始确认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各项制度的设计和建设。基于这个前提,财政法的宗旨和原则都较以前发生了质的变化。首先,财政被定义为一种服务于大众的公共物品,它源自于人民的公共需要,因此必须受到人民的制约;其次,财政权力不再是一种单纯用于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它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也在此范围内受人民的监督;再次,财政的民主基础备受重视,人民通过议会行使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权成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后,财政法的功能开始转向保障财政的民主统制,财政权力的失范成为关注的重点,人民的基本权利开始凸现。因此,这一历史时期的财政法明显不同于君主专制时期的财政法,尽管它们都符合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共性。

社会主义革命在部分国家胜利后,尽管消灭了私有制,在最根本的程度上为人民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传统和认识方面的原因,公有制的实施并没有为人民如何授权、如何规范和监督的权利提供太多的机会。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被定性为人民的利益当然代表。由于缺乏民主和法治,权力在造福于人民的同时,也曾因为不受限制和监督而酿成大错。财政法虽然理论上代表着人民的意志,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旧会变成保障国家行使权力的工具。具体的表现是,大量的财政法规由政府执法部门制定,财政的民主统制被视为毫无必要的妄谈;财政法的核心主要不在于规范财政权力,而更多地在于推行国家政策;人民不仅难以实现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在具体的财政执法中也难以得到程序的保障。这种理论和实践的背离使得财政法未能走出权力的阴影,其先进性自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所以,就财政法而言,揭示出其调整财政关系的形式共性当然必要,因为这有助于界定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同时通过对调整对象的解构,可以构建财政法的活动范围与内部体系,但是,对于二十一世纪的财政法学来说,仅仅满足于此是十分不够的,因为它无法揭示出财政法更深层次的内涵,对我国目前的财政法治建设也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故此,财政法的概念还有待于从时代特性方面进行深入挖掘。

从实质的层面出发,我们认为,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具体内涵包括:

(1)民主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财政法的民主性体现为,财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也可以直接通过全民公决行使财政权力,决定和监督重大财政事项。财政法与的关系表现为,财政法涉及到公权力的分配,因此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都是财政法有效施行的前提。由于财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如此密切,因此,各国宪法大都花费较多的篇幅规定基本财政事项。就此而言,财政法其实就是宪法在财政领域的具体化。

(2)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尽管广义的财政法包括税法、费用征收法等可能导致公民向国家让渡财产的领域,但从整体上看,财政法应该是以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促进人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基本宗旨的。无论是财政收入法还是财政管理或运营法,其除了保证行政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防范行政权力侵犯人民基本权利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经济发展。即便是财政收入法,其合法性依据除了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在于通过调整资源分配、收入差距、景气周期以及保证合理财政支出等职能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并最大可能地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因此,财政法的目标不仅在于体现宪法基本权利的质的规定性,同时也在于从量上扩大权利的覆盖范围及实现程度。

(3)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财政关系其实只是一种学理上的拟制,它指的是财政行为未经法律调整以前所引发的经济关系。通过对财政关系的分析,可以划定财政法的内部体系框架,理清财政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从而确定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通常情况下,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既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行为,也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制度,还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关系。财政行为着眼于财政主体的动态过程,财政制度着眼于财政运转的外在环境,财政关系则着眼于财政现象的内在联系。动态过程受制于外在环境,但也是外在环境的创造力量,而内在联系则是对动态过程和外在环境更高层次的概括,其内容更为丰富和兼容,因此,在表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时以财政关系为最优。

在历史上,由于人们对财政职能的理解不同,财政关系的范围也随着变化。自然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替君王筹集行政管理、国防安全与扩张以及皇室开支的经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财政也仅限于筹集收入满足国家日常经费开支的需要,很少通过再分配的形式调节社会收入不公平,也不需要干预资源配置。

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以后,因为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种种恶果集中爆发。为了应对危机,财政的职能开始不断扩展。首先,财政应当在市场和国家之间有效配置资源,然后保证财政内部资源的合理分配。如界定财政活动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财政投融资的规模、结构,并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等。其次,财政开始通过自身活动进行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再分配,以缓和两极分化现象,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如个人所得税累进征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实施社会保障等。最后,为解决市场自发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周期问题,“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开始实施,如在经济过热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压缩财政支出,而在经济萧条时则通过减税等方式培育消费和投资能力,同时加大财政支出以增加社会需求,以此刺激经济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由于生产和生活都通过财政进行控制,不会出现收入分配不公或生产周期波动,因此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也就将收入分配和经济调节完全包容在内。另外,由于财政活动无所不包的禀性,财政与企业财务、财政与金融都呈现难舍难分的关系。如,国家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仅可以取走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积累,而且还包括折旧基金等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物质资料,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工资款的拨付也都是通过财政直接进行的。这样,企业财务的独立性就会完全丧失,从而依附于国家财政。又如,银行不能自主从事贷款业务,却必须按照财政的意图为相关项目提供建设资金,银行存款成为财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银行也被称为“第二财政”。

跟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对财政职能的探索已经出现了显著的进步。第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被视为独立经营的商业主体,其财务关系与财政关系完全分开,财政只是在投资和利润分配时才与企业发生联系。第二,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已经理顺,财政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银行发放贷款,但是不能进行强迫。财政关系的范围至少将商业性货币资金关系排除在外。第三,在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明显,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开始显现,开征个人所得税、实施社会保障等都是其中之例。第四,受市场失灵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开始出现周期性波动。为保持经济的稳定性,财政开始主动寻找反周期的对策。如为了消除经济疲软,我国近几年一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核心内容就在于通过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篇11

从形式层面看,财政法就是调整财政关系之法。按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这种界定方式因为凸现了财政法独特的调整对象,所以可以使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由于这种定义方式颇具中性色彩,既不涉及到意识形态之争,也不涉及到法律的价值追求,因此它可以适应各个历史阶段不同国家的所有情况。无论是奴隶社会时期,还是封建社会时期;无论是资本主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时期,财政法的形式共性都可以从其调整财政关系这一点找到。也正是基于这个共性,财政法学才可能将自己的研究视角延伸到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政治经济背景的国家,从而形成财政法制史或比较财政法等研究分支。

然而,概念的广泛适用性必定是以高度抽象作为前提的。当事物的共性被作为唯一的追求对象时,其诸多的特性就不得不被舍弃。对于身处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国家的个人或团体来说,抽象的共性固然重要,但各种与自身发展密切关系的特殊性同样不可忽视。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事物的特殊性在决定其发展方向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自从国家产生、法律创制以来,人类共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四种不同的历史类型,不同历史时期财政法的职能定位和价值追求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都是建立在君主专制的基础上,君王或皇帝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和中心,财政权力只是君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理论上财政权力并非来自于人民,相反,它们是压制人民权利的武器。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法仅仅是利用法律形式推行财政政策的一个工具而已,缺乏独立的与民众利益声气相求的价值取向。财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封建社会末期,新兴资产阶级与君权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财政问题上。封建君主的横征暴敛激起了资产阶级和普通民众的强烈不满,市民革命由此爆发。如英国的历次革命均因国王滥施税负而起,最终为人民通过议会争得“课税同意权”;美国的革命则发端于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人民抗缴茶叶税,最终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独立的新国家。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之后,至少在形式上开始确认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各项制度的设计和建设。基于这个前提,财政法的宗旨和原则都较以前发生了质的变化。首先,财政被定义为一种服务于大众的公共物品,它源自于人民的公共需要,因此必须受到人民的制约;其次,财政权力不再是一种单纯用于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它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也在此范围内受人民的监督;再次,财政的民主基础备受重视,人民通过议会行使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权成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后,财政法的功能开始转向保障财政的民主统制,财政权力的失范成为关注的重点,人民的基本权利开始凸现。因此,这一历史时期的财政法明显不同于君主专制时期的财政法,尽管它们都符合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共性。

社会主义革命在部分国家胜利后,尽管消灭了私有制,在最根本的程度上为人民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传统和认识方面的原因,公有制的实施并没有为人民如何授权、如何规范和监督的权利提供太多的机会。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被定性为人民的利益当然代表。由于缺乏民主和法治,权力在造福于人民的同时,也曾因为不受限制和监督而酿成大错。财政法虽然理论上代表着人民的意志,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旧会变成保障国家行使权力的工具。具体的表现是,大量的财政法规由政府执法部门制定,财政的民主统制被视为毫无必要的妄谈;财政法的核心主要不在于规范财政权力,而更多地在于推行国家政策;人民不仅难以实现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在具体的财政执法中也难以得到程序的保障。这种理论和实践的背离使得财政法未能走出权力的阴影,其先进性自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所以,就财政法而言,揭示出其调整财政关系的形式共性当然必要,因为这有助于界定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同时通过对调整对象的解构,可以构建财政法的活动范围与内部体系,但是,对于二十一世纪的财政法学来说,仅仅满足于此是十分不够的,因为它无法揭示出财政法更深层次的内涵,对我国目前的财政法治建设也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故此,财政法的概念还有待于从时代特性方面进行深入挖掘。

从实质的层面出发,我们认为,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具体内涵包括:

(1)民主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财政法的民主性体现为,财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也可以直接通过全民公决行使财政权力,决定和监督重大财政事项。财政法与的关系表现为,财政法涉及到公权力的分配,因此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都是财政法有效施行的前提。由于财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如此密切,因此,各国宪法大都花费较多的篇幅规定基本财政事项。就此而言,财政法其实就是宪法在财政领域的具体化。

(2)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尽管广义的财政法包括税法、费用征收法等可能导致公民向国家让渡财产的领域,但从整体上看,财政法应该是以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促进人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基本宗旨的。无论是财政收入法还是财政管理或运营法,其除了保证行政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防范行政权力侵犯人民基本权利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经济发展。即便是财政收入法,其合法性依据除了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在于通过调整资源分配、收入差距、景气周期以及保证合理财政支出等职能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并最大可能地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因此,财政法的目标不仅在于体现宪法基本权利的质的规定性,同时也在于从量上扩大权利的覆盖范围及实现程度。

(3)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财政关系其实只是一种学理上的拟制,它指的是财政行为未经法律调整以前所引发的经济关系。通过对财政关系的分析,可以划定财政法的内部体系框架,理清财政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从而确定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通常情况下,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既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行为,也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制度,还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关系。财政行为着眼于财政主体的动态过程,财政制度着眼于财政运转的外在环境,财政关系则着眼于财政现象的内在联系。动态过程受制于外在环境,但也是外在环境的创造力量,而内在联系则是对动态过程和外在环境更高层次的概括,其内容更为丰富和兼容,因此,在表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时以财政关系为最优。

在历史上,由于人们对财政职能的理解不同,财政关系的范围也随着变化。自然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替君王筹集行政管理、国防安全与扩张以及皇室开支的经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财政也仅限于筹集收入满足国家日常经费开支的需要,很少通过再分配的形式调节社会收入不公平,也不需要干预资源配置。

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以后,因为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种种恶果集中爆发。为了应对危机,财政的职能开始不断扩展。首先,财政应当在市场和国家之间有效配置资源,然后保证财政内部资源的合理分配。如界定财政活动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财政投融资的规模、结构,并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等。其次,财政开始通过自身活动进行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再分配,以缓和两极分化现象,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如个人所得税累进征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实施社会保障等。最后,为解决市场自发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周期问题,“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开始实施,如在经济过热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压缩财政支出,而在经济萧条时则通过减税等方式培育消费和投资能力,同时加大财政支出以增加社会需求,以此刺激经济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由于生产和生活都通过财政进行控制,不会出现收入分配不公或生产周期波动,因此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也就将收入分配和经济调节完全包容在内。另外,由于财政活动无所不包的禀性,财政与企业财务、财政与金融都呈现难舍难分的关系。如,国家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仅可以取走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积累,而且还包括折旧基金等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物质资料,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工资款的拨付也都是通过财政直接进行的。这样,企业财务的独立性就会完全丧失,从而依附于国家财政。又如,银行不能自主从事贷款业务,却必须按照财政的意图为相关项目提供建设资金,银行存款成为财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银行也被称为“第二财政”。

跟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对财政职能的探索已经出现了显著的进步。第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被视为独立经营的商业主体,其财务关系与财政关系完全分开,财政只是在投资和利润分配时才与企业发生联系。第二,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已经理顺,财政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银行发放贷款,但是不能进行强迫。财政关系的范围至少将商业性货币资金关系排除在外。第三,在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明显,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开始显现,开征个人所得税、实施社会保障等都是其中之例。第四,受市场失灵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开始出现周期性波动。为保持经济的稳定性,财政开始主动寻找反周期的对策。如为了消除经济疲软,我国近几年一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核心内容就在于通过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