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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企业资产评估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0-15 09:56:32

序论:速发表网结合其深厚的文秘经验,特别为您筛选了11篇矿产企业资产评估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创资料,欢迎随时与我们的客服老师联系,希望您能从中汲取灵感和知识!

矿产企业资产评估

篇1

摘要:资产评估是确定资产价值,便于企业开展决策的重要途径。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矿产资源作为一种耗竭性资源,如何利用及客观评价当今矿产资源已成为业界的首要问题。本文介绍了矿产资源的内涵、矿产资源资产评估的理论基础并对有形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分析阐述。本文通过分析与介绍,对矿产资源资产的评价与评估做出详细的界定。

关键词 :资产评估;矿产资源;矿业权

一、矿产资源资产的含义

众所周知,矿产资源是经过亿万年形成,存在于地球表面的不可再生的资源,其形态包括固、液、气多种。由于这些矿产资源对人类有可利用价值,因而国家将矿产资源作为国有资产来管理和控制,并建立完善相应法规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例如我国不允许随意开采矿产资源,以免造成资源浪费。

矿产资源从定义上来讲指的是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开采利用的天然物。我国矿产资源资产的评估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6-1997年,基于第一部《矿产资源法》对我国评估行业进行定义,并于1995年依据《地质勘查成果资产评估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将勘查结果作为无形资产来处理;第二阶段,依据相应法规对矿业评估制度与流转制度进一步完善,将矿产资源的评估方向确立为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值的评估。

二、矿产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相关理论

1.矿产资源资产的特点

(1)矿产资源是经过漫长年代形成的不可再生资源,或者说不可在现有条件下形成。人类对其利用的过程就是它的消耗过程,是耗竭性的消耗。

(2)矿产资源大多埋藏于地下或海底,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同时,其所处的地理位置较为复杂,只能通过勘探来获得,其过程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3)由于资产资源交易过程中会出现矿业权的转让、出让等程序,因而涉及的矿产资源的所有者、开发者、勘探者和投资者之间构成了复杂的权益关系。

2.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构成

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包含三方面:矿产资源本身的价值即矿产资源的内在价值、矿产资源的权益价值和投入的劳动价值,其中矿产资源的权益价值和劳动价值统称为外在价值。

(1)矿产资源资产的内在价值。其内在价值主要由矿藏的丰度和品味所决定的,其价值是由大自然决定的,而与劳动的投入无关,即不论投入多少劳务或勘探成本,矿产的丰度是不会改变的。在评估实务中,可根据矿藏的品味来计算资源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2)矿产资源资产的外在价值。矿产资源的权益价值包含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和矿业权权益。矿产资源所有权指的是将所有权出让给他人所获得的收益,其表现形式多为租金,是权利转移的一种表现。矿业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产权,具体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和矿产发现权。矿产发现权指的是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经验进行的脑力劳动,其价值由获得的资源来决定。

①取得矿权的基本成本。基本成本中包含支付员工的薪酬、取得权利所发生的费用、法律咨询费以及仪器设备的租赁费等。

②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于矿产资源是耗竭性的、不可再生的。因而,对资源的开采也是对全球资源的消耗。为了补偿资源的开采所带来的矿藏减少,国家会征收一定的所得用作为补偿。

③由于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因而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这可能会导致周围环境的恶化,造成土壤、水、河流、植被的污染,还可能会导致地下被挖空,造成地面塌陷、山体滑坡等一系列环境恶化。因而,在开发商对矿藏开采的同时,国家会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用来补偿因开采矿产而造成的生态失衡、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

3.矿产资源资产评估的实质、评估对象与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本质是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规,采用科学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估算的过程。评估实务中,需要依据资产自身状况、相关市场数据等信息对资产进行评估。

从理论层面看,对矿产资源资产的评估既包括实物形态的评估,也包括非实物形态的评估。因为,矿产资源也是一种资产,无论是其价值评估还是权益资产评估,其评估原则和原理与其他种类资产是一致的。主要目的是衡量评估的价值,为国家经济核算和资产交易提供依据;然而,非实物形态的评估主要指勘探矿产资源和采矿权的评估,即无形资产的评估。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矿业权交易所准备的。

矿产资源资产评估是针对实物形态资产的评估,其持续期限是依据实物的消耗速度决定的;而针对勘探矿产资源和采矿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其评估价值主要依据于政府颁布的许可证使用期限。

在评估实务中,具体的评估方法要依据具体评估对象和目的来确定。针对矿产资源资产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总体来看,这些方法都适用于矿产资源,但矿产资源不同于其他资产,因此在评估实务中要依据资产的属性选择具体评估方法。例如,以矿产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为目的的经济行为多采用收益法;以资产出让、产权交易或融资为目的的经济行为则多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具体方法的选择还需要评估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和个人经验加以判断。

三、影响矿产资源资产价格的因素

1.矿产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可替代程度

众所周知,物以稀为贵,在矿产资源的价值评估中也是同理。矿产资源是耗竭性资源,该资产越稀缺,则可替代性越差,因而其价值越高。同时,我国针对矿产资源设立了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权限加以限制,而且对稀缺资源采取保护性开采政策,从而使资源的价格大幅提高。

2.矿产品供求情况

由经济学中的供求关系可知,在市场需求一定的前提下,供给量一定的情况下,需求越大则价格越高,形成供不应求即有市无价的市场情况,例如金、锑、钼等稀有金属;相反,供给量不变时如果需求减少,则产品价格降低,形成供过于求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存在于如煤炭等廉价矿产资源。所以,矿产资源的供求情况会直接影响其资产价格。

四、我国开展矿产资源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首先,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可以帮助所有者维护权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依据我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而非个人,所有权不因土地所有者的改变而改变。在过去的几十年,我国评估行业刚刚起步,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矿产资源基础薄弱,从而导致了近些年个人开采矿藏现象严重,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生态环境。因此,我国变资源无偿为有偿,保障国家资产不受侵害。

其次,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可以帮助企业核查实物账户与价值账户。众所周知,国家经济建设离不开矿产资源得支持,只有了解国家真实的矿产价值、数量与分布等信息,才能方便国家管理、合理规划发展方向以及制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我国目前已经开启矿产资源的实物账户和价值账户,并为其完善做出努力。

最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矿产行业也陆续出现转让等经济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有偿转让勘查成果、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权必须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所以,矿产资源资产评估是我国经济发展所不可缺少的,为矿产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矿产资源作为一种耗竭性资源,矿产资源评估对于资源的利用有着促进作用,不仅能提高利用效率,也能促进矿产权在市场上的流转。我国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因而,需要我国学界及评估界进行实践探讨,研究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李光明.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国农业大学,2005.

2.范振林,矿产资源核算研究.中国矿业,2014(8).

篇2

资产评估专业主要是满足社会公证类、中介服务类社会需求的专业。为了满足社会需求,避免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源浪费和不足,特对该专业需求进行研究。该研究从问卷调查和访谈两个方面展开。研究目的是研究资产评估专业社会是否需要及需要什么样的人。

一、关于被调查者、接受访谈者的情况

本次研究的问卷调查部分共发出45份问卷,回收39份问卷,筛选合格问卷33份。不合格答卷的主要问题是回答问题数量低于60%,不进入统计环节。

在地域分布上,北京11人,南宁1人,成都3人,深圳4人,杭州2人,西安1人,沈阳3人,大连3人,吉林1人,哈尔滨4人,大庆1人;上述地域分布兼顾国内发达地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可以在地域上对该专业的需求做出全面的反应。在答卷者的单位性质上,近88%来自评估企业,其余来自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在评估企业工作的答卷者,其单位的评估从业范围(土地、房产、旧机动车、资产、保险公估、矿产),两项和三项的最多,分别为45%和41%;一项的为10%,多于三项的为4%。答卷者个人执业资格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为主,包括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三者的比例是7∶3∶1。

专题访谈共有六人,均为资深的资产评估人士。访谈的内容集中在社会需求的情况、需求的质量、综合素质的要求等内容。访谈对象集中在哈尔滨市。

二、关于需求与来源

关于需求情况。33%的回答不需要,67%的回答需要。选择不需要的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81%)认为,外界经营环境变化,资产评估的业务量减少,不需要该专业毕业生。第二种(19%)认为,该专业毕业生专业面窄、适应性差,不适应房产、地产、机动车、保险公估等项其他资产评估业务的需求。择社会招聘的最多,专业院校毕业生的次之,选择内部人员调整最少。社会招聘与专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为2.5∶1。

访谈受访者有如下共识。

广义评估(含不动产评估、动产评估和狭义的资产评估)的近年社会总需求有小幅增长,但因服务的机构数量在增加,传递给各个机构的数量感官是业务数量在减少。由于不同的机构资质对象的差异,业务量在时间和空间上,呈现有升有降的局面。被列举的情况有如下情况。一是狭义的资产评估,由于以前的业务集中在国有企业改制;国企改制后,许多坚守原来资质范围的狭义资产评估企业业务量缩减,正在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二是房地产评估,面向抵押贷款评估的,由于金融政策的调整,业务量也有下降的趋势;面向动迁等方向的,业务量总体呈现下滑的趋势。但是房地产评估总量仍然处于各个单项评估的最高点。三是土地评估机构,由于国家将土地作宏观调控手段对象,许多基础性的工作与地价评估有关,资质高的机构近三年业务量有增长。增加的内容包括开发区集约节约评价、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农地定级估价、农地产能核算、农地区片地价测算。

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一般不将专业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资产评估专业应将评估企业作为就业的目标。有用人需求的企业,除了专业性质特殊的――如矿产评估,其他评估资质都对该专业毕业生不排斥。不需要的企业也不是针对该专业。

三、关于培养方向

81%的被调查者认为不能仅面向狭义的资产评估,而应以狭义的资产评估为主、兼顾其他方向(房产、地产、机动车、保险公估)。在回答兼顾其他方向的重点时,48%选择不动产,37%选择审计和财务,4%选择保险公估,无人选择矿产评估。

访谈受访者认为,房产、地产、机动车、保险公估、资产评估只是资质设置的区别,对于资产评估专业不应画地为牢,上述内容都应该成为培养目标之一。

四、关于现有资产评估人员的不足

在问卷调查结果上,与上述需求分析类似。专业知识欠缺、专业面过窄缺乏适应性、无法满足需求的比例在76%以上。

接受访谈者认为,现有资产评估人员的不足,学校有很大责任;一是对于该专业的认识偏差,将资产评估对立于房产、地产、机动车、保险公估估;二是简单罗列几门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课程,缺乏课程的一系列基础课的支撑,造成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缺乏职业发展的专业基础;第三,实验课程、实务课程课时数量太少,无法帮助学生发展特定的能力。

五、结论

综合上述意见,本文得出如下结论。

(一)资产评估专业具有良好的社会需求

资产评估作为服务市场的重要中介,具有良好的社会需求。需求者不排斥该专业,不需求者并不因该专业而排斥。

(二)资产评估专业应该以满足资产评估为主,并适应房产、地产、保险公估综合要求

篇3

一、矿山企业对外投资收购过程中的主要步骤

首先,目标寻找阶段。主要根据企业制定的战略投资发展规划和矿业投资标准为依据,来寻找符合条件的矿山项目、确定考察目标、制定考察程序等。其次,收购调查阶段。主要对目标矿山进行前期调研和尽职调查:包括项目立项、对目标矿产资源的取样、分析和储量核实、核实矿产权证的合法性、当地投资环境和政策、目标矿山的股权结构、机构设置、人员构成、生产经营状况、装备情况、财务状况、法务状况、产品销售市场、矿山环境保护要求等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第三,收购执行阶段。主要是进行资产评估和对矿业项目估值、确定收购价格、进行商务谈判、确定协议条款、投资决策的获批、收购合约的签订、收购资金的筹集和支付、获得政府批文和工商、权证方面的变更,完成目标矿山的接收工作。第四,投后管理和收购整合阶段。主要是对收购后的目标矿山进行经营定位、确定战略目标、组织架构、运营机制、以及生产经营、制度、财务、人事、文化等方面的整合。

二、对外投资收购过程中财务人员的作用分析

1.目标矿山寻找阶段过程中财务人员的作用

在确定寻找矿业项目的前期,财务人员应根据自身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测算出可行的对外投资的财务预算和筹资能力,并以此与其他部门共同制定出企业整个对外投资标准:如重点关注的矿种、投资方向、目标矿山的储量标准、已处的阶段;同时,财务人员还应在对外投资标准中确定对目标矿山回报率和回报期的要求、对目标矿山运营成本的要求、对目标矿山投资形式的要求及财务退出安排的要求。这样,一方面可避免因过度投资而产生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可在寻找阶段前期即根据对外投资标准对应目标矿山的基本情况,筛选掉大多数不符合投资标准的投资信息,减少不必要的考察费用支出并能节省大量的时间。

2.在收购调查过程中的财务人员的作用

企业在收购调查过程中一般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或尽职调查工作,这是进行并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该环节中的参与者涉及到企业的矿业专业部门、人事部门、法务部门及财务部门等多部门协同。前期调研数据是后期收购的参照与依据,调研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收购顺利与否。在该环节中,财务人员需要将关注点集中于三个方面:第一,是目标矿山的财务状况,重点了解其资产负债的组成、注册资本金来源、内部财务核算情况、生产运营和成本效益情况。第二,分析和挖掘目标矿山可能存在的潜在的财务风险,如内部经营风险、外部税务风险、担保风险、诉讼风险、融资风险等,只有了解到目标矿山潜在的财务风险,企业才能实现安全、平稳的收购。第三、做好投资可行性财务分析工作,包括SWOT分析,在调研或尽职调查过程中,要认真搜集相关财务数据,与其他部门人员对储量、品位、扩产计划、投资估算、生产能力、销售价格预测、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回收率、尾矿处理成本等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和分析,以保证可行性分析的准确性。

3.在收购执行阶段的财务人员的作用

在进行前期调研或尽调后,需要财务人员做好对目标矿山的资产评估时的财务工作。资产评估是企业进行项目估值和谈判与收购的依据,在投资收购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对资产进行评估时可以考虑聘请中介机构,由其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做出矿业权评估和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时,需要选择合适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确定好评估范围,对拟收购的资产和矿权都要纳入评估体系中,最后需要选择合适的评估方式,目前通行的价值评估方式主要为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采用不同评估方式产生的估值价格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财务人员要充分了解自己公司的收购需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并运用好NPV、IRR等财务工具,逐步形成完善的价值评估管理体系,以对拟收购的目标矿山进行比较准确的估值,为后续的商务谈判提供财务依据。

4.确定最佳的收购和支付方式

在对资产完成评估之后,进入双方的商务谈判阶段时,财务人员要做好两个方面工作:第一,设计好收购方式。是采用增资入股收购、还是股权收购或仅收购矿业权和设备,这也关系到后续收购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以及税负结构的设计;第二,做好资金的筹集和支付方式的设计。财务人员要尽可能的低成本融资,确定最适合企业自身情况的资金筹集方案和支付方式,在保证自身企业平稳发展的前提下促进收购资金的顺利支付。

5.积极在收购整合阶段发挥好财务人员的作用

篇4

中图分类号:G44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长期以来, 我国矿产资源由国家出资勘查、矿山企业无偿使用。80 年代开始, 随着国家投入的相对减少, 为形成地勘投入的多元化, 保护勘查者利益, 作为过渡性措施, 原地矿部出台了地勘成果有偿使用的一系列规定( 对应的地勘成果资产评估随矿业权制度确立而完成其使命) 。新修改的《矿产资源法》确立了矿业权制度, 为矿业权( 探矿权、采矿权) 有偿使用及其流转提供了依据。目前, 作为统称的矿产资源资产评估即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特许经营权权益价值评估) , 此权益可归属无形资产。

一、矿业权评估方法

1、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即通常所称的成本法, 是固定资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之一。鉴于矿业权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未来收益现值化上, 故成本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并不是首选方法。但在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难以准确量化时, 本着资本保全的原则, 采用成本法评估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成本法评估的基本原理与一般的重置成本法类似, 以重置价值× ( 1+ 地勘风险系数) ×( 1- 技术性贬值系数) 作为评估值。重置价值采用重置核算法( 直接法) , 以投入的地勘实物工作量及现行价格标准( 对直接费用) ( 间接费用按定额) 求得。

2、贴现现金流量法(DCF 法)

贴现现金流量法属收益法( 收益现值法) 的一种, 均是“通过估算被评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 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 只不过此处的“收益”是以净现金流量为基数而不是传统上所指的净利润。矿产资源具备独立的能够连续获得预期收益的能力, 决定了本方法在可行性研究及以上阶段的高精度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中广泛应用。

3、约当投资分成法( 约当投资- 贴现现金流量法)

本方法是成本法和收益法的结合, 在一方以矿业权权益入股或者地勘由多方投资、计算各方权益时具较强的可操作性。其计算可参照无形资产收益法的应用, 即以矿山收益的现值×无形资产分成率( + 最低收费额――如果收益中已扣除最低收费额的话) 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以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 购买方约当投资量+ 无形资产约当投资量) 求得, 其中购买方和无形资产的约当投资量均为其重置成本× ( 1+ 适用的成本利润率)。

4、地学排序法( 地质要素评序法)

本方法是在加拿大温哥华及多伦多股票交易所招股说明书中广为使用的“地质工程法”基础上, 由澳大利亚人修改而成, 并在其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中所采用。其基本原理是: 以基础购置成本为基数, 乘以技术价值因子和其他价值因子来评估探矿权价值。基础购置成本包括探矿权使用费和勘查投入( 重置成本法或物价系数法评估, 不计风险)或者按法规所规定的承诺最低勘查投入( 对无投入或投入低于最低要求的) 。

5、联合风险勘查协议法

本方法即根据该勘查区或类似勘查区已签订的联合风险经营协议的条款, 按照参入公司所承诺的勘查投资及其所获得的相应股权, 来评估矿业权价值。本方法在国外常用, 使用也很简单。

二、矿业权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矿业权评估相关法制法规还不健全

公平、公正是确保矿业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科学性的首要前提。目前, 我国矿业权评估的公平、公正性工作, 一靠国家法规, 二靠评估师协会和评估机构自律行为。近年来, 虽然我国已经实施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有关暂行规定, 保证了矿业权的正常流转, 打击了倒卖矿业权牟利等违法行为, 但针对矿业权评估中评估师利用评估参数的变动, 故意抬高或压低价款,以便赢得委托人信任的做法, 我国还缺少相应的行政法规来制止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

2、矿业权评估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

矿业权评估业在我国兴起至今只有十余年时间,评估理论和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 我国有不少学者对矿业权的物权性质和流转方式还存有疑问,虽然国家已制定矿业权评估的法律依据, 但是某些评估方法的理论基础也确实存在缺陷。比如成本途径方法和收益途径方法, 都是在计算卖方的投入, 预期未来收益的基础上得出的矿业权价款、评估结果都是资产对于卖方的价值, 没有充分体现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于理不合。从评估方法来说,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在国际上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认可, 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应用范围, 是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 特别是在达到详查以上阶段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中使用最广。采用收益途径进行矿业权评估时, 需要遵循一定的假设条件, 如设定生产力水平, 因为内地和边远地区的生产力水平差别较大, 其采用的平均生产力水平也应不同。但评估中设定的生产力水平为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 这就使得内地和边远地区做矿业权评估时采用相同的生产力水平, 没有针对性, 造成矿业权价款和实际不符。

3、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评估价款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这就要求从事评估业的人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是, 矿业权评估业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 而大部分注册评估师并不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 在评估过程中难免出现套用现有报告格式、抄袭别人成果等现象发生。还有的评估师为了自身利益, 故意抬高或压低矿业权价款, 不惜以牺牲国家资源为代价, 来满个别委托人的要求, 帮助他们从中牟取暴利, 坑害国家。

4、评估风险与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开始兑现入世承诺, 投资、外贸等方面进一步开放, 随着国企改制、海外上市、国际资本国内收购等开放的经济要求, 会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机构、组织、依赖矿业权评估结果进行交易和决策, 这既体现了矿业权评估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 同时也加大了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责任风险。然而, 无论是评估机构还是评估人员, 其行业风险意识长期淡漠, 很少思考如何应对因自己执业不当或无意过错所要承担的诉讼或仲裁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因败诉而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

三、矿业权评估的注意事项

l、应注意“外部效应”问题,不能孤立地看待投资行为

西方经济学认为,生产者或者消费者的活动会对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带来的非市场性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有益的影响被称为外部效益,或外部经济性;有害的影响被称为外部成本外部不经济性。任何一个矿业投资项目都是社会市场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或组成部分,所以,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既包括项目本身的财务经济效益,还包括对外部社会及市场所带来的正面或负面的外部效益,也即,总效益=内部效益±外部效益。矿山生产建设中给社会所带来环境污染,政府所征收的排污费,就应该从总的效用中减去。对于矿业权的价值,也应该考虑到这一点;由于矿山投资而对国民经济或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产生正的效益,就应该考虑在总效用中增加,这也应是矿业权价值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2、应建立跟踪验证和“后评估”制度

目前的矿业权评估。一般都是一个阶段。当评估报告提交后,评估结论也会随委托关系的终结而“盖棺定论”,但评估结论的准确与否。尤其是采矿权评估所基于的净现值流量法(NPV)是基于未来收益的现值累计,而一个矿业权一般要经历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这么长的时间里,其经济形势和矿业市场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期初的矿业权评估,归根到底还是一个事前的估计。而矿业权到期末时再进行评估,所得到的结果才是真正的结果。所以,矿业权评估有必要建立跟踪备案和“后评估”制度。

3、矿业权评估不仅仅是一个中介咨询服务的经济行为更是一项法律行为

矿业权是基于矿产资源而存在的无形资产,体现的是对某一矿产资源的权属关系,它不能独立于矿产资源而存在;而矿产资源资产总表现为一定形式和一定主体的矿业权。矿产资源是本,矿业权是其表现形式;矿产资源资产从形式上讲属于经济范畴,而矿业权从形式上讲属于法律范畴。作为矿业权市场中的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机构所提交的评估报告,对一个具体的评估对象作出的评估结论,将直接影响到该矿业权交易双方的利益。因此,矿业权评估行为必须严肃、科学、客观、公正,不能主观臆测,更不能人为篡改数据。

结论

矿业权评估成为确认和保护物权人财产的重要手段,也成为资源价值发现、交易、流转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须要改变此前的那种矿产资源廉价或无偿取得与粗放经营的思路,按照市场化的逻辑,建立起明确的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企业珍惜资源的长效机制,使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在市场机制调节下走上集约化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王四光等. 矿产资源资产与矿业权评估-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8,第5期,132-133页.

[2]刘和发等. 矿业权流转活动中资产评估若干问题.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 2010,第2期,91-92页.

篇5

资产评估质量,直接关系到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影响资产评估质量的则是评估管理机构和操作方法,以及企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在此,以美国安永会计公司为例,结合我们的情况。谈谈如何进一步提高资产评估质量。

一、美国安永会计公司在资产评估方面的主要做法

美国安永会计公司是世界六大著名的会计公司之一,其分支机构遍及120多个国家。多个城市,雇用专业人员s万多人,年营业额多亿美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资产评估、财务咨询眼务、税务、审计、管理咨询等业务。在资产评估业务中的三个主要领域是企业整体评估、房地产评估和机器设备评估。其中,更侧重于对企业未来收益及风险程度的评估,以便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依据。在评估过程中有以下做法及特点。

1.法制健全。资产评估在美国已有一百多年厉史,因而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配套健全。资产评估已成为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自觉行为。评估师协会也制订了评估人员的道德规范,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强烈,个人负有直接法律责任.有随时准备上法庭当“被告”的思想准备。工作认真,实事求是,一丝不荀。

2.操作方法统一规范。由国家评估者协会确定了42个项目的专业定义及操作标准,还制定了一系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方法。使评估人员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提供的有关数据和信息详实、准确、面广,具有法律效力,经得起历史捡脸。这包括了企业的总体概况、股东资料、人员管理、行业的市场状况、竞争对手,过去5年及未来5年的财务计划及经营情况的数据及预测。若有5大类130多种数据信息,保证了评估质量的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4.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首先从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及行业状况、企业的总体分析到定量分析、到财务报表的调整,对一百多种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真实反映未来企业的经营业绩。对未来企业风险及财务风险、回报率进行预沁评价。

5.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全国联岗的数据库,并应用资产评估专业软件包,切数据的运算,分析和研究均由计算机进行。并采用通用标准,使评估成果国际化。

二、目前影响我们资产评估质量的主要问题

资产评估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在我国、资产评估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至今还不到十年的历史.在我部系统也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发达,相应的管理机制尚未配套,故在资产评估方面还存在一些间题.主要表现如下:

1.思怒认识上的偏差。由于资产评沽是较新的业务,加之宣传的广度和力度不够,一些行政领导、企业(单位)和管理人员把资产评估与“会计事务”、“审计”、“价值重估”混为一谈。认为只要组织本单位的专业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评价即可。

2、评枯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感不强,执法力度不够。评估工作受行政干预、违反了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估的方法较单一,一般多采用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主要侧重于企业的现状及有形资产的评估,对于无形资产及企业未来收益及风险的评估较少涉及。

3.一些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法制意识淡薄。虽然《统计法》已经颁布实施。但是,以权扰数,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的统计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各专业部门之间缺乏规范统一的统计标准,各行其是,有的是根据项目的目的或领导意图而编制.同一个项目可出多种统计结果,使人无据可从。加之评估人员执法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评估质量,不利于维护所有者权益。

4.国有资产管理薄弱。尤其是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名存实亡。管理部门被撤并,行之有效的基础管理工作严重削弱,评估操作中所需的信息和数据无处可查.无法全面反映个企业(单位)的全貌,难以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及未来收益、风险的分析和评估。

5.存在着行政干预现象,有的单位领导对评估限价、限值、限时,从而影响了评估质量。地区封锁,自我保护,行业垄断,各成体系,难以实现平等竞争。影响了评估质量。

三、进一步提高资产评估质量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的宣传工作。采用报刊、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资产评估的法规和基本知识、作用与意义,不断提高资产评估的知名度,使行政领导和企业(单位)及有关人员理解并支持资产评估工作。

2.强化统计执法力度。制定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以《统计法》为准则,增强统计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统计人员的业务行为。依法检查、监督统计工作,确保信息源头的清澈和数据准确无误。

3、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在吸收西方先进经验.结合本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企业(单位)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需要加强资产的基础管理,才能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以适应市场瞬变的需要。并根据市场经济要求设置机构.划分职能,明确责任,形成对市场变化反映灵敏,运转自如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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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077-02

矿产资源是地球演化过程中经过地质作用形成的,是天然产出于地表或地壳中的原生富集物。由于其天然产出性导致长期以来矿产资源所有者和开发企业均没有对其价值进行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由于矿产资源资产信息的缺失,政府主管部门和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利益相关主体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会作出一些错误的决策。从企业角度来说,无法确认收入与费用的发生,在企业的相关财务报表上无法体现,造成了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不完整,违背了会计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原则。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资源的减少得不到确认损害了社会福利。

长期以来,学者们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如陈双世从我国矿产资源形势出发,探讨了矿业权的资本化经营;王昌锐就矿产资源资产属性与矿产资源的确认进行了讨论;李岩论述了矿业权的资产属性以及矿业权资产评估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袁怀雨、刘保顺、李克庆提出了矿产资源尽快由数量性矿产资源管理向资源性资产管理的转变,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马毅敏等人对在矿山企业中矿产资源的属性进行了研究;夏佐铎提出了矿业权是一种特殊的权益性资产,首次提出了矿业权评估体系;高志敏、王良健针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现状,提出了建立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改革思路,推动有偿获得矿业权的“单轨制”;许抄军、罗能生等人也对我国矿产资源产权研究及发展方向进行了研究,等等。

上述文献从不同角度说明了矿产资源资产属性确定的必要性,但大都是从宏观上进行了说明,并未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进行进一步深入细致的讨论,如究竟应将矿产资源划归哪种资产、划归以后的各方利益如何得以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从矿产资源涉及到的三权(即所有权、探矿权与采矿权)出发,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进行了讨论、各方利益的实现以及资产化实现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一、矿产资源资产属性确定的相关理论

矿业权是指赋予矿业权人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开发和采矿等的一系列活动的权利。矿业权主要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但实际来看,矿产资源要涉及到三项权利的实现,即国家所有权、探矿权与采矿权。矿产资源实际上是国家(所有权)、企业(采矿权)、勘探方(探矿权)三方的利益博弈。

在我国,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矿法中也分别对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了定义,即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在我国现阶段,探矿权与采矿权是相分离的,尚未一体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为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经营带来了困难。

会计上,所谓资产,(会计上定义为)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按存在的形态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是指那些具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其他资产等。无形资产是指那些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较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具有获利能力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二、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的确定方法

从会计上资产的定义上看,矿业权肯定是资产,是一种有形的资产,因为矿产资源不同于专利权、著作权等,它是实实在在的,是一种经济资源,因为它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属于资产的哪一种,值得我们做深入的讨论。我们认为,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应分别就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不同确认,因为我们国家现阶段,探矿权与采矿权尚未完全一体化,因此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即探矿权与采矿权分离的情况与探矿权与采矿权一体化的情况。

1.探矿权与采矿权分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两方,即甲方(探矿方)、乙方(采矿方),有甲方负责寻矿,然后以一定的评估价格出售给乙方,我们分别就两方的矿业资源的资产属性进行讨论。

甲方在矿业开采中扮演的是负责探矿的权利,对于其而言,矿产资源只是一种流动资产,因为甲方控制时间短,随着开矿权的转移,甲方已失去对该项资源的控制,因此不能归为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因此将其列为流动资产更为合适。

乙方利用获得的采矿权对矿产资源开采,获取一定利益,矿产资源在其资产总额中占有很大比例,其主要从事的是矿产资源的销售,而矿产资源是有形的,因此不将其列为无形资产,而应将其视为固定资产管理。

2.探矿权与采矿权一体化的情况。此情况较前一种情况简单,对于探采一体化的企业来说,其探矿的目的是为了采矿,其主要的经营业务仍是采矿,仍是对矿产资源这一有形资产的作用,其劳动凝结在了矿产资源上,而且矿产资源在公司资产中仍然占有很大比例,因此将其视为固定资产处理。

综上所述,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划分应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将其直接划归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来处理,这样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会计上对各项资产的确认,将会对日后会计上的处理带来麻烦。

三、矿产资源涉及到的三方(两方)的利益实现与会计处理

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三项权,所有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因此可能涉及到最多三方的利益分配,当探矿权和采矿权分离的时候为三方,即国家、探矿方与采矿方;当探矿权和采矿权一体化的时候为两方,即国家和企业。笔者就三方利益分配及会计确认、计量等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首先对于国家而言,其拥有的是法定的矿产资源所有权,所有者权益如何体现?矿法中规定,国家通过征收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来实现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收益。其次,对于探矿方来说,其主要支出是勘探费用,当然探矿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在转让采矿权中获得收入;开矿方则通过开采矿产,获得矿产销售收入。

在会计上,当探矿方和采矿方分离时,探矿方将矿产资源开采权转让获得的收入,计入流动资产转让所得,因为探矿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从转让中获得的收入中,出弥补勘探所必须的费用,可按照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提取探矿风险基金,作为后续探矿的风险基金;开矿方在将矿产资源计入固定资产,随着矿产资源的不断开采,其储量也随之而减少,在开矿的同时,可按照会计上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计提矿产资源折旧和矿产资源减值准备,用来购买新的采矿权。在探矿权和采矿权一体的时候,由于将矿产资源列为固定资产,因此只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准备(比例可适当调整),用来满足企业的进一步探矿。按照会计法企业可选择适合自身的方法进行折旧和提取减值准备,可根据探矿风险和市场对资源的需求状况确定合理的方法。

四、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的措施

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现阶段由于各种原因,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推进与普及仍然面临很大困难,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创造条件。

1.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目前,矿产资源管理制度还是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矿业权出让的高度集权;审批程序复杂,周期长,环节多等;收取的费用种类多,且存在交叉;探矿权与采矿权脱节;地方政府对矿业市场的干预严重等。应该简化审批程序,将矿业权转让交由市场来调节;进一步实现探采一体化,统一合理科学设定费税等。

2.对矿法进行修订。现阶段我国矿法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一些条款具有模棱两可性,如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分离,在矿法中规定,探矿人有权优先获得采矿权,但优先又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往往取决于当地主管部门,不利于激励探矿部门的积极性,应该在借鉴国外矿业国家矿法的优点,来完善我国的矿业法规,使得其更有利于实现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3.加强对矿业企业中矿产资源的会计立法工作。在我国现阶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要求企业将矿产资源作为何种资产计入企业资产目录,对矿产资源的计量、确认以及评估等仍需要学者们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以便在未来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其规定下来,更好地促进企业的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

4.建立矿产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全面推行有偿使用矿产资源。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矿产资源市场实行的是“双轨制”,一部分企业的矿产资源是由企业无偿获得,另一部分企业则要花钱购买。全面准备评估矿产资源的价值是其中的一个难点。而这也是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一个难点,只有确定了矿产资源的价值,才能进行资产化管理。目前来说,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方法,大都采用收益现值法,由于矿产资源资产的特殊性、矿产资源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开采技术以及国家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如何建立真实反映矿产资源价值的数学模型显得尤为重要,仍需学者们做进一步研究,以便能有效合理科学地评价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

5.进一步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我国现阶段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从已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已不能满足矿业权市场的发展要求,需要尽快建立统一的“游戏规则”,来保证矿业市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进行,才能为矿产资源的资产化运作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

五、结论

本文针对矿产资源资产化这一问题深入进行了讨论,从探矿权与采矿权的角度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化进行了探讨,对矿产资源属于何种资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现阶段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措施,希望能对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起到一个积极的作用。

[本论文受2010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法律视角下的黑龙江省煤炭城市环境保护问题研究》支持]

参考文献:

1.陈双世.矿业权的资产化经营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J].中国有色冶金,2004(4)

2.王昌锐.论矿产资源资产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报告[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3.袁怀雨,刘保顺,李克庆.尽快实现向资产性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转变[J].中国矿业,2003(3)

4.马毅敏,连民杰.矿业权资产管理初探[J].矿业工程,2004(1)

5.夏佐铎.矿产资源资产评估体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 (11)

6.高志敏,王良健.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资产化改革思路[J].中国矿业,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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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安徽省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资产评估与管理”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

2005年10月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阐述: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向市场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可见,“以就业为导向”不仅是我国“职业教育办学方针”,也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总的指导思想。因此,对于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也应遵循“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

一、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就业定位

我国的资产评估工作是在20世纪八十年代才出现的,是一个新兴行业。2004年国家为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经教育部批准,高等职业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始对外招生。迄今为止不到十年的时间,毕业生也不过五届,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就业定位及课程体系还有不完善之处,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一)资产评估工作岗位应作为毕业五年后的奋斗目标。大部分高职院校把这一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定位为资产评估工作岗位,更有某些高职院校根据本地区的资源优势把就业岗位细分为林业产权评估岗位、矿产产权评估岗位、珠宝评估岗位,等等。这些把高职资产评估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定位在资产评估工作岗位的做法是不符合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现状的,也超出了高职学生的能力范围,因此是不切实际的。

虽然国务院批准的评估类职业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土地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等等。此外,产权交易所、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银行、典当行、拍卖行等各种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也都设有相应的资产评估工作岗位,但这些职业或工作岗位一般都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时间)才能取得从业资格,更有甚者,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现状决定了高职毕业生在毕业前无法取得上述工作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例如,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报考条件中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才可以报考等等,这就决定了高职毕业生在毕业后至少5~8年的时间里无法取得资产评估的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资产评估工作岗位应作为毕业生毕业五年后的奋斗目标。

(二)资产管理工作岗位是符合现实的近期就业目标。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既包括实物资产管理,也包括财务资产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企业越来越重视对其所拥有或控制的资产的管理,努力做到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企业对资产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必然会越来越大。与此同时,资产管理工作是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高职学生经过三年的专业课学习与实践,一般都可以在在校期间通过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从业资格考试,从而取得从业资格。因此,将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近期就业目标定位为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岗位是完全符合就业市场和毕业生能力的现实状况的。

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ERP课程的必要性

资产评估作为专业工具,其一项主要职能是为会计业务服务,二者的联系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日益密切。尤其在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在17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大量运用,进一步加强了资产评估业务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不仅如此,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定位在资产管理岗位,因此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上必须给予资产管理类课程足够的重视。而大部分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专业的课程设置主要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科目开设的,而对资产管理类的课程开设较少或者虽开设较多资产管理类课程,但教师及学生都没有足够重视此类课程,从而导致资产评估专业的高职毕业生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知识与技能非常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会计业务水平不合格的人如何能胜任资产管理的工作岗位。

在大部分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专业都开设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等财务管理类课程,如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陕西教育学院等兄弟院校的资产评估专业,但仅仅这些还是不能满足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岗位的能力需求。

目前,我国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信息化已普及,因此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资产管理人员,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前必须要熟悉管理信息化软件(ERP)。ERP的主要宗旨是将企业的各种资源(包括资金、人力、物料、设备、时间、信息、方法等)充分调配和平衡,通过信息化平台连接到一起,实现企业由相对封闭走向信息化的转变,为企业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库存、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为高层管理人员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盈利水平,并最终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既然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的初次就业岗位定位为资产管理工作岗位,因此学生在校期间应学会ERP管理软件中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模块的实务操作。不仅如此,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学生也应该深刻领会ERP的管理思想。为此,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中需要开设ERP的相关课程,包括会计核算的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库存管理的信息化,等等。相信学生通过上述ERP相关课程的学习,在毕业后能够比较快的熟悉并胜任企事业单位信息化的资产管理工作岗位。

三、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ERP课程的侧重点

上文已述及ERP是先进的企业管理思想,是在信息化的平台上配置企业的各种资源,而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近期就业岗位是资产管理,因此学生应掌握ERP管理软件中关于企业资产管理的相关知识。高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ERP课程可以分为两部分:会计业务处理信息化和资产管理信息化。会计业务处理信息化的主要内容有账务处理、报表处理、固定资产处理、存货核算处理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主要内容有出纳管理、往来账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等。

根据会计及资产管理业务处理的相关性,可以把上述内容分两个学期开设。在第三学期学生学完基础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基础上开设会计电算化课程;而在第四学期学生学完成本会计之后开设ERP供应链管理课程。(图1)

根据用人单位及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往届毕业生的信息反馈,毕业生在工作中应用比较多的ERP管理软件的相关知识是账务处理、往来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报表处理及库存管理与存货核算。因此,在会计电算化课程中应侧重于账务处理、往来账管理、报表处理、固定资产管理的教与学,而在ERP供应链管理课程中则应侧重于库存管理和存货核算的教学与考核。

(作者单位: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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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评估行业对人才的要求特点

1、行业对资产评估类人才的需求量大,但从业门槛高

至2012年,全国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有10万多人,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约27800人,实际专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数不足15000人。资产评估行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专门人才。

但是行业对评估类人才的要求普遍较高,据调查,90%的用人单位在招聘资产评估人员中要求具有评估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具有国家注册的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或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资格者,用人单位在招聘评估助理人员的时候则要求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而我国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则规定:大专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本科学历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满1年,方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因此虽然资产评估行业的人才需求量大,但由于门槛高,要求多,导致了许多应届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尽快融入到行业中去。

2、行业对人才的需求领域广泛

随着评估市场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从传统的资产管理与评估领域逐渐向房地产、土地、矿产、无形资产等领域发展。2004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发展,行业对房地产估价师的需求急剧增长;由于国家将土地作宏观调控手段,许多基础性的工作与地价评估有关,尤其是近年来土地评估中增加了包括开发区集约节约评价、城镇地价动态监测、农地定级估价、农地产能核算、农地区片价测算等内容,因此行业对土地估价人员的需要也大为增加;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社会对机动车评估、保险公估、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人员的需求也持续增长。

3、行业对复合型人才需求强烈

通过对用人单位和毕业学生的就业调查发现,资产评估行业要求评估人员的知识面较宽,对具有资产评估、财务会计、金融证券、审计、税法、建筑工程、机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能够熟练运用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软件进行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撰写资产评估报告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强烈。

二、高校培养资产评估类人才普遍存在的问题

至2012年7月,我国共有70多所本专科院校资开设了资产评估专业,这些高等院校为资产评估行业输送了大量人才,但不可否认这些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也普遍存在着问题。

1、培养目标雷同,不能完全适用行业的需要

查看这些院校的培养目标,发现其对评估类人才的培养目标基本可以归纳为: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比较扎实的资产评估理论基础和从事具体资产评估业务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专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人才。在课程设置上多数高校则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要求科目为主干课程。

而在行业实际的资产评估业务中,评估工作不仅包括资产评估、建筑工程评估和机器设备评估,同时还包括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旧机动车评估、矿业权评估、林业权评估、税基评估、珠宝鉴定与评估等。因此在雷同的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下,培养出的学生则无法完全适合行业的需要。

2、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够

目前许多高校意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但或是由于实习基地的建设开拓不足,或是由于场地经费的缺乏,或是由于课程设置的问题,使得了实践教学的效果不理想,学生没有通过现场勘查、顶岗操作等过程,直接参与评估工作,从而导致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够,无法满足评估单位的要求。

3、缺少经验丰富的优秀资产评估类教师

资产评估专业是一个综合专业,它不仅要求教师精通资产评估和财务会计,还有熟悉金融、法律、建造工程、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珠宝、车辆、房产土地等多项资产的评估工作。由于我国的资产管理与评估专业开设较晚,硕士以上学历资产评估类人才本身就很缺乏,同时加上许多评估公司、金融机构等对优秀评估人才的高薪吸引,造成了高校内资产评估类教师的匮乏。许多高校内的资产评估类教师则由财务管理类、会计类、土地类的教师兼任。由于教师的评估经验缺乏,因而无法培养出符合行业需要的高素质的资产评估类人才。

三、高校资产评估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我校于2000年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至2013年7月资产评估专业已培养了10届约500多名本专科毕业生,约80%的学生毕业后一直从事资产评估业务,部分学生已经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已经可以独立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用人单位对资产评估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普遍认同。通过对我校资产评估类人才的培养探索,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资产评估类人才培养模式。

1、根据行业需要,调整完善资产评估专业课程体系

在培养方案的设置上,既要体现资产评估类学生的专业基础,还要培养学生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加强实践实验教学内容;同时又要注重对学生独立能力、创新能力、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因此在培养方案的调整上,应当根据评估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培养目标、学科特点,再结合行业调研访谈、用人单位的反馈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调整。在课程设置上,随着评估业务的逐步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领域需要资产评估,高校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和行业的需要调整课程,除了常见的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外、流动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外,还可以增设珠宝收藏品评估、商标商誉权评估、矿业权评估、林业权评估等课程,以满足行业对评估类人才的多方面的需要。

2、建立大型的实习基地,加强与行业的联系与交流

我校的资产评估专业一直注重实习基地的建设,近年来专业与行业内的北京杜鸣房地产评估公司等几家评估公司签订了实习基地的协议,同时专业与北京几家大型的资产评估公司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行业的密切联系与合作,不仅便于专业开展对学生的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同时便于加强与行业的联系与交流。

学生虽然有到实习单位进行评估实习锻炼的机会,但在平日正常的课堂上,仍然是教师讲课学生听,教师及学生都对行业的最新动态把握不足。因此为了让专业的师生及时把握行业动态,高校可以从行业中聘请校外知名专家、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来校进行讲座,介绍行业的最新动态、研究热点、评估中的特别注意事项等问题,以弥补课堂教学的缺陷。

3、以毕业评估报告代替毕业论文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环节,是资产评估专业在毕业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综合性检验和总结。考虑到资产评估专业的特点,依据资产评估专业培养方案和目标,结合我校本科学生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总结历年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存在的选题空泛、资料陈旧、逻辑性差等问题,我校提出了适用资产评估专业特点的改革方案,即以撰写评估报告来替代毕业论文,并对09级资产评估本科学生进行了试点。

在撰写评估报告的过程中,首先将学生6-7人分成一组,由专业任课教师及行业内的资深注册评估师担任评估报告指导教师,每组学生负责一个综合项目的评估。在该综合项目中学生应当进行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企业价值等多项资产的评估,并撰写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通过毕业评估报告的撰写,学生们感到收获很大,很多同学认为撰写评估报告是对大学四年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而且培养了同学们的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更为重要的是随着项目的进行,同学们掌握了资产评估的程序,能够运用各种方法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且能够熟练地撰写资产评估报告。总之撰写毕业评估报告可以使学生理论联系于实践,学以致用,并为学生能够顺利的融入日后的实际评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请进来,走出去”,建设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

要培养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评估人才,必须要有一支既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又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的师资队伍,否则无法培养出优秀的人才。我校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建立了一支稳定的、校内校外密切结合的师资队伍。“请进来”是将行业内的资产评估师请进课堂,如《机器设备评估》,则聘请校外的资产评估师担任该课程的教师,该教师专门从事机器设备评估的业务,评估经验丰富,讲解生动,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走出去”是指本校的教师到评估行业中挂职锻炼,并参与具体的评估项目中。通过在行业中的实习锻炼,教师的专业水平也得到了极大地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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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210-02

建设国际旅游岛是继海南省办经济特区之后海南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该规划纲要提出在今后五年内实现海南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率2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23%、三次产业比重趋近20:30:50,城镇化率达到56%、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等总体目标。在海南岛新一轮大发展的黄金机遇期,资产评估理应、也必须为海南“十二五”规划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本文所述资产评估,包含对企业股权及债权类价值评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承包经营权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房地产评估以及其他各种类型资产评估和信息咨询服务业务。

一、资产评估为海南旅游服务业的升级、结构调整提供决策参考

海南“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以建设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加快对现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的升级改造,逐步形成以滨海度假旅游为主导、观光旅游和度假旅游融合发展、休闲疗养等专项旅游为补充的旅游产品结构。到2015年初步建成包括免税店、大型品牌直销中心、重点城市和度假区的商业街、不夜城等的国际购物中心框架。

伴随着原有旅游产品的升级改造,原有旅游文化产业的股权整合、资产重组、品牌店加盟联锁、分时度假等业务将激增,在确定股权交易价格、品牌联锁店加盟费用,以及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及分时度假酒店、大型商业中心柜台及商铺的售价及租金、各种旅游新产品的定位定价等方面,资产评估都将提供有效的价格决策参考依据。

二、资产评估促进海南旅游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海南“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开发高质量、高水平、多层次的旅游商务房地产,积极发展酒店、度假村等经营性房地产,大力发展商业房地产,打造高品质的绿色低碳社区。严格房地产准入制度,建立房地产业诚信体系,规范房地产交易和租赁市场,严厉打击圈地不建和违规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一大批新兴旅游休闲度假胜地经营性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吸引了国内外众多颇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同时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也相应扩大,以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的抵押贷款评估业务势必增加,一方面要促使金融机构与开发商达到双赢的目的、一方面又要防范金融风险,在两者搏弈之间,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彰显;为有力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合理估算土地出让招拍挂的底价及最高限价(上海已在试行)将有效引导土地买方市场的理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土地价格非理性上涨;配合税务部门建立二手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评估体系,将有力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三、资产评估有效推进海南十大基础工程项目及城镇化的建设

为改变海南省基础设施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不相适应的现状,海南“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优化投资结构,集中财力物力,加快推进以琼州海峡跨海通道、环岛高速铁路、“田字型”高速公路、核电、机场、港口、公路、水利、能源、电信网与广播电视网及互联网“三网融合”十大工程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建设。为突出城镇化的国际旅游岛特色,海南“十二五”规划纲要还提出构建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县城镇―中心镇四级城镇化空间体系,提高城镇化水平,规划建设100个左右的中心镇,利用海南特色的旅游资源,打造古村古镇型、民族村寨型、生态观光型等特色旅游小镇,破解海南城乡二元结构。

在实践过程中,大规模进行基础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建设必然大量地涉及到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个人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经济作物、森林资产等地上附着物的征收与补偿问题。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该条规定对被征收对象的补偿标准赋予了鲜明的市场价格内涵。公平公正的资产评估成果将有效推动基础工程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

四、新能源、新材料的新型工业的发展呼唤资产评估

海南“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发挥海南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后发优势,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新型工业,重点培育油气化工、浆纸及纸制品、汽车和装备制造、矿产资源加工、新材料和新能源、制药、电子信息、食品、热带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率甚至可能超过有形资产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率,但是由于观念的滞后,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量化以及对量化结果的应用,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随着观念更新以及科技研发、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对知识产权的利用和保护已经越来越广泛地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高度重视,海南“十二五”纲要提出到2015年全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5%左右,科技财政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年均增长15%,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和决心由此可见一斑。

北京市交通银行是我国率先接受以商标权、专利权作为质押物的金融机构,这一举措解决了相当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新能源、新材料的新型工业的发展呼唤资产评估给力,随着金融机构运营机制改革的深入,北京交行的经验将有望在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逐步推广,资产评估将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发现和认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为金融机构向新能源、新材料的新型工业企业“输血”提供合理依据。

五、“五基地一区”的建设离不开资产评估

海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得天独厚的热带气候使海南成为全国人民的“菜篮子”。海南“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未来五年要重点建设好“五基地一区”即国家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天然橡胶基地、热带水果和花卉基地、水产养殖与海洋捕捞基地。高效现代农业模式必将打破旧有的小农经济模式,以集体农用地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组建的新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出现、农业基地的整合重组、农业信贷的发放等都离不开资产评估的鼎力支持。

六、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迫切需要资产评估

为解决困扰我国多年的集体林权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2008年国务院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了“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两年多以来,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的改革措施正在海南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林地和林木资源的流转机制正在规范建设中。下一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也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进行,国家已经在伊春启动国有林区产权制度的改革试点,改革举措包括在保持国有林地为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将林地出租、经营权转让于林区职工、将林木所有权出售于林区职工等。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工作。

海南的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之首,林权改革势在必行,而无论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是在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当中,为合理公平地确定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价值、林地租金、森林资源产权交易底价等方面,为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均迫切地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七、公平公正的资产评估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有力保障

海南“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海南作为经济特区,仍然肩负着改革开放排头兵的重任,积极推进全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农垦管理体制、国有企业等各项行政管理、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推动资产资源的整合。

配合上述各项体制的改革,资产评估将成为政府在实现宏观调控、市场资源配置中保障国有资产不被流失、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量的重要工具。同时随着各项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虽然传统意义上的国企改制类的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可能会有所减少,但非公经济组织的大量涌现和竞争、对外开放水平提升、琼港琼澳琼台琼粤琼桂等区域性合作、国有与民营企业之间以及民营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相互渗透、并购与重组等,使得资产评估服务的市场更加广阔,当前民营企业之间的股权交易也不断应用到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谈判的参考、社会委托的资产评估业务量逐年攀升就是显著例证,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们也已逐渐理性地认识到资产评估在价格决策、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公平公正的资产评估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有力保障。

市场经济需要资产评估,广大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抓紧时间练好内功,抓住机遇,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舞台上充分展现自身的价值,为政府部门、为社会各界经济组织和各类经济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作出自己应尽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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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业权评估的概念与理论

1.1矿业权及其评估的概念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其被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是指取得合法勘查许可证后在其规定的领域内进行矿产资源的勘查;采矿权是指合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在其规定的范畴内进行矿产业的开展以及能够拥有所开采到的矿产品的权力。矿业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权益性资产,而矿业权评估是指针对此特殊资产进行特定时间上的价格估算,它是由专业人士依照特定的目的和用途、结合实际状况以及根据一定的流程和方法对矿业权进行价值评估和估算。

1.2矿业权评估的有关理论

1.2.1矿产资源实物性资产价值评估在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之后,就会成为供社会所用的矿产储量,其也就被赋予了劳动价值,此劳动价值是指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而非我们所想的类似商品那样的价值。从广义上讲,矿产资源价值是指由于矿产资源的稀少而具有的特殊价值以及大自然赋予其本身的价值,还包括人们所付出的劳动价值;从狭义上讲,矿产资源价值是指勘查时所付出的劳动力的价值。因此说,矿产资源实物性资产价值不仅包括勘查所付出的价值,还包括自然赋予的效用价值。在对矿产资源进行开采的过程当中,有关管理人员和开采人员要注意资源质量的优劣之分,要尽量避免劣质资源的开采,要多开采一些优质的资源。这是因为,劣质资源的开采不但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反而还可能因为资源质量太过劣等,导致加工生产出来的产品不能够满足市场的质量要求,导致企业得到的利润过少,甚至出现亏本的现象,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只有合理开采利用优质的矿产资源,才能生产出优质的产品。才能大大增加开采的意义、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效率,还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由于优劣资源导致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被称为极差超额利润,并逐渐演变为极差矿山地租。1.2.2地勘成果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地勘成果属于无形资产,既包括知识产权又包括矿产发现权,具有很大的意义,如若它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使用,会使企业等量的投资得到更多的增值利益,而且,其复杂程度越高具有的市场操纵能力就越强。地勘成果的生产方式有点特殊,它是个别而非批量,使得地勘成果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是具有一定的特殊意义,它不仅蕴含着其生产者,用自己的创新能力、制造能力以及复杂的脑力给地勘成果带来的价值,还蕴含着生产过程中有关资源、资料以及劳动力等的消耗所带来的价值。因此,企业要是想获得更多的利益,就必须科学合理地对地勘成果无形资产进行价格上的评估。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利用好有关的人力资源和劳动资源,防止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体现出评估人员的创新能力及其专业评估水平;最重要的是,这样能够充分展现出地勘成果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重要意义。

二、矿业权评估方法

现阶段,我国有关矿业权评估的方法大致被分为三种,分别是收益法、成本法以及市场法:

2.1收益法。收益法是指专业的评估人员通过对评估对象在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进行估算,从而来确定对于资产进行价格评估的各种评估方法的统称。尚未进行评估的矿业权能够取得的经济收益的能力对矿业权的价值评估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换句话说就是,尚未进行评估的矿业权能够取得经济收益的能力越强,矿业权评估出来的价值也自然而然地更高了。因此,在进行矿业权评估的过程中,评估人员应该对这种方法的理论及模型进行深刻地理解,然后在实际评估工作中,符合收益法条件的矿业权可以运用这方法进行评估,在确保能够在评估结果准确可靠的前提下,可使评估效率也能够大大提高。此方法认为理性的买者不会以比资产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更高的价值来进行投资。

2.2成本法。假定资产方面所耗用的成本或费用属于社会成本,那么,根据费用资本化及价值化的原则,资产评估出来的价值与该资产所耗用的成本的总和或者是重置成本的总和,这就是成本法。它是针对探矿权的勘查所耗费的成本进行一定系统全面地调整后,以此来评估出探矿权的价值,这样评估出来的结果才更加的精准,具有更大的可信度和可靠度。此方法是以斯密的价值理论以及李嘉图的价值理论作为理论依据的,觉得供给成本直接影响价值,觉得通过此方法得到的评估结果是卖方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

2.3市场法。市场法是将矿产业市场上最近发生的同矿业权资产相同或等同的事项与将要接受评估的矿业权资产进行比较,找出它们在地域条件、生产条件、交易条件以及自然条件上的相同点和异同点,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然后依照市场上的矿业权资产的平均价格,对待评估矿业权进行估价上的调整,以此来最终确定此矿业权的评估价值,也被称为市场比较法。此方法是目前矿业权评估方法中操作最简单成效最高的方法,得到的评估价值具有极大程度上的公平性,可以真正展现出矿业市场的实时状况,也更加真实地揭示了矿业权市场的实时价格。但由于进行比较的矿业权市场价格不易寻找,导致此方法在现阶段不能够得到普遍的使用。这种方法评估出来的结果更加贴合矿山实际,虽然目前还不能得到广泛的普及,但评估人员可以针对此项方法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使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进而促使其能够在将来得到广泛专业人士的信赖与使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矿业权市场作为目前大势所趋的矿业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强化和改善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全面精准的矿业权评估具有着相当大的意义。矿产业评估可以真正展现出矿业市场的实时状况,也能够真实地揭示出矿业权市场的实时价格。因此,就矿业权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要对有关的机构和专业人士进行落实和贯彻,使得我国的矿产业评估系统具有一定的质量,以此推进我国矿业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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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情况简要介绍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指上市公司资产结构、股权结构及债务结构变动达到一定比例或一定程度,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收入及投资者权益构成重大影响的行为,在具体形式上表现为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分立、股份回购以及资产重组、债务重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可以追溯到1993年,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1.萌芽阶段(1993~96年)。该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以市场自发探索为主,经历了从简单的举牌收购到复杂的资产置换,从直接在二级市场收购“三无概念股”到更为复杂的协议收购,体现出市场对并购重组的认识不断加深。

2.高速发展阶段(1997~99年)。该阶段并购重组成为市场焦点,买壳上市和资产重组大量发生,新的并购手段不断涌现,但同时并购重组中不规范问题也较严重。

3、规范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证券法》实施后,针对并购重组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中国证监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10号令)及相关配套文件,构建起较为全面的监管制度框架;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鼓励实质性重组,打击虚假重组,并购重组的混乱状态得到遏制。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日益增多,从2000到2003年,每年发生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数量均超过100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0%以上;且创新不断,成为证券市场的热点和亮点。以2003年为例,全年共发生127起上市公司收购,其中83起涉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4起因履行要约义务而发出收购要约;重大资产重组共发生48起;此外,TCL集团还进行了通过换股合并实现整体上市的新尝试,反映出并购重组在方式创新、效率提高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的作用

我国资产评估业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成长,经历了一个从不规范到逐步建立规范,从仅规范国有资产到规范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的发展历程,资产评估对于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健康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根据财政部2001年颁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14号令),上市公司(属于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的整体或部分股权转让不属于强制性应予资产评估的情形,因此,在实践中,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基本上依据“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经审计)”的原则来定价,很少再进行评估。

在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中,除财政部强制性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转让、置换、拍卖、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行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外,非国有资产的定价往往也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来确定,因此,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2000年以来证券市场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绝大部分都是以资产评估值作为交易定价的主要依据。以2002年为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生53起,其中有45起以资产评估值作为交易定价的基础。

三、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资产评估业务的特点

从近年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看,资产评估工作表现出以下特点:

1.从交易价格看,大部分重大资产重组直接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少数以评估值为参照,上浮或下调一定的比例。

2.从采用的评估方法看,基本选用法定的3种方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未见采用清算价格法),主要运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的运用有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在上市公司购买资产时使用。

3.评估结果通常较原账面值增幅较大,关联交易中资产评估平均增值率、增值额均明显高于非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购买大股东资产的平均评估增值率与增值额均显著高于大股东购买上市公司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增值额远高于其他类资产。

4.资产评估机构的“属地”色彩过浓,行业集中度不高,执业水平参差不齐。

5.评估收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统计,在上市公司为资产重组支付的各项费用中,评估费所占的比重最大,高达62.5%.

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资产评估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工作正在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但就总体而言,资产评估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其规范化程度明显弱于审计行业,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估行业缺少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具体的操作规范。

自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91号令)十多年来,国有资产的状况、证券市场的发展、社会经济环境等已发生很大变化,而90年代初颁布的资产评估法规基本上从保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出发,覆盖面及科学性均存在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资产评估已由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扩展到为公共利益服务,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至今尚未制定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资产评估的作用和法律定性不明,立法的滞后使评估准则的制定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因此,与会计行业根据市场发展而不断的众多准则相比,评估行业的准则少,明显缺乏操作的理论指导,这也是评估行业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

(二)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不高,缺乏公正性和独立性。

1.评估师执业水准不高,推卸对评估结果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这类问题通常表现为:(1)在评估报告中借“特别事项说明”将责任完全或部分推卸给上市公司或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2)评估报告中设定过多的假设条件,且过于理想化,导致评估结果脱离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影响对被评估对象实际价值的判断;(3)评估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执行的评估程序不完备。

2.评估师选择和运用的评估方法不合理,缺乏应有的执业谨慎。评估方法是影响评估结论的关键性因素,而资产评估现行法规在这方面规定得较为原则,因此,评估师为满足客户需要而人为选用不适当评估方法的动机较强。

实务中的问题表现为:在具备选择两种评估方法条件的情况下,评估师只选择对客户最有利的一种方法;甚至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误用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人为造成资产大幅增值,导致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出现大量“泡沫”,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打开了方便之门。

3.运用评估方法时未合理考虑有关因素,参数的选取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突出表现在对收益现值法的滥用。收益现值法在国外使用较广泛,但由于国内缺乏公开的信息,参数的获取渠道有限,使得该方法的运用存在较大的人为操纵空间,往往产生“魔术般”的效力,被市场普遍置疑和诟病。这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第一,对收入、费用的分割不客观、准确;第二,对未来收益的估计过于乐观,未考虑产品生命周期,产品销售量、毛利率等历史变动情况,对未来收入做出过高估计,而对人员工资、销售费用等则估计不足;第三,折现率选取所考虑的因素不够充分。

此外,在重置成本法下,成新率的确定依据过于粗略,未充分考虑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

4.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未引起足够重视。在资产评估业集中度较低的情况下,评估机构与当地政府机关还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地方保护严重,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中资产评估多由当地评估机构承担,特别是土地评估,在取消特殊资格管理后,各地、县评估机构往往屈从于客户,评估随意性很大,不利于各评估机构的公平竞争、独立性的保持及执业质量的保证。此外,有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聘请的会计师、评估机构为同一机构,明显缺乏独立性。

(三)对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管较为薄弱。

目前,资产评估中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土地评估、矿产资源评估、房地产评估以及通常意义上的资产评估分别归口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财政部管理,此外,除矿产资源评估外,其他三类均有行业自律组织。由于各部门各自执行不同的标准,在监管方面缺乏足够的协调。

从实际情况看,证券市场上对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处罚,尤其是行政处罚基本形同虚设,往往不了了之。监管的薄弱必然导致部分评估机构及其人员风险意识淡薄,执业水准低下,出具的评估报告难以满足“客观、独立、公正、科学”原则的要求,行业的公信度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五、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中有效发挥作用

资产评估中存在的上述诸多问题,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已引起市场和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如何推动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良的发挥,需要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评估机构自身“多管齐下”。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行业协会也已两项评估准则,对全行业加以规范。中国证监会将配合有关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抓紧完善资产评估规范。做好评估案例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从信息披露、评估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角度出发,配合并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同时针对评估实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相关政策。

2.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厘定评估机构的责任。借鉴其他中介行业监管以及国际上的相关经验,强化对资产评估违规行为的监管。对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列入监管档案,采取约见谈话、限期整改、市场禁入等方式加以警示。

加强市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认识。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功能是提供咨询,将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的责任完全落在评估师“肩膀”上会使其肩负不能承受之重,因而在加大评估机构责任的同时,应当进行适当的宣传、教育,澄清市场对资产评估工作的认识误区,减少对评估机构施加不正常压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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