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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监管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0-10 10: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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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监管

篇1

引言

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劳动定额定员管理是促进企业劳资和谐,优化企业生产效率,并将按劳分配落实到实际中的有力保证。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十分必要,其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配备、市场投资决策以及企业职工的安置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劳动定额定员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监督管理,规范并引导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制度将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以及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基本内涵

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如生产组织条件,劳动定额定员就是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完成任务所消耗的劳动能量或者合格的产品所预先规定的限额,而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则指的是对这种规定的限额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和管理,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劳动定额定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劳动定额定员管理会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如科学技术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同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也会促进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虽然劳动力有体力和脑力之分,但是劳动者一旦在企业中从事劳动,其行为都会被企业以岗位职责来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所形成的工作数量、质量都会根据劳动者的劳动量以及工作定额来体现,并据此来计算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即按劳分配额,从而最终实现收入货币化。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意义

(一)加强定额定员管理有利于企业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事业单位正在面临着由企业制度机制代替事业机制的问题,都在向着现代化企业制度过度。在这种背景下,要想使得企事业单位能够从正真意义上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充分体现出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就要不断加强其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另外,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劳动生产率要得到不断的提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定额定员可以实现企业成本的缩减,达到提高生产效率以及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二)加强定额定员管理有利于企事业单位适应人事、工资制度的改革。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行计件工作制度时,其计件报酬的标准以及劳动定额定员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科学合理的工时制度来确定,从而确立了劳动定额定员在我国法律角度上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企事业单位定额定员管理,使得劳动定额定员有法可依。

我国《劳动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普及之后,很多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劳动者建立了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这就是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既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又有利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而在劳动合同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劳动定额定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确定劳动者劳动效率的重要依据,劳动定额定员也是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劳动任务或者劳动量的确定依据,而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计算也是据此来确定的。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加强劳动定额定员管理,才能够有效促进企事业单位有关劳动报酬、生产任务以及劳动时间等问题的合理解决,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最终适应企事业单位现代化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的改革。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途径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规范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制度。首先,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层层管理和协调劳动定额定员制度。审查并核实个区域企事业单位实行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促进地区、行业、企业劳动定额定员管理标准的建立和完善;其次,不断完善劳动定额定员管理规范。对于有关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方针、政策,国家相关管理机构要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并定期向社会指导标准,从而有力的推动其法制化和标准化的建设;再次,国家要为企事业单位中有关定额定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相关方面的学术和管理方法的交流与沟通,全面加强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另外,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对于惩处制度进行明确规定。对于有关定额定员管理的相关法律,如《劳动法》要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从而满足企事业单位定额定员管理的需要。对于企事业单位中强迫员工加班以及员工自愿加班的行为要明确给出劳动定额标准。

(二)企业要不断完善定额定员管理的制度,加强科学标准的合理制定。首先,在企业内部要实现民主协商,加强定额定员管理标准的合理制定。在制定劳动定额定员制度标准之前,企业必须充分听取全职职工的相关意见,充分将企业内部的民主协商机制发挥出来,共同解决企业内部有关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分歧,达成一致协议,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只有在法定时间内有80%以上的员工能够完成劳动定额的标准,有利于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的标准才是较合理的标准;其次,选择科学的计算和分析方法,如数理统计法、计量经济法等,借以提高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定额定员管理有利于企业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也利于企事业单位适应人事、工资制度的改革。因此必须重视企事业单位对于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篇2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带来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腾飞[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劳动卫生事业的改革也需要进一步地深化。当前劳动卫生管理规定以及法律仍不完善,因而在预防一些问题,如企业转轨、企业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的过程中没有将劳动卫生工作同步上来[2],造成企业在劳动卫生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深层问题的日益突出[3]。本文结合近几年的劳动卫生管理工作的实践,对于劳动卫生管理工作如何适应新型的市场经济环境,进行一些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

1劳动卫生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状与问题

1.1劳动卫生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状分析据2011年末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企业的劳动卫生管理工作在稳步发展,但在一些综合防治措施方面也遭遇了一定的问题,如某些企业作业环境尘毒浓度依然超标[4]。为了避免出现劳动环境恶化的现象,以及企业职工出现职业病等局面,企业及劳动卫生监管部门更需进一步加强劳动卫生管理工作[5]。

1.2劳动卫生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问题探究

1.2.1劳动卫生工作管理困难劳动卫生工作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出现了一些问题,很多农村劳动力在从事城市建设工作的同时并不能将劳动卫生基本知识和劳动卫生法制观念贯彻到自身劳动过程之中[6]。很多没有劳动卫生知识和法制观念的人进入到企业管理层干部队伍之中,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另外,职工的流动性过大,而工人的职前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以及体检工作均得不到有力保障,因此员工的健康也得不到相应的保护[7]。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面临着多方面的竞争与挑战,部分管理人员也不知其原料的毒性,盲目投入生产线,从而导致了一线生产员工的卫生条件不健全,影响劳动卫生监管部门工作的同时也为一线生产人员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不利影响[8]。

1.2.2劳动卫生工作法制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未出台一部独立完整的劳动卫生法,还未形成独立、系统的职业病防治法体系,因此具备权威性、强制性的劳动卫生条例、标准、办法等的出台不仅能够对企业形成一定的管理约束力,从而使得一些需要使用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与处理的问题有法可依。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促进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这些都离不开良好的劳动卫生管理工作[9]。不过目前我国私营企业数量较大,对于劳动卫生监管部门而言,其工作量不仅巨大,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为一线员工的职业病发病率上升埋下了安全隐患。

1.2.3劳动卫生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不高目前由于卫生、劳动以及行业协会等部门都能够对企业的卫生工作形成一定的监管力,从而导致了企业的卫生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重复进行的现象。而有的企业对于一些重复罚款、收费现象也表现了强烈不满,因而拒绝正常的监管与监测工作的进行。

在劳动卫生监管部门进行卫生管理工作的同时,一支强有力的监管队伍能够很好地调整卫生监管工作与能力之间的失调现象[10]。现有的劳动卫生监督队伍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另外,由于政府对于卫生事业的支持经费有限,这也使得监督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受到了影响。

2劳动卫生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对策探讨

2.1建立并完善劳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一支由卫生、劳动、企业以及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劳动卫生管理队伍,能够促进劳动卫生监管部门和企业共同担起劳动卫生工作的重担。进而在劳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形成技术与技术的联合。

2.2完善劳动卫生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保障一线生产员工的健康,必须完善劳动卫生法律法规,健全职业病防治法体系,从改善工人的生产和作业环境入手,保障工人享有有效合理地劳动卫生工作权利。

篇3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  一体化  劳动力

        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安徽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大省。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积极推进安徽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对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对安徽城乡经济和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阶段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

        1.发育程度不平衡

        受我国户籍制度和劳动就业政策等的影响,我省城乡劳动力市场发育严重不平衡。农村劳动力市场数量少,规模小,管理落后;相比之城市劳动力市场则要完善得多,各地市都有比较正规的、固定的劳动力市场,也有临时性的、政府组织的大型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组织相对较多;市场供求信息传播速度相对较快且渠道多。

        2.就业机会不平等

        第一,城乡劳动者在各地域劳动力市场获得就业的机会不同。我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其对劳动力的需求远远不能满足供给,使大量的劳动者无法在本土获得就业岗位。而城镇劳动力市场多,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相对要多,城市劳动者比较容易获得就业机会。

        第二,城乡劳动者在同一劳动力市场获得的就业机会不同。这里是指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首先,因主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从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看,对劳动力素质有要求的都在90%以上,其中,大多要求劳动者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2006年全省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2.6%;小学文化程度占20.5%;初中文化程度占71.3%;高中文化程度占4.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8%。他们中的大多数又缺乏熟练的劳动技能,因此在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其次,因客观原因使就业机会不同。一方面在现有的城市管理制度下,全省各市基本都有对城市就业困难群体和下岗人员的帮扶政策和措施。这样,使来城市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与他们的就业机会不同;另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等因素和城镇为保证就业率而对进城务工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村劳动者所制定的种种限制政策,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自由流动。

        3. 就业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

        第一,在信息网络建设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信息传播速度慢且渠道窄,一些偏远的农村根本无信息网络系统,严重影响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省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近几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信息传播面和信息传播速度都要优于农村市场。 

        第二,在就业服务组织方面,农村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严重缺乏。从全省外出农村劳动力转移看,大多处于自发、无序、零散的状态,缺乏集体组织,少有政府引导。此外在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就业指导和咨询、推荐岗位、协助劳资双方签订就业合同等方面提供服务的组织及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严重缺乏,即使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也缺乏专门针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服务的机构,从而影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1.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现阶段在我省农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农民工资性收入由1995年占农民人均收入比重的11.62%提高到2008年的30.11% 。从目前的状况看由于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一是使在城市的农民工多处在低工资的部门。调查显示,2008年全省转移到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三个行业的劳动力占全省转移劳动力的67.6%,大都从事简单劳动;二是使他们与城市工人“同工不同酬”;三是使农村劳动力不能顺畅地向城市、向正规部门流动,从而极大地影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所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消费,必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2.不利于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和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 

        第一,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约了农民人力资本的提升。一方面,我省转移劳动力大多集中在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低、工资低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使大多数农民工无时间也无能力自己出钱去参加培训;再加上岗位对技术的要求比较低,也使他们没有足够的动力去进行培训,从而使他们自身的劳动技能和素质不能有效提高。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影响他们向技术水平要求高的部门和正规部门流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地向城市和发达地区流动,影响了他们对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制约了先进文化和城市文明在农村的传播。

        第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农民不能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培训,职业技能不能迅速提高。在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政府举办的培训的服务对象是城镇劳动者而不是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农民工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虽然我省2007年颁布了《安徽省农民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民工技能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对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助资金相对较少以及缺乏组织,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提升的作用是有限的。 

        3. 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市场要能够实现对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依赖于一个统一、开发、竞争市场的形成。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使市场运行机制不能有效运行,一方面使农村需要的技术人员不能获得,影响了农村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劳动力的价格不能真正反映其自身的价值,供需双方难以科学决策,导致市场劳动力的供求失衡 。 

        大力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建议

        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实质就是消除现存的城乡市场分割的局面, 使城乡劳动力能够自由地流动,能够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从而最大限度地缩小现存的城乡差别,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消除形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壁垒

        第一,要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主要是和户籍挂钩的城市公立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社会保障、政府住房补贴等,使城乡劳动者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方面是平等的。一是要加快统筹全省范围内的义务教育;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要逐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医保水平;要扩大城乡各类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逐步使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获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权益 ;要分批、分阶段地统筹各地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居民间的差异。三是要加大、加快廉租房的建设,进一步放宽获得廉租房的条件,逐步把长期在城市务工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也列入其中。

第二,要继续逐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时要注意改革的力度,应在逐步剥离了依附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很容易对城市带来破坏性的冲击。

        2. 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第一,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城乡统筹的工作机制

        要突破城乡市场建设和管理上的分割局面, 将目前城乡分割的体制转为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的体制。一是协调城乡各级市场管理组织的职能及不同部门之间相互抵触的政策规定。二是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和利用。三是加快法规体系建设,从法律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政策和法规,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四是统筹城乡市场管理。整顿市场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进城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建设

        一是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影响了信息传播面和传播速度,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信息传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供需信息系统,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免费平台。整合现存于各级政府的就业供需信息,使之成为统一的系统,做到信息共享,使就业信息利用率最大化。

        三是加强市场服务建设,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组织建设。这方面包括:(1)设立驻外省就业信息监测站,收集、分析就业信息,加强与外省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为农民工提供广泛的市场供求信息。(2)设立农民工就业指导机构。(3)加强劳工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利益等。

        四是加强市场建设,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市场建设,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场所;要注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减轻就业成本。同时,要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职业中介的监管,以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和公正。 

        3.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农民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较低,是影响其流动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因此,要使农民工能够获得同等的就业机会,必须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

        第一,应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以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农村孩子能够完成义务教育,提升未来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水平。

        第二,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一是各级政府应将愿意转移的农民工纳入到统一的就业培训计划中。二是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补贴力度,鼓励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农村技术培训任务,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

篇4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江苏某化妆品公司未足额支付时某工资,时某据此解除与江苏某化妆品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现时某要求江苏某化妆品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对于补偿金数额应根据时某的工资标准及工作年限予以确定。关于时某的工作年限问题,根据时某在入职江苏某化妆品公司后某化妆品公司仍为时某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并结合当地某化妆品公司在某区2011年房租费的申请签呈中“终端运作中心审批意见”一栏有江苏某化妆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签字的事实,能够认定江苏某化妆品公司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而时某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到江苏某化妆品公司工作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故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时某主张把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法院应予支持。故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从2002年11月开始计算。江苏某化妆品公司应按照10.5个月为标准支付时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江苏某化妆品公司支付原告时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86163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要求依法改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确认原审法院查明事实属实,并进一步认为江苏某化妆品公司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法上的关联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实践中,我国的一些集团公司因经营需要,将劳动者从一个用工单位指派、转移到另一个用人单位。个别用人单位出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用工成本最低化的目的,恶意规避法律,利用管理之便将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劳动关系的分配和调动,导致员工并不固定和一家企业订立劳动关系,人为造成劳动者丧失潜在利益的局面。由此如何计算员工的工作年限也显得尤为重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3年2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劳争解释四)的第五条开始有效扭转实践中存在的上述局面。本案就是劳争解释四出台后司法运用的实践结果。

本案原告和被告争议的焦点在于关联企业之间轮流与时某订立劳动合同时,如何计算时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这一争议焦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江苏某化妆品公司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是否属于劳动法上的关联企业;二是江苏某化妆品公司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轮流与时某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否具有合理性;三是江苏某化妆品公司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轮流与时某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损害时某的期待利益。

(一)江苏某化妆品公司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是否属于劳动法上的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是指在法律上相互独立,但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着直接拥有或控制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控制或拥有、其他在利益上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关联企业的关系不同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它们在公司法上属于独立法人,相互间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主盈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故仅从外观上难以判断。本案的审理思路可以归纳为从形式与实质两个方面进行考量。

1.从形式上看,关联企业一般具有相同的股东、相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是相同相近的企业名称,或者拥有同一个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在公司的员工手册或者对外宣传单中,会将关联企业之间的孕育、发展历史与变迁沿革作为企业文化加以宣传,等等。本案从形式看,被告与第三人的企业名称都包含有著名商标“某某某”字样。

2.从实质上看,重点调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两企业是否为统一的经营管理、高管是否在两企业里兼职、劳动者工资发放主体及时间段、社保缴交主体及时间段,比如本案中当地某化妆品公司的签呈中有江苏某化妆品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时某在入职江苏某化妆品公司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仍为时某缴纳社会保险,说明两家企业在经营管理有混同现象。

法院审判实践中,关联企业通常表现得极为隐蔽,即使劳动者称是在两家企业的安排下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关联企业也仅会陈述双方并无任何关系。从法人独立人格说理论角度,原用人单位没有责任承接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也没有义务代原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法》不同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普通民事或商事法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人身依附性,两者地位并不平等。由此引申出法人独立人格否认制度在劳动法领域的适用。

(二)江苏某化妆品公司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轮流与时某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否具有合理性

用人单位之间对劳动者进行调动、划拨的目的应当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双方缔结劳动合同的目的。也就是说,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划拨、调动的行为不仅应对用人单位构成利益最大化,同时对劳动者也应构成有利变更。本文拟从公司发展与个人成长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就公司发展的角度而言,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要求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在当今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和一体化的大格局下,用人单位根据企业自身的业务经营状况而对劳动者做出的调动、划拨,应当以达成劳动力配置和谐为目的。只要这种方法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根据自身市场配置劳动力的发展方向,法院应当肯定其调动的合理性。就本案而言,时某长达8年时间一直在当地某化妆品公司工作,在工作城市、工作场所、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又c江苏某化妆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合同约定时某仍担任终端经理工作。这种情形无法反映出公司生产经营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无法体现出一个理智的市场经营者应当做出的选择。如果本案时某与江苏某化妆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江苏某化妆品公司在江苏的市场规模扩大,而时某的销售业务能力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因此两公司在与时某协商一致后拟将时某调到江苏工作,那么这样的调动行为即具有合理性。

就个人成长的角度而言,劳动者提供劳动从而获得劳动价值。为了获得更高的劳动价值,劳动者需要实现自身的提升,包括工作经验的增长、职务的升迁与劳动报酬的提高。首先,不同单位之间的工作调动应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者在不同单位之间的工作调动可以分解为劳动者与旧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两个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不论是解除还是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其次,不同单位之间的工作调动能够与实现劳动者的个人发展相结合。劳动者随着工作经验的累积,其对于工作环境、薪资待遇、职业前景均有更高的期待与要求。如果原来的用人单位没有足够的晋升空间或者不能满足劳动者对于培训的需要,那么将劳动者推荐或指派到关联企业中工作,使劳动者仍有升职空间,或者得到进一步培训的机会。本案中时某是在江苏某化妆品公司和当地某化妆品公司的安排下进行的工作调动,这种安排无法体现出时某的自愿性,也不能与实现时某长远个人发展的愿望相结合。

(三)江苏某化妆品公司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轮流与时某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损害时某的期待利益

由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是劳动者享受本单位职工福利、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计发经济补偿金的重要因素之一,实践中存在某些恶意的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原工作年限计入新用人单位,往往采取不同手段来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如上文所述,用人单位之间对劳动者进行调动、划拨的目的应当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双方缔结劳动合同的目的,有利于劳动者的个人发展。如若这个调动、划拨无法体现出上述目的,则需要特别注意是否将会损害劳动者的期待利益。实践中笔者发现主要存在损害劳动者以下三种期待利益的现象:

一是对于在原用人单位中工作即将满10年或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手段使其变更用人单位,剥夺了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本案中,江苏某化妆品公司与当地某化妆品公司损害时某的即是这种期待利益,时某在当地某化妆品公司工作已有8年,在这个时候变动用人单位,剥夺了时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二是对于在原用人单位中工作即将满10年或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原用人单位就丧失终止合同权利,但只要在劳动者变更用人单位并与新用人单位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新用人单位即享有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损害劳动者的就业权。

篇5

关键词: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问题分析;对策建议

作者:李亚慧1  刘一鸣2  李瑞峰3(1.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    2.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3.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一、人力资源市场概述

(一)人力资源市场。

传统的劳动力市场,是体现经济运行规律,按照市场机制来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从而实现劳动力合理配置的场合。在传统的劳动力市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务市场中,主要是体力劳动者从中寻找职业机会。发展到现在,不少城市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低端劳动力也从中寻找职业。

而人力资源市场,在狭义上讲,是将劳动力看做一种商品来进行买卖和交换的地点;在广义上说,是劳动力交换场所、机制和关系的综合概念,是劳动力拥有者出卖劳动力和劳动力需求者以物质交换为手段得到劳动力,并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场所。除此之外,人力资源市场还要履行调控监管、公共服务和市场配置服务的职能,囊括了劳动者从求职、就业、培训、退休到用人单位招聘、福利待遇、劳动安全的全过程,并且还涉及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以及劳动关系调节、社会保障、劳动立法等诸多方面。

从上述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传统的劳动力市场的服务维度是简单的,因此监管也是简单的。而人力资源市场涵盖内容复杂,考虑维度较多,在监管上也是复杂的,需要下力气去做的。

(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

与人力资源市场相一致,其中的监管同样存在狭义以及广义层面上的解释。狭义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是指对参与劳动力交换过程双方以及发生劳动力交换地点的监管。包括了对劳动力资质条件求职结果等、用人单位招聘资质、用工环境等和交换场所日常事务及安全等的微观层次的监管。而广义上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则是涵盖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进入到劳动力市场到退出劳动力市场所有行为,以及劳动关系调解、立法、跨区域人才流动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和管理。并且侧重于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人力资源市场是广义上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目标。本篇论文讨论的主要是几点:首先是在整体层面上监管的主体涵盖了政府以及非政府方面,其次就是在微观层面之上监管部门具体的职能以及目标针对,最后就是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的覆盖性所决定的监管需要囊括到的一系列因素。

二、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发展现状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形成了人力资源市场,因此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形成的。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到21世纪初,在这一阶段中,我国的人力资源市场仍然是以劳动力市场为主,对其的监管主要是侧重于日常的一些事务性的监管过程中,履行监管义务的主要是劳动部门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每年定时定点的到劳动力市场上巡视并负责调节劳资纠纷等问题。

第二阶段是2001年至今,政府的角色从办市场向管市场转变,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的政府改革措施,客观上促进了现代人力资源市场的行程和完善,促进了人力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行程。在这一阶段,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从日常的事务性监管,朝向劳资矛盾调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法律的调研而制定等宏观层面进行。在这一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了主要责任。责任主体的提升,使得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地位、程度和范围有了较大改善,在客观上讲,一个成熟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已初具雏形。

(一)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能。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现阶段我国对于国内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主要监管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其在日常的监管之中基本是按照相关法规政策来进行行政层面上的决策、执法以及监管的一系列职能。在这之中涵盖到了几项内容。首先需要对于进入市场的准入标准进行监管,包含了对于用人单位、第三方机构以及劳动人员的资质审核;其次就是针对招聘以及第三方中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进行监管;然后是对于一系列合同行为进行监管;另外就是对于劳务用工的整体过程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此外还需要负责劳务纠纷的相关协调以及仲裁;最后就是需要进行案件监察督办。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这一部门是国务院方面对于市场进行具体监管以及执法的下属部门,其肩负的职能就包含了这几项:对于市场的主体方进行资格审查以及信息登记;对于不具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和处理;督促劳务中介各个机构依法运营;对于市场之中一系列交易进行监管;对于相关部门的资质进行定期的审查以及管理;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打击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3.其他部门监管职责。在前文之中提到的两项机构以外,还有一系列部门也肩负着监管人力资源市场的职能。举例来说物价部门就需要针对第三方中介的各个机构的一系列收费行为以及具体标准进行审查管理;安监局需要监管劳动人员的职业以及个人健康安全是否得到保障;公安系统需要监管劳动人员在不同地区的相关事项,并进行治安维护以及犯罪打击。

(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内容。

1.监管市场准入资质。政府相关部门针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准入资质监管,主要就是对于相关的各个主体的资质进行审核并确定准入或者是禁入。这项监管有着两个方面的目标。首先就是在经济视角之下,对于市场之中的供给以及需求进行一种有机的均衡调节并确保资源进行配置的效率。另外就是为了确保公共群体的利益。这一监管主要涵盖的内容就是针对第三方劳务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交易所在场所的相关许可、企业是否具备招聘许可以及劳动人员是否具有进入人力市场的资质。

2.监管日常运营行为。在人力资源市场之中,主要受到监管的运营行为有三项。首先就是对于市场之中任一主体为了自身利益通过不当手段进行竞争,导致了其他主体方应有利益受损,打乱了市场运行的行为;其次就是任一方面给出的产品或者是某项服务造成了消费者合法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最后就是对于公共层面的利益以及安全造成了损害的行为。针对这一系列人力资源市场之中进行的一系列运营行为进行的监管工作是由数个部门来共同完成的。

3.监管劳务用工整体过程。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劳务用工整体过程的监管涵义就是针对用人单位在于劳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是否遵循先关法规政策、劳动人员职业以及个人安全权益是否得到保证进行监管,如果在这之中发现违反法规的相关行为与需要进行惩处的一种监管行为。这种监管职责现阶段石油劳保监察局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督察局两家机构负责。前者主要负责的内容就是:对于劳务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并监督用人单位做到落实;对于用人单位法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受理一系列劳务相关的举报投诉;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后者的主要职责内容就是:对于安全生产相关的一系列法规政策进行规划制定,同时督促相关方面做到准确落实;对于相关一系列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审查以及指导;对于一些违反相关法规政策的方面进行依法处理。

(三)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手段。

在人力资源市场之中针对进入准许标准的监管主要是分成两个类别。首先就是事前监管,举例来说要针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资助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特定类别的机构作出限制;对于交易承载媒介属于无形物质的相关标准进行规定等。另外就是时候的审查,距离来说要对于已经进入的各个机构进行定期的再次审查;对于没有取得许可也未作登记的组织以及个人进行依法处理等。在这种监管行为之中,使用的各项手段就集中在:行政层面的准许以及登记、进入市场前的批准、定期的审查监督、对于各项标准进行设定、对于资质进行评估分级、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必要的强制性措施以及依法进行的行政惩处等。

三、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问题

(一)配套法规不健全。

在人力资源市场之中为了能够充分有效的确保劳动人员的切身利益能够得到依法实现,配套的监管法规体系的建设完善无疑是具有极为重要的关键性意义的。在这一配套的法规制度之中一系列的条例规制是能够确保劳动人员相关的一系列权益能够最终实现的关键保证。然而现阶段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之中,对于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建设十分的不健全,这体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监管体系配套的法规之中处于确保劳务关系具有足够稳定性的目的,会出现一系列解雇保护相关的条目,尽管现阶段在相关劳务法规之中对于用人单位在解雇之中所涉及的事由做出了禁止,但还不够全面。举例来说,很多会引发用人单位针对劳务人员出现憎恨情绪并加以报复而出现的一系列事由就没有涵盖其中,劳动人员对于用人单位一系列违法的命令不作出执行、对其违反法规的事项进行投诉举报、参加到与用人单位利益出现冲突的其他组织之中等等,均会造成这种报复性的解雇行为。

其次就是针对劳动报酬结算方面的法规不完善。现阶段监管体系的配套法规之中规定了针对全日制的劳动人员,用人单位需要以月为单位及时进行劳务报酬结算;针对非全日制工作性质的劳动人员,进行报酬结算的单次周期也需要控制在15天之内。然而在实际情况之中,劳动人员报酬结算普遍出现的现象就是要等到次月劳动人员才可以收到前一个月的报酬结算,用人单位也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进行拖延。这样的现象进而导致了劳动人员难以及时有效地取得自身应有的劳务报酬,是一种对于劳动人员报酬获取权以及辞职自由权的侵害。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相配套实行的法规体制之中存在不健全这一弊端是受到多项因素影响造成的,在这之中,最为本质的因素就在于法规制定过程之中,更多的是将关注点放在了用人单位方面所拥有的运营自由以及用人自主的相关权益的确保这种立法考量实际上是受到国内现在所处的经济环境所影响的。在当下国内最为主要的企业群体就是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这类型的企业在运营过程之中会受到众多因素的阻碍局限,如果在用人以及劳务报酬方面限制过量很可能会加重其负担,产生不利影响。但是这种考虑应该是适度的,过分的关注于此,却忽视了劳动人员的个体权益,无疑就会造成法规体制的不均衡、不健全,阻碍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建设完善。

(二)监管机构缺少足够的独立性。

现阶段国内的人力资源市场之中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进行人力资源以及相关社保政策的管理以及制定,承担着不断优化完善公共就业的相关服务体制、改善劳动收入分配体制以及对于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管的一系列职责。因此这一部门就同时兼顾了政策的宏观层面之上的规划制定,以及市场整体的监管职责,他自身行政以及监管相互融合的特性下的结构形式是极具代表性的。然而受到这一结构形式的影响,哪怕于部门之内进行独立的一个监管机构的设置,也会因为层级关系的层层局限,而导致其应有的独立性消失。监管机构也许就会因为过度的关注与宏观角度的利益权衡却忽略了在微观角度之上监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公正性;监管机构内部的一系列人事任免以及机构运营的经费因为受到行政层级的领导以及整体预算的限制,也会大大影响到部门的独立性。

(三)监管体系配套机制不健全。

对于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一系列监管工作,覆盖到的范围极广、工作链非常的长,如果仅仅依靠一个部门来进行所有任务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工作需要由数个部门一起进行,将各自优势相互融合互补,达到相互的工作职员以及权责制衡。现阶段国内针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的监管工作是一种分权的模式,人力资源市场之中的主管部门所具备的上述监管职能和剩余的各个部门所具备的市场监管职能相互之间是分离开的。

这样的监管机制之下,就会出现监管职能难以做到统一领导,整体统筹协调上存在不协调不健全的情况。这样就会进一步造成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之中存在有盲区以及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误后对于责任相互推诿等等问题。举例来说,人力资源市场相关的监管工作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劳动保护以及职业健康。近些年来各式各样的新型行业不断出现,很多对于劳动人员的生理以及心理上的潜在危害不断凸显,在劳动保护的监管上需要开展更多新的内容,然而监管机构却并没能够对此投入足够的关注。这样的现象在反映出了当下时兴的劳动保护监管机制不能够匹配时代进步下的新的需求的同时,也一样反映出了监管工作的不力。而这一现象的产生因素最主要的就在于监管体系之中的职能分割问题,难以站在人力资源的全局化角度之上,结合社会整体发展以及新型职业的产生具体情况,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的一系列监管工作进行有效的统筹规划。

四、建设完善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议

(一)完善配套法规体制。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能够有效建设并充分完善就需要一个健全的完善的配套法规体制作为保障。对于配套法规体制的完善优化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

首先就是在现在实行的法规制度整体结构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进行相关专项的具有问题针对性的细分法规以及制度的规划制定以及实施,对于人力资源整体监管、第三方劳务派遣、部分非正规就业行为、就业过程中各项歧视、一系列职业培训等部门进行专门的法规制定以及落实。

此外就是针对社会发展过程之中不断出现的新的情况变化进行及时有效的新的配套法规的规划制定,对于现有的法规内容进行科学有效的内容增加或者条例调整,做到与实际的人力资源市场诉求相吻合匹配。

(二)提升监管机构独立性。

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完善需要监管机构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才能够最终实现,在这方面国外的发达国家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但综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因为正处于一种制度转轨的阶段之内,缺少足够的市场竞争性,也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进行制衡,所以对于发达国家的已有经验是不能够直接借鉴的。我国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具体集中在两点。

首先就是要建设起一个由行政主管部门所下属管理的具有足够独立性的监管机构,在内部设立的各个监管机构与要做到与其监管目标所属组织相互的独立分离。要着手规划制定一个有效科学的机制来充分保证监管机构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来进行职权行使,保证监管机构在行政层面之上不会受到干预,尤其要确保监管机构之中能够拥有对于人事以及经费两方面的独立性。

另外就是由国务院来进行管辖的负责监管体系之中各职能之间相互统筹协调工作的机构组织,对于不同部门之间针对人力资源市场所具备的监管职能进行有机的协调统筹,这一机构同样需要在结构形式、人事任免以及运营经费方面具有足够的独立性。

(三)强化监管体系统筹力。

目前还需要着重进行的一项工作就是在维持现有的机构结构的基础之上,对于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监管体系的各项职能进行统一化的管理。首先就要不断推进法治进程,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的主管部门针对市场监管所具有的统筹协调管理的职权进行充分明确,并设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协同机制。另外就是针对必须通过数个部门来一同进行管理以及执法的一系列监管职能,在法治程序的规定之下,对于其具体的分工进行科学有效、清晰明确的确定,将共同监管的职能结构整理明确。此外针对人力资源市场之中劳动人员切身的安全以及身心健康进行的监管,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来进行完善。

(四)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全球范围之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市场调节以及政府监管这两项市场监管手段都不可避免地有着不同程度的局限性,所以在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过程之中,非常必要的一点就是要通过社会监管机制来进行补充。社会监管机制之中的主体方涵盖了不同行业之中的而自律性组织、各种形式的媒体、社会群众以及各项社会机构。社会监管机制尽管并不能够拥有政府监管机制所具备的法治强制性以及权威力,仍然能够通过其群体繁多、覆盖广阔的特性,对于人力资源市场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最为真实有效以及及时的反应,能够充分填充市场调节以及政府监管工作之中的漏洞部分。

社会监管机制的建设以及进一步的深化发展主要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需要对于政府的职能做出进一步的变更,将政府手中掌握的一部分行业管理的相关权力进行下放,进而帮助行业之中的各个自律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帮助行业自律这一制度的最终形成。另外就是需要建设完善社会监管所需要的整体制度环境,将社会监管所需要的各项渠道进行有效疏通,建设发展社会监管的信息交流平台,科学合理的设计社会监管整体程序。

(五)加强行业协会作用。

西方发达人力资源市场国家的监管体系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监管部门是来自于非政府方的行业协会。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中,行业协会可以协调会员单位展开就业服务和培养行业自律。因此,我国应当加强行业社会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中的地位。现阶段我国行业协会多数在于提出行业标准和举办一些行业比赛之类的工作,较少参与到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中来,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是存在弊端的。

五、结论

国内现在实行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不可否认的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政经体制的深化改革、经济环境秩序的维护等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程度之上的贡献,然而这一体系整体来说仍然属于一种初始状态,完善性不足,体系之中有着种种弊端,阻碍了进一步的深化发展。本篇文章对于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以及完善做出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对于现阶段实行的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结构、存在的一系列弊端做出了充分的研究分析,并针对监管体系现阶段存有的一系列问题应该如何改进完善提供了建议对策,以期能够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的最终建设完善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司书轩:《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云南大学2015年学位论文。

[2]毕小军:《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及策略研究》,沈阳大学2015年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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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在高校毕业生配置中存在的问题

受企业转型及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力度的加大以及高校扩招后毕业生数量的增多影响,人力资源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相应出现了以下问题。2.1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失衡影响高校毕业生配置公共服务机构方面则存在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整合不到位,合力作用没有形成。且市场布局失衡,各社区毕业生就业平台作用没有发挥,区域分割现象严重,城乡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不均衡,市场发展失衡,部分毕业生不能享受公共均等化服务。非公共服务机构方面则存在“大市场、小摊状”运行状态,地域布局以市区为主,如正在运行的50家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仅有5家分布在武川县城内、黄河少镇、和林格尔县盛乐镇镇内,其他均分布在呼市市区内,部分区域、城郊结合处、村镇等处高校毕业生配置服务仍存在空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受到区域局限。2.2网络市场发展存在问题表现在线下与线上人力资源市场融合度、延伸度不够,线上市场发展历程短,网络技术支持度不够,网络建设滞后,且线下、线上脱节运行,相互之间互动性能不强,各项指标即时分析跟不上,网上、网下融合度不够深。信息方面存在政府、中介机构和企业与个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能共享,各方之间需要的有效信息不能及时接收。多数网络机构只是简单的把招聘单位信息照搬在网上,信息的整理、过滤、筛选功能偏弱,且线下信息不能及时上传,线上信息时效性降低,成为影响市场发展的短板问题。售后服务方面存在市场跟踪服务与市场发展相脱节,线下、线上跟踪服务不到位,且缺少专业的售后人员,售后服务欠缺,市场服务链不完整。2.3毕业生市场配置中各项优惠政策,法规,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不够首先,表现在政府部门对政策、法规、服务项目及各项优惠措施宣传力度不够,如市场主体对促进就业发、合同法、保险法、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毕业生缺乏社会保障意识,法律观念淡薄。其次表现在各类人员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各项服务了解不多,如部分毕业生手提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用时才着急打听、咨询、寻找,常有丢失、损毁现象发生。同时,也表现在社会部分人员对市场双向选择认识不清,很多毕业生家长仍在搬门子、托关系、找熟人、花冤枉钱为毕业生找工作,放弃市场配置机会。2.4市场监管环节薄弱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供需双方主体权益,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手段,市场监管薄弱仍是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存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制度尚未形成,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范围不够全面,专业监管队伍力量薄弱,监管方式单一,尤其是网络市场监管方面,亟待出台相应措施,加强管理。且日常检查机制没有形成,私招滥聘、诈骗、黑中介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2.5市场配置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从业人员队伍文化水平存在差异,素质高低不一,缺少高级从业人才。对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社会保障等了解不深,不关心市场走向和环境变化,毕业生咨询的问题解释不清,人力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工作中创新动力不足,表现在政府部门人力资源配置以完成公共就业目标任务为主,思想保守,墨守成规,创新动力不足;非政府部门人力资源配置以有偿服务兼公益为主,人员流动性强,且从业人员业绩与薪酬挂钩,服务建立在业绩最大化基础上,只顾短期经济效益,创新动力受到影响。

3人力资源市场优化配置高校毕业生对策

3.1解决市场发展失衡问题新形势、新业态,要求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实现公共服务最大化,满足供给侧改革的需求,从根本上实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融合。打破区域分割、城乡分割、村镇分割的壁垒,延伸市场人力资源配置服务平台,在去库存中,对旧有闲置的房屋进行利用,设置城中村、村镇、社区人力资源配置平台,优化人力资源场所布局,强化社区、村镇服务功能,确保市场就近为毕业生提供配置服务,补齐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短板,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3.2加快网络发展步伐,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售后服务机制加快网络发展步伐,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线下线上融合力度,提高过滤、筛选等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政府与企业及个人、B2B(企业与企业)、B2C(企业与个人)、C2B(个人与企业)紧密结合,按照招聘信息与电脑终端、移动终端、数字电视、服务场所“四连通”要求进行布局,对线下、线上市场供需情况随时融合,即时分析、准时预测和,对偏缺人力资源岗位进行预警。增强线下、线上互动功能,实现线下、线上资源融和贯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信息短板问题。加强线上线下跟踪服务,增强售后服务功能,设置专业人员及时解决毕业生配置中出现的各类问题。3.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进行宣传;对于固有的法规、政策及业务等宣传,要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增加临时性的宣传办法进行宣传;同时要大力开展从业人员政策、法律、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宣传能力,解答毕业生配置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促进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3.4加快建立市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对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做出了全面规定,按照“先照后证”的意见要求,制定出台适合本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条例,建立线下线上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加强日常巡视和执法检查。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保障人力资源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在法治监督环境中正常运行。3.5加强人力资源队伍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队伍整体素质,增加教育培训投入,强化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创新机制,提升市场观察力、研判力和创新力;鼓励走出去,多参加行业机构举办的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学习,学习先进地区的做法,增强市场的分析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有效配置。

作者:赵久芳 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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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1-0014-02

1 中国目前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1 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

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比较通行的是基尼系数,通过具体的数量界限反映收入分配差异程度,有效地判断一国收入分配是否达到两极化的临界。另外一种是五等份比较法,将要分析的总体按人口标志五等份分组,计算各组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并选取收入最高组人口与收入最低组人口各自占有的收入比重相比较,以前者相当于后者的倍数说明总体内部收入分配的差异程度,相差倍数越大,表明差异程度越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急剧拉大,全国基尼系数接近0.45(国际上一般将0. 4 视为警戒线,考虑到我国是二元经济结构,一般以0. 45 为警戒线)。据权威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基尼系数达到了0.48,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社科院2007 中国社会蓝皮书披露“中国收入最高的20% 人口与最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差距约18 倍,且差距仍在向纵深发展”。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目前20%的高收入户拥有银行储蓄存款的80%。收入的严重集中化严重地阻碍了大多数民众对发展的参与,从而妨碍了健康的经济发展。

我国在经济发展中采取的是差异性政策,使得一部分地区和企业率先发展,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由于政策调整没有及时跟上或没有真正到位,经济发展的水平差距硬化为一种格局,并形成明显的社会差距。一部分地区、企业和群体处在发展的优势地位,而另一部分地区、企业和群体处在明显的弱势地位。经济发展的成果不能惠及到社会各个方面,不同的阶层在经济增长中所获得的收益明显不同,往往是条件越优越获益就越大的马太效应,从而进一步拉开了已有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1)城乡收入差距扩大。1998年~2000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分别是农村居民收入的2.52 倍、2.66 倍和2.80 倍。2004 年是政府对社会中利益关系调控力度比较大的一年,特别是减免农业税、对粮食种植进行现金补贴等,对于增加农民收入起了重要作用,但并没有改变总体上收入拉大的趋势。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达为3.3:1。

(2)城市内部收入差距扩大。根据“全国城市居民综合社会调查” 用五等分法计算出来的数据显示,城市居民收入最低的1/5 人口只拥有全部收入的2.75%,仅为收入最高的1/5 人口拥有收入4.6%。

(3)地区收入差距扩大。在“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和国家给东南沿海地区特殊优惠政策的双重结合下,加上东部沿海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使得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迅速发展,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远远超过了中西部地区。

(4)行业收入差距扩大。由于行业发展的不平衡性,特别是个别行业的垄断经营,使得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从我国目前行业发展的情况来看,收入增幅最高的是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技术服务业。其次是民航、铁路、烟草、电力、电信业等,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和采掘业。

1.2 收入差距的成因

收入差距产生的成因是要素市场的不完全性。总体看来,目前中国居民收入的绝大部分都来源于要素性收入。要素性收入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素市场的状况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形成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1)不完全的劳动力市场与收入分配差距。

中国目前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性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劳动力市场处于分割状态。劳动力的城乡间自由流动受到限制,加之中国农村拥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同时相对较慢的农村经济增长速度,形成了中国城乡间的劳动力收入差距;劳动力的区域间自由流动受到限制,加之中国区域经济增长不均衡形成了中国区域间的劳动力收入差距;劳动力在垄断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间流动受到限制,加之垄断性行业在产品市场中所处的有利地位和内部人控制,形成了中国行业间的劳动力收入差距。

(2)不完全的资本市场与收入分配差距。

在证券市场上,不同投资者之间不平等主要表现为投资者拥有信息的差异上。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大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直接造成了中国证券市场配置资本的低效率,同时也导致了不同资本要素所有者在资本收益率方面的差异,进而影响了来源于资本要素的收入分配。在证券市场以外的资本交易中,市场的不完全性主要体现在公有产权向私有产权转化的交易过程上。不完全信息和非经济力量对市场的影响往往交织在一起,影响公有产权向私有产权转化的交易过程,使得国有资产以不符合完全市场的价格合法地流入个人手中,进而造成了收入分配的极大差距。

2 收入分配差距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

现代经济增长的大量模型都表明,经济增长首先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数量、效率,资源配置效率等。从最早的生产函数理论到哈罗德-多玛模型及新古典增长模型等,都大量研究了投资、储蓄、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内在关系。要素所有者的收入分配决定决定投资、储蓄、消费等变量,进而影响经济增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从供给角度看

居民收入增长直接决定要素收入的数量。要素回报率越高,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越多,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增长也就越快。

2.2 从需求角度看

居民收入增长率越快,在边际消费倾向不变的情况下,储蓄率越高,根据哈罗德-多玛模型,经济增长率G=S/K,储蓄率越高,经济增长也就越快。

2.3 从增长效率看

收入增长与劳动效率成正比。收入越高,劳动力利用效率越高,劳动的边际产出也随之提高。

2.4 从分配结构与均衡增长看

收入分配结构会影响经济均衡增长。一般说来,收入分配形成的消费与需求总量应该同经济增长所提供的产品供给总量相适应。因此,收入分配格局调整一方面可以自动适应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通过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来条件增长的速度与水平以实现均衡增长的目标。

2.5 从分配与再分配的政策效应看

政府财政收支直接影响需求变动。政府的税收增加与减少直接影响个人与企业的收入份额,如果所得税率上升,个人与企业收入份额就会下降,消费与投资需求也受到影响。这也是宏观经济学主张利用财政政策来调控经济增长的原因。

3 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由上文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未能分配与增长的关系,体现出一种替代关系,导致了不利于经济增长的结果。根据以上对中国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成因以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的分析,笔者提出,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直接可以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关键在于对制度、结构及公共政策环境的调整。

3.1 从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动因来研究缩小收入差距的方法

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可以改善目前城乡和区域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这将取消对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的现行补助, 并使劳动力流动的真正目的变为追逐更高的劳动力价格, 从而达到资源最优配置和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

由于垄断性行业特殊的经济地位其向行业内劳动力支付的工资远远超过正常市场中的劳动力价格, 从而造成垄断性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之间巨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因此,要治理治理垄断行业,实行政企分开,引入市场竞争,消除劳动力在垄断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间流动的限制。

规范资本市场,缩小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资本交易产生的收入差距。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证券风险评估制度,增强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和透明度,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及证券市场监管。并且在证券市场以外的资本交易中,引入真正的竞争机制。

3.2 从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来研究缩小收入差距的方法

要探索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经济增长模式。加快市场化、全球化的进程,加快社会经济信息化及工业化。最重要的是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合理的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地区结构及城乡结构。这一点在我国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宏观政策中得到体现。

找出有利与中国经济稳定高速增长的收入分配模式。要建立的新型收入分配制度要适当拉开差距,实行按要素贡献分配,推动中国经济高效率增长。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再分配手段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通过完善包括财政税收及社会保障政策在内的公共政策来促进收入流动,确保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一体化互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内在均衡性。

4 结语

收入分配的恶化并不一定是经济高速增长必须付出的代价,面对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矛盾与冲突,我们的解决方

法并不只有等待一途。构建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关系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对制度,经济结构和公共政策环境的调整,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改善收入分配状况。从目前来看,户籍改革提案的不断提出,《反垄断法》的实施,以及对证券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都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良性互动关系的形成,使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参考文献

[1]洪银兴等. 发展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徐康宁等. 宏观经济学[M]. 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3.

[3]沙安文等. 中国地区间差异的经济分析[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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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在2008年爆发的全球经济危机中暴露的基层体制问题依然严峻。究其原因是基层政府职能执行不力,特别是越位与缺位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因而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基层政府经济危机应对机制的现状

(一)基层政府引导盲目化

一些基层政府将“引导”变成“强制”,把农民看成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包袱,认为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够实现农村富裕,才能解决“三农”问题。然而经济危机的爆发加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

(1)由于2008年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中国各行各业受到此次危机的严重影响,主要表现在:全国大范围高失业率居高不下。据国家统计局不完全统计表明,我国大多数城市待业人口有2000余万人,在大幅度失业率的氛围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的难度剧增,另外,大多数城市对进出务工的农民设置了各种“用工门槛”,这样更加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

(2)由于经济危机的爆发,导致了部分农民工集中的行业的整体萧条,这样大多数农民不得不返乡待业。伴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的行业为广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平台,到城市务工成为农民的重要出路。然而,2008年的经济危机的大爆发,直接导致全球经济的大萧条,工厂的生产能力下降,对劳动力的需求自然减少,大量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的农民集体失业,最终离城返乡。因此,给依靠进城务工的农民转移目标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二)基层政府低效率导致公共服务不到位

由于基层政府对乡镇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经营策略的引导服务不足,导致原本可以解决大量劳动力的乡镇企业的活力日益下降。在农村经济中,乡镇企业是吸引农村劳动力、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重要保障。然而,自1996年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乡镇企业跟不上改革的步伐,逐步陷入恶性循环。发展模式的弊端直接导致发展速度和生产效率的低下,因此,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压力日益增加。乡镇企业尾大不掉的发展策略直接导致发展成本的虚高,这样直接导致吸纳劳动力的成本上升,因而,乡镇企业不再愿意背负更多的负担。与全国快速增长的经济相比,乡镇企业每年仅能解决90万人的就业问题。2001年,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表明,在所有就业岗位中仅有9.2%的岗位是由乡镇企业所提供,同比下降了4.5%。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流动。与健全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农村的社保体系相对落后许多。

中国农村一直处于“以农养工”的地位,农村的各项保障体系也一直没有建立起来,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更加剧了农民的盲目性。“厚土重迁”的老思想,告诉农民土地是其所有,离开了土地将一无所有。这样就导致了多数的农民捆绑在仅有的田地上,难以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于是,出现了“半工半农”的现象。农民的思想观念的落后也直接导致了文化素养的偏低,农村也缺乏相对健全的培训机构,又间接阻挡了农村的发展和农民进城的脚步。据不完全统计,在农村,大部分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甚至仍存在文盲或者半文盲的现象,而城市的企业在招聘时首先提出了高于大部分农村文化程度的学历要求,这样农民进入城市的可能再次降低。没有文化、没学过实用的技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身劣势导致了就业面的狭窄。大部分农民也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也想通过自己熟练的过硬的实用技术来实现就业,但是培训机构的缺失或者培训体系的落后,也进一步加剧了农民的自发流动,城镇企业需要招熟练技术人员也得不到解决,甚至出现了“用工荒”的现象,根本原因就是技术的缺失。

(三)基层政府监管机制“功利化”导致发展失衡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滞后

(1)在农村没有完善、规范化的就业指导机构。大部分农民寻找就业机会并不通过政府及职业介绍所等渠道,转而向亲朋好友求助;基层政府在对劳动力的转移措施、转移目标及突况的预测方面相对滞后,这样也就造成了农民流动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混乱化;农村劳动力市场保障体系的缺失和无序造成了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还有,因为部分企业缺乏有效监管直接导致农民工收入偏低并且难以保证,极大地伤害了农民工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的就业积极性。

(2)基层政府中有不少工作人员存在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将人民所赋予的神圣的权力当成赚钱的机器,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巧立名目,榨取农民的血汗钱。在面对到农村招工的企业、工厂时,以基层政府的绩效和部分人的利益为前提,将农民的根本利益置之不理。另一方面,对一些职业介绍所、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管不力,造成农村职业培训系统的混乱无序,任其发展。由于农村就业保障服务的缺失,农民进城务工利益受到侵害而无处申诉。

二、基层政府经济危机应对机制创新的途径

2008年以来,因为经济危机导致大量农民工滞留农村形成剩余劳动力,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基层就业出现了新的变化,劳动力转移方面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不断出现的问题和障碍,所以基层政府要走创新途径。加快农业产业化转型 将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危害变为发展契机,对目前的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方面进行革新。

(一)通过大规模的经营模式调整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在经济危机面前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基层政府要充分调动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离城返乡的农民的能动性,在农作物的种植和农畜产品养殖方面结合市场加大调整力度。极力发展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城镇。提高农村工业化的速度和水平。因为小城镇在城市和农村的过渡地带,是城市和农村的交集及连接枢纽。依靠农村,具有发展规模化生产的潜力,另外,由于小城镇遍布各处,因此,小城镇就成了农民转移的重要目标之一。这样就为广大农民务工、经商提供了便捷连接途径。

(二)深化乡镇企业发展积极调整产业结构

在开发城市市场同时,也要关注广阔的农村市场,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另外,加大科研投入,提高农业机械设备更新速度,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和自主品牌。拓宽发展思路,走特色经营之路。因地制宜,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市场优势,确立特点鲜明的发展模式,融合行业和产业的特点,壮大个性化竞争力。开拓一转多元的市场格局。放眼国际市场的同时,也要加强我国城市市场,更要立足农村本土市场。快速开发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生活保障服务等。

(三)加大农民教育投入力度,完善基层服务体制

加强基础教育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资金、师资力量等方面投入不足,导致教师素质偏低,农民让孩子读书的压力很大,另外,高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问题也导致农民对教育的失望,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农民的整体素质得不到有效提高。因此,基层政府在教育资金和师资投入方面要加强,这样一方面减轻农村的教育压力,另一方面增强农民的教育投资信心,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的问题。不断完善农村成人教育及职业培训体系,健全的培训机制是提高农民素质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力保障,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二选择。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与文化素养培训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的问题。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城乡一体化突破城乡劳动力转移障碍和人口流动壁垒。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机制革新,加强农村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

三、结束语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基层政府应对机制的弊端凸显,“三农”问题在经济危机的刺激下更加严峻。本文就基层政府应对经济危机的机制现状加以分析探讨,提出一些解决途径,或有偏颇,期不吝赐教。

参考文献:

[1]柯楠.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探析[J].沧桑,2008(3).

[2]谢太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现状、原因及解决路径[J].特区经济,2009(1).

篇9

报告称,伦敦和纽约是真正的全球金融中心,为全球参与的交易提供了广泛服务。而两个城市在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及监管方面尤其突出。

在谈到亚洲金融中心时,报告称该组织2005年发表的报告认为,亚洲各金融中心之间没有明显领先者,而此次最新的分析却显示香港不单超越新加坡,还遥遥领先包括东京在内的其它亚洲金融中心。

该报告以人力资源、商业环境、市场准入、基础设施和综合竞争力为评比指标,对全球46个城市作为金融中心所具备的竞争力加以比较和排名。

人力资源是指该城市是否有足够的专业人才,灵活的劳动力市场,以及推动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教育环境。商业环境则侧重于监管、税收环境、腐败程度、经济自由度和商业环境是否宽松。而该调查将监管视为衡量一个市场的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市场准入则指该金融中心的证券化程度,股票、债券的交易数量,以及城市中为金融领域服务的公司的数量。基础设施衡量的是该城市中建筑物租金和是否有足够的办公面积。综合竞争力则考量的是一个城市的生活条件。

据BBC报道,全球金融中心排名指数由英国的Z/Yen调查公司为伦敦金融城统计制作,每两年公布一次,对全球46个城市作为金融中心所具备的竞争力加以比较和排名。全球金融中心排名指数是根据对全球金融服务业决策层人士进行的网上问卷调查结果,结合47个有关竞争力的不同指数,综合计算分析得出。

排名目的

推出这个指数的日的是展示金融中心之间相对竞争力的变化,以助了解金融中心之间力量对比的变化,从零开始建设一个世界主要金融中心(比如沙特的迪拜)是否可能;以及随着区域经济实力的增强,亚洲是否可能出现一个全球金融中心。

伦敦金融城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主席斯耐德说:“全球金融中心排名指数凸显了两个亚洲金融中心――香港和新加坡――在竞争力上远远超过伦敦以外的其他任何一个欧洲城市。”

伦敦金融城2005年的金融中心竞争力调查报告显示,当时亚洲几个金融市场之间没有明确的高低之分,而今年的调查则清楚表明,香港不单超越新加坡,还遥遥领先包括东京在内的其它亚洲金融中心。香港被认为正在成为世界金融中心,而东京仅排名第9。

根据这次调查的结果,受访者认为香港最有可能成为全球金融中心。报告认为,香港拥有严格的监管以及经验丰富的金融人才,而且已经成为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只要亚洲金融市场不再出现较大的波动,香港是成为另一个全球金融中心的最有力竞争者。报告称,由于在人才、市场监管及企业环境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作为中国经济“龙头”的上海,与排名第9位的东京,从各项指标来看,目前都无法跟香港比。

根据调查报告,成功的金融中心扮演了五个角色中至少一个:

全球金融中心,目前只有伦敦和纽约够这个资格;

国际金融中心,比如香港,承担了大量跨国交易活动;

特色金融中心,在某个领域独霸鳌头,比如苏黎世的私营银行业是世界第一:

全国金融中心,作为一个国家的主要金融服务中心,比如上海;

区域金融中心,承担了国内一个地区的主要金融业务,比如芝加哥既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又是一个地区金融中心。

伦敦和纽约扮演了全部五种角色,但伦敦在五项竞争力指标上都超过了纽约。

竞争力要素改变

今年的调查结果表明,金融界要人对构成金融中心竞争力的要素的看法跟两年前不同。2005年,在《伦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相对竞争力调查报告》中,大多数受访者认为人才和技术是整体竞争力的首要因素,而这次的调查显示,人们的关注焦点已经转移到监管政策和税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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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劳动力的供给压力逐年增大。

继上个世纪70年代末知青返城、90年代国企工人下岗浪潮后,第三次就业高峰已经到来。据中国社科院和国家信息中心预测显示,“十一五”期间每年城镇新增劳动力在500万到550万之间。如果农村每年的城市化水平提高1%,就要转移1000万劳动力,加上往年失业的人口,“十一五”期间可能有四、五千万劳动力需要就业。因此,“十一五”的头两年是劳动年龄人口增长最快的两年,也是就业压力最大的两年。据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约5.2亿人,按照现在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计算,农业本身约需2亿劳动力,估计已有2亿农村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城市和乡镇企业,那么至少还有1.2亿人需要转移。再加上高校毕业生、下岗待业工人、部队退伍军人等就业安置,这几方面的压力同时存在,并且将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

(二)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

随着我国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快速成长,这部分的产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据测算,20世纪80年代,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增加就业岗位240万个,而90年代以来,只能增加70万个。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专业技能的要求高,对劳动力数量的要求却较少的客观现状,使得GDP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有所下降。这是就业压力加大的重要原因。

(三)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偏低,难以适应用工单位的需求。

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缺,决定了其进入城市主要是在建筑、运输、保洁、搬运等行业从事苦、脏、险、累等工种的体力劳动,在当今主要是拼技能而不是拼体力的城市劳动力市场,农村劳动者一般处于劣势地位,可供选择的就业领域相对狭窄。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及其就业适应能力差是阻碍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根本原因。

(四)县域经济吸纳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改革开放以来,县域经济一直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体,尤其乡镇企业更是功不可没,累计吸收了约1.5亿农业劳动力。一般来说,农民都不愿意背井离乡,往往都偏向选择就近就业,同时乡镇企业大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较多合适的就业岗位。但近年来,县域经济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能力有所减弱,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只能向大中城市转移,但城市下岗职工的增加,使城市中一部分技术含量低的苦、脏、累的原本由流动农民承担的工作转由城市下岗人员逐步替代,留给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相对减少。

(五)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充分,就业信息不畅,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往往带有自发性和盲目性。

目前从全国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的情况来看,经由地方政府和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有组织转移的劳动力比较少,转移往往以自发性为主,靠自己找门路外出务工。由于劳动力需求的用工单位与需要谋求职业的农民相互脱节,农民进城务工信息的搜集、整理、的覆盖面窄,时效性差,中间环节多,缺乏系统性、广泛性、权威性,使他们经常处于盲目流动、盲目应聘中,往往徒劳往返,蒙受损失。

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对策

(一)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

统筹城乡就业,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要以改革户籍制度为突破口,逐步改革相应的教育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降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成本。各级政府要把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做为一项战略任务,将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强社会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保护外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和保障制度,对外出就业劳动力在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工资制度、合同关系和人身安全等方面做出基本的规定,并建立相应的执法、仲裁机构,加大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力度,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随意延长工时、使用童工和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宽松的务工环境。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择业竞争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各方面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针对劳动力不同的文化水平,分层次、分对象、分渠道地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才能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当前,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逐步向“技能型”转变。支持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务培训基地,发展订单式培训,支持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福安市积极争取中华职教总社“百县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努力抓好就业培训中心的进一步完善,同时通过资质认定,发动社会力量联合办学,确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定点机构,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培训机构和民办培训机构共同发展的培训体制。要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通过设立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三)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加速工业化,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我国农村地区工业化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应把发展中小企业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落实和完善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实施分类指导和扶持,逐步提高其规模、效益和水平。使中小企业成为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经济不发达地区,应重点发展资本投入少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如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传统手工艺品产业。我国的农业资源十分丰富,发展潜力很大,农副产品加工业应作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尤其要注重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工艺技术性强、附加值高、市场独占性强、机械化程度低、适合个体私营经济开发的土特产品。农村富余劳动力压力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村第三产业不仅总量小,而且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低。这不仅限制了农村第一、二产业的发展,而且不利于增加就业岗位。农村工业化、社会化以及城市化发展进程,必然要求信息、交通、金融、保险、咨询、科技等服务行业配套发展,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促进餐饮、商业、文化娱乐、旅游等行业的繁荣。因此,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促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对于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具有重要作用。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实现农村劳动力本地就业。

城市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依据。城镇和乡村具有天然的联系,农民有地缘亲近感,语言、饮食、生活方式及风俗习惯相同,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离乡引起的心灵震荡。在城镇创办产业和筹措资金相对容易,交易成本也较低,因此在吸引农民就业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加快小城镇建设,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根本途径。我国小城镇分布广、数量大、增长活跃,但整体城镇化水平却极低,经济发展缓慢,其根本原因是城镇企业缺乏长远规划,产业布局没有很好地与城镇建设相结合,集聚程度低,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明显较弱。各地应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小城镇规模和数量,依据资源或市场定向,确定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并加强对农村工业小区的规划指导,引导分散的农村非农产业集中发展,促使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充分发挥集聚经济和城市经济的优势,把城镇建设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的首选之地。

(五)大力发展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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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6-0177-02

1前言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明确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企业需要建立公平竞争、自主经营的运营模式,创造消费者自由选择、自由消费的市场环境,这有助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废除一些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改进和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经济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充分体现和发挥市场体系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为实现“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的市场发展目标,不仅要对现代市场经济进行完善,还要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现代市场体系是建立市场体系的新思想、新论断,是进行社会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新举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社会化改革的成果,而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是对改革的发展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不仅有利于消除市场壁垒,完善市场职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还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活力,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快速发展。

2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现代市场体系成熟的标志是市场体系的基本要素在市场中的建立、成长、发展和壮大,而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薄弱环节是要素市场的发展。在商品领域,市场决定商品的价格,这一机制已经基本得到完善,然而劳动力、土地、科技等要素在制定市场价格方面还不够完善。要素市场不能被清楚的认识,制约着要素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必须加快生产要素市场化,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需要借助现代化的流通方式,保障物流、信息流以及价值流在市场经济中运行顺畅,制定公平、公正、透明、平等的规章制度,监督市场运行情况。生产要素市场的建设为市场在资源配置发挥作用提供了载体和完善的场所。

(1)建立和发展现代金融市场。建立和发展现代金融市场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市场体系发展的枢纽是金融市场的建设,金融市场又连接着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是提高资源配置的重点。发挥金融市场的枢纽和核心作用,应该加快金融市场的完善,建立多元化的金融市场,这不仅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的改革,从而带动国有银行的改革,促进市场经济的改革,而且有利于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加快完善商业银行体系,有利于非金融机构的发展。完善金融市场的结构,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分工,促进金融市场的深化改革。目前我国的现货市场已经得到了稳步的发展,但是期货市场还不成熟。建立和发展期货市场,使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同时存在和发挥作用,激活金融市场的发展活力。

(2)建立和发展劳动力市场。要发展和建立劳动力市场,不仅要建立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发展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市场的导向作用,还要提高市场促进就业的作用,建立社会救助、政府促进以及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建立技能培训中心和职能开发功能,做好下岗职工的培训工作和再就业工作。目前,我国的技术工人的缺口是非常大的,加强技工学校的建设,建立职工培训实体,为我国建立一支技能型人才队伍提供保障。当前的户口制度严重制约着劳动力的发展,完善户籍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从而引导富余劳动力的市场化流动。

(3)建立和发展土地市场。目前在土地市场中,一级市场垄断在政府手中,二级市场是开放形式的。这有利于发展土地要素配置资源的市场机制。土地融资的方式有许多种,比如政府出资、外商独资等。在农村发展土地融资,首先要完善现有土地使用制度和创新土地产权制度,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其次在建立和发展土地市场的过程中,要规范土地市场市场的交易规则,防范土地脱离市场进行交易;最后借助土地资源的市场化,切实把土地的使用效率提升到更高水平。农村土地市场还不完善,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创新机制,解决出现的问题,维护好和保护好农民的合法、合理的权益。

新农村建设和现代产权、信息、技术市场建设也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农村往往是产品的生产基地,是产品走入市场的关键,建立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标准,实现全过程的动态监测。新农村建设要求在发展农村的过程中不断地创新,新农村的创新是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现代产权、信息、技术市场建设过程中,立法的建设是关键,只有完善立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现代市场体系才能健康发展。健全产权市场,发展产权市场的载体,运用法律法规引导产权的健康流动。完善信息市场,建立信息化产业,形成信息流,提高经济、产业、企业信息化发展。

3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逐渐成熟,政府的作用将如何转变,曾经的“保姆”将何去何从。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由“保姆”转变为“引航者”,政府的干预是十分必要的。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完善的过程中,政府主要发挥两点作用:一是将权力收进笼子里,约束政府权力,以此防止政府过度干预,预防过犹不及的产生;二是提高科学执政能力,政府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科学的制定规划,科学进行调控,维护和保障市场的健康运行。

(1)政府是引导者。政府要用新思路建立科学化的全国性商品市场,让发达地区引导欠发达地区融入经济圈,引导企业竞争走向产业竞争、行业竞争,开阔眼界;政府要引导市场走向全面开放的新台阶,建立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引导形成现代市场的价格机制,减少政府干预。

(2)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强弱关系着市场一体化进程能否完成、现代市场体系能否建立。高质量、科学的宏观规划为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创造条件,提高区域现代化体系的协调发展将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关键。

(3)建立现代市场体系,政府要完善外部条件。市场体系完善的标志是市场体系所需条件的满足和成熟,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是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服务,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形成的。健全市场机制,建立健康运行的约束机制,完善立法制度和法律法规,为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4结论

现代市场体系是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市场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资源配置的效率。现代市场体系的完善,是提高资源配置的有力保障。现代市场体系是统一的,区域分工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区域市场,区域市场之间的相互融合构成全国性的市场。完善的全国市场使得资源配置的效率快速提升。市场体系是开放的,开放的体系可以包容各种各样的市场,不仅是区域性市场,还有国际性的市场,资源进行全球性分配。政府要不断地促进完善现代市场制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造福于民。〖HJ*3/4〖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