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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调查的困难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0-11 09:59:30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劳动力调查的困难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劳动力调查的困难

篇1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理员。

二、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1、负责本辖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力转移情况调查、统计和动态管理,建立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劳动力可供转移、可供培训、新成长劳动力、返乡人员、新增转移、就近就地转移、外来人员、贫困农民、新增创业及带动就业、10种就业困难群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劳动监察、职业介绍等台帐并实施动态记录。(10分)

2、掌握本辖区劳动力转移信息,每月25日前及时更新当月农村劳动力可供转移、可供培训、新成长劳动力、返乡人员、新增转移、就近就地转移、外来人员、贫困农民、新增创业及带动就业、职业介绍、就业困难和零转移家庭等信息,同时上报与当月电脑录入数据一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等相关工作报表。(25分)

3、负责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及“五包”培训的宣传、动员、报名工作,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18分)

4、积极开展辖区内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促进所辖村(居)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和实现就业;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回收率达100%。(2分)

5、协助村(居)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办证及待遇领取、单独领取基础养老金资格认证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续缴费工作(缴费率不低于95%);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础情况调查,调查率达100%;掌握已办理领取养老金及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城乡居民生存和流动状况,每季度报送一次城乡居民基础信息变动情况表。(25分)

6、建立退休人员登记台帐并协助人社所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动态管理服务工作。(3分)

7、建立和完善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企业和企业用工台帐,做好用工调查、信息采集和维权政策咨询,及时记载台账。村(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正常运行,有规范的调解记录;协助镇人社所做好劳动关系调解、权益保障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微机。(12分)

8、负责完成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

三、考核方法

1、考核采用百分制,全年以奖代补2400元,依据年终考核结果,每少一分扣补助48元。同时对前3名的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篇2

选取惠民县有代表性的部分村庄进行调查,采用入户走访、实地 调查等方式,同时,充分发挥同学、亲戚优势利用电话、短信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资料完成此报告。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困难。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根本条件。然而,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农民就业问题严峻,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并且,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土地规模经营的推进、农业科技水平的逐步推广和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过剩程度必然会进一步增加,相应的需要更多的劳动岗位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然而,我县乡镇企业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较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篇3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民族差异的存在内含着相互尊重的需要,内含着以实际出发的要求。这是实践的出发点,也是理论的出发点。丁赛的《西部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基于民族地区农村微观数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以敏锐的理论感觉聚焦于劳动力转移的民族差异,以缜密的实证分析展开了考据式的研究,令人信服地描述了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景观,揭示了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及内在矛盾。是一部以微观数据分析为基础的有创新意义的著作。该著作所取得的新进展及展现的特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采用高质量、大样本且适宜微观计量分析的两套数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虽然主流经济学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但关于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实证研究还不多见,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微观数据的缺乏。目前,关于少数民族较为具体的经济状况的微观数据主要由三个渠道获得:其一是人口普查资料,其二是《民族统计年鉴》等各类年鉴,其三是不同研究部门通过问卷调查得到的数据。但这三个渠道都存在不同的缺点。第一和第二种渠道区分不同民族的经济数据不够全面。此外,我们无法得到微观的家庭和个人数据,因而无法就此做出微观分析。第三种渠道获得的数据,如果在样本抽样、调查方式等方面存在缺陷,其应用范围和分析研究后得到的结论就不够令人信服。而限于调查费用和严格的审批手续,委托国家统计局得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专项调查数据的难度较之东、中部地区更为困难。而本书使用的两套数据:其一是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2002年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住户和行政村的调查数据(CHIP数据),该数据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国内外专家研究我国经济问题的重要数据之一。其二是2007年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委托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和城市住户的劳动力转移调查数据。该调查问卷的设计得到了国内外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指导,从而保证了数据的高效使用。同时,该数据样本是从宁夏调查总队的大样本框中随机抽取,涉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部五个辖区,城镇样本量为800户家庭,农村样本量为1190户家庭,行政村120个。从时间上看,这两套数据相隔4年,可以代表不同时期的不同现状。而且。目前国内外还非常缺乏与本书相类似的基于微观数据的研究成果,本书中所使用的微观计量方法对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和探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篇4

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先导,以帮扶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提升村(社区)户籍劳动力就业质量为重点,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积极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建立起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提升村(社区)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实现我乡户籍劳动力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的目标,为和谐鄞州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

到6月底之前搞好一个创建充分就业村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开展我乡创建充分就业村,到年底创建完成率在70%以上。充分就业村的创建坚持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

三、“充分就业村”创建标准

(一)充分整合村内各种就业资源,多渠道开发村就业岗位,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96%以上。

(二)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村内“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基本实现就业。

(三)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积极提升村户籍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到2010年底,村户籍劳动力中从事二、三产业人员具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达到20%,村户籍人员中现有不充分就业人数提升为充分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失业人员均被组织在积极的就业准备中。

(四)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畅通,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环境优化,村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五)村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室功能齐全,全面负责起本辖区内本地和外地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协调等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四、创建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做好村失业人员摸底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掌握村就业状况,重点掌握户籍“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调查上门走访率应达到100%;调查要有记录、有台帐,做到“失业状况、技术特长、培训需求、择业意向、家庭收入、就业结果”底子清情况明;要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家庭,跟踪了解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情况,并对村内失业人员实现网上动态管理。

(二)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镇乡(街道)、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社区食堂、幼儿接送、残疾人托养、老人陪护、垃圾分类和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

(三)开展村就业服务工作。村就业服务工作要做到“服务进门、管理到人”;在工作中做到主动热情、细致耐心、业务熟悉、方式得当、程序规范;服务要有内容、有台帐、有实效。村就业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对符合“零就业家庭”条件和农村低保家庭的失业人员,做好审查发证有关工作。积极推荐各类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共建就业互助平台,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配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类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2.实施再就业援助。重点帮助村内“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对未就业人员要找原因、想对策,根据其基本情况和需求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等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方式,进行对口帮扶,努力实现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

3.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和其他失业人员都能按规定享受到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扶持。协助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和推荐工作,调查核实贷款人信用情况,配合参与欠款追索。

4.有效帮助村户籍劳动力参加劳动实用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做好培训的宣传、信息提供和报名等服务工作,

(四)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要结合各村特点,设室立牌,聘用劳动保障专兼职协理员1-2名-劳动保障服务室办公面积应达到20-30平方米,实现计算机信息联网,硬件设备由区统一配备,服务室须建立健全规范的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五、创建验收办法

“充分就业村”的创建验收程序为:年初制订创建目标,年底自评申报,全年考核评分,年度认定授牌。具体为:

篇5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0004202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深化农村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是继之后的又一次农村经济体制的制度创新,也是河南省农业生产实现长远发展目标,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现实选择。但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广大农村劳动力,其中农村女性劳动力已经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一半,因此女性农村劳动力的培育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贡献不容忽视。

1 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概况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河南省农村劳动力约有46046823人。其中男性劳动力和女性劳动力各约2300万人,女性劳动力略高于男性劳动力,占50.1%,高于全国水平近1个百分点。尽管女性劳动力已经成为河南省农村劳动力的主力军,但是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其社会地位还是比较低。一些传统观念、保守思想仍然在影响着广大农村地区的女性。“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造成的社会对妇女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农村女性接受教育,获得培育和发展的机会要远远低于男性,由于长期受此思想的熏陶,很多农村女性缺乏自主自立意识,依赖性较强,而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家庭非生产性劳动中,相夫教子成为她们生活的中轴。另外,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比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年龄明显偏大。第一产业劳动力中51岁以上的人数占42.8%,60岁以上人数占14%,分别比第二产业高33.2个百分点和13.6个百分点,比第三产业高36.7个百分点和10.2个百分点。同时根据调查结果,河南省农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女劳动力人数分别占69.9%、18.5%和11.6%,前者比后两者分别高51.4个百分点和58.3个百分点,但其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数却是比较少,不足20%。

2 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培育现状调查

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的培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课题组通过实地问卷调查进行详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2.1 调查说明

为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课题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实地采访农户相结合的方式,于2012年7月5日至20日先后走访河南省洛阳、郑州、新乡和开封等地区的周边县区及农村,随机发放问卷302份,共回收有效问卷288份,本次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年龄、教育程度、劳动技能、培训经历、婚姻状况、家庭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等。另外,除问卷调查外还与56位农村女性劳动力进行深度访谈,以期了解河南省农村女性劳动力对目前生活状况和劳动培育的真实想法。

2.2 调查结果

通过对问卷的整理,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河南省农村女性劳动力存在一系列问题,综合素质明显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1)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参与培育意识普遍较为薄弱。

通过调查,78%的女性没有意识到培育的重要性,75%的女性没有意识到需要技能培育。她们有的是自身尚无意识,有的是有投资意愿但承担成本能力有限,这些原因都制约着女性农村劳动力对自身培育的投入。很多农村女性认为技能培训都不是需要自己考虑的问题,随着全省农业产业化的广泛推进,很多女性都进入到自己村办企业进行务工,这样既不耽误自家农活,又可以额外补贴家用。所以大多数农村女性都是进入村办企业以后接受企业临时的上岗培训,由于技术含金量不高,都是特别容易复制性的体力劳动,所以广大农村女性没有意识到技能培训的意义,也不知道劳动力培育其实不仅仅只是简单的操作培训。另外被访女性也大都认为自己在务农方面比较熟练根本不需要培育。问卷中设计一道题目“您是否愿意花钱去参加培训班学习农业技能或者其他技能?”,95%的回收问卷都选择的是“不愿意”。由此看来,仅仅靠农村女性劳动力自身参与培育,还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2)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文化素质是农民整体素质的基础,其主要体现指标是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从总体上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整体的文化水平仍比较低,河南省作为全国农业人口大省,农民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尤其是河南省农村女性,长期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受教育程度更是普遍偏低。通过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农村女性中,学历构成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劳动力仍然占多数,文盲半文盲还占很大的比重,农村女性劳动力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8%,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2%,高中及以上文化仅占1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文化程度较高的女性劳动力多数从业于农村的非农产业领域,而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文化素质更低。

(3)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普遍缺乏。

调查资料显示,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数占17.5%,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劳动力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数分别占8.1%、48%和43.9%,前者比后两者分别低39.9个百分点和35.8个百分点。而荷兰90%的农民受过中等教育,12%的农民毕业于高等农业院校;联邦德国35岁以下的农民中,70%以上受过农业职业教育,35岁以上的农民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也高达50%。我省农村女性劳动力技能培训程度较低,说明政府和企业对农村女性技能培训的投入不够。在农村女性自身缺乏加强技能培训意识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和企业又不加大对农村女性技能培训,势必会影响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但仅靠政府的力量去承担农村技能培训的高昂成本是无法解决培训缺乏的问题的,而仅靠企业又不现实,因此,唯有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法才能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发挥主导作用,联合企业发挥市场资金来源等作用。另外,即使受过技能培训的小部分农村女性劳动力,她们接受培训的时间都较短,大都少于两个月,而且她们普遍反映培训形式单一,理论与实践脱节,这也要求日后在培训内容上要更贴近现实,更加务实。

3 政策建议

(1)摒弃传统思想束缚,增强女性农村劳动力参与培育的意识。

随着社会发展,尽管传统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观念的变化比较缓慢,一些传统观念仍然在影响着我们,尤其是对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村女性的影响更加严重,因此,就必须要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增强女性自身培育意识,提高其社会地位。首先可以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意识到培育的重要性,同时加大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她们摒弃依赖性、封闭性的弱势心理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消除“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克服自给自足的闲适观念,解放思想。其次,通过加强素质教育使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意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参与培育才能提高其自身的素质修养,增强劳动能力,并意识到要及时了解党和政府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鼓励性政策,增强自信心和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劳动,意识到农业产业化发展是离不开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的。

(2)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其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方面的服务职能。

在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方面,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是:首先,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逐步消除全省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体制障碍,为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制定宏观的政策法规、提供资金支持、搭建教育平台;其次,政府要倡导全省各级农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及相关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分类的多样化培训,通过建立双向选择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成为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实施主体。据了解,焦作市几十名农村女青年接受培训的基地是河南科技学院,每人接受培训的资金标准为2500元,培训重点是比较效益高、增收潜力大、有利于规模化经营的行业或专业,如规模化养殖业、高效种植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物流业等,培训的产业会更加具体细化,如规模化养殖业要具体细化到类别或品种,如肉牛、奶牛、肉鸡、蛋鸡等;最后,省政府应该把女性农村动力的教育培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切实承担起培训的基本职能。

(3)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投入的有针对性的女性农村教育培训机制。

借鉴国外的农村女性劳动力培育,如日本、美国等国都是把培训费用纳入了预算,保证了劳动力培训的顺利进行。我国也实施了“阳光工程”,设立了专项资金,进行农村劳动力培训。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农村劳动力的参与,我们至今还没有针对这个群体的专门培训机制。考虑到河南省作为一个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大省,以及女性农村劳动力自身的特殊性,省政府应该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女性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投入体制和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智力投资保障机制,应积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由省内各级政府、个人、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共同负担的女性农村劳动力的培育投入机制,从而共同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对参加培训的女性农村劳动力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对于经济困难的以及家庭情况特殊的,政府帮助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以保证更多的女性农村劳动者能够接受知识和技能等各方面的培训。另外,应该加强我省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和成人教育,使广大女性农村劳动力能够接受专业培育,基础教育固然重要,但后天的技能培训也不能忽视,因此,要加大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教育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夜校、干校、电化教学、学生帮教等形式大力开展农村女性扫盲活动,并创办农村职业教育示范基地。最后,各级培训机构要将培训质量放在首位,广大妇联干部要当好培训机构和广大农村妇女中间的桥梁和纽带,发现、推荐适用于农村女性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好教材、好教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沟通配合,想妇女之所想,急妇女之所急,加强与政府、各级妇联、劳动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各方支持,最终通过对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的积极有效地培育从而促进我省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更上一层楼。

篇6

二是加大完善劳动力调查力度。紧跟形势变化,适时反映就业政策调整和不同人群就业结构状况,及时分析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状况,努力反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调查作用。认真组织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除满足及时反映全国就业形势变化的需要外,还要为下一步全面推行劳动力月度调查进行技术上的探索和组织工作上的尝试。

篇7

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辖四乡四镇,104个村委(社区),767个自然村,总人口38.54万人,农业人口36.49万人,现有农业劳力力21.81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7.83万人。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劳促会关于做好劳务产业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市劳促会《关于召开促进会二届五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要求,我县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劳务产业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县劳促会、县产业办对高良乡、葵山镇进行调研,各乡镇对辖区2~3个村委会进行调研,通过半个多月深入调查了解,据实填写“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表”、到乡镇和村委会座谈、与个别在家务农的村民交流和电话调查个别外出务工农民的基本情况等形式,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类型、方式、区域、收入等展开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根据《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做了全面的分析研究,提出了如何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农民工素质等方面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实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的背景

,县和省大多数县市一样,遭遇了罕见的特大旱灾,全县50万亩农作物受灾,成灾49万亩,绝收面积达46万亩。全县8个乡镇90个村委会287个自然村8.987万人、4.8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旱灾直接经济损失2.685亿元。为了力保人畜饮水、抓好大春生产,县委政府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抗大旱保民生,一方面组织动员培训农村劳动力使其转移就业,将此作为特旱年份的“特别行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特别行动计划”的措施

针对严重的旱灾实际,我县将“特别行动计划”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迅速开展调研活动,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提出“旱灾损失劳务补”的思想,采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方法,狠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务工技能,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渠道,将此作为组织实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的突破口。

(一)工作目标

在贯彻落实“特别行动计划”工作中,提出劳务产业在年初任务的基础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确保综合收入比上年增长13%,达4.7亿元以上,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150元。

(二)调研基本情况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特别行动”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劳促会、产业办按照省、市、县要求,通过调研,基本掌握了劳务产业及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我县累计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6.8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80万人,其中:县内转移1.93万人,县外转移输出1.87万人;三年间累计培训农村劳动力4.35万人,其中:实用技术培训2.93万人,绿色证书培训0.45万人,其它培训0.97万人;实现劳务收入7.86亿元。劳务产业工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如高良乡,全乡有农业人口25511人,农村劳动力15230人,几年来平均每年有6000~7000劳动力到县内外、省内外打工。据统计,今年春节以来,已外出打工的劳动力6000余人(包括往年外出打工未返乡的3000余人)。春节后外出打工2738人,其中,有序输出转移154人,自发转移2584人,年龄结构为:16~40岁的2304人,40~50岁的372人,50岁以上的62人。文化结构为:小学文化以下1915人,初中文化618人,高中中专113人,大专以下文化28人,参加系统培训的131人,县内209人,省内437人,省外209人。从事一产业215人,二产业1429人,三产业951人。

又如村委会,全村委会有10个自然村795户,3362人,农村劳动力1600人,春节后已外出打工700人,外出打工的劳动力占全村委劳动力的43%。蚌别村小组壮族青年熊玉兴外出打工几年后,学到了一技之长,走上了公司的管理层,不仅回家新建了20万元的小洋房,还带走该村40多名青壮年到该公司打工。新安村是村委会的一个纯瑶族自然村,也是一个贫困村,全村150户,该村几年来平均每户都有一个劳动力到外地打工,几年的外出打工。该村打工回家新建了10~20万元的新砖瓦房70所。瑶族青年邓庭芳是该村的特困户,邓庭芳携带妻子到上海、江苏打工三年,带回10万元资金回家自己动手新建了一幢20万元洋房,摆脱了贫困。

(三)主要做法及措施

1、加强领导,转变作风

县、乡、村三级劳务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特别行动计划”实施主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认识到位。劳动保障、农业、扶贫、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统分结合、各尽其责的良好的局面。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特别行动计划”圆满完成

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劳务产业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转移就业活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利用节假日,在全县个乡(镇)举办了12场农村劳动力输出现场招聘会,送岗到乡村。县劳务产业办、县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利用节假日到各乡(镇)发放招工信息、培训信息和举办招聘活动13场,动员农村劳动力在大旱之年走出家门,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县劳务产业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妇联联合开展“万人春风行”活动,共开展专项招聘活动9场,共招聘企业工人283人,主要输送到福建、广东等地。截止4月15日,全县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945人,其中县外输出1958人,县内转移3987人,完成全年计划数的84.4%。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实现“转得出、稳得住”的目标,县农广校、县职业中学、县农机校等培训机构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到4月15日,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6698人,共中,职业学历培训1792人,职业技能掊训1546人,实用技术培训11534人。

4、加大投资力度,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创造良好的条件

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资,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输出及宣传支持,为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在县委政府各项有力措施的推动下,得到有序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特点和问题。

(一)投入不足

由于我县财政及其困难,难以配套转移、培训经费,导致工作开展困难较大。

(二)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统一

部分干部群众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认识不到位,对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开展能拖就拖,有放任自流的态度,整体配合协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国家对技能培训标准还比较低,培训数量还比较少,体力型输出还占较大比例,劳动力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四)劳动力市场及信息网络建设亟待加强

劳动力市场及信息网络建设投资少、进展慢,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的收集与,主要依靠接传真、打电话、看消息、发通知等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更不能达到与用工单位、企业快速连接的目的。

四、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劳务产业工作的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实施好扶贫、劳动、农业部门的各类劳动力培训项目,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让每户劳力都参加培训,掌握一点技能,力争实现“剩余劳动力有一个转移一个”的目标。

(二)加大投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创造条件

篇8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预计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2.5%,其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700人,完成56%,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405人。完成73.6%;上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4.0%,比年度控制目标低0.6个百分点;实现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2万人,完成52%,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7500人,完成50%;实现统筹培训2.8万人,完成53.8%,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400人,完成53%,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完成50%。我市培训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上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为重点,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上半年,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切实加大了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一是按照省厅的安排和部署集中开展了以宣传国家一系列就业再就业政策为主的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作用,广泛开展集中宣传、送政策上门以及开辟宣传专栏等有效形式,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大力宣传各项政策,广泛开展政策咨询服务,为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以及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的政策服务,强化了政策宣传效果。三是组织开展政策培训会,我市6月13日至6月16日在赤水市成功举办了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会,针对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深入讲解政策理论,使各级就业服务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为切实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强化了对基层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增强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活力,同时较好地提高基层机构服务水平。

2、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努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上半年,我市相继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等多项专项行动,对不同服务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不仅提高了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还为促进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现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开门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在元月份集中开展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不仅强化了政策宣传和服务,还通过送岗位、送补贴服务,充分利用基层机构优势,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开发出各类就业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就业和为“4050”人员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累计提供服务3000余人次,其中安置4050特困对象就业达到400人。二是在春节前后广泛开展服务进城务工农民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我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充分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领导,部份县、区还专门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行动,在广泛宣传农民工就业和维权政策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为农民工营造良好就业环境。与此同时,我市各级劳动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向农民工开放并实行免费服务,广泛开展搜集岗位信息、订票、联系运力等实实在在的服务,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春运期间全市共组织举办了15次专题招聘,其中市、区联合举办大型专题招聘会2次,累计为农民工提供各类用工信息2万余条,实现劳务输出1万余人。三是在4月份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一方面深入挖掘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潜力,大力拓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渠道;另一方面为民营企业招聘搭建良好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也为民营企业招聘急需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民营企业招聘周期间,我市共有700余户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有近3万名各类人员参加招聘活动,共促进6000余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2200人。

3、开展专项调查调研活动,为政府制定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上半年,我市分别开展了三次大型调查调研活动。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专题调研,我市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的《遵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调研报告》为市委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提供了可靠依据,得到了有关领导的好评;二是根据省厅的安排,我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采取逐户调查登记造册,分级汇总上报的方式,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力求搞准数据,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和开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提供可靠的数据,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市将对调查数据作进一步的分析。三是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我市作为省厅确定的两个调查单位之一,认真开展了灵活就业情况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市灵活就业现状,将为我市制定灵活就业政策发挥积极作用。

4、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竞争力。2006年元月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把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他人员、农民工统筹纳入培训计划,上半年,共统筹培训各类人员2.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400人,农村劳动转移培训1.5万人。极大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为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民工外出务工拓展了就业渠道。

5、积极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努力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2006年,针对我市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增加,就业难度增大的现状,我局未雨绸缪,与有关单位有关院校主动衔接,广泛开展就业指导工作,积极联系用人单位,认真组织收集和用工信息,并在部分院校组织开展大中专毕来生就业指导和供需见面洽淡会。同时,我市在中职院校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组织中职院校毕业生通过劳务输出到广东、江浙等用人需求较大的地区实现就业。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上半年,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困难:

1、地方就业再就业资金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地方出现了拖欠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补贴费的情况。由于各地普遍存在资金缺口,地方财政又无力投入,致使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乏力、落实有关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困难。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极为不利。

2、由于有关补贴政策操作办法不明确,我市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方面缺乏政策支持,较大程度地影响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表现出不满。

3、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滞后。近几年来,我市在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劳动力市场建设初具规模,但由于涉及县、区较多,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实现联网运行较为困难,对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提高就业服务质量以及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等工作造成了极大制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我市6月中旬在赤水市举办了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会,会上,除深入讲解各项政策,还客观全面地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以及我市面临的就业再就业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全面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的工作。我市下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将继续按照“抓好一个贯彻、主攻两大目标、奋力完成三大任务”的总体思路,奋力不断确保完成全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加大政策理论培训力度,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下半年要继续以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的通知》为重点,全面宣传中央、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强化针对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政策理论培训,力求使各级从事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政策,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以扩大就业再就业为重点,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一方面要继续不断地依托经济发展,挖掘民营企业、工业园区以及社区就业岗位,全面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另一方面要坚持以扩大劳务输出为重点,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城乡统筹就业。

篇9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和政策落实情况

200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把新增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淄博市的“五大民心工程”之一,从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入手,在继续贯彻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劳动力市场建设、基层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全市新增就业再就业12.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9万人,“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391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7.3万人,分别完成省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的138%、294%、106%、12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

(一)拓宽渠道,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去年我市继续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首先,进一步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了“三O”工程,对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促进其迅速扩张,不断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搞好企业内部挖潜,稳定和扩大就业。其次,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发展园区经济,努力培植新的就业增长点。第三,积极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把民营经济接纳下岗失业人员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内容,使第三产业、民营经济等成为就业的主要渠道。第四,认真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减免相应的税费,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领办创办企业。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领导体系。一是市及各区县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了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体系,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结合市政府对各区县2003年度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情况,对照2004年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进行了考评考核。同时,市委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考核区县领导班子、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并量化分值,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三是市与各区县、各区县与各乡镇都层层分解落实了全年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并签订了责任书。

(三)积极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一是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协调,各项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享受四项补贴的有23155人次,补贴金额1956.36万元;有6815人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收2052.36万元;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578人,减免税1021.26万元。二是积极开展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前,已累计为1283名下岗失业人员放贷1224万元,发生贷款贴息49.5万元。三是继续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工作,3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2003年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进行了年检。今年全市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73万个,其中为“4050”人员发证3893个。

(四)继续加大就业再就业的投入。市区县两级都制定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府补贴有关问题的规定。去年初,全市安排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再就业专项资金共6353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1479.1万元。全年已支出再就业资金1956.36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479.1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3300万元。拨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经费471.3万元,保证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业务的顺利开展。

(五)积极开展人本服务,全面实现就业服务“新三化”

1、劳动力市场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据“新三化”建设的要求,2004年市政府把“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确定为为群众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劳动力市场建设已初具规模。一是制定了《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意见》。按照建立新市场,发展专业市场,规范各类已建市场,打击不法市场的原则,提出了3年内劳动力市场建设规划。二是市劳动力市场改造扩建顺利完成。从去年9月下旬至今年元月中旬,市政府投资200万元,对市职业介绍中心进行了改造扩建。使用面积1300平方米,一楼大厅为“一条龙”服务窗口,设有工作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和洽谈区。二楼大厅为“一站式”服务区,设有30个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小额贷款担保、《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劳务等14项服务内容。同时,三层以上通过改造扩建,形成了近3000平方米的培训基地,为下岗失业人员和求职者,进一步提高技能创造一个好的环境。三是区县劳动力市场建设顺利进行。有4个区县通过新建、改扩建已投入使用;1个区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其余区县制定并上报了新建和改扩建劳动力市场建设方案。同时在15个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进行了劳动力市场试点。

2、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运作良好。继2003年全市22个街道、8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后,我市把基层劳动保障组织建设与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纳入了全市社区整体规划中,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市及区县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工作程序,指导开展工作。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都相继开展了辖区内劳动力构成情况调查,建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台帐、就业统计报表制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开展职业介绍等工作。有49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受了“社区就业信息平台”软件培训,并开始应用。到6月底,全市已全面启用社区平台软件。为了加快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的进度,妥善解决基层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不足的矛盾,我市已决定聘用部分曾从事企业劳资、退休管理的人员从事基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前,各街道(乡镇)普遍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已纳入街道、乡镇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的退休人员达到60%以上。

3、强化了再就业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了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对申报的32家培训机构进行了资质认定。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劳动保障部门与各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全市共开设美容美发等十几个专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1762多人。二是劳动保障、农业、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针对农民工培训的“阳光工程”,市政府已拨付100万元用于农民工培训补贴。三是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通过为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大力扶持他们开展创业活动,并通过他们领办或创办中小企业,实现了就业的倍增效应。

4、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工作。一是围绕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上半年开展了全市劳动力资源和企业技能人才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掌握了全市城镇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技能人才的有关情况。认定了6家培训机构为省级劳务培训基地。二是为指导帮助农民工顺利就业,编印了5万册《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指南》免费发放,全年共发放2.4万余册。三是积极参加“西输东接”工程。2月份,组织81户企业、提供7244个就业岗位,赴菏泽市曹县参加“西输东接”劳务用工洽谈会,有3258名农民工到**市参加工作。4月份,组织了84户企业、5764个就业岗位,赴**县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专场招聘会,有1.5万农民工进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5254人次。11月份,组织41家用工单位,10个工种、5170个岗位,赴**市**县举办第二次“西输东接”劳务洽谈活动,意向成交625人次。四是部分区县已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良性工作机制。**县专门成立了县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办公室,各乡镇普遍配备了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人员,建立了250人的村级劳务信息员队伍,并与省内外3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联系。各乡镇都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四本台帐”,并确定了两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形成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长效机制。

5、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各类非法职介活动的力度。今年以来,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先后对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了年检、开展了全市清理整顿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专项行动、打击各类非法职介活动专项行动等,查处非法中介机构28户、取缔11户,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六)帮助困难群体,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活动。

1、开发公益型岗位,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一是劳动保障、民政、园林、卫生等部门密切协作,大力开发社区公益型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9617多人。二是2003年市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监察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清退编外不合理用工和分配下达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的通知》,今年通过检查督促,规范了用人行为,全市通过腾岗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962人,其中“4050”人员379人。**、**区和**县等区县机关事业单位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80多人,其中**县腾岗安置“4050”人员83人。

2、建立完善了困难群体救助机制。全市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结对子帮扶困难群体的工作机制、困难群体动态管理和司法援助制度,开展了“扶贫济困万人行”活动。在元旦、春节前夕,市及区县领导走访特困户,开展了上门送公益性岗位活动。筹集发放下岗、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1523万元,保障40627人次;为全市5.3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500万元,确保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区根据实际,制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两年以上仍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大龄困难群体,可一次性发放3500元补助费,用于缴纳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使大龄困难群体顺利过渡到退休。

3、落实对大龄困难群体的各项补贴。为下岗失业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3967元。11月为2.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贴293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就业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市是一个劳动力密集的城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而且将会长期存在。同时普遍存在“有合同无劳动、有劳动无合同”和“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的现象。再就业困难群体比重较大。据调查,市属以上“4050”人员,夫妻双方、一户两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再就业困难人员及企业干部特困户5000多人。这些人员受年龄、技能、观念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就业的能力较弱,扶持再就业的任务很重。

(二)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需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在有的区县和部门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例如,按照省委、省政府鲁发[2002]24号、省劳动保障厅等13部门鲁劳社[2003]4号文件规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对象放宽到集体企业失业人员。但是,税务部门却严格执行财税[2002]208号文件,下岗失业人员不包括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三)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大。有的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很难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四项补贴。

(四)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难以发挥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企业破产、重组步伐加快,我市失业人员大量增加,200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比上年增长10.6%。预计2005年增长10%以上,支付压力不断增大。

三、今年的工作措施和建议

今年我市就业再就业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坚持市场就业方针,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做好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安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业再就业培训为重点,以强化服务为手段,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全面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各项目标任务。

1、继续抓好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园区建设,大力促进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思想,从科学发展观高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把农村劳动力纳入全市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率。

篇10

星子县当前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主要有就地转移和外出务工两种。后者即我们常说的农民工。就地转移主要是加工业和服务业,如石村加工、羽绒服加工、旅游服务业,建筑业也是重要方向。就地转移的大多是中年人,这与他们的自身条件有关,如知识技能不够,家庭负担比较重,不愿离开家乡的思想意识。这种转移方式主要依靠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多种致富门路的开拓。大多数农民既可以务农,保证必要的粮食生产;也可以利用务工,最大限度地增加年收入。目前表明,大多数农民比较满意于这种就地转移方式,只是有点盲目性。还有就是转移的程度不够充分。农民工是星子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部分,几乎每个没上高中的青年人都有一段外出务工的经历。农民工确实是一种流行的劳动力转移方式,年轻人出去可以开阔眼界,同时也可增加家庭收入。星子县的青年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主要有服装制造、产品组装等劳动密集型部门,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及京津等发达地区。劳动力出外务工的组织程度比较低,大多是随同亲戚朋友外出务工。农民工确实为星子县的发展出了一份力,每年的劳动力输出收入就比较大,同时也开阔了农民的眼界,利于思想解放。

这种转移现状有太多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由于劳动力素质低,不管外出还是就地转移都不能从事高水平的劳动,大多以出卖廉价劳动力为主,并且获得的收入比较低。还有就是政府的组织不够,这种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缺乏政府部门的有效指导,处于盲目和自发状态。农民工的权益易受损害,维护困难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也是一条可行道路,政府法律也应当承担起法律意识培训的重担。此外,劳动力转移引起的社会问题也应该得到关注,如留守儿童问题、空巢老人问题、社会治安恶化问题,所有以上问题是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理应在其发展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将其解决。

政府以及农村各级组织应当发挥其指导作用,制定出综合协调的解决方案。农民公的职业技能培训必不可少,政府部门应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同时加强县城里农民工的联系,加强各地老乡联系机构的建设,以便利于业务和交往的扩展。同时应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以便更多的劳动力可以就地转移,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同样可以吸纳大量的声誉劳动力。农业的发展不容忽视。特色农业同样可以解决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困难问题,但应发展规模农业,鼓励种田能手大量承包工地以有效地减少外出劳工产生的田地荒芜问题。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和教育发展,为劳动力转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个要多方面考虑的问题,要彻底认清它并非易事。本文就我的调查所得综合而成,希望能窥其冰山一角。

篇11

如何看待当前劳动力市场

在2008年以前的若干年中,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和劳动力供给速度减缓的双重影响,我国就业形势良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幅度减少,甚至许多地方遭遇到劳动力短缺。但是,当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并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影响以后,就业的这种局面就发生了变化,即劳动力需求大幅度减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88个城市收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我们看到,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岗位供给数与岗位需求数之比)从2001年的0.75大幅度逐年回升,并持续到2007年的0.98。但是,到2008年的第四季度,求人倍率急剧下降到0.85,系2002年以来的最低点。可见,我国实体经济增长显著减缓的后果,主要表现为就业增长的减速,以及失业率的上升。

如果失业率上升得到证实,很显然,其性质属于直接受经济增长波动影响的周期性失业率。我们可以利用有关分析机构提供的采购经理指数(简称PMI)的情况来理解这个性质。PMI是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先行指标。它主要通过企业调查,将以下五类指标合成为一个综合指数,即企业的新定单情况,存货水平,生产情况,供应情况以及就业环境等。一般认为,PMI在50以上表明经济处于上升的区域,而低于50则表明经济处于收缩。考虑到PMI的先行性,因此,它是预测其他宏观经济指标走向的一个有用指标。从PMI中的产出指数与就业指数两者之间的相互关联性来看(图1),它们从相对景气的水平上同时下跌到50以下,从而证明了当前失业率的周期性质。

图12008年下半年的周期性失业

资料来源:MarkitEconomics《CLSA中国制造业PMI报告》,2008年12月1日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0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仅比2007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与大多数人所预期的情形不尽相符。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根据一项样本为7139个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发现在2288个经济活动人口中,有215人符合失业的定义,据此推算城镇调查失业率为9.4%(汝信等主编,2008)。这个结果的积极意义在于,采用更具有可比性的调查失业率指标,及时反映了经济下滑对就业的影响,以引起决策者对周期性失业的关注。此外,这个关于调查失业率估算的优点,还在于它把农民工的失业状况首次包括进来,而这在正式的统计中和以往的调查中是一个缺项。然而,由于以下原因,如果以这个调查的结果推断整体,并不令人十分信服,应该说高估了城镇调查失业率。

首先,这个调查的样本量太小,难以推断整体。特别是其中的农民工是一个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及工作地点截然分离的就业群体,他们在地区的分布是非常不均匀的,因此,把他们混在一个仅7000人的样本中,实在无法具有任何代表性。

其次,农民工的抽样是难度极大的,该调查没有足够的信息让我们确信其具有对农民工的代表性,尤其是农民工与城镇本地劳动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在经济处于下滑区间的时候,农民工又是最先遭到冲击的群体,就业损失最为严重。如果在城镇调查的抽样中高估(或低估)了他们的比重,在正常的年景中就会低估(或高估)城镇调查失业率,在危机年景则会高估(或低估)城镇调查失业率。

最后,根据调查失业的定义,农民工的劳动力市场状态通常难以精确判定。面对农民工群体,我们常常难以精确地区分失业与退出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差别,简单把失去某一项工作看作失业,与调查失业率的概念是不符的。

怎样估计就业冲击程度

认识当前劳动力市场状况,判断失业严重的程度,从而正确地制订应对政策,的确需要借助失业率指标。但是,中国目前的统计信息相对复杂,不了解统计定义就难以准确理解。因此,我们先从关于失业的统计谈起。

我们通常从公开的统计年鉴上看到的是城镇登记失业率。这个指标在2003年以前并不能充分反映劳动力市场的实际状况,这是因为当时在城镇还有一批没有工作的下岗职工,他们不被统计在登记失业中。但是,2003年以后,由于实现了下岗人员与登记失业并轨,这个指标对城镇就业状况的反映程度就提高了。不过,登记失业仍然有一些条件,如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登记,没有当地户口的不予登记,那些不愿意登记或暂时没有登记意愿的人,即使处于没有工作的状态,自然也没有被统计在内。

根据公开发表的统计数据,我们还可以计算一个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因而可以进行国际比较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失业人员和就业人员都是针对16岁以上的劳动年龄人口。如果满足下列三种情况,他们就处于失业状态:(1)调查周内未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即就业不到一小时);(2)有工作机会可以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现规定调查时点之后两周内)应聘就业或从事自营职业;(3)某一特定期间(现规定调查时点前三个月)内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否则,如果不符合第一种情况就属于就业;如果不符合第二和第三种情况就属于退出劳动力市场。根据中国的统计特点,这个调查范围仅仅能够包括少量在城市务工的外来常住人口,所以它主要还是反映城镇户籍人口的失业情况。可惜的是,尽管中国已经开始了可以计算该指标的调查项目,但是,迄今为止没有官方的关于调查失业率数字。

我们在(图2)中提供了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两组数字,前者是国家统计局实际公布的,后者则是我们估算的。鉴于这些数字分别代表的意义以及不同的来源,特别是由于一些数字带有估计的性质,这里的失业率数字只能作为一种有胜于无的参考信息。从图中我们首先可以看到,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自2003年以后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直至2008年再次上升到4.2%。由于登记失业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失业者必须自愿主动进行登记,才可以反映在整体登记失业人群之中,城镇就业在2008年较晚时期才开始遭遇明显的就业冲击,因此,该指标对就业市场的状况反映相对迟钝一些。因此,我们仍然需要用调查失业率作为一种补充,以便更全面和及时地认识劳动力市场的最新变化。

图2两种城镇失业率的统计和估计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8》及作者估计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发表的数据,我们可以间接计算城镇调查失业率。1997-2005年期间为实际计算数字,2006年及以后为估算数字(在图2中用虚线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虽然没有公布调查失业率数字,但指出近年来该指标与登记失业率的变化趋势相同,并且比后者高1个百分点左右。以此作为估算的依据,我们在2006年和2007年登记失业率的基础上加1个百分点,作为调查失业率的估计值。

我们估计2008年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即偏离了该指标与登记失业率相差1个百分点的规律,比2007年提高约1个百分点。关于这个估计有两个依据。第一,根据对美国经济中采购经理指数(PMI)与失业率关系的经验,根据中国2008年后期PMI的下降情况,我们推算了失业率可能的提高程度。第二,根据有关研究机构估算的出口下降对GDP增长率的影响(Green,2008),以及“奥肯法则”显示的GDP增长率与失业率变动之间的关系,推算出的失业率提高幅度也大致如此。值得指出的是,这个估计并不精确,但是也不失参考价值。一般来说,美国PMI与失业的关系也好,美国经验形成的奥肯法则也好,都不能直接应用于中国的情形。但是,中国与美国相异之处通常表现在前者的劳动力市场结构特殊性,而这主要影响自然失业部分。鉴于此次失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所以,用美国经验印证中国在经济下滑情况下失业率的变动,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其合理性和参考价值。

至于谈到农民工遭受的就业冲击,根据农业部调查,因失去工作提前返乡农民工2000余万,占1.3亿的15.3%。我们根据投入产出表数据,模拟了2008年因出口下降而导致的非农就业减少量为1763万,其中服务业664万,制造业969万。我们的判断是,迄今这些岗位损失主要压在农民工身上,这是因为容纳大规模就业的外向型企业大都集中在沿海地区,雇用的主要是农民工,而且解雇农民工的制度成本很低。这样的话,看上去我们的估计就与农业部的调查结果十分接近。

这两个数字的接近纯属偶然。实际上,我们还利用投入产出表还估计了投资和消费对2008年就业的拉动效果,两者都是正数,形成的该年度总就业是净增长的(图3)。不过,我们并不尝试把这个推算的结果与有关部门公布的就业增长数量进行一致性比较。这是因为,在我们的模拟中,出口、投资和消费的就业效果都是理论数值,即按照常规的系数关系,相关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就业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但是企业实际应对的方式可以不同,例如他们并不采取立即裁员的办法,因此实际结果并不一定符合理论模拟。因此,我们仍然采用前述估计,即认为城镇劳动力所受经济危机影响,一方面是因房地产等行业滑坡,及其通过产业关联关系使前向和后向产业遭到冲击以后才发生的,另一方面主要是增量意义上的,如表现为大学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难等现象。到2008年底,城镇失业的增加可以用前述1个百分点的调查失业率所包括。

图3就业受三大需求因素影响的分解(2008年)

资料来源:张华初、王德文、蔡昉《抵御就业冲击的最佳宏观经济政策组合——利用投入产出表的模拟分析》,2009年备忘录

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特殊性

中国虽然已经接近其劳动力无限供给时代的尾声,但是,经济结构的二元特征仍然十分明显,由此也构成劳动力市场制度的二元性甚至多元性。依照劳动经济学教义,劳动力市场状态无非三种,即就业、失业和退出劳动力市场。但是,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状态,比教科书上所讲的这三种类型要丰富得多,我们分别描述如下。

1.城镇正规就业。主要指拥有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大多数从未经历过下岗或失业,在国有部门、集体部门和一些相对正规的新兴部门就业。他们具有稳定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会保障网络、随着工作年限而逐年提高的工资。宏观经济遇到危机的冲击时,他们总是最后被裁员的,他们的工资甚至具有一定的刚性。对于国有企业职工来说,其工资刚性来自于制度性的保护;对于某些新兴的非公有企业来说,工资刚性则来自于效率工资。如果忽视细节上的差异而仅仅以单位的注册类型来划分的话,这类就业人群占不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城镇就业人口的约40%。而按照某些更有针对性的定义来划分,城镇户籍就业人口中大约60%-70%属于这个正规就业群体。

2.城镇正规失业。主要形式是登记失业,即在拥有本地户籍身份的前提下,享有进行失业登记,从而在规定的时期中取得失业保险金的权利。除此之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为同一群体提供更加保底的社会安全网。在政府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情况下,各种瞄准到企业、社区、个人和家庭的就业扶助措施,也主要针对这些有本地户口的人群。在2008年4.2%的登记失业率下,这个登记失业群体大约有886万人。

3.非正规就业。他们的特点是在非正规的部门,如一些用工不规范的个体、私人企业,以及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的经济活动;或者在正规的部门却不享有正规劳动待遇,如没有稳定的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市场决定的水平,没有加入法定的基本社会保障项目。城镇居民中一部分经历过下岗或失业的再就业人员,以及一些新成长劳动力目前处于这种状态,大约为全部城镇户籍就业者的30%-40%。不过,由于具有本地户口,他们通常可以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覆盖,也能够享受到一些地方性的就业扶助。

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处于非正规就业状态的比例就更高了,据调查大约在2/3以上。目前,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中,那些在城镇居住超过6个月的,已经被统计为城镇常住人口,而另一部分则具有更强的流动性,统计对他们的捕捉能力有限。但是,无论是否被统计为城镇常住人口,农民工和他们的随迁家属大都没有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网络,迄今为止也难以被纳入登记失业统计和就业扶助对象之中。此外,本地和外地农民工在乡镇企业的就业,也具有这样的非正规性质。

4.农业就业。在二元经济中,非农产业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所需要的劳动力,都来自于农业中的剩余。由于把城乡劳动力市场割裂开的户籍制度的存在,每当发生经济周期,城市对劳动力需求降低时,劳动力转移就会遇到系统性政策阻挠,农民工只好退回到农村的承包土地或其他家庭经营上面,而农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则周期性地执行剩余劳动力蓄水池的功能。这种中国特色的“工资分享制”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临时性、农村就业的不充分、农户收入的不稳定,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的持续存在。

在农村务农的劳动力,可以被划分为常住务农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两个部分。常住务农劳动力的人数大约在1.78亿-2.28亿之间,他们呈现出年龄偏大的特点,只有18.8%在30岁以下,而81.2%超过31岁。至于返乡劳动力,在常规的情况下是个体行为,即有来有去,他们的年龄结构大致与上述常住务农劳动力相似。然而,受经济危机影响和劳动力市场冲击的返乡行为,则是以成批成群的方式进行的,而且返乡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更接近于外出农民工,即61.3%年龄在30岁以下,38.7%超过31岁。

这种劳动力回流现象既有其积极的意义,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从积极的角度说,由于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大幅度减少,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已经遇到一定程度的劳动力短缺,而且农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已经趋于老龄化,因此,这些相对年轻的劳动力返乡对于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由于许多长期在外打工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没有了承包土地,其中年轻劳动力从未有过务农的经验,因此,他们中许多人回到土地上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加上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尚不完善,就业机会不足和社会保护不充分,会使他们陷入比较脆弱的劳动力市场状态和生计境况。

应对就业冲击的政策建议

从上述几个就业群体的划分,可以看到具有中国特色的错综复杂的劳动力市场结构,相应的则是劳动力市场上寻求就业岗位人员的多样化。例如,对全国88个劳动力市场的监测显示,在城市职业介绍市场上,寻职者的构成十分多样化和分散化,没有哪些组成部分占有绝对优势的比重。根据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历年分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7%,本市农村人员占15%,其他失业人员占13%,在业人员占5%,失业青年占22%。外埠人员占22%,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的一般结论是,虽然我们可以针对每一组特定人群制订相应的就业扶助,或者分别提供有效的社会保护,但是,除了稳定和恢复经济增长这个普遍有效的举措之外,并不能指望用某种单一的劳动力市场手段来一揽子解决所有群体的失业问题。

自2008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很多具体的保增长和促就业的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形成的积极就业政策基础上,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要求把保增长、调结构和扩内需,更加紧密地与扩大就业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应该包括政府积极就业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拓展。

1.以扩大就业为目的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就业扩大的前提,但是,同样的经济增长率却可能产生不同的就业扩大效果。特别是在刺激经济增长的投资计划中,偏重哪些产业会产生十分不同的就业拉动。在利用投入产出表对16个非农业部门进行分析时,我们可以发现,产业的GDP拉动效果与就业拉动效果没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实际计算的相关系数为-0.225。中央政府进行的大规模投资和实施的产业振兴规划,通常以基础设施等大型项目和重化工业部门为关注重点,对于替代房地产等行业不振影响到的对上下游产业的需求,预期能够产生显著的拉动效果。而对于吸纳就业效果最明显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则需要利用上述投资计划的地方和民间配套投资,以及减税、减负等财政手段给予扶持。

历史经验显示,经济危机的时期也是进行创新和产业重组的大好时机,包括在东部地区进行产业升级的同时,把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仍然具有比较优势的中西部地区转移。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竞争压力加大,创新和产业升级成为生存的必需;另一方面生产要素价格相对低廉,有利于进行重组和产业承接。例如,返乡农民工为中西部地区带回有制造业技能的人力资源,劳动者接受更多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成本也下降了,投资者和创业者可以利用这个时机积聚人力资本;一部分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通过形成租赁和转让市场低价转让,可以大幅度降低产业形成的投资门槛;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鼓励性的产业政策,为东部的产业升级和中西部的产业转移承接,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就业和创业扶助的瞄准点是青年劳动者。在整体就业压力加大的同时,青年就业难问题更加凸显。除了农民工就业面临困难之外,大学毕业生等新进入劳动者群体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在正常的经济增长情况下,青年就业遇到的难度就比其他群体要大,失业率也更高。例如,2005年按照城镇调查失业率口径计算,16-24岁年龄组失业率与平均水平相比高83.7%。在经济增长减速,就业机会减少的情况下,即使一些企业努力不解雇现有员工,也会大幅度减少对新人的雇用。目前在每年需要解决的就业人群中,各类毕业生大约占一半,他们在经济危机中面临着最严峻的就业困难,各种扶助就业和创业的措施应该更加瞄准青年人。

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创业与产业结构升级、转移和承接相互促进。把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和就业扶持等政策扩大到城乡所有需要就业的对象,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政策歧视。这包括将农村劳动者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就业扶助政策范围;探讨适当的方式,将税收减免、信贷担保和岗位补贴等政策覆盖到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是教育的补充,在经济危机中加强培训,不仅有助于改善求职者的就业能力,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整体经济的更快恢复。此外,提供对路的职业培训,不仅可以帮助农民工尽快回到劳动力市场,在达到这个目的之前,还可以延缓青年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

3.保持劳动力市场规范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劳动合同法》的严肃性决定了不应该因为经济形势变化而在其执行力度上有所减弱,更不应暂缓执行。因为经济波动周期是永远都有的,因为经济周期波动就对一部法的执行力度有所差别,显然是非常不严肃的态度。另一方面,企业遇到困难,职工自然会受到影响,依法守法,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对保持社会稳定尤为重要。在规范的同时,制定更多的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措施,应该说是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的正确思路。在困难的时候,灵活的就业渠道对保持就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劳动合同法的目标不是伤害劳动力市场灵活性,而是规范后者,因此我们要在执法中格外重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等。

观察过去不同时期的GDP增长速度和就业的关系(图4),我们发现1991年—1996年GDP平均增长率(历年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下同)是11.9%,1997年—2002年是增长率较低的时期,平均增长8.4%,2003年之后又达到了11%。但是,在上述三个时期就业的增长是同样的,增速都很快,差别在于凡是GDP增长率下降的时候,非正规就业,也就是说灵活就业就加速增长,而正规就业有所减少。特别是在1997年以后一段时间里,正规就业增长是负数,但是通过灵活的就业渠道,这个损失是可以补回来的。在困难的时候,灵活的就业渠道对保持就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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