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0 10: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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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subcontract works is the total package engineering is a very important part of, but the subcontractors construction quality, good or bad,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total package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general contracting units of credibility. Therefore, to deal with the subcontract works construction unit of professional strict screening, and each link to implement effectiv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professional progress meets the requirement.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sub-contractor to professional screen and effective management aspects on content.
Key words: the selecte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所谓“专业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因为市场原因或工期太紧,或施工单位的资质限制,往往需要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专业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分包单位,由专业分包单位完成专业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因为是总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何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选定及有效地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内容着手。
一、专业分包单位的选定
1 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 分包方的资信、施工能力和技术力量能否满足工程承包合同有关工程分包部分的质量、安全、技术和进度要求;
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
3)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
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3-4家专业单位进行竟标报价,参加竟标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承担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信誉良好(称为合格分包单位)。为此,必须对有意参加竟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查,如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ISO认证。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单位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报价及资质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工程分包合同价格应控制在中标价范围内,分包总价、单价原则上均不应倒挂。对总承包单位价格较优惠的项目应强化精细化管理,按市场行情及实际成本情况确定分包价格,尽量将效益保留在总承包单位。
二、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
1 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2 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3 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4 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和混凝土浇灌过程等,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3)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4)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5)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5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中图分类号: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a)-0185-02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在这期间,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也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样化看,工程分包就是其中之一,所谓分包是指在中标承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建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在法律和其他相关方的允许下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行为。目前,国内外大多数建筑企业多是采取这种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虽然能够降低建设成本,但是在建筑生产安全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隐患。特别是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一直是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建筑企业的管理体制,专业、劳务工作大部分都采用外包的方式,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就显得更加重要,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必须面临的问题。
1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巨增。据报道,建筑业从业人数从1952年的100万人,到2012年达到了4000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200万人,占行业职工总数的80%,而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村从业人员不足100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2.5%左右。多数来自农村的从业人员因为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对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方法掌握不到位,再加上有些建筑单位对农村从业人员疏于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不仅耽误了工程的建设,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所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2 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建筑行业的分包模式非常盛行,引起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加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利润逐渐降低,投标模式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狭窄,总包单位如果按投标要求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利润会非常低,甚至亏本,还不如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划算,这就给了分包单位机会,而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2.1 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重视不足
在施工管理中,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认为安全工作是总包单位的事,安全工作是表面工夫,只要和安全监督部门搞好关系就可以了,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本质,这就注定在安全投入上的严重不足,其中包括人力投入的不足和财力投入的不足。在现阶段,绝大多数的分包单位是不管安全工作的,往往由一两个总包单位的人员来管理,甚至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所以,这就造成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一种误解,特别是当进度与安全相矛盾时,进度容易超越安全,这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安全管理方式无形中增加了分包工程作业过程的不安全性。
2.2 分包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技术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
分包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很多单位在招收劳务用工时,只强调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而对文化素质要求较低,加之用工单位没有对这些人员进行正规安全培训,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作业。
2.3 分包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投入甚少
安全管理是一门系统的工程,需要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管理,而分包单位往往连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都没有设置,即使有也要么是人员配置不足,要么是身兼数职,根本不可能科学而实际的制定符合自己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列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加之对施工现场缺乏了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失控。甚至都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在安全技术交底上都是由安全员进行,而不是技术员或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都是由一人包办代替现象;再是一些分包单位不肯花钱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仍在继续使用,甚至缺乏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工器具。
2.4 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具备上岗的资质和素质
分包单位为了节约开支不按规定设置专职安监人员。有的虽然设了专职安全员,但形同虚设,只顾忙其它事情,事故隐患无人发现,习惯性违章无人制止;另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全监督经验,没有上岗证,不具备上岗资格,也没有上岗的工作能力。
2.5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善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充分的履行,认为安全只是安全员的事;是分包单位的事,与总包单位无关。所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和岗位责任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再是分包单位对作业场地的客观因素和作业面的多面性认识不足,造成一些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3 对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而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3.1 对分包单位要纳入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组建的项目部要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项目部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使分包单位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用地越来越紧张,高层建筑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措施。因为高层建筑的整个工程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混凝土浇筑量大,高层建筑质量和安全性要求高,因此,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控制管理要点的研究,将会促进高
层建筑施工质量的提升。
一、高层建筑特点
(一)建筑规模大,成本高。高层建筑的施工材料、施工技术和施工周期的确定主要是受制于工程质量。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面积大很多,跟施工方要详细的估算出来,做好建筑的成本预算,保障项目投资可以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技术的牢靠性,其次,高层建筑的要长时间施工,施工方根据每个部门的施工速度,制定科学有效的施工计划,这由施工方的项目投资最后确定,项目投资较大且材料的质量要高。不管施工方式竞标方还是自主施工方,对前期的成本投入都要做好预算,要确保项目投资能够保证施工质量的可靠性。地基设置较深,施工难度较大。对抵抗自然灾害有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地基施工时,不仅要考虑到地基的坚固问题,还需考虑到综合因素问题,现代高层建筑一般会设计很多层地下室,地下室一般用于商业或者停车场。对地基施工周期要做好预算,不能只专注于地标建筑的施工,地基施工质量直接影响整个施工质量。
(二)建筑高,施工技术难度较大。高层建筑最大的特点是高度大,高层的高度都在不断的挑战着工程的极限,随着高度的增加,风速也不断的增强,温度也越来越低。除了自然因素建筑的造型也影响着施工,要保证建筑造型同时还要抵御自然因素的影响,这此都增加了施工难度。作业空间的限制,施工设备使用率降低。高层建筑是采用垂直向上的方式建造的,低层建筑扩展方式和底部面积一样方式施工,且高层建筑只能用逐级减小的方式进行建造,这样可以保证较大的作业面积。从而保证建筑施工的可行性,施工原材料的运输较为复杂,需要使用垂直升降机或者起重设备进行运输,同地面施工相比,运输方式较为复杂,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工期时间长,受自然气候影响大。高层建筑施工量大,施工周期较长,工程作业要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随着季节的变化,雨雪对高层建筑施工和人员安全的保证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高层建筑的功能较为复杂,除了本身所要满足的建筑功能外,在建筑内部还要安装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排水系统等,这此复杂的系统相互交错,需要施工方具有良好的设计和组织能力,能够将这此系统有效实用的结合在一起。
(三)地基设置较深,施工难度较大。由于高层建筑中地基承载的重量较大,导致建筑工程的地面建筑工程量大。近几年来,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频频爆发,对高层建筑工程的地基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坚固的地基一方面能够支撑上层建筑的重量,还能有效的抵抗地震等自然灾害。此外,设计建筑地基时,除了考虑它的坚固问题,还要重视地基的综合利用。现代化的建筑工程的地下一般设计成地下室、停车场或是商用。
二、高层建筑施工管理应注意的事项
(1)高层建筑作业高度高。高层建筑大量的施工作业都是在高空刘行的,50m以上的高空与10多m高度的作业有质的小同高层建筑札面预留洞坠人致死更是常有发生,平时不注意的小石块从百米高写下落可以砸死人。
(2)高层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多。高层建筑层数多,作业立体化,书一个垂直空间许多层次上都要进行工作,上下层次互相造成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如高层建筑工程,中间作业面有人想看看升降机在哪里,当头探到井道口,而下面正好把升降机开上来,一下子把人轧死。高空落物砸死下面人员的事故就更多了。高层建筑施工不可避免交叉作业,所以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可能发生的事故。
三、高层建筑施工管理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配比工程施工前期,配制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都依照设计要求,而且要送到法定试验机构做级配试验,等级配报告完成后,按照级配做配合比试验(实验室配比),终究确定后才能在实际施工时执行改设计配比。管理的关键就是,级配确定后与现场施工过程中是否能够一致,所以在配比选定后必须要在施工管理中严格控制这个配比的实际应用,同时在实际的管理中建立完善的配比监管和市核制度,做到专人专管。
(2)严格控制养护。高层建筑多采用泵送混凝土进行浇注和施工。泵送混凝土的好处是缩短施工周期,某种程度上改善混凝土的施工性能但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某此工程在配比、原材料、振捣控制严格的情况下,还是会出现混凝土强度下降的情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养护时间不足。所以在高层建筑施工管理中要有专门的制度严格控制养护的时间,做到养护开始到结束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认。
(3)控制混凝土批次检验制度。每个验收批的混凝土是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具体施工中,施工人员会根据相应条件选定混凝土,在这里就会有一个标准差异的问题高层建筑特点决定了其施工周期、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气候条件等存在前后期的差异,所以混凝土试验值的差异性较大,即形成的标准也具有差异,笼统地使用一个批次来评定,势必会有不合格的可能发生,因此应分批,按条件基本相同的施工情况来划分批次并进行评定,这样做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也符合现场实际
(2)垂直度的控制。控制垂直度是保证高层建筑的质量基础,也是关键的环节之一 为了控制建筑大楼的垂直度,首先应根据大楼柱网布置情况,先将大楼四个边角柱的位置确定 在安装四个边角柱的模板时,沿柱外层上弹出厚度线,立模 加支撑,采用吊线的方法测定立柱的垂直度:在保证垂直度100 后,对准模板外边线加固支撑 浇筑混凝土 待四角柱拆模后,其他各列柱以该四柱为基线,拉条钢线,控制正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过程中的垂直度控制,应用激光仪加重锤进行双重较验,这样更能增添垂直度的准确性,同时加上内外双控使高层建筑的竖向投测误差能减小到最低限度
(3)轴线的控制。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与施工层同步向上,导致从一些基准点无法引测 因此在0.00结构施工复核轴线无误后,以层楼面为基准在最长纵横向预埋多块200 200 8mm 钢板,在钢板上标出控制轴线或主轴线控制点。二层及以上施工时,以一层楼面为基准在每层楼面相应位置留设200 200mm 方洞,采用大线锤引测下层楼面的控制点,再用经纬仪及钢卷尺进行轴线校正,放出各层轴线和细部尺寸线
(4)建筑裂缝的控制。裂缝分为运动、不稳定、稳定、闭合、愈合等几大类型 虽说骨料内部凝固时产生的微观裂缝不可避免,但从质量角度考虑应尽可能减少。由于高层建筑混凝土强度普遍较高、混凝土量较大、且带有地下室,所以裂缝产生的可能性更大。
结语
高层建筑施工更具复杂性和危险性,必须做好施工管理控制工作,在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同时,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被开发研制出来,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建筑工程。
一、背景条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时代转型期形成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所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从制度内部来看,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由单位或财政负担,使得部分地区和单位不堪重负,一些基层单位甚至难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之间的待遇核算方法难以统筹协调,导致退休待遇差距较大,产生不公平现象。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人员之间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和诟病的热点问题。
从2015年开始,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文件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文件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0%;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同时,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费用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是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险。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立,广大农村和城镇居民、城镇企业职工和其他就业群体参保意识普遍增强,参保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而全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1500多万退休人员成为制度全覆盖的“短板”,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
2.有利于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标志着养老保险“制”的终结。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养老金,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成为矛盾的焦点;改革后,能有效减少存在于养老保险制度和分配中不公平的现象。
3.有利于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将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能够更加全面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进一步增强激励性,提高工作效率。
三、测算改革为我国的财政带来的压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养老保险范围的一大重要变革,涉及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那么跟改革之前相比较而言,改革之后的基本养老与职业年金账户总和,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我国的财政压力呢?而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会不会又一次增加社会分配不公平现象呢?本文主要对这次的改革为我国财政压力造成的影响进行了相关的预测,进而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1.对比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中关于养老保险费用资金构造改革前后的变化
改革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养老保险制度一直以来运用的都是国家统包,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个人账户为空账,当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g之后,由我国的财政进行统一发放。改革后,则是由个人和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缴纳。通过对比我们发现,在改革之前,主要是由我国的财政负担机关事业单位中全部的养老压力。而在改革之后,财政所承受的压力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也就是职业年金账户和统筹账户。
2.转轨成本
改革前,我国关于养老保险方面施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当期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退休金额。改革后,我国则选择了部分累积制,也就是个人账户施行累积制,统筹账户施行现收现付制。可是,在转轨体制的过程中,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他们还没有自己的个人账户,若是直接执行制度合并,那么就不能完全实现他们的养老权益,我们把这些隐性的养老债务叫做转轨成本。也就是说,是在这次改革当中,计算发放养老金的方法有3种:一是改革以前就已经退休的“老人”;二是改革前参加工作但是改革以后退休的“中人”;三是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
因为改革前便已退休的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工作人员他们所参与的是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收现付制度,没有累积成自己的个人账户,假如在改革之后对他们施行部分的累积制,那么个人账户就会包含隐形负债,政府财政应该对此具有兜底义务,所以,由于改革而产生的转轨成本要计算在财政压力中。本文将通过运用“老人老办法”的方式测算转轨成本,也就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担负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而财政承担的支付养老金额是目前企业职工退休额度标准与改革以前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待遇差。
3.测试财政压力的模型
根据对比事业单位中养老金的来源构造情况,我们可以推算出改革前与改革之后我国财政所承担的费用情况,进而经过比较得出这次改革我国财政压力变化情况。
首先,我们把转轨以前财政为机关事业单位担负的养老支出费用设为F1,把转轨以后我国的财政为基本社会统筹账户进行缴费设为F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的平均工资是W1,而单位为统筹账户进行缴费的缴费率是M1,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在工作人员数量是N1,那么F2=N1*W1*M1。我们把我国财政为职业年金账户进行缴费设为F3,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职业年金缴费率是M2,那么F3=N1*W1*M2,我们把因转轨而产生的成本设为D1,假设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人数是N2,企业中养老保险年均退休金为P1,机关事业单位中养老年均退休金额是P2,那么:D1=N2* P2- N2* P1 。经过这次的改革之后,假设我国财政承担的压力是AF,那么AF=F2+ F3+ D1。如果我国财政承担压力变化是ΔF,那么ΔF=AF-F1 = ( F2+ F3+ D1)-F1 = ( N1*W1*M1+ N1*W1*M2 + N2*P2-N2*P1)-F1= N1*W1*( M1+ M2)+ N2* ( P2-P1)-F1。
由此可见,财政向职业年金账户进行缴费的缴费率与基本统筹账户金额越高,那么改革之后所面临的财政压力就会越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养老待遇的水平越高,那么相应的改革时期转规成本就会越高,这样一来改革后财政面临的压力也就会越大。
四、建议与措施
根据测算得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可以帮助缓解我国未来的财政压力,不过在转换制度这一过渡阶段,还要注意下面几点问题:
1.改革要以平稳过渡为原则
改革会不可避免的碰触到现有利益中的刚性部分,所以,我们一定要格外的严谨与稳妥,这就要求在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做到公平,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效率,做到循序渐进。比如,对于改革前就已经退休的“老人”和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来说,实行逐步过渡办法,对于这一部分的财政压力,我们调整成了D1,。我国在进行相应调整的时候也可以将此作为参考依据。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水平是企业养老水平的两倍之多,在改革相关制度以后就会马上使其养老待遇呈现直线下降的趋势,这样便也会直接降低已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所以要设置过渡期,确保原养老水平不降低,这不仅可以减少改革路上的阻碍,还利于帮助实现养老待遇朝着平稳的方向过渡。
2.提高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增加个人账户累积
改革前,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养老保险金是直接由财政进行拨款,完全不涉及基金投资运营问题。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为员工缴纳8%的职业年金,计入个人账户,实施基金累积制。个人账户累积额的多少直接对未来个人养老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我们要对这些资金进行投资进而得到相应的投资收益;同时也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一方面,政府为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就会加大投入专业人才,加强监管力度,预防投资风险,保证基金安全;另一方面,政府职责主要是建立一个公正有序的市场氛围,转变基金投资运营的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可以交由专业公司管理基金,也可以通过信托或者其他模式进行专业化的投资运营,提高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效果。
[中图分类号] R656.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4)09(b)-0057-03
Relation analysis between C-reactive protein,white blood cell count and neutrophilic granulocyte percentage and clinical pathological signs of appendicitis
XIA Jian-jun
Department of Blood Laboratory,Xinyu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Hospital of Jiangxi Province,Xinyu 338013,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C-reactive protein (CRP),white blood cell count and neutrophilic granulocyte percentage and the clinical pathological signs of appendicitis. Methods Seventy-eight patients with appendicitis admitted to our hospital were selected as the study subjects and the patients′ CRP,white blood cell count and neutrophilic granulocyte percentage were detected respectively.Meanwhile,the patients were divided into groups according to the patients′ clinical pathological signs.The patients′ indicator levels under different illness conditions,pathogenic bacteria types and pathological patterns were analyzed comparatively. Results Regarding to the illness conditions of appendicitis,the acute appendicitis group had higher CRP,white blood cell count and neutrophilic granulocyte percentage than the chronic appendicitis group (P0.05).Regarding to the pathological pattern,the gangrenous appendicitis group had higher CRP,white blood cell count and neutrophilic granulocyte percentage than the suppurative appendicitis group,which was higher than the simple appendicitis (P
[Key words] Appendicitis;Clinical pathological signs;C-reactive protein;White blood cell count;Neutrophilic granulocyte percentage
阑尾炎是阑尾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诱发的炎性反应性疾病,发病率居各类急腹症之首。加强患者临床病理体征的分析,为临床提供尽可能准确和丰富的诊疗参考依据是提高疾病诊治效率的关键环节。然而,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因阑尾炎患者缺乏典型性的临床表现和特异性的临床体征,给临床诊断带来困难,同时也易贻误最佳治疗时机。近年来,随着临床医学对阑尾炎发病机制研究的不断深入,炎性反应因子在阑尾炎发生、发展机制中的参与作用已成为广大临床医学工作者研究的热点[1]。本研究以本院收治的78例阑尾炎患者为研究对象,探讨C反应蛋白(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与阑尾炎临床病理体征的关系,以期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2013年1~12月收治的78例阑尾炎患者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医外科学》中关于阑尾炎的诊断标准[2]。其中男43例,女35例;年龄12~75岁,平均(40.6±4.5)岁;病程2 h~3个月,平均(1.2±0.4) d。排除标准:①合并其他感染性疾病者;②合并严重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及心血管疾病者;③合并恶性肿瘤者。
1.2 方法
1.2.1 CRP的检测 于患者入院时抽取静脉血4 ml,3000 r/min转速下离心分离血清,采用快速免疫消浊比浊法检测CRP,检测仪器为贝克曼DXC8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
1.2.2 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的检测 采用SYSMEX XT-2000i血细胞分析仪进行血常规检查,统计患者的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
1.3 观察指标
1.3.1 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与阑尾炎患者病情的关系 根据患者病情的特点及诊断结果,将本组78例患者分为急性阑尾炎组66例和慢性阑尾炎组12例,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
1.3.2 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与阑尾炎患者病原菌类型的关系 于患者行手术治疗中,抽取腹腔渗液进行细菌鉴定,鉴定结果参照CLSI 2009标准[4]。同时,根据细菌鉴定结果,将本组78例患者分为大肠埃希菌组44例,铜绿假单胞菌组30例,肺炎克雷伯菌组4例,对比分析3组患者的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
1.3.3 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与阑尾炎患者病理类型的关系 于患者行手术治疗后,根据患者手术病理结果将本组78例患者分为单纯性阑尾炎组26例,化脓性阑尾炎组40例,坏疽性阑尾炎组12例,对比分析3组患者的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多组数据间的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以P
2 结果
2.1 不同病情患者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与阑尾炎患者病情的关系
急性阑尾炎组患者的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均高于慢性阑尾炎组,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两组患者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的比较(x±s)
2.2 不同病原菌患者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与阑尾炎患者病原菌类型的关系
大肠埃希菌组、铜绿假单胞菌组、肺炎克雷伯菌组患者的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2)。
表2 3组患者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的比较(x±s)
2.3 不同病理类型患者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与阑尾炎患者病理类型的关系
坏疽性阑尾炎组患者的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化脓性阑尾炎组>单纯性阑尾炎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3 3组患者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的比较(x±s)
3 讨论
阑尾炎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会出现不同的病理变化,深入分析其临床病理体征,为临床诊疗提供参考依据对提高该病的诊治效率、改善患者预后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研究结果显示,急性阑尾炎组患者的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均高于慢性阑尾炎组。其中,CRP为急性时相反应蛋白,同时也是反映炎症反应的可靠而敏感的指标[5]。当机体发生感染时,在前列腺素E及白细胞介素-1等细胞因子的介导作用下,会造成CRP释放增多,导致其在血液中的表达水平迅速上升,且机体炎性反应越激烈,其表达水平越高[6]。因此,急性阑尾炎组患者的CRP水平高于慢性阑尾炎组。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是监测传统炎症感染的主要指标,尤其是在机体发生细菌感染所致急性炎症时,患者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可明显升高[7]。
本研究中,肠埃希菌组、铜绿假单胞菌组、肺炎克雷伯菌组患者的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说明阑尾炎患者病原菌类型与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的水平关系不大。但也有报道证实,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的阑尾炎患者,其CRP水平高于其他致病菌,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8]。造成研究结果的不同,可能与本研究样本量较小有关,导致研究结果出现偏倚。
坏疽性阑尾炎组患者的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化脓性阑尾炎组>单纯性阑尾炎组,由单纯性阑尾炎到化脓性阑尾炎,再到坏疽性阑尾炎,患者阑尾炎病情逐步加深,其机体炎症反应也逐渐加剧。临床研究报道指出,当机体发生细菌感染时,患者血清中的CRP浓度在6 h内迅速升高,且CRP升高的幅度与细菌感染的程度相符合,持续时间与病程相当[9]。因此,随着阑尾炎患者病情的加重,患者血清CRP表达水平逐步升高,与此同时,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也是反映患者机体感染病情程度的有效指标,随机体感染病情的加重而升高[10]。
综上所述,阑尾炎往往在较短的时间内可发生进展性变化,临床通过对患者CRP、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比的动态监测,可为阑尾炎病情及病理类型的判断提供辅助依据,进而为阑尾炎的诊治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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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电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
2.1增强分包合同管理
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要在承包合同中对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择优选择,然后签订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对工程的分包性质、施工范围与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明确,合同的金额要根据相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确定。另外,在签订了安全协议与分包合同以后,分包单位才可以进场施工,同时,分包单位要与进场分包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施工单位要根据签订的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审查。
2.2加大对二次分包的管理力度
①对于二次分包管理责任的落实。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对于二次分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要有充分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管理,对于分包管理的责任进行全面落实,建立起二次分包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电力工程的安全建设。同时,各单位对于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要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禁止单位以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分包与转包的现象。另外,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和作业范围的要求,强化对于二次分包的资格审查与现场监督与管理,更好地完善二次分包的管理机制。②对于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进行明确。按照相关规定,对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要与业主单位进行招标时对于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相近。对于特殊高难度工程,要求分包单位具有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或者更高的资质。对于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必须要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建筑业的企业资质,或具有送变电工程的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二级或者更高资质。③对于二次分包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于二次分包现场的管理,对于分包现场人员的基本情况、进出现场时间以及出勤情况进行全面掌控,在开始分包作业之前,要对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变电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另外,施工单位要提高对人员的配置管理,对二次分包现场作业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2.3协管分包
施工单位要对检查、工程、人资、经营、质量以及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合理科学地分工,使各部门能够有效地对分包作业进行协调管理,在确保电力工程实施项目的安全建设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单位层面,加强分包管理的安全工作机制,对于工程本部和施工项目部门之间分包管理界面与流程进行进一步地明确,使各部门能够真正对于分包管理进行协调、完善。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中标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另外的施工单位施工,但仍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合同确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承包单位不得将中标的全部工程分包。
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建筑物不得分包;地下基础处理、金属结构制造安装等专业性较强
的专项工程以及附属工程和临时工程等工程需经项目法人批准方可分包,但不准任何单位以
任何名义进行再次分包。分包工程量除项目法人在标书中指定部分外,一般不得超过承包合同总额的30%。主要建筑物和允许分包项目的内容,由项目法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五条分包单位应持有营业执照和具备与分包工程专业等级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具备完成分包工程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机械设备。
第六条经由项目法人批准的分包工程,由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报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工程师)批准。
分包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分包合同还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
第七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发包、承包工作的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水利建设市场。
第二章项目法人职责
第八条项目法人应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分包内容不符合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要求或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不予批准。
第九条项目法人对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第十条项目法人对承包单位雇用劳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劳务进入建设工地及变相分包。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工程分包管理的需要,委托监理单位履行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中相应的职责,但须将委托内容通知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
第三章承包单位职责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业绩要求及其它条件。
第十三条承包单位应按照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单位,尚不具备公开或邀请招标条件的,应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议标。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中的职责。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单位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尤其要对分包单位再次分包负责。
第十五条承包单位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承包单位要负责分包工程的单元工程划分工作,并与分包单位共同对分包工程质量进行最终检查。
第四章分包单位职责
第十七条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中的职责。分包单位应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承包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分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一样,须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指定推荐分包
第十九条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根据专项工程的情况,可推荐专项工程的分包单位,但应在招标文件中表明工作内容和推荐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等情况。承包单位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项目法人推荐的分包单位。如承包单位同意,则应与该推荐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对该推荐分包单位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如承包单位拒绝,则可自行承担或选择其它单位,但需报项目法人审查批准。项目法人不得因推荐分包单位被拒绝而进行刁难。
第二十条在特殊情况下,合同实施过程中,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项目法人根据工程技术、进度等要求,可对某专项工程分包并指定分包单位,但不得增加承包单位的额外费用。
项目法人负责协调承包单位与该指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由承包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合同的管理。
由指定分包单位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单位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承包单位不对此承担责任。职责划分可由承包单位与项目法人签订协议明确。
第六章分包基本程序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推荐分包的程序:
一、当项目法人有意向将某专项工程分包并推荐分包单位时,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明拟分包工程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以及推荐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其它情况。
二、承包单位如接受项目法人提出的推荐分包单位,则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如拒绝,并自行选择新的分包单位,则由承包单位报项目法人审核同意。不管是项目法人推荐还是承包单位自行选择,都必须采用招标方式。
三、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第二十二条项目法人指定分包的程序:
一、当项目法人需将某专项工程分包并通过优选指定分包单位时,应将拟分包工程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以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其他情况通知承包单位。
二、承包单位与项目法人按第二十条第三款内容签订协议。
三、由项目法人协调、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提出分包的程序:
一、当承包单位需将中标工程中某专项工程或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分包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项目法人的有关规定和格式说明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情况。
二、项目法人对承包单位拟分包的工程及其分包单位条件进行审查。如批准承包单位可进行下一程序工作。如不批准,承包单位要重新选择分包单位,直至项目法人最终批准。
三、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项目法人因没有发现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违规分包行为而给工程项目造成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责任大小给予项目法人负责人行政处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9-0167-02
所谓“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因为市场原因或工期太紧,或施工单位的资质限制,往往需要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因为是总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何有效地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严格审核分包方的资格,为分包方建立档案
分包方选择的好坏,对分包工程质量和施工中的管理有重要影响,而且《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规对分包方的资格也有明确的规定,总包单位开展分包工作时,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应由总包单位的合同管理部门对分包队伍实施统一管理,可为每家分包队伍建立档案,对首次分包工程的队伍,应作好以下资格审查。
(1)严格审查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等证件,确定分包方可分包工程的类别。
(2)严格审查分包方的人员素质、机械设备、资产负债状况。通过这些审查,了解分包企业的施工实力,判断分包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调查分包方以前的业绩,了解分包方以前施工的工程类别、工程质量、履约信誉等情况。以判断分包方是否可以在本企业分包工程,以及能够分包哪些工程。
通过以上的调查收集到资料后,应由合同管理人员整理好,并通过合同管理小组会议来分析评价,在合同管理小组作出合格评价后,可登入合格分包方名录内,供选择使用。所有资料都应放入分包方档案并妥善保管。
2.采用模拟招标选择具体的施工队伍
在确定了分包项目后,应将工程有关情况同时通知几家队伍,由他们对价款、施工组织、投入的人员、设备以及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作出明确的表示,企业择优选用。
3.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定期考核其履行合同的表现,将考核结果记入其档案中。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好、中、差的分类,对于表现好的,以后可较放心地使用,对于评价为差的,应禁止再使用。
4.建立合同管理文档系统,注重分包合同资料的收集。管理分包工作将会产生大量资料,如协议书、图纸、变更设计、验收记录、工程隐蔽记录、结算付款单、往来的信件、交底资料,以及索赔资料、会谈纪要等,这些资料均是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对这些资料的审查、保存作出相应规定,并按要求妥善保管,这样不仅可以弥补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而且可以有效地对付分包方的索赔,并预测分包的法律后果。对保证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减少合同纠纷和维护企业利益均具有重要作用。
5.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分包合同认真履行。
分包工作要想按照预期的目标进行,必须对分包合同的签订、履约进行全过程控制。
二、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
对分包队伍的选择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
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
3.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
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三、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甲方人员) 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四、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五、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严禁工程转包),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六、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或合同上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和混凝土浇灌过程等,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隐蔽工程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3.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4.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技术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空气压缩机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5.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做到闭合管理。
七、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0 引言
随着我国投资建设规模的扩大,发展和产生了大量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工程分包也成为了工程建设中普遍的模式。无论是为了施工中项目的达标还是企业的长远发展,分包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分包概念
什么是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严禁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 分包单位的选择
对分包单位的选择是分包管理的首要程序,是确立分包单位的关键环节。分包单位的选择需从多角度考察。
分包单位的企业性质、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装备、资金、财务状况满足施工需求。
以往与总包单位有过良好合作的分包单位优先考虑,对未有合作记录的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企业规模、内部管理模式、管理水平;抽查近三年业绩中的工程实体质量和履约情况。
通过考察、评审、投标的流程来确定分包单位。
3 分包常出现的问题
3.1 分包单位方面
1)挂靠行为
挂靠就是指个人、施工企业或其他单位以其他施工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违法行为。此类现象的施工单位往往是没有足够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同时此类分包方不具备建设工程分包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此总包单位将面临以下几种风险:行政处罚、工伤责任、相关民事责任。
2)技术能力低
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技术人员比例低,平均技术含量低。
3)资金不足
分包单位尤其是劳务分包单位容易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而影响工程进展。
4)忽略项目的整体性
分包单位多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由于过于追求进度,在质量方面容易忽略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也易出现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在安全方面,通常是自我意识较强,安全工作流于表面。
3.2 总包单位方面
对分包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工程分包的管理中,一些管理人员对合同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没有认识到重要性造成合同的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现场施工管理流于表面,检查、监督不到位。
4 管理措施
4.1 首先杜绝违法分包
总承包单位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杜绝违法分包。对分包单位审查时严格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与承接的任务等级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对方单位红印章留存。此外,分包人不能是个人,否则总承包人要承担个人雇佣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等责任。
4.2 签订分包合同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范本,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合同内容合法、全面、严谨。
合同中约定:分包承包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双方权利和责任,设备、材料的供应,质量、安全;违约及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
同时签署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承包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职业健康协议》;《分包单位招用务工人员承诺书》;《施工现场管理协议》。
4.3 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
通过合同和《施工现场管理协议》强化分包单位主动配合总包项目部的行为,弱化分包单位内敛行为,促使分包单位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同时总包项目部做到将分包单位施工中的人、机、料、法、环都纳入项目部整体管理,对分包单位的合同、安全、质量、技术、进度的管理纳入总包项目部整体管理体系。总包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既要杜绝有以包代管的意识又要杜绝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和要求打折扣的现象,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条文规定。并根据项目实施和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对分包商综合评价,并公司存档。
1)人员管理
对分包单位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分包员工的管理档案。劳务分包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
通过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人员管理,掌握施工现场分包单位人员的人员数量、工种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保证能够满足工程的需求;同时规避非法用工,为现场的安全管理、治安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于劳务分包的合同,总包单位支付劳务单位的分包款时,总包单位还应监督劳务单位将工资直接发放给作业人员,以规避劳资纠纷的出现。
2)技术管理
总包必须对分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或由总包编制施工方案。总包监督落实技术交底。并根据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对分包进行必要的图纸、施工规范等交底。施工过程中检查交底内容的执行情况,及时给与指导或纠正。
3)质量管理
严格落实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前控制集中在开工准备、人员组成、技术方案的交底的控制。事中控制是对工程是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检查与控制,实现过程可控。
4)进度管理
总包项目部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合理地拟定分包(下转第129页)(上接第126页)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每周检查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调整,制定激励、奖惩措施。对严重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应立即解除合同,上报公司,追究其责任。
相应的总包单位也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期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拨付工程款。召开调度会,协调有关单位的关系。
5)安全管理
分包方多注重进度,忽视安全,尤其是不愿意在防护设施方面投入人力、物力。总包项目部必须坚持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奖惩制度。
6)工程款支付
依据分包合同进行,不得预支或超付,付款申请多部门确认。
7)为规避分包单位资金不足影响工程的现象出现,总包单位先期考察时做到严谨,施工中按时支付分包款,同时也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等担保形式。
5 结束语
分包工程是总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都直接影响着总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一旦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势必就会影响总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给工程的建设带来影响甚至是损失。可以说,分包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分包工程的管理是提高工程进度和生产效率的要求。社会的发展需要生产率的提高,只有生产率的提高才能取得更多的利润。提高分包工程的管理,有助于提高工程的总体进度和质量的提高,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会使项目实现利润最大化。总之,施工企业对于工程分包的管理越发显得重要。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Z].
1 引言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因专业资质、技术能力、材料、资金或管理水平等因素,绝大总承包单位都不可避免将所承包的工程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我国建筑工程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本文结合建筑工程建设特点,从招标与合同签订、分包工程现场施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明确加强专业分包有效管控的重要措施,规范分包行为,提升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与信誉,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交付使用。
2 专业分包管理主要存在问题
我国的建筑工程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的项目组织模式。在项目管理中,由于总承包与分包之间出现大量的管理协调、责任承担或经济利益问题,项目各方的精力被牵制,管理效果不能达到预期。
专业分包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包括:招标阶段未实际考察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分包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分包材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分包工期拖延,严重影响项目总体进度;分包单位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处处节约成本,专注个体施工,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业主过多参与项目管理活动或不按合同约定开展项目管理,带来较多问题。
3 招标与合同签订阶段管控
3.1 专业分包必须合法
专业分包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法规或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约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或与主业协商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3.2 分包策略应符合总包综合效益
专业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分包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经营调控。主体工程一律不予分包,其它工程在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时可分包: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总包任务确已饱满或受技术、设备、工期等条件限制,自身无力完成的工程;专业不对口的工程。
3.3 择优选定专业分包单位
在资格预审阶段,完成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硬件考察后,应实地考察该单位施工中或已完成项目情况,并与拟派出的实际管理团队进行约谈,对团队实际管理水平进行摸底。在招投标阶段,必须通过市场竞争,公开、公平和公正地择优选定专业分包单位。
3.4 合同签订严格把关
专业分包合同条款至关重要,签约前应重点审核分包工程范围、双方权利义务、价款支付方式、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计量控制及相关边界条件条款。当对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时,应第一时间协商解决,避免后期分歧。开工前,应进行分包合同现场技术交底,总承包管理班子、分包单位管理团队及监理参加,对重要条款进行交底明确,对质量、安全、环境、施工设备配置和物资供应等有特殊要求的也一并明确,减少过程纠纷。
4 工程施工阶段管控
4.1 组织机构管理
总包单位应督促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立即成立分包项目经理部,组建管理班子,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分包管理团队应向监理申报管理人员岗位资质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4.2 工期管理
建筑工程总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承包单位必须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专业分包单位的计划工期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工期要求。
在安排总进度计划时,分包管理班子应共同参与,对总承包所排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意见,同时充分预计为实现预定计划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安全及施工搭接等问题,事先制定专项预案,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总承包单位应在总进度计划中标明各专业分包最迟开始时间与最迟完成时间,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当情况有变化需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双方或多方协调,并报监理和业主确认。
4.3 技术质量预控管理
分包单位必须仔细审核本专业施工图,对发现的设计问题、缺陷或建议优化部分,由设计、监理、总包及业主进行集中答疑回复,提前预控以避免因设计引起质量问题。总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图纸,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总承包单位的技术专家组应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合理优化使方案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确保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施工成本。
分包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约定要求一致,进场材料设备必须第一时间报总包及监理进行核实,经检查或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退场。
4.4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分包商应配备足够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和监理单位。各单位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必须整改。对一些成品或半成品,监理及总包单位应抽派专人到加工现场检查验证。
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力、物力,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直至形成最终产品并交付业主使用。
4.5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为确保工程施工正常有序进行,专业分包单位应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项目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中,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必须接受总包安全教育,并由总包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的文明施工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教育并监督现场施工人员,违规者予以处罚或清退出场。
4.6 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志,记录当天施工情况及存在问题。分包单位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移交总包或建设单位。
4.7 现场协调管理
为协调各分包工程有序开展,总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议,业主代表及各专业分包负责人按时参加,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施工现场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在不同施工阶段的使用场地,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协调好各分包施工时段,错开运输设施使用时间,确保高效合理使用。施工现场应建立用水用电等审批制度,分包单位应提前明确使用部位和时段,报总承包单位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5 竣工验收阶段管控
5.1 工程款支付申请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工程款,只有当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符合款项支付前置条件,分包单位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分包工程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完工验收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相关手续。
5.2 工程量审核
严格审核工程量和防止计算误差是确保竣工结算合理的重要因素。由于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导致定额缺项或需补充的项目与内容不断增多;部分专业分包单位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单价等手段,人为提高工程造价;同时由于工程造价构成项目多,且变动频繁,计算程序复杂,计算基础不一等,都容易照成计算差错。在工程量审核管理方面,现场测量人员必须签字认可;审核工程量应结合图纸与现场,审查应扣除部分是否扣除;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注意采用的项目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一致,包括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等;对换算定额单价的审核,需明确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哪部分人工、材料或机械,采用何种换算方法及系数,以确保准确性。
5.3 保修终结
当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期已满,且总包及监理单位签发责任期终止证明后,专业分包单位方可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申请支付最终质保金尾款。最终支付应在总承包与专业分包单位就分包单位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及所应获得全部款项达成一致后进行。
5.4 分包评价
总承包单位应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包括合同履约情况、服务质量、技术管理水平等。对评价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应予以除名;对评估合格、履约情况良好、质量进度符合要求的优秀分包单位,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明确长期合作关系,并确定长期合作合同范本,减少招投标时间,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6 结论
无论是学校、医院、博物馆,还是住宅、别墅、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工程从设计图纸到完工交付使用,各施工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合同履约情况等都是影响工程建设品质的关键。专业分包工程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明确了专业分包工程在招标与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竣工验收三阶段的有效管控措施,规范分包行为,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交付使用,并采取长期分包合作战略,不断提升总承包单位的信誉与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崔军. FIDIC分包合同管理与实务[M]. 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2] 任宏,商丽萍.建筑工程[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3] 程志雄,张妮丽,李倩.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 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1-0010-03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1.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随着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国家电力能源需求日益提高,电网架构不断完善,电力建设投资逐年增加,输变电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电力施工企业承担的施工任务日益繁重。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建行业施工任务的不确定性,施工企业规模、人员扩展受到制约,加上电力施工技术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在当前电网建设高峰时期,为了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在国家及国网公司允许的框架内,施工企业对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而如何规范工程分包、科学实施分包管理,特别是分包安全管理,从而实现项目工程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是我们不断努力和追求的目标和方向。
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2.1分包安全管理的范围
分包管理涉及公司投资(含委托管理)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包含了工程建设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施工企业完成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2.2分包安全管理的目标
通过梳理管理流程,创新各种管理手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相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的应用,依法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分包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基建安全事故。
3.专业管理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3.1分包安全管理的指标体系
分包安全管理的指标体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的规定,即:
3.1.1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2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的一般电网及设备事故。
3.1.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
3.1.4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3.1.5不发生本企业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1.6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3.2 分包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值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专业管理工作的流程图
分包安全管理流程图见下表
2.主要流程说明
2.1分包安全管理流程说明
2.1.1开工前由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出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
2.1.2施工承包商根据工程项目分包计划,通过招标等方式在合格分包商名册中选取拟用分包商,报监理审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
2.1.3 确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2.1.4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分包商员工定期体检、安全教育培训、机械器具进场检验、监督安全作业行为。
2.1.5 监理单位审查并备案施工中采取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作业票,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等。
2.1.6 分级开展安全业绩评价。
2.1.7 省公司基建部对分包安全管理评价结果进行备案并总结改进各单位管理过程。
2.2 创新手段加强分包安全管理
2.2.1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制度建设是加强现场管理的源头,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分包的各类规章制度,不走样,不打折扣。
2.2.2加强分包商资质审查,严把入场关
严格开展分包商准入前的资质审查工作,在年度省公司组织的资信评价审查时,除要求各分包商提供国网公司要求的八项资质审查内容外,还增加了以下审查内容。一是增加授权视频资料,要求各授权委托人提供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时的视频资料,避免授权委托人通过造假等手段伪造授权委托书,而授权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二是增加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要求各分包单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在该单位不低于一年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关系证明,避免挂靠、借用资质情况。三是增加分包单位账户信息,要求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拨付工程费用时,需将工程款汇入分包单位公司账户,禁止对个人付款。
2.2.3 动态掌握人员信息,确保人证相符
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分包人员基本情况、出勤情况和进出场时间,要求所有工程现场分包人员建立信息卡,涵盖个人照片、身份证号码、血型、工种等基本信息和保险信息等内容,只需持有读卡设备,包括智能手机、PDA等具有二维码扫描器功能即能对当日进场作业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按照国网公司要求对变电站工程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施工区域进出口安装打卡机,对每天进场作业的所有分包人员进行打卡考勤管理。对现场劳务人员证照不齐、作业人员非分包单位职工、作业人员变更不规范的情况,不仅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考核,对监理项目部连带考核。
2.2.4 利用全程视频摄像,威慑违章行为
以视频监控手段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应用视频设备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公司系统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新建、改扩建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所有耐张塔、转角塔、牵张场、以及重要交叉跨越区段等区域的作业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全过程全方位视频摄像。建管单位每月初审视频监控资料,发现违章行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违章单位下发处罚通知单,违章单位缴纳罚款,并对违章人员进行考核,将处罚情况报建管单位实行闭环管理。省公司每月从建管单位随机调取当月视频数据进行抽查,汇编违章视频短片,在基建月度例会和安全质量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2.2.5 开展短训班,创新培训方式
针对个别施工、分包单位自身培训效果不突出的问题,开展短训班培训方式。凡是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的、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的、数码照片拍摄不满足文件要求的施工现场,全工地停工培训2~3天,工程业主项目经理、安全专责,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专责,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到省公司指定地点参加短期培训,先用一到两天的时间,集中自学相关规程规范和管理要求,学习后在安全题库中随机抽题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后回工地复工,考试不合格继续自学再考试,直到合格。现场作业人员在工地开展自学直至复工。
2.2.6 建立分包队伍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对分包队伍的工作业绩实行动态考核、常态管理。对所有分包商实行综合排名,鼓励施工单位优先录取排名靠前分包队伍。对业绩突出、管理优良的分包队伍,对获得国家、行业、国网公司优质工程项目分包单位,除了物质和荣誉奖励外,建议施工承包商列为核心分包队伍,在招投标中进行加分。
3.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根据分包安全管理特点,为确保流程正常运行,实行省公司、建设管理单位和三个项目部分级管理模式。
3.1 省公司基建部质量安全处负责分包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3.2 建设管理单位分为省经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和地市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省经研院项目管理中心设置质量安全部,负责全面落实建管项目的分包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地市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全面落实地市公司建管项目的分包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3.3 工程业主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严格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
3.4 工程监理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审查分包资质、业绩并进行入场验证;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
3.5 工程施工项目部设置项目监理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3.6 分包单位设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施工承包商要求安全、规范开展分包作业,管理自身作业人员,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专业管理绩效考核与控制
4.1为强化分包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实现分包安全管理的目标值,建立、健全基建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有效实施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公司采取分级考核模式。省公司对建设管理单位通过综合评价进行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考核;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考核。建管对监理和施工,施工对分包单位均应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4.2 专业管理信息支持系统
以基建管控系统为信息支撑,及时收集汇总分包管理信息,有效推进绩效考核与控制。
4.3 主要管理制度和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网建设施工分包队伍选择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手册》
《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劳务分包商资信管理办法》
《四川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四川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三、评估与改进
1.专业管理的评估方法
1.1 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评价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中涉及分包安全管理的评价检查表,对业主、监理和施工项目部分包安全管理情况分别进行评价。
1.2 对分包商的年度评价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劳务分包商资信管理办法》,从工程安全、环境保护 ,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源配置,企业资信状况,教育培训,合同履约综合评价等方面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分包商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各级管理人员配置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也较大,对各项管理制度理解不深,执行上存在偏差。
2.2 个别施工单位对分包安全管理仍然不到位,重视度、关注度不够。
2.3 分包单位安全基础薄弱,投入不足,安全风险较高。
2.4 分包作业人员更换频繁,流动性较大,分包单位常根据工程紧张程度频繁调度施工人员,给及时准确掌握分包商人员动态和对分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带来一定困难。
3.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3.1 持续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尽快适应掌握管理手段的变化。
3.2 继续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分包作业行为。
3.3 督促分包单位规范用工管理行为,加大对现场安全设施、施工机具的投入。
3.4 继续鼓励施工承包商培养、建立核心分包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