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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经营模式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0-11 09:58:2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农业的经营模式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农业的经营模式

篇1

一、关于“超大模式”的特征分析

“超大模式”的核心是实现“公司基地一体化,农民工人化”。其具体做法是:公司基地建设所需土地,由地方政府作为中介向农民租赁,租赁期一般与农民承包期相一致。通过土地有偿租赁的形式把农民的耕地经营权租赁给公司,这样基地相当于一个车间,农民相当于这个车间的工人。农民除了定期向“超大”收取租金外,还当起了超大产业的“产业工人”,不仅有效解决了结构调整中缺资金、缺技术、缺信息的困难,还避免了自然灾害风险、自主经营的市场风险及生产上的技术风险。

二、“超大模式”的效率评价

“超大模式”的实质是资金或技术所有者依赖土地经营权来实现三种要素的组合,它改变了土地经营主体,并且使土地的集中程度提高,具有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特征。从实践的结果来看,这种模式对改变农业的经营方式,迅速提高农业经营效益有明显的作用,但是更进一步从微观和宏观层面上来分析,我们不难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微观层面:企业内部存在过高的成本

“超大模式”实际上就是雇佣劳动的组织形式,而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雇佣劳动组织形式内部存在过高的成本。在农业生产中,劳动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劳动者具有自身利益最大化倾向、机会主义和偷懒的动机,因此农业产业中的劳动与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劳动一样,劳动本身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投入,劳动的实际供给才是一个有效的投入。而在劳动者的劳动与劳动的最终成果缺乏之间联系的情况下,劳动的实际供给显然取决于劳动监督的有效性。然而,农业经营的分散性增加了劳动监督的困难。与集中的工业生产不同,农业生产散布于广阔的空间。因此农业生产受时空的影响,劳动监督极为不便。土地经营规模越大,所使用的劳动力越多,经营者与直接劳动者之间的社会距离就越远,有效地组织劳动者并激励其努力劳动的难度也就越大。因此,随着企业投入精力的增多,劳动监督的成本也在不断增加。

(二)宏观层面:

1.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据了解,很多农户与超大集团都没有签定过正式的书面合同,有关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的确定、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的安排都是口头承诺的。农户们的真正意愿没有得到反映,究其原因有两点:一是公司于农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是公司与农户存在力量不对等的问题。正由于这两方面的客观差异存在,使得农户在与公司的谈判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公司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组织者和主导者,公司可以凭借自身的强势地位不与农户发生契约关系。由此农户便无法参与企业运作模式各方面的商讨中,使得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2.缺乏有效的劳动计量,降低农业生产效率。对任何经济活动来说,劳动者之所以有工作的积极性,是因为其每一份边际努力都能得到一份边际报酬。如果缺乏有效的劳动计量,就无法真正实现按劳付酬,劳动激励的作用势必大大减弱。在家庭经营模式中,由于每一个农户在自己经营的土地上的收入基本是该农户投入劳动的成果。劳动越多,劳动质量越高,农户所得就越多。 农户的每一份边际努力都得到了一份边际报酬,并且闲暇与偷懒的社会成本内部化为劳动者的私人成本,从而产生最大的刺激激励。而“超大模式”的扩散有可能肢解许多家庭经营的农户。当这些农户作为农村社会经济的细胞,不再发挥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功能时,农业的生产效率将受到重大影响。

3.存在逐渐瓦解家庭经营制度的隐忧。土地集中规模经营虽然显露出一些优势,但公司凭借资本、信息和技术优势抢占农村土地。公司进入农村经营土地,虽然在名义上他们获得的仍然是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价格低、面积大、期限长,他们事实上成为了这片土地的真正主宰。原土地上的主人变成了新土地主(公司)的雇工或“佃农”,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冲击了家庭经营制度的基础。事实上在现代化进程中,许多国家对公司进入农村经营土地都有较严格的限制,如美国很多州都制定了限制公司从事农业活动的立法。  “超大模式”动摇了家庭经营制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所谓的农业产业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等诸多环节连接为完整的产业链,实现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利益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在中央发出的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就有如下表述:“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当是公司带动农户,而不是公司替代农户。为稳定农业、稳定农村,中央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的承包地。地方也不要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农户承包地。”因此,“超大模式”从根本上来说不利于“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不宜大力推广借鉴。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理想选择

农业产业化应始终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家庭经营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为我国农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后随着农业劳动者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家庭经营规模会逐步扩大。但家庭经营制度不会改变,是长期存在的基本制度。同时,当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工农业生产率增长不平衡必定开始缩小。由于农业生产率的增长受到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制约,所以农业产业越进步,影响农业生产率增长的“自然界限就越退缩”,而社会因素的作用就越大。如今我国工业化已进入中期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正是产业进步的产物,急需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产业化的理想经营模式应是土地家庭经营+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随着农业过剩劳动力的转移,家庭经营仍然是农地经营主体,并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兼容大规模经营的优势。这种方式的规模经营,其重点不是用行政手段集中农民的土地而是强化农户作为独立的商品者的地位,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一,规范和完善农户面临的不完全竞争的,不均衡的市场经营环境。

农户作为独立运作的农业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一样,都是根据市场给出的信息来经营。因此,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一定要把市场放在首位,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内在的,真正的龙头来看待。只有在完全竞争、均衡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参与者才能拥有交易的全部信息,才能将交易成本降到最低。在这种市场交换中,供求双方就会在均衡的买卖价格中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合理经营关系,农户与其他方面的最优化的经营关系通过市场买卖就能直接实现,农户不但能得到整个产业化流程甚至全社会的平均利润,而且在一定风险的压力下有竞争力的动力和约束。这时市场机制会调节社会的农产品需求,优化配置各种资源,从而改变农户的经营内容范围。

第二,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篇2

1 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进行多角度观察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十五届三中全会能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这样的认识,是来之不易的,是经过相当长的过程才取得的共识。这符合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与规律。在此之前,从什么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摆在什么位置,是颇费脑筋的。刚开始的时候,多是从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试图以此解决小农生产的盲目性。的确,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面向市场的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这个产业体系是贸字当头,把产品的销售放在了第一位,依据市场的需求兴办农产品加工业,依据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去布局和组织农产品的生产。这是对生产什么卖什么的传统生产方式的根本性改革。农民生产的原料通过加工、销售的龙头企业变成最终产品流向市场,解决了以市场为导向生产初级产品的问题。

2 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理想选择

农业产业化应始终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家庭经营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为我国农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后随着农业劳动者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家庭经营规模会逐步扩大。但家庭经营制度不会改变,是长期存在的基本制度。同时,当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工农业生产率增长不平衡必定开始缩小。由于农业生产率的增长受到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制约,所以农业产业越进步,影响农业生产率增长的“自然界限就越退缩”,而社会因素的作用就越大。如今我国工业化已进入中期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正是产业进步的产物,急需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产业化的理想经营模式应是土地家庭经营+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随着农业过剩劳动力的转移,家庭经营仍然是农地经营主体,并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兼容大规模经营的优势。这种方式的规模经营,其重点不是用行政手段集中农民的土地而是强化农户作为独立的商品者的地位,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2.1 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2.1.1 建立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一是坚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核心,做好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二是大力发展各种经营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2.1.2 建立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一是要及时、准确地提供市场经济信息;二是要适时解决生产资金和生产资料,以便能按照市场的需要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三是要提供必要的科学技术服务体系,以提高农副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四是要提供农副产品的销路,提高农副产品的增值能力;五是要提供方便的运输,加大农产品的流转,确保货畅其流,从而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1.3 建立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科教服务体系,通过广泛深入农村服务,使农业的技术应用得到保障,通过大力普及科技教育和文化教育,培养新一代农民,使农业生产经营的技术水平迅速提高。

2.1.4 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实行农业投入主体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要扩大服务领域、改进服务质量,农业银行、农业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开列农业贷款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要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构建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2.2 农产品加工到销售的整个循环过程中同一部门、同一生产阶段上各企业、农场或农户之间的合作,通过横向的合同联系,形成一个全国性、综合性、服务性法人企业或社会经济组织。以日本农协和法国的农业合作社联盟为例,农协通过它的各项事业组织、基层组织、各级联合会在农村形成了一个遍及农业生产、农业信贷、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保险、医疗、生活指导、信托等领域的网络。市场、企业、农民以农协为中心,形成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法国农业合作社联盟代表法国全体农业合作社及社员利益,为加速农业现代化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服务,并起到互通情报,使社员在农业工业化和商业化过程中互相协调与协作,进而把制定生产配置、品种、规模和投资计划大权转盟手中。这种横向一体化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纵向一体化的形成,使农民组成的各类合作社便利于与工、商、财界的联系。这种联系使得农民通过合作企业逐步增加收入和提高现代化水平。

篇3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8-114-2

现代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的社会化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是我国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主要类型之一。本文以永辉薯业为例,从现代农业的角度进行评价分析,以期提高我们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这种经营模式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重要性的认识。

一、永辉薯业发展的基本概况

(一)基本概况

社旗县永辉薯业注册资本2400万元, 位于社旗县城南工业园区内, 是一个集科研、基地、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于2009年8月开始建设,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现已建成集生产车间、办公楼、科研室、宿舍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厂区,形成了年产3万吨薯类食品深加工生产能力, 现有职工300多人,年产值2.6亿元,利税1800万元。

永辉薯业根据国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政策。实施“一业为主,综合开发,重点突出,跨越发展”的战略,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积极探索并开拓走现代农业经营之路,推进企业管理上水平,效益上台阶,规模大发展,致力打造社旗县农产品深加工知名企业,公司用全新的经营理念、充足的资本、先进的设备、科学的生产工艺、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营销网络、优质的售后服务,打造产品质量和服务一流品牌,被南阳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省、市领导多次到永辉薯业观摩指导,赢得省“重质守信示范单位”和“全国质量放心品牌”等荣誉,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依托永辉薯业成立三个专业合作社,即“亚东农机合作社”、“新农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和“金叶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现有社员1500户,入股土地0.7万亩。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3台,玉米收割机、联合收割机24台,农机具配套设备107套(台),红薯收获机、花生收获机21套(台),大型铲车、挖掘机各1台,流动加油车1台,实现了全程机械化作业。

(二)主要做法

1.流转土地,形成规模

土地是现代农业的基础,只有形成规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益。在进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为了解决农民积极性不高、连片经营难推进等问题,永辉薯业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广泛宣传,其中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每人发一封信,介绍土地流转的优势,建议他们把土地集中起来参与土地流转。二是对比算帐引导。耐心帮助农民算清两个帐。对于转出方来讲,集中流转土地每亩收入比自己经营一年粮食的纯收入高出近100元,而且是零风险。另外还有不低的劳动务工收入。对转入方来讲,流转土地发展烟薯生产,效益是种植粮食的五、六倍,怎么算都不吃亏。通过两头算帐,在利益上达成了一致,能够实现“双赢”,得到了农户的初步认可。

永辉薯业土地流转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租赁。对于项目区农户外出务工没有精力组织生产和管理的土地,经双方协商按照现行土地流转价格进行承租,与农户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二是自愿入股。组织项目区拥有土地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农户以土地折价入股并参与分红,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管理, 社员除每亩地每年收益不低于租赁价值外,年终净收益60%分配给社员股东,剩余40%作为风险基金。三是反租倒包。对有富裕劳动力的农户,采取先以入股或出租方式流转土地,再由合作社返租倒包给农户。反租倒包户负责看地、看水、追肥、施药等管理,由合作社支付相应的管理劳务工资。

2.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

永辉薯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实行了标准化生产。

(一)开展农业标准化服务。公司制定了不同农作物产品质量标准和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申报农产品产地认证,向农户提供技术资料,农产品品质和质量不断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农业标准化进程。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对农产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制定了生产方案和标准化技术规程,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

(二)生产经营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提供种苗、肥料等生产资料,统一种植技术,统一按标准化流程组织生产,统一按保护价收购产品,统一加工,统一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永辉薯业设有专门的红薯、烟叶育苗基地,引进豫薯王、梅营1号等高淀粉脱毒红薯原种,引进云烟87等优良烟叶品种,由公司统一育苗,保证了烟、薯种苗的及时、足量供应。

二、永辉薯业评析

(一)确定了正确的发展方向

社旗县是全国闻名的“三粉之乡”,已经有三百多年的生产历史。近年来,社旗县立足历史优势,把三粉加工作为全县的重点支柱产业,提出了“膨胀规模,拉长链条,加大技术改新,重点培育,强力推进”的发展思路,获得了省红薯三粉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认证和“赊店”牌三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

永辉薯业正是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传统优势,积极响应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经济的设计脉络,抓住机遇、顺应形势,确定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了瞩目的业绩。

(二)建立了富有活力的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形式

永辉薯业采取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组织形式,通过“合作社”这个枢纽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依靠“公司”这个坚强后盾,有效地解决了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衔接的问题,疏通了农产品从土地到市场的渠道,有效地整合了“资金、土地、劳动者、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在这个联合体系中生产关系非常明晰,合作社的社员分别以土地、技术、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入并参与分配,取得的收益对于参与的农户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公司通过深加工农业初级产品提高附加值,取得了明显的效益,“公司+合作社+农户”这个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富有活力。

(三)实现了规模经营

通过永辉薯业“公司+合作社+农户”这个组织形式,把小规模的土地生产模式变成一定规模的土地经营模式,使得现代农业手段可以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了土地生产率。

永辉薯业按照不同类型及农户的意愿,采取不同的利益协调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流转后的土地便于采取机械作业,使现代化的装备与技术手段有了用武之地,解决了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导致的农业劳动力减少的问题,也解决了农户承包的耕地分散、经营规模太小的问题,从而能够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永辉薯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由公司把利用率差的土地集中经营,使外出务工人员可以长期安心工作,起到了一举多得理想效果。

(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永辉薯业这个“公司+合作社+农户”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使得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其主要原因是运用了“劳动分工”理论,劳动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十分显著。

从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永辉薯业从烟薯品种选定、种苗繁殖调运、商品烟薯大田生产、加工、销售等一系列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分工很明确,在生产实践中减少了许多重复劳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用工业化的手段加工农产品,不但降低了劳动成本,而且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红薯、烟叶生产过程中能用机械的就少用人力,鲜薯加工“三粉”、鲜烟叶烘烤均采用自动化、流水线工厂生产,成效显著。

(五)实现了订单农业

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 永辉薯业取得了大面积土地的使用权,从而能够根据市场需要组织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农业生产。2012年,在烟叶种植方面, 永辉薯业与国家烟草专卖机构签订了产销合同,减轻了烟草专卖机构零散收购的压力,也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在红薯和淀粉生产方面,先后与河南天宇集团、韩国李氏株式会社签订供销合同,避免了市场波动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

(六)促进了农产品商品率的最大化

永辉薯业运作成功的重要一条原因是商品率最大化,永辉薯业基本上可以把从土地上生产的产品全部转化为商品,生产的鲜薯不分品种、无论大小、也不管表皮光滑与裂缝统统进行加工,减少了鲜薯储藏的损失,使鲜薯的商品率得以最大限度的提高。生产的鲜烟叶直接到烘烤厂烘烤,然后全部销售,实现了农产品商品率的最大化。

(七) 明显增加了经济效益

由于当前农村劳动力持续不断的流失,种植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些经济价值高,但耗工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持续缩小。目前社旗县主要以小麦、玉米耗工量相对较小的农作物为主,亩均产值约为1800元/年,除去农药化肥用工净利润每年700元左右。

(八) 发展了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方式

永辉薯业对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经验,其特点有以下几点:

1.变“外在的推动、被动的接受”为“内在的需求、主动的吸收”。对于永辉薯业来讲,学习、引进、应用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的迫切性、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十分深刻,他们对于学习、引进、应用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表现出的热情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受。在某些方面,他们对于省内外技术发展及现状的了解相当深刻,对于某些技术的运用已经非常娴熟。这种由内部自身的需求而导致的农业技术普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变“单项技术的需求”为“综合配套技术体系的需求”。由于公司经营涵盖了烟叶、红薯生产的“前、中、后”与“左、中、右”许多环节,所以他们对于技术的需求已不是单单的某一项所能够满足,就他们来说既需要育苗技术、又需要高产栽培技术、也需要加工技术,既需要现代企业管理技术、又需要市场营销技术、还需要机械使用技术,这些技术的任何环节都直接与参与者的经济效益相联系,因此,全面驾驭这个技术体系对于公司的管理者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3.变“着眼于产量的生物目标技术的需求”为“着眼于品质及效益的经济目标技术的需求”。对于永辉薯业来说,可以把他们看成一个“经济人”,他们生产的是商品,生产的目的是要到市场去交换,所以公司的中心任务是提高本身及其所有参与者的经济效益,因此他们需要能够提高经济效益的实用技术,在“高产、优质、高效”三大目标中“高效”放在首位,这一点也是现代农业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参考文献:

[1]农业现代化[EB/OL].360百科,2013-5-25.

[2]胡胜平.“农业现代化”的一点调研和思考[EB/OL].人民网――理论频道,2012-1-18.

[3]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EB/OL].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2-03-08.

篇4

关键词: 龙头企业;利益分配;联结机制

Key words: leading enterprise;profit distribution;profit connecting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9-0036-03

0 引言

农业是经济的根本,农业的基础地位不稳、不强会导致一系列的国民经济问题,造成了产业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新农村建设受阻等等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行和发展乡镇企业之后,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又一重大创造,是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创新。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经济结构升级的重要途径。全国陆续涌现出一大批农业企业,根据具体组织形式的不同,这些现代农业企业可划分为龙头企业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服务组织带动型、农业园区带动型等不同类型,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是被运用最广泛的经营组织形式之一,在农民增收和农业集约化发展方面效果显著。很多专家学者纷纷致力于研究创新企业组织形式,谋求适用不同条件的现代农业企业运营,提升企业实力,实现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的目的。但是,针对完善和提升某种具体农业组织形式的运营效果的研究却相对较少。过分注重组织形式创新而忽略对具体经营模式的优化和完善,导致许多前期成功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问题,甚至企业和农户之间爆发了严重的利益冲突,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1 龙头企业带动型经营模式的优劣分析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龙头企业带动型模式的应用优势主要体现在市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方面:

①龙头企业承担大部分市场风险;

②“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企业与农户基于共同的利益需求共同发展,风险共担,彻底改变了以往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对立的格局;

③在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方面,企业与农户资源互补。龙头企业承担资金、技术和大部分市场风险,农户提供劳动力和小部分经营风险,以此构建起新的合作格局。一方面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资金方面的资源优势,弥补农户资金、技术匮乏的劣势,从而充分激发农户的生产热情,实现企业与农户互惠互利。

但是不可忽视的是龙头企业带动型的经营组织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①受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农户品的供求关系难以稳定。②合作双方地位不平等,企业相对于农户而言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这种不平等直接影响了合作关系的稳固发展。③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成为影响合作关系良好持久发展的最大阻力。

在这一系列问题的背后,最根本的就是利益问题,利益是龙头企业与农户发展合作的根本动因,也是农民参与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的动力根源,处理好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问题是影响整个农业合作组织良好发展的核心问题。

2 创新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重要意义

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核心。企业需要稳定的原料供给,农户需要稳定的产品销路,这一共同的需求点是双方合作的重要基础。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是一举多得的。

首先,有利于帮助农民拓宽增收渠道,保障农民利益。有农业龙头企业资金、信息、科技等各方面的支持,农户可以摆脱生产的盲目性,有效规避市场风险。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起到双赢的效果,既有利于龙头企业稳定合作伙伴,又有利于农户积极参与合作生产,当前应极探索多种形式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采取合同、合作、股份制等形式,或是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等形式,提高农户的收益。在保障龙头企业稳定收益的前提下通过利益联结,使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之间建立稳固的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从而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民利益。

其次,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鼓励龙头企业注重原料生产基地建设,积极为农户和原料产地提供配套服务。以提升科学种植养殖水平为抓手,提供技术指导、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合作农户进行具体细致的指导和帮助,让农民科学种养殖的同时熟练掌握相关管理技术,为基地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保障,同时为当地农业效率的提升注入强劲的动力。

最后,双赢利益联结机制的构建,能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注入持久动力,有利于国家农业产业升级,优化国家和地区经济结构,同时企业的标准化管理也有利于农产品生产的质量控制。在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建立完善的利益约束机制,以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为着力点,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引导基地和农户科学种植养殖,特别是重视品牌培育和推进标准化生产,系统地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行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环节和过程的全程质量控制,有利于实现基地、农户由数量型农业向质量型农业的跨越,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程度,促进农业经济结构升级。

3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的着力点

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桥梁和纽带,具体是指各经济主体之间在利益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调节功能。利益联结机制的构成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利益分配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

农业产业化各参与主体对农业产业化系统的投入(资金、劳动、知识、技术),是它们得到回报和收益的基本依据,也是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动力源,因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基础。在实践中,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分配原则是各个环节获得平均利润。

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利益一体化,但在实践中,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分配有时却处于一种此消彼长的状态,当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与契约价格严重偏离时,违约动机就会变得非常强烈,契约很难被执行。为了维持一体化组织的运营,就需要构建一种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对利益分配的合理性进行临时调整,这种调整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要素供应价格调节。龙头企业通过为农户提供各种要素供给服务,如物资、技术信息、资本等,利用要素价格的变动实现双方利益的调整。二是产品销售价格调节,即通过订单合同价格的变动进行利益调整,在这种调节过程中,契约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程度实质上就是利益调节的幅度。

利益联结机制的实现需要强有力的约束,否则,这种利益联结就必然是脆弱和低效率的。约束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组织约束。组织是相关制度包括利益分配方案的制定者、执行者和保障者。稳定的组织是农业产业化成功运行的重要基础。二是制度约束。一个成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必然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集合,例如合同产销制度,保护价格制度,风险基金制度等等。合理的制度安排以及有效的制度执行是农业产业化成功与否的重要保障。三是非市场安排。这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一种特殊的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农资赊销、资金扶持等非市场的手段支持农户的生产等方式,可以避免农业产业化链条的脆弱,保证产业化经营的平稳运行,是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内各利益主体关系稳定的重要手段。

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要在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肩负起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开拓市场、创新技术、综合服务的重任,外联市场、内联农户,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支撑、中坚力量。农业产业化发展要引导资金,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其他涉及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等,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要充分依托国家政策、资金支持,走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信息化、市场化的发展路子,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当好发展现代农业的排头兵。

4 创新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应坚持的原则

坚持平等自愿,市场导向的原则。企业与基地农户自主结合,政府主要行使政策支持、宣传鼓励、不良行为监管等工作,不能以“拉郎配”的行政手段去干预,这有违市场经济的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让市场在资源分配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减少行政手段干预,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企业和农户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和农户的有机结合,提高结合的质量。

坚持由浅入深,形式多样的原则。坚持由浅入深的理念,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企业与农户的个人意愿,从简单的买卖关系、契约关系到紧密的“一体”关系,都允许存在,逐步加强利益联结的紧密程度,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逐步建成“资金共筹、利益共享、积累共有、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利于维持关系的稳定性。

坚持稳中求变,注重引导的原则。存在是创新的基础,现代农业利益联结机制的创新思路应该建立在现实的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的基础上,坚持稳中求变,前期可主要采用经过实践检验的方式方法,从构建坚实的合作基础入手,再选取成果优质的龙头企业作为试点,着手改革创新。改革初期,政府要着力指导和帮助龙头企业与农业基地、农户规范订单文本,做好合同签证或公证等服务工作,加强诚信守法教育,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

5 可参照推广的几种利益联结方式

5.1 参股合作型

农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股份合作制吸收农户投资入股,农户可以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力向农业龙头企业参股,形成新的资产关系,使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以股份为纽带,结成“互利互惠、配套联动”的经济共同体。在这种利益联结机制中,龙头企业与农民不仅有严格的经济约束,而且还作为共同的出资方,组成新的企业主体,形成了“资金共享、利益共享、积累共有、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5.2 流转佣工型

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一次性购买或分期租借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据自身需要确定种养殖项目,并雇佣当地农户到企业参与劳动生产,按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工资的形式支付报酬。这样可以将农民纳入企业用工管理范畴,有利于企业各项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企业也可按照发展经营需求,将农民划分为不同工种,有针对性的聘请技术专家对其开展专项指导,提升专业化程度,增加规模效益。农民在获得土地固定收益的同时,还可随着企业的发展增加收入,并提升相应工作技能。

5.3 要素供给型

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相应的生产要素,帮助其发展生产,利用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动抵抗市场风险。例如,农户资金短缺,或者出于对市场风险的恐惧,无法按照企业需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为了推动产业化的发展,在农户没有现款支付的时候,将生产资料赊销给农户,帮助农户生产,待交售产品时再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统一结算,或者对农户给予直接的资金扶持。这样可以有效抵抗由市场供求导致的价格波动,既可以减轻企业的经营风险,又能使农户免于“谷贱伤农”的尴尬。

5.4 利益返还型

企业、农户与当地政府之间签订利益返还约定书,同时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签订收购合同,对农户的农产品按合同价格收购,当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发生较大背离时,若企业获得额外收益,则按照利益返还约定比例将部分额外收益按照农户提供农产品数量合理返还利润,或者拿一部分利润用于农产品基地建设。若企业因合同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而发生较大亏损,则由当地政府出面,按照约定协调农户依据提供农产品数量将相应比例的额外收入暂时返还企业,以保证企业经营运转,支持企业的发展,等企业渡过难关,再以类似红利的形式将前期农户资助企业的资金予以返还,以保证农民的积极性。该种形式需要地方政府积极协调双方关系,在一方有违约意愿时加以干涉,从而保证前期契约得以顺利执行。

湖南大三湘油茶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茶油产业的新型农业高科技企业,总资产超过5亿元。企业从建立之初就以“振兴油茶民族产业,带动千万农民致富”为使命,作为一个农业高科技企业,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成功秘诀。大三湘将生产经营机制的创新充分贯穿到从油茶的育苗、种植、工艺研发、压榨生产及油茶关联产品的精深加工到终端销售渠道的建立。公司在常宁市、祁东县、宁远县、衡南县等地与农户签订荒山租赁协议5万多亩,其中新种良种油茶4万亩,并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衡阳县界牌镇、岣嵝乡、樟木乡和常宁市西岭镇、烟洲镇等建设有机茶油基地26万亩,雇佣约2万当地农户参与企业劳动生产,在获得土地固定收益的同时,还可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收入,并提高自身劳动技能。为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合作生产,企业还与农户和当地政府签订利益返还约定书,消除农户对市场风险的担忧。“十二五”期间,公司共发展100万亩油茶基地,其中:新种10万亩,低改30万亩,在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发展60万亩丰产油茶林基地。建立了从育苗――种植――加工――销售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和全过程的质量保障体系。根据企业当前发展规模和效益,预计到“十三五”期末,达到年产优质茶油3-5万吨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创利税2亿元,带动超过10万户农民增加收入15亿元。

湖南大三湘油茶科技有限公司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的典范,通过创新使企业与农户以及当地政府之间的利益联结实现共赢,为我们研究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对于“龙头带动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促进效果提供了有益探索,有力论证了上述可供推广的几种创新模式的可行性。

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核心,无法实现共赢的利益分割也是制约现代农业企业发展壮大的核心问题,在当前形势下,研究和探索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对于实现企业经营目的、促进农民增收、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程度,促进农业经济结构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晓华.现代农业发展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12(11).

[2]张春华.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2:76-78.

篇5

传统型 包括农产品直接利用型和农作过程利用型两类。由于很多农业和农作的生产过程不为城市人所知,因此,展示农产品生产和农作过程(特别是一些特色农产品生产过程)可吸引相当的城市人。可由农民进行那些传统和现代的农作过程表演,供游客观赏;也可由游客亲自采摘果实或在农民指导下直接参与一些简单的农作过程劳动。

农村文化利用型 可利用的是两种形态。一是地域文化,二是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即具有山区特色的农业文化和农家生活文化;历史文化,即几千年来的文化积淀,融进旅游休闲农业,让游客在田园风光里既得到物质享受,又获得文化享受,可以成为旅游休闲农业的一大特色。

科技型 是将现代高科技手段和农业结合发展的休闲农业。科技型休闲农业的类型和内涵都相当丰富,随着高新技术渗入农业,科技型休闲农业将是最吸引人的。例如,基因农业是很多人不熟悉的,利用人们的好奇心理,用基因方法生产出的马铃薯、番茄又大又好,同时还能普及基因科学知识。

2、我国休闲农业的经营类型

根据上文表述的流行模式,我国休闲农业大致可分为下列经营类型:

观光农园 包括成熟的果园、花圃、菜园、茶园等经营范围,提供给游客入内摘果、拔菜、赏花、购买及参与生产等活动,享受田园乐趣。

科技农园 以农业生产为主,向游客展现农业科学技术、把高科技引入农业并与旅游业相结合的新型休闲农业经营,如农技博物馆、基因农场、生物工程、温室栽培、阳光农园等。

生态教育 以自然生态保护为目的兼具教育功能而发展的休闲农业经营形态,如生态农园、有机农园、户外渡假住宿、户外野餐活动等。

乡野畜牧 以圈养或畜牧方式饲养牛、羊、马、鸡、鹅等家畜,规划放牧、挤牛乳、剪羊毛、捉小猪、抓土鸡、坐牛车、骑马等活动。

农庄民宿 在农村地区规划具有农村特色的建筑物供游客休息、住宿,并且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餐饮,让游客体验农民的生活形态,并享用新鲜农特产品的经营,如一般农庄、自然修养村、渔村、民俗村等。

民俗旅游 利用农村特有的文化和风俗作为休闲农业活动的内容,如农村民俗文化馆、乡村博物馆、农产品生产作坊、民俗古迹、地方人文历史、乡村居民建筑、体验农家生活等。

渔业风情 把渔业资源和休闲、旅游、观光及海洋知识的传授有机地结合起来,利用水域资源发展休闲渔业等活动,如溪边垂钓、岸钓、船钓、体验渔村生活、让游客直接参与捕捞作业。

3、我国发展休闲农业的意义

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缩小城乡差别 休闲农业对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需要掌握农业科技的工程技术人员,更需要高层次、复合型的管理人才。同时,通过其示范和推广作用,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别。

有利于吸纳、接收和传播科学技术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以农业为基础,以旅游为媒介招来八方宾朋不仅为本地区带来大量服务收入,而且会带来经济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合作机会,有利于科学技术的传播和接收。由技术变革所产生的新的生产要素已成为农业增产增收的主要源泉。休闲观光农业广泛地采用各种高新技术,可以大规模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大幅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由于休闲农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且投入不多,就业成本低,因此,开发旅游农业资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方向。因此能带动农村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能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篇6

这是现代农业企业经营制度的初级形态。它是对传统家庭小生产经营、农户承包小生产经营等形态,按照现代公司制的模式及其机制进行部分改造移植而产生的。它通过引入“法人”机制、家庭成员个人明晰的土地持有产权机制、家庭成员中拟制法人---业主代表机制,对传统家庭经济组织功能通过注入现代企业制度规则的新要素进行改造,使传统家庭经营脱壳为具有现代农业企业经营的经济功能,其对外以家庭为企业团队,具有产权明晰、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场所、财产账户,具有独立的经济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自主选择决定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农业生产、投资、交换、分配、消费,并独立承担市场风险、经济责任与民事责任。

这种企业经营制度,一方面保留了家庭作为企业经营组织天然的协调成本与学习成本低的优良传统,克服了传统家庭内部产权不明晰的“外部性”问题。另一方面,它为向高一级形态的企业经营制度的过渡和演进提供了制度规则“通道”。同时,更重要的是为其吸纳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成果,同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与交易,接纳农业生产产业化、信息化与现代化预留了制度规则“平台”。

联合---协作经营型

这是现代农业企业制度由初级形态向中级形态的一种过渡形态。其基本形态可概括为,以明晰的产权为前提,包括农民土地持有产权、法人财产权、知识产权、金融资本产权、其他要素产权,并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的合约联合。比如:(1)“公司+农民(农户)土地持有产权型”。它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公司或企业以契约关系为纽带,向农民或农户业主提供一定的生产资料或生产技术的扶持或服务,农民(农户)按照价格差别待遇或价格同盟提供给公司或企业特定的农产品,使双方结成契约约束的利益同盟,各自获得相应的比较收益,同时共同一致地分散或转移经营与交易风险,节省经营成本与交易成本。(2)“中介组织+农户(民)业主资本产权型”。它是以中介组织运用信息、资金、技术、销售网络等产权及其他资源比较优势,依契约为农户(民)业主企业及其他企业提、供、销定向服务,按照特别约定价格双方从中获得分成收益,分散风险。(3)“科技产权+信息产权+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带动型”,即科技服务组织凭借名优特产品的专有技术产权与农户(民)业主土地持有产权,通过市场合约定向约定联结,双方在合约范围内主张权利、承担义务与风险,从中获得分成收益。

这三种类型的联合经营或协作经营,使不同性质或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产权主体按照合约规则建立联合、联营、协作关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激励约束机制。因而,这是现代农业企业制度由传统经营模式向现代企业经营模式演变的一个实际步骤与环节,是一种联系股份联合经营中级形态的过渡点。

股份合作经营型

这是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中级形态,其在农村的创设与运用,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其功能作用在于:1、强化了农民身份置换-股东地位,弱化了社区成员终生身份权的地位,并且可以实现两者的适度分离。2、“激励约束”机制使其入股农民的素质得到提高。3、催生出一批农民企业家,并为高智力资本人才的引入提供了制度规则通道、内部机制平台以及外部经济环境。4、有效地克服了传统社区集体、传统社区合作组织所特有的资本功能弱化即封闭性,社区之外的个人和法人资本、境外资本难以进入,社区之外的股权不能流出等障碍。5、克服了社区土地资本作为福利功能的凝固性,资本化“激励约束”功能缺乏等缺陷,从而为农村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合理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

现代股份公司经营组织作为现代企业组织,它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由家庭经营制、庄园业主经营制、合伙经营制、农场经营制、合作经营制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高级形态。其特点:1、具有独立经济人地位,在统一权威指导下形成层级组织,使企业法人化,并实现了决策行为的短期化。2、利润最大化目标使其追求长期稳定发展,包括确定最优经营规模、优良品种、耕作、新技术与新工具,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对市场信号迅速反应,及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及经营规模,提高规模报酬。3、注重培育新品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使企业具有自我创新发展的能力。4、以一定年限的农民土地持有产权、财产产权、资本产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产权为纽带,按照股份公司三权分离制衡,即出资者财产权益、法人财产权、法人内部治理权的互动制衡,实现公司的不断创新发展。5、按照激励相容约束原则,对职业经理的薪金、津贴、股份份额的满意程度,也是其给被股东所满足的公司高额利润及其股权权益更多分红。

这种企业经营形态消除了农民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所遇到的制度壁垒、信息不对称、资本短缺、技术素质不高、抗衡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能力弱等,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小生产者的角色到现代农业大生产或产业化与现代化的“理性经济人”角色的转变,也真正使农民成为现代社会的主人之一。

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型

这是按照产业化要求组织生产,以产权+合约两条纽带相联系的现代“航母级”的经营形态。其特点:

1、按照生产专业化、农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组织“农科工贸一体化”生产与经营。如:培育新品种规模生产承揽储运加工包装垄断上市高额利润或垄断利润或超额垄断利润,并按照市场经济分工细密化与专业化、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组织起来,形成利益同盟,加上国家由政府出口补贴、定项转移支付补贴、特别支持涉农的“科、贸、工、农”集团经营、联合经营或协作经营,从而形成国际竞争比较优势。这样,农产品不仅打破了地方市场、国内市场的界限,而且同国际竞争融为一体;国际市场价格成为现代“农科工贸”集团企业或联合企业进行调整结构、协调发展、适应竞争的“晴雨表”,不停顿地协调相互的经济行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决策科学化与短程化。

2、“一体化”联合经营或集团经营的形式多样化:垂直一体化农业公司,即把农工商置于一个企业的组织之下,组成农工商综合体;大企业或大公司与家庭业主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公司相互持股、参股、控股,建立起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表决、承担风险、分摊成本与收益的集团公司;家庭业主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同“科、工、贸、技、服务”企业以合同为纽带,由合约安排分摊的“成本-收益”,分散风险;按专业分工与协作建立起来的品种开发、生产与技术服务、购销服务、信贷等各类股份合作社、家庭业主企业、股份合作社可相互参股,并以合约安排“激励约束”经济行为,产权参股仅作为内部利润“成本-收益”分摊,使之具有双向“激励约束”的功能,又互不干扰。

篇7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1-0232-02

1 引言

单户林业经营模式是指以单个家庭作为基本的经营单位进行林业生产的组织形式[1]。此种模式下林农以家庭为单位向村集体、村民小组或者通过农户之间的林地流转以某种有偿形式获得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的林业生产经营行为。

目前这种经营模式很受林农欢迎主要在于它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产权的激励效应。它的内部激励效应大,林农能够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这种激励机制可以通过利益机制来实现。当投资林业有利可图并且在未来投入林业收益概率较大的情况下单户经营的林农可能就更加倾向增大林业投入。林业投入过程遵从经济理性特征[2],单户经营做出林业投入决策排除了其他成员对单户经营主体的影响。

2 单户经营模式的优点

能够发挥产权的激励效应。单户经营模式与联户经营模式相比,不存在运营及协调等组织成本。林农能够根据自身经济约束条件选择收益最大的投资方式,能够对林地林木资源自由处分。当林木发生病虫害时,单户经营的个体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对林木进行有效防治或者及时处理而无需与其他外人协商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在林业投入上,单户经营的林农根据经营情况能够灵活地决定投入结构和把握投入程度,可以自主决策增大对优质种苗及农药化肥的投入,在未来林业收益上无需担心与外人分割林业收益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因此,单户经营在经营过程中规避了与其他林农协商的组织成本,林农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来决定林业投入的结构和数量。

3 单户经营模式的缺点

与联户经营相比,单户经营在增大内部激励的同时,可能面临更大的自然风险和外部市场影响。林业经营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林业投入具有前期投入高、回报周期长、风险大及收入不确定性等特点。林业前期投入大且回报周期长可能使得单户经营下的林农因自身家庭财产有限或户主社会资本较低无法获取足够的资金投入林业。林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着风、雨、霜冻、泥石流、火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一些林农可能因为林业经营风险大而不敢增大对林业的投入。此外,林业采伐限额制度也会制约林业的投入。

4 影响林农对林业投入的因素

4.1 林农个人特征

4.1.1 林农的年龄特征

一般情况下,林农的年龄大小与林业的生产经验成正比,与偏爱林业风险负相关。随着从事林业年数的增长,林农的林业生产经验逐渐丰富,对林业的经营与管理得心应手,相同的投入可能获得更大的收益。但是,随着林农年龄增长,林农的风险偏好逐渐降低,从规避风险考虑,可能存在降低林业投入的情况。前面分析过,林业经营面临着收益周期长、前期投入大,以及自然和市场风险。因此,笔者认为林农年龄对林业投入负的影响较大。

4.1.2 林农的受教育程度

林农受教育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林农的认知水平。林农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对行业的认识就越充足,对林业技术和信息的把握更及时、准确和到位,经营林业的成本越低,林业投入的愿望也越强烈。从这些层面上分析,应该鼓励林农参加继续教育,增强文化水平。尽管林农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可能他们关注的方向和重点已不在林业领域。林农的受教育程度越高,收入来源可能更偏向于非农化领域。

4.2 林农家庭状况

4.2.1 家庭劳动力数量

我国目前林业经营还属于粗放经营阶段,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目前,随着我国城镇化不断深入,劳动力的短缺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家庭劳动力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林业投入的潜力,家庭劳动力数量越多,林业投入就越多。因此,家庭劳动力数量与林业投入成正相关。

4.2.2 家庭成员任村干部情况

村干部是村中的代表,经济上的能人,他们信息渠道广,风险意识和融资能力都较强。相对于一般村民,村干部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和政治敏感性。林农本身或者林农家庭成员担任干部代表了整个林农家庭的社会资本情况。林农家庭的社会资本越高,越可以以较小的成本获得较高的林地资源,且获得林地资源的广度和深度将高于一般林农。林农家庭的社会资本越高,在林业投入中能够以较小的成本获得林业的生产要素,能够以较高的价格出售林业资源。社会资本高的林农在经营林业中能够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较高的收益。他们在林业投入上可能更得心应手,能够有效规避林业风险高、前期投入高、周期长等林业经营特点的约束。因此,家庭成员担任村干部可能有助于林业投入的增加。

4.2.3 林农的家庭储蓄

家庭储蓄多少代表着财力的多少。无论是造林补植、买卖林权,还是管护等林业投入行为都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林业投入是一个高投入、周期长和风险相对大的行业。家庭储蓄量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林农投资林业的潜力和风险规避能力,家庭储蓄越少,林农对林业的投入可能就越少。因此,家庭储蓄可能与林业投入成正相关。

4.3 林权状况

产权具有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协调功能[3]。林权的确定能够有效激励广大林农投入林业的积极性,也同时约束林农一些其他林权行为。确定的林权是实现林业投入的前提条件。是否具有林权纠纷是林权是否明晰的重要体现,如果一宗地存在林权纠纷则其产权具有不确定性,那么直接约束林农林业投入行为。因此,是否具有林权纠纷代表林业产权的稳定性,具有稳定的产权是林业投入的前提,而产权的不确定性将抑制林业投入。但是影响林业投入因子中不仅仅只涵盖产权因素,产权确定是林业投入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无林权纠纷与林业投入成正相关关系。

4.4 林业保险

林业具有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等特征。林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统一体。在漫长的林业生产过程中,既可能遭受雪、雨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也可能受火灾、偷盗等人为因素的破坏。林业自身具有强大的风险性,价值百万元的林木可能一夜之间付之一炬。为规避林业风险,增大林业投入,林业对保险具有强大的潜在需求。林业保险的实施有助于降低林业经营风险,增大林业投入的力度。预期保险的实施与林业投入呈现正相关关系,但问题可能是目前的林业保险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从调研情况看,部分林农并不知道林业保险,林业的投入也许并没有考虑保险因子。但是从理论分析角度来看,林业保险的实施有助于林业投入的增加。

4.5 其他林业收入

其他林业收入主要指竹林收入、竹笋收入、蘑菇木耳收入、林下经济收入及其他收入。如何提高林区的林业收入是破解广大林区三农问题的关键。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增加林业的投入而提高林业收益,甚至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能够少投入多产出,使林业经济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事实上,林业收入的增加也能反过来有效地促进林业投入的增长。其他林业收入短时期增加可能对林业投入具有促进作用。

5 结语

单户林业经营模式虽具有自身的优点,但是始终不能忽视的是,林业投入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风险大及收益不确定性等特点。林业特点使得单户个体面临较大的风险。具体来讲,林农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口、家庭储蓄,其他林业收入,家庭成员是否担任村干部、是否有林权纠纷、是否参加了林地保险等这些因素对林业投入有较大影响。

参考文献:

篇8

参考文献:

[1][2][3]西奥多·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4、24、5.

[4]西奥多·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5、132.

篇9

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土地托管实现了土地由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也拓展了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多方共赢的新渠道。土地托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

一、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产生的背景

乐源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前笔者深入乐土驿镇调研发现,土地经营管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土地细碎化问题严重。(2)种植作物种类复杂,科学化管理程度低。(3)第三产业和家庭养殖业居多,导致种地劳动力短缺。在以上背景下,乐源合作社通过长期摸索坚持土地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对土地实行“六统一”土地托管经营模式,即“乐源模式”有效的解决土地细碎零散程度大、机械化程度低、效益低等问题。

二、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前后效益分析

(一)土地托管效益理论

(二)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前后效益对比分析

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乐源合作社托管的土地主要以种植棉花为主,占总种植作物的98%,所以此次调研就以棉花作为样本进行土地托管前后效益对比分析。

1.土地托管前后总体经营效益对比分析

由表1可以看出种植棉花土地托管后比托管前净收入每亩增加380元,生产成本每亩降低了540元,其中采摘成本降低幅度最大,每亩降低了550元。

2.土地托管前后生产成本效益对比分析

本文把所有的生产成本进行整合归纳,最终归纳为物资成本和用工成本,用工成本在表1中已经分析,在此只对物资成本进行详细分析。

由表2数据说明土地托管后土地整合形成连片种植规模经营,充分发挥现代农业机械化的作用,提高机械使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机械作业成本、合理配置了资源。

三、乐源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取得的成效

1.提高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实现了社会资源最优配置, 土地托管,实现了农业生产从家庭生产到集约经营的转变,实现了土地零散化到规模经营的转变。

2.提高了管理标准化、种植科学化水平,降低了农户种植风险和农资成本, 乐源合作社对托管土地实施“六统一”管理,通过对不同条田进行测土配方施肥、良种推广、精量播种、病虫害科学防治等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使农业种植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并且降低了农户的种植风险。

3.提高了农机具使用效率,降低了农机具、水电设施的使用和投入成本,土地托管后合作社对土地进行整合规划形成土地连片,机械化效率显著提高。

4.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农业服务成本。

四、总结

土地托管是新时期深化土地流转模式的新探索,也是开拓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第一步。乐源合作社实行土地托管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虽然乐源合作社的土地托管还在发展阶段,在经营管理上存在不足,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但是依然走出了一条在稳定农村家庭责任制前提下,农业科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规模化发展,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参与各方互利共赢,保持农村长期稳定发展的新道路。

篇10

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济理论依据

篇11

    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经济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