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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准入制度进一步严格,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能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进一步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特种设备等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更加显著。
三、措施内容
1.加强对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管,对不能持续应当具备的条件,且逾期未改正的获证企业,建议上级部门撤销许可。对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获证产品,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等符合吊销情形的获证企业,建议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对生产许可有效期满未延续、被许可人依法终止、因不可抗力导致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等应当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依据事实提出建议,逐级报发证机关注销生产许可证。(责任部门:质监科、基层所、食品科)
2.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日常巡查、回访等措施,监督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关,监督企业持续满足获证条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责任部门:质监科、基层所、食品科)
3.结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确定监督检查的品种和批次,加大不合格产品跟踪监督检查的频次。对监督检查合格率高的产品,可适度降低监督检查批次,减轻企业负担,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要加大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对监督检查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或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试行“挂牌督办”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认真解决造成产品不合格的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防止不合格的问题再次发生。(责任部门:质监科、基层所、食品科)
4.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市局严格落实对食品、特别是乳制品生产企业的驻厂监督制度,提高食品、特别是乳制品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整改落实。(责任部门:食品科)
5.加大质量严重不合格产品召回力度。认真做好食品等已有法规依据产品的召回工作,回的质量严重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召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食品科、基层所、质监科)
6.要加强特种设备全过程安全监察,特别是要加强使用环节的监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体系,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起重机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监察。(责任部门:安监科)
7.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行政稽查工作人员责任,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确保行政执法到位。坚决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取缔无证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追究法律责任。(责任部门:稽查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管基础建设,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管对象,突出重点监管。镇政府依据我镇实际,已明确镇工商办为我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社区、村要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辖区内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安全监管无盲区,同时根据辖区内工贸企业规模大小、职工人数、生产工艺危险程度、安全生产诚信度、事故发生等情况,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确定监管检查频率。
2、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继续开展六打六治专项整治行动,要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整治完成情况;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各社区、村和镇工商办、镇安办要继续加强六打六治专项工作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整治工贸行业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并在危化企业和建筑领域企业重点推进打非治违,加大事前处罚的力度。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明确检查内容,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针对液氨使用、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中毒、火灾、爆竹危险区域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吸取近两年全国工贸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严防较大事故的发生。
3、开展安全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要结合辖区内工贸企业生产特点,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水平。特别要督促落实企业法人、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贯彻好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总局颁发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规范管理行为和重大作业行为。
4、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落实三同时要求,监督企业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令第36号)和《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的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开展三同时申报。今年,要把企业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执行情况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性。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重要作业的监管力度
1、企业要全面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理顺管理体制,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时修改完善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好各项安全管理台账,尤其是安全教育会议、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日常检查等重要台账。机械加工、涉粉作业企业等工贸企业特别要加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企业和职工安全意识。
2、强化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引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考核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督促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安全经费投入保障等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的具体要求,做到自觉排查隐患,自觉整改隐患,自觉报送有关整改情况。
3、加强企业职工和管理干部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加强新进、转岗、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抓好一线操作者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使其熟知操作规程,熟记操作要求和纪律、知晓危险危害因素,懂得处置方法,不违章,不违反劳动纪律,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加强现场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生产现场是各种生产要素的集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好不好,就要看现场安全管理好不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从人、机、物、制度等方面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严防三违行为,督促职工安全生产,自觉形成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要督促车间、班组和工人要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根治隐患,消除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消除管理缺陷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整治安全隐患,有效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达到生产安全,并将隐患排查情况定期向相应安监部门报送。
5、修订完善预案并定期演练。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生产工艺的更新等方面,及时修订完善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要根据企业的性质、危险危害的现实情况,定期进行各类应急演练,特别是现场处置演练,确保企业职工在发生事故时有正确的应急救援方法,提高企业及职工现场应急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继续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2015年我镇工贸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全部达标;规模以下企业要逐步达标,最终到2020年前全部企业达标。柏云(柏云米厂、金九米厂)、金雁(老灶煮食品、天宇食品和金创米业)和黎明(伯康机械)三个社区要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罗安委[2013]22号)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办<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的通知》(罗安办[2013]58号),积极主动督促辖区内规上工贸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按各类标准、评审程序和考评办法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完成规上企业创建任务。
2、严格审查验收,确保创建质量。各社区、村(重点是柏云、金雁和黎明三个社区),镇工商办和镇安办在组织创建过程中,要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创建,允许中介结构开展服务。与此同时要严格各项申报、审查程序,做到客观公正。台账资料健全,各类手续齐全。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审查,实行专家和行政审查人员负责制。专家对现场整改的符合性、技术标准的真实性负责;行政人员对审查程序、要件资料报送等负责。
3、奖罚分明,极力推进。严格执行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理办法,将安全事故、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对企业资金支持和企业评级必要条件进行审定。对不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企业,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县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发生事故的,按规定加重处罚企业负责人,并对事故单位顶格处罚;对2015年未达标的规上企业,在争取政策扶持、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主要措施
(一)增强红线、责任、廉政意识
将宣传贯彻党的十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2015年首要的政治任务,做到学以致用,切实落实到监督检查实践工作中去,增强监管过程中的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加强教育培训和经验总结
各社区、村,镇工商办、镇安办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着力加强安监队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营造有利于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术素质。
(三)加大督查力度
(2019年7月9日)
2019年,**县应急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应急局的大力帮助指导下,紧紧结合工贸行业实际,以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狠抓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监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的提高,现将2019年我县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8家(停业企业6家,生产企业12家),其中有色企业4家、冶金企业5家、建材企业6家,机械企业3家,生产的12家规模工贸企业全部纳入我局2019年执法计划企业。2019年上半年我县工贸企业事故处罚一起“湖南鑫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23事故”,行政处罚金额20万元(已交十万元余下十万元延期至9月底交)。行政执法共立案处罚6起,处罚金额共计57000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一是成立以局长杨乾旺负总责,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基勇为分管领导、李伦为工贸股股长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了专抓人员,专门负责工贸行业日常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对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监管,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工作。一是抓计划执法。今年我局工贸行业共开展计划执法2次,重点检查企业的相关证照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两险”购买情况、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职业卫生健康状况、应急管理等相关情况。上半年执法检查制作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23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份,整改率达100%。二是抓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排查工作,并建立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帐。县应急局根据企业上报的台帐进行了抽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标识不足、个别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求企业对照《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按照《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要求进行自查整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建立隐患管理工作台账,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涉氨制冷企业液氯使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照常开展。通过排查,我县未发现有液氯使用储存企业。三是抓宣传培训。一方面利用安全生产月期间,邀请州领导深入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另一方面组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集中统一受训。
三、存在的不足
上半年以来,虽然我们在工贸行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我县工贸行业企业负责人对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加之,应急部门对这类企业不许可,无抓手,导致一些企业对应急部门的工作不太配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
二是应急人员的数量和安全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监管要求。
三是现有法律、法规对高危行业要求挺严,但对行业制约的条文较少,导致安全监管难度较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19年下半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贸行业工作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更加有效的措施,继续推进全县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和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利用QQ群,微信群,电视、网络等,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进一步推进全员培训工程。继续狠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体员工安全培训,力争做到四个100%。扩大安全教育辐射面,特别要加强对乡镇、部门领导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晓度和重视程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市燃气安全监管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镇燃气供气、用气安全。
二、目标任务
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整治重点
(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配合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配合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
(三)配合依法查处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配合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配合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
(四)配合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加强燃气运输单位、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资质管理;查处禁行区域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五)配合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配合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配合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市属、镇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市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和检查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建设规划部门应在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全镇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燃气企业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参加市里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监部门:负责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
消防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上报市消防大队并由市消防大队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一、引言
自“金盾工程”建设以来,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为公安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为公安工作机制转型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目前公安机关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警力又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内的平台仍很多需人工录入,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较低,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方式落后,民警重复劳动多,无法充分发挥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作效率。另外,目前公安机关在公共安全监督监管方面仍采用人工方式处理较多,与当前迅速发展的计算机通讯技术严重不适用。
二、公共安全智能监管平台结构设计
平台基于PGIS平台软件进行建设,与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及服务层面的对接,深化公共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整合公安局信息化资源,满足公共安全O管工作中重点单位管理、安全防范检查、统计分析的需要。为基层民警提供统一的信息采集平台、工作提醒平台、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日常警务考核平台、统计分析平台。整个平台由门户系统、消防单位管理、易制毒企业管理、危化品管理、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监督考核、移动应用和运维管理等模块组成。
①公共安全监管工作门户:是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工作界面,是信息汇集的窗口,在此界面可以直观了解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情况,辖区概况,提供工作提醒功能,签收领导督办的任务。
②消防单位管理:数据的录入是最基础的工作,平台没有数据的支撑,达不到摸底的效果,所以平台提供了消防单位信息采集的入口,并可对信息进行删除、查询、修改功能。
③易制毒企业管理:通过对易制毒企业的采集录入,达到摸清青州市辖区内容易制毒企业的基本情况;通过日常的检查,保障易制毒企业的安全监管。
④危化品管理:危化品管理主要是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⑤信息查询:对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的所有单位信息,通过PGIS电子地图独特的空间优势,实现各类单位数据空间查询分析,有效的掌握辖区内各类重点单位的情况。
⑥统计分析:是在在数据采集、整理汇总的基础上,往深处再进一步,做到电脑辅助人脑开展信息研判工作。对于我们的公共安全信息监管平台而言,我们力求打造成"先知先觉型”应用实战系统。 基层民警不仅仅可以将需要的基础数据采集进来,基于地图开展分析应用,同时,可以将工作中随时发现和感知到人或者物的信息加入进来,在地图上展现, 实现所有数据的常态化展现。 将各类安全隐患按照标准分类,然后结合条件开展分析,相信一来可以减少辖区安全事故的发案率。 同时,一旦发生事故,我们可以充分应用一切可以分析的数据加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与所有可以基于地图展现的信息加以叠加, 最大限度的满足实战,服务研判。
三、平台关键功能的实现过程
3.1 图层空间数据的操作
在GIS平台中,我们采用互操作模式为基础,对平台中的图层空间数据进行操作,同时对图层属性数据进行操作;空间数据操作的实现基于采用Oracle 10g数据库版本,引擎技术采用SDE数据引擎。
3.2 缓冲区分析及其应用
在公共安全智能监管平台中,我们对辖区内安全监管单位的要素分析通过PGIS平台中的缓冲区分析功能实现,该缓冲区分析功能位于PGIS平台中的空间分析区。对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管包括该单位附近任何范围内的信息,具体包括关注对象的数目、位置等详细信息。
3.3 网络数据通讯
为推动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全面开展,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企业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21年,实现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的风险管控工作。构建起符合安全生产实际,满足安全工作需求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体系,通过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提升防控安全风险的能力;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明确部署
将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要明确任务、区分责任、细化标准、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筹划、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程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每个岗位,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四、组织机构
组 长:生产厂长
副组长:各班组长
成 员:各厂站班组员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xx污水处理厂。
五、具体工作
1.组织分析研判。要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风险的管控,确保可防可控。加强对安全生产舆情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完善应对机制,提升应对能力。
2.深入开展城市风险评估。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评估,重点考虑可能危害到的社会公众数量和事故发生的概率,对辨识出的风险点要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将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
3.加强风险管控。要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全面强化城市运行风险源头管控。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加强城乡发展规划与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规划的衔接。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4.落实安全风险分级标准。要严格落实制定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标准;结合重点行业及公共安全领域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据分级标准全面开展本辖区内领域的摸底排查,对各类风险和隐患进行科学辨识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隐患等级,配合绘制辖区内的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隐患分布电子图,制定风险管控办法,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和动态管控。
5.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的共享,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格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加快建立与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提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水平。
6.严格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责任追究。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健全企业自查自改、街道监督检查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加强对隐患责任人的内部处理和责任追究,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熟视无睹,或者整改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报请相关部门对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或给予处罚,并纳入诚信考核记录,问题严重的要逐级追责,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不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不按规定登记和报告查出的隐患,隐患排查长期零报告或漏报、瞒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人员分工,确定任务时间节点。
(二)全面落实阶段
要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对照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摸排各类风险源,实施分级分类管控。组织本辖区内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
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总结验收,在此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成果。
一、明确目标,努力构建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体系
(一)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建德”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省委建设“平安浙江”和市委建设“平安建德”的战略部署,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新体系。
(三)总体目标。到2007年,努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基本稳定,力争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8起/万台以下(压力管道为万公里伤亡事故率、气瓶为百万只伤亡事故率),其中锅炉压力容器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监管,防止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突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在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以化工企业、气体充装单位、客运索道等场所及设备为重点对象,做到定期检查、随时抽查、逢节必查,常抓不懈。继续实施重点监控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和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与事故隐患整治率的定期通报制度。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化工、城市燃气、旅游、建设等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并依法实施从安装到使用全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二)加强防范,提高对面上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事故隐患整治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要继续做好工业压力管道、码头吊、罐车、简易升降机、厂内机动厂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由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并明确隐患整改时间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危及安全的严重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关停的要关停,该报废的要报废。
(三)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条例》和浙江省《条例》,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与质量的作用,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检查和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查处,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切实加强对许可取证单位的证后监管,及时取消已经获得许可但是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的许可资格。
(四)加强预警,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重大危险源与重点监控企业、重点设备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制ㄇ惺悼尚械奶刂稚璞父骼嗤环⑹鹿实慕艏贝?碓ぐ福?杓凭仍?头乐故鹿饰:?绦?蟆⒓笆毕??鹿室?嫉确桨福?坏┦鹿史⑸??龅揭宰羁斓乃俣取⒆罡叩男?适凳┣老站仍??畲笙薅鹊丶跎偃嗽鄙送龊筒撇?鹗А?BR>三、标本兼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实行以事前审查为主要手段、以定期检验为技术支撑的全过程安全监察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自觉申报、监察协管员督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使用者、检验者、监管者、领导者的相关责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快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步伐。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巩固特种设备普查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信息、检验检测数据、事故信息等动态信息数据库,在年底前我市特种设备实现网上动态管理,并入杭州市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网络,做到特种设备的安全信息及时更新、和预警,尽快形成信息畅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快速联动新机制。
(三)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规定,接受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经质量技监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知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市政府承担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务和工作内容之一。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所必须的经费,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积极配合,明确一至二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由乡镇质监员兼任),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0-0254-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也是维系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础,事关重大。瑞安市围绕粮食、蔬菜、林果、畜禽、水产五大主导产业,共建立起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1个、主导产业示范区5个、粮食生产功能区52个、特色农业精品园20个,夯实了瑞安市绿色农业的发展基础。通过“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坚持严格依法监管,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 瑞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1.1 充实监管队伍,健全监管网络建设
建立健全县(市)、乡镇、村、基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成立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并在全省率先成立瑞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协调、指导及督促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托“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街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并定编制、定人员,对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做好农民培训和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工作。910个行政村配有农产品监管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的日常监管、安全巡查、田间生产档案记载等事务,形成了“市、镇、村、基地”四级网格化管理网络[1]。
1.2 强化标准化运用,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
制定主导农产品和其他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通过对标准化生产模式的指导与监管[2],加速瑞安市农业标准化进程,建成瑞安市金川有机稻米、上郑花椰菜、湖岭肉鸡、九里红瓯柑等一批标准化示范场,据统计,共向全市各类生产主体发放生产模式图、标准简图近2 000份,全市标准化面积达到2.6万hm2,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2.4%。同时,围绕发展“三品一标”经济,着力打造“瑞安农产”品牌,通过一系列的品牌创建奖励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市涌现出华盛水产、香海烤虾、清明早茶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建立健全“三品一标”认证与监管机制,认定无公害农产品15 个、绿色食品18个、有机食品4个、地理标志产品3个,全市“三品一标”总面积达到1.48万hm2。
1.3 强化全程监测,健全检测检验体系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通过整合资源,全市形成以瑞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镇街快速检测室、生产经营主体自检室为网络的三级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检测力度,全市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风险监测,制定《瑞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主动配合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测工作,组织监督或例行抽查,按农产品生产季节进行抽样,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开展相关巡查、监测和技术指导等工作,督促种养殖大户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全面落实生产记录[3]。全年定量检测达到762次。镇街快速检测室免费对外开放,定性检测超过6 000批次。各生产主体积极开展自检,自检速测2万批次,合格率在98%以上。
2 存在的问题
2.1 基层农产品监管体制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已建立,但基层监管与检测任务繁重,按属地管理、重心下移、镇街快速检测室向公众免费开放的要求,存在镇街监管无专项经费、机构无编制、人员身兼数职流动频繁等问题,使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边缘化”“附带性”问题,日常忙于应付各种考核、检查、汇报、总结等“皮肤科”治疗式工作,较少涉及“强筋壮骨”的长效机制,“长管常管”的“组合套路”少,缺乏一套稳定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
2.2 农药包装废物回收率不高
由于农民的环保意识不强,大多数生产主体使用农药后在田间地头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在农村的河沟岸边、路旁等随处可见农药包装废弃物,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塑料或玻璃为主,难以降解,污染了周边环境,而其中残留的农药成分也对农产品造成了二次污染,严重危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2.3 农业从业者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由于农业从业者的文化程度偏低、年龄老化、现代农业理念不强等原因,有部分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在整个种养殖过程中,缺少对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的安全意识[4],未能完全达到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要求。且农产品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病虫害防治未使用生物防治方法,未建立生产记录或生产档案记录不详细、不及时,不利于农业标准化管理,使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大。
3 对策
3.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属地管理
深入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镇街农产品监管属地职责,继续推动镇、街道农产品监管机构建设,实行层级、全员培训,突出抓能力、抓作风、抓效能,尽快构建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队伍,提升整个监管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5]。组织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监管重点任务,明确各镇街及相关职能科室的相关监管职能,并与之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将全市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按管辖区域全部分解落实到各个镇街,要求各镇、街道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力促进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稳步推进。同时,与全市农业重点生产主体和农资经营主体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生产主体是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2 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力度
为全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已印发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农药包装袋、瓶、桶等定点回收、分类、规范化处置工作。市财政预算资金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分5类回收,农药瓶分200 mL以下、200 mL(含)以上2个档次,分别按0.3、0.5元/只回收,农药包装袋分50 g(含)(包含针剂)、51~100 g(含)、101 g以上3个档次,分别按0.2、0.3、0.5元/只回收,并购置农药包装废弃包装物专用回收桶、专用回收袋,分别放置在农资店、大户管理方、村垃圾集中地醒目处,并贴上相应的标识标牌。回收实施主体分别为农资经营单位、农业种植大户、农村保洁员,按回收金额的20%计提,农村保洁员主要是直接回收散户小量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实行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90%以上回收。各回收主体按相同类型规格50只/袋包装好,送至乡镇、街道垃圾转运站,乡镇、街道垃圾转运站划设专用的废弃农药包装物放置c,回收时做好规格、数量清点核实和登记造册,按回收金额的10%计提,再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回收运输,进行100%无害化处理。
3.3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
通过“12316”农业热线、瑞安农业信息网,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农产品基本知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市政府有关构建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政策措施。以科普宣传直通车为契机,结合“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进乡村”等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标语与宣传手册、设立展板、现场咨询、送法进农户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6]。
4 参考文献
[1] 黄依萍.永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J].农技服务,2016(1):21-22.
[2] 王磊,谢飞.浅谈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建议[J].农业开发与设备,2016(7):118.
[3] 刘清兰.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及措施分析[J].农技服务,2015(12):36.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的规定,把好日常登记注册关。特别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安全、公共和娱乐场所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业和领域,要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许可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要坚持依法行政,不得随意减少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坚持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
二、强化企业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一是认真开展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市场主体前置审批的检查清理,严格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各工商所要在春节期间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村、消防安全、公共和娱乐场所等市场主体的前置审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或行政许可证件失效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二是加强市场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工商所要在春节期间,组织执法力量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车站、码头以及学校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经营单位的市场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
三是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要把化学危险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食品经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学校周边等作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加大巡查和取缔力度。
三、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工商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联合执法,共同对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重点行业进行综合治理。
一是积极开展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及超范围经营行为;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村、消防器材等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的行为。
四、严格责任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明确责任,安排到人,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把维护安全生产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分局成立二00*年春节期间安全防事故领导小组,由赵伟局长任组长,王玉东、魏民、高健任副组长,陈兴无、祝怀福、余佩、刘弟、周国娟、杨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祝怀福担任。各工商所都要成立春节期间安全防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建筑工程市场不断扩大,建筑工程投资规模也不断增大,尤其是大型商业建筑以及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需要更加精准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以上建筑在设计施工阶段就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隐患,如果无法消除建筑消防隐患,严格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建设,就会出现消防事故,导致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还有可能影响居住人员的正常生活。对此,消防监督部门应该关注在建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抽检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安装情况,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符合消防建设的基本要求,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在建工程消防事故特征
1.1事故波及范围大,伤亡人数多
对于投资建设规模相对较大的施工区域,一旦在建设过程中突发火灾事故,由于人员疏散不及时或恐慌情绪,很可能在撤离过程中出现踩踏事件,对建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由于在建工程项目场所的施工人员密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在建工程内部人员的逃生率。在通常情况下一旦在建工程内部出现火灾,人们第一时间会感到恐慌,而施工现场内消防设施不足,无法及时扑灭火灾,瞬间会有大量人群涌向出口方向,从而造成在建工程消防出口拥挤,没有专业的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降低人们的逃生概率,同时,在恐慌情绪的支配下,还可能会出现人员摔倒或踩踏事故,极大地降低了人们的生还率。
1.2经济损失较大
当前,国家经济持续性建设以及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大量的城市基础工程以及住宅工程为乡镇地区的工人带来工作机会,而这些人员的消防意识淡薄,一旦在建筑施工时出现火灾,不合理的灭火方法往往会适得其反,加上人员密集,工种复杂,施工场地内缺乏安全防护装备,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带来较大的经济财产损失。
2在建工程消防隐患以及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2.1消防隐患
2.1.1设施布置不合理施工项目进入施工阶段时,为了满足现场施工与管理的需求,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施工基础设施,比如临时办公室、居住区等。受建筑工程用地的限制,以上临时设施在建设的过程中很难满足建设要求,经常出现设施防火距离不足、防火通道堵塞等问题,容易引发消防事故,造成严重的损失。比如,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区域与在建工程距离小于15m,而其他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是小于6m的基本要求,再加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物料摆放随意,容易堵塞消防通道。2.1.2可燃物管理不到位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材料种类较多,其中不乏易燃易爆的施工材料,常见的有木材、塑料、油漆等。现场管理人员应该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如果出现存储不当的情况就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威胁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比如,2017年12月,天津市一城市大厦建设项目,其38层电梯间随意堆放废弃物,后因施工人员遗留火种,引起材料燃烧,造成严重火灾事故,经过紧急救援依旧造成现场10人死亡。2.1.3临时用电存在隐患为了方便在建工程施工建设,施工人员会在施工现场设置很多临时用电的点,导致临时用电出现随机性的特征,临时用电的网线比较复杂,缺乏有效管理,经常出现铺设问题,影响其他施工项目的进行,同时也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个开关盒连接多个电器设备的情况,导致开关电源负载过大,增加了火灾隐患。除此之外,施工管理人员不重视现场的用电规范问题,尤其是在起居室与办公区,经常出现违规使用电器的情况,造成负载过大,容易引发火灾。2.1.4消防设施不完善我国对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具体的要求,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供水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等装置。然而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解决建设成本,在施工现场并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的甚至都没有灭火设备,难以消除现场火灾隐患,还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而有些施工单位按照要求为施工现场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备,但缺少日常维修与保养,导致现场消防设备存在管理不善、备件不足等问题,难以应对火灾事故。比如,有的建筑内部消防照明设备由于长期不使用而又缺乏定期维护,从而出现故障问题,如果商场出现了紧急事故或者火灾情况,就很难利用照明系统开展疏散救援工作。其次,很多人员密集的场所都缺乏自动报警装置以及自动喷淋装置,导致该区域在火灾发生的时候无法进行消防灭火处理,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1]。
2.2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2.2.1前期监管不到位一般情况下,建筑项目在立项设计阶段就需要进行消防方面的监督与审批,确认其设计施工方案满足建筑消防要求之后才能够进行施工建设。但是一些建筑工程项目通常会以工期紧、任务重为借口,并未取得工程报建许可就开始施工,更有甚者已经直接竣工并投入使用却未取得消防审核许可,导致消防安全前期监管完全失去效力。很多施工设计单位为了满足企业建设要求,节约施工成本,并未遵循消防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还有的施工单位为了应对消防监督审核,提交的施工设计图与实际投入施工的设计图存在差异,导致建筑消防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很多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中抱有侥幸心理,无视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导致建筑工程出现严重的消防隐患。除此之外,一些城中村改造工程、自建房工程等,都存在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要求的情况,这样的建筑单位明知道建筑设计违反消防技术规范,建筑之间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依旧开展施工建设,对居民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2.2.2消防责任主体不明确建筑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在实际施工中经常出现随意挤占消防通道、擅自增加层数、随意改变建筑设计与使用性质等现象,最终建设出的建筑与申报的建筑项目大相径庭。另外,在施工设计阶段,有的设计单位为了满足建设企业的需求罔顾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在明知道设计方案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一味追求经济效益。除此之外,还有的建筑消防单位资质不足,其消防管理人员都是临时拼凑而来,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与工作经验,难以开展有效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在隐蔽工程建设中还存在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等问题,导致建筑消防等级不足,影响整个建筑的施工质量。施工消防监理单位形同虚设,监理人员不了解具体的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与条例,检测单位人员存在恶意竞争的情况,影响建筑施工的效果。2.2.3二次装修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有的单位会擅自进行扩建与二次装修,这就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的情况,增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比如有的建筑人员在扩建的时候私自拆除防火墙,擅自封堵安全出口与消防连廊,还有的装修单位忽略了建筑的消防安全要求,为了满足装饰美观的需要破坏建筑原有的消防设施。比如装修施工人员在进行房屋吊顶装修时将自动灭火喷淋装置遮挡起来,导致消防设施难以发挥效用;还有的施工人员将楼梯间的防火门进行更换,影响了防火门的消防功能。这样的违规建设行为都会增加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居住者造成较大的影响[2]。
3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措施
3.1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要想强化建筑消防监管效果,消防部门就应该找准消防管理的源头,进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与技术委员会,参与建筑规划与项目开发工作,推动城乡消防规划工作的进行。消防部门还应该从教育、商务、卫生等各个行政审批部门入手,加强对消防安全相关事项的管理与审批,针对不符合消防建设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准建设。另外,消防部门还应该配合监察管理工作,提高在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力度,落实各部门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工作政令畅通,以防出现渎职行为。对于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城、老旧住宅区、集中出租屋等场所,消防部门应该定期进行火灾风险的排查与整治,根据建筑需求增加消防设施,降低消防风险。
3.2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只有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才能够促进消防部门职能的改革深化,提出统一的消防监督工作标准,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针对在建工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工作人员首先应该明确工作标准,并参考相关消防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实现消防监督责任的落实,明确分配监督管理工作与任务,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消防安全意识。只有将消防安全管理放在与自身经济利益同等重要的位置才能够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与普通建筑的消防监督工作相比,在建工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难度更大一些,监督管理项目也更多。要想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建筑内部还应该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设备与消防设备,加强消防设备维护工作,减少建筑消防隐患,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消防管理能力。比如,工作人员可以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融入物联网技术,这样就能够完善火灾事故报警专线,并通过控制系统对消防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发生火灾时,系统能够触发应急机制,并通过智能化系统给出指令,使用自动喷淋的方式降低火灾的影响。同时,智能化系统还能够发出警报,提示工作人员。因此,消防工作人员应该完善消防设备定期检修以及维护工作,保障消防设备的有效性,这样才能够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3]。
3.3实现多部门联动综合管理
随着我国区域公共安全体系的不断建设与完善,消防部门应当整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内容,将其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取得其他社会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系,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动管理工作,完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立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目标,提高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效果。消防部门还应该不断完善自身职责,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提升基层消防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引进信息技术完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系统,实现各部门消息的互通以及工作的联动。另外,消防部门还应该根据该区域的消防隐患情况制定出应急方案,开展实战练习,提高消防隐患治理与救援工作的效率[4]。
3.4构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人们生产活动也不断增加,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与消防事故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然而当前使用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并不能够满足日益增加的消防管控需求,甚至在当前的信息系统建设中也存在管理系统不够完善的问题,无法发挥出信息管理系统的真正效用。对此,技术人员应该提高自身消防监督专业水平,致力于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首先,消防部门技术人员与领导层应该创新监督管理意识,推动信息化建设发展,实现消防监督管理智能化发展。其次,消防部门还应该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与防火管理系统的整合,这样就能够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还能够完善消防应急工作内容[5]。
3.5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
针对在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还应该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秩序,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积极探索建筑工程消防技术审查以及行政审批分离的可能性,优化消防审批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创新消防监管审批模式,保障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首先,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建筑施工多单位、多机构的诚信制度,规范参与建筑项目各主体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能够自觉遵守建筑工程消防建设技术要求。针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建设等环节中出现违规现象的一律不能够通过审批,建筑必须返工,不能够投入使用,对于行为恶劣的单位还应该给予惩处。对于建设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应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同时共享信息至各行政部门,作为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市场监管、银行贷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具有较高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此,消防工作人员应该重视其消防监督以及检查工作,通过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消防设备维护、规范市场秩序等方法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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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宇财.关于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20(05):189-190.
[3]孟二备,李俊帅.建筑消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消防界(电子版),2019,5(14):44.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针对这一特点,渑池县质监局以夯实基础工作为起点,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逐步补充、完善、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使特种设备监管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常态性。而且每年都要与有关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责任。设立县级监管、企业管理、责任到人的三级监管模式。并经常性地深入企业、社区等场所进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知识宣贯,使企业的管理水平、使用人员的规范操作以及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还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及大企业的380名安全协管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对新办、复审的120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新注册登记的144台特种设备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补充完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截止2013年6月底,全县已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档案115家,涉及冶金、化工、电力、机械修造、矿山等多个领域和商场、公园、宾馆、学校、医院、机关等公共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516台,各类气瓶8000余只,持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55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60名。通过强化基础工作,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动态的监管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专项行动迅速有效,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
围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三打两保、危化品压力容器排查、特种设备隐患大排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行动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五次以上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分级管理实施方案,重新修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了有重点、有步骤、有目标、有成效。今年以来,已相继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70余家次;检查在用锅炉35台次、压力容器286台次(含气瓶)、电梯120台次、起重机械189台次、游乐设施1台套次、各类气瓶3000余只。对13家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使用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加大检验检测工作力度,积极与市特检、锅检机构协调,对到期的特种设备及时进行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今年上半年,分别与市特检、锅检机构对62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对181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全县在用特种设备定检率达95%。同时,结合“两会”、“十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进行重点专项安全监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无事故。在对全县的重点工程进行服务时,还及时把好技术关,在设备采购、安装等前期提前介入进行技术指导,避免企业走弯路,顺利通过验收。
三、整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虽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呈平稳态势,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年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分别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30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责令停止使用锅炉2台、电梯2台、起重机械3台。封存扣押液化石油气瓶50余只。取缔了1个非法液化气充装站点。在检验检测方面,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5个。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5个,判废特种设备2台、气瓶50余只。特种设备仍然存在有较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1、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由于层层分包,特种设备安装前不按规定履行安装告知手续,安装完成后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2、电梯使用管理差,尤其是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电梯使用管理不到位,人为引发电梯运行故障,不能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及时领取检验报告、更换检验合格标志。
3、液化石油气等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投入不足,管理水平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质量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气瓶的定期检验率达不到要求。
4、在小作坊、私营业主的生产活动中使用的汽水两用锅炉,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突出。
5、 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认识不足,不按规定按期进行校验,或带故障工作现象比较突出,且存在反复。
究其原因:一是法律和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一些小微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放松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二是随着招商引资,外资企业、大型企业的进住,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类特种设备数量不断增加,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与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全县质监部门安全监察员6人,管理人员2名;三是技术支撑乏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层出不穷,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特别是县级监管部门这种矛盾尤为突出;四是安全风险意识有待提高。大型化、高参数和高风险的特种设备大量投用,以前投用的“老龄化”特种设备和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等高频率使用的公共安全类设备数量迅速增加,特种设备安全这根弦丝毫不能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