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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幼儿托管服务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0-12 09: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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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幼儿托管服务

篇1

百年社企历程

纳迪娅・侯赛尼是一位生活在伦敦的单身母亲,她的劳动所得要么被用来支付房租,要么被用来支付育儿费,因此她的两岁女儿杰斯曼无法获得优质的早期教育,而这在伦敦并不是个别现象。伦敦虽然是一个以经济发达著称的国际化大都市,但在这个城市中,也存在着众多贫民区,尤其是对于英语不是母语的外来移民家庭来说,他们与本地人沟通很困难,更加难以通过其他方法获得幼托服务。

许多贫困家庭的家长明知早期教育对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却也无法给孩子提供优质教育,因为伦敦的生活成本实在太高了。正是这些问题催生了“伦敦少儿基金会”的诞生。

总部设在威斯敏斯特区的LEYF不仅能为伦敦地区六个月至五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还能为全国各地该年龄段的儿童提供服务。对于这种定价合理的优质幼托服务的需求是巨大的,而伦敦少儿基金会是全面、细致、有效地满足这一需求的行业典范。

始建于1903年的LEYF比第一家有类似目的的官方儿童中心成立要早100多年,比英国国民医疗体系(NHs)早45年。该组织于1910年创立了一家婴儿医学检验中心,于1923年创立了一所育婴护理学院,并于1930年开办了第一家日间托儿所。多年来,又有更多创新产生。1991年,该组织在原有放松训练课程和幼儿俱乐部的基础上,建立了第一家工作间托儿所。在2006年,伦敦少儿基金会开始成为一个社会企业的旅程,使经济上可以自我维持,并且能够提供整个城市的家庭同样高品质的幼儿园体验,不论其背景。

一百年过去了,当初困扰着伦敦的诸多难题直到今天依然存在,但如今,LEYF已是伦敦最大、最成功的慈善社会企业。“一次一个孩子,借此改变世界”的使命激励开拓者追求卓越、不断创新。

玩转特许经营

LEYF大约87%的资金来源于家长支付的托管费和地方政府的拨款,此外还有外界提供的赞助、咨询服务费和捐款。捐款主要用于补贴贫困家庭,使本来上不起幼儿园的贫困家庭的儿童也能走进幼儿园。从依靠拨款转向自主经营,这是伦敦少儿基金会转型成为一家欣欣向荣的社会企业的关键所在。

自2005年以来,LEYF的规模扩大了两倍,在伦敦5个市镇的社区和儿童中心设立了22家托儿所,拥有320多名员工,每年使1700多名儿童的生活得到改观,企业的年营业额也达到了830万英镑。但他们并不止步于现有成绩,立志为更多儿童造福。LEYF目前正在寻求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在未来5年吸引25个特许经营者加盟,为另外5个伦敦市镇的2500名儿童造福;接下来,再在更广的全国范围内推广铺开。

英国拥有16000多家托儿所,大多数都是独家供应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这些托儿所往往乐意接纳LEYF提供的专营权。伦敦少儿基金会认为,与企业有机增长和收购方式相比,特许经营有助于企业为更多儿童提供高品质的托管服务。

LEYF模式的核心是提供公平的儿童托管服务。奥沙利文将伦敦少儿基金会的收费模式称为“罗宾汉”模式,也就是让相对富裕和开明的家长支付全额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差额补贴”了当地不太富裕的家长,从而让更多市民受益。正如奥沙利文所言:“我们希望家长能够明白,把孩子送进托儿所就如同购买‘公平贸易’香蕉:这不仅有利于孩子的福祉,还有利于社会的长远利益。”

LEYF专注于开发儿童天生的好奇心和自信心。这样,在离开幼儿园后,他们会是好奇的探索家。依靠学术研究、与国际早期基础教育组织的合作关系和自身行动研究,LEYF创建了自己独特的课程。

除了核心业务幼儿教育和托管服务,伦敦少儿基金会还寻求通过各种附加服务和项目对社会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包括旨在帮助青年提升自信心和技能、进而获得就业的指导与实习计划。伦敦少年基金会非常注重与孩子的父母建立并增进互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基金组织的郊游和其他多种活动,亲密亲子关系并搭建起托儿所与家庭之间的桥梁。此外,还举办各种以社区儿童为主角的联谊活动,以歌曲、美食和娱乐的手段使社区更加紧密和团结。除此之外,伦敦少儿基金会还参与了罗马尼亚的一个青年指导计划和乌干达的一个托儿所项目,力争使全世界的儿童生活得更好。

拥有杰出的领导者

在琼・奥沙利文的努力下,LEYF这家百年慈善机构如今发展成为一个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社会企业,甚至影响到了政府的决策,正确引导了关于儿童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方向。从它的发展历程、业务模式来看,它在遵循一些普适性的规律,值得我们国内的社会企业借鉴和学习。

自从公司首席行政执行官换成奥沙利文以后,LEYF企业规模扩大了两倍,在她的领导下,LEYF成为英国社会部门中最大的儿童托管服务提供商。奥沙利文的卓越领导还表明,企业转型无关乎组织结构或治理手段,而主要关乎人:关乎人的态度和意向,关乎人的商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关乎人追求改变的愿景和雄心。在极具挑战性的经济和政治环境中保持这种心态是很困难的,LEYF却在过去八年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2014年11月26日,第16届英国年度社会企业大奖颁奖典礼在伦敦举行。琼・奥沙利文获得“杰出女社会企业家”一奖。

伦敦少儿基金会的核心理念还包括公平:这不仅在于它按照家长收入的高低比例进行收费、在于它的产品定位,还在于它对儿童和家长许下的诺言:作为一家机构,伦敦少儿基金会将不断提升自己的积极影响。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我们一定要保证自己已竭尽所能为彼此搭建一个长期、积极和可持续的未来”。

篇2

一个人的到来

在伦敦少儿基金会,总有一种“不止步”的情绪推动着该组织不断进步:这种“不止步”不仅在于该组织力图改进,力图进一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还在于它力图形成更大的影响力、帮助更多儿童。

而在很大程度上,这归功于其领导――首席行政执行官琼・奥沙利文。在她来到基金会以后,机构规模扩大了两倍,

琼・奥沙利文于1996年加入伦敦少儿基金会并在2004年晋升为首席行政官。她拥有“小学及幼儿教育研究”硕士学位以及伦敦南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经从事过社会工作和儿童早期教育。在奥沙利文的领导下,伦敦少儿基金会的活动范围有所扩大,形式更加多样化,并且创建了一种独特的收费模式,使得更多低收入家庭的儿童能够享受良好的托管服务。此外,该组织还注重与孩子的父母建立并增进互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提升家长的技能,通过组织郊游和其他多种活动,搭建托儿所与家庭之间的桥梁。

最重要的是,在奥沙利文的领导下,该组织成功地从历史悠久的慈善机构转变为持续发散魅力的创新型社会企业。

奥沙利文试图将伦敦少儿基金会的模式推广出去。她认为,总部设在威斯敏斯特区的伦敦少儿基金会不仅能为伦敦地区六个月至五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服务,还能为全国各地该年龄段的儿童提供服务。对于这种定价合理的优质幼托服务的需求是巨大的,而伦敦少儿基金会是全面、细致、有效地满足这一需求的行业典范。

玩转特许经营

作为一家企业,伦敦少儿基金会大约87%的资金来源于家长支付的托管费和地方政府的拨款,此外还有外界提供的赞助、咨询服务费和捐款。捐款主要用于补贴贫困家庭,使本来上不起幼儿园的贫困家庭的儿童也能走进幼儿园。从依靠拨款转向自主经营,这是伦敦少儿基金会转型成为一家欣欣向荣的社会企业的关键所在。

自2005年以来,伦敦少儿基金会的规模扩大了两倍,在伦敦5个市镇的社区和儿童中心设立了22家托儿所,拥有320多名员工,每年使1700多名儿童的生活得到改观,企业的年营业额也达到了830万英镑。但他们并不止步于现有成绩,立志为更多儿童造福。伦敦少儿基金会目前正在寻求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在未来5年吸引25个特许经营者加盟,为另外5个伦敦市镇的2500名儿童造福;接下来,再在更广的全国范围内推广铺开。英国拥有1.6万多家托儿所,大多数都是独家供应商。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这些托儿所往往乐意接纳伦敦少儿基金会提供的专营权。伦敦少儿基金会认为,与企业有机增长和收购方式相比,特许经营有助于企业为更多儿童提供高品质的托管服务。

伦敦少儿基金会模式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训与研究。该组织拥有一个专门的研究、学习与发展中心,为工作人员和见习生谋求职业发展提供支持。该中心不仅为早教从业者提供广泛的认证课程,还为当地儿童的家长和弱势青年提供创新课程,帮助他们为就业做好准备。

最后,伦敦少儿基金会还寻求通过各种附加服务和项目对社会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包括旨在帮助青年提升自信心和技能、进而获得就业的指导与实习计划。此外,还举办各种以社区儿童为主角的联谊活动,以歌曲、美食和娱乐的手段使社区更加紧密和团结。伦敦少儿基金会还与其他社会企业和幼托服务供应商一同从事项目研究并开展活动,分享最佳实践经验,进而实现不断创新。除此之外,伦敦少儿基金会还参与了罗马尼亚的一个青年指导计划和乌干达的一个托儿所项目,力争使全世界的儿童生活得更好。

公平的托管服务

纳迪娅・侯赛尼是一位单身母亲,她从当地就业中心了解到伦敦少儿基金会,仅用正常市场价的一半就让她的两岁女儿杰斯曼走进了伦敦少儿基金会的托儿所。对她而言,在未遇到伦敦少儿基金会之前,她的劳动所得要么被用来支付房租,要么被用来支付育儿费,两者不可能兼得。

奥沙利文将伦敦少儿基金会的收费模式称为“罗宾汉”模式,也就是让相对富裕和开明的家长支付全额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差额补贴”了当地不太富裕的家长,从而让更多市民受益。

伦敦少儿基金会的影响不仅局限于被照管的儿童――它既有利于儿童,又有利于家长;既有利于家庭,又有利于社区。其中一点表现在,有好几位家长已经改行,在完成了伦敦少儿基金会的培训以后,转而为伦敦少儿基金会工作。在伦敦少儿基金会旗下的托儿所中,有近2/3的员工是当地人。2010年针对伦敦少儿基金会进行的一项社会投资回报评估研究表明,该组织通过向儿童、家长和当地社区提供服务,不仅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附加值,也对工作人员和见习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除此之外,作为一家提供托儿所和教育服务的机构,伦敦少儿基金会每三年要接受一次英国教育检查团的检查。最近的检查结果非常不错:伦敦少儿基金会是威斯敏斯特区第一个达到“优秀”级别的机构,旗下接近90%的托儿所被评为“良好”或“优秀”。

正因为勇于挑战极限、追求卓越和不断创新,伦敦少儿基金会才能取得今天的成就。

篇3

在2017年1月18日举行的江苏省“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闻会上,江苏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缪志红主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再次明确了新规划中所涉及的话题:适龄妇女每2年享受一次妇女常见病检查,城乡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保持在86%以上。扩大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面,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两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的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江苏各地的妇联组织已在积极行动,确保“免费筛查两癌”的相关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如泰州市妇联与市卫计委联合,组织广大妇女有序参加“两癌”检查;定期邀请专家走进乡镇开展女性健康公益讲座,宣传免费“两癌”筛查政策以及全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政策,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扬州市妇联将持有暂住证、年龄在34~65岁的流动妇女纳入暂住地“两癌”筛查范围,经费按每人128元标准由当地财政支付。

您可以到务工所在城市的街道、居委会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事项,您的疑问肯定会得到解决。祝您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问:我结婚后第二年生了大女儿,眼看着我明年就30岁了,想生第二个宝宝,但又听说,妇产医院床位紧张,包括宝宝以后上幼儿园,也会因二胎政策放开,而导致入园难。我好纠结,不知江苏在缓解妇幼健康服务供需矛盾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中明确指出,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都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妇女儿童健康方面,本省将加强产儿科及相关专科建设,强化孕产妇危急重症筛查和分级管理,增加儿童专科医院数量,补充全省儿科专业医师数量,加强出生缺陷预防等措施。在2017年1月18日举行的新闻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区、市)全部规划建设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目前,全省产儿科床位总数是4.6万张,“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产儿科床位1.1万张,应该说可以满足群众的生育要求。

在儿童教育方面,明确了学前3年幼儿教育全面普及,加大政府供给公益性0~3岁婴幼儿社区托管服务,每1万常住人口至少设置一所幼儿园,适龄女童和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9%以上等目标。

篇4

现代职业制度使得许多家庭在育儿和工作中处于两难境地。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和全面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未来家庭对托育公共服务的需求会极大增长。构建完备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帮助家庭平衡工作与育儿之间的矛盾,成为不容回避的社会议题。

一、公共托育服务的价值理念

儿童照顾及政策是最能帮助透视家庭和国家关系的重要窗口。20世纪中叶以来,一个世界性的趋势是传统由家庭承担的儿童照顾责任逐渐释放出来,或多或少迈向“去家庭化”的阶段。

完备的托育公共服务是政府应尽和需要担当的公共责任。对国家而言,家庭生育问题既是具有私属性的个人事务,又是具有重要公共利益性的公共事务。明确政府在托育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是社会发展和转型的客观需求,也是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系统完善的支持家庭维系与发展的政策法律措施,让许多原本下沉到家庭的责任,如儿童的托育照料等,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担,帮助家庭减少育儿压力,是提高人们生育意愿,实现我国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公共托育政策的演变

儿童照顾已从传统的家庭功能演化为一项需要公共调控的活动,并且如何提供照顾影响到一系列社会安排。

从建国初到90年代中期,国家发展托幼服务的基本路径是以工作组织(单位)和生产组织(公社、生产队)提供为主体,政府和互助组织提供为补充的投入模式。在195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将城市社会的托幼服务作为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在劳动法规中确立下来。1955年国务院了《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要求各工矿企业单独或联合创办托幼机构,以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入园的需求,经费由各单位列入财政预算。1958年通过的《关于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农村适应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创办了大量的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等集体福利事业”。可见,在这一阶段,我国基本形成了主要由工作组织和生产组织以集体福利形式提供托幼服务的格局。国家负担了托幼服务的绝大部分成本费用。

1995年的《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推进幼儿教育逐步走向社会化”“改革现行幼儿园收费制度”,确立了托幼服务由公共提供占主导向由公共和私人市场共同提供的发展原则。由国家直接或间接资助的托幼服务逐年减少,而私人市场提供的托幼服务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0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5年要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更是加快了托育服务市场化发展的进程。在这一阶段,尽管入园幼儿的数量在逐年递增,但公共财政的投入水平持续稳定在相当低的水平。这些有限的财政经费主要投向公办幼儿园(主要是教育部门主办的幼儿园),其他类型的托幼机构几乎没有获得公共财政的支持,完全依靠家长支付费用。

2010年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为此,托育服务再次向公共服务转变的原则确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确立了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确立了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战略思路。

三、公共托育服务的现实困境

以上海为例,据2015年上海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委托上海市学前教育研究所开展的“上海0~3岁儿童早教需求、服务指导状况及监督状况”的调查显示,67.5%的0~3岁儿童家庭有入托需求。而上海市的托育服务资源基本集中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针对0~3岁儿童的入托服务、临时托管服务等则是凤毛麟角。不仅0~3岁儿童家庭,3~12岁儿童家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孩子放学时间和父母下班时间之间存在着空挡,使得放学后的儿童经常面临无人照顾的情况,寒暑假则更是如此。2014年,市妇儿工委委托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开展的“十三五”时期上海儿童发展需求调查显示,被调查儿童中30%以上遭遇过无人照顾的情况。

公共托育服务供不应求加剧了人们对于孩子“有人生无人养”的问题的担忧,从而直接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

四、公共托育服务的政策建议

1.出台有关公共托育服务的法律。

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应先出台关于公共托育服务的相关法律,确立以教委为儿童公共托育服务的监管主体,明确其权利与义务。公共托育服务的质量要全面受到政府规范。尽快由地方政府牵头,积极协调社会资源,以及公民参与审议,研制各地的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和托育公共服务标准。

2.增加公共托育服务的可得性。

完善针对 0~3 岁儿童的托育公共服务,帮助有托育服务需求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学龄前儿童在家庭成员以外的受照顾形式,主要有托儿所、幼儿园的照顾、以及雇佣家庭保姆。可以增设社区化的、公设民营或公民共办,以及企事业单位自办等形式的托幼所,只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规范办学。

丰富3~12岁儿童的公共托育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针对放学后无法立刻回家的儿童,在幼儿园和小学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提供放学后的托悍务,并鼓励学校针对这部分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此外,除了全日制的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当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形式多样的临时托管、寒暑假以及节假日托管等服务。发挥社区的力量,规范并鼓励社区范围内家庭式儿童托育服务,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儿童托育设施。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托育服务,满足家庭的不同层次的需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监督规范。

3.加大公共托育服务的可负担性。

从供给侧来看,既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根据人口趋势,合理布局公共托育资源,满足家庭托育服务需求。也要发挥好社区作用,以及鼓励各单位提供员工托育场所与服务。并且鼓励公私部门发展信任的伙伴关系,例如公设民营。学龄前儿童照顾服务可以由政府出资、并在专业的管理体系监督之下,委托给非营利机构或地方性私营业者成为服务供给者。但是非营利机构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收托对象,保留给低收入家庭的儿童,而且收费标准维持在政府监督与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总之,倚重市场机制来补充公共支出的不足、增加服务供给的多样性、引进竞争原则以提升质量、保障以及增加服务的弹性,满足家长的选择权。

中央或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儿童的不同年龄段,负担一部分的托育费用,减轻或分担家庭使用公共托育服务的支出负担,如:对于三岁以下小孩的的家庭,可以采用育儿补助的方法,包括津贴给付、税收减免、发放教育券及困难家庭的全免政策等。让更多家庭可以就近享有便捷、平价、优质的托育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陈琳.生育保险、女性就业与儿童照料―基于中国微观数据的分析[J].经济学家,2011(7).

[2]陈映芳.国家与家庭、个人―城市中国的家庭制度(1940-1979)[J].交大法学,2010(1).

[3]和建花,蒋永萍.从支持妇女平衡家庭工作视角看中国托幼政策及现状[J].学前教育研究,2008(8).

[4]张亮.中国儿童照顾政策研究[D].复旦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2014.

[5]胡湛,彭希哲. 家庭变|背景下的中国家庭政策[J].人口研究,2012(3).

[6]冯燕.托育政策c托育服站Wj的建立[J]. 社政策c社工作W刊(台湾),1998(2).

基金项目:

篇5

父亲是台湾人,自己出身在巴西,长大后回到北京大学念本科,硕士是在美国杜克大学念的法学,毕业后去了华尔街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了一年多的资本市场工作,拥有多元身份的Sam一口标准的内地口音,脑子里装的是西式思维,骨子里却流露出台湾人的旧式情怀。

“中国人的成长轨迹在漫长的一段r间里基本都是既定的,幼儿教育是最能改变一个人的地方。”Sam说。如果进展顺利的话,他希望在未来3~5年内能影响中国几万甚至几十万家庭的事业、生活、孩子的教育,还有一代人的成长。

2017年2月,由Sam创办的乐陪教育首个教室在北京朝阳优唐对面的写字楼里正式开业,目前刚有15名儿童入园,但是,开业当月即已达到收支平衡,次月开始盈利。

规模化的悖论

2012年,Sam离开华尔街律所,希望回到中国来创业,因缘巧合,他听了一场台湾教育专家邱曼轩老师的讲座,之后便和邱老师合作,开始投身于幼儿教育。

在最初的创业过程中,他逐渐深刻感受到中西方幼儿教育的差异,他很奇怪,国内的各大幼儿教育机构到现在还在拼引进的品牌有多强大,老师的实力怎么样,可他认为,幼儿教育已经发展得非常完整了,从早期杜威的民主与教育,到维果茨基的支架式教学理论,一直到现在的大脑神经学,好多证据表明育儿是可以非常科学的。

一个爸爸认为孩子被打,心灵会受伤,“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道理不成立。”Sam仍以哈佛大学儿童研究所的研究为例,通常人的大脑会受到三种不同刺激,正面刺激、负面刺激以及有毒性刺激。如果做对了给奖励,孩子会持续做;如果去挑战孩子行为,会导致孩子大脑链接越来越多,链接多智商自然高。而有毒性刺激,比如打孩子,会直接导致链接切断,所以智商低。所以美国在研究社会竞争力与大脑链接是怎样关联的。

围绕幼儿教育,中国已经发展出来一个庞大的市场,预计到2020年,整体市场规模将接近5000亿元,其中包括公立幼儿园,私立品牌以及各种兴趣或特长班,林林总总,五花八门,而主流的教育模式也有不下十种。虽然规模庞大,但是Sam并不认为这个市场的生态已经成熟。

国内幼儿教师体系大多出自中专或大专师范学校,但是,一岁孩子要能发100个音,两岁能说7个字的逻辑句子等这些专业知识,一线的老师并不十分清楚,而这在世卫组织其实是有规范的。

2013年,Sam再次找到邱曼轩老师,邱老师不仅积累了一套儿童体适能测评体系,而且其主要工作就是做老师培训的。由于双方理念一致,而且都有一份坚定做事业的心,很快达成了合作协议。

当时的想法是做一个高端的定制化儿童教育机构,凭借其核心能力,他们可以做到任何一个孩子进来,在一边玩游戏的过程中,就能一边测试孩子身体适应游戏,运动及周围环境的综合能力,并为其制定一个适合其年龄阶段及个性的高度定制化课程。这样做了一两年,慢慢地别人收不了的孩子,到他们这儿都能收――结果收了许多自闭症或多动症的儿童,学校也越走越偏向于特殊教育。

特教是仅限于针对需要特殊教育的儿童,市场越走越窄众,而且老师培训的成本非常高。另外,受限于传统模式,很难避免由于成本压力不得不过度商业化,不断开分支机构,批量销售课程,最后变得像健身房一样,反而偏离了最初坚持的教育的本质。

一方面很难规模化,一方面又不得不规模化,这让Sam他们陷入了一种两难。而此时,中国的幼儿教育市场正在经历一次历史性的变化。

挑战别人没做过的

在北京生活多年,80后的Sam发现这两年周围同龄的朋友有的已经有二孩了,而且很多人开始自己带孩子。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而且孩子们需要接受与爷爷辈灌输给他们的不一样的教育。另外随着北京房价飞涨,祖孙三代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成本已经高到普通人承受不了。这就意味着80后90后的父母需要承担得更多,很多女性为了孩子不得不辞去工作。祖辈们正在退出一个典型中国家庭的下一代教育中,而年轻的父母们显然还没找到更合适的方式可以兼顾孩子、家庭和事业。

这让Sam很自然就想到了以前在纽约上班的时候,办公楼里有日托的服务模式。Sam称之为一站式的育儿服务。父母上班时把孩子带到设立在同一个楼里的专业日托所,下班后接孩子一起回家,上班闲暇之时,还可以去看看孩子玩得怎么样?如此,孩子们既能被照顾,又能接受专业的课程教育,增加了父母的亲子时间,也省去了家庭雇请保姆接送孩子的费用。

2016年10月,Sam一个人跑到国贸去打听房租价格,结果得知每天一平米20多元,这个价让他只能租个厕所,“没有一个幼儿机构能承担得起。”

恰在此时,他结识了梦想家的几位创始人,他们在北京多个商业区已经开放了16个联合办公空间。这种联合办公空间为了吸引创业公司入驻,有诸多优惠政策,而且支付手段更轻便。

传统的社区店租金通常是押二付六,即一次两个月押金,付半年租金,有的甚至要求一年一付,这样下来没有150万元投入什么也做不了。但如果跟联合空间合作,则可以根据不同的模式和空间大小,成本只需六七万元元到15万元,35万元或55万元不等。另外,传统的开店周期传统至少40~60天,有的甚至更长,而在联合办公空间,10天可以开一间店,大大缩短开店周期。

不仅投入成本低,运营成本的弹性也大。Sam发现,联合空间里面350个工位,大概有20~30 个孩子,在0~6岁的阶段。未来只要第一步把空间打造出来,把消费习惯建立起来,最好的模式,可以看需求做定制空间和教师的配比。

选择联合办公空间,可以打破很多传统的做法,让幼儿教育也可以做到很“轻”,从而降低风险,并极大减少试错成本。这些让Sam开始思考如何真正地改变传统的社区租房、装修、招生、售课的育儿教育模式。

首先,根据场地和需求的不同,他设计了三种不同的教师模型――最小规模的是亲子角,面积在40平米以下,只提供基础的托管服务,配备一个老师,成本控制在六七万元左右;轻型版的面积在40~60平米,最多容纳15名儿童,除了托管,还提供课程教育,至少配2个老师一个阿姨,成本投入不超过20万元;最后一种是未来乐陪的旗舰店,面积更大,可以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包括有独立配餐间,可以提供更多特色课程等,这类成本会因情况不同更高。

其次,针对传统社区幼儿机构费用高昂的特点,Sam设计了一些更轻盈的支付方式,不仅不强制交钱,选择也更多样化,按照托育时长和模式区分了不同的价位,其中有首单99元一次的,也有888元可以来8次的,或1688元16次,进一步减少了家长的压力。

经过近半年的准备,Sam逐渐关停了原有业务,并组建了新的创始人团队,今年2月,新创立的放闶赘鼋淌铱业,从开业第二月起即已开始盈利。目前,第二家店也在筹备当中,预计到5月底会开到5 家店,6~12个月之内开一个旗舰店。

比情商和智商更重要的是好好玩

Sam说,当前国内幼儿教育的本质被误判了。许多孩子除了上幼儿园以外,业余还要上6~8个兴趣班,孩子和家长都不堪重负,但其实很多课日常就可以解决了。“我们不能改变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事情,可中国的孩子需要与父母在一起的童年,事业、生活及孩子的教育,是一个人幸福最基础的因素,不需要放弃。”

孩子的成长是大家的事情,Sam希望树立中国第一个品牌,就是一讲到乐陪,“让大家会想到我们是家庭的第一个老师,而且是专业的老师。”

社区幼儿园不改变任何东西,乐陪也不去跟传统幼儿园抢生意,而是提供生活的补充和专业化教育。传统的做法有一个观点,是好的师生比就是好的教育,每4或5个孩子一个老师,很多家长就会觉得这是好的,但Sam认为不一定。因为即使连现在最盛行的蒙特梭利教育模式也没有说过一个教师30个孩子必须要配备几个老师,反而强调一个老师应该作为一个教师的引导者。

仅是引导也还不够,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教学设计的孙湘,是P.I.E空间的创始人,也是乐陪的联合创始人,她更多强调的是孩子体势能的发展。也就是说,除了IQ(智商),EQ(情商),因为人的动物本质,人还需要有一个好身体,即PQ(身体运动能力)。

她自己创立的P.I.E空间就是在致力于通过对大数据的收集和研究,来开发一套针对孩子的PQ能力测试系统。比如她的最新研究发现,朝阳区3岁半男孩通常能连续跳70个蹦床,这样的孩子前庭发展较好,不容易碰头和跌倒,相应对空间认识能力较强,数理逻辑能力也会较强。如果朝阳区同样年龄段的孩子蹦床数远低于这个数字,乐陪的老师就会建议家长,每天多陪孩子玩足球、篮球或大运动的东西,或者每天在家翻10个跟头。

每个进入乐陪的孩子,都会先要求做20分钟测评,也就是先玩20分钟。老师会给出一个各项身体能力的测评表,每天上课期间,老师也会详细记录孩子的各种变化,只要在乐陪待过的孩子不管时间多长,都会得到一份成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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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6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16)18-092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伴随城镇化进程而产生,其数量呈逐年增加趋势,学者已经关注到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尤其是德育问题。王延强建立教师“替代父母制”、马多秀关注“心灵关怀”等研究,都注重发挥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德育教育中的作用,但在构建以学校主体,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教育机制上存在不足。

一、农村低龄留守儿童道德品质存在的问题

小学阶段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的缺失、社会教育的乏力、学校教育的薄弱,使得目前留守儿童的道德状况不容乐观。

1.亲情缺失易造成感情淡漠

留守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常年外出打工,导致学龄前及一、二年级的低龄留守儿童对父母的印象变得模糊、感情疏远,父母成了最亲的“陌生人”。父母常年在外务工,难以及时掌握子女思想和心理上的变化,很难给予有效地教育和引导,更没有发挥家庭德育的榜样作用。隔代抚养易使留守儿童对父母缺乏信任、亲近感不足,少数留守儿童对父母产生冷漠、敌对甚至怨恨的情绪,容易形成孤僻的性格,对同学和班集体情感冷漠,不愿与他人交往,不利于成长。

2.金钱补偿易造成价值观偏差

留守儿童父母长年照顾不到子女,心理上容易产生负疚感,大部分父母希望通过“物质”上的补偿弥补缺憾。祖辈们因经历艰苦岁月,思想上存在多给孩子钱、满足孩子物质需求就是关爱这种想法,零用钱给得充足,留守儿童享受零用钱的支配权。娇惯和放纵,使留守儿童从小养成了贪图安逸、奢侈浪费的习气,认为金钱至上,严重侵蚀了学生心灵,价值取向发生严重偏移。

3.是非混淆易造成道德认知模糊

儿童的道德判断主要受父母道德影响,留守儿童与父母情感交流机会不多,更不要说父母对孩子在道德上的示范。少数留守儿童为了引起家长关注,采取骂人、打架、破坏公物、各种恶作剧等不道德行为,事后家长多进行体罚,没能正确从道德层面加以引导。加上道德判断力不强,受媒体的影响,往往把行事的冲动和莽撞认定为勇敢,是对道德行为判断不清,是非判断现偏差。

二、农村低龄留守儿童道德品质问题的对策

农村小学留守儿童道德品质问题之所以出现,究其原因与家庭教育缺乏、学校教育弱化、社会教育负面影响等有关系,要解决留守儿童道德问题,学校应主动承担起农村留守儿童德育教育的主体作用,与家庭、社会教育相融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德育教育机制。

1.发挥家庭在道德教育的独特优势

外出务工的父母应转变传统教育观念,应该主动承担起家庭德育教育责任。可通过电话、QQ、微信等途径多跟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多向班主任、学校了解孩子在校的日常表现。关注子女学业时,更多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用正确的教育手段引导孩子做出正确的行为。外出务工的父母还可以选址就近务工或返乡创业,抽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来陪伴孩子成长,让孩子切实感受到来自父母的情感关怀以及榜样的力量。

2.发挥学校在道德教育的中坚力量

学校应转变“传道授业解惑”的传统教育观念,更加注重道德教育、行为教育等形式的素质教育,要鼓励留守儿童担任校内、班内职务,增强学生对集体的归属感。开展运动会、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和主题班会等活动,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来自学校和教师的重视和同学的关怀,让留守儿童建立起自信和对他人的信任。教师在校期间要扮演好“父母”的角色,把师生关系培养成朋友关系,促进情感交流,帮助留守儿童排除道德上的困惑,通过鼓励与表扬方式,放大留守儿童身上的闪光点。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包粽子”、“包汤圆”等活动,让留守儿童感觉到节日温暖。利用春节期间家长返乡召开家长座谈会,平时多与留守家长交流,形成德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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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__区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

__区辖21个乡镇办事处,全区总人口82.4万人,全区共有农村儿童102__人,其中,留守儿童 41798 人,占全区总儿童数的16.58%。__区留守儿童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为主,也有父亲单独外出务工,母亲留守家中。全区留守儿童分布广泛,犹以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的大山包、炎山、盘河、大寨子、苏甲、田坝、靖安、苏家院等八个山区乡居多,留守儿童在校生达45%。从总体情况看,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多数是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主,有一小部分跟近亲住在一起。

二、存在问题

__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但现实中依然存在较多隐患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三缺失一突出”。

(一)家庭管理缺失。

一是监护高龄化。经调查,全区92.6%的留守儿童都由文化程度不高,大都是文盲、半文盲的爷爷、奶奶、外婆、外公 “四老”负责照顾。隔代抚养大多偏于溺爱,以生活照顾为主,知识、精力上基本无法代替父母履行品德培养、辅导、督促孩子学习的义务,留守儿童的家庭文化和道德教育基本处于空白。二是亲情片面化。经调查,全区留守儿童中57.2%是父母一方外出,42.8%是父母同时外出。由于父母忙于在外打工,只能给孩子物质上的满足,缺乏对孩子精神上的鼓励、开导和鞭策。在最需要安全感的年纪,孩子们精神上得到的却是极度的孤独与无助,久而久之,他们对亲情、对社会的理解片面而消极。三是心理障碍化。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缺乏联系,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容易出现情绪消极,失落自卑,感觉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表现出封闭、冷漠、叛逆、行为孤僻等障碍性特征。经对我区部分乡镇的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感觉生活幸福的留守儿童仅占5%;感觉还可以的占20%;感觉生活不幸福的占70%。50%的留守儿童表示他们最想父母为他们做的一件事是回家。当问及“你觉得父母不在身边对你最大的影响是什么”时,选择“孤单没人聊天”的占33.05%;选择“生活没人照顾”的占46.29%;选择“学习没人指导监督”的占14.1%;选择“其他”的占的6.38%。当提及“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最先向谁求助”时,选择“给父母打电话”的占40.76%;选择“老师”的占17.90%;选择“亲戚”的占18.10%;选择“自己解决”的占23.24%;有19.6%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不如人,11.4%觉得自己受歧视,9.5%有过被遗弃的感觉。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中普遍存在“过度思念父母”、“生活缺乏照顾”、“遇到困难缺乏开导”等问题。

(二)学校管理缺失。

一是缺少专门呵护。我区留守儿童基本在本乡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由于学校学生多,学校不具备条件,不能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即使想给予他们特殊的照顾和关爱,但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缺少时间精力。由于教师教学任务重,没有精力和时间来管理和特别地关爱留守儿童,加上很难有机会与留守儿童家长沟通,对有问题的留守儿童也难以管理和帮助得很细。经调查,我区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及初中教育的在学率都低于正常家庭儿童,其中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2%;留守儿童在校学习很好的占10%;较好的25%;一般的42%;较差的18%;很差的5%。

(三)社会管理缺失。

一是政府管理缺失。虽然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关注重视,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管理和关爱,但全区没有开设一个真正为留守儿童服务的“留守儿童之家”。二是职能履行缺失。政府相关部门对互联网、电视、电影、录像、书刊等文化传媒监督管理相对缺失,对一些娱乐场所管理不严,让一些缺少亲情关爱、本就精神空虚的留守少年深陷暴力、庸俗等腐朽文化之中,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经调查显示,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高达20%。今年4月5日,分局特别行动队摧毁1犯罪团伙,破获抢劫、抢夺案20余起。4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有2名是留守儿童。4人的作案手段是从电视剧中模仿而来。

(四)安全隐患突出。

一是监护不力引发的伤害隐患。20__年至今,__区已有14名留守儿童因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有10名儿童失去生命。在引发伤害的因素中,溺水是第一杀手,其他依次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施工事故、跌伤等。经统计,仅今年以来,__区共发生4起儿童溺水死亡事件,造成6名儿童死亡,其中5名为留守儿童。二是家庭空巢带来的治安隐患。由于农村青壮年

劳动力普遍外出打工,部分村组出现老的老、小的小的家庭空巢化现象,留下人身财产、家庭生活困难等安全隐患。尤其是留守女孩极易成为犯对象。今年以来,__区共发生7起案,破获6起。7名受害人有6名是留守儿童,最大的年仅13岁,最小的年仅3岁。未破的一起由于受害人年仅3岁,长期由祖父母照顾,发案几个月后,外出打工的父母才前来报案,导致有关证据灭失,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此外,留守儿童被拐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今年4月初,年仅13岁的女童袁某因家人监管不力被拐卖,案发近1月,在外打工的母亲才赶到苏甲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历经1个多月、辗转6千公里,在浙江嘉兴一工地成功解救被拐卖女童。三是教育不力潜在的发展隐患。由于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相对较大,且大部分生活在偏远地区,已达到实有儿童的75%以上,但缺乏家庭、学校、社会的正确引导关爱,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长期处于不健康的成长状态中。

三、对策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来自于家庭和社会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的贫困,使孩子的父母不得不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另一方面,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社会对农民工不公平的待遇,使许多农民没有办法及能力带着孩子一起走进城市,可见留守儿童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留守儿童管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村家庭的幸福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到新农村未来人口与劳动力的素质水平。作为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主力军的__公安分局,面对日趋严峻的治安形势,警力严重不足、工作任务繁重,还要承担大量非警务工作,仅靠公安机关一家承揽留守儿童相关工作是不现实的。解决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心理等关系到他们健康成长的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协调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区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教育好、管理好、发展好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可以预见,在畸形环境成长的下一代将产生更多的马加爵,更多的挪威于特岛枪击案、更多仇视社会的连环杀手。

(一)调整思路,将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

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留守儿童大量存在和不断增多的原因,主要是农民生活贫困。调查显示,全区75%的留守儿童生活在偏远山区,经济落后,生活贫困,交通闭塞。他们的父母为了改善生活和送子女上学,不得不离丢下年迈的父母和幼小的子女到外地打工谋生。较多的留守儿童父母称“不进城打工就赚不到钱养活全家,就没有钱供孩子上学。”所以,如果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减少留守儿童现象,只能是一句空话。为此,当地党委和政府应想方设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尤其是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提供更多的劳动岗位,使更多的农民既能增加家庭收入,又能实现就地就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和学校基础设施及资金投入的薄弱是导致这一社会现象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入力度,从三个方面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工资的投入;大力兴建打工子女学校,改善学生学习的硬环境;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便利,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同时,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其监督机制,以保证这些资金的投入落到实处。

(二)改革体制,逐步消除城乡差别。

农村的儿童原本就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留守下来接受隔代抚养的儿童处境则更加艰难。留守儿童的父母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各级政府应给予这些儿童更多的关注和扶持,制订和实施优惠政策,采取相应配套措施,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同时,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壁垒,打破户籍制度的束缚,建设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此外,还应鼓励城市中小学降低入学门槛,允许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并一律免收学杂费,有正式学籍,并在评优奖励,竞赛活动,升学等方面和城里学生享有统一的权力和标准,以消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所遭受到的歧视,为他们提供均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三)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出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办事处政府城乡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逐步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努力完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和设施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提供周到的服务。尤其应该发挥乡级政府的基础作用,可逐步在乡(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服务中心与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定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普查工作,督促村委会、学校、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共同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二是设立专门管理留守儿童的管理机构和关爱留守儿童专项基金,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成长中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缓解其生活压力,改善其身体状况,使他们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四)整合力量,形成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切实保障农民子女的教育平等权益;民政部门应及时为困难家庭的留守儿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督促农村中小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管理教育责任、情况报告、结对帮扶、沟通交流、寄宿优先等制度,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学校管理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卫生部门应定期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专业的健康教育与必要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条件; 司法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公、检、法、司等部门应各司其职,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体现对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司法保护,侧重于教育, 着眼于感化, 立足于挽救,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 形成羁押、预审、、审判、辩护、管教“一条龙”工作体系。文化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三室”(游戏室、台球室、录像放映室)、“两厅”(歌舞厅、卡拉OK厅)的整治和监管,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音像市场经营秩序;劳务输出部门和劳务培训机构应劳务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帮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知晓自己对留守儿童抚养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妇联应组织兴办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共青团组织应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志愿者活动;社区(村委会)应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随访工作,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与教育义务。

(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和监护体系,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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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7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x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x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

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