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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最基本的方法样例十一篇

时间:2023-10-24 10: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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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最基本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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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筹划风险的内涵与税收筹划特点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内涵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全部的税收筹划以及具体实施等各项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面临的相关税务责任的不确定性。例如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后,会承担较多的税务责任,有的企业会被罚款、追究刑事责任,并未实现税务筹划预期的目标。对于企业的经营生产而言,追求效益是永恒的目标,但是企业要获取盈利必须是控制在可接受的风险范畴之内,税收筹划的风险又具有不确定性,若是盈利的风险性很高,企业则会有失败的可能。

(二)税收筹划的特点

从国内外学者下的定义中,总结税收筹划的特点有:

1、非违法性。税收筹划是一种符合法的行为,但是各行业的人士对“税收筹划”的合法的理解上仍存在分歧,即是探究该行为是形式上合法,还是已经符合法的精神,这有待于进一步探究。

2、预先筹划性。通常税收是按照企业的业务量来征收的,业务进行交易之后,就已经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这种行为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这就体现事件具有预设性,而不是指纳税义务发生之后处理账务的技巧。

3、综合性。纳税企业对经营、筹资、投资、财务等活动进行的综合安排就是税收筹划。它需要企业战略、业务与财务之间的配合才能运作,而单单不靠财务做账是不能完整进行一项商务活动的。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避免顾此失彼。

4、目的性。进行税收筹划就是要达到节税的目的。也就是在两方面进行筹划:节税一是在数量上节税,二是延迟纳税时间。

三、外资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1)政策选择方面的风险。此风险产生的原因在于对政策精神的认识比较模糊。我国的现有税收法律、法规较繁杂,除去国家相关税收法规之外,还有由相关税收管理机构制定的众多税收规章。此类行政规章多是不明晰,可是其所涉及到的往往是税收筹划有可能接触到的领域。若是单一地将税收筹划理解为税收问题,而未重视税务机关以及相关法律的全面解释,选择与税法精神不相符合的筹划方法,通常会导致和税务行政执法有关部门的认定相违背,进而纳税筹划的方案不但无法实现节税目标,还会被认定为避税、漏税以及偷税,从而受到查处。(2)政策变化方面的风险。此风险多是由于税收政策发生变动到产生。政府税收政策通常具有时效性短、不定期性等特点,这对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将会产生很高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外资企业一般筹资的数额较大,因此其的税收筹划空间较大,可获取的效益可能会较多,但相应的风险也会增加。目前部分外资企业的经营资金多是借助自有资金与银行借款。借贷资金的比例越大,财务利益也会越大,而税收利益也会相应增多,但财务风险也会增大。因而,外企在筹资时, 不仅要考虑税收收益还要考虑到财务风险。

(三)法律风险

通常涉税业务并不仅是纳税人的问题,税务筹划方案能否得到税务机关最终的认可,提供的纳税方案能否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尤其是筹划过程中的税法适用的具体事项的认定是否可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在这其中,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方案的认可上有可能出现冲突。若外企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 促使税务筹划转变为偷税行为, 则会造成法律风险的产生。我国的法律多是采用成文法,因此即使同一个依据不同的人也会出现不同理解,同一人在不同时间也会产生不同理解。如同一税收筹划方案若是在税收工作较为宽松的环境中则会容易通过,反之则不可通过。税收方案是否对税法适用,最终要由税务机关裁量,若未事先和税务机关做好沟通工作, 法律风险则会增大。

(四)经营风险

政府课税正是体现对企业的即得利益的一种分享, 但未承诺合理比例的经营风险责任,虽然税法已规定企业在限定期限内可用税前利润来补偿前期的经营亏损。这样政府与企业间接就成为合伙者,企业若盈利,政府则以征税方式获取其中部分盈利,企业若亏损,政府则允许企业可通过延期来弥补亏损并分担一定风险责任。但是此类风险分担主要以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获得一定盈利为前提,若无盈利,则企业承担全部一切风险。总之国家立法税收意识多倾向于政府,企业在其中所承担的经营风险是很高的。

四、两税合并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两税合并”是指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针对内外资企业的新税法,即规定内外资企业统一按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税法坚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收的原则实行税制改革,好处体现在诸多方面,企业、国家均能受益。这意味着外资企业也一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一)对外资的优惠减少

两税合并以后,新企业所得税法继承了两部旧的企业所得税法,对部分外资的优惠政策进行了修订,类似于外资企业独享的部分税前优惠扣除等政策被取消,部分特殊的生产性企业也不能再享受退税优惠政策,另外还有对于外资企业的优惠时间以及“两免三减半”纳税义务同时也被取消。

(二)名义税率降低,降低了外企的竞争力度

两税尚未合并时,名义上内外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都是33%,但事实上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大约为12%,而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在24%左右,外资企业所纳税费才为内资企业的一半左右,这使得两种企业存在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外资企业得到优势。两税合并后,两种企业的名义税率均为25%,这使得外资企业也失去了原有的优势地位,降低了竞争力度。

(三)两税合并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两税合并后,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程度有所降低,关于税收待遇的变化,必然会对外商在中国的投资决策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且税制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我国外资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升级,产业分工水平进一步提升。新税法实施以后,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因为国内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价值很低,在技术、资金等方面没有任何优势,所以国内的外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想占领市场份额,获得生存空间,必须要提高产业结构,加大资金和技术的投入,才能加大这类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新税法实施对外商的投资热情影响不大

相对来说,外商选择来中国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是主因,也不是惟一的衡量标准。外资企业在考察投资环境时,考虑得更多的问题是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环境因素、自然因素等等,而税收因素只是帮助投资方进行决策的一个附加考虑因素。当前我国拥有许多优势,例如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均很稳定,基础设施正在完善,而且劳动力能力、素质以及国家综合科技水平都在逐步提高,并且中国金融领域自从加入世贸后,融资能力不断增强,引进外资的配套条件逐步完善,这些优势是大部分外资投资商所看中的。因此,新税法的颁布并不能成为外商在判决是否在中国投资的主导因素,反过来,通过本次的税率调整,有望整体上提高外商在华投资的质量,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最终促进外资企业健康发展,达到共赢的目标。

五、外资企业税收筹划纳税风险的防范

(一)纳税人方面

纳税人必须要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意识,能运用合法途径保护正当权益。在筹资决策中,应有意识地应用多种税务筹划方法,此外纳税人应不断加强税务技能工作的培养,做知法、守法的纳税人。政府因鼓励纳税人应用多种税收筹划方法,这样不仅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会计水平, 且利于引导及优化投资方向,进而促使产业的布局更加合理化,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能很好地保障了国家的长期财政收入。由此可见,税务筹划不但不会使国家税收的总量减少, 反而会使国家的税收收入规模得到不断扩大。

(二)税收筹划方案方面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的管理范畴之内,其目标是实现企业股东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因此税务筹划应围绕此目标做综合策划,把它列入企业整体投资以及经营战略中,不可局限在个别的税种上,也不可仅是着眼于在节税上。即税务筹划须着眼在降低整体税负上。这是因为各种税种的税基之间是紧密关联的,其中某种个税税基缩减时则会导致其它税种税基扩张。所以税务筹划必须不仅要考虑道每一种税种节税的利益,还要考虑多种税种之间的利益互相抵消的因素。此外,不应将税收利益等同于企业所有的经济利益,即使项目投资税收减少也并不意味着纳税人的整体利益增加。若方案选择性大,则应选择最优方案。最优方案还需要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即成本效益原则。这是由于税收筹划方案通过后,进入实施阶段。纳税人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获得一定税收利益时,也会在筹划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支付出一定的额外费用。因此,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要遵循成本效益这个基本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到税收筹划实际的成本,还要把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阶段已放弃的筹划方案所具有的可能利益当做是机会成本,并加以考虑。唯有税收筹划方案的实际成本及损失均小于所得到的收益,此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可接受的。

(三)依法筹划

首先,税收筹划必须要合法,这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税收筹划能否成功的关键。因而,在具体操作时,学法、守法是必须的,应熟练掌握相关税法含义,时刻关注最新税收政策,以确保税收筹划方案合法。其次,要正确处理税收筹划及避税之间的关系,这两者存在相同点,也存在不同点。避税是纳税人员通过合法手段,钻税法漏洞,不违法,但是和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不相符合。避税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其会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因而,税收筹划不但不可违法,还需与税收政策相符合,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时,又能顺应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意图。

(四)税务机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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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企业实施绩效工资,既能够提升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员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好地优化和使用企业人力资源,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公正[1]。然而,一直以来,由于在构建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工资设计时没有考虑个人所得税对其影响,使我国大多数企业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未体现全面、客观、公平、多劳多得的原则,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成为困扰企业管理者的难点问题。2011年9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这时绩效工资对员工的激励在一定的条件下很难达到管理的要求,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多做工作,税后收入有可能比不多做工作要少,如果是这样的话,企业绩效工资就很难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企业在构建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工资设计时应该考虑纳税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的进行税收筹划。

1 税收筹划在企业绩效工资设计中的重要性

1.1 税收筹划能够使企业在构建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工资设计时更加合理、科学

税收筹划是企业进行管理与决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依据[2]。企业在构建绩效考核体系和设计绩效工资时需要考虑到税收筹划这个重要的依据,以岗位责任、绩效为基础的考核与激励制度,结合税收筹划,使其形成保障公平、公正、效率兼顾的长效机制,实行以劳动质量与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保障员工的税后收入,做到以人为本,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绩效考核体系更加合理、科学。

1.2 企业在绩效工资设计时考虑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是否留住人才?有很多因素,但其中最为根本的因素还是薪酬。企业在绩效工资设计时考虑税收的负面影响因素,才能够保障员工的利益,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才能让企业绩效工资考核体系更加实用、合理和科学,从而增强企业的活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从被动工作转为主动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益和企业的整体效益。

1.3 企业在绩效工资设计时考虑税收筹划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是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对于企业来说,要想使企业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率就必须要建设一支具有高强的执行力、高度的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创造力的员工队伍,而这只队伍的建立,就必须注重用人机制,完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3]。绩效管理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部分,在绩效工资设计时考虑税收对员工的负面影响,积极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并且在不断的完善中推动企业的管理向高水平、高效率方向发展。

1.4 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的纳税意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税收筹划概念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至今,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对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进而积极的进行税收筹划,因此,税收筹划是企业的纳税意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而税收筹划要合法就要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帐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的纳税意识。

2 税收筹划在企业绩效工资设计中的应用

企业绩效工资的设计涉及到很多方面,其中最基本的是岗位绩效工资。下面就以税收筹划在岗位绩效工资的设计中的应用为主,讨论其具体做法:

2.1 对企业所有岗位进行调查研究

设计者要对企业的所有岗位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岗位的工作特点、性质;了解岗位工作量、岗位工作结构和岗位工作强度;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岗位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的特点、规律以及绩效奖金与企业利润的关系等,为税收筹划收集信息。

2.2 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

企业和绩效工资设计者要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用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多种层面向员工传递绩效工资设计的意义和作用,减少推广过程中的阻力。因为税收筹划的绩效工资设计中的应用过程中,有可能会导致员工工资在某一月份或某一时期的收入减少的情况出现,但员工的整体收入会增加,如果事前没有进行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就会使员工出现抵触情绪,甚至导致激烈的对抗行为,对绩效工资的改革产生不利的影响。

2.3 熟悉和掌握相关税法

为了使设计出的绩效工资方案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绩效工资的设计必须要在熟悉和掌握相关税法的基础上来进行工作,因此,绩效工资的设计者需要熟悉税法与税制相关的基本原理;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税收优惠等相关规定;掌握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及相关纳税事项的有关规定;协助企业或个人准确无误地填列各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分析税收政策变动对企业等相关纳税人的潜在影响并能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提出税收筹划建议等。

2.4 做好月度工资与绩效奖金的分割

通常情况下,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支出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月度基本工资,二是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又可能分为季度、半年和年终奖金,而月度工资与绩效奖金是企业的成本费用,根据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准予税前扣除,所以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但对企业的员工来说,根据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怎样发放员工的月度工资和绩效奖金?采取什么方式来发放?员工最终的税后收入都不一样,有时候奖金多出1元就有可能导致税后收入减少几千元,所以,要做好月度工资与绩效奖金的分割。

2.5 进行定量分析,选择使员工税后收入最大化的薪酬方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采用年终一次性发放奖金可以使员工税收负担最轻,税后收入最大,但需要进行定量分析和计算,根据定量分析和计算的结果,选择使员工税后收入最大化的薪酬方案。

3 税收筹划在企业绩效工资设计中的应注意的问题

3.1 在企业绩效工资设计中应用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其前瞻性

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程来看(如右图):

我国已经是自2005年到2011年五年内第三次对个税起征点进行提高调整,由此我们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不断增长,个税起征点和改革在未来也会进行调整和改变,因此,在企业绩效工资设计中应用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其前瞻性,使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适应未来税法的变化。

3.2 在企业绩效工资设计中应用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其合法性

税收筹划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就是合法性,其要求不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是个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该原则。不能违反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违背立法意图,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税收筹划必须以依法纳税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3.3 在企业绩效工资设计中应用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其整体协调性

在企业绩效工资设计中应用税收筹划时,应与企业内部各部门相协调,如果有冲突,应做适当调整。同时,在绩效工资设计中应用税收筹划时,也应考虑整体效应和绩效工资的时间周期协调性,对具有相同特点、相同性质的部门进行整体规划和筹划,分析其收入的周期性和波动周期,着眼于长期性,协调每月的工资和绩效奖金,使员工的税后收入最大化。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2011年的《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个税起征点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将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至7级。这样在每一级的交界,收入哪怕增加1元,税后收入差异也会很大的,如果企业在构建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工资设计时,不为员工的税后收入考虑,若出现以上的情况,绩效工资的激励效果就会消失殆尽,员工满意度降低,背离人力资源管理的宗旨,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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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税收征纳双方而言,需要及时转变落后的价值观念,通过良好的税务筹划,可以实现征纳双方双赢的局面。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实行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成本,经济效益也才更高,对于国家而言,能够实现长远利益的增长,企业自实行税收筹划后,能够优化生产经营的方法,有效提升内部生产力,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能够为国家财政长期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并且通过实行税收筹划,可以在国家与企业间形成和谐征纳关系,避免发生企业漏税、偷税等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让国家财政收入规模最大限度得到拓展。

二、协调好企业与相关税务机关的关系

一是加强与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税务中介机构中,税收筹划人员通常有着很高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能够较快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纳税状况、内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信息,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更为有利。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借助税务中介机构的丰富经验;二是要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间的关系,对于税务机关要充分信任,在缴纳税收时严格以税务机关设定好的标准为准。当然税务机关也应给予企业充分信任,与企业间构建起有效税收信息与沟通渠道,与企业的关系要协调好,这样才有利于更好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三、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创新设计

一是设置增值税筹划,在这个过程中要确认好所选择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通常来讲,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二是企业购进阶段的增值税筹划。这一时期主要考虑购货对象与购货时间。在选择购货时间时要对买方与卖方市场加以考虑,而在选择购货对象时,因为抵扣制度并不在小规模纳税人中实行,并且有着极大的选择难度,在购货环节中,一般纳税人的购货途径是同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方。三是销售过程中的企业增值税筹划,必须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妥善处理混合、兼营两种销售行为的关系,代销、折扣是两种最基本的销售方式。本文以折扣销售为例,某商城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选择了两种不同的促销方法:方案一:购满600元返100元现金。方案二:八折优惠,扣除折扣后销售额为500元。假设该商品成本为200元,问应该采取哪种销售方案?方案一:增值税=600÷(1+17%)×17%-200×17%=53.18(元)方案二:增值税=500÷(1+17%)×17%-200×17%=38.64(元)故而要选择方案二,同时在设计税收筹划时要对方案二加以考虑。

四、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设计保持适度的灵活

由于企业处于不同的经济环境,再加上税收政策和税务筹划的主客观条件在不断变化中,这便要求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尽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国家税收制度、税法、有关政策的变化,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定期更新筹划内容,采用有效措施降低风险,确保达到税务筹划目标。税务筹划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决策,如果无法实现税务筹划的目标,税务筹划便不会有利可图,这样的决策也是不科学的。适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的灵活性,及时改变经营决策,防止增值税税务筹划经营风险的产生。

五、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环境

1.经济环境

税收筹划在开展前,企业筹划者能够知道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何处开展的,是在高新技术区、还是沿海经济开发区、或者是西部开发区。企业在某地区进行投资时,主要对当地基础设施、劳动力价值、金融环境、外汇管制、技术条件以及原材料供应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同时也要对各地区税制的不同进行考虑。对于不同行业领域而言,税收征收政策有着很大的不同,企业筹划者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以不同的要求、行业以及政策等为筹划前提。所以,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经济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篇4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和特点

1.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帮助企业合理避税,减轻企业的税务压力,而其中包括筹划避税,转嫁避税筹划,等等。税收筹划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做法,是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条件下做出的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方案。一个企业若想发展的长远,对企业所有活动进行策划是很重要的,那么在现在的税收活动上市怎样体现的。先进行税收筹划,再去税务机关缴税,而在这期间企业不乏有偷漏税的情况,更严重的是暴力抗税。所以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当先进行纳税筹划,合理缴税,不偷税漏税。税收筹划是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很好的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利益,也能正常维护纳税机关的工作。

2.税收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

这是税收筹划最基本的特点,而它体现在税收筹划所利用的方法,与现在的税法并不冲突,不会利用欺骗的手段少缴纳税款。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还体现在有关部门无法阻止,因为其本身就是在利用税收法律的立法根本和不完善的地方合理避税,而税务机关只能尽力的完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

(2)目的性

税收筹划是一种策划活动,也相当于是一种变相的理财,而在税收筹划中,一切的筹划都是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进行,也就是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使企业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的行使。

(3)专业性

税收筹划是财务人员做的一种极具专业性的策划活动。它要求策划者精通税法,熟悉企业财务管理,最主要的是要知道如何在既定的环境下将筹划和财务管理相结合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

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竭尽所能帮助企业降低缴纳的税款,帮助企业减少费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不同行业的企业有不同的规模,不同的发展目标,不同的管理能力等等,所以各个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目标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在符合税法的条件下,各个企业的税收筹划目标大体是相同的。

1.初级目标

税收筹划的初级目标是减少应纳税额和减少纳税风险。企业的应纳税额越少,对于企业的负担就越少,而减少应纳税额并不是让财务人员帮助企业偷税漏税,而是不让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没有做出优惠申请而导致额外缴税的情况发生;第二种情况则是企业不了解纳税的方法而出现重复缴税的情况;第三种情况是不了解可以抵扣的税前优惠导致多缴税,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要熟悉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要求,并且要使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利益。

2.最终目标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纳税之后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企业的税后利润是减去企业缴纳的税款之后的会计收益减去费用的结果。从概念中就能了解到增加会计收益、减少会计费用就能实现税后企业利润最大化,而在财务管理中税务费用也算作会计费用,所以减少纳税额是必要的,只有减少税务支出才能实现会计费用的最小化,企业利润最大化。

企业在经过充分的财务管理工作后才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实际上在做财务管理时容易忽略税务筹划的部分,总是只看重投资所带来的的短期利润而忽视了它所带来的的赋税重担。这样虽然给企业带来了很多的收益,但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税务负担。在选择投资的同时应当注意纳税情?r。

三、税务筹划方面的风险

财务管理人员方面的风险,财务人员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会为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考虑,而这往往会导致税收筹划出现失误,或者因为思想问题导致税收筹划违反法律,最终使得企业在税收筹划的工作中有很大的风险。

响应国家政策方面的风险,现代企业的纳税义务都取决于企业自己,但是政府在进行税收工作时会因为执法行为与企业情况有偏差而导致国家的应收税款出现少或者多的情况,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对执法部门和企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税收筹划的形式

1.节税型

纳税人充分利用税法中固化的起征点以及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通过对融资活动、投资活动和日常经营的一些安排为企业达到少缴纳税的目的,而节税方面的筹划可以让纳税人熟悉税法,抵制偷税漏税的行为,帮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2.避税型

这属于一种合法的筹划方式,纳税人在熟悉税法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些会计知识,对经济活动的融资,投资,日常经营等做出恰当的安排,从而最后减少企业的税负。一方面可以利用税法本身的纰漏达成合理避税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税法意识,并且还促进了整个社会的税法意识的增强。

3.零风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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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认识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和政策导向,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并借助一定的方法和技术,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时进行优化选择,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管理行为。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企业税收筹划最基本的原则,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依法避税、偷税、漏税、骗税、抗税等行为的基本标志。纳税筹划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其行为要求上,不仅要以国家的税收法律为依据,符合税收法律规定,还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顺应税法的立法意图。纳税人采用的税收筹划手段必须在形式上是完全合法的,不触犯国家有关的税收法规,即使是税收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也要尽可能的符合税收法规的导向。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企业的各种纳税方案进行合理的选择,而不能与税收法律的规定相抵触,逃避税收负担。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纳税虽然是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然而,纳税人可以合理的安排经营、财务活动,来减轻税收负担。

(二)事前性原则

税收筹划的事前性是指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纳税人根据既定的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对其经营业务方案进行设计与选择的活动。企业应该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就要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利用税法赋予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选择机会,对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融资活动进行计划和安排,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税负。如果经济行为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纳税人再去通过财务活动安排来降低其税收负担,其行为只能是违反税法的偷税行为,而不能认定为税收筹划。例如:企业可以在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下,向税务机关申请改变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通过折旧额的改变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但是,如果企业是在年度终了时,为了调节利润而自作主张的改变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那么这就疏于偷税的行为。

(三)综合性原则

从税收筹划的定义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的目标并不是追求所缴税款的最小化。如果纳税人要追求税款最小化,那么对企业所得税的最好筹划就是利润为零,因此,此时就不用缴纳税款,税负达到最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企业是不会这样做的,毕竟税收只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支出而已,没有必要为了使这项费用最小化,而无视企业真正的目标,即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融资活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必为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个目标服务。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和税收因素,使企业未来的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最好,企业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四)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权利,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和财会人员接受和运用。但一味追求税收筹划,为筹划而筹划,不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是其根本目标。要想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必须降低税收筹划成本。但是,企业税收筹划要结合其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税收负担的减少不一定等于企业净收益的增加,有时候一味的追求税收负担的减少,反而会导致企业总利润的减少。有些税收筹划方案,虽然在理论上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却没有达到企业理想的预期效果,这就与税收筹划方案中忽略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有很大关系。因此,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途径

税法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并且,由于税法对部分可扣除项目的扣除比例有限制,企业如果能够控制各项费用和支出的规模,使其保持在税法规定的可扣除范围之内,也可以起到节税的作用。

(一)利用坏帐准备进行税收筹划

对于提取坏账准备,新会计准则规定应采用债务法计提或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24号),也是目前税法中明确的唯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这在一定程度上有迟延纳税的作用,从而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二)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存货成本的计算,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不同的计价方法,会使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有所不同。期末存货的大小与销货成本的高低成反比,从而会影响到企业当期应纳税利润数额的确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期末存货如果计价过低,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期末存货计价过高,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期初存货计价过低,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期初存货如果计价过高,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

在物价持续下跌时,宜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增加,使利润减少,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在市场价格上下波动时,企业应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避免企业利润的波动,使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三)利用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等,国家对其选用有比较严格的规定,一般只能选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但国家为了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允许某些行业的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因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直接影响到企业成本、费用的计算,也影响到利润以及应纳税额,因此相关的纳税筹划就在于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尽可能最大限度节税,使节税方案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利用费用列支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费用的列支时间、数额直接影响每期的应纳税所得,所以进行费用列支应注意以下几点: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及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是法律与政策的结合,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性作用。所以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具有操作性强、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特点。现行税制的优惠形势多种多样,可以体现在基本税收法规中,也可以体现在阶段性的税收政策文件中。例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结束语

总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提高经济效益。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和将筹划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又会发生种种成本,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先对预期收入与成本进行对比,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筹划方案才能付诸实施,否则会得不偿失。

参考文献:

[1]于新颖 《税收筹划的原则分析》商业会计:上半月-2008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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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就是指的纳税人自己或者委托人在没有违反所有有关税收法律的前提之下,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来实现企业税收后利润最大化的行为活动。在我国企业的现行运行中,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贯穿于企业生产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包括企业的设立、收集资金、投资和运行、分红等等。企业通过在不同环节的税收筹划的应用,获取极大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基本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税收的合法性。企业在进行所有的活动时,大前提就是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税收筹划也不例外,他是在完全符合税法、并且完成了自己的纳税义务的情况下,做出缴纳低税的决定,绝对不是所谓的偷税。第二,税收的筹划性。税收筹划并非企业进行完纳税活动之后再想办法减轻税费,而是在纳税人充分的了解税法的知识和财务法律的知识的前提之下,在纳税之前结合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设计和安排,助力于提升经济效益的决策方法的活动,是一种在行为发生之前的合理合法的预先规划,具有超前性和筹划性的特点。第三,专业性。税收筹划的专业性可以分为两方面,一个是税收筹划需要有财务会计方面专业知识尤其是税法方面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来进行计划;另一个是社会上的税务、咨询和筹划等方面的业务需求日益增加,这就需要税收筹划有一定的专业化技能。第四,目的性。税收筹划这个活动产生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税收部分的支出费用。所以税收筹划的一切活动都需要紧紧围绕着这个目的。

二、会计处理的内涵和税收筹划服务的方法

会计处理就是指会计人员根据企业会计的制度、法律法规对会计原始凭证进行整理、计量、确认并进行记录报告的过程。只有通过会计处理才能使企业本来应该缴纳的纳税金额和最基本的纳税金额按照税收筹划的内容得以实现。所以会计处理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会计在工作时应具有超耐性税收筹划在企业在开办之前有很大的安排计划的空间,所以企业亟须一个十分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的会计来处理企业的财务问题,从最开始就抢得先机非常重要。会计人员要从企业的发展前景、涉及到的客户的需要,还有企业发展成本等很多方面来考虑怎样更好的运用自己专业的会计知识和技巧还有应对问题的处理方法来决定企业具体属于哪一种纳税人的范畴,这对企业税后财务的最大盈利十分有帮助。

(二)会计处理应深入到企业经营全过程中去因为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还有销售活动的全过程,而每个过程基本上都有可能涉及税金的问题,这也就需要专门管理金钱的会计处理人员在企业的全过程中有所参与,在未来使企业能够做到合理的税收减免和税收节约两者兼得。

(三)会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税收业务会计人员首先应该具备扎实的会计学知识理论,具备实践中遇到突发问题时的应对能力,还需要对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深厚的知识积累,能在该工作中时刻保证自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工作。为了寻求更加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并把会计处理方法合理的安排进税收筹划工作中,会计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税收筹划知识,通过对会计制度和税法制度的差异的研究,充分的利用税法中的优惠政策,可控的弹性政策和未涉及到的空白政策来达到企业节约税金的目的。企业可以通过会计处理对这些差异进行记录并向上级报告来使税收筹划更好的实现。

三、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对会计处理的意义

会计处理工作经过相应的改善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显然也对会计处理的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第一,税收筹划工作有利于企业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自己的会计处理、会计核算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因为税收筹划本质上也是对金钱的一种安排,跟会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方面水平的提高肯定有助于另一方面水平的提高。第二,税收筹划工作有利于企业规范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行为,尤其是成本核算,因为成本核算的结果跟税收的金额有着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成本核算出了问题,在税收筹划的工作中能够很快地发现问题,可以起到一个类似于监督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行为作用,这也就促进了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管理。第三,税收筹划工作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将税后的利润最大化转化为最后的财务管理。其实企业有很多方法来增加自己的利润,其中减轻企业的税负是最为直接的一个方法。但是节约和减少税负只有在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企业才能不受惩罚,所以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最大限度的在资金上受益,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四、税收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

(一)利用企业的折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折旧年限主要指的是企业在资产的使用年限。企业可以通过将折旧年限缩短来让自己企业成本回收的速度加快,通过发展企业的利润,让税法和会计的法规都拥有了更大的弹性空间。企业用增加折旧年限的方法来达到自己税收筹划的目的,真正实现经济和经营的利益最大化。税收筹划其实是纳税人合法拥有的一项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他和税收征管部门所拥有的税收征收管理权相对应。为了更好的实现税收筹划,企业应从我国的税收优化政策中寻求出路和解决方法,通过适当的增加自己的折旧年限来达到将降低自己的所得税税负的目的。

(二)选择合理的费用分配方法因为需要的资金数额比较巨大,现在大部分企业都采用贷款的方式来筹集整个运营活动所需的资金,采用贷款的方式来收集资金比使用自己本来的资金有着更强的税收筹划效应,因为贷款可以使企业分散一部分财务费用,更少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过,从总体上看,贷款还存在着贷款利益的问题,企业虽然少缴纳了企业的所得税,但是最终缴纳税负以后的收益也减少了许多,即企业少缴纳的那部分企业所得税并不大可能多于企业贷款所支出的利息。这样的税收筹划必然不能说是成功有效的。通过合理的费用分配,让资金和所得税有一个更加合理的比例,才能达到企业增加税后收益的目的,让企业在今后激烈的企业竞争能够拥有更大的筹码,坚定地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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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管理企业内部管控能力

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提升,离不开企业内部管控能力的增强。企业在进行财务决策时,需要对自身的税收筹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并针对企业当前的运营现状制定相关计划决策,以保障企业的运营行为和投资行为合法合理,企业运营及财务运营能遵循制定的目标来进行,提升效率。同时吗,税收筹划也能让企业更加节约成本,提升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实效性得到改善,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不仅如此,企业在进行运营的过程中,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规范性和严密性,这就需要企业对自身的经营行为和财务行为进行更加高效的管理和约束,使筹划方案能够充分的落实。可见,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帮助企业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行为,加强企业内部的成本管控和财务管理。

(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的运营以利润的最大化为终极目的,而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企业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一种是对经济效益的提升,第二种就是减轻税负。企业投资通常是有限的,而税收筹划则是在此状况下为企业的更好发展而诞生的。税收筹划能为企业带来税负上的减轻,并在税后进行利润的最大化。通过这样的税收筹划,能保障企业因“节税”而获得更加良好的收益,并让企业实现行而有效的内部财务管控,对企业内部进行各个部门环节的充分联动,对整个企业结构进行优化重组,使企业更加规模化、专业化,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获得。另外,这种企业内部的财务管控能对资金资源进行更加高效的调度和调整,不仅使资金得到更加有效的运用,也能缓解企业资金上的缺憾,灵活的资金调度能让企业具有更大发展动力。

二、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中法律意识欠缺

众所周知,税收筹划工作必须要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而当前我国企业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仍存在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触碰甚至愉悦法律底线的现状发生。这种现象不仅使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与自身发展方向之间有所偏离,更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管制,主要表现为偷税漏税,一旦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企业带来不可弥补的严重损失。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适应性低

由于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税收筹划工作与企业财务现状、纳税现状之间的契合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国企业管理中,由于税收筹划制度有所欠缺,在很多事项上并不能与企业现状完美契合,无法跟上企业财务管理的步伐,同时,在企业实行的税收筹划方案具有一定的时限性,而相关法律条款是随着我国大环境进行不断变化的,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当前对法律法规的适应性较差。不仅不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甚至可能出现背离法律的不当操作,影响企业发展。

(三)企业税收筹划综合性差

税收是关系到企业各个环节整体发展的重要环节,但我国企业当前仅仅把税收筹划作为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单线解决方案进行利用,并没有重视到税收筹划对企业资金、财务管理的意义,使企业对税收筹划工作的认识停留在短期目标上并为之努力,并没有将其与企业的长期发展趋势进行衔接,缺乏长远的发展性目光。

(四)企业税收筹划单纯注重成本方面

税收并非单纯的对企业成本的管控。尽管税收成本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管理效率,但这并不是其中唯一的影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税收筹划能帮助企业进行更加灵活的资金运用,但并不能直接管控企业的整体经济收益。因此不能仅仅把税收筹划当做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更应注重税收筹划在企业其他管理方面的融合。

三、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发展税收筹划的方法

(一)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效力进行充分保障

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法律发展的遵守是最基本的认识。企业管理者应有意识的纠正传统管理模式下对税收筹划的本质误解。法律法规的不断变化和相关政策的推行,不仅对税收大环境有所影响,在企业内部也应进行相关调整,而这种调整必须充分保障法律法规的效力,让企业的税收筹划严格限制于法律法规之内,避免偷税漏税等现象的产生。

(二)协调发展企业总目标与税收筹划

企业发展的总目标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而企业的税收筹划应在这个总目标的充分知道下进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将企业当前的经营管理理念贯穿始终,让企业的项目筹划、决策、实行到总结都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将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中把控全局,调整细节的重要手段进行企业举步到整体的协调发展,统筹兼顾企业的每一个组成部分。

(三)培养更加专业化的税收筹划人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作为一项技术型较强、系统性较强的财务管理工作,税收筹划对人才的素质具有更高要求,这些人才不仅应具备基础的财务核算能力和管理能力,更应具备与税收筹划相关的综合管理知识与能力。这就需要企业充分注重人才的培养,不仅应多多鼓励员工进行自我提升,更应在企业内部合理分配时间进行内部培训,对现有员工进行税收筹划知识的传播,构建更加高素质、高实践能力的税收筹划队伍。

(四)坚持经济原则进行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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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由于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可以降低税收负担,因此,税收筹划又被称为“节税”。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企业要走出国门,进行跨国投资,在哪个国家办企业,就应了解哪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以决定是办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如果这个国家税率较低,就可以设立子公司;如果税率较高,则可以考虑办分公司,这就是税收方案的选择问题,实际上就是一项税收筹划活动。在西方的大公司里,一般都设有税收筹划的专门机构,它的税收筹划人员每年可以给公司节约一笔数额可观的资金。目前,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已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专门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在我国,税收筹划还是一个新鲜事物,但同时也蕴藏着重要的商机。可以预见,在未来的二十年里,税收筹划将逐渐成为中国的一项“朝阳产业”。

(二)税收筹划的特征

从税收筹划的产生及其定义来看,税收筹划有以下五个主要特征:

第一,合法性。税收筹划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选择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不仅是合法的,在很多情况下,税收筹划的结果也是国家税收政策所希望的行为。我们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而不能通过违法活动来减轻税负。

第二,选择性。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如针对某项经济行为税法有两种以上的规定可选择时,或者完成某项经济活动有两种以上方案供选用时,就存在税收筹划的可能。通常,税收筹划是在若干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整体效益最大的方案。例如,企业对于存货的计价,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零售价法等,企业应对物价因素、税法规定进行综合考虑、权衡,以确定最佳纳税效果。

第三,筹划性。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可以控制的,在应税义务发生之前,企业可以通过事先的筹划安排,如利用税收优惠规定等,适当调整收入和支出,对应纳税额进行控制。从税收法律主义的角度来讲,税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因此,从理论上讲,应该纳多少税似乎也应当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但法律所规定的仅仅是税收要素,即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基、税率、税收减免等,而无法规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也就是说,法律无法规定纳税人的税基的具体数额,这样就给纳税人通过适当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来减少税基提供了可能。由于纳税人所筹划的仅仅是应税事实行为,并没有涉及法律规定的税收要素,因此,税收筹划与税收法律主义是不矛盾的。

第四,目的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税收成本,从而增加资本总体收益。具体可分为两层:一是要选择低税负,低税负就意味着低成本,高资本回收率;二是推迟纳税时间,取得迟延纳税的收益。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仅仅考虑某一个税种,而要从企业的总体税负考虑,否则就可能出现在某一个税种上减轻了负担,而在另外一个税种上增加了负担,总体上没有获得任何税收利益,甚至还加重了企业税收负担的情况。因此,从整体角度进行税收筹划是非常必要的。

第五,机率性。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安排,涉及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时,税收筹划的经济效益也是一个预估的范围,不是绝对数字。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尽量选择成功概率较大的方案。从地域范围来划分,税收筹划可以分为国内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国内筹划是针对本国税法进行的,主要考虑的因素有税种的差别、税收优惠政策、成本费用的列支等。国际税收筹划则要考虑不同国家、国际组织的税法规定,相关国家的税收协定等。中国企业和美国企业之间进行贸易,就要熟悉美国的税法规定,如美国的网上交易实行零税率,如果我们不了解,就无法据此进行税收筹划活动。在实务中,我们还应关心一些法律前沿和技术前沿问题,以更好地设计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

二、税收筹划的前提

税收筹划并不是在任何条件和环境下都可以进行的。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税收筹划,就是因为尚不具备税收筹划的条件。然而,随着税收法治的逐步完善以及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不断增强,我国已初步具备了税收筹划的条件。

(一)税收法治的完善

税收法治是实现了税收法律主义以及依法治税的一种状态。税收法治完善的基本前提是税收立法的完善。这是因为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则一方面无法确定自己所进行的筹划是否属于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另一方面,纳税人往往通过钻法律的漏洞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而没有必要耗费人力、物力进行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纳税人权利保护也是税收筹划的前提,因为税收筹划本身就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税负从轻权的体现。税收是国家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具备法定税收要素的人所作的强制征收,税收不是捐款,纳税人没有缴纳多于法律所规定的纳税义务的必要。纳税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税负最轻的行为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也是自由法治国中“法不禁止即可为”原则的基本要求。如果对纳税人权利都不承认或者不予重视,那么作为纳税人权利之一的税收筹划权当然也得不到保障。世界税收筹划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是纳税人权利保护比较完备的国家,而纳税人权利保护比较完备的国家也都是税收筹划比较发达的国家。

我国的税收筹划之所以姗姗来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重视纳税人权利保护。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得到整个社会的鼓励与支持。应当看到,我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水平在不断提高,因此,税收筹划也必将在纳税人行使自己权利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税收筹划是一项经济价值巨大、技术层次较高的业务。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政府与企业均能从中受益。对企业而言,有可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对政府来讲,则有助于体现税收法律及政策的导向功能,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

尽管税收筹划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综合工作,但在筹划过程中,还应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

1.账证完整原则。完整的账簿凭证,是税收筹划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如果企业账簿凭证不完整,甚至故意隐藏或销毁账簿凭证,就有可能演变为偷税行为。因此,保证账证完整,是税收筹划的最基本原则。

2.综合衡量原则。企业税收筹划要从整体税负来考虑:应同时衡量“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果。税收筹划的本意在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税收成本作为一项重要的成本予以考虑,而不是一味强调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不考虑因此有可能导致的企业其他成本的增加。因此,如果某项方案降低了税收负担,但增加了其他的成本,比如工资成本、原材料成本或基本建设成本等,则这种方案就不一定是最理想的方案。

3.所得归属原则。企业应对应税所得实现的时间、来源、归属种类以及所得的认定等作出适当合理的安排,以达到减轻所得税税负的目的。税法对于不同时间实现的所得、不同来源的所得、不同性质的所得所征收的税收往往是不同的,因此,如果企业能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进行所得的安排,就有可能实现降低所得税负担的目标。

4.充分计列原则。凡税法规定可列支的费用、损失及扣除项目应充分列扣。充分列扣一般有四种途径:一是适当缩短以后年度必须分摊的费用的期限,如可对某些设备采用加速折旧法,缩短无形资本摊销期限;二是以公允的会计方法增加损失或费用,如在通货膨胀较严重时期,可对原材料的成本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三是改变支出方式以增加列支损失和费用;四是增加或避免漏列可列支扣除项目。充分计列原则所减轻的主要是企业所得税税负,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对净所得征税,充分计列了各种费用、损失和扣除项目就相应降低了应税所得和企业所得税,也就达到了税收筹划的目的。当然,这里所谓的“充分”是指在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内,而并不是说企业可以任意地“充分”,否则就可能演变为违法避税或者偷税。

5.利用优惠原则。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规定进行税收筹划,所达到的节税效果很好,而且风险很小,甚至没有什么风险。因为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国家所鼓励的行为,是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因此,其合法性没有问题。比如,现在开发中西部地区有税收优惠,企业可以把一部分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以利用税收优惠,获得税收收益。

6.优化投资结构原则。企业投资资金来源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部分。税法对负债的利息支出采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办法,而对股息支出则采用税后利润中扣除的办法。因此,合理地组合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资金在投资中的结构,可以降低企业税负,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收益。

7.选择机构设置原则。不同性质的机构,由于纳税义务的不同,税负轻重也不同。税收筹划要考虑企业组织形态。如母子公司分别是纳税主体,分公司要缴纳20%预提所得税,子公司所得税率为33%.企业拟在某地投资,是设立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需要慎重考虑。

8.选择经营方式原则。经营方式不同,适用税率也不一样。因此,企业可灵活选择批发、零售、代销、自营、租赁等不同的经营方式,以降低税负。

以上基本原则需要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综合运用,而不能只关注某一个或某几个原则,而忽略了其他原则,否则就可能顾此失彼,最终达不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另外必须强调的是,以上基本原则都必须在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内,或者说合法原则是最初的原则也是最后的原则。

四、税收筹划与偷、避税的关系

(一)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关系

税收筹划与偷税存在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违法的。偷税是有意采取欺骗手段违反税法来逃避应缴税款,采取的手段有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等,这种行为违背了税收法律主义,是税法所禁止的行为,偷税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对多种纳税方案(其中任何一个方案都是法律允许的,起码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进行比较,按税负最轻择优选择,不仅符合纳税人的利益,也体现了政府的政策意图,是税法所鼓励与保障的。

(二)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

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则复杂一些。我们认为,避税和税收筹划两者的关系是一种属种关系,即避税包括税收筹划。避税可以分为合法避税和非合法避税两类。合法避税是指符合政府税收立法意图,以合法的方式比较决策,避重就轻,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判断避税是否合法的依据就在于政府是否承认纳税人有权对自己的纳税义务、纳税地点进行选择。合法避税就是税收筹划。非合法避税就是指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避税包括了税收筹划。

五、税收筹划不慎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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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market economy, the enterprise position as the marketplace main body makes clearly step by step .most enterprises more and more care for oneself cost, and more and more pay attention to the tax revenue disbursement and paying duty cost .so the tax planning is absorbed attention by many enterprises seriously. through analyzing the tax planning `s concept, principle and effect, the writer discussed the approach how enterprises carrying out the tax planning. 

key word: tax planning tax avoidance save tax 

税收和我们每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企业的国际程度也在不断的提高,因此,企业和个人的涉税事项不断增多,不论在哪个国家,都要求纳税人依法纳税,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人要给予法律制裁,但是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纳税人是否能够合法的减少自己的税收负担呢?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税收筹划活动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目前人们对税收筹划还存在着种种的错误认识,有的人想利用税收筹划之名行偷税漏税之实,也有的想借此进行逃税避税,那么什么是税收筹划,它又有什么样的作用,我们怎样才能实现税收筹划? 

一、 税收筹划的含义 

当国家对烟酒课以重税,某君戒掉烟酒;当国家对咖啡课以重税时,某君用喝茶代替了喝咖啡;某人为了给其继承人留下尽可能多的财富,设法通过各种手段分割其产业,并将产业转化成不同类型的财产,以便在国家对其征收财产转移税之前达到少交税的目的。以上三个案例在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下,都实现了减少税收负担的意图,但是三者之间也有所区别,烟酒税的立法意图中包括抑制烟、酒消费的因素,前两者是与立法精神相一致的;财产转移税的立法精神是以收入和控制资产转让等方面考虑得,与法律意图相违背,那么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是否与立法精神相一致是学界关于税收筹划争论的焦点,即税收筹划与避税谁的外延更大。 

笔者认为避税应属于税收筹划, 理由如下:避税行为是非违法的, 这是法治社会中人们达成的共识。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都是该国或该地区政府意志书面形式的体现, 纳税人对税法的尊重是对书面文件的尊重, 当然也就是对相关政府的尊重。如果说税法本身与立法者的意志有出入, 其责任应在立法者而不在纳税人。避税不是对税法规定的违反, 而是对税法的挑战。税法的制定与企业的避税行为是相互促进的, 避税有利于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至于避税导致的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 也不是纳税人的原因,而是税法的滞后带来的,所以国家不能对税收以道德名义提出额外的要求。 

因此,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等涉税事项作出事先安排,已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纳税筹划应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的节税筹划;二是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避税筹划;三是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的税收转嫁筹划;四是归整纳税人帐目,实现涉税零风险。从其定义不难看出, 税收筹划以法律为底线, 只要不违法而又能节税的手段即可被划入税收筹划的范围内。 

二 税收筹划的意义 

(一)有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税收可视作经营费用,是企业纯利润的减项,企业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不纳税或少纳税,就意味着花少量的费用获得同样的法律认可和国家法律保护,同时税收筹划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税法陷阱是税法漏洞的对称,税法漏洞的存在,给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机会 ;而税法陷阱的存在,又让纳税人不得不小心,否则会落入税务当局设置的看似漏洞,实为陷阱圈套。纳税人一旦落入税法陷阱,就要缴纳更多的税款,影响纳税人的正常收益 。税收筹划可以防止落入税法陷阱,不缴不该缴纳的税款,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 

(二)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点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如果税法的绝对权威未能体现,企业的纳税意识普遍淡薄,不用进行税收筹划也能取得较大的税收利益。一旦税法能够严格执行,企业为减轻税收负担,当然会进行税收筹划,不过是在保证依法纳税的提前下操作。 

(三)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 

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投资、融资和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优化产业结构的道路,有利于资本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有可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总量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虽然旨在降低企业税负,但随着产业布局的逐渐合理,可以促进生产的发展。企业规模扩大了,效益提高了,收入和利润增加了,从整体和发展上来看,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将同步增长。 

三 税收筹划的原则 

只有把握筹划原则,才能实现税收筹划效益最大化。一般来说,企业税收筹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违法原则。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以国家政府指定的税法为研究对象,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后做出的纳税优化选择。税收筹划必须要遵守税收法律和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部门所认可,否则会收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这是税收筹划的最基本原则和税收筹划赖于生存的前提条件。 

(二)成本效益原则。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因此,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既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同时还要将税收筹划方案比较选择中所放弃方案的可能收益作为机会成本加以考虑,而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只有当税收筹划所获取的收益大于成本时,该筹划方案可行。这就要求企业始终要以企业本身的健康发展为前提,注重整体经济效应,不能因为降低了一个税种的成本,而过多的增加其它成本费用(包括其它税款);也不能仅仅为降低税收成本,过度增加生产经营的风险,以致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根本。 

(三)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税收筹划的最主要目的,归根结底是要使纳税人的可支配财务利益最大化,即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除了考虑节减税收外,还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经济利益最大化,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未来的财务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短期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的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加。 

(四)税收筹划的谨慎性原则。税收筹划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以及不断变化的规则约束,因此其风险更难于掌控,需要更多的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性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这就意味着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税收筹划主要有两大风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和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不能准确预测到经营方案的实现所带来的风险。政策变动风险与税法的“刚性”有关,目前我国税收政策还处于频繁调整时期,这种政策变动风险不容忽视。另外,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还与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企业必须随时根据国家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采取措施分散风险,争取尽可能大的税收收益。 

四 税收筹划的途径 

税收筹划空间的角度不同,其有多种划分方式,但是基本上还是通过税基、税率、税额和税期这四个方面实现税收筹划的。 

(一) 改变税基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税基的减少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标是纳税筹划最基本的方法之一,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是应充分考虑税基筹划可以带来的税收利益.从改变税基的角度进行纳税筹划可分为以下三种: 

1、 起征点筹划技术 

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该数额通常由税法确定,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差异。在进行起征点纳税筹划时,首先应该对各个地方的起征点标准有一定的了解。其次,由于起征点的全额累进,即在起征点以下免税,起征点以上全额计税 ,因此在预计税基会超过或接近起征点事就应该将其控制在起征点以下,使纳税人获得更大的整体利益。 

2、 分劈筹划技术 

分劈筹划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出于调节收入等社会政策的考虑,各国的所得税和财产税一般都采用累进税率,计税基数越大,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也越高。把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可以使计税基数降至低税率级别,从而降低最高边际适用税率,节减税收。但是分劈技术适用的人和进行分劈的项目有限,条件也比较苛刻,因此分劈技术适用范围狭窄,采用分劈技术节税不但要受到许多税收条件的限制,还要受到许多非税条件如分劈参与人等复杂因素的影响,所以技术较为复杂。 

3、 扣除筹划技术 

扣除筹划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在同样多收入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越大,计税基数就会越小,应纳税额就也越小,所节减的税款也就越大。扣除技术适用范围广,无论是自然人还是企业都可以使用,但是税法中对扣除、宽免、冲抵等规定非常复杂,因此扣除技术往往需要精通税法。技术要求高。 

(二) 通过税率差异进行纳税筹划 

税率差异是指性质相同或相似的税种适用税率的不同。税率差异技术是利用税法规定的税率差异,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对纳税人自身情况进行筹划,以适用较低的税率,达到绝对节税的目的。通常来说,税率差异纳税筹划技术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筹划: 

1、投资低税率行业 

利用低税率的行业实施纳税筹划有两个方面的思路:一方面,在企业设立考虑行业的税负情况,把税收优惠因素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的因素,顺应国家税收政策,以减轻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在可能的情况下举办有税收优惠的行业。例如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税率为15%,实行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2、投资低税率地区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国家对不同地区规定不同的税率,在纳税筹划中,运用最为广泛的是针对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这种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和利用的机会,纳税人在投资和纳税时,必须对此进行慎重选择并充分运用税收政策。例如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等都有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在这些地区设立机构,已获得低税率优势。 

(三)通过税额的变化进行纳税筹划 

通过改变应纳税额的纳税筹划方法就是利用税法规定的退税、减免税以及税收抵免等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筹划方法。该筹划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1、退税筹划技术 

退税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已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在已缴纳税款的情况下,退税无疑是偿还了缴纳的税款,节减了税收,所退税额越大,节减的税收就越多。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退税的情况一般有:税务机关误征或是多征的税款;纳税人多缴纳的税款;零税率商品的伊纳国内流转税税款;符合国家退税奖励条件的已纳税款。退税技术涉及的退税主要是让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符合国家退税奖励条件的已纳税款。比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格在投资,允许退还已纳企业所得税的40%,就是一种奖励性的退税。 

2、减免税筹划技术 

减免税是国家对特定的行业、地区、企业、项目或情况所给予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是免征或减征税款的照顾或奖励措施。减免税的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鼓励特定地区经济发展而制定的对地方倾斜的税收减免政策;因纳税人不同而享受不同的税收减免政策,例如外资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根据是否涉足高新技术产业的情况而适用不同的减免税政策。纳税人应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尽量满足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条件,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3、抵免税筹划技术 

抵免额是指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是可以用其已缴纳的税款冲减应纳税额的数额。税收抵免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一部分抵免额。税收抵免可以使纳税人避免双重纳税,实际运用中税收抵免也可以是税收优惠或奖励方法。税收抵免筹划技术的关键就是利用税法规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四)通过纳税期限进行纳税筹划 

延期纳税是指为了缓解纳税人遇到的特殊的暂时困难,允许纳税人延期缴纳或分期缴纳其应负担的税额.这种税收支出的方式,给纳税人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国际税收辞汇》中对延期纳税条目的注释作了精辟的阐述:“延期纳税的好处有: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从而降低了实际纳税额。”纳税人可以利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跨期结转以及企业实际存在的困难等实现延期缴纳税款,从而为企业赢得一笔无息贷款。延期纳税是进行纳税筹划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于那些缴纳税款较多的纳税人来说,延期纳税更是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纳税人要充分利用好这个筹划手段,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思路应该说是非常广泛的,企业要想达到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就必须依法办事。只有合法,才能经得起税务机关的检查,这是税收筹划的立足之根本,只有在符合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周密的税收筹划,从中选择最佳税收缴纳方案,从而达到合法节税、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负之目的。纳税筹划的兴起与发展,使纳税人观念更新的产物,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也是同国际接轨的体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展开,依法治税进程的加快,纳税筹划必定越来越受到重视,它将具有广阔的前景。  参考文献 

王兆高 税收筹划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年 

张彤,张继友,孙梅 如何做税收筹划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0年 

王国华,张美中 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 中国税务出版社 2004年 

篇10

引言

电力行业属国家控制和自然垄断,提高电力企业效益稳步增长,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开源”和“节流”,首先通过“开源”,增加售电量,提高营业收入,通过提高售电单价推动收入增长牵制因素太多,电力企业不仅承担企业责任,同时也承担社会责任。因此,电力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结构调整和要素优化,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在“节流”上,在企业内部成本压缩空间有限的情况下,通过纳税筹划控制税款支出,就变得相当的重要。

1 电力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1.1 遵循税收筹划合法性

税收筹划必须要在合法的条件下运行,是管理者对国家制定的税收政策进行比较分析研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设计多种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纳税的优化选择。例如,企业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应按规定纳税,但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属于赢纳税所得额。

1.2 推迟应税所得的实现

纳税的推迟可以通过推迟应税所得的方式得以实现,推迟纳税不单可以让纳税人占用这笔资金,还可以让纳税人从中获得利率进行贴现的好处,以此减少将来应税款的现值。

1.3 控制企业的资本结构股本筹资、负债

筹资、负债是企业对外筹资最基本的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可以为企业筹措到资金,但这两种筹资方式在税收处理上不尽相同,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就应当对筹资方式加以慎重考虑。企业的两种筹资方式都需要给投资者回报,所以我们从税务角度看,借债比股本筹资有利的多。

2 电力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电力体制的改革,电力建设市场的格局逐步被打破,电力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电力企业要实现企业全方位管理,降低成本,取得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使企业应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和提高自身的发展水平。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得到更好的发展与完善,在强调纳税人要履行的各项纳税义务的同时,纳税筹划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以期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电力企业需要深入研究新税法及实施条例,正确掌握和熟练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遵循科学的税收筹划原则,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取得真正的纳税筹划成功,为电力企业节约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 电力企业纳税筹划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管理者对企业纳税筹划存在认识误区

由于电力企业的自然垄断性,其运行体制和经营机制几乎是沿袭国有企业的传统模式,管理者对企业纳税筹划认识上有误区,并且税收政策掌握不够,不能紧跟税收政策变化而灵活应变。

3.2 缺乏竞争意识

由于电力企业销售的特殊性,市场营销比较固有化和区域化,商品无价格、品牌、品质上的竞争,企业的绩效与管理者的薪酬无必然的关联,管理者缺乏竞争意识。虽然企业实行薪酬改革,绩效考核,但是企业的绩效指标,是上级下达的一系列业务指标。

3.3 纳税筹划层次低

现有的纳税筹划是低层次的、粗放的,基本上只局限在提高成本和费用方面,甚至有些做法与纳税筹划相背离,是不合法的逃税行为。

3.4 纳税筹划专业人才缺乏

纳税筹划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活动,需要实现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就无法事后弥补,纳税筹划人员需要具备税收、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熟悉企业整个筹资、经营、投资活动和业务流程,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出最有利的决策。但目前企业缺乏从事这类业务的专业人才。

4 电力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法

4.1 熟悉纳税流程,掌握相关税收政策

纳税企业为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应首先了解纳税流程,掌握相关的税收政策,是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纳税人必须要了解企业从事经济业务所涉及的税种,适应的税率,征收方式,每个业务环节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资产税务处理政策、收入确认政策、税前扣除政策等,每个业务环节可能存在的税收法律或法规上的漏洞等等,要熟练掌握税收法规,准确、有效地开展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

4.2 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实现涉税零风险

电力企业初级纳税筹划首先要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纳税人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税收申报正确,税款缴纳及时、完整,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都杜绝出现,处在没有任何风险的税收方面,或是税收风险极小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良好状态。实现涉税零风险,可以使企业账目更加清楚,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3 纳税筹划与会计处理结合

电力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利用一些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法,结合企业的会计处理工作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进而找准与企业业务相适应的筹划突破口。企业的所有经营业务和过程最终都要在财务账目中加以反映,纳税人会计处理方法的优劣,都会直接反映出纳税筹划内容在会计处理上的恰当与否,因而要对会计处理工作和纳税筹划做好相应的结合完善,争取做到最佳纳税筹划。

5 电力企业纳税筹划的建议

5.1 提高电力企业纳税筹划意识

电力企业要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管理高层和财务负责人员建立起纳税筹划意识是关键。纳税筹划是一项严密细致的规划性工作,必须依靠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员自上而下的紧密配合和支持。企业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提高纳税筹划的意识,税收征管形势、了解税法、了解主管税务官员和被查处机率,在做出决策之前会尽可能精密地计算各项行动方案的成本或代价,加强纳税筹划工作。

5.2 培养专业的高素养电力纳税筹划人才

培养电力企业内部专业、高素质的纳税筹划人员是非常重要的。注重企业内部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养,多组织税收筹划人员进行税收方面的学习,多加强与与税收筹划专业服务部门的合作,以此提高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实施税收筹划的能力。

5.3 把握税制动态和主动权

税法是处理国家与纳税人税收分配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动或配合政策而修正,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精神和改革动态,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合法”的界定,是纳税筹划重要的前期工作。电力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必须随时掌握国家税制的最新动态,与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合作取得必要的内部资料或是从税务机关获取免费的税收法规资料、从图书馆或电子网站查询等收集税制资料,把握主动权。

5.4 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人员要牢固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全面、准确地把握税收政策的规定是规避风险的关键。此外充分了解当地税收机关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税务筹划能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最好还是聘请税收筹划专业机构,以进一步降低税收筹划风险。

6 结语

电力企业应在遵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降低企业整体税负为指导原则,进行纳税筹划。而电力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实务中,必须充分考虑到纳税筹划的成本和纳税流程设计的严密性,通过节税、避税、涉税零风险、税收转嫁等具体措施进行筹划,促进电力企业整体经济效益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篇11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税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通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适当安排投资者行为和生产经营业务流程,通过合理的财务协调和有机的会计处理,巧妙地安排税收方案,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税务筹划具有必然性、复杂性和广泛性。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税收筹划,不能有效地安排税务事项,就谈不上有效的财务管理,也无法达到理想的企业财务目标。对于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许可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心所在。

(一)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偷、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纳税人都希望减轻税负,税收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

(二)税收筹划有利于使企业在获得较大利益的同时降低经营风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样企业就不会因为偷、逃税而担惊受怕或被处罚,从而规避了因为违反税法而带来的经营风险。税收筹划不但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还可以防止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缴更多的税款和罚款,从而使企业在获得较大利益的同时降低经营风险。

(三)有助于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企业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投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二、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应用

(1)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对一个企业来讲,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首先具备的条件。企业的筹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但无论是哪种筹资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达到最低。现代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有: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自我积累、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企业的筹资渠道也是多种多样,如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向银行借款、商业信用、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由于我国税法对不同筹资方式取得的资金成本的列支方式不同,这便为企业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我国税法规定,权益资本以股息形式获得报酬,一般要被征两次税,一次是分配前作为企业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另一次是分配后作为股东的股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形成了重复征税的现象。企业通过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改变资本来源结构,提高债务在总资本中的比重,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收负担。但需要注意的是,负债筹资虽然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负债越多越好,企业的负债筹资应该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有效地控制风险为前提,否则有可能使企业陷于财务危机甚至破产。

(2)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第一,通过投资产业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第二,通过投资地点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除了要考虑投资地区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要选择整体税负较低的地区或税区投资,在我国国内一般可以考虑以下重点区域: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西部大开发地区等七大地区。

(3)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组建的过程中既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各有利弊。子公司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的,因而可以享受子公司所在地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子公司手续繁杂,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子公司必须独立开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因而不能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分公司手续简单,有关财物资料也不必公开,分公司不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便于总公司管理控制。

税收是企业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可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与会计水平,有利于纳税人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和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优化配置。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影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税收筹划,合理的降低税收负担,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我国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建设,税收收入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税收立法的要求就越高。但由于我国税收法规不完善,有随意性,弹性大,经常变动,征纳双方在税收法规认识上就会产生偏差,对同一项纳税事宜,双方会有不同的意见,法规有时又不明确,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不易规范,容易造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征纳矛盾。

另外,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共享机制未形成,源于税收信息化基础工作薄弱新征管模式要求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但由于税收基础工作覆盖面较广,数据采集在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不能满足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的需要。

四、完善我国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选择税收筹划的途径

税收筹划技术是纳税人在现行税法的框架下,为降低税负而采用的某些手段和技巧。主要是从缩小税基、降低税率两方面筹划,常见的技术有:

1、价格转让法。价格转让法亦称转让价格法、转让定价法。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共同获取更多利润和更多地满足经济利益的需要,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转让)活动,这是避税实践中最基本的方法。

2、成本(费用)调整法。成本(费用)调整法,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合理调整或分配(摊销),抵消收益、减少利润,以达到规避纳税义务的避税方法。

3、融资(筹资)法。融资法,即利用融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使税负最轻的方法。

4、租赁法。租赁可以获得双重好处,也是一种减轻税负的行为。

5、低税区避税法。低税区避税法是最常见的避税方法。低税区包括税率较低、税收优惠政策多、税负较轻的国家和地区。

(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完善的税法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基础,没有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依法治税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为此,我们要加快建立起一个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一是尽快制定和出台《税收基本法》。二是现行税种的实体法予以法律化。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四是设立税收处罚法。对税收违法、违章处罚作出统一的法律规定,以规范税收处罚行为。

另外,税务干部要深入学习和掌握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要坚持依法征税,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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