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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商品经济是战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诸侯国为实现富国强兵目的推行的重商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使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商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取得了与士、农、工同等的社会地位,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生产活跃起来,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成长,形成了那个时代令人关注的明显景观。
一、战国时期商品经济突出发展的表现
1、手工业的繁荣
据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这一时期的私营手工业有制陶业、制漆业、编织业、木器制造业、酿酒业、制酱业、屠宰业、矿冶业等等。其经营形式既有独立的个体家庭手工业生产,也有匠师与多个学徒所从事的作坊手工业生产,还有大规模的工场手工业生产。当时个体家庭和作坊手工业生产普遍存在,故出现了“百工”阶层。大规模工场手工业生产比较少见,往往在开矿、冶铸、煮盐诸方面才有所发现。战国时期的这种私营手工业构成,奠定了中国古代私营手工业生产方式的基本格局。
2、商业城市的出现
战国时期,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批繁荣的商业城市。“燕之涿、蓟,赵之邯郸,魏之温轵,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陈,郑之阳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内,皆为天下名都”。其中,最为著名的当首推“陶”,被誉为“天下之中”。齐国都城临淄也因商业发达而闻名天下。史载“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其商业发达和繁荣景象跃然纸上。
3、商品市场的完善
商品经济发展繁荣的表现之一就是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春秋时期,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市”的数量明显增加。这时各诸侯国的都城都设有市。如《左传》中记载的周“王城之市”,楚国的“蒲胥之市”。甚至出现了“齐桓公宫中七市”的现象。都城以外的其他城邑和城乡之间也都普遍设有市场。但是到了战国时期,“市”的建立已经成为普遍,商品种类更为丰富,所有“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以及东西南北的土特产品,在中原市场上都可以买到。商品交换的地域范围更广,“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纡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商品经济之发达由此可见一斑。
二、经济学视角下战国商品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分析
1、社会分工及所有制的变更
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社会分工。它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基础。因为社会分工,才提出了进行交换的要求,也才有了进行交换的可能。我们知道,商品的基本前提是发生于不同所有权之间的分工。具体来说,商品的直观前提是社会分工,一些人可以生产出超过自己需要的某种产品,而另一些人需要从别人手中得到这些产品,于是发生交换,产品转化为商品。也就是说,分工所导致的生产与需求的对立统一,是商品形成的必须前提,生产和需求二者不可或缺。当然,仅仅有分工并不足以形成商品,它的基础是不同所有权的对立。马克思多次讲过,“在古代印度公社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不成为商品”。这种所有权的对立可以是私有权之间的对立,也可以是私有权与集团所有权的对立,或集团所有权之间的对立,正是由于这种对立,产品交换才成为可能。
春秋以前,是一种奴隶制的“工商食官”的格局。工商业严格控制在官府手中,生产的产品完全是为了满足奴隶主贵族的需要,很少用于交换,即使民间有一些交换,也只不过是“抱布贸丝”的原始的物物交换,根本谈不上商品经济。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促进了社会分工的扩大和交换的发展,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为了满足多方面的需求,生产者便必然要相互用自己生产的产品去交换自己不生产而又需要的产品。战国时期,就出现了以生产商品为主的私营手工业者和专门从事商品经营的商人阶层。所谓“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这些手工业者在城里开设作坊,从事独立的手工业生产。
第二是所有权。它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前提。因为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由此才发生了交换行为。战国时期出现的这些以生产商品为主的私营手工业者和专门从事商品经营的商人阶层,他们的生产过程就成为以直接交换为目的商品生产过程。他们生产的产品,或是由自家销售,或是交给专门从事贩运的商人去销售。随着私营手工业的发展,社会需求的扩大,又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货物贩运和销售的商人队伍。他们有的“居肆列货,以待民来”,在城里开设店铺,销售商品,故被称为“坐贾”;有的“负任担荷,服牛招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这些被称为“行商”。独立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出现,打破了奴隶制时代“工商食官”的格局,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2、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商品交换
商品经济的繁荣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主要标志就是铁器的普遍使用。春秋末期就出现了用于农业生产的铁农具。随着冶铁技术的提高,战国时期,铁器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铁制工具的广泛使用,有利于水利的兴修,保证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哀公9年,吴王夫差开凿了运河邗沟,目的是为了北上争霸,运送军队与军粮,但后来却使运河两岸收获了灌溉之利。除此之外,魏国开通了鸿沟、建造引漳水溉邺的工程,齐赵魏在黄河两岸修建堤防,李冰主持修建的都江堰水利工程等,都对当地的农业生产和水运交通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牛耕的采用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以及一些大型水利工程的兴修与生产技术的改进,提高了生产效率,开垦了大片荒地,保证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农业生产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作物单位面积的产量也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从而为商品交换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
与此同时,尽管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农民仍然必须拿出一部分产品投入市场,参加交换。因为他们必须从外界获得盐、铁等自己不能生产的生活和生产用品,也必须从市场得到货币以支付国家的税收。因此,尽管农民生产的基本目的是维持自己的生存,并不是主动、积极的商品生产者,但为了自己的生存,必须拿出一部分产品用于交换,而仍然保留一部分产品投入市场。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可知,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增加使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均向右移动,商品市场在资源配置的作用下达到了新的平衡,但是交易次数相较过去更加频繁,从侧面反映出商品交换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繁荣。
三、战国商品经济突出发展的直接原因分析
1、重商政策推动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
战国时期诸侯国实行的重商政策为商品经济发展繁荣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重商政策,是指统治者出于政治和经济目的,采取的有利于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相互兼并,为求得生存与发展,诸侯国推行重商政策,以发展经济,巩固统治。
随着战国时期的“通商宽农”政策的实施及各国之间互通有无的社会需要,商业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分工的扩大和细分,加之生产活动所具有的很强的区域性,客观上也要求商品交换存在,“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使“四民”之间和地区之间互通有无,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保证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延续。在重商主义的政策下,农民不从事手工业,可“以粟易械器”;而手工业者不耕田,也能“以其械器易粟”,农民和手工业者各自可以自己的劳动产品通过市场交换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而且,战国时期商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取得了与士、农、工同等的社会地位,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贸易和农业、工业生产一样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经济活动。正如司马迁所说:“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
2、小农经济的盛行推动着商品经济的繁荣
在战国时期的各种农业经济形态中,小农的自给程度最低,市场依赖性最强,因此在小农经济占据社会经济主导地位时,就会给商品经济提供最有效、最强烈的需求,从而推动市场发展到一个较高水平。
小农的盛衰决定了市场的盛衰,市场的盛衰决定了国家农业税收形态,因此在小农兴盛的战国时期,我们不仅看到了商品经济的繁荣,也看到国家赋税的极大货币化。在整个战国时期,自耕农始终是农业领域主导性的生产者,而佃农除了需租种地主土地外,其经营模式与自耕农并无二致,因此,小农经济在这个时期仍然是社会主导性的经济类型(见表1),它的盛行必然推动着商品经济的繁荣。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笔者主要依托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战国时期的商品经济发展进行初步的探讨。文章首先从经济学中的社会分工和所有权的角度分析了战国商品经济产生的条件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主要对战国商品经济繁荣发展的原因作出探讨。其一,重商政策推动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使得商人的身份得以确认,并取得了与士、农、工同等的社会地位,其所从事的商业贸易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小农经济的盛行推动者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在整个战国时期,自耕农始终是农业领域主导性的生产者,而佃农除了需租种地主土地外,其经营模式与自耕农并无差别,因此,小农经济在这个时期仍然是社会主导性的经济类型,它的盛行必然推动着商品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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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品经济发展的四阶段看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
由于人类社会的商品经济是从货币的产生开始的,因此,谈商品经济的发展必须从货币谈起。
(一)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一阶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基本说明了货币的产生和发展。在原始社会的后期,由于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发明了工具而出现了产品的剩余,人们自然会进行交换。这时的交换,只是偶然的物与物的交换,交换存在极大的局限性和不便性,于是人们开始尝试采用各种人们普遍接受的东西作为交换的一般等价物,曾经出现过羊、贝壳和劳动工具等各种各样的一般等价物,在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之后,当金银固定成为一般等价物时便出现了货币。当货币产生后,货币可以购买任何商品,货币在商品交换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时商品经济的发展进入了第一阶段。
(二)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二阶段
随着工业革命在西欧的兴起,以货币为代表的资本成为工业化大生产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之一。这时,货币不仅可以购买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购买能够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力,资本家凭借拥有的货币剥削没有资本的劳动者———无产阶级,货币成为了生钱的工具,也就是剥削人的工具。这时商品经济的发展进入了第二阶段,即资本主义阶段。
(三)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三阶段———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货币在资本主义大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筹集现代化大生产所需的大量资金,将货币的供给者与货币的需求者之间连接起来的中介机构———银行便应运而生了。世界上第一家近代银行是1587年诞生在意大利的威尼斯银行。16世纪末开始,银行由意大利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到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国家基本上都建立起了本国的银行体系。我国的第一家银行是1897年成立的官商合营的中国通商银行。随后又成立了户部银行、大清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只是由于国内的政局动乱,没有最终形成中国的银行体系。银行体系在各国的形成,使得银行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担当着重要的作用,货币成为了工业的血液。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了解决国家间的贸易结算问题,便产生了世界货币。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国家间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对银行的国际化要求越来越高,于是银行业开始了国际化的步伐,逐渐形成了一批分支机构遍布世界各地的跨国银行。世界货币的产生,银行和银行业务的国际化,使得货币的力量更大。货币不仅影响并决定着一国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影响着与之有密切经济联系的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这时商品经济的发展进入到了第三个阶段———市场经济的第一个阶段,也可以叫做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
(四)商品经济发展的第四阶段———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
经过关贸总协定的多轮谈判,国家间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以及投资的逐步自由化和便利化,使得国际贸易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国家间的投资快速增长。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原先的计划经济国家纷纷开始了市场化的改革,世界上的绝大部分国家都进入了市场经济阶段,全球经济由此进入了一体化的时代。与此同时,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明显加快,出现了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齐头并进的局面。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使得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在生产和交换组成的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大部分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生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这时的交换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一国之内的交换,而是包含了很大比例的国际交换。在全球范围内以货币为核心的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形成标志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进入到了第四个阶段———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
金融危机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
(一)金融危机只有在金融业起决定作用的市场经济高级阶段才有可能发生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由于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甚至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已经达到了交换决定生产的程度。以美国为例,“在20世纪50-70年代,美国金融资产流量对GDP之比平均为257倍,而在1980-2007年期间这一比例上升到418倍。20世纪70年代,美国非金融公司的金融资产与实体经济资产之比为40%之多,到了90年代,这一比例上升到90%左右。在2004年美国金融业创造的利润约为3000亿美元,而其他行业所创造的利润约为5340亿美元。也就是说美国银行业所创造的利润占所有行业创造利润总和的约40%,而在40年前这一数字仅为2%。”
这充分说明了金融业在美国经济中已经成为了决定性的角色。正是由于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旦这一体系出现了问题,不仅使金融业本身受到打击,而且会使整个国民经济受到冲击。这也是为什么在金融业不发达的商品经济的第一、第二阶段,甚至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金融危机难以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金融危机只有在金融创新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高级阶段才有可能发生
在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了获得更多的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本,越来越多的资本家通过商业信用,发行各种有价证券来广泛吸收社会资本。这时的货币已经不仅仅是指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了。随着货币不断地符号化,金融资产的同一性和相似性程度越来越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交易的便捷性越来越高,使得金融资产能够大量地被复制和快速地流动,从而推动了金融的急剧扩张。金融机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也极力通过各种金融创新来满足社会的需求,因而产生了巨额的虚拟资产,同时也抑制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以美国为例,“据统计,在1945-1980的35年中,美国虚拟资产增长了月45%;而在1980-2002的20年中,美国的虚拟资产却增长了约400%,20年的增长量是35年的10倍,其中金融和地产所占的比重占绝大部分,在90%以上。”
而美国“2000-2005年制造业的年利润率水平既低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也低于20世纪90年代;非金融性公司的利润率比20世纪60年代低1/3左右,比20世纪70年代低18%左右。”这种由于金融过度创新所导致的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严重失衡终将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三)金融危机是由政府对货币的发行和运行
管理失误造成的在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货币的管理和运行具有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挑战性。组织和管理好货币就成为了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关键问题。金融危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政府对货币的发行和运行管理出了问题。由于金融业的不断创新和金融业的国际化,货币的运行管理越来越成为了一个新课题。1995年2月26日拥有230多年历史的英国老牌银行巴林银行倒在年仅28岁的利森手里。巴林银行的倒闭不仅暴露了巴林银行运行监管存在的漏洞,而且也表明了金融创新使金融界的风险率大大提高。1997年爆发于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危机同样是由于政府对货币的运行监管上出了问题。资本的自由流动和固定汇率制最终导致了大量国际游资一夜之间的撤离,也最终导致了东南亚各国金融系统的崩溃。虽然东南亚金融危机对东南亚各国的经济造成了巨大影响,但是由于东南亚国家的货币不是国际货币,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在世界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不大,对世界经济造成的冲击不大,充其量只能算作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小规模的、局部性的金融危机。
美国为了应对信息经济破灭后而引起的经济衰退,美联储采取了扩张性的货币政策,连续14次降息,使利率水平迅速降至1%的战后最低水平,导致货币供应和信贷规模迅速扩张,资产泡沫快速形成。“据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12月2日,美国股市的总市值约为17.8万亿美元,而GDP总量为13.84万亿美元,金融机构杠杆负债比例达到GDP的130%以上。”
美国政府企图以发展金融业来抵消实体经济发展相对停滞所带来的影响,默认和纵容了金融机构的创新,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也流于形式,最终导致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因此,美国的金融危机一开始就是由美国政府在货币的发行和运行管理上的失误造成的。在一开始并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的美国次贷危机,由于通过金融衍生品的不断放大和金融监管的不到位,逐步演变成美国的金融危机;由于美元是在全世界占统治地位的国际货币和金融业的国际化,使发生在美国的金融危机迅速升级成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当人们在怀疑和观望全球的金融危机能否会演变成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的时候,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比人们预想的不仅来得要快,而且其严重程度也大大超出人们的预期。由于美国是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国民经济严重依赖金融业,金融危机无可置疑地会影响到了美国的实体经济。由于美国经济在世界经济总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份额,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使得美国经济一旦出现危机将无可避免地拖累全球经济进入衰退;又由于世界发达国家都进入到了市场经济的高级阶段,和美国一样,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同样严重依赖于金融业,由美国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必然会影响到这些国家的实体经济。于是,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一个国家的经济出现危机就会产生“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后果。
[中图分类号]F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2-0060-02
1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的逻辑缺陷与实践危害
自20世纪90年代,以“经济人假设”为出发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学领域里的主流认识。这种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在社会分工日益发达和劳动仍然是谋生手段的历史条件下,个人的能力差别导致个人利益要求的差别;进而导致不同生产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利益要求的差别;这种利益差别要求不同生产者之间的产品交换必须是等价交换,即以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作为交换的标准,这种等价交换的唯一方式就是商品买卖。这种观点在理论上存在着严重的逻辑缺陷,在实践上极其有害。
第一,这种理论忽视了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必然有一部分生产者的个人利益不能得到完全实现,甚至完全不能得到实现的事实。在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里,商品生产者“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在市场上会出现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谁也不知道,他的个人产品是否真正为人所需要,收回成本,到底是否能卖出去”。一旦生产者的产品部不能卖出去,生产者的个人劳动便不能转化为丝毫的社会劳动,其个人物质利益要求得不到实现。这就意味着商品买卖只能直接实现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那一部分生产者的个人利益,在竞争中失败者的个人物质利益将被竞争中的优胜者所掠夺。因此,不同劳动能力的个人物质利益要求完全实现的前提条件是:保证每个生产者的产品都是社会所需要的、都能够卖出去,即整个社会的生产是有组织的。这说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由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实际上是个人利益的弱肉强食论。
第二,这种理论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有计划产品经济理论”,歪曲为以个人劳动时间作为交换和分配标准的“鼓励懒汉”的理论。“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将商品买卖作为实现等价交换的唯一途径,是因为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阐述的“个人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就是直接以个人劳动时间作为交换和分配的价值标准,这就完全抹杀了因劳动能力不同所导致的个人利益要求的差别。这是对马克思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的严重歪曲。恩格斯讲得很明确:“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那时,一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 因此,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是强调每个人的个人劳动,总能包含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劳动,而不是以个人劳动时间作为分配的依据。这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个人利益差别决定理论,是一种严重歪曲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
第三,这种理论是现实改革实践中要求全盘私有化的主要理论基础。当前关于如何深化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激烈争论中,以“经济人假设”为出发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个人利益差别决定论,已经成为了私分国有经济、排除一切行政干预等论调的主要依据。这在实质上是要求从根本上改变改革的性质和方向。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源于现实社会主义以民族国家作为存在方式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论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但他们关于商品生产的起源的理论思想,为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必然性提供了现成的理论钥匙。马克思在分析商品生产的起源时指出:“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他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由此可以直接得出结论:在资本主义“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的历史条件下,商品经济不可能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范围内被消除;率先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无论其生产力水平发达与否,都不可能长期地独立或被孤立于世界市场之外。
因此,无论社会主义革命在多少国家取得了胜利,只要社会主义制度还是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存在,首先是国家之间的产品交换只能以商品买卖的方式来实现,进而决定其国内的生产也必须是商品生产。否则,由于无论政府还是生产企业在不能确切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在市场上会出现多少,究竟需要多少等的情况下,企图实现有计划的社会生产并消除商品生产,必然造成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我们由此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历史必然性根源于现实社会主义制度以民族国家作为存在方式,或者说是现实社会主义制度没有根本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资料分属于不同国家或所有者的状况。由此还可以直接得出结论:
第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不要求“全盘私有化”。商品经济不能在一个或几个国家里率先被消除,意味着即便是社会主义国家内部所有制结构是单一的公有制,生产企业也必须以商品生产者的身份存在,这直接表明私有制不是市场经济的唯一的所有制基础。我国当前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必要性在于适应生产力水平的不平衡结构,以及对外开放需要等。
第二,完善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否认政府干预的必要性。一方面,在企业之间的国际经贸往来,首先是国家之间的经济来往,适当的行政干预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另一方面,只有恰当的政府干预才能既保证公有制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又保证其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为主要生产目的。
现实中存在的国有企业凭借其行政垄断地位与民争利等问题,是行政性干预是否得当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实践要求是不断完善国家的宏观调控机制,不是取消政府的行政干预。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消灭商品经济理论的历史一致性第一,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完全的有计划的社会生产的设想,是以社会主义主义革命在全世界的胜利、阶级和国家的完全消亡为历史出发点或前提的,他们的理论设想不否认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必要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强调“工人阶级不解放全人类,就不能解放自己”,他们从来没有认为他们关于阶级和国家的消亡、消除商品经济、完全有计划的社会生产等的设想,能够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范围内首先实现。由此,我们赞同这样的看法: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制度特征的预见是科学的逻辑结论,其历史出发点是工人阶级的解放;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完全有计划的社会生产的设想,是以社会主义在全世界的胜利、阶级和国家的完全消亡为历史前提的。现实社会主义是以民族国家作为存在形式的社会主义。正如关于国家和阶级消亡的理论,不否认无产阶级的历史必要性,他们关于国家消亡之后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生产形式的理论,根本不否认商品经济在以民族国家作为存在形式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历史必要性。
第二,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明的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的对立性质,依然存在于当前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必要性,不否认商品经济将被完全的计划经济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商品经济必将退出历史舞台的根本依据和理论逻辑是: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是商品生产固有的属性,这种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与单个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之间的矛盾,是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的根源,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要消灭经济危机,必须消除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以整个社会生产的完全的有组织、有计划性,代替企业自己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的商品经济。赋予生产企业以一定的生产经营自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之一。这决定了当下我国的商品生产者,谁也不知道他的那种商品在市场上会出现多少,究竟需要多少;谁也不知道他的产品是否真正为人所需要等。这正是恩格斯所说的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近些年我国越来越多的生产行业出现了产能过剩的问题,就是这种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具体表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存在着产能过剩现象和进一步引发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并同样以经济危机等形式表现出其对生产资源的浪费,说明马克思恩格斯所阐明的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的对立性质依然存在。对于这种对立性质,辩证唯物主义者应有认识是:事物之间的对立性质,不否认二者结合的可能性或必要性,只是表明旧事物必将为新事物所代替。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明的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的对立性质,不否认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也不否认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明的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对立性质的存在,更不否认市场经济将被更高级的计划经济所代替的历史必然性。
综上所述,我们的结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以国家作为存在形式历史条件下的必然的经济体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计划经济理论则是国家完全消亡之后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必然的经济体制。
参考文献: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 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 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 梢匀我庋竦模??侨【鲇谌死喽宰匀唤绲娜鲜冻潭群透脑炷芰Γ?瓷??Φ姆⒄顾?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揽俊叭说囊览倒叵怠崩凑绞ぷ匀唬??阕陨淼男枰??饩褪侨擞胱匀恢?涞摹白匀痪?谩笔逼冢坏鄙??Φ姆⒄钩鱿至松缁岱止ぃ??卑樗胬投?晒?辛耸S喽???接兄埔院螅?擞胱匀坏奈镏时浠还叵稻鸵??⒃凇耙晕锏囊览敌晕??〉娜说亩懒⑿浴毙问缴希?慈嗣峭ü?吧唐方换弧钡男问嚼词迪致?阕陨淼男枰??嬷?死嗌缁峋?没疃?男问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谩狈⒄故逼冢坏鄙缁嵘??Φ母叨确⒄梗?股缁岵聘坏囊磺性慈?汲浞钟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谝恍枰??接兄埔菜嬷??觯?鋈说玫饺?娣⒄梗?鞘比死嗌缁峋?没疃?问骄筒恍枰?ü?敖换弧钡男问嚼词迪郑?簿筒恍枰?凹壑怠辈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葱璺峙洹钡男问嚼绰?阕陨淼男枰??佣??搿安?肪?谩钡姆⒄菇锥巍?/P>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 。“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 “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 。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 。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 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 沼诒蝗鲜读说谋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颍?缁岬纳??拚??刺?腿梦挥诎凑丈缁嶙芴搴兔扛龀稍钡男枰?陨???械纳缁岬挠屑苹?牡鹘凇!盵9] 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 。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 。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官僚主义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 。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梢匀我庋竦模侨【鲇谌死喽宰匀唤绲娜鲜冻潭群透脑炷芰Γ瓷Φ姆⒄顾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揽俊叭说囊览倒叵怠崩凑绞ぷ匀唬阕陨淼男枰饩褪侨擞胱匀恢涞摹白匀痪谩笔逼冢坏鄙Φ姆⒄钩鱿至松缁岱止ぃ卑樗胬投晒辛耸S喽接兄埔院螅擞胱匀坏奈镏时浠还叵稻鸵⒃凇耙晕锏囊览敌晕〉娜说亩懒⑿浴毙问缴希慈嗣峭ü吧唐方换弧钡男问嚼词迪致阕陨淼男枰嬷死嗌缁峋没疃男问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谩狈⒄故逼冢坏鄙缁嵘Φ母叨确⒄梗股缁岵聘坏囊磺性慈汲浞钟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谝恍枰接兄埔菜嬷觯鋈说玫饺娣⒄梗鞘比死嗌缁峋没疃问骄筒恍枰ü敖换弧钡男问嚼词迪郑簿筒恍枰凹壑怠辈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葱璺峙洹钡男问嚼绰阕陨淼男枰佣搿安肪谩钡姆⒄菇锥巍?/P>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沼诒蝗鲜读说谋拘岳炊源庵稚Φ氖焙颍缁岬纳拚刺腿梦挥诎凑丈缁嶙芴搴兔扛龀稍钡男枰陨械纳缁岬挠屑苹牡鹘凇!盵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内容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梢匀我庋竦模侨【鲇谌死喽宰匀唤绲娜鲜冻潭群透脑炷芰Γ瓷Φ姆⒄顾健5鄙Φ姆⒄故值拖率保死嘀荒芤揽俊叭说囊览倒叵怠崩凑绞ぷ匀唬阕陨淼男枰饩褪侨擞胱匀恢涞摹白匀痪谩笔逼冢坏鄙Φ姆⒄钩鱿至松缁岱止ぃ卑樗胬投晒辛耸S喽接兄埔院螅擞胱匀坏奈镏时浠还叵稻鸵⒃凇耙晕锏囊览敌晕〉娜说亩懒⑿浴毙问缴希慈嗣峭ü吧唐方换弧钡男问嚼词迪致阕陨淼男枰嬷死嗌缁峋没疃男问揭簿徒肓恕吧唐肪谩狈⒄故逼冢坏鄙缁嵘Φ母叨确⒄梗股缁岵聘坏囊磺性慈汲浞钟苛髦螅投晌死嗌畹牡谝恍枰接兄埔菜嬷觯鋈说玫饺娣⒄梗鞘比死嗌缁峋没疃问骄筒恍枰ü敖换弧钡男问嚼词迪郑簿筒恍枰凹壑怠辈迨制浼洌且浴案骶∷埽葱璺峙洹钡男问嚼绰阕陨淼男枰佣搿安肪谩钡姆⒄菇锥巍?/P>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引言
金融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而产生的,它依附于经济生存,并影响着经济的增长。首先,可以通过金融运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其次,通过金融的基本功能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如通过发放贷款、贴现票据、购买有价证券等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注入。再次,通过金融机构的经营运作来提高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效率以节约成本。同样,经济的增长也能影响金融的发展。首先,金融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其次,商品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对金融的需求不同,从而决定了金融发展的结构、规模和层次。
二、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该研究的样本区间为1990—2009年,涉及的变量和数据资料主要包括安徽省GDP、第一产业产值、农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农业存款、农村储蓄存款。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安徽统计年鉴》以及中国知网数据库。
(二)研究方法
1. 模型选择
在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中,由于时间跨度比较长,而且考虑到时间序列的不稳定性,应用回归分析可能会产生伪回归现象,所以本文采用协整检验及误差修正模型进行分析。
2.指标设定
本文主要从农村金融规模与农村金融效率的角度衡量农村金融发展状况,从而建立起安徽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联动性关系式如下:FZ=α+γCB+δDB+ρXL+ε(1)
其中,CB为安徽省农村存款与第一产业产值比率,DB为安徽省农村贷款与第一产业产值比率,XL为农村金融效率(即村贷款与农村存款的比值),FZ为安徽省经济发展水平。
三、结果与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
(二)协整检验
四、政策建议
通过实证检验表明,当前安徽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具体表现在农村金融规模对经济发展并没有起到推动作用,而农村金融效率对农村经济发展则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当前的农村金融政策的重心应该从扩大农村金融市场规模向提高效率转化,构建一个高效、规模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
本文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几点相关的政策建议:
第一,构造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
第二,加强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在竞争基础上的合作。
第三,继续推动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在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
近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这主要归功于经济体制上的改革,它解放了生产力本身,极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市场经济也给社会带来了些负面影响。如市场中的尔虞我诈、假货泛滥等现象,不但影响了市场的合理建设,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波及社会的和谐安定。
一
亚当斯密著名的“无形手”理论中提出了“经济人”的假设,“经济人”的趋利本性决定了他的理性原则:“付出最少,得到最多”。这条原则贯穿了一切商品经济活动,无论是商品经济阶段还是市场经济阶段,只要有商品交换行为,它就一定起作用。这是商品经济活动的利己本性决定的,换句话说,商品经济活动得以运行是以人的利己本性为基础的。诚如阿马蒂亚·森所说:“如果不是自利在我们的选择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常的经济交易活动就会停止。所以,无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人现象必然存在,经济理性原则必然支配着现实人们的思想,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要想实现这一原则,只能通过不等价交换的手段来完成,而不等价交换行为活动又要求行为个体采取不合理的行为,这也就决定了经济活动必然是无道德而言的,换句话说,社会道德带不来经济效益。“求效率,就不讲道德;企求道德高尚,就会失去经济效率;没有剥削,便不会有利润,更谈不上资本的增殖。可见,经济与道德、利己和利他这两种截然相背的价值取向必然导致二者的二元互斥,而经济必然性又以其自身的铁的规律在漠视着人的道德情感中为自己开道。有些学者不无偏激地说,市场经济制度是建立在“性本恶”的前提假定下的,“市场经济之被推崇,不是由于它是多么的‘高尚’或‘高级’,相反,而是因为它的‘低级’一它不要求人们都是善良的君子,相反,它是一种可以使鸡鸣狗盗之徒相互交易、相互合作(通过交易合作)发展经济的制度;因为它依赖的不是道德教化,不是人的善行,相反,它处处假定你不善,假定你不讲‘道德’,只顾私利,然后在此假定下,处处用合同、法律等制度去防小人,防范恶行,以此来保证人们较为放心地交易、竞争并合作下去。”因此经济学“不讲道德也不应该讲道德。”因此,只要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必然存在着不合理的行为,这也就是我国市场经济中难以杜绝不道德现象的原因。
可见,市场经济的本性利己与社会道德本性利他的二元互斥成为了道德建设的根本难题,因此,有些人提出了“代价论”,即市场经济,或泛义地说,经济发展的善总需以社会伦理道德的沦落的恶为代价。但这个论点受到了较多的批评。的确,假如市场经济根本不促进人们的人格与精神在某些方面的提高,那么单纯的更大的经济福利似乎不值得以伦理道德的牺牲去换取。此外,有些批评者还指出,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的本性是抽象不现实的,人的真正的本性是社会性,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人的本性是与社会制度本身联系的,一个合理的社会制度直接影响着个人的本性的发展。所以,他们认为“经济人”在社会主义国家根本不会存在,而巨他们甚至还提出了“公有人”的概念来取代“经济人”,但这很难让人信服,它无法解释人对经济利益追求的现实性。其实,亚当斯密“经济人”的本性利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以商品活动为基础的社会特定发展阶段,商品活动必然通过刺激人的这一本性来实现它自身的运转,但这只是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才有的现象,它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的发展必然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而且即使在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的利己性也只是作为社会的一个基础层面而言的,它不代表社会的所有层面,换句话说,社会自身发展的全面性决定了市场的道德性是不能抹煞的。
二
市场经济社会非但不会因为市场自身的功利性而排斥道德建设的可能,而且道德作为社会的产物,社会发展自身体制中内在蕴含了对经济主体的道德要求。
首先,社会发展促成了市场经济生活中独立人格的发育,以及与止匕适应的自由、权利观念的发展,为现代人的道德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育班。自主、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的发展不仅引导人改善其物质生活境况,而且引导人发展真精神价值。当然,我们不可能在古朴的高尚与现代的高尚之间划出严格的界限,纯朴的高尚与现代的高尚都具有永恒的道德价值,但现代人的高尚必定是人的自由选择的价值。独立人格及自由、权利、尊严观念的发展也剥吏现代人全面介人社会公共生活从而拓展这些生活领域并发展其价值的重要促因。而目现代社会的民主化进程离开了与之同步的道德价值的社会制度也是不可想象的。
其次,社会自身发展要求市场经济对道德的积极肯定,并使其参与到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承认社会存在的“善”价值,为其提供正当合理的价值辩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道德体系寻求更高更合理的伦理价值理想,也就是说,她不是一般地强调社会功利或效率,而是强调社会的共同福利和共同富裕,强调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公正与和谐;伦理道德作为一种价值科学,其着眼点或根本价值导向总是指向社会整体的普遍价值和长远价值,高度关注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强调积极参与社会合作与实现个人自我完善的辩证统一;一定社会的伦醚德总是在社会生活实践的基础上,为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和人的自我完善提拱一种渠埔蓬驻想的价修宣求目标,道德伦理的应然性理想对于凝聚社会民心、提升社会文化精神,从而最终为个人的全面发展构建提供必要而充分的精神资源。正是伦理道德的价值性、超越性和实践性构成了社会的价值支撑和精神力量。
最后,社会体制内在的经济生活中所要求的公平、诚实规则促成了个人支持公共生活中的社会正义这一核心价值。一个在市场经济生活中重视公平诚实规贝组的人往往倾向于在公共生活中对社会正义感的培养,而且也倾向于肯定道德德性的价值。虽然实际生活中也有反伦理地从事市场活动的人慷慨扶持公益的例子,但他们常常或者是对以往劣迹或某种其他用心的掩饰,或者是对池听经历的一种私辍的伦理上的转变的证明。所以,如果我在市场经济生活中是一个伦理的经济人,我可能在道德发展上有两种可能性。或者,我可能止步于做一个伦理的经济人,一个理智健全的通情达理的人,消极地遵守公平诚实的伦理准则,不去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但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则必定起而维护之;虽然在此同时我也抱有同情心,并且欣赏高尚的道德,但不打算身体力行之。或者,我也可能在做一个伦理的经济人的同时,积极地发展公平诚实的伦理规则,发展自己的社会正义感,发展自己的道德德性、同情心、公益心、奉献精神,以及自己对社会的共同价值的领悟,拓展自己的道德精神世界,成为一个道德的人。
三
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道德建设的要求,它是社会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与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而且,这种融于社会的适应性使社会道德本身不再是千古不变的僵死教条,而是与特定的社会阶段发展特点相结合下的新原则,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所以,我国的市场经济道德原则也正是在这一原则下建设的,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原则
在市场上,交换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把特殊的身份带入市场,任何牛争汉荀啥破坏等价交换的原则。平等就是指作为商品交换者权利的平等,在交换规则面前平等。交换关系中的平等膺测反映在政治领域,就是民主政洽,人们在政治权利与义务上,在政治地位上是平等的。如果说,在私有制条件下,由于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使得交换关系中的平等与政治上的民主萎琴育虚伪性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公有制,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才成为现实。这种平等关系不仅体现在经济、政治领域,而且也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干群、父子、夫妻、兄弟、师生、朋友都是平等关系。平等原则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
2.自主原则
市场交换的主体具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利益的独立性,主仲有自身的利益,正是这种私利成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强大动为;另一方面是主体权力的独立性,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主体有权根据自身的利益与意愿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并承担行为的后果。所谓自主原则就是承认主体独立性,要求人们在相互交往过程中浮碗人他人的私利,并尊重别人的权力,尊重别人的意愿,不能随意干涉别人。作为主体自身,必须对白己的行为负责。
3.诚信原则
在商品交换中,交换的商品必须货真价实,以假充真,以劣充优,必然损害等价交换的原则。在现代,信用成为最广泛的经济关系,甚至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诚信原则成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诚即是真实,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清;诚的反面是伪,商品交换中的欺诈行为,人际关系中的虚情假意,即是伪。信即遵守诺言,言必信,行必果。诚信不仅是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是人际交往的普遍要求,所以,自古以来诚信原则就是做人的翡梦卞准则。
高中历史必修2专题1的第一个学习主题是古代中国农业,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要求“知道古代中国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和土地制度,了解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虽然各个版本的教科书对这个主题的叙述方式有较大差异,但是都涉及一些基本概念,如古代农业、传统农业,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等。由于教科书的叙述比较简略,一些教师反映学生在学习时搞不清楚这些概念有什么区别。概念不清,要准确、全面地认识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就比较困难。本文对这几个概念略作梳理,供教师们参考。
农业按照历史发展进程可以划分为原始农业、古代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阶段。①“由于古代农业主要通过传承、应用生产活动中积累的经验来发展生产,故又称为传统农业”。②原始农业阶段的生产工具和技术是使用木石农具,刀耕火种,撂荒耕作制;传统农业是以用蓄力牵引或人工操作的金属农具为标志,铁犁牛耕为其典型形态,生产技术建立在直观经验基础上;现代农业阶段的生产技术和方法的特点则是建立在科学理论和科学实验基础上。中国农业在战国时期进入传统农业阶段。③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把农业所处的状态分为三种类型:传统型的、现代型的和过渡型的。传统型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技术状态长期基本保持不变,农业要素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多年前就达到了特殊的长期均衡状态,继续向农民世代使用的那种类型的农业要素投资收益率低。现代型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农民使用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而且任何一种新生产要素只要是有利的,它的出现与被采用之间的时延是很短的,国家的研究机构有责任去发现并发展这些新农业要素。向新农业要素投资的收益率高。过渡型农业则介于前两者之间,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过渡阶段。④舒尔茨所说的农业所处状态,类似于农业历史发展阶段,只是在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之间加了一个过渡型农业。这种过渡型农业,相当于我国一些学者所说的近代农业。总之,传统农业是过去曾经存在过,或现在仍地方在一些存在的一种农业状态,是与现代农业完全不同的一种农业状态。
有学者认为,应该对古代农业和传统农业在概念上加以区分:传统农业是指在历史上形成的、且又系统流传下来影响至今的一种农业文化,它与古代农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传统农业来源于古代农业,是对古代农业的继承和发扬。古代农业是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它并不包含与现在的关系和影响,而传统农业则包含了与现在的关系和影响。如“传统耕犁”指的是现在农村还在使用的保留古代耕犁特征的农具,而绝不是唐代或宋代制造的耕犁。①
如果用现代化史观来研究农业发展史,对古代农业与传统农业做这样的区分是有意义的。古代农业与现代农业相对应,主要是用来定位农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相对应,则主要是为了反映农业发展的延续性、继承性。古代是已经过去的事情,而传统则是延续到现代的事情。做了这样的区分,我们就可以把现代化看做是“一个传统性不断削弱和现代性不断增强的过程”。②这样,传统农业就可以作为我们考察农业现代化的出发点,有利于我们思考历史与现实的关系。例如:面对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文化变迁,传统农业做出了哪些反应?传统农业有哪些方面不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需做出改进;有哪些方面可以继承和发扬?等等。
小农经济是“以户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体经济”。作为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它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不是唯一的,但却是主要的。中国传统农业自春秋战国以来,存在过以下几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国家屯田经营、地主庄园经营、富农经营、自耕农经营、租佃农经营、寺院经营等。③其中富农经营、自耕农经营、租佃农经营在本质上是同一种经营形式:家庭农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农经济。家庭农场以一家一户为单位,主要靠自家劳动力来从事农业经营,但也不排除少量的雇佣劳动。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多种农业经营形式并存,但是家庭农场逐渐显示出其优越性,成为中国传统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这一发展趋势是由中国传统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中国农业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生产必须在耕地上平面展开,而不能像工业生产那样在一个较小的空间集中作业。因此,农业生产工作的监督很难。而且,农业生产的周期长,很多作物的生长都需要大半年的时间。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工作的质量无法按照统一固定的标准来检查。各个环节质量的好坏,都要积累到最后才能表现出来,即农业收成的好坏。解决监督难的办法就是尽量利用生产者自发的工作意愿来代替从上而下的监督工作。在这里,家庭农场就发挥了特长,因为家庭农场靠家庭成员为劳动力骨干,具有最大最可靠的激励机制,只需最低限度的监督工作。④因此,尽管中国古代农业多种经营形式并存,但是发展的结果是家庭农场占主导地位。无论是官府、地主还是寺院,都把大部分土地出租给佃户耕种,而佃户则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在家庭农场中,家庭不仅是一个生产单位,而且还是一个消费单位,更是社会组织的基本细胞,承担着各种社会经济政治功能。这是以家庭农场为主导的中国传统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基本特点。
自然经济是与商品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马克思说,在自然经济中,“经济条件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此外,它还要以家庭手工业和农业相结合为前提”。⑤列宁也说:“在自然经济下,社会是由许许多多同类的经济单位(父权制的农民家庭、原始村社、封建领地)组成的,每个这样的单位从事各种经济工作,从采掘各种原料开始,直到最后把这些原料制作得可供消费。”⑥也就是说,在自然经济中,每个经济单位都是自给自足的,而要做到自给自足,必须以家庭手工业和农业相结合为前提。对照马克思和列宁描述,中国古代农业经济并不完全是自然经济。家庭农场的生产、生活并不是完全自给自足的,其农产品除了缴纳租赋、自用外,还需要拿出一部分到市场上出售,换取货币,以便购买自家不能生产的铁农具、食盐等生产、生活资料。自唐朝两税法施行以后,还要用货币缴纳赋税。到了明清时期,还要用货币交地租。因此,古代农业中家庭农场的生产,虽然大多不以商品生产为目的,但是其产品中或多或少有一部分作为商品流向市场。另有一部分农场,则专门从事商品生产。可以说,古代农业中商品生产虽然不占主导地位,但是始终存在着商品生产和与之相应的商品市场。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农业中的商品生产就已经发展起来,尤其是在城郊园圃业、林、牧、渔业中,从事商品生产的程度较高。另外,小农家庭如果生产有余,也将剩余的粮、布出卖。那时的市场形态多种多样,主要有市井、墟市、邑市、城市等等。他们遍布城乡各地,形成不同层次的市场,共同构成商品交换经济的内容。此后,农业领域内的商品生产,呈现出一种多元发展的趋势,园圃种植业、林业、渔业和牧业,都广泛从事商品生产。但是由于历代政府的抑商政策和土贡政策的冲击,使我国农业领域的商品生产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只能依附于小农经济和地主田庄经济,难以独立发展。特别是唐代以后,由于人口增加及谷物种植区域的扩大,逐渐抹平了我国黄河、长江流域作物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区域界限,制约了农业领域商品生产的进一步分化与独立发展。①宋元明清时期,为纺织业提供原料的棉花、麻类、蚕桑生产发展起来,形成各种经济作物的专业区、专业户。随着各种非粮食生产专业户、城市商旅人口的不断增长,对商品粮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酿酒业的兴盛也需要大批粮食。大量粮食进入市场流通,表明粮食商品化趋势加强,越来越多的家庭农场被卷入市场经济。
因此,有学者提出,我国古代经济“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②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自给性生产居于主导地位,商品性生产处于从属地位。在另一个历史时期,两者的地位可能持平。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性生产则可能占主导地位。当然,从我国古代农业经济的整体来看,还是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
卢卡奇被誉为西方的创始人,不仅仅因为他率先尝试对做出一种新的解读,更重要的是他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明确提出物化理论,表达了对发达工业社会的文化批判,而这一批判构成了20世纪后来的各种西方流派的主题。
一、卢卡奇的物化思想
(一)卢卡奇物化思想的内容
在卢卡奇看来,资本主义的物化结构表现在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看,物化是指物的非人化和自律化 。即指人之外的整个物质世界包括人类社会及其规律不是作为属人的东西而存在,而是成了某种与人相对立的非人的存在,世界是一个由客体和事物之间关系构成的世界,即商品世界。卢卡奇指出:在客观方面是产生出一个由现成的物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构成的世界(即商品及其在市场上的运动的世界),它的规律虽然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作为无法制服的、由自身发生作用的力量同人们相对立。
卢卡奇物化思想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人的数字化,即人的符号化或者抽象化,表现形式人被整合到自律的机械体系中,物化的最重要的表现形式;(2)主体的客体化,即人由生产过程和社会历史运动的自主自觉的主体沦为被动的,消极的客体和最随着。(原因:由于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循可计算的原则,人表现为服从机械的体系中的一部分,人表现为服从人的个性特性,创造性地位。)(3)人的原子化即人与人的隔膜,疏离冷漠人与人之间丧失了统一的有机的联系。由于人的数字化,客体化,人变为被动的存在,人和人有机联系被割断形成孤立的被动的原子。
(二)卢卡奇对物化的认识
卢卡奇认为,要克服物化,从物化中解脱出来就要恢复对于总体性的认识,不再使人类陷入对象化的碎片中去,只有“通过专注于可认识事物、被认识事物的具体的、物质的总体来突破这种陷入支离破碎的形式主义限制时,才是可能”。其首要前提条件是确立总体性的辩证法即总体性原则,这就要求做到总体性的认识,恢复哲学对总体性的认识。即要“恢复总体性原则与主客体统一的辩证法地位”,因为“总体范畴的统治地位是科学中的革命原则的支柱”。
(三)卢卡奇物化思想和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异同
卢卡奇的物化思想与马克思的异化思想非常相似,尤其是相似于马克思异化思想的第二种表现:即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活动相异化。此外,物化与异化,分别构成了卢卡奇和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批判视角,即二人都从物化现象或异化现象的批判入手来批判资本主义现实,而且这一批判都与资本主义的商品拜物教现象联系在了一起,这也使得二者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都具有了鲜明的历史感和社会实践性特色。但我认为总体上,卢卡奇的论述没有马克思对异化的论述完整而深刻,更重要的是,马克思把对异化的论述与私有制联系起来,卢卡奇并没有看清这一点。并且,卢卡奇混淆了对象化、物化和异化三个概念。除此之外,卢卡奇是从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中分析的商品及商品拜物教出发,提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物化问题。卢卡奇是从批判商品拜物教这一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视角开始对“物化”现象的分析的。“物化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每一个人所面临的必然的、直接的现实性”。卢卡奇没有明确地把消除物化和消灭私有制联系起来,这是一个重大的缺陷。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物化现象及原因分析
我国目前仍处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经济仍然是社会的基础,所以仍然会出现劳动的异化或者说物化。劳动及其产物不属于劳动者,且成为与劳动者相对立的一种异己的力量。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化表象的分析
1. 市场物化。商品生产是一种物化的生产。在这里,物化表现为“个人力量由于分工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也就是人们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的关系,人的关系被物的关系所掩盖,物统治着人。市场不是各市场主体自愿联合的结果,而是各市场主体活动自发形成的结果。不是人在驾驭市场,而是市场在驱使着人。
2. 职业物化。工作的职业化是强迫性分工的结果。职业对人来说是一种外在强制的力量,使人片面地甚至畸形地发展,如马克思所说:“原来,当分工一出现之后,每个人就有了自己一定的特殊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
3. 政治物化。我们的国家政权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但在社会发展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中,社会矛盾和社会利益的分化必定会这样那样地反映到国家政权和党内来,商品交换原则也会渗人政治生活中。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化原因分析
1. 生产力水平较低是根本原因。“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也就是说,在生产关系上,我们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比较先进的社会制度,但在生产力方面,我们还有着相当的差距。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物化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是生产力不发达的结果。
2. 当前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基本国情下,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首要任务。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建立以来的实践证明,商品经济是不能超越的一个社会历史发展阶段,而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就是市场经济。随着我国从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过渡,计划经济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于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就成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从而产生了我国在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实行市场经济的必要性。这就决定了物化产生的不可避免性。
三、卢卡奇物化思想对中国克服物化现象的启示
(一)我们应运用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对物化现象进行扬弃,辩证地对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产生的物化现象。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物化现象必然地存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将是长期起基础性作用的力量,人们的一切活动仍将是处于物的依赖关系之下。我们既要有目的地充分利用物化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刺激作用,又要尽最大可能降低物化以及物化意识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我们还应建立科学人性的政治、文化等国家制度,重视文化建设,在社会中倡导总体性的文化理念,避免物化带来消极影响。物化带来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有两方面。一方面,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人和人的关系在商品生产中表现为物和物的关系,这种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将必然存在。另一方面,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商品关系必然会得到极大发展,工具理性―一种与商品经济社会物化结构相适应的、与价值理性相对立的观念―也将会极速扩展,导致价值理性的现代性失语,引发人的内在精神、内在价值的物化。对此,我们需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促进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平衡发展,建立具体的总体性的文化理念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国家制度,以减少市场经济中的物化现象对人们思想意识、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三)我们应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高扬人的价值,实现人的“总体性”的发展,避免人对物的依赖关系过度发展,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在哲学中,就是要对人类的社会生活进行整体全面的理解,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其有效途径是将社会主义关于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与现阶段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减少物化在市场经济中的负面影响,实现社会全面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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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2-0204-03
一、政府经济职能的含义
关于政府经济职能的含义,国内理论界可以说是众说纷纭:童本立认为,政府经济职能是政府在组织、领导、协调社会经济运行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优化资源配置或实现某些特定的宏观经济目标,从而对内对外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所履行的经济、法律、行政职责及相应发挥的功能。黄素蕙认为,政府经济职能是政府在一定历史时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担负的职责和功能。这种观点从动态的角度说明了政府经济职能是发展和变化的。朱光华认为,政府经济职能自从国家产生以后就开始存在,这不只是国家维护阶级统治的要求,更是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的客观需要。这种观点强调了政府经济职能是随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提高的客观需要而存在的。
笔者认为,政府经济职能应该是以政府机构为行为主体,从社会生活总体的角度,对国民经济进行全局性的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它是为了达到一定目标而采取的协调和组织经济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的总称。从上述对政府经济职能的界定可以看出,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政府经济职能的行为主体是政府机构,而不是任何其他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2)行为的目的是为达到一定的政府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府都是代表国家和公众利益的,其经济职能也一定是为达到政府目标和维护公众利益而施行的。(3)行为的实施范围是具有全局性的。
笔者认为,就当今政府而言,其一般经济职能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社会经济在遭受供需不均衡的冲击后,市场机制本身虽然可以使经济从一个非均衡状态恢复到均衡状态,这要求政府在宏观层面上通过运用各种经济政策去影响和调节引导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使经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代价再度恢复到均衡状态,实现经济的稳定发展。(2)政府的资源配置职能。就是指的是通过公共部门收支活动以及相应政策的制定、调整和实施,实现对社会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资源结构与流向的调整与选择,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3)政府的社会分配调节职能。政府必须制定符合战略目标的收入政策,利用税收政策和福利政策以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对分配悬殊的问题进行调节,以求得分配公平,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政府经济职能的历史变迁
从政府经济职能的历史来看,经历了以下的几个理论变迁过程:
(一)亚当·斯密的“消极政府”理论
自18世纪下半叶英国开始工业革命以来的二百多年历史中,政府经济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1930年的经济危机爆发以前,亚当·斯密的“消极政府”理论占有主导地位,其主张最低限度的政府作用,认为“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要求废除一切特权和限制,建立一个“最明白最单纯的自然自由制度”。在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政府经济职能只是建设和维护一些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基本上不参与经济的发展,政府担当“守夜人”的角色。
(二)凯恩斯的政府干预学说理论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经历的一场经济浩劫后,使人们从亚当·斯密制造的神话中清醒过来,凯恩斯的政府干预学说逐渐占了主流。凯恩斯认为私人经济制度的自发调节,很难实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如充分就业、收入分配等。为此,需要扩大政府功能,实行政府对经济的全面干预和调节。政府的经济职能在这一时期的主要表现是通过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公共政策来维护市场功能,弥补市场缺陷,矫正市场偏差,行使职能的范围是市场失灵的领域,这一时期政府扮演着“道德人”的角色。
(三)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新综合理论
然而面对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中出现的滞胀现象,使西方经济繁荣了半个世纪的“看得见的手”丧失了有效的解决能力。凯恩斯式的政策主张受到了挑战,最终促成了新综合理论的诞生,即把“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使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在运作前提、功能、实现方式上互相补充。新综合理论指导西方政府再次重新认识政府的经济职能,市场经济存在市场失灵,同样地政府干预也存在政府失灵,但政府和市场都是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可缺少的资源配置方式。政府干预并不只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她肩负着实现国家整体目标的重任。这一时期,政府主要的经济职能是从宏观上调控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国家的整体目标。
政府经济职能的不断演变是由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要求有与之相应的经济职能。中国正处在逐步迈向市场经济,并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目标的新阶段。在这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又有了新的要求。
三、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现状分析
(一)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变迁
本文城市结构主要包括地域结构与社会结构,地域结构主要是指城市各个功能区的分布特点,社会结构主要指社会各阶层的构成特点。
一、明清城市的地域结构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古代的城市自唐朝开始从传统的里坊式向开放的街巷式转变,在城市地域结构特点上,宋朝的城市开始开始突破方形的束缚,出现了不规整的形状,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元朝。元朝末年,由于连年战乱,商品经济遭到破坏,许多城市也遭到损毁,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专制皇权大大加强,在城市地域结构上的表现就是又开始将宋以来城市的城垣内缩,使城市内部更加紧凑,并将城市重建为方形。
明朝中后期之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城市数量也在增多,城市规模也不断扩大,商业街市逐渐向城外的关厢发展,而且在城市的周边出现了新兴的城镇。这样一来,城市结构又有所突破,从当时城市自身发展来看,一方面当时社会形势比较安定,这使得各城市在建设方面并不一定要建成棋盘式规整的城市布局;另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和水陆交通的发展,又进一步促使城市向交通便利的方向延伸;这都使得城市已经不再可能向以往一样等面积、平均安置各类功能区,而是向着自由化的方向发展。以明朝的一些城市为例,曹州府、大名府、南宫县等,均采用了四门十字街的规划,但是城内已经不再划分为方形的坊区,街道也是以长街短巷定子型交叉的布局为主,类似元大都的胡同。大名府没有设计成方形十字街式的城市结构,而是沿着卫河河道展开,这种状况一直到20世纪上半叶也未改变,这时大名城的建设也的确只有东关和南关外与卫河之间的地区不断发展,而北门、西门始终萧疏空旷。所以,明代城市是有意识的没有给地方城市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大名城是具有明代地方城市特色的典型例子。
清朝一项突破传统城市地域结构的突破是清代满城的建立。满清为了利用较少的兵力控制全国,从清朝初年开始就实行了八旗驻防制度,即将少量的八旗军队驻扎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城市,以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同时也多少带有用八旗驻防军队控制、监视数量占优势的绿营军队,对全国进行监控的意思。满城在驻防城市的选址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建于所驻守城市之中,将城市的一部分筑墙分割出来,大部分满城都属于此类;另一类是在驻防城市的另建立新城,专用于驻扎八旗军队,也称满城。这类满城主要分布在新疆地区,内地以宁夏、潼关为典型。八旗的营区通常都用围墙封闭起来,官兵家属也生活在被隔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军营里,围墙也把他们与汉人隔离起来。满城的设计思想不仅是为了防范被统治的民众随时可能发生的突然袭击,而且也可以防止旗人的汉化,随时保持战斗力。八旗驻防的城市随着全国政治、军事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大致在乾隆时期开始稳定。清代满城的规划给中国王朝最后阶段的城市地域结构又带来新的变动。
二、明清城市的社会结构
中国古代城市的居民,主要是官吏、地主、商人和一些手工业者。明清的城市比之前代大大发展。首先表现在城市数量的增加,其次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城市的经济意义也日益突显,城市规模扩大,街道增多,各种设施也愈益齐全。如湖南湘潭县“城外沿湘十余里皆商贾列肆”[1],“自前明移县治以来,杨梅洲至小东门岸帆樯云集,连二十里,廛市日增,蔚为都会,天下第一壮县也”[2]。而且由于商业的空前繁荣,也带动了与之相关的服务性行业在城市的发展。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的人口也大大增加,城市社会结构也变得复杂起来。
城市人口不仅以其本身数量的增长,而且其内部社会结构也发生着变化。以明清经济最为发达的江南地区为例,特大市镇之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居民人口已占绝对少数,甚至已经不复存在,从事工商业活动的居民人口职业专业化程度更高,从事运输服务业的居民人口占有更大比重,这些市镇又集中了一批从事封建宗教文化活动的人口,还吸引了大批无职业的纯消费人口集聚其中。江南市镇人口在职业结构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其居民人口的地域构成也在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市镇形成之前的村庄行集发展阶段,其内部人口基本上属于本地居民,然而当村庄行集发展为市镇后,其内部的外籍成分就逐渐增多。而在江南市镇人口结构的演变中,最为值得注意的是其内部阶级构成的变化,除了市豪行霸及地主官吏作为统治阶级,一般工商业者及少量农业居民作为平民阶级,从而组成城市的基本阶级结构。明朝中后期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江南地区在经济领域中出现了一个显著变化,即“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这就导致了城市中出现了两个新的阶级,即早起的资本家和无产阶级,这对传统的城市社会结构产生了冲击。
明清时代我国社会经济出现了一种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地方商帮和大商人资本的兴起。“商帮”是中国历史上由地域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商业集团。商帮是在古代商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商品的流通范围在本地狭小范围内满足不了需要了,因此就需要结帮联伙走出去采购或者是推销。明中叶后,中国的社会结构与社会价值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士农工商”中的“商”,已不再被排在末位,“士商常相混”,亦商亦儒,甚至弃儒从商,在一些商帮崛起的地方,似乎成了普遍的趋势。即便是“儒风独茂”的徽州,民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3]。商人的成功对士人是极大的诱惑,明清的捐纳制度又为商人开启了入仕之路。商帮的出现以及商人地位的提升,是对我国明清城市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变化,这就使得商人在城市人口构成中占得比重加大,地位提升。明清虽然商品经济快速发展,出现了商帮,但是依附于国家权力的商业行为只是促进了官与商的结合,形成所谓绅商阶层,他们经商所得都投资于土地买卖,商业化的浪潮并没有孕育出一个具有独立政治意识并专注于经济发展的商业资产阶级。
三、 影响明清城市结构的原因分析
明清城市史皇权统治下的城市,皇帝意志以及行政权力的观念对城市结构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古代城市的主要功能是郡县治所和军事要塞。财政收支由政权把持,经济活动受到政权的主导和官僚阶层盘剥。城市结构往往随着政治变迁而变迁,政治变动和战争常常导致城市迁移和兴废。明清时期的城市在无论在地域结构还是社会结构方面都首先受到行政权力的影响。比如明朝初年,明太祖推行“高筑墙”政策,因此明代的城市一般都筑有城墙。就湖南地区而言,无论是府城、州城,还是县城,都被城墙包围着。又如明朝初年,山东、河南、河北历经元末战乱,多是无人之地。为了恢复农业生产、发展经济,使人口均衡、天下太平,巩固明王朝的统治,明洪武年间,朱元璋采取了移民政策,这不可避免的会对城市的社会结构产生影响。其次,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也对城市结构起着重要作用。
皇权以及行政权力虽然对明清城市结构的形成起着支配性的作用,但商品经济的发展往往会冲击这种行政权力之下的城市结构。而商品经济的发展会使城市功能突破原有的分区,改变城市的阶级构成。比如明代城市的工商业十分发达,店铺众多,除经常性的店铺贸易外,还有为数众多的流动摊贩和一些定期的庙会和集市。一些边远的县城也出现了夜市。如黔阳县新路市,“货物日以繁富,贸迁者多久焉。开夜市灯火贸易,三更始罢”[4]。晚明江南地区则出现了一批专门的工商业城镇,这对城市社会结构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总的来说,明清是我国古代社会城市发展的最高峰,明清的城市一方面继承了以前的传统,另一方面也有所发展,特别是作为少数民族统治的清朝,无论是在城市地域结构还是社会结构上都表现出一定的民族性。但是由于中国封建专制政治的控制,中国古代的城市在向近代城市发展的道路上出现了很大的困难。传统重农抑商政策的实施以及对工商业缺少立法方面的保护,使得中国古代工商业发展缓慢,城市更多的是作为政治中心而存在。通过对明清城市结构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我国城市的发展历程,对近代城市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清光绪《湘潭县志》卷六《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