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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调查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0-13 09: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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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调查

篇1

此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地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从而进一步反映出当地经济状况的发展,在此次社会实践调查当中,本人采访了相关单位部门以及主要的采访对象——当地的大学生。此次调查历时3天(网上调查除外),从8月22日到8月24日,喜逢盛夏,钦城小镇夏意正浓,却未减本人此次调查实践活动的热情与兴致。原本计划采访钦州市各个县区教育局的,但由于有些部门路途遥远,以及人力、物力有限,加之电话又联系不上,因而在数据方面科学性不是很高,但仍不失为一种了解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手段与方法,本次活动当中采用了直接面对面访谈,调查表抽样调查、网上随机抽样调查等多方面的方法,以尽可能做到公正、严谨与科学并存。此次调查表明:当地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总体上讲是良好的,但仍存在少数学生需要国家的大力帮助。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社会进步,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上。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政府在教育事业这块更是加大了投资力度,诸如生源地贷款、高校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各种各样的政策陆续出台,使广大学子圆了大学梦。在此种情况下,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遂开展了题为“关于钦州市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调查”的报告活动。此次活动,本人把地点放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生我养我的地方——这个边陲小城市上。广西,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举足轻重的省区,但也因为是处于西部落后地区,国家的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到实施总是最后在这里。比如生源地贷款,也是先在别的地方试验之后才在这几年里搬到广西来。这也是国家的一贯政策,在此本人也不便多加评论。

再谈及调查地点之前,我们不得不提及一下钦州市的地理环境。钦州市位于北部湾海面不远处,拥有钦州港这一大港,与防城港、北海港成三角形围绕着首府南宁,应该说区位地理优势是十分明显的,但为何至今仍是一个落后的小城市?也许我们可以从教育这个层面去了解。钦州市所管辖的地区内唯有一所二本的学院,而且就区内排名来看也是差强人意的。可以说市里就教育这一块办得还不够好,还未能引进更强大的师资力量,从而培养出属于我们钦州人自己的人才。当今社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乃至真理,但“生产”科技的主体却是人才,而并非是技术本身。没有足够的人才作为基础,就算是引进更多的资金也未必是件好事。适逢其会,在钦州市钦南区大番坡镇至钦州港沿海一带,据说有天津的投资开发商来此投资,准备打造一个全新的滨海新城。但外来的始终是外来的,其主要的目的还是利益至上,在打造滨海新城项目上不会更多地考虑当地老百姓的利益,这也许就是引进“外资”的弊病吧。

在调查之前,本人猜想:钦州市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总体情况应该是不错的,纵使有极其贫苦的也是有数的几个。为何会作出如此猜测,归其原因,在前面也有提及。在地理位置上可以说钦州市依山傍水。俗话说的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钦州也的确是这样的一个城市。在海,养起了鱼虾、蚝柱(一种水产养殖,蚝,就是牡蛎);在山,种起了甘蔗荔枝。这可不比百色河池那边满山的石头,可以说钦州人是比较富裕的。而且能上完高中读大学的人,家里特别贫困的不多才是。但预测与调查的结果还是有些出入的。

篇2

“学习动机是动机的分类之一,学习动机是直接推动学生进行学习的内部动力”。通过学习动机,我们可以解释说明一个学生是否想要学习、为什么学习、学习的努力程度、积极性、主动性等。学习动机也离不开诱因和目标,学习动机对学生的学习行为也具有激发、定向、维持和强化等功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和成长成才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本研究尝试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动机特点进行了调查分析,以期为学习动机的理论建设及我国高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一些较为客观的依据。

1.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研究被试为浙江师范大学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等17个学院各年级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共850人,男生400人,女生450人。从所选对象的年级分布、学科专业等情况来看,所选对象基本上能反映出浙师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群体的基本情况和特征。

1.2研究方法

根据研究的目的和要求,先后收集和阅读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动机方面的核心期刊论文20余篇,并结合作者手头工作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状进行实际考察。为了保证调查问卷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走访了本校相关教师和同行,征求他们对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动机现状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在吸取多位专业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人所掌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动机的实际情况,设计了《大学生学习动机的调查问卷》。在全校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共发放问卷850份,回收有效问卷804份,有效回收率为94.6%。将问卷调查所获得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分析。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体的学习动机情况

从调查情况来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对待学习上,有87.6%是“为了自己将来找到好工作,更好地生活”,有75.4%学习是“为了减少家庭负担,改变家庭经济现状”,有83.1%是“为了将来谋求理想的职业”,有60.3%是“为报答家人的养育之恩”,有50.2%是“为了证明自己能力,实现人生价值”,有53.1%是为了“培养社会竞争能力,适应社会发展”,有76.6%是为了“学一技之长,更好地胜任未来工作”。而相对来说,选择另外几种情况的比率较低,如在被试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23.6%选择“受到家长、老师的督促,成绩不好会受到他们的责难”,30.4%的学生是“可消除寂寞,打发无聊时光”,34.1%选择“成绩不好会让自己丢面子,会在他人心目中降低形象”。由此可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未来发展、社会报答、人生价值方面的学习动机较强烈,而消极应付动机较弱。

2.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动机依专业、年级的情况

从调查结果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等文科专业学生在选择“为民族振兴、祖国富强和繁荣作贡献而学习”、“培养社会竞争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学习可带来快乐,充实和丰富精神世界”等方面的学习动机水平略高于理科专业和工科专业的学生;而在消极应付动机上,如“受到家长、老师的督促,成绩不好会受到他们的责难”、“成绩不好会让自己丢面子,会在他人心目中降低形象”、“为了将来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等几项的选择上也高于理工科专业的学生。

从年级分布来看,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机水平较低,高年级特别是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机水平明显提高。这主要是因为大一新生刚进校园不久,对学校的学习、生活有个适应过程,对自身及专业的了解不多,心理存在一定的茫然的特点,而到了毕业班,经过前三年的学习,对本专业的现状和未来有了较全面的熟悉和了解,特别是又面临着就业压力,因此想要有一个较好的学业成绩,有一个较好的就业机会来改善自己和家庭的愿望也就更加强烈,由此导致毕业班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动机提高。

2.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动机与家庭经济的影响

从调查情况来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3.2%来自农村地区,其中浙江省外学生所占家庭经济困难比例明显高于省内学生。有83.2%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为经济贫困对他们的学习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经济贫困往往使他们思想较保守、性格较内向、生活窘迫、无法满足近期的学习愿望和远大的学习追求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常常因为经济窘迫而自我封闭,不愿把贫困的一面展示在他人面前,不愿因困难或挫折而影响或求助他人,因此他们在碰到困难或挫折时往往选择自我调适,很少会选择向老师或同学求助。

2.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动机与父母职业、文化水平的关系

父母亲作为影响子女成长与成才的重要因素之一,其职业及教育观念会使子女耳濡目染。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大部分父母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也正因为父母亲文化程度不高,更加希望子女能弥补自己文化层次低的不足而加倍地呵护、培养他们,这使其子女们具有较强烈的报答亲情感。从父母的职业来看,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均务农或打工,家里多数还有老人需要赡养,部分学生父母常年有病吃药,因此许多经济困难家庭把全家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这也造成子女学习压力较大。

3.结语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习、生活和身心发展方面担负着比普通学生更多的压力。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身要在学习之余,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通过有偿家教、勤工俭学等方式锻炼自己,缓解部分经济压力;教育管理者要从身心健康与学习等方面出发,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心理常规测量、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等机制,使他们能正确调适自己的心态;高校可以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组织起来,创立自信自强社团,在校内营造良好的济困氛围,鼓励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努力寻求多种途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得到帮助;父母作为支持源头,客观上无法从物质上给予子女足够的支持,但可以做的是经常和他们沟通交流,减轻他们的精神压力;国家、企业或个人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对象,经常与高校合作,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心理救助,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闵卫国,傅淳.教育心理学[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

篇3

青少年品行障碍是指儿童和青少年期反复、持续出现的攻击性和反社会性行为。主要表现为打架、逃学、恶作剧、说谎、偷窃及攻击性行为等,甚至是违法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与年龄相适应的社会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影响儿童青少年本身的学习和社交功能,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1]。它不是躯体残疾或精神障碍所致,而是在先天性神经功能缺陷的基础上,由于家庭教育及社会等因素形成的。品行障碍需要及早发现,并给以正面教育,调整环境,可望得到纠正。难于纠正者,可发展为青少年违法犯罪[1]。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样本来源于2007年1月至今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儿童咨询门诊就诊的病例,在诊断为儿童品行障碍的病历中随机抽取30份病史。

1.2方法对这30份病史逐一记载所需资料内容,所有资料均以当时的病历记录为准,以了解儿童及青少年品行障碍的发病情况与家庭环境的关系。

2结果

2.1年龄、性别比较如表1所示在各个不同的年龄中以14~15岁的儿童发病率最高为36.7%,其次为12~13岁,所占比例为33.3%,而16~17岁发病率最低约占6.7%。性别方面男性为70%,女性为30%,男性明显高于女性,见表2。

2.2行为问题类型及发生率见表3。根据表3的结果显示儿童及青少年品行障碍以逃学最多占26.8%,其次是说谎和打架,分别占19.5%、17%,而出现恶作剧、任性、不合群的比较少,只占2.4%、4.9%、4.9%。表1 30例病例年龄比较 表2 30例病例性别比较表3 30例病例行为问题的比较

2.3父母文化程度调查从表4、表5可以看出父母所受的教育程度,父亲中学文化占73.3%,大专及以上文化占26.7%。母亲小学及中学文化程度分别为13.3%、70%,大专及以上占16.7%。表4 30例病例父亲文化程度比较 表5 30例病例母亲文化程度比较

2.4家庭关系调查从表6可以看出父母关系和睦为18例,占60%,父母关系不和睦9例,占30%,父母离异3例,占10%。表6 30例病例父母关系比较

2.5父母教育方式及教育态度调查从表7可以看出父母教育方式中“说理”为36人,占53.7%。“惩罚”为25人,占37.3%。“不理睬”为6人,占9.0%。教育态度一致为11例,占36.7%。不一致为19例,占63.3%。表7 30例病例父母教育方式及教育态度比较

3讨论

3.1品行障碍发病者的年龄、性别因素青少年品行障碍发病年龄有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以12~15岁发病率最高,男性发病率明显高于女性。而品行障碍的问题往往以逃学、说谎、打架等表现为主。儿童品行障碍的发病率在英国和美国约4%~10%,我国湖南省的调查资料显示发病率为1.45%[2]。家庭教育则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3.2父母亲文化程度的高低对青少年品行障碍的发病影响很大父母亲的文化程度低,品行障碍的发生率相对就高,父母受教育程度高必然比较重视对孩子的教育,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与正确的学习方法;反之父母受教育程度低,教育孩子的方法少,管教方式简单,孩子就容易发生心理障碍。

3.3父母的教育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如果父母经常以不理睬的反面感情对待子女则会强化孩子的负面情绪或负面行为,久而久之放任自流,使孩子根本毫无顾忌,为所欲为;同样,一味受到父母的惩罚,使孩子不断地被告知自己的感受是不适当或不正确的,则会使他们的自尊受挫,产生自卑甚至逆反心理,因而出现厌学、逃学现象,对于学习如何调整情绪和解决问题也会有更多的困难。

3.4父母的态度是否一致,和家庭是否经常出现矛盾与冲突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而言,在孩子面前保持和睦和谐,对创造一个良好而温暖的家庭环境十分重要。而家庭关系紧张使亲子之间缺乏接触及情感交流,可以造成儿童的恐惧、焦虑和不安,没有安全感,信赖感和依托感,不利于儿童形成健全的人格,容易出现不端行为。

3.5父亲和母亲对孩子的影响力也不一样,母亲的影响力要大于父亲的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上,往往比较注重的是对男性的教育和培养,而忽略了对女性的教育。但事实上,大多数女性在家庭中担当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作为母亲她们与孩子接触时间最多,对孩子影响也必然越大。因此,不论父亲如何,母亲的自身素质总是最主要的。

4结论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园丁”,因此父母养育方式将会直接影响儿童的成长,健康的养育方式能帮助儿童茁壮成长,而不良的养育方式可导致人格缺陷、躯体残疾和精神障碍[3]。所以我们要全面的看待家庭及孩子教育问题,提高父母的自身素质、教育文化程度,并且注重家庭的良好教育方式、教育态度,正确而积极地与孩子进行交流,利用家庭的社会支持作用促进成长,对提高我国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起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篇4

调查同时也透露出,家庭用户网络应用水平依旧不高,尽管大部分城市居民生活已经和互联网紧密联系起来,目前的宽带市场,还缺乏“杀手级”应用。调查显示:居民上网目的首先是浏览新闻,占38.4%;其次是聊天,占22.9%;游戏和下载电影和软件分别占17.4%和16%;网上购物和外汇股票买卖分别占4.8%和3.6%。专家提醒:只有“杀手级”应用的全面出台,才会促进宽带用户数量的实质性提高,推动宽带市场的全面繁荣。

篇5

全面构建小康社会,建设和谐兰西,重点难点在农村,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户营经济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摸清农户的经营模式和收入构成,能够翔实地了解农民的收入渠道,从而进一步研究探索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为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十一·五”有针对性地做好“三农”工作奠定基础。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深入到乡、村、屯、户进行调研。此次调查数据主要以20__年度农民收入情况为基础数据,共涉及9个乡镇,18个村,36个自然屯,走访农户近300户。一、农户的经营方式及收入构成

调查看,农户经营方式大体分三类,即:单一种植户、兼业户、专业户。就全县8.4万农户而言,其收入构成呈梭形结构,单一种植户和专业户比例较小,分别为30%和10%,兼业户比例较大,为60%。

1、单一种植户。这些农户以种植承包田为生,除国家政策性补贴外,基本无其它收入来源。由于经营单一,其收入构成亦单一,主要来自种植业收入。单一种植户总体收入不高,特别是种植粮食的户收入微薄,生活贫困。但如果能够调整种植结构,种植水稻或经济作物,则会有效增加收入。从单一种植户分布看,比较均衡,全县没有明显的区域差别。

奋斗乡前锋村于家窝堡屯农民黄启飞,家有3口人,承包田21亩,除种植承包田外,未经营其他项目。20__年全部种植玉米,亩投入122元,亩产750斤,按0.36元/斤计算,收入270元,亩纯收入148元,21亩地共收入3108元。(见种植、产出、收益情况表)

种植投入情况

单位:元、斤

姓名

人口

承包田

种植作物

投入

亩投入

种子

肥料

农药

坐水

铲趟

拉粒

脱粒

合计

启飞

3

21

玉米

20

40

21

18

16

4

3

122

2562

产出

收益

单产

总产

单价

总收入

纯收入

亩纯收入

750

15750

0.36

5670

3108

148

产出、收益情况

单位:元、斤

同样种植玉米,地力较好的河东乡镇效益会稍高。长江乡长江村三组农民杨晨,全家5口人,承包田13.8亩,全部种植玉米,纯收入2190元,亩纯收入158.7元。

种植投入情况

单位:元、斤

姓名

人口

承包田

种植作物

投入

亩投入

总投入

种子

肥料

农药

坐水

铲趟

拉粒

脱粒

合计

杨晨

5

13.8

玉米

12

82

10

33.3

25.3

13.3

6.7

201

2773

产出、收益情况

单位:元、斤

产出

收益

单产

总产

单价

总收入

纯收入

亩纯收入

1000

13800

0.36

4968

2190

158

一样种植承包田,种植水稻或经济作物收入会更高。同样是长江乡长江村三组的农民孙武,全家5口人,承包田13.8亩,今年外买地16.2亩,共30亩地全部种植山芝麻,预计亩产233斤,按市场价3.3元/斤计算,亩毛收入768.9元,外买地亩成本200元,亩纯收益568.9元,自家承包田亩纯收益则达到702.2元(亩成本只有66.7元)。

2、兼业户。这些农户以种植业为基础,兼营养殖、劳务输出、经商贩运、农产品加工、中介服务等行业,经营内容多样化,实现了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的转变。由于经营的多样化,其收入构成亦多元化,较单一种植户收入大幅增加,种植业收入比重一般只占1/3左右,最高不超过1/2。从分布看,体现出一定的地域特色。种养兼业户西部乡镇较多,种植 经商贩运、种植 农产品加工兼业户在中部及东部较多,而种植 劳务输出兼业户中、东部也比西部稍高。

远大乡西岗村赵胡岗屯农民冯军,是典型的种养兼业户,家有2口人,承包田15亩。20__年承包田全部种植玉米,作为饲料。卖鹅雏1000只(纯收益3元/只),出栏肉鹅100只(纯收益20元/只),收入5000元。存栏母猪>文秘站:<1头,出栏商品猪20头(纯收益300元/头),收入6000元。牛存栏3头,卖2头,收入3000元。20__年,冯军共收入14000元。如果计算承包田收入,不过20__元,种植业收入比重不到15%。

而该屯农户何士全则是典型的种植 劳务输出兼业户,全家4口人,承包田20亩。20__年种植玉米16亩,收入20__元,种植西瓜6亩,收入1800元(纯收入300元/亩)。两个儿子全都在外打工,从事修车行业,人均至少收入5000元。

长江乡长江村新立屯农民孙长民是典型的种植+贩运兼业户,全家6口人,20__年种植玉米、大豆30亩,收入6000元。户主孙长民同该屯几个农户一起用摩托车搞贩运,小到废品收购,大到贩运鹅毛、皮子、药材等,近到本县各乡镇,远到青岗、呼兰、绥化等地,除春种、秋收外,一年不闲着,年纯收入达2万元。

调查看,成功的兼业经营模式比比皆是,上述事例不胜枚举。

3、专业户。这些农户从事的行业以出劳务、经商、养殖、贩运、种植为主,由于实现了经营内容、方式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总体看收入高于兼业户和单一种植户。从分布看,养殖专业户分布在西部乡镇,经商贩运以中部乡镇居多,种植专业户主要分布中部、东部乡镇。

兰河乡红堡村小窝铺屯农民任振生,在北京搞工程建筑,年纯收入20万元。

康荣乡荣发村许家窝棚屯农民郭树勋,县劳模,康荣乡瓜菜协会会长,远近闻名的瓜菜种植大户。全家6口人,有承包田25.8亩。20__年种了80亩地,一亩玉米没种,全部是瓜菜,主要有早香瓜、西瓜、青椒、西红柿、芥菜、窝瓜、白菜、土豆,同时采用套种技术,提高土地产出率。亩纯收入高达1000元,1亩地瓜菜收益顶4亩地玉米,全家纯收入达到8万元。

平山镇吉兴村周家店屯农民齐振国,全家3口人,承包田13.5亩。20__年种植玉米45亩,全部作为饲料,养殖东北,存栏母猪3头,出栏商品猪120头,纯收入2.8万元。

二、户营经济的发展趋向及制约因素

从农民增收效果高低的层面看,在农户最普遍的三种经营方式中,单一种植模式最为传统落后,是典型的小农经济模式,虽然相对稳定,但收入偏低,增收潜力不大;而兼业和专业经营,适应了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增收效果明显,而且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其增收潜力巨大;兼业经营因其在市场意识、资金投入、技术要求等方面的要求较专业经营要低,接近农村发展现状,更易于发展。因此,户营经济的发展趋向应为:单一种植(单一经营)兼业经营(多元经营)专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就我县目前的经营条件而言,促农增收的现实选择应该是:加快单一种植向兼业经营转变的步伐,将单一种植户比例缩减至5以内乃至更低;做大兼业经 营这块蛋糕,实现农户经营内容的多样化及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引导扶持具备条件的农户向专业经营转变,推行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经营模式,逐步实现农村分工分业。

调研看,农户经营方式转变正朝着上述方向发展,即向兼业、专业经营转变,其趋势不可逆转,但加快转变仍有诸多制约因素。

1、资金制约。我县农民收入总体看水平不高,农村资金总量不足。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农户的当年收入在扣除基本的生产生活支出外,富余资金不多,只能满足简单再生产需要,没有能力扩大再生产。而现有的农贷规模,只能满足春耕生产需求。增加经营项目,实质是扩大再生产,投入很大。仅以养猪为例,一头商品猪饲养成本至少600元,饲养规模按10头计算,至少6000元,普通农户难以承受。因此,资金短缺是影响农户经营方式转型的主要原因之一。

2、基础设施制约。近三年多来,破解水制约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建农道桥10座、塘坝12个、蓄水池158个,机电井由196眼增加到659眼,增加人畜饮水井297眼,30个屯实现了自来水入户。坐水种面积由48万亩增加到165万亩,水资源利用率提高了30个百分点。可以说,目前农村水制约问题已初步解决,但节水灌溉工程和设施不足,如喷、滴、灌设备缺乏,种植亚麻、瓜菜等经济作物需要解决灌溉问题。除此之外,目前最突出最显性的是路制约问题,尽管今年全县进行了乡、村(屯)道路整修会战,也只能解燃眉之急,长远看一部分村屯道路不畅,影响农村人流、物流,影响户营经济转型需要。长江乡通乡路因雨季道路不畅,该乡长江村生猪价格比其它地方每市斤低0.7元。同样,远大乡西岗村赵胡岗屯因道路不好(村级路太长,通过一事一议修路没有议成),雨季车辆进出困难,一些农户种了西瓜却卖不上好价钱,收入大打折扣。而平山镇吉兴村则是另一种情况,20__年通过以工贷赈项目和“一事一议”资金建成环村立砖路后,该村养猪户由原来的540户增加到700户,生猪价格比其它地方每市斤多出0.1元。

3、产业制约。户营经济是农村经济的最小单元,农户的经营内容、收入结构与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具有较大的关联度,农民增收与某些产业的发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产业的发展壮大必然带动农户经营方式的转变,促进农民增收。我县亚麻、、绿色无公害食品等产业发展较快,对户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但客观讲,除亚麻外,其它产业的产业化程度还不够高,目前也只能定位在初级阶段,表现是:产业规模小,龙头企业特别是规模型企业缺乏,开发层次浅,产业链条短。这种情况下,更多的农户无法参与进来。农户生产在农业产业化的产业链条上本应是一个重要环节,而实际是大多数农户游离于产业之外,产业地位没有得到体现和保障,这就大大影响了农户经营内容的拓展和经营方式的转变,这也正是一些产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4、农民素质制约。当前,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对户营经济发展存在自我制约。表现在:一是文化水平低。在农村学历较高的多数都外出发展,没有几个人愿意留在农村,大多数农民只有小学文化水平。榆林镇林荣村,有农户694户,人口3228人,有高中毕业生18人,其中15人在外地经商,初中毕业生73人,在家种地的只有10几人。不难想象,以这样的文化水平怎么能接受和掌握新事物、新技术,又怎么能够应对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二是思想保守落后。粮本位、小富即安、老守田园、重生产轻销售的小农经济意识仍然很重,缺乏创新意识和敢闯敢干的精神。三是市场经济能力欠缺。农民普遍不具备把握市场脉搏的能力,对市场的判断缺乏准确性和预见性,他们也知道什么挣钱种什么,什么挣钱干什么,但这个“什么”到底是“什么”,许多人不知晓,因而也不能主动出击,而是看到别人挣钱了才去做,跟着市场屁股转,别人挣钱自己赔钱,一哄而上,一哄而下,这是户营经济发育不快的根本因素制约。四是传统品质渐失。老一代农民身上具有的互帮互助、吃苦耐劳、自力更生、集体意识强、责任心强的传统优良品质在当代农民身上已逐渐丧失,而这些品质对户营经济的发展实际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不起眼的现象就能说明问题,20年前每到冬闲季节,屯间路旁挑挑捡粪的农民随处可见,而现在宁可借钱买化肥也没有几个人去捡粪。相当一部分贫困户躺在政府怀里要救济,而不去自谋出路。政府组织劳务输出,一些人钱少不干,活累不去,宁可呆在家里。领了直补资金去买酒喝,打麻将,而不去扩大再生产,这种现象虽是少数却不能不让人痛心。从积极的方面看,那些从事多元经营、收入较高的农户,除了头脑灵活外,无一不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自主致富的毅力和本领。

5、科技制约。农户传统的单一种植经营模式是粗放落后的,科技含量低,向兼业、专业经营模式转变对科技的要求越来越高。如种植经济作物、从事养殖业生产或外出打工都要求农户具备相应技术,一些特别的经营项目技术要求则更高。而目前农户经营的项目普遍科技含量不高,绝大数农民不掌握适用新技术,不懂、不会是调查中经常听到的回答。缺乏从业必备的科学知识和技术,导致经营风险加大,使得许多农户在新的经营项目面前望而怯步,不敢涉足新的经营领域。

6、市场制约。从有形市场看,主要是市场载体建设滞后。有形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数量偏少,显然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农产品交易需要,更不能反过来去牵动农户增加新的生产经营项目。从无形市场看,有三个制约因素。首先是品牌化步伐慢,“三有三缺”问题仍然存在,以品牌带产业、拓市场的能力不强。其次是市场信息不畅,特别是在市场和农户间的信息传递上存在瓶颈。再次是市场中介发育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组织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中介作用不强。

三、加快户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加快农户经营方式转变,优化农民家庭收入结构,促进户营经济发展,乡村两级应充当主要角色,相关部门也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推进农业产业化。某些产业已初具产业规模,特别是亚麻产业化架构正在形成,而其它产业均未形成产业化形态。加快产业化进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目标定位很大,但我们可以根据产业发展的现状,从现实需要入手进行破题。一要抓龙头企业建设。这是产业化的核心。要在全面优化投资环境上下功夫,重点在企业落户、税收、征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提供服务。东金集团落户康荣乡建立鲜食玉米基地是一个成功范例,东金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1亿元,目前已投资近6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亚洲第一甜糯玉米生产加工出口基地。作为产业龙头,这是一个富乡富民的项目。项目全部建成后, 财政贡献相当可观。而该公司从农民手中租赁耕地5344亩,农民每亩地年均获租赁费170元,相当于种植玉米的收入,同时,这些农民又受雇于基地,从事生产作业,人均收入千元以上,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在企业引进过程中,县、乡两级为企业做了大量工作,多次跑省相关部门争取来了井、路、农机等基础设施扶持项目。此外,乡、村及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辅工作,方使企业放心入驻并较短时间内投产达效。明年,公司还将扩大基地种植面积。这些经验是值得总结借鉴的。在龙头企业建设途径上,可以采取引建新龙头、挂靠域外龙头、扶持壮大现有龙头三种方式。引建新龙头,象平山的万寿菊加工、红星乡在建的糠醛厂、兰河乡在建的屠宰加工厂等效果都是不错的。挂靠龙头也是一种现实选择,我县玉米等产业资源具有相当规模,可以在挂靠上寻求出路。扶壮现有龙头企业显得比较紧迫,很多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企业声誉都很不错,但囿于规模、实力所限,难以对基地农户产生大的拉动作用,象北安的隆盛河小米、红光华实速冻糯玉米、雪豆、远大金福黄花大鹅等都属此类,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在加强扶持、引导推动上做些文章,使其尽快做强做大。二要抓基地生产。基地生产比较重要,因其对户营经济转型起着直接的牵动作用。如果从见效快的角度讲,目前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培育大户和专业村、屯。大户具有带动示范作用,进而可以发展成专业村、屯,再进一步辐射即形成基地规模。红星乡新星村徐万昌屯,过去因地不打粮是新星村最穷的屯,人均收入不到600元,后来在常兆明、户文江等农户带动下开始养猪,发展成养猪专业屯,现在全村100户有70多户养猪,有存栏母猪200头,大户丁伟年出栏商品猪百头以上,最少的户也超过30头,去年人均收入达到1000元。而兰河乡长红村是典型的养猪专业村,全村910户有343个养猪户,年出栏商品猪4800头。象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农民增收效果十分显著。培育大户要把握好几个主要环节,培育对象要选择那些思想解放、能吃苦耐劳、有发展意愿的农户;扶持项目要选择农户易于接受掌握的种、养、劳务等项目;培育方式重点在信贷、技术和信息上给予扶持。适宜的目标定位可以是,一年内专业户达到“百村万户”,五年内专业村、屯比例达到50%,如果发展顺利,十年内全部实现专业化。另一方面,调整种植业结构。单一种植户收入较低,但通过调整好结构仍可实现大幅增收。可以做一下比较,玉米亩纯收入150元左右,而水稻450元,瓜菜600元,烟叶530元,粮经收入比分别是1:3、1:4、1:3.5,差别很明显。长江乡长江村七家子屯,是一个只有30多户的小屯,以前由于盐碱地不打粮,农户十分贫困,如他们自己所说,住的是土坯房、有吃没烧。1982年后开始种植水稻,去年种植面积达到900亩,农户收入大幅增加,现在全屯农户都住上了砖瓦房,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屯。当然,调整种植结构不能是政府一厢情愿,历史经验看行政命令是无效的,要根据市场需求等方面去引导农民、扶持农民,乡、村两级和有关部门要在资金投入、技术、市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收购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进行引导性调整。过去我们对水稻种植的扶持,以及前面提到的平山的万寿菊种植等,其经验都是可以借鉴的。三是理顺产加关系。产加关系不理顺使产业风险加大。从全县看,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产加关系是松散的,连结不密切,企业往往只顾一己之私,而损害农民利益,最终导致基地萎缩,企业无米下炊,长此以往必然毁掉产业。以亚麻为例,薄弱环节是种植基地问题,尽管政府给予了诸多扶持,20__年政府拿出补贴资金220万元,20__年为260万元,但如果不解决企业让利于民的问题,基地的稳定难以保障,其原因在于用计划的手段去抓市场难以建立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合理的产加关系应该是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在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建立起紧密连结的契约型关系,订立产销合同,并由法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保障它的一贯性、严肃性,实现企业与农户的互惠双赢。

2、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目前投入能力低的实际,应充分抓住政策机遇,围绕当前农村发展需要、农民需求进行重点施力。一要突出解决路制约问题。这是农民反映的比较迫切的问题之一。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利益关系调整,随着农民投入的退出,乡、村道路建设出现投入真空,政府想管而无能力,农民抱怨却不出力,道路质量下降,许多原本畅通的砂石路又变成了烂泥路。目前看,抓好乡村道路建设出路只有两条,一个是争取国家投资。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通乡路、通村路、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国投项目,捆绑使用,建设等级较高的公路。要做持之以恒的工作,每年都能争取到项目,逐步改善乡村道路状况。另一个是开展“一事一议”,由农民自己投资投劳。在现阶段国家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这是一个短时见效的途径。去年以来,通过农民筹资,加上省里以奖代补资金,修建维护村级道路660公里,效果很好。奋斗乡每村购买一台刮道机,用的就是“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因此,这项制度要坚持并推广下去,只要乡村做好宣传引导和组织工作,很多项目完全能够议成并实施。二是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层次。在继续抓好库、塘、池建设,增加有效水源,保证抗旱需要的同时,应适时调整建设重心。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出发,要在节水灌溉工程设施上做文章。河东灌区工程老化落后,泡、冒、滴、漏,浪费很严重,应作为争取项目投资的改造重点。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设备设施需求越来越大,比如瓜菜、亚麻要从根本上降低生产风险,将来必然要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但实际上我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拥有量非常小,这也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方向。三是加快农机化进程。重点是增加大型拖拉机的保有量,保证深松整地的需要。要放大政策成果,实施好农机股份合作社项目,使其成为为农民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骨干组织。同时,还要引进推广先进的农机作业技术,加强对农机作业价格和质量的监控,全面提高农机服务水平。

3、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农业科技投入的严重不足,直接导致农业生产效益低下。但客观地讲,以目前的财政状况,增加投入也是很困难的。近来,国家、省的政策指向对农业科技投入给予了足够重视,我们 应注意国家政策变化,及时争取项目,以项目带动投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争取的农业部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已得到批复,“万亩玉米试验基地”、“现代化农村试点”等项目应积极主动争取。目前,在农业科技投入上要扎扎实实地做些基础性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品牌农业。尤其抓好《品牌农业三年规划》的落实,以品牌农业的发展促进分工分业。要抓好科技示范园区建设。20__年县、乡(镇)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现在已经确定面积、确定地点,明年春天研究品种摆放,试验示范内容要更加贴近农业生产实际,要让更多的农民进园观摩,真正发挥试验、示范引带作用。要把科技示范的触角延伸到农户,主要是抓好示范点、示范户,使其覆盖到所有村、屯,而且不仅限于种植业,要扩大到养殖、加工、劳务等项目。二是在科技培训上抓出实效。应坚持同省农科院、农大等院校联合培训的好做法,增加培训场次,同时在培训内容、方式上加以改进,以突出实效。培训内容要坚持“农民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这一原则,重点是瓜菜种植技术、养殖业技术、绿色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农机作业技术等实用技术。培训方式要突出实际效果,既要坚持轮训的办法,也可尝试把课堂转移到田间地头、养殖户家中现场实地讲解,效果会更好,将更受农户欢迎。三是在农业科技推广指导上抓出实效。应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特别是发挥好乡镇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作用,研究探索新的资金投入渠道,解决服务成本来源问题。完善科技110这一新的服务模式,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科技服务。

篇6

一、调查方案设计

(一)调查内容

大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的满意程度以及看法。

其中包括:对现行评议制度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办法的满意程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格的条件、资助过程存在的问题、资助政策的优化路径等。

(二)调查对象及样本来源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班级学生共计139人,其中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调查方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院相关经济困难学生QQ群中随机抽取学生以网络问卷的形式客观收集材料,进行随机采访并记录。

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食堂等人流密集地发放问卷,进行实地采访调查。

调查结果如下:

Q1: 您是否了解自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和管理体系?

Q2: 你认为你所在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公开吗?

Q3: 您认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开具是难事吗?

Q4:您觉得学院贫困资助项目做的最好的两项是?(多选)

Q5:您认为自己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管理体系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调查结果总结与分析

根据以上的调查报告的内容,经过研究,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内容,帮助我们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目前状态。

1.通过调查发现,学生们或多或少都有些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和管理体系,极少存在不关注的问题。但是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只是停留在表面的了解。并且学生了解资助政策的途径比较少。存在一些符合条件的学生因为没有了解资助政策而错过资格认定的情况。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环节受主观影响较大。在资格认定过程中,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很多的班级召开民主评议会,存在一些学生私下拉票、虚假陈述家庭经济的情况。由于评定时间一般定在上学年的学期初,大一班级同学和老师互相不了解,这时候进行评定意义不大。

3.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的证明材料容易获得。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提交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是由学生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盖章认定的。容易存在不核实信息就盖章,导致提供的信息真实度不高甚至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缺乏动态的调整,很多学生在大一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在新的学年中不用提交新的J定材料,一些家庭经济好转的学生继续得到资助。而此前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此后确有需要认定的却因为班级名额有限等原因不能得到资助,导致资源错位,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建议及应对措施

(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完善信息

定期及时的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查管理,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生的日常生活状况,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资助力度。

(二)通过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相结合,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

之所以有很多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想要争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个资格,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高校的资助大部分都是无偿的。为了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效率,可以将有偿资助和无偿资助相结合。例如,本学年获得助学金后,需要完成一定量的有偿工作或者义务劳动才可以继续申请下一学年助学金等。再比如优先认定需要进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通过附加条件来剔除那些想要“不劳而获”的“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升有很多的作用。一些学生就是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为了得到一点金钱的利益和真正有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争夺资源。学校可以加强诚信教育、品德素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建立学生诚信档案资料,将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纳入到诚信档案中,一旦在申请资料中出现与学生真实情况不符合的地方,立即查证。如有虚假、舞弊行为,立即记录在诚信档案,并与评优评奖挂钩。使得造假成本和风险增大,使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考虑后果,实事求是的填写资料进行上报,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指导:马林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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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列入教育改革发展的十大重要项目之一。近些年,国家不断加大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扩大资助范围,形成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以及高等教育资助为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不同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覆盖。

从2011年起,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学杂费免除;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发放与学费减免;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形式资助的高校助困体系,这一系列资助政策都是为了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但是,在国家学生资助体系运行过程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缺乏科学的衡量标准,困难学生认定的模糊化和多元化,都直接影响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准确性,制约国家学生资助体系持续良好发展。

一、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与现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中的解释,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收入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然而由于经济困难程度受地域、家庭成员等因素影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变得模糊而不确定。

1、家庭经济情况调查

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政府、街道、社区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据此作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用于申请相关资助的依据。

2、学校调查认定

学校在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通常会有几个参考标准。如:低保家庭、孤儿、单亲、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家庭多子女等等,同时通过了解学生日常消费习惯等情况,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

二、现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管理混乱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依据是由学生生源地民政、乡镇,街道等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即学生贫困证明。按照属地原则,学生家庭所在地更容易掌握和了解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因此这一纸证明一直是衡量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政策条件的必要材料,也是唯一确定的困难认定标准之一。可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学生诚信缺失,故意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少报收入夸大困难程度,致使地方政府部门出具贫困证明把关不严,开具随意,贫困证明管理混乱,大大降低了贫困证明的可信度和有效性,既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也不能帮助学生资助工作困难认定。

2、困难认定标准缺乏科学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确定资助对象的主要依据,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承受能力不同,城乡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导致各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不一。目前,我国缺少一套操作性强、科学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学生的困难情况千差万别,而认定的条件又过于宽泛、笼统,按照一定比例统计确定困难生、或单纯地通过对学生穿着打扮、消费水平来判定学生是否困难都是不科学的。困难程度高低是相对而言,学生消费是否必要,生活是否奢侈,这更加难以公断。

3、困难认定程序不规范合理

在资助资源、资助名额有限的情况,为了确保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也为了使困难认定更公平、公正,学校会在贫困学生之间进行评议和选举。学生自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装贫困、争贫困、相互比困难程度,然后组织其他学生投票选出更困难的学生。评议过程凭印象、靠人气,无偿性资助越多,虚假谎报现象越多,不合理资助比例就越大。表面看这种公开选举困难生的方式很透明,然而这无形中伤害了困难学生的个人隐私,给学生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同时更是破坏了学生资助工作帮困、助学、育人的实际意义。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策的思考

1、加强规范地方政府部门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管理

随着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逐渐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社会关心的焦点,提高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政策认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管理也成为资助政策有效执行的保障。明确相关政府部门贫困认定工作人员职责要求,对出具虚假经济困难证明追究相关责任,形成约束处罚机制。增强地方政府审批部门工作责任心,建立多级交叉审批和实效监督制度,保证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真实可靠地反映学生家庭实际情况,为资助工作提供直接有利的依据。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科学化

科学统一的认定标准是解决困难学生认定难的关键,针对目前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主观认定多,客观依据少的情况,应该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有效认定机制。根据地域经济发展特征、参考地区居民平均收入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确定经济困难标准线。同时再将学生家庭性质、家庭人员情况(年龄、职业、身体健康等)、财产情况(收入、债务等)、学生本人专业、个人消费(生活、娱乐、学习支出)以及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能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因素,按照指标体系权重系数,进行定量认定分析,结合同学、老师的意见进行定性认定分析,尽量使考评认定结果趋于客观,正确认定。

3、建立困难认定动态监督机制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困难学生认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学生被认定困难成为重点资助对象后,应当建立学生资助档案,保存学生困难证明材料,并定期与学生家庭成员联系沟通,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动态了解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关注学生学习成长,使国家资助惠及更多真正困难的学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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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贫困救助政策的有效实施是发挥该政策作用的重要保障,它不仅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接受高等教育的后顾之忧,还能使这部分学生通过接受高等教育从根本上使个人和整个家庭脱贫,甚至使他们成为改变贫困地区教育和经济落后状况的潜在力量,也对促进教育公平和实现社会公正有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描述

(一)调查问卷的设计

本次调查内容主要涉及调查对象与政策相关的基本资料、调查对象对政策的了解程度和对政策实施的满意程度、调查对象对受资助对象资格认定应采取的标准的认识、调查对象关于对监督和规范政策实施的认识四个方面。

(二)调查问卷的实际发放与回收情况

本次调查在广州大学城的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药学院、广州大学六所高校开展。我们对这六所高校在校贫困生发放调查问卷共计350份,回收278份,其中有效问卷为273份,问卷有效率为78%。

(三)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

1.关于调查对象与相关政策的基本资料

(1)调查对象的性别分布:男性127人,占47%;女性146人,占53%,基本持平。(2)调查对象的年级分布:2010级占30%,2011级占49%,2012级占11%,其他占10%。(3)调查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1~2000元、2000元以上各占25%。(4)调查对象的个人月均消费:300~600元占60%,601~800元占21%,300元以下占10%,800元以上占9%。(5)调查对象筹集学费和生活费的主要方式:家庭供给、申请助学金资助、在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其中家庭供给是绝对主要方式,占89%;申请助学金资助、在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分别占28%和22%。(6)覆盖面较广的国家高校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勤工助学政策。

2.关于调查对象对政策的了解程度和对政策实施的满意程度

有48%的调查对象在入学前并不了解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入学之后,仅10%左右的调查对象不了解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在学校实施政策的过程中,有27%的调查对象不满意学校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有93%的调查对象认为民政部门应对申请人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等资料进行核实。

3.关于调查对象对资助对象资格认定标准的认识

针对受资助对象资格认定应采取的标准的调查显示,有六成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年人均收入、家庭成员的就业和健康状况等都应该作为资格认定的参考因素,甚至是认定标准;有61%和79%的受调查对象认为,是否诚实守信和勤俭节约应该作为资助时优先考虑的因素;有60%的调查对象认为人际关系会影响资助资格认定的公平性。

4.关于调查对象对监督和规范政策实施的认识

56%的调查对象认为“伪贫困生”出现的原因是学生个人的诚信问题;40%的调查对象认为随意使用助学金不符合政策制定的初衷;在如何规范助学金使用的问题上,调查对象认为可以采取校园卡跟踪、告示监督、指定消费等方式,其比例分别为45%、27%和30%,可见,校园卡追踪被认为是监督助学金规范使用的主要渠道;调查对象普遍认为政策实施过程中不公平现象突出,这部分比例高达75%;除此之外,调查对象还反映政策的受惠面不广、资金落实不到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不足、受资助学生回报社会观念不强等。

三、政策实施优化的建议

(一)对于现行政策实施的优化

1.以政府为主导加强政策宣传

首先,各实施主体要明确职责,具体分工。政府应主动承担更多的义务,利用自己广泛的社会资源,通过各级中学或者利用现代媒体对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此外也可以与当地的义工组织合作,在各个社区,特别是在贫困人口较多的社区进行深入的宣传。其次,注意把握好宣传的最佳时机。笔者认为政策的宣传应当把着重点放在学生踏入大学校门之前,即提前到高中阶段。在高考前及时地宣传我国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内容、实施办法、申请条件和要求等,让家长和学生对相关政策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避免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信息闭塞而被迫放弃参加高考的权利。

2.建立双档案机制对受资助对象进行资格认定

首先笔者认同在资格认定过程中,标准的制定很难做到量化和对比度明显,这也是在任何标准制定时不可避免的难题。另外,我们也无法确保申请人提供的关于家庭教育支出的数据能够反映其家庭真实的意愿和经济情况。在全民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的今天,瞒报虚报家庭经济情况获取资助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我们不能简单寄望于所谓的资料核实,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的监督机制,例如双档案机制。这里的“双档案”指家庭经济档案与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上应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认定的标准应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个人是否勤俭节约和诚实守信。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模糊等问题,建议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民政部门申 请建立家庭经济档案和学生个人诚信档案来解决。由政府组织居委会建立所管辖范围内学生的信息资料库,这一信息资料库所记录的资料将作为日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受资助资格认定的重要信息来源。每个家庭在子女出生后,应到所在居委会录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家庭总收入和家庭人均收入、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可为子女提供的教育经费等。居委会必须对这个资料库进行有效管理,每年对资料库信息进行核实,若发现信息变化,应及时更新。另一方面学校应在学生入学后为其建立个人诚信档案,记录学生基本信息、诚信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这种双档案机制可以避免日后申请人在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可以降低民政部门和学校审核难度,加大审核的公平性。

3.建立完善的监督反馈机制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使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益处,但是当前也存在部分通过弄虚作假获取资助金的“伪贫困生”,出现了助学贷款申请人没有按期还贷等现象。所以应该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使学生深刻认识到个人诚信的重要性。另外,针对“伪贫困生”弄虚作假和助学贷款申请人欠贷的现象,应当设置相应惩罚手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处分,并在学生个人诚信档案中做相关记录。但最有必要建立起政府监督高校,高校监督学生,社会监督政府和政府内部监督的监督链条,并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采取校园卡跟踪或以购物券的形式发放部分资金等方式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用受助资金的状况,更好地保障资助资金的使用。

(二)对于未来政策实施的展望

1.科学设置资助机构,加强工作人员岗前培训

各实施机构应明确权责,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审核,学校要建立资助政策具体落实小组。分工的同时要注重合作协调,形成内部监督控制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沟通交流,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建设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社会工作者资格。

2.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

由于在学识、才艺、交际能力等方面较欠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有内向和自卑的特点。学校可专门建立一个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的学习俱乐部,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内向和自卑中走出来,实现对贫困生精神层面的救助。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社会资助的力量

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主要来自政府的拨款,为了适应我国逐渐扩大的高等教育规模,政府应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但是单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可以尝试社会学校联合资助的模式,高校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由企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并支付一定的工作报酬,帮助学生掌握实际知识和技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另外,高校应该多与一些社会团体、大型企业和个人进行沟通,争取让他们在校内设立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可建立第三部门专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主要负责社会募捐,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信息,信息反馈等工作。建立一对一资助关系,让第三部门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资助者沟通的桥梁,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更加珍惜受资助的机会,学会回报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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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意见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本意见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2)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5.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应制订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1)学校应全面、认真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7.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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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高校进行扩招以来,高校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规模日益扩大,与之而来的是很多高校不得不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一些学生因来自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家庭无力承担逐渐高涨的学费以及大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国家相继制订了资助政策,划拨专项资金,历经多年努力,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覆盖全国公办本科、专科和高职,各校的资助名额足以保障所有困难学生受益。面对名目繁多的资助项目,如何确保每笔钱都发到真正困难的学生手中呢。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入校后,学校也要对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但是仅凭借学生户籍地所开的困难证明,就给其发放助学金,由于开证明并不困难,会出现浑水摸鱼的情况。笔者作为医学院校学生管理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结合所在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的实践,提出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高校在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按照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校各年级在校生严格甄选认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认定工作;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兼职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根据各个高校所在省区、城市的不同,都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一般困难指家庭有较少劳动力且符合当地低保标准能基本满足学生生活需要;困难指家庭有较少劳动力但尚不能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特殊困难指家庭无劳动力可用且不能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要。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1.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在每学年结束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2.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根据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院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参考文献:

[1]李永才,梁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重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

[2]方浩翰.张力.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认定的再思考[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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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8-0048-03

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以及大学生入学成本的不断增加,我国高校贫困生的绝对数量以及所占比例也在逐年增长。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苦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社会各界也越来越多地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金支持。在教育公平的大背景下,建立起一套客观、公平、可操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困难程度认定量化体系,是解决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前提。为了深入研究问题,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展开调研。为了使调查更具针对性,本次调研设计了面向院系辅导员、贫困生及非贫困生三类群体的不同问卷,共计发放问卷660份,回收问卷615份,回收率93.2%。

一、当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真实性缺失。学生家庭及个人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前提。但由于缺乏普遍使用的信息渠道,高校不得不把学生本人当作其家庭经济信息的主要提供者。[1]我国高校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体主要为高校自主认定和生源地认定两种。高校自主认定即高校相关部门或老师根据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写实表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并以此为据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生源地认定则是由所在地民政部门或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开具相关证明来确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上述两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主要信息来源均为学生自身,其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调查发现,有31.7%的受访者认为有同学在评选贫困生时故意夸大或隐瞒贫困情况,有68.1%的受访者认为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无法真实反映家庭贫困情况。

2.认定方法较为单一,准确性不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认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从多方面全面地了解评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后进行认定。但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没有宏观的把握认识,没能建立起多维度、多层次、全方位的认定体系,而是往往偏重于某一方面的标准或因素,如仅凭生源地贫困生证明或仅依据班级投票等。调查发现,30.7%受访学生所在班级采取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仅依靠生源地贫困证明、班级集体投票等单一因素,其中58.2%的受访学生认为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缺乏公平合理性,不能准确地评定出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学生。

3.认定指标缺乏全面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在全面掌握学生个人及家庭状况的基础上进行,应全面采集学生信息,进行综合考虑评判。目前我国高校对贫困生认定的方法主要是从经济上考虑的。在实践中,绝大多数高校主要依据学生家庭年收入情况、学生在校生活消费水平、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水平、生源地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四个因素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尽管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相对全面地考虑了可能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类别,但未对这些大类指标进行细分,划定更加详细的认定指标,更无细致的量化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许多可能导致贫困的非经济因素也难以考虑在内。

4.主观因素过多,缺乏客观公平性。由于缺乏贫困生认定量化标准体系,我国高校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普遍采取的方法是工作人员根据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及学生个人申报,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主观认定。生源地开具的贫困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基础性依据,但由于监管机制的缺失和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许多学生在开具贫困证明过程中掺杂虚假因素,过度夸大家庭困难状况,这便使贫困证明的有效性颇受质疑。

5.信息化程度低,数据处理难度大,不便于动态管理。中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重大,这也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等级的认定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而现行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基本没有实现信息化,依旧需要各类纸质材料作为认定依据。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涉及指标较多,且其贫困因素具有相对动态性,使用原始的数据处理方法难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于动态变化的因素也无法做出及时响应。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对策

1.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诚信教育。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生源地到学生所在高校通力配合,合作完成。整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认定结果的公平性产生影响,因此应当尽快建立全国通行的社会信用体系,实现政府、高校、银行、教育、民政等多部门信息共享,以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管理提供便利。

对于高校而言,首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使学生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流程,以便使学生申报更具针对性,同时也使学生诚信意识得到增强,提高贫困生认证的准确率。其次,高校应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学生可以不予发放助学贷款及助学金,对于生活过于奢侈的贫困生可以停止发放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此外,高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选、审批和监督“三权分立”的贫困生认定及管理体系,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并实行部门责任制,加强监管和约束。

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动态管理系统。当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面对的主要问题是人数众多、信息量大,难以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管理。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动态管理体系,将贫困生的家庭状况、学生个人在校消费情况以及学生个人受资助情况等信息纳入此管理系统,并对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维护以及增减,确保系统中的学生个人信息实时性。

3.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为了尽量避免主观因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造成的影响,我们提出建立一套综合个人家庭状况、个人情况和班级民主评议三位一体的量化认价体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有据可依,客观公平。调查发现,65.4%的受访者认为建立一套综合个人家庭状况、个人情况和班级民主评议三位一体的量化评价体系是较为理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而认为仅依靠单一因素认定贫困生较为合理的仅占受访者总数的12.5%。

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既有可量化因素,又有不可量化因素,因此我们在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定性数据与量化数据相结合。通过大量的调研,我们尽可能多地获取了可能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并进行了指标优化和类别划分,最终确定了由4大类、20小类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见表1)。其中A类家庭情况、B类个人情况和C类班级民主评议情况为认定的主体因素;D类突况则作为动态处理因素,以便对各类动态变化的因素做出及时响应。

三、结论

伴随着我国的教育改革所带来的高校贫困生数量增长,如何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管理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和高校的普遍关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是一个长期的问题,解决这个复杂的问题仍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本文从理论上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等级认定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三位一体的量化认定体系。作者期望此项理论研究能为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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