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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分配方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09-22 0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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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分配方法

篇1

一、引言

环保专项资金是指除行政事业经费以外由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各级财政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按资金来源和管理渠道,中央财政环境支出资金可以分为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央财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财政部每年安排给环境保护部的部门预算,环保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地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新技术新工艺示范、新农村小康环保项目以及电厂脱硫技术改造等工程上,主要分配方式有项目申报法、因素分配法和中央统筹法。2003年,《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指出,对排污费中的10%设立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和防治。“十一五”期间,财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总额达到 746.33亿元,占中央财政环境保护支出(约 1 666.53 亿元)的 45%,切实用于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这对环境的改善、人民福利的提升有很大的作用。然而在2004年,财政环保专项资金仅设立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中央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两项。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集中全国排污费的 10%,用于污染防治的实施。“十一五”期间,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2007年设立了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仅就滇池治理投入的专项资金,自1993年治理滇池起,至今已投入超过600亿元,预计从2008年到2020年,滇池治理投入资金将突破1 000亿元;2008年开始设立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010 年开始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4 年财政专项资金总量为 3.2亿元左右,2010 年各主要专项资金总额已达到 240亿元左右(其中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110 亿元)(孙宁、宋玲玲、程亮,2014)。可见,国家对环保专项资金投入数额越来越大,这也对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管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环保专项资金取之于民,更应该用之于民。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政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就必须对如此庞大的资金数额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以使环保专项资金做到科学、有效、及时和公正的分配,真正用到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环境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执法能力建设和民生重点关注的问题上,促进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改善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环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分配的重要意义

自环保专项资金成立之日起,国家就在积极探索环保专项资金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力图使环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近年来,环保专项资金在水污染整治、空气污染防治、噪音污染防治、土地资源的合理保护与有效开发、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城市和农村垃圾污染的处理等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环保专项资金真正地履行了国家公共服务的职责,有效地促进了“环境代价小、经济效益好、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的建设,加快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现。

(一)是促进国家宏观环境政策实施、符合国家战略规划的有效途径

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依据,“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是各级财政部和环保部门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总方针。环保专项资金有效的分配是实施相关环保规划、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手段和过程;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筹集和合理有效的分配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环境污染防治政策和战略目标;按照地方经济的发展情况,做到有限度的政策倾斜;支持国家重点支持的环境产业政策和影响人们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的治理和防治,促进国家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二)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促进政府职能有效实现的现实需求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大众的民主意识逐渐加强,人民赋予政府支配、使用、监管环保专项资金权利,政府就应该认真负责地履行确保环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分配、科学的使用和有效的监督的责任;受托责任观有效地制约着政府职责履行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必须做好有益于人民的事。建设廉洁政府是现代化民主社会的基本特征,做廉洁政府,就应该切实关注民生重点问题,把人民赋予的权利抓好,更要用好,切实有效地履行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切实做到环保专项资金合理有效的分配,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将环保专项资金用到民生重点关注问题、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的治理、环境资源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等问题上,真正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的作用,做到环保专项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是有效利用有限资源、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需要

政府受人民之托,用人民的钱,理所当然应为人民办实事、办有益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环境资源是有限的,社会经济财富也是有限的,政府负有将最少经济资源以最经济、有效、科学的方式进行管理,以最大的效益实现环保专项资金最小的投入,进行科学的分配和使用,最大化的实现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政府部门应有效地将环保专项资金用于自然生态保护项目,重点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土壤环境治理等项目;同时,重点关注资金分配中社会差异的问题,兼顾各阶层、各领域、各地区的差异性,树立科学发展的观点,向污染严重的农村和城市环境治理倾斜,重点关注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问题,对经济效益差的城市和地区多补贴,对经济效益好的地区鼓励拿出部分资金支持周边地区环境保护相关设施、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建设;确保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确保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规范、有效,切实保护人民权益,建设清正廉洁、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三、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

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作为“规划-投资-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财政投资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环保专项资金是否做到科学、合理、有效的分配,直接关系到后续的项目实施和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家也在积极探索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从“十一五”期间的项目申报法、因素分配法和中央统筹法等较为单一的分配方式向“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和“定向支持”等多种分配方式转变,有效地促进了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性,发挥了财政资金对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的积极作用。然而,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及时性、有效性、科学性和公平性等方面。

(一)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缺乏及时性,制约项目实施进程和效果的实现

按理说,环保专项资金应该在计划下达时随计划拨付,对相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常常由于环保专项资金来源的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并没有按计划到位,或资金到位率低,导致环保专项资金不能按计划的时间拨付,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具体表现在:一是项目资金分配审批程序复杂,拨付时间滞后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实施进程。二是环保专项资金遭层层截留或被挪作他用,导致项目资金来源不足,有的单位不得不自筹资金,制约了项目实施进程和效果的实现。

(二)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缺乏有效性,没有最大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环保专项资金是国家重点拨付用于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财政资金,应该以最小的支出实现最大的产出效能,提高资金分配的有效性;环保专项资金应该分配到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人民福利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提高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效果性。在有效性方面,环保专项资金分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分配数量与实际需求差距大,分配数额不足。如在2008年至2010年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的审查中,发现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6个省区的45项水土保持项目资金总缺口2.77亿元,占规划工程总投资5.04亿元的54.96%,其中有1.91亿元是地方配套资金,占资金总缺口的68.95%,影响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完成。资金拨付不足,资金供应链中断,导致项目中断,甚至项目的取消,许多项目无法实施,发挥不出环保专项资金的效益。二是资金拨款到位较迟,资金多次拨付,导致项目施工进程缓慢。很多中央拨款项目,应在年初拨付到位,结果年末才下达;有的项目本年拨付,下年才到位;有些项目申请资金一次下拨,上级部门分成几次才拨付到申请单位。这种拨款支付方式增加了很多的中间环节,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与损失。拨款不及时,也导致了项目进程缓慢,影响项目及时竣工验收。三是项目安排过多,资金分散。有些部门为了多上几个项目,多做几个环保工程,对环保项目审批不严密,只要是项目都分配资金,只注重公平性而没有集中主要的资金办大事,资金过于分散,降低了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三)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性,影响资金的分配效果

环保专项资金的分配应该坚持科学的观点,要坚持以效益为最终出发点,科学地确定分配的重点区域,做到决策的科学性。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环保专项资金在安排上应该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向环境污染重点领域倾斜,向资金需求量大的重点项目倾斜。然而,在资金分配的过程当中,有的审核部门不审查项目申请,没有根据县、区、市的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资金分配计划,一味地追求分配的平均,忽视了分配的效率性,导致资金分配效率不高,没有发挥出财政资金应有的作用。比如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分配上,资金分配计划不够科学,有些地方简单按照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或者行政区域平均分配资金,未能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导致部分资金投入与工程实际需要不完全相符。有些地方实施的诸如“连片供水”等地方性工作计划与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未有效衔接,导致工程建设进度快慢不一,影响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二是职能交叉,多方资金来源,多头下拨资金。环保专项资金多由环保部门直接分配,直接下拨,但也有部分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直接下拨到主管部门,这种交叉的资金分配体系使得同一个项目存在向环保部门申请资金的同时,主管部门又再次就该项目向环保部门申请。如在2010年,浙江省新都热电有限公司桐乡垃圾焚烧项目、浙江省嘉兴市市区(中环路内)污水收集管网项目、重庆市永川区一环路污水干管工程项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南片区污水管网项目、深圳市福永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干管工程等5个项目单位重复申报中央污水垃圾处理资金3 946.15万元,占审计抽查中央专项资金的0.41%。而相关部门审计不严,是环保专项资金重复下拨的主要原因。三是资金超范围申报,虚报项目、虚领资金。有的项目不符合政策的规定,不符合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但为分得环保专项资金这块“大蛋糕”,很多企业违规虚报项目,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进行项目申报,由于监管手段不到位,导致分配出去的专项资金并没有用在实际需要的项目上。

四、有效的解决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建议

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有效,直接影响到专项资金绩效的发挥,影响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与人民福祉的提高,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篇2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7. 022

[中图分类号] F8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7- 0038- 02

1 我国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财政改革过渡时期,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 监管过程中的问题

自分税制改革之后,为了能够将财政溢出效应转变为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逐渐产生,成为我国财政体制中的一个修正机制。但是就目前来讲,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以及投资管理制度并不完善,从现状来看,转移支付制度更像是一种应急机制,而且还出现了一些和分税制相违背的问题。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是为公平公共服务提供保证的,相对来讲比较规范、透明,但是专项性转移支付却缺少相关的法制规定与约束,且立项以领导决策作为依据,项目与投资的分配并不透明。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国目前财政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主要为:①预算的公开透明性较差;②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性较差;③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较差。由于这些问题,导致我国教育、卫生等需要用钱的地方无法得到充足的资金,整体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1.2 资金分配组织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财政资金的分配组织与协调的力度不足。由于财政发展资金多为分口管理和分配,较难进行整合使用,这样的分散决策机制,必然会导致我国财政资金的分散分配。在财政分配组织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为专项资金的问题,一般专项资金多是由多头进行分散式管理,例如科技三项费用、农业资金等,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进行共同管理,而这些同类性质的专项资金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中的情况,必然会导致财政资金无法统筹使用。另外,我国尚无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在资金使用时,并没有突出保障基本的公共性追求、最大经济社会效益的追求等,使用纳税人资金的观念和责任感并不强烈,且在事后对一些资金使用失误等情况也没有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这必然会造成我国财政资金的监管不足。

1.3 财政支出制度中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国家财力的增长速度,导致收支矛盾凸现出来。究其原因,主要为我国财政支出的管理制度改革无法适应我国整体财政制度的改革。例如财政职能的作用无法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要求,财政支出既存在着缺位的情况,又存在着越位的情况,总体的财政支出结构不够合理;再如我国的预算管理改革进程十分缓慢,许多方法都不够科学,并且缺乏约束力和严肃性;另外,我国财政支出的效益较低,存在许多浪费的现象;我国的理财思想和思路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变化形势。

1.4 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问题

虽然我国财政监督工作较以前来讲,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财政监督和管理工作出现脱节现象;没有对各个财政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理顺;现行的财政监督方式和手段十分落后;财政监督队伍的建设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没有良好的财政监督执法内外部环境等。

2 加强我国财政资金监管的建议

我国目前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较以前已经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本文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逐步加强我国财政资金的监管。

2.1 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

加强我国的财政资金监管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因此不能一蹴而就,要有顺序、有层次地进行。通过加强各个项目的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能够保障每笔项目资金都能够用到实处,从而实现对整体财政资金的监管。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小组来实现,让企业中使用项目资金的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让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等担任小组组员,共同实现对项目资金的管理。

2.2 完善监管制度

我国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根源,便是我国资金监管制度、体系的不健全,导致许多资金在下发之后,便无人过问,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因此,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规章制度,让监管制度能够落实到资金使用的每一个环节中。例如企业内部可以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等。通过完善财政资金的监管制度,能够让企业内部各项资金活动有据可依,例如在财政资金使用时,能够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来进行,资金的使用用途、使用效果、使用效益等都要通过书面报告的方式提交到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手中。另外,要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机制,让财务人员能够实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监督和控制。

2.3 推行公开制度

要逐步建立财政管理事项的公开制度,保证科学、民主、依法理财,要对财政管理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宏观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财政资金使用之后带来的效益问题等进行公开,并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经过专业分析论证之后,有针对性进行调整和修改,让财政政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意愿相符,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内容、方法、机制等,真正实现民主、科学的理财,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口碑,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促发展,构和谐。另外,要注重各项制度的落实,提升服务的质量,建立并健全财政规范体系,规范服务的行为,在保证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之上,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力度。相关单位要提高服务意识,规范业务管理流程,营造良好的行业风气,明确责任,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自身服务质量。另外,要建立健全财政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中,与各个机关的作风建设以及测评活动相结合,形成长效的检查监督机制。

2.4 完善协调机制

由于资金的分配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因此需要高规格的机构对此进行组织和协调,防止多头安排和腐败等情况的发生,为财政资金的整合提供保证。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实现:①建立健全资金分配组织协调机制,让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与相关部门共同组建领导小组,对一些需要整合资金的工程或是项目,召开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组织并协调好相关工作;②明确资金整合的目标及范围,要围绕目前发展中的重点项目进行整合,统一进行项目计划以及分配方案的编制,让资金能够发挥综合效益;③有侧重、有针对性地对资金进行整合,例如地方的安排和中央的补助、跨部门的资金等。

2.5 深化制度改革

要按照公共财政中的各项要求,实现我国财政发展目标,将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转变理财观念,强化财政管理手段,深化制度改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进程;其次,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再次,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另外,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除此之外,要推进公用支出的改革,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

2.6 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树立财政监督的意识,通过对目前财政监督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建立起正确的财政监督意识。通过对财政内部的监督检查机制进行完善,能够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防微杜渐,堵塞漏洞,保障资金安全,同时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之一。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部的要求,各地区的财政部门要将内部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将业务部门作为主要对象,将下属单位作为次要对象,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综上所述,笔者对目前我国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如何加强我国财政资金监管提出相关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秀芝.人大对政府预算监督的五大问题[J].财政监督,2009(7).

篇3

一、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的特点

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是财政对农业各项支出资金效果的一种客观评价,也是财政支出原则在支农资金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的目的,就是财政支援农业的每一分钱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效益。有效率的财政支农支出不仅可以建立起与市场相适应的高效农业经济结构,为财政支出项目的选择或相关决策提供基本依据,从而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管理现状

(一)支农资金绩效管理的内容

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的内容大致可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愿景。二是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主要是对各级政府资金投入、分配有无科学依据,使用是否合规、合理,使用过程中有无违规现象,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三是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考核相关财务、业务制度是否完善,项目可行性实施的依据、有无不按要求和审核流程随意改变申报、批复的地方,为实现目标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四是绩效目标实现的程度及效果。绩效管理最初目标的实现,及达到预期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这是绩效管理实施的前提条件。通过近几年对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发现地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

(二)支农资金绩效管理的方法

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将绩效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入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立项、实施、完成各个环节中,形成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督、事后绩效评价的绩效管理系统。着重关注支农资金使用的事前和事中,防止财政资金的流失浪费。建立绩效管理制度,首先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认真全面的自评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形成项目绩效自评评价报告。财政和农口主管部门,成立由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成的项目绩效管理小组,通过查询资料、实地查看、专家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和考核评价形成考核管理报告。

(三)支农资金绩效管理的效果

通过绩效管理,可以全面总结评价财政支农资金决策、实施、运行情况,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和投资管理水平。对绩效管理结果差的,核减或不予安排资金;绩效管理结果好的,重点安排或给予倾斜扶持;建立实施项目“问效制”和“问责制”,改变“重分配、轻监督、轻绩效”现状,严格控制没有绩效或低绩效的财政支出。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调减预算,力求达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提高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三、当前地方财政支农资金存在问题

通过近几年对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发现地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1)投入支农资金分散,达不到预期效果。财政在分配支农资金时,往往采取平均分配资金的方式,而不是按照实际需要的层面去分配资金,资金使用上产生了“撒胡椒面”的现象,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果。比如抗旱资金,上级分配资金几十万元,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十几个镇街区,大镇3万4万,小镇1万2万,达不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效果。(2)资金安排不科学。地方财政就是吃饭财政,收入刚刚能够达到保工资保基本行政运转的财力。有些支农专项资金,要求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大,超过当地政府财力承受能力。还有的项目规定上级资金只能用于项目实施,不能用于办公费支出。业务主管部门办公费有限,多出来的这部分支出如项目下乡车辆加油、误餐补助、雇佣人工费等办公费没有支出途径,势必会造成虚开发票等变象列支违规现象发生。(3)立项缺乏科学认证。有些项目在立项时缺少实地考察和科学认证,审批把关不严,致使有的项目确定的范围不很合理,随意性大,项目安排与实际情况脱节,造成资金浪费。例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大水漫灌”式的露天U型渠道,就不适合干旱地区使用。建设的初衷可能是,上游水库开闸,水流会自然流淌浇灌农田,省时省力给农民给提供方便。可实际情况是多年干旱,上游水库空库现象严重,“大水漫灌”式浇灌方式,根本无法实现,由于立项时缺少实地考察,致使项目建成后处于荒废状态,造成资金浪费。

四、地方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建议意见

(1)建立健全财政支农项目立项制度。对有关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要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防止重复建设和无用的“烂摊子”工程,确保项目科学性、合理性、适度性,并坚持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审查,严把支农项目的立项关。(2)建立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机制。为确保资金分配的公正、合理、合规,提升财政资金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制度。分配资金应按照总体规划,突出财政扶持的意向,坚持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优先扶持,低效益或无效益的减少扶持或不扶持。要本着轻重缓急、扶持重点、效率优先、相对集中的原则,确定支持顺序。(3)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财政支农资金考核评价、内部责任、绩效审查制度。绩效管理的内容包含项目建设管理考评、资金使用管理考评、项目实施和效益目标考评三方面。项目建设管理考评应包括项目组织申报、筛选立项、实施管理,监督项目全过程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方面。财务考评方面应包括立项阶段的项目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拨付方式方法,项目完成后竣工结算报告等内容,确保资金运行专款专用,防止财政资金的浪费与流失。项目实施和效益目标考评应包括预期项目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及时性和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五、结语

当前在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规模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财政支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显得尤其重要。目前地方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中存在着立项、资金分配、资金运用等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对财政支农专项扶持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防止建设无用工程,严把支农项目的立项关;资金分配方面坚持扶持重点、效率优先、相对集中的原则;并不断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的分配机制、立项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从而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篇4

一、结存资金较大的主要原因

(一)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顺,财政监管难度较大

在结存资金构成中,绝大多数为事业单位的各类基金,而基金构成的合理性取决于其收支活动是否真实与合法,更取决于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

就目前管理体制来看,一是绝大多数事业单位从属于行政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管依赖于主管部门,加之事业单位多、分布散、资金规模不一,财政等外部监管鞭长莫及。二是基于从属关系,事业单位与行政部门间的收支活动有其内在联系,有些主管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将应上缴财政或应在本部门核算的预算外及其他财政收入在下属单位核算,造成收入不实,加大了基金分配基数。三是事业单位收入结构发生变化且来源复杂。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全额或差额事业单位,除上级拨入、执收所得等财政收入外,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国有资产出租或其他经营性收入,对此,财政不易掌握,控制更难。

(二)相关政策与制度存在缺陷

1、基金分配制度不尽合理。事业基金和福利基金是事业单位收支相抵后的结余分配。其收入来源包括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就预算外资金而言,法规明确规定其不得用于个人福利支出,但根据基金分配制度,此类资金结余参与分配,其结果不仅扩大基金规模,且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影响法规执行的严肃性,并造成财政性资金支出向个人倾斜。

2、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政策滞后。多年来,预算外资金支出所采取的“专户存储”并编入单位部门预算的管理政策,是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有效调动部门积极性,缓解部门经费不足所提出来的。随着预算外资金的增加以及收入管理的不断规范,特别是部门预算改革提出了加大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这种实为部门所有的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模式已显滞后与不适,其不仅给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与使用带来不利,也为部门结存资金提供了空间。

(三)预算管理改革仍有空间

1、零基预算未完全到位。预算编制多采取“上年基数加增长”的方法,虽发挥了财政总量控制的优势,但实际操作中,为满足“财政控制数”和部门争取资金的要求,一些部门拿资金找项目,高标准编制预算,造成执行与预算脱节,部分项目未实施或相互调剂、宽打窄用产生差额,导致结余。部门预算改革虽然提出了以零基预算为基础,逐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的综合预算要求,但因多年惯性以及零基预算需做大量的核实确认工作,财政力量无从保证,实际仍延续了传统方法。

2、预算统筹作用不明显。按照要求各部门收支及以前年度的结余或基金,应在预算编制中给予全面的体现,但部分单位的收入等未全部纳入预算,致使部门结存资金只增不减。另外,用基金弥补事业经费虽列入预算编制项目,但基本上未落实。

3、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完善。首先,上级补助资金对口下拨,不通过下级财政,对其收支余情况财政无从掌握;又因部分切块资金预算编制较粗,项目具体使用单位以及所需资金未能在编制中详尽体现,财政监督难以到位,同时给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留有调剂资金的空间,应拨不拨或少拨资金,形成资金在部门滞留。其次,政策因素形成结余。如,根据相关政策,各地区增设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但由于资金风险,加之缺少合适项目,多数未用,在管理部门滞留。上述情况有客观原因,但也要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资金在部门积淀。另外,专项结余应交不交现象时有发生。

二、规范结存资金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着手

(一)健全制度,规范资金管理

首先,预算管理要求应纳入综合预算统筹安排的资金、基金,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优先考虑结存资金,逐步消化,同时加大综合统筹力度,协调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将部门结存资金用实用好。

其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一是明确结存资金管理原则,规定结存资金的范围、控制标准、使用方向、统筹比例,加强对结存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的监管;对政策性和多渠道取得并长期闲置的结余,制定过渡性管理原则,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完善基金分配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基金管理与监督。三是以收支并重为原则,研究预算外资金综合统筹管理办法,在不影响部门和单位积极性的同时,研究探讨以综合统筹为原则,以保障事业发展为目的,试行按比例编入部门预算的管理模式,并逐步向预算内资金管理过渡。四是完善财务核算监督制度,实行问责制,明确违规操作责任和检查责任,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二)深化改革,提高资金效益

1、完善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一是逐步落实和推进零基预算,加大综合预算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单位应加强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的论证,预算编制力求准确、细化,财政部门深入调查,重点加强专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核,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对于切块资金由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方案,纳入单位部门预算,财政统一拨款。二是采取预算执行季报、实地检查、重点项目跟踪等形式,加强对部门或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与检查,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在确保预算资金到位的前提下,避免或减少资金在部门滞留的可能。三是加强对决算环节的审核,逐步建立健全决算审签制度,确保决算信息的真实、可靠。

篇5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对我*今后五年发展的核心,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十分重要,对我们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的人来讲尤为重要。因为贫困的社会不可能和谐,很多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因贫困而发生;贫困的家庭不可能文明。文明是进步的标志,贫困的家庭发展是缓慢的,离文明的要求差距较远;贫困的困想不可能创新,创新是改革的需要,时代的要求,一个思想贫困的人是不可能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三点认识和看法:

一、通过讨论和学习,提高扶贫的素质和能力

提高扶贫素质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扶贫理念,解决用什么思想指导扶贫开发工作;二是明确扶贫方向,解决扶贫工作的对象问题;三是明确扶贫工作的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四是明确扶贫工作方法,解决怎么样做的问题和如何出成绩的问题。提高扶贫能力,这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水平”相符合,提高扶贫的能力,主要是提高三个方面的能力:1、提高把握扶贫政策的能力,对扶贫政策上认识不能偏差、理解上不能偏颇、执行上不能偏离;2、提高统筹协调能力,一是“统”、“统筹”考虑。统筹规划是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只有抓住这个根本,就可以改变扶贫工作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二是“调”。积极主动协调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只有抓住了这个基础,我们工作就可以从被动变主动,从狭窄走向广阔;3、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能力。项目和资金管理,是检验扶贫开发工作的尺度和标准。主要是通过完善一些制度和办法,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向,取得扶贫开发的显著成效。

二、通过讨论和学习,转变观念,创新扶贫资金管理的方式

目前,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法主要采取因素法。目标任务和定额标准分配法、项目择优分配法等(举例说明整村推进、安居工程、项目贴息贷款)。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方式主要补助、补贴、贴息、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讨论和学习,应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方式。一是要建立高层推动的资金管理组织协调机制。二是托展平台、统筹规划,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纽带,把性质相近、目标相同、用途相形的相关资金,统一编制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统一组织项目实施、统一组织绩效评价,充贫发挥资金的综合效益。三是积极探索“村民互助”的产业扶贫模式,深化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政策,拉动扶贫贷款的投入,提高扶贫效果。

篇6

我汇报演讲的题目是:“****”

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对我*今后五年发展的核心,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十分重要,对我们从事扶贫开发工作的人来讲尤为重要。因为贫困的社会不可能和谐,很多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因贫困而发生;贫困的家庭不可能文明。文明是进步的标志,贫困的家庭发展是缓慢的,离文明的要求差距较远;贫困的困想不可能创新,创新是改革的需要,时代的要求,一个思想贫困的人是不可能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三点认识和看法:

一、通过讨论和学习,提高扶贫的素质和能力

提高扶贫素质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扶贫理念,解决用什么思想指导扶贫开发工作;二是明确扶贫方向,解决扶贫工作的对象问题;三是明确扶贫工作的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四是明确扶贫工作方法,解决怎么样做的问题和如何出成绩的问题。提高扶贫能力,这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水平”相符合,提高扶贫的能力,主要是提高三个方面的能力:1、提高把握扶贫政策的能力,对扶贫政策上认识不能偏差、理解上不能偏颇、执行上不能偏离;2、提高统筹协调能力,一是“统”、“统筹”考虑。统筹规划是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只有抓住这个根本,就可以改变扶贫工作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二是“调”。积极主动协调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只有抓住了这个基础,我们工作就可以从被动变主动,从狭窄走向广阔;3、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能力。项目和资金管理,是检验扶贫开发工作的尺度和标准。主要是通过完善一些制度和办法,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向,取得扶贫开发的显著成效。

二、通过讨论和学习,转变观念,创新扶贫资金管理的方式

目前,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法主要采取因素法。目标任务和定额标准分配法、项目择优分配法等(举例说明整村推进、安居工程、项目贴息贷款)。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方式主要补助、补贴、贴息、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多种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讨论和学习,应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方式。一是要建立高层推动的资金管理组织协调机制。二是托展平台、统筹规划,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纽带,把性质相近、目标相同、用途相形的相关资金,统一编制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统一组织项目实施、统一组织绩效评价,充贫发挥资金的综合效益。三是积极探索“村民互助”的产业扶贫模式,深化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政策,拉动扶贫贷款的投入,提高扶贫效果。

篇7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认为,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客观上导致了财产委托者对财产受托者进行经济监督的需要,这就直接导致了绩效评价的产生。为履行受托责任,就要求相应的评价体系对高校所掌管的经济资源及教育投入和产出的结果进行确认、计量、评价和报告,以如实反映高校履行受托职责和实现其教育职能的情况。高等教育绩效评价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能够反映和控制高校作为受托经济主体在受托责任上的具体履行过程,二是反映高校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的最终结果。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以规模而不是以效益为基本目标取向,政府部门的着重点在于每年教育财政经费的增长量和增长速度;在教育财政资金分配方面,一定程度上是通过财政部门与经费申请学校之间的“讨价还价”来进行的。这样做,一方面难以避免经验决策、关系决策的色彩,难以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在客观上造成了许多部门和地区高校年复一年地进行教育资金争夺战,而对教育投资责任和教育支出绩效不够重视。另外许多高校在申请教育经费时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不顾国家财力可能性,盲目制定发展计划的倾向,尽最大可能性向财政申请经费,财政给多少花多少。许多高校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等问题。这种在教育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上的权责脱节、责任不明等问题的存在,导致了有限财政资金比较严重的浪费。由以上问题可以看出,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绩效状况不能不令人担忧,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必须对高等教育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从政府支出绩效评价实践中总结出了“3E”原则,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有效性(Effectiveness)。所谓经济性(Economy),是指在财政支出管理中建立有效的支出决策机制和支出优先安排机制,克服财政支出活动中严重浪费和分配苦乐不均的问题;所谓效率性(Efficiency),是政府及民众对财政支出在项目决策机制、实施进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要求的具体体现;所谓有效性(Effectiveness),是财政支出所取得的最终成果的具体体现,需要结合当前效益与长远效益来衡量。高等教育财政支出作为公共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原则也同样适应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工作。鉴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资金使用单位对支出绩效认识模糊或者缺乏认识,导致高等教育支出在某些支出项目中忽视最终的目标和效果而单纯追求支出的经济节约;或不顾效果单纯追求效率而造成浪费;或追求所谓“效果”而不顾财政资源情况,最终影响综合效果等。因此,要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科学、客观的绩效评价,就不能片面地、孤立地分析其中的某一个要素,而要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要素进行综合考察、分析,从而达到综合评价的目的。

二、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由于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建立,高等教育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缺乏应有的考核、监督和评价,加上财经领域存在着“重改革,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督”等一些不正常现象,导致高等教育财政资金困难与损失浪费并存,高等教育财政支出效益低下等。目前我国在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上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未形成合理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讲效益的制度环境,绩效评价缺少应有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和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建设却近乎空白,还处于探索阶段,这极大影响了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整体成效。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来看,制订绩效评价体系及评价标准,制定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协调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和评价结果监督制度等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或政策才能有效开展。从国外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发展实际来看,这项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得到立法的支持,而且要制度化、经常化。

(二)未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讲效益的监督机制。目前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监督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如一些地方开始在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在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审查的内容仍只注重于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核,未转向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其次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审查的目标仍仅限于鉴证形式,只是审查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而未转变为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并找出原因,提出政策建议,从而提高教育财政支出使用效益和支出效率;另外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审查的方式仍是提供审计式的鉴证形式和财务报告的事后审查,未能形成事前确定目标、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的方式。

(三)许多高校对高等教育投资责任和支出绩效不够重视,未能将绩效评价纳入高校预算执行和管理的整个过程中。高等教育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整体。绩效预算管理要求以成果为导向,将追求最大绩效作为预算管理的根本目标,将实现既定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管理的根本要求,将财政资源配置的最终成果作为衡量管理活动的根本标准,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项管理活动中。但目前许多高校在预算资金的分配上只是着眼于把钱花出去而忽视了预算资金能够取得的绩效,更没有从源头上控制没有绩效和低绩效的教育投入项目,在教育投资责任上也没有形成一定的监督和追究机制。(四)未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规范和合理的评价体系。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如何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进行科学分类。例如高等教育支出中既有研究生教育支出、大学本科教育支出、高职教育支出,也有校园建设和改造项目、教师工资、学生补助、科研支出,还有人员开支、公用支出等等,同一类支出中的不同项目具也有很大差异,这给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进一步细化带来很多麻烦;其次是如何解决评价指标的通用性。由于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公共性与复杂性特征,使我们短期内很难找到合适的指标来覆盖所有的项目,也很难找到合理的方法来对社会效益和长期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三是如何制定合理的标准值。其突出表现在由于不同地区、不同高校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核算软件,使得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缺乏应有的基础数据,加上各类学校的具体情况不同,其间的差异和个性特征导致制定评价标准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对策分析

在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大框架下,构建基于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导向的高校会计系统,全面引入绩效预算管理思想,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过程中,并积极探索,分步实施高等教育财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具体国情,我国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建立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制度不仅仅是对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更是对高等教育财支出的制度约束和控制手段。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建设近乎空白,还处于探索阶段,这极大影响了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整体成效。为此,我国首先要加快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步伐,在《预算法》、《审计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中增加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高等教育财支出管理的约束力,强化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的手段,为开展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必要的法制基础。其次,要统一制定有关高等教育财支出评价规章和制度,明确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则、工作程序、组织方式及结果应用等,并对相关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等。

(二)构建基于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导向的高校会计系统,全面引入绩效预算管理思想,建立面向绩效评价的预算管理体系,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的整个过程中。有效的会计信息是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会计系统及其预算机制的建立是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信息资源平台。但是目前我国现行高校会计系统由于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式和过于简单的财务报告制度等原因,无法满足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需求。要有效实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就必须构建基于绩效导向的高校会计系统,改革现有的高校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并在预算管理中全面引入绩效预算管理思想,增强预算编制的绩效性,优化预算资金分配,并以绩效为目标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同时加强预算支出的绩效考核,重视预算执行考核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的管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分步实施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考虑到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复杂性,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本着分步实施、逐步试点的方针来进行。首先在评价目标选择上,基于高等教育项目支出的特殊性,应先以高等教育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为切入点,再推广到其他支出的绩效评价。二是在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方面,应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重点高校作为试点单位,方案成熟后再过渡到其他高校。三是在评价方式和评价体系建立上,应先推行高校自评或考评为主,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选择重点进行评价,并积极协调高校共同制定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和方法等相关评价制度,并逐步过渡到以财政、审计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为主的评价方式。

(四)努力做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配套改革。首先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信息资源库,搭建便于统一会计核算信息的网络平台,以便于监测高校预算支出的完成过程,收集、查询高校预算支出信息,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其次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高校要科学合理地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进行分类,并能形成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这是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体系和有效组织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另外要加强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培训和宣传工作,逐步形成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讲绩效和有绩效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宋友春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5,(2).

篇8

一、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认为,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客观上导致了财产委托者对财产受托者进行经济监督的需要,这就直接导致了绩效评价的产生。为履行受托责任,就要求相应的评价体系对高校所掌管的经济资源及教育投入和产出的结果进行确认、计量、评价和报告,以如实反映高校履行受托职责和实现其教育职能的情况。高等教育绩效评价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能够反映和控制高校作为受托经济主体在受托责任上的具体履行过程,二是反映高校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的最终结果。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以规模而不是以效益为基本目标取向,政府部门的着重点在于每年教育财政经费的增长量和增长速度;在教育财政资金分配方面,一定程度上是通过财政部门与经费申请学校之间的“讨价还价”来进行的。这样做,一方面难以避免经验决策、关系决策的色彩,难以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在客观上造成了许多部门和地区高校年复一年地进行教育资金争夺战,而对教育投资责任和教育支出绩效不够重视。另外许多高校在申请教育经费时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不顾国家财力可能性,盲目制定发展计划的倾向,尽最大可能性向财政申请经费,财政给多少花多少。许多高校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等问题。这种在教育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上的权责脱节、责任不明等问题的存在,导致了有限财政资金比较严重的浪费。由以上问题可以看出,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绩效状况不能不令人担忧,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们必须对高等教育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从政府支出绩效评价实践中总结出了“3E”原则,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有效性(Effectiveness)。所谓经济性(Economy),是指在财政支出管理中建立有效的支出决策机制和支出优先安排机制,克服财政支出活动中严重浪费和分配苦乐不均的问题;所谓效率性(Efficiency),是政府及民众对财政支出在项目决策机制、实施进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要求的具体体现;所谓有效性(Effectiveness),是财政支出所取得的最终成果的具体体现,需要结合当前效益与长远效益来衡量。高等教育财政支出作为公共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原则也同样适应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工作。鉴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资金使用单位对支出绩效认识模糊或者缺乏认识,导致高等教育支出在某些支出项目中忽视最终的目标和效果而单纯追求支出的经济节约;或不顾效果单纯追求效率而造成浪费;或追求所谓“效果”而不顾财政资源情况,最终影响综合效果等。因此,要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科学、客观的绩效评价,就不能片面地、孤立地分析其中的某一个要素,而要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三要素进行综合考察、分析,从而达到综合评价的目的。

二、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由于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建立,高等教育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缺乏应有的考核、监督和评价,加上财经领域存在着“重改革,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督”等一些不正常现象,导致高等教育财政资金困难与损失浪费并存,高等教育财政支出效益低下等。目前我国在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上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未形成合理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讲效益的制度环境,绩效评价缺少应有的法律和制度保障。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和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建设却近乎空白,还处于探索阶段,这极大影响了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整体成效。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来看,制订绩效评价体系及评价标准,制定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协调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和评价结果监督制度等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或政策才能有效开展。从国外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发展实际来看,这项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得到立法的支持,而且要制度化、经常化。

(二)未形成有效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讲效益的监督机制。目前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监督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如一些地方开始在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在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审查的内容仍只注重于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核,未转向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其次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审查的目标仍仅限于鉴证形式,只是审查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而未转变为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并找出原因,提出政策建议,从而提高教育财政支出使用效益和支出效率;另外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审查的方式仍是提供审计式的鉴证形式和财务报告的事后审查,未能形成事前确定目标、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的方式。

(三)许多高校对高等教育投资责任和支出绩效不够重视,未能将绩效评价纳入高校预算执行和管理的整个过程中。高等教育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整体。绩效预算管理要求以成果为导向,将追求最大绩效作为预算管理的根本目标,将实现既定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管理的根本要求,将财政资源配置的最终成果作为衡量管理活动的根本标准,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项管理活动中。但目前许多高校在预算资金的分配上只是着眼于把钱花出去而忽视了预算资金能够取得的绩效,更没有从源头上控制没有绩效和低绩效的教育投入项目,在教育投资责任上也没有形成一定的监督和追究机制。

(四)未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规范和合理的评价体系。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如何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进行科学分类。例如高等教育支出中既有研究生教育支出、大学本科教育支出、高职教育支出,也有校园建设和改造项目、教师工资、学生补助、科研支出,还有人员开支、公用支出等等,同一类支出中的不同项目具也有很大差异,这给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进一步细化带来很多麻烦;其次是如何解决评价指标的通用性。由于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公共性与复杂性特征,使我们短期内很难找到合适的指标来覆盖所有的项目,也很难找到合理的方法来对社会效益和长期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三是如何制定合理的标准值。其突出表现在由于不同地区、不同高校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核算软件,使得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缺乏应有的基础数据,加上各类学校的具体情况不同,其间的差异和个性特征导致制定评价标准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对策分析

在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大框架下,构建基于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导向的高校会计系统,全面引入绩效预算管理思想,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过程中,并积极探索,分步实施高等教育财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具体国情,我国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建立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制度不仅仅是对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更是对高等教育财支出的制度约束和控制手段。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法制建设近乎空白,还处于探索阶段,这极大影响了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整体成效。为此,我国首先要加快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步伐,在《预算法》、《审计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中增加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高等教育财支出管理的约束力,强化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的手段,为开展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必要的法制基础。其次,要统一制定有关高等教育财支出评价规章和制度,明确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则、工作程序、组织方式及结果应用等,并对相关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等。

(二)构建基于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导向的高校会计系统,全面引入绩效预算管理思想,建立面向绩效评价的预算管理体系,并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的整个过程中。有效的会计信息是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会计系统及其预算机制的建立是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信息资源平台。但是目前我国现行高校会计系统由于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方式和过于简单的财务报告制度等原因,无法满足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需求。要有效实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就必须构建基于绩效导向的高校会计系统,改革现有的高校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并在预算管理中全面引入绩效预算管理思想,增强预算编制的绩效性,优化预算资金分配,并以绩效为目标严格控制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同时加强预算支出的绩效考核,重视预算执行考核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的管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分步实施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考虑到高等教育财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复杂性,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本着分步实施、逐步试点的方针来进行。首先在评价目标选择上,基于高等教育项目支出的特殊性,应先以高等教育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为切入点,再推广到其他支出的绩效评价。二是在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方面,应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重点高校作为试点单位,方案成熟后再过渡到其他高校。三是在评价方式和评价体系建立上,应先推行高校自评或考评为主,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选择重点进行评价,并积极协调高校共同制定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和方法等相关评价制度,并逐步过渡到以财政、审计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为主的评价方式。

(四)努力做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配套改革。首先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信息资源库,搭建便于统一会计核算信息的网络平台,以便于监测高校预算支出的完成过程,收集、查询高校预算支出信息,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其次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高校要科学合理地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进行分类,并能形成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这是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体系和有效组织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另外要加强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培训和宣传工作,逐步形成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讲绩效和有绩效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宋友春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5,(2).

篇9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监督主要以行政监督为主,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的运行和财务活动的进行以及财政政策、会计制度的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财政监督具有了新的内容,它既要体现以国家为主体财政分配关系的监督要求,也要反映以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为特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监督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性质,要求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监督,通过国家分配政策、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反映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同时,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要求通过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监督,维护按要素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运行秩序。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财政监督要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转变财政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运用经济、法律方法监督地方、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其收支行为、分配方式、资金营运、上交利税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市场准则,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分配的正常运行,维护国民经济运行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财政在收支过程中统收统支、大包大揽,不讲经济效益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国家财政分配出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分配方式上变统收统支分配体制为明确事权、划分税种、确定收支的分税制机制。二是在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上,变单一按劳分配方式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为补充的分配体制。三是在国家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分配关系上,变预算内、预算外分配双轨制为逐渐向预算内单轨分配转变。财政监督也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事无巨细、一统到底的直接监督,变为依法监督和间接监督,通过《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条例》等财政法规,监督财政部门内预算编制情况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汇集、解缴情况、纳税对象的完税情况,以及各财政部门非税性财政收入收缴上解和使用情况。并通过社会监督机构,监督企事业单位资产运行过程和财务会计活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企业出资人利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财政监督更加必要。

二、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

财政监督是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寓监督于整个管理之中。它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专门的监督机构要和其他业务机构合理分工,专司监督的部门应该牵头抓总,对整个财政监督工作、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各业务部门要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督。这要研究专司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到什么程度,怎样分合适。第三,正确运用检查的权力,对各种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后要有核准报告制度,要由监督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认可,使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通过各项业务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第四,体现财政监督的功能。结合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改造传统的支出体系和信息系统。在支出改革过程中,必然要触动传统的模式,旧的方法不行了,新方法要建立。在这个过程中,财政监督部门要发挥作用,要使每个制度建立的时候,就考虑到监督的职能,在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中资源共享,数据透明,预算确定下来后,必须进入信息系统,执行到什么程度,授权限于哪些人,在关键处行使监督职能。

三、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

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的过程中,及时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的财政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把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对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必须从传统的以企业财务收支为主要对象的监督模式,转换为充分运用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的职责特点,在开展对企业执行财会制度和预算收入解缴情况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本级预算收入、划分、留解、退付的监督上来。

2.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并重上来。通过财政收入监督,可以达到增加收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财政支出方向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现象等,都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必须逐步建立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

3.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为主转变。没有事前、事中监督,根本谈不上监督体系建设。必须有一套办法规定,由专司监督的部门利用其所处的地位和职权来调动所有业务科室,对这套办法进行检查。

4.要从大检查突击性监督向日常全方位监督转变。十几年的大检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带有突击性质,并且检查对象多是企业。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管理为主,因此,财政监督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检查转到日常全方位的监督。财政监督不只是简单的查,要查、督并重,甚至监督应该更重要。重点不再是企业,而应是财政资金,真正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5.由监督检查转变到监督服务。财政监督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脱节的做法。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起来,达到为加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目的。

6.从对外为主向对内为主转变,强化内部监督。财政部门手中的“财权”决定了有必要在内部建立起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包括自身队伍建设,制度规定的建设,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自身行为。内部监督应该做好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和离任审计。

四、坚持财政监督职能,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篇10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监督主要以行政监督为主,通过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检查,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的运行和财务活动的进行以及财政政策、会计制度的执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财政监督具有了新的内容,它既要体现以国家为主体财政分配关系的监督要求,也要反映以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为特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监督要求。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性质,要求对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监督,通过国家分配政策、财务制度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反映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同时,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存在,要求通过私营、外资、合资企业的监督,维护按要素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运行秩序。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财政监督要反映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转变财政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运用经济、法律方法监督地方、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经济活动,使其收支行为、分配方式、资金营运、上交利税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和市场准则,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财政分配的正常运行,维护国民经济运行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家财政在收支过程中统收统支、大包大揽,不讲经济效益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国家财政分配出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分配方式上变统收统支分配体制为明确事权、划分税种、确定收支的分税制机制。二是在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上,变单一按劳分配方式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要素分配为补充的分配体制。三是在国家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分配关系上,变预算内、预算外分配双轨制为逐渐向预算内单轨分配转变。财政监督也从计划经济体制下事无巨细、一统到底的直接监督,变为依法监督和间接监督,通过《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条例》等财政法规,监督财政部门内预算编制情况和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汇集、解缴情况、纳税对象的完税情况,以及各财政部门非税性财政收入收缴上解和使用情况。并通过社会监督机构,监督企事业单位资产运行过程和财务会计活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企业出资人利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经济运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财政监督更加必要。

二、财政监督职能的定位

财政监督是对各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寓监督于整个管理之中。它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专门的监督机构要和其他业务机构合理分工,专司监督的部门应该牵头抓总,对整个财政监督工作、检查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各业务部门要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监督。这要研究专司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工到什么程度,怎样分合适。第三,正确运用检查的权力,对各种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事后要有核准报告制度,要由监督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认可,使监督寓于管理之中,通过各项业务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第四,体现财政监督的功能。结合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改造传统的支出体系和信息系统。在支出改革过程中,必然要触动传统的模式,旧的方法不行了,新方法要建立。在这个过程中,财政监督部门要发挥作用,要使每个制度建立的时候,就考虑到监督的职能,在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中资源共享,数据透明,预算确定下来后,必须进入信息系统,执行到什么程度,授权限于哪些人,在关键处行使监督职能。

三、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

在财政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的过程中,及时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改变过去传统的单一的财政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把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对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必须从传统的以企业财务收支为主要对象的监督模式,转换为充分运用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的职责特点,在开展对企业执行财会制度和预算收入解缴情况监管的同时,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本级预算收入、划分、留解、退付的监督上来。

2.由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并重上来。通过财政收入监督,可以达到增加收入,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的目的。但财政支出方向是否正确、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无挤占挪用现象等,都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发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必须逐步建立从财政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督机制。

3.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为主转变。没有事前、事中监督,根本谈不上监督体系建设。必须有一套办法规定,由专司监督的部门利用其所处的地位和职权来调动所有业务科室,对这套办法进行检查。

4.要从大检查突击性监督向日常全方位监督转变。十几年的大检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带有突击性质,并且检查对象多是企业。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工作的中心是以管理为主,因此,财政监督要转变监督方式,逐步由突击检查转到日常全方位的监督。财政监督不只是简单的查,要查、督并重,甚至监督应该更重要。重点不再是企业,而应是财政资金,真正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5.由监督检查转变到监督服务。财政监督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脱节的做法。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起来,达到为加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目的。

6.从对外为主向对内为主转变,强化内部监督。财政部门手中的“财权”决定了有必要在内部建立起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包括自身队伍建设,制度规定的建设,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自身行为。内部监督应该做好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和离任审计。

四、坚持财政监督职能,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篇11

一、导言

大学不再是一个教学和科研的安静场所,正在面临更多挑战和社会责任(Skilbeck,2001)。为了更好地完成社会赋予大学的使命,大学必须保证其财务可持续能力。以欧洲大学为例,近年来,除了占其收入主要地位的公共财政资金之外,他们积极拓展收入渠道,通过学费、与企业合作、慈善捐款和向社会提供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同时,欧洲大学积极引入完全成本核算,更好地确认其教学和科研活动发生的成本。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然而,经济危机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经济危机严重打击了欧洲国家的经济,其引发的债务危机致使一些国家甚至被迫接受紧急经济救助,如希腊和爱尔兰。大部分欧洲国家开始执行由德国和法国倡导的紧缩财政政策,大幅减少公共支出,高等教育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经济危机对大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产生了什么影响,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这是本文试图研究的目标。

二、文献回顾

大学的资金问题近年来是许多学者研究的热点之一。然而大部分研究是围绕大学资助模式和方法以及资助与自治之间关系而展开的,关注大学财务可持续能力的研究相对较少。

Johnstone(1998)的研究指出,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改革,大学学费收入增加,私人部门也增加了对大学的投入,收入多元化已成为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Alonso等(2001)研究了西班牙公共研究中心的资助战略如何受到收入多元化的影响,他们把公立研究中心的资助战略作为被解释变量,使用外部资金在总的研发经费中的比例来解释公立研究中心的变化程度。研究发现,自较高、急需资金投入的研究中心对取得外部资金更感兴趣。Aghion等(2008)分析了业绩表现、自治度和公共财政资金程度的关系,他们的研究发现,大学公共资金的增加和自治度的提高,能够共同促进其业绩表现。欧洲大学协会2008年的研究报告《大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欧洲大学面向完全成本核算》分析了大学识别其所有作业的完全成本的能力,并确认了欧洲大学致力发展完全成本核算①的需求。该报告认为,实施完全成本核算,正确核算大学各项作业的成本,是实现财务可持续能力的前提。

三、大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

(一)概念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4年的研究报告《危险边缘:拯救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中的定义,财务可持续能力可以被定义为:如果一所高校能够回收其完全经济成本,并以适当的速度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实物的、人力的和智力的),以保证其未来具备实现战略规划、服务学生及其他客户等必需的产出能力,那么,我们认为它的运营是基于财务可持续的②。

(二)内涵组成

一般来说,大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包括三个方面:充足的公共财政资金、合理的多元化收入结构、可识别和可理解的成本计算方法(完全成本核算)。其中,充足的公共财政资金是财务可持续能力的基础,完全成本核算是财务可持续能力的前提,多元化的收入结构是大学得以获得自、自我管理以完成受托责任的保障。

1.充足的公共财政资金

欧洲公立大学属于公共部门,虽然欧洲各国情况各有不同,但是欧洲大学收入主要依靠来自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的直接财政拨款,这种拨款称为直接拨款。一般而言,直接拨款分为固定拨款、定向拨款和项目拨款。

固定拨款是指覆盖若干项支出(如教学、持续经营费用和研究活动等)的一笔财政资金。在这一框架内,大学主要根据自己的需要把资金在内部进行分配。定向拨款是一种重新分配的资金,是整体拨款中一部分用于特定项目的资金。通常定向拨款往往旨在实现国家战略的优先特定目标。其他的资金一般通过项目拨款进行分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特定机构进行竞争性分配。在固定拨款不增加或者实际上减少的情况下,这些竞争被大学作为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一个简化的公共财政资金资助模式如图1所示。

2.完全成本核算

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日益增加的受托责任要求、新的社会需求以及上涨的人力资源支出只是当前大学面临的高额运营成本的部分原因。解决这一问题的第一步就是要识别大学各项活动作业的真实成本。为此,欧洲大学协会建议采用“完全成本核算”来代表大学识别和计算所有的直接和间接成本的能力,核算大学的教学、科研和其他活动。由于不能正确识别成本,欧洲大部分大学还没有认识到成本问题对于财务可持续能力的重要性。

完全成本的实施过程面临着来自大学内部和外部的困难。最常见的内部困难是员工对变革的抵制、缺少领导层支持以及对时间重新分配所带来的挑战。为了克服这些困难,很有必要说服高层领导和关键的学术和行政人员,让他们理解完全成本核算的好处。最常见的外部困难是缺少自、存在法律障碍、利益相关人之间缺乏信任。由于完全成本法的实施需要资金,因此缺少资金支持也是困难之一。

完全成本核算在各国之间发展很不平衡。一些国家如英国和荷兰已经实行了统一而灵活的成本核算体系。然而,一些国家如斯洛文尼亚和爱沙尼亚还没有开始引入完全成本核算。

3.合理的多元化收入结构

大学严重依赖公共财政资金并不意味着财政资金是其唯一的资金来源。欧洲大学正在努力探索多元化的收入。“多元化”一词有很多不同含义,但是在资金方面通常指在整体收入结构中不同资金来源的分配,它们包括公共财政资金、通过学生捐助(或学费)得到的私人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来源(或称替代性收入来源,其他私人资金,第三方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包括来自与私营部门的合同收入(涉及研究和教育活动合同)、捐赠收入和大学提供服务所获得的资金。欧洲大学平均的收入结构见图2。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私人资金的有限性。因为在短期内增加私人资金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公共财政资金减少导致的资金缺口难以通过私人资金进行弥补。来自学费和其他私人部门的资金不能替代公共财政收入,而只能作为公共资金的一个补充。

四、经济危机对欧洲大学财务可持续能力的影响

从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迅速蔓延至欧洲全境,演变成为严重的债务危机。欧洲高等教育也遭受重创,大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一)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影响

1.经济危机导致公共财政资金减少

经济危机迫使各国政府降低教育投资,给大学的财政带来很大压力。教学和科研必须在紧缩的大形势下与公共预算中的其他优先项目(如社会保险和健康等)展开竞争。公共财政资金增加的希望渺茫。公共支出填补不断扩大的资金缺口几无可能。

欧洲大学协会在2009年对27个欧洲国家的超过100所大学的高等教育公共财政资金变化情况进行了调查④,图3是按照大学所在国家分类显示的调查结果。

从图3中我们看出,超过一半的国家(52%)削减了对高等教育的公共财政支出。其中拉脱维亚削减力度最大,该国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减少高等教育资金投入的建议,2009年初高等教育投入削减了48%,在2010年削减了18%。这种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的大幅削减给该国高等教育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样大幅减少财政投入的还有希腊(30%)和意大利(17%)。保持原有水平不变的主要是北欧国家,如挪威、瑞典和芬兰等。相比之下,只有德国、法国和葡萄牙增加了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当然,这三个国家,特别是德国和法国,是欧洲地区的两大主要经济体。

2.经济危机引起资金分配方式变化

一般而言,经济危机下,教学比科研受到的影响更甚。因为发生经济危机时,大学面临着对高等教育需要增加投入的压力。除了正常受教育人口的增长外,由于经济危机,失业率升高,更多的人希望到学校充电以提高竞争力。即使是那些预算没有减少的大学,生均教育支出也有所下降。增加的学生人数和减少的教学投入直接影响了教育质量。大学被迫减少了一些学习项目,增设远程教育来加以应对。一些大学甚至减少雇用教学和管理人员,这也严重影响了教学能力。

另一方面,危机也影响了大学的科研活动。和教学支出一样,很多国家削减了科研经费投入。在有限的科研经费情况下,愈来愈多的资助机构采用竞争性资助工具分配科研经费。仅考虑竞争性的话,引入竞争性资助系统能够在提高科研质量等方面达到积极效果。但是,这种竞争性科研经费分配会危及大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特别是当他们获得的科研经费不足以抵偿科研项目成本时。这样的机制下,大学必须使用自由资金或者从其他渠道获得资金,这就导致了恶性循环,资金缺口将越来越大。来自丹麦的例子表明,当整块拨款也改为竞争性拨款时,个别大学甚至无力支付人员工资,因为大部分拨款都被个别科研人员赢得,因而只剩下缺少经费的大学行政部门。增加的竞争性资助也导致资助来源的过于分散化,影响了大学的可持续能力和自。因为大量费时费力的申请和报告程序会严重影响大学的正常工作。

在欧洲各国纷纷采取紧缩政策,压缩公共教育支出的形势下,增加其他资金来源和努力降低成本或许是大学所能采取的对策。

(二)大学收入结构发生的变化

随着公共资金的削减,私人资金收入对于大学的收入多元化来说显得更为重要。但是经济危机对来自私人部门的资金的影响各不相同。可能的情况是学费比例增加,其他私人资金比例降低。

在许多国家,经济危机引发了公众关于学费的争论。各方展开了关于收取或者提高学费以帮助大学解决资金缺口的争论,甚至爆发了示威活动⑤。尽管遭遇抵制,改变正在发生。在北欧的瑞典、丹麦和芬兰,国家的公众和政治家强烈认为高等教育应当由国家资助,一些大学开始引入收费制度,例如,对外国留学生收取不菲的费用。在英国,虽然大学已经实行收费多年,但是作为确保大学取得稳定收入来源的一种可能,学费上涨方案正在考虑之中。

经济危机也对其他私人资金产生影响。随着业务量的减少,许多公司收入降低,裁减人员。相应的,他们与大学的合作项目也受影响而延迟或取消。此外,来自慈善组织和基金会方面的消息,他们的资金也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面临运营压力。慈善资金对一些大学的资助已经开始减少,在英国,这个数字下降了20%⑥。

经济危机在减少公共财政资金的同时,也说明了收入多元化对于大学财务可持续能力的重要作用。因此,大学应当努力争取巩固私人资金来源:学费制度的引入势在必行,同时,大学应继续保持与企业和慈善资助的良好关系,不仅仅是现在,也为将来经济复苏打好基础。

(三)危机为大学实施完全成本核算提供了契机

经济危机严重影响了大学的公共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但是对于大学实施全面成本核算来说,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由于公共开支的削减导致大学收入减少,而支出却由于学生人数增加而增加,开源节流是大学的必然选择。所谓节流,就需要大学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根据欧洲大学协会(2008)的研究,实施全面成本核算可以优化大学的作业分析,提高内部资源分配的效率,更好地理解和制定投资决策。可以说,经济危机为大学实施完全成本核算创造了条件。

当然,完全成本核算的实施仅仅依靠学校显然是不够的,这还需要政府或大学组织的支持。英国大学的例子告诉我们,政府的支持在大学实施完全成本核算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⑦。相比之下,由于缺少政府支持,爱沙尼亚大学尚未引入完全成本核算。在经济危机导致公共财政资金减少而且这种情况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的情况下,加大对大学实施完全成本核算的政策支持也许是政府的一个正确选择。

五、结论

本文研究了经济危机对欧洲高等教育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一方面,由于实行紧缩财政政策,大部分欧洲国家减少了公共财政资金。公共资金的减少对高等教育的教学影响更大,科研资助则更多地采取了竞争性资助计划。

另一方面,研究显示,经济危机也影响了私人的资金来源,进而导致大学的多元化结构收入发生变化。危机迫使更多的大学收取学费,而来自企业和基金会的捐赠收入也随着危机的影响而减少。因此,大学的收入结构中学费的重要性日益提高。

本文认为,经济危机为完全成本核算的实施提供了机遇。基于“开源节流”的考虑,当前的形势迫使大学实施完全成本核算,以优化作业分析,提高运营效率。当然,政府和有关大学组织的大力支持对于成功实施完全成本核算来说非常重要。

【参考文献】

[1] Skilbeck,M..The university challenged:A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trends and issues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Ireland.Dublin:Higher Education Authority and Confederation of Heads of Irish Universities,2001.

[2] D.Bruce Johnstone,The Financing and Management of Higher Education:A Status Report on Worldwide Reforms,1998.

[3] Sonia Alonso et al,Spanish Public Research Centre’s Responses to Changes:Diversification of Funding Sources,Government Laboratories,2001.

[4] Aghion et al. Higher Aspirations:An Agenda for Reforming European Universities.Bruegel blueprint 5,July 2008.

[5] J.Ritzen,A Chance for European Universities,Amsterdam University Press,2010.

[6] OECD/IMHE-HEFCE project,On the Edge:Securing a Sustainable Future for Higher Education,2004.

[7] European University Association, Financially sustainable universities:Toward full costing in European universities,2008.

[8] OECD Working Paper,Funding Systems and their Effects on Higher Education Systems - International.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