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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
第三条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
第四条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
第六条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做出显著贡献和在边远地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八条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九条中医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康复中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条依法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中医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以及确有专长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十二条中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应的中医诊断治疗原则、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应当具备中医药基本知识以及运用中医诊疗知识、技术,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第十三条中医医疗广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发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中医医疗广告。
的中医医疗广告,其内容应当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
第三章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第十四条国家采取措施发展中医药教育事业。
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教学,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与中医药临床实践相结合,推进素质教育。
第十五条设立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
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
第十七条承担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30年以上并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以上。
第十八条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继承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并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以及继承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本地区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中医药人员培训规划的要求,对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为中医药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将其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重视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取措施开发、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
第二十二条中医药科学研究应当注重运用传统方法和现代方法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临床研究,运用中医药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的防治研究。
中医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中医药科研的协作攻关和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培养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第二十三条捐献对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中医诊疗方法和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国家支持中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重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对外交流,中外合作研究中医药技术,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批准,防止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
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确需转让、对外交流的,应当符合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中医药事业经费挪作他用。
国家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投资等方式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第二十六条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包括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
获得定点资格的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医药文献的收集、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
有关单位和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重要中医药文献资料的管理、保护和利用。
第二十九条国家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扶持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人工代用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培育基地,促进短缺中药材的开发、生产。
第三十条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或者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
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评审、评估,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鉴定,应当成立专门的中医药评审、鉴定组织或者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鉴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医药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审批机关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消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
(二)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中医药教育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审批机关予以撤销:
(一)不符合规定的设置标准的;
(二)没有建立符合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和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泄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或者破坏中医药文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损毁或者破坏属于国家保护文物的中医药文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篡改经批准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1年内不受理该中医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批申请。
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撤销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后,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查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主管医药行业标准化的管理工作,负责在全行业组织制定标准、贯彻执行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第三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归口管理医药行业标准的范围:
医疗器械类:
(一)医疗器械通用性标准和综合性标准;
(二)普通外科与专科手术器械;
(三)普通诊察与注射穿刺器具;
(四)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五)医用光学仪器设备与内窥镜;
(六)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
(七)理疗与中医仪器设备;
(八)医用射线、高能和核设备;
(九)医用生化仪器及化验设备;
(十)体外循环设备、人工脏器及其功能辅助装置;
(十一)医用卫生材料及用品;
(十二)医用高分子制品(如:输血输液器、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用高分子器具);
(十三)手术室设备;
(十四)公共医疗设备。
制药机械类:
(一)制药机械与设备;
(二)药品包装机械;
(三)制药用监测及药品检验仪器。
医药包装类:
(一)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及相关的生产设备(包括玻璃、塑料、橡胶、金属、胶囊等制品的生产设备)及药品包装检测、试验仪器;
(二)药品包装标准。
制药用原料、辅料类:
(一)制药用原料(中间体);
(二)制药用辅料;
(三)食品添加剂;
(四)饲料添加剂。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类:
(一)产品生产过程中废弃污染物限量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新工艺技术的污染物控制及治理标准。
医药能源管理类:
(一)医药行业能源管理标准;
(二)产品用能标准;
(三)节能技术标准。
医药工业、商业质量管理标准类。
第四条 医药行业制定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质量技术指标;
(二)产品规格,生产工艺,检验规则,仓储保管,产品养护;
(三)安全要求,通用试验方法,生产、销售、使用规范;
(四)术语、符号、代号、通用技术语言要求。
第五条 医药技术标准是从事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共同技术依据,凡作为商品出售的医药产品,其安全要求,生产中应当统一的技术指标、方法都必须制定标准。
第六条 医药标准化的规划、计划、科学研究、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要纳入各级医药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七条 制定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医药包装材料及容器、制药用原料(中间体)、辅料等医药标准要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国际标准,以及工业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或先进样机。
第二章 标准分类
第八条 医药国家、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主要是指由于技术性能、制造质量的原因会直接或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产品标准及指导正确生产、使用以保护生命的通用要求,重要的技术管理规范,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下列产品或标准应当制定强制性标准:
(一)代替和修复人体脏器、肢体的产品;直接参与人体生理功能的人工脏器;急救设备;用于治疗、诊断的医疗设备及器具;直接用于手术的设备和器具;计划生育器械;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医疗器具和材料;重要的医用检验和辅助设备;
(二)直接与药物接触的包装材料及容器;
(三)直接与药物接触的机械设备、药检仪器、医药用压力容器;
(四)医药工业环境保护标准;
(五)节约能源、资源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七)法律、行政规章规定必须执行的标准。
下列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一)技术指标高于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标准;
(二)产品质量分等细则;
(三)一般技术管理规范;
第九条 进口或出口转为国内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标准的要求。出口产品的技术要求由合同双方商定。
第三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管理医药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医药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医药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审批、医药行业标准,审核医药国家标准(报批稿)并办理报批手续;
(四)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行业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
(五)组织实施标准;
(六)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管理医药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八)组织重大医药新产品和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九)组织管理与医药行业对口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十)组织标准化科技成果奖评选,负责医药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十一)管理医药标准化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部门分工管理地方的医药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实施的具体办法;
(二)制定地方医药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三)承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
(四)组织本行业行政区域内的医药企业、事业单位实施标准;
(五)对医药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受理医药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七)审查、监督地方科研产品执行强制性标准。
第十二条 国家设立上海、辽宁、武汉、天津、广东、山东、北京、浙江、北医口腔医学院九个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设立天津制药用原料(中间体)、辅料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设立上海药用包装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设立天津制药机械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全国、行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专业分工设立在各技术归口单位。
第十三条 各归口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提出本归口范围内的标准制定、修订及科研课题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三)承担医药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任务,进行医药标准化科学研究工作;
(四)承担医药标准化业务的技术性指导,协助起草单位贯彻有关基础标准和相关标准;
(五)承担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
(六)承担医药标准(报批稿)的整理校核、编辑修改工作,负责向国家医药管理局办理标准报批手续;
(七)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标准执行中的技术问题;
(八)负责收集、研究和交流国内外医药标准情报资料工作,建立医药标准化技术档案;
(九)组织医药标准化的宣传、普及、学术交流活动,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标准化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 标准化工作人员属专业技术人员,其工作成果视同其他科技成果。标准化专业人员享受与其他科技人员同等的经济及技术职称待遇,工作成绩显著或做出重要贡献者,应予以奖励。
第四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五条 根据全国医药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地编制医药行业标准化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医药标准化工作按年度计划实施。
第十六条 制定标准项目由年度计划正式下达,负责起草单位应对所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按《标准化工作导则》(GB1)的要求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其内容应包括: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参加单位、起草人及所做主要工作;
(二)标准编制的原则,确定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标准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三)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经济效果、技术经济论证报告;
(四)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水平对比,国外样机测试数据对比;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依据和经过;
(七)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有关附件,经起草单位负责人审查后,印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两个月,逾期不复函者,按无异议处理。
第十八条 负责起草单位应对征集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填写《意见汇总处理表》(格式与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所列一致),同时附修改后的标准预审稿,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技术归口单位审阅确定后,可以组织正式审查。
第十九条 国家、行业标准要经过预审和正式审查。审查会由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没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医药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技术归口单位组织。送审稿及有关资料应在审查会前1个月(函审须提前2个月)发送给参加审查单位。
第二十条 会议审查标准,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代表人数3/4同意为通过。会议出席率和函审回函率应大于2/3审查才有效。
第二十一条 审定后的国家、行业标准由标准起草单位按GB1的要求修改、整理。报送相应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进行校核、修改、编辑整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标准报送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批、。行业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批。
第二十三条 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部门根据医药行业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查,以确定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标准复查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二十四条 地方、企业医药标准的制定,应执行相应的有关规定。地方医药标准由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企业医药标准送地方医药主管部门和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强制性标准一经批准,就是技术法规。各级医药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和降低标准。对因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后果以致重大事故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国家、行业级医药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承担贯彻标准的检测工作。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处理有关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争议。
第二十七条 贯彻强制性标准时,除涉及产品主要性能和会造成人身危害的技术要求以外,对执行其他技术要求确有困难的,要说明理由,提出暂缓执行期限,贯彻措施报告,经医药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同意。国家标准报请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复,行业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复。
第二十八条 医药科研新产品试制、鉴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并进行标准化审查。未经标准化审查的新产品不准组织技术鉴定,不准组织批量生产。
第二十九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药行业标准实施的监督。
(一)配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编制全国医药行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在组织医药行业评优、认证、发放生产许可证和企业升级中,负责产品符合标准情况的审查;
(四)根据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公告,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对实施标准情况好的予以表扬,对实施标准情况不好的予以批评和限期改进;
第三十条 医药行业首先在医疗器械产品中实行质量和安全认证工作,各种安全标准是进行安全认证的技术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1.1药事管理工作与科室医疗工作分离
当前医院的药事管理部门与各治疗科室间缺乏协调合作。负责管理药物的部门仅负责购买药物、管理药品仓库、遵循医务人员开具的处方给患者取药。这样的工作习惯导致药事管理部门与科室临床医疗工作出现严重的脱节;即药房工作人员不了解科室治疗的实际情况,致使药物管理工作过于机械化,缺乏灵活性。此外,许多负责管理药物的工作人员同时兼任其他工作,并且为非专业的药学人员,不具备专业的药剂学知识和药品管理知识,因此,在开药时无法灵活运用药学知识对药物使用进行严格把关,为医院用药安全埋下了隐患。
1.2药品管理缺乏统一规范
部分基层医院中负责药事管理的工作人员未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且药事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均会对药事管理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尤其是无法对药品的日常保存和养护工作进行有效约束和管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一些基层医院的药仓建设十分简陋,工作人员也未做好药物分类和保存工作,导致药房常出现药品因养护不善而变质的情况。同时,医院上层领导对药物管理缺乏重视,未制订考核药品管理人员工作情况的规章制度。虽然一些医院会定期检查药品储存和使用情况,但负责巡视检查的工作人员大多不了解药品管理工作,缺乏管理药品的相关知识,根本无法准确指出药品管理存在问题。
1.3抗生素的滥用
是否使用抗生素、使用何种抗生素及用药分量,需依据患者的病情和体征诊断、检测结果来决定。当前基层医院中,部分医务人员缺乏对抗生素药物的使用认识,甚至不了解常用抗生素药品的不良反应;为求快速为患者祛除病灶,一些医生盲目给患者使用多种抗生素进行联合治疗。如给患者使用四环霉素进行治疗的同时,使用青霉素或同时服用环丙沙星和左氧氟沙星,既增加了患者就诊的经济负担,又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2医药管理改进措施
2.1加强对药事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药事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是当前众多基层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现象。要想优化医院医疗结构、提高药物管理水平,医院必须积极招纳具备药剂学和药品管理专业知识的优质人才,并对从事药品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定期聘请药学专家为医院的药品管理人员开设专业知识讲座,以帮助更新专业知识。在管理人员从事岗位工作前,需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对药品管理的认识,提升其责任心和使命感[1]。此外,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管理人员要注意自我提升,不断学习药品管理知识。医院可将各种药物的储存方法、服用方法、药物效果等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并影印在药物管理手册中,分发给医院内部负责管理药物的工作人员,方便开展工作。
2.2加强药品管理统一制度建设
在基层医院医疗改革的推进下,群众对医院医疗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药品管理的职责内容不断扩充,增加了药品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建立统一、健全的药物管理规章制度,可有效提高基层医院的医药卫生管理水平、降低药品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的难度。如药品管理制度应对药物管理职责和岗位进行明确划分,不能让负责管理药品的工作人员同时担任其他其职务,也不能让多个部门同时拥有管理药品的职能。同时,制度中还应注明不同药品的保存方式、环境和其他注意事项,方便工作人员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医院要建立完善的工作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药方、药品仓库中药物的存放情况,考核工作人员的药学知识和药品管理知识,对于工作表现出色的工作人员应给以奖励和表扬。此外,医院应定期开展药物管理考核工作,指派具有药剂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检查药品储存情况和药物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在检查院内药事管理工作时,检查人员应细心寻找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3将现代化技术引入药品管理工作中
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成熟,互联网及计算机在各个生产领域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现代基层医院中,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已无法满足现代药事管理的工作需要,且人工管理的工作效率低,易出现人为失误。因此,医院药房和药品仓库应积极引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进行药品管理,通过计算机可登记各种药品管理信息。如用计算机来记录采购药品的时间、品种、药名、数量,且每次医生取用药品时,电脑系统可以记录医生的科室、姓名、用药类型和数量,方便药房工作人员对用药情况进行统一管理,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效率,有效减少人为失误。管理人员可通过电脑系统随时搜索,并对当前药房储存的药品种类和数量进行及时补充。
2.4根据相关规定对处方开具工作进行点评
医药管理人员对处方进行点评可帮助医生完善处方,提高用药的合理性。在对处方进行点评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首先要查看处方有无明确的用药指征;②评价选用的药品是否合理;③评价药物使用的剂量是否恰当;④若处方存在联合用药,应评价这些药物是否适合联用;⑤观察处方有无重复给药;⑥评价复方药剂与西药联合治疗是否恰当。药事管理人员可以将每次点评处方的内容记录下来,并定期整理点评资料,归纳常见问题,然后针对具体问题向各科室医生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医生开具处方更为完善。
中图分类号:R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医药项目
1.医药项目管理方法的特。是利用管理重构新方法和采用特殊的管理技术, 以更好地控制和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医药项目管理具有下列特征的一系列活动和任务:有一个依据某个计划书来完成的特定目标;有确定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有经费限制;消耗资源(如资金、人员、设备);多职能。
2.医药项目还具有以下难度特点: 医药项目的复杂程度;医药特殊商品带来顾客的特殊需求和规模的变化;组织结构;医药项目风险, 比如开发生物工程药品;高新技术发展变化;将来市场变化、疫情突发对计划和价格的影响。
3.医药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控制。包含以下几方面。项目计划:定义工作需要;定义工作质量和数量;定义所需资源。项目控制:跟踪进程;比较实际产出与计划产出;分析影响;做出调整。然后,成功的医药项目管理可定义为达到以下项目目标。在一定的时间内;在一定的成本内;在要求的性能或技术水平下;高效有力地运用分配的资源;被顾客认可。
二、进度管理
1.进度管理概述
进度管理可称为项目的时间管理或工期管理。项目进度管理是对项目总计划和各阶段计划进行管理,体现设计、采购、施工合理交叉,相互协调的原则。项目计划的管理就是要时刻对每项工作进度进行监督,然后,对那些出现偏差的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项目按照原定计划进度执行,使预定目标按时和在预算范围内实现。医药工程领域由于其工艺的特殊性和产品的多样性,使得项目管理尤其是在进度管理应用的推广受到一定限制,不如石化工程领域广泛。医药工程相当于大型石化工程来说,规模相对较小,在管理方面的重视程度不高。目前,越来越多的医药项目正朝向总承包方向发展,项目进度管理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2.进度管理的方法
(1)进度计划的编制。进度计划是进度管理的基础。编制进度计划前要进行详细的项目结构分析,系统地剖析整个项目结构构成,包括实施过程和细节,系统规则地分解项目。进度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目标范围;工期的要求;项目特点;项目的内外部条件;项目结构分解单元;项目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估计;项目的资源供应状况等。进度计划编制主要工具是网络计划图和横道图,通过绘制网络计划图,确定关键路线和关键工作。根据总进度计划,制定出项目资源总计划,费用总计划,把这些总计划分解到每年、每季度、每月、每旬等各阶段,从而进行项目实施过程的依据与控制。
(2)进度检测。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实现进度、费用、质量的联合监控提供了条件,建立以网络进度计划为主线的项目集成系统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方式之一。通过对网络计划的量费加载,实现对进度、费用偏差的量化,更准确反映了工程的实际进展,可以实现对项目进度和费用的双控制。
在项目规划阶段通过网络计划编制,将预算费用按时间序列绘制出一条费用累计曲线,即计划工程预算费用曲线。这条曲线在经过优化后得到较为理想的投资费用曲线,工程实施中以此作为比较基准控制曲线在项目控制中至关重要,它随着项目的发展也是一条动态变化的曲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期检查时,实际投入费用随时间的推移可以绘出一条时间投入费用曲线。根据检查日已完工程的预算费用和时间关系绘制一条费用曲线,即到检查日已完工的工程预算费用,也就是所谓的赢得值。工程实际投入费用大于赢得值,说明该工程已超支。
(2)三级进度计划的编制。项目控制基准是项目的三级进度计划,
三级计划生成项目的进度、人力资源控制曲线,根据三级计划编制的任务检测表作为基础的支撑文件,任务检测表按专业设置,反映了项目活动的主要成品文件的计划开始、结束的时间、节点进度及所需的人力资源等信息。
设计和采购的承包商,负责向业主汇报项目的进度控制,同时对照检查点,对那些计划上应该开始而未开始,应该结束而未结束的活动,标注预期的时间,对于可能出现的延误提出预警和解决方案,按照项目日历,在每月月底完成任务检测表的更新工作,在三级计划上更新活动项的实际开始和实际结束时间,提交。三级计划是控制级的计划,对项目的实施起着指导和控制的作用,并且定期更新,能提供最新的项目进展情况,一般到工作包级。
(3)项目进度的检测。项目进度的控制和检测是以三级进度为基准,通过任务检测表和人力负荷表来进行。任务检测表的控制基准是设计成品和采购包的节点进度的状态,是在三级进度的基础上更详细的进度管理和检测的方法和依据,由项目各专业负责人提供的工作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尺寸、数量和采购分包的情况)、计划开始、结束时间、人力资源,制定出设计过程中的每类图纸的节点进度和在采购过程中的采购包的阶段里程碑,由此生成计划曲线,每月根据图纸和采购包的实际完成情况检测,输入各节点的实际完成时间,生成赢得值曲线,来控制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根据计划和实际的对比,监督设计和采购的完成情况,分析进度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方法。根据项目的三级进度,加载人工时到各细化的任务作业中,生成人力负荷柱状图,关注计划的人工时和实际发生人工时的偏差情况,结合进度的检测,及时反映出项目人力资源的缺口等;设计专业任务检测表。
(4)进度检测综合效果和分析。将在三级进度表的基础上生成的任务检测表和人力资源表相结合,整个项目的三条基本进度检测曲线可生成可以看出项目的进度延期的原因。针对这些情况,项目经理会同设计经理、采购经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首先,要求设计人员努力
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和减少返工,同时,要求业主缩短审查时间。
在采购方面集中力量加强设备和资料的催交,对于未能及时提交资料的供应商派专人蹲点,以保证详细设计所需条件。增加配管设计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同时,要求他们适当地加班加点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设计经理协调各专业之间的资料互提,同时,项目控制人员对各专业资料提交的时间进行督促和控制,以满足项目进度节点要求。项目组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项目控制的重要性,协调一致,共同努力,将项目最终完成在业主的可控期间内,在进度管理方面累积下的大量数据和控制资料使业主认可了项目的两个月延期有双方共同的原因,双方的合作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三、定义医药项目成功
定义医药项目成功包括要在以下条件内完成项目: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一定的预算成本内;在适当的性能和规格下;得到客户或使用者认可;能将客户的名字列入你的项目成功列表中;使范围变化最少或双方就范围变化达成一致; 不影响组织的主要工作流程;不改变企业文化。
最后三个因素需进一步的解释。只有极少的项目是在原有项目的范围内完成的。比如医药工程设计的范围、要求经常发生变化,它有可能不仅打击项目的士气,甚至可能还会破坏项目本身。范围变化必须控制到最低限度,并且在不得不改变时,一定要保证项目经理和客户都同意。项目经理必须乐于使公司的主要工作流程不改变,并在其母公司的标准、政策、程序、规章和指导下进行管理。所有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尽管项目各有特点, 项目经理不应期望项目成员游离于企业文化之外。
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一个医药项目的成功并不意味着整个公司在其医药项目管理工作上的成功。出色的医药项目管理是连续成功的项目管理。医药项目管理更多的是行为的艺术而不是数量的分析。项目经理负责对横跨多个职能线的活动进行协调和整合。为了做到这一点,项目经理要有强大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要熟悉每个直线组织的运作,并对将要使用的技术有个了解。在管理医药设计、研发活动, 对技术的掌握要非常了解。处理好项目团队内部管理人际关系;项目团队和职能组织之间管理人际关系;项目团队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管理人际关系;项目团队和客户组织(包括内部组织和外部组织) 之间管理人际关系。要做一个成功的医药项目经理,一个人要同时具备管理和专业技术。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计划。如果项目计划合理, 那么实施时,项目经理就可以置身其外,因为项目自身能够正常运行。医药项目管理的成功依赖于组织内项目经理的地位。而成功的医药项目管理必须是项目经理、直线经理与高级管理层组成。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医药企业处于不断地发展之中,但与此同时,医药企业同样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医药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就要及时发现医药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有效的控制成本费用控制与管理,不断强化成本管理实效。作为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要深刻意识到成本管理体系中存在的固有问题,以供应链视角为前提,将成本管理作为工作首要目标,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不断降低成本,促进医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医药企业成本管理现状
目前,时代在不断地发展,人们的经济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对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也在供应链的环境下更为突出。但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人们对健康重视程度也随之增加,国家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对医药企业的支持政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医药企业的规模还较不完善,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由于我国的医药企业起步较晚,存在综合实力不强且经营规模较小的特点。其次,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成本费用控制体系,导致经营效果不佳。因此,医药企业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将加强成本管理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紧跟时代的发展脚步,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二、医药企业传统成本管理方法中存在的弊端
(一)成本管理简单粗放
目前,我国大多数医药企业管理者均缺乏成本费用控制意识,少数管理者认为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就是降低原材料的价格与节省流程成本,这种方式虽然能够在短期内达到降低成本的效果,但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生产的产品的质量下降,更严重的可能导致客户大量的流失,反倒使企业的盈利降低。这种情况长期存在,实际上就是过去简单粗放的成本管理模式没有得到彻底改变,因此根本无法满足医药企业成本管理需要,对成本管理产生严重制约。
(二)资源整合效率差
由于我国大部分的医药企业都将产品的研发及市场的销售渠道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企业的成本控制方式比较落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以核算为主,没有针对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财务分析。医疗企业的成本控制方式较为落后,因为其主要内容就是针对报销工作及基本流程进行成本管理,财务工作人员没有充分发挥其工作职能,对于成本的核算工作没有统一的平台进行存储,没有有效的结合ERP系统进行整合,导致企业对资源消耗的问题无法实时跟踪,进而造成成本费用的浪费。
(三)成本管理缺乏保障机制
目前大多数医药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进本都是进行事后的控制,没有对企业的发展目标进行事前的评估,在经营过程中也缺乏延伸管理,导致企业的收入与支出不符。与此同时,由于缺乏供应链管理模式的支持,导致其无法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即使部分企业重视供应链的实际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未能将供应链中每个节点与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以物流成本控制为例,如果不能立足于供应链管理角度,则无法对物流供应链流程进行改进,必然会显著增加成本支出。
三、基于供应链视角,完善医药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策略
(一)构建成本供应链,转变粗放成本管理模式
目前,医药企业相关管理人员除了要做到对成本费用有充分的认识,还要将成本管理工作作为重点,以供应链构建为视角,利用供应链自身价值,不断对自身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改进。在此基础上,还要融入现代化管理手段,在对企业的成本进行管理的同时,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另外,还需要注意对供应链上的各个控制点进行监督把控,如:(1)采购订单(2)采购收货(3)采购验收(4)付款收票的监督(5)形成库存(6)销售发货(7)开票收款的监督流程这7个流程进行管理。通过供应链引导作用,将其与资金管理充分结合在一起,从空间、时间等多个方面对供应链进行构建,从企业战略发展角度对其进行整改,发现内部供应链存在问题,及时对其进行分析和重构,节约运行成本,使成本控制更加合理。如此,不仅能够在时间上为企业成本控制提供帮助,还能在空间上对资金预算情况开展必要监督,是粗放的成本管控逐渐转变为精细化管理方向。除此之外,在对供应链闭环进行完善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进而对产品开发等环节进行升级管理,其中还包含六大核心模管理模块进行优化,如:市场与客户管理、产品开发管理、计划与需求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生产与运营管理、仓储与物流管理者六大模块。
(二)完善成本供应链,促进企业资源整合效率提升
医药企业的管理人员首先应当将内部的报销制度及控制费用进行规范化,对于企业的重大开支进行深入的分析,分析产品活动的可行性。同时,加强对企业供应链的科学分析,通过结合上下游的实际情况,结合上下游企业进行成本费用的管理,通过加强成本费用的核算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例如,在采购过程中进采购当下生产所需要的,从根本上减少库存材料所占用的成本资金;不断对成本供应链进行完善,通过科学的成本管理将企业的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对整个预算流程进行规范化,通过完善的预算编制,促进医药企业进一步实现战略性发展目标,将企业的成本费用与战略性发展目标的规划收入进行匹配,通过完善成本供应链,将各个生产活动所需的成本费用制定相应的标准,进一步促进医药企业资源整合效率提升。
(三)深化成本供应链,为成本管理提供保障机制
以供应链为主要视角,开展成本管理,还应该充分重视整体管理效益的提升,对各项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问题,采取措施进行集中解决。在供应链的中心思想下,医药企业的成本管理不应当仅作为某个部门的工作职能,要将客户、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等成员归纳到同一个管理体系当中,为成本管理提供有效的保障机制。与此同时,医药企业要想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首先就必须要明确供应链下的成本管理模式与传统的管理方式有较大的区别,供应链下的成本管理对于协同合作的要求较高,若成本管理失败,则必须由合作的双方共同进行风险的承担,同理,若成本管理成功,则由合作双方共享利益。因此,在医药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中,要将传统的成本控制方式作为核心思想,注重市场外部环境的变化。另外,医药企业要通过构建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协商机制、以保证供应链管理能够顺利实施,实现风险共同承担,利益共享的管理机制。医药企业可以借鉴网络技术的成果,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成本信息的共享,保证基于供应链视角下的医药成本透明化。企业应当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内部信息在供应链之间的共享,相关的采购人员应当对供货商的产品价格、质量、信誉度等不同方面的情况有足够的了解,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对同类商品进行比较,采购质量最优,价格最低的产品,对于物流的成本也要加以控制,实行有效的招标采购的工作,加速资金的周转问题,进而保证医药企业的库存最佳。在企业内部构建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过程中,要从产品的设计、生产、原材料采购、销售等方面入手,构建合理的供应链,开展多方面成本管理,将产品线与业务组在供应链下进行精细化管理,通过有效的业务协同工作,将分岗制单审核质检分责任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录入信息工作量较大的问题,有效地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同承担等方式深化成本供应链,进而为医药企业的成本管理提供保障机制。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供应链视角的医药企业成本管理问题,已经逐渐得到了大多数行业的认可,医药企业应当有效的通过成本优化方式,从供应链下产品的基本制造过程中寻找空间,有效地加强成本管理,对基于供应链下医药企业存在的成本管理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以降低医药企业成本为基础目标,从最大程度上促进医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深化成本供应链,为成本管理提供长效的保障机制,改变医药企业的整体运营效果,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1)必须立足于现实。制药企业科学管理机械设备是一个推进的过程,短时间不可能就成,必须与制药企业管理现状有机结合,根据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确定设备的管理程序。
(2)必须积累遵循设备管理经验。科学管理企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在企业原有的内部设备管理方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和创新,以确保顺利施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制药企业科学管理医药设备,就是要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实现规范化管理,从而使管理方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充分的显现出来。在我国制药的企业设备管理中,必须对企业的内部管理体系进行完善,通过可操作性强的设备管理手段,结合实际情况,避免形式化或格式化倾向,同时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过具体的实践,来不断完善企业设备科学化的管理体系。
2坚持以预防为主,将事后维修转变为事前维修
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的制药企业往往在设备出现问题后,才临时抱佛脚进行设备维修,也就是以事后维修为主。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内越来越广泛地应用GMP管理,事后维修已经不能适应制药企业的发展和GMP的相关要求,而必须要转变为事前维修。所谓事前维修,是指设备在故障发生之前,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监测设备的各部位,对故障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进行预测,并利用各种手段予以及时有效排除。可以说,坚持以预防为主,将事后维修转变为事前维修,这是制药企业科学管理医药机械设备的必然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在设备发生故障以后,实施事后维修,其补救方法是被动的、滞后的,而且在事后维修的设备管理方式下,机械设备如果出现故障,就会中断整个设备生产线的运行,进而导致报废大批药品,或使药品的质量下降,从而使企业产生无法弥补的损失。而事前维修不同于事后维修,它是主动、提前的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实施预防手段,这一管理方式可以大大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的概率,有效减少设备的停机时间,使药品的顺利生产得到保证,进而降低企业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使经济效益得到持续提高。在实际应用事后维修时,设备管理部门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监测主要设备,并在所有设备的各个部位上逐渐推广。
3加强员工的培训考核,提高设备的综合使用效率
在实际的生产中,只有使设备的损失及能耗得以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彻底减少,维修费用得到有效控制,设备的性能和使用寿命得到有效提高,设备的综合使用效率才能够提高。因此,必须规范化管理设备。一般情况下,设备损失主要包括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机减产损失、设备空转和闲置导致的损失、产品质量产量导致的损失等,因此,我们必须针对以上各方面切实提高设备的管理水平,实现制药企业医药机械设备的科学化管理。而实现医药机械设备的科学化管理,要靠员工、靠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持续提高。而加强管理培训制药企业人员,强化工作考核制度,无疑是提升医药机械设备管理水平重要手段,加强培训有助于全体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能够有效减少在生产过程中违规操作引起的机械故障,使机械损坏率降到最低。因此,加强对制药企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一支具有过硬的技术素质的维修队伍,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机械设备管理体系的关键因素,加强管理考核,能够切实激发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促进设备管理业务水平的持续提高。
1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
为了确保药材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国家相关部门对药材的物流过程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冷链运输的一些药材,不仅对运输渠道和运输条件有严苛的标准,而且对温湿度等信息,采用互联网多媒体技术已经达到了实时监控的效果。这种措施看起来是比较完善的,但是相对与之形成截然反差的中药材物流过程来说,期间的差异就表现的比较明显了。很长时间以来,医药学界对于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以及库存管理都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只要是做好通风处理就可以了,毕竟大多数中药材都是采用晾晒的措施处理过的。笔者是完全不赞同这种观点的,这已经不仅仅是对中药材认识上存在的偏颇了,更是对中药,中医药学认识的缺失。除了人参这种比较高端的中药材之外,有数量庞大的中低端中药材需要采用现代化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措施来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这样才能让中药材在实际的临床上发挥出最大的治疗效果。
2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存在的认识误区
虽然目前各个市级行政区划内都有独立的中医院,并且在三甲以上的综合医院里也基本上开设有中医科,但是对于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管理工作,并没有真正的完全按照现代化的流程进行操作,其中有三大误区直接影响药材质量。其一,重量轻质。中药材的销售基本上都是沿用了本地的中药材营销公司渠道进行的,这些公司在集中收购中药材原材料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按照数量来作为基本参数,虽然对于这些药材的入库前质量掌控的比较严格,等级划分的比较细致,但是一旦完成了收购之后,就完全忽视了其实际存储环境中的一些具体要求。直接导致了部分中药材在二次出库的时候质量明显降低了。其二,重运轻储。由于部分中药材质量较轻,运输起来比较麻烦,为了最大化的节约运输成本,极少数的运输渠道在运输过程中完全忽视中药材不能挤压的问题,甚至还曾经出现过中药材与具有挥发性的化学制剂被同一个渠道进行运输的案例出现。在运输的存储过程中就完全把中药材的基本药效给改变了,当中药材被临床使用的时候,不仅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药效,反倒有可能释放出一定的毒性,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其三,重色轻效。优质的中药材,其外观的色感是极为重要的,品鉴师在选择中药材的时候,也将其视为一个重要的参数。但是在中药材的存储过程中,一旦措施不当,一些已经风干的中药材其外观虽然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但是其有效成分已经丧失,就直接导致了该类药材不能为患者的疾病治疗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现代化措施
历数中药材的物流运输与库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虽然说有些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能一蹴而就的解决掉,但是总体上来看,仍然是相关的工作人员管理意识不到位导致的。目前的物联网与互联网相互结合的渠道已经畅通,完全有能力在整个的中药材运输过程中采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进行有效操作。首先,采用量化对比技术加强中药材的采购管理。在中药原材料采购完成,准备实现首次入库的时候,可以通过设置在中药材公司的后台,对已经经过初次检验的中药材,利用多媒体量化管理措施,进行二次复核,这种复核把优质药材的图片信息经由局域网,从后台传输到前台,品鉴师在对药材完成色差对比之后,再进行药理药效的抽检,相关数据再经由局域网迅速的传递到后台,完成技术处理,尤其是关键技术参数的对比之后,同一批次的中药材就完成了系统化的质检。进过这个措施之后,可以有效的让初次入库的中药材,其质量与药效最大程度上符合不同品级中药材的定性与定位。其次,采用实时监控技术加强中药材的运输管理。中药材公司的中控管理中心,要对已经完成入库的中药材进行运输的时候,要充分地了解需要运输的中药材其物理及化学特性,尤其是针对一些可能存在的空气污染或者是化学挥发等。适度的采取一些隔离措施,适度的增大中药材之间的分类距离,把每一个包装箱上都设定好一次性的铅封标致,采用无线传输技术在运输车辆上架设高清云台摄像头,按照GPS定位的预估,合理有效的评判出其最短或者是运输时间最少的运输路线,最后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对运输车辆在途中的所有信息进行综合处理。这样就能够让中药材的出库运输与存储运输基本上实现与仓储环境最大化相似的程度。能够有效的保护中药材的药性稳定。最后,采用微电脑循环技术加强中药材的仓储管理。这是中药材仓储管理中的一个最为核心内容。中药材经过运输达到成品库之后,仓储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要明显差于专业的存储仓库,有可能受到空间位置的限制,导致了药品之间的间隔距离明显缩短。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微电脑循环技术对每个空间范围内的中药材存储信息进行同时间段对比以及类比。一旦相关数据超出了临界值之后,就完全有必要对药材进行药效的抽检,以确保药材其主要药性的稳定。如果其中发现有些药材存在药性挥发的问题,就必须要对药材进行降低品级或者剥离处理。这里尤其要强调的一点是,因为自然气候的原因,中药材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可能会出现一定的微差,这其实与药品自身的质量关系不大,相关临界值范围的确定,要充分地考虑温湿度效果的同时,也要注意考虑自然气候的原因。中药材的仓储管理的确需要重视,的确需要引入高科技技术,但是因为过犹不及而导致本末倒置的现象出现就违背了采用现代化技术进行有效管理的初衷了。
4结束语
药品是一个特殊的商品,其质量不仅仅关系到药效,而且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不能因为其属于固态的中药材就忽视了采用现代化技术进行仓储及物流。各部门,尤其是从事中药材仓储运输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在日常工作中将药材质量放在首位,这样才能让中药材在临床中发挥最大的治病效应,才能让中医学在医药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喻德强 单位: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战略是关于一个组织长远全局目标及组织为实现目标在不同阶段实施的不同方针和政策。目前国际上战略成本管理(strategiccostmanagement,SCM)理论研究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克兰菲尔德模式。其特点是把战略成本管理作为一种工具来分析企业的竞争地位,通过发挥各部门人员共同协作优势来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罗宾•库珀模型。它以作业成本法为主导,建议从企业内部、外部、竞争对手等方面,以准确的成本核算资料,向不同部门人员展示一幅广阔的企业成本竞争地位的图景;三是桑克管理模型。其主要利用一系列的战略分析工具,为企业成本管理提供战略透视;四是日本的成本策划管理模式。其关键的目标是目标成本。上述模式中,桑克管理模型由于充分考虑了产生产品成本的全部价值活动,故受到我国管理学界的推崇。
笔者认为,战略成本的特点就是其区别于传统成本之处。在战略思想指导下,该种成本管理方式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避免了以前成本管理“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缺陷,没有陷入“为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片面思想误区。也正是因为战略成本管理以创造企业竞争优势为宗旨,具备上述所提及的长期性、全局性、外延性、竞争性等优势,从而能从根本上摆脱传统成本管理的束缚,将踯躅不前的传统成本管理带出困境。
二价值链的相关概念以及应用
价值链的概念由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首先提出。波特认为,公司通过完成一系列作业而产生价值,每一个企业都是通过设计、生产、销售、发送和辅助产品生产等种种活动系统地连接成的链状集合体。价值链的各项业务活动间的联系不仅存在于企业价值链内部,而且存在于企业价值链与供应商和渠道之间。简而言之,价值链是从供应商开始直到顾客价值实现的一系列价值增值活动的业务流程。
国内学者纷纷撰文介绍价值链的概念以及优点,一些学者也在文章中对价值链的应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何存花,姚晓民(2003)认为,战略成本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关注成本驱动因素,运用价值链分析工具,明确成本管理在企业战略中的功能定位。价值链分析、成本动因分析、战略定位分析构成了战略成本管理的基本方法框架。聂晶(2002)认为价值链分析是决定顾客价值能否提升或成本能否降低的核心,是从战略性相关角度对企业成本空间的合理分摊与有机联接。刘彦(2001)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指出价值链分析是战略成本管理创造和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的基本途径。价值链分析主要分析从原材料供应商至最终产品的消费者相关作业的整合,包括与外部供应商和顾客的整合,按其分析范围又可分为企业内部价值链分析、行业价值链分析、竞争对手价值链分析。分析的一般步骤为:(1)识别价值链,判断价值作业的内容;(2)判定每种价值作业的成本动因及它们的相互作用;(3)通过控制成本动因重构价值链,制定降低成本的战略;(4)检验成本削减战略的持久性。本文的后续研究中,就是部分地参考了上述步骤。
三战略成本管理在DS公司的实施
通过回顾文献,笔者认为国内研究大部分停留在介绍方法的层面上,没有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缺少难以让人信服的案例研究。即使在一些结合企业实际的文章中,也很难看到战略成本管理在企业中全面整体的规划。故在前人研究成果的支持下,本文利用对DS公司调研的资料进行基于价值链的战略成本管理分析。希望通过这次尝试,可以解决一些现有文献缺乏直观性的弱点,增强价值链的运用价值。
DS公司现有主要业务为各类医药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及新药研制,目前其战略思想是以高增长带动高利润,一定程度上缺乏对战略成本管理的全面认识。针对以上情况,本人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运用战略成本管理思想进行系统改善:(1)利用优势提高医药研发;(2)与供应商、销售商之间要诚信合作;(3)放弃低效或无效的供应、销售渠道;(4)原有产品和新产品的战略成本管理。
企业的价值活动可以分为“上游环节”和“下游环节”两大类,材料供应、产品开发、生产运行可以被称为“上游环节”;成品储运、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可以被称为“下游环节”,二者同属企业外部价值链。除此之外便是企业内部价值链。下面就DS公司内、外部价值链分别进行具体规划。
(一)DS公司外部价值链分析
(1)DS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
一个企业首先需要供应商为它提供原材料、半成品、服务等各种投入,这是整个价值链的开端。优秀的供应商供应不仅提高产品质量,也降低产品成本。药品生产过程复杂,即便最普通的常见药也需要经过多重提炼与加工。特别对于以中药为原料药的药品,其药效更会因原料产地和采摘时节不同而不同。为保证药效,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减少供应商数量;②降低采购费用;③提高采购质量;④同供应商建立诚信的合作伙伴关系。
(2)DS公司与药品研发
我国化学制药行业中,重原料药、轻制剂药的思想根深蒂固,从而导致医药企业创新能力普遍较低,许多企业根本没有能力进行研发。当市场上需要新药时,这些企业自然就会失去大好的市场契机。面对这一局势,许多专业研发机构相继产生,特别是大专院校中的研究机构,更是深受企业信赖。一般对于生产能力较强,产量较大的企业来说,采取与研发机构合作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收益;而对于小企业,就适宜选择与大专院校的科研机构合作,不仅可以在技术、质量上得以保证,其较低的收费标准更是降低了企业的整体成本。DS公司有自己的医药研发队伍,研发能力比较突出。但考虑到一般药品从研发到正式生产会经历一段很长的时期,所以仅仅依靠企业内部药品研发是绝对不够的。DS公司应在建立好内部研发队伍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与专业研发机构的合作,比如与研发商或大专院校研发机构达成协议,双方各出部分研发人员合作研发,产品生产权归DS公司;或者采用最接近于消费者的方式:与医疗机构合作研发,这样一来研发出来的药品更易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其结果不仅降低成本,更能增强企业产品占有率。
(3)DS公司与下游销售商
在医药企业的下游价值链活动中,由于大多数企业采取直接向医院、地级批发商销售产品,造成了恶性竞争,其结果是使整个行业用于这一环节的成本大幅提高,要改变这一现状,建议DS公司从以下几方面做起:①舍弃无收益的销售渠道;②与下游经销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4)DS公司与其终端市场
药品流通终端市场是指药品离开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交易环节,其严格意义的终端市场单位主要包括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单位和其他医疗网点(如门诊、个体诊所、医务室、卫生室等),而不包括直接向消费者供应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及其他非法经营药品的单位。
近年来,经过医药纠风,药品的价格不断下降。但是总体来说,医疗单位及乡村药品市场药价仍然居高难下,一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和基层医疗网点的药品质量令人担忧。DS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制药集团企业,应该狠抓这一市场漏洞,实施下列措施:(1)自建销售网点。如果DS公司在城市中建立起自己的销售点,有内部直接供应药品,不但使销售价格大幅降低,更会增加销量,间接实现低成本。(2)设立医院。为建立一个从产品研发到最终消费者使用的更加完整的价值链体系,DS还应利用自己的优势建立下属医疗网点,除达到降低售价扩大销售的目标之外,还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建立竞争优势。
(二)DS公司内部价值链分析
(1)DS企业集团内部研发
好的研发机构可以使企业迅速占领市场。DS也于2004年建立了“博士后科研站”,从内部价值链角度来看,省去了与商业研发机构合作环节,节省时间和资金。
(2)内部产品设计
①面向不同需求的产品设计
不同群体对头医药品的满意程度是不同的,目前DS公司的某些药品已经成为国内名牌,但还应继续细分产品,以达到最优的产品定位,从战略层上降低成本。可以适当考虑易于儿童服用的产品以及适合出门旅行的人使用的不需要水吞服的药片等。
②企业对现有产品和未来产品的成本管理
企业对现有产品进行成本管理,着重在于运用作业成本法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建立责任中心,进行差异分析,不断完善自己的成本计划。对未来产品的成本管理,可以采用目标成本法保证投产后的低成本,运用价值工程以保证未来的产品质量、性能和成本配比。最后,还要确定现有产品与未来产品的合适组合。
(3)产品生产作业工序
在产品生产作业方面,可以运用价值工程方法,将每项作业或工序的功能、成本分成细目,找出降低每一环节成本的因素;可以运用工业工程改造和重组流程提高效率;可以运用质量工程保证各环节的产出在进入下一环节之前符合质量要求,从而大大提高各项作业或工序的价值。
(4)产品包装
前言:
设备管理是制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企业整体管理中的一个重难点。医药设备管理思维的革新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对于促进制药企业平稳发展来说意义重大,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
一、医药设备管理现状
当下,国内的制药企业其医药设备使用与管理现状主要呈现以下几类特点:
首先,我国是一个医药用品使用大国,制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所涉及使用的医药设备不但数量巨大,而且种类繁杂,给医药设备的现实管理增加了不少困难。
其次,我国很多制药企业的医药设备在使用与维护上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具体表现为过些医药设备必须应对高强度的生产任务,却很少接受系统的维护,甚至有些药厂不到设备损坏影响生产,必须进行维修的情况就不对设备展开维护。可以见得国内的制药企业对医药设备的管理意识还非常薄弱,为数不多的设备管理现象也非常的形式化,并没有起到太多实质性的作用。
最后,从制药企业的医药管理参与人员的情况来看,直接与设备接触的一线生产工人并没有太多医药设备维护与管理的概念,他们与设备的关系多停留在工作中对设备的使用上。而企业的管理层对设备管理的意识又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医药设备管理现状堪忧。
造成医药设备管理不当的原因很多,方方面面。总结地说可以大致归结为制药企业管理目标与原则的缺失,以及由这种缺失引起的管理与维护体系的不成熟。这些问题极大地困扰着医药设备的管理效率,间接地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必须引起重视。
二、医药设备管理思路与办法
(一)确定管理目标
对于制药企业来说,医药设备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从企业资产的角度来说,医药设备在其中占有相当份额,属于企业的关键性物资;二,从企业的整体管理工作来看,医药设备管理是其中重要的一方面,是衔接企业各项日常运营工作中的不可忽视的一环;最后,医药设备与企业的主要劳务,也就是医药产品生产密切相关,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及竞争力的提升有直接影响,必须妥善管理。而要展开医药设备的管理,首先就必须明确管理目的。管理目标确定其意义在于两个方向:一,管理目标的确定是医药设备管理的开端,管理目标的明确能够对企业医药设备管理体系、原则及方法等其它方面提供导向,促进管理链条与规范的产生,刺激医药设备管理进入正轨;二,管理目标的确立对于企业从事医药设备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来讲是一种精神上的激励与警示,它有利于促进工作人员管理意识的形成与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明确管理原则
医药设备的管理应当始终秉承着以下四点原则:首先,心态上,需要端正对医药设备管理的看法与态度,从意识上重视起医药设备管理工作。同时,必须要认清,设备管理及相关体系的建立需要较长的时间,不能完成于朝夕之间,除了要拿出耐心与决心,更需要充分地审视自身当下的医药设备管理现状。明确医药设备管理现状的意义在于它有利于适当的设备管理体系建设计划的出台。总结地说,医药设备管理计划的设计必须认真的观察与细致的规划以及科学的实施。其次,医药设备管理应当随着管理实践经验的丰富不断优化。一要根据实际管理中积累的经验定期对现有的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进行更新,实现管理模式螺旋式提升;二是要善于在管理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为第一点的操作提供理论基础。再次,医药设备管理水平的提升不仅仅需要端正的态度和对过往经验的认真总结,更需要科学的管理方法的参与。故而各制药企业在进行医药设备管理的过程中不要排斥对新方法的尝试,相反,要善于发现与引进好的管理方法,做到冷静观察、深入研究、灵活运用。最后,每家制药企业在医药设备管理中的实际困难不同,故各药厂的自我审视与客观判断能力很关键。要善于找出自身设备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各个击破。
(三)完善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5-0097-02
情绪劳动是除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外的第三种劳动,是组织行为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在我国,医药销售人员从事的是一项具有高度情绪劳动特征的职业,在工作中容易情绪耗竭,工作倦怠。将情绪劳动理论运用到医药销售人员管理中,重视和分析处方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构建和完善以情绪劳动为核心的管理策略,对于优化医药销售人员的管理,提高其工作绩效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1 情绪劳动理论概述
情绪劳动(emotion labor)是Hochschild于1983年出版的《情绪管理的探索》书中正式提出的,是指在人际交往中,按照组织的要求,不断通过意志努力进行必要的心理调节,使之与组织期望相一致。
情绪劳动是工作中普遍的一种现象,在工作中需要表现令组织或者客户满意的情绪状态,它是一个与情感有关的概念,情绪劳动在个体的面部和肢体都有所表现,可以被感知。它是个体与个体间互动的产物,是个体有目的表达情绪进而影响他人情绪的过程。简言之,情绪劳动实质上是个体为完成组织或者个人目标,在个人的能力范围内,对自己的情绪进行调节及管理,即为特定情绪付出的劳动。
由于情绪劳动是为情绪付出的劳动,根据付出劳动及努力的程度,将情绪劳动的表现形式分为表层扮演和深层扮演。
表层扮演是一种戴上面具的伪装,是指个体根据实际需要有意识的调节情绪以达到组织或个人目标。此时,真实情感和外在的行为是分离的。表层扮演是一种虚假的情绪表达,可能和真实情感有冲突,容易导致个体身心疲惫、倦怠。情绪伪装的程度越高,情绪劳动负担越重。
深层扮演需要有意识的参与,需要个体通过积极的思考、想象和记忆等内部心理过程,使其表现出与组织需要相符的情绪,并通过行为表现出来。此时的情绪是个体积极主动的表现内心真实感受,要求较高,个体不仅要抑制感受到的负面情绪,表现出完成组织目标的正面情绪,而且要从认知上接受并对其加工,使个体在具体的情景中尽最大努力去体验有积极意义的信息。
情绪劳动是影响工作绩效的一个重要因素,会对组织和个人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当个体按照组织的要求和目标表现满意的情绪,则会对组织和个人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完成组织目标,同时也有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反之则会影响与客户的关系,不利于组织目标实现,也不利于自身健康。
欧利红(2011)通过对一线销售人员情绪劳动与员工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发现:情绪劳动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和个人发展有正向促进作用;杨佳(2012)通过对酒店服务人员与工作绩效的实证研究发现:情绪劳动与工作绩效正相关,当员工表现力与组织的情绪劳动时,对工作绩效产生促进作用。
2 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特征分析
医药销售人员即为大家通常所说的医药代表,按照《“国际制药企业协会联盟”医药销售人员》的定义:医药代表(Medical Representative),是隶属医药品生产或经营公司,以正确使用和普及医药品为目的,代表公司同医疗人员接触,提供有关医药品的质量、有效性、安全性等信息服务并负责信息收集、传递等工作的业务人员。医药销售人员是一个多维角色,搭建了医和药的桥梁,他们向医生传递药品信息,同时收集临床信息反馈给厂家,是制药厂家、医药公司、医院及医生的传递纽带。
医药销售人员是一个高尚、令人尊敬的职业。但由于目前我国这个职业发展还不成熟,使得医药销售人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他们的压力来源有:社会环境的压力,如社会舆论、国家政策;家庭的压力,如经济问题、家庭问题;更多的是来自组织的压力,如任务量的完成、角色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处理、知识补充等。正因为医药销售人员处于这样一种特殊的职业地位,使得其职业赋予了高情绪劳动的特性。从组织压力中的角色转换角度分析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医药销售人员每天都要去拜访数名医生,医院地点的差异,医生性格的差异、医生工作时间的差异等都不同程度上给医药销售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进而影响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但是为了完成组织目标,为了个人的职业发展,医药代表们不得不进行情绪伪装,表现出迎合医生的情绪。
医药销售人员们对情绪的伪装实际上是在运用情绪劳动策略,使其外在的行为符合工作要求,使其将自身感情与工作感情保持分离,给身心一个缓冲,但在实际中很多代表及其领导没有认识到情绪劳动,没有充分运用情绪劳动策略,使自己身心疲惫,消耗心理资源。
3 医药销售人员管理策略探讨――基于情绪劳动
如上所述,医药销售人员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群体,他们的职业特性需要高情绪劳动。由情绪劳动理论可知,情绪劳动运用的得体与否会对医药销售人员自身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医药销售人员自身职业和组织的发展,因此,做好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管理非常必要。建议从组织和个体两个层面做好医药销售人员的情绪劳动管理工作。
3.1 组织层面
在组织层面,应加强对医药销售人员的“柔性”管理,以人为本。“柔性”管理以人为中心,体现人文关怀,在人性化的环境中,激发主观能动性和自我约束,提倡人本管理并从内心深处激发人的潜能、主动性、创造性。采用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满足医药销售人员工作中的合理要求,充分发挥医药销售人员的智慧和工作热情,提高其情绪劳动的质量,并引导医药销售人员认知其职业的崇高性,避免受社会舆论干扰。用事业留人、企业文化育人、工作锻炼人,提供人尽其才的企业环境,让医药销售人员乐于为企业工作。
塑造以“情绪劳动”为特色的医药销售人员文化。由处于一定社会文化环境中的医药销售人群在医药销售人员的实践过程中,共同创造、积累及发展起来的具有医药销售特色的物质成果、精神财富及医药销售人员行为方式的复合体就是医药销售人员文化。具有凝聚、导向、辐射、激励的功能,引导医药销售人员将理想、价值观、职业道德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企业应塑造以“情绪劳动”为特色的文化以激励医药销售人员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为员工减压,为员工情绪耗竭补充正能量。个体付出情绪劳动后会导致身心资源损失,身心劳累,产生负面情绪。组织要善于调节员工的负面情绪,建立心理辅导办公室、组织娱乐活动等疏导员工,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此外,组织要改善员工福利,提供培训和带薪休假等政策,使得员工长期耗费的身心资源得到及时补充。
建立以“情绪劳动”为中心的人才选拔和培训机制在人才招聘和培训中,不仅要注重基本的素质外,而且要将情绪劳动的基本范畴纳入其中。
在招聘时,除了考察学历、技能等基本素质,更要关注应聘者的心理素质、情景应对能力、情绪的管理和应用能力。增加笔试环节,在笔试的题目中增加心理素质测评和情景应对等有关情绪劳动的题目,考察应聘者的情绪劳动认知和管理能力。开展以“情绪劳动”为中心的技能培训,展开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等培训内容,教育员工对情绪事件如何认知、评价及管理,提高员人际交往、问题解决及决策的能力,帮助员工掌握情绪劳动深扮演的调节策略。
建立以“情绪劳动”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将情绪劳动技能纳入绩效考核中,使情绪劳动评估和考核直接和绩效挂钩,激发医药销售人员自觉提高情绪劳动的质量。
在绩效考核时,将情绪的管理能力、人际关系能力、冲突应对能力作为绩效考核指标,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式考核。给员工提供带薪休假,改善员工福利等措施激励员工,弥补其因为情绪劳动耗费的身心资源,激发其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3.2 个体层面
医药销售人员自身要充分认识工作中的情绪劳动,提高自身情绪劳动管理的能力。
医药销售人员应对自身的情绪劳动进行管理和控制,管理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进行有效的激励。学会对自己的情绪进行加工,在不同的场合进行表层扮演或者深层扮演,表现适合工作需要的情绪又不使自己身心疲惫。当身心疲惫时,注意劳逸结合,适当休息,补充耗费的身心资源,提高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此外,医药销售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提高个人胜任能力,从而提高工作绩效。
总之,情绪劳动是一个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视角,正确认识情绪劳动,合理利用情绪劳动、有效管理情绪劳动,对提高医药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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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佳.酒店服务人员情绪劳动、工作压力和工作绩效的关系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2:1-77.
菊红花委员说:“民族医药是我国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民族医药制剂是把药材按民族医药理论、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直接用于临床的药品。作为民族医药制剂源头的药材,其品质的差异直接影响着制剂的药用价值。目前我国中药材和民族药材市场由于没有统一可行的药材质量标准、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力等原因存在着药材产地、流通渠道不正规,价格虚高,品种同名异物、异物同名,销售人员专业水平及职业素质不高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各级民族医疗机构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可控性,老百姓用药安全受到威胁。”
就规范我国民族医药药材市场管理问题,菊红花委员建议:国家在现有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督促并以资金扶持民族药材资源丰富地区建设一头连着基地,一头连着药厂的集中药材种植、生产、灭菌、加工、销售、保健品开发为一体的产业聚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具有多功能的特色产业园区,使民族药材生产、加工、销售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把当地没有或无法种植生产的民族药材和野生药材,由该基地统一收购或采集后进行初步加工、炮制,供给制药厂和各级民族医院制成所需的民族医药制剂。这种经营体制有利于标准化生产加工,又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提高各级民族医医院民族药制剂的质量,并且有利于有效保护利用脆弱的野生药材资源。同时,国家应尽快制定《民族药材质量标准》,对地方习用民族药材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澄清国家标准与各地区地方习用药材标准、名称的混淆现象,解决民族药材的同物异名和异物同名问题,为药材生产、流通、使用和药监等部门监督和检验提供法定依据。加强对中药材及民族医药药材市场的监管力度,减少并规范药材的流通环节,遏制价格虚高现象。通过以上措施,改进各级民族医疗机构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和可控性,从而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促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